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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而言,稅收主要指的是國家借助政治權力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及再分配的主要模式。作為我國金融行業的關鍵構成部分,保險業的重要地位不容忽視。實踐證明,國家制定的稅收政策直接影響著保險公司償債能力以及競爭能力,關系著保險行業的兩性發展。現如今,保險行業針對營改增實施的相關政策明朗程度雖然較低,卻已然對保險公司形成全面影響,其中涵蓋有財務管理以及產品定價、業務流程及信息系統等多項內容。所以,應基于實戰角度,面對機遇挑戰,認真做好相應準備,及時有效地調整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流程,使之在激烈的競爭洪流中立于不敗之地。
二、簡述營改增的相關內容
為充分掌握了解營改增相關內容,必須了解增值稅及營業稅間區別。其中,增值稅主要指的是價將含有應稅勞務在內的商品在流轉進程當中形成的增值稅當做是相應的計稅參考依據進行征收的流轉稅。縱觀計稅原理可以知道,增值稅為針對勞務服務和商品生產流通多個環節與新增價值,或者是商品附加價值實施征收行為的流轉稅。采取價外稅措施,即為通過消費者進行負擔,唯有發生增值事項才可形成增稅。對應的,增值稅采用公式為運用銷項稅額跟進項稅額相減所得。營業稅則指的是在我國范圍之內,根據個人或者是單位提供應稅勞務或者是轉讓無形資產及銷售不動產時獲得營業額所征收的稅費。對應的,營業稅公式為營業額乘以營業稅率所得。實踐證明,我國目前現行稅制采用增值稅跟營業稅并行流轉稅制,征收增值稅的主要對象為貨物銷售,征收營業稅的對象為勞務提供。保險行是典型的現代化服務行業,近年來,在我國,該行業增長速度最為迅猛,然而實情是我國針對保險行業多存在有重復征稅行為。若所從事行業為營業稅應稅勞務保險行業,購進已納增值稅項目需承擔的增值稅難以被合理抵扣,基于此形成的增值稅及營業稅重復征收會讓保險行業遭受巨大稅負情況,消極影響行業發展。由征收管理稅收的角度出發來看,現如今存在的增值稅及營業稅并行局面讓稅收征管工作開展陷入僵局。在目前市場經濟發展背景之下,商品及服務的捆綁行為甚為突顯,形式復雜程度較高,較難準確劃分商品服務具體比例,使得兩稅劃分標準面臨嚴峻挑戰局面。由此可見,唯有增值稅擁有完整鏈條,方能合理規避重復稅費征收,納稅人稅負得以充分減輕,產業結構實現優化,現行稅制全面完善,征管效率大幅提升。
三、在營改增稅收政策推廣實施當中人壽保險公司財務管理工作開展所面臨的機遇挑戰
基于營改增,保險公司采購及管理工作開展頗為受益,與此同時,相較于營業稅而言,增值稅在系統功能以及業務流程、會計核算及合規要求、人員操作等多元化領域中更具復雜程度,使得保險公司目前采用的財務管理業務流程及相應的信息系統支持面臨巨大挑戰。人壽保險公司在進行費用收取或者是完成增值稅應稅服務提供的時候,其可基于明示手段時收取服務接收方增值稅,跟各項支出息息相關的增值稅不再成為人壽保險公司的成本,由于服務接收以及經營采購形成的進項稅能夠被合理抵扣,縱觀整個產鏈接,整個社會經濟發展進程中產生的納稅成本得以有效降低,公司經營效率有效增強及經濟效益實現優化提升。公司通過統一申報管理增值稅可積極整合改進集團內各個單位稅務與其操作流程,增值稅自身特有征管與以票控稅等各項模式,可在某種程度上實現公司稅務合規與業務流程對應操作風險的有效降低。人壽保險公司管理工作開展進程當中,營改增的實施為其帶來全方位考驗,其中,營改增針對風險評估以及控制環境、控制活動以及信息溝通監督等內部控制涉及的多個內容產生很大影響。營改增合規管理工作實施使得人壽保險公司合規成本大幅增加,譬如說軟硬件系統升級改造以及人員培訓等。營改增要求公司重新評估改造承保以及批改、理賠、傭金、再保、手續費以及收付費、采購、稅務等各項核心業務。目前采用的增值稅征管模式及相關理念會使公司財稅處理遭遇巨大挑戰。
四、人壽保險公司財務管理流程所受營改增的影響及相關應對措施
財稅【2011】110號文件規定“金融保險業和生活服務業,原則上適用增值稅簡易計稅方法。”若保險業實施簡易征收措施,則相關企業不得進行進項稅額抵扣,催生抵扣鏈條中斷情況,造成重復征稅問題;若不進行簡易征收,該行業營改增核心問題在于如何確定增值額,可見,如何抵扣及確定增值額是關鍵所在。縱觀可知,就人壽保險公司經營價值鏈而言,營改增對其業務流程形成全局性的直接影響。
1.收入及稅收流程影響:在新會計執行實施以后,人壽保險公司一般將投連險的管理收入納入收入進行核算,采用營改增措施之后,充分明確此項收入的稅務處理流程。縱觀現行實施的稅法,就一年及以上健康保險是免于征收營業稅的,執行營改增之后,需重新核算免稅和非免稅業務增值額,并設置調整對應會計科目。應對措施:優化統一科目設置及核算原則,合理修改制定《會計核算辦法》等具體制度撮合四,結合增值稅下會計處理規則展開重新制定,使得保費以及給付、資本性支出、賠付以及費用等實施有效的價稅分離措施,就不含稅額與相應銷項及進項稅額進行分開核算;使得處置財產以及采購及視同銷售等多個業務環節會計處理流程得以充分明確;完成銜接過渡方案以核算營改增以前銷售長期保險的合理制定。
2.財務管理影響:實施營改增,直接影響著財務管理工作中相關的預算考核與經營數據分析,對應表現為,調整考核指標取數口徑,同時,分析工作開展應參考結合分離價稅之后相關的各類成本以及收入、資本以及費用等各項內容,其跟預算考核取數口徑同樣是息息相關的。應對措施:在過渡時期,應開展經營分析數據口徑對比分析工作;完成營改增實施之后預算考核指標設計的重新調整,并進行相應考核政策的重新制定,讓具體的考核工作更為滿足公司導向需求。
3.手續費計算及支付影響:重新定義人壽保險公司中介業務手續費特別是相關的計算規則及數據口徑;影響發票及合同、付款信息等一致性;影響手續費分攤以及手續費發票及支付時點;影響登記保管進項稅發票等相應變化。應對措施:有效調整梳理手續費計算規則,使得手續費計算及對應的分攤規則得以充分明確。針對手續費支付流程實施調整,就進項發票獲取要求進行嵌入。使得核心業務系統手續費自動計算得以優化實現。構建完善的進項發票記錄存檔以及認證接收流程。針對已收票以及未收票、待收票等系統設置報表及提示功能等。每日核對發票及臺賬、收付信息。標示增值稅發票信息系統。
4.發票管理流程影響:以票控稅。取得并開具、傳遞并管理專用發票存在有較大難度;涉及的操作流程復雜程度較高,譬如說每張專用發票均要由稅務機關認證方實施抵扣,對應的認證流程相當煩瑣;若未能實現及時開票則會引發較大合規風險問題;要求全員參與到增值稅管理工作中,旨在保障滿足規定進項抵扣憑證的及時獲取,確保嚴格管理銷項發票;若未能及時獲取進項稅票,則會催生一定抵扣損失等問題。應對措施:在整個流程開展進程當中,需全面有效管理增值稅發票,完成全面增值稅發票管理手段的合理制定,涵蓋有領用以及保管、開具及寄送、作廢及紅字沖銷、留存等多個流程環節;強化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強化管理采購發票,其中涵蓋有針對發票實施的獲取移交以及認證報賬、退回等內容。
五、結語
關鍵詞:工程保險;保險制度;風險管理
實行工程保險制度在國外已經有70多年的歷史了并且由于世界上各個國家的政策法律支持在國際上尤其是發達國家中已較為完善,工程保險已成為國際工程交易中不可少的條件之一相對而言,我國的工程保險業發展比較滯后,尚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在工程保險制度的建立和有關保險法律法規的制定上存在不少巫待解決的問題。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工程建設與建筑業得到長足發展,但工程質量仍存在一些非常突出的問題,工程跨塌事故時有發生。一些“豆腐渣”工程給國家、銀行、企業和個人造成了無法挽回的損失。隨著工程招標等制度在我國的逐步建立,過去計劃經濟體制下遺留的由國家財政拔款以彌補風險造成損失做法的許多問題逐步暴露出來,其不僅使國家財政背上沉重的包袱,同時助長了承包商的依賴性,無法適應市場經濟竟爭的需要。因此,建立和完善我國的工程保險制度,增強外部力量對工程建設進行的監督控制,將對保護工程項目投資方利益,促進工程建設安全質量管理的良性循環起到關鍵作用。工程保險有著巨大的市場潛力和廣闊的發展前景,無論從其占有的比例,還是從其創利能力來看,都將成為我國保險公司的一項重要骨干業務。而目前,我國工程保險保費收入在保險公司所有保費收入中所占的比例與發達國家相比還相差甚遠,尤其是加入世貿組織后,大量的國外保險涌入中國,使國內的保險公司面臨嚴峻挑戰。盡快建立和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開拓我國工程保險市場。培育有競爭力的工程保險業,已成為燃眉之急。
1國外工程保險制度的發展工程保險起源于20世紀30年代的英國保險市場,在其漫長的發展歷程中其保障內容以及責任范圍不斷得到了擴充,保險品種從原來單一險種增至數百種,并有綜合多種責任于一體的發展趨勢,投保形式由各承包商分別投保向業主統一投保轉化。而今,保險經營的主體不僅數量眾多,而且組織形式多樣,在國際保險界中已逐漸形成了較為統一的運作規則。
在國際上,工程保險一般都是由于某種強制的原因投保的。例如,美、日、德等國法律規定:凡公共工程必須投保工程險,金融機構融資的項目也必須投保有關工程險。承包商投保工程險已成為一種國際慣例,業主不會把一個項目交給沒有投保有關工程險的承包商來負責建造。發達國家與建筑工程有關的險種非常豐富,其中強制性的工程保險一般包括以下幾種險別:建筑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安裝工程一切險(附加第三者責任險)、社會保險(如人身意外險、雇主責任險和其他國家法令規定的強制保險)、機動車輛險、10年責任險和2年責任險、專業責任險等等。幾乎涵蓋了所有工程保險的險種,投保率則超過了90%。對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起到了積極作用。
在工業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建筑師、結構工程師等設計、咨詢專業人員均要購買專業責任險,對由于是他們的設計失誤或工作疏忽給業主或承包商造成的損失,將由保險公司賠償。由于成功地推行了責任保險制度,使這些發達國家和地區的工程建設質量不斷提高,不但重大工程質量事故的發生概率明顯下降,而且還涌現出一批知名的建筑物。
2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實施現狀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的工程保險制度尚處于起步階段。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的工程項目投資來源已呈多樣化,企業所有制結構也發生了很大變化,工程風險管理越來越為有關部門和企業所重視。
1979年,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擬定了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的條款及保單·同年8月。中國人民銀行、國家計委、國家建委、財政部、外貿部和國家外匯管理總局頒發了《關于辦理引進成套設備、補償貿易等財產保險的聯合通知》,規定國內基建單位應將引進的建設項目的保險費列入投資概算,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建筑工程險或安裝工程險。時至今日,我國的工程保險主要是在一些利用外資或中外合資的工程項目上實行。據有關資料表明,外資工程項目的投保率在90%以上,其中很多是向境外保險公司投保或由境內外保險公司合作保險;而國內投資項目的投保率低于30%。在投保的國內投資項目中,商業性建筑占80%,市政工程占巧%,其他占5%,工程保險覆蓋范圍較窄,不少基礎設施建設領域的重大工程基本上沒有投保工程險,致使項目建設中面臨的各種風險無法有效化解。近年來,我國相繼頒布了《擔保法》、《保險法》、《建筑法》、《合同法》、《招標投標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為在我國推行工程保險制度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一些地方也陸續開展了工程保險的試點工作,如上海市,依據《建筑法》開展了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試點工作,目前已在19個區縣(除崇明縣)普遍推行;山東、河北、遼寧、重慶等省市也開展了意外傷害保險試點工作。
以下簡要介紹我國工程保險各險種的開展情況:建筑工程一切險與安裝工程一切險;1995年人民銀行頒布了《建筑工程一切險條款》和《安裝工程一切險條款》,其保險責任相當寬泛,包括了意外事故與所有的自然災害,與國際通行條款比較一致,也與FIDIC施工合同條件對保險的要求一致,但由于多種原因,至今仍未能普遍推開。建筑職工意外傷害保險:《建筑法》第48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為從事危險作業的職工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屬于強制性保險范疇,但由于其保險覆蓋過于狹小,勞工的利益得不到全面保障。工程質量保修保險:《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40條明確規定:“基礎設計工程、房屋建筑的基地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最低保修期限為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而在工程竣工后的幾一卜年或上百年后,不僅原承包商很難講是否存在,其擔保人也將難定行蹤。其它險種,如雇主責任險、機動車輛險、職業責任險等均沒有明文規定。其中職業責任險包括相關專業人員的錯誤和失誤所造成損失的保險,我國雖然在《建筑法》第72條,《建筑工程勘察設計合同條例》第10條、以及《工程建設監理規定》第21條中,分別規定了建筑設計單位、勘察單位、監理單位因職工過失造成損失時應承擔的責任,但由于缺乏與之相配套的實施細則,其過失責任很難認定,建設工程中損失責任歸屬無法明確。
3建立和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設想建立和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首先應廣泛推行和完善我國已有的工程保險險種;其次應逐步開辦工程質量保修保險、雇主責任險、機動車輛險、勘察設計、工程監理及其他工程咨詢機構的職(執)業責任險,以及建立將工程項目各方風險綜合起來的綜合險。以滿足市場需要的同時,確保建設工程中各類風險得到全面的保障。
建筑工程一切險和安裝工程一切險可以在有條件的工程繼續推行,也可以試行由業主統一投保綜合險。在適當的時機,應通過國家強制措施在全國范圍內廣泛推行。
建筑職工意外傷害險應貫徹以預防為主和獎優罰劣的原則,根據企業的工傷事故發生頻度,將部分保險費專項用于職工安全培訓教育和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范與監督。把意外傷害保險同建筑安全生產管理有機結合起來,從而最大限度地減少工傷事故的發生。工程質量的保修保險應借鑒發達國家的成功經驗,推行10年責任險(房屋建筑的主體工程)和兩年責任險(細小工程)。此險應為承包商或分包商的一項強制義務,要求在工程驗收以前投保,否則不予驗收。使業主的權利在較長時間內得到保障。雇主責任險在工程保險中占據重要的位置,絕大多數國家將其列入強制保險的范疇。
在雇主責任險中,雇主是投保人。雇員是被保險人,保險期限通常為1年,最高賠償額
是以雇員若干個月的工資收入作為計算依據,并視傷害程度具體確定。雇主責任險的保險費率應按不同行業工種、不同工作性質分別訂立。機動車輛是屬于融財產損失險與責任險為一體的綜合性的財產保險,保險責任包括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而造成的投保車輛的損害。除此以外,機動車輛的標的還包括第三者責任。對承包商言,必須對意外事故高發生率的運輸車輛進行保險。職(執)業責任險,勘察、設計、監理等單位的經濟賠償能力相對較弱,因工作失誤或疏忽造成的損失,可通過投保充足、合適的職(執)業責任險來解決。建設部已于1999年12月正式發文,在北京、上海和深圳市開展了工程設計保險的試點工作。工程監理及其他工程咨詢機構的職業責任險也應逐步組織試點并應在全國的范圍內推廣開來。綜合險是將所有承包商、分包商、設計商等自行投保并由業主支付保險費的險種集合起來,統一由業主向保險公司投保。綜合險適用于特大型工程建設項目,其主要優點在于集中所有風險,統一購買一個險種,以享受保費的優惠。避免漏保和重保。
4建立和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具體措施結合現實情況,建立和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具體措施為:建立國家強制保險制度,完善工程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培育規范化的工程保險市場,加強工程保險的研究、提高保險意識,加強對建筑工程自身質量的管理。
(l)建立國家強制保險的制度。任何一種制度的推行都需要政府以積極的行政手段為其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在我國,工程保險缺乏強制推行的立法制度和措施。工程保險作為一種自愿性的行為,業主很可能不愿意承擔由于工程保險而增加的費用,通過實行強制工程保險制度,可以迫使各方為維護自身的利益而積極參與工程項目的監督控制,如保險公司為了可以不承擔或者少承擔損失費用,將在施工階段利用自己豐富的風險管理經驗或聘請有關專業人士,對項目進行風險評估、風險檢驗,對于潛在的風險適時提出改進建議,同時積極協助監督承包商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了損失發生的概率;而承包商也因有了經濟補償的保障而無后顧之憂,可以充分發揮自己的專業優勢,規避或然損失,提高投資工程項目的生產效率。保證工程進度和工程效益的順利實現,從而在客觀上最大限度地保護了國家和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利地促進了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的良性循環。
(2)完善工程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工程保險制度是一項法律性很強的制度,牽涉到的各方面都需要用法律來約束和規范。完善保險的法律法規制度,是規范工程保險合同,規范工程保險市場主體經營行為,實現工程保險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前提條件和基本保障。首先應建立有關工程保險的專門性法律、法規。由于工程保險針對的是具有規模宏大、技術復雜、造價昂貴和風險期限較長等特點的現代工程,其風險從根本上有別于普通財產保險標的風險,使得工程保險自成體系,具有區別于一般財產保險的獨特性質,因此針對工程保險制度頒布統一的法律法規非常有必要。其次應制定工程保險具體可操作的相關條款。目前我國有關工程保險的法律法規,就是由于缺乏對工程保險的全面系統的具體規定,在實踐中難以操作,使得部分已有的規定實際并未能真正貫徹落實。為此,制定實施有關工程保險的統一法律、法規和具體實施細則、操作方法,是完善我國工程保險制度的一項重要任務。
(3)培育規范化的工程保險市場。工程保險要有一個穩定的發展,離不開規范、公平的市場竟爭秩序。培育規范化的工程保險市場,主要包括以下兩個方面的內容:首先要完善工程保險的市場主體。
工程保險的市場主體主要包括保險人、被保險人以及保險中介機構。保險人包括各保險公司,其建立往往有嚴格的資格條件,并要經過有關方面的審查批準,被保險人包括投資方、業主、總承包商、分包商,在一定條件下,還可以包括設計單位、設備供應商、技術顧問等有關各利益方。保險中介機構包括、經紀人和公估人等,保險中介機構在保險人與被保險人之間起劑的作用,是保險市場主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中介機構通過參與保險公司業務動作流程,大大減少了保險公司專業員工的數量,從而降低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同時被保險人也會因為中介機構的介入而得到更加專業、更加全面的服務,使保險安排的更加有效。保險中介機構這一重要的市場地位,要求其建立應該有嚴格的資格審批制度,特別是要建立和實施對保險中介機構行之有效的監督和管理。以使保險市場規范有序,推動工程保險的健康發展。其次是明確工程保險市場的動作規則。這之中有些是有明文規定的。
也就是必須執行的。比如從事危險作業職工的意外傷害保險等作為法定保險必須由有關方面投保;如現行的對保單條款和保險費率的規定;如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也有一些是受市場調節的,包括其自愿投保的險種、對保單條款的擴展和補充以及在規定范圍以內確定保險費率等事項。
(4)加強工程保險的研究,提高保險意識。加強對工程保險的研究和宣傳,提高人們的保險意識,是扶植工程保險制度生存土壤的重要措施。保監會、建設部以及保險協會應當加強工程保險的研究工作,各有關部門和新聞媒介應加大宣傳力度,普及工程保險的專業知識,增強承發包雙方當事人尤其是發包方即業主的工程保險意識,明確工程保險制度是一種具有社會互質的保險事業,是提高行業素質的需要,是解決施工工程款的有效途徑,絕不是個別的、僥幸的行為,從而營造一種良好的氛圍,即工程保險是項社會性的補償制度,是關系到建設工程能否順利進行的一項具體措施,(5)加強對建筑工程自身質量的管理。保險學的基本原理告訴我們,保險公司只能承保不確定風險,作為保險標的首要條件就是該標的發生保險事故具偶然性。長期以來、我國建筑工程質量低劣,嚴重制約了我國工程保險的發展。據報道,1998年全國由于劣質工程造成的經濟損失達到*億元。
在這種幾乎必須發生的風險面前,工程保險無法正常運營。加強對建筑工程自身質量的管理,為推行工程保險掃清障礙已經勢在必行。為了充分調動承包商加強工程質量管理的積極性。我們可以根據其所在建筑企業以前的工程質量、安全狀況進行評估,確定各企業的資質等級,尤其對建筑企業的施工質量和安全等要作明確劃分。以便給保險公司承攬業務提供參照依據,使其能夠據此為確定保險費及業務提供參照依據,使其能夠據此確定保險費及業務范圍。從而讓那些實力弱、信譽差、保險公司不愿意替其承保的建筑商攬不到工程,進而將其逐出建筑市場,為保險業的健康發展鋪平道路。
應當指出,我國的工程保險業剛剛起步,可塑性強,隨著保險市場的完善發展,激烈競爭局面的形成,工程保險業務將因其豐富的保源,廣闊的前景和穩定的效益,成為保險市場競爭的重點。具有中國特色、與國際慣例接軌的工程保險制度將在我國逐步建立和完善起來。
(一)效用函數不一致是財務不真實的經濟誘因。經濟學假定人是有理性的,理性的個體追求自身利益(或效用)最大化。由于不同的利益主體具有不同的行為目標和經濟特征,存在著不同的利益驅動,不可避免會出現利益沖突,當利益分配體系存在缺陷時,為實現自己效用(報酬和業績)最大化,經營者有動機隱瞞甚至扭曲信息,去迎合其他主體對財務指標的要求。就保險公司而言,不同的主體在效用效益上不可避免存在著差異。監管機關關注的是公司的經營風險;所有者關注的是自己投入的資產能否保值和增值;證券市場上的投資者關心股票的價值和公司的業績;經營者則關心業績的增加是否給自己帶來額外的經濟收益。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沒有一個合理的利益分配體系,各方的利益矛盾將會是不可避免的,保險公司現行的業績評價體系在評價業績時過分注重經營活動結果與預定目標的符合程度,忽視程序(包括財務信息的生成)是否符合規范的標準,對保費、利潤、投資報酬率等財務性評價指標完成狀況進行嚴格的考核與衡量,卻很少分析內控等非財務性評價指標,這樣的考評體系不僅不能形成對經營者的正向激勵,甚至加重各方利益的沖突,在經營業績達不到目標的情況下,經營者就可能憑借其對財務信息的控制權進行造假、謀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
(二)機會主義是財務不真實的行為動機。機會主義產生于理性的經濟主體尋利動機與約束其行為的規則的矛盾之中。為了盡可能地維護自已的利益,經營者會利用自己擁有的一切有利條件追求效用最大化,甚至不惜以各種手段損害經濟活動相對人的利益,財務會計工作在會計政策選擇等方面本身具有一定的靈活性。保險行業由于收取保費在前,成本支出在后,特別是保險收入與發生成本之間存在較長的時間差,必須通過準備金的調整使各會計期間損益得到合理的分配,因此財務處理中的預計性更是扮演著舉足輕重的角色。現行會計制度對各項準備金的計提只作了原則上的規定,對于準備金計提的具體方法以及比例的確定都由公司自行根據情況確定。受預汁的局限性與保險監管當局謹慎性要求的影響,無論是財產保險還是人壽保險,責任準備金的提取值與實際發生值之間常有較大偏差。在機會主義的驅動下,保險公司相關利益集團就可能利用會計政策選擇上給予的靈活性對數據進行操縱,使利益在有關利益人之間重新劃分,謀取本集團的最大福利,尤其是從事有利于經營者自身的財富再分配,如操縱會計利潤來提高管理人員的工資、獎金、紅利等造成保險公司財務的不真實。
(三)信息不對稱是財務不真實的客觀條件。信息提供者利已的動機是普遍的且難以從根本上消除,但如果能對其進行嚴格的監督,動機不一定轉化為現實的行為,但由于委托方和方之間存在著信息不對稱,財務不真實就有了生存的七壤。根據科斯的“契約理論”,企業是一個在其框架中由相互合作的大量生產要素所有者達成的書面或非書面的契約。委托方和方均不可避免的存在著信息不對稱問題。在信息不對稱的市場上,擁有更多信息的一方,為了得到更好的交易結果,會采取一些令人可信的方式將錯誤信息給缺乏信息的另一方。保險公司的經營者行使經營權,直接指揮并控制公司、財務部門及其核算與報告活動,掌握了充分的內部信息;大股東憑借優勢股權成為董事會成員,能夠直接從食業取得較為詳細可靠的信息并監督經營中小投資者由于股權比例小而遠離企業最終控制權,只能以間接的方式獲取會計信息。在上級機構和下級機構之間,財務信息在空間上和時間上也存在著不對稱。如某些分支機構就可能利用總公司對分支機構財務情況的不了解,通過各種財務處理手段如虛增保費,謀求本部門、本機構業績和薪酬最大化。對此保險監管機關雖然已引起了高度重視,但由于人力有限,監管手段還不完善,信息技術落后,監管的力度和成效仍不理想。在缺乏內外部強有力的約束情況下,保險公司的經營者與大股東可能利用和擴大信息的不對稱,通過其對財務資料的操縱擴大經營業績,粉飾報表。
(四)治理結構不健全是財務不真實的制度根源。公司治理結構是指通過一套正式或非正式的內部或外部的制度或機制來協調公司與利益相關者之間的利益關系,以保證公司政策的科學性,從而最終維護公司各方面的利益。財務信息的生成是在一定的公司治理結構下進行的,會計政策的選擇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和內容必然受到公司治理結構的影響。因此,規范有效的公司治理是財務真實的環境保證,而失衡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孕育財務不真實的溫床。
二、保險公司財務不真實的治理對策
治理保險公司財務不真實,焦點應集中在阻斷(至少是降低)虛假信息與利益相關者利益的關聯度、提高資本市場對真實會計信息的需求強度、建立公司治理的有效產權基礎上。
(一)完善保險公司治理結構。一是通過持股結構的調整,分散大股東的股權,增加股權之間的相互制衡,構造多元化的公司股權結構。加快上市保險公司國有股的減持步伐,釋放股權的集中度,改變“一股獨大”現象,增加機構投資者,關聯企業投資者為董事,強化董事會功能;同時加快非上市保險公司的股權調整,通過自然人持股、經營者持股以及關聯企業持股實現股東人格化,改變董事會的構成。二是提升監事會的地位,擴大監事會的職權范圍,平衡審計關系,強化內外監督作用。鑒于目前保險公司監事會功能較弱的局面,應逐步改善監事會的人員構成,增加法律、財會專家,強化監事會的監督功能,同時擴大監事會職權范圍,賦予其對公司財務報告及內部控制的監督權。三是建立科學的績效評價體系,監督和控制經營者行為在相關的績效考核方案設計中,擯棄單純看重結果的做法,加強對過程,特別是財務信息產生過程的關注;建立能對經營者進行有效監督與激勵的機制,使其目標函數與所有者目標函數一致,達到所有者、會計人員與經營者三方經濟利益上的“激勵相容”。
(二)加強保險公司內控建設加強內控建設。加強風險管理。提高財務制度的自我糾偏能力保險公司根據自身經營戰略及經營的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應建立有效的財務風險規避制度:有效辨別、判斷企業經營過程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設計風險防范手段,減少企業面對風險的概率,設計風險分散措施,使企業能通過一定的手段和方法轉移、分散或者控制風險的影響,減少風險造成的實際損失。在這些內控、風險管理等各項財務規章制度約束和指引下,財會人員才會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照章辦事,施行規范化管理,防止財務風險,實現企業財務目標。
(三)加大財務管理硬件投入。提高財務管理的技術手段。盡快實現由桌面型、電子化向網絡化、信息化的進展在網絡化環境下,實施遠程報表、遠程查帳、網絡銀行、網上結算、在線管理、網上信息查詢與傳輸,實現財務管理與公司經營各環節的協同運行,為財務信息與經營信息的全面融合提供可靠保證;實現財務信息可以實時反饋;使財務監督由事后反映轉變為動態監控有了可行的基礎。加大網絡化硬件投資力度,引進先進的網絡化財務管理,以全新的管理理念對財務管理機構進行戰略性調整。通過網絡與銀行、證券、投資、咨詢機構建立良好的關系,全面提升資金的運作水平,提高資金回報率。
(四)健全保險會計制度要在系統把握保險會計特點、保險會計規范發展與變革趨勢以及我國保險業發展的實際情況的基礎上,盡快建立一套統一完善、科學合理的保險會計制體系。盡快明確會計工作全過程的參照依據和考核標準。減少實際會計工作中標準的模糊性或可選擇性以及主觀人為的不確定性給財務報告結果可能帶來的不同影響,增強財務工作的客觀性和財務信息的可比性。但在制度制定的過程中也不能急于求成,除了要借鑒與引進國外先進經驗外,還要注意本土化、親和力與普及程度,要讓社會各界積極參與制度的制定、修訂和討論,努力使制度最終成為各方都認可、對各方都有約束力的規范性要求。
流程管理當中凸顯的問題
保險公司在流程管理中經常會遇到以下三類問題,能否解決好這些問題是保險公司能否提升流程管理水平的關鍵:
首先,保險公司,無論是壽險公司還是財險公司,都要面對大量分散的客戶,提供豐富的保險產品和專項服務來爭取更多的客戶和保單,各個業務領域相互交叉又各自獨立。流程梳理本身就是一項非常繁重的工作,而與流程配套的說明和流程圖,以及流程內部的業務規則,都是流程的一部分,如何通過結構化方式清晰地表述這些內容,是最基本的,而且會影響后續工作的工作。
其次,有些流程可能并不歸屬于某一個組織或部門,而是貫穿多個組織或部門。例如在梳理采購流程時,我們發現采購計劃需要和生產部門進行溝通以配合生產計劃的執行,采購費用需要和財務部門進行溝通以滿足預算要求,采購中的技術細節還要和具體使用部門進行確認,采購完成之后還需要與法律部門進行合同內容的溝通。這些組織和部門都會在采購流程環節中出現,每個組織和部門對于不同的流程的處理方式也不盡相同,這就導致盡管都是法律審核,針對采購的合同和人力資源合同也是不同的,這加大了流程體系復雜性。
最后,要對流程體系進行監控,并對流程進行持續改進。流程是隨著業務不斷變化的,新業務的加入和新監管制度的,都會導致流程的變化,必須對流程進行持續更新才能保證整個流程體系是有效的。
如果依賴傳統的管理手段和技術,很難有效解決以上問題。不過,現在我們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特別是云計算技術,以及采用互聯網思維,很好地解決這些問題。
通過統一平臺
對流程進行全生命周期管理
建立統一的流程管理平臺,采用一套統一的流程描述語言和規范,為流程梳理及顯性化、流程設計優化和流程文檔管理提供標準工具和統一管理平臺,實現企業流程資產的標準化與規范化管理。通過這樣的統一的平臺實現流程的設計、執行、監控和優化再造的統一管理。流程管理中心提供統一的流程建模標準,各個業務部門通過統一的平臺制定統一的流程描述,業務系統通過調用流程中心的流程或是將現有流程引擎中的流程與流程中心的流程關聯,實現管理中心的流程與執行中心的流程統一管理,通過流程中心執行的監控和實時分析發現流程中的問題,對流程進行優化再造。
三步完成流程管理中心的建設
第一步,流程建模。這一步的關鍵是建模工具的選取,以及選擇分散還是集中建模。
市面上亦有不少流程建模工具,有單機版的也有網絡版的,使用起來功能差異并不是特別大,但是實際的應用效果差別卻很大。例如,Visio就是非常專業的流程建模工具,但是它對流程的描述需要配套的文檔支持,流程之間的聯系也只能靠文字描述,沒有辦法進行實際的關聯。這就導致了Visio在使用上的不便;如果要查看關聯流程,只能再次翻閱文檔查看;更新的時候也很難實現關聯更新。
在流程建模階段,需要在統一的流程管理中心建立流程模型,這個模型包含流程的全部信息,包括流程圖、流程節點信息、流程說明、關聯流程信息、業務規則說明、相關崗位職能說明、關聯信息系統和輸入輸出說明等。在流程管理中心,這些信息都是相互關聯的,能夠通過流程圖展現出來;點擊流程節點就能看到與節點相關聯的信息和業務規則等。在整個流程中心,所有的流程均按照流程體系的架構進行分層管理,相互關聯,可以通過組織的形式進行分類,也可以通過價值鏈的方式進行分類,便于查看和使用。
云端的流程中心可以支持多人同時在線進行流程編輯和共享,使得共享流程的各個組成部分都可以被相應的所有者編輯,便于流程的維護和更新。信息系統建立起來的流程之間的聯系,能夠被管理者有效利用,可以查看流程之間的關聯關系和被應用的情況,從而分析出關鍵流程的位置,以及關鍵節點的數量和分布狀況。
第二步,流程管理。這一步的關鍵在于實現與流程引擎的對接,解決管理、執行“兩張皮”的問題。
在流程管理階段,要實現業務流程和實際流程相關聯。在建模階段實現了對業務流程的梳理和顯性化,在這個階段我們只是將企業的業務流程進行了呈現,但是在企業中實際執行這些流程的是大量的信息系統,說得更明確一些,是這些信息系統的流程引擎。流程管理就是要處理好如何將抽象的業務流程與這些實際執行的流程引擎進行關聯,達到流程的管理和實際執行流程的統一。
流程管理中心可以對接各個流程引擎執行中心,如OA、BPM、核心業務系統的流程中心,提取各流程中心的流程數據和流程執行信息,再將這些數據與流程管理中心的流程進行映射關聯,就可以形成一個完整的視圖,使得從公司的戰略規劃,到執行目標,各條業務條線的業務,再細化到流程,哪些階段是在系統上實現的,哪些是跨系統實現的,一目了然。
在這樣一個統一的視圖下,就可以看到具體的流程信息,例如某一個采購流程的流程圖是什么樣子的,有多少環節,涉及哪些部門,關系到哪些信息系統。在看到這些具體系統中的流程是如何執行的后,我們就能得到一些分析數據,例如流程的忙碌程度,哪些流程與其他流程關聯最多。舉例來說,預算管理系統要對所有需要支出事項進行審核,預算審核的流程使用頻度就非常高。那么,為了提高流程的整體效率,就需要想辦法優化并提高預算審核流程的效率。具體的做法是,制定對一般性審核進行響應的業務規則――與年度預算進行比對,對未超預算的支出進行自動審核。再比如說,一些退回率很高的流程,可能是因為流程設計不合理或者相關的業務人員培訓不到位,可以進行有針對性的處理。
這樣,企業就可以在流程視圖全景的環境下進行管理,通過數據分析發現問題,解決問題,完全改變了過去被動管理的局面,而是主動進行管理優化。
第三步,流程再造。要基于數據分析解決重點問題。
企業流程再造是指重新設計和安排企業的整個生產、服務和經營過程,使之合理化。通過對企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各個方面、每個環節進行全面的調查研究和細致分析,對其中不合理、不必要的環節進行徹底變革。
流程再造的依據是對現狀的了解和分析,這都依賴流程管理中心提供的數據。有了這樣的管理平臺,我們能夠更快速地找到流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流程的健康狀況,發現不合理的處理規則,找到流程中的風險,設定流程的控制規則,不局限于單一的系統和流程的改進,而是站在整個流程體系的角度去發現解決問題。
0 引言
保險公司以積累大量的客戶資源為目標,迫切需要有一支高素質、專業化的理財隊伍提供相關售后服務,進行客戶的深度開發,彰顯企業實力,搶占行業制高點。保險公司常見經營的主要險種有重大疾病保險、個人住院醫療保險、養老保險、少兒教育成長保險等。
1 成本管理概述
成本管理是指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各項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決策和成本控制等一系列科學管理行為的總稱。成本管理一般包括成本預測、成本決策、成本計劃、成本核算、成本控制、成本分析、成本考核等職能。
保險公司為加強成本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根據財政部《國營金融、保險企業成本管理辦法》以及保險企業的特點和實際情況實行實際成本與預測風險成本相結合的成本管理制度。
2 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1 傭金、普通管理費比例不協調
保險公司在不同部門所分配的傭金及管理費用存在著很大問題,平時造成了許多不必要的浪費。好比在召開產品說明會時完全可以在整個公司中設立一個會議室相互輪流使用,降低相對的管理成本。
2.2 道德風險日益加劇,導致成本增加
隨著我國保險業的發展,保險公司業務范圍不斷擴大,保險欺詐活動也日益頻繁。有資料顯示,在20世紀80年代末期,詐騙犯罪中涉及保險欺詐的僅占2%左右;到2005年底,這類案件上升到13%左右;到2013年,則升至38%。在我國,車險市場與健康險市場上的欺詐行為最為突出。多個城市的保守估計,目前約有20%的車險賠款屬于欺詐。造成如此大的損失,筆者認為這是欠周密的,由于保險公司內部經營機制不健全,曾經保險從業人員與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使每單保險成本增加5%,造成投保人一年多支付許多保費。由此可見,人為的保險道德風險阻礙了保險機制的正常運轉,擾亂了保險功能的正常發揮,加大了保險人的經營風險。
2.3 缺乏行業間協作,單部門成本過高
就保險公司而言,公司分為好多部門。例如業務收展部、策劃部、理財部等。而在不同的部門中都設立了不同的組織部門。不言而喻,這有利于整個公司的組織清晰管理,也加強了各部門的競爭,能實現市場競爭的優化管理。然而盡管在分組織上管理方面不存在什么問題,但是有一些公共場所造成了嚴重的浪費。例如,產品說明會作為每個部門共有的一種會議,各部門完全可以借助總公司的會場發揮各自的優勢所在,完全不需各建會場去耗費巨資顯示自己的地位。
2.4 保費留存過多,增加機會成本
在目前投資渠道、投資收益越來越好的新形勢下,保險公司最要緊的是減少資金沉淀,進而提高投資收益,因為沉淀資金會造成機會成本的增加。保險公司最直觀的變化就是縮短了資金的到賬周期。按一家保險公司去年7.6千萬元保費收入計算,每月有0.633千萬元保費收入,每天0.0208千萬元的資金,一天之內可以完全及時上收。若沒有啟動銀企互聯系統,保費上收需要兩天時間,這就造成了嚴重的機會成本。在目前投資收益表現持續上升的情況下,必須通過減少資金沉淀來增加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機會成本提高了,更需要及時回收資金到總公司賬戶,及時交給資產管理公司用于投資。這個暢通、高效的資金鏈條有助于降低機會成本。
3 解決成本管理問題的對策
3.1 增加考核力度,協調稅費
各級公司必須認真編制財務收支計劃、成本計劃、業務及管理費明細計劃,并逐級上報下批。成本計劃、業務及管理費用明細計劃應按照既保證業務發展的合理需要,又節約支出的原則編報,各級公司應根據下達的年度計劃掌握費用開支,遇到特殊情況,需要追加時,必須逐級上報下批。各級公司要認真執行成本計劃、業務及管理費用明細計劃,努力減少各項費用開支,年終要認真考核。根據保險公司的業務特點,成本率只作參考,主要考核綜合費用率。
成本率=實際總成本/各項保費收入
綜合費用率=(業務及管理費+手續費)/各項保費
收入
按照國家政策規定,對成本計劃、業務及管理費明細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分析進行成本核算,報告費用計劃和業務及管理費明細計劃的執行結果,分析降低或超支的原因,提出改進措施,并及時向公司領導、主管部門反映情況。
3.2 加強素質教育宣傳,降低道德風險
堅持為客戶服務是保險人職業道德的核心,為客戶服務是保險人職業道德的基本內容。要有一種職業理想,有獻身精神和事業心;要有一種職業修養、職業良心、職業榮譽感去指導自身的業務活動;要有扎實的專業知識;要有樂意為人做好事的思想;維護整體利益是保險業務人員活動的客觀要求,要樹立信用觀念;要把信用貫穿全部的業務營銷活動,想客戶所想、急客戶所急、做好售后服務;秉公廉潔是保險營銷人員的重要道德準則,遵紀守法、令行禁止,不要把自己商品化、不能滿腦子金錢;要有勤儉光榮、潔身自好的道德觀念;要公私分明,不貪小便宜。
3.3 加強同業間協作,實現資源共享
①相互依存,堅持依法合作、尋求共同發展的需要。保險中介是保險市場精細分工的結果,保險中介推動了保險業的發展,提高了保險公司的競爭能力和服務水平,使保險供需雙方更趨合理。在保險發達的國家和地區,保險人和保險中介都是相互依存,共同發展的。
②提高行業服務水平是促進保險市場健康發展的需要。在我國,保險公司的經營方式還比較落后,保險中介的起步也比較晚。可以說,保險公司與保險中介的合作機制還很不成熟。所以加強合作,提高保險中介為客戶和保險公司的服務水平,提高保險公司為被保險人和保險中介的服務水平,都是迫在眉睫的事。保險中介與保險公司的合作,實際上就是一個你為我服務,我為你服務的過程,在合作的過程中,雙方都堅持誠信、合法、公平和獨立的原則,走專業化服務的道路,最終將促進和引領保險市場的健康發展。
3.4 實現保費多元化投資,減少機會成本
增加銀行協議存款數額;增加基金股票債券的投資力度;加強基礎設施建設及不動產建設;加大整體投資力度,確保保費收入的充分利用;增加保險公司與機構的合作保費及時上繳,減少留存,降低機會成本。機會成本畢竟不是實際成本,在進行保險投資時,考慮機會成本是必要的。若是過于計較,結果就失去投資本身的意義了。在進行任何投資時要充分考慮投資量、實際成本支出、投資收益和投資損失量四個投資因素,一個保險投資者投資時他應當對保險市場的情況有充分的研究和了解,從而降低機會成本。
他表示,在經濟體制改革不斷深化,對外更加開放的同時,我國保險的各種風險也在不斷積聚,由于保險公司的風險最終都將表現為償付風險,因此,保監會對此高度重視。今后保監會應遵循"統籌規劃、夯實基礎、加強監管"在指導原則,進一步提高償付能力監管的質量和效率。當務之急是要抓緊建立一套既遵循國際慣例,又符合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至少包括以下5個方面的制度標準: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制度、償付能力報告制度、財務分析檢查制度、監管干預制度和事后救濟制度。
吳小平透露,償付能力報告制度是償付能力監管的核心和主要信息載體,中國保監會將在已5項《保險公司償付能力報告編制規則》的基礎上,爭取再用1至2年的時間,初步建成由償付能力評估的會計標準、風險基礎資本制度下的最低資本要求標準、動態償付能力測試報告標準、保險公司內部風險管理報告標準四個部分構成的償付能力報告編制規則,搭建起以風險為基礎的動態償付能力監管制度體系。
他表示,中國保監會將進一步完善監管干預制度,對償付能力不足的公司適時采取強制分保、停止新業務、變賣資產等監管措施,促使其改善償付能力狀況。
【關鍵詞】財產保險;業務成本管理;優化策略
財務管理是公司運營的重要環節,是公司進行收支分析、長期規劃的保障。若是一個企業缺乏行之有效的成本管理技術與對策,將不能夠制定詳細的企業運行計劃,也無法建立完善的財務應急機制。因此,在新時期做好企業的業務成本管理迫在眉睫。
一、從思想上抓成本意識
在財產保險市場中,領導和職工都相應產生了“只要有市場,不怕沒收入”“做好廣告宣傳,就會提升市場占有率”的懈怠思想。此外,保險公司的主要實踐都投放在了開展保險業務上,而造成管理不夠嚴,力度不夠大,對財產保險公司的成本費用率情況認識不夠深刻。鑒于此種情況,財產保險公司領導,要加強對保險的成本管理,尤其是思想上的成本意識要加強。只有全面提高全體職工對成本管理的認識,才能做好保險的成本預算和全民成本。
某保險公司為了促進財產保險企業的全面發展,管理人員經常組織企業開展員工大會,對員工進行管理思想的宣傳,讓廣大員工均能了解成本管理的定義與內容,并積極參與到成本管理工作中去,將成本管理與自身利益相結合,經過一段時間的宣傳工作后,企業員工的成本管理意識普遍提高,并一定程度自覺投入到管理工作中去,有效提升企業的效益。
二、加強業務前的承保理賠工作
保險業務最主要的支出就是投保人的理賠工作。理賠的多少又跟承保有關,因此,要加強這兩方面的工作,在理賠支付上嚴格把關,明細理賠條款,盡量減少這方面的支出。公司應注重提升承保人員綜合能力素質,不斷提高他們的風險管控能力,使公司承保人員在機械繁瑣的工作中,始終保持良好的心態和積極的精神面貌,堅守自己的崗位,以積極的心態去面對工作,嚴謹認真地完成各項任務。
(一)承保方面要嚴謹
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公司承擔的保險業務范圍也在逐步擴大。為了大量地占領市場份額,保障企業在競爭中不被淘汰,許多企業過分重視保單的數量,而不去重視保單的質量。一些保單在簽訂時應事先進行簽保對象的調查,在承包方面也應做出相應調整,否則在保險期內一旦要求要理賠,保險公司將重要責任。
現在一些保險公司在發展同時,一味注重開拓市場,對承保業務的質量并不重視,一些業務員也將主要的精力放在開拓客戶市場、收集保費、提高簽單率,從而忽視了對客戶和被保人的驗證,沒有對簽保對象進行相關調查,從而出現了騙保、騙賠等現象。因此,在日常的運行管理中,管理人員必須要注重對保險質量進行控制,降低騙保、騙賠的幾率,從而提高保險企業的綜合競爭能力。
(二)要摒棄純粹的價格競爭
保險行業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經營,并擴充競爭優勢,根據以往的調查發現,一些保險公司的競爭觀念不正確,一味地追求價格競爭,從而導致保險公司的價格不斷上漲,這樣的競爭屬于保險行業內部的“鷸蚌相爭”,并不利于保險公司的發展。因此,保險公司必須要避免純粹進行價格競爭。在2001年,曾出現因價格競爭導致保險市場秩序換亂的局面。當年的廣州車險費率出現惡性競爭,最終導致保險市場的秩序混亂,從而不利于保險業的發展。從該事件當中可以看出,純粹的價格競爭對保險業的發展有害無益。保險行業要加強對成本的控制管理,提高企業的收益,就必須要充分利用本土資源,進行本土化經營,發揮優勢,并有針對性的開展市場營銷,從而開拓市場、增加客戶。
三、業務進行中的財務管理
(一)遵守財經制度,規范費用支出
加強職工在費用支出上的認識,明晰相關費用的開支范圍和相關標準。對職工加強財經制度的學習,提高職工的費用支出規范意識。對于年初的費用預算嚴格執行,資金支出作嚴格審核,對無預算和超標準的支出預案予以制止。針對制度規定中不完全的部分,進行修正。在修正之前,按規定執行,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反映,并進行研究修訂,在修正財經制度時間內,保障各項支出有理有據有節,使得各項費用發生合理合法,經濟有效。
(二)完善審批制度
在財務支出中,要對支出項目和支出費用嚴格把關,堅持審慎原則。“領導要捂好錢袋子,當好家,做好主”,主管領導在相關費用支出中要做好參謀,使其對企業的費用開支了如指掌,做好財務審批控制,能有效控制費用開支,能有效減少不合理,不規范支出,為重大項目提供資金保障。
(三)制定合理手續費開支標準
伴隨著市場競爭的加劇,在支出當中,手續費支出的比例逐步呈上升趨勢,惡性的競爭,直接影響著保險承保水平以及企業市場經濟中經濟效益的實現。只有制定合理、控制手續費開支達標,才能對手續費支出進行合理有效的控制,在控制中,要針對不同業務險種以及不同領域開展難度,通過各種因素的權衡,制定出合理的手續費開支比例以及開支標準,在執行過程中,不隨意變更標準,遇特殊情況,要與上級部門進行溝通,核準后進行。
四、業務結算的財務管理
財產保險公司不同于其他公司,由于保單上的有效期與年度會計審核的日期并不一致,因此在財務年度結算上應該將尚未到期保單上的責任歸于“未到期責任”。在財產保險業務中,費用是在簽訂保單的時候收取的,按照財務中的權責發生時,應該將這部分不屬于當年收益的入賬歸于財產儲備金。
(1)企業的利潤應該是用當年的收入減去當年的支出之后,再進行相應的年度調整來計算。另外,保險業的年度收益可比性不高,由于保險的支出大部分都是理賠方面,但是財產保險是按照計算年度的實際損失來支付的,受理賠金額影響,保險業的收支情況每年會有差距。因此前幾年的財產收益并不能作為本年度的參考。
(2)年終結算方面,財產保險的重點是在估算負債上。保險業的資產并不像一般企業需要購買原材料等,其資產大多是以資金形式存在,不需要進行年末的核定;另外一部分資金的收益情況在年終的時候就已經能夠基本確定,因此這部分的收益可以不必重點管理。
五、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是明確各級財務報告編制機構的責任。利用現代化的財務信息管理方式,科學地對保險公司及其分支公司進行財務管理,是保證數據真實性和完整性以及規范性的重要手段。首先,明細各級財務機構職責,建立科學的報告編制和審核匯總的流程。其次,建立健全財務信息報告的預測制度,加強財務規范和財務監督,提高其規范性,準確性以及及時性。
某保險公司在制定財務保險制度內容時,對財務管理方面作出了相關規定,下文對其進行簡要歸納:
第一,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對會計信息進行真實、完整地進行記錄并提供,要維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第二,明確財務管理的主要內容,以維護企業的穩定發展為原則,建立健全的內部控制制度;對公司的財務預算進行科學編制,并合理地對成本費用進行控制、節省開支,并利用公司資源,提高效益;定期對財務進行分析和考核工作,并對公司的財務工作進行及時反映。企業分公司或營業部在進行經營活動的過程中,必須要嚴格遵守企業總部的制度。
第三,公司的財務管理采用集中管理、分級授權等方式。統一領導是指企業的財經政策和規章制度、財務等方面進行統一安排。分級授權指的是公司對各級機構或部門進行授權,讓其在允許范圍內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第四,企業實行財務總監制度,總監由董事長提名,對董事會負責。其職權包括:協助領導建立或健全企業財務管理制度,推動公司財務管理以及會計核算工作,公司要對分公司或機構部門進行核算,加強財務管理,從而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
第五,公司設計獨立的財務部門,并在管理人員的領導下,進行公司的財務管理工作,公司或分支機構的財務收支信息必須要統一上繳,納入財務部門進行核算。
通過制定相關的財務制度,管理人員能夠對財務的各項信息和明細進行有效管理;通過設定相關規章制度,能營造良好的企業環境。
六、結語
對于中國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而言,業務成本的管理無疑是一種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的有效手段。在市場競爭激烈的今天,企業一定要加強業務成本的管理工作,才能保證企業在競爭中獨占鰲頭。
參考文獻:
[1]李春梅.淺析財產保險公司業務成本管理的有效措施[J].中國外資,2011(17).
關鍵詞:生產成本管理;理論分析;現實情況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7-0-02
隨著市場經濟不斷發展,企業逐步走向全面社會化,激烈的市場競爭給經濟的發展帶來了機遇,同時也帶來了風險,企業在激烈的競爭中能否處于優勢,主要看其產品能否在保證質優時,降低生產成本。因此成本管理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杭州杭氧環保成套設備有限公司現有的生產成本管理有好的一面,但也存在一些問題,如管理觀念落后、管理無序、管理主體的確立失誤等等。就因為這些問題,使生產成本管理沒有起到很好的作用,生產成本非但沒減少反而不斷增加,這對公司來說是很不利的。現針對杭州杭氧環保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在生產成本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進行分析研究,并作出相應的對策。
一、生產成本管理的基本理論
(一)生產成本的定義
產品的生產成本的含義一般指產品的制造成本,即包括產品的直接材料成本、直接人工成本和應該分攤的制造費用,而將其他的費用放入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和財務費用中,一律作為期間費用。
(二)生產成本管理的目標
成本管理的基本目標是提供信息、參與管理,但在不同層面又可分為總體目標和具體目標兩個方面。
1.成本管理的總體目標
成本管理的總體目標是為企業的整體經營目標服務,具體來說包括為企業內外部的相關利益者提供其所需的各種成本信息以供決策和通過各種經濟、技術和組織手段實現控制成本水平。
2.成本管理的具體目標
成本管理的具體目標可分為:成本計算的目標和成本控制的目標。成本計算的目標是為所有信息使用者提供成本信息。成本控制的目標是降低成本水平。
(三)生產成本管理的環節
成本管理是由成本規劃、成本計算、成本控制和業績評價四項內容組成。
成本規劃是根據企業的競爭戰略和所處的經濟環境制定的,也是對成本管理做出的規劃,為具體的成本管理提供思路和總體要求。成本計算是成本管理系統的信息基礎。成本控制是利用成本計算提供的信息,采取經濟、技術和組織等手段實現降低成本或成本改善目的的一系列活動。業績評價是對成本控制效果的評估,目的在于改進原有的成本控制活動和激勵約束員工和團體的成本行為。
(四)生產成本管理的功能
總的來說,成本管理主要有三項功能:為定期的財務報告目的,計算銷售成本和估計存貨價值;估計和預測作業、產品、服務、客戶等成本對象的成本;為企業提高業務效率、進行戰略決策提供經濟信息和反饋。
二、杭氧環保成套設備有限公司生產成本管理的現實分析
(一)杭州杭氧環保成套設備有限公司在生產成本管理中取得成就
杭州杭氧環保成套設備有限公司自2000年11月成立以來,銷售收入從原先的800萬元提高到現在的7500萬元,這個飛躍對于一個國有企業來說是很不容易的,當然這與公司領導的決策與全體職工的努力是分不開的。同時也與企業的生產成本管理是分不開的。
(二)杭氧環保公司在生產成本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杭氧環保公司雖然進行分立式改制,成為獨立法人單位已經有十一年多了,在生產成本管理上也相應地取得一些成就。但同時也存在很多問題,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點:
1.生產成本管理無序
公司生產成本管理工作多年來一直是整個生產系統管理工作的一個薄弱環節。目前生產成本管理從產品成本管理的組織來看,沒有嚴格系統的組織和體系,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管理和控制過程無序;從成本管理的方法來看,偏重于事后管理,忽視了事前的預測和決策;從成本管理的基礎來看,手續不嚴。
2.企業內部生產成本管理主體的確立失誤
長期以來,人們存在一種偏差:把成本管理作為財務人員、少數管理人員的專利,認為成本、效益都應由企業領導和財務部門負責,而把各車間、部門、班組的職工只看作生產者,導致管成本的不懂技術、懂技術的不懂財務,廣大職工對于哪些成本應該控制,怎樣控制等問題無意也無力過問,成本意識淡漠。
3.分工過細,人力資源浪費嚴重
公司內部的機構繁多,人員過多,分工精細,這就要求公司進行高度的協作管理,由此導致公司管理的協調成本過高;另外由于過細的分工導致企業管理復雜化,不利于企業管理效率的提高,從而為企業帶來一定的低效率成本,并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人力資源的嚴重浪費,這也是企業管理費用增加的一個原因。
4.出差頻繁,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支
由于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售后服務部門就要時常出去解決問題,而且一去就要很長時間;銷售人員就產品問題要和業主做好工作,也要出差,招待業務,從而大大增加了差旅費和業務招待費,這也是企業管理費用增加的一個原因。
5.公司存貨管理不當
因為生產過程中所需要的原材料,是生產產品必不可少的物質資料。為了保證生產順利進行,必須適當地儲備一些材料,但儲備的太多或因為設計人員的失誤,使得采購進來的原材料用不上,日積月累,倉庫有大批原材料積壓在那里。
6.環保公司對原材料領用上存在很大缺陷
按常規,原材料需要設置一級庫,每次購進原材料,庫房應該有一個明細賬,這樣才能進行有效地管理。但環保公司在這方面就沒有做到位,它把購進的原材料直接計入生產成本,原材料成為了零庫存。比如購進某原材料10個,生產過程中把10個都領走,結果發現多領了3個,但工人也不把多余的退回倉庫,形成很多賬外物資。
原告(反訴被告):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
被告(反訴原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原告為其投資開發的順發新村的物業管理問題,1994年1月31日,由其所屬的順發新村經營部與被告簽訂了《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補充協議》各一份。雙方約定:原告將其開發的順發新村第一期37棟高級公寓的物業管理承包給被告管理,面積約10萬平方米,承包期10年,承包金每月每平方米一元(以實際住房面積計算);合同簽訂后10日內,被告應向原告支付履行保證金50萬元。同年5月12日,原、被告又簽訂了《維修承包合同》,約定順發新村1-37棟樓房在保修期內的維修任務由原告總承包給被告維修,總承包工程款31萬元。合同簽訂后,被告向原告支付了履行保證金50萬元。原告從1993年9月起,陸續向被告交付物業管理房產面積61028.25平方米及有關附屬設施(先接手管理后簽合同),包括電梯、發配電系統、綠化工程、供水系統、保安、值班室等。被告也依約履行了物業管理方面的義務,向物業業主收取了物業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但未依約支付承包金給原告。雙方因此成訟。
原告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向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稱:根據本公司所屬順發新村經營部與被告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我公司將順發新村第一期開發的37棟約10萬平方米公寓的物業管理權承包給被告經營管理,承包期10年,每月承包金10萬元。合同簽訂后,被告付了保證金人民幣50萬元,但承包金分文未付,至今共欠承包金人民幣246萬元。被告的行為嚴重違約,給我公司造成巨大損失,繼續履行合同已經成為不必要,故請求法院判令解除合同,判令被告償付拖欠的承包金,并承擔違約責任。
被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答辯稱:雙方簽訂的物業管理承包合同中約定每平方米每月繳納1元承包金給原告的條款,違反了物業管理的有關法規,是無效條款,不受法律保護。原告不按合同約定的面積按時交付房子,造成我公司少收管理費人民幣2034292元。依雙方1994年5月12日簽訂的《維修承包合同》,原告應付我方維修費31萬元,如不按期支付,超期一天,罰其應付款總額的3%,原告至今僅付了95900元;按合同約定原告于1994年底支付第二期款15萬元,但至今未付,已構成違約。據此,我方提出反訴,請求法院判令原告支付物業管理維修費15萬元,違約金15萬元及未按合同約定的面積交付物業管理住房造成的損失2034292元。
「審判
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經審理認為:原、被告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補充協議》,違反了國家和海南省的有關物業管理和收費的規定,損害了順發新村全體客戶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雙方依據合同取得的財物應相互返還。原告請求被告支付承包金246萬元無理,予以駁回;被告反訴請求原告賠償因不按合同交足物業管理住房面積造成損失2034292元無理,予以駁回。原、被告于1994年5月12日簽訂的《維修承包合同》所產生的糾紛,與本案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被告反訴請求原告支付尚欠維修費和違約金各15萬元,不予合并審理。原、被告之間的承包關系雖屬無效,但鑒于被告已對順發新村管理多年,為維護該新村的管理秩序和便于收回客戶所拖欠的管理費、維修基金、水、電費等,可限期被告將順發新村的管理權及維修基金交原告代管。據此,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四)、(五)項,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該院于1997年8月5日作出如下判決:
一、限原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返還給被告保證金50萬元。
二、限被告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二個月內將已收取的維修基金和順發新村的有關附屬設施(按移交清單所列)交付原告代管。
三、駁回原告的其他訴訟請求和被告的反訴請求。 一審判決后,被告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不服,向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稱:原審判決錯誤,被上訴人無代管權,并應承擔未交足物業管理面積的損失及維修費用。請求撤銷一審判決,進行改判。
被上訴人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答辯稱:一審判決我公司代管維修基金及有關附屬設施,是符合實際情況的。請求二審法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海南省物價局于1996年11月11在《關于繳納物業管理承包金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物業管理公司向發展商繳納物業管理承包金違反物價政策法規,是損害業主利益的行為。海口市房產管理局于1997年5月10日在給上訴人《關于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權問題的批復》中明確指出: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權屬全體業主所有,不屬開發建設單位所有;開發建設單位將住宅小區的物業管理權轉讓收取承包金的行為,是違反政府規章的行為;業主管委會成立后,由該會決定是否由上訴人管理。
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還查明:1997年5月27日,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經海口市房產管理局批準成立。同月30日,該管委會與上訴人簽訂了《住宅區聘用管理合同》,委托上訴人對順發新村住宅區進行物業管理。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上訴人與被上訴人簽訂的《順發新村物業管理承包合同》及其《補充協議》,違反了國家及海南省有關物業管理的收費的規定,損害了順發新村全體業主的利益,應確認為無效合同。合同無效,被上訴人應將所收保證金50萬元返還給上訴人;被上訴人要求上訴人償付承包金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應予駁回。根據國家建設部第33號令《城市新建住宅小區管理辦法》和海南省政府第89號令《海南經濟特區城鎮住宅區物業管理規定》,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權屬全體業主所有。現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已批復成立,并與上訴人簽訂了《住宅區聘用管理合同》,這是順發新村小區業主管委會行使業主權利的行為。而被上訴人由于沒有依法取得小區的物業管理權,因此,無權對小區進行物業管理。故原審在處理合同無效時,將上訴人收取的維修基金和順發新村的有關附屬設施判令由被上訴人代管,沒有法律依據,應予撤銷。上訴人據此提出上訴有理,應予支持。上訴人要求被上訴人支付維修費屬于另一法律關系,本案不宜合并審理。上訴人還要求被上訴人償付因少交付物業管理面積造成的損失,因承包合同無效,故不予支持。原審判決認定事實部分不清,判決部分不當,應予糾正。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六十一條第一款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一款第(三)項的規定,該院于1997年12月4日作出如下判決:
一、維持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第一項;
二、撤銷海口市新華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第二項;
三、變更第三項為:駁回被上訴人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要求上訴人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償付承包金和承擔違約責任的訴訟請求;駁回海南華鑫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要求海南自力投資有限公司償付因少交付物業管理面積造成的經濟損失的反訴請求。
「評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