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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以下稅務機構的主要任務就是抓稅收征管,組織稅收收入是稅務機關的職責所在。因此,不斷規范稅收征管,優化納稅服務,特別是為納稅人提供稅收法律法規服務,為納稅人營造公平的稅收環境,一直是地稅部門努力做好的工作。多年來,麗水市地稅局在這些方面進行了積極的探索。
一是轉換稅收征管模式。1998年麗水地稅局制定了《麗水地區地稅征管改革實施方案》,確立了三年分三步走的戰略,全市地稅系統征管改革全面推開,到2000年底實現了《浙江地稅信息系統》全面推廣應用到位、征管新模式在城鄉轉換到位和征管現代化與征管社會化有機結合基本到位的“三到位目標”。于2001年制定《麗水市新世紀之初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實施方案》,到2003年底實現了建立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的目標,計算機技術在稅務管理領域得到全面應用,依托信息化的現代地稅征管新框架得到初步建立,稅收征管工作得到不斷規范,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明顯提高。
二是建設辦稅服務廳。集納稅人納稅申報與稅務機關發證、征收稅款、發售發票、稅務管理、稅法咨詢等各種功能于一體的辦稅服務廳建設,是征管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是征管改革的突破口。結合實際,按照“規范、合理、齊全、實用”的原則,目前全市地稅系統共設置了24個辦稅服務廳。辦稅服務廳內的窗口按要求統一設置,制定工作職責,使職能窗口化,服務流程化。辦稅服務廳內同時配置公用服務設施,有電子顯示屏、電子觸摸屏、辦稅示意圖、稅法公告欄及休息場所等,并通過爭創“最佳辦稅服務廳”活動,狠抓辦稅服務廳制度的制定和落實工作,加強辦稅服務廳人員的政治、業務素質,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
三是合理設置征收、稽查機構。到2003年底,全市所有基層機構按照各地征管改革實施方案和省局征管辦的批復全面撤并,全市從1998年前的72個基層征管機構撤并到24個,比改革前凈減少了48個。重視稅務稽查機構的建設工作,設立了稅務違法案件舉報中心和案審委員會,抽調骨干力量充實稽查隊伍。稽查人員占基層稅務人員的比例超過省局規定的平均水平,達到30%左右。實行了選案、稽查、審理、執行“四分離”制度,初步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內部監督循環機制。
四是推廣應用《浙江地稅信息系統》。麗水市推廣應用《浙江地稅信息系統》(98版)(簡稱《稅友98》)分兩批落實到位。2001年省地方稅務局對《稅友98》進行升級開發,推出了《浙江地稅信息系統》(2000版)(簡稱《稅友2000》)。麗水市是全省首批應用《稅友2000》試點單位,通過加大基礎網絡建設力度,加強信息化隊伍的建設和管理,2001年10月成功完成《稅友98》到《稅友2000))的切換,計算機整體應用水平上了一個新臺階。
五是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從2002年8月開始,市本級在地稅管理中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工作,2002年12月底質量管理體系通過杭州萬泰認證中心的認證審核,獲得認證證書,是全市行政機關第一家獲得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的單位。2004年2月又通過監督審核,目前整個質量管理體系運轉正常。通過全面導入ISO9000質量管理體系,以納稅人為關注焦點、全員參與、過程控制、預防為主、持續改進、民主管理等先進管理理念在地稅系統深入人心,稅收征管行為、執法行為和行政管理行為得到了進一步規范和統一,稅收征管活動及相關服務、稅容稅貌發生了顯著變化。
六是設立“12366”電話語音特服系統。集稅收政策咨詢、申報納稅、舉報投訴、電話查詢等涉稅服務為一體的“12366”語音系統,自2002年11月25日運行以來,先后啟用的模塊共有7個,分別是“人工服務”、“納稅人信息查詢”、“辦稅指南”、“政策法規”、“異地查詢”、“最新公告通知”、“咨詢建議投訴舉報自動錄音”,“申報納稅”模塊可以應用,2004年3月又開通了短信和語音催報催繳功能,目前所有已開通模塊運行正常,市局本級受理各類查詢(咨詢)電話1536個,通過語音中心座席人員人工答復的有372個。
七是建立健全納稅服務社會化體系。在抓地稅征管現代化的同時,市地稅局從麗水實際出發,對征管社會化工作進行了一系列的探索和實踐,地稅征管現代化和社會化有機結合。制定了《麗水市地方稅務局稅收征管社會化實施意見》,對征收、管理、服務、宣傳和信息五大稅收征管社會化體系,提出了明確的工作目標和方向,有效地解決了地稅稅源散、稅種多、人員相對較少的矛盾。
一、稅收征收管理及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其作用
(一)稅收征收管理的概念及意義
稅收是國家為了實現其職能,憑借政治權力,以法律、行政法規,強制地、無償地參與國民收入分配的一種形式,其基本職能是滿足國家的基本財政需要和對經濟運行實施有效的調控。稅收征收管理是國家以法律為依據,根據稅收的特點及其客觀規律,對稅收參與社會分配活動全過程進行決策、計劃、組織、協調和監督控制,以保證稅收職能作用得以實現的一種管理活動,也是政府通過稅收滿足自身需求,促進經濟合理化的一種活動。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管理的核心,在整個稅務管理工作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加強稅收征收管理,對于完成稅收收入計劃,保證財政收入和實現對經濟運行的調控及監督,促進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和作用。
⒈稅收征收管理,可以使稅收法律得到貫徹實施。
⒉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財政職能。
⒊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調控經濟的職能。
⒋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實現稅收監督的職能。
⒌稅收征收管理,可以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提高納稅的自覺性。
(二)稅務稽查的概念、意義及作用
稅務稽查是稅務機關依法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情況所進行的稅務檢查處理工作的總稱。
首先稅務稽查的意義具體講是稅收經濟職能得以實現的重要手段;是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稅收征收的重要補充和保證;是監督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稅收法律、法規履行納稅義務和扣繳義務的有效工具;是完成稅收任務,保證財政收入的重要環節;是嚴肅稅收法紀,保證稅收法律、法規順利貫徹的有力保障。
其次稅務稽查有以下作用:
⒈有利于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⒉有利于保證稅收組織收入和調節經濟職能的正常發揮。
⒊有利于稅收監督職能的有效發揮
⒋有利于促進納稅人強化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
⒌有利于提高稅務機關征管工作水平
稅務稽查作為稅收征收管理的主要環節,在整個稅收管理的各個環節中具有相當重要的地位。
二、目前征管、稽查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管規范管理工作不到位,對涉稅企業監控不力
⒈申報不實,難以監控
為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和稅制改革的要求,我市稅務系統進行了征、管、查三分離及取消稅務專管員制度的征管改革,普遍建立了征收服務廳,實行了納稅人自行申報。征管改革雖然改善了企業納稅環境,但增加了稅務部門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的難度。因為納稅人集中在每月1至10日進行納稅申報。而有限的征收人員只能就企業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對應關系進行書面的形式核審,對其申報的納稅申報表和會計報表的真實性和可靠性不能作更深入的實質考證,所以對納稅企業的檢查只能依靠稅務稽查,但稅務稽查又受到稅務人員的數量、業務能力以及稽查時限等條件限制,因此對納稅企業稅務稽查的深度和廣度不能保證,造成對納稅企業監控不力。
⒉對稅源監控不力,產生漏征漏管
對涉稅企業信息掌握不足必然導致稅源不請。首先,對一些不申報的“地下經濟活動”和一些外地來津無證經營活動的個體業戶無法掌握,產生了漏征漏管;其次,對一些零散稅源戶缺乏全面、深入和詳細的了解,只能簡單定額收稅,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再次,缺少對重點稅源戶的長期跟蹤監督,不易獲得足夠的企業信息,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經營情況不能較透徹分析,對企業的納稅情況不能進行準確的預測,形成漏征漏管。由于稅源不清監控管理弱化,不僅增加了稅務稽查選案的盲目性,弱化了對納稅企業的日常管理,同時也使偷稅、逃稅問題不能得到有效的遏止。
⒊異地征收不利于稅收征收管理規范化
全市開始實行新的征管模式,為了實行模式改革的平穩過度,新的征管模式繼承了條塊管轄形式。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各種經濟形式的企業越來越多,這種新興企業經營手段靈活,行政管理薄弱,異地申報納稅不僅給經營者帶來諸多不便,也給稅務機關在管理上造成困難,形成“看的見管不著,管得著看不見”怪現象。另外,異地征收極易形成漏征、漏管。如坐落在紅橋區的企業需要到南開區申報納稅,而有的稅種(車船使用稅、房地產稅、印花稅)按稅法規規定應在企業坐落地進行申報納稅。異地申報納稅造成企業只能在其主管稅務局進行所管稅種的納稅申報,卻漏掉了在座落地應該進行的納稅申報。
異地交叉管理造成了稅源管理混亂,增加了規范征收工作的難度,也給偷稅者創造了機會。
(二)稽查管理工作不規范,缺乏監督
⒈選案盲目性強,缺乏監督
稽查選案工作的有效性,是建立在掌握納稅企業完全、真實的信息基礎之上的。由于對企業的監控不到位,對納稅人的經營情況和財務狀況不能全面掌握僅靠企業會計報表的表面數據和工作經驗進行選案很難抓住重點。選案的針對性和準確性都很低,并帶有較強的盲目性。另外,由于“人情”關系和“同事”效應的干擾,加上選案工作崗位長期不變,缺乏必要的監督機制,往往使有背景、有關系的大戶免于檢查,造成稅負不公平。
⒉檢查面寬,不能體現重點稽查的原則
由于缺少對納稅企業日常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不把工作重點放在對企業的日常檢查上。而稅務稽查又受到稽查人員的數量和稽查人員本身業務能力等因素影響,不可能在有限的時限內將眾多的納稅企業查深、查透。不能體現稽查工作以點線為主,通過對少數違法行為的查處來影響廣大納稅人的行為的目的。同時,大面積、拉網式稽查不僅加大了稅收成本,也增加了納稅人的負擔。
⒊個別稽查人員素質不高,造成種種不規范現象
個別稅務人員素質偏低,執法能力差,不能適應偷稅與反偷稅,騙稅與反騙稅,避稅與反避稅斗爭日趨尖銳復雜的新形勢。面對納稅人高智能的偷騙稅手段,束手無策,聽之任之,加上責任心不強,造成該查的不查,該管的不管,或查的不深,管的不嚴,只得讓稅款白白流失。不僅助長了納稅人偷騙稅行為,也使原本依法納稅的企業產生不平衡心態,抱著僥幸心理竟相偷逃稅,導致違法案件屢禁不止。稅務稽查人員每天都與納稅人打交道,經常接觸錢和物,一些稽查人員意志薄弱,為私利所趨,執法犯法,置國家利益于不顧,為蠅頭小利出賣國家賦予的權利與納稅人私下拉手,參與違法行為。有的利用自己對稅收法規的熟知能力及業務技能幫助納稅人作假帳或通風報信、包庇縱容,查而不報,查大報小,避重就輕,嚴重破壞稅法的嚴肅性,干擾了稅收工作,給國家的財政收入造成了一定的損失。
⒋稅務文書不統一,不規范
現行的稅收法律對每一個執法環節都規定了相應的執法文書。然而,一些單位井未完全準確使用。那種“重組織收人,輕法律文書”的思想大有人在。他們認為使用規范的文書只是“畫蛇添足”,認為工作太煩瑣,所以常出現以口頭告知或“便條”代替“法律文書”的現象。或者責令納稅人限期納稅時,不下達《限期納稅通知書》查封(扣押)商品、貨物或者其他財產時,不使用查封扣押證,不開具《查封商品、貨物、財產清單》或者《扣押商品、貨物、財產專用收據》。即使使用了執法文書也有不規范的現象,如:使用過期稅務文書;文書填寫不規范、不完整;漏填項目;字跡潦草,反復涂改。還有的沒有加蓋稅務機關的印章對于應當登記備(立)案的資料不登記備(立)案等等。
鑒于稅收征管和稽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上述問題,我認為,應根據企業本身的特點和實際情況,積極采取有利措施,盡快加以規范和解決。
三、規范稅務征管、稽查管理工作的幾點措施
(一)規范稅務征管工作,加強對納稅企業的動態監督
⒈強化稅源管理的基礎地位
對稅源戶的管理是一個系統工程,涉及很多部門(工商、銀行、公檢法、技術監督局、國稅局、地稅局等),稅務部門只是這一管理系統的一個子系統。因此,要強化對稅源戶的管理,必須建立與其他管理部門相聯系的協調機制。為此,首先應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盡快完成與其他子系統的計算機聯網,形成信息資源共享,最大限度的采集和掌握納稅企業信息。建立納稅企業的信息庫,對各類信息進行科學的對比、分析、整理、生成各項指標和數據,測定企業應稅額,并與企業的納稅申報進行比較,以核定納稅申報的真實性。對有意瞞報的企業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的統一公平。其次,強化對稅源的監控管理。稅源監控管理是稅收管理的基礎,通過規范稅務登記管理和網絡信息資源共享,有效的減少漏征漏管,使無稅務登記的“地下經濟組織”得到監控。
⒉規范稅務稽查選案
稅務稽查的準確性是建立在稽查選案針對性的基礎之上,因此規范稽查選案工作是至關重要的。首先,要對納稅企業的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進行全面、準確的了解多渠道掌握納稅企業動態信息;其次,必須建立健定期輪崗制和監督機制,對稅務稽查的全過程進行跟蹤監督,還必須加強上級對下級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對有意讓企業欠稅、瞞報欠稅和有意漏選的要進行嚴肅處理,以維護稅法統一與稅負公平。
(二)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加強稽查執法監督,完善執法制度和復查制度
⒈提高稽查人員的業務素質
搞好稅收工作,人的因素是第一位的,要努力建立一支素質高、業務精、敢打硬仗、高效廉潔的稅收隊伍。采取多種形式加強培訓力度,不斷提高稅務干部的業務技能、執法水平。各級稅務部門在普遍重視稅收業務技能培訓與提高的同時,認真學習稅收法規、政策及刑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處罰法、國家賠償法、行政復議條例以及其他涉稅法律法規和執法程序等,要求稽查人員較系統的熟悉法律理論知識,準確把握具體條法,正確理解實體法與程序法的辯證關系,深刻認識依法治稅的含義,逐步提高執法者的法律素質。進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行競爭上崗,實行分類等級制,拉開收入分配距離,對不稱職的人員予以下崗培訓或辭退,形成可上可下、優勝劣汰的競爭局面。以全面促進稅收隊伍素質的提高。
⒉加強對稽查人員的執法監察
執法監察制度稅務是指稅務監察部門通過多種形式落實各項制度,對各級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工作執法情況進行監控,以確保執法隊伍的廉潔。如制定稅務稽查人員廉潔自律規定、職業道德規范、設置群眾舉報箱、舉報電話,開展向稅務干部家庭發放公開信征意見書等活動,強化家庭監督。通過有效的監督機制及時發現處理稅務稽查人員執法不嚴、、徇私王法、等嚴重破壞稅法貫徹執行的行為。加強執法監察首先要進一步規范稽查工作的內容、程序。確定稽查程序四環節本意是強化對稽查權利的制約。但就目前實際情況看,各環節尚未完全實現相互制約。從取證到執行由一個或兩個包辦的現象仍然存在。只有嚴格落實四環節徹底分離才能確保準確有效地執行稅收政策,規范稽查行為,促進稽查工作健康發展。其次,不斷完善,嚴格落實執法責任制和錯案追究制度。通過建立執法責任制,做到執法權力和責任的統一。執法責任制可把建立錯案追究制度作為突破口。目前面臨的關鍵問題是抓落實,應設置執法過錯追究委員會,制定較全面的操作辦法和處罰決定,并將各項辦法、規定公示于眾,接受群眾的監督。對于違法不究者,除對違規人員進行處罰外,對其直接領導也要進行連帶處罰。而且還要通過開現場會、發簡報等形式子以曝光,加大警示力度。
⒊完善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和復查制度
稅收執法檢查制度對保證稅法的嚴肅性是非常必要的措施。可以從兩個方面著手:一是本級稅務機關組織自查。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稅收政策進行對照檢查,自我糾正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自覺改進、提高。二是由上級稅務機關對下級稅務機關組織開展的稅收執法專項檢查,幫助下級稅務機關糾正深層次問題。對執法檢查發現的問題明確責任,按照規定進行懲處。情節嚴重的要追究直接責任人的責任外,還要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或處分和誡免甚至撤職。就目前執法檢查制度而言,其檢查頻率,檢查力度仍有局限性,還不能真正及時發現隱蔽問題。做好基層稅務機關干部思想工作,端正自查態度,放下思想包袱,確實認清稅收執法檢查制度的重要性。鼓勵基層稅務機關就實際工作中的問題提出具有創新性建議和措施,并配以相應的獎勵制度,形成一條上下結合的執法檢查陣線。
復查制是抽查部分已審查的稽查案件進行重新檢查。這項制度推行以來收效并不明顯。從我國國情出發,借鑒國際稅收管理的先進做法和經驗,對我國依法治稅將有很大的推動作用。比如:對稅務稽查監督制約分兩個方面:一是稅務稽查稅前制約,即在處理前,通過稽查對案情事實及適用法律進行審核。二是稅務稽查事后制約,即在檢查內部設有一個質量檢查處。其職責是對已結案的稅務案件進行案頭抽查復審,不面對納稅人。我國的復查制度可參照美國事前事后制約方法,挑選有較高政治素質和業務技能、具有豐富稽查工作經驗的人員組成較穩定的機構,從事稽查事前規范工作以及事后的案件質量檢查工作。在此基礎上,建立相關的獎懲制度,促使稽查人員深入學習業務知識和法律知識,規范執法行為,保證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
(三)建立完善的計算機管理體系
隨著計算機在稅收領域的廣泛應用,開發研制規范、統一的計算機應用程序,擴大計算機在稅收工作中的應用范圍,盡量以計算機代替手工操作,在稅務征收管理、稽查過程中減少人員的執法隨意性日益重要。
⒈強化計算機功能
進一步開發軟件應用系統,使計算機的稅控功能涵蓋稅務登記、納稅申稅、稅源動態、稅款征收、納稅檢查、減免稅管理等全部內容,對納稅人的涉稅事項進行全方位監控。進一步強化稅務稽查監控功能,開發運用稅務稽查應用系統,強化專用發票監控功能,對專用發票的發售、管理、使用、交叉稽核和防偽稅控,全部納入計算機管理。只有使計算機各項監控功能齊全,系統開發建設模式科學、合理,信息采集、加工輸出和儲存真實、準確,才能充分實現對征、管、查全過程的有效監控。
⒉完善計算機網絡
2004年,全國各級稅務機關遵照黨的十六屆三中全會關于支持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改進對非公有制企業服務和監管的方針,在積極促進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的同時,努力加強對個體工商戶稅收的征收管理,取得了明顯成效。今年2月出臺的《國務院關于鼓勵支持和引導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 [2005]3號)再次明確提出,要“毫不動搖地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政府監督管理和服務”。為深入貫徹國務院文件精神,現就進一步規范和完善個體稅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努力構建個體稅收和諧征納關系個體經濟作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其健康發展不僅有利于繁榮城鄉經濟、增加財政收入,而且有利于擴大社會就業和優化經濟結構。各級稅務機關要充分認識發展個體經濟對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戰略意義,積極支持、鼓勵和引導個體經濟健康發展。當前,要切實采取措施,將促進個體經濟發展的一系列稅收優惠政策落到實處。同時,要以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努力創新管理理念,不斷增強服務意識。要通過廣泛的納稅宣傳和輔導,使廣大納稅人及時掌握和了解各項稅收政策和管理規定,促使其知法、懂法,增強守法觀念;要在堅持依法治稅和注重稅收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前提下,努力優化征管流程,簡化辦稅程序,不斷降低納稅成本;要始終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大力推進個體稅收征管的“陽光作業”,以促進納稅遵從度的進一步提高。
二、積極推進計算機核定定額工作對實行定期定額征收的個體工商戶采用計算機核定定額,是全面提高定額核定科學性,有效避免定額核定過程中的“關系稅” 和“人情稅”的重要措施。各地要繼續推進計算機核定定額工作,不斷完善業務需求和優化定額核定的軟件,加快推廣使用的步伐;尚未開展此項工作的地區,要嚴格按照定額核定的程序,堅持集體核定的原則,積極為利用計算機核定定額創造條件。
三、加快落實《集貿市場稅收分類管理辦法》為進一步提高集貿市場稅收管理的質量與效率,各級國稅局和地稅局要相互協作,按照《集貿市場稅收分類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4號)所確定的分類標準和管理要求,科學劃分集貿市場和納稅人類型,抓緊制定和完善相應的配套管理措施,盡快加以落實;要積極開展聯合辦理稅務登記工作,共同清理漏征漏管戶,加強對納稅戶停業、復業和注銷等信息的交換,聯合開展定額核定工作,確保雙方對同一納稅戶核定定額的統一。
四、切實加強個體稅源分析今年1月起,總局開始對個體稅收收入實行按月分析。為共同做好此項工作,各地要廣泛開展個體稅源分析,客觀評價不同行業的稅收征管情況,對管理薄弱的環節要及時研究對策,迅速加以完善。各地要密切關注本地區月度個體稅收的增減變化情況,從本通知之日起,凡月度收入與上年同期相比下降幅度超過5%的地區和月度收入增幅超過20%的地區,要及時查找增減變化的原因,寫出分析報告,于月度終了后6日內報送總局征管司。對于因 2004年上調增值稅、營業稅起征點導致連續多月收入下降的地區,可在本通知后,實行當月一次性報告。
為便于各地準確做好統計和分析,經研究,現將個體經營稅收收入口徑作進一步明確。個體經營稅收收入包括以下三個部分:一是在集貿市場內、外生產經營且辦理了稅務登記的個體工商戶所繳納的與生產經營有關的全部稅收;二是從事臨時經營的個人所繳納的與臨時生產經營有關的全部稅收;三是個體工商戶和臨時經營的個人由稅務機關代開發票所繳納的稅收。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雖不屬于個體經營稅收收入的范疇,但為保持上報數據的連續性,各地國稅局在向總局報送個體經營稅收收入時應包含該稅收入,總局計劃統計司在生成個體經營稅收月度快報時再予以扣除。
一、目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中的失范現象
(一)改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性分析
政府非稅收入是滿足人民公共需要的必要資金來源,公共財政主要是通過提供公共物品和服務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稅收可以看作政府提供的公共產品或準公共產品中具有純公共產品性質部分的成本補償或者價格,但政府提供的大量準公共產品中,具有個人受益性質的部分顯然是不應該由稅收來進行補償的,否則有失公平,也會造成消費的擁擠,這部分就應該由非稅收入來進行補償。因此,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是公共財政不可或缺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解決政府活動與市場、個人活動之間關系的重要手段。公共財政是以市場經濟體制為基礎的,市場經濟是法治經濟,因此政府應按照民主法治的要求,以市場和公眾的需要為導向轉變政府職能,體現公平、效率與經濟穩定發展的原則,構建規范的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制度。這對于解決當前公共財政職能“越位”和“缺位”并存,致使經濟運行、社會發展等方面存在諸多不和諧的問也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失范及其危害
從公平分配的角度看,非稅收入所取得的收入應有具體的使用途徑和支出方向,必須專項專用,然而現實中卻成了各單位、部門的“小金庫”,這種收費制度的框架設計使收費所得與部門的權力和利益直接相聯系,許多行政部門利用管理中的種種弊端和漏洞謀取收費資金,以達到優越的辦公住房條件、高額獎金津貼,而國有資產收益缺乏有效而規范的分配制度也造成了不同行業之間職工收入水平差距過大,加劇了社會分配的不公。從經濟發展的角度看,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失范分散了國家財力,不利于中央宏觀調控能力的增強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效應的發揮;加重了企業負擔,由于這些收費大都硬性攤派、強制征繳,而不管企業是否實現了銷售收入和利潤,因而增加了企業的額外負擔,不符合財政收入中性的要求,沒有為企業提供公平競爭的外部環境,加劇了地區之間發展水平的差異。從社會發展的角度看,由于多數非稅收入都被部門用作籌資的手段而“重征收、輕服務”,并非從社會需要的角度來設置非稅收入項目,因此,一些最急需的與人民生活息息相關的服務提供不足,一些收入數額較大的項目也并未用于為人民提供相關的服務,如土地批租收入等,而教育附加費、地方教育附加費、農村教育費附加等收費項目則是造成我國義務教育尤其是農村義務教育提供不足的重要原因。最后,從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來看,我國諸多法律、法規規定了很多與環境保護相關的非稅收入項目,如《土地管理法》《森林法》《水法》《礦產資源法》等,但當前環境問題日益嚴重已成為無可爭議的事實,主要原因即在于各地并非以保護環境為最大目標,政府可采用的手段并非只有收費一種,還有其他行政手段,而由于利益的驅使,各地更傾向于收費而較少使用勒令關閉、限期休整等手段。
二、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失范的成因
我國目前依然處于體制轉型時期,對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監督和約束機制薄弱。財政職能和管理體制也尚未完善,在預算內稅收收入難以滿足政府尤其是地方政府履行職能所需的資金時,非稅收入便成為政府籌資和管理中稅收收入無法替代的重要手段,非稅收入迅速且非常規的增長也就成為一種必然。
(一)財政管理體制的階段性特征
1994年我國進行了分稅制財政管理體制改革,以法律形式賦予地方財政獨立的一級財政地位,從而確立了各級政府間財政關系的穩定。但是,目前體制在某些方面的過渡性特征還是十分明顯的,財權、事權在各級財政之間匹配不夠,省以下財政體制缺乏規范。在事權劃分上,中央政府存在著向地方、部門分散事權的傾向,與這種事權劃分相對應的是財權劃分,在正稅收入劃分上,凡稅源覆蓋全國而且流動性大的稅種以及調節功能大的稅種劃歸中央,凡稅源比較固定而且稅基比較狹窄的稅種劃歸地方。一般會形成如下格局:中央收入大于中央支出,地方支出大于地方收入,當地方稅收和中央轉移支付難以保障地方的行政部門行政經費和難以滿足地方政府投資資金需要時,地方政府、地方行政部門便傾向于采取收費的形式來作為融資渠道,擴張預算外資金和制度外資金,導致非稅收入的非常規增長。
(二)政府職能轉變滯后
政府的主要職能是向社會提供公共產品,而不應該參與競爭性領域,通過一段時期的改革,我國政府職能范圍呈現出不斷縮小的趨勢,但政府履行其職能的方式在向多元化轉變,特別是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方向明確以后,一方面,理論與現實都要求政府從直接管理經濟中解脫出來。把主要的人力、財力用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糾正市場失靈;而另一方面,政府職能對計劃經濟時期形成的體制保留著強烈的體制上的路徑依賴,存在著很多職能“錯位”的現象,直接的結果就是財政支出規模龐大,而財政收入方面的改革卻是以稅制規范為主,收入增長難以滿足支出的需要,因而必然導致非稅收入的增長。
(三)缺乏有效的立法和監督機制
首先是財政分配法律地位的不明確,我國在法律上缺乏對財政分配主體地位的明確規定,由于未制定財政基本法,財政分配的法律地位并沒有明確界定,在(預算法)中也未就財政分配的主體地位做出明確的規定,使得財政對非稅收入規模的控制缺乏法律依據。其次是地方政府往往不滿足于簡單的調控,更傾向于以行政手段增加自己的權威,非稅收入本身一般以部門法規為行為依據,從內容上很多規定都是于本部門有利且承擔義務盡可能少,很難有規范的途徑予以監督,地方政府所擁有的收費立項權往往就成為其多渠道籌集資金來落實財權進而擴展自己權利的重要途徑和手段。
三、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政策建議
按照市場經濟中財政預算完整性原則,凡是以政府為主體的資金活動都應納入財政預算,不允許在國家預算規定之外還有任何以政府為主體的資金收支活動,因此必須按照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本質要求,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
(一)明確非稅收入的范圍,統一管理職責
加強對非稅收入的規范化管理,需要對非稅收入正本清源,區別其不同項目的性質,通過清理整頓實施分類改革,采取不同的處理方式,使之“分流歸位”。對于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應堅決予以取締。一些本就屬于政府部門提供公共服務范圍的應以稅收為籌資來源,非稅收入項目應相應取消;某些政府性基金和附加收入,可納入現有稅種之內或開征新
稅;政府部門向法人或居民實施特定管理和提供特殊服務所收取的各種證照收費、注冊費,向國有資源使用者收取的管理費。按法律規定取得的罰沒收入等非稅收入項目應繼續存在并加以規范等。在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上,非稅收入是政府及其所屬的部門在行使職能過程中收取的各項資金,它的屬性就是財政資金,因此非稅收入的征管主體只能是管理政府資金的財政部門,應在財政部門內部設立專門的非稅收入管理機構,負責非稅收入的全面管理工作。
(二)進一步完善財政管理體制
非稅收入改革作為財政體制改革的一部分,只有在完善分稅制管理體制改革的基礎上才能更好地進行下去。所以,必須進一步改革現行的財政管理體制,按事權與財權相一致的原則,首先合理劃分各級政府間的事權和支出范圍,使公共服務的提供達到最優。其次,在各級政府間合理劃分財權,一方面按稅種的性質劃分收入,另一方面可以考慮給地方政府適當的稅權。這樣可以在保證地方擁有充足財力的同時,將地方的收費轉為稅收。改變地方可以隨意收費的狀況,使地方政府行為得到約束。再次,應完善政府間轉移支付制度,解決縱向財政失衡和橫向財政失衡,彌補地方政府在提供公共產品中所產生的外部性問題和稅收劃分方式的不足等。
(三)深化財政預算管理改革
首先要繼續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收支兩條線”是推進非稅收入規范化管理的重大改革舉措,涉及到的利益關系錯綜復雜,阻力較大,需要積極穩妥推進和深化,隨著改革推進,有兩個問題比較突出:一是各部門政策外待遇相差懸殊,由于直接觸及部門和單位既得利益,因此調整的難度和遭遇的抵觸必然很大;二是預算單位銀行賬戶過多過亂,易于轉移和隱匿資金,逃避監督,成為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的重要制約因素。其次要逐步完善部門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科學地編制部門預算,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和管理,將非稅收入逐步納入預算管理。再次就是應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的范圍,并在賬戶管理上清理執收單位在銀行的一切賬戶,取消各種形式的收入過渡賬戶,最終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的管理。
(四)改革非稅收入管理手段
一是嚴格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票據的管理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也是監督執收單位是否認真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的一個關鍵環節。加強票據管理總的原則是要做到統一領發、統一使用、統一保管、統一核銷和統一監督,力求票據與項目相結合、票據與收入相結合、票據與稽核相結合。二是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以“金財工程”收入管理系統為基礎,結合非稅收入管理的內容,設計開發非稅收入管理軟件,以科技為依托,實現非稅收入從票據領購到自動核銷、單位開票到自動入賬、銀行代收到傳遞信息、財政處理信息到分類管理等環節的一系列工作的微機網絡化管理。
(五)加快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建設,強化非稅收入監督檢查機制
關鍵詞: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化
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為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但是長期以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不斷深化改革,才能使政府非稅收入得到有效規范。
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現狀
(一)非稅收入概念和管理范圍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非稅收入與傳統的預算外資金相比,首先是在內容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其次是在內涵上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所有、財政管理”。從預算外資金過渡到非稅收入,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收付、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等財政改革的基礎性工作。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還沒有覆蓋到全部管理范圍。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主要集中在預算外資金上,只是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罰沒收入的管理。對于增收潛力很大的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還沒有作為管理的重點全部納入管理范圍。
2.非稅收入征管主體多元化。目前我國機構設置眾多,情況復雜,非稅收入利益主體龐大,征收管理十分不規范。雖然國家對非稅收入的項目和標準有嚴格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是亂收、亂罰、亂支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非稅收入目前仍由各個執收執罰單位分散征收,這種“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非稅收入管理職能,分散了征管力量,造成管理脫節,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監督失靈。
3.法律法制不健全,缺乏約束機制。目前,非稅收入的管理在立項、定標、征收、票據管理和資金使用各個管理環節沒有一套覆蓋全國的統一、規范、系統的法律法規,使得非稅收入無章可循或有章難循。同時,非稅收入的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造成各地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辦法不一樣,非稅收入管理難以規范,對違規行為難以約束。
二、政府非稅收入規范化管理思路
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就必須擺脫原有體制的束縛。具體到實踐中,可進行以下方面的改進:
1.明確非稅收入征管主體,統一管理職責。非稅收入是政府及其所屬的部門在行使職能過程中收取的各項資金,它本身就具有財政資金的屬性,是財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非稅收入的征管主體只能是管理政府資金的財政部門。因此,在非稅收入的管理過程中要強調財政部門的主體地位,變征管主體“多元”為“一元”。在財政部門內部設立專門的非稅收入管理機構,負責非稅收入的全面管理工作,統一征收,統一管理,統一政策。
2.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財政直收。首先,在賬戶管理上要清理執收單位在銀行的一切賬戶,取消各種形式的收入過渡賬戶,最終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的管理。其次,通過在銀行網點設立財政直收大廳,實現單位開票、財政直收的征管模式,并逐步深化部門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科學地編制部門預算,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和管理。
3.嚴格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票據的管理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加強票據管理總的原則是要做到統一領發、統一使用、統一保管和統一監督,力求票據與項目相結合、票據與收入相結合、票據與稽核相結合。首先,要對非稅收入票據的核發進行控制,采取“驗舊領新、限量發放”制度。其次,要通過對非稅收入票據的回收來監督收入是否按時足額地上繳財政,防止執收單位截留財政資金。同時,大力推進票據管理的網絡化,跟蹤每一張票據的具體使用情況。
4.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以“金財工程”收入管理系統為基礎,結合非稅收入管理的內容,設計開發非稅收入管理軟件,實現非稅收入從票據領購到自動核銷、單位開票到自動入賬、財政直收到傳遞信息、財政處理信息到分類管理等環節的一系列工作的微機網絡化管理,全面監控非稅收入的收繳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質量。
5.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建設。針對目前非稅收入管理無法可依的情況,有必要從法律建設入手,健全法律體系,要提高政府文件的規格,在制度上規范和約束非稅收入項目的審批、標準制定、征收管理、資金分配等工作。另外,還要強化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形成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職能部門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在監督方式上,采取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督,事后檢查與事前、事中監督,個案解剖與重點稽查,局部檢查與整體監控等方式有機結合。真正做到發現問題不放過,一切行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相關的配套措施
1.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要實現科學化,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要求,按照“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原則,逐步擴大和明確政府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范圍,改進其預算編制方法,細化收支項目,完善管理體系,完整準確地編制政府非稅收入預算,強化政府綜合預算管理,逐步實現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的統一編制、安排、執行。
[關鍵詞] 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規范化
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政府參與國民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一種形式,為經濟社會的全面健康發展提供了有力的財力保障。但是長期以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體制存在很多問題,需要不斷深化改革,才能使政府非稅收入得到有效規范。
一、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現狀
(一)非稅收入概念和管理范圍
政府非稅收入是指除稅收以外,由各級政府、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政府權力、政府信譽、國家資源、國有資產或提供特定公共服務、準公共服務取得并用于滿足社會公共需要或準公共需要的財政資金。主要有: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經營收益、彩票公益金、罰沒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主管部門集中收入以及財政性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
非稅收入與傳統的預算外資金相比,首先是在內容上有了很大的拓展;其次是在內涵上進一步明確了“政府所有、財政管理”。從預算外資金過渡到非稅收入,是深化部門預算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收付、構建公共財政框架等財政改革的基礎性工作。
(二)當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1.政府非稅收入管理還沒有覆蓋到全部管理范圍。當前政府非稅收入的管理范圍主要集中在預算外資金上,只是加強對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以及罰沒收入的管理。對于增收潛力很大的國有資源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經營收益、政府財政資金產生的利息收入等還沒有作為管理的重點全部納入管理范圍。
2.非稅收入征管主體多元化。目前我國機構設置眾多,情況復雜,非稅收入利益主體龐大,征收管理十分不規范。雖然國家對非稅收入的項目和標準有嚴格的規定,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但是亂收、亂罰、亂支的現象依然存在。由于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非稅收入目前仍由各個執收執罰單位分散征收,這種“多頭”管理的格局,肢解了非稅收入管理職能,分散了征管力量,造成管理脫節,收入流失,分配失控,監督失靈。
3.法律法制不健全,缺乏約束機制。目前,非稅收入的管理在立項、定標、征收、票據管理和資金使用各個管理環節沒有一套覆蓋全國的統一、規范、系統的法律法規,使得非稅收入無章可循或有章難循。同時,非稅收入的征管和使用安排存在較大的隨意性,缺乏健全的監督機制,造成各地政府的管理模式和管理辦法不一樣,非稅收入管理難以規范,對違規行為難以約束。
二、政府非稅收入規范化管理思路
按照建立公共財政體制框架的要求,完善非稅收入管理,就必須擺脫原有體制的束縛。具體到實踐中,可進行以下方面的改進:
1.明確非稅收入征管主體,統一管理職責。非稅收入是政府及其所屬的部門在行使職能過程中收取的各項資金,它本身就具有財政資金的屬性,是財政資金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角度來說,非稅收入的征管主體只能是管理政府資金的財政部門。因此,在非稅收入的管理過程中要強調財政部門的主體地位,變征管主體“多元”為“一元”。在財政部門內部設立專門的非稅收入管理機構,負責非稅收入的全面管理工作,統一征收,統一管理,統一政策。
2.深化“收支兩條線”管理,實行財政直收。首先,在賬戶管理上要清理執收單位在銀行的一切賬戶,取消各種形式的收入過渡賬戶,最終實現國庫單一賬戶的管理。其次,通過在銀行網點設立財政直收大廳,實現單位開票、財政直收的征管模式,并逐步深化部門預算制度的改革,通過科學地編制部門預算,進行公平、公正、公開的分配和管理。
3.嚴格非稅收入的票據管理。票據的管理是非稅收入征收管理的源頭,加強票據管理總的原則是要做到統一領發、統一使用、統一保管和統一監督,力求票據與項目相結合、票據與收入相結合、票據與稽核相結合。首先,要對非稅收入票據的核發進行控制,采取“驗舊領新、限量發放”制度。其次,要通過對非稅收入票據的回收來監督收入是否按時足額地上繳財政,防止執收單位截留財政資金。同時,大力推進票據管理的網絡化,跟蹤每一張票據的具體使用情況。
4.加快非稅收入管理信息化建設。以“金財工程”收入管理系統為基礎,結合非稅收入管理的內容,設計開發非稅收入管理軟件,實現非稅收入從票據領購到自動核銷、單位開票到自動入賬、財政直收到傳遞信息、財政處理信息到分類管理等環節的一系列工作的微機網絡化管理,全面監控非稅收入的收繳情況,實現信息共享,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質量。
5.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法制建設。針對目前非稅收入管理無法可依的情況,有必要從法律建設入手,健全法律體系,要提高政府文件的規格,在制度上規范和約束非稅收入項目的審批、標準制定、征收管理、資金分配等工作。另外,還要強化非稅收入的監督檢查,形成法律監督、社會監督、職能部門監督三位一體的監督體系。在監督方式上,采取突擊檢查與日常監督,事后檢查與事前、事中監督,個案解剖與重點稽查,局部檢查與整體監控等方式有機結合。真正做到發現問題不放過,一切行動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三、相關的配套措施
1.深化財政預算體制改革。政府非稅收入管理要實現科學化,按照政府收支分類改革要求,按照“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原則,逐步擴大和明確政府非稅收入預算管理范圍,改進其預算編制方法,細化收支項目,完善管理體系,完整準確地編制政府非稅收入預算,強化政府綜合預算管理,逐步實現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的統一編制、安排、執行。
摘 要 近幾年來,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已引起各級黨政領導和財政部門的高度重視。雖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問題仍然較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顯得尤為迫切。本文重點分析當前非稅管理中存在問題,并提出相應對策。
關鍵詞 非稅收入 創新 管理理念 監管思路 舉措 手段
隨著財政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財政部門在加強非稅收入管理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對從源頭上防范腐敗起到了積極作用。但是,受多種因素的制約,仍存在管理不夠規范等問題。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只有創新非稅管理理念、監管思路、管理舉措及管理手段,建立科學、規范的非稅收入管理機制,才能促進非稅收入良性發展。
一、當前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問題
(一)認識不到位
政府非稅收入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但由于受過去“預算外資金”觀念的影響,再加上縣級非稅收入與部門收支沒有實現真正意義上“脫鉤”,非稅收入仍然是“誰收誰用,多收多返”。在非稅收入屬性上仍延續過去的觀念,總認為非稅收入是執收部門和單位的事,“收多收少”全靠執收部門和單位自覺掌握,綜合預算收支計劃流于形式,缺乏剛性約束。
(二)監管不到位
非稅收入執收部門和單位受利益驅使,一是部分部門和單位打時間差,開票和“收錢”不同時進行,使非稅收入逃避財政監管,截留挪用、坐收坐支,甚至形成非稅收入“空轉”。二是在實際工作中,不按有關征收標準和基數征收非稅收入,而是憑部門意愿或個人關系隨意減免,拿非稅收入做交易、送人情,造成非稅收入流失;還有的超標準超范圍征收,財政部門難以監督到位。
(三)措施不到位
雖然采取了“收支兩條線”、“收繳分離”和“收支脫鉤”等一系列措施,但這些措施,只能約束執收部門和單位“開多少票就上繳多少”。這樣,有些部門和單位在開票時便少開或干脆不開,私設“小金庫”,隱瞞財政收入。
(四)激勵不到位
通過調查多個縣發現,部門和單位的非稅收入還不能徹底實現“收支脫鉤”,部門上繳的非稅收入按比例進行政府調劑,部門利益與非稅收系比較緊密。部門和單位基于自身利益考慮,上繳非稅收入產生惰性心理,影響非稅收入管理。收支脫鉤后,部分執收單位產生了等、靠財政資金的依賴思想,缺乏收費積極性,導致應收的非稅收入流失。
二、規范政府非稅收入管理的對策建議
(一)創新非稅收入管理理念
自覺增強非稅收入科學管理意識,拋棄舊的“預算外資金”慣性思維,強化非稅收入管理理念,增強對政府非稅收入的認識,認清政府非稅收入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牢固樹立非稅收入“所有權屬國家、使用權歸政府、管理權在財政”的觀念,明確非稅收入不是部門和單位的自有收入,必須由政府財政部門統一歸口管理。
(二)創新非稅收入監管思路
把非稅收入監管的著眼點放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監管的思路上來。首先利用工商、稅務等信息平臺,采用調查摸底等手段,每年至少搞一次費源調查,摸清所有非稅收入項目和底數及非稅收入繳納人變動等基本情況,對非稅收入繳納人進行政策宣傳,引導人們正確認識非稅收入管理;其次利用調查的基本情況與非稅收入收繳情況進行比對,時刻掌握非稅收入收繳變化,及時發現異常,依此加強對非稅收入執收單位的日常稽核及執行有關政策的監管,做到應收盡收,確保足額征收;再次強化票據核查,重點核查執收部門票據使用情況及所開票據完整性,保證所有非稅收入應收盡收并足額上繳。
(三)創新非稅收入管理舉措
在繼續實行“收支兩條線”的基礎上,建立非稅收入征管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調動執收部門和單位的執收積極性。具體來說,要充分考慮執收單位的業務范圍、業務量、業務成本和代征成本,科學編制部門和單位的非稅收入預算,嚴格非稅收入預算執行,除非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外,已編制的非稅收入預算必須保證足額完成。對實際執行中收入超額完成年度預算任務的部分,如果確實屬于按政策規定努力組織增收的,可部分或全部作為專項資金予以獎勵,用于執收部門和單位當年或下一年度的事業發展支出,納入部門預算支出范圍。對執收單位征收不力等非政策因素導致未能完成年度預算任務的,按規定程序相應調減執收部門和單位當年或下一年度支出預算,同時對其非稅收入征收情況進行重點稽查,真正做到依法征收、應收盡收。
(四)創新非稅收入管理手段
強化非稅收入系統管理,加強非稅收入信息化管理,將非稅收入管理與行政審批、執收部門和單位統一納入網絡管理,有條件的還可以將工商及稅務部門企業信息同時納入網絡管理,實現資源共享,利用非稅收入網絡管理平臺,實行“綜合治費、動態監管、重點跟蹤”,特別是涉及城建和土地等非稅收入較多的部門,必須利用審批平臺準確掌握繳費基數,杜絕執收部門和有關人員的自由裁量,使每筆非稅收入業務都時刻處在網絡監管之下,減少人為因素,有效避免“人情費”現象。
總之,只要按照“科學發展觀”的理論為指導,建立科學、規范的非稅收入管理機制,就一定能促進非稅收入良性發展。
參考文獻:
一、精心組織,加強領導,積極開創我省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新局面
省人民政府印發的《意見》,從規范政府收入分配,提高政府宏觀調控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推動黨風廉政建設深入開展的高度,對新形勢下深化“收支兩條線”改革,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各級財政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學習,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和當前財政各項改革工作,從建立和完善公共財政體制的戰略高度,進一步提高認識,精心組織,加強領導,全面貫徹落實。“收支兩條線”既是財政重要的工作,也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治理腐敗的重要舉措,各地要以貫徹《意見》為契機,在鞏固“收支兩條線”管理工作已有成果的基礎上,進一步拓寬理財視野,按照《意見》要求,把目前還未納入財政管理的非稅收入(包括具有強制性、壟斷性的中介服務收費),盡快納入“收支兩條線”管理范圍,壯大地方財力,增強政府宏觀調控能力,開創非稅收入管理工作新局面。
二、積極探索加強非稅收入管理的新辦法、新方式
各級財政部門要按照《意見》要求,針對不同非稅收入,采取新的征管辦法、方式,爭取最佳經濟效益和管理效果。財政部門應與有關職能部門共同研究制定嚴格、科學、規范的國有(政府)公共資源有償使用具體辦法,將國有土地使用權、礦產資源開采權、城市戶外廣告經營權,帶有壟斷性(特許)經營牌照資源及其他政府管理的資源等等,按市場經濟規律納入市場運行機制運作,通過拍賣或招標方式出讓,所取得的收入全額上繳財政。*年重點要抓好國有土地使用權、礦產資源開采權、城市戶外廣告經營權、汽車號牌的拍賣和招標所得收入的管理。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支出管理
各地要按照《意見》要求,按照綜合財政預算管理要求,把非稅收入形成的可用財力納入統一的政府預算體系;征收部門的正常經費,由財政部門按該部門履行職能的需要核定,納入部門預算,確保經費供給,實行收支脫鉤管理。為調動征收部門的征收積極性,各地要在建立非稅收入征管績效考評機制的基礎上,對通過加強征收管理(不含征收標準提高的政策因素)超收的部門,財政部門可從超收中安排一定比例的征收獎勵經費,納入其部門預算管理、統籌使用。
非稅收入是指政府以收費、基金、罰款、攤派、捐助等方式籌集的用于履行政府職能的收入,是除稅收以外的其他財政性資金,是政府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政府非稅收入管理對市場經濟條件下理順政府分配關系、健全公共財政職能、增強財政宏觀調控能力、促進社會經濟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近年來,區委、區政府及財政部門越來越重視政府非稅收入,加大了管理力度,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問題仍然較多,加強和規范非稅收入管理顯得尤為迫切。
一、我區非稅收入的構成、規模及特點
從我區的區級財政收入構成來看,主要由稅收收入和非稅收入組成。非稅收入主要包括排污費、水資源費、教育費附加、罰沒收入、行政事業性收費、稅務部門罰沒收入、國庫存款利息以及基金收入等。從規模上看,非稅收入占財政收入的比例較大,且收入額呈逐年上升的趨勢。20__年我區非稅收入額為33,090萬元,占當年全部財政收入的18.3%;20__年收入額為37,861萬元,占15%;20__年收入額為37,940萬元,占11.8%,20__年收入額為45,633萬元,占10.9%。在非稅收入中,基金收入占較大比重,要占到全部非稅收入的一半以上。大量非稅收入的存在,為緩解政府部門經費不足起到了一定的積極作用,但在政府財政收入中,預算外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基金和游離于財政之外的政府各部門的收費、集資、攤派是政府非稅收入的主體,由于其沒有納入預算內和財政管理,造成了政府非稅收入的混亂局面,其負面效應也在相當程度上存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1、思想認識上存在誤區。一是認為非稅收入并非真正的財政收入。受傳統觀念以及較長時間以來財政管理較為粗放的影響,部分執收部門認為非稅收入是單位執收的,也付出了一定的成本,理應作為成本補償,而不是真正意義上的財政收入,無須納入預算管理。二是認為非稅收入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在現行財政管理體制下,除部分非稅收入分別納入一般預算和基金預算外,確有相當部分非稅收入仍在實行專戶管理,且納入預算管理的非稅收入也是列收列支。因此有人認為非稅收入并不形成政府可用財力。三是認為非稅收入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一般認為稅收收入應作為財政收入的主體,稅收收入的規模反映了一個國家、一個地區經濟實力、發展水平的高低,如果非稅收入在財政收入中所占比例過大,則表明這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較低。
2、管理方式不到位,統籌調劑乏力。日前對非稅收入的管理,無論是預算內還是預算外,收入實質上仍歸部門單位所有,反映為誰收誰用,多收多用。這種收費多少與單位利益直接關系使得無論是行政機關還是事業單位都有一種本能的多收費沖動。加之實行部門預算改革后,財政部門在編制綜合預算時采取先預算外后預算內,部門、單位往往人為地將年初收入預算編制過低,支出預算編制過大,造成本應科學、規范的部門預算中帶有相當的人為因素,使非稅收入的管理流于形式,財政統籌調劑乏力。
3、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充分發揮作用。實際中,非稅收入的所有權、使用權和管理權未真正歸位,財政職能被肢解,難以發揮整體效應。一方面財政部門對非稅收入的規模過快膨脹難以有效控制,給企業、單位造成額外的負擔,影響了企業納稅的積極性,且名目繁多的各種收費也嚴重侵蝕了稅基,出現了“費擠稅”的現象;另一方面分散了地區財力,削弱了政府調控能力,影響了稅收作為“內在穩定器”功能的發揮,造成分配無序,加劇了社會分配不公,敗壞了社會風氣,滋生了消極腐敗行為。此外,納入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名義上為財政性資金,實則為部門單位使用,納入預算內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也基本上是列收列支,不能有效地形成地方可用財力,無形中虛增了一塊財政收入,影響了地方財政職能的充分發揮。
4、法制不健全,缺乏監督約束機制。目前,我區在非稅收入管理上依據的大多為行政規章和規范性文件,而沒有制定較為完備的規章制度和法律法規。按照國家規定,設立審批收費要以法律法規為依據,而現行的法律法規涉及設立收費項目的條款非常少。到實際工作中一般由業務部門向主管部門提出收費申請,審批機關依據單位財政經費不足實質上就成了審批收費的基本依據。法制建設跟不上,依法管理也就難以實現,加之缺乏健全完善的監督機制,監督乏力,非稅收入在片管和使用安排上存在較大的隨意性,違規違紀行為時有發生。
三、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思路和建議
非稅收入日前已經成為從中央到地方財政改革的一個突破口,其規范的最終目標應是財權上收,將全部的非稅收入收歸國庫,納入預算,充分發揮非稅收入在優化資源配置、發展社會公共事業、制止收入流失和增加財政收入的作用。要從根本上改變非稅收入管理中存在的種種弊端和體制缺陷,就必須在認識上有所轉變,體制上有所創新,在管理上有所突破。
1、對非稅收入應予以正確認識。首先要從思想上根本轉變對非稅收入的片面模糊認識,從根本上講,非稅收入與稅收收入都是政府財政收入,如同主糧雜糧都是糧食一樣。非稅收入是國家制定政策授權有關部門和單位在依法行政過程中取得的,所有權屬國家,管理權歸國家。隨著非稅收入納入財政預算管理的力度不斷加大,非稅收入也將實現全口徑預算管理,與國家稅收一起都將由政府統籌安排,與稅收收入一起成為政府可用財力。即使暫時沒有納入財政統籌安排的非稅收入,也在一定程度上彌補了執收單位的經費不足。從我區情況來看,如果沒有非稅收入,財政收支矛盾會更加突出,各項事業發展也必將受到影響。既然非稅收入也屬于政府采用財力,就不能說非稅收入規模過大或比例過高導致影響財政收入質量。規模過大或過高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從縱向情況分析,從中央到市至區縣,越到基層非稅收入相對而言規模就越大。經濟發達地區與經濟相對落后地區的財政收入結構不大一樣,發達地區因稅源充足會取消一些非稅收入項目或減少納入一般預算的非稅收入,而落后地區有可能在非稅收入上“做文章”,非稅收入規模過高或過大是客觀存在的事實,只要是依
法依規取得的非稅收入,就不能說規模過大影響了財政收入質量。2、完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管理機制。政府非稅收入資金額度大,涉及面廣,征收工作難度大,而且征收手段比較薄弱,法制制度不健全。因此需要完善“源頭控收,以票管收,依法盡收”的管理模式,建立運轉協調、規范透明、廉潔高效的政府非稅收入征繳機制。首先要改進非稅收入的征管方式,豐富完善征管手段,努力做到應收盡收。其次是加快非稅收入收繳改革步伐,以有關部門、機構的職責分工和相互制衡為基礎,以收繳分離為目標,建立“單位開票,銀行代收、財政統管、政府統籌”的非稅收入征管模式,進一步規范非稅收入的收繳行為。第三要加強賬戶管理,取消執收單位以各種形式設立的非稅收入過渡戶,將非稅收入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實行直接繳庫或集中匯繳,規范收入收繳程序,減少資金收繳環節,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第四是推進非稅收入信息化建設,按照“金財工程”的要求,搭建網絡技術平臺,建立健全非稅收入征收管理信息系統,提高管理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