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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圖分類號:D9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6-0278(2013)06-115-01
一、古希臘法律思想
在古希臘,并不像古羅馬一樣存在著一個職業化的法律專業人的階層,在古希臘對其法律產生影響的主要是哲人和政治家。哲學家以其理論和思想影響法律的制訂和修改;而政治家,則以法律做為民主的保障。柏拉圖的法律思想
1.柏拉圖是古希臘偉大的哲學家,有這樣著名的三篇:《理想國》、《政治家篇》、《法律篇》。這三篇對話反映了柏拉圖法治思想的發展歷程。
在《理想國》中,柏拉圖首先探討了他所認為的正義。他認為:“正義就是只做自己的事而不兼做別人的事”,正義是“每個人必須在國家里執行一種最適合他天性的職務”,“正義就是有自己的東西干自己的事情”。在《法律篇》中,柏拉圖指出,法律的權威是至上的,實行依法治國即意味著包括統治者在內的所有階級都要尊崇法律的權威,自覺接受法律的統治,這是新的法治國最為重要的特征。柏拉圖前期傾向人治,在《理想國》中,強調的是掌握哲學的人治國家。
2.亞里士多德的法律思想
亞里士多德是古希臘著名的思想家、哲學家、政治學家和百科全書式的大學者,在《政治學》中,亞里士多德論述了他的國家觀、倫理觀和法律觀。正義與法律的關系是亞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亞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與正義概念是聯系在一起的,而他的正義觀念又與平等觀念密不可分。他把正義分為三類:一為平均正義,此種正義的觀念是以“平等”觀念為基礎的,是對平等標準的衡量。二是分配正義。平均正義是支配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正義,而分配正義規制個人與團體間的關系。根據每個人的功德,價值來分配財富、官職、榮譽等,以承認人天生的體力與智力的不平等性為前提的。三是矯正正義。它是在非自愿的交往中,當一個人對另一個人造成損害,要從損害方的好處中拿出一些加到蒙受損失的個人那里,補償其損失。矯正正義不考慮相關的當事人的地位,只確保兩個人在事件中得失的平等。
他的論點主要有:1.人容易偏私,而法律沒有個人偏見;2.人不免感情用事,而法律沒有感情;3.人治是用一個人的智慧統治,法治是用多數人的智慧統治(法律是多數人制定出來的),而集體的智慧優于個人的智慧;4.人治容易腐敗,而法治不易于腐??;5.一個人的精力有限。通過比較,亞里士多德得出結論:“法治應當優于一人之治”。他說:“當大家都具有平等而同樣的人格時,要是把全部的權力寄托于任何一個人,這總是不合乎正義的。”亞里士多德又將法治與正義聯結起來了。
綜合上述兩位代表性的古希臘時期的哲學家的觀點,我們可以看出古希臘時期的法律思想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主張法治。二是注重程序。三是追求正義。
二、古希臘法律制度中的陪審制度
雅典當時的司法審判權屬于由全體自由民組成的民眾大會。當地居民發生訴訟糾紛的時候就要召開民眾大會來進行裁決。這等于說全體自由民都是法官。公元前6世紀,雅典時期著名政治家梭倫領導了一系列改革,其措施之一是設立了陪審法院,這一制度的來源應當是早前的公民會議。陪審團制度主張,讓自已的同類人進行審判。根據克利斯提尼的改革措施,每年須選出6000名年滿30歲的公民,登記為陪審人選。6000名陪審法官是由自愿出任者抽簽選出,每一部落選出六十名。
到公元前五世紀時,6000名陪審法官被分為10組,每組600名。這600人分別由10個部落遴選60名男性出任。任職期間,這10組陪審法官分別被分派到10處法庭中的一處。每處法庭由一名執政官或者有時由行政官員主持。每個法庭專司審理同一類型的案件。開庭當天,整個訴訟程序由破曉時分展開。審理當天的時間表及所需陪審法官人數均事先公布。有意出席的陪審法官,就到入口處排隊等候。這種制度后來為英美法系國家所引用。
古希臘的法律思想與此種制度的關系體現在何處呢?
第一、古希臘的哲學家們深入地考察了國家和法律的起源問題。由于人性中存在著對國家的需求,人們需要交換、分配,這就引利益之爭。他們普遍認為,人的本性都是存在惡性的,個人很容易受到不良秉性的影響,做出影響事實正義的決定,而且人的認識能力有限,但大多數人的認識能力則是足夠的,這點從司法裁判權屬于民眾大會就可以看出。我們可以看到,古希臘的陪審法官人數達到了6000人之多,并且這6000人還按照固定的比例,從各處的部落中選出,由各個不同部落的人來擔任,雖然人數上過分夸大了多數人意見的重要性,但這最大程度上強調了民主性在司法判決中的體現。
關鍵詞 地理環境 古中國 古希臘 法律差異
中圖分類號:D90 文獻標識碼:A
“桔生淮南則為桔, 生于淮北則為枳, 果徒相似, 其實味不同。所以然者何? 水地異也?!保ā蛾套哟呵铩るs下之十》) 春秋時期齊國人晏嬰的這句話,深刻地揭示出地理因素作為一種客觀因素對一個地區一個民族的興衰成長的深厚影響,尤其是在古代,由于生產力水平較低,人們往往很難克服地理環境所帶來的困境。因此,地理環境對制度和文化的影響更為深厚。
一、地理環境簡介
中國古代各族人民勞動、生息、繁育于亞洲東部這片廣袤土地,我們可以稱之為“東亞大陸”。從地勢上看,“東亞大陸”大致呈現出一個自西向東并稍加傾斜的大三角形。它以帕米爾高原為頂點,以向東北和東南延伸的兩組山脈帶為兩邊。向東北伸展的一組包括天山——阿爾泰山——薩彥嶺——外興安嶺山脈,綿延起伏直至鄂霍次克海;向東南伸展的一組包括喀喇昆侖山——喜馬拉雅山——橫斷山脈,并一直延伸到南海岸。在黃河流域和長江流域的下游被稱之為“中原”,這一地帶擁有較為平闊的平原和濕地,四季分明,適于農業的發展,形成了早期穩定的農業文明。
眾所周知,歐洲文明濫觴于古希臘。從地理范圍上看,古希臘主要包括希臘半島、愛琴海諸島以及小亞西亞西部海岸。希臘半島的地理環境和自然條件有兩個顯著的特征:其一,多山,從古希臘的地形圖上可以看出這一地域沒有大河或平原。其二,三面臨海且海岸線漫長曲折。古希臘多山的地理特征展現在崗巒起伏,群山連綿不斷,因此,可用于進行農耕的土地甚少。據統計,古希臘只有約1/5的土地可用于耕種作物,在這些土地中,很多地區是石塊沙礫,土壤貧瘠,這對農業發展十分不利。因此,靠農業耕作根本不能滿足希臘地區的糧食需求。尋求糧食以解決溫飽成為古希臘人生存的關鍵。但是,古希臘屬于地中海式氣候,它的山區和丘陵地帶卻很適合栽培葡萄、橄欖等經濟作物,這就為商業的發展提供了條件。
二、地理環境對兩國產生的影響
(一)產業選擇及其影響。
中國的氣候主要是溫帶大陸性氣候和溫帶海洋性氣候,雨量較充沛,適合農作物的生長。古老的中國人正是在這種特殊氣候環境下開始了弄作物得種植,人們依賴土地而生存,有序的農業生產成為了人們生活決定因素,土地是不動產,因此人們必須定居下來根據四季的變化來完成農耕,這種形成了中國人喜好定時的心態,并最終形成了較為穩定的農耕社會。人們依賴土地,一方面,追求“安居樂業”的保穩心態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家族的形成,另一方面,農業是所謂的“靠天吃飯”,因此在對抗自然災害等方面也需要幾代人生活在一起共同勞作、共同生活。家族人口的增加使家族勢力增大,同時家族成員也需要利用家族來確保生存,個人無法離開家族,家族成為個人的庇護場所。這樣,家族便成為中國古代農業社會的基本單位,而個人的個體意識卻被大大削弱。
因此,可總結為:地理環境——農業的選擇——追求穩定——更易形成家族——個人本位意識缺失。
通過以上對古希臘的基本地里環境的介紹可知,古希臘的地勢無法將農業生產作為主要的產業,這就需要需求更多的機會去解決生存問題。古希臘三面分別瀕臨地中海、愛奧尼亞海和愛琴海,海岸線長達一萬多公里,悠長曲折,形成了許多優良海港。且地中海漁業資源較豐富,擁有諸多的海上便利條件,促使古希臘人以海為突破,成為了自己的海洋民族特色。地中海的航路、航海業的發達。促使了古希臘與地中海地區的各國商業繁榮,因此地中海周圍的文化十分發達。航海業的發展促進了各個地區的貿易往來,并形成了最初的商業。對食物的需求和生存的壓力,迫使古希臘人必須離開家人去嘗試冒險和競爭,逐漸淡化他們的家庭觀念,而相反,自由主義、個人主義,平等主義等價值觀念則得到了充分的發展。這些觀念又反過來促進和發展了商品經濟和政治制度。
因此,可總結為:地理環境——商業的選擇——無法穩定——無法形成大家族——形成個人本位意識。
(二)對“人性”的思考及依此選擇的治國之道。
中國古代的人口大部分生活在中部的平原和東部的沿海地區,處于平原地區,而且古代中國地大、人口密度低,因此人們沒有很強的弱肉強食意識,在大海的西面有大片的土地可供生存,人們在潛意識里會有一種天賜的“退路”, 此外,古代人是集體生活,一個人的出生是對家族力量的壯大。因此,人們會養成一種博大、包容和禮讓的心態。因此,中國古代大體上持有一種“人性本善”的觀念。正如《詩經》所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則。民之秉彝,好是懿德”。
而包括古希臘在內的西方國家一直以來都堅稱“人性本惡”,無論是神話還是學者專著,大部分都認為人在本性上是罪惡的。我們將視野轉向對地理環境的分析,卻可以得出如上的結論。古希臘的人們則生活在由群山阻斷的小片區域,在海洋的對面,沒有足夠的陸地提供生存的“退路”,國土面積小,使資源緊張,一個人的出生對其他人來說是生存機會的減少,因此,每個人從出生就是帶著罪惡的。“西方歷史恰恰是把這種邪惡的精神原則作為其基礎所產生的必然現象……”
這種人性本善和人性本惡的差異,導致中國古代與古希臘分別選擇了不同的治國之道。
中國古代春秋戰國時期,雖然是多事之秋、戰亂之國,但社會卻進入第一次人口大遷徙,文化大繁榮現象階段,政治和文化領域出現百家爭鳴、百花齊放的局面,關于治國之道也存在不同的主張,正所謂:“志士奔走,獻富國強兵之策;百家爭鳴,覓救世安民之方。克己復禮,明德慎行,儒家為止奔走呼號;立制操刑,物度軌則,法家為之身體力行;道法自然,無為而治,老聃之真諦;節用非攻,兼愛尚同,墨翟之要旨。”
秦王朝重法,導致暴行殘忍,終不過二世而亡。自此,我國古代法律及其思想內容深受儒家法律思想的深刻影響,主要的法律思想均呈現出儒家思想的特點。中國封建社會的正統法律思想,是以儒家思想為指導的、儒法結合的思想。儒家思想的主旨就是“崇禮尚仁”。儒家的“禮”是基于人類的情感而人為創制的規范體系。簡單地說“禮”就是規則。而儒家之所以提倡“禮”、“仁義”正是基于人性本善。這使中國的法律停留在倫理學的范疇中,最終沒能翻越藩籬進入科學理性的國度。
而古希臘的法律是構建在一種“人性本惡”的理論基礎之上的,主要起到的是一種防范性的作用。
雖然柏拉圖最初的理論是建立在“人性善”的基礎上的,但是古希臘的現實卻使他提出的由“哲學王”統治的“理想國”終究成了理想,柏拉圖后期認為只有法治才可行,并在其后期的著作中強調要重視立法工作,強調守法和法律的權威。亞里士多德認為,人性的惡導致一個國家必然不能由人來進行統治,因為人無法拒絕權力的誘惑,只有法律才能保障所有的人所做的一切行為都是為了善。法治優于人治。因此可以總結為:
中國古代:地理環境——包容——人性本善——儒法結合——人治——倫理學
古希臘:地理環境——競爭——人性本惡——宗法分離——法治——科學、理性
(三)對契約的重視程度及其后果。
古代中國以農為主。因此,固定的農業生產、穩定的小民生活社會基本可以自給自足,商業發展緩慢且不發達,這就對法律要求相對簡單,表現在民商法律嚴重缺乏,財產保護、債權契約等法律極不完善。法律體系單調,許多部門法缺乏,訴訟、行政法、民法等幾乎是空白。諸法合體,民刑不分,歷代的成文法典只是刑法典,各種法律關系一概以“刑罰”來規范處理。正如梁治平先生所言:“我們今天所說的法在夏商周為刑,在春秋戰國為法,秦漢以后為律;三者的核心語義是刑罰的刑” 。因此,“重農抑商”、“重刑輕民”以及儒家提倡的“重義輕利”的思想深深的影響了中國契約的發展,進而也沒能產生出契約所需要的個人本位及自由平等思想。
在地理環境的影響下,農業沒有出路,于是古希臘人選擇了商業。古希臘重視契約的原因有兩點,第一,商品經濟的發展,形成了經濟實力雄厚的商人階層,并且不斷發展壯大。古希臘的法律是在商人階層與貴族階層不斷的斗爭中發展起來的。商人階層迫切需要明確的法律來維護自身權利,保護私有財產,促進了成文法產生。商品交換的需要使這一階層更重視交易自由、契約平等,促進了私法制度的發展,特別是財產、擔保、訴訟等領域,在當時已比較完善發達,已經從其他部門法中獨立出來形成了單獨的民事法律條文。第二,古希臘人堅信人性本惡,因此在從事交易中,他們不相信道德和倫理的約束,只有選擇法律才能確保交易的安全。因此,可以總結為:
中國古代:地理環境——適合農業——重視倫理——禮
古希臘: 地理環境——適合商業——重視契約——法律
三、結論
導致古代中國和古希臘之間存在如此巨大差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地理因素只是作為一種客觀因素予以考慮。歷史是人類不斷探索與創造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飽含了精神向度和價值取向。人類群體所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或直接或間接的影響著這一過程。法律作為人類文明的表征,它的出現和發展除了受人文思想的熏陶外,更離不開本國土壤的滋養。因此,在研究古代中國與古希臘思想差異時,切不可忽視會環境因素的考慮。
(作者單位:北方工業大學文法學院)
注釋:
傳說中,雅典王提秀斯對氏族部落制度進行改革,摧毀了部落和氏族公社體制。在這一基礎上,公元前682年,雅典廢止了王政,開始從貴族中選舉執政官治理國家,雅典進入了貴族政治時期。雖然只是傳說,但不可否認的是,這是古希臘的民主制度的開端,同時,這也是西方法治的開端。
公元前8世紀,古希臘開始進入城邦時代。城邦的出現為公民對于公共事務的思考以及法律思想提供了空間,希臘人注重法律,關注人和人類社會的觀念由此而生,并不斷發展,最終形成了城邦政治,這是古希臘民主制度的先驅。希臘的著名的城邦雅典,剛開始僅有習慣法,貴族會議決定國家大事,公民會議無實權,公元前621年,在平民的壓力下,雅典頒布了成文法,盡管對平民懲罰嚴厲,但限制了貴族的特權,這只是開始,而后經過政府和民眾的長期努力,雅典開始進入法律“統治”的時期。自此,法治的意識在希臘人的思想中形成,他們關注法律的權威,強調執政民眾對法律的服從,在人們的觀念中,法治逐漸取代了人治。
古希臘的文明盛極而衰,而此時,地中海上的亞平寧半島上,另一個國家正在迅速崛起,它就是羅馬。起先,它只是一個小小的城邦,誰也料不到,幾百年后,羅馬成為了征服全意大利半島的龐大帝國。在古羅馬時期,戰爭迭起,但硝煙中有一個人的光芒不容忽視,他,就是自然法之父,西塞羅。他認為,自然法恒存于世間,他以其自有的理性成為人類真正的行為準則,而無關乎國家與成文的法律。由此可知,理性是不成文的法律。西塞羅完善了法治的思想,使得理論上的法治觀念更加完備,與此同時,實踐上的法治也得到了更好的發展。由于羅馬的統治范圍不斷擴大,被統治的人民越來越多,社會糾紛也相應增多,法律就恰到好處地有了用武之地,于是,在帝國時代,羅馬法律逐步完善。一大批優秀的法學家也應運而生,甚至出現了五大著名法學家。這些法學家協助國家立法,同時整理和解釋舊的羅馬法,這無疑促成了羅馬法學的中興,稍后,羅馬皇帝查士丁尼編纂了《查士丁尼法典》。
這是繼古希臘法治的誕生后,西方法治的又一次發展。
公元476年,統治歐洲達千年的西羅馬帝國結束了它的使命,這是歐洲古代的終結,也是中世紀的開始。
理性通常是指人所具有的一種本性,是人區別于其他動物的根本標志。理性的含義可以從意識論、認識論和人性論三個層次來理解。從意識論的意義上講,理性是指人的目的和意識所支配的一切主觀的和心理的活動,它不僅包括人的理性認識活動,而且也包括人的有意識、有目的的感覺、知覺和表象等感性認識活動。從哲學認識論意義上說,理性是指人的概念、判斷、推理等思維形式和思維活動的能力。從人性論意義上說,理性是指人的抽象的邏輯思維能力以及受這種思維能力所支配的人的理智的、克制的、自覺的能力和存在屬性。理性精神就其實質內容來看,是人的一般理性的具體體現。但理性精神又不同于一般意義上的理性概念。理性精神是在古希臘文明中孕育出來、在歐洲文藝復興時期得到張揚的、隨著市場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而得到發展的一種精神文化和價值體系。理性精神具有以下幾種核心價值觀,或者說是理性精神的典型特征:1、追求真理。即堅信外部世界具有客觀規律性,而且堅信這種客觀規律性是可以認識的。2、崇尚科學。從一定的意義上講,理性與科學是相通的,科學必須而且一定能體現理性。3、提倡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現實主義態度。理性精神在推崇理性的同時,并不是將理性與實際經驗割裂開來,而是將理性建筑在經驗的基礎之上。4、推崇自主、自覺、敬業、進取的價值觀。理性精神具有強烈的獨立自主意識,不迷信和盲從權威,富有獨立思考精神、批判精神和積極進取的精神。5、富有經濟理性,注重經濟核算,采用嚴格的簿記方式,追求實際的成效和利益。6、提倡法治。理性精神確認法律的權威性和至上性,確認社會運行主要應該靠法律制度來規范與調節的原則。理性精神是人類與自然界斗爭、在自然界中求生存求發展的產物,是在市場經濟和社會化大生產的發展進程中得到弘揚的一種精神文化。因此理性精神是人類的精神,是全人類的寶貴財富。
二、古希臘哲學中的理性精神的體現
人類對理性的認識以及理性精神的張揚經歷了長期的發展過程。理性精神的源頭可以追溯到古代希臘文明。早在公元前 6 世紀,古希臘從早期英雄神話時代進入哲學、科學啟蒙階段。米利都學派的出現標志著神話時代的結束和理性精神萌發的開始。古希臘哲學中的理性精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從客觀世界尋找萬物的本原。公元前 6 世紀以前的希臘,還處在宗教神話占統治地位的時代,人們用各種神靈來代表和解釋自然現象,用英雄神話來反映人世間的美丑善惡,信奉神是萬物的本原,認為人死后有靈魂而且靈魂不死。公元前 6 世紀,米利都學派首先擺脫宗教神話傳統,試圖從有形的感性事物中去尋找萬物的本原。米利都學派的創始人泰勒斯把萬物的本原歸于水。阿那克西曼德認為萬物的本原是“無限者”。阿那克西米尼認為萬物的本原是“氣”。繼米利都學派之后,畢達哥拉斯學派又把“數”看作是世界萬物的本原。這已經超越了感性經驗的局限性,顯露出人類理性智慧的光輝。赫拉克利特也從有形的感性事物中尋找萬物的本原,認為這個本原就是“火”。他認為火是定形與不定形的統一,是在永遠運動變化著的。但變中有不變,火在運動中具有自身的分寸、規律和尺度,這個尺度和規律就是“邏各斯”,或者說是“道”。一切事物都遵循這個“道”。他認為邏各斯的本性不是多,而是一,即統一性、普遍性的東西。這種已經有重要辨證思想的邏各斯,構成了理性的重要內容。阿那克薩哥拉第一個提出了“努斯”( 智慧) 是世界萬物推動者的思想。他認為無論是將來會存在的東西,過去存在過現在已不復存在的東西,以及現存的東西,都是努斯安排的。努斯并不只存在于人那里,而且也是世界的真正本性和普遍精神。阿那克薩哥拉的努斯概念使人的理性靈魂最終跳出了感性的束縛,對人類理性精神的張揚起到了重要的影響作用。
2、理性的重視和張揚。在古希臘哲學中,人類的理性逐步得到重視和張揚。從蘇格拉底、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等人的哲學思想中,可以看到這種變化。蘇格拉底在努斯概念的基礎上,明確提出了人的理性是萬物的尺度的思想,由此開啟了尋求普遍邏各斯的邏輯進程。他認為要從日常的具體事物中發展出普遍的、自在自為的東西,這就是普遍的理性邏各斯、普遍共相。蘇格拉底對于邏輯普遍性的凸現和追求,開啟了人們對理性的邏輯規范、推演、抽象能力的關注和發展進程,奠定了西方理性主義傳統的基本原則,因而被稱為西方理性主義之父。柏拉圖更進一步達到一個有純粹思維、概念和精神所構成的理念王國。他認為理念不只是自覺的意識之本質和目的,也是整個世界的本體。理念也即邏各斯,是普遍共性、抽象的實體。人們只有把握了事物的真正本質即事物的理念才能獲得真理。他認為,神在創造人時,首先創造出理性靈魂,再創造人的非理性部分。頭腦是人的理性的居處,它位居全身頂端,以便高瞻遠矚,指揮全身。他還認為人和動物的區別在于,人除了欲望和情感的靈魂之外,還獨具理性的靈魂。所以人是萬物之靈。亞里士多德繼承和發展了蘇格拉底和柏拉圖的理性概念,提出了“人是理性的動物”的著名命題,從而將古希臘哲學中的理性主義推向極至,奠定二千多年西方理性主義主流文化的基礎。亞里士多德認為,理性是人類區別于其他動物的根本標志,是人的特殊本質。亞里士多德的”人是理性的動物“這一命題,是指人所獨有的超越感性事物之上進行概念、判斷、推理的能力,同時也是指人能用理性支配自己的行為,控制自己的欲望,使行為合乎道德的能力。不僅如此,他的理性概念也是指世界的本體,是包含目的因的“最高形式”,理性本體按照一定的目的、理性地、井然有序地、能動地推動世界萬物,使之趨向自己。他認為人性最高的部分是理性,是思辨的活動。理性盡管在人的身上其量微小,但力量和價值卻遠遠勝過別的東西,因為它是人身上占統治地位的和特有的東西,而“每一種東西所特有的,對于那種東西就自然是最好和最愉快的; 因此,對于人,符合于理性的生活就是最好的和最愉快的,因為理性比任何其他的東西更加是人。因此這種生活也是最幸福的?!笨傊?,亞里士多德推崇的理性是世界的本體,也是人的最高本質。理性精神在他那里得到了高度頌揚。
3、重視知識的精神。將知識擺到崇高的位置上,是古希臘理性精神的重要體現,也是古希臘理性精神發展的重要原因。德謨克利特十分重視事物的必然性。他認為“一切都遵照必然性而產生”,崇尚人們對自然界的因果必然聯系的探索。他曾聲稱“我寧愿找到一個因果的說明,而不愿獲得波斯的王位”,充分體現出他對知識的推崇。蘇格拉底也特別推崇知識。他試圖從知識中給人們的行為找出合理的基礎。在他看來,知識是至善的,“美德即知識”; 知識是德行的基礎,有哪方面的知識才能做哪方面的事,要為善,就必須擁有關于善的知識。亞里士多德繼承了蘇格拉底推崇知識的思想。他在《形而上學》一書開頭第一句就說: “求知是人類的天性?!彼J為人們是由于驚異而去求知的。他們先是對眼前的事物感到驚異,逐漸那些比較深奧的問題如日月星辰以及宇宙的產生感到困惑,自覺無知,因而要去研究它們,以避免無知。因此,人類追求知識是出于天性,而不是為了眼前的實用的目的。
4、理性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融合。在古希臘,理性精神與人文精神是統一的。這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第一,表現在人們對人的認識和對世界的認識都是一體的,神學、哲學、科學也是一體并生的。人被宇宙化、自然化,而宇宙自然被人格化。第二,表現在美德是知識的同義語。蘇格拉底認為,只有靈魂或理智才能使人明辨是非。伊壁鳩魯認為,凡是被判定為最好的行為,都是遵從理性正當地作成的。因此,在古希臘思想中,知識被列入美德,而且處于所有美德之首。理性和德性,求知和追求人生的快樂是統一的。第三,表現在古希臘的哲學家幾乎都是科學家。如泰勒斯和阿那克西曼德是天文學家,阿那克西米尼是天文學家和物理學家??梢?,在古希臘時代,人文學術中就已經閃爍著科學理性的光芒。第四,表現在推崇民主和平等的觀念。柏拉圖的早期對話“普羅泰戈拉斯篇”中,反映了古希臘民主的基本精神即政治上人人平等,希羅多德《歷史》、亞里士多德《政治學》中多次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思想。在古希臘人看來,在社會里,每個人都要承擔一定的義務,從而要放棄自己的一些自由和獨立的權利。但是,屬于自己的基本的自由和權利,如個人的獨立的人格、尊嚴等都是不允許放棄的。因為每個人都是自己的主人,而不是別人的奴隸。社會應當最大限度地滿足每個人的自由和獨立的需要,并使每個人都不會受到別人的壓迫。可見,在古希臘,以民主、平等為主要內容的人文精神與理性精神一起,都得到了高度的重視和張揚,人文精神與理性精神在古希臘人那里是統一的。
三、古希臘哲學理性精神的特點及其影響
古希臘哲學中理性精神的孕育和發展具有以下幾個特點:
樸素的統一性。古希臘思想家既賦予理性概念以規律、秩序( 即邏各斯) 的含義,又賦予其心靈( 努斯) 的含義,而且二者渾然不分,處于籠統的原始統一階段。這反映出古希臘哲學中力圖從總體上去把握世界,把世界看作是一個萬物相互聯系、彼此相互轉化的整體這一自發的樸素的辨證思想。
本體論的思想。古希臘思想家都是從本體論的角度來理解理性概念的。無論是邏各斯還是努斯,都不只是存在于人那里,而且也是世界的真正本體。它按照一定的目的,理性地、井然有序地、能動地推動著世界萬物,使之趨向自己。
[關鍵詞] 經驗醫學階段;醫德;思想
[中圖分類號] R-052 [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673-7210(2012)07(c)-0164-02
Medical ethics thought of experience medical stage
DUAN Jinning CAO Xisheng ZHU Huifang YANG Yao
Beijing Tongren Hospital, Beijing 100005, China
[Abstract] This paper introduces the occurrence and development of medical ethics in the experience medical stage in Ancient Greek, Ancient Rome, Ancient India and Arad. The authors discuss that ethics thought of experience medical stage came from the accumulation of experience, and gradually form the theory system with obvious characteristics of natural philosophy, it is a practicing medicine virtue with consideration for the purpose.
[Key words] Experience medical stage; Ethics; Thought
醫學是與人類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發展相呼應的,從原始社會發展到現代社會的不同歷史時期,醫學伴隨著自然科學和技術的進步而發展,并和人類哲學思想的發展有著密切的關系。在世界醫學發展史上,從遠古的小亞西亞文化到公元16世紀的文藝復興時期前,均屬于經驗醫學階段。早在公元前18世紀,巴比倫國王漢謨拉比頒布了一部法律,史稱《漢漠拉比法典》,其中記載了許多醫生的活動情況和在各種事故中的法律責任。公元前7世紀,出現了以楔形文字刻在陶瓷片上的各種各樣的記述,其中同樣包括許多與醫學有關的事情。
醫德的產生和發展從根本上來說是由社會存在決定的,屬于意識形態范疇,并且是建立在一定的文化背景之上的,是社會文化的一部分[1]。經驗醫學階段的醫德特點是實踐經驗的積累,并逐漸形成理論體系,帶有明顯的自然哲學的特色,是一種以盡義務為宗旨的行醫美德。
1 古希臘的醫德
古希臘作為西方醫學的發源地,希波克拉底被尊為“西醫之父”。公元前7~前6世紀,希臘從原始社會進入奴隸社會,希臘人汲取埃及、巴比倫的文化長處,創新發展,在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兩方面都取得了較高的成就。希臘醫學是后來羅馬以及全歐洲醫學的基礎。至今歐洲人所用的醫學符號:手杖和蛇,即源出希臘醫神阿斯克勒庇俄斯。古希臘醫學在公元前6~4世紀形成。隨著醫學的產生,醫德也伴隨著出現。古希臘醫德最早是由古希臘名醫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公元前460~前377年)提出來的,他既是西方醫學的創始人,也是西方傳統醫德的奠基人。
希波克拉底生活的年代,醫巫并存,醫德也帶有濃厚的僧侶醫學和寺院醫學的色彩。他的代表作是《希波克拉底全集》,這是一部經典的醫德文獻,其主要內容:第一,闡明了行醫的宗旨,是“遵守為病家謀利益之信條”;第二,強調醫生的品德修養,“無論至于何處,遇男遇女,貴人及奴婢,我之唯一的目的,為病家謀幸福,并檢點吾身,不作各種害人及惡劣行為,尤不作之事”;第三,要求尊重同道,“凡授我藝者敬之如父母,作為終身同業伴侶,彼有急需我接濟之。視彼兒女,猶如兄弟,如欲受業,當免費并無條件傳授之”;第四,提出了為病家保密的道德要求:“凡我所見所聞,無論有無業務關系,我認為應守秘密者,我愿保守秘密?!钡谖?,也提出了行醫的品質和作風:“我愿盡余之能力及判斷力所及,遵守為病家謀利益之信條,并檢束一切墮落及害人行為,我不得將危害藥品給與他人,并不作該項之指導,雖有人請求亦必不與之。”這些醫學倫理思想都曾極大地影響了后世醫學和醫德的發展。至今仍然是醫務人員和醫學生醫學倫理道德的基本教材。但是,作為醫學倫理學的古典文獻,它也有一定的歷史局限性,如《希波克拉底誓言》中提到自己的醫術和行醫成績是神授予的,傳授醫學存在家傳和行會的特點,對人工流產采取絕對排斥等,這些思想也對后世產生一些消極影響。
古希臘具有美育實踐的優秀傳統,當時的許多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都重視美育。古希臘著名哲學家柏拉圖既是古代西方美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又是一位在美育方面有很多論述的教育家。柏拉圖本人篤好體操、文學和音樂,他本人的成長、成就,一個重要方面,乃得力于美育。柏拉圖認為文學和音樂是教育的基礎,在接受科學教育、體育鍛煉和軍事訓練之前,應當先受到文學和音樂教育。所以,他非常重視對兒童實施文藝教育,主張讓兒童做游戲、唱歌、跳舞,給兒童講故事,強調審美游戲在學前教育中的重大意義。
1 家庭,親情與友情
家庭是父親的王國,母親的世界,兒童的樂園。
――美國大作家愛默生
家庭始終是希臘文明中最強固的組織,無數個家庭在政府的統治下,組成了一個強大的社會,而在孩子的成長和早就上,家起了不可磨滅的作用。
世界沒有不愛孩子的父母,但“崇尚教育即是生活”的古希臘人并沒有把孩子當成自己的“寵物”,更沒有用溺愛為孩子設下一個“溫柔的陷阱”。面對童蒙初開的孩子那學習的熱情,以及對知識的渴求,他們用“潤無細無聲”的知識細雨溫潤幼小的心田,使其接受潛移默化的教育,踏上歡欣、愉悅的成長之路。
家與親情永遠是第一位的
家是每一人的安身之所,古希臘人的家庭觀念極重,無論何時,在他們心中,家都是第一位的。
在古希臘,家庭是不講究排場的,即使是一個富有的家庭也同樣禁忌鋪張。如果哪一個父親在家中生活奢侈,使孩子產生貪圖享樂的欲望,這個父親會受到族人的唾棄。因而,即使是富有的家庭,也以簡單布置為主:室內地面是石板鋪成的,上面覆有地毯;墻面為泥所砌,后以涂料粉刷;室內談不上有什么裝飾。這種簡樸的生存環境自然就使古希臘的孩子從小受家庭影響,形成了性格中勤儉樸實的一面。
老年是熱愛生命的希臘人所恐懼和擔憂的。但即使是老年時期,希臘人也有其自我安慰的方式;用舊了的身體像磨損的錢幣,必須回籠;死亡不過是新生的一種方式。
事實上,古希臘人很早就懂得,善待父母也就是善待自己,因為家族的傳統往往是一輩留一輩,代代相傳,自己對父母如何,自己的子女會看到眼里記在心里。
雅典法律規定,兒子必須奉養其年邁或贏弱的父母,而較法律更受人畏懼的輿論,則叮囑年輕人對待尊長須謙遜有禮。雅典的法律要求必須善待老人,所以,古希臘人在管好自己的小家庭的同時,從來不忘照顧年邁的父母親,而且他們也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添了兒子就忘了老子。如果子女遠離父母居住,或是遇到有戰事出征,那么一定會時常回家或在戰后趕回家看望老人,幫老人做些家務,同老人共聚同樂,盡一份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此日長時久,他們的孩子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也就逐漸養成了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好習慣。
試想,一個連自己父母都不愛、不敬的人,能愛長輩、敬別人嗎?因此,古希臘人常告誡自己的孩子,與這樣的人交朋友,無疑是與虎狼為伍,而只有孝敬老人的人,才配得到別人的愛。
學會禮儀,做個有教養的人
“有教養的人的遺產,比那些無知的人的財富更有價值?!报D―德謨克利特
世上不挑食的孩子很多,但整個國家的孩子都不挑食,你聽說過嗎?事實上,這樣的國家的卻存在,它就是古希臘。在餐桌上,所有的孩子都必須有禮貌地吃掉面前的飯菜,就像他們那極有紳士風度的父親一樣。
猶豫古希臘人極其崇尚體育運動,因此,為了培養健美、強壯的下一代,他們在自己的孩子剛開始端起飯碗自己學著吃飯的時候,就教育他們不許挑食,但凡擺在飯桌上的食物都必須同樣地攝取,而且不許剩飯。值得一提的是,這時候的教育并不是說教式的,因為古希臘人對孩子非常有耐心,他們不想強制孩子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而是給孩子講道理,告訴孩子為什么每一樣食物都必須吃一些,如果單吃一種而拒絕其他食物會造成怎樣的后果等;而且為了讓孩子能夠真心地信服,他們總是以身作則。
通過這樣的教育方法,古希臘的孩子們大多不挑食,而且長得身強體壯,健美無比。如果問世界上哪一個國家的人形體最完美,那答案一定是古希臘。
古希臘人非常熱衷于優雅的生活方式,那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這種優雅的生活方式往往從一個人的儀態儀表上體現出來,因而,他們從孩子懂事起,就開始潛移默化地培養和訓練他。無論是舉手投足,還是穿衣打扮,都力求讓他們學會既符合自己的身份,有舒適得體,令他人尊重。
古希臘史書中記載人之所以異于禽獸,就在于人有教養,而禽獸卻不然。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與其不受教育,不如不生,因為無知是不幸的根源。而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則更直接地說:“教育的根是苦的,但其果實是甜的。”
別讓孩子心想事成
“這世界并不會在意你的自尊。這世界期望你在自我感覺良好之前先要有所成就?!报D―比爾蓋茨
每一個父母都得仔細地想一下,我們該給他們留下些什么?愛子之心人皆有之,可是,你采取的方式是否正確?你能負擔他的一生嗎?家財都為子孫謀,又會帶來什么后果?
世界首富的比爾蓋茨早就宣布,他的遺產不會留給子女,要全部捐贈,這么做有一個動機就是為了讓孩子健康成長。
柏拉圖是希臘的大哲人和教育家。他看到很多貴族把自己的孩子“包裹”得十分嚴實,幾乎要什么就給什么,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一個人如果輕而易舉就能得到想要的東西,那么他根本不會在意,更不會珍惜。于是,柏拉圖就對他的學生說:“對一個小孩兒最殘酷的待遇,就是讓他‘心想事成’?!?/p>
柏拉圖的學生赫拉克斯對老師的話產生了懷疑。他問柏拉圖“心想事成,應該是每個人的夢寐以求的事。哪里不好了?”
柏拉圖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卻慢條斯理地講了一個故事。
他說:“以前有一頭驢子聽說蟬會唱歌,森林里的動物都喜歡聽。它就非常想學會唱歌,于是它在森林里找到了蟬,并對它說‘你唱歌太好聽了,我非常想學,你能教我嗎?’蟬想了想說道‘你想學唱歌也行,但你必須每天像我一樣餐風飲露?!H聽了蟬的話,果真每天都以露水充饑。結果沒有幾天,驢子就被餓死了。”
聽了柏拉圖的故事,赫拉克斯大笑著說道:“怎么可能有這樣的驢子呢?而且它和心想事成有什么關系呢?”
柏拉圖說:“你在聽這個故事時會覺得它似乎有點兒荒唐,他妄想實現自己永遠也不可能實現的夢想,也就是只憑主觀意愿,不看實際情況地盲目追求。那么換言之,我們人就沒有像驢子一樣愚蠢的時候么?很多人一生都有奢望著能‘心想事成’,其實我們可以想象得到,孩子們在希望實現自己的心愿的時候,
就像驢子想擁有蟬的歌聲一樣,根本不顧及客觀條件,而是憑著自己一時的好惡去要求。他們的父母因為溺愛而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要求?,F在,他們的父母有社會地位,有錢財和權勢,可以利用這一切讓他們心想事成。等到將來的某一天,父母失去了一切,不明滿足他們的要求,或是他們失去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無力實現自己的意愿時,試想,他們那已經被溺愛嬌慣得受不了半點委屈的心,還能承受得起無法‘心想事成’的打擊嗎?到那個時候,他們的結局會比驢子好到哪里去呢?”
我為你驕傲
“優秀是一種習慣。人出生的時候,除了脾氣會因為天性而有所不同,其他的東西基本都是后天形成的。是家庭影響和教育的結果?!报D―亞里士多德
“把幼兒初期教育體現為一種娛樂形式,他認為這樣才更容易發現一個人天上的愛好?!报D―柏拉圖
現代幼兒教育中,有一種賞識教育非常受歡迎。
“賞識教育”就是以賞識的眼光來看待孩子,充分尊重孩子自己的意愿,根據孩子的特點因勢利導培養孩子,發揚孩子的注意點和特長,隨時表揚孩子取得的一點點進步,以微笑來表示對孩子的欣賞和贊揚。從而培養孩子快樂的性格和不自卑的健康人格,讓孩子回歸主流社會,做一個快樂的人。
不過,賞識教育可不是現代人的發明,在古希臘,那些聰明的父母們就已經開始運用這一教育方法了。尤其是那些深愛孩子的母親們,在教孩子學說話、學走路時,他們就開始用“賞識教育”,積極鼓勵他們。隨著孩子的長大,她們會一直留心孩子每個階段的變化,給孩子以尊重和信任,及時表揚他們身上的長處,想方設法挖掘孩子身上的優點,激發他們身上蘊藏著無限的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了值得父母和家庭驕傲的人!
在這個崇尚幼兒早期教育的國家,每個獲得生存權的健壯的孩子從咿呀學語開始,都會陸續得到來自家長的各種禮物。這些禮物并不都是物質的東西,有更多是來自于精神上的教育。他們送給孩子這些精神上的東西,是要他們從小就在心里埋下一種信念,并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執著地去實現這個信念!比如,有的父親在女兒出生時就為他取名為雅典娜,就是希望在她心里烙下這樣一個印痕:自己像雅典娜一樣健康而且有智慧;還有的樂師在孩子非常小的時候就每天為他演奏曲子,是希望他從小就受到音樂的熏陶,對音樂有特殊的感情,長大后好子承父業!
2 點燃孩子思想的火把
“孩子的大腦不是一個要被填滿的容器,而是一個需要點燃的火把。”――古希臘哲人普羅塔戈
引導孩子的思想和行為
古希臘的街頭巷尾,總會看到幾個人圍在一起吵得面紅耳赤,有時甚至是幾個人同時對著一個人“群起而攻之”,但令人奇怪的是,從來沒有治安警察出面干涉,居民們更是習以為常,偶爾還會有路人駐足,饒有興味地聽說一會兒。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這些人并不是在吵架,而是在辯論。
古希臘是雄辯家的天堂,智者們在遇到問題、探求答案時,幾個持不同觀點的人常在一起辯論。智者常常通過循循善誘,深入淺出的引導,使錯誤的一方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進而產生正確的觀點和思想。這種方法后來被聰明的希臘人廣泛地應有到對孩子的教育上。
有一次,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蘇格拉底的學生問他:“老師,請問什么是善行?”
蘇格拉底回答說:“盜竊、欺騙、把人當奴隸販賣,你認為這些行為是善行還是惡行?”
他的學生說:“當然是惡行。”
于是蘇格拉底又問:“那欺騙敵人是惡行嗎?”
學生說:“這當然是善行了。不過,我指的是朋友不是敵人。”
蘇格拉底笑了,他說:“偷朋友的東西是惡行。這個你肯定同意吧?但是,如果朋友要自殺,你偷了他準備用來自殺的刀子,這是惡行嗎?”學生回答是善行。
蘇格拉底繼續說:“對朋友行騙肯定是惡行,對吧?可是,在戰爭中,統帥為了鼓舞士氣,在沒有援軍的情況下,騙士兵說援軍就要到了。這種欺騙是惡行嗎?”
說到這兒,他的學生明白了:在不同的場合與不同的對象間,善與惡有著不同的定義,卻不是絕對的。
這種通過反問或反駁來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自己的思想影響,并獲得知識的教育方法,是大教育家蘇格拉底的首創。他從不喜歡那種將現成的答案灌輸給學生、強行讓他們接受自己觀點的“填鴨式”教學法,而是喜歡提出問題讓學生回答,或是讓他親身去實踐,以啟發他思考。即使學生回答錯了或是一時沒有想明白,他也不給出正確的答案,而是再提出問題促使他主動去分析,從而循序漸進地引出正確的結論。
蘇格拉底這種以啟發、誘導為主,使人主動地去分析并思考問題的教育方法,就像是點燃了孩子頭腦的火把,即使在數千年后的今天,仍使之發出耀眼的光芒。
成功往往源于堅持
鍥而不舍是句很容易說,但很難做到的話。記得美國前總統柯立芝有句名言:“這個世界充滿聰明而失意的人,受過良好教育但成日感嘆懷才不遇的人,他們有個共性,缺少鍥而不舍的精神?!?/p>
蘇格拉底曾提出“知行合一、知德一致”的觀點。他認為:知識的對象是“善”,而孩子的心靈是善之始。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孩子先天就有的、潛在的知識、美德誘發出來。這也是對今天一些家長只重視孩子學習能力的培養和開發,而忽視品德教育的一個很有必要的提醒。
“常常是最后一把鑰匙打開了門?!边@是一句古老的諺語。它雖只有短短的十幾個字,但卻告訴了我們成功往往只是源于一種堅持。許多成功者,他們與失敗者的惟一區別,往往不是更多的勞動和孜孜不倦的流血流汗,也不是多么聰明過人的頭腦和謀略,而只在于他們的韌性和耐心,在于他們多堅持了那一刻,才使他找到了最后的那一把鑰匙,也使他們因此獲得了源源不斷的動力和精神財富。
在古希臘,人們非常注重對孩子毅力的磨練。他們在教育上注重從小培養堅忍不拔的毅力和堅持到底的精神,以形成良好的品德。為了磨練孩子們的毅力,在學校的公共浴室內,設了一個懸在高處的大理石水盤,讓來洗浴的孩子能經常用像瀑布一樣的冷水來洗浴。他們認為用冷水浴不僅可以鍛煉身體,更重要的是能使他們養成堅毅頑強的品質。
3 健美,古希臘的生存法則
“你想變得健康嗎?你就跑步嗎!你想變得聰明嗎?你就跑步吧!你想變得美麗嗎?你就跑步吧!”――古希臘名言
“健康是我們的宗教?!报D古希臘人
在古希臘,每一個孩子都知道,人的身體應該是神圣而美麗的。作為一個人,就應當使自己的身體保持健美,這樣才不失為一個完美的人。正是在這種思想熏陶下,這個神話般國度里的希臘人就像傳說中的希臘天神一樣,男士有著俊朗的輪廓、強壯的體魄,女士則有著傲人的身材曲線。擁有完美的身材是每一個古希臘孩子的夢想。
古希臘的父母十分注重孩子的健康鍛煉,運動是他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身體,也是他們運動時最自然的方式。
古希臘具有美育實踐的優秀傳統,當時的許多哲學家、思想家、教育家都重視美育。古希臘著名哲學家柏拉圖既是古代西方美學的主要奠基人之一,又是一位在美育方面有很多論述的教育家。柏拉圖本人篤好體操、文學和音樂,他本人的成長、成就,一個重要方面,乃得力于美育。柏拉圖認為文學和音樂是教育的基礎,在接受科學教育、體育鍛煉和軍事訓練之前,應當先受到文學和音樂教育。所以,他非常重視對兒童實施文藝教育,主張讓兒童做游戲、唱歌、跳舞,給兒童講故事,強調審美游戲在學前教育中的重大意義。
眾所周知,古希臘出過不少著名的哲學家和教育家。他們提出的一些名言至今仍被廣受傳頌,如亞里士多德提出的“優秀是一種習慣。人出生的時候,除了脾氣會因為天性而有所不同,其他的東西基本都是后天形成的。是家庭影響和教育的結果?!卑乩瓐D提出的“把幼兒初期教育體現為一種娛樂形式,他認為這樣才更容易發現一個人天生的愛好。”以及普羅塔戈提出的“孩子的大腦不是一個要被填滿的容器,而是一個需要點燃的火把。”現今仍被許多教育學者推崇為至理名言。說明真理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改變,是永遠都值得思考和借鑒的好東西。
家與親情永遠是第一位的
家是每―人的安身之所,古希臘人的家庭觀念極重,無論何時,在他們心中,家都是第一位的。
在古希臘,家庭是不講究排場的,即使是一個富有的家庭也同樣禁忌鋪張。如果哪一個父親在家中生活奢侈,使孩子產生貪圖享樂的欲望,這個父親會受到族人的唾棄。因而,即使是富有的家庭,也以簡單布置為主:室內地面是石板鋪成的,上面覆有地毯;墻面為泥所砌,后以涂料粉刷;室內談不上有什么裝飾。這種簡樸的生存環境自然就使古希臘的孩子從小受家庭影響,形成了性格中勤儉樸實的一面。
老年是熱愛生命的希臘人所恐懼和擔憂的。但即使是老年時期,希臘人也有其自我安慰的方式;用舊了的身體像磨損的錢幣,必須回籠;死亡不過是新生的一種方式。
事實上,古希臘人很早就懂得,善待父母也就是善待自己,因為家族的傳統往往是一輩留一輩,代代相傳,自己對父母如何,自己的子女會看到眼里記在心里。
雅典法律規定,兒子必須奉養其年邁或贏弱的父母,而較法律更受人畏懼的輿論,則叮囑年輕人對待尊長須謙遜有禮。雅典的法律要求必須善待老人,所以,古希臘人在管好自己的小家庭的同時,從來不忘照顧年邁的父母親,而且他們也教育自己的子女不要添了兒子就忘了老子。如果子女遠離父母居住,或是遇到有戰事出征,那么一定會時?;丶一蛟趹鸷筅s回家看望老人,幫老人做些家務,同老人共聚同樂,盡一份子女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如此日長時久,他們的孩子耳濡目染,潛移默化,也就逐漸養成了尊敬長輩,孝敬父母的好習慣。
試想,一個連自己父母都不愛、不敬的人,能愛長輩、敬別人嗎?因此,古希臘人常告誡自己的孩子,與這樣的人交朋友,無疑是與虎狼為伍,而只有孝敬老人的人,才配得到別人的愛。學會禮儀,做個有教養的人
世上不挑食的孩子很多,但整個國家的孩子都不挑食,你聽說過嗎?事實上,這樣的國家的確存在,它就是古希臘。在餐桌上,所有的孩子都必須有禮貌地吃掉面前的飯菜,就像他們那極有紳士風度的父親一樣。
猶豫古希臘人極其崇尚體育運動,因此,為了培養健美、強壯的下一代,他們在自己的孩子剛開始端起飯碗自己學著吃飯的時候,就教育他們不許挑食,但凡擺在飯桌上的食物都必須同樣地攝取,而且不許剩飯。值得一提的是,這時候的教育并不是說教式的,因為古希臘人對孩子非常有耐心,他們不想強制孩子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而是給孩子講道理,告訴孩子為什么每一樣食物都必須吃一些,如果單吃一種而拒絕其他食物會造成怎樣的后果等;而且為了讓孩子能夠真心地信服,他們總是以身作則。
通過這樣的教育方法,古希臘的孩子們大多不挑食,而且長得身強體壯,健美無比。如果問世界上哪一個國家的人形體最完美,那答案一定是古希臘。
古希臘人非常熱衷于優雅的生活方式,那是身份和地位的象征。而這種優雅的生活方式往往從一個人的儀態儀表上體現出來,因而,他們從孩子懂事起,就開始潛移默化地培養和訓練他。無論是舉手投足,還是穿衣打扮,都力求讓他們學會既符合自己的身份,有舒適得體,令他人尊重。
古希臘史書中記載人之所以異于禽獸,就在于人有教養,而禽獸卻不然。
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認為,與其不受教育,不如不生,因為無知是不幸的根源。而他的學生亞里士多德則更直接地說:“教育的根是苦的,但其果實是甜的?!?/p>
別讓孩子心想事成
柏拉圖是希臘的大哲人和教育家。他看到很多貴族把自己的孩子“包裹”得十分嚴實,幾乎要什么就給什么,十分不以為然。他認為,一個人如果輕而易舉就能得到想要的東西,那么他根本不會在意,更不會珍惜。于是,柏拉圖就對他的學生說:
“對一個小孩兒最殘酷的待遇,就是讓他‘心想事成’。”
柏拉圖的學生赫拉克斯對老師的話產生了懷疑。他問柏拉圖“心想事成,應該是每個人的夢寐以求的事。哪里不好了?”
柏拉圖沒有回答他的問題,卻慢條斯理地講了一個故事。
他說:“以前有一頭驢子聽說蟬會唱歌,森林里的動物都喜歡聽。它就非常想學會唱歌,于是它在森林里找到了蟬,并對它說‘你唱歌太好聽了,我非常想學,你能教我嗎?’蟬想了想說道‘你想學唱歌也行,但你必須每天像我一樣餐風飲露。’驢聽了蟬的話,果真每天都以露水充饑。結果沒有幾天,驢子就被餓死了?!?/p>
聽了柏拉圖的故事,赫拉克斯大笑著說道:“怎么可能有這樣的驢子呢?而且它和心想事成有什么關系呢?”
柏拉圖說:“你在聽這個故事時會覺得它似乎有點兒荒唐,他妄想實現自己永遠也不可能實現的夢想,也就是只憑主觀意愿,不看實際情況地盲目追求。耶么換言之,我們人就沒有像驢子一樣愚蠢的時候么?很多人一生都有奢望著能‘心想事成’,其實我們可以想象得到,孩子們在希望實現自己的心愿的時候,就像驢子想擁有蟬的歌聲一樣,根本不顧及客觀條件,而是憑著自己一時的好惡去要求。他們的父母因為溺愛而千方百計地滿足他們的要求。現在,他們的父母有社會地位,有錢財和權勢,可以利用這一切讓他們心想事成。等到將來的某一天,父母失去了一切,不能滿足他們的要求,或是他們失去了自己的父母,自己無力實現自己的意愿時,試想,他們那已經被溺愛嬌慣得受不了半點委屈的心,還能承受得起無法‘心想事成’的打擊嗎?到那個時候,他們的結局會比驢子好到哪里去呢?”
我為你驕傲
“賞識教育”就是以賞識的眼光來看待孩子,充分尊
重孩子自己的意愿,根據孩子的特點因勢利導培養孩子,發揚孩子的注意點和特長,隨時表揚孩子取得的一點點進步,以微笑來表示對孩子的欣賞和贊揚。從而培養孩子快樂的性格和不自卑的健康人格,讓孩子回歸主流社會,做一個快樂的人。
現代幼兒教育中,有一種賞識教育非常受歡迎。不過,賞識教育可不是現代人的發明,在古希臘,那些聰明的父母們就已經開始運用這一教育方法了。尤其是耶些深愛孩子的母親們,在教孩子學說話、學走路時,他們就開始用“賞識教育”,積極鼓勵他們。隨著孩子的長大,她們會一直留心孩子每個階段的變化,給孩子以尊重和信任,及時表揚他們身上的長處,想方設法挖掘孩子身上的優點,激發他們身上蘊藏著無限的潛能,把自己的孩子培養成了值得父母和家庭驕傲的人!
在這個崇尚幼兒早期教育的國家,每個獲得生存權的健壯的孩子從咿呀學語開始,都會陸續得到來自家長的各種禮物。這些禮物并不都是物質的東西,有更多是來自于精神上的教育。他們送給孩子這些精神上的東西,是要他們從小就在心里埋下一種信念,并在長大成人的過程中,執著地去實現這個信念!比如,有的父親在女兒出生時就為他取名為雅典娜,就是希望在她心里烙下這樣一個印痕:自己像雅典娜一樣健康而且有智慧;還有的樂師在孩子非常小的時候就每天為他演奏曲子,是希望他從小就受到音樂的熏陶,對音樂有特殊的感情,長大后好繼承父業!
引導孩子的思想和行為
古希臘的街頭巷尾,總會看到幾個人圍在一起吵得面紅耳赤,有時甚至是幾個人同時對著一個人“群起而攻之”,但令人奇怪的是,從來沒有治安警察出面干涉,居民們更是習以為常,偶爾還會有路人駐足,饒有興味地聽說一會兒。這是怎么回事呢?
原來,這些人并不是在吵架,而是在辯論。
古希臘是雄辯家的天堂,智者們在遇到問題、探求答案時,幾個持不同觀點的人常在一起辯論。智者常常通過循循善誘,深入淺出的引導,使錯誤的一方自相矛盾,不能自圓其說,進而產生正確的觀點和思想。這種方法后來被聰明的希臘人廣泛地應有到對孩子的教育上。
有一次,古希臘著名的哲學家、教育家蘇格拉底的學生問他:“老師,請問什么是善行?”
蘇格拉底回答說:“盜竊、欺騙、把人當奴隸販賣,你認為這些行為是善行還是惡行?”
他的學生說:“當然是惡行?!?/p>
于是蘇格拉底又問:“那欺騙敵人是惡行嗎?”
學生說:“這當然是善行了。不過,我指的是明友不是敵人?!?/p>
蘇格拉底笑了,他說:“偷朋友的東西是惡性。這個你肯定同意吧?但是,如果朋友要自殺,你偷了他準備用來自殺的刀子,這是惡行嗎?”學生回答是善行。
蘇格拉底繼續說:“對朋友行騙肯定是惡行,對吧?可是,在戰爭中,統帥為了鼓舞士氣,在沒有援軍的情況下,騙士兵說援軍就要到了。這種欺騙是惡行嗎?”
說到這兒,他的學生明白了:在不同的場合與不同的對象間,善與惡有著不同的定義,卻不是絕對的。
這種通過反問或反駁來使學生在不知不覺中接受自己的思想影響,并獲得知識的教育方法,是大教育家蘇格拉底的首創。他從不喜歡那種將現成的答案灌輸給學生、強行讓他們接受自己觀點的“填鴨式”教學法,而是喜歡提出問題讓學生回答,或是讓他親身去實踐,以啟發他思考。即使學生回答錯了或是一時沒有想明白,他也不給出正確的答案,而是再提出問題促使他主動去分析,從而循序漸進地引出正確的結論。
蘇格拉底這種以啟發、誘導為主,使入主動地去分析并思考問題的教育方法,就像是點燃了孩子頭腦的火把,即使在數千年后的今天,仍使之發出耀眼的光芒。
成功往往源于堅持
蘇格拉底曾提出“知行合一、知德一致”的觀點。他認為:知識的對象是“善”,而孩子的心靈是善之始。教育的目的就是要把孩子先天就有的、潛在的知識、美德誘發出來。這也是對今天一些家長只重視孩子學習能力的培養和開發,而忽視品德教育的一個很有必要的提醒。
“常常是最后一把鑰匙打開了門?!边@是一句古老的諺語。它雖只有短短的十幾個字,但卻告訴了我們成功往往只是源于一種堅持。許多成功者,他們與失敗者的惟一區別,往往不是更多的勞動和孜孜不倦的流血流汗,也不是多么聰明過人的頭腦和謀略,而只在于他們的韌性和耐心,在于他們多堅持了那一刻,才使他找到了最后的那一把鑰匙,也使他們因此獲得了源源不斷的動力和精神財富。
在古希臘,人們非常注重對孩子毅力的磨練。他們在教育上注重從小培養堅忍不拔的毅力和堅持到底的精神,以形成良好的品德。為了磨練孩子們的毅力,在學校的公共浴室內,設了一個懸在高處的大理石水盤,讓來洗浴的孩子能經常用像瀑布一樣的冷水來洗浴。他們認為用冷水浴不僅可以鍛煉身體,更重要的是能使他們養成堅毅頑強的品質。
在古希臘,每一個孩子都知道,人的身體應該是神圣而美麗的。作為一個人,就應當使自己的身體保持健美,這樣才不失為一個完美的人。正是在這種思想熏陶下,這個神話般國度里的希臘人就像傳說中的希臘天神一樣,男士有著俊朗的輪廓、強壯的體魄,女士則有著傲人的身材曲線。擁有完美的身材是每一個古希臘孩子的夢想。
古希臘的父母十分注重孩子的健康鍛煉,運動是他們的生活中不可缺少的內容,身體,也是他們運動時最自然的方式。
為了讓每一個孩子都珍愛自己的身體,古希臘人盡一切所能地讓他們對“健美”耳濡目染。在古希臘城邦的大小公私場合,都充斥著各種表現男性身體的藝術品。當古希臘人帶著自己的孩子在集市上閑逛的時候,他們會為孩子講解那些裝飾在各種建筑上的再現過去戰爭場景和武士的壯觀畫像。甚至,當雅典人在家中小的時候,他們用的酒壺和酒杯上全都畫以最完美的身材為飾。
【關鍵詞】自由;平等;自然法;個人主體意識
法律的制定、運作都必須以尊重和保障人的基本權利為主旨并最終使主體獲得自由與平等。大約公元前21 世紀,中國開始進入階級社會。由于法律是隨國家的產生而產生,夏朝是我國歷史上的第一個奴隸制國家,因而我國的法律始于夏朝。而西方的文明史始于公元前1500 年。為何在存續著十分發達的財產、契約制度的中國沒有衍生出“自由”、“平等”等私權利觀念呢?我們可以從中西方不同的法哲學史及法制史的比較中探詢到其中的原因。
1.“自由”、“平等”觀念在西方社會產生的文化背景
1.1“自由”、“平等”的思想起源―回歸自然
西方哲學起源于古希臘,其對西方法律影響最深的是自然法思想。古希臘時,哲學家已經開始談論“正義”、“自由”、“平等”等理念。柏拉圖在對“寡頭政治” 轉變為“民主政治”的分析中指出“自由”是“民主國家的最大優點”。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和法律思想是以其正義思想為基礎的。他認為“按照一般的認識,正義是某些事物的‘平等’觀念?!贝硕耸亲匀环ㄋ枷氲膭撌既?,自然賦予一切人以平等的權利,自然法永恒的內容是人的權利和平等。這種現象之所以出現在古希臘,與它的地理環境有一定的聯系。古希臘多山,不適宜耕作,但其瀕臨地中海,海岸線曲折,海灣密布,十分利于航海,因而在航海經商、殖民活動這些動蕩、冒險的活動中,原有的傳統、血緣關系都無濟于事,古希臘人很早就擺脫了宗法、血緣的控制,這些活動也促進了自然經濟向商品經濟,血緣關系向契約關系的轉變。隨著商品經濟的發展與滲透,“自由”、“平等”等契約制度所含有的理念也隨之突顯出來,與此相適應政治上也形成了城邦式的民主制度。
1.2“自由”、“平等”的產生―從哲學到法律
西方法哲學的源頭一般追溯到古希臘,而西方法學的源頭一般要從羅馬法說起。古羅馬在古代便是意大利半島的交通樞紐,自古就有“條條大路通羅馬”的說法,因此周邊的民族文化對古羅馬產生了很大的影響。古希臘的宗教和早期的城邦制度影響了古羅馬文化的形成。公元前500 年左右,羅馬人趕走伊特剌斯坎人的國王后,建立的城邦制度有點模仿希臘的城邦制度。起源于亞里士多德之后的希臘化時期的斯多葛學派,突破了柏拉圖、亞里士多德狹隘的城邦氣息,充滿了理性主義的普遍精神,在羅馬哲學領域,尤其是法學領域扎根后,即成為羅馬制定法律的指導原則。因此,古希臘的自然法思想深深影響了羅馬法的產生與發展,主要表現為:第一,由于自然法對人自由、平等、權利的重視,促進了羅馬司法的發展。第二,自然法思想中的“自由”、“平等”原則演化到羅馬法的具體制度中。
2.中、西方法制的差異對比與中國古代“自由”、“平等”觀念缺失的原因
2.1中國古代法律思想的特點
中國作為世界四大文明古國之一, 擁有四千多年的國家發展史和法律文化史。其淵源的久遠,特色的鮮明,都顯示著中華法系緊隨時代步伐的演變軌跡。第一、以家族為本位的宗法思想滲透到社會領域并指導立法。宗法以血緣為紐帶,調整家族內部關系,維護家長、族長特權統治和世襲。以三綱五常作為人們日常生產與生活及各種社會關系的基本準則,以便使民眾“曉于禮儀而恥犯其上”王權至上。第二、中國古代著名的儒家學者董仲舒以陰陽五行學說為基礎以“天人感應”理論為依據,明確提出了“君權神受”的思想。認為君主是天在人間的全權代表,掌握生殺予奪的權力,人民對君主有絕對忠誠的義務。第三、等級特權觀念濃厚,界限森嚴。荀子認為人性本惡,人為了戰勝自然,就必須組合群體,分等級名分,才能制止爭奪,明分使群。在整個禮治當中,要分清楚等級。禮治中處處體現了封建等級制度的森嚴。第四、重刑輕民。作為規定人們自由、平等等權利、調整民間人身財產關系的民事法律規范,歷來不被封建法律所重視。民事立法內容中只規定了所有權、債權、婚姻、家庭、繼承等方面,沒有關于“人”或“人格權”的概念出現。
2.2“自由”、“平等”等理念在中國缺失的原因
由于歷史原因以及中西方宗法、等級制度的嚴格程度不同,司法救濟習慣不同,中西方對個人主體地位認識的不同,所以說存在缺失。第一、社會歷史條件。在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主導地位的中國封建社會,封建君主用儒家思想對人們進行嚴厲的思想控制,體現個人權利、個人意志的法律條款在古代中國法中難以尋到蹤影,更不用說追求“自由”、“平等”等理念。第二、中西方宗法、等級制度的嚴格程度不同。在剝削階級社會中,是不可能排除干凈等級制度和等級法觀念的。這一點,西方社會與中國并無兩異。然而由于西方社會特定的歷史文化條件,其封建宗法、等級制度,沒有中國古代宗法、等級制度那么森嚴。而中國古代君主奉行以宗法為核心的禮治,其核心就是等級觀念。禮經過中國古代歷代統治階級的認可、提倡,逐步演變成為適用于全體社會成員的法律。因此,在宗法等級制度嚴明的古代中國,追求個人的“自由”、“平等”是不可能的。第三、司法救濟習慣不同。西方早期的雅典與羅馬政體表現出較強的私權性,以及貴族與平民權利義務的統一觀,故而爭端多求助于民事訴訟。古代中國的國家政體則表現出公權性突出,國家政治性與意志力較強。第四、中西方對個人主體地位認識的不同。羅馬法中主體法與權利法的性質顯示人意識到自己的存在,成為自然的向導,才有了“自由”、“平等”的自然法原則。古代中國雖不乏有關自然法的思想,而且中國古代也有思想家提出過平等的主張,由于受中國古代禮治觀念以及長期統治人們思想的封建正統儒家思想的影響,使得民眾漠視自身的主體地位,缺乏個人主體意識,也就談不上追求“自由”、“平等”的理念了。
3.結論
通過以上比較可以知道,商品經濟的發展促進個人主體意識的增強,等級制度的存續阻礙個人主體意識的產生和發展,對于沒有個人主體意識的古代中國民眾而言,不存在“自由”、“平等”等私權利觀念,而對于漠視個人主體性的社會,其民法內容、精神上的欠缺是可想而知的。因為民法是與個人利益相關的法律,受自然法的影響,各國都在制定民法典的時候注重個人的權利,各國民法典中占統治地位的觀念都是個人的私有財產和個人契約自由。因此,討論法律上“自由”、“平等”的理念,應該從討論社會意識形態中是否注重承認和追求“個人的主體意識”以及法律規范中是否確定并保護主體的權利開始。而大力發展中國的社會主義商品經濟將有助于蕩滌影響中國幾千年的宗法觀念和特權思想,促進憲法和法律對個人權利的保護。 [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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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西方古代政府制度思維路徑
馬克思曾說過:“在不同的占有形式上,在社會生存條件下,聳立著由各種不同的、表現獨特的情感、幻想、思想方式和人生觀構成的整個上層建筑?!盵1](P611)不同的思維決定了人們對待社會、他人的方式不一樣,也決定了人們對既定的政府制度的認同以及有識之士設計政府制度的思路的不同。中西古代政府制度的起源和演變也體現了這方面的差別。
一、制度的邏輯起點:依附的個體與獨立的個體
從最廣義的角度看,制度實質上就是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人與人的關系的習慣化了的規則以及法律化了的規章。就政府制度而言,主要是涉及人與人的關系,包括個人與個人、個人與集體、集體與集體、個人與政府、集體與政府、政府與政府、個人與社會、集體與社會等等關系。政府制度的功能和作用,直接指向具體的個人、由個人構成的集體以及由個人和集體構成的社會。因此,任何制度的起源以及后來的人為修正、改革甚至設計,其邏輯起點一定是處于各種關系中的個體。對個體的理解和定位不同,會影響到制度的起源、演變以至設計路徑。中西古代政府制度的起源和演變,共同之處是都把個體置于特定的關系中,但在對個體的理解和定位的思維傾向上卻明顯不同。
在中國古代,人們對君主專制制度的思維認同,與人們對個體處在各種關系中的依附性的思維判斷是一致的。這種思維判斷包括了三個層面:
第一個層面,個體對“天人關系”的依附性。中國古人把人與自然的關系稱為天人關系,但人們思維中“天”的概念既包括自然界,又高于自然界。天作為自然的抽象,不等于西方人思維中的“自然”,而是被神化了的有意志的宇宙主宰,這個宇宙的主宰者——天的意志被稱為“天命”、“天志”或“天意”。春秋時,孔子在“天人”關系上的思維傾向就是“天道遠”——遠離人世,強調個體要按人道行事,但人間君主行人道是代行天道,因此,人們要絕對服從君主。絕對服從君主,就是“畏天命”。
第二個層面,個體對人倫關系的依附性。人與人的關系最初是發生在家庭的,個體對群體的依附,首先是對家庭關系的依附。中國古代國家剛產生時血緣關系不僅未被削弱,反而有所加強。當時血緣的氏族聯合體是唯一的社會組織,國家的子系統非氏族而莫屬,國家所能借鑒和模仿的統治模式也是非氏族而莫屬。所以,早期的家庭是超大型的氏族聯合體大家庭。在這樣的大家庭里,個體依附于血緣關系和宗族關系。真正意義的家庭剛剛產生時,仍被埋沒在宗族之中,缺乏單位性與獨立性。即使在國家產生相當一段時期后,氏族或宗族仍是重要的社會單位。這樣,在氏族聯合體以及后來的宗族中形成的人倫關系,繼續約束著每個個體,個體始終依附于族權、父權、夫權的人倫關系之中。
第三個層面,個體對政治關系的依附性。中國古代政府制度是以國與家同構的面目出現的,宗族中、家庭中的經濟關系、人倫關系與政府制度中的政治關系交織在一起,在“天人合一”的框架下組成一個復雜的等級網絡。民順、臣忠、君仁的社會關系,不過是子孝、婦從、父慈關系的延伸,后者也只是前者的縮影。人們生活在這張網中,被包容在這張網中,每個人都有既定的和被固定的等級位置和地位,離開這張網,個人就沒有了自己的位置和地位。而生活在這張網中,個人即須按照三綱五常的原則和秩序活動,形成人與人之間身分的等級差別,即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名份?!懊?,即個人在社會關系網絡中的位置地位的名稱,如君、臣、父、子、夫、妻等;“份”,就是不同名的個體所必須遵從的關系,如“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懊荨彼鶑娬{的是個人對他人、個人對群體、個人對社會、國家的固定不變的等級依附關系。這種依附關系,經過孔子的理論論證,成為制度性的“禮”。孔子強調“為國以禮”,就是要通過“禮”來維護“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社會秩序。
中國古代的政府制度基本上沿著這條個體在等級中的依附關系演變的。歷代的思想家也多數遵循這種思維路徑來認同中國的君主專制制度的。漢代賈誼認為,“等級分明而天下安焉?!彼裕鲝垼骸百F賤有級,服位有等,等級既設,各循其檢,人循其度,擅退則讓,僭上則誅?!眳侵骰菡J為,中國家族社會完全被組織成有機體,幾乎不受政治制約而延續幾千年。家族對于國家完全作為一個原型而存在,如歷代政府所采取的孝治主義,完全是基于此原理所產生。尤其是歷史上把家長政治作為國家政治的一個構造原則,也就是據“在國家把家族當做作用之實質單位看”而來。[2](P140)在依附關系中來規范、制約個體及其行為,是君主專制制度的一個重要思維特征。誠如馬克思所言:“專制制度唯一的原則就是輕視人類,使人不成其為人?!盵3](P411)
古希臘、古羅馬形成的民主制度路徑,也是與古希臘人、古羅馬人看待個體的思維路徑相一致的。他們不是從“天人合一”的思路去思考個體的地位問題,而是從“人是萬物的尺度”的思路來看待人與自然、人與人的關系,包括個體與個體的關系、個體與群體的關系以及個體與城邦的關系。在諸多關系中,古希臘人、古羅馬人更多的是強調個體的獨立性。我們同樣可以從三個層面來分析。
在個體與自然的層面上,由于古希臘、古羅馬的神話中的諸多神和英雄人物,在被人格化后始終沒有被拉回人間變成被神化了的人統治一般人的依據,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沒有把人看成是依附自然(包括神化了的自然和人)的個體,相反,他們認為,“人是萬物的尺度。”[4](P54)一切都以人、人所處的環境以及人的需要的變化而轉移,在自然面前人人平等,每個個體都可以“知道你自己”(蘇格拉底語),每個個體都具有獨立認識自然的能力,每個個體都可以成為有道德的人。
在個體與家庭關系的層面上,由于跨海大遷移的緣故,古希臘人比較早地從氏族大家庭中分裂出小家庭來,“分裂繁殖”的結果首先是小家庭獲得了相對獨立性,其次是成人男子又從小家庭中獲得個體的獨立性。古代希臘城邦居民,男子一旦達到公民年齡,便從父親管教管制下的家庭中分離、解放出來,自謀生計,擁有妻室,這時他便不是父親的屬下,而是具有獨立人格之人,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志決定去做什么、不去做什么,既履行公民義務,又享受公民權利,同時,管理屬于自己的奴隸和財產。在公民人格意義上,他和他的父輩是平等的??梢哉f,個體的經濟自主、人格的獨立以及人格上的平等,是古希臘人自由地參加城邦活動的前提。
在個體與城邦關系的層面上,古希臘、古羅馬是以財產來確定其在城邦的公民資格并劃分等級地位的。這是古希臘人和古羅馬人獲得個體人格獨立的根本所在。對財產的個體私有權是具備獨立人格的基礎,也正是在這一基礎上,才形成基于個體本位的不依附于人的個體獨立意識和理念。個體對財產的私有權是個體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也是個體獨立人格的物質保障。獨立人格與自主經濟聯系起來,就造就了形成了人格發展與財產、經濟發展的互動關系。一方面,個體為了實現自身的經濟利益并維護這個歸位于自己的經濟利益,就要發展自己的才智、能力和體力,以此維護個體的經濟穩定,促進經濟增長和財產增值;另一方面,自身才智的增長、能力和體力的增強,也就意味著發展了自己的個體獨立性能勢能。兩個方面的相互促進,不斷地提高個體獨立的程度,促進了個體對私有財產以及其他權利的自動自覺地積極關注與重視。
如何保持和維護個體的人格獨立,是古希臘人、古羅馬人思考問題的出發點。城邦制度的實質性內容充分體現了這個思維特征。首先,城邦之所以必要,是基于個體的需要靠個體無法完全滿足,必須通過個體之間的分工合作才能實現個體的需要。但城邦的目的、分工的目的是讓每個個體都能做最適合他做的事情。在城邦里,每個個體都是平等的,不存在至高無上的個人利益,只有城邦的公共利益才是最高的利益。其次,城邦制度之所以可能,是因為每個個體都是“天生的政治動物”,具備參與公共活動的道德素質和才能,具有“對善惡和是否合乎正義以及其類似的概念的辨認”[5](P8)能力。再次,最好的城邦制度,是每個公民個體都有機會成為執政者,每個公民個體都能擔負起管理城邦的義務。因為好的城邦制度必須體現正義,而正義的前提是公民個體的自由,“人民只要有參政的機會便是得到自由的機會?!盵6](P68)最后,體現正義的城邦制度,是通過選舉的規則把行政管理權力交給品德優良、才能出眾的“善人”?!耙越y治者來說,其品德就相同于善人的品德,好公民和善人的品德雖不是所有的公民全然相同,在(作為統治者)這一部分特殊的公民,就的確相同?!盵6](P122)雖然每個公民個體的品德不可能是單一的,但每個公民個體都可以經過培養而成為“善人”。顯而易見,城邦制度的思維邏輯起點和落腳點都是具有獨立性的個體。
二、制度的人性假設:“善惡論”與“原罪論”
政府制度實質上是一種規范人與人的關系的習慣、規則、規章和法律,人既是政府制度的運作主體,又是政府制度運作的客體。因此,對人性的不同看法,會直接或間接地影響制度的思維路徑,并進而影響制度的特點。第一節已經論述,中西對權力制約的路徑不同,即:中國強調以修養自律為主、以外部約束為輔,西方強調以權力制衡為主、以道德自律為輔。除此之外,中西古代政府制度還有這些差別,中國以引導和教育人棄惡從善為主,西方則是以防范和懲罰人的惡行為主;中國古代政府治理社會以德治為主,西方古代政府治理社會以法治為主。這些制度上的差別,與中西古代人對人性假設的思維習慣是一致的。
在中國古代,關于人性假設問題的看法,有不同的見解。有性善論,也有性惡論。一般認為,性惡論由先秦儒家的集大成者荀子提出,繼而為法家代表韓非所發展。荀子認為人性本來就是惡的,人都有“饑而欲食,寒而欲暖,勞而欲息,好利而惡害”的本性,人性就是“目好色,耳好聲,口好味,心好利,骨體膚里好愉佚”。如果順著“好利”的本性發展,就會產生爭奪;放縱人的本性,就必定會危害社會,致使天下大亂。那么,如何管理社會以維護社會秩序呢?荀子認為,人之性惡可以通過人為的辦法將之變成“善”,辦法就是用禮義進行引導和教化,使之向善、從善、為善。韓非也認為,人生來就“好利避害”,人與人之間總是“用計算之心以相待”?;趯θ诵詯旱目捶?,荀子和韓非都主張以教育、教化為主,輔之以賞罰。
“性惡論”在中國歷史上有一定影響,但沒有成為主流。相反,是“性善論”占了主流地位?!靶陨普摗笔敲献酉忍岢鰜淼模叭酥酰员旧啤薄R簿褪钦f,人之善性,是先天所具有的,是人本性所使然。孟子的“性惡論”與他的老師孔子的治理天下的思路是一致的:“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就是說,如果用行政命令來治理國民,用刑罰來約束民眾,民眾只能因害怕懲罰而不犯罪,而不知犯罪是恥辱;而如果用“禮”和“德”來教化民眾,民眾就會明白犯罪是惡行,因而也會自覺地矯正自己的行為。孟子在基礎上提出“仁政”主張,認為“仁政”就是要“以德服人”。所以,政府在管理社會、治理天下時,要用道德的力量。
可見,無論是“性惡論”,還是“性善論”,它們共同的制度邏輯思路非常明顯地體現為:制度中的一切習慣、規則、規范和秩序,要靠人的道德良心來加以保證,政府統治者的主要任務就是通過教育和教化把人們的善的本性弘揚出來,用愛心來感化民眾,使民眾自覺行善、遠離惡行。在必要時才施加以刑罰,但它必須以教化為前提。而這一切,都以統治者的自身修養為基礎。
與中國古代不同,西方古代人們沒有直接從人性善惡來思考制度問題,而是從人帶著“原罪”到人間來的角度來認識制度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由于“原罪說”出自基督教教義,我們必須簡單交代一下基督教文明與古希臘、古羅馬的關系。有關這個問題,英國學者羅伯遜和湯因比都有深入的探討。根據羅伯遜的研究,公元前五世紀,在沿地中海各大城市中,就已經聚居了許多猶太人,他們是為了改善生活而來到古希臘的僑民?!八麄兩钤谙ED城市中,學會了希臘語,并且應用‘摩西五經’和其他希伯來著作的希臘語譯本;他們之中受過較多教育的分子,還能讀希臘文學。這便導致了操希臘語的世界內猶太教和其他同類運動之間的相互作用。”[7](P47)至于古羅馬,猶太人在意識到羅馬帝國到來之前就已經聚居在這里。但在羅馬帝國到來之后,猶太人經歷了血與火的考驗,在驅逐與反驅逐的斗爭中,基督教文明融入了西方文明并成為西方文明的主流。所以,湯因比說:“我們采用了‘耶穌’這兩個字來稱呼我們的新上帝。這兩個字對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而且我們可以大膽地預言,對于此后的兩三千年的人類來說,這兩個字也是十分重要的。這兩個非同尋常的字是基督教未誕生時希臘、羅馬文明與敘利亞文明交鋒的見證?!@個復合名字表明了基督教從那兩個文化的聯姻中誕生并走入我們這個世界?!盵8](P187-188)
基督教教義并不從性善、性惡來看待人性,而是認為,人作為上帝創造世界的一個部分,本來是由于“原罪”被詛咒,并被罰出了天堂。但上帝不僅沒有對他的造物坐視不管,相反積極地進行拯救。先是通過猶太人的傳教,后又經過耶穌基督的降生并用自己的血洗刷人的“原罪”而使人類獲救。所以,基督教本身不是對現世的否定和拒絕:自然詛咒了人,上帝又拯救了人。“一方面是對自然的沉思,另一方面是對改造社會的承諾,這種二元論使基督教能夠成為跨越時代的精神?!盵9](P34)基督教的“原罪說”對西方政府制度的思維路徑的影響是非常深刻的,我們從兩個方面來分析。
第一,人間沒有“天使”的思維路徑。由于“耶穌”始終存在“天國”里,人間也就沒有“天使”。西方人普遍認為,人間之所以需要制度規范和制度約束,就在于人間不存在“天使”。美國學家詹姆斯·麥迪遜(JamesMadison1751-1836)在《聯邦黨人文集》中說:“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統治人,就不需要對政府有任何外來的或內在的控制了。在組織一個人統治人的政府時,最大的困難在于必須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統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毫無疑問,依靠人民是對政府的主要控制;但是經驗教導人們,必須有輔的預防措施。”[10](P264)麥迪遜這段話包含了兩層制度思路:其一,人間沒有天使,所以才需要政府。政府扮演著“懲罰者”的角色,“政府是由我們的邪惡所產生的”。[11](P3)其二,政府本身也不是天使,政府也存在惡的可能,政府的統治絕不是一種“天使統治”,所以,政府及其統治者本身也存在著權力的制約問題,需要從政府的內外部對權力進行制衡。
第二,政府是“必要的邪惡”的思維路徑。既然社會的邪惡需要政府來進行懲罰,但政府本身又存在惡的可能性,那么,政府就是一種“必要的邪惡“。波普就直接指出:“國家是一種必要的罪惡”。他說:“國家盡管是必要的,但卻必定是一種始終存在的危險或者(如我斗膽形容的)一種罪惡。因為,如果國家要履行它的職能,那它不管怎樣必定擁有比任何個別國民或公眾團體更大的力量;雖然我們可以設計各種制度,以使這些權力被濫用的危險減少到最低限度,但我們決不可能根絕這種危險?!盵12](P241)美國十八世紀啟蒙思想家潘恩(ThomasPaine1737-1809)也有同樣的見解:“政府即使在其最好的情況下,也不過是一件免不了的禍害;在其最壞的情況下,就成了不可容忍的禍害”。[13](P241)羅素也驚嘆:“在現代世界里,由于國家權力過大所造成的罪惡很大,但卻很少被人認識到”。[14](P32)
從“原罪”引出的兩條制度思維路徑,實質上是同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面,即政府權力的雙重性。人類之所以需要放棄每個個體手中的權力,組成代表公共權力的政府,因為每個個體無力避免惡的侵害,所以需要政府保護,以免遭惡的侵害。這是對政府制度的價值判斷。但人們對政府制度的事實判斷是,政府也不是“天使”,政府也可能行惡。政府及其制度是一把雙刃劍,既可斬滅人間罪惡,也可制造罪惡。正是這條制度的思維路徑,使西方政府制度出現兩個非常明顯的特點:一是防范性特點。制度本身不相信人性及其人的道德自律,制度對每個人都是加以防范的,人人平等,不會相信某些人覺悟高而不加提防。二是雙向性特點。制度的防范性、獎勵性和懲罰性都是雙向的,對被統治者需要防范和制約,對統治者同樣也需要防范和制約。這可以說是西方政府民主制度中權力制衡的主要依據,英文的制衡(checkandbalancewitheachother)一詞直接地表達了制度的雙向性特征。
三、制度的規則定位:人倫“情理”與契約“法理”
中西古代政府制度的差別,從兩種文明起源時對人與人的關系規則定位中就表現出來。這種差別概括起來是:中國古代處理人與人的關系始終跳不出血緣和宗法觀念,因而其規則主要定位在“情理”上;西方古代處理人與人的關系比較早就超越了血緣和氏族的眼界而進入了契約關系,其規則必然定位在“法理”上。
在中國古代,由于國家的形成是以血緣關系借助宗法關系沖破地域界限并以宗族關系分封土地而劃分等級為基礎的,整個政府制度基本上繼續沿著血緣和宗族路徑演變,因此,血緣、宗族仍然在制度中起到規范各種關系的核心因素,倫理規范是政府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但血緣、宗族這個核心因素,在政府制度形成后的倫理規范中轉化為“情理”。一切人倫關系的處理和規范都體現為“情理”關系?!扒椤钡膬群浅V泛,從最基本的血緣關系中的親情,到朋友之間的友情,到君臣關系中的忠情和禮情?!袄怼本褪翘幚砗鸵幏陡鞣N關系的習慣了的、固定化了的和制度化了的規則。我們可以從不同人倫層次來看看這種以“情理”為中心的規范制度。
首先,在家庭關系層次上,處理和規范各種關系的規則是“孝”。“孝”體現最原始的“情”。什么是“孝”?“孝養厥父母”,“守情說父,孝也”。
其次,在君臣、君民關系層次上,君對臣、對民的規范要求是“禮”和“愛”,臣和民對君的規范要求是“忠”?!熬钩家远Y,臣事君以忠”。君主只有愛臣子和子民,才能使用臣子和子民。但臣子和子民必須忠于君主,才符合天道,因為君主是替天行道,所以,“天之所覆,地之所載,人之所覆,莫大于忠?!?/p>
再次,在臣子之間、子民之間、朋友之間的關系層次上,規范關系的規則就是“禮”。人人都要遵守政府制定的禮儀、禮制,做到“齊之以禮”。
最后,在全社會各種關系之間,規范各種關系的總規則可以歸結為“仁”?!叭省笔歉鞣N關系的“情理”的集中體現,“孝”是最基礎也是最基本?!熬觿毡荆玖⒍郎?;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以“孝”為起點,延伸出諸如慈、友、悌、仁、愛、忠、親等等,無一不具有十分濃郁的情感內涵。以“情”為核心規范出“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理”來。人分五級(天子、諸侯、大夫、士、庶人),官分九品,尊卑有序,形成一個金字塔式的等級秩序。這個秩序,就是在以“情理”為規則核心的制度框架中獲得了長久的穩定性的。
不過,在中國古人那里,來源于人的本能和血緣關系的“情”,有“善”的一面,也有“惡”的另一面。對待“惡”的另一面,在中國古代政府制度的框架里,也沒有太多的從“法理”的角度來思考如何遏制它、克服它,而是表現出以“善情”制約“惡情”的“情理”特點來。大致上有三種類型:其一,“以理節情”?!扒椤本哂斜灸苄裕拖褴髯铀f:“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質也;欲者,情之應也”。這種本能性的容易走到背離作為道德規范的“理”,所以必須用“理”加以節制,使其“發乎情止乎禮”,使非禮性的情緒服從“理性”的要求,即道德原則規范。其二,“以理抑情”。如漢代大思想家董仲舒認為,既然“情”即“”為“貪”,與之對立者為“仁”。因此,要“以理化情”,使之“情理合一”。由此他提出“成性”、“防欲”、“順天”的學說,并視之為“王道”的三大根本?!俺尚浴本褪鞘谷诵赃_到“人道之善”;“防欲”就是防止其超過“法度”的范圍,最后達到順天理。其三,“以理滅情”。在他們看來,任何“人欲”都表現出與“天理”的對立,兩者水火不相容。因此,要達到“至善”的最高境界,要體悟“天理”,要存“天理”,唯一的途徑就是去人欲滅人情。
總之,在中國古代政府制度的框架里,無論是從“善”的角度,還是從“惡”的角度,規范各種人倫關系的所有規則,一切都在“情理”中。
與之相反,在古希臘和古羅馬的政府制度框架里,契約精神、契約關系和法治的特點十分突出。古希臘是西方法律思想的發源地。城邦的基本政治制度是民主共和制度,依法進行城邦事務管理,尊重法律權威是公民較普遍的公民意識。古羅馬先后經歷了君主制、共和制、帝制幾個時期,但其法律思想一直受古代希臘法律思想的深刻影響。在古希臘、古羅馬時代,正義、法律、契約規范幾乎是同伴而生的,并互相作用、互相促進。
古希臘人的法律意識非常濃厚。德莫克利特就認為,要維持“公道”必須有法律,因為法律更符合人的美德。他說:“法律意在使人們生活得更好。這只有人們自己有成為幸福的人的愿望才能達到;因為對那些遵從法律的人,法律顯得是適合于他本性的美德?!盵15](P119)柏拉圖把法律看成是維護正義的手段,而“正義就是助友害敵”。[16](P15)他甚至把法律的作用提升到關系國家生死存亡的地位,指出:“如果一個國家的法律處于從屬地位,沒有權威,我敢說,這個國家一定要覆滅;然而,我們認為一個國家的法律如果在官吏之上,而這些官吏服從法律,這個國家就會獲得諸神的保佑和賜福?!盵17](P25)亞里斯多德則明確反對人治,主張依靠由不受人的感情支配的法律治理國家。因為在他看來,“法律恰恰正是免除一切影響的神祗和理智的體現。”[18](P165)他認為法治比人治更優越,理由有三方面:一是人在本性上是具有感情的,而法律是不講感情的,不會偏私,具有公正性?!胺彩遣粦{感情因素治事的統治者總比憑感情用事的人們較為優良。”[18](P163)二是人治是一個人決斷一切,而法律是由許多人決定,群眾總比任何個人作出更好的判斷。三是在平民政體已經興起的情況下,以一人為治的君主制,事實上也不易存在或重新建立。在一人為治的君主制下,如果繼承人是個“庸才”,就會危害全城邦,實行法治則不會發生這類問題。
在古羅馬,古希臘的法治、正義思想得到了繼承。古羅馬思想家都認為,法就是理智,法律的當然職能是支配人們的正當行為,禁止人們的錯誤行為。在西塞羅看來,“依照自然而生活,一切都會盡善盡美?!盵19](P100)所以,他主張人定法應當以自然法為依據,體現自然法的“人人平等”的原則。這種人人平等的自然法意識,貫徹到古羅馬人的契約制度中。早在公元前451-450年,古羅馬人就制定了《十二表法》。根據北京大學鄭云瑞博士的研究,古羅馬的《十二表法》比東方社會的《漢謨拉比法典》的契約制度要先進,表現在三方面:(1)《十二表法》用抽象的、具有一般特征的概念表述契約,而不是泛泛地規定各種契約的具體條件,從而使契約上升為民事法律行為,具有明文規定的法律效力。(2)《十二表法》將契約視為立約人之間的法律,以契約作為立約人之間債權債務關系的“法鎖”,從而確保交易安全與秩序。(3)《十二表法》明確規定了物的所有權轉移的條件,從而使契約可能脫離物的實際交付而單獨存在,這意味著“諾成契約”同“實踐契約”的分離,成為一種新的契約形式。[20](P259-272)它表明羅馬人對待一切人與人的關系,都用契約的形式和法律制度來加以規范,杜絕人的情感和非理性。
總之,在西方古典時代的先民們和思想家看來,只有體現平等、自由的正義原則,才能促使人人幸福,而保證正義原則的最可靠手段就是法律;只有法律才能避免人的情感偏見,只有法律才能公平地體現人與人之間的權利和義務的契約關系。這也許就是西方政府制度在規范人與人的關系中體現出鮮明的“法理”特征的內在邏輯。
AComparetotheThinkingPathofArchaicGovernmentalInstitution
BetweenChinaandOccident
GUOXiao-cong
(TheCenterforResearchofPA,SunYat-senUniversity,Guangzhou510275,Guangdong,China)
Biography:GUOXiao-cong(1957-),male,Ph.D.,Professor,TheCenterforResearchofPA,SchoolofGovernment,SunYat-senUniversity,majoringinthetheoryofgovernmentinstitutionalevolvement,comparingtotheinstitutionofpublicadministration,andtheeconomicsofgovernment.
Abstract:Sofarasthethinkingoftheinstitutionaldesignandsetting,inarchaicChina,individualisregardedasoneleechontoameshworkthatthereisanorderofhierarchy.Allofrulers,reformers,andthedesignersofinstitutionbelievethateveryonecanfindhis/herstatusandfollowtheorderinthemeshworkbymoralizing.Inthemeshwork,thekeyregulationiscomefromthefamilyorderthatthesunmustsubmittofather,soalmostofconflictscanberesolvedinthemeshworkthatimbuedwiththefamilyfeelingsandfamilyrelationship,becausethestateistheenlargeroffamilyandfamilyisthereductionofstate.ContrasttoChina,occidentaltaketheindividualasaself-helpmanorwomenwhohasindependentpersonalityunderanyinstitution,his/herstatusrelyonhis/herlivingabilityandriches.Therelationshipsbetweenindividualandindividualmustbekeptinthecontractandthelaw;onlythelawcanavoidtheunfairforfeelings.Thereisnot“Angel”intheworld,therefore,anyoneeveniftherulerandgovernorofgovernmentmustbelimitedandconstrainedbylaw.
KeyWords:ArchaicChinaandOccident/GovernmentalInstitution/ThinkingPa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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