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7-11 16:30:35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互聯網社會治理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一、“互聯網+”戰略下社會的新變化
產業模式不斷創新升級:“互聯網+”戰略下,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創造了新的發展生態。目前,“互聯網+”正在全面應用到第三產業,形成了諸如互聯網金融、互聯網交通、互聯網醫療、互聯網教育等新業態,極大改變了一些行業的運行和發展模式,許多企業在與互聯網技術結合后發揮出了以往不具備的功能,從而使企業在加快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成功轉型,脫穎而出。首先,“互聯網+”能夠直接創造出新興產業,促進了實體經濟持續發展。其次,“互聯網+”帶動了傳統產業變革。無論是工業制造還是農業生產,只要傳統產業創新運用互聯網技術,都能在市場經濟的競爭中獲得主動權。總之,“互聯網+”促進了以云計算、物聯網、大數據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術與現代制造業、生產業等的融合創新,打造出了一些新的產業增長點。
二、“互聯網+”戰略下實現社會協同治理的必要性與可能性
由于互聯網技術的發展給社會治理帶來新的挑戰,實現社會協同治理因此成為必然要求。同時,互聯網本身具有的諸多特征也為多元主體協同社會治理創造了條件。
一方面,從當前中國網民的社會階層結構來看,具備中等教育程度的群體規模最大,43.8%的網民表示喜歡在互聯網上發表評論,可見,網絡空間已成為中國網民平等發表言論的重要場所。[2]網絡平臺的平等性使來自社會底層草根群體的聲音,能夠突破傳統媒體時代的限制因素,更直接、更顯著地被社會傾聽并引發關注。這種來自網絡的聲音也正是普通民眾要求參與社會治理的表現。而網絡的發展顯然給予了他們滿足參與社會治理需求的平臺。
另一方面,網絡的開放共享性意味著任何人都能自由、自主地從網上獲取、分享信息,發表意見,進行個性化選擇。這內在地推動了社會治理開放性的發展趨勢。社會治理的開放性,使更大數量、更廣范圍、更多類型的社會個體有了加強聯系和互動的可能,大大促進了社會治理的協同。馬克?格蘭諾維特曾說:“互聯網使我們對世界的情況了解更多,我們有了更多的弱連接,我們意識到了更多的新信息和新觀點。動員大眾參加政治或其他活動更加容易。”如果將社會看作一個復雜開放的系統,那么形成多元主體整合性的社會協同治理,在互聯網時代將成為可能。
三、基于互聯網技術的社會協同治理的實現路徑
(一)運用信息化工具,建立“全面覆蓋、聯通共享、動態跟蹤”的社會協同治理信息系統
現代網絡信息技術還為社會治理協同機制的運行提供了技術支撐。各個社會治理協同主體之間利用網絡平臺,進行信息的獲取、分析、整合及利用。實現了治理信息的有效整合及全面覆蓋。互聯網搭建的信息協同技術平臺就是要建立社會治理大信息系統,這一系統在硬件上要依托現有的政府相關管理部門及相關通信企業,構筑信息協同大平臺。同時,網絡管理信息系統所具備的數據收集、分類篩選、計算和存儲等功能,實現了對社會治理信息的鎖定、跟蹤、分析、整合、存儲,大大提高了社會治理的科學性和有效性。
(二)利用網絡監督完善社會協同治理的監督機制
互聯網平臺在信息公開、信息透明方面發揮著重要的作用,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平衡多元參與主體之間的“權”與“利”,擴大公共監督,保障治理的公平與公正。當前,我國的社會治理過程中,除了存在主體單一、效率低下的問題外,還存在治理主體、治理結果不公等問題。究其根源,主要是因為我國的社會治理缺少有效的監督機制。首先,政府作為最重要的治理主體,常常對于社會問題反應遲緩、該管的事情不管,不該管的事情卻大加干預。其次,其他治理主體,諸如企業、公民、社團組織等,又往往從自身利益出發,選擇性的參與社會治理,在參與治理過程中也不免存在各種非理性的行為。因此,如何有效監督各治理主體及其治理行為成為了發揮社會協同治理功能的一大難題。然而,今天越來越頻繁的網絡曝光,似乎為這一難題提供了解決思路。不可否認,網絡監督已經成為了一種新型、高效、應用廣泛的監督手段。盡管網絡信息魚龍混雜,但互聯網時代,各治理主體通過網絡形成的虛擬連接很大程度上將直接決定其治理態度與治理行為。因此,網絡平臺既是合作協商平臺,也是相互監督的平臺。利用網絡監督,有利于完善社會協同治理的監督機制。
四、實現互聯網技術與社會協同治理相結合的重要意義
2015年,“互聯網+”無疑是最熱的詞匯,互聯網技術深入到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等各領域已然成為了未來中國社會發展的趨勢。因此,在社會治理領域,實現互聯網技術與社會協同治理的結合,將進一步提高社會協同治理的效率、創新社會協同治理的手段、促進社會公正公平。另外,當今世界的科技革命方興未艾,中國要提高國際競爭力,引領世界發展潮流,必然要堅持創新驅動。而這里的“創新”顯然也包括在社會治理領域的制度、模式和手段的創新。因此,將互聯網技術應用到社會協同治理的過程中,有利于堅持創新驅動的發展戰略,有利于提高公民的社會責任感和國家主人翁意識,也有利于推動互聯網技術的進一步革新和發展。
綜上所述,推行以互聯網技術為手段的社會協同治理,既是互聯網技術發展的延伸,也是社會治理模式轉型的需要。當然,從實踐的角度看,對“互聯網+”社會協同治理機制的推進過程應保持應有的理性。畢竟當前我國的改革正處于深水區和攻堅期,而網絡又是一把雙刃劍。因此,如何使“互聯網+”社會協同治理發揮正效應,也是當前我國社會治理研究的一個重大課題。總之,“互聯網+”戰略下,多元主體的協同治理機制還需要結合互聯網時代我國社會的特征和現實情況,進一步的細化和具體化。
參考文獻:
[1]駱毅,王國華.利用“互聯網+”實現協同治理機制創新的關鍵舉措研究――以美國“公眾專利評審”項目分析為例[J].情報雜志,2015,34(10).
關鍵詞: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社會認知理論;結構方程模型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7.05.24
中圖分類號:F832.2;F724.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409(2017)05-0108-06
Research on the Behavior of Online Financial Wealth
Product Purchasing Based on Social Cognitive Theory
XU Xiaoyang, LU Minghui
(School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Jiangsu University, Zhenjiang 212013)
Abstract: Based on social cognitive theory, this paper constructs the theoretical framework of purchasing intention and behavior of financial products from the consumers perspective, and discusses the formation process and the influencing factors of purchase intention and behavior. Results show that: the Internet environment, cognitive of risk control and communication are the key factors that affect the purchase intention and behavior. There are significant positive correlations both between trust and purchasing intention & behavior, and between computer selfefficacy and purchasing intention & behavior.
Key words:online finance; financial wealth product; social cognitive theory; 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
引言
20世紀90年代以來,西方發達國家和地區的網絡金融發展極為迅速,產生了覆蓋銀行、證券、保險的全方位、多元化互聯網金融服務。進入21世紀以來,互聯網技術的迅猛發展也給一直走在改革進程中的中國金融業不斷注入了新鮮血液。隨著互聯網企業介入金融業,中國的互聯網金融逐漸形成概念,與人們的生活更為密切,產生了獨特的發展形態。2012年為“中國互聯網金融元年”,基于各種平臺的金融創新產品開始出現,“余額寶”等本土化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更是受到了廣大消費者的青睞。由于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借助互聯網平臺,實現消費者的碎片化理財,具有較高收益、門檻低和隨時贖回的特點,激發了廣大網民的投資熱情。與此同時,對互聯網金融及其產品創新的探討已成為我國金融領域的一大新興研究熱點。
互聯網技術運用于金融領域始于國外,但“互聯網金融”不是通用的國際術語,多見的是“E-finance”,“E-commerce”,“Network finance”,即電子金融、電子商務、網絡金融等,其范圍大于只依托互聯網技術的金融活動,并側重金融交易、服務的信息化。Manuchehr Shahrokhi總結了電子金融的發展創新狀況,分析了金融服務業和IT產業面臨的挑戰[1]。目前,互聯網金融往往被具體化為依托互聯網平臺的新興金融交易模式和產品,Garry Bruton等分析了小微金融、眾籌、P2P網貸等創新金融模式,以期為企業提供多樣化融資模式[2]。一些學者們認為互聯網金融依托移動支付、網絡社交媒體、搜索引擎和云計算等現代互聯網信息與技術,為消費者提供第三方支付、信用評價與融資以及互聯網理財等各種金融服務的一種新興金融模式[3,4]。還有一些學者對影響使用互聯網金融產品的因素進行相關研究,包括采用計劃行為理論等模型對金融的安全性[5]、消費者滿意程度、感知的易用性和有用性[6]等關鍵影響因素進行實證分析。
上述研究表明,國內外學者對互聯網金融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內涵、互網金融模式和影響互聯網金融使用的關鍵因素。對互聯網金融網上銀行使用行為研究較多,且主要使用計劃行為模型進行分析,對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購買行為研究較少。由于計劃行為模型側重于個體實施特定行為的態度、主觀規范和知覺行為控制,而互聯網理財產品是新生事物,需要在互聯網氛圍下進行觀察學習和親歷學習,需要關注心理認知對購買行為的影響。在不同的自我效能和社會認知水平下,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購買意愿和行為可能大相徑庭。但現有文獻尚未就此進行深入探討。為此,本文以社會認知理論為基礎,構建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購買行為理論框架,深入探討影響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購買的關鍵影響因素,從而為金融機構的產品戰略規劃提供參考,為金融監管部門與金融機構防范和控制金融風險提供決策建議。
1 理論基礎與研究假設
本文將主要基于社會認知理論和已有文獻分析構建研究框架。在查閱相關資料和相關調研之后,決定設置6個潛在變量:互聯網氛圍、計算機自我效能、風險控制認知、溝通交流、交易信任、購買意愿與行為。
Albert Bandura的社會認知理論揉合內因決定論和外因決定論兩種理念,辯證地提出個體的認知因素、環境、行為的三元交互決定論。該理論認為,人的認知、行為及其所處的環境為動態的互惠決定關系,任何兩者之間的關系都隨著個體的認知、行為和環境的變化而不斷地發生變化。環境因素包括所處氛圍、外在資源等。個體認知包括自我效能和結果預期:自我效能是個體對自我是否具備某種特殊能力的判斷,自我效能與個體的能力有關但并不能反映其真實能力,只影響個體對任務的選擇和完成任務的韌性;結果預期是個人對自身行為可能帶來結果的判斷[7]。環境因素對個人的自我認知有著重要影響,直接影響自我效能即對自己能力的判斷。組織內每個個體對互聯網以及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接觸和使用情況形成一種組織內的環境氛圍,即互聯網氛圍。在使用互聯網購買理財產品的過程中,會強化消費者對自身使用計算機能力的價值判斷。因此,互聯網氛圍會影響組織內個體對自身使用計算機購買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能力判定,這種能力的判定即計算機自我效能。
風險控制認知是指個體對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存在風險的程度和互聯網金融企業風險控制程度的認知水平及認知行為。根據社會認知理論,個體認知包括風險控制認知,并受環境因素影響。Sutton S.G.等指出企業個體或決策群體必須正確認識到電子金融(即互聯網金融)的風險,企業才能成功實施以互聯網金融為平臺的電子商務,獲得效益[8]。因此,互聯網氛圍(即互聯網環境)會影響風險控制認知。
由于現代消費者尤其是年輕的消費者基于信息動機和情感動機,喜歡使用互聯網獲取金融理財產品信息和進行具有強烈感彩的購買評價,并通過“朋友圈”等網絡社交媒體與其他消費者(或潛在消費者)進行溝通交流。因此,互聯網氛圍也會影響人與人之間有關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溝通交流活動。
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設:
H1:互聯網氛圍對計算機自我效能有顯著影響;
H2:互聯網氛圍對風險控制認知有顯著影響;
H3:互聯網氛圍對溝通交流有顯著影響。
成穎等提出計算機自我效能是自我效能感理論在計算機培訓及其輔助技術使用等行為活動中的應用[9]。計算機自我效能作為個體認知因素將會影響個人購買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行為。廖俊峰等將計算機自我效能作為研究個人網上銀行采用意向的主要變量之一[10]。如果某個消費者的計算機自我效能感較好,那么他(她)會更有信心并更愿意使用計算機購買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假設:
H4:計算機自我效能對購買意愿與行為有顯著影響。
根據社會認知理論,個體對新生事物的認知程度將會影響交易信任并影響其購買意愿與購買行為。Kim等提出消費者進行網上購物時會考慮交易環境風險、本人的風險偏好、賣家的信譽度等等,這些交易過程中的相關風險需要消費者進行分析和控制,如果消費者對相關風險有著清醒的認識并知道如何進行防范,則消費者更愿意選擇信任賣方[11]。所以個體對風險控制的認知將顯著影響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交易信任程度。
消費者在搜尋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信息時,由于存在信息獲取的不對稱和理解的不對稱,他們在進行購買決策時往往猶豫不決。張萬力等提出溝通交流可以降低人們對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認知的不確定性,很大程度上影響人們的行為意愿[12]。溝通交流包括大眾傳媒對社會受眾的信息傳遞、網絡社交媒體的信息交流和人們日常交往時所進行的信息交流。有效的溝通交流活動將促進人們認知水平的提高,從而構建對理財產品尤其是創新理財產品的交易信任程度,影響人們的購買行為。交易信任一旦形成,消費者則更容易產生購買意愿并付諸行動。陳東宇等發現P2P的出借意愿主要受信任影響,交易信任影響購買意愿和行為[13]。鑒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假設:
H5:風險控制認知對交易信任有顯著影響;
H6:溝通交流對交易信任有顯著影響;
H7:交易信任對購買意愿與行為有顯著影響。
基于上述變量設置和假設,本文的理論模型框架如圖1所示。
2 問卷設計和數據收集
為確保測量量表的真實有效,在設計調查問卷時,作者在參考相關經典文獻的基礎上,與有關專家和受訪對象進行深入交流。在與他們進行有效溝通之后,修改相關量表。然后進行范圍較小的預調查,對量表的信度和效度進行預分析,針對分析結果及訪談意見對量表的內容進行進一步修改,確定最終調研問卷。問卷所采集的基本信息有職業、學歷、年齡和年收入,問卷主體部分采用了Likert五點量表形式:數值1表示“完全不贊同”、數值3表示“不確定”、數值5表示“完全贊同”。問卷主要涉及互聯網氛圍、計算機自我效能等6個變量,共16項,問卷主要內容如表1所示。
問卷的調研對象是江蘇省南京市、鎮江市、無錫市、蘇州市的普通市民,既包括分布各行各業的工薪階層,也包括在校大學生,主要通過電子郵件、社交媒體平臺共發放問卷800份,每個地區為200份,有效問卷725份。被調查人群職業主要為女性(61.23%),以年輕人為主(20~40歲占比為75.37%)。受教育水平較高(大R隕險90.15%),收入水平也較高(收入在3萬以上占77.34%)。將樣本的人口統計學特征與支付寶注冊用戶的人口統計學特征進行比較分析后,發現各項比例基本一致,因此認為該樣本是有效的。
3 實證分析
3.1 描述統計分析
使用SPSS22.0軟件分析,各測度指標平均值在2.77~4.57之間,中位數主要以3為主,眾數以3為主,標準差范圍在0.83~1.22之間。通過上述軟件統計分析發現,大多數受訪者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并經常使用互聯網(相關測量指標的平均值均大于3,中位數和眾數都在3以上),但是他們很少進行以互聯網理財產品為主題的信息交流,并且對該類產品的風險認知程度不足(相關測量指標的平均值基本上小于3)。此外,由于對互聯網理財產品缺乏交易信任(相關測量指標的平均值基本上小于3),受訪者部分人群對互聯網理財產品持觀望態度,但也有較多受訪者愿意購買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在確保較好流動性的前提下,獲取較高的理財收益。觀察變量描述性統計量具體如表2所示。需要指出的是,測量指標
y1的眾數、y3的中位數和眾數、y10的中位數和眾數均為5,這說明絕大多數受訪者極度依賴互聯網,并愛好使用QQ、微信等社交網絡媒體進行信息交流。此外,測量指標y2、y5、y6、y9、與y16的標準差均超過1.1,這說明受訪者們對互聯網理財產品的了解程度和購買行為差異顯著。
3.2 問卷的信度和效度分析
信度分析和效度分析衡量調查問卷的可靠性和一致性,本文采用Cronbachs α系數進行信度檢驗,分析軟件為SPSS22.0。分析得到的Cronbachs α系數均大于0.7(參考標準為大于0.6),表明問卷內容具有較好的一致性,因此具有較好的信度,相關量表具有較好的整體可靠性和穩定性,可進一步進行驗證分析。效度檢驗采用KMO檢驗和Bartletts球型檢驗進行分析。分析結果表明KMO值為0.912,遠遠大于0.6,Bartletts球型檢驗的顯著性為0.000,表明各變量存在顯著的相關性,適合做因子分析,
因此調查問卷效度較好。通過驗證性因子分析發現,因子載荷基本大于0.5,且累計方差解釋程度均大于80%,說明相關量表較為理想。
3.3 模型的建立和適配度檢驗
本研究依據社會認知理論,基于經典文獻的基礎上,使用AMOS軟件構建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結構方程模型(如圖2所示),外因潛變量為互聯網氛圍,內因潛變量有計算機自我效能、風險控制認知、溝通交流、交易信任、購買意愿與行為。本研究在模型修正時發現,y1與 y3觀察變量題項所測量的特質有某種程度的類似性, y4與 y10之間、y5與 y7之間、y8與 y13之間也是如此。因此設定了上述四組共變關系,從而減少模型的卡方值,使得模型更契合實際。
為驗證上述模型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本研究對模型整體適配度和基本適配度進行檢驗。根據表3所示,良適性適配指數(GFI)大于0.9,這說明該模型的協方差在解釋樣本數據協方差時,效果較為理想。漸進殘差均方和平方根(RMSEA)、增值適配指數(IFI)、比較適配指數(CFI)、簡約調整后的比較適配指數(PNFI)等指標均完全符合標準。但卡方自由度比CMIN/DF指標略偏高,這可能是源于該樣本相對較小,從而導致該指標不夠穩定。總之,該模型整體適配度較好。
根據圖2所示,觀察變量y1和y2能被外因潛在變量“互聯網氛圍”解釋的變異量較高(分別為0.59和0.76),說明受訪者通過互聯網交流信息更能反映互聯網氛圍的構念特質,而y3能被互聯網氛圍解釋的變異量較低(因素負荷量為0.46),這說明受訪者上網的頻率對互聯網氛圍的相對重要性較低。y4和y5,尤其是y5觀察變量能有效反映內因潛在變量“計算機自我效能”所要測得的構念特質(因素負荷量分別為0.69和0.81),這說明受訪者相信自己能熟練使用計算機,尤其是熟練使用計算機購買余額寶等產品能有效反映受訪者的計算C自我效能的構念特質。同理,觀察變量y6、y7、y8能被內因潛在變量“風險控制認知”解釋的變異量較高(分別為0.63、0.88和0.79),說明受訪者通過認知余額寶等產品風險及其風險控制、互聯網企業風險管理能較好反映風險控制認知的構念特質;觀察變量y9、y10、y11能被內因潛在變量“溝通交流”解釋的變異量較高(分別為0.80、0.57和0.75),說明受訪者在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時與朋友、同事和家人及互聯網企業進行有效信息交流能較好反映溝通交流的構念特質;觀察變量y12、y13、y14能被內因潛在變量“交易信任”解釋的變異量較高(分別為0.89、0.82和0.65),說明受訪者對互聯網理財產品及其較高收益比較放心、對互聯網企業比較信任能較好反映交易信任的構念特質;觀察變量y15、y16能被內因潛在變量“購買意愿與行為”解釋的變異量較高(分別為0.93和0.90),說明受訪者愿意購買和持有互聯網理財產品能較好反映購買意愿與行為的構念特質。總之,在對模型基本適配度檢驗中,除y3互聯網氛圍的因素負荷量是0.46外,互聯網氛圍對應的其他兩個觀察變量的標準化估計值均大于0.5;計算機自我效能、風險控制認知、溝通交流、交易信任和購買意愿與行為所對應的觀察變量的所有標準化估計值均在0.5至0.95之間,且無較大的標準誤差,所以模型的基本適配度較好。因此,該模型能較好地解釋消費者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購買行為。
3.4 假設檢驗和路徑分析
圖2顯示了結構方程模型的各路徑系數,通過對路徑系數的顯著性檢驗表明,互聯網氛圍分別對計算機自我效能(C.R.=6.940,P
3.5 總體效應標準化估計
在標準化回歸系數通過顯著性檢驗的前提下,總體效應標準化估計結果如表4所示。潛在變量之間的直接效果和間接效果可表述為:潛在變量“交易信任”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回歸系數值最大(0.619),表明“交易信任”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直接效果最為顯著;潛在變量“計算機自我效能”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回歸系數值為0.327,表明“計算機自我效能”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直接效果也比較顯著。各潛在變量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間接效果由高到低排列依次是:互聯網氛圍(0.785)、風險控制認知(0.319)、溝通交流(0.249)。通過對不同潛在變量之間的回歸系數值進行比較,發現各變量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間接影響效果:“互聯網氛圍”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間接影響效應最大,“風險控制認知”次之,“溝通交流”最小。
3.6 事后訪談
針對部分消費者的事后訪談表明,他們經常通過互聯網查看互聯網理財產品的收益情況,了解新推出的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并通過“微信”“QQ”等社交媒體“朋友圈”流通理財心得和信息。他們(尤其是中老年消費者)認為在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的過程中,存在身份認證手續繁瑣、銀行支付限額過低,擔心存在產品被大量贖回的金融系統性風險、計算機(或手機)感染“木馬”病毒等技術風險、計算機操作風險等。因此一些消費者認為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存在較高的風險。
然而,大部分受訪者(尤其是年輕的消費者)仍然愿意購買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認為該類產品實質是對貨幣基金的“團購”,具備無門檻、零收費、隨時贖回且具有較高收益。當前股市大幅震蕩、樓市泡沫嚴重,民眾的投資渠道較少,購買互聯網理財產品仍是不錯的理財方式。此外,受訪者大都認為,雖然國家金融監管部門在不斷壓縮“第三方支付”的生存空間,他們今后仍將繼續購買或持有“余額寶”等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
4 結論與啟示
基于社會認知理論,本文研究了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購買意愿與行為的影響因素,建立了結構方程模型。通過適配度檢驗和假設檢驗,認為該模型適合于解釋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的購買意愿與行為的形成過程。具體來說,本文的研究結論主要有以下幾點:
第一,由于作為環境因素的“互聯網氛圍”對“溝通交流”“計算機自我效能”和 “風險控制認知”的影響效應均非常明顯,“互聯網氛圍”對“購買意愿與行為”的間接影響效應較大,并且“計算機自我效能” 和“風險控制認知”對“購買意愿和行為”也有一定的直接影響,這正好符合社會認知理論中環境因素(互聯網氛圍)和個體認知(計算機自我效能和風險控制認知)對個體行動(購買意愿與行為)的重要影響作用。
第二,“溝通交流”對“購買意愿和行為”具有較強的簡接影響效應。這表明通過大眾傳媒、網絡社交媒體、日常人際交往等不同渠道進行信息的傳遞和交流對消費者金融理財產品的購買意愿和行為影響顯著。這也說明基于大眾傳媒、網絡社交媒體和人際交往的信息交流,能促使人們形成偏好意愿。
第三,“交易信任”對“購買意愿與行為”具有較強的直接影響效應,這說明消費者對金融理財產品及所屬互聯網企業的信任程度直接影響其購買意愿和行為。
為有效增強消費者互聯網金融產品的購買意愿和行為,互聯網金融企業應以互聯網的接受程度和計算機操作能力作為劃分互聯網金融創新產品客戶群的標準之一,應多關注互聯網氛圍良好的社區中那些計算機應用能力相對較強的消費者,進行互聯網理財產品的消費者精確定位;互聯網企業應設計簡潔的產品、便于操作的工作流程、合理的風險內控和信息披露制度,畝贏得消費者的信任;應結合使用傳統大眾傳媒和人員促銷等方式對中老年消費者進行宣傳和溝通,促使他們接受這種全新的理財產品;使用微信、微博等社交網絡媒體幫助消費者建立互聯網金融理財新理念,提高消費者的計算機自我效能感,從而促使他們購買適合自身需求的互聯網金融理財產品。
參考文獻:
[1]Manuchehr Shahrokhi. E-finance:Status,Innovations,Resources and Future Challenges[J]. Managerial Finance,2008(34):365-398.
[2]Garry Bruton, Susanna Khavul, Donald Siegel, et al. New Financial Alternatives in Seeding Entrepreneurship: Microfinance, Crowdfunding, and Peer-to-Peer Innovations [J].Entrepreneurship Theory and Practice,2015(1): 9-26.
[3]羅明雄,唐穎,劉勇. 互聯網金融[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3.10-15.
[4]謝平,鄒傳偉.互聯網金融模式研究[J].金融研究,2012(12):11-22.
[5]Evanschitzky H,Iyer G R,Hesse J,et al. Esatisfaction:A Re-examination[J]. Journal of Retailing,2004,80(3) : 239-247.
[6]Szymanski D M,Hise R T. E-satisfaction: An Initial Examination[J].Journal of Retailing,2000,76( 3) : 309-322.
[7]Albert Bandura.Social Cognitive Theory[A]. R Vasta. Annals of Children Development[M].Greenwich, CT:JAI Press,1989.5-15.
[8]Sutton S G, Hampton C, Khazanchi D,et al.Risk Analysis in Extended Enterprise Environments:Identification of Critical Risk Factors in B2B E-commerce Relationships[J].Jourals of the Association for Information Systems,2008(9):151-174.
[9]成穎,孫建軍,張敏. 基于結構方程模型的信息素質影響因素實證研究 [J].現代圖書情報技術, 2011(12):9-14.
[10]廖俊峰,張路延,王中強,等.個人網上銀行采用意向影響因素研究[J].廣東社會科學, 2011(6):106-113.
[11]Kim D J, Feeein D L, Rao H R. A Trustbased Consumer Decisionmaking Model in Electronic Commerce:The Role of Trust,Perceived Risk,and Their Antecedents[J].Decision Support Systems,2008(44):544-564.
關鍵詞:“互聯網+”經濟;風險;治理
麥肯錫全球研究院的報告顯示,2013年中國互聯網經濟占GDP比重升至4.4%,已達到全球領先國家水平,并預測,2013年至2025年,互聯網將幫助中國提升GDP增長率0.3至1個百分點,帶動中國勞動生產率提高7%至22%?q?。該報告依據的真實性待解,但互聯網概念下投資拉動確有成效。
在互聯網成為一種生活方式,成為社會經濟新生態之際,“互聯網+”經濟風險治理就必須提到議事日程上來,有關風險理論的研究雖然眾多,但是針對現實風險治理應用技術研究卻是十分不足,現對“互聯網+”經濟風險及治理應用技術一一進行分析研究。
一、“互聯網+”經濟風險根源分析
當前互聯網基礎設施、終端設備等高速投資發展時期,中國增加ICT(信息和通信技術)投入,其中互聯網基礎建設是核心。在過去的20年,中國對ICT技術的投入平均每年增加8.8%,從而帶動GDP總額每年增長1.0%,如表1所示。過去20年,中國每年因ICT投入而增長的GDP已經遠遠高于其他主要的工業國或金磚國家,比如比美國高2/3,是德國的2倍多,日本的3倍,中國通訊設施歷史發展落后,欠賬較多,互聯網為中國實現通訊趕超提供發展機遇,帶動中國巨量該領域投資。
由于投資拉動效應,外加通訊短板欠賬消除,“互聯網+”經濟推動市場化、釋放經濟潛力巨大。
然而,“互聯網+”對國民經濟發展的推動不能神話,政府經濟治理制度設計需要將現實與神話區別開來,回歸理性。我們可以從世界上最先進的互聯網和ICT經濟體――美國窺見一斑。關于美國網絡技術對經濟效率的影響對比研究結論清晰地解釋了為何擴大互聯網應用與ICT投入存在密切聯系的原因,幫助我們理性認識“互聯網+”經濟實效性。
深入分析發現美國在互聯網和ICT高速發展的34年里,經濟效率有階段性提高,但不具有長期持續性。1994年至2001年,美國的生產率年增長率達到半個世紀以來的最高值――3.6%。發展原因是該領域的固定資產投資拉動,當然投資拉動反應滯后段時間,大約1年左右。美國投資占GDP比重從1991年的19.8%上升至2000年的23.1%,互聯網泡沫后則投資略有下降,然后在2005年達到22.9%。這時主要是信息產業基礎投入加大,美國隨后這方面的投資減少導致了生產率增速急劇下降。從圖1中對比清楚地看到美國勞動生產率隨資本投資激增發生的變化。3年后,投資增長與勞動生產率增長之間的相關系數為0.86,4年后高達0.89。當資本投資減少時,勞動生產率也隨之下降。這表明,并不是互聯網理念或者純網絡技術直接導致了生產率提高,仍是投資拉動成效。
分析歷史數據可能會因具體經濟市場化存在差異因素有所偏頗,那看看當下美國經濟發展動力問題。2014年5月,美聯儲主席珍妮特?耶倫(Janet Yellen)坦言,美國正在面對“較為疲軟的生產率增長”。據CNBC報道,摩根大通旗下基金部門首席市場策略師戴維?凱利指出,美國經濟增長迎來了第七個年頭,但是增長速度卻是上個世紀50年代以來最慢水平。在2014年,互聯網金融創新模式不斷創新疊加推出,美國政府制度創新網絡產業激勵不斷推出,領先世界各國實施治理體系,但美國生產率增速仍如蝸牛般緩慢,僅為0.5%。凱利發展預測,2年內美國將耗光經濟發展動力。由現實數據清晰地表明,僅依靠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并不能提高生產率,美國推動制造業回歸、再工業化就是對互聯網過度依賴的產業風險的理性認識。互聯網僅作為一種創新技術、創新資源,不能依網永逸。
而反觀中國“互聯網+”經濟發展的現實,存在很多不良現象:電商只是實現傳統店鋪利潤集中向電商平臺轉移,反而出現實體店鋪倒閉潮;網上營銷舞弊、欺詐、假貨盛行、稅源流失,借助互聯網運行的企業處于不盈利狀態等問題;互聯網渠道平臺過度壟斷,打壓注冊商戶生存空間,對經濟貢獻未能抵消帶來其他領域虧損數據;P2P網貸平臺普遍關門跑路等。
從以上“互聯網+”經濟發展分析不難發現,“互聯網+”經濟風險根源在于我們沒有深刻認識到“互聯網+”僅是改變了經濟發展的技術環境、生態等,適應社會訴求的科技創新應用拉動的基礎設施投資建設才是經濟增長的關鍵,沒有創新性的互聯網普及應用對經濟發展成效不大。這對中國“互聯網+”經濟風險防范政策制定有著重大啟示與借鑒意義,應引起足夠重視。
二、“互聯網+”經濟風險及治理
中國互聯網協會的《中國網民權益保護調查報告》顯示,過去一年中,中國網民因網絡詐騙、垃圾信息、個人信息泄露等導致的經濟損失估計為1093億元。其中,網購令網民權益損失最嚴重,網民遭受損失的范圍廣,平均損失規模大,曾在網購中遭受損失的網民比例高達65.3%,平均經濟損失為176.2元。網絡欺詐盛行不僅侵害個體利益,更嚴重危害了“互聯網+”經濟公共安全秩序。
1、互聯網服務壟斷風險及治理
數據顯示,SK電訊當時的LTE-A商用網絡的平均數據傳輸速度已達102Mbps,是同期美國平均家庭寬帶速度的10倍。中國的信息基礎設施因政策制度導致產業壟斷后果,網速世界排名在80位以后。根據Akamai公司的《2014年第四季度互聯網發展狀況報告》,韓國寬帶網絡的平均連接速度為22Mbps,這一速度相當于美國的2倍,中國的6.5倍。而且,相比國民收入,韓國的網絡資費標準也并不高,對于一般韓國家庭而言,每月平均僅須花費20000韓元(約110元人民幣)就能輕松享受百兆寬帶網絡,這不到一個剛參加工作的年輕人月收入的1%。如今免費的高速Wi-Fi 信號覆蓋整個首爾城,平均網速幾乎是美國的兩倍,發達的網絡帶來了大量的“經濟紅利”,形成“互聯網+”經濟良性循環。發達的網絡,高速互聯網速才能實現與商業、金融、娛樂、教育、交通、醫療等領域和行業的充分融合,釋放出巨大的“互聯網+”效應,互聯網大量的增值服務以及隨之而來的新收益源。由此,我國互聯網基礎設施嚴重壟斷導致巨大基礎差距已成為對國家互聯網產業戰略巨大壟斷制約,排斥技術創新進步,已然成為壓榨市場紅利的可怕黑洞。國內網速不是基于技術創新滯后,也非技術障礙導致,而是壟斷。
打破壟斷體制是提高網速的必然出路,提高網速仍需系鈴人政府以權力清除壟斷,進行推行產業治理制度創新,清除壟斷產業制度,落后產業制度體制改革比總理喊話提速降費更有效久遠。國家應對信息基礎實施產業重大技術進步強制推廣應用,如4G、5G寬帶技術,政府優先發放牌照,發放范圍不限于現有壟斷企業,對構成競爭潛在主體傾斜投放牌照,如5G授予華為、電網、廣電、鐵路、衛星通訊等對現有壟斷企業具有競爭優勢主體,必要時扶持資助發起組建新產業市場競爭主體;對虛假網速欺詐行為,制度設計參照境外懲處賠償原則,立法授權免除使用費用并懲罰性加倍賠償;為消除政府審批導致遲滯先進技術使用,立法授權創新主體自動取得許可,更應重罰問責造成壟斷遲滯技術進步的中央部委;在中國,高層問責人事調整更會高效消除壟斷推動產業發展。國有壟斷勢力導致網絡產業服務基礎設施的落后,客觀上就是為美國谷歌衛星寬帶覆蓋中國提供機會。
2、網絡欺詐等互聯網安全風險及治理
中國垃圾郵件、網絡攻擊量全球第一,互聯網安全性成為“互聯網+”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政府治理應著力消除網絡安全環境隱患,確保“互聯網+”經濟交易安全,營造安全可靠網上經濟健康環境,以安全、有序的治理服務推動“互聯網+”經濟健康發展。網上詐騙、欺詐、侵權等犯罪更侵蝕網絡交易安全信用,導致網上交易行為不可信,網上失信普遍性將導致“互聯網+”經濟基礎動搖,“互聯網+”產業一切推廣應用將處于飄搖狀態。樹立網上信譽與交易安全,需要制度系統設計保障,沒有“互聯網+”經濟安全環境治理,則其他舉措無從談起。
全球最大的內容傳遞網路服務提供商Akamai則在其的《互聯網發展狀況安全報告》中指出,2014年全球的惡意流量攻擊行為中,有43.0%由中國發起,幾乎是剩余前十名國家的總和。流量攻擊(DDoS)是目前最難防御的網絡攻擊之一,據美國最新的安全損失調查報告,流量攻擊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在各種網絡攻擊行為中是最為嚴重的。流量攻擊之泛濫,暴露出的是中國區用網環境的惡劣,以及網民信息安全長期得不到制度保障的糟糕現狀,暴露政府互聯網治理管理體制機制問題。“互聯網+”風險先行勢必禍害“互聯網+”經濟發展成為必須解決首要治理問題。網上環境是現實社會環境反映,線下經濟欺詐、失信必然網上擴大恣肆,線上線下同步共治才能凈化“互聯網+”經濟環境,線下治理無序難有線上規范有序。
歐美國家市場經濟發達,社會經濟活動法治文化深入,“互聯網+”經濟風險無中國嚴重。我國網絡風險與線下風險形成疊加效應,更應重視“互聯網+”經濟風險全面治理,針對網絡風險采取有效系統治理制度設計,凈化“互聯網+”經濟環境提供制度保障,以政府善治維護“互聯網+”經濟運行秩序,同時兼顧全員共治積極性制度設計引導。現有懲處制度機制軟化,是長期治理無序制度根源,政府失信、壟斷企業欺詐、利益集團把持立法制度設計都是社會全員失信文化源頭。
3、互聯網金融風險及治理
當前網絡金融熱點領域出現網貸倒閉風波,網貸風險首先在“互聯網+”經濟信用環境問題;其次是網貸機構從業人員風控能力;再次網貸制度治理規范風險回避設計技術性不足。網貸利于消除資金中間環節,利于中小企業創業創新融資發展,風險系統治理才能保障新型產業生存發展,否則遺留更多社會金融隱患。網貸治理制度應設置第三方監管賬戶制度,脫離監管專用賬戶資金匯集一概作為詐騙刑事懲處,欺詐網貸客戶違約立法制度設計,參照信用卡違約追刑責一樣保護該行業發展,僅要求行業風控提高,不進行環境凈化和制度保障,市場風險會不斷扼殺該金融業態創新。網貸行業應在現有制度環境中經信交易模式技術創新,善用現有制度體制化解違約風險,借用第三方銀行托管,以注冊客戶銀行賬戶透支模式委托銀行發放貸款,對失信客戶直接以信用卡犯罪途徑追回違約貸款本息。等待制度環境完善不如自我業務模式流程創新,創造性善用現有社會制度環境,推動制度治理過度等待完善期間先行嘗試,創新商業技術模式率先獲得創新紅利。
三、“互聯網+”經濟風險政府兜底設計
為打破互聯網交易平臺壟斷弊端,地方政府應當開設政府網站經濟板,對注冊交易雙方提供交易安全制度設計保障模式,消除網上交易欺詐、不誠信行為懲處力度,對交易雙方利用交易系統政府兜底保障信譽,開展資金眾籌互助金融服務,促進交易安全完成,減少“互聯網+”經濟對傳統金融信貸依賴,對壟斷網絡平臺具有選擇權,擴大社會信用激活市場交易。對“互聯網+”經濟系統風險和欺詐風險政府應兜底承擔治理制度設計,可消除社會網絡交易風險恐懼,網絡環境下個人維權困境消除就是政府兜底風險治理策略。政府以國家力量打擊清理網絡風險制造主體,消除網絡舞弊、欺詐等對個體侵權行為,以國家力量主導才能凈化“互聯網+”經濟環境。政府治理在風險責任上回避承擔難以形成有效治理環境。政府兜底非經營風險承擔,是維護“互聯網+”經濟交易安全環境治理之義務,樹立市場秩序信譽,高效負責公共服務利于推動網絡創新業態發展,也是“互聯網+”經濟最好的政府安全保證書,唯有政府網絡安全保證才能在網絡時代滿足市場主體交易安全訴求,制度性保護創業創新主體,實現民眾網絡社會經濟生活安全,最大限度地促進、維護好“互聯網+”經濟的健康發展。
據《金融時報》報道,美國政府通過采用大數據挖掘的方法來鑒別及檢舉醫保等欺詐的行為不僅為其節省了數十億美元的醫療保險金,而且還了解到騙保企業之間是如何相互競爭并不斷壯大業務的伎倆,為針對治理提供依據。美政府稱,醫療詐保花費一美元,得到的回報是8美元的保費回歸。可見美國互聯網違法治理重在利益剝奪懲處制度設計技術,對各國互聯網犯罪違反行為打擊具有借鑒意義。美國治理欺詐不但沒有增加政府開支,反而實現反欺詐投入盈余,國內反將欺詐治理作為政府負擔,足見我們網上治理技術體系無效、能力低下,政府治理組織人員素質存在問題。該差距更多體現的是治理觀念、技術應用措施落后。治理未必會虧損成本,治理制度設計適當可實現更大利益獲得,包括對違法行為網絡治理獲利模式推廣,懲罰性賠償制度機制設計深化網絡欺詐打擊,震懾欺詐行為人,打擊欺詐獲利除依靠國家力量,可多元化依賴社會力量授權社會組織打擊并讓該類組織獲利,如網絡欺詐治理制度授權2013年12月26日成立中國“天下無賊”反信息詐騙聯盟,360公司反欺詐公益權,授權互聯網組織以互聯網技術消解反制網絡違法犯罪,發揮社會組織作用,立法制度設計上授予社會組織、個人參與網絡違法行為治理依據和利益補償,讓網絡反違法、欺詐成為全民網上獵殺游戲運動,以利益引導多元共治凈化網絡環境。
因此,在中國尋求全國“互聯網產業革命”時,應充分重視美國互聯網經濟發展的經驗,尤其美國互聯網產業泡沫教訓。互聯網提供通訊、大數據資源、云計算、新工業,商業、服務等管理、技術、模式創新路徑、手段,如同發明電,沒有電的創新應用,電本身不會帶動社會發展一樣。“互聯網+”經濟風險是創新技術帶來經濟社會轉型困境。政府治理應及時預見其風險對社會各領域影響,引導化解風險,合理減少經濟轉型損失。真正實現“互聯網+”行動計劃以及《中國制造2025》尚待互聯網之上進行各領域創新發展,唯有治理制度創新、產業創新、技術創新、管理創新才能成為經濟發展動力根源。
注釋
?q? 麥肯錫合理研究院.中國的數字化轉型:互聯網對生產力與增長的影響[R].第1-10頁。
參考文獻
[1] 孫文遠:網絡經濟風險芻議[J].現代經濟探討,2005(6).
[2] 杜雷鳴:中國網絡經濟風險管理初探[D].四川大學,2005.
[3] 陳愛平:網絡經濟的風險應對機制及發展對策[J].經濟與管理,2006(3).
[4] 展紹暖:網絡經濟下風險投資的退出機制分析[J].經濟視野,2012(10).
[關鍵詞]“互聯網+”背景;社區治理;應對措施
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7.12.118
[中圖分類號]D669.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7)12-0-02
我國在黨的第十八屆三中全會上提出了建設現代化的社區治理。這是社區治理的概念首次出現在我國國家建設事業的發展規劃中,表明我國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發展水平進一步提升。在“互聯網+”的社會發展背景下,如何結合現代化的先進科學技術應用手段,實現社區治理水平的飛速提升,就成為社區工作人員重點研究的課題。
1 “互聯網”+背景的基本概念
在我國乃至世界范圍的研究領域中,各個行業和各個研究領域的專家學者,對“互聯網+”社會發展背景的研究,并沒有總結出一套系統化、理論化的完整概念。在我國發展進程中,有關“互聯網+”背景的基本概念論述,主要可以根據研究觀點的不同,將其劃分為兩方面不同的內容。
其一是將“互聯網+”背景的研究重點放在社會經濟金融行業的研究領域,具體指依托互聯網信息技術實現互聯網與傳統產業的聯合。其二則主要強調互聯網信息技術應用于社會基礎治理工作中所能發揮的優勢和具有的發展潛力。通過應用互聯網信息技術,實現社會經濟、政治及各種社會關系之間的協調有序發展,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建設與發展提供技術保障。
2 社區治理實踐工作開展中存在的實際問題
由于“互聯網+”的社會發展模式在我國產生和持續的時間較短,因此,其在社區治理工作開展過程中,并沒有得到相關管理工作人員的高度重視。當今社會社區治理工作的開展仍存在大量需要管理人員及時解決和應對的矛盾問題。目前,在我國社會發展進程中,社區治理仍處于并將在以后較長的一段時間內處于由原始工作模式向現代化管理方式轉型的中間時期。
在政府宏觀調控職能的影響下,受傳統社區治理思想的約束和限制,“互聯網+”社會發展背景下社區治理工作的開展,不但沒能結合應用現代化的信息技術應用手段,反而限制了社會公眾及社會企業單位在社區治理實踐中的參與程度,嚴重縮小和降低了社區治理的管理力度。
3 “互聯網+”背景下,提升社區治理力度的思考
3.1 革新發展思想,擺正認知理念
在廣大社會成員的認知中,有關“互聯網+”概念的提出,仍舊屬于一個較為陌生的字眼。但自我國進入21世紀以來,以互聯網信息技術應用手段為依托的信息化生活方式,已經逐漸滲透到我國社會成員日常工作及學習、生活的各個環節。這一社會背景要求社區工作管理人員在開展社區治理工作的過程中,要真正認識到互聯網信息技術應用的重要性,結合信息化處理技術改變治理工作的開展方式。
需要注意的是,“互聯網+”的社會發展背景確實能幫助社區治理人員在一定程度上優化自身的工作治理水平,但“互聯網+”的信息化處理技術并不是萬能的,工作人員在開展社區治理時,可以將互聯網技術作為輔管理工具,但不能完全依賴互聯網技術。當管理出現一定的問題和弊端時,仍需要相關管理人員在結合實際的基礎上,制定出有效的治理措施。
3.2 強化教育宣傳力度,提升社區治理的群眾參與度
管理人員還可以在日常工作中,通過互聯網信息技術的網絡信息傳播功能,不斷強化社區治理工作開展的宣傳力度,使社區更多群眾參與到治理實踐活動開展的過程中,為社區治理工作的開展贏得更多群眾基礎。社區治理工作開展效率的高低,有時能直接體現出一個社區發育成長狀態是否完善。
社區治理應引導更多社區成員參與其中,發揮人民群眾的力量,如在治理方案方面,集思廣益,從而推動社區治理工作的開展。工作人員要培養社區成員養成強烈的集體發展意識,在社區團體中形成家文化的認知發展理念。在保持個性發展認知觀念的基礎上,為社區治理工作開展的負責人提供相應的建議和意見,使管理人員能在了解和結合社區群眾實際需求的基礎上,制定更加完善的治理方案,實現社區治理工作的高效、有序進行。
4 結 語
社區治理是我國社會主義事業建設中的基礎性工作。社區治理工作開展的效率和質量,有時能決定整個城鎮區域的經濟、政治、文化發展水平,與社會成員個人生活水平的高低也有著密切的內在聯系。在“互聯網+”的社會發展背景下,只有政府相關部門工作人員深刻了解社區治理與實踐工作開展的重要性,才能秉承正確的發展認知觀念,實現治理力度與質量的全面優化和提升。
主要參考文獻
[1]歐偉強.“互聯網+”背景下上海推進社區治理創新的探索――以普陀區平江社區“自治家園”為例[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7(5).
一、互聯網治理論壇:一個務虛的機構,逐漸失去了各國政府的關注
互聯網治理論壇是解決互聯網公共政策問題的主要全球性機構。它是在2005年突尼斯信息社會世界峰會上創建的,是以政府為中心管理互聯網和非政府管理互聯網之間的妥協結果。作為妥協的結果,一步一步地,互聯網治理論壇的做法已經發展開來。互聯網治理論壇大會自2006年開始,每年舉行一次,在日內瓦有一個秘書處。這也激發了區域和國家的互聯網治理論壇,學術網絡和其他方面的系列活動的創建。
當討論其他全球治理領域如何能從互聯網治理論壇經驗中獲益時,重要的是記住互聯網治理和傳統多邊主義兩者之間的差異。首先,后者,例如氣候變化已經逐漸向非政府參與者開放。就互聯網治理來說,政府被迫進入一個已存在的非政府組織(如ICANN,IETF和其他實體);其次,互聯網治理論壇不是一個決策制定機構。它沒有采用國際條約或其他法律文件的授權。它是一個決策成形的論壇,通過它的審議,可以為如ICANN,ITUand WIPO等其他機構采納決議建立基礎。
然而,IGF作為一個務虛的機構,里面議題很多,也有個別問題引發了討論,但很多議題并沒有取得實質性結果。因此,可以說,IGF逐漸失去了各國政府對其的關注。不過,作為制定全球互聯網域名管理政策的ICANN(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隨著它對互聯網治理議題的討論和延伸,得到了各國政府、企業等代表的各有關利益相關方社群的重視和積極參與。
二、互聯網治理的重點進展在ICANN
ICANN于1998年建立,總部設在洛杉磯郊區Marine Del Ray,是一個采用國際化組織形式運營的非盈利性機構,負責在互聯網域名系統和地址系統上的政策協調。ICANN形成的政策決議,由IANA人員在根服務器的根區文件中進行體現。IANA(互聯網號碼分配機構)負責管理互聯網核心資源,它有三項職能:1.管理全球域名系統;2.協調互聯網協議(IP)數字地址的分配;3.根服務器協議的協調。這三項權力也就是通常所說的互聯網根的管理權。由于互聯網的全球性特點,根的任何改動都影響到互聯網在全球的正常運行、特別是互聯網在各國之間的互聯互通。美國商務部對于IANA的運行有最終的管理權。因為歐盟的反對,所以美國移交IANA管理權。隨著IANA管理權移交,順應著互聯網安全與穩定、開放與互通的發展趨勢,“同一個互聯網 同一個夢想”,互聯網治理將迎來新的時代。
三、互聯網治理的法律層面
國際上,在互聯網治理規則制定方面認為,幾乎所有互聯網治理問題都有一個法律層面,但塑造一個互聯網快速發展的法律框架仍處在初期階段。兩個普遍的方法是:
1.一個‘真正法律’方法,從煙霧信號到電話,互聯網本質上是無差別的對待。盡管速度更快,更全面,互聯網仍然是有距離相隔的個體之間的溝通。因此,任何現有法律規則也能適用于互聯網。
2.一個‘網絡法律’方法,基于假設――互聯網引入網絡空間里社會關系的新類型。因此,有必要制定用于管理網絡空間的新網絡法。這種方法的一個論點是,給跨境交流提供便利的互聯網的絕對速度和體量,阻礙了現有法律規則的執行。
盡管兩種方法都包含有效元素,但‘真正法律’的方法獲得優勢。普遍認為,相當一部分現有立法可以應用到互聯網,對于某些特定問題,真正的法律將必須被調整以適應網絡世界。對于一些有限的問題,必須制定新的規則。
互聯網領域的立法活動日益加強,尤其是經合組織國家,互聯網普遍存在,對經濟和社會關系的影響程度很高。到目前為止,立法規定的優先領域是隱私,數據保護,知識產權,稅收和網絡犯罪。
然而,社會關系過于復雜,不能僅僅靠立法者來規制。社會是動態的,而立法總是滯后的。在當今時代,這個尤為明顯,科技發展改變社會現實比立法者所能反應到的要快得多。有時,規則甚至在他們可以被采用的時候已經變得過時了。法律過時的風險是在互聯網監管方面需要重要考慮的問題。
四、有關互聯網治理的法律層面的進展
一直以來,關于互聯網治理的研討,討論比較多的國際組織有互聯網治理論壇(IGF)、聯合國貿易和發展會議(UNCTAD)、經合組織(OECD)、亞太經合組織(APEC)、20國集團(G20)、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等。
(一)聯合國貿發會關于電商規則和網絡法的研討
聯合國貿發會議于2015年3月25-27日在日內瓦曾召開了關于電商規則和網絡法的專家會議,其中提到:對世界上大部分地區的政府、企業和消費者來說,網上交易的重要性日益增長。雖然更加依賴于電子商務創造了重大機會,但是缺乏安全性和信任仍然是這類交易的重要障礙。在線欺詐和數據泄露受到消費者和企業越來越多的關注,要求國家和國際層面足夠的法律和監管措施。
發展中國家落后于相關網絡法和跨境電商的發展,是因為不同國家現行法律法規之間的差異而受到阻礙的。
這次專家會議作為一個平臺,使各國能夠審查其法律框架,分享經驗和相互學習。它有史以來第一次呈現出全球在電子交易、消費者保護、數據保護和網絡犯罪領域里的法律法規監管的全貌。會議回顧在各種發展水平下的各國的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及其私營部門面臨的挑戰。它將給區域組織提供一個機會,諸如東南亞國家聯盟(東盟),東非共同體,西非國家經濟共同體,拉美和加勒比經濟體系以及拉丁美洲一體化協會,探究關于能提供國內和跨境電子商務法律框架的統一的合作空間。互動環節將主要由知名法律和行業專家、政府官員、地區和國際機構代表以及非政府組織作重要角色。預期結果是,對于涉及網絡法以及如何能促進電商發展的監管框架的建議的最佳實踐的認同。它將與其他有關電子商務的進程連接在一起,如在世貿組織,經合組織及聯合國主持下的其他進程。
這次專家會議是由聯合國貿發會組織的,其已支持了非洲、亞洲、拉美和加勒比地區超過60個國家,準備并/或采用網絡法律法規以及通過能力建設活動。
(二)歐洲通過網絡新規:個人信息保護新規以及要求各關鍵性組織采用新的網絡安全規則
歐盟于今年4月通過了個人信息保護新規《一般數據保護法規》(GDPR),被認為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規,這一新條例的通過,意味著歐盟對個人信息保護及其監管達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堪稱當今全球“個人信息保護”領域最為嚴格、管轄范圍最寬、處罰最嚴厲、以及立法水平最高的一部法律。緊隨其后,今年5月,歐洲要求各關鍵性組織采用新的網絡安全規則,作為世界巨頭的第三方支付企業Paypal也被要求必須遵守,這給在線支付方面也提出了很多要求和限制。這一規定,是對網絡基礎設施適用更高要求的等級標準。
結語
隨著網絡社會與信息技術的發展,互聯網治理將變得越來越重要,其所涉及的問題也越來越紛繁復雜,匯聚的矛盾點多,當然也更能預見未來互聯網經濟新的發展機遇,逐漸引起各國政府、企業以及非商業社群的高度重視。互聯網治理新時代的到來,意味著可能引發現有各種模式和規則的不斷調整,甚至進一步突破,這期間將產生一個個新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因此,關于互聯網治理規則的研討,也將是一個發展空間很大,需要持續進行的一項工作。
參考文獻:
[1]互聯網治理論壇(IGF)官方網站報告
[2]互聯網名稱與數字地址分配機構(ICANN)公共論壇及各社群政策討論文件
[3]聯合國貿易發展會議(UNCTAD)官方網站報告
[4]歐盟(EU)官方網站報告
[5]《Networks and States:The Global Politics of Internet Governance》,Milton L.Mueller,The MIT Press,2010,Massachusetts
韓國實名制發展歷程
韓國的網絡實名制成為一種具體制度始于2003年3月。為減少網上的語言暴力、名譽損壞、虛假信息傳播以及不正常的人肉搜索,韓國信息通信部向當時的盧武鉉總統建議,首先從政府部門開始網絡實名制,然后逐步推廣到民間。
崔真實事件的發生,則直接推動了網絡實名制的擴展。2008年10月2日凌晨,年僅40歲的藝人崔真實在籌拍《我人生中最后的緋聞》第二部期間,在浴室用繃帶自縊身亡。警方調查顯示:崔真實死于網上流傳的一則有關高利貸的謠言。此后,兩名女粉絲和藝人相繼自殺。2008年底,《促進使用信息通信網絡及信息保護關聯法》修正案,將網絡實名制擴大至日用戶數量超過10萬的所有網站運營商。
但另一方面,韓國實名制遭到了來自三個方面的挑戰:
一是個人安全信息事件的屢屢發生。實施網絡實名制以后,韓國主要網站成為了黑客們的主要攻擊對象。一旦網站被攻破,施行實名制的網站顯然比匿名制的網站更令人不安。
二是網絡實名制的實施效果飽受質疑。首爾大學的研究表明,誹謗跟帖數量從實名制實施前的13.9%下降到后來的12.2%,下降幅度微弱之至。另一項由信息通信部自己參與的研究顯示,惡意帖僅僅減少2.2%。而反過來的數據則是(同樣來自首爾大學的研究)網絡論壇平均參與者從2500余人銳減到不到800人。
三是與保護候選人支持者隱私要求不符。SNS社交網站近年來在韓國政治生活中正發揮越來越大的作用。使用SNS社交網站的選民對于整個韓國政治影響日增。為了保護候選人支持者的個人信息,網絡實名制顯然也不適合了。
適合實際的互聯網治理策略
治理互聯網應當采取與治理現實社會不同的宏觀策略,“通過代碼而治理”是治理互聯網必須樹立的觀念。
無論是治理現實社會,還是治理互聯網,都有四種治理手段:法律、自律、市場和架構。所謂架構,可以將其理解為世界的客觀限制,比如我們無法以超越光速的速度前進。在互聯網世界中,架構則表現為代碼,即代碼是架構的特殊形式,是指建構互聯網的程序和協議。包括各種協議,如數據鏈接協議、網絡交互協議、傳輸協議、應用協議等;還包括能接入因特網的應用層的各種程序,如瀏覽器、操作系統、加密模塊、Java、電子郵件系統等。互聯網治理與現實世界的治理最大的不同在于架構可變。在現實世界中,架構往往不可改變,只能作為其他治理手段的前提條件而存在。但是互聯網采用何種架構(代碼)則是人工建構的,人們的選擇實際上決定了互聯網的架構。
在互聯網治理中,依據代碼而治理應當成為優先的選擇。我們看到,韓國網絡實名制的出臺和實施還是延續了治理現實世界的思路:當政府和民眾認為某種手段對于解決網絡不端問題具有較好的效果時,就制定法律,為行為人(網民)設定義務,要求行為人做出某種行為(后臺實名登記)。這樣的規制方式忽視了代碼在互聯網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首先,韓國網絡實名制并沒有一套身份驗證系統來支持。韓國網絡實名制與互聯網基本架構的特性直接相悖。互聯網的基本架構中,網絡上傳遞的信息很難確定發出方、接受方以及內容,互聯網自身并不具備一個身份驗證架構,也就是說,無法將某種網絡行為與特定的人聯系起來。而韓國網絡實名制要求網民后臺登記,確立起網絡信息與特定的人之間的關聯關系,從而試圖解決由互聯網基本架構的性質帶來的規制無效的問題。網絡實名制將單一身份證號驗證作為手段,沒有一套有效驗證的代碼作為支撐,這就為“身份證偽造器”之類的軟件留下了可乘之機,大大影響了韓國網絡實名制的實施效果。
其次,韓國網絡實名制采用了分散式搜集信息的方式,缺乏整體上安全有效的設計。韓國網絡實名制是由各個網站驗證和保存用戶的相關信息,這就意味著網民每成為一個網站的用戶就不得不將相關的身份信息提供給網站,網民的隱私信息就多了一個被泄露的渠道。網民登錄的網站越多,被泄露的可能性就越大。網民的身份信息缺乏整體上安全可靠的保護手段,是導致韓國網絡實名制廢止的根源之一。
我國對代碼治理重視不夠的傾向仍然存在。在網絡治理的問題上,代碼決定了網絡行為的可規制性,代碼影響了法治、市場與自律的作用,代碼是網絡行為最重要的規制手段。我國互聯網管理政策,仍然延續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思路,技術手段僅僅作為治理的一種手段來看待。將維護現實世界安全的思路移植到虛擬世界,應當說具有較大的合理性,但是也忽略了虛擬世界和現實世界的某些重大區別,現實社會中技術僅僅是改造世界的一種手段,而在虛擬世界中以程序和協議為形式的技術,卻是構造世界的基礎,或者說,是世界的始基。
傳統的“技防”觀念給網絡管理者帶來的觀念誤區是,技術僅僅能夠對網絡結構的增量發生關系,僅僅能通過附加于網絡結構上的程序實現對網絡行為的約束,比如說通過安裝“綠壩”過濾軟件讓青少年遠離網絡不良信息毒害。事實上,代碼能夠通過網絡基本結構的改變,將某些規制性要求暗含到協議之中,從而實現治理的目標。簡而言之,構造一個可規制的網絡世界,比如兼顧保護隱私和可追溯性的身份認證成為登錄網絡的基本要求。因此,在我國互聯網管理政策中,應當強調“代碼是實現網絡治理的首要考慮因素”。
增強政府規制互聯網的能力
政府增強規制互聯網的能力可以通過代碼變化而實現。
韓國實名制通過出臺強制性規范,確立用戶與特定身份之間的關聯關系,試圖將網絡行為的“誰”、“做什么”、“在哪里”三個問題確定下來,從而使政府得以規制網絡行為。如前所述,網絡社會與現實社會不同,這樣的強制性規定并不一定會實現增強政府規制互聯網能力的目的,反而有可能會帶來某些不可避免的負面后果。實際上利用代碼的變化能夠有效地增強政府規制互聯網的能力。代碼變化可以根據改變的程度將其劃分為兩個大的層次:一是代碼重整,即針對互聯網核心層(比如對TCP/IP協議)的代碼改變。二是代碼調整,即針對互聯網應用層(如各種應用軟件、操作系統等)的代碼改變,或者說嵌入互聯網中的代碼改變。
代碼重整的機遇實際上已經出現在了我們面前,我國下一代互聯網示范工程(CNGI)已經于2003年啟動。當前,我國已經建成世界上最大的IPv6示范網絡,我國IPv6的部分核心技術已經走在世界前列。下一代互聯網已經將安全等與網絡規制密切相關的要素列為基本協議所必須滿足的標準。如提出用真實IPv6地址來解決互聯網的安全性問題的構想,其目標是每個網絡終端都使用真實的IP地址訪問網絡,網絡基礎設施能夠識別偽造IP源地址的分組,禁止不真實IP地址分組在網絡上傳輸。一旦上述要求真正貫徹到互聯網的基本架構中,政府對網絡不法行為的查處將會變得更為容易。
代碼調整,即通過應用空間的協議來規制,是更加常態和可行的選擇。比如,IP地址追蹤軟件能夠讓網站記錄哪些電腦訪問過某網頁,登錄驗證軟件既使用戶的個人身份得到驗證,也令用戶隱私得到保護,而內容驗證軟件則可以對數據包的內容進行審查等。為了實現規制的目的,政府必須查清楚網絡上“他是誰”、“他做什么”、“他來自哪里”,這三點都可以通過不同種類的軟件來確定。因此互聯網上有助于解決這三個問題的應用程序將增強政府的規制能力。
深入的公共商談
對互聯網治理而言,缺乏的往往不是規制的手段,而是整個社會對于互聯網未來發展以及我們所采取手段的深入認識。
互聯網的特性使得社會公眾討論逐步有了趨近于哈貝馬斯所說“理想對話情勢”的條件:所有對話的參加者機會均等,言談自由,沒有特權,誠實,免于強制等。但是縱觀韓國網絡實名制的公眾討論,這樣的“理想對話情勢”并未出現,這表現在:一是討論的整個過程受到黨派政治的影響很大,特定的網絡公眾事件往往被黨派所利用,其效應被放大;二是討論的過程中,集體主義情緒替代了科學而理性的判斷,一些有價值的觀點被淹沒在意識形態的喧囂中;三是討論的思路比較單一,討論范圍較窄,基本上圍繞網絡實名制該不該采用展開,即使是不少反對者似乎也認為網絡實名制是遏制網絡不法的重要途徑,這導致公眾的討論并未觸及問題的核心。
【摘要】隨著“互聯網+”作為我國行動計劃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深刻地改變了經濟社會方式形成新的形態,給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變革也帶來契機,通過樹立“互聯網+”新理念、加強師資隊伍建設和豐富教學資源等提升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效性。
【關鍵詞】“互聯網+” 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 實效性 探索與實踐
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是面向高職院校學生開展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對于在幫助高職學生提升思想道德素質的、樹立正確是想信念、培養品格意志等方面的發揮重要作用。在當前國內外復雜的新形勢下,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效果不甚理想,如何提高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實效性,是值得業界深入探討和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互聯網+”將引領第四次工業革命,“互聯網+”作為我國行動計劃已上升為國家戰略,深刻地改變了經濟社會方式形成新的形態,給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也帶來了啟示。
一、“互聯網+”對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變革的必要性
“互聯網+”是創新2.0下的互聯網發展的新業態,是知識社會創新2.0推動下的互聯網形態演進及其催生的經濟社會發展新形態。“互聯網+”是互聯網思維的進一步實踐成果,推動經濟社會形態不斷地發生演變,為傳統業態改革、創新、發展提供了方法指導。“互聯網+”與“互聯網”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在“互聯網”中,互聯網更多的是僅僅當作信息傳播的工具和載體,是傳統產業與互聯網的物理疊加。“互聯網+”具有跨界融合、創新驅動、重塑結構、尊重人性、開放生態、連接一切六大鮮明特征,是通過運用物聯網、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技術,使傳統行業與外界物質、能量、信息廣泛鏈接和深度融合,從而引領傳統產業轉型升級為新的業態。
國務院印發《關于積極推進“互聯網+”行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鼓勵學校利用數字教育資源及教育服務平臺,逐步探索網絡化教育新模式”。這標志著教育進入了“互聯網+”的新常態。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借助“互聯網+”實現變革有其現實必要性。
(一)“互聯網+”豐富了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資源
以網絡為平臺的互聯網是當代大學生最常用的信息互動交流方式,信息傳播呈指數級速度增長。這為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提供了取之不盡、用之不竭的鮮活教學資源,豐富了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教學內容,方便了高職院校學生可以自主查閱信息、資料,從而豐富學習內容,開闊眼界,提高學習主動性、積極性。
(二)“互聯網+”豐富了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方式方法
隨著信息技術應用的發展,必然帶來教育教學的互聯網化。“翻轉課堂”、“MOOC”、“微課”、“在線課堂”等新型網絡課堂顛覆了傳統授課的形式方法,思想政治理論課可以由“互聯網+”的模式,打破時空限制,學生可以由需求向和任務導向進行隨時隨地的自主學習;教育者與受教育者也可以隨時隨地進行思想交流,教育者隨時隨地可以為受教育者“面對面”進行“傳道、授業、解惑”;教師還可以建設教學資源庫和學習檢測題庫,方便學生在互聯網上自我學習和自我測試,提高學生自我教育的能力。
二、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現狀及問題
(一)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需要進一步體現高職教育的特色
課程教學內容應該符合受教育者的認知水平和身心發展特點,密切聯系實際生活。但目前還沒有專門針對高職院校使用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現用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材,存在重理論輕實踐、多抽象少具體的明顯不足,理論政策宣傳性強,但內容脫離了高職學生的生活實際,針對性不強。在對200名高職學生的隨機調查問卷中顯示,80%的學生認為教學內容枯燥乏味,75%的學生表示對思想政治理論內容不感興趣,11%的學生甚至認為大學開設思想政治課程沒有任何意義。教學內容解決不了現實存在的實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課程教學的針對性和實效性。
(二)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形式需要進一步豐富
思想政治理論課是理論性很強,只有不斷豐富教育教學形式和手段,通過寓教于學、寓教于樂,增強課程的實踐性,才能提高學生的學習興趣。傳統的思想政治理論課堂比較單一,常常還實行100多人甚至 200 人的大班級授課制,教師難以管理課堂,也缺乏與學生有效互動。在調查中,學生表達了對網絡學習的訴求。71%的學生認為當代大學生需要加強網絡思想政治教育,其中有29%的學生認為非常需要;關于網絡文化的看法中,認為有用的占到35%,40%的學生選擇有點作用,持肯定看法的占到75%。
(三)思想政治理論課師資隊伍需要進一步健全
教師是教學活動的組織者和實施者,教師素質的高低是教學效果好壞的關鍵。在高職院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普遍存在數量不足短缺、資質不齊,教學部門對兼職老師、外聘教師難以管理等問題。調查表明,僅有50%的學生對自己的任課老師滿意,72%的學生認為任課老師專業知識豐富能滿足教學需要,40%的學生認為老師授課形式單調、方法單一,教學中缺乏啟發性、生動性和趣味性。有5%的學生認為教師責任心不強,對教學工作敷衍了事,甚至政治思想不堅定,出現言論不當的現象。
(四)學生思想素質和能力的需要進一步提高
相對于本科學生,高職學生在理論素養、認知水平、學習動力、學習習慣等方面存在明顯的差距。學生政治意識淡薄,認為思想政治理論課不重要。調查中顯示,25%的學生認為思想政治理論課與就業沒有直接關系,僅僅是為了取得學分而已;僅有15%的學生認為作為當代大學生最應具備的修養是政治修養;80%的學生表示了存在不同程度的聽課不認真;40%的學生有過遲到、早退、曠課等現象;85%的學生表示課堂上玩過手機游戲,課堂教學效果也就可想而知了。
三、借助“互聯網+”提升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實效
(一)樹立“互聯網+”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新理念
作為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的重要主體,教師要充分認識到“互聯網+”時代的來臨和加強“互聯網+”與思想政治理論課融合、創新運用的歷史必然性和緊迫性。“互聯網+”正在引領教育現代化改革進程,思想政治理論課作為高等教育的一部分,必然要適應“互聯網+”所帶來的新發展。“互聯網+”背景下,現代高職院校管理者,特別是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要順應“互聯網+”新形態,用開放的心態去接納“互聯網+”,樹立“互聯網+”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新理念、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構建“互聯網+”思想政治理論課教育教學體系,真正打造“互聯網+”思想政治理論課新業態。
(二)提升教師隊伍“互聯網+”素質和工作能力
教師隊伍的建設是推進高職思想政治理論課實現“互聯網+”的關鍵,“互聯網+”的特殊性給思想政治理論課提出了新的實踐要求,涉及技術、理念、方法等方面。高職院校職業指導工作者一定要迅速轉變觀念,進入角色,積極投入到這場新的教育技術改革中,成為新的實踐的主體;思想政治理論課可以根據角色分工和定位,發揮優勢,協同配合,形成“互聯網+”素質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團隊。
(三)建設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資源庫
教學資源庫建設是順應“互聯網+”發展趨勢,推有畔⒓際踉謚耙到逃專業教學改革與教學實施領域綜合應用的重要手段。遵循“一體化設計、結構化課程、顆粒化資源”的邏輯,強化應用功能和共享機制設計。資源按照“能學、輔教”的定位,教學資源庫能使凡有學習意愿并具備基本學習條件的職業院校學生、教師和社會學習者,均能夠通過自主使用教學資源庫實現不同起點的系統化、個性化學習,并實現一定的學習目標;教師可以針對不同的教授對象和課程要求,利用教學資源庫靈活組織教學內容、輔助教學實施,實現教學目標;學生可以在課堂教學以外,通過使用教學資源庫鞏固所學和拓展學習。通過優質教學資源共建共享,推教學改革,擴展教與學的手段、范圍和形式;帶動教育理念、教學方法和學習方式變革,提高思想政治理論教育教學質量。
參考文獻:[1]劉震,曹澤熙.“翻轉課堂”教學模式在思想政治理論課上實踐與思考 [J]. 現代教育技術,2013(8).
[2]朱千波.探索“互聯網+”時代大學生思想教育工作新途徑[N].新華日報,2015-04-17.
關鍵詞:“互聯網+”;教學策略;高校大學生;思想政治理論課
“互聯網+”逐漸影響社會中各行各業的發展及人們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尤其是對教育教學領域的影響最為深遠。“互聯網+”教育的結果使教學形式及教學活動發生了重大變革,整個教學活動可以有效結合課內外教學、線上線下教學,讓學生可以隨時隨選擇自己所需的學習資源、接受教育教學。在這樣的環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應該順應教育發展的方向,不斷對當前的教學內容和教學手段進行探索與創新,激發當代大學生對思想政治理論學習的熱情與欲望,實現增強思想政治理論課實效性的最終目的。
一、轉變教學理念,把握思想政治教育方向
在“互聯網+”時代下,高校應該充分將學生的主體性與教師的主導性融入高校的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中,結合當代大學生的時代特征,把握思想政治教育的方向。借助“互聯網+”互動教學平臺,教師以問題為導向,引導學生利用互聯網資源查找資料,積極地與教師、同學展開討論與交流。例如,《思想道德修養和法律基礎》對學生崇高信念和遠大理想的培養并非在短暫的課堂時間內就能全部實現,教師可以通過微課展播、微課題研究、互聯網互動等多種形式吸引學生參與到活動中來,讓學生通過實踐與討論樹立正確的人生價值觀,通過多媒體讓學生觀看全國道德模范頒獎典禮,切身感受道德的重要性及在社會中的體現。教師借助現代化網絡平臺,圍繞課堂教學中的重難點和關鍵點,將與之相關的教學課件、教學視頻、專著等上傳到網絡平臺中,讓學生進行資源共享并且隨時閱讀與復習知識。
二、結合“互聯網+”時代特征,合理設計教學內容
“互聯網+”時代下,為了能夠保證課堂教學與時俱進,教師需要對教學內容進行認真篩選,結合當前時代具有的特征,合理設計具有針對性、導向性的教學內容。例如,思想政治理論課《形勢與政策》,由于當前我國的形勢與政策瞬息萬變,教師應該結合當前社會實際,體現課堂教學的導向性,利用“互聯網+”教學平臺的便利性及時更新專題內容,在互動平臺中組織學生針對專題進行激烈討論,增強學生對國內外熱點問題的關注意識,還可以通過微信、微博等關注與轉發功能,及時關注學生感興趣的實時話題,發現思想政治的動態方向,調整教學內容和教學方式,讓思想政治理論課變得有的放矢。
三、改革教學方式和評價方式,促進大學生個性化發展
在“互聯網+”時代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應該積極利用“互聯網+”改革與創新課堂教學模式和評價方式,促進大學生個性化發展。例如,當代大學生“低頭一族”現象比較普遍,為此,教師可以充分利用手機輔助課堂教學,如為了增強學生的課堂出勤率而使用微信點名,在教師規定的時間內回答問題才算簽到。借助現代信息化教學手段布置課堂作業,檢查學生課堂學習效果,延伸課堂教學空間及內容,借助“翻轉課堂”教學模式,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需求合理安排與控制學習計劃和節奏,反復觀看教師提供的微課、微視頻和教學資源,引導學生深入思考和分析,然后在引導學生分析學習中存在的疑難問題,有效地增強課堂教學效率及互動效果。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在“互聯網+”社會環境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必須充分借助互聯網的教育功能,豐富和創新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內容和教育模式,利用互聯網平臺積極引導大學生自主學習與探究,實現課內外教育、線上線下教育、隨機教育等方式的有效結合,實現培養當代大學生理想信念及政治意識的重要責任。
參考文獻:
[1]李洪俠.關于“互聯網+”時代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的幾點思考[J].牡丹江教育學院學報,2016
[2]牛犁.“互聯網+”背景下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學困境與改革策略研究[J].新教育時代:電子雜志,2016
互聯網在中國已經走入第二個十年,在下一步發展之前,亟需從具體事務中超脫出來,認真把握一下大勢,“互聯網新十年:創新、競爭與管理”這個主題,高屋建瓴,一下就抓住了全局的要點。
本期《互聯網周刊》圍繞這一主題,特別組織了封面和專題,從互聯網產業觀察者的角度,參與對這一主題的思考,提出我們的觀點和論據。
“管理”是互聯網新十年面對的最頭痛的問題。挑戰在于“一抓就死,一放就亂”;難點在于既要管住又要管好。
管理有兩個角度:政府監管,社會化治理。對于政府監管,我們期待洗耳恭聽官員專家高見。《互聯網周刊》本期主題詞在另一方面:“社會化”。
社會化的管理思路源自這樣的思考:市長可以說“經營”城市,企業為什么不可以反向提出“管理”社會?互聯網的內在規律,使得企業不僅要盡社會責任,而且要參與社會化管理。因為行業秩序、社會穩定都成為企業自身經營環境的一部分,企業有內在動力主觀為自己,客觀為社會,盡到社會化義務。本期封面一組文章關注的重點,就是在互聯網實踐中辯析“社會責任”與“社會化”的區別,探討企業參與維護互聯網秩序的可能性。
中國信息經濟學會理事長楊培芳最近提出“公共理性”概念,強調把治理重心,放在社會層面,值得重視。“一抓就死,一放就亂”的實質是政府失靈與市場失靈。經典的對策是加強介于政府與市場之間的社會治理。社會化治理可以解決政府管不好、管不了、不該管的事。如果社會化的機制發揮了作用,“一抓就死,一放就亂”就會消彌于無形,政府可以集中精力于管得好、管得了、應該管的事務。互聯網帶來的管理不適就會大大緩解。
“創新、競爭”是互聯網新十年面對的最令人興奮的問題。焦點在于中國以及中國企業能不能在競爭中勝出,選擇什么樣的創新重點、創新模式更加有利于中國互聯網由大變強?
《互聯網周刊》本期專門組織了一組服務性的專題回應這些問題。其中,《互聯網新十年:競爭領域、競爭者和競爭力所在》等一組文章,為專家學者更深入的思考,提供了系統梳理和實證的資料;《移動互聯網新十年:運營商最容易看漏的機會》、《移動互聯網中的IT制高點》專門針對電信運營商關注的問題,從互聯網業界觀點視角給予了有特色的解讀。
互聯網產業和資本市場的對接,也是《互聯網周刊》十二年來一直關注的領域,我們將隨時跟蹤這一領域的最新進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