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6-13 16: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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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工程建設期的建設管理單位,要根據國家及行業各項規章制度和代建合同,并結合自身建設管理經驗,制定相關的規章制度,如《工程招標管理辦法》、《工程合同管理辦法》、《工程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工程變更管理辦法》等,使各項工作規范化、程序化,做到有章可依。首先由代建單位將制定的工程分標方案及招標計劃、招標方式等報送建設單位批準后,由代建單位按批準的招標計劃進行各個項目的招標工作。各項目的招標過程嚴格按照招標管理辦法執行,具體流程如下:①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組織編寫招標文件;②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審查;③報建設單位批準;④按建設單位的意見確定招標文件;⑤由招標發售標書、進行投標人的資格預審,并組織開標、評標工作;⑥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將評標報告推薦的中標人報建設單位批準后發中標通知書,進行合同談判。合同簽訂的流程如下:①經招標確定承包人;②代建單位、承包人協商起草合同草稿;③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項目責任人簽字審查;④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轉送相關部門、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依次會簽和審定;⑤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按審定意見,修改合同草稿,將修改后的合同文本報建設單位審批;⑥建設單位審批后,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按審批意見修改合同草稿,并將修改后的意見反饋給承包人,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后形成正式合同文本;⑦由建設單位授權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與承包人法人簽訂合同,加蓋公章,合同正式生效。
2實施合同的動態管理和變更管理
工程的結算主要實施量價分離的管理模式,承包商按照合同約定上報進度報表,經監理工程師審核后由代建單位相關部門進行工程量審核,再由代建單位合同管理部門進行價格審核。由代建單位項目負責人簽字后將審定金額報送建設單位批準并付款。在項目進行中,對于每一個項目的結算情況與合同進行實時對比,對項目的結算情況實施進行監控,當某項結算金額與工程的進展速度相比異常時,馬上原因分析,及時控制,確保將投資控制在合同范圍之內。對于工程建設中涉及的變更問題,需嚴格按照事先制定的《工程設計變更管理辦法》執行,并對變更所涉及的費用及時進行審核,以避免日后糾紛。變更流程如下:
(1)對于不涉及原設計原則,不影響質量和安全、經濟運行,不影響整潔美觀,且不增減或增加較少預算費用(5萬元以下)的變更事項,例如圖紙尺寸等差錯更正、原材料代用、圖紙細部增補詳圖、圖紙間矛盾處理澄清問題等,由監理單位組織建設四方(代建單位、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相關技術人員商定變更方案,并辦理工程變更現場辦公記錄(以記錄工程量為主)和工程變更技術核定單(以記錄技術變更為主),由設計單位出具相應的設計變更通知。涉及到費用變更的,由變更單位隨后將變更單價及上報監理單位,由監理審核后交由代建單位合同部門審核后列入進度報表中結算。
(2)對于工程內容有變化,但還不屬于重大變更的項目,預算費用50萬元以下(含50萬元)的,由申請變更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組織相關單位審核,并經代建單位組織審查批準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如設計單位對建設、監理、施工單位提出的設計變更申請有不同意見(不同意變更或提出不同變更方案),可提出書面說明報至代建單位,代建單位組織有關單位、部門和領導研究確定最終方案。并將經過監理單位、代建單位審核的變更單價等審核變更結果報建設單位備案。
(3)對于變更原設計原則,變更系統方案,變更主要結構、布置等變更項目,由申請變更單位提出申請,經監理組織相關單位審核相關方案和費用,經代建單位組織建設單位及有關人員或專家討論研究通過,并經上級部門同意或設計審查部門審批通過后,由設計單位出具設計變更通知。
3及時正確處理各項索賠事宜
由于發包人未能按招標時承諾的時間交付施工用電、施工道路等,或者由于招標人未能按合同約定提供承包人招標人需采購的設備,或者由于水文氣象條件改變、設計變更、地質等原因造成承包人未能按原有的施工順序進行施工,增加或減少了資源投入,都將造成索賠的發生,因此,在招標文件中要對所能提供的各項條件進行慎重考慮,執行過程中確保所承諾條件按時提供,并嚴格控制變更。若有索賠事件發生,要及時處理,做好現場的簽證審核工作,及時界定清楚原因,按照合同原則,分清責任,合理補償。
【關鍵詞】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問題分析
建筑工程總包項目管理是良好的管理方式,避免缺乏專業管理經驗帶來的缺陷,總包方以其專業化管理為業主服務,但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一些問題,如設計質量控制不嚴,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存在缺陷等。分析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管理問題原因,包括進度管理責任不細化,人員素質不高等。近年來我國建筑企業逐漸強大,積極參與國外先進企業競爭。必須認識到,相比先進國家管理水平,我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存在許多問題,轉變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方式,是增強企業核心競爭力,適應國民經濟轉變增長方式的需要。
1.房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概述
房屋建筑工程項目自古有之,19世紀工業革命后,工程項目形式隨著工業經濟的發展不斷更新。人們對項目的內涵認識逐漸加深[1]。從不同角度對項目有不同的定義,聯合國工業發展組織從投資角度定義為對投資的提案,用于創建發展工業企業,在一定周期內增加貨物生產。項目是按照總體設計施工的基本建設工程,建設項目是批準總體設計范圍內進行施工,行政上有獨立的組織形式,是在一定時間內達到特定目標的資源組合,為取得特定成果開展的系列活動。項目管理與項目緊密相連,項目管理宗旨是通過系列計劃組織整改等人為活動,實現項目目標,過去項目管理較為粗獷,管理效率較低。工業革命后,生產效率大大提高,對各工種生產工藝精密度要求提高。許多專家學者分析研究提出新的項目管理理論。當前項目管理理論深入到國民經濟各行業,項目管理水平直接影響項目的進度成本,體現我國社會經濟管理能力。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是圍繞建筑工程評估論證、科研規劃,設計施工等各環節全部工作,進行計劃指揮協調控制過程。建筑工程各階段實施主體不同,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分為業主方與設計方及總包方項目管理等。建筑工程表現形式是項目,項目需要投入一定資源完成工作,項目管理目標是在約定時間內開展多目標的管理。房建工程項目管理要素包括工作范圍、成本與質量等。工程項目范圍指工程項目過程活動,實現過程項目目標必須完成的活動,投入投出后活動產物確定,依據目標工程項目范圍可制定工程項目計劃,包括質量計劃、人力資源計劃、采購計劃等,全過程涉及活動范圍界定。房建工程項目時間相關因素用進度計劃描述,規定各活動具體起始日期。確定活動起始時間需考慮其相互關系。質量控制包括采取作業技術管理活動,必須通過科學管理組織協調技術活動,實現預期質量目標。質量管理是確定質量方針實施全部職能,質量控制在明確質量目標下通過資源配置計劃實施實現預期目標。
2.房建工程項目管理中的問題分析
(1)房建工程項目管理內容涉及工程項目全過程,存在于房建工程建設周期內,房建工程項目管理主要包括質量安全與成本管理等。近年來我國房地產企業迅速發展,房建工程項目施工有序開展,但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許多問題,涉及工程項目質量安全與進度管理等各方面。房建工程項目管理問題主要原因包括項目管理目標不明確,項目管理內容缺乏層次性,工程項目管理機制缺失等。(2)房建工程項目進度管理是為實現合同確定工期,通過對項目實施計劃實現項目總體進度計劃階段性目標,進度管理是工程項目管理重點內容,當前房建工程項目進度管理存在全過程管理不當,管理制度執行不力等問題。某些企業忽視項目管理前期策劃,簡化項目技術經濟論證,未編制系統的施工組織設計,嚴重影響施工進度。建筑企業在項目管理中未把握好進度安全等項目關鍵因素的關系,缺乏對自身施工技術能力的合理分析,造成進度管理缺乏科學性,導致進度管理處于被動。所以一定要嚴格執行建筑企業管理制度,促使員工群策群力,確保工期目標實現。(3)建筑合同包含內容廣泛,合同管理是保證施工雙方利益的重點,工程質量安全等因素以承包合同為紐帶。隨著我國建筑行業向市場經濟轉變,合同管理成為建筑工程項目約束經濟活動的重要方式。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要了解施工工程情況,根據雙方意見修改,要重點完善合同管理內容,加強全過程合同管理。確保建筑工程項目合同管理規范化,對工程項目全過程合同管理執行情況派專人檢查監督,加強對材料設備差價調整。(4)房建工程項目質量管理問題主要包括管理體系不完善,管理思想不重視,管理職責不明確等。管理者思想對工程質量有很大影響。目前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思想問題存在質量目標明確,質量認識錯誤等。部分管理人員以生產為中心,認為制定較高的質量標準不會出現質量問題。施工企業生產經營要以市場為導向,施工企業制定質量標準要從客戶角度出發。部分質量管理人員認為質量高的項目需要花費較高成本,未樹立質量第一的意識。我國建筑工程管理取得一定成就,但管理體系存在過于強調質量認證,未深化全面質量管理等問題。大多數企業未實施全面質量管理,中小企業缺乏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
1.1代價工程項目管理覆蓋面窄
從代建制度視角來講,由于國內工程項目建設過程中的代建制實施較晚,必然使代建制在實施過程中顯得捉襟見肘,在應對快速發展的建筑行業問題時,顯得力不從心。實踐中可以看到,因部分代建企業專業水平有限,嚴重限制了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覆蓋面,從而使其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無法與全過程有機結合在一起,而且也無法有效實施代建工程項目管理。
1.2項目前期風險比較大
代建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因工程項目管理工作直接交給專業公司負責,這就使得工程建設投資方無法全面了解工程項目管理人員的前期工作情況,甚至部分項目管理公司對項目管理表現出一定的目的性,以致于工程項目建設投資費用、風險等隨之增大,嚴重影響了工程項目投資方的利益。
2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要點
基于以上對當前代建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及其成因分析,筆者認為要想加強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其要點在于對工程建設全過程加強管控。
2.1設計階段管理要點
在簽訂工程代建合同以后,工程代建方應當嚴格按照合同要求,合理選定設計單位。在此過程中,投資方應當積極參與設計合同洽談,并且協助代建方優選實力較強的專業設計單位,就設計任務書、相關技術參數以及工程建設工藝要求等內容,進行及時的溝通和協商,然后向工程設計單位做好交底。在此過程中,代建方應當對設計合同執行過程進行跟蹤管理,對設計方所提交的進度計劃、出圖計劃等進行嚴格審核、督促執行,避免后期更改現象發生。同時,投資方的意圖、要求等,應當在代建工程項目設計階段有效地轉化成工程施工圖紙,在設計完成后需經投資方專業人士審查,根據需要提出修改意見。實踐中可以看到,因設計費在項目建設總投資中的占比相對較小,代建方、投資方通常會忽視設計階段的管理工作重要性。在施工圖設計,是工程項目建設投資控制一個非常重要的環節,采取價值工程法,在滿足工程項目功能的基礎上,對設計方案進行優化設計,充分挖掘節約潛力。
2.2施工階段管理要點
對于代建方而言,建議采用公開招標方式優選具有資質的總承包單位,然后根據代建合同中規定的投資、質量以及施工工期目標,與總承包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從某種意義上來講,工程施工建設總承包單位的水平、管理能力高低,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代建工程項目是否能夠按照計劃方案實施。當代建項目工程施工建設進入施工階段以后,代建方應當充分考慮工程規模、代表項目特點以及代建項目資金應用計劃,對投資計劃值、實際值進行動態化跟蹤監控,嚴格按照控制設計要求變更,并且注意變更設計的經濟性、可靠性,確保建筑造型及其應用功能能夠滿足投資方提出的要求。同時,代建方應當對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以及分包單位和供貨商等加強管理,并且督促上述各單位嚴格按照圖紙要求、設計方案以及施工合同和相關標準進行施工建設、驗收,對總進度計劃以及階段性施工進度計劃進行審核,必要時對其進行優化調整。在此過程中,還要做好專業設備的管控,實踐中因投資方是該工程項目的直接使用者,因此對工程項目性能、規格以及型號等會提出特殊的要求,此時代建方應當嚴格按照投資方所提出的要求,做好機械設備采購工作。同時,投資方還可以根據情況,委托專業造價咨詢機構對代建工程項目施工過程中的投資加強跟蹤審計,并且對代建工程施工設計變更、材料設備以及合同外的工程量計量等加強管控,增加投資控制環節,做好投資預算工作。在代建工程項目施工建設過程中,代建方作為工程項目主導單位,應當積極組織、參與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各單位關系協調,并向政府主管部門辦理審批事項,及時發現和解決代建工程施工時發生的問題。
2.3合同管理要點
代建工程項目管理過程中,投資方完成前期項目策劃以及項目建設可行性研究以后,通過公開招標、邀約委托等方式將代建企業確定下來。首先,應當與代建方協商合同相關事宜。工程代建企業的選擇,在很大程度上關系著整個代建工程項目的成敗,服務質量、技術水平以及管理能力和經濟實力等,都會對代建項目產生影響,因此投資方需慎重選擇。在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合同談判時,投資方應當將擬投資工程項目的規模、功能、施工質量、投資、工期以及技術參數和擬用機械設備型號,進行詳細交底,并且要求代建方根據工程項目實際情況,專門成立一個項目管理機構,針對工程項目性質制訂可行的管理規劃方案。同時,還要編制工程項目管理細則,要求每一個月都要向投資方遞交代建工程項目管理月報。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是指導工程項目管理的重要指南,因此應當明確代建工程項目管理依據、目標、內容、資源、組織、程序以及方法和管控措施。對于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而言,其具有雙重作用,一方面有戰略部署作用,另一方面又是戰術性安排。在合同管理過程中,代建方、投資方均應當給予高度的重視,合同簽訂后應當嚴格執行。然而,在代建工程項目具體實施過程中,因諸多因素的影響,難免會出現設計變更問題,此時代建工程項目管理規劃需根據具體的情況做出優化調整。
2.險管理要點
代建工程項目風險管理,即對該工程項目潛在的意外損失做出識別和評估,然后結合具體情況采取針對性的措施進行處理;在主觀層面上一定要盡可能做到有備無患或,對于無法避免的風險,應當尋求可行的措施予以彌補,以此來減少意外損失。代建工程項目管理,具有周期長、程序多以及多方位和內容錯綜復雜等特點,參與代建工程項目管理的各方,一定要提高風險管控意識,強化風險管理。對于投資方而言,在代建工程項目決策過程中,應當承擔代建工程建設全過程監理。采取該種方法,不僅可以有效滿足代建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的要求,而且還可以使監理企業能夠各得其所,有各自生存與發展的空間。
3結語
關鍵詞:代建制;代建人;管理;風險;對策
中圖分類號:F28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8937(2014)3-0027-02
近年來,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模式在我國各地區蓬勃發展起來。工程咨詢公司、招標機構、設計院、監理單位、總承包商和房地產開發商等不同機構類型的專業公司都積極的參與到代建工作當中。這些單位有著各自不同特點的主體業務,決定了其在承擔代建業務時優、劣勢和可行性方面也有較大的區別。
1 代建單位的機構類型及其優、劣勢比較分析
2 不同機構做代建業務所面臨的風險
根據上表,各專業公司由于主體業務性質不同,決定了他們在做代建業務時存在著不同優勢和劣勢,由此,他們所面臨的風險也將有所不同。
2.1 不同管理階段風險
因為各自主體業務不同,各專業公司在做公司主營業務之外的其他階段工作時都將存在不同的程度的管理風險。例如,工程咨詢公司面臨設計、施工等管理風險,設計單位會面臨前期報建、施工等管理風險,監理單位面臨前期報建、設計等管理風險。在這一方面,房地產開發商的風險最小,但他的優勢只局限于房建項目,其他的項目如市政項目等,也存在設計管理等風險。
2.2 合同管理風險
對于不同機構類型的各專業單位而言,他們在常規的項目建設過程中,基本上都是單一的合同受托方,但做為代建人,需要和項目各參加單位簽訂并管理合同。因此,他們的一個共同的特點就是沒有合同管理經驗,在合同管理方面能力一般。因此,代建管理風險主要集中在代建項目的合同管理上。如果在代建項目的實施過程中合同管理混亂,必然帶來一系列的相關風險。對于這一風險而言,房地產開發商有較好的經驗,其余的專業機構都將存在較大的風險。
2.3 投資控制風險
運作真正意義上的代建制業務,代建人擁有代建項目的資金支配權,同時也要承擔相應的投資保值責任。作為各專業公司,在各自主體業務方面都無可非議,但在投資控制方面卻顯得力不從心,尤其是對基建項目財務管理與控制的能力匱乏。以往的工程項目經常出現“三超”現象,尤其是“超投資”,造成了極大的資金的流失。這方面能力的匱乏成了各專業公司做好代建業務的攔路虎,亟需進一步完善和加強。這一方面,除房地產開發商外,其余各單位均存在較大風險。
2.4 人才風險
隨著對代建項目的運作,各專業機構原有的單一的工作內容(或工程咨詢、或設計、或施工管理等)都將朝著全階段、全過程、綜合型的方向發展,本單位以往的工程技術人員及其知識結構已經遠遠不能滿足業務發展的需求。隨著市場競爭的白熱化,公司必然將面臨人才風險。這一方面,除房地產開發商外,其余各單位均存在較大風險。
3 各專業公司應對風險的策略
3.1 優勢主營業務切入,強強聯合,拓寬業務范圍,消除
階段風險
目前,各專業公司做代建人都存在三個顯著的特征:第一,對于公司主營業主之外的階段,都存在較大的風險,甚至對公司是毀滅性打擊;第二,各專業公司原有資質大都存在單一性或者擁有兩三種資質,優勢也只存在于項目的一個或部分階段,面對全過程的項目代建業務都存在資質不齊全、部分業務不熟練的情況;第三,公司的資質拓展在短時間內難以實現,而爭取代建市場先機又迫在眉睫。面對這一困境,各專業公司可分階段、分步驟、計劃性涉入代建市場。
第一階段,優勢主營業務切入代建業務,承擔部分階段或全階段的管理咨詢業務,即委托項目管理工作,避免承擔較大風險。
第二階段,采用強強聯合(設計與總承包、咨詢與總承包、監理與總承包等)形式運作代建項目,實現主體業務互補,“暫時弱化”其他階段風險。
第三階段,立足自身優勢業務,申請新的資質,拓展新的業務范圍,提升公司的綜合實力,實現跨行業、綜合性的服務發展,“永久消除”全階段風險。
各專業公司可以根據自身的資質條件、承擔風險能力的大小、承辦業務水平的高低,有步驟、有計劃、有層次地實施代建業務,循序漸進的推進公司綜合實力的發展,最終適應全階段代建業務的需要,真正做好全過程、全方位的代建工作。
3.2 轉變工作理念,強化合同管理
作為代建人,各專業公司不但與建設單位、使用單位、投資主管部門存在必然的法律關系,也與咨詢、設計、監理、工程承包等參建方發生業務上的來往。要正確處理好這些關系,需要做好兩方面內容:
一是轉變工作理念,確立法人地位。成為代建人后,工作角色、職能等也就隨之改變(如由單一的“咨詢”、“設計”等轉變為綜合型的“項目管家”,由單一的“提高工程質量”、“提高設計質量”等轉變為“提高項目的整體投資效益”),而最重要的是其工作理念的轉變。作為項目法人,最終的理念就是“代表建設單位的正當利益,實現投資主管部門的投資控制目標,最大限度的滿足使用單位的合理需求,依照法律法規相關程序實施項目管理服務”,他的行為只受投資、建設、使用方的監督,而不受其指令。
二是強化合同管理。通過劃分各參建方的工作界面、責任和權限、風險和利益的分配機制、各參與方在法律上的地位及其法律關系等,建立全面的合同網絡架構,以整體、動態、全面的理念進行合同管理,達到處理好與各單位的關系,進而達到管理好項目全過程的目的。
3.3 分階段管理,強化投資控制能力
各專業公司一旦進入代建市場,就必須有一套完整的工程項目投資管理控制體系,并按此體系嚴格貫徹業主的意圖,控制投資規模。主要在以下幾個階段加強投資控制能力:一是立項階段,要采用科學的方法對工程進行相關的可行性研究,并通過嚴格評審,上報投資主管部門,確定項目的總投資。二是設計階段,要充分發揮設計單位的優勢,采用“定額設計”等方法,通過優化設計,確保做到概算小于估算,預算小于概算,以達到控制造價的目的。三是實施階段,要充分發揮監理單位的主觀能動性,依靠其比較專業的施工管理優勢,嚴格控制設計變更的發生,以保證施工預算在可控范圍之內。
3.4 擴展專業人才隊伍
要成為合格的代建人并實現可持續發展,各專業公司就應及時配備工程技術、經濟、造價、法律、管理等各專業的人才,同時,培養綜合型工程技術人才骨干,并打造階梯式人才隊伍。只有綜合考慮并提高公司人才儲備方面的實力,才能在競爭激烈的代建市場中搶占先機,立于不敗之地。
4 結 語
代建制是我國投資項目建設管理的一個改革發展方向,各專業公司應充分利用國家強力推行政府項目代建制的契機,分析所面臨的市場機遇和風險,并結合自身的優勢,主動采取應對措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能力,真正成為代建管理市場的主體。
參考文獻:
[1] 張偉.政府投資項目代建制[M].北京: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2008.
【關鍵詞】 高校建設工程 合同管理
建設工程合同是發包人與勘察、設計、施工、材料設備供應商等單位為完成一定的建設工程而簽訂的合同,通常包括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物資采購、造價咨詢等合同。近年來,隨著高校辦學規模的擴張,建設工程規模越來越大,加強建設工程合同管理,避免和減少學校因合同管理不當給學校造成形象信譽風險和損失,維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成為高校重點研究的內容,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高校管理的薄弱環節,還遠遠沒有達到應有的深度,沒有發揮它應有的作用。
一、高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現狀及問題分析
建筑工程是先定價后成交的期貨交易,其遠期交割的特性決定了建筑行業的高風險性和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復雜性和重要性。基建工作是高校的非常態性工作,高校對建設工程合同的管理也相對滯后,使得建設合同管理工作存在諸多問題。
1、合同主體不當
合同當事人主體合法是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之一,而在高校建設過程中存在施工單位以總公司名義投標,以下屬分公司的名義簽訂合同的現象;也存在高校基建部門負責人未取得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授權委托書或以基建部門的名義加蓋本部門行政印章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的情況。
2、招標文件和合同條款不一致
招標文件涵蓋了建設工程合同的實質性條款,建設工程合同是以招標文件為依據對有關條款的完善,二者應保持一致。目前高校一般都是通過專業的招標機構進行招標文件的起草、發授、組織開標、評標,而合同談判、簽訂一般由學校有關職能部門參與,他們對工程情況了解不夠,往往也不會認真審查招標文件,導致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內容不一致,甚至互相矛盾、內容相悖。
3、存在陰陽合同現象
為了加強對發包、承包雙方建設工程合同的監控,建設主管部門要求將雙方簽訂建設工程合同辦理備案手續。有些高校按照招投標文件的內容與施工單位簽訂陽合同,以供備案,私下又與施工單位就工程讓利、工期提前、墊資施工等簽訂一份在實際施工活動中被雙方認可的陰合同,逃避建設主管部門的監督。但《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52條規定,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簽訂的合同屬于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私下所簽的建設工程合同與經過備案的合同實質內容不一致的,以備案合同作為結算工程款的依據。陰陽合同的存在擾亂了建筑市場秩序,破壞了招投標和施工合同的嚴肅性,影響了建設目標的實現。
4、合同內容不嚴謹、條款不完備
高校簽訂的建設工程合同條款不準,用詞模棱兩可或存在歧義,合同內容不全面、有缺陷漏洞,給合同的履行帶來不便,容易引起合同糾紛,比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規定了合同價款的方式有三種: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目前高校一般簽訂固定單價合同,但合同中未就風險范圍、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約定清楚,等到工程完工,施工單位要求結算工程價款時就會引起爭議;又如高校在施工合同專用條款中會約定包括工程質量保證金等工程款的支付辦法,施工合同附件(工程質量保修書)中也會約定工程質量保證金的支付時間和比例,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審查不嚴,導致前后條款不一致,財務人員在支付質量保證金時無所適從。
5、存在倒簽合同現象
基建工程常常是時間緊、任務重、壓力大,趕工建設現象經常出現,有些工程合同未簽訂,施工單位迫于高校基建部門的壓力已經開始施工,使建設工程合同無法發揮其應有的約束作用和法律效力,高校基建管理人員也沒有意識到,沒有簽訂合同而進行施工的種種風險,一旦過程中發生安全事故,將很難分清各自的權利和義務,常常引發經濟糾紛。
6、合同資料管理不善
有些高校合同管理人員法律意識淡薄,思想上不夠重視,責任性不強,合同文檔管理混亂,合同原件丟失,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信函、傳真、補充協議等保管不善,一旦發生糾紛,由于缺少證據基礎,學校合法權益將無法得到有效保護。
二、完善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對策
1、強化法律意識、提高合同重要性認識
高校應組織相關人員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學習,使大家掌握基本的法律知識,樹立良好的法律意識和風險意識,切實認識到高校加強合同管理,不僅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宏觀要求,也是學校提高經濟效益、加強自身管理和內部約束機制的內在需要,只有通過法律才能保護學校的合法權益,減少和避免糾紛和損失。
2、建立完善合同管理制度
高校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情況,逐步建立切實可行的合同管理制度,并根據實際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不斷完善合同管理制度,以規范學校簽訂、履行合同的行為。
(1)建立法人授權委托制度。作為學校法定代表人的校長忙于日常工作事務,不可能直接參加合同的談判、簽訂,通常委托基建部門負責人代其簽約,基建部門負責人只有取得委托人的合法資格后,才能簽訂合法的合同。授權委托書必須由校長簽發并加蓋學校行政章后才能生效,授權委托書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印制、填發,其中要明確授權的范圍、授權的事項、授權的期限等。
(2)招標文件會簽制度。招標文件是簽訂建設工程合同的基礎,招標文件編制質量的好壞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合同的質量,高校要將合同管理關口前移,建立招標文件會簽制度,學校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相關單位要在發標前加強對招標文件商務條款和技術條款的審核,編制出嚴密細致、內容全面、前后一致的招標文件。
(3)合同審查制度。按照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合同管理體制,合同簽訂前,基建部門應審查對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是否合法、是否有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否有相應的資質,對擬簽訂的合同進行初步審查后,再根據合同標的金額大小,報送學校財務部門、審計部門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查,重大或有疑難問題的合同,應充分聽取學校法律顧問的意見,確保合同審查質量。通過上述部門審查后,再根據合同標的金額大小,報基建部門負責人或校長審簽。
(4)合同專用章保管使用制度。高校對外簽訂建設合同時,一般應加蓋學校合同專用章而不是學校行政公章,合同專用章由校長辦公室統一刻制、保管、使用登記。基建部門不得擅自以學校或本部門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并加蓋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基建部門行政公章。
(5)合同履行與糾紛處理監控制度。高校要加強合同全過程管理,對合同履行進行實時跟蹤。發現對方有部分不履行合同的情況時,應及時采取應對措施;變更、解除合同時,應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時簽訂補充協議;發生合同糾紛時,應及時向學校合同管理委員會匯報,合理采取和解、調解、訴訟、仲裁等方式。
(6)合同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高校要建立激勵和約束相結合的合同管理崗位責任制度及獎懲制度,明確合同管理人員職責,不僅要賦予他們權利,也要強化他們的責任意識,根據合同管理效果,對為學校避免和挽回經濟損失的合同管理人員,給予相應的獎勵和表彰,對在合同管理中失職、瀆職,給學校帶來經濟損失、名譽損失的合同管理人員應根據情節輕重,追究其經濟責任和行政責任,對觸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7)合同資料歸檔制度。合同是法律文書,是甲乙雙方依法確定權利義務的憑證,是處理合同糾紛的重要依據,高校應建立嚴格的合同資料歸檔制度,可以借助計算機系統進行合同臺賬管理,對訂立的各類合同及附件及時進行編號、登記、保管,對合同履行過程中往來傳真、函件也應及時收集、防止丟失。
3、構建多層次的合同管理組織機構
合同管理制度的制定,可以使合同管理工作有章可循,但合同的審查、監督、控制工作離不開專業人員,為解決校內各合同管理部門各自為政、溝通不暢、管理鏈條松散、難以統籌等現象,高校應成立由校領導、基建部門、財務部門、審計部門、校長辦公室、校內專家組成的合同管理委員會,負責重大合同及糾紛的討論處理,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會議,將各合同管理部門鏈接起來,保持暢通的工作關系,各部門要在各司其職的基礎上積極溝通、相互配合,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合同管理組織網絡,發揮合力,推動學校合同管理工作。在學校合同管理委員會的統一領導下,基建部門負責合同草擬、組織談判、初審、歸檔;財務部門、審計部門負責合同終審;校長辦公室負責法人委托書的擬訂、合同專用章的保管和使用;除此之外,還要充分發揮學校法律顧問的參謀作用及充分利用學校內部資源,聘請學校有關專業人員協助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4、提升合同管理人員素質
建設工程合同管理是一項專業性很強的工作,它要求從業人員知識面寬、法律法規意識強,而目前高校合同管理工作由會計人員或工程人員承擔,他們一般平時從事財務管理或工程管理,對法律知識、商務知識比較欠缺。高校應通過引進或從學校招聘綜合素質高、經驗豐富的優秀人才從事合同管理;通過定期或不定期的專業培訓,加強對法律法規知識、專業技術知識的學習,優化合同管理人員的知識結構,掌握合同管理技巧,提高業務素質、思想水平,保證合同管理質量。
5、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
原建設部和國家工商總局已經統一了部分合同的示范文本,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建設工程委托監理合同、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合同、建設工程設計合同、建設工程勘察合同等,這些合同范本是在總結了近幾十年工程活動經驗的基礎上編制的,合同條款全面、準確、嚴謹、語言精練、具有很強的通用性和操作性,大力推行合同示范文本,可以規范合同管理,減少由于法律水平低、文字表達能力差而產生的錯誤,便于明確合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提高合同履約率,減少合同糾紛,促進高校建設投資、工期、質量三大目標的順利實現。對于目前沒有合同示范文本的,如材料采購合同、設備采購合同等,高校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學校實際,積極開展合同示范文本研究,設計出適合學校各類業務的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工作效率。
三、結語
合同管理是建設工程管理的核心,建設工程合同金額大、履約周期長、涉及面廣、不可預見因素多的特點決定了建設工程合同管理的艱巨性,高校應加強法治教育,提高法律意識,不斷完善合同管理機制,以建設工程合同文本為依托,以建設工程合同關系為紐帶,對建設工程合同進行全面的、科學的動態管理,確保建設目標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 張應華: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管理創新研究[J].經濟視角,2011(1).
[2] 黃鈺彬:加強高校工程建設合同的管理和控制[J].產業與科技論壇,2012(7).
關鍵詞:建筑施工 物資 管理 現代化
今天市場化的逐漸深入,市場對工程企業提出更高的要求。很多業主以支付投標保證金為先題,在建工程資金在并不充分的情況下進一步壓縮,企業日常管理成本負擔重,經濟效益趨致微利,嚴重影響企業的生命周期,在惡劣的環境下,與外環境斗爭的同時,應審時度勢改革內部的成本控制系統
一、工程項目成本管理
工程項目成本是指在工程項目上發生的全部費用的總和,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人工費、材料費、機械費和其他直接費;間接成本是指實施工程過程中發生的管理費和臨時設施費等。工程項目成本管理是對工程項目建設中所發生的成本,有組織、有系統地進行預測計劃、控制、計算、分析和考核等一系列的科學管理工作。其目的在于組織和動員群眾,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挖掘降低成本的潛力,達到以最少的生產耗費取得最大的生產成果。
二、企業在建工程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在建工程忽視成本的管理
在建工程中,項目管理部門對工程的管理疏虞控制,尤其在業主對工期的調整,以及后續的整改中,要求施工方對工期,材料的調整。其管理流程中的快速應變機制欠缺,尤其是占用資金的情況下,施工方始終處于被動的位置。
(二)工程成本管理認識上存在誤區
長期以來由于工程的資金量,各個流程中部門管理趨于管理只能疊加,權責不清晰,尤其是遇到問題的時候,部門間推委制約的情況常有,對于危機處理過程中的時間拖沓,造成了企業中無形間的成本浪費。
(三)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管理系統的不健全,管理權限與管理流程中的時間把握不當,部門間的配合生疏。不利于工程健康發展。
(四)成本控制能力較弱
(1)材料采購環節執行合格的分供方評價制度不嚴,材質不符合工程要求,或以大代小造成材料積壓和浪費;(2)材料的“跑、冒、滴、漏”現象嚴重,限額領料制度不落實,不能準確核算材料消耗水平;(3)機械設備利用率低,窩工現象時有發生。
三、企業在建工程成本管理與控制
重點掌控在建工程施工階段的成本管理,降低日常管理成本,開源節流。在建過程中按照各自的責任目標搞好成本控制和分析并整改。
(1)改善生產環節的制約問題、節約開支,科學合理的安排人員配置;(2)加大引進力度,尤其是設備,工藝,高級技工的引入與培訓;(3)對管理人員與技術人員,工人的評定,定期末尾淘汰。
四、現場管理費控制
(一)現場管理費是與工程施工直接相關的成本,貫穿整個施工過程,直至保修期滿。
(1)做好雨季、冬季施工的準備工作,預防因突然的自然環境變化而影響施工;(2)嚴格按照施工規范、技術標準、質量要求施工。各個專業應制定嚴格的操作規程,對于不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造成施工成本增加的,由執行負責人負責;(3)防止質量事故發生。質量事故會增加返工費、停工費、返修費、事故處理費等。這部分費用可以通過先進的施工管理而降低;(4)做好工程施工的預防、檢測工作。如及時對工程的質量進行檢測,做好隱蔽記錄,建立質量安全檢查小組,隨時檢查施工安全、進度情況,做好預防工作;
(二)加強工程質量控制,實行全面質量管理,減少返工損失,減少和防止不合格品、廢品損失工程質量成本可分為預防成本、檢測成本、質量事故成本、過剩投入成本等幾個方面。
(三)加強安全管理,杜絕安全事故,減少事故損失
加強安全管理要著眼于預防事故的發生,降低工程施工企業的經營生產成本。
1.減少事故的發生次數,可增加經濟效益。
2.制定應急預案,一旦發生事故,將損失降至最低程度。
(四)完善合同文本,避免法律損失以及保險的理賠
施工項目的各種經濟活動,都是以合同或協議的形式出現,如果合同條款不嚴謹,就會造成自己蒙受損失時應有的索賠條款不能成立,產生不必要的損失。所以必須細致周密的訂立嚴謹的合同條款。
首先,應有相對固定的經濟合同管理人員,并且精通經濟合同法規有關知識,必要時應持證上崗;其次是應加強經濟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責任心;三是應制定相應固定的合同標準格式。施工項目合同基本上有以下幾類:委托加工合同、購貨合同、分包合同、勞務合同、技術服務合同、租賃合同、其它協議等。各種合同條款在形成之前應由工程、技術、合同、財務、成本等業務部門參與定稿,使各項條款內涵清楚,嚴謹不漏。
(五)加強信息交流,管理有序化
在工程施工過程中,信息交流是必不可少的,尤其是日常的各個環節的信息必須要抄送相關領導,運用現在先進的計算機網絡系統。
(六)完善建立監督管理職能部門,監控工程的各個流程。
對于工程中,應該在先期中對工程的人員以及工期合同給予監控與了解。尤其是在工程施工中,做到定期抽查與流動抽查。把問題發現在先期,完善應對機制,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及時解決。
結束語
以上問題對工程管理成本控制給予一定的復述,對于眼前的市場環境與經濟形式,企業需要提高與改善的節點很多,趨于完善是一個任重道遠的歷程,要敢于嘗試與試驗,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企業的生存很艱難,想要存在,就需要有居安思危的準備,管理力度加大與完善,提高企業的競爭力,把握市場節奏,使企業的經濟效益與市場效益雙豐收。
參考文獻:
關鍵詞:代建項目, 造價管理, 合同管理 ,工程造價
Abstract: this paper discusse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engineering cost the importance of the management and implementation of the whole process of the specific measures, and the contract management problems are analyzed.
Key words: the construction project, cost management, contract management, project cost
中圖分類號:TU723.3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前言
隨著社會市場經濟體制的完善與改革的不斷深化,工程投融資領域改革的步伐也在不斷地加快,為了有效控制項目業主對建設項目工程造價的責任和風險,客觀上要求對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造價管理。與傳統的基于資源消耗的相對靜態的造價確定方法不同,工程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要求在確定造價時,首先從分析項目具體活動與具體活動過程入手,然后依據開展項目活動的過程和開展項目所用的技術方法與工效水平去確定項目的資源消耗和占用,最終定出項目的造價。
2參與和加強代建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的重要性
代建項目因其特有的“建設-移交”屬性,需要多方的參與和緊密配合,通常情況下包括以下幾方參與主體。
(1)發起方:通常情況下,代建項目的發起方就是政府。
(2)投資方:投資方是發起方通過具有競爭性的程序選擇出來的代建項目的出資建設方,由于代建項目涵蓋工程施工過程的特殊性,具備一定融資能力的建筑施工單位往往會成為代建項目的主要投資方。
(3)項目公司:規范的代建項目要求投資方設立項目公司,并由該項目公司負責代建項目的具體投資以及工程招標、建設管理工作,履行發包方職責。
(4)回購方:在代建項目建設完成并移交后,發起方就要開始向項目公司支付回購款,通常情況下回購方為政府或政府授權的國有投資公司。
(5)其他相關方:經融機構、社會中介單位等。其中,建設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是建筑市場中介服務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合作各方之間聯系的紐帶。信譽良好的造價咨詢單位可以使政府不必對項目進行直接管理,而僅依靠間接管理手段即可達到目的。從代建項目意向談判、主要邊界條件設定、合同的結構設計,再到工程回購價款結算和竣工決算,整個過程均應由造價咨詢單位來協助完成,
這是提高投資效益、保證工程質量、維護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的重要內容。
3如何做好代建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管理
代建項目全過程的造價管理的具體程序中,對代建項目工程造價進行控制時也要針對建設項目活動來進行,充分利用管理能力和資源。以下從代建項目建設的幾個階段具體分析如何做好代建項目的全過程造價管理:
(1)代建項目意向談判和方案設計階段是代建項目的開始。代建模式的方案設計中關于邊界條件的設立,是政府和投資人共同關注的核心問題,任何細微的變化改動都牽涉到各方的經濟利益,邊界條件所涵蓋的內容是代建談判的核心問題,同時也是造價咨詢關注的重心。代建項目的邊界條件主要包括回購基數、投資收益率、回購方式。
①回購基數主要由合同價款、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組成,在代建項目意向談判和方案設計階段主要考慮合同價款,這就要求合同價款編制應做到內容全面、費用構成完整、計算合理,編制時不僅要考慮建設項目前期實施條件、施工條件等因素對投資的影響,還應按項目合理建設期預測價格水平波動,考慮資產租賃和貸款的時間價值等動態因素對造價的影響。
②投資收益率即資金占用成本,是由回購方支付的投資收益的計算比率,相當于投資人投資于項目建設的資金在建設期及回購期的利息,直接關系到回購方的代建項目融資成本和投資人的代建項目投資收益。投資收益就是以回購基數為基礎的投資收益率計算金額。以投資收益率為基礎,主要有“等額本金”和“等額本息”兩種投資收益計算方式。
③回購方式包括回購時限和回購款支付日,由回購方與投資人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來設定。通常是以年為周期,每年一次回購款支付。第一次回購款支付日一般可以設定為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或工程實際使用之日,以后幾年的回購款支付日以第一次回購款支付日的日期為準。
④工程造價咨詢機構應對擬建代建項目進行全面充分的調查、分析和論證,為代建項目談判和方案設計提供可靠的依據。本階段工程造價對建設工程全過程工程造價具有決定性影響,是工程造價產生的源頭。合理確定造價是評估代建項目建設、開展后續工作的關鍵,對工程造價的控制可以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2)代建項目實際運作一般是以項目公司為建設單位,采用招投標的方式確定工程施工單位。招投標階段是造價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底是確定工程承包合同價的基礎,也是回購基數的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科學的標底才能正確地判斷投標單位所報價格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判定投標價是否合法有效。造價咨詢單位可以為有形建筑市場的投標報價、標底的編制提供社會服務,創造公平競爭的環境。
(3)代建項目施工階段造價管理。該階段是建設產品實體形成的過程,是人力、物力、財力消耗轉變的過程,涉及面廣、建造周期長、影響因素復雜,有效的造價控制可以很好地調節各方的行為和利益,既降低發起方的投入成本,又可以使投資方、承包商獲得合理利潤,規范施工行為。作為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根據代建項目合同條款的約定,及時完成對工程費用變更的審查(工程費用變更的有
效性、完整性、合理性和準確性)和處理,依據合同和國家的相關規定處理工程索賠。并與各方積極配合,采用合理的方法計算索賠金額和工期,并加強索賠的事前控制、主動控制,避免索賠費用的擴大。同時造價咨詢單位應按照施工進度計劃,編制工程資金使用計劃,與工程實際完成進度進行對比分析,分析偏差及產生的原因,向發起人、投資人提出合理的組織措施、經濟措施和技術措施,為相關各方調整資金籌措,對使用計劃、進度計劃進行偏差控制與糾正提供可靠依據。
(4)竣工階段,承包人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完成全部工作,經發起人、投資人驗收合格,各方依據約定的合同價款和價款調整內容以及索賠事項,最終計算和確定實際工程造價,即代建項目回購基數的最終確認。造價咨詢單位需從專業角度對合同總價、設計變更和工程索賠進行全面系統的分析,對照圖紙、變更、簽證、合同,會同發起人、投資人、項目公司、監理單位、承包商進行洽商,最終形成完整的工程結算報告。
4 代建項目中與造價有關的合同管理
代建模式作為一種新型投融資建設模式,其內容涉及投資、融資、建設、監理、施工、回購等一系列活動,其參與人包括項目回購方、投資人、項目公司、勘察設計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材料及設備供應商、融資機構等多個主體,不同的主體之間的權利義務均要通過簽署合同加以明確。
合同管理是代建項目造價咨詢的核心內容之一,合理的合同條款是合同得到充分執行的前提和必要條件。如果合同規定不嚴謹,就不能應對代建項目中可能出現的種種問題。在合同實施過程中,對合同的理解成為糾紛的焦點,此外如果合同條款過于苛刻,就不能保障投資人、承包人的最低利益要求,為合同的正常履行帶來了不確定因素。
對于投融資類合同,在簽訂合同時,造價咨詢單位應在投資談判階段介入,重視對項目現場考察及對項目所在地政策的了解,合理設定代建項目邊界條件,加強對項目概算的審核,在建設內容確定的前提下,盡可能做到對項目概算審核不漏項、不錯項,避免項目投資概算額度與實際投資額度之間產生太大的差異。而對于工程建設類合同來說,工程造價咨詢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工程,造價咨詢單位應在合同價款的確定與調整、合同的履行與完善方面提出專業咨詢意見。合同價款是工程合同的核心內容之一,合理的合同價款是合同得到充分執行的前提
和必要條件。但不管是采取什么方式的合同價,確定增減項目的價格計取方法都是極其重要的,而不能簡單地認為采用了示范文本就萬事大吉,對文本內容不去認真理解。應完善合同條款,增強法制觀念,避免在合同執行過程中處于被動,從而降低工程造價管理的難度。
5結語
關鍵詞工程造價價格控制管理
工程造價有兩種含義:廣義地講,是指工程項目從籌建一直到竣工驗收的全過程中建設單位所花費用的總和;狹義地講,是指在施工階段施工單位進行工程建設所花費的成本以及在工程發包階段其投標價格和在工程結算階段從建設單位所得到的工程建設費用(預期花費或實際花費)。
造價控制就是指把建設工程項目造價控制在預定限額內,對建設單位、施工單位以及其他相關各方都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造價控制應從多方面入手,如合理設置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目標,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等。其中加強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就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重要手段之一。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管理,就財政部門而言,其實質就是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是對工程造價的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這是合同當事人雙方關心的核心問題之一,也是招投標等工作的主要內容。施工合同中關于工程造價確定和支付的相關條款,是整個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重要條款。在當前建設工程市場發育尚未成熟、市場主體行為不規范、市場信用體系和風險保障體系不健全、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體制有待改進的情況下,在施工合同管理工作中難免會出現許多不規范之處。
1工程合同中管理存在的問題
1.1法律意識淡薄,合同簽訂不規范
建設工程耗資巨大、涉及面廣、個性差異大和履約時間長。因此,客觀上要求合同條款細致嚴密,盡可能做到面面俱到。在實際工作中,甲、乙雙方由于缺乏施工合同管理的經驗,訂立的合同約束條款不全、內容不明、職責不清等現象經常發生。
有些建設項目在簽訂合同時為了回避業主義務,不采用標準的合同文本,而采用一些自制的、不規范的文本進行簽約。通過自制的、籠統的、含糊的文本條件,避重就輕,轉嫁工程風險。有的甚至仍然采用口頭委托和政府命令的方式下達任務,待工程完工后,再補簽合同,這樣的合同根本起不到任何約束作用。如在建設工程招投標中,有的當事人為了獲取不正當利益,在簽訂中標合同前后,往往就同一工程項目再簽訂一份或者多份與中標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不一致的合同,這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陰陽合同”,待工程實施起來,一旦涉及到經濟利益,將容易導致工程糾紛的發生。
1.2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等價有償的原則
自覺執行合同條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是合同當事人一切行為的最高準則。簽訂合同的甲、乙雙方,經濟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沒有主從關系。在實際工作中,承發包雙方忽視合同的嚴肅性,違背合同的等價有償原則,以各自的經濟利益為中心,隨意違背合同條款。甲、乙雙方的這些違約行為,最終導致工程經濟糾紛的發生。
合同文件存在合同雙方權利、義務不對等現象。從目前實施的建設施工合同文本看,施工合同中絕大多數條款是由發包方制定的,其中大多強調了承包方的義務,對業主的制約條款偏少,特別是對業主違約、賠償等方面的約定不具體,也缺少行之有效的處罰辦法。這不利于施工合同的公平、公正履行,成為施工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爭議較多的一個原因。同時,由于目前建筑市場的激烈競爭和不規范管理,大量的施工隊伍與建設規模嚴重失衡,致使業主在建設工程承包中占據主導地位,提出一些苛刻和不平等的條件,將自身的風險轉移到承包商身上。由于建筑市場處于買方市場,承包商為了獲得工程,只好接受。個別承包商在實施這樣的工程合同時,為了使自己的利益不受損失,就會采取偷工減料或非法分包甚至非法轉包等手段,給工程建設帶來隱患。
1.3缺乏健全的合同管理機構
一些建設項目不重視合同管理體系的建設。合同歸口管理、分級管理和授權管理機制不健全,誰都可以簽合同,合同管理程序不明確,或有制度不執行,該履行的手續不履行,缺少必要的審查和評估步驟。缺乏對合同管理的有效監督和控制。
政府有關部門要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施監督、檢查等管理。施工單位、建設單位更要對施工合同進行管理。有些地方的合同管理機構不健全,對合同的審查、監督和檢查不得力。建設單位沒有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力量,遇有建設工程,便委托給監理公司,而目前監理公司的機構設置不規范,合同管理力量薄弱,往往很難勝任建設單位的委托;施工單位,特別是中、小型施工單位,重視公關和預算管理,輕視施工合同管理,甚至沒有專門機構從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
1.4合同管理專業人才缺乏
建設合同涉及內容多,專業面廣,合同管理人員需要有一定的專業技術知識、法律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很多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沒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合同,或合同管理人員缺少培訓,將合同管理簡單地視為一種事務性工作。甚至有的領導直接敲定由一般辦公人員辦理合同。一旦發生合同糾紛,缺少必要的法律支援。
2控制工程造價,抓好合同管理的幾個環節
2.1把好合同簽訂關
簽訂工程合同時,最重要的要根據各工程的特點,應選擇恰當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指工程設計變更或工程簽證導致工程增減的結算條件和結算方法),因為不同的發包方式和價款調整條件,直接關系工程造價的控制效果。
合同文本應盡可能選用由國家頒發的通用性合同文本,再根據擬建工程的特點和招標文件以及發包人承包商雙方談判結果來起草。合同文本必須準確表達雙方談判確定的意思,做到條款不漏項;標的物表達清楚、標的額計算準確;質量有標準,檢驗有方法;包裝物、提(交)貨或移交工程成品、運輸方式和結算方式明確;違約責任及違約金(或賠償金)計算方法準確;文字表達嚴謹,不使用模棱兩可、含糊不清詞語。
在合同正式簽訂前應進行嚴格的審查把關。其要點是:施工合同是否合法,業主的審批手續是否完備健全,合同是否需要公證和批準;合同是否完整無誤,包括合同文件的完備和合同條款的完備;合同是否采取了示范文本,與其對照有無差異;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是否失衡,確定如何制約;合同實施會帶來什么后果,完不成的法律責任是什么以及如何補救;雙方合同的理解是否一致,發現歧義及時溝通。
2.2做好合同實施管理
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2.3重視合同后評估
合同后評估是合同管理的總結階段,往往不為人所重視,其實合同后評估工作是件很重要工作,它是對合同好壞、管理得失的評估,它可為下一工程項目造價控制提供可借鑒的經驗。合同后評估工作主要是總結合同執行情況,對合同管理好的經驗加以總結推廣,對過時、不符合現行法律法規,以及不嚴謹、容易被對方索賠的條款要加以改正。影響工程造價的不確定因素可分為可預見和不可預見因素,可預見不確定因素應作為普遍性問題,不可預見不確定因素作為可追溯事件加以標識,通過合同后評估加以鑒別,并在以后工程合同中加以明示或制定相應的預防措施。
3控制工程造價,加強合同管理的幾項措施
3.1合同管理精細化
目前,各省級人大常會審議通過并頒布了各省級《合同監督條例》,指導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進行合同的監督和管理。但是,由于合同的種類繁多,《條例》內容只能對合同的監督和管理做出粗線條的規定,無法滿足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工作的具體需要。各級建設工程行業主管部門針對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制定出一套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細則”已經迫在眉睫。作為政府項目投資主體的各級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細則”的制定與審核,尤其在對工程造價的控制上,對政府投資項目就做出細致、明確的規定。
項目建設各方要重視合同管理機構設置、合同歸口管理工作。做好合同簽訂、合同審查、合同授權、合同公證、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嚴格按照規定程序進行操作,以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3.2管理人員專業化
人是合同管理中最活躍的角色,也是合同管理中最關鍵的環節。建設單位應設置合同管理人員從事合同管理工作,并應執有《施工合同管理人員資質證書》,加強對建設單位合同管理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和專業技術素養的培訓。根據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特點,總結以住政府投資項目合同管理、工程造價管理方面的經驗與教訓,對工程建設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在合同的簽訂過程中做出有利于工程造價控制的對策,從而為國家財政節省建設資金。
加強建設項目合同管理隊伍建設,加強合同管理人才的培養,實行合同管理人員持證上崗制度,亦是提高建設項目合同管理效果的重要舉措。目前,我國己正式推行注冊造價工程師制度,造價工程師的一項重要職責就是搞好建設項目的投資控制和合同管理。因此,建議在建設項目管理機構中設置注冊造價工程師崗位,專司合同管理職責。
3.3合同索賠研究程序化
我國工程承包雙方在合同履行中對工程索賠認識不足,缺乏推行工程索賠所需的意識和動力。因此,提高索賠意識是合同管理亟待解決的問題。施工合同是索賠的依據,索賠則是合同管理的延續。
因為工程合同一經簽訂,確定了合同價款和結算方式之后,影響工程造價的主要因素便是工程設計變更或簽證,以及工程實施過程中的不確定因素,所以,深入理解合同的每一個條款,切實加強日常管理,使管理行為正規化、規范化,作好處理合同糾紛的各種準備,特別是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在工程造價控制管理中是非常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索賠與反索賠是合同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合同雙方攻與守的關系,是矛與盾的關系。工程發承包的實踐經驗證明,沒有一個承包商不要求索賠,即要求調增合同價款,因此,要搞好工程造價控制,就必須進行索賠與反索賠的研究。
3.4項目建設代建科學化
所謂“代建制”,就是由政府組織理論素養高、實踐經驗豐富的工程管理專業人員,根據行業性質不同,形成專業化的建設隊伍,專門從事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管理。財政部門應積極參與項目“代建制”的推行,加強對代建機構的監督管理力度,并利用“代建制”在合同管理中的優勢,徹底消除在政府投資項目建設過程中存在的項目建、管、用不能分離的弊端,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工程造價進行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
3.5合同簽訂審核規范化
建設單位應組織技術經濟等各方面的專家,審核合同條款是否真實、齊全,并對承包方投標文件進行了解。通過審核了解,對不合理、不合法的條款及時予以糾正,不齊全的條款要補齊,使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在實施中減少合同糾紛和違約,避免對建設單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3.6合同實施交底制度化
財政部門應督促實行政府投資管理的建設單位做好向各層次管理者做“合同交底”的工作,把合同責任具體落實到各責任人和合同實施的具體工作中。特別是在工程使用非標準的合同文本或有關人員不熟悉合同文本時,這個“合同交底”工作就顯得更為重要。
參考文獻
1何伯森.國際工程合同管理[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關鍵詞】政府;代建工程;審計
一、引言
政府工程的代建制打破了我國長期以來投資、建設、監管、使用四位一體的政府投資管理模式,克服和緩解了傳統模式下的多種弊端,有利于促進政府項目投資決策的科學化,保證工程質量提高效益,落實項目控制,防止項目超預算,降低項目總成本,打破行業壟斷,創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遏制腐敗現象。
隨著政府代建工程的范圍擴大、比重增加,投資規模增大,有力推動了各地的固定資產投資,取得了較好的社會和經濟效益。隨著政府與第三方合作的增加,政府代建項目的管理風險,合同風險,效益風險也越來越大。審計部門在審計過程中發現不少新的情況和新問題。
二、政府代建工程存在的主要問題
近年來,審計部門在對政府代建工程項目進行跟蹤審計和項目結算審計中發現存在項目決策不科學、管理體制不順、管理模式落后、管理水平低下,質量令人堪憂的情況。
(一)項目決策問題。政府決策部門對一些投資規模、技術難度大的項目,如市政設施、大型安置區、社區服務設施、智能化等工程傾向于委托第三方代建。有的部門在重大項目決策前未能做好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編制工作,未能通過適當方式聽取、收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重大民生工程的意見建議,未能認真履行科學決策程序,致使一些項目的經濟、社會效益型大打折扣,出現 “三超”、爛尾、豆腐渣工程。
(二)代建單位選擇問題。代建制管理方式原則上是通過公開招標或者“招拍掛”等方式來選擇代建單位。體量大、建設周期長、利潤率低,或者專業性需要特別強的工程項目難以通過公開招標方式吸引潛在投標人,會采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確定代建人。存在招標人招標文件不規范、缺乏公平性,降低投標人資質,建設項目被肢解規避招標;投標人有掛靠、圍標、惡意競標問題;招標機構的不規范行為;甚至存在部門干預和地方保護主義等問題。
(三)代建合同管理問題。政府代建工程中存在多方當事人。委托人和代建方簽訂的委托代建合同是項目建設過程中最基本的合同,是整個代建項目建設內容的根本依據,規定了合同雙方或多方的權利和義務。
由于政府工程代建制是一項新生事物,處在發展的初期,不少法律的、政策的規章制度還沒有能夠配套到位,加之代建合同的多樣性,委托人自身素質、委托項目的專業性等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了不少的代建合同不規范,內容簡單,除一些標準格式條款外,對項目建設過程中遇到的一些情況沒有在特殊條款中進行約定,缺乏可操作性,導致爭議多,糾紛多,造成工期拖延、投資“三超”、完工產品質量達不到約定等問題;一些條款形同虛設,起不到強制約束的作用,不合理變更、簽證、違規轉包、分包依然普遍存在。
(四)代建項目的建設管理問題
代建項目的管理和傳統的項目管理中存在一些共性問題,相關法律、法規、體制不夠健全,委托人、代建方、施工方的責權利不明確,沒有有效的獎懲措施;建設工程項目管理相關的規范,標準不夠完善,給工程項目管理質量、進度、成本管理都造成影響;項目管理人員素質較低,特別是委托方的項目負責人缺乏必備的專業技術水平和管理能力,難以把控和協調項目建設,多頭管理,導致管理失控。目前代建工程暴露出一系列的典型問題,如:建設費用“三超”、投資失控,違法分包,建設工期拖延、工程質量事故和安全事故頻發,不僅給國家和人民造成巨大的財產損失,同時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
三、政府代建工程審計的應對措施
通過近些年各地的積極探索和實踐經驗總結,審計部門對政府代建工程的審計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經驗和辦法,但是審計側重點也各有不同,沒有標準模式。筆者認為需要在以下幾個環節加強對政府代建工程的審計。
(一)前期介入,對項目決策階段開展審計
政府代建工程項目投資決策時,必須尊重客觀規律、按照一定的科學決策程序進行決策,要全方位衡量項目投資決策方法在實際應用中可能出現的問題,以及相應的解決方案。
在此階段審計單位要審查政府各相關部門履行職責情況,對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規、有效進行監督;審查社會中介組織咨詢服務質量情況,重點對擬代建項目的投資估算、設計概算的準確性進行驗證,為相關部門決策提供依據。
(二)突出重點,對項目招投標、談判文件、代建合同進行審計。
1、加強對項目標底價的審計,不論是概算招標還是施工圖預算招標,審計單位都要對概算和預算編制的準確性和完整性進行認真復核,避免出現重大錯漏項,影響工程建設進度和項目投資計劃。
2、加強招標文件、談判文件、代建合同簽條款中預控管理的審計,要求合同應涵蓋以下要點:代建合同盡量采用標準格式+特殊條款的方式,實行履約擔保和相應的獎懲機制;在總承包合同中嚴格界定工作范圍、總承包單位應盡的義務和對專業分包單位的配合等;在特殊條款中盡可能加入可變更事項的說明,約定設計變更釕壇絳潁避免繁多的設計變更,防止投資控制失控,并做好反索賠準備工作;在專業分包合同中強調總包干的意圖;在物資設備合同中詳細說明物資設備需要達到的品質、到貨周期和安裝調試時間;要明確委托人對監理單位的把控,明確委托人、代建單位、監理單位三方的責權利事宜。
(三)適時介入,對政府代建工程建設期進行跟蹤審計。
從國家審計機關的角度出發,以政府代建工程施工階段為審計時點,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為根本,確保工程的投資計劃、進度計劃,質量滿足合同要求。
1、檢查該項目相關單位和部門的合同履行情況,重點檢查:工程進度,合同實質條款內容發生變更時有無及時簽訂補充合同,有無違法轉包、分包現象。
2、抓住項目資金主線,實行施工單位各階段資金使用計劃和工作量報表的逐級審查制度,通過層層控制,層層把關,控制項目的投資使用計劃,嚴格進行付款控制。
3、嚴格執行設計變更洽商的審批程序,重點加強設計變更的預防工作,加強工程量的現場計量的復核,對需要增加投資成本變更洽商開展審查,把好“核價”關。
4、按照合同約定,對索賠項目進行審核確認工程投資,及時辦理,防止索賠事件的發生。
(四)嚴把政府代建工程結算審計關
代建工程結算審計主要是審查施工記錄、現場簽證、設計變更及竣工圖紙、預算定額、材料設備結算價格等資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通過對代建方送審結算書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和復核,及時糾正發現的錯誤和問題,使之更加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重點是審查施工過程中實際發生的費用是否超支,是否嚴格按照設計圖和施工圖的預算進行。 四、結論
開展對政府代建工程項目的審計,履行政府審計職責,有利于節約政府資金、遏制建設領域腐敗、促進加強項目管理、保障投資效果,有利于大力推進政府工程代建制度的發展,保障市場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1]任麗貞.淺議代建制建設項目政府審計的應對措施[J].現代審計與經濟, 2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