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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規范修訂意見探討
1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居住建筑
1.1居住建筑的概念
居住建筑在“高規”中的不同地方分別表述為居住建筑、住宅、普通住宅、高級住宅等形式,不利于規范用詞的統一,在理解上易產生偏差。
理解“高規”中居住建筑的不同表達方式,應僅單指住宅,不含集體宿舍、公寓等其它居住形式的居住建筑。
“高規”第3.0.1條中已取消了“高級住宅”為一類高層民用建筑的說法,而在“高規”第2.0.11條出現了“高級住宅”的術語,“高規”第7.2.2條出現了對“高級住宅”消防用水量的要求,“高規”第7.6.2條出現了對“普通住宅”設置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要求。根據“高規”第2.0.11條規定,“高級住宅”一詞應解釋為 “裝修標準高和設有空氣調節系統的住宅”,隨著經濟建設的發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一般居住建筑在裝修過程中要求均較高,絕大部分都設有空調,是否都劃歸為高級住宅呢?若不存在“高級住宅”一說,則相對應不存在“普通住宅”的概念。
綜上所述,筆者以為在“高規”中關于居住建筑的表達方式可統一用“居住建筑”這一名詞,并增加關于“居住建筑“是指“住宅、公寓、集體宿舍等人員居住為主要功能的建筑”的名詞解釋。若對除住宅外的其它居住建筑有防火設計要求,則可在各條款中單獨列出。
1.2商業服務網點的設置部位
“高規”第1.0.3.1條關于“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的說法與第2.0.17條關于“商業服務網點”的術語相矛盾。商業服務網點應為設置于建筑底部(地上)的一至二層,若二層為商業服務用房,則一層也應為商業服務用房。因商業服務網點的概念已對商業服務網點的設置部位進行了闡述,故“高規”第1.0.3.1條應取消“首層”二字。
1.3商業服務網點在高層民用建筑和一般民用建筑中設置要求
根據“建規”和“高規”的相關規定,商業服務網點設置于高層民用建筑內和一般民用建筑內的要求不同。對于高層民用建筑,商業服務網點內的樓梯必須設置封閉樓梯間,且應有兩個安全出口,若該商業服務網點設在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居住建筑內,除衛生間外,則還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由于商業服務網點建筑面積不大,這樣在實際設計或使用過程中很難達到上述要求,特別是封閉樓梯間和兩個安全出口的設置。
鑒于商業服務網點與周圍已采用了相應耐火極限的圍護結構進行了防火分隔,即使發生火災,可限制在一定區域范圍內,且設置于建筑的一至二層,對于火災撲救也相對容易一些,筆者建議可對高層民用建筑中商業服務網點的要求同一般民用建筑中的商業服務網點同等對待,并在相關條款中予以說明。
2建筑結構
2.1高層居住建筑中單元式住宅防火墻的窗間墻距離要求
“高規”第6.1.1.2條規定“十八層及十八層以下的單元式住宅之間應設置防火墻,窗間墻的寬度應大于1.2m”,而“高規”第5.2.2條要求“緊靠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00m”。這兩個距離要求就不盡相同,考慮火災情況下火勢通過窗戶蔓延的可能性,筆者建議取消“高規”第6.1.1.2條 中關于“窗間墻的寬度大于1.2m”的規定。
2.2高層民用建筑中除住宅外的廚房設置
“建規”第7.2.3條第4款規定“除住宅外,其它建筑內的廚房的隔墻應采用耐火極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燒體,隔墻上的門窗應為乙級防火門窗”。在集體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和工廠中,其廚房火災時有發生,主要原因是電氣設備過載老化、燃氣泄漏或油煙機、排油煙管道著火等引起。“建規”要求將除住宅外的廚房用圍護結構和乙級防火門窗與其它部位分隔開,對于阻止火勢蔓延、預防和撲救火災有著非常積極的現實意義。
高層民用建筑中集體宿舍、公寓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內的廚房相對一般民用建筑和廠房的火災危險性更大,但無此項規定,筆者建議在修訂中應在“高規”的相關內容中予以明確。
2.3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封堵的要求
“建規”第7.2.10條第1款規定“電纜井、管道井每層用相當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封堵”,“高規”第5.3.3條規定“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電纜井、管道井每隔2~3層用相當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封堵;建筑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應在每層用相當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封堵”,這兩條要求不一致。
考慮建筑中的垂直管道井、電纜井等豎向管井都是煙氣豎向蔓延的通道,必須采取防火分隔措施,另從建筑實際建造情況看,每層分隔是切實可行的,對于檢修影響不大,卻能提高建筑的消防安全性,且高層民用建筑中的垂直管道井、電纜井等豎向管井火災危險性更大,故應對高層民用建筑也應統一要求電纜井、管道井等豎向管井每層用相當樓板耐火極限的材料進行封堵。
3安全疏散
3.1未對高層民用建筑中疏散人數的計算予以說明
“高規”第6.1.9-6.1.12條明確規定了疏散門和疏散走道的寬度要求,“高規”第6.2.9條規定了疏散樓梯的總寬度要求,這些寬度的計算均與建筑內疏散人數有關,但對高層民用建筑內疏散人數計算無具體規定,造成在設計過程中無章可循。
“建規”第5.3.14-5.3.17條對商店、學校劇院等公共場所中疏散人數的計算均有明確規定,這樣方便設計和審核人員依規行事。建議依照“建規”的相關內容在“高規”中予以明確疏散人數的計算方法。
3.2 對電梯前室是否能設置防火卷簾的要求不一致
“建規”第7.4.11條規定“建筑中的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消防電梯前室及合用前室,不應設置卷簾門”,而“高規”第6.3.3.4條規定“消防電梯前室的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或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兩者要求相沖突。
考慮設計要求疏散用門應能保持和保證人員安全疏散的暢通,不發生阻滯,且能防火防煙。疏散樓梯間、電梯間、前室及合用前室的門,均應采用平開門,筆者建議取消“高規”中關于“消防電梯前室的門,可采用具有停滯功能的防火卷簾”的規定。
4 消防給水
4.1 雙閥雙口消火栓具體連接方式不明確
“高規”第7.4.2條規定“單元式、塔式住宅當設兩根消防豎管有困難時,可設一根消防豎管,但必須采用雙閥雙口消火栓“,但對雙閥雙口消火栓如何與消防豎管相連未予以說明。
筆者在設計審核和施工檢查中發現許多都是雙閥雙口消火栓通過一根65mm口徑的水平管道與消防豎管相連,顯然,這樣連接不能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故建議在“高規”中均明確雙閥雙口消火栓應通過兩根不低地65mm口徑的水平管道與消防豎管相連,以充分滿足消防用水量要求。
關鍵詞:建筑 步驟 防火設計
中圖分類號: TU2 文獻標識碼: A
建筑防火設計是在建筑設計中,根據建筑物的材質、結構、用途等,結合建筑物火災時的著火特性,采取必要的建筑防火措施所進行的設計。本文按照建筑防火設計的步驟來介紹防火設計的注意事項。
1確定所設計的建筑的適用的規范
我國現行建筑防火設計規范將建筑分為《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及一些特殊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等。《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一般稱“低規”)適用于9層及9層以下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米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單層公共建筑,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建筑。《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一般稱“高規”)適用于10層及10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建筑高度超過 24米的公共建筑。當高層建筑的建筑高度超過250米時,建筑設計采取的特殊防火措施,應提交國家消防主管部門組織專題研究、論證。
其中要注意:建筑高度與規劃要求的建筑高度的計算方法有所不同。規劃要求的建筑高度一般由室外地坪至女兒墻頂。防火規范指的建筑高度是由室外地坪至檐口(坡屋頂)或屋面面層。
最后根據使用功能等工程信息確定所使用的相關專業規范,不同功能的建筑除了遵守通用規范外,還要遵守相應的專業規范。
2 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
劃分建筑物耐火等級是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規定的防火技術措施中最基本的措施。應根據建筑物的重要性、規模、用途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我國按建筑常用結構類型的耐火能力劃分為四個耐火等級,高層建筑必須為一或二級。《高規》、《低規》以及各專業規范中都對不同規模、用途的建筑規定了最低的耐火等級。要求建筑物在火災高溫的持續作用下,墻、柱、梁、樓板、屋蓋、吊頂等基本建筑構件,能在一定的時間內不破壞,不傳播火災,從而起到延緩和阻止火災蔓延的作用。建筑的耐火能力取決于構件的耐火極限和燃燒性能,在不同耐火等級中對二者分別作了規定:構件的耐火極限主要是指構件從受火的作用起,到被破壞(如失去支承能力等)為止的這段時間(按小時計);構件的材料依燃燒性能的不同有燃燒體(如木材等)、難燃燒體(如瀝青混凝土、刨花板)和非燃燒體(如磚、石、金屬等)之分。建筑物耐火等級確定后,就為總平面布置、各層平面圖布置和建筑防火分區劃分、各部位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的確定以及設備、電氣專業等一系列消防設施的設計提供了依據。
注意:高層建筑的耐火等級應分為一、二兩級,確定建筑物的耐火等級,應按照組成建筑物構件的燃燒性能和耐火極限的最低者而定,只要其中某一項不符合要求,都應定為下一級。
3. 進行建筑單體的防火設計
建筑單體的防火設計是單體方案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往往是與單體方案同步進行的。建筑單體的防火設計主要包括合理的布置安全疏散出口和劃分防火分區。
3.1劃分防火分區
3.1.1目的:劃分防火分區主要是當建筑物發生火災時,有限地把火勢控制在一定范圍內,確保室內人員能安全疏散,為消防撲救工作創造條件。
3.1.2類型:防火分區的類型主要分為水平防火分區和豎向防火分區兩類。
水平防火分區主要是防止火災向樓層水平方向蔓延,從而有效的控制火災受害面積,使建筑物的其它部位免受到損壞。防火分隔物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固定、不可活動式的,如建筑物中的內外墻體、樓板、防火墻等;另一類是活動、可啟閉式的,如防火門、防火窗、防火卷簾、防火水幕等。它們能在一定的時間內有效阻止火災蔓延。
豎向防火分區主要是防止火災沿豎向井道迅速向上蔓延一直到屋頂,其主要分隔物有防煙樓梯間,封閉樓梯間和具有一定耐火性能的樓板等。
注意:當建筑物需要有較大空間時,防火墻的存在可能會影響房間的連續性,這種情況下只能采用防火卷簾及水幕代替防火墻,以補救因不能設防火墻而出現的火災危險,防火卷簾門的設計要符合《鋼質防火卷簾通用技術條件》(GB14102-93)規范,進行合理的布置。
3.1.3防火分區的平面布置:建筑平面設計中,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耐火等級、使用性質、平面功能、層數、面積、樓層所處上下位置及是否設置火災自動滅火系統等因素確定平面的防火分區,同時繪制每層的防火分區圖,并標示每個防火分區的面積。
3.2安全疏散出口
3.2.12數量:一般情況下每個防火分區均須設置不少于兩個安全出口,但當建筑規模較小時可根據面積、層數、疏散人數、樓層所處位置等因素設置一個安全出口。同時,應在防火專篇中詳細闡述理由及所符合規范相應條款。
3.2.3距離限制: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針對建筑物的耐火等級、使用性質、房間所處位置等條件,分別做了較詳細的規定。防火設計時應根據具體情況,分別說明各部位的安全疏散距離是否滿足規范的限定值。
3.2.4公共建筑樓梯、走道、疏散外門各自總寬度的計算: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針對建筑物內每層疏散人數,人均面積指標做了詳細規定。防火設計時應根據疏散人數經過計算確定各部位的凈寬度。重點是疏散樓梯間的門和梯段的凈寬及建筑物底層對外出口門的凈寬,并在防火專篇中詳細說明計算公式中各項系數的取值及對規范的符合性。電梯(包括消防電梯)和自動扶梯都不能作為疏散的工具。
3.2.5疏散樓梯間的確定:疏散樓梯間主要有非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等幾種,在防火設計中應根據建筑物使用功能等。具體情況按建筑防火規范的規定相應設置。
注意:還應特別注意大空間的最不利位置的安全疏散距離。這一點有時候往往被忽視。
4 建筑構造的防火設計
重點部位的防火構造是建筑單體防火設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確保建筑防火能力的重要保證。根據工程實踐經驗,應注意以下幾點:
(1) 防火墻:現在“低規”和“高規”統一規定,只要耐火極限不小于3小時的墻體均可作為防火墻。
(2) 各種豎向管道井:電纜井、管道井、排煙道、排氣道、垃圾道等豎向管道井,由于上下聯通,極易形成煙囪效應,加速火勢蔓延。因此,豎向管道井應分別獨立設置;其井壁應為耐火極限不低于1.00h的不燃燒體。各種豎向管道井應每隔一定層數要進行封堵。
《低規》中規定“建筑內的電纜井、管道井應在每層樓板處采用不低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高規》中規定“建筑高度不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其電纜井、管道井應每隔2~3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作防火分隔。”
(3)封閉樓梯間:封閉樓梯間是指用耐火建筑構件分隔,能防止煙和熱氣進入的樓梯間。高層民用建筑和高層工業建筑中封閉樓梯間的門應為向疏散方向開啟的乙級防火門。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Z].北京:2006.
[2]李峰.建筑防火設計中容易忽視的幾個問題[J].消防科學與技術,2002,(03).
隨著我國經濟事業的各項發展,現代社會各類建筑物構造越來越復雜,這意味著各類建筑物也必須適應社會需求而增強其自身的防火能力,對于石化工業來說,情況尤其如此。近些年,我國為了促進社會各個方面對建筑防火的重視,多次修訂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以期用法律本身的規范手段來引起社會各界落實好建筑防火工作的各個方面。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應當成為各類建筑防火的標準和規范,對于石化工業建筑來說同樣如此。本文主要討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石化工業建筑設計中應用的幾個方面,希望對未來的建筑設計提供一定的參考價值。
【關鍵詞】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石化工業建筑;設計;應用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以下簡稱《建規》)的制定和實施對于建筑工程建設的各個方面都提供了一定的規范并提出了一些要求,這對于保證建筑物防火設計的有效性有著重要的作用。在石化工業建筑的設計中,防火工作處于極端重要的地位。為了減少石化工業建筑發生火災的幾率,在這類建筑物的設計和施工過程中必須要堅決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工作方針,全面滿足建筑物防火安全的需求。
1.石化工業建筑相關設計規范理論問題研究
1.1廠房、民用混合布置無相關條文
GB50016-2006中首先對建筑物進行劃分,分為民用建筑和廠房,在兩大類中按照類型進行相應的規定設置。但在石化工業當中,很多建筑物都是集合了廠房和民用建筑的。比如說某個項目的實驗室、辦公樓和控制室共同構成了一個混合體,某一個中控室包含了形成辦公用房,某個項目在一層設計了實驗室而二樓又是辦公區,包括當下很多天然氣加氣站都是加氣站與倉儲營運中心的結合體,規范中并沒有對這種結合體的防火有專門的設計要求。
1.2實驗室生產類別規范不明確
實際工作當中,設計人員會為了實驗室到底是屬于廠房還是屬于民用建筑而感到迷茫,原因就是實驗室它一定不屬于民用建筑住宅和公共范疇,但是歸屬為廠房也確實是缺乏理論依據,所以,這也是建設設計防火規范在實際應用過程中發現的問題,希望能夠隨著實踐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補充修訂,使其更滿足實際設計需求。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廠房防爆中的應用
在石化企業建筑的設計過程中,最常見的就是氫氣壓縮機、丙烯晴裝置空壓制冷、石油氣壓縮機、液化石油氣泵、氨壓縮機等甲類、乙類、甲A類廠房的設置,在新《建規》執行了之后,規范和行業標準之間出現了一些沖突,部分對新《建規》不熟的設計師難以面對。本次以氫氣壓縮機廠房作為案例。如果按照《石油化工生產建筑設計規范》,也就是行規規定的生產特點,可以將它確定為甲類廠房,耐火等級大于等于二級,對防爆有要求。氫氣壓縮機廠房以氫為介質,氫氣比空氣輕,為可燃性氣體,爆炸極限范圍從4.1%至75%,當生產環境要求必須采用封閉式建筑的情況下,壓縮機廠房必須設定足夠的泄壓面積,減輕爆炸破壞強度,避免主體結構或者是對相關人員造成重大傷害。原《建規》中規定,廠房防爆,泄壓面積/廠房體積的值應介于0.05-0.22之間,并且隨著爆炸介質威力以及爆炸壓力上升速度的上升,該比值應盡可能增大,但是最大比值并沒有明確規定。按照《石油化工生產建筑設計規范》可燃氣體壓縮機廠房必須要采用封閉式的建筑,泄壓面積和廠房的體積比值必須大于0.15,廠房內要采取機械通風,設備采取封閉式,面積密度不能夠超過60kg/平方米,普通玻璃是不可以作為泄壓面積的。新規當中明確規定存在爆炸危險的廠房應獨立設置,采用敞開或者是半敞開式的結構,承重結構要采用鋼筋混凝土、排架和鋼框等結構,并且必須要設定泄壓設施。
3.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廠房疏散中的應用
3.1保證基本條件
《建規》中明確指出,石化工業建筑設計及施工過程中,限制使用對疏散有嚴重影響的建筑材料,保證疏散的安全通道是暢通的,要合理布置安全疏散的路線。
3.2出口設置原則
新《建規》中指出,廠房安全出口要進行分散設置,對整個廠房進行防火分區,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數量不可以少于兩個,每個防火分區中相鄰兩個安全出口最近邊緣的距離不可以小于5米。只有符合了《建規》中列出的5條特定的條件時才可以設置一個安全出口。廠房當中任意一點距離安全出口的距離必須要符合規定的標準,在具體的設計過程中,新規和行規之間存在的差異致使設計人員無從下手,這種情況下,應該在滿足了新規之后,達到行規的標準,新規不適用于炸藥、花炮廠房的建筑防火設計,而石油天然氣工程、人民防空工程、火力發電廠、石油化工企業以及變電站等。
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工業廠房鋼結構防火保護中的應用
石化行業當中,甲類生產廠房、乙類具有防爆要求廠房以及液化石油氣灌裝站等,建筑鋼結構耐火等級都是一級,甲、乙、丙類液體以及可燃氣體的火焰可能影響到的部分,應該外包敷防火隔熱材料或者是不燃材料,二級耐火等級為丁烷、戊烷類的廠房的梁和柱可以采取無防火保護類的金屬結構。鋼結構的防火保護通常需要執行《石油化工鋼結構防火保護技術規范》標準,一級耐火等級建筑物的梁和柱則是要以新規的耐火等級為標準,按照新規,耐火等級越高,保護做的要越強。設計人員必須熟練應用規范。例如說,在氫氣壓縮機廠房設計過程中,耐火等級為二級,耐火極限是2.5小時,新規中關于其耐火等級可按標準降低半個小時,這樣甲類廠房防火要求在《行規》和《建規》中就都是一致的,并且不相矛盾。
5.結束語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進步,石化行業也在迅猛發展中,各類新型的建筑如雨后春筍,層出不窮。在石化行業的建筑設計過程中,設計人員必須要熟練掌握《行規》以及《建規》的相關要求,在積累經驗的同時勇于提出意見和建議,以便于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石化工業建筑設計當中更為有效的應用。
作者:劉冰 單位:浙江美陽國際工程設計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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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張佳璐,趙建華.淺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在大型廠房中的應用——以哈大鐵路客運專線廠房設計為例[J].中國建材科技,2013,03:73-77
【關鍵詞】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應用軟件
前言
近年來,國內市場經濟環境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對于建筑施工而言,更加注重設計的安全性,并以此來維護人民財產及生命安全。國內各省市環境中的高層建筑拔地而起,而且很多房屋建筑的功能性極為錯綜復雜,無形之中就埋下了眾多的火災隱患。基于此,需要國家有關部門加強建筑設計的防火審核工作,采用相關的現代化應用軟件,提高審核的實際效果。
一、現階段我國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概述
我國對于建筑設計防火的相關內容有著較為明確的規定,并監督建筑部門遵照實施。一段時期以來,國內大部分建筑企業能夠按照規定加強建筑防火管理,而且我國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對建筑設計審核的職能分工較為明確。
(一)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的概念
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是指國家有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對于建筑實體的防火安全措施進行系統檢查,并且為施工設計單位提供合理有效的改善建議,督促其執行,從而保障人們的財產及生命安全。
(二)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的要求
我國目前對于各項建筑設計的防火審核的要求極為繁雜且嚴格,無論是樓層間消防通道的布設還是消防栓的設置,以及樓層高度的限制等等內容,對于這些項目的檢查工作都屬于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所要執行的工作[1]。對于人們的安全而言,再進一步細化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的各項內容也不足為過。
二、我國目前進行建筑防火審核過程中所存在的問題
從實際防火審核工作的執行過程來看,我國建筑設計防火審核工作中存在較多的問題,國內消防建設明顯滯后。很多地方在大力發展建筑事業,但卻弱化消防安全管理,這是極為不合理的現象。另外,還有某些建筑企業的負責人自身的消防意識淡薄,對建筑防火審核工作不夠重視,也給建筑設計防火審核工作帶來了重重阻力[3]。
三、防火審核方法及其應用軟件的實際應用
對于現階段我國建筑設計防火審計工作來說,采用配套的防火審計方法能夠有效提升該項工作的執行效率,再加上應用防火審核軟件,就給建筑安全加了一層更為有效的安全保障。
(一)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方法
我國的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方法的應用所依據的規范是“建筑行業設計防火規范”及其相關的規定。該中方法首先要進行人工審核,工作人員憑借以往的消防經驗,對建筑設計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并最終給出合理的審核結果。從這種人工審核方式的具體執行過程來看,其中不乏有一定的非客觀因素,審核評定結果完全依賴于工作人員的經驗則很有可能不準確。所以,再此基礎上,我國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環節進行了技術整合,將多種現代技術應用于建筑設計防火審核過程之中,并且取得了實質性的進步。從實踐中看,基于計算機技術的防火審核工作能為高效,其評定結果更加準確。“防火審核安全檢查表”是落實建筑防火安全系統工作的重要操作工具,該工具是為防火審核應用軟件系統提供初始的統計數據。這個表格呈現的是具體的防火檢查項目的種類,使防火檢查人員在實際工作過程中可以依照項目清單中的各項內容進行檢查,防止檢查內容有所遺漏。
一般情況下,“防火審核表”包括五個項目的內容,即編號、防火審核項目、審核回饋、防火設計嚴格程度及其它[4]。如果是針對不同建筑實體進行防火檢查工作,則這五個表格項目有可能存在細微的不同,需要工作人員根據建筑物的實際情況進行具體分析。
(二)建筑設計防火審核軟件的實際應用
通過工作人員手工填充“防火審核表”,將建筑設計本身的幾項基礎信息收集起來,下一個步驟則是將這些基礎信息錄入到與之配套的防火審核應用軟件中去,并且通過該軟件智能化的分析方式,將建筑物實體中所存在的火災隱患呈現出來,便于工作人員執行具體工作,督促建筑單位進行消防整改[5]。建筑設計防火審核軟件的應用,使得防火審核過程更為科學、消防評定數據更加精準,進而有利于增強該項工作的實效性。
四、結束語
通過對建筑設計防火審核的方法的剖析,以及研究與之配套的軟件的應用狀況,了解到建筑設計防火需要考量多個因素,才能保障建筑安全。
筆者在文中借鑒了以往專家學者所提出的“防火審核表”的研究理論,采用該內容構建出建筑設計防火審核模式,并進一步完善了防火審核表的內容。另外,對于防火審核的實踐而言,配套軟件的合理應用能夠提升該領域的操作效率,進而保障建筑設計及審核的安全性。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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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陳景新.如何開展消防監督檢查[J].中國公共安全(學術版),2012,12(12):163-164.
[3]劉權富.關于建筑工程防火審核的若干思考[J].科技與企業,2012,6(12):166-169.
[關鍵詞]民用建筑;建筑設計;防火技術
中圖分類號:TU2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9-914X(2014)23-0244-01
1.引言
在早期,建筑設計的防火技術沒有得到太大的發展,一時間,建筑物失火的事件偶有發生,而發生火災給人民群眾帶來的傷害是慘重的。輕則樓房倒塌,重則人員傷亡,甚至還會引起人們的恐慌心理。因此,建筑學家們曾多次分析,如何做好對建筑結構進行優化設計來改進其工作。
2.結構設計安排
在建筑的防火規劃設計里,建筑構造相對較為容易處理,可卻又是很容易被忽略掉的環節,總節起來有如下幾項設計要點。
(一)防火墻不應該設于高層建筑L字形或者是U字形的內部轉角處,而若是設在轉角旁邊處,內轉角兩旁墻體內門窗洞口最近邊緣水平距離必須超過4米。而若當相鄰的一邊裝設乙級固定防火窗的時候,距離則可以不受限制。緊挨著防火墻兩邊的門窗洞口間,其最近邊緣水平距離不能小于2米,如果水平距離受條件所限必須小于2米,則應安裝乙級固定防火窗。
(二)管道井要每隔二至三層,就在樓板處以高于樓板耐火極限的惰性燃燒體制作防火分隔。若是建筑總高度大于100米,每層都應當做如此分隔。井壁檢修門應當設成丙級防火門。
(三)樓梯間防煙前室與封閉樓梯間內墻,除了在同一層開設與公共走道相通的疏散門以外,不再開設其余的房間門窗。此外,消防電梯要每層停靠,電梯的前室要靠著外墻設計。建筑首層應當設計直接通往室外的安全出口或者是通道,通道應當沒有障礙,且長度不能超過30米。
(四)當前防火技術規范要求里面,強調鋼筋的最小保護層,其厚度應當保證鋼筋不發生銹蝕。但是要求卻沒有考慮到當發生火災之后,溫度給鋼筋施加的影響。筆者認為為了克服鋼筋在火災發生以后的過度變形,減少鋼筋和混凝土間的黏結力,要適當增加鋼筋保護層的設計厚度。尤其是對預應力形式的鋼筋混凝土結構構件的保護來講更當如此。
3.平面布局影響
民用建筑設計里面的平面布局與設置對于有效防止火災的發生以及減少火災發生之后的生命財產損失能起到很重要的作用。特別是在一些公共建筑設計之中,其平面布局設計對于防火所起的作用更加明顯。建筑防火平面布局在設計時應當嚴格按照建筑設計的相關防火規定執行,并且要把防火問題納入進建筑設計所應當考慮的范圍之內。自工程建設開始設計之時,就要注意加強防火工作。平面布局設計應當與建筑防火技術規范的具體規定要求相符合。
以幼兒園及商場在進行建筑設計時的平面布局舉例,商場這一公共場所,人員比較集中,人員流動性大,萬一發生火災,室內的人員緊急疏散及緊急撤離顯得特別重要,所以商場的營為廳一般情況下不能設在地下三層及三層以下。而幼兒園集中的多是幾歲的兒童,若有火災發生時,其撤離疏散能力與自我保護能力是很弱的。所以幼兒園不得設計在高層建筑的中層、上層,另外為了保證兒童能在火災現場比較安全地撤離,要給兒童設計出專門的安全出口。安全出口以能直接通向適外為最佳。
4.安全疏散把握
一直以來,火災發生后的疏散問題都是民用建筑防火設計中的關鍵內容。設計時要重點考慮樓梯間、疏散寬度、疏散距離等三個方面的內容。這三個方面里,疏散距離應當是建筑設計中的重點內容,建筑設計防火技術規范里面對于疏散距離這個問題,作出了明確具體的規定,可是在進行具體的設計時,把握撤離距離還要注意下面的幾個問題。
(一)在進行具體的建筑設計時,比如高層建筑里面,重要的公共活動空間,其內部各點,離最近的消防疏散口最短距離都應當保持在三十米之內。其余房間最遠點與疏散口之間的水平距離要保持在二十米以內。這一點其實在民用高層建筑防火設計技術規范里面都有比較詳細的規定,可是在具體的工作中沒有引起重視,一定要加以注意。
(二)房門內部同房門之間的距離要按照建筑設計防火技術規范里面的規定,把其控制于袋形走道兩旁最遠間距之內。若建筑的內部安裝了自動噴水式滅火器,那么在這種情況下房間內部與房門之間的水平距離可以適當放寬,超過規定距離的四分之一。
(三)對于某些特殊情況來講,比如U字形內側道距離,可以參照兩個安全求考慮,這其中,袋形走道一部分的長度要加倍進行計算。何為安全出口,這一概念經常容易被弄混淆,能不能把通往相鄰的防火分區疏散口當成是安全出口仍然存在疑問。針對地下空間來講,規范內較為明確的規定是利用防火墻上面通往鄰近分區防火門當成次級安全出口。民用高層建筑防火設計規范里面闡明,各個防火分區中,安全出口至少為兩個,當防火墻上面有防火門與外界進行連通,而且兩個防火分區總面積不超過大防火分區的1.4倍,那么則可以只設置單獨的安全出口中。因此能夠推斷,安全出口重點指的是直接通到室外的外門或者樓梯間。在某些特殊情況下,通往相鄰防火分區的一些防火門也能當成安全出口。
5.結束語
建筑防火設計一直以來都是建筑設計的重點所在,尤其是對于大型酒店,大型住宅區的建設更應該如此。必竟,隨著中央現在越來越強調以人為本科學發展觀,就使得我們的設計必須要滿足人的需求,而火災是建筑中最大的隱患之一,建筑設計必須要考慮最大化地排除這一安全隱患。所以說,在建設設計的安全設計方面,一定要考慮建筑的實用性,而防火性是實用性的要求的具體體現。為此,我們必須本著高度負責的精神,把建設防火設計工作做好。
參考文獻
[1] 朱春玲.木結構建筑防火技術要點[J].墻材革新與建筑節能.2011(09).
關鍵詞:民用建筑;建筑防火;建筑設計;應用
Abstract: Along with the develop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hange rapidly, new materials, new structure, new devices emerge in an endless stream, these give architecture provides the possibility of hitherto unknown. But the security problems have become increasingly prominent in architecture. Fire problems had to be solved in modern architecture. The integrated use of this paper briefly discusses the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technology in civil building design.
Keywords: civil construction; build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TU2
引言:我國早期建筑受技術水平及設計發展水平的限制,建筑防火技術在民用建筑設計當中發展的并不是很理想,建筑火災曾多次發生,給人們的生命造成里極大威脅,使人們的財產蒙受了巨大的損失。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實力和科技發展水平的不斷進步,以及在民用建筑設計水平不斷提升的影響下,建筑防火技術也同樣取得了巨大進度。下文主要就建筑防火技術中幾個關鍵部分加以論述,在民用建筑設計當中如果能夠將這些防火技術綜合的加以運用,我國民用建筑工程防火性能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一、關于建筑材料的選擇與運用
通過對民用建筑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可以發現,很大一部分火災是由建筑裝修材料的燃點過高所引起的,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裝修材料對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材料所引發的火災危害主要來自于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于建筑設計人員在進行裝修材料選擇的過程中將經濟效益擺在了設計工作的首位,忽視了對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考慮,選用的材料由于燃點過高容易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引發火災。另一方面是建筑材料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這些有毒有害氣體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火災發生后影響人員的撤離,同時也為消防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為此建筑設計人員要想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就必須把好建筑裝飾材料關,從材料的選擇與運用入手,努力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
二、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布置
建筑設計中的平面布局及設置對有效避免火災發生和減少火災發生后的損失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場所建筑設計的平面布局對防火所起到的作用更為突出。建筑防火設計要嚴格的參照具體的建筑設計防火相關規定加以執行,并將建筑防火問題納入到建筑設計考慮的范疇當中,從工程建設之初建筑設計開始加強建筑防火。設計當中的平面設計和布局要符合《建筑防火規范》的具體規定。對建筑防火起關鍵作用的便是平面設計和布局。以商場和幼兒園在建筑設計中的平面布局為例:商場作為人員相對比較集中的公共場所,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的緊急撤離與疏散顯得格外重要,為此商場營業挺通常情況下不應設在地下三層或是三層一下。幼兒園中主要是小朋友,一旦發生火災小朋友在危險狀況下的自我保護能力和撤離能力是非常弱的,為此,幼兒園不已設置在高層建筑物的高樓層內,此外,為保障兒童在火災現場安全撤離,還要針對幼兒設計專門的單獨出入口。
三、關于利用建筑結構的防火
建筑防火設計中,建筑構造是比較容易處理,但又是容易被忽視的環節,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1)防火墻不宜設在U 字形或者L字形等高層建筑的內轉角處。當設在轉交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當相鄰一側裝有固定乙級防火窗時,距離可不限。緊鄰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m;當水平距離小于2h 時,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窗。(2)管道井應每隔兩層或者三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做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過100m 時,每層分隔。井壁上的檢修門為丙級防火門。(3)防煙樓梯間前室和封閉樓梯間的內墻上,除在同層開設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的房間門窗。消防電梯應每層停靠。消防電梯前室宜靠外墻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 的通道通向室外。目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的鋼筋最小保護層厚度,是考慮保護鋼筋不被銹蝕,而沒有考慮發生火災后,高溫對鋼筋的影響,為了避免鋼筋在火災時變形過大,降低鋼筋與混凝土之間的粘結力,在設計時應適當增大鋼筋保護層厚度;特別對于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的保護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最小厚度,比普通混凝土構件還小,這樣耐火性能更差,必須采取加大鋼筋保護層厚度,或吊裝后下表面抹灰等保護措施,提高耐火極限,達到滿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四、對建筑防火和防煙的分區
防火分區面積的確定,主要應該考慮最大防火分區的限定與防火分區有關的防煙分區問題也是一個經常容易出現疏漏的問題。首先,一般情況下防煙分區僅限于高層建筑和地下車庫,《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設置排煙設施的走道,凈高不超過6.00m 的房間應設擋煙垂壁, 劃分防煙分區, 每個防煙分區的面積不宜超過500m2,且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其次,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汽車庫, 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00m2,且不應跨越防火分區。最后,多層建筑中,地下公共場所、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 以及超過20m 且無自燃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排煙自然通風, 但長度超過40m 的疏散內走道等設防煙、排煙設施的房間內也應該參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標準,即每500m2設置防煙分區。
五、關于安全疏散的問題
建筑防火設計中的核心是疏散問題。安全疏散主要有疏散距離、疏散寬度和疏散樓梯間三個要點。關鍵是把握疏散距離,根據建筑類別和房間的位置有不同的規定。要嚴格區別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還是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這兩種情況,滿足規范對疏散距離的要求。除了規范中明確的規定外,還有如下幾個需要注意的要點:
(1)大空間內的疏散距離。《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明確,高層建筑中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和閱覽室等, 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30m;其他房間最遠一點至房門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15m。
(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關于房間內至房門的距離不應超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最大距離限制,當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距離可以增加25%。
(3)對于某些情況,像丁字形內走道的距離,可按照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距離的要求考慮,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長度應加倍計算。安全出口的概念也是容易經常混淆的問題,能否將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疏散口當作安全出口許多時候會出現疑問。對于地下空間而言,規范中比較明確的規定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分區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6.1.1 條闡明,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當防火墻上有防火門連通,且兩個防火分區的面積之和不超過一個防火分區面積的1.4 倍時,可以設一個安全出口。由此推斷,安全出口主要是指直通室外的樓梯間或外門,在某些條件下,通向鄰近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可以當作安全出口。但有幾個概念需要注意:首先,對于外門凈寬度,居住建筑為1.1m,醫院為1.3m,其他為1.2m,公共場所的外門不應小于1.4m;其次,多層建筑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m,高層建筑中走道最小凈寬1.3m(雙面布房時1.4m);第三,群體建筑間的連廊可以作為疏散安全出口,其寬度可以計入疏散寬度。樓梯間設計是防火設計中安全疏散的要害部位,根據不同情況,需要設置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
六、結束語
綜上所述,由于具體火災所形成的影響因素較多,在具體的建筑設計中也應該充分的考慮全面。只有從每個角度都充分的做到對防火技術的合理運用,切實做好建筑設計中對火災工作的預防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減少火災的發生,才能為居民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居住空間。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民用建筑;建筑防火;建筑設計;應用
Abstract: architectural design make full use of fire technology is a necessary requirement for building safety design. This paper respectively prevent five aspects of tobacco and safe evacuation from the selection of building materials, architectural layout and layout, structure fire, fire prevention, comprehensive use of briefly discusses the building fire protection technology in civil building design.
Keywords: civil construction; building; architectural design; application
中圖分類號:TU2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2095-2104(2013)
引言
我國早期建筑受技術水平及設計發展水平的限制,建筑防火技術在民用建筑設計當中發展的并不是很理想,建筑火災曾多次發生,給人們的生命造成里極大威脅,使人們的財產蒙受了巨大的損失。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實力和科技發展水平的不斷進步,以及在民用建筑設計水平不斷提升的影響下,建筑防火技術也同樣取得了巨大進度。下文主要就建筑防火技術中幾個關鍵部分加以論述,在民用建筑設計當中如果能夠將這些防火技術綜合的加以運用,我國民用建筑工程防火性能將邁上一個新的臺階。
1.關于建筑材料的選擇與運用
通過對民用建筑火災事故原因的調查可以發現,很大一部分火災是由建筑裝修材料的燃點過高所引起的,由此可以看出建筑裝修材料對防火的重要性。建筑材料所引發的火災危害主要來自于兩方面原因。一方面在于建筑設計人員在進行裝修材料選擇的過程中將經濟效益擺在了設計工作的首位,忽視了對建筑材料防火性能的考慮,選用的材料由于燃點過高容易在施工和使用過程中引發火災。另一方面是建筑材料燃燒過程中會產生大量有毒有害氣體,這些有毒有害氣體對人體造成嚴重危害,火災發生后影響人員的撤離,同時也為消防工作帶來極大的不便。為此建筑設計人員要想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就必須把好建筑裝飾材料關,從材料的選擇與運用入手,努力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
2.建筑的平面布局和布置
建筑設計中的平面布局及設置對有效避免火災發生和減少火災發生后的損失有著非常重要的作用,尤其是在一些公共場所建筑設計的平面布局對防火所起到的作用更為突出。建筑防火設計要嚴格的參照具體的建筑設計防火相關規定加以執行,并將建筑防火問題納入到建筑設計考慮的范疇當中,從工程建設之初建筑設計開始加強建筑防火。設計當中的平面設計和布局要符合《建筑防火規范》的具體規定。對建筑防火起關鍵作用的便是平面設計和布局。以商場和幼兒園在建筑設計中的平面布局為例:商場作為人員相對比較集中的公共場所,一旦發生火災人員的緊急撤離與疏散顯得格外重要,為此商場營業挺通常情況下不應設在地下三層或是三層一下。幼兒園中主要是小朋友,一旦發生火災小朋友在危險狀況下的自我保護能力和撤離能力是非常弱的,為此,幼兒園不已設置在高層建筑物的高樓層內,此外,為保障兒童在火災現場安全撤離,還要針對幼兒設計專門的單獨出入口。
3.關于利用建筑結構的防火
建筑防火設計中,建筑構造是比較容易處理,但又是容易被忽視的環節,歸納起來有以下幾點:(1)防火墻不宜設在U字形或者L字形等高層建筑的內轉角處。當設在轉交附近時,內轉角兩側墻上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4m;當相鄰一側裝有固定乙級防火窗時,距離可不限。緊鄰防火墻兩側的門窗洞口之間最近邊緣的水平距離不應小于2m;當水平距離小于2h時,應設置固定乙級防火窗。(2)管道井應每隔兩層或者三層在樓板處用相當于樓板耐火極限的不燃燒體做防火分隔;建筑高度超過100m時,每層分隔。井壁上的檢修門為丙級防火門。(3)防煙樓梯間前室和封閉樓梯間的內墻上,除在同層開設通向公共走道的疏散門外,不應開設其他的房間門窗。消防電梯應每層停靠。消防電梯前室宜靠外墻設置,在首層應設直通室外的出口或經過長度不超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目前《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要求的鋼筋最小保護層厚度,是考慮保護鋼筋不被銹蝕,而沒有考慮發生火災后,高溫對鋼筋的影響,為了避免鋼筋在火災時變形過大,降低鋼筋與混凝土之間的粘結力,在設計時應適當增大鋼筋保護層厚度;特別對于預應力鋼筋混凝土構件的保護層,《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的最小厚度,比普通混凝土構件還小,這樣耐火性能更差,必須采取加大鋼筋保護層厚度,或吊裝后下表面抹灰等保護措施,提高耐火極限,達到滿足防火安全的要求。
4.對建筑防火和防煙的分區
防火分區面積的確定,主要應該考慮最大防火分區的限定與防火分區有關的防煙分區問題也是一個經常容易出現疏漏的問題。首先,一般情況下防煙分區僅限于高層建筑和地下車庫,《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規定:設置排煙設施的走道,凈高不超過6.00m的房間應設擋煙垂壁,劃分防煙分區, 每個防煙分區的面積不宜超過500m²,且防煙分區不應跨越防火分區。其次,設有機械排煙系統的汽車庫,防煙分區的建筑面積不應超過2000m²,且不應跨越防火分區。最后,多層建筑中,地下公共場所、無窗房間或有固定窗扇的地上房間,以及超過20m且無自燃排煙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排煙自然通風,但長度超過40m的疏散內走道等設防煙、排煙設施的房間內也應該參照《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標準,即每500m²設置防煙分區。
5.關于安全疏散的問題
建筑防火設計中的核心是疏散問題。安全疏散主要有疏散距離、疏散寬度和疏散樓梯間三個要點。關鍵是把握疏散距離,根據建筑類別和房間的位置有不同的規定。要嚴格區別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還是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這兩種情況,滿足規范對疏散距離的要求。除了規范中明確的規定外,還有如下幾個需要注意的要點:(1)大空間內的疏散距離。《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明確,高層建筑中的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營業廳和閱覽室等,其室內任何一點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30m;其他房間最遠一點至房門的直線距離不宜超過15m。(2)《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關于房間內至房門的距離不應超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最大距離限制,當設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時,距離可以增加25%。(3)對于某些情況,像丁字形內走道的距離,可按照位于兩個安全出口之間距離的要求考慮,其中袋形走道部分的長度應加倍計算。安全出口的概念也是容易經常混淆的問題,能否將通向相鄰防火分區的疏散口當作安全出口許多時候會出現疑問。對于地下空間而言,規范中比較明確的規定可利用防火墻上通向相鄰分區的防火門作為第二安全出口。《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6.1.1條闡明,每個防火分區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兩個,當防火墻上有防火門連通,且兩個防火分區的面積之和不超過一個防火分區面積的1.4倍時,可以設一個安全出口。由此推斷,安全出口主要是指直通室外的樓梯間或外門,在某些條件下,通向鄰近防火分區的防火門可以當作安全出口。但有幾個概念需要注意:首先,對于外門凈寬度,居住建筑為1.1m,醫院為1.3m,其他為1.2m,公共場所的外門不應小于1.4m;其次,多層建筑疏散走道和樓梯的凈寬度不應小于1.1m,高層建筑中走道最小凈寬1.3m(雙面布房時1.4m);第三,群體建筑間的連廊可以作為疏散安全出口,其寬度可以計入疏散寬度。樓梯間設計是防火設計中安全疏散的要害部位,根據不同情況,需要設置封閉樓梯間和防煙樓梯間。
6.結語
綜上所述,由于具體火災所形成的影響因素較多,在具體的建筑設計中也應該充分的考慮全面。只有從每個角度都充分的做到對防火技術的合理運用,切實做好建筑設計中對火災工作的預防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提高民用建筑的防火性能,減少火災的發生,才能為居民營造一個安全、舒適的生活居住空間。
參考文獻
摘 要:圍繞《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版)中對住宅建筑消防設計的部分調整和補充內容,從建筑定性、平面布置、安全疏散等方面展開討論,就住宅建筑消防設計的合理性、適用性等發表個人觀點和提出合理建議。
關鍵詞:住宅 消防設計 安全疏散
中圖分類號:TU8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791(2016)07(a)-0045-02
據統計,2012―2015年,每年全國住宅火災起數占總火災數的30%以上,火災死亡人數占總死亡人數的60%以上。如2010年11月15日,上海市膠州路一棟28層住宅樓失火,造成58人死亡,71人受傷,過火建筑面積12 000 m2,直接經濟損失1.58億元。2015年6月25日2時50分,河南省鄭州市金水區西關虎屯新區4號樓二單元發生火災,造成13人死亡,4人受傷。2015年7月11日23時27分,湖北省武漢市漢陽區紫荊嘉苑小區一高層住宅發生火災,造成7人死亡(其中3人當場死亡,4人送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有12人受傷。由此可見,現代火災中,住宅火災起數和人員傷亡數都占有相當大的比重。不管是高層住宅,還是多層住宅,發生火災都易造成人員傷亡。因此,加強住宅建筑的防火設計、消防管理等火災預防和滅火救援工作是做好住宅消防安全的必要保障。201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將《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兩部建筑防火規范進行了整合修訂,頒布了《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并于2015年5月1日施行。筆者結合工作實際,就新規范中對住宅建筑的防火設計修訂和補充的內容進行分析探討,以尋求住宅建筑防火設計的更合理性、適用性。
1 建筑分類問題
一般來說,建筑分為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而民用建筑又分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居住建筑中又包括住宅、公寓、宿舍等。
1.1 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
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以下簡稱《建規》)5.1.1表中,將民用建筑分為住宅建筑和共公建筑,也就是說在民用建筑防火設計時,我國是按照住宅建筑和共公建筑兩種建筑類型進行設計和考慮的。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和《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45-95(2005年版)(此兩部規范以下簡稱原《建規》和原《高規》)中,對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設計并未做明確規定。在現行《建規》表5.1.1注解2中,明確規定:除本規范另有規定外,宿舍、公寓等非住宅類居住建筑的防火要求,應符合本規范有關公共建筑的規定。
1.2 住宅與其他使用功能建筑合建
原《高規》引入了商住樓和綜合樓的概念,即商住樓為底部營業廳與住宅組成的高層建筑,綜合樓為由兩種及兩種以上用途的樓層組成的公共建筑,并將該兩類建筑納入公共建筑范疇。而《建規》中取消了商住樓、綜合樓的概念,引入了“其他多種功能組合的建筑”的概念,但《建規》5.1.1條文說明中明確指出:“表中“一類”第2項中的“其他多種功能組合”,指公共建筑中具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公共使用功能,不包括住宅與公共建筑組合建造的情況。比如,住宅建筑的下部設置商業服務網點時,該建筑仍為住宅建筑;住宅建筑下部設置有商業或其他功能的裙房時,該建筑不同部分的防火設計可按本規范第5.4.10條的規定執行。”。這一規定將住宅與其他功能用房(非商業服務網點)合建的建筑單列了出來,既不算住宅建筑,也不簡單地等同于公共建筑,而是需要按《建規》5.4.10條的規定進行特殊的防火設計。
2 住宅建筑疏散樓梯的設置
對于住宅建筑的安全出口,《建規》5.5.25條規定了每個單元每層設置不少于2個安全出口的條件,其中第2項規定“建筑高度大于27 m、不大于54 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大于650 m2,或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大于10 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也就是說建筑高度大于27 m、不大于54 m的建筑,當每個單元任一層的建筑面積小于等于650 m2,且任一戶門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離小于等于10 m時,每個單元每層的安全出口可設1個及1個疏散樓梯。對于這種每個單元設置1個疏散樓梯的高層住宅建筑,《建規》5.5.26條對其防火設計有了特殊的要求:每個單元設置一座疏散樓梯時,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通過屋面連通,戶門應采用乙級防火門。當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過屋面連通時,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由此可見,上述高層住宅建筑,當為1個單元時(即原《高規》中的塔式高層住宅),《建規》中未明確設置1個疏散樓梯的條件和要求,而原《高規》中有明確規定。若按《建規》5.5.25條第2項的規定1個單元的住宅可只設1個疏散樓梯,那么必定有一定的特殊防火條件,而《建規》中只有5.5.26條對只設1個疏散樓梯的住宅進行了特殊規定,且該條又明確疏散樓梯應通至屋面,且單元之間的疏散樓梯應能通過屋面連通,當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過屋面連通時,應設置2個安全出口。因此,根據《建規》本身條文的字面意思理解,1個單元的住宅無法通過屋面連通,應設2個安全出口。但是,《建規》5.5.26條條文說明中解釋“對于只有1個單元的住宅建筑,可將疏散疏散樓梯僅通至屋頂”。《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圖示(2015年修改版)中對1個單元的住宅做了圖示,該圖示中只有1個疏散樓梯,戶門為乙級防火門,樓梯通向屋頂。實際工作中,有的設計、建設單位等認為根據條文解釋和圖示,上述1個單元的住宅可以只設1個疏散樓梯;有的監管部門、設計單位認為條文說明和圖示都是幫助對規范條文本身的理解,當有沖突時,應按條文原文執行。筆者認為,規范編制組應盡快具體解釋,以便工作實際中執行。從技術角度而言,個人認為目前住宅建筑火災形勢嚴峻,對上述1個單元的住宅建筑應加強其防火設計。一是遵循雙向疏散的原則,27~54 m的1個單元的高層住宅應設置兩個安全出口或剪刀樓梯;二是若設1個疏散樓梯,應設防煙樓梯間和消防電梯,戶門應為防火門,樓梯應通至屋頂,且屋頂面積應滿足一定人員安全停留的要求。
3 住宅戶門設置防火門的要求和管理
在住宅建筑防火設計中,為了節約用地,減少成本和消防安全的要求,規范中往往規定住宅戶門設置為防火門,如《建規》5.5.26條和5.5.27條都規定在特定條件下戶門需為防火門,這些防火門有的是滿足設置1個疏散樓梯的需要,有的是滿足封閉樓梯或防煙樓梯的需要。在現實生活中,特別是商品房建筑,設計為防火門戶門的防火性能很難實現。一是建設單位或施工單位為節約成本將設計的防火戶門安裝成普通門或劣質防火門;二是施工單位安裝了合格的防火門,交互用戶使用后,用戶裝修又將防火門改為了普通門。如此,本來良好的建筑防火設計被破壞,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能迅速蔓延,造成不可估量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為避免上述情況的發生,確保住宅建筑的防火安全性,可從以下幾方面做好工作:一是設計單位在設計時,盡量避免設計防火戶門來替代其他防火要求,如應設封閉樓梯間的,不采用戶門設防火門來替代;應設防煙樓梯間的,戶門不得開向前室等。二是加強宣傳教育,在銷售環節明確告知購房戶所購住房的戶門為防火門,安裝該防火門的目的、意義,以及入住后不得更換為普通門等要求,讓更多的購房戶了解入戶防火門的現實意義和重要作用,自覺維護好。三是防火門生產企業加強研發,生產出更多既符合防火、防盜安全,又美觀、實用,又適合多種裝修風格的防火門,并在購房時進行選裝,減少入住時的更換率。四是物業公司要加強監管,在住戶裝修時明確告知不得更換已安裝的防火門,并簽訂相關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違反規定的責任,同時加強裝修期間的檢查,及時制止更換防火門的行為。
4 暫時避難間的設計與管理
《建規》5.5.32條規定,建筑高度大于54 m的住宅建筑,每戶應有一間房間(該房間筆者叫作暫時避難間)靠外墻設置,并應設置可開啟外窗,內、外墻體的耐火極限不應低于1.00 h,該房間門宜采用乙級防火門,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宜低于1.00 h。該房間的功能相當于避難間,為火災時無法及時疏散的室內人員提供暫時避難的安全場所,以等待救援。但實際生活中,該房間與上述防火戶門相似,同樣面臨住戶入住裝修的破壞。確保該房間防火門和防火窗不被破壞的方法同上述防火戶門保護方法2、3、4一樣,這里不再重復。實際工作中,該暫時避難間的選擇及設置可從以下幾方面考慮:(1)選靠外墻便于救援的房間;(2)選可燃物較少的房間,如公共衛生間或其他空余房間;(3)有敞開外陽臺的,可用該陽臺作為暫時避難間。
5 結語
當前,住宅建筑火災形勢十分嚴峻,做好住宅建筑防火設計已迫在眉睫。雖然技術規范已進行了十分完善的規定,但我們仍然要結合實際,努力探尋切合實際、更合理的防火設計,確保住宅建筑更安全,給人民生活創造良好的居住環境。
參考文獻
[1] GB50016-2014,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2015.
[2] GB50016-2006,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2006.
[3] GB50045-95(2005年版),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S].2005.
關鍵詞:建筑;防火間距;設計
中圖分類號:S61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取得建設項目有效批準文件的建設單位,申領《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之前,須向規劃部門申請建設項目規劃設計審批。在規劃設計審批過程中,設計人員往往無法清晰把握規劃部門的審查要求,對于建筑間距,特別是消防間距的確定和變通處理感到茫然。我們常說的建筑間距一般包含日照間距、防火間距、建筑物離市政管線、架空電力線、圍墻、擋土墻、護坡距離等,由于國家對防火工作尤其重視,作為在規劃部門一線工作多年的筆者,在此專門探討防火間距在建筑設計和審查中必須注意的元素。
一般認為,防火設計的首要目標是防止和減少建筑火災危害,保護人身和財產的安全。從建筑設計的角度來講,防火設計的經驗是從城市規劃抓起,合理布置建筑總平面,做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的設計,劃分防火分區、設置有效的防火分隔,合理確定建筑物的防火能力,做好構造防火設計,并根據建筑物的使用功能、空間平面特征和人員特點設計合理、正確的安全疏散設施與有效的滅火設施。其中防火間距的確定是重中之重,通過對建筑物進行合理布局和設置防火間距,能夠防止火災在相鄰建筑之間相互蔓延,合理使用和節約土地,并為人員疏散、消防人員的救援與滅火提供方便,減少火災建筑物對相鄰建筑物的強輻射和煙氣影響。
1 民用建筑的防火間距:
1.1.多層民用建筑的防火建筑:
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多層民用建筑之間的防火間距總結如下表1-1:
通常在計算防火間距的時候應按相鄰建筑物外墻的最近距離計算,如外墻有凸出,應從其凸出部分的外緣算起。另一方面耐火等級如果低于四級的民用建筑,其防火間距可按四級確定。另外要注意到是,兩座相鄰建筑,較高的一面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不限;較低的一面為防火墻時,防火間距可按規范適當減少,但不可小于3.5m.組團民用建筑另按有關規范執行。
1.2高層建筑的防火間距:
根據《高層民用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總結高層建筑防火間距,見表1-2-1:
其中要注意兩座高層建筑或高層建筑與不低于二級耐火等級的單層相鄰,較高一面為防火墻,符合相干規定時可不設防火墻;較低一面為防火墻時,防火間距可適當減少,但不宜低于4m。開設甲級防火門/窗/卷簾時亦可適當減少防火間距,但不宜低于4m。見表1-2-2可以表示高層與裙樓的關系。
1.3汽車庫的防火間距
根據《汽車庫、修車庫、停車場設計防火規范》,車庫之間及車庫與其他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見表1-3:
汽車主要使用汽油、柴油等易燃可燃液體,往往容易因為各種原因引起火災,火災危險性大,因此平面布置時,不應將汽車庫布置在易燃、可燃液體和可燃氣體的生產裝置區和儲存區內,與其他建筑物也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另外,高層汽車庫的防火間距表1-3所定間距增加3m,而與甲類廠房的防火間距增加2m。
2 工業建筑的防火間距:
2.1廠房的防火間距:
廠房的防火間距主要是考慮滿足火災時消防撲救需要,避免火勢蔓延和盡量節約用地等因素確定的,根據《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廠房之間的防火間距見表2-1:
廠房的防火間距是按照廠房的耐火等級確定的,一般定為低限值,同時設計中應定好廠房的類別,相鄰外墻的高低,材料,以及開洞率,審查中會重點留意甲類廠房與重要建筑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50m,與明火或散發火花地點之間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30m。另外,當丙、乙、戊類廠房與公用建筑的耐火等級為一二級時,可考慮防火墻的問題,適當減少防火間距。
2.2庫房的防火間距:
庫房和廠房一樣,防火間距的確定,也主要是出于消防撲救、防止初期火災蔓延和節約用地的要求,見表2-2。庫房的耐火等級、層數和面積比廠房和民用建筑都嚴,設計時分清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性類別至關重要。
其中要留意甲類倉庫,由于危險物品倉庫大多數是甲類物品,除了庫址選擇在城市郊區較安全的地帶外,庫房與庫房之間的距離,基本定在20m~35m之間.除此之外,可利用防火墻設置的相關規定有效降低防火間距,有利于節約用地。
2.3儲罐、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
一般甲乙丙類液體儲罐布置在地勢較低的地帶,但如果布置在地勢較高的地帶,必須注意安全防護設施的設置。儲罐、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見表2-3:
一般防火間距應從建筑物的最近儲罐外壁、堆垛外緣算起,但儲罐防火堤外側基腳線至建筑物的距離不小于10m。桶裝、瓶裝甲類液體不應露天布置,否則在夏天炎熱天中容易爆炸起火,其他類別按照表2-3確定防火間距。
3 防火間距不足時的應變措施:
防火間距在規范中的規定,是工程建筑國家標準的強制性條文,是規劃審圖工作中的重中之重。隨著城市和工業區的日益發展,土地利用也越趨緊張,很多設計人員在甲方的壓力下,苦苦思索如何讓防火間距既符合國家的規范要求,又能減少間距,節約用地。筆者參加了規劃部門多次審圖工作,整理出如下措施:
(1)改變建筑物內的使用性質,盡量減少建筑物內的火災危險性;改變房屋部分的耐火性能,提高建筑物的耐火等級。如《建規》規定,三級耐火等級廠房防火間距要大于14m,而一二級廠房的防火等級要大于10m,因此對于三四耐火等級的建筑,提高耐火等級就可以降低防火間距了。比如我們在圖紙審查中,就對一些采用木屋架屋頂,耐火等級為三級的工業區廠房提出建議,改用不燃材料耐火極限不小于1h的屋頂來提高耐火等級,減少間距。
(2)調整部分構建的耐火性能和燃燒性能。
(3)將建筑物的普通外墻,改造成有防火能力的墻。如開設門窗,應采取防火門窗。
(4)拆除部分耐火等級低、占地面積少、使用價值低、影響新建建筑物安全的相鄰的原有建筑物。
(5)設置獨立的室外防火墻等。
【參考文獻】
[1] 《建筑設計防火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