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01 17:0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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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保險行業;金融集團化經營管理;管理模式分析
一、我國保險市場以及保險公司現狀
1.保險市場現狀分析
隨著中國經濟突飛猛進的發展,我國金融行業在政策上,采取了前所未有的開放性管理,這讓作為金融重要分支的保險業,也受到了更大的挑戰。現在已經不再僅僅是外國保險公司,躋身中國保險業市場的簡單層面,已經開始出現外國保險公司,占據中國保險業市場重要比例的嚴重問題。
2.我國保險公司現狀分析
眾所周知,協同效應可以讓多樣性經營創造出意想不到的價值,外國正是看中這一機遇,在不斷進行金融發展改革的過程中,完善并實現了對保險公司的金融集團化經營。甚至多次修改或是廢除金融管理法例,開通保險等金融業的混合式經營模式,而且外國的保險公司,在這些創新性的金融改革過程中,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與此相對,我國經濟市場的保險行業,在這種日益激烈的競爭環境下,卻明顯出現了由于管理模式陳舊,帶來的發展障礙。據不完全統計:在我國整個保險市場當中,外國保險公司或者是外資保險公司,已經占據了我國很大一部分的市場比例,這個比例的比重,甚至可能隨時危及到我國保險公司的生存。為了讓我國保險公司,能夠在保險市場發展前景看好的時期,減緩受到外國保險公司的競爭沖擊,急需我國保險公司進行經營模式創新,以求企業的穩定與長遠發展。
二、現階段我國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以及國內保險公司急需進行金融集團化經營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1.現階段我國保險公司存在的問題
首先,我們拿國內效益較好的保險公司,與國外效益較好的保險公司進行實力對比,可以發現:競爭力弱的原因,不僅僅是反映在簡單的數字差距方面,還體現在管理模式層次上的差距。筆者總結了現階段我國保險公司存在的主要問題:(1)金融經營結構單一;(2)服務類型陳腐傳統;(3)金融經營范圍狹窄。
2.國內保險公司進行金融集團化經營改革的必要性分析
為了在日益開放的保險市場大環境下謀求更穩定、更長遠的發展,我國保險公司需要根據我國基本國情,在堅持可持續發展作為指導方針的基礎上,適時進行經營模式調整,做好與國外優秀保險公司經營模式的比較,積極學習國外保險公司在金融集團化經營模式上可以為我所用的經營方式,揚長避短,制定一套符合我保險公司發展的經營模式。只有這樣,才能讓我國保險公司,在面對國內保險市場不斷擴張開放的大趨勢下,可以不受外資保險公司影響,提升自身競爭實力,獲得穩定、長遠的發展。
三、對我國保險公司金融集團化經營模式的探討
我國保險公司金融經營結構單一問題,會直接導致保險公司自身抗風險能力偏低;而對于我國保險公司服務類型陳腐傳統問題,不僅僅會讓國內保險公司,由于無法滿足現在保險客戶的實際需求,喪失營銷機會,還會讓保險客戶質疑保險的風險承擔能力;最后對于我國保險公司金融經營范圍狹窄的問題,會讓保險公司風險分攤能力偏弱。針對以上問題,筆者結合大量書籍文獻,總結以下幾點建議措施。
1.正視自身經營模式上的優缺點,積極學習國外優秀保險公司的經營模式
積極培養招收,具有先進保險金融集團化管理知識的人才,具體操作方法靈活多樣,不僅可以跟大學簽訂定向人才培養的合作項目,及時吸收,具有保險金融集團化經營管理方面知識的專業人員;還可以定期組織人員,進行最新管理知識的講座學習;而且還可以采取國外實地學習的方式。但是,一定要在保險公司進行金融集團化管理知識接收過程中,注意揚長避短,需要堅持所有知識的學習,必須是在以保險行業作為經營主體的基礎之上;同時要結合各分屬公司的實際情況特點,進行切合企業發展的集團化管理;在實際采取集團化管理的過程中,要方式靈活,即可以結合擇優收購的方式,也可以根據企業發展特點,選擇并購一些經營其他金融類型的小型保險公司,但在此過程中要注意母公司,需要制定合適的管理方針,這樣才能實現目標一致,分工明確的統一綜合性管理;除了上面兩種方式,還可以在外地或小地區,建立分公司,力圖實現:在大方針指導下的自主性活動,能夠為公司擴寬經營項目、增加利潤效益的目的。
2.根據我國對保險行業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國保險公司的金融化經營方針
需要根據我國對保險行業的政策,制定符合我國保險公司的金融化經營方針,只有這樣,才能避免保險公司,由于過度重視集團化經營的表面性,而造成的經營主業混亂,成本爆表等問題。我們知道:我國對金融業已經擴寬經營范圍,允許各金融公司進行多樣化的金融活動。為此,很多國內優秀的保險公司,都在嘗試經營模式的多樣化,在人壽保險公司開辦銀行以后,有很多國內的保險公司,先后在不違背國家,對保險行業經營管理標準的基礎上,積極開辦銀行,進行購買證券,投資基金等一系列金融活動,來加強自身資金的流通渠道。甚至有些保險公司,還有效地進行了業務滲透,取長補短,像平安保險公司,甚至采取了直接上市的方法,來進行資金的融取,實現金融業務有效融合的目的。
3.積極引進先進的信息管理技術,加強并擴展業務合作,避免我國保險公司金融集團化經營流于表面
在經營管理過程中,需要明確金融集團意義:金融集團主要是指那些有多個子公司,由控股母公司來進行經營管理控制,至少從事銀行、證券,或者保險三種經濟金融業務當中的兩種的多元化金融業務公司群體。在堅定金融集團化管理指導意義的基礎上,研究保險公司產品的功能,增強其金融性。不僅可以根據數據,分析尋找客戶需求量大的產品,進行功能性增強;還可以采取實地調查,或者網絡問卷的方法,調查并總結,保險公司金融集團旗下所有區域客戶的需求特點,然后根據各地區特點,“量身定做”適合該地區客戶需求的保險業務項目。與此同時,還要注意加強,各金融業務之間的密切合作,以及行業業務范圍的自我約束;只有這樣,才能避免出現:由于母公司管理的不完善不到位,所導致的業務松散問題;也可以在保險公司金融集團化管理過程中,實現業務的獨立監管,這樣才能有效避免發生資金分配不均,分攤不當等原因,帶來的集團組織泡沫化經營問題,實現有效化解保險公司金融集團,由于業務多樣化而潛在金融管理風險問題的目的。
4.加強國家對保險行業經營體制創新的政策扶持力度
對于那些已經采用保險金融集團化,進行經營管理的保險企業,應該通過政策扶持等方式,挖掘并實現保險企業規模經濟和范圍經濟等傳統效益的最大化,權衡利弊,結合立法手段,完善那些進行金融集團化經營管理的保險公司在法律層面的地位問題,盡量為那些已經采用保險金融集團化,進行經營管理的保險企業,營造一個好的活動環境,并鼓勵保險監管部門對國內各大保險公司,進行積極研究,試圖找到一個與時俱進的創新性監管方式,力求將那些集團化經營管理的保險公司,可能遭受的風險程度降到最低。
5.經營方式科學、規范化,避免出現金融集團化管理分割與金雞獨立問題
我國保險公司,由于長期以來,受到來自人文觀念、技術理念局限,呈現低資本高風險保障的問題影響,導致我國保險公司與發達國家的保險公司,在資金成本上根本無法比較,這就需要我國保險企業,在通過金融集團化經營管理的過程中,能夠提升自身資產規模,加強資金的運用以及收益效益。筆者認為:需要進行金融集團化管理的保險公司進行資本金總量擴寬,補足準備金提取等準備,適當進行變相經營,采取多樣化手段,擴寬保險公司的經營范圍,根據專業化、優質潛力化、集中化的指導原則,適時開辦分屬子公司,或者簡單的營銷公司,母公司對子公司,要充分實現在財務、業務活動、股份股權,以及活動方針戰略等管理方面的絕對控制權。實現保險公司在經營方面低成本高收益率的目的,避免出現資金流動環節的“夭折”問題。
結論
總之,為了幫助我國保險公司順利完成金融集團化這一重要創新性經營轉變,不僅需要我國保險公司,效仿國內外優秀保險企業的先進經營方式,還需要我國政府部門,能夠采取相應政策,鼓勵保險企業進行經營模式創新,并幫助保險公司獲得保險、證券、銀行三方的有機融合,進行真正意義上的綜合經營,讓國內保險公司達到資本重組,金融業務的擴寬的最終目的。
參考文獻:
[1]張宗,保險公司金融控股集團組建與運營.2012(12)20.
(一)保險經營原則
1.分業經營原則。保險的分業經營原則是指同一保險人不得同時兼營財產保險業務和人身保險業務。但是,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可以經營短期健康保險業務和意外傷害保險業務。
2.禁止兼營原則。禁止兼營原則是指保險公司不得同時兼營非保險業務。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業務,而不得兼營保險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以外的業務。
3.保險專營原則。保險專營原則是指保險業務只能由依照保險法設立的商業保險公司經營,非保險業者不能經營保險業務。我國保險法規定,經營商業保險業務,必須是依照保險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其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商業保險業務。
(二)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維持
1.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的概念。保險公司的償付能力是指保險公司對承擔的保險責任所具有的賠償或者給付能力。保險公司是否具備履行保險合同的能力,就要看它是否具有償付能力,所以償付能力是國家對保險公司監督管理的核心內容。為了維持保險公司的正常的償付能力,法律要求保險公司要提取相應的基金。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規定提取保證金、保險公司公積金、保險準備金、保險保障基金等。
2.最低償付能力的維持。保險公司應當具有與其業務規模相適應的最低償付能力。保險公司的實際資產減去實際負債的差額不得低于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數額;低于規定數額的,應當增加資本金,補足差額。根據保險法的規定,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應當建立健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對保險公司的最低償付能力實施監控。
3.保證金。保證金是法律規定由保險公司成立時向國家交納的保證金額。保險公司成立后,應當按照其注冊資本總額的20%提取保證金,存人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指定的銀行,除保險公司清算時用于清償債務外,不得動用。
4.保險公積金。保險公司公積金是保險公司的儲備基金,它是保險公司為了增強其自身的資產實力、擴大經營規模以及預防虧損而依法從公司每年的稅后利潤中提取的積累資金。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除應依法提取準備金外,還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及國家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提取公積金。
5.保險準備金。保險準備金是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到期責任或者未決賠款而從保險費收人中提取的準備基金,包括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未決賠款準備金。未到期責任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了承擔未了結的預期保險責任而依據法律規定從保險費中提取的責任準備基金。未決賠款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應當按照已經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的保險賠償或者給付金額中提取的未決賠款準備金。
6.保險保障基金。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規定提存保險保障基金。保險保障基金是保險公司的總準備金或者自由準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發生周期較長、后果難以預料的巨災或巨大危險而提存的資金,屬于后備資金。其目的是為了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支持保險公司的穩健經營。
(三)保險公司的風險管理與資金營運限制
1.再保險的強制。再保險是指保險人將其承擔的保險業務,以承保形式,部分轉移給其他保險人的保險行為。根據保險法第102條的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按照保險監督管理機構的有關規定辦理再保險。
2.自留保險費的限制。經營財產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當年自留保險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4倍。對于經營人身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其當年的自留保險費不受限制。
3.承保責任的限制。保險公司對每一危險單位,即對一次保險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損失范圍所承擔的責任,不得超過其實有資本金加公積金總和的10%;超過的部分,應當辦理再保險。
4.資金營運的限制。
(1)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限于在銀行存款、買賣政府債券、金融債券和國務院規定的其他資金運用形式。
(2)保險公司的資金不得用于設立證券經營機構,不得用于設立保險業以外的企業。
(3)保險公司運用的資金和具體項目的資金占其資金總額的具體比例,由保險監督管理機構規定。
5.經營禁止行為。根據保險法規定,保險公司及其工作人員在保險業務活動中不得有下列行為:
(1)欺騙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
(2)對投保人隱瞞與保險合同有關的重要情況;
(3)阻礙投保人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或者誘導其不履行保險法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
一、各種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比較
世界各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通常有幾種類型:就業務經營種類上看,一是人身保險公司,在辦理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以外,也辦理健康保險業務;二是財產及責任保險公司,在辦理財產及責任保險的同時,也提供健康保險服務;三是專門的健康及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專門辦理健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從組織形式上看,按所有權的形式不同分為營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和非營利性的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健康保險協會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斷發展,功能上互相補充,從而形成了專業化和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體系。
(一)由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
1.附加壽險(產險)形式。即將健康保險業務附加于壽險或產險業務上進行經營的形式。這種經營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初期成本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險公司的共享資源,如營銷網絡、管理人員、技術開發數據等。其不足為:此種方式不可避免地將健康保險定位在壽險或產險的輔助和從屬地位上,而壽險業務的內在特征和經營規律都與健康保險業務完全不同(見表1),產險業務的保險標的性質與法規適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險,因此,兩種業務經營理念上的沖突和矛盾將不利于健康保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和管理,且由于業務的開展要分拆到壽險(產險)公司的各職能部門,有關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性較差,因此,業務規模難以擴大,質量不易控制。
2.保險公司事業部形式。即保險公司設立專門的健康保險部來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健康保險事業部一般充分享有產品的開發權、業務拓展權、市場推動權和利益分配權,與公司的其他部門形成相互、單獨核算的關系,構成公司相對獨立的業務體系,是公司健康保險的實際經營者和管理者。其優勢在于:具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充分照顧到健康保險的特點以進行專業化經營,有利于產品的設計、開發、推廣和風險控制,以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從而有助于業務經營規模的擴大和利潤的實現。同時,又可以共享保險公司的資源如銷售網絡、技術優勢等。其不足為:健康保險的推廣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如營銷部門、客戶服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因此,業務的開展會受制于其他部門的發展水平和投入規模,不利于業務規模的最大化,且與公司其他業務的沖突會降低健康保險的經營效率。
3.保險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險公司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專門經營健康保險。其優勢為:由于已經具備了相當獨立的組織體系,且實行內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夠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同時,可以充分共享保險公司的現有資源;子公司在設立上前期投入較小,一般無需另行申報、獲取執照,業務的開展可迅速達成。其不足表現在:子公司的組建需要一定的技術、人才、資金條件,有一定難度,同時,需要與母公司協調關系,因此在經營觀念上存在矛盾。
(二)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形式
由保險公司專門進行健康保險經營的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者的積極性較高,可以使公司專心圍繞健康保險業務進行經營決策,徹底改變健康保險業務依附、從屬于壽險或產險業務的狀況,充分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容易擴大業務規模,提高業務經營質量。而劣勢在于:無法分享其他保險公司的資源,籌建成本較高,且經營初期成本較大。依所有權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險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等組織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能夠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業競爭激烈,更能開發新險種,并采用相適應的新方法和新技術。其二,容易籌集巨額資金。健康保險公司業務的拓展是以償付能力即自有資本為基礎的,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資本來源以支撐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規模經營,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且能夠通過上市進一步實行風險的轉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險的經營需要。其四,資金實力雄厚,便于網羅和培養人才,滿足健康保險經營的技術需要,如產品設計、風險選擇、分保安排、賠款處理等。其五,采取確定保費制,使投保人保費負擔確定,符合現代保險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為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勢在于:其一,業務經營的利潤壓力大,因此,容易導致公司經營的短視和短期行為,加大經營風險。其二,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較多,不利于保護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風險。健康險是道德風險頻發的業務,據美國GAO的報告,健康保險賠付金額的10%是保險欺詐,而在我國,有關政府部門估計這一比例至少為30%。
依相互保險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同時為保險人,社員的利益也即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險中保險人的不當經營和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比較適用于健康保險這種道德風險較大的業務。其二,保險費內不包括預期利潤,所有資產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險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險成本相對較低,保險費低廉,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人們尋求健康保險保障提供了機會。其三,投保人可以參與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勵投保人關心保險經營。其四,由于社員具有穩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較為注重長遠利益,不易出現短期行為。其劣勢在于:其一,資金籌集不易,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場競爭中,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處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費采用課賦制,如遇經營不善,無法獲得足額的賠償。
(三)合作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組織,一般表現為生產者合作社,即由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人員組織起來,為大眾提供醫療與健康保險服務。如美國的藍十字、藍盾和健康維護組織。其建立可采取多種形式,如社區團體組織發起,由參保成員選出代表,組成理事會進行管理,自辦醫院,雇傭醫生;由醫療保險公司組織發起;由醫療服務提供者即醫生或醫院發起和管理。由于保險人直接介入醫療服務過程,故使得傳統的商業健康險業務經營中的保險公司、被保人、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三角關系轉變為醫療機構(保險公司)與被保人的雙向關系,使單純的事后賠付改變為包括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內的綜合經營機制。其優勢在于:其一,合作社屬于社團法人,是非營利機構,故保費較為低廉,能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另外,在經營中產生的利潤基本上用于為社員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會目標的實現;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風險,有利于控制醫療費用,提高利潤;其三,有助于減少逆選擇行為帶來的損失,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確保大多數被保險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無需尋找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且能夠獲得優質醫療服務。其劣勢在于:對被保險人而言,醫療服務受限,選擇面變小;籌資能力弱,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一)我國現行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分析
目前,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全部開展了健康保險業務,其經營形式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附加壽險形式,這是健康保險發展初期各家壽險公司普遍采用的經營形式。這種經營形式下,保險公司并沒有明確的健康險經營目標,開展健康險主要是為了配合壽險業務的發展,險種多為壽險業務的附加險,條款責任簡單,契約操作容易,風險管理上實行簡單控制。二是壽險公司事業部形式。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推出為契機,我國第一個健康保險部于1996年7月在乎安保險公司成立,此后,中國人壽、泰康、太平洋保險公司等也相繼成立健康保險部,組建了專業化的健康保險人才隊伍,初步實現了健康保險業務的獨立運作和專業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對健康險的認識還沒有完全統一,健康險盡管設立了健康保險部,但不配備專業管理人員,不嚴格按照健康險風險控制流程進行風險控制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險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由于以上兩種經營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將健康保險定位于壽險的從屬和輔助地位,以管理壽險的方式來管理健康險,忽視了健康保險的內在特征,違背了其經營規律,因此,都難以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健康持久發展。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由于各種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各具特點,有利有弊,沒有普遍適用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因此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應當根據健康保險所面臨的內外部條件選擇相應的最佳經營形式;另一方面,各種經營形式并非一成不變,它們之間可以相互轉化以適應健康保險的發展需要。目前,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采取的具體措施為:
1.進一步促進現有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
根據《保險法)修正案,財產保險公司也可以進入商業健康保險領域,因此,我國以后會存在人壽保險公司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共同經營健康保險的狀況。由于健康保險業務獨特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復雜性,因此要求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即在數據的搜集和累積、產品定價、利潤核算、風險評估方法、理賠管理、客戶服務內容及方式以及醫院合作與管理、銷售方式等方面都應該建立相應的經營手段和風險管理方式,而這又必須以獨立的組織架構和專業化的管理體系作保證。
獨立、完善的組織架構是各項政令及專業化管理措施順暢實施的通道,是專業化經營的組織保證。這種獨立性體現在不同的層面上,可以是保險公司的專業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險公司事業部,但無論如何,都要賦予它獨立的業務管理權和相當程度的人事任免權和利益分配權,對健康險的市場調研、產品開發、培訓、銷售、業務管理、風險控制等各個環節實行統一而全面的管理,構成公司健康保險的產品制作中心、風險控制中心、技術支援中心、市場推動中心和利潤產生中心。
在管理體系上,健康保險事業部或子公司應有獨立的產品開發部門,負責市場凋研、險種的開發和設計、費率的厘定、條款擬定;業務管理部,負責核保、理賠、保全等業務規則的制訂、實施、檢查以及與醫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場推動部,負責業務的市場推動、激勵、銷售的策劃、人員的培訓以及輔助銷售渠道的開拓等。同時,事業部或子公司還應充分共享公司的資源,如銷售渠道、技術優勢和信息平臺等。如在銷售渠道上,除了在適當的地區建立自己的機構和隊伍以外,還應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銷售網絡,并輔助以健康保險銷售資格的管理與銷售人員的培訓。
2.盡快設立專業化的健康保險公司
專業化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將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險業務的經營,在健康保險經營方式、風險控制方法、精算體系、保險公司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合作、經驗數據的處理、產品設計和定價、產品的營銷等方面進行更加專業化的研究和嘗試,推動健康保險業務的創新和發展,加大健康保險的發展規模,進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專業化水平。另外,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設立,將有效地促進健康保險市場的競爭,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險體系的改造和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經營水平。
3.從實際出發,適度發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
當前我國國民保險意識普遍不強,人口素質尚待提高,誠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險的經營上存在嚴重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此問題。相互保險公司的相互性主要體現在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同時其非營利性的經營目的使其更好地體現健康保險服務的社會公共性,因此在實踐上應盡快嘗試。
4.積極探索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險中的供方風險一直構成健康保險管理上的難題,而我國由于醫療服務環境不規范,醫療償付機制不合理,醫療機構普遍缺乏費用控制意識,對傳統的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構成了巨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在經濟發展中的地區差異和城鄉差異,以及伴隨而來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廣大農村、欠發達地區以及部分城鎮的居民經濟負擔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購買費率過高的營利性健康保險業務來獲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可以解決以上問題。在此種健康保險組織中,可以實行醫療服務供方與保險方的一體化,從而控制醫療費用和供方風險,而其合作性及非營利性使其能夠滿足低收入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其發展,以解決特殊地區和群體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而保險公司也應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積極探討介入此種經營方式的可能性。
參考文獻
[1]陳滔。健康保險[M].成都: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2,
[2]鄒根寶。社會保障制度[M].上海: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1.
[3]馮乃憲。論商業健康保險的發展[J].保險研究,2002,(1):34—35.
一、各種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比較
世界各國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通常有幾種類型:就業務經營種類上看,一是人身保險公司,在辦理人壽保險與年金保險以外,也辦理健康保險業務;二是財產及責任保險公司,在辦理財產及責任保險的同時,也提供健康保險服務;三是專門的健康及意外傷害保險公司,專門辦理健康保險及意外傷害保險業務。從組織形式上看,按所有權的形式不同分為營利性的股份有限保險公司和非營利性的相互保險公司、保險合作社、健康保險協會等。以上形式共同存在,不斷發展,功能上互相補充,從而形成了專業化和多樣化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體系[1][2].
(一)由人壽保險或財產保險公司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
1.附加壽險(產險)形式。即將健康保險業務附加于壽險或產險業務上進行經營的形式。這種經營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初期成本較低,可以有效地利用保險公司的共享資源,如營銷網絡、管理人員、技術開發數據等。其不足為:此種方式不可避免地將健康保險定位在壽險或產險的輔助和從屬地位上,而壽險業務的內在特征和經營規律都與健康保險業務完全不同,產險業務的保險標的性質與法規適用也不同于健康保險,因此,兩種業務經營理念上的沖突和矛盾將不利于健康保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和管理,且由于業務的開展要分拆到壽險(產險)公司的各職能部門,有關業務部門之間的協調性較差,因此,業務規模難以擴大,質量不易控制。
2.保險公司事業部形式。即保險公司設立專門的健康保險部來經營健康保險的形式。健康保險事業部一般充分享有產品的開發權、業務拓展權、市場推動權和利益分配權,與公司的其他部門形成相互、單獨核算的關系,構成公司相對獨立的業務體系,是公司健康保險的實際經營者和管理者。其優勢在于:具有相對獨立性,可以充分照顧到健康保險的特點以進行專業化經營,有利于產品的設計、開發、推廣和風險控制,以及專業人員的培訓和指導,從而有助于業務經營規模的擴大和利潤的實現。同時,又可以共享保險公司的資源如銷售網絡、技術優勢等。其不足為:健康保險的推廣需要其他職能部門如營銷部門、客戶服務部門的協調與配合,因此,業務的開展會受制于其他部門的發展水平和投入規模,不利于業務規模的最大化,且與公司其他業務的沖突會降低健康保險的經營效率。
3.保險公司子公司形式。即保險公司以設立子公司的形式來專門經營健康保險。其優勢為:由于已經具備了相當獨立的組織體系,且實行內部的子公司化管理,因此,能夠充分調動經營者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有利于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同時,可以充分共享保險公司的現有資源;子公司在設立上前期投入較小,一般無需另行申報、獲取執照,業務的開展可迅速達成。其不足表現在:子公司的組建需要一定的技術、人才、資金條件,有一定難度,同時,需要與母公司協調關系,因此在經營觀念上存在矛盾。
(二)專業健康保險公司形式
由保險公司專門進行健康保險經營的形式的優勢在于:經營者的積極性較高,可以使公司專心圍繞健康保險業務進行經營決策,徹底改變健康保險業務依附、從屬于壽險或產險業務的狀況,充分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專業化經營,容易擴大業務規模,提高業務經營質量。而劣勢在于:無法分享其他保險公司的資源,籌建成本較高,且經營初期成本較大。依所有權形式的不同,健康保險公司可以采取股份有限公司和相互保險公司等組織形式。
依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公司的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能夠建立起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有利于提高經營管理效率,并且由于同業競爭激烈,更能開發新險種,并采用相適應的新方法和新技術。其二,容易籌集巨額資金。健康保險公司業務的拓展是以償付能力即自有資本為基礎的,必須保證有足夠的資本來源以支撐業務規模的不斷擴大。其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大規模經營,降低了企業的經營風險,且能夠通過上市進一步實行風險的轉移和分散,符合健康保險的經營需要。其四,資金實力雄厚,便于網羅和培養人才,滿足健康保險經營的技術需要,如產品設計、風險選擇、分保安排、賠款處理等。其五,采取確定保費制,使投保人保費負擔確定,符合現代保險的特征和投保人的需要,為業務的開展提供了便利。其劣勢在于:其一,業務經營的利潤壓力大,因此,容易導致公司經營的短視和短期行為,加大經營風險。其二,以盈利為目的,因此在承保限制上較多,不利于保護投保人利益。其三,不利于防范和控制道德風險。健康險是道德風險頻發的業務,據美國GAO的報告,健康保險賠付金額的10%是保險欺詐,而在我國,有關政府部門估計這一比例至少為30%.
依相互保險公司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公司,其優勢在于:其一,相互保險公司的投保人同時為保險人,社員的利益也即被保險人的利益,因此可以有效避免保險中保險人的不當經營和被保險人的欺詐行為,比較適用于健康保險這種道德風險較大的業務。其二,保險費內不包括預期利潤,所有資產和盈余皆用于被保險人的福利和保障,保險成本相對較低,保險費低廉,為經濟條件相對較差的人們尋求健康保險保障提供了機會。其三,投保人可以參與公司盈余部分的分配,有利于鼓勵投保人關心保險經營。其四,由于社員具有穩定性的特征,因此公司較為注重長遠利益,不易出現短期行為。其劣勢在于:其一,資金籌集不易,利用資本市場的能力有限。因此,在市場競爭中,與股份有限公司相比常處于不利地位。其二,保費采用課賦制,如遇經營不善,無法獲得足額的賠償。
(三)合作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
依合作社的形式建立的健康保險組織,一般表現為生產者合作社,即由醫療機構或醫療服務人員組織起來,為大眾提供醫療與健康保險服務。如美國的藍十字、藍盾和健康維護組織。其建立可采取多種形式,如社區團體組織發起,由參保成員選出代表,組成理事會進行管理,自辦醫院,雇傭醫生;由醫療保險公司組織發起;由醫療服務提供者即醫生或醫院發起和管理。由于保險人直接介入醫療服務過程,故使得傳統的商業健康險業務經營中的保險公司、被保人、醫療服務提供者之間的三角關系轉變為醫療機構(保險公司)與被保人的雙向關系,使單純的事后賠付改變為包括預防保健、健康教育在內的綜合經營機制。其優勢在于:其一,合作社屬于社團法人,是非營利機構,故保費較為低廉,能解決低收入階層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另外,在經營中產生的利潤基本上用于為社員提供更好的醫療服務,有助于政府全民保健社會目標的實現;其二,可以有效地防范供方風險,有利于控制醫療費用,提高利潤;其三,有助于減少逆選擇行為帶來的損失,防止道德風險的發生,確保大多數被保險人的正常利益;其四,投保人無需尋找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且能夠獲得優質醫療服務。其劣勢在于:對被保險人而言,醫療服務受限,選擇面變小;籌資能力弱,發展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二、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
(一)我國現行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分析[3][4]
目前,我國人壽保險公司全部開展了健康保險業務,其經營形式主要有兩種類型:一是附加壽險形式,這是健康保險發展初期各家壽險公司普遍采用的經營形式。這種經營形式下,保險公司并沒有明確的健康險經營目標,開展健康險主要是為了配合壽險業務的發展,險種多為壽險業務的附加險,條款責任簡單,契約操作容易,風險管理上實行簡單控制。二是壽險公司事業部形式。以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推出為契機,我國第一個健康保險部于1996年7月在平安保險公司成立,此后,中國人壽、泰康、太平洋保險公司等也相繼成立健康保險部,組建了專業化的健康保險人才隊伍,初步實現了健康保險業務的獨立運作和專業化管理。但由于各公司對健康險的認識還沒有完全統一,健康險盡管設立了健康保險部,但不配備專業管理人員,不嚴格按照健康險風險控制流程進行風險控制的現象屢有發生,因此一些公司的健康險發展狀況不容樂觀。
由于以上兩種經營形式都在一定程度上將健康保險定位于壽險的從屬和輔助地位,以管理壽險的方式來管理健康險,忽視了健康保險的內在特征,違背了其經營規律,因此,都難以實現健康險業務的健康持久發展。
(二)我國商業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5]
由于各種健康保險的經營形式各具特點,有利有弊,沒有普遍適用的健康保險經營形式,因此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注意:一方面,在不同的發展階段上,應當根據健康保險所面臨的內外部條件選擇相應的最佳經營形式;另一方面,各種經營形式并非一成不變,它們之間可以相互轉化以適應健康保險的發展需要。目前,我國健康保險經營形式的選擇應采取的具體措施為:
1.進一步促進現有保險公司健康保險的專業化經營
根據《保險法》修正案,財產保險公司也可以進入商業健康保險領域,因此,我國以后會存在人壽保險公司以及財產保險公司共同經營健康保險的狀況。由于健康保險業務獨特的專業性、技術性和復雜性,因此要求進行專業化的管理,即在數據的搜集和累積、產品定價、利潤核算、風險評估方法、理賠管理、客戶服務內容及方式以及醫院合作與管理、銷售方式等方面都應該建立相應的經營手段和風險管理方式,而這又必須以獨立的組織架構和專業化的管理體系作保證。
獨立、完善的組織架構是各項政令及專業化管理措施順暢實施的通道,是專業化經營的組織保證。這種獨立性體現在不同的層面上,可以是保險公司的專業子公司,也可以是保險公司事業部,但無論如何,都要賦予它獨立的業務管理權和相當程度的人事任免權和利益分配權,對健康險的市場調研、產品開發、培訓、銷售、業務管理、風險控制等各個環節實行統一而全面的管理,構成公司健康保險的產品制作中心、風險控制中心、技術支援中心、市場推動中心和利潤產生中心。
在管理體系上,健康保險事業部或子公司應有獨立的產品開發部門,負責市場調研、險種的開發和設計、費率的厘定、條款擬定;業務管理部,負責核保、理賠、保全等業務規則的制訂、實施、檢查以及與醫院的合作和管理;市場推動部,負責業務的市場推動、激勵、銷售的策劃、人員的培訓以及輔助銷售渠道的開拓等。同時,事業部或子公司還應充分共享公司的資源,如銷售渠道、技術優勢和信息平臺等。如在銷售渠道上,除了在適當的地區建立自己的機構和隊伍以外,還應充分利用公司原有的直接銷售網絡,并輔助以健康保險銷售資格的管理與銷售人員的培訓。
2.盡快設立專業化的健康保險公司
專業化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將全部精力用于健康保險業務的經營,在健康保險經營方式、風險控制方法、精算體系、保險公司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合作、經驗數據的處理、產品設計和定價、產品的營銷等方面進行更加專業化的研究和嘗試,推動健康保險業務的創新和發展,加大健康保險的發展規模,進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專業化水平。另外,專業健康保險公司的設立,將有效地促進健康保險市場的競爭,刺激原有公司加快健康保險體系的改造和專業化發展,從而提升我國健康保險行業的經營水平。
3.從實際出發,適度發展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
當前我國國民保險意識普遍不強,人口素質尚待提高,誠信制度缺位,在健康保險的經營上存在嚴重的被保險人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問題,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市場秩序的混亂,而相互形式的健康保險公司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此問題。相互保險公司的相互性主要體現在被保險人對保險公司的管理方面,因此可以有效地防止道德風險和欺詐行為的發生,同時其非營利性的經營目的使其更好地體現健康保險服務的社會公共性,因此在實踐上應盡快嘗試。
4.積極探索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建立的可能性
一方面,健康保險中的供方風險一直構成健康保險管理上的難題,而我國由于醫療服務環境不規范,醫療償付機制不合理,醫療機構普遍缺乏費用控制意識,對傳統的商業健康保險的經營構成了巨大威脅;另一方面,由于我國在經濟發展中的地區差異和城鄉差異,以及伴隨而來的收入分配不均,使得廣大農村、欠發達地區以及部分城鎮的居民經濟負擔能力仍然有限,不可能購買費率過高的營利性健康保險業務來獲取保障。而合作社性質的健康保險組織可以解決以上問題。在此種健康保險組織中,可以實行醫療服務供方與保險方的一體化,從而控制醫療費用和供方風險,而其合作性及非營利性使其能夠滿足低收人人群的需要。因此,政府應積極鼓勵其發展,以解決特殊地區和群體的健康保險保障問題,而保險公司也應在政策允許的條件下積極探討介入此種經營方式的可能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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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的經營管理特色主要體現在四個方面:一是在處理規范和發展的關系問題上,先規范,后發展;二是在短期經營策略和長期發展戰略平衡上,堅持效益第一,強調利潤最大化為開拓市場的條件;三是普遍采取品牌經營服務競爭的策略,使公司在品牌和服務的差異化競爭中長期受益;四是在組織結構管理流程上,注重專業化分工,強調分權制衡分級授權,從制度上保證做好風險管理內部控制。
一、國有保險公司
國有保險公司經過幾十年的發展,已具備了相當的規模,但在加入WTO后,如何改善以往傳統的經營方式,適應新形勢的發展要求,是一個重要課題。國有保險公司堅持發展分散性業務的原則和策略,集中精力發展分散性業務;樹立以客戶為中心的服務理念;建立與客戶新型的伙伴關系;為客戶提供人性化和個性化的優質服務;重視客戶投訴及投訴處理。
國有保險公司當前面臨著改制后的調整階段,隨著國有保險公司通過重組改制轉為股份制經營的保險公司,國有保險公司已經進入了新的階段。在這個階段中,國有保險公司已經改組成為保險(金融)集團,以實現股東的利潤最大化為準則。在我國保險市場并入國際保險市場大熔爐之際,在業務上,國有公司應充分發揮其網絡優勢和地緣優勢,去除其服務和管理上的劣勢,在基本穩定原有客戶群體的基礎上,發展分散性業務,樹立一種深入人心的、堅定不移的為客戶服務的基本理念,找準近期公司發展的市場定位,才能充分地利用加入WTO機遇,持續其各種業務和效益的鞏固發展。
二、股份制保險公司
股份制保險公司也可以分為兩種。一種是早期建立的已經建立起一定的品牌,擁有一定的市場占有率的股份制企業,另一種是新近建立的保險公司,在市場上還沒有比較穩定的占有率。
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發展后,現在較大的股份制保險公司已經建立起了自己的品牌,建立起了自己的營銷網絡,占有一定的市場份額。這種保險公司是以股東利潤的最大化為目標的,也處于改革發展的新階段,不斷與國外大型金融機構融資,形成大型的金融(保險)集團。例如:最具典型的平安保險公司,改組為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在注重保險業務的同時,積極拓展多元化經營,成立了平安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和平安信托投資公司,完善了保險資金運用渠道。在鞏固國內業務的同時,穩步推進公司的國際化,在香港成立了中國平安保險海外(控股)有限公司,統籌管理美國、香港分公司及倫敦和新加坡代表處;與世界上160多家保險公司建立了友好往來,在286個城市設立了理賠、檢驗和追償。目前,公司已初步形成了以保險業為主,融證券、信托、投資和海外業務為一體的多元、緊密、高效的集團架構。另一種新成立不久的股份制保險公司,最近幾年保險業務量也有很大的提高。這些保險公司也各自有各自的經營策略。有的公司以搶占市場為主,有的則大力搶占人才資源。大部分新成立的保險公司已經有了暴發型的業務增長。但是有些公司在搶占市場的同時,忽略了保險公司自身的經營管理和償付能力。以低費率、寬承保來吸引客戶,從而造成了賠付率高、經營風險過大,以至于償付能力不足,這在保險經營中是非常不可取的。
三、外資(獨資或合資)保險公司
外資、合資保險公司在日常經營管理活動中,在業務、財務、培訓、信息技術等職能領域,均有一套優化管理和服務的具體做法和制度。如美國AIG集團設在上海的財產保險公司,提出“以最大誠信為原則,賠付率保持在健康水平的前提下,提升業績”;而同屬美國AIG集團設在上海的壽險公司,提出的經營理念是“專業經營、誠信服務、財務穩健、信守一生”;有加拿大資本背景的一家人壽保險公司提出的是“以客為尊、穩健經營”。可見,外資、中外合資保險公司在各自獨特的經營管理理念指導下,不斷優化管理服務,穩健地開拓市場。
[關鍵詞] 網絡保險 信息經營 功能 啟示
一、網絡保險本質――信息經營功能
網絡保險是指保險企業以信息技術為基礎,以互聯網為重要的信息載體來支持企業一切活動的經濟行為。其核心內容是指保險企業建立網絡化的戰略管理、營運管理與風險管理體系,并通過互聯網與社會公眾進行信息交流,利用網絡通道進行保險企業經營管理的經濟活動。
網絡保險不只是保險產品網上銷售的一種營銷渠道。目前現實中較多的觀點認為,網絡保險就是一種網上保險產品的營銷方式,這種觀點對發展網絡保險、充分發掘網絡保險的內在潛能可能形成某些誤導。通過網絡保險形成的保費還很有限,網絡營銷不是網絡保險的主要功能。
網絡保險的本質是其信息經營功能。保險企業最主要的生產要素是信息,保險行業本身也是以信息為基礎的行業,保險產品本身就是信息產品,保險單能夠數字化和無形化。保險合同是體驗性商品,幾乎所有的保單在賣出以前,都需要信息和咨詢。因此,信息技術和保險的充分結合,將對保險的信息經營活動產生根本性影響。保險和信息技術的有效運用,增加了保險市場的透明度,增強了顧客的市場力,使保險組織可以虛擬化,提高保險經營者之間多方合作的機會,降低市場進入門檻,以信息技術為基礎的互聯網降低了進入保險市場的資本金數量,使產品管理、營銷管理、資產管理、理賠管理等可以外包給特定的供應商,進而推動了保險的集團化經營模式和專業化經營模式的并行發展。
網絡保險只有融入保險企業發展戰略中,才能帶來保險經營的高效率。事實上,互聯網和電子商務技術對保險業的最根本影響不是在直銷業務上,而是在于保險公司的業務效率、企業外包所帶來的專業化優勢。高盛分析表明,互聯網最主要的預期功效在于其由紙制辦公業務系統向更有效率的互聯網系統的轉變所帶來的節約。
二、網絡保險信息經營功能的具體體現
1.網絡保險在保險經營主體與保險個人消費者之間的信息經營功能
網絡保險在保險經營主體與保險消費者個人之間的信息經營包括保險在線銷售、保險信息提供、保險理賠服務以及客戶關系營銷與管理的活動。
保險公司與保險消費者的在線交易。保險公司與保險消費者的在線銷售可以說是網絡保險的最完整形式,該過程中包括保險公司品牌認可、保險產品提供、網上投保與核保、網上電子支付以及網上客戶服務等保險實體營銷的全過程。 在線交易通常要求保險公司必須有較好的品牌度,保險公司的網絡信息通道流暢,所營銷的產品一般是簡單標準型產品,如意外險、第三者責任險、個人機動車保險等,需要較成熟的網上電子支付技術和電子認證技術。
保險公司與保險消費者的在線服務。該模式是網絡保險目前是最主要的功能模式。保險在線服務功能包括保險方案網上制作與提交、保險明星推薦、最新產品信息呈示、在線保險投保與咨詢、保險投資賬戶查詢、保險保全服務、企業品牌與企業文化傳播、知識共享、保險社區建設等。國外有關研究以保險公司的網絡保險經營為研究樣本,精算師預測,通過有效的保險在線服務可以使保險公司的管理成本下降40% 。
保險中介經營者與保險消費者的在線交易服務。某保險中介機構(如保險公司或保險經紀公司)集中較多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并將保險產品的信息展示在該保險中介者的企業網站上,保險消費者對該網站所提供的各保險公司保險產品進行比較,然后選擇一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并通過該中介方網絡鏈接進入提供該保險產品的保險公司網站,進行網上保險計劃征詢或保險投保,而其實際的交易過程如核保、體檢、保費支付一般通過實體交易過程進行。該模式中第三方中介者的利潤源來自對保險產品的提供與推薦所得的傭金收入。
2.網絡保險在保險企業與其他企業業務中的信息經營功能
保險企業與其他企業之間通過專用網絡或互聯網,進行數據信息的交換、傳遞,開展保險信息經營活動。其功能主要體現在:(1)能夠實現一定量的網上保險業務批量交易,如保險人和再保險人之間的再保險業務、保險公司與第三方的資產管理服務等。(2)提供合作方之間的業務整合和管理整合的信息共享平臺,如保險公司與銀行的銀行保險在線出單業務與在線客戶管理,保險公司與保險公司間從業人員重要資料的共享。(3)為合作方企業提供一個業務宣傳和品牌宣傳的信息平臺,為線上批量交易(如保險公司為第三方提供的員工福利產品營銷和管理服務)或者線外交易提供營銷支持或服務支持(如為第三方企業提供風險管理在線模型和風險數據管理)。
保險與銀行間的銀行保險業務。當銀行與保險公司實現網絡共享后,銀行可以直接在其業務過程中對其客戶進行保險服務。銀行可以在較短的時間內進行產品介紹、現場投保與網上核保、保費支付和在線出單。銀行保險產品大多是不需要體檢的標準體產品,保單條款相對簡單,該類保險產品與銀行業務有較多的共通點,適合于網絡保險在線交易。國外一些國家的銀行保險經營中,銀行與保險公司的網絡基本上實現完全共享,保險公司客戶可以在銀行的提款機直接查詢其保險單狀況。
保險公司為其他企業提供的員工福利業務。保險公司通過互聯網或企業的內聯網向其服務企業提供員工福利產品設計、員工福利營銷咨詢,甚至直接管理員工福利計劃。其優點體現在:(1)接受保險服務的企業擁有相對集中的保險消費者群體,保險產品開發與營銷均可實現一定程度上的規模經濟。(2)有利于根據目標企業的需求進行員工福利的個性化設計,進而使員工福利需求能夠得到一定程度上的滿足。(3)保險公司為其目標企業管理員工福利,既能體現保險公司管理員工福利的專業化水平,又有利于降低其目標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成本。
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再保險業務。再保險與再保險人通過互聯網使續保過程更加簡單,有關數據資料更有利于儲存和共享,從而有利于降低了管理成本。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間的業務往來具有批量性質,而且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間的業務關系大多較為固定,雙方在電子認證、業務數據傳輸等方面都具有較高的信任度和相互認可度,利用網絡通道現雙方數據共享,有利于提高保險公司與再保險公司雙方的經營效率,實現保險的國際化經營或全球化經營。百慕大再保險中心得力于互聯網技術,克服了再保險傳統經營在時空上的限制,加上其特定的稅收優勢,其再保險業務得到大力發展。
保險公司與第三方資產管理業務。保險公司的資產管理業務如果委托第三方如專業的資產管理公司或信托投資公司時,保險公司與第三方資產管理業務也可以大大地運用網絡運營通道,實現保險公司與第三方之間的信息數據共享,使保險公司能夠隨時了解保險投資與資產管理狀況,共同分析與研究保險投資與資產管理策略,實現保險的戰略性投資管理與戰術性投資管理的有效結合。通過第三方保險投資資產管理公司與保險公司的網絡通道,保險公司可以使其客戶隨時通過網絡了解其投資賬戶的投資狀況,進而實現保險投資者、保險經營與保險服務管理的有效結合。
保險公司與其他方的風險管理業務。擅長于風險管理運營的保險公司可以通過有效的網絡在線為其他企業提供風險管理業務,該類保險公司往往建立了自己成熟而龐大的風險數據庫,有適合于不同行業和不同風險種類的單一風險管理模型和整合型風險管理模型,通過網絡數據庫共享,對方可以直接利用或修正在線的風險管理模型,結合其自身的風險數據,對自身企業進行風險評估、風險分析和風險控制。風險管理供應者還可以根據對方企業的要求,進行風險管理培訓和風險管理咨詢服務,提供或共同制定雙方認可的風險管理戰略。
三、對中國保險業發展的幾點啟示
1.轉化網絡保險陳舊意識,樹立網絡保險信息經營新理念。從國外情況來看,在信息化時代,保險信息化的發展滯后于其他行業,而中國保險信息化包括網絡保險的發展又大大地落后于其他發展國家,究其根本而言,與理論界對網絡保險的研究不足、以及保險實業界對網絡保險認識欠全面有關。為此,必須改變把網絡保險僅僅作為一種保險營銷渠道的狹隘觀念,充分認識到保險的網絡化經營、保險業的E化發展的內在趨勢,促進保險業信息經營與信息技術的充分結合,實現保險經營管理帶來充分的成本節約,提高保險經營管理的效率。誰在網絡保險的發展中占據優勢,就能夠獲得網絡保險經營的流動累積效應。
2.實施保險企業發展E戰略,提升保險信息經營水平。保險單是信息產品,保險行業是經營信息的行業,網絡保險是經營信息的重要載體,因此,網絡保險在保險信息經營中具有重要的戰略地位,網絡保險的發展必須融于到保險企業的戰略規劃中,這是網絡經濟條件下保險企業的必然選擇。實施保險企業發展的E戰略,包括發展網絡保險的投資戰略、人才戰略和服務戰略。在投資戰略方面,保險企業要結合企業的整體發展戰略規劃,加大對網絡信息技術的有效投入;在人才戰略上,應重視網絡信息技術的專門人才的培養和引進,全面推進“E人才”培訓計劃;在服務戰略上要建立“E化服務”戰略,對適合網上直銷的產品逐步實現咨詢、投保、繳費、批改、退保、理賠、回訪、投訴等全過程進行E化服務管理,對其他復雜性產品逐步實現E化的客戶服務管理。
3.重視網絡保險對保險公司流程再造和保險組織結構的影響。網絡保險促進了保險公司與消費者互動,同時也促進了公司各職能部門之間的交流信息。隨著網絡保險的深入發展,保險企業必須根據發展的實際需要有序地進行流程再造,在網絡和高素質人力資源的基礎上,突破以分工論為基礎的管理組織設計思想,按流程和業務任務重新組合,從而形成為完成管理或業務任務的跨功能團隊,并為跨功能團隊配置足以勝任工作的權力及相應的責任,充分發揮保險人的才能和積極性。網絡保險對保險企業管理模式也做出調整,人員的減少、公司組織層級減少和公司的扁平化管理,保險公司營業網點數量的減少、溝通渠道的縮短,虛擬保險市場、虛擬部門等內外組織的盛行,都成為促進保險企業對于保險組織進行再造工程的迫切需要。
4.完善網絡保險管理,建立風險制衡和防范機制。網絡保險面臨網絡安全隱患如黑客攻擊、計算機病毒傳播、系統故障、系統崩潰的網絡技術風險,個人隱私保護、網絡責任承擔等法律風險,以及在市場競爭中由于競爭失敗所產生的市場風險。防范網絡安全風險,建立有效的風險評估和監測體系,制定網絡系統的安全規范、安全測試和檢查制度,建立安全預測和預防系統,加強私人數據的安全設置、培訓員工了解安全風險等措施防范網絡責任風險。在網絡保險發展的外部環境方面,完善網絡安全的相關政策法規,比如說數字化保險合同和數字化簽名的法律效力保證、網絡保險跨地區承保等法律問題。此外,提高消費者網絡保險意識,增加消費者網絡保險安全保護知識,也是化解有關風險的重要舉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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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指保險公司為實現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控制經營風險和增強風險管理,加強對各級機構管理者的監督和檢查,確保會計和統計數據的真實完整等自身要求,出于生存發展和外部競爭需要,而主動采取的一種自我控制管理風險的行為。
從監管的層面看,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監控和指導,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從公司的管理層面看,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能夠得以實現。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都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
目前,在保險市場中時有發生的分支機構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反映出上級公司仍然存在以保費論英雄,以規模為發展目標的經營指導思想,有些內部控制制度對部分分支機構管理者的經營行為缺乏必要的約束和監督,不能保證會計和統計數據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制度形同虛設,削弱了內部控制制度的監督效力,同時增加了保險公司經營風險和保險監管的難度和成本。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必須引入有效的激勵和約束機制,一是應該提高管理者和員工的風險控制意識,增強自覺遵紀守法的觀念和氛圍;二是制定切實可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監督檢查制度,并在運行中不斷補充完善;三是強化會計核算的內部控制系統,確保業務數據和報表的真實性和完整性;四是加強和保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有效運行,加大公司內部稽核和外部審計的檢查力度;五是建立和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機構,加強對決策者和管理者的監督和制約作用;六是加大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檢查和完善,確保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有效監督和管理;七是保險監管部門可以根據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實際情況,制定鼓勵或限制公司業務和機構發展的監管政策。
國內保險業經過近幾年的快速發展,在公司業務發展戰略、業務經營規劃、業務經營區域、目標客戶群體、銷售渠道等方面,在對公司組織架構和業務經營活動進行計劃、監督、評估和管理等方面,進行了許多大膽和有益的改革創新,在防范和化解經營風險和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但同時,由于保險公司數量的增加、規模的擴大和業務活動日益復雜化,保險市場中也出現了一些違法違規的突出問題,在國內保險市場對外開放步伐加快和市場競爭日益加劇的情況下,為了防范和及早發現經營風險,從而避免或者減少可能遭受的經營損失,保證保險業能夠穩定健康快速發展,在加強保險監管的同時,各保險公司經營決策者應該認真制定和切實執行公司控制風險、加強管理、穩健經營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
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的競爭優勢主要取決于公司的人才技術優勢和組織管理優勢,而不是傳統的資源優勢和資金優勢,保險資源配置和經營管理能力的差異性和保險公司利用這些資源的獨特方式,形成了各自公司的競爭優勢和比較優勢。建立內控制度和管理制度的目的是提高保險公司自我約束意識,防范和及時發現經營風險,建立公司內部相互制衡機制,確保正確反映公司的經營效益,提高公司的核心競爭力。健全有效的內控制度可以監督和彌補公司管理功能可能存在的缺陷,使公司在市場環境變化和人員素質差異的情況下,實現公司的市場經營目標。
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應注重體制創新和機制創新,應參照國際先進的管理模式進行公司內部管理體制方面的改革創新,比如公司價值鏈管理、組織結構管理、業務績效管理、客戶關系管理、公司價值管理、銷售渠道管理、服務質量管理、公司品質管理、人力資源管理、激勵約束機制管理等。按照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保險公司總分支公司之間應該建立嚴格的管控機制和費率反饋機制,總公司對分支公司的經營活動必須做到心中有數,及時指導,監控到位;應建立嚴格的核保和核賠分離制度,建立必要的審核制度和檢查制度;對分支公司擅自越權和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對違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行為,必須認真進行內部監督和檢查,加大處罰力度,并及時修改和完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否則,保險監管部門可以追究總公司的領導責任。
二、以監管為核心,監控和指導公司內控管理制度建設
加強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的目的是在新的市場和法律環境下,將以往部分監管責任轉變為保險公司的管理責任。保險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是保護被保險人的利益,保證投資人的正當投資回報權益不受侵害,監督保險公司合法合規經營,具備足夠的償付能力,以往這種監管職能是通過對保險公司現場和非現場的例行檢查來實現的,但由于保險公司管理體制和業務經營的復雜程度增高,增加了保險公司的經營風險,保險監管部門例行的檢查和抽查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時性、有效性遇到了現實的挑戰,增大了保險有效監管的難度。在國際化競爭的大背景下,保險監管部門必須認真研究和充分發揮保險公司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積極作用,將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作為強化監管的重要內容,加強事后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保險公司則應該認真檢討和審視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執行的現狀,增強對公司內部機構、業務、財務、投資等方面的風險管理,完善和彌補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缺陷和不足。保險監管部門在加強保險法律法規建設的同時,應督促保險公司加強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兩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替代、互為補充、缺一不可的。
國際上一般對內部控制按職能劃分為內部會計控制和內部管理控制兩類。保險公司內部會計控制包括涉及直接與財產保護和財務記錄可靠性有關的所有方法和程序,包括分支機構授權和批準制度、責任分離制度以及對財產的實物控制和內部審計等。保險公司內部管理控制包括與管理層業務授權相關的組織機構的計劃、決策程序、控制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手段、信息交流、監督管理以及各種內部規章制度的執行狀況。
保險公司總公司必須對分支公司的經營范圍和經營規模是否相適應,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是否完備和完善,權力與責任的平衡是否對稱,重要職能和關鍵崗位的設立是否相互制約,獨立的內部稽核和公正的外部審計是否健全,內部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機制是否執行落實,職業道德水平和培訓質量是否提升,違法違規行為和有意誤導行為是否得到遏制,財務制度和會計準則是否得到執行等進行研究和評估。所有這些內容要求保險公司必須建立科學完善的內部控制管理體系,提高操作效率,確保現有規章制度的執行,同時,保險監管部門必須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執行情況進行認真檢查和監督指導。
三、以競爭為手段,建立內外資保險公司競爭合作機制
國內保險市場的對外開放,為內外資保險公司提供了一個競爭與合作的大市場,使國內保險公司實際上直接或間接地參與了國際保險業的競爭,因此,保險公司應該從國際競爭的高度,提高公司的經營管理水平和質量,應該具備全球化的經營視野和更強的合作意識,積極主動地參與業內的競爭與合作。內外資保險公司各自具有不同的優勢,如何在激烈的競爭中獲得最低成本、最佳產品、最優服務、最大份額、最高利潤,是公司競爭所追求的目標。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保險公司共同開發和利用保險資源、保險科技、保險信息,以及保險公司經營過程中的合作與聯系,是國際化經營的必然要求和發展趨勢。
從管理的層面上看,外資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建設方面的先進經驗和做法值得國內保險公司學習和借鑒。首先,內外資保險公司應該加強對國際通行的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信息溝通和交流,增強公司管理者對加強內部控制管理的意識;其次,應注重公司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和質量的提高,以適應競爭與合作的要求;第三,應加強對業務無序競爭的管控,在管理創新、服務創新、機制創新等方面開展競爭活動;第四,共同營造一種合作創新、共同發展的市場協作精神和協作方式,提高公司的獲利水平和競爭力。
四、以管理為目標,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整體素質和水平
保險公司的組織結構是保證公司各部門和總分支公司各司其責、有序結合、分工明確和有效運作的組織保障,合理的組織管理結構可以把分散的、單個的力量聚集成為集中的、強大的集體力量;可以使保險公司每個員工的工作職權在組織管理結構中以一定形式固定下來,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的連續性和穩定性;有利于明確經營者的責任和權利,避免相互推諉,克服,提高工作效率,克服辦事拖拉的弊端;可以確保公司領導制度的實現,公司各級領導只有依靠一套完善的組織管理機構才能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權力。
圍繞風險控制和增進效益兩個目標,保險公司應該如何加強內部控制管理水平,增強競爭能力,在日漸市場化和日益開放的經營環境中立于不敗之地,一是應建立起高效的風險管理機制,以風險管理為核心,嚴格控制經營風險,保證其業務收益的穩定,滿足被保險人日益增長的保險需求;二是運用高新技術手段和先進方法對風險變動趨勢進行科學的預測,有效地進行公司經營風險的控制和管理;三是完善保險風險內部控制機制,對經營風險實行嚴格的監控,建立科學的風險監測反饋系統,提高公司經營效益;四是完善公司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管機構、管業務、管經營,并接受保險監管部門的指導和檢查。
五、以服務為理念,提升產品創新、服務創新的科技含量
首先,產品創新能力反映公司管理和競爭水平,保險產品的系列結構、規格品種,特別是產品更新換代的頻度,對保險公司產品管理能力的高低有著十分重要的影響,因此,根據競爭的客觀需要,保險公司都把優化產品結構、增加和更新產品作為提高其管理水平和國際競爭力的一個重要方面,但同時必須看到,國內保險市場中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保險產品結構雷同、業務單一、創新不足、粗放經營等問題。業務結構方面,財產險保險費收入來源80%以上為機動車保險,經營缺乏特色和品牌;業務品種方面,財產險傳統型業務比重大,創新型業務、高附加值業務和延伸型業務比較少或基本上沒有開展。
隨著新《保險法》的實施,保險監管部門對保險條款費率的管制得以放松,保險公司有了更大的條款費率制定權,因此,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保險公司應該跳出傳統的業務框架,認真分析市場需求,建立推進產品更新換代的產品管理制度,加速開發和創新公司自身的產品系列,提高公司產品的國際化、多樣化、專業化水平,努力開拓各種市場空間。培養適應產品創新的人才隊伍,造就一支掌握現代產品風險管理技能和方法的高素質管理隊伍,是對保險公司管理水平和內控機制是否完善的考驗。因此,保險公司應該注重培養自己的專業技術人才,建立適應市場發展的產品創新機制。
其次,科技創新引導保險公司的服務創新。北京市保險市場近年來能有快速發展,同保險公司重視服務創新密切相關。目前,北京市保險市場中的服務創新表現為:服務科技方面有電話語音服務、網絡和電子商務、銀行結算支付方式;服務管理方面有計算機網絡管理、承保、理賠、結算中心、人業績管理、營銷管理;服務方式方面有服務之家、客戶回訪、24小時電話咨詢服務;服務理念方面得到不斷提升和轉變。
保險公司應在現有的基礎上,加快電子化和網絡化建設的步伐,采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訊技術設備,促進辦公自動化、電子商務和網絡保險以及由此延伸的服務手段和領域,提高保險公司的業務處理能力和運作效率,以高效、快捷、優質的服務,積極參與保險業的國際和國內競爭。
在信息技術引發的保險創新浪潮中,公司間競爭的重點不再是產品的價格競爭,而是服務質量和方式的競爭。只有通過高質、高效、高附加值的服務競爭,才能將各種保險產品更快更好地送達顧客,才有利于擴大和穩定客戶關系,占有更高的市場份額,增加業務創新的機會。
第三,加強人管理制度促進服務質量提升。新《保險法》修改的一條重要內容,是加重了保險公司對保險中介人和中介業務管理的法律責任和管理責任,保險公司應根據中介業務發展的實際,制定相應的保險中介業務管理辦法,加強和完善對保險中介業務的管理。國內保險業的營銷方式最終將建立在市場導向型、客戶需求型這樣一種新的發展模式基礎上,使人壽保險這一“以人為本”的保險服務行業在服務意識、服務效益、服務質量、服務渠道、服務方式、服務內容等多方面和多層次發生根本變化。
保險服務質量的提高關鍵是靠保險公司的服務意識的提高,靠保險公司服務創新。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后,保險業的制度體制改革、機構業務管理、人事分配制度等方面的改革,歸根結底都將落實在服務競爭上,因此,提高保險服務與促進保險發展是相輔相成的,是保險公司在今后激烈的市場競爭中能否立于不敗之地的客觀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高度重視售前服務、售中服務、售后服務的各個環節,應該遵循公司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運行,不能因人而易,降低服務水平和質量。
第四,高度重視銀行保險的發展機遇和經營風險。銀行保險最直接的含義就是通過銀行網絡來銷售保險產品。充分利用龐大的金融機構網絡,增加保險的銷售渠道,高效率地覆蓋市場與客戶是保險公司熱衷于銀行保險的最現實的愿望。銀行保險所顯示出來的獨特魅力和廣闊前景對保險公司拓展銷售渠道意義重大,一是可以建立客戶資源共享機制,為雙方客戶提供綜合性互惠服務;二是加強銀行保險業務的深層次合作;三是適應網上保險的需求,實現雙方網站的方便連接,為客戶提供更方便,更快捷的網上保險、網上查詢和網上轉賬等多方面、多渠道的服務。
銀行保險業務發展勢頭迅猛,已經成為人壽保險另一個主要銷售渠道,但同時,各保險公司應該清醒地認識到,銀行保險不是零風險,由于保險公司在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方面的滯后性,目前有些問題已經暴露,如經營效益風險、資金回報風險、資產負債匹配風險、違規操作和誤導宣傳等事件也時有發生,必須引起保險公司的高度重視,同時加快制定相關的風險控制管理規定。銀行保險注重的是品牌形象和誠信經營,保險公司要嚴格依法合規經營,塑造自己穩健經營、誠信經營、合法守規的品牌形象,形成自己值得信賴的品牌優勢。銀行保險需要強調的是加強人才培養和培訓,保險公司必須加強培訓內容和時間。銀行保險的核心產品是服務,服務質量是決定銀行保險業務經營成敗的關鍵所在。
六、以效益為中心,用內控制度管控公司所有經營行為
保險公司的經營目標是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這就需要保險公司對其分支公司的管理層進行監督,保證分支公司的管理層能夠按照公司的既定目標履行職責,有序、有效地開展業務,確保公司的經營目標能夠得以實現。以實現股東價值的最大化為基礎的管理是一個綜合的管理工具,它可以用來推動創造價值的觀念深入到公司一線員工中去,用效益的觀點,通過內部控制管理制度和經營目標的實施,監督和控制公司管理層的所有經營行為。內部控制管理制度是保證保險公司經營效益的實現,而分支公司的管理層既是相關制度的制定者,又是執行者,其經營行為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管理制度的執行績效。
與其他企業相比,保險公司的產品經營、資產和負債的形成具有特殊性,其現金流入先于現金流出。由于存在這種時間性差異,總會使得大量的現金暫時或較長時間存在于保險公司內部,通過投資產生收益。現代保險公司依靠承保和投資雙輪驅動,經營活動現金流是投資活動現金流的基礎,沒有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就難以聚集資金進行投資,投資活動產生穩定的現金流又可有效支持經營活動的擴展。基于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的基礎性和重要性,本文旨在探尋適合保險公司特點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分析指標,并從戰略層面上探尋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管理的實踐對策。
一、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評價指標探討
由于保險公司的凈利潤與精算假設密切相關,具有顯著的估計特性,且往往具有高估傾向(牛凱龍、賈飆,2010),同時,與一般企業凈利潤主要取決于經營活動不同,當前我國保險公司的凈利潤更多地取決于投資活動,而非經營活動。若單純以傳統現金流評價指標“凈利潤現金含量”(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凈利潤)作為集團對子公司經營管控的關鍵評價指標會存在一定的虛假性與誤導性。以中國人壽、中國太保以及中國平安三家保險集團公司為例,以各家公司近幾年年報數據為基礎(剔除非保險業務數據),對凈利潤現金含量指標進行計算和比較(數據略),可以發現三家公司的“凈利潤現金含量”指標波動較大,當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和凈利潤不同步發展時,該指標會發生異常波動,在2008年凈利潤最低時,指標值反而最高。當前保險公司的凈利潤更多地取決于歷史滾存現金(保險資金運用余額)和當年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的投資收益,隨著歷史滾存現金越來越大,當年經營活動凈現金流量對當年凈利潤的影響呈下降趨勢,因此,用“凈利潤現金含量”反映公司現金流量,決策參考價值不大。從三家公司的“保費收入現金含量”(經營活動現金流量凈額/保費收入)指標來看,相對更能夠反映保險公司的經營活動現金流管理能力。但需要指出的是,保費收入現金含量指標并不是越高越好。通過不充分定價等方式,可以使本期保費迅速增加,能夠有效增加凈現金流,但是業務質量卻可能顯著下降,當期過快的凈現金流可能帶來較大的隱患。
二、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管理分析
經營活動現金流包括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和經營活動現金流出,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主要為收到原保險合同保費取得的現金,而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等款項支付的現金則占經營活動現金流出的一半左右。因此分析經營活動現金流,重點要抓住收到原保險合同保費取得的現金和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等款項所支付的現金。當前,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管理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經營活動現金流入結構不合理從A股上市的幾家保險公司的數據看,收到原保險合同保費取得的現金與保費收入高度吻合。考慮到行業數據的可取性,本文采用保費收入替代收到原保險合同保費取得的現金進行分析。目前國內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具有以下特點:1.分紅險占比過高。分紅類產品已成為我國壽險市場的主要產品,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分紅險保費收入占壽險保費收入的比重分別達到70.0%、91.6%。分紅險單一險種的業務波動牽動著整個壽險市場,影響著各保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量的穩定。在投資收益率波動以及通貨膨脹壓力下會進一步降低產品的吸引力。過度集中于分紅險,保險產品實際上與銀行理財產品、基金產品等展開了同質競爭。在市場向好時,基金產品優勢明顯,而市場低迷、資金緊張時,銀行理財產品又憑借渠道及開展表外業務的內在驅動而異常火爆,而保險產品則處于明顯劣勢地位。在分紅險和投資型保險產品占主體的情況下,需要較高的投資收益率來覆蓋成本,客觀上會增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壓力,加大現金管理難度。保險公司是靠分散風險吃飯的,其準備金極度厭惡風險,如果為追求高額收益而擴大投資風險敞口,其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AIG就是一個鮮活的例子。當前,長期期繳、保障功能強、能夠滿足消費者真實保障需求的產品發展不足,客戶可選擇的保險產品品種有限,弱化了保險產品在整個金融產品體系中的競爭力,從而給壽險公司現金管理帶來了挑戰。2.過于依賴銀保渠道。長期以來,銀保渠道一直是壽險公司保費的重要來源,尤其是成立時間不長的壽險公司,高度依賴銀保渠道,有的壽險公司銀保業務占比甚至超過90%。銀保渠道在帶來巨額保費現金流入的同時,也帶來不少問題:業務結構不合理、內含價值低、銷售誤導、賬外違規支付手續費等。為此,保監會、銀監會加強了對銀保渠道的監管力度,加上信貸緊縮、加息、銀行主推理財產品等因素的影響,2011年銀保業務增速放緩,過度依賴銀保渠道的壽險公司上半年業務規模同比出現下滑,保險公司爭奪銀保渠道的競爭也變得異常激烈。過度依賴外部單一渠道無疑加大了壽險公司經營活動現金流的波動性。
(二)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等款項支付波動較大支付原保險合同賠付等款項支付的現金是壽險經營現金流出的主要內容。保險給付是依據保險合同在保險事故發生和保險期滿對被保險人或受益人的給付。因無法取得保險行業整體經營現金流出數據,本文用保險年鑒公布的賠款與給付數據代替(如圖所示)。可以看出,2006年以來保險行業現金流出波動很大,增大了現金流管理的難度,加大了為應付突發性現金需求而產生資產售賣損失或融資成本的可能性。這種現象在很大程度上與近年來保險產品結構不合理有關。
(三)現金流錯配保險公司資產負債管理是一個艱深的課題。資產負債管理不當的最后表現形式就是現金流錯配。目前,保險行業處于成長期,經營活動現金流入大于現金流出,因此現金流錯配的危害尚不突出。筆者認為,現金流錯配主要表現為三種形式:一是由于資產收益與負債成本錯配,造成利差損失,損害公司償付能力,長期來看現金流出大于現金流入,這一問題在20世紀90年代十分突出;二是由于資產負債久期錯配,影響收益和流動性;三是由于產品本身以及產品之間錯配,造成階段性流動性風險。資產負債久期錯配在保險業內比較突出。從中央結算公司的2010年銀行間債券市場統計信息來看,2010年各期限債券發行量占比結構呈現期限越長占比越小的態勢:1年期以下短期債券發行規模最大,占比約為50%;1~3年期的中期品種占比為19%;而10年期以上長期品種占比不足6%。據統計,我國壽險公司中長期資產與負債的不匹配程度已超過50%;且期限越長,不匹配程度越高,有的甚至高達80%(郭金龍、胡宏兵,2009)。我國保險資金運用上的“長錢短用”,不僅會對保險投資收益產生不利影響,而且會帶來資產負債錯配的現金流風險。產品本身錯配最突出的表現就是躉繳占比高,現金流積累很快,未來將只有現金流出而不存在現金流入,容易引起現金流波動。產品之間錯配就是產品集中度過高,產品同質化,沒有通過產品設計達到產品與產品之間的現金流匹配。產品集中度過高導致階段性出現滿期給付高峰,加上產品之間錯配,會導致大量經營活動現金流出可能沒有持續、足夠的經營活動現金流入來匹配,不僅會帶來巨大的現金流支付壓力,而且會減少可運用資金額度,增大資金運用難度。
(四)經營活動現金流管理偏重于運營方面保險公司大多擁有不同層級的分支機構,總部對分支機構的管控能力決定了經營管理水平,其中現金流管理是關鍵環節。目前,我國大多數保險公司在現金管理上采取集中管控的模式,并分賬戶性質開設收入和支出賬戶,采用“收支兩條線”的辦法管理現金,對分支公司則采用“日均資金余額”等指標進行現金流管理考核。現金流量管理的目的主要是滿足公司日常經營的需要和提高保險資金的使用效益,改善公司經營成果。這種常規的現金管理方法主要偏重于運營層面,著力于提升財務集中管理水平和資金周轉效率,從基礎工作層面上管理保費收入帶來的現金和日常運營資金支出,但較少在戰略層面上預測、籌劃經營活動現金流量,不能為保險資金運用、資產負債匹配提供參考依據。
三、相關建議
(一)加強對現金流考核指標的研究,引導保險公司及其分支機構加大現金流管理力度。本著可持續性和流動性兼顧的原則,保險集團公司可以嘗試以“保費收入現金含量”(經營活動現金流凈額/保費收入)作為對旗下子公司及分支機構的業務發展管控指標,但考慮到該指標本身的缺陷,必須結合承保利潤指標并行考量,二者只有同向發展,才是健康的。
(二)保險產品應該回歸保障,適當發展投資型產品,突出保險的優勢。一是加大傳統保障型保險產品的發展力度。通過強化對長期期繳、保障功能強、能夠滿足消費者真實保障需求產品的銷售,降低分紅險產品銷售比重。二是通過保險產品的多元化發展,逐步達成合理的業務結構形態,避免集中給付導致的現金流波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