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8-24 17: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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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不得超過用人單位提供的培訓費用。
2、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在勞動合同中約定保守用人單位的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的保密事項。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法律依據】
我市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工作,在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的高度重視、密切配合下,按照省廳《關于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的通知》(廳辦〔200×〕××號)的通知要求,統一安排,采取積極措施,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廣泛宣傳,認真組織檢查,特別是結合當前全市國有企業深化改革的實際,進一步加強了對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合同制度的調研工作,通過調研,掌握了全市勞動合同的執行情況,較好地完成了調研任務,取得了一定成效。現將這次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報告如下:
一、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接到省廳的通知后,及時對全市八縣(區)的調研工作進行安排布置,通過調研,共調研用人單位90戶,涉及勞動者5400多人。在調研中督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00多人,涉及被調研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3%,采取了多種形式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共發放各種宣傳資料4523份。提高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知法、守法的意識。
二、開展勞動合同制度情況調研的方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是全省統一開展的勞動合同的一次調研活動,為了保障此次調研工作的按期完成,結合我市實際,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均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勞動保障法制監察機構為主、各相關科、室(局)、中心參加的調研領導小組,抽調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召開相關會議,研究布置調研工作,明確調研范圍、內容和重點,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確保了調研行動的順利進行。
(二)認真調研,突出重點。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工作非常必要,通過調研,可以掌握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基本情況,特別是對當前企業深化改革中勞動關系的調整和規范工作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我市深入各用人單位以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為契機,采取召開座談會與職工訪談,查看勞動合同書以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類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進行調查。調研中,要求用人單位報送材料,調研人員實際翻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鑒證名冊、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備案報送情況等,現場詢問勞動者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等情況。并對發現問題較多的用人單位,進行重點分析,同時采取召開部分企業行政領導、工會負責人、勞資人員、職工代表等人員參加的座談會等方式,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及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和講解,促使用人單位完善和規范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
(三)督促用工單位規范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在調研過程中,我們做到熱情服務、耐心解釋,對在調研中發現的問題,耐心幫助其解決完善。如對于發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首先應通知補簽,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及時補簽的,做到嚴格操作程序,依法行政。
(四)以勞動合同調研為契機,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調研注重對《勞動法》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講解和散發部分宣傳資料,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制教育,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使之,自覺遵守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三、存在問題和下步打算
在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的調研中發現,大多數用人單位能夠按照勞動法、勞動合同管理的有關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按照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的規定自覺履行,但少數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簽訂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版權所有
(一)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用工形式呈現出多樣化的趨勢,具有用工主體資格的用人單位,在內部管理上,采取層層承包的形式,包括在用工上的承包,而企業負責人只管與其直接承包的人簽訂勞動合同,其他人員一概不管,造成承包人(因承包人不具備用工主體資格)與勞動者無法簽訂勞動合同。承包人與勞動者之間的關系多屬勞務關系,很難按照勞動關系進行規范管理。
(二)由于部分企業領導和勞動者認識不足和法律意識的淡泊,有相當部分的個體私營企業、個體工商戶勞動關系管理混亂,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時有發生,給勞動合同簽訂工作帶來很大難度,任重而道遠。
(三)各級勞動保障部門經費十分困難,管理手段十分落后,各項事務性工作較多,疲于應付,很難做到措施得力、工作到位。
(四)勞動保障法制宣傳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部分干部群眾及用人單位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了解不多,導致企業領導不重視,群眾不支持,勞動者對自己合法權益缺乏保護意識。工作起來困難多、阻力大。
為切實維護勞動關系雙方的合法權益,促進勞動關系和諧、穩定,在下步中,要以興起學習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新為指導,認真做好勞動合同管理的各項工作。
(一)進一步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工作,注重法制宣傳的實效,結合實際,適時舉辦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培訓班,不斷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素質。同時結合勞動保障系統“四五”普法宣傳的要求,認真做好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工作,多途徑、多渠道、全方位宣傳,形成全社會理解、關心、支持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的新局面。
為全面了解我縣勞務派遣單位情況,按照相關要求,我縣對3家勞務派遣單位進行了走訪調研,現將相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縣勞務派遣單位情況
我縣現有勞務派遣企業3家,2018年共派遣勞動者307人,兩家派遣單位近兩年派遣業務量增加,接受派遣的用人單位18家,在受調查的用工單位中,60%的用工單位與2017年同期相比勞務派遣用工需求增加,被派遣勞動者主要從事機關事業單位工作,涉及派遣人數158人,占被調查被派遣勞動者的51.4%。其次是其他企業中的物業服務,涉及派遣人數108人,占被調查被派遣勞動者的35.1%。
二、勞務派遣相關法律法規落實情況
根據調研的3家勞務派遣單位的情況,所有被派遣勞動者都與派遣單位簽訂了比較規范的勞動合同,用工單位與派遣單位也簽訂了派遣協議,對被派遣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時足額支付、勞保用品的發放等都有詳細的規定,從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支付方式和渠道來看,一般由派遣單位直接以現金或銀行卡的方式向勞動者支付,截至目前,未發現拖欠被派遣勞動者工資的現象。
三、監管措施
一是加強日常巡查。按照懲防結合、標本兼治的原則,加強日常巡查,加大監察執法力度,督促勞務派遣單位完善各項規章制度,規范用工行為,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指出并限期整改,對拒不整改的企業,將依法進行處理;二是開展專項檢查。成立專項檢查組,深入勞務派遣單位開展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勞務派遣單位是否存在不簽訂勞動合同、違法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不參加社會保險、克扣勞動報酬、向被派遣勞動者收取押金、未與用工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等不符合《勞動合同法》、《勞務派遣暫行規定》規定的行為,督促企業進一步規范勞動用工;三是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增強企業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和自保意識。不定期到勞務派遣單位開展法制宣傳,發放《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工傷保險條例》等宣傳資料,切實增強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增強廣大人民群眾的法制觀念和維權意識。
一、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所取得的成效 我市在接到省廳的通知后,及時對全市八縣(區)的調研工作進行安排布置,通過調研,共調研用人單位90戶,涉及勞動者5400多人。在調研中督促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200多人,涉及被調研單位的勞動合同簽訂率達93%,采取了多種形式宣傳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共發放各種宣傳資料4523份。提高了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知法、守法的意識。
二、開展勞動合同制度情況調研的方法和措施
(一)高度重視,加強領導。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是全省統一開展的勞動合同的一次調研活動,為了保障此次調研工作的按期完成,結合我市實際,市、縣(區)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均成立了由分管領導任組長、勞動保障法制監察機構為主、各相關科、室(局)、中心參加的調研領導小組,抽調了相關部門的工作人員,召開相關會議,研究布置調研工作,明確調研范圍、內容和重點,做到任務明確、責任到人。確保了調研行動的順利進行。
(二)認真調研,突出重點。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工作非常必要,通過調研,可以掌握各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基本情況,特別是對當前企業深化改革中勞動關系的調整和規范工作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因此,我市深入各用人單位以開展勞動合同制度執行情況調研為契機,采取召開座談會與職工訪談,查看勞動合同書以及問卷調查等方式對各類用人單位貫徹執行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進行全面分析,在全面分析的基礎上,重點突出了用人單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進行調查。調研中,要求用人單位報送材料,調研人員實際翻閱用人單位勞動合同、勞動合同鑒證名冊、終止或解除勞動關系備案報送情況等,現場詢問勞動者是否簽訂了勞動合同等情況。并對發現問題較多的用人單位,進行重點分析,同時采取召開部分企業行政領導、工會負責人、勞資人員、職工代表等人員參加的座談會等方式,對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終止、備案情況及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等進行廣泛的宣傳和講解,促使用人單位完善和規范勞動合同的簽訂工作。中國教育查字典語文網 chazidian.com
(三)督促用工單位規范勞動合同制度,保護勞動者合法權益。在調研過程中,我們做到熱情服務、耐心解釋,對在調研中發現的問題,耐心幫助其解決完善。如對于發現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首先應通知補簽,在規定期限內沒有及時補簽的,做到嚴格操作程序,依法行政。 (四)以勞動合同調研為契機,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宣傳。調研注重對《勞動法》等有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等媒體進行相關法律法規的宣傳,講解和散發部分宣傳資料,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制教育,提高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法律意識。使之,自覺遵守相關勞動保障法律法規。
關鍵詞:勞資糾紛;勞動關系;勞動管理
Abstract: state-owned enterprise reform, modern enterprise system establishment, has brought significant changes in labor relations in enterprises. Managers of enterprises affected by the traditional management mode, and against the interests of both employers and employees, the labor tensions, labor disputes. And enterprises to reduce labor relations labor dispute is stable. Enterprises should strictly abide by relevant state labor laws and regulations, effective on-job management, labor relation can be stable enterprise, reduce labor disputes.
Keywords: labor disputes; labor relations; labor management
中圖分類號:F7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一、概述
目前,在經濟全球化和科技進步不斷加快的形勢下,我國國有企業改革正在進行,直接目標是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必然會給企業方方面面的工作帶來重大變化,而企業勞動關系便是一個重要方面。現代企業勞動關系實質上是指企業管理者或中高層管理人員與企業勞動者在實現勞動的過程中所結成的與勞動相關的社會經濟利益關系。當管理者與勞動者社會經濟利益發生明顯沖突時,就造成了勞動關系的不穩定,進而產生勞資糾紛。筆者將從分析勞資糾紛產生的原因,通過企業遵守法律法規和有效員工在崗管理兩方面闡述如何減少勞資糾紛、穩定企業勞動關系。
二、勞資糾紛產生的原因
根據因果關系,在探討企業勞資糾紛時,不能對其誘發原因視而不見。只有從根本上找到發生勞動糾紛的癥結所在,才能從根本上避免勞資糾紛的產生。在實踐中,勞資糾紛產生的原因是復雜的,除社會原因外,直接原因主要包括兩方面:
(一)企業管理者素質較低。現實中,許多管理者由于受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管理中不熟悉甚至故意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言代法”、“以權代法”侵犯勞動者合法權益。另外,部分管理者沒有樹立正確的經營觀念,過分追求短期的經營效益,對勞動者的生活福利、發展前途等關心不足,超強勞動。這些都使勞資雙方一直處于對立狀態,導致勞動關系緊張,矛盾一觸即發。
(二)利益的對立導致雙方的沖突。企業的利益目標是最大限度的削減生產成本,提高利潤水平,而勞動者的利益目標則是通過勞動最大限度的獲得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這種利益目標上的矛盾如果得不到妥善的處理,必然會導致勞資糾紛。
從勞資糾紛產生的原因,可以看出,企業的勞動關系越緊張,產生勞資糾紛的機率越高。因此,減少甚至避免企業勞資糾紛重在尋求穩定的企業勞動關系。
三、企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勞動關系是一個雙方形式上平等實際上并不平等的關系,勞動者是弱勢,法律的作用是扶持弱勢達到雙方權利的平衡。《勞動法》的作用之一就是調整勞動關系,它涵蓋了勞動者就業/擇業、工資報酬、休息休假、勞動保護、技能培訓和社保福利等方面的權利。《勞動合同法》更是偏向于勞動者的一部法律,它的一個基本主旨就是勞動者的權利保護。具體說來,就是在勞動合同制度當中,要能夠通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來保證勞動關系的穩定,勞動者的“寬進嚴出”是《勞動合同法》的特點。
企業要尋求穩定的勞動關系,減少勞資糾紛,必須嚴格遵守《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企業管理者在勞動管理過程中要熟知法律法規、勞動政策,不能故意違反相關法律,擅自扣發工資、任意加班加點、忽視勞動者的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等。正是由于企業管理者濫用權力,缺乏民主作風,勞動管理行為沒有一定的標準和規范,按照個人意志辦事,隨意處罰勞動者,致使企業與勞動者產生沖突、勞動關系緊張。企業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使勞動者的權益得到保障,是穩定企業勞動關系,減少勞資糾紛的基礎。
四、有效員工在崗管理
企業進行有效員工在崗管理,可以圍繞勞動關系管理,在合法范圍內建立和健全企業勞動關系管理的規章制度。在對企業勞動關系中一些不適當的行為進行處理和校正時,可以采取必要的經濟處罰措施,從而促進企業勞動關系的正常發展。對于一些經濟困難的勞動者,企業可以開展解貧扶困工作,給其提供適當的經濟救濟,從而為協調企業勞動關系奠定基礎。
另外,企業可以通過與員工溝通、共同協商和工人小組活動等方式,了解勞動者的思想觀念,及時發現問題,化解矛盾,進而穩定企業勞動關系。
(一)溝通
企業管理者與員工定期進行溝通,為員工講解文件政策,可以使員工正確領會文件精神,避免了產生錯誤觀念的可能性。員工不但可以反映工作中所遇到的問題,而且可以對管理者提出意見和建議。
溝通這種方式可以改善企業與勞動者的雙方關系,減少沖突,使勞動者感覺到企業的重視,增強工作積極性。
(二)共同協商
企業管理者在制定決策之前,先征求員工的意見和建議,但不需征得其同意。通過共同協商這種方式,一是使員工獲得知情權的滿足,理解與支持管理方的決策,從而雙方在思想和行動上取得一致;二是員工通過共同協商表示不滿之后,雙方通過這種互相尊重的民主形式,可以使管理方了解潛在沖突;三是通過共同協商,勞資雙方可以局部地調整、穩定勞動關系。
(三)工人小組活動
在車間內成立正式或非正式的小集團,有自己一定的目標,并自發的為解決問題而進行的各種活動,即工人小組活動。工人小組活動解決問題可以包括生產管理、技術技能、職業道德等各種問題。其中,大部分問題在活動中解決,小部分解決不了的可以請相關企業管理者協助解決。
工人小組活動對企業和勞動者有雙重的促進作用。對于企業而言,該方式提高了企業勞動生產率,改善了工作質量,培訓了工人自發的創造性工作精神;對勞動者而言,培養了小組成員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開發了成員的領導能力,喚起了成員的自我教育。
五、結論
目前,國有企業的改革、現在企業制度的建立,給企業勞動關系帶來了重大的變化。由于企業管理者受傳統管理模式的影響,在管理中不熟悉甚至故意違反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勞資雙方利益的對立,致使企業勞動關系緊張,勞動糾紛不斷。可見,勞動關系越緊張,勞資糾紛發生機率越高,企業減少勞資糾紛重在穩定的勞動關系。企業只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勞動法律法規,發揮有效員工在崗管理,才能穩定企業勞動關系,減少勞資糾紛。
參考文獻:
[1]《勞動關系管理》,左祥琦著,中國發展出版社。
[2]《企業勞動關系管理》,郭慶松著,南開大學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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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怎樣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一、勞動者應積極及時的學習和了解相關的勞動法律法規及政策,依法維權。有些勞動者由于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政策不熟悉,不知道該如何來主張自己的合法權益;有些對勞動法規和政策理解不準確,不知道該如何應用,往往造成有的提出的仲裁請求會高于國家規定的標準,這樣不利于化解矛盾,不利于勞動糾紛的處理;有些提出的仲裁請求低于國家規定標準,無形中造成放棄了部分合法權益。這些往往都是因為勞動者不了解勞動法規,對自身應當享有的權利和履行的義務沒有一個科學的認知。勞動者應認真的學習《勞動法》,通過學習來保護自己的合法權利。在自己的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勞動者要通過合法途徑,或者尋找法律專業人士去進行法律咨詢,用法律來維護自身勞動保障合法權益,做到不盲目,不跟從,依法維權,理性維權。
二、勞動者應通過正規的渠道、合法的方式進行勞動維權。1、協商。勞動爭議發生后,勞動者可首先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以達成新的協議,或者有過錯的一方改正錯誤,消除爭議;2、調解。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自行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仲裁與法規科提出申請,請求調解;3、仲裁。勞動爭議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主要途徑。勞動者可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之后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提交勞動仲裁申請書;4、舉報投訴。縣級及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設有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部門,有權糾正和查處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執法部門投訴、舉報,要求查處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以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5、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但需注意,未經勞動人事爭議仲裁院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6、。勞動者在勞動權益受到侵害時,還可以通過的方式,向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接待部門反映。
三、加大勞保監察,加強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宣傳深度和力度,提高勞動者法律意識。1.不斷更新監察方式,大力整頓勞動力市場秩序,強化監察職能,加大執法力度,積極開展各項監察活動,通過日常巡查、舉報專查、專項檢查和綜合執法檢查等活動,對違規企業按照法律規定加大處罰力度。2. 加大勞動合同簽訂情況的執法監督檢查力度,創建就業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使用人單位守法經營,依法用工,依法建立和完善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3. 強化“憂患意識”。 樹立起“無小事”的思想,及時處理好每一封來信和每一個來訪,對勞動者投訴的維權問題及時介入,嚴格執法,加大處罰力度,確保勞動用工和諧穩定。4.優化勞動人事爭議調解、勞動仲裁、行政復議等勞動維權辦事流程。采取提升服務理念、優化辦事流程、實行公開監督、推行效能管理等措施,集中解決勞動者關注的維權熱點和維權難點,在進一步服務質量,提高辦事效率的同時,切實解決勞動者維權實質問題。
【關鍵詞】勞動關系 權益 勞動者 管理機制
一、企業勞動關系的概念
(一)勞動關系的概念
勞動關系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實現勞動過程中建立的社會經濟關系。從廣義上講,生活在城市和農村的任何勞動者與任何性質的用人單位之間因從事勞動而結成的社會關系都屬于勞動關系的范疇。從狹義上講,現實經濟生活中的勞動關系是指依照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范的勞動法律關系,即雙方當事人是被一定的勞動法律規范所規定和確認的權利和義務聯系在一起的,其嗬和義務的實現是由國家強制力來保障的。
(二)典型企業勞動關系的特點
(1)勞動關系主體的利益逐步清晰化。企業與勞動者之間逐漸成為主體明確、利益多元的新型勞動關系,企業產權所有者、經營者和勞動者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前提下,局部利益的矛盾開始出現,勞動爭議逐漸增多。
(2)勞動關系格局初步呈現多元化。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單一的所有制經濟結構發生了很大變化,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經濟成分并存的新格局已經形成。我國的勞動關系呈現出多樣化、復雜化,各種所有制經濟的勞動關系相互交錯,處在不斷變化的過程中。
(3)勞動關系的建立初步實現契約化。隨著勞動制度改革的不斷深化,在企業用的制度方面,通過推行勞動合同制度來替代固定工制度,使勞動關系逐步由過去的行政隸屬關系向契約關系轉變。
(4)勞動關系的運行初步實現市場化。勞動就業逐漸從過去的統包統配轉向就業市場化,勞動關系的變更與終止也從過去的行政管理方式轉向市場調節方式,勞動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主要由主體雙方按照市場規則自行決定,市場機制對勞動力資源的基礎調節作用開始得到發揮。
二、目前企業勞動關系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現象較為普遍
一是勞動關系的確定不規范。一些用人單位為規避對勞動者的責任,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甚至不承認與勞動者已存在的事實勞動關系。同時勞動合同短期化趨勢明顯,影響了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二是違規加班現象嚴重,且不按規定支付加班費,不執行國家勞動定額標準。三是不少企業不重視勞動安全保護,職工勞動安全條件差,職業病和安全事故時常發生。四是社會保險覆蓋面不高,職工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參保率較低。
(二)職工收入差距較大
在企業改制過程中,國有企業隨著經營者實行年薪制后,職工的收入與企業經營者的收入明顯拉大,企業經營者年薪超過職工年收入的幾倍甚至幾十倍的現象并不鮮見。在一些改制企業,經營者持大股,且大幅提高股本分紅的利率,壓低職工勞動報酬,使資本收益與勞動收益明顯不匹配。同時,行業收入差距也明顯拉大,壟斷行業職工工資過高、增長過快的問題比較突出。
(三)職工民主政治權利沒有得到有效落實
許多企業改制后,一切由企業經營者說了算,民主管理制度形同虛設。有些改制企業剝奪職工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問題不經職代會審議通過強制推行,導致國有資產流失,經營者暴富,職工權益受到侵害。一些非公有制企業經營者剝奪職工的民主政治權利,各級人大、政協代表中,普通勞動者所占比重偏低,職工的利益訴求渠道不暢,機制不健全。
三、解決當前企業勞動關系問題的對策
(一)制定完善勞動法律法規
在構建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中最重要的是有完善的勞動法律法規,為勞動關系的運行和勞動關系的協調提供法律規范。通過立法和有關法律的修改,賦于工會代表勞動者協調勞動關系的剛性權力,并從具體制度安排上真正確保工會與企業的平等地位,使工會切實成為勞動者利益的代表,在勞動關系運行中發揮制衡作用;保障職工參與企業工資協商談判和職工代表參與企業董事會、監事會民主管理的權力;規定勞動要素在分配過程中應有的正當權利;加強勞動標準的研究、制定和實施,使勞動關系的協調和勞動關系的運行都有基本的依據。
(二)建立完善政府協調勞動關系機制
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是協調市場經濟條件下勞動關系的最重要的機制。由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不完善和制度安排存有缺陷,這項制度尚未充分發揮作用。應通過立法明確勞動關系三方協商機制在市場經濟和勞動關系協調中的法律地位、組織機構、運行程序和工作制度等。國家應該積極建立健全有關機制和制度,暢通職工群眾利益訴求渠道,及時收集、認真研究分析職工的意見和要求,適當增加工人代表在各級人大、政協中的比例,國家和各級政府制定涉及勞動關系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時,應把聽取工會和基層勞動者的意見作為必經的程序,切實體現廣大職工群眾的意愿。
(三)建立健全工會協調勞動關系機制
工會協調勞動關系、維護職工權益是工會推動構建社會主義新型勞動關系的基本途徑和必然要求。機制、制度具有根本性、全局性和長期性,必須從宏觀和微觀兩個方面著力加強工會協調勞動關系機制建設。要完善立法參與制度,積極參與涉及勞動者的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制定和修改,把廣大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上升為法律法規政策;推進完善工會與政府聯席會議制度,通過定期交流情況,把職工利益訴求和工會的主張體現到政府的勞動政策制定和工作部署中去;建立與政府勞動保障部門執法監督相互協調配合機制,加強勞動法律執法監督檢查,嚴肅查處非法用工、欠薪欠保的行為,促進企業加強勞動安全的投入;建立勞動關系預警機制,及時分析、研究勞動關系發展狀況,妥善處置重大的勞資糾紛事件。
一、專項檢查范圍和內容
檢查范圍:各類用人單位,重點是勞務派遣單位、中小企業、城鄉結合部的中小加工企業、鄉(鎮)、村(街)小型企業、小磚窯廠、小采石場、小作坊等用工場所。
檢查內容:勞動用工的基本情況,包括招用人員的數量、來源、招用渠道等;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情況;按照法律規定支付職工工資、執行最低工資標準及加班工資規定情況;依法參加社會保險和繳納社會保險費情況;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規定及女職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勞動保護規定情況;遵守工時規定及帶薪年休假規定情況;勞務派遣單位遵守勞務派遣規定情況(包括檢查其注冊資本、勞務派遣協議是否規范、被派遣勞動者與用工單位勞動者同工同酬、有無自設勞務派遣單位向本單位或所屬單位派遣勞動者等情況);其他遵守勞動保障法律法規的情況。
二、專項檢查方法和步驟
專項檢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是宣傳發動階段(2012年5月日至5月日)。要采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依法規范用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的重要意義,普及《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最低工資規定》等法律法規知識,增強用人單位依法用工的意識,提高廣大勞動者運用法律手段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能力。在此階段,督促用人單位對2012年月以來勞動用工和參加社會保險情況認真開展自查自糾。
二是執法檢查階段(2012年5月日至6月25日)。要組成執法檢查組,充分發動和依靠鄉鎮(街道)、村(居)等基層組織的力量,對轄區內用人單位進行全面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及發生過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行為的用人單位要逐戶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檢查中發現有涉及其他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提請有關部門處理;對未按要求開展檢查或因檢查不到位造成惡劣影響的,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三是分析總結階段(2012年6月26日至6月30日)。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要及時上報用人單位遵守勞動用工和社會保險法律法規專項檢查情況,區勞動保障監察大隊要對專項檢查情況進行匯總分析,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督促整改落實、提出解決對策及相關政策建議,并及時上報專項檢查總結。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道)、工業園區要從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高度,充分認識構建和諧勞動關系,維護廣大職工合法權益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對專項檢查工作的組織領導,強化工作措施,落實工作責任。
關鍵詞:私營企業;勞動關系
伴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我國私營經濟出現長足發展,對我國私營企業勞動關系進行研究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 河北省私營企業勞動關系狀況
(1)勞動雙方主體地位差異明顯
由于勞動力的供求雙方存在各種各樣的矛盾,加之勞動者求職心切等諸多因素,導致一些非正規部門工會組織不夠完善,甚至勞資關系力量對比處于失衡。私營企業員工大多處于被動地位,多數囿于自身能力,面對稀缺的工種,機會少的市場,加之對企業具體情況少,無法在談判中爭奪更多的權益。而投資經營者處于優勢的地位,在工資待遇、福利條款、社會保險等方面都擁有充分的決定權。
(2)工會建設不足導致組織程度相對薄弱
目前我省許多私營企業都沒有設立工會。但是隨著產業結構的升級調整和我省目前的實際情況,甚至不少工會組織已經設立的也被撤并,導致工會會員大量流失,同時,許多新建企業工會組建工作跟不上。工會力量相當薄弱,主要表現在:一是組建工會舉步維艱。按照國家目前的政策法規,在實踐工作中從管理體制方面促進河北省私營企業建會的辦法相對不足,另外,加之一些私營企業管理者對工會工作的認識還存在許多不滿情緒,致使建會工作往往還沒開始就陷入被動;二體現企業勞動者利益的多元化的特點,導致私營企業“工會經費收繳難”。由于工人具體利益顯示出多重性的特點,從而難以形成所有工人的共同利益,進而也影響制約著私營企業工會工作的深入展開。三是保障工會的機制相對還不夠完善。工會建設不足直接導致了集體談判制度的形同虛設;對于企業的組織者來說,極力限制工會的權力;對于企業的勞動者來說自身要求參會的意識不強。
(3)勞資雙方素質不高導致勞動關系緊張。
調查發現河北省勞動密集型行業多,勞動者自身法律素質偏低。部分勞動者存在不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企業制定的各種規章制度,利用企業的資源辦自己的事;通過各種行為來降低工作效率;遇到不合理或損害自身事件時,往往不是通過合法途徑解決,而是采取企圖侵害企業所有者的生命財產安全來達到自身的心理平衡,勢必造成勞資矛盾激化。另外,個別企業經營者素質不高,發展缺乏戰略性眼光,又囿于自身對市場的錯誤判斷,而導致導致企業不當損失,往往以犧牲勞動者利益為代價來彌補企業的損失,導致勞動關系緊張。
2 完善私營企業勞動關系的對策
(1)政府有效介入,完善協調機制
發揮政府職能。政府應積極介入對勞動關系制度建設和法律法規的建設中,充分發揮第三方調節的作用。政府應完善社會福利體系,解決企業及勞動者的后顧之憂。政府發揮宏觀經濟調控作用,努力擴大內需,轉變外向依賴的經濟增長模式。完善法律法規。建立統一的法律規范,使得各個領域都有法可依,填補目前我國勞動關系領域的法律空白,尤其完善對勞動者相關領域的法律保護,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推進集體談判制度。集體談判是勞動力市場機制運行的必要條件。我國的集體談判制度的建立,必須由政府主導,建立相關法律法規及談判制度,通過法律形式規范談判主體,規范談判機制,達到員工和社會的廣泛認可。健全企業工會職能。私營企業工會必須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私營企業工會組織自身的合法權益必須得到維護:私營企業工會應更多參與企業民主管理。
(2)企業積極配合,優化管理機制
私營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私營企業改善人力資源管理,正確處理勞動爭議,建立良好的人際關系氛圍,提高員工對企業的忠誠度,才能達到組織的高效運行。私營企業的管理倫理。現代管理的核心是人。以人為本、以情為本、以誠信為本、以和為貴是現代管理倫理的四個重要理念。私營企業的社會責任。雇員利益是企業責任中最直接和最重要的內容。推行企業社會責任運動,也為中國的工會組織和其它關注勞工權力的非政府組織參與企業社會責任履行狀況的監督,保護勞工的基本權利,提供了新途徑。私營企業的自身實力。私營企業只有具備良好的經營績效,才能保證其自身的持續運營,也只有在這個基礎上才能維護私營企業自身利益及勞動者的權益。
(3)勞動者主動參與,增強維權意識
學習法律法規,維護自身權益。勞動者應積極主動了解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爭取自己的合法地位。勞動者還應明確企業的哪些行為是違反勞動法律法規的,勞動者在這類行為發生的情況下如何才能最有效的獲得證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參與工會組織,確立自身地位。積極參加工會組織,以集體協商的方式參與勞動合同的制定,以集體談判機制解決勞動爭議。提高知識技能,明確自身職責。掌握全面的技能和知識是勞動者應盡的職責和義務,也只有不斷完善自己的知識體系,提高自身技能,才能適應企業不斷發展的需要。
參考文獻:
[1]陳亞敏.論我國國企勞動關系的變遷與管理[J].現代商貿工業,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