時間:2023-06-06 15:3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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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是對施工過程中的合同的策劃、簽訂、履行、變更、索賠和爭議等進行全過程的管理。按對象的不同,合同管理可分為單項合同的管理和整個施工項目的管理兩個層次。其中,單項合同的管理是指當事人從某個合同開始訂立到履行結束的過程進行的管理。而整個施工項目的合同管理是指從工程項目的合同總體目標出發對項目合同進行管理控制。按合同管理時間的不同,將合同管理劃分為三個階段,即事前策劃、談判階段和事中履行階段及事后總結階段。
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缺乏相關法律知識,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由于建設工程投入資金大,且涉及面較廣,若施工合同簽訂不規范,將會導致雙方發生矛盾和糾紛時,得不到法律的保障,對企業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因此,在簽訂施工合同時,應要求合同在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盡可能細致而明確,避免出現合同違規、漏洞,造成不必要的經濟損失。然而,在施工合同簽訂過程中,由于合同簽訂雙方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和管理經驗,從而導致施工合同條款約定不全面、雙方的義務權利不清等問題。另外,在一些建設項目招投標過程中,有些單位為了獲取非法的經濟利益,簽訂了多份“陰陽合同”,這些合同的簽訂,在發生工程合同糾紛案件時,自身利益將無法得到法律的保障。2.合同存在著不平等條款施工合同簽訂以后,將會根據合同來約束雙方權利,按照合同約定的權利來履行合同的義務。在合同履行當中,如果發生矛盾和糾紛,雙方都可以按合同約定的方式提訟或調解。而如果雙方在合同簽訂中存在著不平等條款,很容易會導致出現違背合同條款的行為,產生合同糾紛問題。3.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制度一些建筑企業不重視施工合同管理,在合同簽訂時,缺乏有效的規章制度約束,合同中存在不規范、不明確簽訂權限。同時不重視合同審查以及評價,加上有些企業缺乏完善的合同管理的監督檢查制度,是造成施工合同違規或漏洞的原因。4.管理人員缺乏合同管理經驗由于施工合同涉及專業眾多,包括建筑技術、經濟、法律等,因此,合同管理人員要具備相關專業技術知識,否則難以對合同進行全面的審查。同時,施工合同還涉及到多個專業的技能,而一個人的經驗是有限的,難以全面掌握好施工合同管理的相關知識和技能,為此,需要建立一個專業團隊來完成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
三、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措施
1.嚴把合同的簽訂關在施工合同簽訂時,建設企業要結合工程的具體特征,組建專門的施工合同簽訂團隊,通過各自專業的經驗來選擇適當的價款調整方式,以實現工程造價的效益最大化。在合同起草時,應組織工程技術、工程造價、法律等人員來共同擬定,并通過一定的方式對合同文本進行研究,若合同條款不規范或不平等,會對己方造成經濟損失,應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談判,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2.做好合同的實施工作施工合同簽訂完以后,我們需要加強施工合同實施的管理力度。這是因為施工合同已明確了施工的價款、結算方式、結算周期等內容,以及施工合同實施過程中的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因此,在施工合同簽訂以后,要保證有專門的管理人員負責合同的實施和管理。合同管理人員還要充分熟悉和理解簽訂合同的相關內容,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權利和義務開展工程建設工作,規范施工合同的實施管理工作。此外,管理人員還要對合同的實施過程進行全面的跟蹤、監督,一旦發現有違約行為或與合同規定內容不符,要及時將消息反饋給相關部門,并采取相應措施進行糾正,并將相關情況匯報給上級主管部門。3.加強對合同實施的評估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企業應高度重視合同的實施評估工作。這是因為合同實施的評估是對合同實施經驗和教訓的總結,合同實施過程中,好的經驗可以借鑒,同時對于己方不利的條文或者違反法律規定以及容易引起對方索賠的條文進行有針對性的改進,這是合同實施評估的目的。4.加強對合同索賠的研究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充分認識施工工程索賠和反索賠的重要性,著重培養工程索賠和反索賠的意識和技能。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的重要內容。施工合同簽訂以后,也就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等內容,索賠和反索賠的風險也就同時存在,在這樣的情形下,我們需要考慮到影響施工造價的因素,即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各種不確定因素對工程造價的影響,因此,我們需要深入理解合同的各個條款,加強工程合同管理,充分研究合同中不確定因素造成的風險,尤其加強對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實現工程造價控制管理目標。例如,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經常發生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和不可預見因素,使企業蒙受經濟損失時,承包方依據合同有權向業主提出經濟、工期等的索賠。(1)自然災害。地下室基礎施工時,由于臺風、暴雨,基坑大面積積水,造成無法施工,此時承包方有權向業主要求順延工期,提出“工期索賠”要求。(2)特殊風險。合同文件中規定應由業主承擔責任風險的事件發生時,承包方可以提出工程及材料的付款、中斷施工的損失、修復和重建費用,以及施工機具、設備的撤離費和合理的人員遣返費等費用的索賠。(3)不利自然條件。不利自然條件是指建設企業在投標階段利用招標文件中提供的資料無法預見一些不利施工條件。如地下水、天然溶洞、地質斷層等,從而要變更原定的施工方法,增加工程量,承包方可要求工期和費用的索賠。5.規范合同簽訂審核工作企業應組織技術、經濟、法務專家,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及招標文件和本企業以往的經驗總結,形成規范的合同審批流程。對合同條款進行審核,重點審核條款是否真實、齊全,與法律、法規的符合性,并提出合同實施過程的注意事項和風險。通過對不合理的條款及時糾正,并補齊相關的條款,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避免出現合同糾紛和違約,減少企業造成不必要經濟損失的風險。同時,企業應建立、完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及時總結合同實施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水平,為企業發展、提高經濟效益和成本控制提供技術保障。
四、結語
[關鍵詞]:建設項目;施工合同;合同管理;
中圖分類號:TU723.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基金項目:黑龍江省高等教育學會“十二五” 規劃課題
1.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現實意義
隨著市場經濟機制的發育和完善,政府管理部門需要轉變政府職能,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合同管理制度是其管理制度的關鍵內容之一。在建設工程中政府行政管理部門必須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規范市場主體的交易行為,促進建筑市場的健康穩定發展。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是市場經濟規律的必然要求。在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國外承包商進入我國建筑市場,如果業主不以平等市場主體進行交易,仍然盲目壓價、壓工期和要求墊支工程款,就會被外國承包商援引“非歧視原則”而引起貿易糾紛。將造成國內建筑企業喪失大量參與國際競爭的機會。因此,遵循市場規則和國際慣例,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規范管理,建立行之有效的合同管理制度勢在必行。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要求及管理范圍
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類型要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依照施工合同,承包人應完成一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任務,發包人應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以付款方式進行劃分,合同可分為以下幾種:總價合同 、單價合同和成本加酬金合同。總價合同能夠使建設單位在評標時易于確定報價最低的承包商、易于進行支付計算。適用于工程量不太大且能精確計算、工期較短、技術不太復雜、風險不大的項目。采用這種合同類型要求建設單位必須準備詳細而全面的設計圖紙(—般要求施工詳圖)和各項說明,使承包單位能準確計算工程量。單價合同適用范圍比較寬,其風險可以得到合理的分攤,并且能鼓勵承包單位通過提高工效等手段從成本節約中提高利潤。這類合同能夠成立的關鍵在于雙方對單價和工程量計算方法的確認。在合同履行中需要注意的問題則是雙方對實際工程量計量的確認。成本加酬金合同,是由業主向承包單位支付工程項目的實際成本,并按事先約定的某一種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類型。在這類合同中,業主需承擔項目實際發生的一切費用,因此也就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而承包單位由于無風險,其報酬往往也較低。這類合同的缺點是業主對工程總造價不易控制,承包商也往往不注意降低項目成本,所以這類合同主要適用于以下項目需要立即開展工作的項目和新型的工程項目或對項目工程內容及技術經濟指標未確定以及風險很大的項目。
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范圍
2.2.1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價款的管理
主要包括工程預付款及工程進度款、工程變更價款及竣工結算編制與工程價款的結算的管理。
2.2.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質量的管理
主要包括發包人及承包人按著各自要求提供圖紙、發包人及承包人供應及采購材料、工程驗收的質量控制及保修工作。
2.2.3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工程進度的管理
主要包括施工準備、施工及竣工驗收三個過程的進度管理。
3國內建設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3.1人們的法制意識與合同意識比較淡薄
合同法律是合同訂立和履行全過程的法律依據,但往往由于雙方對法律知識的欠缺,訂立和履行合同往往離開合同法律,使得合同成為無效合同, 不受法律保護。失去了合同的應有的意義。
3.2部分合同缺失公正
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 大多強調對承包方的義務, 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 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 也缺乏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由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 買方市場培育了業主的“上帝”地位, 客觀的不平等地位,
3.3建設工程合同履約程度低, 違約現象嚴重。
有些工程合同的簽約雙方都不認真履行合同,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合同違約現象時有發生,如業主暗中以墊資為條件,違法發包;在工程建設中業主不按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發包人不及時辦理竣工結算手續,甚至部分業主已使用工程多年,仍以種種理由拒付工程款,形成建設市場嚴重拖欠工程款的頑癥;承包商偷工減料,不按規范施工,形成劣質工程或“豆腐渣”工程,嚴重影響工程建設市場[1]。
3.4“陰陽合同”充斥市場,缺乏有效的分包合同管理
有些業主除按招標文件簽訂“陽合同”,供建設行政主管部分審查備案外,還私下與施工單位簽訂一份與原合同相悖的“地下合同”或增補條款,這種行為,嚴重損害承包商利益,為合同履行埋下了隱患。另外由于我國缺乏統一的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總承包商和各專業分包商之間及各分包商之間經常因合同界面不清,責、權、利不明確,而互相推諉,影響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有的承包商將工程非法轉包給一些沒有資質的小的施工隊伍。這些承包商缺乏對承包工程的基本控制步驟和監督手段,進而對工程進度、質量造成嚴重影響。
3.5 合同管理制度及人才匱乏及滯后
國內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缺乏一套嚴謹的合同管理制度,對合同管理未能體現規范化、法制化和科學化的要求。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
4 解決對策
4.1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提高合同管理人員素質是企業合同管理的首要任務,又是當前的迫切需要,首先要選好人員。領導依照合同管理人員應具有的素質條件,選擇本企業優秀人才擔任合同管理人員,在使用過程中堅持優勝劣汰的原則,把優秀人才放在這個崗位上。其次是組織好在職學習。通過在職學習、短期培訓、電視講座等。最后是建立崗位責任制。只有明確他們的責、權、利,建立競爭機制,才可能激勵企業或合同管理人員的信心和動力。
4.2 建立和健全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根據我國的《合同法》和相關法規以及實際情況,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的制度,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這些環節包括合同的洽談、草擬、評審、簽訂、下達、交底、學習、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中止、解除、終止等。《合同法》的大多數法律條文都可以納入合同管理。
4.3 嚴把建筑承包資質管理關
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加強對承包商參與市場行為的監督管理,對承包商的違法行為要嚴肅處理,維護正常的建設市場環境,確保建筑市場的規范、健康發展。
4.4 堅持原則, 加強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人員首先必須堅持“以法律為準繩,以合同為核心”的原則,掌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專門知識和技能,簽訂好合同。其次,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要以合同為依據, 強化“三控制”,要確保自己不首先違約。另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管理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 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建筑市場日益規范,合同管理成為工程項目的重要內容,它是業主與承包方履行工程項目中各自的責任與義務的最重要的依據,成功的工程合同管理, 是把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分解, 用合同約束雙方的權利義務。只有為雙方提供一個合理規范、公平有效的平臺,合同管理才能真正到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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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加強施工合同的管理工作,為施工管理提供保障提高法制觀念,樹立合同法律效力意識,特別是可以充分利用現有資源,依托現有的造價員隊伍參與管理。
1.2做好事前合同的規范化工作,嚴格施工合同訂立行為審查合同的生效條件。合同效力是合同依法成立所具有的約束力,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的規定,五種合同無效情形是簽訂合同時必須考慮的重要問題,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進行審查,是合同當事人受法律保護,權利得以實現的根本。審查合同中的條款。主要包括合同中的建設時間、竣工時間、工程量大小的范圍、工程的質量、工程的造價、技術資料交付的期限、材料和設備供應的一些情況、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當前施工合同糾紛的問題,充分研究法律、行政法規的各項規定,制定并推行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實施過程中注重平衡各方當事人利益以及弱勢地位當事人合法權益。各項合同管理的要求以合同條款的形式予以固化,以規范合同表述形式,避免因合同條款不完善、有缺陷、有漏洞、義務不清、違約責任不明、意思表達不準確等各種不好情況而產生的施工合同糾紛事件的發生。
1.3強化施工合同履行過程的管理,加強過程控制工作完善履約信息報送制度。此制度可全面了解備案施工合同的實際履行情況,對于存在施工合同糾紛隱患的工程,可及時督促合同當事人認真履行合同,將施工合同糾紛化解在施工階段。強網上公示制度。為有效遏制支解發包、拖欠工程款和勞動工資等違法違規行為,可充分利用網絡優勢,將備案的工程項目合同價等備案情況向社會公開,接收社會媒體和人民群眾進行監督管理,以提高承發包雙方透明度,擴大公眾的知情權和監督權,從而可以倡導誠實守信的社會風尚。開展施工合同履行情況的跟蹤監督檢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可采取多種形式對合同的履行情況進行跟蹤監督,包括:合同變更、項目經理變更的備案情況;履 行合同主體是否與訂立合同的主體一致;工程價款的變更、確認及支付情況;監理工程師代表的職責加履行及職務變更;合同履行數據報送情況等。
1.4加強合同中約定檢查的情況評價和評估制度,做好事后查處工作開展施工合同履約情況評價。內容包括:合同簽訂情況評價、合同執行情況評價、合同管理工作評價,將評價結果進行公示公告,并直接作為評選市級文明示范工地或優質工程建設項目的必要條件之一,逐漸推進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健康有序地開展。同時對沒有履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約定或違反法律規定的的應給予嚴肅處理;對情節嚴重的在建筑市場誠信信息平臺上進行不良行為記錄處罰。建立合同單方造價評估制度。充分利用造價信息指標系統中的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單方造價指標,對備案合同項目的單方造價進行綜合評估,評估工程質量與工程造價管理之間的對立統一關系,為工程建設各方對項目進行重點監控提供依據。
1.5規范工程價款結算行為,強化竣工結算備案審查制度竣工結算備案管理是合同管理最關鍵環節,竣工結算文件是全過程合同管理情況的最終體現。它直接反映出結算行為是否規范、是否按合同約定執行形成閉合管理系統,可以有效遏制“陰陽合同”、高估冒及拖欠工程款和農民工工資等現象的發生,維護了建設各方主體和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2、結語
【關鍵詞】施工合同;管理;措施
Analysis of 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Tang Hui
(Aerospace Engineering Co. Ltd. Of Henan, Zhengzhou 450008)
【Abstract】The contract management throughout the project from bid to comple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not only conducive to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but also produce good economic returns, it is the construction enterprise survival and development of the fundamental. This article analyzes the work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 detailed description of the necessity to strengthen contrac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posed the implementation of effective methods and measures to improve contract management.
【Keywords】construction contract; management; measures
前言
施工企業的全部生產經營活動,必須要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工程施工合同,就不能實施與監管后續的建設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規范中來。施工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正是按照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工程施工合同作為一種具有代表性的典型合同類型,它自身具有一定的復雜性,履行的周期長,條款的內容多,涉及的方面廣,如何對合同進行長期有效的管理是擺在施工企業面前的重要課題。
1.當前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1.1對合同的認識、重視、執行力度均不夠
一些施工企業或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的規范管理,合同歸口管理機構和體制均不健全,管控程序不明確,權利責任不明晰。有的單位執行的不夠,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有些施工企業的領導對合同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到位,對合同風險防范意識缺乏,在機構設置、人員配備和經費預算等方面支持力度不強。合同,它作為維系甲乙雙方當事人經營活動的紐帶,具有重要作用和指導意義,甲乙任何一方必須按合同約定內容執行。但有時會存在雙方沒有履約合同,但又不及時進行必要的簽證,致使雙方違約,進而影響工期不能按期交工,工程款不能及時撥付,使合同管理流于形式。
1.2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
工程合同糾紛現象普遍存在,分析合同產生糾紛的原因有三點:一是,目前的建筑市場管理還不夠規范,相關的法律法規還不夠健全,市場交易中業主與施工企業的地位存在不平等,部分工程承包還存在違法違規行為;二是,對合同簽訂的條件沒有遠瞻性,在合同中沒有明確如果實際條件發生變化,可以解決的方案;三是,施工企業的法制觀念尚比較淡薄,合同法律保護的意識不強。
(1)部分合同有失公平公正
由于當前建筑業市場競爭激烈但管理不規范,大量施工隊與建設規模出現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時占主導地位,從而提出了一些不平等甚至是苛刻的條件。業主方將自身的經營風險全部轉移到承包商身上,使合同文件本身在簽訂時就存在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不平等的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來看,施工合同中大部分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卻多數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很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夠具體,同時也缺少了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嚴重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的履行。
(2)合同價款引起糾紛
約定違約責任可直接反映出該合同的質量,也決定了該合同能否順利執行。有些合同的簽訂太過簡單,很多涉及補價的項目因合同約定不明確,以至于工程竣工結算時無法補價;有些合同雖條款較全,但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具體,不明確,尤其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另一些是對違約責任的約定過于簡單,而產生的合同糾紛,造成了施工企業不能及時得到相應賠償。
(3)“陰陽”合同引發糾紛
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些業主出于自身利益考慮,在招標前,提出一些苛刻條件和不平等條約,私下要求投標單位進行承諾。承包方為了獲得項目,只好忍氣吞聲。雙方簽訂了與中標合同中工程價款等主要內容不一致的合同,可謂是“陰陽”合同。事后,雙方在履約過程中分歧較大意見,造成了合同糾紛,直接影響合同履行。
(4)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
多數情況下,施工合同糾紛源于價款結算方式的糾紛,比如如何撥付工程款,如何審定設計變更單價,如何計算停工造成的損失,以及材料價格變動的有效處理方法等。這就需要甲乙雙方有一定遠瞻性,在合同中盡量把解決此類問題的方案具體化,盡量避免給結算留下盲點。當施工過程中發生設計變更或停工現象,合同中又無明確表達時,應及時簽訂補充協議,避免日后會發生糾紛。如作者所在地的某房建工程,招標時要求采用商品混凝土,施工中為趕工期,經施工企業與業主商量后決定將商品混凝成現澆混凝土,但并未辦理任何協議變更手續。因此,在工程竣工結算時引起了一場價格糾紛。如果事前甲乙雙方就此問題能達成一致意見,以補充協議的書面形式予以明確,定能避免后期糾紛。
1.3合同管理人員素質不高
部分施工企業的合同管理人員責任心不強,業務不精通,缺乏相關的法律知識,不能對合同涉及的各項法律問題作出及時、正確的判斷,故不能對合同進行有效管理。
2.施工過程中合同管理的有效措施
2.1健全管理機構體制
國家出臺了招投標法,全力推行工程量清單報價體制,因此,必須要加強工程招投標管理,建立與工程量清單相配套的工程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在招標形式和方法上應兼顧業主和承包商的雙方利益,過份追求招標過程的嚴格,有時并不一定能達到招標的最佳目的。工程量清單計價法推廣實施后,卻沒有新的計價辦法配合相應的合同管理模式,這使得招投標所確定的工程合同價在實施過程沒有相應的合同管理措施。筆者建議應盡快研究配套措施和管理辦法,健全體制,完善工作。
2.2建立合同管理體系
企業要建立合同實施的保證體系,首先,建立合同管理體系,同時要加強法律法規的宣傳培訓,全面貫徹合同管理觀念;其次,將合同管理的責任分解落實到個人,明確獎懲辦法;再次,應組織項目成員和各工程負責人學習合同文件并分析合同文件,解釋說明合同的主要內容,使大家對合同概況、主要精神、合同總目標有較為深刻的理解,同時要樹立全局觀念,避免施工中的違法行為;最后,建立書面報告制度,工程中合同各方的溝通都應以書面形式記錄下來,這將成為日后的依據,同時應形成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各工程活動有依據。
2.3提高管理人才的素質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因此,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法規知識一級造價管理知識。在很多施工企業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未經培訓,企業將合同管理單一地視為事務性工作,甚至領導直接交與公司檔案室的一般檔案員管理或辦理合同,致使一旦發生合同糾紛,就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因此,缺乏專業人才是影響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又一個最重要因素。
2.4注重合同內容和細節的管理
(1)及時做好合同跟蹤與監督
合同管理人員應及時或定期分析整理合同文件和工程文件資料,或通過對施工現場的直接了解得到工程實施狀況信息,從而對照分析工程實施狀況與合同內容存在的差異。如履行完合同責任、拖延工期、超支成本、質量不合格等,要提出工程建設中存在的問題,及時上報主管部門或主管領導。
(2)防范工程合同違約行為
訂立合同要謹慎、避免瑕疵合同以減少違約事件的發生。業主和承包商在合作中如有目標分歧,應借助制度安排來協調合作中的目標分歧,以實現合作利益,這包括工程監理制度,質量保修制度,質量事故處罰制度等。這就需要監理發揮其自身作用,抑制承包商的經營風險。
2.5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施工合同是索賠的根本和首要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避免合同管理索賠,這就要求承包商在簽訂合同時必須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整個合同的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合理履行合同,不僅有利于保護自身合法權
益,更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家工程建設規范的實施,進而提高企業生存能力。當前,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嚴重存在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并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承包商應亟待解決的事情。
當前,我國建筑市場走向招標承包競爭機制的時間還不長,無論甲方還是乙方,對合同編制和管理經驗不夠豐富,此外國家相關法律法規不夠健全。因此,我們更應加強合同索賠管理。
3.結語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施工合同管理已成為工程項目管理的核心,合同履約管理意識將成為約束建設市場經濟行為的準則。企業管理要嚴格按照管理體制把握施工全過程的合同管理,切實保證合同的履行,維護合同雙方的權益,把合同管理真正落到實處。施工合同不僅需要健全的法制體系,更需要良好的信用機制,我們應將施工的整個過程進行系統化的全面保障,組織全員、全過程的質量、安全管理活動。全面保證質量、成本和工期是才是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和目的。總之,筆者認為,使合同管理貫穿于從開始投標到工程竣工的全過程,這既有利于合同目標的勝利實現,又可使技術與經濟結合產生更為良好的效益。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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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履行
中圖分類號:X702 文獻標識碼:A
1、合同管理在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必要性
從宏觀經濟市場的要求看,加強工程施工的合同管理是順應市場職能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是調節經濟市場和管理市場的重要手段。其次,合同管理是建設項目管理的核心, 施工工程運行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需要合同管理來維護和監控。合同管理在建筑項目工程施工過程中, 起到非常重要的監督、監管與引導的作用,是工程按期完成的前提條件。另外,合同管理也是規范建筑主體行為的標準, 發包人與承包人通過合同確定的權利與義務關系,是雙方在施工過程中處理糾紛的法律依據。最后, 施工工程合同管理也是我國迎接國際競爭的需求, 市場全球化不但要求施工質量、施工管理與國際接軌, 施工保障、施工合同管理也需與國際接軌。
2、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2.1、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
目前, 大部分的建設單位未設立專門的施工合同管理部門, 而是將合同管理委托給監理公司, 而監理公司往往也存在機構設置不規范、 合同管理力量薄弱等問題, 從而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 施工單位, 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 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 輕視施工合同管理, 也沒有設立合同管理機構。訂立施工合同的主體雙方對合同管理的不重視造成了合同履行過程中違約情況的產生。
2.2、合同條款不完整
國家規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具備以下幾個重要要素:合同價款與支付、工程范圍、合同形式、工期、質量、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工程變更、結算、違約、索賠、合同文件解釋順序等。但很多中小項目未按合同示范文本簽訂施工合同,甚至個別企業自行制訂不規范的施工合同文本并強制要求施工單位簽訂,此類合同條款不健全,出現違約時無據可依,從而為施工合同的履行帶來很大困難。
2.3、合同條款不履行
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方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結果客觀上造成了承包方墊資施工,發包方拖欠工程款的情況。(2)非承包人的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誤,承包方也未及時提出工期延期申請,直到事后收到發包方的工期罰款時,才發現沒有相關的書面資料證明非自身原因造成,結果承擔了本不屬于自身的責任,消耗了大量的人工和管理費,甚至還被罰款。(3)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常有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及時變更合同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合同變更的目的是通過對原合同的修改,保障合同得以更好的履行和特定目的的實現。作為承包方的建筑施工企業,為了更好的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關鍵在于變更要及時處理。(4)變更簽證不及時辦理。履約過程中的變更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只顧按照發包方的要求進行施工,未及時提出相關費用的簽證申請或收集相關書面證據,或即使提出了申請和費用索賠,在施工過程中也未及時辦理確認事宜,以至于結算時因證據不充分致使企業面臨很大的風險,變更簽證發包方不認可或被發包方核減較多,以致利潤極低甚至出現虧損的境況,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5)結算時間長導致承包方資金回收困難。結算難是施工單位目前普遍面臨的一個大問題,施工單位向發包方報送結算書后,發包方往往不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時間及時審核,結算工作放置一兩年是常有的事,施工單位為不得罪發包方基本都是采用書面和口頭催促,但也無濟于事。結算不定案直接造成結算款不能按時回收,施工單位原本微薄的利潤不能及時回收[1]。
2.4、缺乏合同管理專業人才
施工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廣, 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許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缺乏專業的合同管理技術人員,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乏專業培訓。
3.提高和改善合同管理質量的有效措施
3.1、從法律、資質、能力方面加強管理
施工合同的簽訂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國家計劃, 承辦人員須在取得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的情況下才能簽訂合同, 施工合同一經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效力。承發包雙方簽訂合同時必須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及相應的資質條件,合同生效后,發包方必須具備組織協調能力, 承包方則必須具備相關部門核定并認可的資質等級并持有營業執照等證明文件。
3.2、重視合同談判,簽訂完善的施工合同
施工單位切不可鑒于發包方的威嚴而草率簽訂合同,要根據合同評審意見進行談判,通過合同談判,對合同條款拾遺補缺,盡量完善,防止不必要的風險,對不可避免的風險,由雙方合理分擔。合同談判失敗,則要對合同評審時提出的風險范圍實施動態監控,降低風險。
3.3、提前制定合同條件,明確合同條款
對存在的潛在問題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使其具備法律效力。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合同條件”進行, 具體內容如下: ① 工程名稱、地點、范圍、內容,工程價款及開竣工日期。②雙方的權利、義務和一般責任。③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要求和工期調整的處置辦法。④工程質量要求、檢驗與驗收方法。⑤合同價款調整與支付方式。⑥材料、設備的供應方式與質量標準。⑦設計變更。⑧竣工條件和結算方式。⑨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⑩爭議解決方式, 安全生產防護措施[2]。
3.4、監督合同的履行情況
合同執行過程中,合同管理人要對合同訂立雙方的履約情況進行監督,發包方違約(如不按時付款,不提交工作面、提出變更、趕工或停工、不辦理結算、不確認簽證等)則要及時按照合同相應條款進行索賠;承包方違約,則要做好被發包方索賠的應對措施:積極采取可行的補救措施以獲得發包方的諒解,同時收集更多的其它方面對自己有利的證據,以作為談判的條件,降低被索賠的風險。
3.5、合同變更的管理
合同履行中,客觀情況的變化不可避免地導致了合同約定的價款、質量和工期等內容變更,施工單位應充分行使好自身的權利,及時把握一手書面資料,簽訂會議記錄或補充協議,尤其是當變更金額超過合同價的10%以上時,要向發包方提出另外簽訂補充協議的申請,雙方協商一致后可以簽訂相關補充協議來變更合同,且變更后的協議應及時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變更登記備案,以免日后發生糾紛。
3.6、推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和專業技術培訓, 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水平的重要措施。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造價工程師崗位, 負責合同管理及造價控制, 確保合同簽訂雙方按照合同文本執行, 提高合同履約效率的同時有效控制工程造價[3]。
3.7、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作用
發包方根據自身情況可將組織、管理和協調工程建設的權利及職責委托給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單位,并與其簽訂監理委托合同,合同中需明確規定監理單位的權限和責任,同時還需將這些信息詳列于施工合同中,且二者賦予監理單位的權限與責任必須保持一致[2]。
4.結束語
加強合同管理首先應樹立合同意識,不管是企業的決策層、執行層還是合同管理人員都應重視合同管理,加強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學習、培訓。加強施工階段合同管理促使合同雙方提高履約水平是實現全生命周期工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規范各建設主體行為的需要。在制定施工合同時應認真把關,嚴格執行合同會簽、評審制度并認真進行交底,特別是現場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合同,明確合同規定的施工范圍等,以此促進建筑業持續發展, 實現建筑市場科學管理。
參考文獻:
[1]劉圓圓.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常見問題的分析[J].全國商情(理論研究),2012(4).
關鍵詞:建筑行業;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賠;重要性
建筑行業的市場隨著經濟的改革和發展逐漸趨于完善和規范,同時又面臨著激烈的市場競爭,經濟效益不穩定,使得建設工程合同的簽署和管理愈加重要。建筑行業的工程項目范圍廣泛,具有自身的規律和特點,所經過的各個經營階段大同小異,因此,為了適應社會的發展趨勢,獲取最大的利益,簽訂工程合同就成了對該工程各部門和各單位進行協調和約束的基礎條件。由于人為因素或是客觀原因,合同的不完全履行就需要相關的索賠措施進行補救,以便降低運營風險,控制工程造價,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調節社會矛盾。因此,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完善索賠制度具有重大意義。
1建設工程中有效發揮合同管理作用的重要性
建設施工合同管理是指針對施工合同中所簽訂的注意事項、履行條件和義務、違約情況出現、進行索賠事項及解除雙方合同關系等各項內容和要素進行的管理。建筑工程具有跨度大、時效長、技術高、工程造價高、環境復雜以及專業性強的特點,因此在施工伊始,做好合同管理工作的任務尤為重要,在整個建筑過程中起著保障作用,以便施工項目的順利完成,其實際意義重大。(1)實施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有利于使合同形式和內容具有合法性和規范性合同是一種契約,是在法律允許范圍內,用來保障合約雙方的合法利益。因此在進行合同的簽署時,務必要遵紀守法,對合同加強管理,保證其實施起來具有合法有效性,同時維護了利益,也可以約束自身的行為,為合同雙方的合法利益提供了保障。(2)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利于建筑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完成在整個建筑施工過程中,合同是一個規范,也是一個引導,為項目的發展確立了方向,不僅可以為項目的進行提供有價值的參考信息,從宏觀角度上對各項工作內容進行調控和指引,而且也控制并規范了工程的施工進度、工程質量以及合同雙方的行為,從而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工程項目的順利進行和完成。
2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之間的相互關系
索賠已經是家喻戶曉的一個詞語,是指權益受到侵犯,必須要對此進行精神或物質賠償的請求。反映在建筑行業施工合同中,索賠指的是雙方當事人其中一方無故違約、未能全面實際的履行合同中規定的義務而使一方受到損害而提出的賠償請求。因此索賠就是伴隨著合同的產生而產生,兩者之間具有密切關系。(1)合同為索賠提供了最直接,最原始的憑證,兩者之間具有直接聯系,合同就是索賠的依據,索賠是對違法合同約定的內容進行的賠償請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核心內容就是索賠管理,從某種意義上說索賠也是對合同雙方利益進行的保護,體現出了法律在合同中的約束力,無形中約束著雙方的行為準則,以便合同能夠順利地履行,通過索賠,不但可以維護合同雙方的權利,保證合同的有效性,也可對雙方進行約束,規范市場行為,使雙方當事人認真有效地履行合同,達到建設項目順利完工的目的。(2)做好合同的簽署管理工作,才能為索賠打下良好的基礎。合同是對該項目的明文規定,合同的形式符合法律的要求,內容完善且面面俱到,因此在進行索賠時,才能夠有足夠的證據,使索賠工作有效的順利完成。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和索賠存在的問題分析
建筑行業的發展日新月異,但是也仍舊被傳統的經濟體制所束縛,在加上建筑市場的不規范,使得在進行合同管理和索賠方面存在不足之處。(1)在進行工程建設時,合同雙方的責任和利益不平衡,合同的內容和形式也不符合國家相關的法律規定,削弱了法律的約束性,為履行合同帶來了潛在的隱患,影響了合同管理的有效性,阻礙了工程項目的實施。(2)建筑行業具有自己獨特的行業性質,因此索賠情況多發,隨著建筑行業的發展需要,部分企業利用法律漏洞以及人們的法律知識缺乏、法律意識淡薄,從而在簽訂合同時沒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造成了很多不平等的條款,從而為后續的索賠工作帶來困擾。(3)索賠問題貫穿于整個工程項目過程,最常見的就是發起人不履行合同約定等違約行為造成的費用索賠以及因工程本身存在的缺陷和不可抗力引起的工期索賠。具體來講工期索賠,包括順延工期和賠償因工期延誤而造成的損失兩方面,工程項目一旦無法按時完成,就必然延長期限,從而增加人工費用、設備使用費用等,最終反映出來的是費用索賠,綜合而言,工期索賠和費用索賠是同時存在的且具有密切的聯系。
4綜上所述
建設施工合同的管理是進行索賠的關鍵和基礎,因此只有加強對合同管理的監管力度和執行力度,才能保證索賠工作的有序進行。那么,針對當前社會局勢和建筑行業存在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提議,以便規范整個建筑市場。(1)提升管理部門的思想水平,優化整體素質,組建高水準的專業人才隊伍。針對目前建筑行業中合同的不規范不專業等問題,導致合同約束力下降的后果,相關部門應該積極引進高素質的人才并加強現有人員的業務和技能培訓,加強法律、建筑、合同等知識的學習,明確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全面提升工作人員的文化修養和工作水平。(2)施工合同的簽署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并到達一致的目標,因此不僅有關合同管理部門的意識和技能水平要提高,作為合同另一方的施工方也要充分地認識到合同管理的重要性,并加強相關方面的知識,以便后續索賠工作能夠順利有效地進行,最大限度地維護好自己的合法權益。(3)整合合同和索賠的相關信息和資料并加強審核和管理。在實施建設工程中,對索賠比較敏感,因此在合同雙方進行協商時,應該整理好相關資料,進行分類保存,而索賠是否能夠有效完成就歸功于索賠資料的信息完善度和審核度。務必在出現索賠情況時能夠及時有效提供充分的事實依據。一旦索賠處理完畢,雙方簽署人也要將一些關于索賠信息的資料存檔,以便查閱和積累經驗。
5結語
在進行具體建設施工工程項目的過程中,合同管理已經在整個工程項目中居于核心地位,同時也是實現合同雙方合法利益的有效途徑,有關人員和部門到要做到按法律規定辦事,增加法律意識,提高知識水平,成立專業性隊伍,使合同規范化統一化,確保合同管理的有效性,從而保證索賠的順利進行,實現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1]楊建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應用研究[J].管理學家,2013(2).
[2]張冠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與索賠研究.[J]建筑工程技術與設計,2016(18).
關鍵詞: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TU74文獻標識碼: A
1前言
《合同法》規定建設工程合同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發包人支付價款的合同。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工程合同的主要合同。施工合同即是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筑安裝工程,依據有關法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的合同,是工程建設質量、進度、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施工合同管理應貫穿工程施工實施的全過程。
2 建筑施工合同的特點
建筑產品的特殊性還決定施工合同“長”、 “廣”、“多”的特點。
2.1 履行周期長
建筑產品的體積龐大,結構復雜,建造周期都較長,不同用途,不同專業特點的建筑工程工期長短也不同。少則幾個月,多則數年,施工合同的履行貫穿在整個施工期內。
2.2 合同條款內容多
施工合同內容除《合同法》規定的工程范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交工驗收、質量保修范圍和質量保證期雙方相互協作等條款外,按照現行示范文本(GF一1999—0201),還有很多具體內容,如標的物的規模和結構特征,圖紙的份數及有無保密要求,有關保證工期的施工進度計劃、提前工期、順延工期、延誤工期的責任,發包人和承包方各自的責任、監理單位工程師的姓名及職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等。
2.3 合同涉及面廣
簽訂施工合同除應遵守《合同法》、《民法通則》、《招投標法》外,還可能涉及的《公證暫行條件》、《仲裁法》、《民事訴訟法》、《標準化法》、《土地管理法》、《文物保護法》、《擔保法》、《保險法》、《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
3 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工程建設的復雜性決定施工合同管理的艱巨性。目前我國建設市場發育尚不完善,建設交易行為尚不規范,使得建設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諸多問題。
3.1 合同簽訂階段的問題
(1)合同文本不規范
國家工商局和建設部為規范建筑市場的合同管理,制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以全面體現雙方的責任、權利和風險。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2) 合同主體不當
承包商不具備與工程相應的資質和法人資格,填寫時,真正承包商將自己的上級單位且獨具法人資格的單位填為承包商,往往工程質量保證不了。如果不對當事人的基本情況進行了解,就倉促貿然地簽訂合同,很容易與一些信譽不好、履約能力差的承包商發生經濟關系,甚至會上當受騙,導致經濟損失,嚴重影響業主的正常運轉,有時還會引發業主的全面虧損和破產。
(3)合同文宇不嚴謹
一般各方都希望用本單位草擬的文本為基礎,因為用本單位起草的文本,基本用語條款和格式大多對本單位有利,也較熟悉,談判起來就方便一些,用別的單位文本,往往比較生疏,改動量較大,有時有的單位故意將文本寫得很長,其中設黃文字陷阱,稍不注意就會簽訂不利合同。所以說,合同一定要嚴謹,講究咬文嚼字。
(4) 合同條款掛一漏萬
合同不全面、不完整,有缺陷、有漏洞。常見漏掉的往往是違約責任,如承包商盡力減少違約責任事項,或盡量減弱違約責任程度,或減少違約責任額;承包商的義務、質量條款籠統、不細化,出現糾紛后,不宜追究承包商的責任等。
(5)只有從合同而無主合同
主合同是指能夠獨立存在的合同,如建筑工程總承包合同。從合同是指以主合同存在為前提才能成立的合同,如建筑工程分承包合同及保證合同、抵押合同等。沒有主合同,從合同如無水之魚。
(6)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
違法承包商利用其他承包商名義簽訂合同,或超越本企業資質等級簽訂合同的情況普遍存在。有些承包商在自己不具備相應建設項目施工資質的情況下為了達到承包工程的目的,非法借用他人資質參加工程投標,并以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格,簽訂無效合同。一些承包商利用不法手段獲得承包資質,專門從事資質證件租用業務,非法謀取私利,嚴重破壞了建筑市場的秩序。
3.2 合同履約階段的問題
(1)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在履約過程中合同變更是正常的事情,問題在于不少負責履約的管理人員缺乏這種及時變更的意識,結果導致了損失。
(2)應當發出的書函(會議紀要)沒有發。在履約過程中及時地發出必要的書函,是合同動態管理的需要,是履約的一種手段,也是業主和承包商自我保護的一種招數。可惜這一點往往遭到忽視,結果受到懲罰。
(3)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履約過程中的簽證是一種正常行為。但有些承包商的現場管理人員對此并不重視,當發生糾紛時,也因無法舉證而敗訴。
(4)應當追究責任的卻過了訴訟時效。承包商被拖工程款的情況相當嚴重,有些拖欠沒有訴諸法律,但當時才發現已超過了兩年的訴訟時效,無法挽回損失。超過了訴訟時效等于放棄債權主張,等于權利人放棄了勝訴權。
(5)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合同法》賦與了合同當事人的抗辯權,但大多數承包商不會行使。發包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程進度款,承包商可以行使抗辯權停工,但卻沒有行使,怕單方面停工要承擔違約責任,結果客觀上造成了墊資施工,發包方的欠款數額愈愈大,問題更難解決。(6)應當重視證據(資料)的法律效力的卻沒有得到足夠地重視。并不是所有書面證據都具有法律效力的,有效的證據應當是原件的、與事實有關的、有蓋章和(或)簽名的、有明確內容的、未超過期限的。不具備法律效力的書面證據只是廢紙一張。
4 改進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
4.1 控制施工企業規模,維持建筑市場供求相對平衡
通過嚴把建筑施工企業資質管理關,從總量上控制建筑施工企業的規模,避免施工企業為承包工程任務而展開的惡性競爭,也有利于進一步規范業主的市場行為。
4.2 借鑒國際經驗,推選適用于市場經濟的合同示范文本
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也逐步加大對外開放的力度,在工程管理工作許多方面正逐步與國際慣例接軌,因此,在合同管理方面要不斷借鑒國際先進經驗,加速建設和完善市場經濟需求的合同管理模式,盡快制定相應的合同示范文本以及招標等合同的示范文本。
目前國際上廣泛采用的是FIDIC條款,但FIDIC條款有很大的局限性,我國合同示范文本首先要依據我國現行的法律行政法規,結合我國建設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使得業主從承包商那里得到按規定的時間和成本完成的工程項目,承包商能夠從業主那里得到公正合理的付款。
4.3 加強合同管理力度,保證施工合同全面履約
為保證施工合同的全面履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把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作為規范建設市場的重要內容,加大對合同履約的管理力度,對資金不到位的項目不予辦理報建,不許組織投標,不予辦理施工許可,真正形成不墊資、帶資施工的局面,維護施工企業的合法利益。
4.4 開展施工合同風險管理,推行工程雙向擔保制度
在激烈競爭的建設市場上,工程的發包與承包活動是一項充滿風險的工程,對風險的預測及有效控制與轉移風險顯得尤為重要,為有效控制風險,使風險發生導致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在完善合同雙方責、權、利的同時,要在合同中引入擔保制度。現階段都是發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加強合同風險管理,不僅要求承包人提供擔保,同時要求發包人也要提供擔保,這樣,可以從很大程度上對那些資信程度不高、實力不足的工程發包人和承包人起到遏制作用,從根本上控制工程風險。
4.5 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索賠就是針對合同履約不全面或違反合同造成損失進行賠償的行為。當前承發包雙方在建設工程交易活動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進行工程索賠的各種意識。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既是解決合同雙方糾紛的特殊方法,也是制約雙方認真履約的約束手段。要使索賠獲得成功,必須加強施工合同管理,首先,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明確雙方的權利,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其次,要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結合現場實際情況,及時搜集相關資料,分析研究,合理履行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關鍵詞]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1.引言
隨著我國建筑業的不斷發展,建設工程項目的合同管理研究工作將會越來越被重視和普及。建設工程合同是承發包雙方為實現建設工程目標,明確相互責任、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是承包人進行工程建設并獲取合理利潤的源泉,同樣也是發包人支付價款,控制工程項目質量、進度、投資,進而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加強合同管理是保證承發包人全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是確保實現建設目標(質量、投資、工期)的重要手段。
2.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任務及意義
合同管理的任務是簽訂好分包合同、各類物資的供應合同及勞務分包合同;給項目經理、項目管理人員和所屬的分包商在合同關系上以幫助。對工程實施進行有力的合同控制,保證項目部正確履行合同,保證整個工程按合同、按計劃、有步驟、有秩序的施工,防止工程中的失控現象。及時預見和防止合同問題,以及由此引起的各種責任;向各級管理人員和業主提供工程合同實施的情況報告,提供用于決策的資料、建議和意見。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保障企業正常生產經營的需要。當前,很多企業為了生產經營的需要,企業之間通常都訂立一些經濟合同,多是根據不同情況,有選擇地按照特定標準簽訂的一定范圍內的產供銷類合同。
建筑施工合同管理是監督管理企業生產的需要,建筑企業全部的生產經營活動,必須根據工程承包合同來進行。沒有建筑合同,就無法實施與監管后續的生產活動,而合同一經簽訂,企業所有的生產計劃和各項經濟技術指標都隨之納入承包合同的規范之中。建筑企業實行的總包、分包、內部承包等,也正是按照其與建設方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所承擔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來確定劃分的,其內、外合同的關系不但一脈相承而且標的、權責也高度一致。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主要問題
3.1簽訂合同雙方法律意識淡薄,合同文本不規范,致使合同有失公正
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對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另外,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致使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
3.2沒有按照招標文件和投標書內容簽訂施工合同
招標文件的要約是指建設單位向施工企業提出訂立施工合同的要求。投標書的承諾是指施工企業完全接受要約中的全部條款,向建設單位作出的按要約簽訂經濟合同的意思表示。招標文件的要約和投標書的承諾,是簽訂施工合同的主要內容之一。但在一些建設單位中存在著一味強調造價一次性包死,又不計風險包干費,對施工合同周期內的政策性價款調整不承認,使最后所簽訂的施工合同與招標文件、投標書的內容不相符。
3.3合同監管機構不健全,職能分工不明確
目前,較多建筑施工企業和監理公司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建設,不設置合同管理機構,不明確合同管理程序,不制定合同監管制度,不明確合同管理部門的職能。同時,缺乏對合同的審查和評估,缺乏對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建設,缺乏合同歸檔管理,使管理信息化程度不高,對合同管理的信息采集、存儲、加工和維護手段同樣相對落后,合同管理流程比較混亂,缺乏合同管理軟件的開發、應用,合同管理手段仍比較落后。建筑施工企業也不重視合同管理工作,缺乏完善可行的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制度,缺乏具體的操作流程,缺乏對工程進行及時的跟蹤、評估和總結,有效的動態合同管理缺失。建設項目內部資源沒有得到有效開發和利用,合同履行的手續不健全,使得合同制度執行不力,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較低,從而降低了合同管理水平。
3.4不重視合同的歸檔管理,管理手段落后
對于目前的一些建設項目合同的管理,仍處于分散管理的狀態,合同的歸檔程序及要求沒有明確的規定,合同履行過程中沒有嚴格監督控制,合同履行后,沒有全面評估和總結。目前,很多單位簽訂合同后,對合同管理信息的采集、儲存加工和維護手段落后,合同管理應用軟件的開發和使用相對滯后,沒有按照現代項目管理理念對合同流程進行重構和優化,沒能實現項目內部信息資源的有效開發和利用,建設項目合同管理的信息化程度偏低。
4.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4.1提高建筑施工單位的法律意識和風險防范意識
施工企業必須加強企業全體的普及合同法制教育,尤其是建筑行業的合同管理人員應認真學習相關法律、法規,掌握專業技術知識,提高法律意識,對所簽施工合同的標的、標準、質量要求、價款支付方式以及合同的履約期限、違約責任等做出具體明確的解釋,準確表達出真實意思。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嚴密合同的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避免出現歧義,減少由于理解偏差而產生合同糾紛,增強合同的可操作性。
除此之外,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要注意做好與各利益相關方的往來公函、會議紀要、開竣工報告、變更及其他結算資料的簽發與保存,保證相關資料的完整、嚴謹、有效,同時,為了確保所有可能作為索賠證據資料的證明力和有效性,所有這些資料的份數在形成時至少要兩份,以確保其中一份原件歸施工單位持有和保存,為必要時啟動訴訟程序收集好相關證據。
4.2重視招投標階段的合同管理,從源頭上把好關,嚴格維護招投標成果
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標投標管理兩項工作是相輔相成、密不可分的。因此,必須對施工合同與招投標關系有正確的認識。工程招投標的過程是施工合同的談判和訂立過程,不要把施工合同與工程招投標管理割裂開來,真正按工作性質科學、合理設置機構及確定職責。使施工合同與招投標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在招標文件備案時,招投標管理部門應對其中的合同主要條款嚴格審查,對條款中不合法、不合理、帶有不正當競爭或損害他人利益的內容,應立即提出修改意見,若等中標后訂立合同了就很難監管。合同備案管理主要是審核合同價是否與中標價吻合,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有沒有附加一些不合理的補充條款,嚴格控制在備案階段就產生“陰陽合同”,維護招投標成果,切實保證合同雙方的合法權益。
4.3建立健全合同管理體系,完善合同管理機構
建筑企業應結合企業的實際需要和實際情況,建立科學的合同管理制度,強化合同管理職能,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堅持合同的審查制度,審查合同簽訂的條件、內容以及條款等是否符合國家相關規范標準,是否具有完備的手續。在合同執行過程中,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應定期對合同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并建立完善的合同檢查考核制度,對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偏差應及時進行分析與糾正,使合同管理規范化。這將有利于合同的履行和避免合同糾紛的發生,并且便于查閱、檢索以及執行合同。
與此同時,行政部門應設立專門合同管理機構和配備合同管理人員,對建設工程合同實施登記、審查等監督管理,建立合同臺帳,并進行統計、檢查,加強合同備案制度。建筑企業應深入研究合同管理工作在不同階段的具體特征、要求、管理控制手段、工作側重點等問題,建立企業的監督保障機制,完善合同管理的組織機構,建立公司、分公司、項目部各層次的合同管理機構,監察和考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表現和業績,加強合同管理制度的剛性約束效力,嚴厲打擊和查處各種違法、亂紀和失職行為,保證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貫徹。
4.4加強合同及相關文件歸檔管理工作,為合同順利履行創造條件
合同文本及相關資料同屬于重要的法律文件,合同簽訂之后應及時建賬并妥善保管,重視合同文本而不重相關資料歸檔的情況在建設領域普遍存在,由于建設項目周期長,設計專業多,面臨情況復雜,在經過一個長時間的建設過程后,很多具體問題要依靠相關資料予以解決。所以,做好資料歸檔工作絕對不是簡單的文檔管理問題,應專人負責,負責到底。除此之外,要加快合同管理信息化步伐,及時應用先進手段,改善合同管理條件,不斷提高管理水平。
5.結束語
綜上所訴,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對提高施工質量、提升工程效益起著重要作用。只有充分認識到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重要意義,準確把握合同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才能從根本上做好建筑施工合同管理工作,從而促進我國建筑施工市場的平穩、健康、有序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建設工程、合同管理、問題、對策
中圖分類號: TU198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一、前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即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與承包人之間為完成商定的建設工程項目,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施工單位應按合同規定完成業主交給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任務,業主應按合同規定提供必要的施工條件并支付工程價款,合同簽訂不規范不統一已經成為了我國施工企業工程合同管理的重要問題,因此我們必須要重視工程合同管理工作。
二、工程項目管理中合同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它在整個項目管理過程中, 主要從三個方面體現出他的重要性:首先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其次合同管理對項目承包的經濟效益有重大影響。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第三方面是合同確定了雙方的項目實施目標。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三、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范圍和重點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業務面很廣,每項業務都有規定的程序和方法,每項業務之間又存在不可分割的聯系。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業務范圍包括:進度控制、圖紙和規范、工程施工設備、材料、施工質量控制、施工條件、安全檢查、現場會議、合同變更和索賠、工程風險的合理負擔、工程驗收、勞務和分包合同的管理、仲裁和糾紛的協調處理、檔案資料管理等。但是,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有重點的,只有突出重點,才能做好管理工作。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重點就是如下三項:
1.工程質量控制
質量是工程建設的核心,也是管理的核心工作。做好質量管理和控制應采取以下措施:明確職責,實行分級管理。在質量管理方面建立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做到承包商自檢、監理員檢查和現場監理工程師抽查三者的有機結合,形成一個上下貫通,內外連成一體的質量管理網;健全各類測驗表格,使質量管理工作規范化、程序化、標準化;督促承包商完善內部質量管理體系,把好質量管理關;加強監理,嚴格按規范施工。在日常管理中,監理要做到嚴格按質量標準辦事,做到單項工程準備工作不足不批準開工,未經批準的施工圖紙不得使用,未經同意不得變更工程設計,未經檢驗或經檢驗不合格的材料不準使用,未經試驗或證明不可行的施工方案不準采用,上道工序未經認可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未經質量檢驗認可的工程不可計量等。
2.工程進度控制
工程進度涉及到業主和承包商的利益,計劃是工程進度控制的依據,也是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科學合理的工程進度計劃是保證施工工期的前提條件。工程進度的控制主要是審查承包商所制定的施工組織計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并對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追蹤檢查。當發現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及時提醒承包商, 幫助分析查找原因,適時指導承包商調整進度計劃, 并監督和促進其采取行之有效的補救措施。
3.工程付款控制
工程付款控制是合同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是行之有效的手段,是各項工作按合同規定程序進行的保證。通過進度付款對工程投資隨時加以控制;另一方面通過付款對工程質量控制具有很強的否決權。
四、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現階段,我國的建設工程市場尚不發達,建設單位為了完成政府下達的工作任務,片面強調工程的進度和質量管理,對合同管理缺乏全面的認識,往往因為合同意識淡薄、合同條款不明確或不完備等合同類文件不規范問題引發糾紛,導致在后續的工程實施過程中處于被施工單位牽著鼻子走的被動的局面,甚至出現個別為了完成建設任務違約下發聯系單或擅自調高合同進度款支付節點,最終出現工程款超支付的嚴重后果,給國家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
1. 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
很多施工企業在合同簽訂以及后期的合同執行過程中,都缺乏法律風險防范意識,隨意性較大,往往容易導致法律糾紛。在簽訂合同時,沒有對合同條款進行仔細的研究便草率簽訂,未明確違約條件及違約責任,合同文字不嚴謹,合同主體不當,甚至簽訂違反法律法規簽訂無效合同等,這樣一旦發生法律糾紛,便不能較好的依據法律來保障自身的合法權益。簽訂合同后,沒有嚴格按照合同條款進行實施,發生隨意修改合同或違背合同規定的違約現象,使自身處于不利地位;并且在實施過程中,應變更合同的沒有變更,應簽證確認的沒有辦理簽證確認,應當行使的權力沒有行使,應收集的證據沒有收集,應當追究的錯過了訴訟時效,從而損害了應得的利益。對于合同在施工中的重要性很多企業都是容易忽略的,這主要表現在執行力度上。因為一些單位對合同管理重要性認識不足,導致了單位缺少相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缺少充足的經費保障,不能進行日常的對比審查。
2. 缺乏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
當前我國大多數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施工單位都沒有成立專門的項目合同管理機構。建設行政主部門通常都委托監理部門或其他機構進行合同實施過程的監督管理工作,往往容易在工程中標后及施工過程中發生合同糾紛。一些施工單位也對合同管理工作不夠重視,沒有成立專門的合同管理機構,無法很好的開展合同管理工作。
3. 合同范本更新不及時
目前建設市場在用的合同范本大多還是1999年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制定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由于近年來工程建設行業發展迅速,建設行業的相關規范也在持續更新,導致原有合同文件對目前建設市場的一些問題未約定,再加之部分建設單位管理水平有限經驗不足,導致施工合同剛簽訂就存在重大缺陷,為后續的合同順利履行造成障礙物。
4. 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 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 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 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合同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 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5. 合同價款引起的糾紛
合同簽訂過于草率,有些政府的指導性意見沒有很好落實到合同中,最初對合同管理的想法過于簡單,工程實施過程中一些不確定因素沒有充分考慮,一些無法包干的風險也相當然的轉嫁給施工單位,最終導致工程實施過程中施工單位不勘重負消極停工,合同文件無法全面履行。一些合同雖然條款比較齊全,但內容只作原則性約定,不夠具體和明確,特別是缺乏對違約責任的具體約定,或對違約責任約定僅停留“點到為止”程度,沒有約定違約執行時間,造成發包人無法適時履行合同。
6. 施工索賠難
建設工程往往存在著政治上、經濟上、合同上的風險等各種風險,施工條件、工程量、物價的變化等都會給施工單位帶來額外的經濟損失,影響其正常施工利潤,這些本可以向發包方進行依法索賠的。但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還不健全,工程項目管理大都注重“人際交流”,而沒有實行以合同和證據基礎上的規范化管理,實際工程中常會礙于情面而沒有向建設單位進行索賠,承包商合同索賠工作難以實現。
五、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對策
加強合同管理即是市場經濟的需要也是規范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需要, 從而更好地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合同管理是項目管理的核心, 有效的合同管理是促進工程建設各方面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 確保建設目標的重要手段, 是規范建筑市場秩序, 防止建設領域“ 兩個拖欠” 的重要措施。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行政手段對經濟活動的管理和干預作用越來越小, 需要更多地應用法律、法規和經濟手段調節和管理市場。在建筑市場機制的健全和完善過程中,合同作為調節發包人和承包人經濟關系的法律依據將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雙方商定的建設任務, 明確相互利益、義務關系的協議, 是保證工程建設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法律文件, 認真貫徹合同法律制度, 嚴格規范合同履約行為, 嚴格控制好合同履行的各個環節, 不僅能有效地約束合同當事人的行為, 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理各項違約行為, 還能夠很好的保證項目建設質量和投資效益。
1. 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簽約工作
合同和合同管理之間的關系是相輔相成的,一方面出現問題的話,就會導致另一方面無法正常進行。所以想要加強合同管理,首先就必須做好工程合同的談判和簽約工作。工程的談判和簽約要求合同雙方人員都要掌握相應的有關建設工程施工的法律、法規。同時需要雙方都仔細的閱讀合同中對于雙方的規范,如果有不合適的地方進行互相之間的磋商、解決。在合同的簽訂之前,雙方當事人要根據自身情況,深入考慮、分析,自己可能在以后的過程當中出現一個怎樣的問題,事先提出相應的解決措施。合同中的條款要相對明確、專業化,對于發包方和承包方的責任和義務要表達清楚,要杜絕合同中雙方權益不對等的現象發生。同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訂立要嚴格符合國家的法律法規,以便于更好的保護合同雙方的權益。
2.加強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的引進和培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須由專職人員進行管理,所以施工單位應引進具有這方面才能的專業人才,也可通過教育培訓來培養本企業的合同管理專業人才,注意合同管理人員必須是優秀的工程技術人員,還應熟悉各種法律、法規,具有較好的合同履行和工程索賠管理才能,精通各種合同業務。施工企業應重點培養知識面寬廣、應變能力強、工程經驗豐富的人員來承擔合同管理工作,同時也應加強項目經理、總工程師、總經濟師等管理人員合同方面的培訓,以便他們更好的從全局上圍繞合同來開展各項管理工作。
3. 建立和完善企業的合同管理體系及合同管理制度
施工企業就合同管理全過程的每個環節建立和健全具體的可操作制度沒,這些環節應包括:介紹信的開具、信息的跟蹤、合同的草擬、洽談、評審、用印、交底、責任分解、履約跟蹤、變更、索賠、違約、解除、終止等。使合同管理有章可循,規范合同簽訂程序,減少失誤。
4.注重合同實質性條款審核及約定
近年來,由于工程造價咨詢行業迅速發展,很多建設主體為穩妥起見,都把工程結算審核的任務委托專業造價咨詢機構進行審核,但是由于根據國家發改委新出臺的相關文件規定,凈核減比例超出一定范圍的,追加審計費是需委托方承擔的,而且這部分費用無法在建設單位管理費中開支,過去老文件規定追加審計費是由施工單位承擔,但現在文件沒有約定,由于施工單位高估冒算產生的追加審計費卻要建設單位承擔,無疑會讓建設單位成冤大頭,因此大部分建設單位都在合同文件中追加關于追加審計費由施工單位承擔的條款,對于已開工項目的但沒約定追加審計費的項目則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來明確追加審計費的承擔事宜。這些細節的問題實實在在地影響著合同雙方的利益,因此對實質性合同條款約定要尊重客觀同時也需考慮日后的一些不確定因素,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合同中既要有對性質約定,要有量的指標,讓合同執行人員一看合同就知道該如何操作,什么節點是合同管理的關鍵點,從而使得工程管理更科學有效。
5.加強合同法制教育
施工企業應增強法律意識,加強培訓學習,堅持經常性的學習制度,尤其是施工企業管理人員和合同管理機構人員應熟悉《合同法》、《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建筑相關的法律知識,可外部聘請專家、知名人士進行內部培訓,對全體人員普及合同法制知識,掌握與自己有關的合同內容,提高他們依法履行合同的意識,讓其了解合同違約的嚴重后果,讓施工企業合法地參與建筑市場經濟活動。
6.加強施工合同索賠管理工作
我國工程承發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建設單位對施工單位上報索賠價款比較感冒,哪怕索賠理由確實成立且索賠依據充分,個別建設單位也希望以變更形式支付索賠價款,由于這種畸形建筑市場大環境導致承發包索賠意均不強,反映在大家對合同索賠條款的重視度不夠,承發包更注重對方的合作態度,反映出來索賠成功否不取決于合同約定而取決于跟建設單位領導的關系的怪現象,甚至個別項目因此而發生建設單位領導因此而腐敗的事件。如何合同管理明確索賠條件,實行索賠規范化,是當前合同管理關鍵。基于市場變化、地下條件的不確性,發包人在簽訂合同時要充分考慮各種不利因素,分析合同變更和索賠的可能性,采取最有效的合同管理策略和索賠策略;在合同整個履行過程中,要隨時結合施工現場實際情況,結合法律法規進行分析研究,既約束施工單位也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更重要的是有利于企業盡快適應國際工程建設規范,提高企業建設管理水平。
六、結語
綜上所述合同管理是建筑施工企業管理的重要內容,建設單位要形成高效、科學的管理機制,從投標階段就做好合同的統籌與規劃,提高自身在合同管理中的主動性與動態性,采用精細化管理,在完成工程質量目標的基礎上實現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參考文獻:
劉牧榮:《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造價控制的關系探析》,《中華民居》,2012年12期
譚海珊:《淺論建筑工程合同管理與索賠措施》,《城市建設理論研究》,2012年1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