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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中國社會性質 決定 社會主要矛盾
在最近的教學中,講到《的影響》(人民教育出版社《中國近代現代史》上冊2006年5月版)一課時,同學們對于后中國的社會性質的變化決定了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的變化的理解不是十分的清楚。有些同學甚至就直接指出了前者對于后者的決定作用。那么,怎樣來看待近代中國社會性質對社會主要矛盾的決定作用呢?
華南師范大學的陳向陽在《近史宏觀研究若干概念的混亂》一文中,就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二者作了一些解析。認為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兩個概念極為相似或相近,但他們畢竟是屬于不同邏輯范疇的不同概念。社會形態概念的字面涵義是指社會的形式和樣態,其邏輯涵義則是指具有特定歷史內涵及相應的外在形態和樣態的社會類型或社會機體;社會性質字面涵義指的是社會屬性和質態,其邏輯涵義指一定社會類型或社會有機體的本質屬性或根本屬性,也就是社會形態的本質屬性或根本屬性。針對二者的異同,作者進一步指出:社會形態概念是對總體社會一定層次或較高層次的抽象概括,社會性質概念則是對總體社會最高層次的抽象概括。因此,社會形態具有相對具體、外在、直觀、動態和多樣的特征,社會性質則具有相對抽象、內在、含蓄、靜態和單一的特征。二者都是對一定的總體社會在不同邏輯層次上的抽象概括,即具有對象的同一性。
正如陳向陽所說的: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兩概念極為相似或相近,只是其邏輯范疇不同而已。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都是對一定的總體社會在層次上的抽象概括,即具有對象的同一性。如后中國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都指向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
早期經典作家嚴格地將社會性質界定于社會內部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矛盾運動之中,即指社會形態.學者宋德華認為:“中國近代社會是‘半殖民地’條件下的‘半封建’,又是‘半封建’基礎上的‘半殖民地’,兩者相互制約,相互依存,共同形成了中國近代社會所特有的性質或形態。”
所以,在近代宏觀研究中,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作為一般概念表述時,人們常常把二者直接等同起來.社會性質即社會形態,社會形態即社會性質.在具體運用時,社會形態與社會性質同時被賦予了同一涵義,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兼指社會性質與社會形態。
人教版的《中國近代現代史》教材中,講的影響,說到社會性質的變化:中國有獨立自主的封建社會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封建社會是人類社會五種社會形態之一,把封建社會與半殖民地半封建相對應,說明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亦指社會形態。那么,這里就使用了社會性質即社會形態一說:社會性質即社會形態,即指由一定的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構成的整體。
顯然,把社會性質的概念弄懂,將有助于理清近代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性質決定了社會主要矛盾。1992年聶希斌發表《對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認識》一文中指出:社會形態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統一,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也是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統一。因此,無論是“半殖民地”,還是“半封建”,都應當從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兩方面來把握和理解,都包含著政治、經濟和文化的特定內容和屬性。聶先生的觀點很明確: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性質并不是單獨指政治上的半殖民地和經濟上的半封建,而是在近代中國的政治、經濟和文化上都表現出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是一個特殊的綜合體,是無法分割開來的。那么,就來看看其對近代社會主要矛盾所起的決定作用:
在經濟上,近代中國,封建的生產關系始終沒有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從土地制度來看,地主土地私有制始終占統治地位,農民依然受地主的壓迫和剝削,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始終存在,且有時還很突出。從經濟結構來看,自然經濟之外,又出現了外國資本主義經濟,經濟,后期又有經濟和新民主主義經濟。自然經濟遭到了解體。從階級關系來看,以后,從先前存在的階級中又相繼分化出無產階級、民族資產階級和官僚資產階級,這都是外國資本主義入侵造成的嚴重后果。所以,單純以地主階級和農民階級的矛盾來表述,就無法涵蓋近代中國社會存在的矛盾,所以有封建主義與人民大眾,外國資本主義與中華民族的矛盾的表述。
在政治上,前,中國是一個完全獨立自主的封建國家,中國的封建君主專制的政治體制一直沒有發生過改變。皇帝享有絕對的權威,臣民只有服從,國家是皇帝的財產。而隨著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清政府在中戰敗求和,割地賠款,中國在司法,領海,外交,軍事等各個方面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外國資本主義極力干涉和控制中國,中國開始失去其獨立自主的地位。清政府腐敗無能,體制腐敗不堪,加上西方政治民主化之風的興起,中國人民都為打倒腐朽的專制統治,擺脫專制而發起一輪又一輪的救亡運動。這表現在中國人民極力反對資本主義的入侵,也反對本國的封建腐朽專制統治方面,中國人民需要真正的自由……
在文化上,近代中國是外來的西方新式文化和固有的中國傳統文化激烈碰撞并交融的時期。西方文化的東進,以及對中國傳統文化的沖擊是全面而深刻的,既有自然科學,也有社會科學。中國舊有的綱常名教、封建倫理越來越受到國人的抨擊,從器物求新,道唯存舊的“中體西用”與國粹思想的較量,再到“全盤西化”的風起,在中國迫于亡國滅種的危機下,中國人民愈來愈清楚地認識到了東學與西學的真正關系。可以看到,在資本主義文化及各種觀念闖入中國的過程中,保守與開放,落后與進步,侵略與反侵略的矛盾始終進行著。
從以上三個最主要的方面我們可以看出:近代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性質決定了社會的主要矛盾。從以前的單一的地主階級與農民階級的矛盾狀況演變成了近代中國社會許多矛盾交錯、并相互影響的狀況,而在這許多的矛盾中,封建主義與人民大眾的階級矛盾和外國資本主義與中華民族的民族矛盾成了兩大主要矛盾。
總之,近代中國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會性質決定了中國社會的主要矛盾,而兩大矛盾的變化則影響了近代中國歷史發展的進程。
參考文獻
[1]李耀.《中國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若干問題的探討》,《社會科學戰線》1986年3期.
一
首先從自然經濟說起。
什么是自然經濟,并沒有統一的定義。人們對它有各種各樣的理解和表述。是從人與自然、人與人關系所反映的個別勞動與社會勞動的關系出發,從使用價值與交換價值的對立出發,來考察自然經濟的。凡生產是直接用于滿足生產者個人或經濟單位的需要,而不是用于交換的經濟,不論它在人類歷史上以何種形式存在,都可以認為它是自然經濟。物質生產的自給自足,就是這種經濟的本質特征。我國學術界通行的這種理解和表述,體現著自然經濟一般。
自然經濟是一個歷史范疇。由于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曾經在原始社會,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中存在。在這幾個不同的社會形態中,自然經濟具有一系列的部分質變。探討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中的地位和作用。首先要探討這個經濟范疇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
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個體農民以至個體手工業者,都經營有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如在中國,封建國家經營有滿足自己需要的官手工業,封建地主經營有“閉門而為生之具以足”,“以贍衣食”的自給性生產等等。然而個體農民(包括自耕農和佃農)是社會的主要生產者,農民家庭是社會基本生產單位,小農經濟是社會經濟的主體。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都集中通過小農經濟的發展變化而表現出來。
當時的社會經濟中,自然經濟已是與商品經濟相聯系而存在。從農民來看,由于勞動生產率的提高,農民足以把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結合于家庭內部。農民為了直接取得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特別是衣食等基本生活資料,就要進行自給性生產。他們既從事農業,又從事手工業,并形成通常所說的“男耕女織”的自然經濟結構。
隨著社會生產力和社會分工的發展,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日益多樣化。由家庭經營和個體勞動所局限,任何一個農民家庭都不可能滿足自己全部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的需要。小農的這種特點,就迫使他們卷入市場交換,從事商品性生產,與其他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產品,取得自己不能生產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以持續自己的生產,維持一家的溫飽。生產使用價值的自給性生產,與生產交換價值的商品性生產,就相輔相成地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也就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結合在同一個主體之上。
當時,自然經濟又與封建剝削制度相聯系。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通過繳納封建賦稅或封建地租,養活封建主階級。繳納封建租賦,是農民獲得小塊土地進行生產的先決條件,因此,他們必須把封建租賦同自己直接消費的產品一樣,擺在自給性生產范圍之內,當作使用價值生產出來。自然經濟成為農民既為自己消費需要,又為封建地主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就體現著自然經濟與封建經濟的本質聯系。
盡管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的內涵和外延都不等同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但是,由于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極大的廣泛性,整個農民的自給性生產,具有封建國家、封建地主和手工業者所經營的自給性生產所不可比擬的巨大規模,自然經濟就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存在于封建社會之中。
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相結合而存在的條件下,自然經濟作為一種經濟形式,仍然會同其他任何經濟形式一樣,具有體現自己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我曾經在《論清代前期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1]一文中提出,在封建社會中,由于自然條件和農民自身生產條件的差異,農民啟給性生產與商品性生產的結合程度,是會各不相同的。在整個小農經濟中會形成一個多層次的商品生產結構。這個結構從另一個角度來考察,也就是自給性生產的多層次結構,即農民自然經濟保持程度的多層次結構,其具體構成如下。
第一,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絕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只把自用有余的小部分產品投入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這里所說的總產品,是指農民所生產的包括農產品、手工業品和其他副業產品在內的全部產品。自用有余的產品,可能是屬于其中的這種或那種產品。
這種農民的生產,不但自給性生產占有顯然的優勢,而且其出售的產品,本來是為了自用而生產的,即不是以社會分工為基礎,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只是由于投入交換,才具有商品的性質。這是一種具有自然經濟痕跡的、在流通領域里形成的商品,還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
這種農民少量產品的出售,只能補償少量的生產資料或生活資料,不可能更新生產過程的各種要素,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主要還是自己生產的,即經濟條件的“絕大部分,還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的,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2]。盡管已經有了商品交換,但生產循環仍然是一種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馬克思把這種農民直接消費其產品的絕大部分,只有少部分進入流通過程的生產,叫做“真正的自然經濟”[3]。
第二,半自給型生產。這種農民總產品的大部分供自己消費和繳納封建租賦,同時又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用以交換其他生產和生活必需品。在封建社會中,特別是在封建社會前期,這部分商品還會包括一些是自然生產物的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盡管它們的再生產過程主要是在自然界實現的,但一經由“任土作貢”的方物,轉化為商人販運貿易的商品,農民的狩獵,采集、捕撈等活動,也就帶有商品生產的性質;這種農民出售的產品,都是以交換為目的而生產的。這是他們與上廣種農民的區別所在。
這種農民已經有了部分商品性生產,他們的生產也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生產分工的體系之中。但是,由于自給性生產比重大,商品性生產比重小,其生產要素通過市場實現價值補償和實物替換的部分,并沒有超過自己生產的部分。因此,從整體來看,這種農民的生產,還基本上不是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而仍然基本上是自我完成的再生產。所以恩格斯說,這是商品生產“還只是在形成中”[4]。
第三,交換型生產。這又可分為兩類。一類是有些農民,其總產品除了繳納封建租賦之外,少部分供自己消費,大部分用于交換,以換取其他生產和生活用品。他們從事商品生產,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以維持一家的溫飽。這是一種在交換價值形式下的使用價值生產,還沒有脫離自給的內核,因此,其商品流通是“為買而賣”。由于商品性生產已居于主要地位,自給性生產已退居次要地位。這類農民已成為或基本上成為小商品生產者。
交換型生產的另一類是,農民商品性生產的比重更大,自給性生產比重更小,甚至已無足輕重。他們從事商品生產,已不僅是為了獲取使用價值,而主要是追求利潤,即交換價值增值,以發財致富。其商品流通是“為賣而買”。這種農民已屬于從小商品生產者向資本主義商品生產者的過渡形態。
上述這四種類型的生產,以具有部分質的差異相區別,存在于整個封建社會階段。按照辯證唯物主義原理,任何事物不僅有質的規定性,而且有量的規定性。事物又常常是包含著多種運動形態和多種矛盾的統一體,使它具有多方面的質。在這種情況下,事物的性質就是由其主要的質所規定的。當其次要的質的量變沒有達到一定的數量界限,它仍然會保持自己的原有性質,而不會轉化為另一事物。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的自給性生產,超過或大大超過其商品性生產,自然經濟就仍然是其主要的質,商品經濟僅是其次要的質。因此,它們就應當屬于或基本屬于自然經濟范疇,成為封建社會中體現自然經濟關系,即自給自足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是自然經濟單位在封建社會中存在的具體形式。
自給自足是對自然經濟本質的一種通俗概括。現象總是以豐富多變的形式表現本質,特別是在事物具有多種質的條件下,現象與本質之間更會出現差別和矛盾。所以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只是存在于原始社會的初期,此后它只是相對地存在于社會經濟生活之中。在事物質變和量變錯綜復雜的運動過程中,如果不區分主要的質和次要的質,如果不把握住決定事物性質的數量界限,而是機械地把完全意義的自給自足作為衡量小農家庭是否是自然經濟的絕對尺度,必將導致對自然經濟過多過早的否定,這無疑是不適當的。
封建社會的農民,已是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并具有自有經濟和一定獨立性的生產者,他們比原始社會和奴隸社會的生產者,具有更高的生產積極性,具有更優越的生產條件,和更高的勞動生產率。封建社會與原始社會、奴隸社會相比較,生產者產品自給的品種、數量和質量,都是大不相同的。
綜上所述,以個體農民的自給性生產為主要內容,以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為主要存在形式,以使用鐵制農具和牛馬畜力的小生產方式為生產條件,這就是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具體的歷史內涵。它體現著自然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變化。二
在封建社會中,自然經濟具有強大的地位。但隨著社會生產力和商品經濟的發展,自然經濟會逐漸削弱,并隨著封建主義向資本主義過渡,會最終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所代替。在封建社會中,封建國家和封建主都經營有使用徭役勞動、奴婢勞動或雇傭勞動的商品生產,還有資本主義萌芽性質的商品生產,但是,最普遍大量的是農業和手工業中,以生產資料個體私有制和個體勞動為基礎的小商品生產。因此,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可以說主要是小商品經濟。列寧指出,“在資本主義的歷史發展中有兩個重要關鍵:(1)直接生產者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2)商品經濟轉化為資本主義經濟。”[5]封建社會商品經濟的發展過程,主要是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過程。這既是商品經濟發展的一個重要關鍵,也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在封建社會初期,生產力水平和勞動生產率低下,作為一切生產首要條件的糧食生產,還不能在農民滿足自己消費之后,有更多的剩余,從而為從事農業的人和從事手工業的人,為從事食物生產的農民和從事原料生產的農民,提供實行較大分工的可能,因而,自給型農戶這時就必然占有大多數,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還只是居于少數。
這時在市場上,特別是在農村市場上交換的產品,既有半自給型、交換型農戶和手工業者商品性生產的產品,又有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這時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已不是偶然的、間或存在的剩余品,而已是普遍的、不斷反復出現的剩余品。廣大自給型農戶把這種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使它在整個市場交易量中占有巨大的比重。前面已經說過,自給型農戶自用有余的產品,不是基于社會分工而生產的。生產的社會分工是商品經濟的基礎。因此,這時的商品經濟還不具有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歐洲的封建社會就有過這樣的階段,馬克思說過,“曾經有這樣一個時期,例如中世紀,當時交換的只是剩余品,即生產超過消費的過剩品”[6],(馬克思所說的中世紀,一般是指歐洲的9-14世紀)在中國,《孟子》所說的,農民“男有余粟,女有余布”、“紛紛然與百工交易”的階段,是否屬于這樣的時期,有待于經濟史學者的考證。
盡管剩余品的生產還不是交換價值的生產,但是,農民出售剩余品,就已“具有一種以流通、以設定交換價值為目的的趨勢”[7],經常有大量剩余品投入交換,就會促進農業和手工業的發展,并且促使它們朝著交換價值生產的方向發展,推動自給型農戶逐漸轉化為半自給型農戶和交換型農戶,從而使整個市場逐步從以使用價值生產為基礎,轉向以交換價值生產為基礎。這是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一個長期趨勢。
半自給型農戶由于根據社會需要生產一部分商品,它們的生產就開始納入整個社會分工體系之中。在封建社會的某一個階段中,如果半自給型農戶在整個農戶中占有多數,它們投入交換的商品,在整個市場交易中占很大的比重,這時商品經濟的社會分工的基礎,也就是交換價值生產的基礎,就會進一步完備。
在封建社會中,各種生產力因素經過長期積累,會出現一系列發展變化。勞動人口和耕地面積的不斷增加,擴大了農業的生產規模;生產工具的改進和系列化,提高了農業勞動的效率;水利設施、陸路和水路交通的發展,改善了農業生產的勞動條件;自然資源的開發,豐富了農業生產的勞動對象;耕作技術和生產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農業勞動者的素質。到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農業生產、特別是糧食生產會加快自己的發展步伐,為商品生產的發展,提供比較充分的農業基礎。
在上述條件之下,商品生產就會得到較快的發展。通過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逐漸向交換型農戶轉化,會出現大量主要生產糧食和其他食物的農民,主要生產原料作物的農民,和“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8]的農民。通過農民家庭手工業以一定規模與農業分離,會使許多農民轉化為手工業者,并逐漸形成從事各種原料加工的獨立手工業部門。
這種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不同,他們要出售自己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產品,必須在市場上補償他們的大部分以至全部生產要素,甚至包括種子和口糧。他們的生產已經是完全或基本上建立在流通的基礎之上,成為“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也就是,以產品的出售,以產品轉化為貨幣和再由貨幣轉化為產品的生產要素為媒介的再生產。”[9]他們的這種商品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與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自然經濟性質的生產循環,就具有質的差異。
封建社會的農民和手工業者,都有可能在封建租賦之外,還能“生產出一個超過必要生活資料的余額”[10],也就是在封建租賦以外的剩余產品。這是一個變量,在封建租賦既定的條件下,就決定于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成果的大小。交換型農戶和獨立手工業者是最有能力生產這種剩余產品的個體生產者。這種剩余產品都是要投入交換的,因此,這種農民和手工業者又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個體生產者。
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如果不從事自給性生產,“生產專業化即社會分工的完成”[11],他們就已經成為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列寧在討論農民的自然經濟轉化為商品經濟的時候,就是以這種小商品生產者為準繩的。他說,“單獨的個別的生產者專門從事一種生產部門的生產”,“是商品經濟的必備條件”[12]。這種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確實是存在的,如城市獨立手工業者。列寧在此加以強調,是理論徹底性的需要。但是,“概念和現象的統一是一個本質上無止境的過程”[13],在封建社會的實際經濟生活中,特別是在商品經濟剛在發展的時候,大量出現的不是典型的小商品生產者,而是不完全脫離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即具有一定程度專業分工的小商品生產者。
出現這種情況,有各種各樣的具體原因。在封建社會中,最大量的是生產糧食的農民。他們的商品性生產不論如何發展,也不會脫離糧食的自給性生產,這是毫無疑義的。
農民的商品性生產從一開始出現,就“已經包含著社會生產無政府狀態的萌芽”[14]。在交換型農戶中,商品性生產已占主要地位,如果市場條件發生變動,它的產品的價值不能實現,其生產和生活就會出現危機。保留一定的自給性生產,特別是糧食的自給性生產,就可以緩解危機,就可以多一分生存保障。所以不論是生產原料的交換型農戶,還是生產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都可能保持一部分糧食或其他食物的自給性生產。
特別值得提出的農村手工業者。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農業生產和農民商品生產的發展,廣大農民的需求增多,會引起農村手工業一定程度的發展。西方學者把西歐各國出現的這種發展叫做前工業化階段。這種農村手工業產品的銷售對象,主要不是封建剝削者,而主要是廣大勞動群眾,就必然要求成本低,價格廉,生產就必須接近原料產地。這種大眾化的產品,質量不必精細,生產技術容易掌握,因之這種手工業必然首先從農村中發展起來。農民從農業轉向手工業只能是逐步進行的,在這個轉軌過程中,必然有許多農民保持著一定的糧食和原料作物的生產。就是在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之后,基于上述應付市場變動的原因,農村手工業者也會自然地保有一定糧食或者原料的自給性生產。當然最根本的原因還是農業生產力的不夠發展,沒有充足的穩定的糧食供應,農民和農村手工業者也無法切斷自己的自然經濟臍帶。
這種保留有一定自給性生產的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戶,同獨立的小商品生產者一樣,都已屬于商品經濟范疇,都同樣是封建社會中體現商品經濟關系的經濟實體,與屬于自然經濟范疇的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是不相同的。所以馬克思把“以種地為副業,而以工業勞動為主業”的農民,叫做“新的小農階級”[15]。根據這一原則,那些生產糧食、原料和其他食物的交換型農戶,也同樣可以視為新的小農階級。
自然經濟既是歷史范疇,又是地域范疇。在封建社會的一定歷史階段,自然經濟不會在全國各個地區以同一水平存在,商品經濟也不會在各地以相同水平同步發展。它們的發展變化,同任何社會經濟的發展變化一樣,總是在不平衡的運動中實現的。各個地區由于氣候、交通、土壤和資源等自然條件的差異,經過人們長期開發,又會出現社會分工發展程度的差異,即出現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從而自然地形成自然經濟強大、比較強大和比較薄弱的各類地區,也就是商品經濟不發達、比較發達和發達的各類地區。在商品經濟發達的地區中,還會形成具有不同專業分工的地區,有的是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自給性生產,成為糧食作物或原料作物的專業性生產地區;或者是手工業中的商品性生產超過農業中的商品性生產,成為手工業品專業生產地區。因此,在封建社會后期的一定階段,由于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的大量出現,由于各種專業分工地區的形成,商品經濟就會具有更為完備的社會分工的基礎。
總之,任何封建國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內,都會通過各種類型農戶的不同比例配置,通過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的形式,保持著不同的自然經濟水平,也就是具有不同的商品經濟水平。在任何一個封建國家中,我們都不可能獲得各種類型農戶比例配置的數據,也不可能獲得自給性生產產值和商品性生產產值的精確數據,但是,我們仍然可以推斷,在封建社會一定的歷史時期中,自給性生產具有強大的地位,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商品性生產的產值則可能大于自給性生產的產值。但是,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以至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發達地區,交換型農戶和農村手工業者無論多么發展,也不會導致自然經濟的消失。這種歷史連續性甚至可以延至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的時代。在十九世紀后半期,德國的機器大工業已經興起。許多雇傭工人或者是自己擁有土地和菜園,或者是通過租佃擁有土地和菜園,以從事自給性生產。他們的這種“園藝業和耕作業相結合”的自然經濟,“曾經是保證工人階級物質狀況可以過得去而且有些地方是過得相當不錯的基礎”[16]。
為生產力發展水平所決定,終封建社會之世,自然經濟還會始終存在,商品經濟也不能得到充分地普遍化發展。這都有待于資本主義,特別是資本主義機器大工業的發展。只有資本主義,才能“把一切以生產者本人勞動為基礎或只把多余產品當作商品出售的商品生產形式盡行破壞。它首先使商品生產普遍化,然后使一切商品生產逐步轉化為資本主義的商品生產”[17]。因為“只有當雇傭勞動成為商品生產的基礎時,商品生產才強加于整個社會。”[18]這是馬克思總結西歐歷史發展所得到的結論。人類社會從原始社會相對純粹的自然經濟,經過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在對立統一中消長,然后轉變為資本主義社會相對純粹的商品經濟,這正是歷史辯證法的生動體現。三
商品經濟同自然經濟一樣,它本身并不具有特定的社會性質,因而可以同不同性質的社會經濟相聯系。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資本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以至社會主義社會的商品經濟,其性質都是各不相同的。就是在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在總的量變過程中,也會出現階斷性的部分質變。
在封建社會的各個歷史階段。隨著社會生產力的不斷發展,由各種類型農戶不同比例配置所形成的商品經濟,既會具有不同的社會分工發展水平,又會保留有不同程度的自然經濟痕跡,因而呈現出部分質的差異。試以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作點粗略比較。
首先,從農村市場看。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農民生產的自給性水平還很高,農民和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的商品交易量一般不是很大。那種生產者自用有余產品余缺調劑的交換,那種生產者必要產品同特殊需要發生關系時品種調劑的交換,會占有一定的以至很大的比重。這兩種交換都具有使用價值生產的自然經濟痕跡。因之,農村市場主要是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直接交換,假手于商人的情況不是很多。加以有限的市場交易量要分散在廣大農村,市場因之是狹小的,一般不能擺脫小范圍的地域局限,只能在廣大農村形成以墟集貿易為主體,以市鎮貿易為補充的“地方小市場的網”。[19]這種農村市場一般只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對于農民來說,就是能滿足他們購買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銷售農副產品和家庭手工業品的需要。
通過商品交換,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不但是個體農民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也是社會再生產的必要條件。一定地區,如一縣一州,必需有自己的產品,能與其他地區以其所有,易其所無,實現供給與需求的平衡,才能使社會再生產得以順利進行。這就會形成一定的地區間的販運貿易。因此,某些農村市鎮,特別是商品生產比較發達地區的農村市鎮,除了具有保證供給與需求的經濟功能之外,又會具有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使它成為農村外銷商品販運貿易的起點,農村輸入商品販運貿易的終點。在這種農村市場上,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互通有無的直接交換就會縮小,而以商人為媒介的商品流通就會擴大。
到封建社會后期,在商品經濟不發達的地區,大體還會保持封建社會前期農村市場的那種狀況。但在其他地區,由于糧食作物、原料作物和手工業品的商品生產有了較大的發展,農村市場就會發生變化。如果說在封建社會前期,商業資本主要是以自己的運動,使農民的產品發展為商品;在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特別是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卻是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經生產出來的商品以自己的運動形成商業。農民和手工業者已無法自己在當地銷售全部產品,也無法互相提供足夠的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只能要求商業資本為他們的產品實現價值,并為他們的再生產實現各種生產要素的補償。因之,這里的農村市場已由主要是生產者之間的直接交換,轉變為主要以商人為媒介的交換。并且會突破地方小市場的格局,形成一系列商業市鎮和手工業市鎮,建立起長途運轉的商品流通渠道,形成跨越地區以至跨越國界的市場網絡。在商品經濟發達地區,還會在生活資料市場之外,形成各種生產要素市場。在生產分工發展的基礎上,形成雇工市場;在農民和手工業者生產借貸增多的基礎上,從傳統的高利貸資本中出現金融市場,從而構成以商品市場為主體的農村市場體系[20]。這種具有多功能(包括保證供求和集散商品的經濟功能)的、以市鎮貿易為主體、以墟集貿易為補充的農村市場,就為農民擴大再生產、發展商品生產提供更有利的條件。
但是,生產者之間余缺調劑、品種調劑的交換仍然會存在,甚至會有一個較大的絕對值。只是在商品成交總量中,其比重已大大縮小了。
其次,從販運貿易看。在封建社會中,通常存在著從農村流向城市,供封建剝削階級和其他城市人口消費的,以農副土特產品和奢侈品為主要內容的販運貿易。同時,由于農民和手工業者需求的多樣性,他們也必需與外地區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互通有無,也會形成一定規模的販運貿易。因此,販運貿易就成為當時的重要商業活動。
在封建社會前期,販運貿易的商品,除了手工業者的產品之外,主要是由自給型、半自給型農戶所提供的。它們每家每戶投入交換的商品固然有限,但千家萬戶的投入,也會成為龐大的商品堆積,可以形成繁榮的販運貿易。它們出售一些農產品或者家庭手工業品,雖然標志著農業和手工業結合的自然經濟結構開始分解,但它們還主要從事農業,它們的手工業和其他副業還從屬于農業,基本上沒有專業分工。沒有生產的專業分工,也就不能有充分的地區分工。自然條件的差異性和由它所帶來的自然產品的多樣性,是形成社會分工的自然基礎。這種地區的販運貿易,更多地是建立在這種具有自然分工性質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比如糧食這種重要的販運貿易的商品,它所形成的主要是“以年之豐歉,或糴之使來,或糶之使去”的地區間豐歉調劑市場。這種地區間糴來糶出的市場,就不是由地區分工所引起的。自然經濟正是這樣的販運貿易中保留著自己的痕跡。
在封建社會后期,農產品和農村手工業品流向城市的販運貿易,在繼續發展的同時,地區間特別是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與手工業品產區之間的販運貿易,會有明顯的發展。如果說,前者是地區間的一種縱向聯系,后者則是地區間的一種橫向聯系。前者主要是體現農民、手工業者和封建剝削階級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主要是生活資料,后者則主要體現農民與農民之間、農民與手工業者之間的交換關系,販運貿易的商品既有生活資料,又有生產資料,說明它已大體是建立在一定的專業分工的基礎之上。糧食作物區、原料作物區和手工業品產區之間出現大規模、長距離的販運貿易,正是封建社會后期商品經濟的重要發展。
再次,從城市市場看,在封建社會中,城市市場主要是封建官吏、封建地主及其仆從、軍隊等以自己的收入,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他們的收入都是封建租賦的轉化形態,即農民和手工業者的剩余產品。數量巨大的剩余產品集中在數量有限的城市中投入交換,就會出現繁榮的城市市場。封建賦稅和封建地租主要是采取實物形式。它們是由農民和手工業者作為使用價值生產出來的,只是因為投入交換才成為商品。這種商品可以說只有商品的流通方式,而沒有商品的生產方式。這就使城市市場既建立在交換價值生產之上,又建立在使用價值生產之上。因之城市市場并不具備完全的商品生產的基礎,也就不是完全意義的商品經濟。盡管實物租賦會逐漸向貨幣租賦轉化,使城市市場的商品生產的基礎有所發展,但這種轉變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因此,商品生產基礎的不夠完全,是封建社會城市市場的共同特征。
在封建社會前期,由于城鄉商品生產不夠發展,城鄉生產者之間的商品交換就不夠發達。盡管城市中有比較發達的手工業,但其產品主要供城市人口消費,并不流向農村,與農民的產品相交換。因此,城市市場規模的大小,主要決定于投入市場的封建租賦價值量的大小。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具有決定性的作用,就使城市市場保有較多的自然經濟痕跡。
到封建社會后期,由于地區間販運貿易的發展,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具有販運貿易的中轉市場,或者形成新的中轉貿易城市。由于有些手工業在發展中逐漸向城市轉移,有些上述那種消費性城市可能發展為手工業基地,或者形成新的手工業城市。有的城市甚至可以三者兼而有之。隨著城市經濟功能的發展,在這些城市市場的商品成交總量中,封建剝削者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產品相交換所形成的交易量,其比重必然會縮小。農民之間、農民和手工業者之間商品交換所形成交易量(包括體現在販運貿易中中轉的部分),其比重必然會擴大,后者甚至可以超過前者。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無疑已大大下降。當然,封建租賦投入這種城市市場還會有一定的數量,加以還會有許多消費性城市存在,就是在封建社會后期,封建租賦在城市市場形成上的作用仍然是不可忽視的。總之,在城市市場,以至在整個國內市場上,封建租賦所形成的市場交易量,在封建社會前期和后期,是會各不相同的。它在整個市場交易中所占比重較大,市場促進生產和分解自然經濟的作用就越小,反之就越大。
在封建社會中,由于各個時期的各個地區、各個部門商品經濟發展水平不同,許多經濟現象總是交錯地存在,難以劃一。上述分析只是一種很粗略的概括。但大致可以看出,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相比較,已具有不同的生產基礎,不同的流通方式(包括不同的市場結構),不同的流通規模(包括不同的商品結構),不同的社會作用。特別是商品經濟發達地區的形成,不但會為本地區經濟的進一步發展開辟道路,而且會通過與其他地區的經濟聯系,擴大和深化社會分工,推動其他地區商品經濟的發展,為資本主義商品經濟的發生發展提供歷史前提。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正是通過這種不同層次的發展,即部分質的變化,逐步排除自然經濟的制約和痕跡,逐步趨向完善。
封建社會經濟發展的進程表明,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和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以怎樣的廣度和深度相結合,會反映出自然經濟歷史地位變化的階段性,會反映出商品經濟發展的階段性,也會反映出封建經濟的成熟和發展。生產對于任何社會經濟都具有基礎的作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發展變化,都是基于其生產基礎的具體變動而來,考察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及其歷史地位,考察封建社會的商品經濟及其發展水平,首先應當對它們生產基礎的發展變化,作出正確的估量。不論在什么生產基礎上生產出來的商品,一經在市場上出現,都不會改變它作為商品的性質,這無疑是正確的。但是,決不能因此而忽視對它們不同的生產基礎作具體的分析。否則,就容易夸大商品經濟的發展水平,把封建社會前期的商品經濟與封建社會后期的商品經濟同等起來,把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與不發達地區的商品經濟等同起來,從而模糊對自然經濟歷史地位的認識。這就不能在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研究中,更好地貫徹辯證唯物主義的方法論。四
商品經濟所以能適應生產力的不同發展水平,在各種社會經濟形態中存在,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它產生的基礎是社會分工。一切分工都是社會生產力發展的結果,而分工的發展又會促進社會生產力的提高和生產的社會化、專業化。在封建社會中,社會生產力總是在不斷發展的。商品經濟既是封建經濟(包括領主制經濟和地主制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條件,而封建經濟又可以容納小商品經濟有較高程度的發展,甚至可以容納以工場手工業為代表的商品經濟有一定程度的發展。因之,在封建社會中,商品經濟的一定發展是不可避免的。在封建地主制下比在封建領主制下,在統一的封建國家中比在分裂的封建國家中,還會得到更多的發展。
廣大農民商品性生產的發展,就把市場機制引入千家萬戶的生產領域,擴大價值規律發生作用的范圍,推動他們改善工具,提高技術,較好地發揮人力、物力和土地資源的經濟效益,這對于發揮各個地區自然條件的優勢,擴大農業基礎,調整農業結構,增加社會積累,都會起良好的作用。
在商品經濟發展的條件下,不但農民商品經濟的個體比自然經濟的個體,具有較高的發展生產的活力和能量,也會使整個社會經濟含有市場機制,可以較靈活地較有效率地進行,從而有利于滿足消費,促進生產,加強地區間、民族間的經濟聯系,推動整個社會經濟的發展。對于封建大國說來,也會為封建國家處理集中的政治與分散的經濟的矛盾,為征收賦稅、加強國民經濟管理,提供有利的條件。在封建社會中,只要有商品經濟的發展,就會有社會經濟的發展,也會有社會生活水平的相對提高。總之,封建生產方式如果能允許商品經濟發展,就說明它還具有生命力,還沒有達到它的歷史終點。這是判斷封建生產方式價值的一個重要標志。
在封建社會中,對立統一的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是互相制約、互相排斥的。自然經濟天然地排斥社會分工,排斥商品經濟,從而限制社會生產力的發展。同時,不管自然經濟多么強大,商品經濟卻具有導向性,具有主導作用,它總是通過不斷分解自然經濟,引導社會經濟向前發展。這都是人所共知的道理,無庸贅述。但是,在一定的歷史條件下,在一定的生產力水平下,它們又是相輔相成,互相補充的。對立物相互補充的這種深刻的辯證關系,充分地體現在社會經濟過程之中。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既與商品經濟相聯系,又與自然經濟相聯系。他們總是通過二者的相互補充,使自己的生產得以完全。在自給型農戶和半自給型農戶中,是商品交換對于自給性生產起補充作用;在交換型農戶中,是自給性生產對于商品性生產起補充作用。二者相互補充,就使小農家庭的再生產得以順利地運行,使小農家庭生產與消費的平衡得以順利地實現。
在封建社會中,個體農民和手工業者既都是互相分離、互相獨立的,各自通過自身的循環持續自己的生產。但是,他們又是互相聯系,互相依存的,因為他們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供給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又需要別的農民和手工業者購買他們的產品。地主家庭有的是生產單位,而更多的是消費單位。作為生產單位,它必須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就是作為消費單位,也必須以封建租賦與農民和手工業者交換消費品。因此,在封建社會中,就必須以商品交換為紐帶,把農民、手工業者和地主家庭聯系起來,才能形成整個社會再生產過程,使整個封建經濟成為一種一定程度的以流通為媒介的再生產。
要使這種復雜的社會再生產過程得以順利實現,社會生產兩大部類和各個生產部門之間就必須保持一定的比例關系。在封建社會,社會生產的技術構成低,不論是進行簡單再生產還是擴大再生產,主要是靠投入勞動力,而不是主要靠追加生產資料。而且農民不但要養活自己,還要不經過交換無償地養活封建剝削者,因此,第二部類生活資料的生產必然要大于第一部類生產資料的生產,而擴大再生產更需要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優先增長。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的這種比例關系,主要是由農民的自然經濟來保證的。
封建社會的自然經濟,如前所述,是農民既要為自己的消費需要,又要為封建地主的消費需要而生產的經濟,因而農民在生產過程中,必然要把生活資料、特別是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擺在優先的地位,以安排好農業、手工業和其他副業的關系;以至要在自己的小塊土地上,種植各種食物,以便在一些作物遭受自然災害時,好指靠另一些作物,即所謂“種谷必雜五種,以備災害”。在糧食總供給不足與總需求發生矛盾時,農民就會去開墾荒地,開發山區,以至圍湖圍海造田,以解決自己生活的需要。所以在封建社會中,糧食盡管是具有最大市場量的商品,卻又總是商品率最低的重要農作物。
農民的這種遵循自給自足目標運行的經濟活動,就會使全社會勞動力與土地這兩種最重要的資源的分配,首先保證了糧食與衣著等基本生活資料的生產,從而保證了封建經濟順利運行所必需的最基本的比例關系。如果說,封建經濟因為有了商品經濟,可以更靈活地運轉,更具有生命力;而又因為有了自然經濟,才能保證它順利進行,保證它可以穩定地發展。
自然經濟這種基于人類生存本能需要的經濟,在封建社會的發展,保證了廣大農民和手工業者的繁衍,保證了管理者與被管理者、腦力勞動者與體力勞動者的分工,從而促進了封建國家、法律和文化藝術的發展。盡管在封建社會后期,由于生產力的發展,農民和手工業者在封建租賦之外,還可以生產出另外的剩余產品,擴大了封建政治和封建文化藝術發展的物質基礎,但是,從整個封建社會來看,強大的封建國家和繁榮的文化藝術,始終主要是建立在作為使用價值生產的封建租賦基礎之上的。
但是,自然經濟的這種基本歷史作用,又必須依靠商品經濟才能得以充分實現。在封建社會中,封建皇室和封建地主在獲取大量實物封建租賦之后,除了直接消費一部分之外,他們的生活和享受也依賴于出售這種剩余產品。同時,他們又必須把大量的封建租賦,通過商業渠道轉化為商品,轉化為各級官吏,文人學士、仆役和軍隊的收入,并且進一步轉化為多種多樣的消費品和奢侈品,通過市場以實現社會總產品的最終分配,從而保證封建政治和文化藝術事業的發展。
總之,封建經濟是自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結合。它們既互相排斥,又互相補充。如果我們只強調其中的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自然經濟,就是一種片面性;如果只強調其中的另一面,把封建經濟簡單地看成是商品經濟,就會是另一種片面性。這都是不可取的。
[1]《中國經濟史研究》1986年,第1期。
[2]《資本論》第3卷,第896頁。
[3]《資本論》第3卷,第886頁。
[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313頁。
[5]《列寧全集》第1卷,第77頁。
[6]《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卷,第79頁。
[7]《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第210頁。
[8]《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9]《資本論》第2卷,第226頁。
[10]《資本論》第3卷,第893頁。
[11]《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2]《列寧全集》第1卷,第83、77頁。
[13]《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第517頁。
[14]《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3卷,第441頁。
[15]《資本論》第1卷,第816-817頁。
[16]《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2卷,第464頁。
[17]《資本論》第2卷,第43-44頁。
[18]《資本論》第1卷,第644頁。
關鍵詞:西歐封建社會;城市;貿易
公元1000年后,西歐的秩序開始恢復,出現了經濟方面的復興。經濟的復興首先表現在農業革命上,因為中世紀歐洲文明的中心主要是在西北歐地區,這個時候經濟以農業生產為主。而農業經濟開始發達以后催生了很多行業的復興。
1.貿易復興
這個時期整個歐洲地區出現了兩大貿易區:南方貿易區和北方貿易區以及定期市集。
(1)南部是以意大利的威尼斯、熱那亞、比薩這些城市為主的地中海貿易區。這個貿易區主要從事的是傳統的東西方貿易,商品主要來自于東方的奢侈品,如香料、絲綢、珠寶等。
(2)北方貿易區。在北歐地區主要是以弗蘭德爾為中心的北海以及大西洋沿岸的貿易區,當時具有新的時代特色,主要從事的是農產品和手工業品的貿易。
(3)連接兩大貿易區之間的就是一些市集,甚至有些市集定期來開設長途販運貨物中間的交易場所。最著名的市集是在法國香檳伯爵領地的香檳市集。隨著貿易區的興起,這些貿易區就漸漸演變成為工商業城市,并且開始了工商業城市的興起。
2.工商業城市興起
中世紀的工商業城市興起也就意味著西歐封建社會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進入了繁榮和發展的時期。它的興起主要有三個來源。
(1)羅馬的古城遺址。在西羅馬帝國滅亡之后的若干年后,在羅馬當年的故城遺址上又興建起了新的城市。
(2)軍事城堡。在中世紀的軍事城堡周圍為了抵抗外族人的入侵,西歐各地都修城墻、筑城堡,這些城堡周圍的地方比較安全,所以后來商人、手工業者都愿意自發,聚集到這些城堡周圍,也漸漸形成了城市。
(3)商業中心。比如很著名的南方貿易區的城市威尼斯、熱那亞等地都成為后來的城市。威尼斯的地理位置非常好,是一個很好的海港,可以和地中海地區的其他地方很方便地進行貿易,航運發達,貿易也發達。
3.城市自治
自治是西歐城市最重要的特征,獲得自治的途徑有多種,贖買、武裝斗爭等。根據各個城市的居民獲得自治程度的不一樣,西歐的自治城市可以分為三種、三個層次。
(1)城市國家。這是自治程度最高的一種形式。之所以叫國家,那就是這個城市儼然像一個國家一樣有自己的自治權而且還擁有國家的職權。當時著名的城市國家就有意大利的佛羅倫薩、熱那亞、威尼斯等。
(2)自治城市。它相對城市國家來說擁有的職能是有限的,但是它擁有城市的自治機構,實行自治的權力,有司法審判權,有任命政府官員的權力。
(3)自由城市。這類城市從所有權上來說還是屬于封建領主所有的,但是城市的居民都是自由人,擁有自由民的身份,在工商業活動中是自由的,而且大部分封建義務都可以得到免除。
4.城市興起的意義
(1)促進了歐洲工商業的發展和鄉村經濟的商業化。從十二、十三世紀起,在農村中農民向封建領主繳納賦稅的時候就已經從以前的實物地租轉變為了貨幣地租。
(2)導致了農奴制的瓦解。城市的人口不再是屬于某一個封建領主管轄的農奴了,所有的人按照當時的慣例,只要在城市里居住了一年零一天以上,這個人就可以獲得自由民的身份。所以許多農奴為了改變身份,紛紛入城,所以這就必然導致西歐農奴制的瓦解。
(3)孕育了新的社會階層――城市中產階級。他們的眼界更加開闊,表現出來的世界觀也和以前的農本社會的人不一樣,因此就形成了一種新的價值觀、世界觀。
綜上,以上各方面分析了西歐封建社會的城市的興起是由于當時的社會農業經濟的大力發展,而推動了西歐的經濟社會的繁榮發展,再加上經濟活動的繁榮最終使得西歐的城市像雨后春筍一樣建立起來,不斷帶動西歐的封建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從而推動了西歐的政治制度的進步。
參考文獻:
一、自然經濟的本質特征:自給自足還是自給性生產?
經君健同志的《試論地主制經濟與商品經濟的本質聯系》一文[①a],撇開以往經濟史研究中相沿已久的說法,試圖從一個新的思路解決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這種理論上的“矛盾”。他認為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是西歐中世紀早期以莊園制為主要內容的領主經濟的主要特點,至于以地主制經濟為主要內容的中國封建制度,則與商品經濟有本質的聯系,從總體上說來不存在自然經濟占統治(或主要)地位的特點。應該說,經君健同志的這篇文章是有新意的。以往有的學者雖然也認為戰國秦漢以后自然經濟不占統治地位,但他們大都是從商品經濟的發展(有的甚至認為是由于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出現)引起自然經濟的瓦解來論述這個問題的。經君健同志認為,封建地主制經濟根本不可能自給自足,因而也就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在他看來,中國商品經濟很早就有相當程度的發展,但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關系產生、發展,就是因為這里的商品經濟與地主經濟相適應。
認為地主制經濟不具備實現自然經濟的條件,當然也就取消了我們一開頭所說的中國封建社會自然經濟統治與商品經濟發達的理論上的矛盾。但這實際上并沒有真正解決問題,因為它帶來了一系列新的難以解釋的困惑。首先,既然地主制經濟從一開始就與商品經濟有本質聯系,而與自然經濟沒有必然的關系,那么中國封建社會經濟結構的類型是不是就應定性為商品經濟?既然商品經濟的繁榮和地主制經濟的發展完全適應,為什么秦漢以后歷代的一些政治家和思想家要一再提出重本抑末、重農抑商的思想和主張?其次,倘若說中國封建經濟結構從總體上說屬于商品經濟而不是自然經濟,為什么這種與地主經濟相適應的商品經濟一直未能促進資本主義生產關系的產生和發展?再有,既然自然經濟從中國地主制封建社會一開始就不占統治(或主要)地位,1840年以后,阻礙近代中國資本主義關系發展的內部經濟因素,究竟是自然經濟還是商品經濟?這些問題,從理論上顯然都是不容易得到合理解釋的。
經君健同志的論文,用意是要破除按照歐洲中世紀的經濟模式來套中國封建社會歷史實際的教條主義。從方法論上說,這無疑是應該肯定的。但是他對“自然經濟”范疇的界定,卻完全根據馬克思和恩格斯關于歐洲中世紀早期經濟生活某些特點的論述來加以概括,而沒有考慮這些特點在中國封建社會是否也同樣存在,這就不免削弱了他立論的用意。經君健同志承認,馬克思并不曾給“自然經濟”范疇下過定義。他根據馬克思的有關論述,把自然經濟的內容歸納為三點:
一、經濟條件的全部或絕大部分是在本經濟單位中生產,并直接從本經濟單位的總產品中得到補償和再生產;
第三節、中國資本主義的產生
教學目標:
基礎知識:1、掌握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條件
2、了解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情況
3、掌握中國資本主義的特點及的兩面性
4、理解的產生及其特點
思想教育:1、到19世紀90年代初,由于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出現了新的經濟因素和新的階級,具有兩面性,而則是近代中國最先進最革命的階級。
2、通過中國產生的教學,讓學生認識到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時代因素,不可能在近代中國實現自己“實業救國”的愿望。
能力培養:通過講述和分析和的特點,培養學生辯證地、歷史地、全面地做階級分析的能力。
教學重點:中國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民族資產階級的產生及其兩面性、的產生及其特點
教學難點:的兩面性
課前準備:教師:制作Powpoint課件
學生:復習、的影響
教學設計:
導入:后,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傳統的自然經濟遭到破壞,封建主義的生產方式也已經支離破碎。上節課我們講了,出身地主階級的洋務派并不希望封建制度瓦解,但他們引進了同封建生產關系不相容的新的生產力——西方科學技術,這在客觀上加速了封建生產關系的瓦解,從而刺激了中國的產生。我們今天這節課就來講一下中國資本主義的產生。
講授新課:
首先明確概念:什么是資本主義?(以資本剝削和雇傭勞動為特征的社會經濟制度及其上層建筑。)
資本主義產生的標志則是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
一、中國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
1、興起的社會條件
討論:中國資本主義是不是“歐風美雨”的產物?
史學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為不是,認為中國在明朝末年就有了資本主義萌芽,并且正在緩慢地向資本主義發展,只是由于外國的侵入切斷了其獨立發展的道路。另一種觀點認為,不是封建社會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繼續,而是在外國資本主義的刺激下產生的。
總結書上的觀點:
(1)、商品經濟發達:在之前,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已經達到了相當的水平,資本主義萌芽已經產生。
(2)、外商企業的刺激:中國的一些官僚、地主、商人投資與近代企業
(3)、的誘導——技術、人才
2、近代工業的出現:
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概況
資產階級的來源官僚、地主、商人
產生的年代19世紀六七十年代
產生的地點上海、廣東、天津等沿海地區(為什么出現在沿海地區)
著名的企業上海發昌機器廠、廣東南海繼昌隆繅絲廠、天津貽來牟器磨坊等
3、民族資產階級的特點
組織同學看教材40頁的材料,分析材料總結特點(產生這些特點的原因)
社會性質民族工業的特征民族資產階級的特征
半殖民地(1)受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封建勢力的壓迫和束縛革命性
半封建社會(2)資金少、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妥協性
[關健詞] 中國傳統犯罪 ;中國傳統犯罪特征;研究中國傳統犯罪特征意義
一、 中國傳統犯罪概念
中國傳統社會的法律是傳統社會的上層建筑,竭力為傳統社會的經濟基礎服務。隨著階級的出現,國家的產生,作為統治手段之一的刑事法律也隨之產生。“夏有亂政,而作禹刑”[1](P.9)。
什么是中國的傳統社會?什么是中國傳統犯罪?中國傳統社會是相對于中國近現代社會而言的。公元1840年以來,西方列強用炮火和軍艦打開了中國的大門,在隨后的一個多世紀內,中國進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但是中國社會的法律并沒有隨之完全改變,而是一直延續到公元20紀初的清末修律。特別是《大清新刑律》的修訂,徹底地完成了中國法律向近現代的轉變。所謂中國傳統社會,在此,我們把它界定為中國從公元前21 世紀夏朝建立起至公元1840年止的社會形態,包括奴隸社會和封建社會。談及中國傳統社會的法律,還應包括清末修律之前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國法律。中國傳統社會的特征是:經濟上自給自足的自然經濟占統治地位,政治上實行國王(君主)專制,中央集權,各級統治階級享有種種特權,被統治階級處于受奴役、受剝削、受壓迫的地位,思想文化上前期(奴隸社會)主要受宗法思想支配,后期(封建社會)主要由儒、法二家思想支配,廣大被統治者根本沒有受教育的權利,文化實行專制主義。中國傳統犯罪,主要是由中國傳統社會刑法規定的、危害統治階級利益的、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
二、中國傳統犯罪的特征
現代刑法學通說認為,犯罪具有三個明顯的特征:嚴重的社會危害性、刑事違法性、應受懲罰性。中國傳統犯罪同樣具有這三個特征,但又具有自己的特點。
(一)傳統犯罪的嚴重社會危害性
1、傳統犯罪的社會危害性是通過犯罪對各種社會關系的侵犯而表現出來的。無論在奴隸社會,還是在封建社會,統治者都把各種危害他們利益和統治秩序的行為規定為犯罪,進行殘酷的鎮壓,嚴刑峻罰。刑法保護的范圍極其廣泛,犯罪種類特別繁多,犯罪化趨勢十分明顯。
“刑起于兵”,說的是古代法律起源于戰爭中的軍法,相應地,犯罪也起源于戰爭中危害作戰利益的行為。“左不攻于左,汝不恭命;右不攻于右,汝不恭命;御非其馬之正,汝不恭命。用命,賞于祖;弗用命,戮于社。予則孥戮汝。”意思是說,在戰車左邊的兵士,如果不好好從左邊攻殺敵人,便是你們不奉行命令;在戰車右邊的兵士,如果不好好從右邊攻殺敵人,便是你們不奉行命令;駕馭戰車的兵士,如果不好好地掌握駕馭戰馬的技術,便是您們不奉行命令。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先祖神位前頒行賞賜;不努力奉行命令的,便在社神的面前給予懲罰。我要把你們這些不奉行命令的人變成奴隸或殺掉[1](P.10)。隨后犯罪涉及范圍逐步擴大。奴隸社會的犯罪主要涉及以下幾個方面:反抗奴隸主統治方面的犯罪。有放弒國君罪、違抗王命罪、亂暴力正罪、亂政罪、聚眾群飲罪等。危害社會秩序的犯罪。有殺人罪、殺人越貨罪、侵奪財物罪、盜竊罪、失農時罪、聲、異服、奇技、奇器罪等。破壞宗法制度方面的犯罪。有侵剝眾庶罪、功有不當罪、三風十衍罪 [2](P.51-54) .
春秋時期,諸侯稱霸,王室衰微,井田制遭到了破壞,土地兼并頻繁,禮崩樂壞。戰國時期,各諸侯國進行了富國強兵的改革,爭相公布成文法。魏國李悝,“撰次諸國法”,作《法經》六篇,其中規定了盜、賊、輕狡、越城、博戲、借假不廉、侈逾制等犯罪行為。
秦漢兩代是封建法制的形成與確立時期。秦法規定的犯罪主要涉及:第一,危害中央集權的犯罪。有謀反罪、以古非今罪、投書罪等。第二,侵犯人身安全的犯罪。有殺人罪、傷害罪、家罪。第三,侵犯私有家庭財產的犯罪。有盜竊、共盜、群盜罪。第四,逃避賦役的犯罪。有違背農時不耕作罪、逃避賦稅罪、乏遙罪。第五,妨害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有非法婚姻罪,不孝父母罪、罪、通奸罪。第六,誣告方面的犯罪。有告不審、告盜加臟、誣人罪等。漢律規定的犯罪主要涉及:第一,危害君主專制統治的犯罪。有謀反、矯詔、誹謗、不敬、逾制、腹非、闌入宮門、犯蹕、阿黨附益、非正、出界、事國人過等罪。第二,危害中央集權的經濟犯罪。有私營鹽鐵、盜鑄貨幣罪、擅遙役、抗稅等罪。第三,破壞統治秩序和社會安定的犯罪。有殺傷、盜竊、首匿、通行飲食、見知故縱等罪。第四,破壞婚姻家庭方面的犯罪。有不孝罪、 掠人妻、奸等罪。第五,各級官吏的職務犯罪[2](P.129-142,167-185)。
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五代十國時期,是封建法制的發展、成熟時期。在此時期,各朝代律典體例日趨成熟,最終形成了以唐律為藍本的傳統法典。唐律分為十二篇。“名例”篇屬于總則性規定,其中規定了定罪量刑的各種原則:“捕亡”、“斷獄”兩篇著重是關于刑事方面的規定,其余九篇,禁衛 、職制、戶婚、廄庫、擅興、賊盜、斗訟、詐偽、雜律,則對社會生活各個方面的犯罪作了規定。
宋元明清是封建法制的完備階段,雖然律典體系有所改變,律典由名例律、吏律、禮律、戶律、兵律、刑律和工律共七篇構成,但犯罪種類仍沿襲前代,未有較大的變化。
2、犯罪的危害性主要是指犯罪行為的社會危害性,但思想和言論也可構成犯罪。
現代刑法學,無論是大陸法系,還是英美法系,無論是資產階級刑法學,還是無產階級刑法學,都一致認為,犯罪只能有行為構成,思想和單純言論不能構成犯罪。這是因為,資產階級在反對封建專制斗爭的過程中,認識并猛烈的抨擊了封建社會的罪刑擅斷,踐踏人權的危害性。資產階級的啟蒙思想家們提出了“自由、平等、博愛”的口號,在刑法方面者提出了罪刑法定主義、罪刑相適應、刑罰人道等一系列主張。
中國傳統刑法所規定的犯罪與此不同,它是與封建專制、等級特權、罪刑擅斷相異的。因此,中國傳統犯罪即可有行為構成也不乏思想與言論構成犯罪的實例。
行為構成犯罪,自不待言。歷朝歷代的犯罪,絕大多數都是行為人實施的各種危害統治利益的行為。封建社會的律學家們依據犯罪和刑罰的關系,將犯罪抽象為“作奸犯科” [4](P.82-83)。作,有為的意思,為就是實施。奸,惡也,罪也。犯,就是觸犯。科,就是法律條文。“作奸”是犯罪的前提,“犯科”是犯罪的后果。“作奸”既有作為,又有不作為。作為是犯罪行為的普遍形式,不作為是犯罪行為的補充形式。
思想言論構成犯罪,一個明顯的例子就是“腹非”罪。漢武帝時,把對國家法令有不同看法,口里不說而心懷不滿的行為定為腹非罪[5](P.506)。又如,秦朝對“偶語詩書、百家語”者,進行殘酷鎮壓。再如,宋朝秦檜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抗金英雄 岳飛投
入監獄,迫害致死。另外,明清的特務組織任意羅織罪名,清朝的文字冤獄,也涉及到許多思想犯罪。由此可見,思想言論犯罪,一方面便于統治者排除異己,爭權奪利,魚肉百姓,鎮壓人民,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統治者的唯心史觀,以及古人對傳統犯罪認識的不夠科學,有待于進一步發展。
3、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包含有行為人的主觀惡性。
與傳統社會的專制集權相適應,統治階級在定罪量刑時,十分注重行為人的主觀惡性。“眚災肆赦,怙終賊刑”。說的是對于過失犯罪,可以赦免;對于故意數次觸犯刑法的,堅決處罰。各個朝代無不區分故意、過失,偶犯慣犯,自首等。在我國傳統刑法中,還確立了意思責任原則。周公在對康叔的告誡中,明確指出:“人有小罪,非眚惟終……乃不可不殺”,“乃有大罪,非終,乃惟眚災……時乃不可殺。”[6](P.180)這段話充分體現了“春秋決獄”中的“志善而違法者免,志惡而合于法者誅”的論心定罪思想。
4、犯罪的社會危害性并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隨著社會的發展變化而變化的,勢變則罪異。犯罪有自然犯和法定犯。自然犯又稱刑事犯,是指由刑法典或單行刑事法規所規定的犯罪。這種犯罪本身的反道義性和反社會性十分明顯 ,無須根據法律規范即可評斷,一般人根據道德規范就可知其為犯罪而應受懲罰。法定犯又稱行政犯,是指由行政法規中的刑事罰則所規定的犯罪。這種犯罪一般根據道德觀念難以評斷,須依據法律規范才能認定。中國傳統犯罪中也有自然犯和法定犯。自然犯,各個朝代的規定變化不大;法定犯,則隨著政治、經濟、思想的發展,存在較大的變化。
轉貼于
5、把最嚴重侵犯統治階級統治秩序和利益的若干犯罪行為規定為“十惡”。對于“十惡”之罪從重處罰,“十惡不赦”。因此,“十惡”重罪具有最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二)傳統犯罪的刑事違法性
前已述及,中國傳統社會起初受奴隸制的宗法思想支配,隨后受封建社會的儒、法思想來對人們進行束縛,從而達到維護其統治的目的。這些宗法思想、儒家思想,就是傳統社會的倫理道德、綱常禮教,就是傳統社會的禮。禮構成了傳統社會法律的實質內容。禮指導著法,象西周的“親親”“尊尊”,唐代的“德禮為政教之本,刑罰為政教之用”,都是各自朝代的法制指導思想。因此,各朝代所宣布的犯罪行為,在法律上則表現為觸犯刑律的行為,違反傳統禮教的行為。
傳統社會犯罪首先是違反律的行為。律,是經常適用的基本法律形式,即通常所說的“法典”,具有相對的穩定性和適用的普遍性。傳統社會各朝代幾乎都有自己的法典,主要的犯罪行為都規定在法典之中。傳統犯罪其次表現為是觸犯其它各種法律形式的行為。傳統社會除律外,還有其它法律形式。這些法律形式也規定了少量的犯罪行為,對于這部分犯罪而言,則表現為違反其它法律的行為。
傳統犯罪都可以被視為是違反傳統禮教的行為。一方面,禮與法存在密切聯系。禮和法都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都是為其利益服務的。觸犯了禮,也就違反了刑,“出禮入刑”。反之亦然。禮的特點在于教化人心,防患于未然,刑之特點在于強制,懲罰已然犯罪,“ 禮之所去,刑之所趨”。禮還是刑的指導思想。另一方面,對于刑中沒有規定的犯罪行為,除比況類推外,還可依據傳統禮教定罪量刑,象“春秋決獄”即是。
有必要指出:傳統社會刑法雖然規定了各種犯罪行為,但并不意味傳統社會是貫徹罪刑法定原則的。相反,傳統社會規定了比況類推,規定有“不應得為”罪[5](P.527-528),實際上把所有統治階級認為侵犯其利益的行為都納入到刑法中來,做到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有人評價秦法“密于凝脂,繁于秋荼”[1](P.60),就是對這種情形的寫造。再加上皇帝、國王任意立法、言出法隨,司法中行政兼理司法,罪刑擅斷,刑訊逼供,司法腐敗,出入人罪,所以,“法律的運用比法律本身還要不人道的多”[7](P.703)。
(三)應受懲罰性
首先,傳統社會堅持的是典型的報應刑思想。與此相適應,輕罪重罰,嚴刑峻罰,株連無辜,死刑執行方法繁多、殘酷,刑罰以生命刑、生體刑為主。這一方面是因為傳統社會發端于原始社會,受原始社會的復仇觀念影響;另方面也表明傳統社會矛盾的尖銳對立,統治階級需要用殘酷手段實行統治。
第二,傳統社會中,刑罰是實現刑事責任的唯一手段。刑罰不僅使用于犯罪行為,也適用于其他各種違法行為。這是因為傳統社會諸法合體,以刑為主,各種違法行為,不管程度輕重,一律予以刑罰處罰。
第三,為貫徹報應刑思想,傳統刑法規定了一系列刑罰制度。比較完善定型的是奴隸社會的五刑制和封建社會的五刑制,可以說,它們是傳統社會的基本刑罰制度,為主刑。除此之外,還規定了其他各種刑罰,如贖刑,奪爵、籍沒等附加刑。所有這些刑罰制度,均以肉刑或體刑為主,是實現懲罰犯罪、鎮壓人民反抗的重要手段。
第四,隨著統治經驗的積累,統治者逐漸意識到憑借單純的懲罰并不能很好的維護統治,于是便采用了若干定罪量刑的原則。如區分故意和過失,偶犯與慣犯,規定老幼篤疾刑責減免,秋冬行刑等所謂的“恤刑”,還規定了“親親得相首匿”,“諸犯罪未發而自首者,原其罪”等。這些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緩和了階級矛盾,延緩了茍延殘喘的統治。
第五,對各種犯罪的處罰,因人而異,同罪異罰。傳統犯罪的刑事責任,往往因為犯罪主體具有一些特殊的身份而不同。良民賤民犯罪,對良民處罰從輕,對賤民從重;尊卑之間相犯傷害之類的犯罪,對尊輩從輕,卑者從重;官民相犯,官員從輕,百姓從重。此外,各級統治階級中的成員及其一定范圍內的親屬若犯了罪,則可以通過“上請”、“議”、“減”、“贖”、“官當”等途徑,享有各種法律特權,逃避處罰。但對于“十惡”重罪,統治階級若觸犯時,則不能享有以上特權,相反,而是加重處罰。
三、研究中國傳統犯罪特征的意義
(一)有利于了解古代的刑法知識
犯罪與刑罰是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傳統犯罪以及有關問題的研究,我們可以更好地了解古代刑法的知識。通過學習研究,我們可以掌握各個朝代的基本法律制度;通過比較,可以看出哪些規定比較合理,哪些規定需要修改,從而掌握法制發展的基本規律。
(二)有利于指導當今的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
今天是歷史的繼續。我們今天犯罪的有關制度是從傳統刑法的有關規定發展而來的。所以了解古代法制建設的經驗教訓,對于完善現在的刑事立法、加強司法、預防犯罪和保護社會均有重要意義。
(三)有利于促進刑法學理論的研究
沒有科學理論指導的實踐是盲目的實踐。法學研究同樣也需要科學的理論作指導。要想對法學進行有效的研究,前提之一是要了解其發展歷史。對中國傳統社會犯罪特征的研究,必將豐富刑法學的研究內容,拓展其廣度和深度,大大推動刑法學的發展。
注釋:
[1]蒲堅。中國法制史[M].北京:光明日報出版社,1999.
[2]張晉藩。中國法制史[M].北京:群眾出版社,1991.
[3]周密。中國刑法史[M].北京: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
[4]寧漢林,魏克家。中國刑法簡史[M]. 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1997.
[5]馬克昌,楊春洗,呂繼貴。刑法學全書[M].上海: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3.
關鍵詞:獨立人格 自我價值 生命意義
中圖分類號:I20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9795(2014)02(a)-0083-02
杜十娘是馮夢龍在“三言”中著力描寫的一個人物,也是馮夢龍描寫得最成功的人物之一。那么,從杜十娘的形象中,我們可以依稀見到作者的影子。杜十娘的身上,必然帶有著作者馮夢龍的某些創作意識與思想觀念。明末,小說的功用思想已由自我抒解,反禮教、崇尚自主愛情,藐視封建禮教發展到“情教觀”和提倡愛情至上與主張男女平等。明末的“情教觀”最早見于馮夢龍《情史》。有情疏者親,無情親者疏。無情與有情,相去不可量。我欲立情教,教誨諸眾生。……無奈我情多,無奈人情少。愿得有情人,一齊來演去。馮氏的“情教”雖形式上類似于佛教的宗教形式,但從根本目的上說,是以男女之情來宏教化、正人倫、厚風俗、向儒家的大同世界進取。
馮夢龍生活在資本主義萌芽,傳統主流意識形態面臨嚴峻挑戰,傳統士大夫日趨世俗化、市民化的時代。他深受李贄等王學左派思想的熏染,在傳統價值標準的失落中彷徨四顧,放浪于青樓舞榭,反叛傳統,追求自我,發揮主觀能動的想象力量,把自己的意念與生命感悟傾注于筆端,描摹出了杜十娘這個富有人文氣質的性格人物。杜十娘的獨立人格是馮夢龍滄桑一生的情感迸發,是馮夢龍一生人生理想的濃縮。我們從杜十娘的身上可以看到,馮氏“情教觀”中的尚情至情、女性自主擇偶意識的覺醒、男女平等要求的呼聲。這些馮氏創作觀中的人文意識,成為促使杜十娘獨立人格形成的強有力的內在推動力量。
1 低頭吟,坎坷心事更與何人說
明清時期,江南地區的經濟結構產生了巨大的變化。商品經濟發展迅速。“機戶出資,機工出力”,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情況下,資本主義萌芽茁壯成長。明代商業經濟是在宋元商業經濟的基礎上繼續和發展的。宋代,冶金、造船、紡織、印刷、制瓷、制鹽等行業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技術進步。農業發展,手工業繁榮,紙幣流通,酒飯茶肆興旺,海外貿易頻增。元代,隨著蒙古鐵騎入主中原,南北大一統,結束了唐末以來的紛爭與戰亂,農業逐漸恢復。宋末之后,我國城鄉的手工業和商業又重新煥發了生機。朝廷重視商業經營,“以功利誘天下”,商人的地位大大提高了。
明代初期,商人們的身影遍布社會生活的各個角落。商人們亦開始附庸風雅,“與賢士大夫傾蓋交歡”。文人士子們也逐漸改變不屑與商賈為伍的態度,留戀于市井民巷。文人仕者的身上越來越具有一種世俗平民化的特征。商人們對財富的掌控及其社會參與程度的加深使明代社會被金錢的光輝所籠罩。金錢,逐漸成為維系人與人之間家庭關系和社會關系的紐帶。傳統的儒家圣化觀念已面臨前所未有的猛烈沖擊,傳統的仁義道德、忠君守闕思想開始無條件地讓位于個人主義和利欲的追求。物質至上,精神世界世俗化,傳統的倫理觀念和道德觀念淪喪,封建宗法大廈日漸傾圮,封建社會秩序受到嚴重的沖擊。在激烈的生存競爭和游戲規則中,金錢日益成為一種衡量人的價值標準和崇拜對象。
在她的愛情破滅之后,她完全可以帶著藏有萬金的百寶箱飄然離去,但她卻選擇了投江,保留下生命中最后的尊嚴。她的精神世界是獨立的,她的人格亦是獨立的。杜十娘13歲零落塵泥,七載之間,歷過無數公子王孫,個個都不惜傾盡家財。雖有鴇兒從中盤剝,杜十娘卻仍存下“裝滿金銀翡翠,各色珍奇”的百寶箱。杜十娘為了在扭曲的社會中生存下來,不得不承認金錢的重要性,不得不喜歡金錢。杜十娘深知自己的“商品”性,自己只不過是被當作高級商品“出售”而已。因此,她“久有從良之志。”盼望著自己能夠成為一個肉體與人格都“獨立”的人。身為下層,卻深藏萬金巨富,從某種程度上說,杜十娘在經濟上是“獨立”的。金錢成為杜十娘追求獨立人格的物質基礎,為杜十娘謀求獨立人格提供了可能。
2 抬望眼,香消魂斷撼坼千秋世
封建社會的男性,無論公卿士族還是布衣書生,他們人生的至上追尋唯有“學會文武藝,貨賣帝王家”,封爵賜祿、光耀門楣。統治階級的垂愛是他們獲得那些無尚“光榮”的唯一的橄欖枝,當任何妨礙他們仕途經濟的人或事出現的時候,他們便會毫不猶豫地將那些人或事摒棄和鏟除。這種先天的軟弱性和妥協性是封建專制社會中的男性無法逃避的。這是一種必然。而封建專制社會中的女性只不過是男性專權下的附庸,當她們成為男性仕途經濟上的阻礙或是危害男性在等級社會中健康“成長”時,她們便會被男性負心寡情地、毫不猶豫地拋棄。李甲的負心薄幸是封建宗法社會男權專制的必然和代表,李甲的負心薄幸不只是他個人的人格缺陷,更是封建專制社會的性格缺陷。
從一個側面上看,杜十娘以縱身投江來捍衛自己的獨立人格,是對男性負心薄幸的血淚控訴。可是,若我們細細品味,不難看出,這一切亦更是對金錢罪惡的鋒芒指斥。杜十娘的悲劇是一個凄美壯麗、激動人心的愛情悲劇。造成她悲劇命運的根本原因是封建禮教的滔天罪惡。封建禮教對青年男女自由愛情的扼殺,本是封建時代的普遍現實,并非明代所特有,但是杜十娘愛情悲劇中顯現的獨立人格卻孕育在明代城市經濟繁榮發展和市民思想勃興的反理學的進步思潮中,其本質是“情”與“理”的矛盾,其實質是對封建禮教、封建社會的指斥。
她用心良苦地經營自己的愛情,但萬萬沒有想到,一年多的恩愛與海誓山盟,竟然抵不過萍水相逢的新安鹽商的一番挑唆和一千兩銀子的蠱惑。在李甲心中,她終究是個。她痛悔自己的癡情,仇恨造物的捉弄,詛咒禮法的虛偽。杜十娘在猝遭棄擲之時化悲泣為冷靜,縱身投江,說明其心已死,而此時也正是其獨立人格覺醒之時。杜十娘的壯烈投江顯然更具震撼力。她的獨立人格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女性陳封幾千年的壓抑情感的爆發,她的獨立人格是中國封建社會的女性指斥男權壓迫的匕首與投槍。杜十娘的沉江斷魂足以撼坼千秋萬世的世人之心。她的獨立人格亙古未有,她的沉江悲情天地尤憐。杜十娘的獨立人格譴責的是封建社會的負心薄幸、金錢罪惡,譴責的是封建禮教的吃人本質,譴責的是宗法社會男權的專橫束縛。杜十娘的獨立人格之鋒芒直指封建社會的主軸動脈,其社會意義廣泛而深遠,其歷史回響持久而彌遠。
3 回眸處,豐碑永駐笑傲天地間
金脂妝樓,舞袖添香,輕紗慢攏,秋波百媚。悠悠一曲青樓夢,贏得生前身后名。作為生活在封建等級社會最低層的一位青樓名姬,杜十娘的獨立人格在中國青樓文學史上可稱得上永鐫千古、流芳萬世。杜十娘的獨立人格,使青樓女子乃至整個封建社會中的女性擺脫了“物品化”的囹圄。中國青樓文學發展到杜十娘形象的出現,才真正把的人格問題提到議事日程上來。的主體意識才開始成為作家們創作實踐關注的焦點。
杜十娘渴望“萬里丹霄,何防攜手共歸去,永棄卻煙花伴侶”。較之悲凄哀婉的霍小玉,私奔遭逐的李千金,麻木隨波的謝天香……其人物形象的透明化、動態化、立體化展露無疑。較之前人對女性形象塑造拘于意識化、靜態化、平面化的捆束,杜十娘的形象對女性作為“人”的人性化關注大大加強了。杜十娘沉寶投江的悲壯之舉便是封建社會的女性對生命本質的感悟外放,生命的價值、人生的本真是人類永恒探索的不解之題,而對于身處中國古代封建宗法社會中的各式女性,人格的獨立、自我的覺醒、命運的歸宿、靈與肉的統一,永遠是值得深深思索的。杜十娘的獨立人格猶如屹然矗立于天地間的豐碑,在中國文學史上擁有里程碑式的意義。作文青樓文學中的女性,其獨立人格的出現使的主體意識得到充分地關注;作為獨立的女性形象,其獨立人格的出現為《紅樓夢》中個性各異的女性群像的塑造奠定了基礎,鋪平了道路。
杜十娘的生命結束了,可她那熾熱的、躍動的激情仍在;杜十娘的悲劇結束了,可她那執著的、真摯的追尋仍在。杜十娘以她的颯爽,思忖著她的苦短心事;思忖著她投江斷魂的千古流芳;思忖著她鐫刻銘誄的天地永傲。物欲橫流、濁浪蔽空的明末社會,正是因為有了杜十娘的獨立人格,人性的光輝才沒有泯滅,而是煥然勃發為熊熊火焰照亮乾坤;束縛人欲、桎梏倫常的封建宗法大廈,正是因為有了杜十娘的獨立人格,才會面臨千百年來從未有過的頹然潰圮之兆;姹紫嫣紅、百艷競逐的中國文學,正是因為有了杜十娘的獨立人格,女性對自我的關照才會凝眸良久、精深邃遠。杜十娘的沉江悲情以其驚人的震懾力刺破蒼穹,人們在慨嘆杜十娘傲世獨立的人格的同時,更應該關注其人格內質中所蘊涵的生命的真諦。杜十娘的生命在她的俠骨悲情中得到了慰籍,而她帶給我們的關于生命的感悟與動容,也將隨著那滾滾逝去的滔滔江水延綿永生永世!
參考文獻
[1] (明)馮夢龍.閑云庵阮三償冤債[M]//喻世明言:第四卷.唐松波校注.金盾出版社,2005:81.
[2] (明)馮夢龍.賣油郎獨占花魁[M]//醒世恒言:第三卷.唐松波,校注.金盾出版社,2005:58-59.
【關鍵詞】 社會基本矛盾;社會形態;動力;解決途徑
推動社會歷史發展的動力是多方面的。舊的社會歷史理論往往把社會歷史發展的動力歸結為人們的思想動機或精神力量,未能揭示社會歷史發展的真正奧秘。唯物史觀超越了唯心史觀,它沒有停留在“精神動力”的層面上認識社會歷史,而是透過歷史的表象,進一步探尋并發現了社會歷史深處的“動力的動力”:物質生產方式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形成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是社會發展的基本矛盾和基本動力。指出:“一切事物中包含的矛盾方面的相互依賴和相互斗爭,決定一切事物的生命,推動一切事物的發展。”這就是說,矛盾是推動事物發展的動力,社會領域也不例外。在社會生活中,存在著各種各樣的矛盾,從社會領域中矛盾的地位和作用來看,社會矛盾有基本矛盾和非基本矛盾之分。社會基本矛盾是指貫穿社會發展過程始終,規定社會發展過程的基本性質和基本趨勢,并對社會歷史發展起根本的推動作用的矛盾,是社會發展的基本矛盾和基本動力。
一、指出了社會基本矛盾的科學概念
1859年1月,馬克思在《“政治經濟學批判”序言》中,總結他“所得到的、并且一經得到就用于指導”其全部“研究工作的總的結果”,也即唯物主義歷史觀的時候,曾經把生產力與生產關系的矛盾以及在此基礎上所產生的經濟基礎與上層建筑的矛盾作為貫穿人類社會一切形態的基本矛盾,并做了總體性的科學揭示。但是,他卻并沒有在貫穿一切社會形態的普遍意義上,明確地提出社會基本矛盾的概念。恩格斯和列寧在論及資本主義社會中“生產的社會性和占有的私人性之間的矛盾”的時候,曾分別指出,“這就是產生現代社會的一切矛盾的基本矛盾”,是“現代經濟制度中的另一個更深刻的基本矛盾”。但他們使用的這個“基本矛盾”概念主要是為了揭示現代社會主要是資本主義社會的矛盾根源,并沒有賦予它以貫穿一切社會形態的普遍意義。對于社會主義社會,囿于所處的歷史條件,他們只能對未來社會主義發展的大致方向做出一些已被實踐證明是正確的預見,而沒有也不可能對推動這一發展的社會主義社會的內部矛盾運動,作出系統和明確的科學分析。此后,經過相當長的理論探索和社會主義社會實踐,直到1957年2月,在《關于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這部偉大著作中,才進一步地解決了這個重大的理論和實踐問題。指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基本的矛盾仍然是生產關系和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筑和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只不過,它的這個基本矛盾與舊社會的這個基本矛盾“具有根本不同的性質和情況罷了”。在的發展史上,這是第一次把生產關系與生產力之間的矛盾、上層建筑與經濟基礎之間的矛盾,概括為貫穿人類社會一切形態的“基本的矛盾”。在科學社會主義的發展歷程中,這是具有劃時代意義的極其偉大的科學發現。
二、社會基本矛盾是推動社會形態更替的一般規律
生產力和生產關系的矛盾、經濟基礎和上層建筑的矛盾是社會基本矛盾。這兩對矛盾貫穿于人類社會發展過程的始終,并規定了社會發展過程中各種社會形態、社會制度的基本性質,制約著生活其他矛盾的存在和發展,決定社會歷史的一般進程,推動社會向前發展。
原始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中的第一個社會形態。在原始社會,生產力極其低下,人們以石器為主要生產工具,生產條件極為簡陋,發展速度極其緩慢。為了生存,人們把全部精力投入到物質生產中去,而獲得的生活資料卻極端貧乏,因此,人類生存需求與自然條件的矛盾是原始社會的主要矛盾,同生產力水平極其低下的狀況相適應,人們結成了共同勞動、共同占有生產資料、共同占有勞動產品并實行平均分配的關系,建立起原始社會的經濟模式。到原始社會末期,隨著金屬工具的出現和人的勞動技能的提高,生產力有了較大的發展,人們的勞動能力有所提高,生產的產品除了維持勞動力簡單的生存之外還有剩余,即開始出現了剩余產品。隨著生產力的發展,與生產力狀況相適應的奴隸制生產關系代替了阻礙生產力發展的過時的原始社會生產關系,進而奴隸主在經濟和上層建筑居于主導地位,奴隸占有制生產方式決定著整個社會的基本發展方向。
第三節、中國資本主義的產生
教學目標:
基礎知識:1、掌握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條件
2、了解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情況
3、掌握中國資本主義的特點及的兩面性
4、理解的產生及其特點
思想教育:1、到19世紀90年代初,由于外國資本主義的入侵,中國開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出現了新的經濟因素和新的階級,具有兩面性,而則是近代中國最先進最革命的階級。
2、通過中國產生的教學,讓學生認識到由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的時代因素,不可能在近代中國實現自己“實業救國”的愿望。
能力培養:通過講述和分析和的特點,培養學生辯證地、歷史地、全面地做階級分析的能力。
教學重點:中國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民族資產階級的產生及其兩面性、的產生及其特點
教學難點:的兩面性
課前準備:教師:制作Powpoint課件
學生:復習、的影響
教學設計:
導入:后,中國淪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傳統的自然經濟遭到破壞,封建主義的生產方式也已經支離破碎。上節課我們講了,出身地主階級的洋務派并不希望封建制度瓦解,但他們引進了同封建生產關系不相容的新的生產力——西方科學技術,這在客觀上加速了封建生產關系的瓦解,從而刺激了中國的產生。我們今天這節課就來講一下中國資本主義的產生。
講授新課:
首先明確概念:什么是資本主義?(以資本剝削和雇傭勞動為特征的社會經濟制度及其上層建筑。)
資本主義產生的標志則是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
一、中國資本主義工業的興起
1、興起的社會條件
討論:中國資本主義是不是“歐風美雨”的產物?
史學界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一種認為不是,認為中國在明朝末年就有了資本主義萌芽,并且正在緩慢地向資本主義發展,只是由于外國的侵入切斷了其獨立發展的道路。另一種觀點認為,不是封建社會后期資本主義萌芽的繼續,而是在外國資本主義的刺激下產生的。
總結書上的觀點:
(1)、商品經濟發達:在之前,中國封建社會商品經濟已經達到了相當的水平,資本主義萌芽已經產生。
(2)、外商企業的刺激:中國的一些官僚、地主、商人投資與近代企業
(3)、的誘導——技術、人才
2、近代工業的出現:
中國資本主義產生的概況
資產階級的來源官僚、地主、商人
產生的年代19世紀六七十年代
產生的地點上海、廣東、天津等沿海地區(為什么出現在沿海地區)
著名的企業上海發昌機器廠、廣東南海繼昌隆繅絲廠、天津貽來牟器磨坊等
3、民族資產階級的特點
組織同學看教材40頁的材料,分析材料總結特點(產生這些特點的原因)
社會性質民族工業的特征民族資產階級的特征
半殖民地(1)受外國資本主義和本國封建勢力的壓迫和束縛革命性
半封建社會(2)資金少、規模小、技術力量薄弱妥協性
二、的產生
1、發源地:19世紀四五十年代的外商企業中
思考:它比早還是晚?
指明第一個特點:先于民族資產階級產生,資格老
2、分布:看教材41頁表格]
分布集中在沿海和長江流域各通商口岸
無產階級主要分布在三種性質的企業中,外商、洋務派、民族資產階級
聯系41頁的小字材料,指明第三個特點,深受三重壓迫、剝削,革命性強
無產階級不同于農民階級,不再是臉朝黃土背朝天的在地里干活,而是有時間規定的,并且在固定的車間工作。指明第三個特點,集中程度高,便于宣傳、組織
3、來源:破產的工人和手工業者
指明第四個特點,和農民階級有著天然的聯系,便于結成聯盟
4、的特點:
具有國際無產階級的共同特點:與先進的經濟形式相聯系,具有遠大的政治目光,富有組織性和紀律性,是人類最進步的階級
獨有的特點
5、無產階級早期的斗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