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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3)08-0-03
建設項目竣工決算是綜合反映竣工基本建設項目建設全過程的財務情況和建設成果的總結性報告文件。它可用以反映建設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基本建設支出,正確核定新增固定資產、流動資產和無形資產及遞延資產的價值,是建設單位向生產使用單位辦理建成財產移交、確定交付使用資產價值的依據,也是向國家或企業報賬并最終轉銷基本建設撥款的文件,也是工程竣工驗收的重要組成部分。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指建設項目正式竣工驗收前,審計人員依法對建設項目竣工決算的真實、合法、效益進行的審計監督。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是建設項目全過程審計的重要環節,加強對竣工決算的審計監督,對提高竣工決算的質量,正確評價投資效益,總結建設經驗,改善建設項目管理有著重要意義。
作者結合最近幾年從事工程竣工決算審計實踐,以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實踐案例為例,針對基本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過程中的內部控制審核、審計重點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分析討論,提出了如何提高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有益思路方法。
一、民航空管某航路工程審計案例的基本概況
1.200×年×月5日,民航局下達《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子項任務書的批復》(民航規財函〔200×〕4××號)。
2.200×年×月26日,民航局《關于××航路改造工程初步設計及概算的批復》(民航機函〔200×〕8××號)。××航路改造工程批復投資1.4億元,資金來源為民航基礎設施建設基金。
批復的建設內容及規模:
(1)××航路華東段。
①榮成二次雷達站工程:建設榮成(煙臺)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威海與榮成之間的楊官屯,征地9畝(含道路)。雷達站建筑面積610平方米,塔高24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傳輸采用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
②新建青島航管自動化系統1套,包括:局域網3套、多雷達處理器2套、飛行計劃處理器2套、雷達管制席4套、塔臺管制席1套、網絡數據記錄儀2臺、系統軟件1套、雷達前置處理系統l套、GPS時鐘設備及接口1套。新建青島12席位內話系統1套,擴容威海、連云港VHF遙控系統各1信道,配置威海、連云港VHF遙控臺比選器、延時器各l套,配置青島管制員訓練模擬機2臺。
③青島航管樓改造:包括機房整修、配置1套80KVAUPS、改造空調及避雷接地系統。
(2)××航路東北段。
更新大連單脈沖航管二次雷達:與更新的航管一次雷達合建,臺址位于大連市西北方向的南山,為原東芝一、二次雷達站站址。雷達站建筑面積618平方米,雷達塔高13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為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本次新建一路市電及配置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80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微波。配套建設暖通、空調、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3)××航路錦州段。
建設錦州航管單脈沖二次雷達站,臺址位于錦州西北方向的閻井寺,距錦州機場8公里,征地2.7畝。雷達站建筑面積530平方米,塔高15米,配置雷達天線罩。供電采用二路市電及一部柴油發電機,配置1套50 KVAUP。傳輸為一路光纖及一路衛星。配套建設暖通、給排水、道路、消防、避雷等設施。購置維修車l輛。
二、內部控制制度審計
為了保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的效果,在進行基本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時,首先要對其內部控制制度進行審計。
1.審核內部控制情況
該航路工程由民航空管總局牽頭,下面各空管分局及所屬空管站分別實施,屬于三級單位分別實施并對各所屬分管項目進行基建財務獨立核算,由民航空管局匯總編制竣工財務決算,因此具有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等特點,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要面對點多分散等難度。為此對各所屬單位的內部控制審計變得非常重要。該項目內部控制審計的內容如下:
1)該航路工程建設單位是否建立了必要的基本建設財務管理制度,是否根據財政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等相關財務管理規定,按規定設置獨立的財務管理機構或指定專人負責,單獨設立基建賬,進行會計核算;2)是否嚴格按照批準的概預算建設內容,做好賬簿設置和賬務管理,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3)是否落實基建人員和財務人員崗位責任制,實施職能化分工和不相容崗位職責分離;4)是否制定了基建財務結算管理業務流程和規范的會計核算程序等;5)是否對項目建設活動中的各項財產物資及時做好原始記錄;6)是否依據工程進度定期進行財產物資清查;是否按規定向財政部門報送基建財務報表。
2.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審計內控制度的實際遵循情況。對嚴格按照內控制度執行的予以肯定; 對內控制度執行不利、甚至違反制度規定的行為,予以揭示并督促改進。
三、竣工財務決算審計重點分析
為了保證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重點分析了以下幾方面的內容:
1.明確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目的及程序,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首要工作。根據審計計劃和所了解的該航路建設情況確定審計程序。
2.收集與該航路工程竣工財務決算審計有關的各種資料并編制資料清單。如是否提供工程項目批準建設、監理、質量驗收等有關文件;是否提供概算資料及招投標文件;是否提供合同及協議書;是否提供工程結算審核報告書;是否提供計量支付書;是否提供有關開工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土地證等;是否提供竣工圖及竣工驗收證明報告;是否提供竣工決算報表及竣工決算說明書;是否提供工程監理報告;主要材料及設備發票;工程項目點交清單及財產盤點移交清單等。將已提供的資料裝訂成冊,未提供的資料作好記錄。
3.審核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應包括從籌建到竣工投產全過程的全部實際支出費用,即建筑安裝工程、設備工器具購置和其他費用等。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一般包括竣工決算報告說明書、竣工工程概況表、竣工財務決算表、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工程決算審核情況匯總表、轉出投資明細表、待攤投資明細表等。
審計人員重點審核該航路工程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編制工作,審核有無專門組織,編制依據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資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對遺留問題處理是否合規,尤其涉及到的征地拆遷問題及土地證的辦理問題。審核報表的真實和合法情況及竣工決算說明書的準確與真實情況。最后對經各分管單位實施部分的決算報表匯總編制的竣工決算報表進行審核。
4.審核竣工工程概況表的真實、完整性。具體包括:
1)審核占地面積:該航路工程涉及到多個地方的占地問題,因此準確地匯總核算。設計占地面積包括初步設計確定的面積和被批準的實際用地面積。審核時注意批準用地文件是否符合《土地管理法》的規定。并將批準計劃用地與實際用地表格進行比較并分析兩表差異的原因。
2)審核建設時間:該航路工程因涉及多地實施,故要對各實施單位的開工時間進行審核,審計時注意審核:開工時間應以開工報告批復以后或開工報告批復的時間為準;竣工時間以試運行結束為標志。
3)審核完成主要工程量與工作量:該航路工程審核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的交付使用資產明細表對照審核。審核中發現不符,找出原因并進行處理。
4)審核收尾工程:該航路工程所列收尾工程應與單項工程驗收報告的估計相符。如果發現不符,應分析原因并作處理;根據總概算調整批復,核實尾工工程的未完工作量,留足投資。防止新增項目列作尾工項目、增加新的工程內容。
5)審核建設成本:該航路工程建設成本的審核: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與單項工程項目按照建設成本的構成,分別編制對比表,逐一審核。建設成本包括建筑安裝成本、設備和工器具成本及其他費用成本三項。
6)審核土建中的主要材料消耗:該航路工程主材消耗一般包括鋼材、木材和水泥。審核的辦法是依據××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出具的工程結算報告對照各單項工程的竣工驗收材料和施工單位提供的材料進行分析,然后加以匯總。
5.審核竣工財務決算表的真實、完整性。主要包括:
1)審核交付使用資產和在建工程及轉出投資。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是否真實、完整,是否符合交付條件,移交手續是否齊全;成本核算是否準確;核實該航路工程在建工程投資完成額,核實未能全部建成、及時交付使用的原因;轉出投資:審核列支依據是否充分,手續是否完備,內容是否真實,合規。
2)審核該航路工程庫存設備器材的真實、完整性。該項目包括設備和器材兩項,由于空管設備器材復雜,有的屬于精密儀器儀表,有的屬于系統類資產,還涉及到進口關稅和增值稅的問題,因此對資產價值的正確歸集就成為審計的重點目標。
3)審核該航路工程應收應付款。應將應收應付款列出明細表,然后由審核人員對照明細表逐項審核,必要時進行函證。
4)審核撥款累計支出及資金結余情況。該航路工程撥款累計支出應與各實施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撥款項目的累計數一致,也應與開戶銀行的撥款賬上的支出一致,并進行匯總才能反映其真實、完整性。
6.審核該航路工程交付使用資產總表及明細表真實性。審計方法是:審核表中所列內容是否真實、正確,表列交付使用資產的數量、價值與實際交付使用的數量、價值是否相符,有無虛報、重報等。
7.審核待攤投資明細表的真實、正確性。該航路工程待攤投資包括征地拆遷費、建設單位管理費、勘測設計費、可行性研究費、設備檢驗費、工程質量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其他待攤投資等。建設單位管理費主要審核其列支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審核其占總投資的比率是否超過國家的有關規定;對監理費、審計費、招投標費的審核,主要審核其支付標準有無超過國家有關規定。 重點關注征地拆遷費的審計。
8.審核竣工決算分析說明的真實、正確性。竣工決算分析說明是竣工決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決算報表的分析和補充說明,其內容為:項目概況、資金來源情況、基本建設概算和投資計劃執行情況、建設成本和投資效益分析、經驗教訓等。
1)該航路工程的總評價。從工程的進度、質量、安全和造價四方面進行分析說明。進度:主要說明開、竣工時間、對照合理工期和要求工期是提前延期;質量:要根據竣工驗收委員會或行業質量監督部門的驗收評定等級,對合格率和優良率進行說明;安全:根據人力資源和施工部門的記錄,對有無設備和人身事故進行說明;造價:應對照概算造價,說明節約還是超支,用金額和百分率進行分析說明。
2)各項財務和技術經濟指標及經濟效益分析。
該航路工程經審計分析如下:
本項目批復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批復投資完成率88.37%,節約投資11.63%。全部作為交付使用資產處理。其中:交付固定資產121,332,712.86元,占比97.96%;交付無形資產(飛行數據處理系統軟件)2,523,949.74元,占比2.04%。
3)審核建設項目及概算執行情況。審核該航路工程建設是否按批準的初步設計進行,各單位工程建設是否嚴格按批復的概算執行,是否有概算外項目和提高建設標準,擴大建設規模的問題,是否存在經濟損失和重大質量事故。經審計分析該航路總體概算執行情況:本項目建設過程中建設單位嚴格按照概算批復執行,嚴格控制各項支出,使得總體投資控制在批復的概算范圍內。批復總投資140,160,000.00元,實際完成投資123,856,662.60元,節約投資16,303,337.40元,各單項工程均未出現超支現象。
4)該航路工程管理經驗、問題和建議。
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展過程中,注重工程質量和進度,更強調科學管理和協調配合,通過實踐,對搞好工程建設,有以下幾個方面的體會:強化設計,加強配合;實行定期項目協調會議制度;堅持項目法人制、招投標制、施工監理制、合同管理制、質量終身負責制;加強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實行項目負責人制度。
四、提高審計質量的有益方法
根據以上審計實踐,本文認為要提高竣工財務決算審計質量,審計人員可以采取以下幾種方法:
1.嚴格執行建設項目竣工決算審計的程序。要對建設單位工程竣工決算過程涉及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一個較為全面的了解,尤其要增強在建設單位多點實施、管理分散和基建財務管理模式差異化的情況下內部控制審計的極端重要性,對建設工程管理流程進行初步的評價,對內控制度的關鍵點和薄弱點做到認識到位。
2.高度重視審計依據的重要性。掌握財政部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及審計機關、會計師事務所及國家相關的政策法規、規章制度標準,適時了解政策法規的變化,做到與時俱進。
3.熟悉工程技術方面的知識。對工程造價有關知識要有初步的了解和運用,對工程造價人員出具的竣工結算報告的內容及編制依據要有初步的了解,對其依據的合同、書證、物證及定額計價政策要熟悉。
4. 強化與相關的基建財務、工程管理、工程造價等人員的協調配合,要注意與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相結合,因為財務收支審計和工程技術審計是竣工財務決算審計的基礎,要利用前面的審計成果,必要時進行延伸審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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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例。某公路施工企業的大部分工程項目選用了工作量法確定完工進度據以確認本期收入、成本和毛利, 本人運用另一辦法即成本法抽查了幾個項目,兩種方法下的收入、成本和毛利情況如下:
預計總收入、總成本、總毛利相同,由于選用的方法不同,本期的收入、成本和毛利均出現了差異,最終影響當期損益88.24萬元,差異率7.74%。
產生差異的原因
一、根據工作量法確認工程進度,必須取得業主批復的工程進度、月報表或者工程結算清單,而在目前實際運行中由于多種原因在資產負債表日無法取得相應的計量或結算文件,所以實際工程進度與批復文件存在差異。首先是批復文件時間滯后,常常是實際工程細目已完工而計量批復卻仍正在辦理過程中,一般要滯后一月,如果業主有意拖延(減少業主資金支付)則滯后時間更長;其次是業主計量時點與資產負債表日存在差異。一般業主以每月15或20日為計量確認日,而資產負債表日為12月31日,計量時點差異導致工作量差異。此案例時點差異造成工作量差異200萬元。再次是空間差異,有的工程細目實際已完工,但業主不給計量,例如混凝土預制細目雖已完工,但一般規定養生期內不予計量,該案例差異150萬元。
二、變更項目批復困難,按《準則》規定確認變更收入的兩個條件在實際運行中很難實現,一項工程細目變更,業主口頭承諾,施工結束后,履行批復程序特別煩瑣,甚至有的地方工程不竣工不予批復,依據《準則》規定取不到批復就不能確認收入,而相應的成本已經發生,所以影響項目工程進度確認的準確性和實際毛利狀況。
三、在以上兩種情況下,項目人員無法取得計量批復文件,為應對總公司決算,往往編制臨時工程進度計量文件,找業主臨時認可簽字,這種臨時文件不具有法律效力,業主仍以日后真正的計量批復為準。這種情況又為項目管理者操縱項目毛利創造了可乘之機,項目管理者往往根據不同意圖調整收入和毛利,有的為了完成利潤目標、承包指標,可能會多計收入;有的為了以豐補歉、留有余地等目的而少計收入,待工程竣工決算以后再做調整,人為操縱項目當期毛利。如該項目當期少計收入200萬元。
難點
一、對當年尚未完工的工程項目,審計基準日的工程進度與企業資產負債表日確認收入時的工程進度相比已經發生較大變化,審計人員難以獲取資產負債表日工程進度的準確數據,不能準確判斷企業資產負債表日確認收入的可靠性。
二、對一些隱蔽工程已無法用一般測量手段來確認實際工作量,審計人員不能根據現場的實際數據判斷資產負債表日有關數據的準確性。
三、收入的截止測試失去了實際意義,對尚未完工的工程,依據被審計項目工程預算員編制的工程預算書進行收入截止測試,不可能發現收入截止存在的問題。
審計方法
一、運用與工程項目確認完工進度不同的方法,計算當期完工進度的百分比,再根據完工百分比計算當期收入、成本與毛利,作為分析項目會計報告確認毛利的參考依據,如案例所述。
二、檢查企業累計結轉收入和累計結轉成本是否基本配比,分析、判斷收入確認可能存在的問題。
三、抽查以往年度已竣工決算的工程收入確認的有關資料,將會計賬面確認的收入與按竣工決算應確認的收入進行比較,計算出收入確認的誤差率,作為對資產負債表日收入確認調整的參考依據。
四、可以取得監理公司監督的工程進度記錄作為工程完工程度參考。
五、在審計中,可根據施工工程的規模、繁簡程度、施工企業情況以及所編制工程施工圖預算的質量水平等因素,采用不同的審計方法。
工程成本的審計
一、通過審計案例發現的主要問題
第一,合同預計總成本(工程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審批流程不規范,編制成本所采用數據之間勾稽關系不符,編制的隨意性較大,導致預計總成本與實際成本相差過大,影響當期損益的真實性,有人為調整當期毛利的嫌疑,這是成本審計的重點問題。
第二,建造合同的甲、乙雙方不能及時對賬,特別是甲方供料的往來款項及供貨數量不能及時登記入賬,導致成本失真。
第三,項目部日常核算管理制度松懈,各種財產物資的收發、領退、轉移、報廢、清查等業務流程及內控制度不健全,導致材料管理和核算出現漏洞。
第四,工程項目在分包的情況下有的分包細目不計分包收入和成本,造成收入、支出數據失真。
第五,直接成本登記不及時,當期成本與下期成本劃分不清;期間費用分配辦法不規范,導致當期毛利不實,如承包人駐地建設費用一次進入當期成本。
二、審計方法
第一,重點審查合同預計總成本(工程項目施工圖預算)的編制、審批流程是否規范實用、健全有效,可運用內控制度審計方法,進一步審查、測試相關的內控制度下產生的數據資料的完整性、正確性及合法性,通過對預計數據與實際數據的對比分析,驗證差異是否合理,如果差異較大,可對重點工程項目采取全面審核法,分析差異過大原因,確定對當期損益的影響數額;采用抽查法審查以前年度已竣工決算的工程項目的成本確認的有關資料,將會計賬面確認的成本數據與按竣工決算應確認的成本進行比較,計算出成本確認的誤差率,作為對資產負債表日成本確認進行調整的參考依據。
第二,審查當期實際成本費用的真實性,對重點項目采用詳查法檢查為完成合同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是否及時、準確地進行歸集和登記,審查為完成合同尚需發生的預計成本的計算是否科學、合理。
第三,對以前年度開工且本年度尚未完工的工程項目,應重點審查本年實際成本與本年預計成本的差異程度,如出現差異較大,應以誤差率對未完合同部分預計成本進行調整,配合收入審計內容,對工程毛利的差異變化予以披露。
第四,材料費用重點審查企業內部會計控制是否健全、有效,材料出入庫制度是否完備;有無材料消耗異常的項目,并查明原因;期末材料的盤點是否真實準確。
第五,人工費用方面可運用分析性復核程序,檢查年度人工費有無異常變動,并查明原因,抽查外雇人工費結算憑證用以確定統計、計算、發放是否合規,為查明施工企業、建設單位與施工隊是否串通舞弊,審查有無虛支冒領等違規行為。
綜上所述,在公路施工企業按《準則》確認完工進度、項目收入、成本的條件下需要注意的事項:
一、審計實踐表明成本法是公路施工企業確認完工進度百分比的一種較好方法。工作量法確認工程進度除項目管理機構本身外,主要取決于外界,如駐地監理、總監理、業主等多個層面。而成本法主要取決于項目管理部本身,只要成本核算、管理等內控制度健全、運行有效,可以相對準確地確認完工進度。
一、案例背景介紹
Y公司為了解決搬遷問題給員工帶來的不便,2010年9月自籌資金新建住宅樓,該項目分為一期和二期工程,建筑面積約182500平方米,工程項目主要包含土建、給排水、電氣照明、消防設備、高低壓設備、裝修、應急照明系統、市政道路及配套設施等,竣工時間為2013年12月。本文選取Y公司員工住宅項目為案例研究對象,并將項目分為投資立項、設計勘察、招投標、施工和竣工結算五個階段,重點對項目的資金使用情況、成本管理情況和利潤分配情況進行審計,針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相應的應對措施。
二、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審計中發現的問題
(一)投資立項階段針對工程投資立項階段進行審計,審查情況如下:截至2011年4月30日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資額占總投資40.88%,為20324958.74元,按照投資進度,項目資本金應為4376876.75元,實際到位資金為3897000元,未到位479876.75元。2012年4月,Y公司開始進行二期擴建項目,因該工程未經過發改委審批同意,無法取得銀行貸款,故挪用了一期的流動資金,一期的貸款合同規定,乙方沒有依照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資金,甲方有權力不發放貸款或提早收回部分甚至全部借款。同時,罰息利息為乙方違約使用的那部分資金在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再加收100%。工程項目前期工作開始啟動,項目概預算于2010年12月完成,前期費用概算投資740萬元,于2011年5月動工,截至2011年5月,實際列支的前期費用為3860萬元,經核查,2011年6月,開工日到項目核準日前期管理性費用列支了500萬元。該項目發生征地補償費1200萬元,財務人員將該筆費用計入前期費用。審查財務報表發現“,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支出———其他費用———工程前期費”科目中列支了該項目設計費400萬元。抽查時,沒有辦法提交前期費用的原始憑證。
(二)設計勘察階段審核發現,改工程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未嚴格執行設計流程,導致建設規模超標,建筑規模超過批復的初步設計的建筑面積,投資規模相應超標,違反了國家建筑規模要控制在可行性研究報告批準規模±5%范圍和投資規模要控制在±10%范圍的規定。
(三)招投標階段該工程設計在住宅區中央新建一條景觀大道,道路全長1500m,道路寬幅24m,道路采用重膠瀝青混凝土,貼200×200道板,每隔50m在道路一側設預留井,預埋PVC管道。2012年3月完成施工圖設計,擬采用工程量清單招標,工程量清單由某設計院編制,公司進行審核,招標控制價為3000萬元。在審核工程量清單的時候發現,預留井在工程量清單里未計入,預留金300萬元未列入清單。該市人工費是56元/天,而招標欄目里人工費48元/天;材料費未按規定套用消耗量核算。
(四)施工階段Y公司未指定基建財務管理制度,也未建立會計核算辦法,會計核算隨意性較大。設置會計科目時,在對“在建工程”科目核算,沒有按規定設置明細科目,2013年2月依據銀行付款憑證直接計入“在建工程”。Y公司聘請專業物資保管單位進行該項目工程物資管理,同時Y公司自設物資管理部門協助管理。竣工決算時,發現物資管理部門未及時辦理工程物資實物出庫手續,會計核算也無法及時辦理工程物資的財務出庫手續,導致在竣工決算之日“工程物資”科目還存在余額。進一步核查發現,該工程“在建工程———基建工程———待攤支出(辦公用品購置費)”并未設置登記簿,未進行明細登記,影響資產管理的完整性,不利于資產清查移交。該工程需要一批通風設備。經過設備招標,S設備制造公司成為該通風設備的供應商,并和Y公司簽訂了供貨合同。合同約定貨款支付方式,同時約定如果技術要求發生變化時,合同雙方應及時辦理補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合同簽訂生效時付款至合同價款的30%,貨到現場付款30%,驗收合格后付至95%。由于工程發生變化,通風設備相關組件減少,因此通風設備的價款發生了變化,由原來的23700元/臺調整為17800元/臺,共計16臺,設備總價由原來的379200元調整為284800元。在工程驗收付款審計中發現,通風設備已支付工程價款227520元,比合同約定付至60%多付了56640元。
(五)竣工結算階段2010年10月完成初步設計,初步設計概算一期建安費用為4860萬元,概算總額為6425萬元。某招標公司編制的標底預算價格是5354萬元,造價咨詢公司審核后的標底價為5235萬元,超預算價119萬元。審核發現設計單位設計概算工程費用沒有按照初步設計圖紙計算,概算存在漏項情況,材料計價不準確。在工程動工后,審核發現Y公司出資100萬元修建一條道路,該道路不屬于工程概算范圍,但資金來源于住宅樓項目工程款。審核發現,有些項目往來款沒有核對,債權債務沒有落到到位;在工程財產物資審查中發現,鋼材沒有進行盤點,在工程物資鋼材賬務賬的結存數和物資保管員賬面結存數、實際數量不一致;70件瓷磚雖然進行了盤點,但是沒有責任人簽署名字,出現責任不明確情況。經審核發現,工程結算金額中對于法國木紋石、冰島米黃石、鋁板、吸音板以及各類開關、插座等暫估價設備材料價差調整與施工合同約定的調整原則不一致。審計人員對送審的綜合單價進行分析,施工單位對暫估價設備材料調整未按規定,以Y公司代表和監理工程師共同認可的價格,只計取差價以及差價部分的稅金,而是以暫估價設備材料的確認價替換了原清單子目錄中的暫估價,重新計算出綜合單價,作為結算單價,造成多計暫估價設備材料差價部分的利潤67萬元。
三、工程項目財務管理審計中發現問題的分析及審計應對措施
(一)投資立項階段該公司未按規定籌集資金、資本金未及時到位、隨意拆借資金。國務院對于投資項目要求資本金必須一次繳清,按照批準的工程進程,每年按照比例到位。案例中,項目資金未及時到位,導致使用銀行貸款,增加了貸款利息,使工程項目成本增加。二期工程挪用一期工程資金,導致加收罰息的風險,工程項目建設資金應專款專用,對于挪用的資金利息進行資本化不合理,導致工程項目成本增加。對此審計人員應認真核查公司資金來源的各明細賬戶,采用賬、表、證查對的方法,每筆資金是否專款專用,督促公司專款專用,確保投資計劃得以實現。在前期費用的核算中,通常出現截止時點不合規,擴大前期費用的列支,并對每筆前期費用的錄入沒有取得合法的原始憑證。該項目動工后產生的費用計入了項目前期費用中,動工后產生的管理性費用500萬元不應該列支在前期費用中,應該計入管理費用。該項目發生的1200萬元征地補償費不應計入前期費用,應計入征地費用。設計費屬于概算投資中的勘察設計費,也不應計入前期費用。去除500萬元管理費后,1200萬元征地費,勘察設計費400萬元勘察設計費后,前期費用發生了1760萬元,比概算投資740萬元還多1020萬元,說明前期工作時間太長,辦公費用和人員工資費用發生額過高。對此審計人員應認真學習公司關于前期費用管理的有關制度、辦法,收集該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及審批文件,查看關于前期費用的財務報表、會計賬簿、會計憑證、費用支出的原始單據,要求公司對每筆資金的去向進行說明,對于入錯會計科目項目應及時整改。
(二)設計勘察階段建設規模是投資控制的重點之一,建設方和設計方要嚴格按照批復的文件規定對規模進行控制,特別是要在設計階段控制好設計規模。設計階段是一個工程的靈魂,決定工程規模大小。該工程因為設計院在設計過程中沒有按照經批準的初步設計中的建設規模進行嚴格控制,Y公司也沒有嚴格按照批復文件中的要求執行,由于雙方對整體規模控制不嚴格,施工過程的隨意性較大,沒有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導致建設規模超標。發現該問題后,審計人員要求對設計院進行通報批評,并責成Y公司向原立項審批單位重新申報立項,增補建設規模。
(三)招投標階段該項目工程量清單計算存在重大錯誤,招標控制價的套用不合規。編制清單前需要編制人員理解招標文件的內容,按照招標文件中的要求編制,公司應在編制完成后把好關,請專業造價咨詢公司進行審核,工程量清單包含的內容不完整,在施工過程中,可能引起在變更事項,該項目預留井未計入工程量,是由于設計缺陷,造成工程量清單漏項,所以在項目設計初期需要詳盡考慮審核,預留金300萬元沒有列入清單會導致后期變更增加項目沒有資金,使工程管理處于被動。工程量清單的編制需要三方協商審核,根據計價規定、專業造價管理機構的文件,參考市場價格對人工、材料、設備等價格進行修訂。審計人員應督促公司要求設計院造價人員對其編制的清單進行修改,與設計人員溝通,將預留井工程量及暫列金列入清單。為了避免清單內容不完整,可以在工程量清單發給投標單位時,增加一個附表,要求投標方對清單里存在的問題進行記錄或者提出修改意見,在招標答疑是對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進行完善,招標欄標價應符合招標文件和政府制定的有關工程造價辦法、規定,材料價格有政府價按價執行,沒有按照市場價格執行。
(四)施工階段Y公司財務管理制度不健全。Y公司沒有以工程實際完成量將投資發生額計入“在建工程”,而以銀行支付憑證入賬。沒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導致會計核算混亂,影響會計核算的真實性和準確性,不能真實反映工程項目投資情況。審計人員應建議公司完善各項財務管理制度,包含財務授權管理制度、預算管理制度、資金票據管理制度等,監督各項制度有效執行。Y公司工程資產管理混亂。對工程物資的管理是反映設備投資的真實情況的關鍵,也關系到工程項目是否能按時竣工決算。通常存在設備、材料未及時辦理出入庫手續,登記的資產和實際情況不符等問題。Y公司不及時辦理出入庫手續會導致會計信息失真,同時給工程竣工決算編制帶來巨大工程量,資產物資未設置備查賬簿,導致無法完成資產的定期清查、盤點。審計人員應在報告里提出相應的審計建議,要求及時督促辦理出入庫手續,提高公司內在建工程項目的物資管理水平。經審計人員查實,多付貨款的原因是合同雙方沒有按照合同約定及時辦理補充協議,調整合同的價格,Y公司在付款時未認真審核造成的。合同雙方應嚴格執行合同條款要求,如果設備的技術參數發生變更時,應該及時簽訂補充協議,調整合同價款;Y公司在付款時,應認真核查設備進場驗收單,檢查到場設備是否滿足合同規定的技術參數,核查無誤后才可以支付價款。同時審計人員應建議Y公司在工程驗收付款時按調整后的合同價款支付。
(五)竣工驗收階段概算編制不準確、未按批復投資估算進行方案設計,限額設計落實不到位,導致概預算超支。出現超預算情況,對工程成本的控制產生重大不良影響。如果要保證概算可以真實、準確反映設計圖紙的內容和標準,那么就需要認真審核設計圖紙概算,這樣可以使概算投資總額更為準確、更加真實、有效。建筑企業有必要建立完善概算審查制度,可以將重大錯報風險降到可接受的低水平,把初步設計概算控制在已批復的投資范圍之內。另外,出現建設概算范圍以外的工程,增加了工程成本。審計人員應建議更改原設計方案,設計單位依據審計建議對初步設計進行修改,確保初步設計概算在批復投資范圍內,標底預算價格應嚴格依照概算編制情況執行,對于不屬于該項目的道路工程因要求編制人員及時修改。審計人員認為,該項目存在的竣工決算債權債務未清償、財產物資未盤點的問題。在編制基建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報表之前,必須認真做好各項清理工作,其中,清理工作包括項目的檔案材料歸集整理、賬務處理、盤點核實財產物資,核實債權債務的清償情況。各種材料、設備等,都必須逐項盤點、核查實際情況,填寫清單,妥善安置。做好上述所有工作才可以辦理財務決算。審計人員建議基建部門應對建材往來業務逐一核查,落實各項債權債務,取得對賬單;對未盤點的結余鋼材應組織相關部門盤點,并調整賬務,保證賬實相符;完善瓷磚盤點表簽字手續,確保盤點責任清楚。整頓完畢后才可進行竣工財務決算。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7)05-132-02
一、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必要性
當前,合同管理已經成為工程建設領域一個十分重要的環節,其規范性將能夠有效地避免合同糾紛,促進投資節約。2010年5月5日,財政部會同證監會、審計署、銀監會、保監會制定的《企業內部控制應用指引第16號――合同管理》規定:“合同文本擬定完成后,企業應進行嚴格審核。”此項規定雖然對合同管理提出了明確要求,但對應合同審核的主?w并未加以明確。黨的十四大以來,我國審計監督對于維護財經法紀,提高經濟效益,加強廉政建設發揮著重要作用。因此,筆者認為審計部門工程施工合同審核工作應由審計部門來實施,但缺乏法律法規依據。名不正,則言不順。目前,審計部門只能將合同作為工程結算審計時求證的一項內容,對合同本身暴露出來的涉嫌濫用職權行為等問題缺乏有效的防治手段,不僅追不回已形成的損失,而且掩蓋了涉嫌職務犯罪的事實。因此,應當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由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在合同簽訂之前對合同文本進行審核,對審核中暴露的問題進行審計評價,以實現合同管理規范化的目的。下面先通過幾則案例,說明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的必要性。
1.案例一:某醫院病房樓裝修工程結算審計。某醫院在發出的病房樓裝修工程招標文件中約定“發包人不付設計費”。但在簽訂施工合同時,該項目負責人王某收受了施工單位的好處,利用職務便利擅自決定在合同中添加支付設計費的條款。審計部門結算審計時,將這筆費用以“合同內容與招標文件背離”為由審減。施工單位不認可審減結果,并以建設單位不履行合同為由起訴。法院支持了承包人“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訴訟請求。該項目給醫院造成了不可挽回的經濟損失,項目負責人王某也因貪污被某檢察院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招標投標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招標人和中標人應當自中標通知書發出之日起三十日內,按照招標文件和中標人的投標文件訂立書面合同。”審計部門據此對設計費予以核減是合法的。那么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二條規定,合同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方利益,能否判定該合同為無效合同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條規定:凡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無效,但建設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承包人請求參照合同約定支付工程價款的應予以支持。因此,即使該合同無效,法院也會支持承包人的訴訟請求。本案中王某為了一己私利不惜犧牲國家利益,固然可恨,但他為什么會有這樣的機會可趁就值得我們深思了。為什么一個人就能隨意在合同中增加條款并生效呢?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合同訂立過程中缺少了合同審核的關鍵環節,沒有建立強制性的工程合同審計制度,項目負責人利用手中不受制度約束的權力,為承包方謀取了不正當利益。因此,一個人的不當行為足以影響整個單位,損害的是國家和集體的利益。如果不建立強制性合同審計制度,類似循私舞弊的現象怎么能夠杜絕呢?
2.案例二:四川省南部縣北環公路工程結算審計。建設單位報審一個標段造價112.15萬元,審計部門核減額為58.64萬元,審減率為52.30%。承包方不認可審減結果,另外出具了由建設單位簽字認可的欠款憑證,一紙訴狀將建設單位告上法庭,要求還清欠款。法院復核了欠款憑證的真實性,沒有采信審計部門出據的審計結論,判決建設單位償還欠款。一審二審承包方均勝訴。后來上級管理部門根據審計中發現的該項目管理中的不正常現象,深挖出工程質量監理和技術負責人、工程指揮部負責人受賄且和施工方串通,虛報工程量,多套工程款等違法行為,將相關責任人移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
案例分析: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建設承包合同案中雙方當事人已確認的工程決算價格與審計部門的工程決算價格不一致時如何適用法律問題的電話答復意見》明確指出:“審計是國家對建設單位的一種行政監督,不影響建設單位與承建單位的會談效力。建設工程承包合同案件應以當事人的約定作為法院判決的依據,只有在合同明確約定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或合同約定不明確、合同約定無效的情況下,才能將審計結論作為判決的依據。”因此,施工單位如對審計結果不服時,往往是以合同糾紛為由,向建設單位提起民事訴訟。法院在審理此類案件時依據《民法》《合同法》及雙方簽訂的合同進行判決,大多數情況是判施工單位勝訴。由此案可以看出,一份未經審計的合同在糾紛產生時,審計是不受法律支持的,是站不住腳的,合同的效力遠遠超過了審計意見書。如果不對合同進行審計,并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確“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條款,結算時審計部門僅僅能對合同履行情況進行復核,不能對合同的合法性提出異議,審計的作用就會變得微乎其微。
3.案例三:長江堤防建設資金侵吞案。湖北荊州市長江渠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與某工程公司經理劉某,代表各自單位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施工合同。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私刻“嘉魚縣高鐵鎮九嶺山采石廠”印章,簽訂了虛假的供料合同,并用假印章在銀行開戶,得手后分到40萬元。楊平等人要求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職工別某等人按照其提供的數據繪制假的工程竣工圖,繪制完成后,工程公司支付設計院職工技術協會設計費4萬元,別某等人當即提走勞務費及獎金2萬元。楊平與湖北省水利水電工程咨詢中心洪湖長江干堤加固工程監理處總監魏某簽訂了虛假的水下拋石工程監理合同。魏某在沒有任何監理記錄的情況下出具了虛假監理報告,并收受工程監理費2萬元存入個人賬戶。最后,楊平以洪湖分局名義邀請湖北省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等領導、專家11人組成驗收小組對這個子虛烏有的工程進行了假“驗收”。楊平等人利用整個項目共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206.4萬元。
案例分析:荊州市長江河道管理局洪湖分局副局長楊平、長江水利委員會界牌工程代表處職工蘇勇等人相互勾結,瘋狂造假,通過簽訂假合同、繪制假圖紙、提供假供貨、實施假監理、編造假驗收等手段,侵吞長江堤防建設專項資金。一個超級滑稽的影子工程竟能如此步步順暢,粉墨登場,原因有很多,筆者認為權力缺乏監督,工程施工合同簽訂過于隨意是該項目得以實施的中心環節,是造成國家利益遭受嚴重損失的主要原因。如果審計部門提前介入,假施工合同、假供料合同、假監理合同,這其中只要有一個被及早識破,就不會有后來完整利益鏈條的形成。由此可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已經到了非建立不可的地步了,只有在法律中明確規定“未經審計部門審定,合同不得生效”,才能有效防止腐敗案件的發生,才能把權力真正關在制度的籠子里。
從上述幾則案例可以看出,缺乏監管的工程施工合同很可能成為當事雙方惡意串通、謀取私利的工具。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已成為實現合同監管的必要條件。應當從法規層面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強制性規定施工合同必須經審計后才能生效,明確審計部門在工程施工合同審計中的合法主體地位,以實現審計部門對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法監督。
二、建立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的具體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設資金投向投量的重要參考依據,也是建設工程得以實施的重要法律保障,其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直接關系到工程的施工、結算、驗收并交付使用的全過程,直接影響著建設工程項目成敗。因此,工程施工合同審計制度應相應從合同文本審計、合同訂立過程審計、合同履行過程審計三個方面入手。
(一)合同文本審計
合同文本審計是建設施工合同審計的重點和關鍵,內部審計機構應當并出具正式的審計意見書。發包方與承包方應當遵照審計意見書執行。
1.審查合同主體資格。主要審查承包方單位名稱是否與評標報告、中標通知書上的名稱一致,審查施工資質情況、施工組織能力、財務狀況等,審查是否存在借用資質或非法轉包情況,所承包的專業工程是否超越其資質能力等現象。
2.審查合同施工內容。主要審查合同條款是否參照住建部、國家工商總局于2013年聯合使用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對其進行擬定;審查合同所包含施工內容是否經發包方管理層會審并授權;合同所述施工內容是否與設計圖紙、施工方案相一致。
3.審查合同語言表達。主要審查合同語言表達要做到清晰和嚴謹,減少或防止不必要的法律糾紛。審查合同條款是否與招標文件要求相統一,注意審查在招投標過程中形成的書面答疑、澄清文件和承諾書等是否是合同文件的組成部分,有無背離其實質。
4.審查合同潛在風險。審查合同雙方承擔的有關清單工程量增減、材料價格浮動等風險是否對等,是否承擔了不應有的風險;審查違約責任條款是否明確、具體、有效,違約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和計算方式是否合理、合法,具有操作性。
5.審查合同計價條款。主要審查合同計價方式是否符合工程特點,對預付款、進度款撥付的約定是否清晰、合理,是否與國家有關規定相違背;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計價的施工合同,重點審查計價條款是否符合《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審查結算價款部分是否注明“以審計結論作為結論依據”;審查合同金額是否與建設工程施工招標形成評標報告中標金額相一致,是否另行訂立了與合同實質不一致的其他協議。
(二)合同訂立過程審計
1.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合法性。主要審查合同訂立過程是否符合《合同法》關于合同訂立的相關規定,有無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給當事一方造成損失的行為,審查當事雙方代表是否為法人本人或由其授權的人,合同專用章名稱是否與中標通知書上中標單位名稱一致。
2.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規范性。審查合同簽訂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規定,審查合同文本是否按照審計意見書進行了調整,審查合同簽訂是否經有相應權限領??審批,合同專用章是否由專人保管,合同各頁碼之間是否加蓋騎縫章。
3.審查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過程的真實性。主要審查合同約定施工地點原貌是否與總平圖相吻合,有無先施工后簽合同的現象。審查合同雙方當事人是否自愿,有無以欺詐、脅迫的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愿的情況下被迫簽字的現象,訂立過程是否體現公開、公平、公正原則。
(三)合同履行過程的審計
1.工程前期審計。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來源及到位情況,審查賬戶科目設置及內控制度的建立情況;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交納履約保證金;審查監理單位、建設單位代表到位情況;審查施工單位管理班組是否為投標文件中承諾的人員,是否持證上崗,是否為投標單位內部人員,有無私自分包、轉包等現象;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開工,建設單位承諾的三通一平條件是否具備,施工單位承諾的機械、塔吊等輔助施工設備是否到位。
2.工程中期審計。審查施工單位已完成合同部分的工作量,建設單位是否按合同約定支付進度款,有無違反合同約定超額支付或提前支付的現象;審查隱蔽工程是否經過監理單位鑒證與驗收,是否按設計要求完成;審查主要材料設備是否為施工單位投標時承諾的品牌和型號,是否具有相應的品牌證書和合同證書;審查暫估價設備和材料采購方式是否合理,是否經過市場詢價,合同雙方確認的價格是否符合當地市場情況;工程需要變更時,審查建設單位是否嚴格按程序進行申報并得到批準,審查變更的必要性,審查施工單位申報變更價款的合理性。
3.工程后期審計。審查工程是否按合同約定的竣工日期交工。如未按時交工,施工單位是否及時提交延期申請,延期理由是否充分,是否及時得到回復;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規定適時組織竣工驗收,審查施工單位是否按時完成對驗收中發現問題的整改。
4.工程結算審計。依據建設單位提供合同、招投標文件、評標報告、工程圖紙、變更簽證、暫估價設備和材料價格確認單、驗收報告等資料,對單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并出具審計意見書。
5.工程決算審計。審查建設單位是否按工程結算審計結論支付工程尾款,是否足額扣留質保金,審查建設單位資金使用情況、財務核算情況及內控制度執行情況;審查工程竣工決算編報是否及時、正確、完整;檢查竣工決算報表數據是否真實,各表之間的勾稽關系是否正確。
關鍵詞:工程造價審計管理;問題;對策
前 言:
工程造價是指建設一項工程預期開支或實際開支的全部投資費用。工程造價審計主要是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和政策,依據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定額工料消耗標準、取費標準以及人工、材料、機械臺班價格參數、設計圖紙和工程實物量以及工程造價的確認和控制進行有效的監督檢查。工程造價審計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基礎,是防范建設領域中國有資產流失的有效手段。它投入的精力較少,取得的效果最為明顯。搞好工程造價審計工作,提高審計質量,是固定資產投資審計部門的職責。只有搞好了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固定資產投資審計工作才能樹權威,固定資產投資審計的其它工作(如基建財務收支審計工作、投資績效審計工作等)也才能全面展開。
筆者在竣工決算審計中,發現施工單位以各種手段高估冒算工程價款的現象卻時有發生。如一8萬平方米的住宅小區結算審計,天棚粉刷原施工圖中為混合砂漿底紙筋灰面,實際施工中考慮到以后各住戶有精裝修,實際僅做白水泥批白,施工單位結算時原天棚粉刷未作扣除,僅此一項金額達50萬元;鋼筋工程多計工程量200萬元。筆者審計表明,工程造價“摻水”主要表現在虛增工程量或重復計量工程量,隨意提高合同單價和計日工單價。違背招標文件規定,超細目范圍計價。監理工程師簽證隨意,搞虛假索賠和超期限索賠。利用氣候、地質條件等自然因素加大索賠范圍以及計劃外(項目外)投資搭車等。這些問題的出現勢必造成建設資金的損失浪費和管理混亂以及腐敗現象的發生,需要審計人員以敏銳的觀察力運用各種行之有效的方法去分析、判斷、發現問題和處理問題。審計人員首先要從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開工前的要約和承諾內容入手,對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補遺書、合同文本、協議等進行詳細研究,對照全部工程實際決算資料,檢查是否有前后矛盾、自相矛盾、違背招投標和合同承諾內容的計量和支付。
下面筆者就結合自己多年從事工程造價審計工作的實踐,淺談一下我國工程造價審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策。
一、工程造價審計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
1、造價管理部門政出多門
由于我國長期計劃經濟體制的影響,現存在著多部門、多層次的工程造價管理機構,所以也就造成造價管理政策政出多門。諸如目前的造價咨詢中介機構就面臨著一種無所適從的境地。建設、計劃、財政、審計等部門均參與有關于造價咨詢中介機構的業務或資質的管理。
2、履行合同不嚴格,造價控制乏力(中間一些插入案例等)
合同的程序性評審與合同本文評審是保證合同合法與規范的關鍵。工程經過有資質的中介機構編標,按法定程序,通過公開、公平方式招標、評標、定標,對于一般包干項目,施工單位的中標價即可作為竣工結算價,如有其它變更、簽證應按招標文件精神或合同中相關條款結算。然而,目前仍有不少工程經招投標后,在承發包合同簽訂時,在合同中再約定按實結算,招投標只起到確定施工單位的作用。有的工程,依據招標文件訂立中標合同后,在不具備法定變更事由的前提下,采取簽定補充合同(補充協議簽證單、工程聯系單、會議紀要)等形式。對合同中已明確約定的合同價款等實質性內容加以修改。如某橋梁拓寬工程在工程完工二個月后,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商定了《關于某橋拓寬工程決算審計有關事項》的會議記錄。審計發現,有關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合同存在嚴重背離的情況,如決算方式由中標價增減工程量改為全部按實計算;主要材料價格不按招投標及合同約定改按信息價;工程造價下浮率不按招投標文件規定下浮,擅自少下浮等等。經審計若按此會議記錄計算,僅造價下浮一塊就涉及到多付工程款較多。
3、有的審計機關存在“以審代結”現象,擾亂了工程造價管理的正常秩序
《建筑法》第十四條規定,從事建筑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的執業資格證書,并在執業資格證書許可范圍內從事建筑活動。根據《工程造價咨詢單位管理辦法》的規定,一切工程造價咨詢中介機構(含各級審計事務所)均需向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申辦并經批準取得工程造價咨詢單位資質證書,方能根據批準的資質等級在規定的從業范圍內從事工程造價咨詢和工程結算審核。但有的審計機關認為審計部門根據《審計法》對建設項目的工程預決算實行審計,而工程結算是竣工決算的組成部分,他們不需持證,只要憑審計職能就可直接對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審計部門的這種借行政手段干預正常的造價咨詢中介機構承攬業務的做法嚴重擾亂了造價咨詢市場秩序。
二、完善工程造價審計管理的對策(以下幾段增加些案例或其他內容)
1、審計工作應向項目前期深入。
審計人員要在招投標階段就介入,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查,避免出現招標文件內容不合理或招標范圍不明確的現象,確保招標文件的嚴密性和完備性。如某工程施工項目,工程送審時發現,合同約定設計變更部分的取費按招標文件執行,而招標文件已規定的取費類別超出了國家規定的標準,使造價審計工作十分被動,增加審計工作難度的同時又不能很好地控制工程造價。所以,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核是必要的。同時,也要加強標底的審核工作,保證標底價的合理性和準確性,使簽訂的合同中約定的承包內容具體化,為施工中發生設計變更和材料調整價差提供依據。
2、確保合同條款的嚴密性和準確性
合同是甲乙雙方約定的權利和義務關系的協議,對工程造價的許多因素給予約定。因此在簽訂合同時,審計工作也應及早介入。應注重合同的嚴密性、完備性審查。對影響工程造價的各項條款把關,特別要注意材料價格、取費依據、計價方式、索賠處理等,均應作明確規定,為結算審計工作掌握主動打下基礎。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無論工程大小,均應采用建設部統一制定的正規合同文本,以保證合同條款的完備性。審查合同條款時,針對不同的工程,應特別重視專用條款和補充條款的約定是否嚴密。
3、嚴格要求送審資料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對每一個送審項目都要求施工方將結算資料分類裝訂成冊,由建設主管部門審查合格后方可報審。所有結算資料要真實完整,杜絕補簽資料現象。這樣,既促使甲乙雙方更加重視資料整理的及時和完整,又可減少造假證據的機會,同時對加強項目前期和實施過程的管理工作也起到了監督作用,使工程項目管理更趨規范,建立起實用、高效、統一、協調的標準和造價信息網絡系統,實現全行業信息資源共享和工程造價的動態管理。
4、工程造價審計結果的準確性
工程造價審計結果的準確性,很大程度上取決于審計人員技術力量和職業道德水平,因此應建立優勝劣汰機制,培養高標準的人才隊伍。許多單位的內審人員,并非是建筑工程專業,大多是財會專業經培訓后上崗,對建筑工程知識的掌握并不十分精通和全面。工程造價審計人員不僅要學習審計法規,還要加強建筑工程專業知識的學習,重視索賠知識的掌握。
三、加一段對今后工程造價審計設想、建議、體會等等
在工程造價審計工作中,要注重抓好工程造價審計的四個環節。一是把好工程量計算關。如審核工程量計算規則與方法是否與定額要求一致;核實圖紙及有關現場簽證的施工是否真實;分析施工方案的效益性等。二是把好取費標準審計關。重點審計結算中各項費用的計取比例、計算基礎是否符合規定等。三是把好材料差價審計關。如材料質量是否合格;材料價差調整依據的市場指導價和預算價是否正確;施工企業自行采購的材料、相關手續是否齊全;施工單位多領的材料是否按當時的市場指導價扣回等。四是把好套用定額審計關。如結算選用的定額是否正確;相關的定額子目套用是否合理,有無高套定額現象;由于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的不斷涌現,導致定額缺項也不斷增多,“定額缺項”的相關造價確定是否合理,有無利用缺項子目套取投資的情況;結算單價是否與中標時的報價相一致等。
結束語:
總之,審計人員應盡量到工程現場實施隱蔽工程察看與測量,將各個環節的實際施工情況與設計圖紙核對,對重點基礎數據、隱蔽工程測量后建立專門檔案,為竣工決算審計打下良好基礎,項目竣工后更需到現場勘察,檢查全部完工項目的實際施工情況,確保審計工作的客觀公正,進而達到查錯糾弊,規范投資行為、節約建設投資的目的。在此,筆者建議,進一步完善和加強工程造價審計管理制度,從立法體系、行業創新、計價模式、人才培育、業務建設等多方面應配套的工程造價體系,為今后更好地開展工程造價審計工作奠定基礎。
參考文獻:
(一)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構建的意義
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是指高校審計部門及由其委托的社會審計機構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運用現代審計方法和技術手段,對高校建設項目的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及竣工驗收等各階段業務管理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連續、全面、系統的審查、監督和評價。全過程跟蹤審計在高校建設項目的規范管理、提升績效和預防腐敗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
1.有利于規范管理
高校建設項目具有建設周期長、投資金額大、控制環節多、計價次數多、處理關系復雜等特點,傳統的結算審計屬于事后審計,難以適應高校建設項目審計的要求。全過程跟蹤審計克服了事后監督的局限性,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到項目建設的各個重要階段和關鍵環節,對建設項目的決策、設計、招投標、施工、結算等各項工作,實施全過程全方位控制,能及時發現、糾正建設項目管理中出現的漏洞和問題,并向建設管理部門及時、準確、持續地反饋審計意見或建議,促進建設管理部門加強管理,堵塞漏洞,防范風險。
2.有利于提升績效全過程跟蹤審計注重
對高校建設項目的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的跟蹤審計以及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有利于提高項目論證的可靠性、投資決策的科學性和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審計人員從單純的合同執行審計延伸到合同簽訂前對合同條款的審計,防止了因寫入不合理條款而使高校建設資金損失的問題;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經常到建設項目施工現場,了解具體的施工過程,能及時對工程變更簽證事項的合法合規性、材料設備價格的合理性、隱蔽工程驗收情況等進行審計,為后期的審計結算確認簽證,并將問題和矛盾提前解決,避免事后相互扯皮。
3.有利于預防腐敗造成高校基建領域
腐敗案件頻發的一個重要原因是缺乏有效監督,決策、管理、監督三者之間未能形成有效的制衡機制。高校建設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使審計人員提前介入建設過程,通過對物資采購、設計、招投標、施工、監理等各方面的行為進行跟蹤審計,在建設項目的各個階段筑起了一道嚴密的防線,對權力形成制約,促使建設項目的各參與方一開始就依法規范自身的行為,認真履行各自職責。通過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和控制,能有效預防舞弊案件的發生,使審計由“秋后算賬”轉變為防微杜漸,從源頭上控制腐敗行為的發生。
(二)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關鍵控制點
根據高校建設項目實施的基本程序,結合我國部分高校跟蹤審計工作的實踐,可以將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分為投資立項、勘察設計、施工準備、施工實施、竣工驗收等五個審計階段。在實施審計時,可以在每個審計階段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有助于審計人員選準介入時機,把握審計重點和難點。
1.投資立項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決策程序。審查建設項目立項決策程序是否合法合規,建設方案是否在多方案比較、論證的基礎上進行決策,是否經有效批復。(2)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審查可行性研究報告是否真實、完整、有效,擬建項目的建設規模、建設功能是否符合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學科發展規劃和校園建設總體規劃,投資規模是否適度。(3)審查投資估算。審查建設項目投資估算是否合理、資金來源是否落實,投資計劃是否得當。
2.勘察設計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設計招標文件和設計合同。審查勘察設計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勘察設計招標文件內容、合同內容是否合法、完整、準確,是否符合已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招投標程序及合同簽訂是否客觀、公正、嚴密。(2)審查設計方案。審查設計單位和設計方案是否通過招投標方式征集;設計方案的論證,是否貫徹了優化設計和限額設計的原則;是否組織有關權威專家對圖紙進行會審。(3)審查概(預)算編制。審查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是否按程序進行評審,編制方法是否合適;概(預)算內容是否真實、全面,有無漏項或增項;編制原則和計價依據是否現行適用;設計概算與投資估算是否符合,施工圖預算與設計概算是否符合。
3.施工準備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招標文件。審查施工、監理、代建等單位資質是否符合建設項目的要求;招標文件內容是否完整、嚴密,其中的暫定價、指定價等的確定依據是否明確;程序是否合法合規,評標工作是否公平、公正。(2)審查合同。審查合同是否違反相關國家法律法規,是否符合國家規定的合同文本;合同內容與招投標文件內容是否一致,合同條款是否全面、合理,有無遺漏關鍵性內容,有無不合理限制性條件;合同條款表達是否清楚。(3)審查工程量清單和招標控制價。審查工程量清單編制的內容是否完整,編制說明是否與招標文件一致;清單項目特征描述是否清楚,是否有漏項、重項;招標控制價編制的依據、內容、取費標準和計算方式是否正確、合理。
4.施工實施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隱蔽工程。審查隱蔽工程驗收制度,如隱蔽工程現場簽證的程序和手續等;隱蔽工程驗收是否由建設管理部門、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和審計人員共同到現場驗收、簽證,否則不予承認;隱蔽工程記錄的內容是否詳細,與工程造價有關的信息反映是否全面。(2)審查主要材料及設備。審查材料招投標情況,建設管理部門是否按照相關規定組織公開招標,對于不需招標的其定價方式是否與審計組共同確定;材料、設備的采購是否進行了充分的市場調研,價格確定是否合理;在材料、設備進場使用或安裝前,是否根據合同約定對品牌、規格、型號、數量、價格進行確認。(3)審查工程進度款支付。審查所報進度是否與實際工程進度及實物工程量相符;進度款計量計價方式及支付辦法是否與合同約定相符,是否存在重復申報、虛報的現象,工程預付款是否按合同約定扣回等。(4)審查工程變更和簽證。審查工程變更理由是否充分,程序是否規范,要嚴格控制由施工單位提出的變更;變更、簽證的手續是否完備;簽證內容、簽證材料價格是否真實;簽證是否及時,事后補簽不予承認;是否符合簽證批準權限;簽證計量計價方式是否與合同有關條款相符。(5)審查索賠費用。審查索賠證據是否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確實存在,是否反映實際情況;索賠證據的提出及取得是否在合同約定的時間內;證據是否具有法律效率;索賠的工程量計算、套價、取費和工期是否合理。
5.竣工驗收階段關鍵控制點
(1)審查工程竣工結算。審查竣工結算資料是否完整,實際施工是否與竣工結算資料相符;工程造價結算方式與合同條款是否相符;工程量計算是否符合定額中的工程量計算規則,計量單位是否一致,計算結果是否準確;竣工項目的單價計量、定額套用、相關規費和稅金的計價標準是否準確、合理。(2)審查竣工財務決算。審查竣工財務決算的編制依據和編制條件是否符合規定,數據填報是否真實、完整和準確;建設項目的內容與批復的概(預)算投資是否相符;建設項目結余資金是否真實,有無虛列來往帳隱瞞、轉移、挪用結余資金的行為,債權債務是否及時清理;交付的資產是否符合交付條件,核算是否準確;工程項目完成投資是否超概算。
(三)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的運行程序
根據上述審計階段的關鍵控制點,結合審計工作的常規程序,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運行程序可劃分為三個步驟。
1.審計準備
(1)確定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依據學校年度審計計劃、年度建設項目工作計劃及相關規定,綜合單項建設項目的具體情況,進行審計立項,并確定跟蹤審計工作方案,并報學校批準。(2)成立審計組。根據學校批準的跟蹤審計工作方案,高校審計部門完成社會審計機構的選聘、委托和合同簽訂等前期工作,成立由社會審計機構和高校審計部門共同組成的審計組。
2.審計實施
(1)編制審計實施方案。審計組根據立項項目的實際情況,編制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方案,經批準后實施。(2)下達審計通知書。向高校建設管理部門下達全過程跟蹤審計立項通知書和實施細則,明確告知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具體送審要求以及相應的審計時效承諾等事項。(3)送交送審資料。對于全過程跟蹤審計實施細則列為關鍵控制點的業務活動,建設管理部門應對送審內容進行審核,并根據審計時效承諾,提前送交送審資料。(4)出具審計意見書。收到建設管理部門相關業務活動的送審資料后,審計組按照規定的審計時效承諾,及時出具審計意見書。(5)反饋意見落實情況。送審業務活動審計完成后,建設管理部門應當在規定的工作時間內,將相關業務資料以及審計意見的采納與落實情況,以書面的形式報審計組備案。(6)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審計組聽取被審計對象意見后,出具階段性審計報告,對于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提出限期整改的要求。(7)開展竣工結算審計。在項目竣工驗收合格后,建設管理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結算送審資料,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結算審計。(8)開展財務決算審計。在財務部門提交完整有效的竣工財務決算送審資料后,審計組開展建設項目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3.審計終結
(1)出具造價審計意見書。高校審計部門出具建設項目工程造價審計意見書,用于工程款項的尾款結算和審計費用的結算。(2)出具最終審計報告。高校審計部門出具最終的審計報告,如實反映跟蹤審計過程中已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和尚未整改的問題,提出相應的審計意見和建議。(3)歸檔審計資料。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完成后,審計組對建設工程各階段的審計成果資料進行收集、匯總、整理和歸檔。
二、提升運行效果的對策
(一)建立健全規章制度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基礎為了使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更好地服務于高校建設項目,應建立一套系統的規章制度。
1.建立健全校內跟蹤審計規章制度
高校應遵循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制度以及行業主管部門頒布的管理辦法和標準,圍繞高校建設項目的總體目標,在校級層面建立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如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管理辦法、暫行規定、實施細則等,界定高校審計部門、建設管理部門、社會審計機構及相關職能部門的職責權限;明確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范圍、目標、主要內容及操作規程,形成完整、規范、操作性強的跟蹤審計管理工作流程,既為建設單位制訂項目管理制度提供可遵循的依據,也為審計部門提供衡量的標準;建設管理部門也要建立健全相應的配套措施,如變更聯系單管理辦法、建設資金管理辦法、合同管理辦法等具體制度,與跟蹤審計形成良好的制度銜接,使審計目標與建設目標協調一致,促進跟蹤審計與項目管理的和諧進行。
2.建立和完善委托跟蹤審計相關規章制度
當前,高校建設項目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基本上以委托社會審計機構或聘請社會審計人員的形式來開展,因此,建立和完善委托社會審計的相關制度顯得十分必要。高校審計部門要細化對社會審計機構選聘的程序和要求,制定聘請社會審計機構參與審計組的管理辦法。加強對委托社會審計的合同簽訂、過程監督、報告核實、質量評價等重要管理環節的制度建設,以確保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質量,如制定審計組崗位職責制度、重點審計環節工作流程、審計工作匯報制度、審計交叉復核制度、委托跟蹤審計質量考評制度、審計組廉潔自律制度等。
(二)夯實跟蹤審計隊伍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關鍵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可以由高校審計部門完成,也可以委托具有資質的社會審計機構完成,但要求跟蹤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工程造價審計、財務審計及法律、經濟等相關學科的專業知識,而且還要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職業技能和豐富的實踐經驗。
1.加強在職內部審計人員的培養
高校要為在職內審人員開展職業規劃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內審人員的業務能力;鼓勵內審人員要勤下工地,掌握現場第一手資料,做好調查、咨詢、協調溝通等基礎工作,努力提高審計實戰經驗;要經常與兄弟高校及社會審計機構之間開展橫向審計業務交流,為內審人員提供學習新思想、新經驗、新方法的平臺。
2.適當引進
具有實際施工管理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充實高校內部審計隊伍,完善和優化內部審計隊伍的專業知識結構。
3.聘請社會審計人員或社會審計機構
聘請具有與審計事項相關專業知識的人員參加審計組,或委托具有法定資質、社會信譽良好的社會審計機構實施審計,不僅可以減輕高校建設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工作量,而且可以提高跟蹤審計的效率。為此,在開展社會審計機構的招標過程中,要加大對社會審計機構的信譽、審計業績和質量、審計人員的學歷、職稱和工作經驗等方面的考核,選擇更優的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另外,社會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一般都具有專業傾向性,在不同的審計領域其實力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據技能匹配原則,選擇與跟蹤審計內容匹配的社會審計機構,聘請與審計任務要求相適應的專業審計人員,從而提升審計效果,保證審計質量。
(三)控制委托審計過程
是提升模式運行效果的保障在全過程跟蹤審計模式下,委托審計已成為高校工程建設過程中的一個主要控制環節。審計人員與被審計單位的頻繁互動,容易使審計人員偏離監督者的定位,侵入管理者的職責范圍。審計人員一旦越位,全過程跟蹤審計所建立的權力制衡機制就會不復存在。因此,要強化對委托跟蹤審計過程的監督、檢查與控制。
1.做好關鍵環節的直接控制把關做好建設項目的委托跟蹤審計
除了受托社會審計機構按合同履行職責外,高校審計部門還必須做好關鍵控制點的直接把關,如工程量清單審核、招標控制價編制、合同審核、隱蔽工程簽證、工程量變更簽證、材料價格簽證、工程進度款審簽、竣工結算審計等關鍵環節。
2.加強對委托跟蹤審計的復核
檢查高校審計部門要組織審計組進行定期匯報,討論、詢問有關問題,促進審計的深化和補漏;對審計內容相同的項目,要組織審計組集中對賬,進行橫向比較,揭示差異,促進平衡。另外,高校審計部門要加強審計抽查工作,抽查結果與審計人員的業績考評及社會審計機構的聘用、報酬掛鉤。
3.明確跟蹤審計的角色定位
高校審計部門要建立事前議事機制,使審計人員做到到位而不越位,不代替建設管理部門的職責。審計人員在審計過程中要避免口頭答復的做法,對需要回答的問題,要通過議事機制來妥善處理。
4.提高委托跟蹤審計的時間效率
高校建設項目有工期要求,每個環節具有時效性,跟蹤審計的介入時間應先于或同步于項目建設的進度,才能及時跟進,發現問題、分析解決問題,控制風險。跟蹤審計要為提高建設項目的效率服務,而不是影響工程進度。
(四)科學評價審計成果
【關鍵詞】財務審計;高等學校;基建項目
1引言
財務審計問題在高等學校基建項目中十分常見,為了能夠使得其影響大幅度降低,不僅需要對財務預算進行較為明確的分析,同時還要對財務審計中暴露的各種問題進行監督和預算,這樣才能使得基建項目的財務審計更為精確。
2高等學校基建項目的財務和審計問題
2.1概預算審核不嚴格
根據目前的發展狀況,高校的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預算和估算等的“三超”現象頻頻發生,其中的根本原因與制度之間無法脫離干系,因為項目的投資超標,所以申報不成功,所以各大高校也是不得已才如此,也因為內部的原因導致預算的編制不科學、審核不嚴格、投資不適當等問題出現。
2.2財務的決算編制不夠及時
《基本建設財務管理規定》當中表明,建設單位必須要在三個月內完成竣工的編制工作,可是在真正的實際操作中,存在很多的建設項目已經完全驗收收工卻遲遲不能夠結轉固定資產,更不向相關部門匯報,主要原因在于:工程結算的時間拖得太久,會計也無法匯總估算項目建設所用的成本,因此影響了財務決算編制。
2.3內部的審計和監督不嚴格
在高校的審計部門當中,需要按照規定對建設的事前、事中、事后進行審計,來達到監管審計的目的,但根本的實踐當中,審計部門需要對各方面有關竣工的結算進行統計,但是卻忽略了竣工固定的交付資產的決算和監督。
3高等學校基建項目財務審計問題的對策
3.1提高財務審計的必要性認知
根據高校的基建項目來確定好財務核算的完整真實性、合法準確性,保證財務結算的質量,保障資金使用的合法性,公平公開公正的認識項目基金的重要性和監督意識。
3.2評審基建財務內部控制制度
在高校的基建財務審計當中,可能要對學校的基建財務進行制度方面的健全和管理[1]。在檢查基建財務部門規章制度的同時也可查看會計人員是否具備專業能力,做好財務的劃分和資金物資方面的建設工作,和其他相關部門進行溝通,掌握準確的數據信息,對交付資產的部門進行嚴格的審計和監督。
3.3審核投資“四算”
投資的“四算”是項目實施當中對每個時期形成的不同種文件,其中進行決策階段的投資估算是重要指標,給擬定的建設項目進行預估;在設計的初步階段根據圖紙的金額來確定工程的預算估價,從施工圖紙和設計工程等進行估算和審核。結合國家的相關文件內容進行研究,確定好一個可實施、可研究、可設計利用的方案指標進行科學合理的分析。組織好竣工工程的施工單位,并對施工單位進行結算審計,反復核對施工工程,確定規范的計價表和施工量,并依據合法流程手續。
3.4查閱招投標文件、合同、協議和會議紀要
在工作人員進行審計招投標文件的時候,需要根據法律的合法性和真實性來尋找投標的文件。一種是投標的方式,只要是五十萬以上的項目都可以進行公開的招標,分解項目,化整為零。根據十萬到五十萬的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確定《招標投標法》的規定,查看有投標資質的單位是否達到三個,并對其進行單位組織的邀請投標。采取合理的招標方式,讓投標項目的合同、協議更為清晰、具體。根據招標文件采取議標方式招標的項目,結合審核查看是否符合法律的相關規定和管理方法。對招標的文件和招標的答疑方面進行審核,確定招標的文件合理合法,評分的標準準確無誤以及條款的合理合法,根據審核的招標文件有無模棱兩可的情況發生,查看評價的標準是否合理有效,評分標準是否準確有效,積分的標準是否合理,根據實際的價格、方法、付款、工期、質量的調整進行質量維修。
4財務審計問題
在高等學校基建項目的案例分析某高校在進行基建項目的建設中,以現金流量為基礎,對財務體系進行了較為明確的分析。在進行現金流量報表的使用中,財務人員對其進行了嚴格的審計以及審查。在進行防范其虛偽性的過程中,首先對其構成因素進行相應的分析,財務管理者應當對現金流量的構成要素了如指掌,只有這樣在流量報表出現問題時其才能夠一目了然地發現其中的虛假因素[2]。表1為某高校現金流量表的財務審計:從上表中我們能夠看到現金流量表主要由現金的流入、現金的流出以及流量凈額決定。所以,在進行防范的過程中一定要對這三個變量進行嚴格控制,同時還要對財務數據進行實際性的考察。
5結語
在對高校的基建項目進行實踐的過程中,需要對財務數據進行綜合性審計,首先需要對財務審計中的各種問題進行較為明確的分析,不斷加強對于財務數據的監督與審計,并以現金流量表為基礎進行財務審計的案例分析,最終使得整體的財務審計效率得到顯著性增強[3]。
【參考文獻】
【1】王險峰.建設項目財務審計中值得注意的方面[J].審計與理財,2003(08):22.
【2】李紅艷.淺析基本建設項目財務審計注意事項[J].西部財會,2016(12):71-73.
[關鍵詞]:高校;基建項目;審計;
中圖分類號:E232.6 文獻標識碼:A
1高校基建工程內部審計問題
高校一般擅長于教學與科研,在基建工程的管理與審計方面經驗欠缺,審計力量薄弱,給不法分子造成了可乘之機,致使“象牙塔”也隨之成為腐敗的高危區。面臨這樣的形勢,高校審計人員應保持清醒的頭腦,深入分析當前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
目標定位與審計理念問題。高校基建工程內部審計的目標、審計理念、委托、受托責任的履行方面均存在較大問題,即未能完全按照科學發展觀對目標進行科學定位,風險與績效意識不強,未具體明確委托關系,受托責任的履行效果不佳。審計目標定位不科學,審計的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缺乏風險意識,風險管理審計的成效不顯著;缺乏科學的績效審計理念;委托關系不明確,受托責任履行效果不佳[1]。
(2)審計缺乏獨立性與客觀性問題。內部審計機構缺乏獨立性,基建工程審計科室(崗位)不夠健全;內審人員數量不足,專業化程度不高,審計的客觀性得不到保證[2];
(3)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執行問題。多數高校在基建工程全過程跟蹤審計、基建工程審計質量控制、基建工程委托審計、基建財務決算審計、基建工程監理審計、審計公示方面的制度建設還比較薄弱;高校內部審計制度的出臺對于制度的系統性、科學性考慮較少,與高校的發展相比則相對滯后;在審計人員職業規劃、審計信息化、績效審計、風險管理等方面,均未被加以重視,需要進行進一步的建設和完善。
(4)審計工作質量問題。審計內容不全面,審計重點太局限;審前準備不充分,‘審計方案不完善,審后跟蹤不到位;審計技術與方法較落后,審計方式較保守;審計報告不夠客觀與實用[3]。
2工程案例
建設項目為體育館,建筑面積17170m2,框架結構,資金自籌。建設單位為X高校。土建施工單位為Y建筑公司。A大學建筑設計院為土建設計單位、網架第二次設計單位,網架第一次設計單位為B網架公司,網架施工單位為C工程公司。學校委托D監理公司對項目進行監理(土建監理人E)。學校委托F單位地勘,委托G事務所對土建與網架工程進行審計。
土建工程預算造價1832萬元,控制價為1684.16萬元,合同價1471.72萬元。網架工程預算造價991萬元,控制價為902萬元,合同價793.04萬元。雙方發商定在工程竣工前,監理酬金暫按工程估算價2000萬元的0.8%計取(即壹拾陸萬元)。
土建和網架合同價款采用合同價包干方式確定。工程竣工按中標價款的85%(應扣除甲供材料價款)付款,工程結算經審計完畢后3月內完清財務決算并付清工程保證金以外的其余工程款。
學校成立了招投標領導小組,組長為校長,其成員單位為紀委、監察、工會、設備處、審計處、財務處、基建處。
學校基建處負責對基建事務進行管理,審計處負責對工程的審計管理。學校一級財務負責對基建工程財務收支核算及工程決算。
3案例分析
3.1對X高校基建管理的分析
X高校的招投標領導小組由幾個職能部門的行政負責人組成,多數是行政領導,對基建工程管理而言不懂專業,加之工作頭緒多,在研究一些重要的事項時常派一般人員參會,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
近10年,X高校的新區工程投資10多億元,修建期間基建處工作人員16人,從數量上看還不少,但是具有大學本專科的僅有5人,工程師3人,其他人員為退伍安置人員和家屬子女,只具有初高中文化水平。在本土建工程送審時,已經沒有工程師能對Y企業編制的工程結算進行初審。
正值X高校體育館修建時期,審計處2004年10月與紀委、監察合署辦公,機構的不獨立大大弱化了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挫傷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當時審計人員5人,研究員1人,副教授1人,會計師1人,副處級審計員1人,科級審計員1人。相對于其他管理部門而言管理素質略高,但是仍然缺乏專業的基建工程審計人員。
一級財務配備了專職的基建會計和出納(各1人)負責工程的財務核算與決算,但是內部缺乏業務稽核人員。審計對該工程甲供材料、基建財務核算與決算沒有進行審計。
從修建中發生的事項可見:基建處在工程建設中缺乏必要的建設日記,現場代表的工程簽證不及時、不準確,授權不當,一人負責該項目,缺乏內部牽制。學校對基建處的權限更未明確限制,關于同意變更、材料認價方面權限太大。簽證材料基本都是因變更而增加了X高校的造價,沒有相應減少X高校造價的情況出現,這是不正常的。
X高校對相關管理部門的約束與激勵不合理,不利于工程質量、造價、工期的有效控制。X高校對管理部門及有關人員沒有針對基建工程的約束性規定。X高校規定基建處按照工程造價提取工作經費(優良工程0.5%,合格工程0.3%),使其對工期與造價不重視;紀監審按照審減金額的5%提取工作經費,因而對質量與工期不太關注;其他部門沒有提成則大大挫傷了其主動參與管理的積極性,配合管理往往也是走過場。
從結算審計結果分析:工程建筑面積17170m2,土建控制價為1684.16萬元,合同價款1471.72萬元(為控制價的87.39%)。土建工程增減變動送審l624.20萬元,審定額958.79萬元,審減額665.41萬元,審減率為40.97%,土建總造價2430.51萬元,超過控制價746.35萬元。網架施工合同價款793.04萬元(含設計費17.45萬元),增加工程送審589.16萬元,審定346.25萬元,審減242.91萬元,審減率為41.23%,網架造價為1139.29.萬元,增加工程占合同價款的43.66%,超過控制價237.29萬元。以上數據體現了低價位中標高價位結算,審減率奇高的結果。
X高校在項目管理上的不規范還體現在以下方面:該工程的勘探、監理、網架設計、土建設計為校方委托未通過招標(比選)確定,未對工程實施全過程的跟蹤審計。基建處、紀監審沒有建立和實施相應的內部牽制制度、工作質量管理制度。這期間審計未對相關管理部門的負責人開展經濟責任審計,也未對基建財務決算進行審計。X高校對監理合同、委托審計合同的執行缺乏有效的監督,基建處對監理公司的監管從資料上無從查證(除監理報告外),審計處也缺乏對事務所結算審計的過程監控。從外墻面層由掛貼棕黃色仿石磚改為玻璃幕墻,拼木地板改為PVC塑膠地板,可見X高校對工程修建設計方案考慮不成熟。
X高校網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設計支付設計費17.45萬元,但是該設計失敗,致使與之配合的土建工程延期半年之久,由此產生的腳手架租賃費、人工賠償費、其他機械費賠償數額達200多萬元。
3.2對Y建筑企業的分析
Y建筑企業以較低價款中標該土建工程。竣工時得到85%的合同價款,修建過程中墊付了大量資金,加之因網架設計變更致使工程延期半年之久,資金成本進一步加大。Y企業在修建中憑借信息和專業技術優勢,獲得了一些工程經濟技術變更,使投標時報價較低項目得以變更,實現其不均衡報價策略為公司贏利的目的。
Y企業在玻璃幕墻、PVC塑膠地板的價格協商中處于有利地位。
Y企業對于X高校委托B公司網架設計失敗而延誤工期的索賠,在各項價格的協商中處于有利地位。
Y企業于2009年6月報送工程決算資料,按照合同約定應在竣工一個月內報送,并且存在較嚴重的高估冒算。Y企業聘請的土建結算報告編制人為
D監理公司的土建總監E,這是典型的一人雙重身份。
3.3對D監理公司的分析
D監理公司以0.8%的監理費用接受X高校的委托對土建與網架工程進行監理。D監理公司派駐的監理工程師只有2人。按照格式化的監理合同,D監理公司具有多項權利,但是在X高校沒有得到行使(如;工程款支付的審核、簽認權)。同時,D監理公司也沒能全面履行其義務。監理合同(第四十六條)中規定“監理人不得參與可能與合同規定的與委托人的利益相沖突的一切經濟活動”,土建總監E卻擔任Y公司的結算資料編制人。
3.4對其他方面的分析
在X高校近十年的新校區建設期間,政府審計未對貸款資金修建的工程項目進行過審計。
按照規定發改委要對高校的招投標備案管理,建設局要對高校的合同備案管理,然而,對X高校委托設計與監理未進行招標(比選)卻沒有實施行政干預,在網架設計圖會審時也未發現重大問題。市造價站接受了土建結算中關于腳手架定額方面的政策咨詢,為雙方提供了規范的解釋。
X高校在該工程修建期間很少接受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的指導與監督,基本處于缺乏上級監管的自主管理狀態。
該項目為委托勘察、設計。在網架委托設計中,由于第一次的設計單位B公司未能成為施工的中標單位,其設計方案與土建設計單位A的方案不配合,校方多次與之聯系未果,最終重新聘請A大學的設計人二次設計。因設計更改延誤X高校建設工期半年之久。
土建設計的費率2.4%,設計費估算為72萬元;網架第一次委托B公司設計費17.45萬元,費率約為2.25%,第二次委托A設計院的設計費為5萬元。以上費用大大低于政府指導價格。
在該項目建設期間,電業局的所屬企業為X高校修建了周邊的高壓線、配電站,水務部門將主水管鋪設到位,環保局修建了化糞池。消防、安全辦、檔案局均例行到位。以上價格均為不可談判的價格。
4審計建議
對本審計案例結合以上簡要分析,作如下審計建議:
(1)X高校在體育館項目的修建上對管理部門應明確授權。授予基建部門重點監管質量、工期的權限,授予工程造價3萬元以下管理權限。3萬元及以上的事項由學校授權招投標領導小組商議后報學校決策。
授予宙計部門全過程跟蹤審計監督的權限。尤其對設計、委托監理、工程招標、設計交更、工程款支付、工程經濟簽證、材料議價等環節明確授權。
在建設的關鍵時期,X高校應確保內部審計機構的獨立性。紀監審合并后,學校招投標領導小組的成員中就少了一個監督部門的聲音,審計是從經濟上實施監督,其監督的效果較之于黨紀與行政監督更為有效。
(3)X高校應重視內部管理隊伍的專業化建設。業務管理部門的負責人應去行政化,鼓勵專業技術人才的成長,使學校的招投標領導小組成為名副其實的智囊團。通過補充專業管理人員和加強對在職人員的業務培訓,提高管理隊伍的業務水平。
(4)X高校應制定激勵到位的內部利益分配機制,將各部門的經濟利益與控制工程的質量、工期、造價目標掛鉤,充分調動各方的積極性,保證實現管理目標。
(5)X高校應采取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對該工程實施計價與管理,并對清單實施全面的審計。本項目的土建和網架合同價款均采用合同價包千方式確定,從數據結果可知,增加工程數額很大,如果為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對這部分能起到一定的控制效果。
(6)對投資規模如此大并且修建復雜的體育館工程,X高校應對工程勘探、設計、監理、施工以招標的方式確定中標方,并不應單純最求最低價格,應在合理價位上明確各自的責權利,全面執行合同條款的約定[4]。
(7)該項目增加工程數額之大,有校方主觀變更、設計深度不夠及其他因素的影響。建議X高校將成熟的方案交給設計單位做好細致的設計。
(8)建議基建管理部門對項目實施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專人管理工程檔案資料,兩人共同負責項目管理,按時做好工程建設日記,及時、準確完成各項簽證,對監理實施必要的監督管理。
(9)審計部門應對基建管理部門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評價,對監理公司的工作規范進行監督,對基建部門領導的經濟責任結合工程建設進行審計,對工程物資管理實施監督,對財務決算進行審計,完善工程的各項內部審計質量控制。
5結論
規范高校基建工程內部審計管理的對策:
(1)明確內部審計目的,明晰委托與受托管理責任。
(2)確保內部審計的獨立性與客觀性。保證審計機構的獨立設置和權威性,并保證審計人員的全面配備及綜合性。
(3)實施制度導向的基建工程內部審計管理。實施基建工程的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實施基建工程的審計質量控制制度;實施基建工程的財務決算審計制度;實施基建處處長經濟責任的審計制度;實施基建工程監理的審計制度。
6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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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陳啟蘊,戴家雋,2006.高校建設項目跟蹤監督中存在的問題及改進措,施.財會通訊,2:23~24
關鍵詞:建設項目;工程造價;項目管理;全過程跟蹤審計
中圖分類號:F239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672-3198(2008)11-0223-01
1 全過程跟蹤審計的原則
工程項目建設是一個由多方參與的綜合性活動,需要各項目參加者相互配合協調,使各項工作形成合力,確保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因此,在開展跟蹤審計工作時,必須明確工作目標,合理定位,開展工程跟蹤審計工作應遵循下列原則:一是服從項目總體建設目標。工程項目建設目標包括進度、功能(質量)和投資,跟蹤審計時必須明確具體要求,圍繞工程項目建設目標開展工作,同時加強對各建設目標分析和評價,做好各建設目標的平衡與優化。二是以投資控制為中心。建設項目審計的主要目標是控制投資,因此在進行跟蹤審計時應緊緊圍繞這個中心開展,監督建設資金的運用、投資的控制情況,同時,應用價值工程理論,對設計方案和施工方案進行優化,提出合理化建議,以最大限度地發揮投資效益。
2 跟蹤審計的內容
對國家投資建設項目的跟蹤審計,其目的是通過協助業主控制項目建設成本和對整個項目各環節的程序監督控制,使工程項目合規合法,工程總造價有效控制在成本控制目標之內,并順利完成竣工決算,因此國家投資建設項目跟蹤審計一般實行建設前期、建設期間、竣工決算幾個過程(本人認為民間投資的跟蹤內容在建設期間有一致性,因此不單獨展開),主要內容分別為:
(1)建設前期主要跟蹤審計的程序性內容有:建設項目法人制是否建立;建設項目可研、立項、初步設計、概算、規劃、消防、土地征用和環保等內容是否經有關部門審查批準;項目是否列入年度建設計劃,資金來源是否合規、合法;建設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重要設備材料等是否按規定程序進行招投標,并簽訂合同;勘察、設計、監理、施工等單位的資質是否符合要求,有無超越規定資質要求;預算或標底編制是否符合定額規定,工程的計價依據和原則是否合規、合法、準確;建設項目的管理單位(如代建單位)其內控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如拔款會簽制度、工程變更會簽制度、無價材料會簽制度、會簽的各級權限設置等,并在項目實施時是否得到有效執行。
(2)建設項目實施期間跟蹤審計主要內容有:概(預)算執行及調整的真實性、合法(規)性,有無超出批準概算范圍投資、擠占或者虛列工程成本等問題;項目是否存在邊設計邊施工,或因投標原因而提出的不合理設計變更,此種現象在大型景觀工程和裝修工程中較容易發生,因實行工程量清單報價后,投標單位會存在不平衡報價,中標后往往會以各種理由使投標報價中低報價的內容通過設計變更變換,建設單位如沒有嚴格的工程變更內控制度,非常容易造成管理上的缺陷,最終會造成增加投資和損失浪費現象;對設計變更、現場簽證、無價村料定價等進行適時審計,審查其是否真實、合理;根據項目招標文件及合同,結合現場的形象進度,核實由施工單位上報的,經監理審核的月進度款支付計量報表;參加監理例會和各種涉及投資變更的各種會議;幫助業主單位及時督促施工等單位做好造價及各種工程驗收資料,做到項目完工,資料也能及時完整上報,以便順利通過竣工驗收。
(3)竣工決算內容主要有:工程結算審計主要審查工程量計算,套用定額或采用的清單綜合單價是否準確,設計變更、工程簽證和索賠等事項是否真實,材料差價核實是否合理,工程費用計取是否合規,招標文件中約定的人員、機械、質量、工期等是否按履約承諾完成;竣工財務決算審計主要審查待攤投資的真實性、合法性,利息和資金占用費用是否真實,其分攤是否合理、有無挪用資金、有無擠占工程投資支出,工程投資是否真實合法,竣工圖紙及相關資料是否真實、竣工資料與實物是否一致,建設單位管理費的計取范圍和標準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是否超出概算金額等。
3 建設項目跟蹤審計應注意的問題
(1)跟蹤審計工作的定位作為工程項目建設中的一方,跟蹤審計人員在建設過程中一定要正確扮演自己的角色。務必保持審計獨立性,處理好監督與服務的關系。在開展跟蹤審計過程中防止兩種傾向:一是越俎代庖,大包大攬。應正確處理好與基建管理、財務等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關系,明確各自職責和權限。保持審計的客觀性、獨立性、公正性,避免審計風險的發生。二是將跟蹤審計工作等同于傳統的事后審計,將工程造價審計工作與工程建設的其他工作隔離開,只關注工程造價,不能動態地監督全壽命過程各階段運作是否正常,也不能為工程建設提供合理、有效的審計建議。因此,審計工作一定要定位準確。
(2)提高跟蹤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傳統審計工作重點放在事后對數據和文字資料的審核上,審計人員很少深入施工現場,不了解新工藝和新材料而可能會導致審計結果失真。再加上部分審計人員對全過程跟蹤審計理論和方法
缺乏了解,思想還停留在傳統審計模式,從而使跟蹤審計工作流于形式。因此,要高效地開展跟蹤審計工作,首先要提升審計人員的政治素質,強化審計人員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樹立崇高的工作責任感和職業道德;其次,改進工作方法,完善審計制度,讓審計人員充分了解建設工程全過程造價管理的理論,制定出工程項目全過程跟蹤審計制度和實施細則,保證跟蹤審計有效實施;最后,提高審計人員的專業水平,注重審計人員綜合能力的培養,以提高全過程跟蹤審計工作質量。
(3)制定切實可行的審計方案由于建設項目具有獨特性、復雜性和多樣性的特點,是一次性非重復性工作。因此,跟蹤審計方案必須與工程項目相適應,切忌生搬硬套,否則非但不能起到指導性作用,反而讓被審單位認為跟蹤審計只是走走過場,搞形式主義,降低了審計的權威性。因此應從實際出發,根據不同項目特征、不同施工方案,有針對性地制定跟蹤審計方案,使審計方案切實可行,真正對審計工作具有指導作用。
(4)設置審計查證作業關鍵控制點根據建設項目全過程造價管理理論,工程造價的形成與建設項目全壽命周期內的各個階段都密切相關。因此開展跟蹤審計時,應當以建設工程造價控制為主線,對建設工程全壽命過程實時跟蹤。為了保證跟蹤審計質量,應對建設工程全壽命過程中對工程投資有較大影響的環節予以重點關注,在實施審計時,可在設計、招投標、簽訂合同、設備材料采購、工程施工、竣工驗收、變更簽證、索賠和竣工決算環節設置審計工作關鍵控制點,制訂各環節跟蹤審計細則。確保建設項目投資得到有效控制。
4 結語
開展跟蹤審計需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跟蹤審計;加強對投資效益的審計評價,采用多種方法對公用、公益投資的社會效益進行評價,符合績效審計這個大方向。工程審計應當實現從傳統審計向管理審計的延伸,將事后審計變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過程跟蹤審計,按照全方位、全過程的審計要求,做到關口前移、全程監控,在全面全過程的審計中找準工程建設中的薄弱環節。以規范工程建設行為,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促使工期、質量、功能和投資最佳化,爭取最佳投資效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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