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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J601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4)11-0073-02
家庭音樂教育是學前兒童家庭教育的重要組成部分,家長可以通過家庭音樂教育發掘兒童的潛能,塑造兒童健康活潑的個性,促進兒童全面和諧的發展。在學前兒童家庭音樂教育中,我們可以學習和借鑒奧爾夫音樂教育的理念,將音樂教育作為一種重要的育人方式,與兒童生活有機地結合起來,營造和諧的家庭環境,在家庭成員的互動中體會音樂的魅力,讓家庭音樂教育走出誤區,回歸本真的兒童需要,促進兒童快樂健康的成長。
一、奧爾夫音樂教育理念
卡爾?奧爾夫(1895一1982),德國慕尼黑人,音樂教育家,作曲家。奧爾夫音樂教學法是他與同代人及其后繼者共同創造發展的一種卓有成效的,在世界上具有廣泛影響的音樂教學體系。
(一)教育理念
奧爾夫強調兒童音樂教育應該從“元素性”音樂教育入手,利用最原始、最簡單的節奏和音高元素,以人類最根本、最自然,也是最古老的音樂實踐形式――簡單的拍手、打擊樂器及即興合作等方式面向每一個兒童,喚起他們身上潛在的音樂本能,使音樂成為他們自發的要求。奧爾夫體系追求“原始性”音樂,倡導綜合性音樂教育。奧爾夫教學明確指出,重要的是學習的過程,而不僅是結果。兒童在成長、實踐的過程中的結果可能是幼稚、粗糙、不完美的,但可貴的是兒童的探索精神,是兒童在實踐中的體驗和收獲的經驗,是兒童自然的情感、想象力、個性的發展。
(二)教育方法
奧爾夫教學法沒有一成不變的模式,它強調針對教學對象的不同特點和發展需求,根據音樂藝術的表現規律,教授者可以即興組合成各種由簡單到復雜的、靈活多變的方法。這種生動多樣的靈活性正是源自對音樂活動中兒童各種生動、自由的即時表現的細致觀察和積極反饋,并能夠隨時給予兒童最即時、最有效的指導。其主要著眼點不在于理性地傳授知識和技能,而在于自然地、直接地訴之于感性,在感性的直接帶動下,在奏樂的具體過程中,學會知識,掌握技能。
(三)教育內容
奧爾夫體系強調一切從兒童出發,選擇最符合兒童天性的民歌、童謠、諺語等教學素材于兒童音樂教學中。其課程主要包括嗓音造型、動作造型、聲音造型三個方面。其中嗓音造型是指歌唱活動和節奏朗誦活動;動作造型指律動、舞蹈、戲劇表演、指揮及聲勢活動(拍手、拍腿、跺腳和捻指);聲音造型是指樂器演奏活動。其中節奏學習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部分。奧爾夫認為:這種集詩、舞、樂、戲劇為一體的綜合性課程內容不僅符合人類生活的原始性、原本性,同時也符合兒童的特點和他們學習音樂的自然天性。
二、奧爾夫音樂教育理念視角下學前兒童家庭音樂教育的目標
(一)以培養音樂素質為主要目標
培養兒童的音樂素質是家庭音樂教育的首要任務。兒童音樂素質包括三個因素,第一是兒童音樂生理因素;第二是兒童音樂心理因素;第三是兒童音樂實踐因素。學前階段音樂能力的培養應該緊扣音樂的四個性質(音的高低、音色、長短和強弱)和特點,學前家庭音樂教育應圍繞構成音樂心理的基本元素展開,目的應該是幫助兒童增加對音樂要素的敏感。
(二)以培養審美能力為主要目標
音樂教育的過程首先是一個審美的過程,家長應將培養兒童的音樂審美能力作為教育的核心目標,在家庭音樂教育過程中幫助兒童形成探索音樂的環境和條件,增強兒童對音樂的感受力、表現力和創造力。家庭音樂教育還應該增加兒童的審美體驗,充實其生活經驗和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力與表現力。
(三)以培養健全人格為主要目標
家庭應重視通過音樂進行健全人格的教育。把音樂教育的最終落腳點放在“人”的問題上,力求通過音樂教育使兒童在智力、情感、意志和社會性等諸方面全面而健康地發展。音樂教育的終極目標是育人,即培養適應社會發展的全面和諧發展的人,而音樂教育要實現育人的這一終極目標必須是通過音樂教育的直接目標,即讓兒童感受、表現、創造音樂,體驗音樂的美感目標為前提。
三、奧爾夫音樂教育理念視角下學前兒童家庭音樂教育的原則
(一)即興性原則
在奧爾夫音樂教育中我們經常能看到即興的歌、舞、奏,這是奧爾夫音樂的一個重要特征。作為兒童表達音樂的方式也有其即興性的特點。比如即興用音樂來創編故事或用不同音高來模仿小動物等,這樣可讓兒童的天性在即興的游戲中得到最大程度的滿足,也由此讓兒童在潛移默化中真正熱愛上音樂。美國教育家登納在對中美藝術教育進行比較時指出:“中國藝術教育的重點,偏重技巧訓練,目的是培養個人高水平的藝術表演能力和造型藝術中的審美觀念。而在美國教育中,更強調讓兒童本能地反應,強調兒童有獨特的作品。
(二)交融性原則
無論是在奧爾夫音樂教育中還是在家庭音樂教育中,藝術都是一種主客不分,物我交融的狀態。在兒童的世界里,音樂與生活也是交織在一起不可分割的整體,它反映了兒童對生活的感受、體驗、理解和創造。同時,兒童對音樂美感的“獲得性遺傳”是其音樂發生和發展的基礎。這種先驗的獲得即是兒童生命中“本能的繆斯”,這是一種與生俱來的對聲音和動作的創造性力量,它是兒童進行音樂、游戲及其他生命活動的源泉。因此,在進行家庭音樂教育時我們要遵循音樂、生活、游戲相融合的原則。
[關鍵詞]3-6歲兒童;家庭音樂教育;現狀
[中圖分類號]G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604(2008)05-0052-04
一、引言
早期音樂學習或音樂熏陶對兒童音樂能力發展的影響歷來受眾多學者關注。穆格(Moog)通過對兒童進行音樂刺激來考察他們音樂反應能力的差異,發現環境會對兒童(特別是3歲以后的兒童)的音樂興趣與學習產生作用。庫先斯基(Kucenski)對3-6歲兒童進行了音樂反應方面的實驗,他將6首民歌的曲調播放給兒童聽。訓練為期一個月,結果發現這種曲調訓練可以增強兒童的音樂反應能力。柯克帕特里克(Kirkpatrick)研究發現,5歲兒童的歌唱能力與他們的家庭環境有密切關系,那些歌唱能力較差、音準不太好、沒有調性概念的兒童大多數來自音樂環境差的家庭。謝爾頓(shelton)通過對6歲兒童進行節奏、速度對比、延長音調、辨別旋律等測試。并結合入學后音樂教師對他們的評估,把兒童分成具有音樂感與不具有音樂感兩組,然后他拜訪了這些兒童的家長。發現大多數有音樂感的兒童在家中經常有欣賞音樂、唱歌的機會。著名的鈴木音樂學習課程的成功,證明了雙親在培養兒童學習音樂的積極性和主動態度上起著重要作用。鈴木教學法的一個重要部分就是雙親的熱情合作。
可見,早期音樂刺激有助于兒童音樂能力發展。而良好的家庭音樂教育對兒童音樂興趣、能力的培養起著關鍵作用。
研究者對上海市3-6歲兒童家庭開展了家庭音樂教育的相關調查研究。目的在于考察家庭音樂教育的實施情況、家長對孩子音樂方面的培養態度、家長自身欣賞音樂的情況,并針對研究結果及反映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建議及解決對策,以期引起家長對家庭音樂教育的重視。
二、研究對象與研究方法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采取隨機抽樣的方式,在上海3所幼兒園和1所青少年宮取樣。被調查者均為3-6歲兒童的家長。共發放問卷300份,回收有效問卷295份,有效問卷回收率98%。
(二)方法
采用問卷調查法和訪談法,被調查家長均按要求當場填寫調查表。
1、問卷調查
自編《3-6歲兒童家庭音樂教育現狀問卷調查表》。問卷設計如下:(1)家長對孩子音樂方面的培養態度。(2)家庭音樂教育實施的具體情況。(3)家長自身欣賞音樂的情況。
2、訪談
為了獲取更多真實具體的資料,研究者還從被調查家長中隨機抽取了19名家長進行訪談。訪談內容主要是家長對家庭音樂教育的認識、對幼兒音樂教育的態度。
三、調查結果及分析
(一)家長對孩子音樂方面的培養態度
從表1可見,絕大多數家長重視培養孩子的音樂興趣與基本技能。選擇“順其自然”與“將孩子培養成音樂家”的家長分別只占總樣本的5%和4%。顯然,大部分家長是本著培養孩子音樂方面的興趣,讓孩子學習音樂的。
(二)家庭音樂教育情況
調查結果顯示,大部分家庭每周在家中播放音樂的次數為3次以下(40%),每周播放音樂3-5次的家庭占32.9%,幾乎每天都播放音樂的家庭只占22.3%(每周在家中播放音樂的次數為6次以上),另有4.1%的家庭從不主動在家中播放音樂。此外,有46.4%的家長表示會讓孩子在業余時間學習音樂。
從欣賞音樂的時間來看,大部分家長選擇每次10-20分鐘(44.9%)或10分鐘以下(32.9%),只有少量家庭選擇每次1個小時甚至更長時間(選擇“每次欣賞音樂大概1-3小時”的家長占7.5%,而選擇“每次欣賞音樂3小時以上”的家長僅占3.4%)。
調查顯示,不同家庭播放的音樂類型也不同。從表2可見。大部分家庭在家中播放最多的音樂類型是流行音樂,占63.1%;其次是“中國民族民間音樂”,占31.5%;針對兒童心理及年齡特點的兒童歌曲僅占29.5%。可見,大部分家庭播放音樂并沒有考慮到孩子的需求。
在家中欣賞音樂的具體形式在問卷調查中也有顯示。表3顯示,大部分家長能與孩子一起欣賞音樂(71.8%),但在欣賞音樂前,有意識查閱相關背景資料,欣賞過程中能就音樂作品本身與孩子交流的家長僅有14.2%。
問卷還對親子音樂活動形式進行了調查。從表4可見,家庭親子音樂活動形式以“家長教孩子唱歌”為主,占78%;“與孩子一起欣賞音樂”居第二,占33.2%;而“以某一音樂作品為藍本。用音樂劇或其他形式玩游戲”這種更富戲劇性與創造精神的親子音樂活動形式僅占7.8%。
(三)家長自身欣賞音樂情況
調查顯示,大部分家長在家中“偶爾”欣賞音樂(60.7%),只有22.0%的家長只要一有空就欣賞音樂,另有17.3%的家長從不欣賞音樂。
四、結論及討論
(一)大部分家長希望孩子能對音樂產生興趣。并掌握一定的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但是對家庭音樂教育的重要性缺乏清晰的認識
調查顯示,有92%的家長“希望孩子對音樂有較高的興趣與熱情”,有89%的家長“希望孩子能較好掌握節奏感、音準、調式感,為將來的音樂學習打下堅實基礎”。由此可見,絕大多數家長希望孩子對音樂產生興趣,并掌握一定的音樂基本知識和技能。但是,很多家長的表現不盡如人意,如每周在家中播放音樂的次數為3次以下的家庭達到40.7%;每次欣賞音樂的時間不超過半小時的家庭也高達77%,更有高達57.6%的家長在欣賞音樂時不與孩子進行有關音樂作品的交流。由此可見。大部分家長不會主動營造音樂氛圍,對于家庭音樂教育的重要性缺乏清晰的認識。
研究表明。有音樂天賦的兒童家長通常都會高度重視音樂教育,他們的孩子不僅擁有許多樂器,還能得到課外音樂輔導,良好的家庭音樂教育使孩子從小沉浸在濃郁的音樂氛圍當中。顯現出音樂才能也就順理成章。
孩子的大部分時間在家里度過,他們接觸最多的是家人,如果家長只期待學校對孩子進行音樂教育,而不有意識地對孩子進行音樂熏陶,就很難讓孩子真正對音樂產生發自內心的喜愛與興趣。
(二)家長普遍在如何為孩子創設良好音樂氛圍問題上存在誤區
調查與訪談結果顯示,大部分在業余時間讓孩子學習音樂的家長認為,有意識地培養孩子的音樂能力。意味著家庭音樂教育的質量會更高。
如果家長自己不愛好音樂,不欣賞音樂,對音樂會等活動從不關注,就很難給孩子創造一種良好的、健康的音樂氛圍。如果家長十分喜愛音樂,經常在茶余飯后欣賞音樂,孩子則很容易耳濡目染受到音樂的熏陶。但對于如何為孩子創設良好的音樂氛圍,家長們則表示沒有把握。這從調查結果中可見一斑,如有63.1%的家庭播放最多的是流行音樂,只有29.5%的家庭經常播放符合孩子年齡特點的兒童音樂。
(三)家長在創設家庭音樂氛圍時缺乏多樣化的方法
在調查與訪談中,很多家長表示希望與孩子共同欣賞音樂,并進行交流,但由于自身對音樂不甚了解。所以不知道該以何種方式與孩子進行音樂方面的交流。一方面,家長認為“教育”一定要學有所得,過分注重孩子在學習過程中“學會”一些什么,而很多家長對音樂不甚了解,所以不敢“教”孩子什么;另一方面,家長對于如何進行家庭音樂教育缺乏相關的指導,不知道應該給孩子聽什么音樂,也不知道如何讓他們學習與欣賞。
五、給家長的建議
讓孩子接受音樂熏陶。不只是要讓孩子會唱幾首歌、彈幾首曲子,更重要的是要培養他們的音樂美感和對音樂元素(如旋律、節拍、和聲等)的敏感性。一般來說,家長不具備較高的音樂素養,但這并不影響開展家庭音樂教育,家長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去努力。
(一)家長要積極參與孩子的音樂活動
家長天生就是孩子的教師,對孩子的發展影響極大。家長要對孩子進行家庭音樂教育,首先應以積極的姿態投入到孩子的音樂活動中,并多與孩子交流。這不僅能密切親子關系,也能為孩子積極地投入音樂學習起到心理支撐作用。
(二)有目的地聽音樂與無目的地聽音樂相結合
家長在開展音樂教育時,不但要讓孩子無目的地感受、欣賞各類適宜孩子的音樂,更要給孩子提供有目的地聽音樂的機會。有目的地聽音樂的形式很多,家長可以采用以下兩種形式。
(1)聽“音畫性”音樂。“音畫性”音樂是單純描寫風光或事物的。聽“音畫性”音樂可使兒童重現感知過的事物、情景,也可使兒童通過聯想組合新的意象。如描寫風光的二胡曲《空山鳥語》、笛子曲《早晨》等。
(2)聽“描繪性”音樂。“描繪性”音樂既有“音畫性”因素。又有情感色彩和情節因素,能塑造鮮明的音樂形象,構成優美的意境。如普羅柯菲耶夫的《彼得與狼》、賀綠汀的鋼琴曲《牧童短笛》等。家長應讓孩子聽完音樂后敘述自己的感受,以此提高其情感認知能力及對音樂元素的敏感度。
(三)音樂活動應與游戲相結合
游戲是幼兒的主導活動。家長要合理利用兒童的游戲天性,在游戲中滲入音樂教育。可以通過游戲的形式讓兒童獲取豐富的音樂體驗。
(四)家庭音樂教育的形式應多樣化
家長應采用多種形式引導兒童用音樂進行交流,如親自教孩子唱歌;與其他家庭聯誼,采取雙人、小組、集體相結合的音樂活動模式;用樂器演奏音樂或唱家庭卡拉OK;讓孩子在與他人的互動中用音樂進行對話;與孩子一起談論音樂,尊重其對音樂表現和情感的獨特見解:鼓勵孩子參加富有創造性的音樂活動,等等。只有采用多樣化的家庭音樂教育形式,才能強化兒童對音樂穩定、強烈的興趣和學習熱情。
(五)音樂的內容與類型要多元化
為了讓孩子對音樂及其蘊含的文化有更多的了解,家長應給孩子提供多種類型、內容豐富的音樂,讓孩子對傳統音樂、西洋音樂、古典音樂及流行音樂都有所了解。必須指出的是,家長要有意識地篩選出格調高雅、內涵豐富的音樂,對于不符合兒童身心發展特點的、格調低俗的音樂應堅決抵制。
【關鍵詞】幼兒音樂教育;心理學問題;措施
音樂教育是建立在音樂藝術的基礎上,同時融合了教育學、心理學、音樂美學等多門學科知識的綜合學科。我國的幼兒音樂教育過程中的心理學問題尚未引起充分重視,嚴重制約了幼兒音樂教育的發展,幼兒音樂的教育水平普遍較低。因此,應針對幼兒音樂教育中的心理學問題進行深入研究,并結合幼兒音樂教育現狀,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措施,進而提高幼兒音樂教育質量。
一、幼兒音樂教育中常見的心理學問題
(一)注意力和記憶力
注意力包括隨意注意和不隨意注意兩種形式,對于幼兒音樂感知力的提高具有促進作用。隨意注意要求較高的意識控制力,不隨意注意則無需意志控制。幼兒的注意力普遍表現出明顯的不穩定性,容易受到外界變化的影響。就幼兒而言,不隨意注意的優勢較為明顯。現階段幼兒音樂教師在教學過程中往往只注重某一種注意形式,并未實現兩種注意力形式的優勢結合,無法有效提高幼兒的音樂注意力。
音樂是一項時間藝術,良好的記憶力對于幼兒的音樂認知過程具有積極作用。幼兒音樂教育者可結合幼兒的記憶特點,選取適于幼兒認知的音樂旋律進行音樂教育,提高幼兒的音樂記憶能力,為幼兒音樂發展中形成良好的長時記憶提供有力支撐。
(二)思維能力和聯想能力
思維是指對接收到的信息或刺激進行處理的高級意識活動,良好的思維能力在幼兒的音樂學習過程中發揮著事半功倍的作用。幼兒時期是思維能力形成的重要階段,幼兒的思維模式與其它時間段人群具有明顯差異,呈現出“行動-具體-抽象”的發展特點。幼兒音樂教師在教育過程中大多忽略了幼兒的思維能力水平,導致幼兒音樂教育效率低下。
聯想能力可幫助幼兒將抽象的音樂旋律與實際事物形象相聯系,在提高幼兒音樂認知水平的同時,促進幼兒心理認知水平的更好發展。同時,聯想能力與幼兒的認知特點相符,培養幼兒的聯想能力對于幼兒的音樂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三)情感需要
情感需要是幼兒音樂教育中需重點考慮的心理學因素,這一心理學問題主要包括兩層含義。第一,幼兒音樂教師要以幼兒的情感需要為立足點,開展教育活動,從而實現幼兒音樂教育效率的提高;第二,通過幼兒音樂教育,可向幼兒傳遞正確的情感表達,進一步豐富幼兒的情感世界,并幫助幼兒樹立正確的情感態度價值觀。
二、幼兒音樂教育的改進措施
(一)家庭與學校共同發揮作用
在對幼兒進行音樂教育的過程中,家庭應與學校共同努力,全面提高音樂教育水平。一方面,幼兒音樂教育者在教育過程中應實行層次化教學,即在全面了解幼兒音樂基礎水平的基礎上,結合學生的實際情況制定不同層次的教育目標和教育方法。層次化教學能有效培養幼兒的音樂學習興趣,鼓勵幼兒積極參與到音樂教育過程中。另一方面,教育者應與家長進行有效溝通,使家長掌握幼兒的學習進度;家長在家庭教育過程中,應督促幼兒回顧、復習每天的音樂教育內容,加強幼兒的音樂記憶,增強音樂教育的連貫性,進而提高幼兒音樂教育的質量。
(二)創作歌舞劇,使音樂多樣化
幼兒音樂教育者可從教育內容和教育方法兩方面著手,改進現有的幼兒音樂教育模式。第一,所選取的教育內容應具有多樣化和趣味性的特點。教師可根據幼兒的心理特點選取不同風格的音樂作品,多樣化的音樂風格不僅能提高幼兒的音樂興趣,還能幫助幼兒感受不同的音樂風格,為幼兒形成健全的音樂鑒賞能力奠定基礎,實現自身音樂能力的良好發展。第二,教育方法也應充分體現多樣化的特點。教育者可結合幼兒的認知特征和興趣進行歌舞劇創作,將幼兒熟知的事物很好地融入到歌舞劇中,在給幼兒帶去良好音樂審美體驗的同時,促進幼兒音樂能力的更好提高。
(三)寓教于樂,提高音樂注意力
在幼兒音樂教育過程中,音樂教育者應積極應用寓教于樂的教學理念,在滿足幼兒情感需求的同時,提高幼兒在學習過程中的音樂注意力。可鼓勵幼兒利用作畫的方式表示音高,在增強趣味性的同時,促進幼兒創新思維的形成。此外,在教育過程中還可采取合唱的學習形式,使幼兒音樂注意力的分配和穩定得到有效提高,進而提高幼兒的整體音樂注意力。
三、結束語
心理學因素是幼兒音樂教育取得良好成效的重要保障,幼兒音樂教育中的心理學問題主要體現在注意力和記憶力、思維能力和聯想能力、情感需要三方面。幼兒音樂教師應充分認識到心理學的重要性,深入探究影響幼兒音樂教育質量的心理學因素,并根據幼兒的心理變化特點采取有效措施,改善現有的幼兒音樂教學現狀,實現幼兒音樂教育質量的提高。
參考文獻:
[1]齊峰.新時期幼兒音樂教育探討[J].大觀周刊,2012,(1)
【關鍵詞】社區音樂教育 多元化 價值
一、社區音樂教育發展概況及特點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蓬勃發展,我國音樂教育事業也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保持著高速發展的態勢。眾所周知,音樂教育主要由學校音樂教育、家庭音樂教育和社區音樂教育三個基本模塊構成。
社區(Community),顧名思義,即居民相對固定的生活環境,是與民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基層組織。社區音樂教育(Community music education),即在相對固定的生活范圍內開展與傳授音樂知識相關的活動。
社區音樂教育作為社區文化的重要內容,它既是學校音樂教育和家庭音樂教育的有益補充,也是音樂文化繁衍承襲的重要方式,因此,在我國和諧穩定的經濟、政治、文化環境之中,社區音樂教育得到了長足發展。筆者及其團隊走訪調研了廣州地區的西二琴行、黃鐘琴行、卓越琴行、嘉誼軒琴行、星海之子音樂學校、卓博藝術學校、奧斯卡培訓、虹藝培訓等數所社區琴行和培訓學校以及相關幼兒園。綜合調研情況,本文以廣州地區社區音樂發展情況為例,分別闡述當前的社區音樂教育發展所呈現的特征及其現實意義價值,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
1.社區音樂教育辦學主體多元化
由于我國多年來實行開放式經濟的發展模式,因此,對于社區基層單位所轄范圍內的音樂教育機構的管理可以說是十分寬松的,只要具有最基本的資質,辦好相關手續,即可開始宣傳招生。目前,以廣州地區為例,社區音樂教育辦學主體呈現出多元化特點。主要包括公立學校藝術實踐培訓部門、私營琴行、音樂教師個人等。有的社區也以社區名義在其管轄的區域內開辦藝術培訓班。
2.社區音樂教育辦學形式、內容多元化
由于社區音樂教育地點多設置在居民區內,雖然其基礎設施和辦學規模都不及學校,但與“便利店”一樣有著快捷、便利的特點,不僅學習地點多,離學員居住地近,免去了學員來回奔波的苦惱,而且社區音樂教育學習的內容相對齊全。此外,社區音樂教育模式還可以應學員所需,量體裁衣地為其設置教學內容和進程,而不像學校音樂教育一樣必須受到國家教育部制定的學大綱指導意見的約束。
學員們既可以根據個人的喜好來選擇音樂表演技巧,也可以根據個人的經濟基礎來選擇上課形式(集體課、小組課、一對一小課),還可以在節假日或在每天的休息時間來社區音樂教室學習音樂。不少學員在學習音樂之余還兼學了其他特長。
以廣州地區為例,據不完全統計,在社區教育中,音樂教育仍然占據了最大的市場份額,而在社區音樂教育培訓中,器樂音樂教育的人數又是最多的,占到了整個社區音樂教育的一半以上(表1、表2)。可見,社區音樂教育機構在推動社區文化發展的過程中作用不可小覷。
社區藝術培訓各專業名稱 各專業培訓學員人數所占比例
音樂培訓 31%
美術培訓 22%
禮儀培訓 3%
播音主持 5%
模特培訓 8%
服裝培訓 8%
書法藝術 5%
舞蹈培訓 18%
表1 社區藝術培訓各專業比例分配表
社區音樂專業培訓內容 音樂培訓各專業方向學員人數所占比例
聲樂專業 5%
器樂專業(含鋼琴) 53%
視唱練耳 12%
樂理 12%
合奏課 3%
其他 11%
書法藝術 5%
舞蹈培訓 18%
表2 社區音樂培訓各專業方向比例表
(數據來源:綜合琴行、培訓學校調研內容)
3.社區音樂教育學員結構多元化,學員市場相對穩定
與學校學生相異的是,社區音樂教育學員的學習目的呈多元化的特點。根據調研結果顯示,56%以上的學員都以填補個人的空余時間為主,絕大多數學員的學習目的就是為了讓自己或孩子增加一項業余愛好,音樂教育的娛樂化特性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得到了體現(表3)。
學員參加社區培訓的學習目標 所占比例
目的一:以滿足個人愛好為目的的業余培訓班 56%
目的二:以音樂表演為專業所參加的長期學習班 11%
目的三:以升學為目的所參加的強化短訓班 33%
表3 學員參加社區音樂培訓的學習目標比例表
另從所調研的情況來看,社區音樂教育學員的社會層次呈現多元化,從工作性質來分,可以分為在職的和非在職的;從年齡層次來分,可以分為幼兒、小學生、中學生、成人等;從專業角度來分,可以分為專業的和非專業的;從學習目的來分,可以分為以滿足個人愛好為目的的業余培訓班、以音樂表演為專業所參加的長期學習班、以升學為目的所參加的強化短訓班等。凡此種種,都讓社區音樂教育的培訓機構得以有效運轉,又因為學員和培訓機構各取所需,因此,社區音樂教育的學員隊伍是相對穩定的(表4)。
社區音樂培訓學員年齡段 各年齡段學員人數所占比例
幼兒園階段
(3—7歲) 56%
23%
小學階段
(7—12歲) 33%
45%
初中階段
(12—15歲) 19%
高中階段
(15—18歲) 11%
成人階段
(18歲以上) 2%
表4 社區音樂培訓學員各年齡段所占比例表
(數據來源:綜合琴行、培訓學校調研)
4.社區音樂教育辦學競爭日趨激烈
在當下經濟建設蓬勃發展的環境中,社區音樂教育培訓機構的數量也是與日俱增。根據筆者所走訪的社區音樂學校和培訓機構的情況來看,其競爭日趨激烈:有的社區往往會同時存在幾家音樂學校,有的大型社區甚至有十幾家微型社區音樂學校。培訓地及環境也參差不齊,有的是租用一套民用住房,通過改裝,放入幾架鋼琴,便開始對外招生;好一些則是租用比較大的社區商業租鋪,進行改造形成校區。在經濟利益的驅動下,不少培訓機構不斷招收新教師,開辟新教室,擴大招生。不少投資者盡管是非專業人士,因為發現了這塊市場利潤,因此也積極投資加盟。有的品牌還形成了連鎖店、便利店的模式,換言之,只要培訓機構有一到兩個長期穩定的教師,便可以加盟、開課。開辦社區音樂教育培訓班手續簡單,幾乎不設標準的辦班條件和投資收益額度的不斷增加,都使得該行業的競爭力越來越激烈,其教學質量也必然受到影響。
二、社區音樂教育對中國音樂教育發展的價值
根據以上廣州地區社區音樂教育情況的分析,筆者認為,盡管社區音樂教育在當前存在不利的因素,但社區音樂教育的價值仍然值得肯定,主要體現在如下三個方面。
1.社區音樂教育有利于在非音樂專業人群中拓寬音樂教育的受教范圍
社區音樂教育雖然機構小,但是數量多,因此其輻射面也非常廣泛。有的大型小區甚至開設了多家社區音樂教育培訓機構。諸多的培訓機構見縫插針地安插在社區中,在非音樂專業人士中普及了音樂基本知識,對非音樂專業人群音樂素質的提高起到了極其重要的作用,也大大拓寬了音樂教育人士的施教范圍。
2.社區音樂教育是學校音樂教育的有益補充
眾所周知,學校音樂教育的施教范圍相對較小,且學校音樂教育的時間也受到了相對嚴格的限定,而社區音樂教育恰恰彌補了學校音樂教育的這些不足之處。其時間相對靈活,無論是在工作時間,還是在休息時間,社區音樂培訓機構都能夠根據學員的要求來安排音樂學習的時間。部分學員由于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的娛樂需求,因此,在家庭經濟條件或家庭住宅條件不允許的情況下,沒有購置樂器,社區音樂培訓機構還會向這些學員提供樂器租用的便利條件。這也使得音樂教育更加貼近民眾的需求,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增加了音樂教育的受教育人群的數量,對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起到了積極作用。
3.社區音樂教育的迅速發展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專業音樂教育的發展
首先,有相當大數量的學生都是抱著業余音樂愛好者的目的來學習音樂的。在教學工作開展后,學生的潛能被教師有效地挖掘出來,加上外界條件的激化和催發,這些學生與生俱來的音樂天賦顯山露水,在學生個人努力和家長、教師的引導下,部分學生逐步成為專業音樂院校的選拔對象。對于專業音樂院校的發展而言,培養對象的可選擇性的增加有利于專業音樂教育人才素質的提高,也有利于專業音樂院校的發展形成良性循環,這些都有力地促進了專業音樂教育水平的進一步提升。
其次,社區音樂教育的發展有利于專業音樂團體走向市場。在我國文化市場進一步改革的大環境下,全國數量繁多的專業音樂團體都紛紛走向了市場。可以說,觀眾對音樂的認識及其個人音樂修養決定了專業音樂團體演出市場份額。只有觀眾具備了一定的音樂欣賞水平,才有可能對音樂觀賞產生一定的需求,才有可能增加專業音樂團體在文化市場的份額。在此,社區音樂教育在提升非音樂專業人群的音樂素質方面功不可沒,它的迅速發展使得專業音樂團體的聽(觀)眾數量不斷增加,音樂聽(觀)眾的素質不斷提高,音樂聽(觀)眾的社會層面從學校到企業,從機關到基層不斷延展,專業音樂團體有了足夠的維系自身發展的運轉資金,也形成了良性的發展態勢。
再次,有利于解決音樂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問題。目前,我國大學生就業問題日益嚴峻。音樂專業學生的就業大體可以分為音樂教師、專業音樂團體的演職人員、與音樂相關的編導工作等幾個方面。不少學生和學生家長更多的是傾向于能成為一名音樂教師。然而,學校的生源一再減少,學校對音樂教師的需求量也隨之不斷降低,又因為音樂專業的學生在學校所學習的技巧專業性較強,所以學生的就業面也相對較窄。在音樂專業畢業生的去向變得更加模糊的大環境下,應該說社區音樂培訓機構是這些畢業生相對來說比較合適的選擇。數量繁多的音樂培訓機構為音樂專業畢業生提供了相對較多的工作崗位,并且相對穩定的學員隊伍也為畢業生提供了自給自足的生活來源,為其將來的工作、生活提供了立足之地,有效地緩解了音樂專業畢業生的就業壓力。
綜上所述,社區音樂教育對中國音樂教育的發展發揮了極其重要的作用,其意義亦是極其深遠的。
參考文獻:
[1]曹理.普通學校音樂教育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
一、社會音樂教育的特點
1、開放性。社會音樂教育的服務對象具有超強的廣泛性和開放性,沒有任何的年齡限制和其他條件的制約。也就是說只要你有一顆想學習音樂的心就可以學習音樂。2、多樣性。隨著經濟的發展,文化的多元化使得社會音樂教育的向著多樣性發展。因為社會音樂教育的教學內容和形式具有靈活多變的特點,所以盡管社會音樂教育的機構很多,但沒有完全一樣的教學內容和形式。3、地域性。我國是一個擁有多民族的國家,每個地區的民俗文化也不同。社會音樂教育應充分利用本土資源的優勢,吸收和融合本土的優秀文化,發揮自身獨有的傳統文化優勢。4、終身性。隨著世界經濟文化的發展,人們對生活要求的提高,“終身性”隨之出現。這也是社會音樂教育的一個特點。目前,我國社會的音樂教育的對象主要是少年兒童、音樂級考全部少年兒童為對象,這是社會做的音樂教育的發展并不是完美的反應。理想的社會音樂教育應面向每個年齡層次的公民,我們的這個目標也將在未來一段時間作為發展重點。
二、社會音樂教育的作用
社會音樂教育的主要教育作用包括培養音樂技能、提高審美意識等;在良好的組織作用下,社會音樂教育還能提高學生的凝聚力,促進社會和諧發展。社會音樂教育有以下幾個重要的作用。
(一)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
社會音樂教育能有效地提高學生的理解欣賞美,創造美,而且還擴大他們的知識,陶冶他們的情操,提高審美情趣和藝術修養。社會音樂教育,培養活潑開朗的性格,積極的生活態度和人際交往能力。
(二)促進整個社會音樂教育的發展
社會音樂教育有巨大的靈活性和適應性,隨著網絡時代的到來,人民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產生各種各樣的教育模式。社會音樂教育是明顯不同的教育模式,與其他教育形式無可比擬的優勢,社會音樂教育有效地促進了社會音樂教育事業的發展和進步。
(三)有利于保護當地的音樂文化和遺產
社會音樂教育活動范圍廣泛,對該地區繼承和保護音樂文化也有重要作用。同時,應該注意的是,地域音樂文化由于其形式決定了其獨特傳播的特色等等。在傳統藝術不斷丟失、消失,社會音樂教育活動還必須促進地方音樂文化產業的發展和保護,有利于藝術形式的發展和提高。
(四)有利于對學校音樂教育不足進行補充
眾所周知,學校音樂教育教學范圍相對較小,和相對嚴格的時間限制,而社會音樂教育恰恰就彌補了學校音樂教育的這些缺點。時間相對靈活,無論是在工作時間,還是休息時間,社會培訓機構能夠安排音樂根據學生學習時間的要求。一些學生因為在家庭經濟狀況或家庭住房條件不允許,沒有購買樂器,社會音樂培訓機構將為學生提供樂器租賃便利的條件。這也使得音樂教育更接近人們的需求,在相當大的程度上增加了音樂教育的教育組織,音樂教育的數量已經在我的職業生涯的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三、結論
筆者綜合分析后認為,早期兒童音樂教育應該把握好早期兒童和音樂教育這兩個詞的內涵。早期兒童音樂教育雖然屬于音樂教育的一個分支,但是其并非普遍意義上的音樂教育,早期兒童音樂教育有其獨特性。
一、早期兒童的身心特點決定了其音樂教育的獨特價值取向
理論上分析,0~6歲學齡前兒童的音樂教育應該是廣義的,本文認為應該包括幼兒園音樂教育、社會音樂教育以及家庭音樂等,但具體的學習目的、內容與普遍意義上的音樂教育略有差別,關鍵是由早期兒童的特點決定的,因為建立在年齡基礎上的早期兒童的生理、心理的特點決定了他們的身體活動能力、音樂學習能力、音樂理解能力的局限性。
皮亞杰的認知發展階段理論闡述了早期兒童的身心特點。皮亞杰認為人類是通過認知來有效適應環境的,人類的思維以表征行為和動作的圖式進行組織,通過同化和順應的交互作用,使個體得到發展。因此,皮亞杰將兒童的認知發展劃分為四個階段:感覺運動階段(0~2歲)、前運算階段(2~7歲)、具體運算階段(7~11歲)和形式運算階段(11~15歲)。早期兒童主要包含在前兩個階段。
感覺運動階段兒童的主要特點是通過各種感官和肢體動作感知外部世界。音樂是一門聽覺的藝術,音樂的學習首先從聆聽音樂入手。因此我們必須為兒童提供豐富多樣的音響環境,這包括他們的歌聲、器樂聲及生活中的各種聲音,以便兒童積累初步的音樂聽覺經驗。
前運算階段兒童主要特點是伴隨語言發展,儲存了各種表象,可以用符號進行思維,促進了想象的發展;以直覺思維為主,沒有建立守恒,兒童跟周圍世界的相互作用仍以感官為主。因此,同樣要為兒童提供豐富多樣的音樂,引導兒童辨別各種音樂要素的差別,同時輔以可操作的玩教具(打擊樂器、節奏圖譜等),便于兒童多感官通道參與學習音樂。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早期兒童仍然處于感官學習的階段,因此其音樂教育也要以刺激感官為主,豐富他們的音樂感性經驗;并且充分利用身體動作與音樂之間的密切關系,將身體動作和音樂有效結合進行音樂教育。
美國音樂教育家雷默說:“如果一個人想勝任自己的專業,如果一個人的專業要在整體上卓有成效,那么某種哲學――即有關該專業的本質和價值的整套基本信念――則是需要的。”①因為“一種音樂教育的哲學為我們的專業生活提供了基礎,既解釋了其作為一個領域的價值,也指導著我們的行動”②。音樂教育哲學可以說是對音樂教育的看法或者說是音樂教育的觀念,一般包括對于音樂教育的本質、目的、價值和方法的看法。當前主流的音樂教育哲學是雷默的音樂教育審美哲學和埃里奧特的關注音樂實踐的音樂教育哲學兩種。雷默強調音樂教育以“審美教育為核心”,而埃里奧特則反對雷默的觀點,認為其割裂了感知與創作的聯系,提出音樂是一個多樣化的人類實踐,強調音樂教育的實踐,主要探討聆聽、表演和音樂表演本質間的關系。
作為音樂教育分支的早期兒童音樂教育,我們無法完全拋開這兩種哲學的爭論,但正如埃里奧特本人所說的“沒有絕對正確的音樂教育哲學”。那么,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價值取向應該何去何從?早期兒童的特點可以指引我們選擇合適的哲學觀。美是必然存在于音樂教育中的,我們不可否認審美是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終極目標,但面對傾向于用感官和肢體動作來認識周圍世界的兒童我們也不排斥實踐。2012年教育部制定的《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就是最好的證明,其中關于藝術領域是這樣說明的:“每個幼兒心里都有一顆美的種子。幼兒藝術領域學習的關鍵在于充分創造條件和機會,在大自然和社會文化生活中萌發幼兒對美的感受和體驗,豐富其想象力和創造力,引導幼兒學會用心靈去感受和發現美,用自己的方式去表現和創造美。”③
二、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獨特性
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獨特價值取向,決定了早起兒童音樂教育的獨特性。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
(一)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目的的獨特性
美國音樂教育家EdwinE.Gordon在其著作《AMusicLearning Theory for New bornand Young Children》中強調,音樂啟蒙教育要早,最好從0歲開始,他通過對18個月前兒童的音樂教育研究,他堅信音樂學習是有關鍵期的,除非在5歲前在家庭或者幼兒園建立音樂學習的基礎,否則后續將無法彌補。
蒙臺梭利強調幼兒的音樂教育是啟蒙教育。因此,我們必須及早對早期兒童進行音樂教育。我們一直強調的早期兒童音樂教育也并非為了把早期兒童塑造成為專業的音樂家,而是希望播下“音樂的種子”,為早期兒童奠定初步的音樂學習的基礎,激發學習音樂的興趣,不斷提升他們音樂欣賞和創造力。
(二)早期兒童音樂教育內容與形式的獨特性
音樂作為一門聽覺的、情感的藝術,我們相信音樂學習必然是由音樂感受與體驗開始的,這是早期兒童進入音樂的必經之路。因此,基于早期兒童的身心特點,為其提供豐富他們的音樂感受和體驗,科學合理地引導他們正確理解音樂。從而提高早期兒童的音樂感受力、表現力和創造力。據此,我們認為應從以下方面進行音樂教育。
1.營造音樂感受與體驗的環境
早期兒童的發展不是自然而然地、不是自發地、不是通過天生素質的逐漸成熟來實現的,而主要是決定于后天環境的學習。EdwinE.Gordon強調18個月以前的兒童就應該擁有豐富而多樣化的音樂環境,廣泛地接觸音樂。
2.音樂律動
通過皮亞杰的理論我們已經知道早期兒童的發展是動作在先,我們也可以理解為早期兒童用肢體動作對音樂的反應更早一些。這也是什么我們不排斥實踐的原因。達爾克羅茲認為“音樂中最重要的要素且和生活密切關聯的是節奏性的動作”④,據此我們認為音樂律動是適合早期兒童學習的一項重要內容,必須貫穿早期兒童發展的始終。
3.歌唱
歌唱是人的天性,柯達伊說過,歌唱屬于每一個人。當然最關鍵在于早期兒童動作發展的同時語言也在逐漸發展,音樂和語言都是一種符號,我們應該像對待語言學習一樣對待音樂。隨著早期兒童語言從輔音、元音、單音節詞、雙音節詞……不斷發展的過程中,營造音樂的環境,鼓勵他們隨著音樂哼哼或者喃喃發音,EdwinE.Gordon認為早期兒童越早開始音樂的喃喃發音,將來就越有可能獲得音樂感。因此說唱活動是更適合早期兒童的一種歌唱方式。
4.探索音響和樂器演奏
早期兒童主要用感官來認識世界,其中聽覺作為一種重要的獲取信息的通道,在早期兒童的學習過程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尤其是2歲前,他們對周圍世界的各種聲音感興趣,并喜歡通過探索敲擊玩具、用品等發出各種聲音。樂器演奏是早期兒童音樂表現的重要方式,符合他們的興趣,是他們很好的音樂體驗,有助于培養早期兒童的音樂節奏感。
綜上所述,早期兒童音樂教育并非普遍意義上的音樂教育,早期兒童的音樂教育有其獨特性。這主要是由早期兒童身心特點決定的。而通過對音樂教育哲學價值取向分析,我們發現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目的不是音樂家,而是接觸、感受、聆聽、表現音樂的獨特個體。因此,對于早期兒童音樂教育并沒有明確的概念,這可能跟我們對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目的的期望值不高有關。
三、在早期兒童音樂教育實踐中如何遵循其獨特性
在早期兒童的空間盡可能地提供符合他們身心發展特點的音樂教育內容。
(一)豐富早期兒童的音樂感受經驗
如何為早期兒童創造良好的音樂環境?可以借鑒美國心理學家布朗芬布倫納提出的兒童發展理論模型,他強調“環境中的發展”,并將兒童發展的生態環境劃分為微系統、中間系統、外層系統和宏系統組成的嵌套模型。微系統主要指家庭和學校,中間系統是兩個以上的微系統相互聯系和彼此作用,外系統是個體沒有參與,但卻對個體有影響的環境,比如社區,宏系統:基于上述三個系統的社會文化環境。
因此我們要構建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環境,需要從家庭和幼兒園(早教機構)、家園溝通、社區音樂(區域音樂)以及整個社會音樂文化環境入手,整體聯合為早期兒童音樂創設豐富多樣的音樂接觸的環境,使音樂生活化,以此喚醒早期兒童對音樂的敏感性,提升他們的音樂感受力。
以幼兒園的音樂教育為例⑤:
首先,引導幼兒感受、發現和欣賞周圍環境中的各種音響,培養幼兒對各種聲音的傾聽興趣和傾聽能力。例如我們可以引導幼兒傾聽自然界、生活中的各種聲音(風聲、雨聲,汽笛聲、火車的隆隆聲等)及各種打擊樂器的聲音。
其次,創設豐富多樣的日常音樂活動。可以是無意識地聽,將音樂作為背景音樂,進行音樂律動和即興創作表演;也可以是有意識地專注于音樂的活動,例如音樂歌唱、音樂欣賞等。
最后,創設幼兒音樂活動的空間和時間。設置豐富的音樂區角活動,引導幼兒能夠較長時間專注于某一音樂活動。
(二)提供早期兒童音樂表現的機會
首先,處于動作發展敏感期的早期兒童,可以充分利用音樂律動的樂器――身體,探索、嘗試、發現各種各樣的身體動作,以音樂節奏為媒介將身體動作和音樂聯系在一起,產生豐富多樣的音樂律動活動。在節奏活動中創編動作,準備一些動物的圖片,并注明是哪種動物,讓幼兒用走路、跳躍等動作表現這種動物。其他的一個或多個同伴可以根據動作的節奏敲打樂器或拍手,并讓大家猜一下你裝的是哪種動物。
其次,為早期兒童多提供歌唱表演的機會。幼兒在歌唱時,創編動作并表演,不僅能提高幼兒的表現能力,還能培養他們的創造力。幼兒創編動作的能力有限,我們可以結合幼兒的年齡特點和周圍的環境,通過讓幼兒觀察周圍生活,認識更多的事物,豐富其感性經驗,了解生活,有利于動作更加形象逼真。
最后,樂器演奏。樂器演奏主要是打擊樂器,例如大鼓、鈴鼓、沙槌、三角鐵等沒有固定音高的樂器,在奧爾夫教學法中還有固定音高的琴,例如木琴、鐘琴、定音鼓。
在音樂律動和樂器演奏過程中,要注意孩子的身體發育情況,對早期兒童而言大肌肉動作先于小肌肉動作,精細動作相對弱一些,因此在樂器演奏時注意選擇適合他們身體活動特點的動作進行。
(三)激發早期兒童音樂創造的興趣
每個幼兒都有創造的需求,具有創造的潛能,他們也喜歡創造性的活動。
奧爾夫音樂教學體系認為:節奏是音樂的生命,是音樂生命力的源泉。他強調從節奏入手進行音樂教育。在實踐中利用節奏進行創編活動更有利于幼兒創造力的培養。給幼兒提供一些節奏樂器,或者是教師與幼兒一起制作的簡易節奏樂器,并教給他們正確的用法,讓幼兒用這些樂器為歌曲、詩歌、歌謠配伴奏;讓幼兒熟悉基本的節奏型,如2/4拍等,并用不同的節奏型朗誦詩歌、古詩;還可以用不同的節奏型來做一些節奏游戲⑥。
創造性的提高有賴于不斷積累豐富的知識和經驗,因此,創造性的音樂教育就是通過生活的點滴為早期兒童豐富和積累知識經驗,培養幼兒對音樂的興趣,激發幼兒的想象,并從中獲得愉快的音樂體驗,為幼兒音樂的創造性奠定基礎。
本文依據皮亞杰的認知發展階段理論發現早期兒童本身的獨特性,逐層分析早期兒童音樂教育的目的、內容,期望帶給早期兒童更好的音樂教育。旨在通過提供良好的音樂學習環境,從最簡單的音樂要素學習,豐富早期兒童的音樂經驗,采用適合的內容,運用恰當的方式,啟蒙早期兒童的“音樂種子”,激發他們音樂學習的興趣,提升早期兒童的音樂感受力、表現力和創造力。
注釋:
①[美]貝內特.雷默,著.熊蕾,譯.音樂教育的哲學[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03:9.
②[美]貝內特.雷默,著.熊蕾,譯.音樂教育的哲學――推進愿景(第3版)[M].北京:人民音樂出版社,2011:5.
③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3-6歲兒童學習與發展指南[M].北京:首都師范大學出版社,2012:57.
④Rae.Pica,著.王惠姿,譯.0-8歲嬰幼兒肢體動作經驗與教學[M].臺北:華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2006:2-6.
關鍵詞:早期音樂教育;現狀;必要性
中圖分類號:J60-05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5-5312(2010)22-0076-01
早期教育(early education)由成人對嬰幼兒實施的教育,是對0-6歲嬰幼兒及其父母、嬰幼兒與父母或養育者之間開展的、有助于身體、情感、智力、人格、精神等多方面的協調發展與健康成長的互動式活動。這是人生的啟蒙教育,也是實現終身教育的開端,具有奠基的意義。早期教育自上個世紀后半葉開始,迅速的在全球開始發展。在早期教育中,最重要的手段和環節當屬早期音樂教育。《樂記》:“樂行而倫清,耳目聰明,血氣和平,移風易俗,天下皆寧”。聽音樂,就是訓練耳朵;讀樂譜,就是訓練眼睛。從幼兒呱呱墜地那一刻起就與音樂結下了不解之緣。經過了音樂教育的熏陶,當然會變得耳聰目明了。學前早期兒童需要音樂教育,己成為不爭的事實。
一、當前早期音樂教育中的不足
(一)意識淡薄
今天,早期音樂教育可以輔助培養高質量的人才,這幾乎被所有的教育學家和有關科學領域認同。但是在實際情況中,很多家長認為嬰幼兒根本不懂什么是音樂,更何況是欣賞音樂。特別是針對0―3歲的嬰幼兒的早期音樂教育基本是空白的。心理學家和教育家的大量實驗和觀察證明,幼兒期是人一生智力發展的關鍵時期,良好的幼兒時期教育,可以挖掘大腦的巨大潛力,給以后的智力發展打下良好基礎。
(二)重技輕藝
在事實早期音樂教育時,大部分的家長還是抱著急功近利的心情,希望孩子能學得一門“手藝”,也總是以彈得好不好,唱的準不準作為標準要求孩子。其實早期音樂教育的目的不應該立足于培養未來的音樂家,應該是培養孩子的靈魂,高尚的情操,完美的人格,健康的生活。
(三)家庭早期音樂教育的缺失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進步,家庭音樂教育對學前兒童啟蒙教育的價值已被越來越多的專家學者認同。這里家長們普遍有一個認識誤區,孩子學音樂理所當然是在幼兒園或青少年宮由專職音樂老師來承擔。大多數家長都沒有意識到非專業人士出身的家長完全有必要,而且也能夠在家庭這個特殊的環境中來承擔一部分音樂教育職能。對于小朋友而言,家庭是一生學習中最重要的地方,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人老師。
二、重視早期教育的必要性
“沒有早期音樂教育,干什么我都一事無成”這是舉世聞名的德裔美國科學家,現代物理學的開創者和奠基人,被譽為20世紀最偉大的自然科學家阿爾伯特?愛因斯坦(Albert Einstein)的經典感言。人的成長和教育是分不開的,教育環境越優越,越能促進人的發展。
(一)智力開發必要性
0-7歲的是兒童大腦發育最快的時期,也是形成人所有一切的心理、生理過程的生長發育時期,具有深厚的潛力和強大的可塑性。如果這時能夠針對兒童的年齡特點給予正確的音樂開導,就能加速兒童智力的發展,為良好的行為習慣和個性品質的形成奠定基礎。
1、音樂可以提高孩子的記憶力
日本著名音樂教育家鈴木鎮一做過這樣一個實驗:請一些剛生過孩子的母親給嬰兒聽古典音樂中的精品,循環反復不斷放給嬰兒聽,不斷給他們講解。直到嬰兒5個月的時候,又進一步實驗,把一些他們從沒聽過的曲子夾在已經聽熟的曲子中放給他們聽,當聽到那些從沒聽過的樂曲時,嬰兒臉上帶著驚訝和不安的神情,而聽到那些熟悉的曲子時,他們則露出會心的微笑。
2、音樂可以提高孩子注意力
國外曾做過這樣的實驗,在一組5歲的孩子中,每天聽一首兒童經典古典音樂,如《閑聊波爾卡》、《小狗圓舞曲》等,一個月后,再經測試這些孩子的注意力的集中時間是未經訓練的孩子的4倍。嬰幼兒的注意力不僅短暫,而且很容易轉移,所以選擇極具親和力的音樂能使孩子的注意力得到持續增長。
(二)心理生理的必要性
【關鍵詞】社區音樂教育;發展;學校音樂教育;家庭音樂教育
中圖分類號:G4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7-0125(2015)04-0085-02
一、社區音樂教育的概念以及社區音樂教育的特征
(一)首先,我們來了解一下什么是“社區”。“社區”就是指“由聚焦在特定地域內,具有某種互動關系和共同文化物質和心理歸屬感的人群所組成的社會生活共同體[1]。”“社區”是特指在一定的空間范圍之內的、社會屬性相一致的社會群體。其次,社區教育最早是由美國教育學家杜威在20世紀初提出的一種教育理念形式,但在我國,這種社區音樂教育的開展時間卻并不長,大概是從改革開放后慢慢形成、發展起來的,這時的社區音樂教育的模式探索才開始步入初級階段。不過,這種大眾化、人們喜聞樂見的教育形式卻很好地提升了國民音樂素養,迅速占有了音樂教育的一席之地。最后,從內容和形式上看,社區音樂教育具有多樣式發展的特點,這種多樣式的音樂教育包含了形式、內容以及方法等形式,對受教育的一方進行了較為全方面的培養。社區音樂教育的教育對象包括了所有熱愛音樂的人,所以,只要熱愛音樂,想從音樂中感受到美的享受和身心健康的發展的人群都可以融入其中,使音樂教育不受到階層和年齡的束縛,使社區音樂教育成為了一種普及性的音樂教育方式。
(二)在幾十年間的社區音樂教育發展的過程中,我們逐漸發現這種音樂教育方式有以下幾個特征:首先是社區音樂教育對象很廣泛,使其具有了一種大眾性和廣泛性的特征,這種廣泛就會造成受教育的群體多樣化和多層次化的結果。由于它的這種大眾性質,我們可以把這種音樂教育的對象按照不同的教學內容和授課對象來分別制定課程的內容,這樣就會產生豐富多彩的內容,也符合不同人群的音樂學習的需要。其次是充分利用社區的公共藝術資源,對社區內的人群進行藝術普及教育,這種教育手段具有開放性和靈活性的特征。也正是由于社區音樂教育的這種普遍性讓社區內的民眾更多地獲得了音樂教育的機會,提升了他們的音樂修養。最后,我們在進行社區音樂教育活動的過程中,可以將傳統的文化融入其中,使其具有民族性的教育特征。音樂文化的發展是受著政治、經濟和文化的制約的,由于中國幅員遼闊,各地的文化都有著不盡相同的差異,這種差異體現在各個方面,如民族文化的差異、風俗習慣的差異等等,這種差異的形成受到了各種因素的影響,如地理環境因素、人文社會因素、民族發展等。我們在發展社區音樂教育的同時,也要將我們的民族性發展起來,社區音樂教育不僅是我們學習音樂的重要手段,還要借助社區音樂教育這一重要領地對我們的傳統民族音樂進行繼承性學習,為民族音樂的發展起到積極的推動作用。社區音樂教育的這幾個特征對廣大群眾的音樂素質的提升具有很強的影響力,正如曹理老師所說的:“音樂對人們有著極強的凝聚力和感染力,特別是當人們作為音樂活動的參加者而不僅僅作為聽眾時,這種作用則表現得更為強烈,這是任何其他藝術所難以比擬的。”[2]我們在進行社區音樂教育的同時結合民族音樂的特點,可以更好地傳承幾千年來的文化,使得社區音樂活動更加具有教育意義。
二、對社區音樂教育發展的一些構思
(一)首先,我們要明確社區音樂教育資源包括了音樂教育人才的資源、社區文化藝術機構、文化藝術場館、社區文娛演出活動以及社區文化藝術環境等內容。其次,社區音樂教育的場所有各地區的文化藝術館、文化宮、青少年宮、老年大學以及以社會為主辦單位的藝術(音樂)教育機構等。最后,社區音樂教育在社區是以社區社團、藝術團或各種活動的比賽等形式開展起來的,不僅可以讓群眾相互學習、交流,還可以讓自己的音樂才能得到公眾的認可,這是對音樂愛好者最好的鼓勵。
(二)音樂教育的目的在于提高人們的音樂審美能力,而社區音樂教育的開展為人民群眾的這種音樂文化的需求提供了很好的學習空間。社區音樂教育的健康發展對整個的音樂教育的傳播具有積極的作用。雖然,目前我國的社區音樂教育的開展時間并不是太長,而且很多的資源也并未很完善,但我們不可否認的是我國的社區音樂教育的發展是飛速的,而且就目前來說,它的音樂影響力也是空前的,這對我國的社區音樂發展是積極的一面,特別是我們欣喜地發現目前有很多的政府機關也對社區音樂教育建立起了長效機制來進行保障,推動了我國的社區音樂教育的建設和發展。
(三)社區音樂教育對學校音樂教育和家庭音樂教育起到了重要的補充作用。我們應當關注如果將這三種有效的音樂教育資源進行整合,使音樂教育資源能夠得到更為合理和充分的運用,使有限的社會資源能夠發揮其最大的作用。這種資源的整合包括場所、教學設施、教學手段以及音樂教學的軟、硬件設備,都可以進行有效的資源共享。除此之外,還可以進行學術交流、研討,可以將實踐中的一些問題和經驗通過研究的方式,進行交流,以加強社區音樂教育的實踐性,這也是對社區音樂教育的一種指導,對其教育發展起到很大的推動作用。
(四)完善社區音樂教育的基礎設施,加強社會資源的開發和利用。社區音樂教育活動的開展不能只讓政府單方面地進行和完成,如何帶動社會資源,更是完善社區音樂教育基礎設施的重要途徑,如社會上有很多的琴行、演出團體、藝術館以及藝術教室等都可以作為我們發展社區音樂教育資源的條件,發展多渠道、多途徑的教育基礎設施,才能增加社區音樂教育的功能,培養和提高社區民眾的音樂素養。
(五)師資隊伍的建立。在社區音樂教育體系中,存在的最大問題就是師資力量不足,這表現在教師水平不均衡、教師流動性較大以及人數不多等問題。所以我們就要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師資隊伍的建立:首先,聘請一些有經驗和責任心的專家,定期在社區舉辦教育、交流活動,提高音樂教學水平,提升社區民眾的音樂修養。其次,可以培養一批專職的音樂教師,讓這些專業教師可以全身心地投入到社區音樂教育事業中來,不僅增強了社區音樂教育水平的穩定性,還可以解決音樂教育專業學生的就業問題。最后,還可以征集社區音樂教育的志愿者,鼓勵社區內的、有一定工作或專業的人才來做志愿者,為培養社區民眾的音樂素養作貢獻,這主要是要招募一些離退休的文藝工作者或社區中的音樂專業的大學生或教師,讓他們在業余時間發揮才能,為社區音樂教育事業作出一定的貢獻。
我國目前的音樂教育以學校音樂教育為主要教育主體,社區音樂教育是對學校音樂教育的有效補充,當個性化、多樣化的社區音樂活動開展起來,就會讓不同階段、不同階層的人們參與到這種藝術活動中,充分調動人們的音樂表現愿望,激發人們學習音樂的熱情,讓人們在社區音樂活動中感受到“主人”地位,感受到音樂帶來的,從而在潛移默化中提升人們的音樂修養。
參考文獻:
[1]葉忠海.社區教育學基礎[M].上海:上海大學出版社,2000.18.
[2]曹理.普通學校音樂教育學[M].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93.183.
作者簡介:
(一)喜歡音樂是兒童的天性,音樂是兒童生活的靈魂
陳鶴琴先生認為喜歡音樂是兒童的天性,是兒童生來就喜歡的;并且兒童具有接受音樂教育的能力,音樂教育是兒童所自覺要求和接受的。他通過觀察發現,孩子出生后不久,音樂就易于讓他入睡,并喜歡聽各種優美的聲音。幼兒園的孩子,對于音樂的需求和能力更進一步,不僅可以欣賞,還可以用各種方式進行表現。同時,他反對把音樂作為一種特權,他認為兒童喜歡音樂的天性,是不分國家、種族和性別的,音樂應該成為全人類享有的一種權利,幼兒也應該享有,并有能力享有這一權利。而且,音樂教育的關鍵期就在于學前階段。因此,音樂教育應從兒童開始,幼兒園應特別重視音樂課程。在音樂教育實踐過程中,陳先生非常注意環境對兒童喜歡音樂天性的熏陶、培養和激發。他認為兒童雖然具有音樂的天性,如果沒有適合他們音樂教育的環境,他們的音樂能力也不會得到發展。他進一步指出,兒童音樂教育的環境是整合的,成體系的,需要幼兒園、家庭和社區共同的參與,不是任何一方可以單獨承擔的。只要為兒童創設適合的、全方位的音樂環境,特別是家庭日常生活中音樂環境的創設,就會不知不覺中培養了兒童音樂的興趣、欣賞能力和表現力。
(二)反對單純音樂技能培養,主張“從內心而歌”用音樂陶冶兒童的性情
陳鶴琴先生反對把音樂教育技能化的傾向,指出兒童音樂教育是一種“從內心而歌的精神活動”,更應該注重的是它的審美價值。他說“:從前的藝術教育太注重技能,現在的藝術教育是要注意兒童的個性、兒童的天真、兒童的創作。“”我們中國應采取這種創造性的新精神來改進陳腐、呆板的‘藝術’教育。”[1][p.86-90]所以,兒童唱歌應以反映精神面貌為主,不能偏重于演唱技術的教學。滿足兒童唱歌的欲望、陶冶良好的情操是第一要務,培養技能是其次的。陳鶴琴先生對于音樂的情感陶冶作用有著深刻的認識。他指出音樂的真正價值在于人和音樂交融,由音樂的節奏、旋律之美,引起身體和精神的共鳴,凈化人的心靈,感受人與自然的和諧統一。因此,要用音樂來陶冶兒童性情,“使兒童的性情通過音樂的洗練,而達到至精至純的陶冶,以至于引導兒童以快樂的精神來創造自己的生活。”[2][p.401]陳鶴琴先生提倡用音樂激發人們團結一致、愛國向上的精神,非常注意發揮音樂對兒童良好品德與人格的培育作用。而當時的社會現狀是國人甚至連國歌也不能普遍地會唱,更談不上個人的情感、團體的精神的激發和表現。所以,他主張為培養兒童良好的品德,喚起民眾愛國的精神,就必須特別注重音樂教育。為此,陳先生親自為兒童和幼師的學生創作歌曲,用歌曲的形式對學生們進行良好品德的熏陶,鼓勵學生為建設新國家的理想而努力學習。
(三)使兒童生活音樂化,兒童音樂教育生活化、綜合化
陳鶴琴先生批判當時幼兒園音樂教學與生活脫節的現象,反對把音樂教育僅僅作為課堂內的唱歌或舞臺上的表演。他主張要寓音樂教育于兒童生活之中,讓兒童生活音樂化。他說“:大凡健康的兒童,無論游戲、走路或是休息,都本能地愛唱著歌,表現出音樂的律動。因此,我認為兒童的生活離不開音樂”,[3][p.345]同時“我們要憑著音樂的生氣和興味,滲透到兒童的生活里面,使兒童無論在工作、游戲或勞動的時候,都能有意志統一、行動合拍、精神愉快的表現,使兒童生活音樂化。”[4][p.401]陳鶴琴先生認為兒童的生活是整個的,他設計了“整個教學法”,把各科圍繞兒童生活整合在一起;在教育過程中,不僅各科不能分,就連科目和兒童也是不分的。他主張把兒童應該學的東西整個地、有系統地去教給兒童;提出兒童教育內容要有機結合的主張;提倡實施綜合化、整合化的教育;反對“四分五裂”、“雜亂無章”的分科教學;提出音樂教育要與其他各門學科相結合,把音樂教育融入各領域、科目的教學之中,形成音樂教育的系統。同時,不能只是學校的音樂課上有音樂,還應將音樂教育與家庭、社會、學校的生活相融合,使兒童生活在音樂之中。
(四)民族的才是世界的,兒童音樂教育“中國化”
陶行知先生批判當時幼稚教育有三種病:“外國病、花錢病、富貴病”。陳鶴琴先生對陶先生的批判非常贊同,主張兒童音樂教育要適應中國國情,要走民族化之路,要重視民族音樂的價值,不可盲目崇洋。他說“:現在中國所有的幼稚園差不多都是美國式的。幼稚生聽的故事,唱的歌曲,玩的玩具,用的教材,也有許多是從美國來的。就連教法都不能逃出美國的范圍。中國和美國文化背景、環境均不相等,他們視為好的東西,對中國未必合適。”[5][p.75]陳先生提出辦園要適合國情,鼓勵兒童音樂教育要有中國特色,主張運用民族樂器,如琵琶、笙、簫、古琴、鼓、磬、缽等,這些既易于獲得,又便宜,對兒童的教育具有與西洋樂器一樣的價值。陳先生在教育實踐中,積極創作和改編兒童歌曲,運用民族樂器進行兒童音樂教育,努力對當時兒童音樂教育進行“中國化”“本土化”的改造。
二、陳鶴琴兒童音樂教育思想的啟示
(一)兒童音樂教育應樹立“以兒童為中心”的兒童觀
從幼兒教育機構正式成立之日,“兒童中心”就成為兒童教育工作者遵循的準則,歐洲的新教育和美國的進步教育都提倡人性的自由平等,特別是杜威更是明確提出“兒童中心”的理念,被稱為“教育上哥白尼式的變革”,陳鶴琴先生秉承杜威的先進理念,提出培養“人”的教育目標。時至今日,兒童音樂教育實踐中仍存在著不從兒童出發,重“技”輕“人”的現象。按照陳先生的音樂教育思想,我們應該做到:
1.讓兒童都能享受音樂的快樂
音樂是每個兒童所喜歡的,但并不是所有兒童都喜歡上音樂課,也不是每個兒童都能在音樂中獲得樂趣,原因是傳統音樂教育過于“功利”,只關注幾個優秀的“小音樂家”,不能顧及全體兒童特別是音樂技能發展較慢的兒童,音樂教育變成了少數人的特權和優勢,成了許多兒童的痛苦和失落。因此,在進行兒童音樂教育時,我們不應過于注重音樂技能的培養,也不能只關注少數音樂特長兒童,而應讓每個兒童生活在音樂之中,享受帶來的快樂,享受生活的樂趣。應做到不論兒童音樂能力的高低,不論兒童聲音是否優美,讓每個兒童都能體驗音樂的美和生命的價值。
2.讓兒童音樂教育動起來
陳鶴琴先生把兒童心理突出的特征描述為“好動心、模仿心、好奇心和游戲心”,把“做”作為教和學的中心,認為教學要圍繞“做”展開,認為“做這個教學原則,是教學的基本原則,一切的學習,不論是肌肉的,不論是感覺的,不論是神經的,都要靠做。”[6][p.68]因此,在兒童音樂教學中,應該把音樂轉變為兒童表演、游戲的形式,而且應該讓兒童自由表現,因為兒童有“一百種語言”,每個兒童都有自己獨特表現情感的方式。比如,在音樂響起時,我們可以讓兒童站起來自由的按照旋律、節奏跳舞、表演,可以讓幼兒根據音樂的體驗去模仿動物、做游戲、講故事、繪畫等等。既能促進兒童對音樂的體驗、欣賞和理解,發展兒童的音樂能力;又能促進兒童身體協調能力、想象力和創造力的發展。
3.兒童音樂教育游戲化
《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以下簡稱《綱要》)要求“幼兒園教育應尊重兒童身心發展的規律和學習的特點,以游戲為基本活動”。而游戲是兒童所喜歡的,兒童生活在一定意義上就是游戲,用游戲的方法進行兒童音樂教育,易于受到良好的效果。興趣是最好的老師,只要是孩子喜歡的,他就會很快的去認知、體驗和探索,就會積極學習。兒童感知動作思維占優勢,但凡能成為其動作操作對象的物體,他會給他留下深刻的印象,產生深遠的影響。因此,兒童音樂教學要溶入游戲,讓兒童在做中學、玩中學,在快樂中獲得有益身心發展的經驗。在實際教學中,可以從內容上把兒歌故事化,讓兒童去表演;也可把兒歌學習形式游戲化,讓兒童在玩中學,不知不覺中獲得發展。
4.兒童音樂教育要適合兒童的需要和特點
陳鶴琴先生提出了“幼稚園要有幼稚園的歌曲,要有幼稚園的節奏”[7][p.290]兒童有自己獨特的特點和需要,兒童音樂教學中,從形式到內容、從方法到環境都應適合兒童。從內容講,兒童音樂教育應選擇適合兒童的音樂,選擇旋律優美、節奏歡快、內容簡單便于兒童掌握的兒歌;從形式講,可以用團體教學的形式面向全體,但也要顧及每個兒童的特點采用小組教學或個別輔導,同時應提供各種玩具、道具幫助兒童體驗和表現音樂。從方法上講,兒童音樂教學應從音樂的整體入手,應兒童完整的欣賞和感受音樂的旋律、節奏和情感,切不可為了記憶歌詞把一首優美的音樂分割的“四分五裂、支離破碎”,違背兒童整體認知的特點和音樂自身的規律;從環境來講,要選擇優質的光盤磁帶,創設渲染音樂情感的物質環境,更為重要的是應為兒童創設輕松的心理氛圍,尊重每個兒童的想法和創造,讓兒童沉浸在音樂之中。同時,教師還要考慮兒童的接受能力,循序漸進,因材施教;也可以讓兒童教兒童,相互促進。
5.兒童音樂教育加強“情育”,促進兒童“全面發展”
情商在現代社會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而音樂是一種情感的藝術,音樂教育是一種“情育”,它對人類的情感起著陶冶、凈化、啟迪、培育的作用[8]。因而,我們要利用音樂教育的“情育”功能,培養兒童的情商,促進兒童全面和諧發展。著名音樂家冼星海說:“音樂是人生最大的快樂,是生活的一股清泉,音樂是陶冶性情的熔爐。”[9]學前兒童遵從“唯樂原則”,以無意注意為主,只有兒童感興趣的東西,他才愿意探索,才能全身心的投入。因而應充分運用音樂對兒童情感的陶冶作用,讓兒童在音樂教育中學會體驗美、欣賞美和表現美,激發兒童的良好情感和積極態度。同時,創新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永不衰竭的動力,兒童期是想象力、創造力發展迅速的時期,可以利用音樂教學激發兒童的想象,創造性的去演繹自己對音樂的理解,學會和其他兒童合作、分享。
(二)兒童音樂教育應樹立“回歸生活”的課程觀
1.兒童音樂浸潤于一日生活
音樂本來就源于生活,從生活中創造而生,讓枯竭冷漠的兒童藝術教育回歸到兒童真實、鮮活、豐富的生活中去,這既是兒童獲得可持續發展的前提,也是兒童作為一個生命體應該享受的權利。[10]我們要把音樂融入兒童的一日生活:早上讓孩子聽著熟悉、激昂的音樂入園,幼兒很快就能進入幼兒園的活動氛圍,激起幼兒愉快的情感和探索的愿望,高高興興的開始一天的幼兒園生活;餐點聽著舒緩、優美的音樂,營造一個溫馨的進餐環境,優美的旋律能使幼兒安靜下來,增加食欲,有助于細化吸收;伴著抒情、緩慢的搖籃曲午睡,讓幼兒回味到母親的愛和溫暖,幸福自然入夢;利用音樂引導幼兒一日生活的各個環節,可使幼兒不知不覺的形成習慣。
2.兒童音樂教育與各領域教學相融合
《綱要》指出“各個領域的內容互相滲透,從不同的角度促進幼兒情感、態度、能力、知識、技能等方面的發展。”音樂教育作為藝術領域的重要內容,在教學過程中不僅要與美術、文學等其他藝術形式相融合,還要與健康、語言、社會、科學等領域相融合,形成合力促進兒童發展。一方面,各領域可以利用音樂這種兒童喜愛的形式進行教學,例如可以利用音樂促進兒童運動的興趣、緩解兒童的緊張,也可以利用配樂進行聲情并茂的語言教學,還可以把音樂作為背景,協助各領域教學的需要。另一方,音樂教育要自然的融入語言、科學等知識,促進兒童身體運動能力的發展,培養兒童的良好的情感體驗和社會情感,與其他領域共同促進兒童發展。
3.兒童音樂教育做到家、園、社會相統一
兒童音樂教育不單是兒童教育機構所能單獨承擔的,音樂教育要融入兒童生活的方方面面,“要使家庭音樂、學校音樂、社會音樂融為一爐,而使兒童整個生活達于音樂的境界。”[11][p.402]這樣,家庭教育、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就融為一體,使兒童就能時時、處處都沉浸在音樂的熏陶之中,欣賞到音樂的美,體驗到音樂帶來的樂趣,在各種場合自由表達自己的音樂感受。
(三)兒童音樂教育應樹立“民族化、本土化”的價值觀
1.兒童音樂教育的民族化
民族的才是世界的,作為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音樂教育,如果不扎根于民族文化土壤,就談不上繼承、弘揚和發展,更談不上走向世界立于世界之巔。因此,兒童音樂教育“應將我國各民族優秀的傳統音樂作為音樂課重要的教學內容,通過學習民族音樂,使學生了解和熱愛祖國的音樂文化,增強民族意識和愛國主義情操。”[12]現在,我國引進了許多國外著名的兒童音樂教育模式,如德國奧爾夫音樂教學法、匈牙利科達伊音樂教學法、美國綜合音感教學法和日本的鈴木音樂教育體系等,也有許多兒童音樂教學演唱國外的歌曲、使用國外的樂器,當然在世界多元化、一體化的今天,在一定程度上來說這是無可厚非的,甚至對我國兒童音樂教育的發展起到積極的促進作用。但是任何一種教育模式、歌曲都有它產生的歷史背景和文化背景,在國外好的東西不一定完全適合我們;再有,作為兒童階段的音樂教育應以普及教育、情感陶冶為主,應該使兒童音樂教育成為弘揚民族文化的最強音。因此,這些國外樂器、歌曲甚至教學形式的引進,必須立足于我們本國文化基礎上,進行本土化的改造。
2.兒童音樂教育的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