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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之江新語》;文化篇章;指導意義;
中圖分類號:H31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3520(2014)-12-00-01
同志文集《之江新語》中有很多關于文化的論述,其中“‘浙商文化’是浙商之魂”、“加強對西湖文化的保護”等章節,就浙江文化發展提出了思想性強、針對性強、時效性強的主張。此外,“文化是靈魂”、“文化育和諧”等篇章,高度而精準地指出了文化與社會發展的關系。文集蘊含豐富的文化思想,體現了高遠的文化理想、深遠的文化情懷,對今天有很強的理論和實踐指導意義。
一、以文輔政,文化是不可或缺的力量。
“文化的力量,或者我們稱之為構成綜合競爭力的文化軟實力,總是‘潤物細無聲’地融入經濟力量、政治力量、社會力量之中,成為經濟發展的‘助推器’、政治文明的‘導航燈’、社會和諧的‘粘合劑’”。形象地說,文化即是一個社會進步的階梯。比如,就文化與社會治理兩者來說,在十報告提出的五位一體建設中,文化建設與社會建設是當中并列的兩大重要板塊,有著各自的使命。文化與社會治理在基層實際工作中似乎是兩項職能上不太相干的事務,各自承擔著不同政府組成部門的不同任務。然而,隨著經濟和社會不斷向全面、深度發展,兩者越來越顯示出相互相成、交融漸進的關系。從小處說,文化就在每一個人隨時隨地的生活中,文化工作千絲萬縷,與群眾的切身利益相關,與群眾工作直接相關。
文化參與社會治理,大有可為。同志在廣東主政時曾在省委全會報告中強調道德教化和社會文化在和諧社會中的重要作用:“我們建設幸福廣東,一方面要大力改善民生,為人民群眾提供幸福的物質條件,另一方面也要建立與中國國情相適應的幸福文化,培育理性平和、開放包容的良好社會心態。”這充分表明文化對社會進步的深遠影響,這些理念和觀點也都已經形成今天正在施行的政策并不斷深化。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強調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文化對于一個地區發展,既能凝聚統一意志和思想共識,也能提振干事創業的精氣神,既可引導社會大眾明是非、辨丑美,也可紓解群體情緒、社會壓力。同樣地,“文化力量對政治制度、政治體制的導向和引領作用十分明顯”。
二、以文化人,文化是養人育人的事業。
“文化即人化”,養人心志、育人情操。“一定社會的文化環境,對生活其中的人們產生著同化作用,進而化作維系社會、民族的生生不息的巨大力量。要化解人與自然、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各種矛盾,必須依靠文化的熏陶、教化、激勵作用,發揮先進文化的凝聚、、整合作用。”文化建設讓群眾在主流文化藝術海洋的徜徉中受到教化,以文化方式教育人、凝聚人、激勵人、發展人,是對當前群眾工作在內容、方法和方式上非常有益的創新和補充。
以筆者所在的龍門縣為例,發揮特色文化優勢,探行文化助力基層社會治理之路,為我們提供了很多實踐與啟示。其主要做法是聯系基層治理工作實際,以宣傳工作品牌、弘揚基層服務精神為突破口,充分發揮農民畫等本土特色文化參與社會治理的作用。例如,借力于“中國民間文化藝術之鄉”農民畫鄉做功夫,搭建特色文化服務平臺,成立農民畫協會黨支部,著力增強農民畫服務群眾能力;建立永漢鎮油田村“嘉義莊姐妹農民畫創作會”等文化相關特色之家,夯實群眾文化服務陣地;利用農民畫營造風清氣正的環境,制作廉政專題農民畫,以通俗易懂形式向干部群眾宣傳廉潔規定,使廉政教育深入人心。又如,借時政山歌表現“爭創守法誠信先進戶”活動取得的良好效果,唱響和諧發展之音;以村歌形式弘揚基層民主精神,著力宣傳四民主工作法在廣大農村幫助村民實現當家作主的實績;采用山歌劇形式弘揚瑤鄉老師的奉獻精神,樹立生動鮮活的當代大學生基層服務典范,宣揚大學生村官基層服務精神,感召更多青年才俊志愿服務城鄉基層。
三、以文育和,文化是社會和諧的粘合劑。
“自然與社會的和諧,個體與群體之間的和諧,我們民族的理想正在于此,我們民族的凝聚力、創造力也正基于此。因此說,文化育和諧,文化建設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保證和必然要求。”古語有云“聲色之于以化民,末也”,但以社會文化的視野和公共文化的觀念來推行宣教,以文化促進社會治理,有其緊迫的現實意義和長治久安的必要性。只有沉淀于社會,文化才具有鮮亮的活力和恒久的生命力。
一、深化改革,加強服務,城鄉統籌取得良好成績
我局以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識為統領,以預防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為主線,大力加強各項業務建設,不斷提高服務大局、依法行政、服務人民群眾和創造性開展工作的能力,取得了一定成績和良好成效。
一是完善基層司法所建設。我局于2013年底全部完成基層司法所建設,目前,全市共有司法所316個,其中新建52個、購置79個、政府劃撥97個,改建20個,租用7個,災后重建40個。316個基層司法所已全部立戶列編,其中直屬所208個占65.8%;掛牌所95個,占30.1%;另外,武侯區13個司法所與街道的綜合治理、維穩、機構進行整合,實行大科室制,成立了促進和諧建設辦公室。全市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員942人,其中專職司法助理員510人,兼職司法助理員432人;專職司法助理員中,司法行政專項編制318人、地方行政編制155人、事業編制37人。經過建設,全市基層司法所辦公設施建設得到改善,現有轎車30輛、面包車21輛、摩托車91輛,共計142輛;計算機359臺,少部分司法所配備了音響、電視機、攝像機、照相機、傳真機、打印機。
二是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為提高人民群眾法制意識,依法辦事,建設法制社會,我局認真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工作。2013年以來,圍繞“全國統籌城鄉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區”建設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等中心工作,全市基層司法所共開展法制宣傳13336場次,受教育人數為11157888人次。通過開展法制宣傳教育,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咨詢,引導人民群眾合理表達訴求,化解各類矛盾糾紛,提高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營造良好的法治氛圍,為建設和諧社會服務。
三是創新司法行政工作。我局在不斷發展的新形勢下,積極創新司法行政工作,滿足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需要。2013年,我局撤銷了老干處、法制教育處,增設法律援助處、人民調解處,2014年又增設警務督察處,整合社區矯正安置幫教處和基層處,在基層建立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完善法律服務體系,并把法律服務體系延伸到鄉鎮,為人民群眾直接提供法律服務。2008年,全市共招進司法助理員165名,有效改善司法隊伍素質,增強司法隊伍力量,促進司法行政工作深入發展。在這基礎上,通過為人民群眾提供法律援助、幫教安置、社區矯正工作,滿足了人民群眾的法律需求;做好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和社區矯正工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重新違法犯罪;使人民群眾對司法行政工作的滿意度明顯提高。
四是取得顯著工作成效。自年來,我局司法行政系統為基層政府提出司法建議3733條,被基層政府采用3197條;協助基層政府處理社會矛盾糾紛17789件,處理成功17012件;參與疑難復雜民間糾紛調解11976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7045次;防止群眾上訪1777次;防止群體性械斗754件;參與“嚴打”整治活動及專項治理活動20146人次。這些所取得的成績獲得了基層黨委政府和廣大人民群眾的充分肯定。在抗震救災工作中,都江堰市司法局崇陽司法所所長張忠理被司法部授予二級英模,一個基層司法所和兩名基層司法所所長受到司法部表彰。
二、司法行政建設中存在的問題
我局在深化統籌城鄉管理體制機制改革中取得明顯的成績,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能忽視的問題,主要反映在基層司法所建設方面。
1、人員編制不足,空編嚴重,補員不及時
司法所承擔著人民調解、社區矯正等九項職能,工作任務日益繁重,但人員編制嚴重不足,全市316個司法所,僅有專項編制318人,與司法部的要求相距甚大。全市司法所共空編79人,不能滿足司法行政一線工作需要。在缺編少員的情況下,司法助理員調離后長期得不到補員,嚴重影響司法所司法行政工作的正常開展。
2、司法所管理體制不順
一是缺乏統一的管理體制。目前,司法所存在由司法局直接管理的直屬所,和由鄉鎮(街道)直接管理、司法局給予業務指導的掛牌所兩種體制。我市316個司法所中,直屬所208個,掛牌所95個。由于掛牌所的人財物全部由鄉鎮(街道)管理,導致掛牌所人員兼職多、任務雜、流動大,隊伍不穩定,難以正常開展司法行政工作。
二是司法行政專項編制違規下放到街道。市人事局、編辦、司法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基層司法所管理體制的通知》第7條“凡統一招錄的基層司法助理員,其編制、組織、人事關系必須統一由各區(市)縣司法局管理,嚴禁下放到鄉鎮和街道。”五城區103名政法專項編制的司法助理員中,共有80名政法專項編制違反該文件規定下放到街道,這部分人員組織、人事、工資關系均在街道,大部分從事綜合行政、招商引資、民政等非司法行政工作,五城區司法局對這部分人員事實上“管不住,用不到,調不動”。
三是政工機構負責人未進入黨組班子,全市20個區(市)縣司法局除青白江區司法局政工負責人進入黨組班子外,其余均未進入,弱化了對司法工作人員的管理。
3、司法工作保障條件不完善
一是司法經費缺乏剛性保障。目前,我市司法所沒有基本經費保障,主要靠擠用司法行政機關經費和爭取地方黨委政府的支持來獲得,且數量有限,致使司法工作運轉困難。
二是缺乏基本的裝備保障。我市司法所車輛等裝備保障建設長期落后,明顯不足,不能滿足隨機性、急迫性等工作,影響司法所工作效能。
三是信息化建設落后。我市司法所尚無與上級司法局建立縱向的辦公信息網絡,也無任何業務專網和業務應用系統,對反饋工作信息與交流工作情況帶來很大不便。
三、加強存在問題的幾點建議
要深化統籌城鄉管理體制機制,解決存在的問題,提高司法行政工作效能,創新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建設和諧社會,必須按照中央的精神和“十二五”規劃綱要的要求,扎實做好各項工作,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水平與能力,服從服務于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這里面要著重加強和規范基層司法所建設,使基層司法所樹立大局意識和服務意思,努力開展法制宣傳教育,著力預防化解基層社會矛盾糾紛,為維護社會基層穩定、建設和諧社會發揮更大的作用。
1、落實和規范司法所人員配置及管理
一是要在司法所總的編制內,確保人員到位,每個司法所應當配備至少3名工作人員,其中設所長1人,司法助理員1名;一圈層區市縣司法所至少配備三名輔助工作人員,二圈層司法所至少配備二名輔助人員,三圈層司法所至少配備一名輔助人員。二是要保證司法助理員專編專用,現有編制空編的應及時補充,如到期不補充的,由市里收回編制統一調配。三是由市政府協調省人事部門,將司法助理員空編職位納入統一招考,解決空編問題。四是按照《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民法庭、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建設的通知》文件要求,由各區(市)縣司法局根據工作需求和工作人員空缺情況報區(市)縣政府確定,公開招聘一定數量的輔助人員充實司法行政一線。招聘人員的經費納入財政綜合預算。五是把全市316個司法所建成區(市)縣司法局的派出機構,實現區(市)縣司法局直管,對政法專編和地方編制人員推行實名制管理,形成機構編制管理與組織人事管理、財政管理相互協調配合的制約機制,提高調入、調出審批權限,強化監督管理。六是制定計劃,逐步將95個掛牌所改設為直屬所,由區(市)縣司法局直接管理為主,鄉鎮(街道)管理為輔,按規定設立辦公場所、配置工作人員、任命司法所長。建議區(市)縣黨委將區(市)縣司法局政工機構負責人按規定配備到黨組。
2、糾正司法所不規范現象
建議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事局與司法局共同成立專門督查組,督查五城區落實成機編辦號等文執行情況,對發現的問題發出限期整改意見函,清理糾正不規范現象,將違規下放到街道的政法專項編制收回到司法局。司法助理員全部實行實名制管理,確保專編專用。
3、進一步加強司法所基礎設施建設
要按照要求管理使用好司法所辦公用房,嚴禁挪用、拆遷、出租、出讓和轉借辦公用房,凡挪用、擠占司法所的,必須交還司法所使用;新建和改擴建的司法所要按照司法部《關于統一司法所標識的通知》(司發通〔2009〕124號)要求,統一規范使用司法行政徽,統一規范司法所辦公場所標牌,保持所容所貌整潔,樹立司法所良好形象。
4、進一步加強司法保障工作
一、認真組織收看視頻會議。我鄉黨委書記、分管領導、綜治專干、各村黨總支書記、治保調解主任和派出所、司法所全體干警共34人,收聽收看了2012年全縣政法工作視頻會議,認真
聽取了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所作的重要講話,以及副縣長、縣公安局長**對落實會議精神所作的工作安排,在收聽收看過程中,大家仔細聽,仔細記,認真領會。
二、認真學習傳達會議精神。會上,縣委常委、縣政法委書記**從三個方面對2009年政法工作做了準確精辟的工作總結,對所取得的工作成效給予了充分的肯定,指出我縣2009年政法工作在流動人口、社區矯正、青少年預防犯罪、反、構建大調解工作格局、禁毒防艾等各項工作上均取得較好成效;講話客觀分析了政法工作存在的問題,指出當前國內國際形勢依然嚴峻,敵對勢力對我國的分裂活動一直存在,國內群眾內部矛盾有可能升級,抓好政法工作任重而道遠;特別是對2012年全縣的政法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要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即一是社會矛盾化解,二是社會管理,三是公正執法,四是改革創新。
會上,賴副縣長對落實此次會議精神提出了三點意見,一是抓認識,二是抓措施,三是抓穩定。強調全縣要做好當前的春節社會穩定工作,安排好節日值班,做好本單位的春節安保工作,確保全縣人民過上安定祥和的春節。
三、認真安排部署綜治工作。會后,鄉分管領導對當前工作做了安排;鄉黨委書記張志文對會議進行傳達,認真分析了全鄉當前存在的問題,認為當前全鄉主要存在林改糾紛、移民后期扶持遺留、土地權屬等問題,如果處理不好這些矛盾糾紛就有可能進一步升級,影響全鄉穩定。全鄉干部要查找自身存在的問題,多為群眾辦好事辦實事,進一步提高群眾信譽度,各村要認真抓好本轄區的社會穩定工作;相關站所要各司其職又要團結協作,派出所要認真開展“百日會戰”活動,加強巡邏,加強監控,嚴厲打擊違法犯罪,時值春節,特別是要做好宣傳,教育群眾,加強培訓,抓好農村偷盜防控;司法所要認真排查矛盾糾紛,及時調處當前存在的林改糾紛、移民后期扶持遺留、土地權屬等矛盾糾紛,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消滅在萌芽狀態;鄉辦要積極接待群眾來信來訪,及時化解群眾糾紛;各村委會要經常知民情解民意解民憂,全力維護社會穩定,為第四屆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鄉2012年綜治工作,要按照申書記要求,落實抓好矛盾化解、公正執法、社會管理等重點工作,具體抓好以下方面工作:一抓隊伍建設。在維護全鄉的社會穩定工作中,以建立和完善村級三支隊伍為重點,一是建立健全村委會的治保調解隊伍,配齊配強治保調解員,并對新老治保調解員進行業務培訓;二是組建一支以民兵、黨員、共青團員為主、由民兵營長或總支書記為隊長的義務巡邏隊,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巡邏查夜;三是在各村成立治安聯防隊,并把老年協會的成員納入治安防范工作中來。二抓防范打擊。堅定不移地貫徹“嚴打”方針,深入開展整治農村治安混亂地區和突出治安問題,完善以馬公路沿線村委會、單位內部的治安防控網絡,構建動靜結合、點線面相互銜接、各種防范力量相互策應的社會治安防控格局。認真做好鞏固“無毒鄉鎮”工作,層層簽訂責任書,落實幫教措施,把鞏固“無毒鄉鎮”和鞏固“無邪鄉鎮”納入鞏固“平安”工作中。三抓內部管理。通過“平安**”創建鞏固和“平安家庭”的創建,**鄉把防范的范圍延伸到了單位,要求各單位加強自己的內部管理,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增強服務質量。四抓流動人口管理。成立了流動人口管理領導小組,召開專門會議1次,研究部署流動人口管理工作,對出租房和外來人口登記造冊,全鄉共有163名流動人口。建立外來人員和暫住人員的登記管理制度,做到底數清、情況明。五抓群防群治。廣泛開展警民聯防、農戶義務輪流值日、編組值日等活動,大力倡導各種形式的義務防范,努力擴大治安志愿者隊伍,形成“社會治安人人參與”的群防群治格局。對群眾進行按戶編組,輪流值班。再在當地聘請一名德高望重的離退休老干部作為治安監督員,監督群眾輪流值班的情況,在全鄉群眾中樹立了“抓防范一家為大家、保平安大家為一家”的防范意識,提高了村民自防自治的能力。六抓“三室”建設。繼續抓好村委會“三室”建設,不斷完善“三室”的各項規章制度,充分發揮“三室”在基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堡壘作用。七抓社區矯正工作。按照健全制度,完善機制,定期幫教的工作方法,成立社區矯正工作領導小組,開展村委會干部一對一幫教、親屬幫教等形勢多樣的幫教活動,為矯正對象提供一個良好的社會環境。八抓鐵路護路工作。抓好曲祖村委會鐵路護路工作,確保不發生一起鐵路交通安全事故。
關鍵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改革
進行城鎮醫療保險改革,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廣大城鎮職工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是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的重要任務,我國政府已明確提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目標,雖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從目前看仍有相當差距。
一、城鎮醫療保險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具體表現在: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能力全面提高;醫療服務機構的數量有了明顯的增長,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改善,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醫療保險基金籌措機制和醫療費用制約機制,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促進了醫療機構改革;在城鎮中成功地建立起統籌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在農村中試行合作醫療模式。此外,通過所有制結構上的變動、管理體制方面的變革以及多層次的競爭,明顯地提高了醫療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內部運轉效率有了普遍提高。衛生部在此基礎上于2008年進行新醫改試點,安徽、云南、江蘇等地有望成為首批新醫改方案試點地。
各地醫療改革取得的具體成果有:
1.各地市響應衛生部在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提出“限制興建豪華醫療場所”的號召,選擇了一部分綜合公立醫院建立平價醫院或濟困病房,實行預算式全額管理,收入上繳,支出由政府核撥。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國各地就雨后春筍般地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平價醫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價”醫院——上地醫院在海淀區樹村西街正式開診;新疆烏魯木齊市推出濟困醫院,烏市計劃在現有12家濟困醫院的基礎上,再增加12家,全疆縣以上醫院設10%的扶貧病房;長沙市第六醫院決定在其分院——長沙市公共衛生救治中心推出平價病房。
2.在城鎮醫療改革中,以城鎮醫療衛生結構與功能轉變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現有醫療機構,使其為社區衛生服務。以肅州為例,肅州每年由區財政劃撥資金10萬元用于社區衛生服務,增強了醫療機構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的積極性。在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上,該區按照"控制總量、調整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總體要求,在重點加強中心衛生院所和邊遠地區衛生院所建設,提高農村醫療水平,方便農村群眾就醫的同時,積極引導增量資源和存量資源向預防保健、村組及城市社區衛生薄弱環節轉移,使醫療資源得到優化組合。肅州先后制定出臺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動態管理辦法(試行)》等8個配套文件和社區衛生基本職責、基本工作制度17項,推行了統一標志、統一管理、統一健康檔案、統一微機管理的“四統一制度”,有力地促進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康有序的發展。目前,該區已建成兩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居民檢查費用較以前降低了30%,藥價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費機制。以鎮江為例,鎮江市第二人民醫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統單病種限價收費,到目前為止限價病種已擴展到外科系統70個常見病、多發病,一年多來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為病人節省費用36萬元。單病種限價受惠的不僅僅是患者,醫院也從中受益。與去年同期相比,50個單病種的工作同比增長12%,均費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見病種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費降幅尤其明顯,基本實現社會滿意、患者實惠、醫院得益的三贏局面。
二、城鎮醫療保險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過分重視經濟增長,包括醫療衛生事業在內的社會事業發展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改革開放開始以后,傳統的醫療衛生體制特別是醫療保障體制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沒有形成明確的體制調整和事業發展思路,而是被動地修修補補、維持局面。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標設定上存在明顯的偏差。更多地是服從于其他體制改革的需要,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視為一種工具性政策,忽視了其服務于保護公眾基本健康權利目標的重要性。
2.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認識,簡單將醫療服務機構視同于一般企業,政府放棄自己的責任,企圖通過鼓勵創收來實現醫療服務機構的自負盈虧,這就偏離了醫療衛生服務于社會的大目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目標,必然損害社會和患者的利益。在醫療費用籌集與分配方面,忽視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忽視風險分擔與社會共濟,也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將醫藥生產流通企業視同一般的生產企業,放棄了必要的監督和規制,也是一個明顯的失誤。3.自費比例太大。中國人看病的費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個感冒要花幾百元,動個手術要一次性拿出幾千元甚至上萬元,這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筆很大的支出。這就是為什么在中國看病,不但窮人叫貴,連生活較為富裕的人也叫貴的主要原因。自費比重太大時,使得醫院有條件利用信息不對稱和自己的壟斷地位來收取高額費用。
三、解決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的對策和方案
1.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模式,必須設計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障模式來適合不同人群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這是發展中國醫療保障體系的必然之路。
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包括:第一層次:基本醫療保險。第二層次:補充醫療保險。第三層次:商業醫療保險。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監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在社會保險和政府保險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嚴格的監管標準,包括保險覆蓋人群、保險待遇、基金管理機構的準入、基金操作規范等。對于非強制性保險,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預保險計劃的運行,但必須對其進行引導和監管。政府應主要是通過稅收政策、市場準入制度、產品審核等手段對非強制性保險進行引導和監管。
2.建立新機制保證醫療衛生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資金來源多渠道、項目建設市場化,鼓勵社會資金進入醫療領域,不但可增加醫療資源供給,更重要的是加快醫療領域競爭機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醫療機構一統天下的壟斷格局。
3.恢復醫院的公益性。應該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投入政策,公立非營利醫療機構是保證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的主體,應由政府承擔責任,同時,實行醫療機構的收入上繳,其建設發展及運行費用由政府核定撥付,并實行嚴格的價格管理。建立“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的公共服務職能,糾正片面追求經濟收益的傾向,實行“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以及“醫藥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意在強化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醫藥分開”的實質是改變醫院“以藥補醫”的狀況,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政府財政對醫院給予相應經費補貼,并實行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切斷藥品收入與醫院的經濟聯系。
4.加強城鎮醫療保險的宣傳和監督。治理認識偏差,讓廣大職工從被保護的救濟對象轉變為積極的社會保障參與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責、量入為出逐步積累、效益優先維護公平、社會服務公眾監督”等醫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動用社會輿論以及行政監察手段進行有效的監督。對于長期抵制醫保工作、拒繳醫保費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追究其責任、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和醫藥市場公平性、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與醫療保障的關系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
筆者通過分析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解決策略。認為必須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使醫療衛生投資主體多元化,恢復醫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層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和監督,才能積極穩妥地解決我國城鎮職工醫療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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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改革
進行城鎮醫療保險改革,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為廣大城鎮職工提供基本的醫療保障,是黨的十六大明確提出的重要任務,我國政府已明確提出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目標,雖然改革已取得了一些進展,但從目前看仍有相當差距。
一、城鎮醫療保險取得的成效
1998年,中國開始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經過近十年的發展,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工作已經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具體表現在:醫療服務領域的供給能力全面提高;醫療服務機構的數量有了明顯的增長,技術裝備水平全面改善,醫務人員的業務素質迅速提高;建立了合理的醫療保險基金籌措機制和醫療費用制約機制,保障了職工的基本醫療;一定程度上抑制了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促進了醫療機構改革;在城鎮中成功地建立起統籌醫療保險的基本框架,在農村中試行合作醫療模式。此外,通過所有制結構上的變動、管理體制方面的變革以及多層次的競爭,明顯地提高了醫療服務機構及有關人員的積極性,內部運轉效率有了普遍提高。衛生部在此基礎上于2008年進行新醫改試點,安徽、云南、江蘇等地有望成為首批新醫改方案試點地。
各地醫療改革取得的具體成果有:
1.各地市響應衛生部在全國衛生工作會議上提出“限制興建豪華醫療場所”的號召,選擇了一部分綜合公立醫院建立平價醫院或濟困病房,實行預算式全額管理,收入上繳,支出由政府核撥。自2005年下半年起,全國各地就雨后春筍般地出現了大大小小的“平價醫院”。2005年12月21日,北京首家“平價”醫院——上地醫院在海淀區樹村西街正式開診;新疆烏魯木齊市推出濟困醫院,烏市計劃在現有12家濟困醫院的基礎上,再增加12家,全疆縣以上醫院設10%的扶貧病房;長沙市第六醫院決定在其分院——長沙市公共衛生救治中心推出平價病房。
2.在城鎮醫療改革中,以城鎮醫療衛生結構與功能轉變為核心,充分挖掘、整合和利用現有資源,最大限度地改造現有醫療機構,使其為社區衛生服務。以肅州為例,肅州每年由區財政劃撥資金10萬元用于社區衛生服務,增強了醫療機構參與社區衛生服務的積極性。在農村醫療衛生體制改革上,該區按照"控制總量、調整存量、優化增量、提高質量"的總體要求,在重點加強中心衛生院所和邊遠地區衛生院所建設,提高農村醫療水平,方便農村群眾就醫的同時,積極引導增量資源和存量資源向預防保健、村組及城市社區衛生薄弱環節轉移,使醫療資源得到優化組合。肅州先后制定出臺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動態管理辦法(試行)》等8個配套文件和社區衛生基本職責、基本工作制度17項,推行了統一標志、統一管理、統一健康檔案、統一微機管理的“四統一制度”,有力地促進了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健康有序的發展。目前,該區已建成兩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12個社區衛生服務站,社區居民檢查費用較以前降低了30%,藥價降低了10%。
3.各地市推出了具有特色的收費機制。以鎮江為例,鎮江市第二人民醫院2007年4月起在全省推出外科系統單病種限價收費,到目前為止限價病種已擴展到外科系統70個常見病、多發病,一年多來已有582名患者受益,共為病人節省費用36萬元。單病種限價受惠的不僅僅是患者,醫院也從中受益。與去年同期相比,50個單病種的工作同比增長12%,均費同比降低19%,其中一些常見病種的工作量增幅和均費降幅尤其明顯,基本實現社會滿意、患者實惠、醫院得益的三贏局面。
二、城鎮醫療保險改革仍存在的不足
1.改革中過分重視經濟增長,包括醫療衛生事業在內的社會事業發展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改革開放開始以后,傳統的醫療衛生體制特別是醫療保障體制在相當長時間內都沒有形成明確的體制調整和事業發展思路,而是被動地修修補補、維持局面。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提上議事日程后,在改革的目標設定上存在明顯的偏差。更多地是服從于其他體制改革的需要,將醫療衛生體制改革視為一種工具性政策,忽視了其服務于保護公眾基本健康權利目標的重要性。
2.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特殊性缺乏清醒的認識,簡單將醫療服務機構視同于一般企業,政府放棄自己的責任,企圖通過鼓勵創收來實現醫療服務機構的自負盈虧,這就偏離了醫療衛生服務于社會的大目標。鼓勵醫療衛生機構追求經濟目標,必然損害社會和患者的利益。在醫療費用籌集與分配方面,忽視疾病風險與個人經濟能力之間的矛盾,忽視風險分擔與社會共濟,也違背了醫療衛生事業發展的基本規律和要求。此外,政府將醫藥生產流通企業視同一般的生產企業,放棄了必要的監督和規制,也是一個明顯的失誤。
.自費比例太大。中國人看病的費用大部分要自己支付,看個感冒要花幾百元,動個手術要一次性拿出幾千元甚至上萬元,這對于絕大多數人來說都是一筆很大的支出。這就是為什么在中國看病,不但窮人叫貴,連生活較為富裕的人也叫貴的主要原因。自費比重太大時,使得醫院有條件利用信息不對稱和自己的壟斷地位來收取高額費用。
三、解決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的對策和方案
1.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
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很不平衡,不可能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醫療保障模式,必須設計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障模式來適合不同人群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需求,這是發展中國醫療保障體系的必然之路。
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包括:第一層次:基本醫療保險。第二層次:補充醫療保險。第三層次:商業醫療保險。在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中,監督和管理要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進行。在社會保險和政府保險模式下,政府要有一套嚴格的監管標準,包括保險覆蓋人群、保險待遇、基金管理機構的準入、基金操作規范等。對于非強制性保險,政府可以不直接干預保險計劃的運行,但必須對其進行引導和監管。政府應主要是通過稅收政策、市場準入制度、產品審核等手段對非強制性保險進行引導和監管。
2.建立新機制保證醫療衛生投資主體多元化、投資方式多樣化、資金來源多渠道、項目建設市場化,鼓勵社會資金進入醫療領域,不但可增加醫療資源供給,更重要的是加快醫療領域競爭機制的建立,有利于打破公立醫療機構一統天下的壟斷格局。
3.恢復醫院的公益性。應該調整公立醫療機構投入政策,公立非營利醫療機構是保證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的主體,應由政府承擔責任,同時,實行醫療機構的收入上繳,其建設發展及運行費用由政府核定撥付,并實行嚴格的價格管理。建立“公立醫院管理制度”,強化公立醫院的公共服務職能,糾正片面追求經濟收益的傾向,實行“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以及“醫藥分開”。“政事分開”和“管辦分開”意在強化政府對醫療機構的監管,“醫藥分開”的實質是改變醫院“以藥補醫”的狀況,逐步取消藥品加成政策,政府財政對醫院給予相應經費補貼,并實行藥品收支兩條線管理,切斷藥品收入與醫院的經濟聯系。
4.加強城鎮醫療保險的宣傳和監督。治理認識偏差,讓廣大職工從被保護的救濟對象轉變為積極的社會保障參與者,使“基本保障人人有責、量入為出逐步積累、效益優先維護公平、社會服務公眾監督”等醫保理念深入人心。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動用社會輿論以及行政監察手段進行有效的監督。對于長期抵制醫保工作、拒繳醫保費用的單位和個人,應當追究其責任、給予必要的行政處分。建立一套科學的醫療保障評價系統,對參保情況、基金的收繳、管理和使用、醫療機構的服務和醫藥市場公平性、醫療衛生資源的配置、醫療保險基金的使用效率、健康改善與醫療保障的關系確定一套全面科學的評價指標。
筆者通過分析我國城鎮職工醫療保險改革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系列解決策略。認為必須建立適合中國國情的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使醫療衛生投資主體多元化,恢復醫院的公益性,建立全民的基層社區衛生服務體系,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和監督,才能積極穩妥地解決我國城鎮職工醫療改革中存在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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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改革的動因
(一)上級精神明確方向。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了“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目標,又強調指出“必須轉變政府職能,深化行政體制改革,創新行政管理方式,增強政府公信力和執行力,建設法治政府和服務型政府”。鄉鎮是最基層一級政權組織,推進治理能力現代化,從鄉鎮抓起是關鍵之舉。浙江省委、省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意見》中明確:“縣(市、區)有關部門派駐鄉鎮站所干部的日常管理原則上以鄉鎮為主。整合充實基層一線執法力量,整合行政執法主體,相對集中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和執法力量下沉”。推進鄉鎮治理模式創新也是踐行群眾路線、密切黨群干群關系的有效載體,創造性地將群眾路線的精髓融入到社會治理創新的實踐中,從而不斷優化鄉鎮黨委領導方式,強化鄉鎮干部隊伍建設,增強鄉鎮黨委政府對社會發展的管理和服務能力。
(二)現實需要催生動力。長期以來,鄉鎮工作偏重于強調分工負責,基層站所各自為政,直線管理明確,屬地管理有限,“做好事”的都在站所,“做惡人”的都在鄉鎮,村干部和企業主都聽站所的,不聽鄉鎮的,一些關系老百姓實際困難的問題,鄉鎮一時也難以解決,導致鄉鎮統籌管理能力不斷弱化。鄉鎮職權不配套,“天大的責任,巴掌大的權力”,“看得見、管不了”,對違章建筑、環境保護、盜挖砂資源、社會治安調解等等,既無管理權限,又沒有相應的管理人員。鄉鎮干部苦樂不均現象突出,有的干部疲于應付,有的干部無所事事;突發性工作忙不過來,閑下來又無事可做。長此下來,鄉鎮黨委政府對站所庭和村干部的依賴度不斷提高,鄉鎮干部威信下降,既無地位、又難有作為,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減弱,導致社會管理效率低下,社會穩定壓力增大,量居高不下,而且普通群眾的訴求得不到及時回應。雖然鄉鎮經濟發展很快,民生實事工程也取得很大成績,但是滿意度還是得不到提高。
(三)群眾期盼增強信心。人民群眾的需求和訴求越來越趨向多樣化,對社會環境、居住環境、社會保障、文化生活以及自我安全、自我價值的實現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民主參與意識、法制意識也進一步增強,對社會治理上的一些突出問題,如違章建筑、環境污染、非法采砂、社會治安等,還有各級干部日常在干什么,干部作風建設情況等,都非常關注,對政府管理社會、提供公共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和轉變干部作風的期望值越來越高,這對鄉鎮黨委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增強了基層改革創新的信心。群眾滿意是政府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為此,必須以群眾滿意為第一追求,不斷增強基層的領導力、執行力和落實力,著力推進基層社會治理改革,促進和諧嵊州建設。
二、改革的主要做法
(一)堅持兩條基本原則。一是問題導向原則。堅持把解決鄉鎮治理環節中的突出問題和群眾關注度高的問題作為改革的落腳點;二是循序漸進原則。因為沒有現成的模式可參照,對于改革過程中的一些不確定因素,一下子也不可能考慮全面,碰到具體問題,人的思想也不可能一下子真正統一,因此,對人、財、物、權限下放等資源整合,嵊州市堅持因地制宜,先是明確總體目標,然后穩妥高效推進。嵊州共有23個鄉鎮、街道,待兩鎮運行一段時間后再回頭看,綜合評估和進一步完善機制以后再全面鋪開,不急于一時,確保試點有借鑒推廣意義。
(二)兩方面改革創新。一方面,放權授權,完善鄉鎮職能。按照權責一致和簡政放權的原則,把事權、人權、財權下放到鄉鎮,并做到放權到位。嵊州市委、市政府統籌協調,依法對鄉鎮進行放權;在鄉鎮設有站所庭的部門對鄉鎮站所庭進行擴權;由發改局牽頭,其他市級部門和鄉鎮對接,梳理下放一批部門管理權限,促進“擴權強鎮”。同時強化鄉鎮黨委政府對屬地干部的人事管理,在干部職級、待遇、交流等方面明確基本原則和措施。將屬地人員工資福利由鄉鎮統一發放,屬地資源由鄉鎮統一調配。另一方面,整合資源,改革行政架構。按照“管用、有效、簡單”的要求,整合鄉鎮及轄區內站所庭人員和資源,設立“三中心一大廳”,即黨政綜合中心、發展保障中心、管理服務中心和公共辦事大廳。黨政綜合中心承擔人大、紀組宣大黨建和鄉鎮日常工作。發展保障中心負責對上銜接和對下村企、個人的上門服務。管理服務中心實行集中式辦公、組團式巡邏、流動式執法,承擔社會綜合治理職能。公共辦事大廳在原便民服務中心基礎上,將站所庭的日常服務職能全部整合充實到窗口,形成更加全面的服務體系,為群眾提供“一站式”服務,對于一些企業服務民生的項目,如電信、廣電、供電等,也在大廳設立窗口以方便群眾。
(三)“四步工作法”。一是主動發現問題。管理服務中心成立綜治服務中隊,固定時間、線路、職責和巡查內容,分區域開展日常巡邏,主動親近群眾,擴大信息收集渠道,及時發現問題。二是及時固定證據。每位綜治服務中隊隊員配備“一號一機”無線終端及相應設備,通過攝像、拍照、錄音和當事人簽字等手段,及時保存現場處理的過程、結果和相關證據。對一些現場不能處置的問題,通過相應方法固定事實證據,為下一步依法處置打下基礎。三是綜合分類交辦。在管理服務中心設立綜治信息調度室,24小時專人值班,負責收集匯總群眾舉報信息、巡查信息、監控信息、上級和黨委政府交辦等信息資源,及時按權責分類交辦,實行統一分流、統一督辦、統一反饋。四是依法依規處置。對一些公德類事務,如攙扶老人、指導交通等,現場就給予幫扶;根據鄉鎮責權,對一些簡單的行政性問題,如一般民事糾紛調解,由綜治服務中隊現場處置;涉及到審批服務性質的問題,如反映貧困戶、農村合作醫療等,收集信息統一到公共辦事大廳辦理;涉及到執法性質的問題,如企業排污、非法采砂等,由具有相關執法資格的站所庭人員處置。鄉鎮及站所庭沒有權限解決的問題,及時商請市級有關部門。一些涉及到司法性質的,由法庭按程序進行判決,并加大執行力度,確保所有問題都能依法及時處置到位。
三、改革取得的初步成效
(一)行政資源得到有效整合。通過改革架構、整合資源,工作效率的邏輯空間實現重組,鄉鎮干部工作量趨于均衡,忙閑得到調節,因而更好地承擔起了鄉鎮社會治理工作,同時也為下一步人員精簡流動、編制縮減提供了可能。原來站所庭的辦公設施都是相對獨立,通過改革,鄉鎮對這些資源進行了有機調配,物理空間得到優化,如黃澤鎮原來的園區辦,地處黃金地段,目前已經閑置,下一步就可以用來搞建設,為發展騰空間。隨著一些部門權限的下放,鄉鎮穩步對接,權力得到有效擴充,基層期盼多年的“擴權強鎮”就可以夢想成真。
(二)服務效能得到明顯提升。通過綜治服務中隊全天候巡邏,主動發現問題,及時提供現場服務,提升了服務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密切了干群關系。通過完善公共辦事大廳“一站式”服務,群眾只要到公共辦事大廳,就能解決鄉鎮能辦的所有事情,一門子進一門子出,避免了以前七站八所多頭跑、站所之間相互推諉扯皮的現象,百姓對政府的滿意度得到提升。
大膽探索推進土地整合、涉農資金整合及村級服務平臺整合,有力地破解了當地農村發展瓶頸問題,增加農民收入和村集體收入,有效地化解社會矛盾,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享受到農綜改利好,一些自然村出現外出務工村民“回流”返鄉返耕的新面貌。
盛夏八月,是英德市各鄉村瓜果成熟、水稻收割的季節,也是農綜改推進的關鍵階段,更是新時期精準扶貧開展的關鍵時刻。本刊記者與英德市老促會的同志一起,深入鄉鎮了解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開展情況。沿途錯落有致的居民樓、整潔干凈的街道、綠意盎然的公園廣場、平整的硬化路、鄉村經濟合作社內有條不紊的忙碌身影和村民悠閑自得的神情……英德“美麗鄉村”新畫卷在眼前徐徐展開。
作為廣東省面積最大的縣級市,英德市新時期精準扶貧工作具有對象基數大、分布零散、致貧原因復雜、無勞力低保五保戶人口多、貧困程度深、脫貧成本高、幫扶難度大等特點。據介紹,英德市經認定的重點相對貧困村78個,分散村211個,相對貧困戶18268戶共46697人,脫貧任務艱巨。
為確保全市貧困人口如期實現精準脫貧,打贏新時期脫貧攻堅戰,英德市立足農業大市市情基礎,緊隨中央、省、市的統籌腳步,對照《清遠市國家扶貧改革試驗區建設總體方案》的要求,依托農村綜合改革,創新農村基層社會治理模式和資源組織方式,提高農村組織化水平和農業規模化程度,探索出一條激發農村發展的新路,有效推進精準脫貧工作。
農村綜合改革通過落實村民自治,推進農村土地資源、財政涉農資金和涉農服務平臺整合,引導有條件的貧困村在村民自愿的前提下,開展土地資源整合,再由農民承包。與此同時,貧困村還建立經濟聯社,經濟聯社發揮生產經營指揮部的作用和服務社員的功能,各村小組或自然村成立相應的經濟社,整合生產資源(主要是土地)、規劃生產品種、培訓技術骨干、示范帶動生產。
英德市副市長巫定敬表示,把整合后的土地通過村集體發包或引進扶貧項目,引導貧困村發展規模化經營,可以有效幫助村集體和有勞動能力的貧困戶實現脫貧。
推進農綜改 農民真正得到實惠
“土地整合后收入變高了,農村環境變整潔了,家鄉更美了。”艙螄確媧宕舐廢倫櫚拇迕袼怠
“橋頭鎮每年共有涉農資金300多萬元,以前分散到各家各戶,形成不了合力,作用不大,有些村民喝幾頓酒、打幾下牌就沒了。現在通過引導村民,村民自愿進行整合,用于水利、道路、村容村貌、環境衛生建設,發揮的作用成幾何級數增長。”橋頭鎮負責人介紹。
在農村綜合改革中,橫石水鎮塔崗村的做法得到村民一致認可。該村與村民全面簽訂《土地整合確認書》和《涉農資金授權委托書》,成功整合全部耕地和涉農資金,通過“集體經營型”、“集體與個人結合經營型”和“置換并地型”的整合模式,實現了戶均3塊以下的目標。同時,該村深入開展農田基礎設施配套,共修建16條機耕路和6條排灌渠。
“我們這里是果蔗的集產地,以前沒有修建機耕路,成本太高,收購商也不愿上門收購,大量的果蔗爛在地里運不出來,”塔崗村村支書介紹說,“現在統一規劃修建了機耕路,可以機械化運作,大大節約了成本,與市場對接的速度快多了。”
據了解,塔崗村的書房下經濟合作社,實行土地集中經營,完善農田基礎設施后,土地由原來的300元/畝提高到現在的1200元/畝,土地收益提高了4倍,集體收入也從原來的1萬元提高到7萬多元。
土地資源整合和涉農資金整合,帶動了農業增效和農民增收,直接好處就是村集體收入成倍增加,使村委會和村民理事會更加有底氣有資源推動本村的建設,村民的集體歸宿感和認同感也得到有效提升,激發了村民參與本村公益事業的熱情,有力地推動了農村和農業的發展。“村民理事會發揮作用后,村民上訪基本為零,村民自治水平就真正體現出來了。”英德市委書記汪耿東表示。
推進農業產業化 助農民增收脫貧
土地資源整合是轉變農業發展方式,促進集約化生產,推進農業產業化發展,發展現代農業的需要,也是盤活農村集體土地資源、增加土地效益的有效途徑。
大垌鎮廟坑村原是省重點幫扶相對貧困村,在佛山供電局的幫扶下,將蔬菜種植培育發展為該村的主導產業,通過土地整合,將蔬菜基地從最初的18戶75畝試點種植發展到120戶300畝種植規模,全村68戶有勞動力的貧困戶全部加入合作社參與蔬菜種植,同時,帶動全村近100戶村民參與,蔬菜種植戶年收入從4000多元增長到20000多元。
在新時期精準扶貧中被定為重點幫扶的相對貧困村江古山村,在推動土地資源整合中也取得了不錯的成效。該村的明輝種養專業合作社蔬菜基地,原本是村民不看好的一片洼地,處于半荒廢狀態,明輝種養合作社落戶后,對土地進行了改良,建成了現在的蔬菜基地。在市、鎮部門和扶貧單位的幫扶下,合作社本著“合作社+基地+農戶+科技”產業化經營模式,帶動了周邊300多戶農民一起脫貧致富。如今,該基地已成為國家級示范合作社,并成功打造了“江山明輝”蔬菜品牌。
一、強化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保障體系日趨完善。
縣委、縣政府一直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作為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的基礎工程、招商引資的環境保障工程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治本工程來抓,多次召開專題會議進行研究和部署,“六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呈現出良好的發展局面。
一是加強領導,健全組織體系。我縣成立了由縣委副書記任組長,縣委常委、宣傳部長,縣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縣人大、縣政府、縣政協分管領導,以及縣法院院長、縣檢察院檢察長、縣人武部部長任副組長,縣直有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六五”普法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并及時進行調整充實。各鎮(街道)和縣直各部門、單位也相應成立了由主要負責人任組長的“六五”普法領導機構和辦事機構。2012年建立了領導小組聯席會議制度,按照“誰執法、誰普法”原則,制定出臺了《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檢查考核辦法(試行)》,明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責任主體及獎懲措施,改變了過去普法工作中“小馬拉大車”的局面,黨委領導、人大監督、政府實施、各部門齊抓共管、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大普法”組織領導體系和工作運行機制進一步完善。
二是科學規劃,全面部署啟動。研究制定了縣“六五”普法規劃和“五五”依法治縣規劃,經縣第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31次會議通過,作出了《關于在全縣公民中深入開展第六個五年法制宣傳教育的決議》和《關于縣2011—2015年依法治縣規劃的決議》,并以縣委文件轉發和印發了這兩個“規劃”,為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有效指導。2011年10月,召開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會議,對全縣“五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總結表彰,對“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進行了動員部署。各鎮(街道)、各部門、各單位根據縣里要求,也迅速啟動“六五”普法。及時組織開展了“六五”普法、“五五”依法治縣啟動宣傳周活動,掀起了“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
三是專兼結合,壯大普法隊伍。組織抽調司法及行政執法部門專業法律人才,成立“六五”普法講師團,鎮、村、學校設立法制宣講員、法制輔導員,同時,大力加強普法志愿者隊伍建設,全縣普法隊伍不斷壯大。采取舉辦培訓班和以會代訓等形式,加強對普法講師團隊伍、法制輔導員和骨干宣講員的培訓,“六五”以來,共舉辦各類培訓班30多期,培訓普法骨干5000多人。
四是明確職責,狠抓工作落實。縣委、縣政府定期聽取主管部門的普法工作匯報,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納入全縣工作重點和黨委、政府工作報告的重要內容,與經濟工作同部署、同檢查、同落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各司其職、密切配合,形成了狠抓落實的工作合力。“六五”普法以來,縣委常委會、縣政府常務會、黨政聯席會研究普法依法治理工作6次,召開普法領導小組會議10次,召開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工作會議3次,縣人大先后20多次對有關法律法規的實施和基層民主法治建設情況進行視察審議,有力地指導和促進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開展。縣委、縣政府把法制宣傳教育經費納入本級財政預算,普法經費由原來的2萬元增長到目前的17萬元,為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順利開展提供了經費保障。
二、圍繞中心工作,服務發展需求,法制宣傳教育工作高起點推進
“六五”普法以來,我縣按照規劃要求,緊緊圍繞全縣工作中心和大局,立足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廣泛深入地開展法制宣傳教育。
一是開展“弘揚憲法精神、服務科學發展”活動。深入開展憲法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弘揚法治精神,牢固樹立黨的事業至上、人民利益至上、憲法法律至上的觀念,教育和引導公民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在全社會形成學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圍。
二是加強市場經濟法律法規宣傳,服務招商與轉調創工作。組織全縣各相關部門加強市場經濟和宏觀調控法律法規宣傳教育,加大對節能減排、生態環境保護、土地流轉、知識產權、對外貿易等方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力度。組織全縣相關職能部門深入企業,開展“送法”活動,幫助企業提高防范能力。“六五”以來,共舉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法制講座200余次,解答法律咨詢6000余次,為企業辦理訴訟法律事務3500余件,有效地促進了企業依法生產經營和管理,推動了經濟平穩較快發展。
三是加強社會管理創新法律法規宣傳。組織開展“加強法制宣傳教育,促進社會穩定和諧”主題宣傳活動。大力宣傳憲法及與社會和諧穩定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配合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加強了《人民調解法》的宣傳教育,提高公民依法辦事、依法表達訴求,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和能力,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發生。“六五”以來,共開展“平安之夏”、“嚴打整治”等維護社會穩定宣傳活動20多次;舉辦調解員培訓40多期次。
四是關注民生,認真開展社會熱點、難點問題法制宣傳活動。牢固樹立以人為本的理念,大力宣傳與改善民生和促進人的全面發展有關的法律法規。針對征地拆遷和城鎮建設,向廣大人民群眾宣傳有關房地產、土地轉讓、房屋拆遷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利用“消費者權益日”、“全國土地日”、“全國法制宣傳日”等主題活動日大張旗鼓地開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職業病防治法》、《土地管理法》和校園安全等法律法規集中宣傳活動50多次,有力地增強了人民群眾的依法維權意識。
“六五”普法以來,全縣共開展大規模法制宣傳活動70多次,舉辦各類法制講座、培訓班500場次,法制文藝演出300多場次。組織各類宣傳月(周、日)活動75次,為全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創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
三、突出重點對象,堅持“分類施教”,法制宣傳教育的針對性不斷增強
我縣把領導干部、公務員、青少年、企業經營管理人員、進城(鎮)務工經商人員和農民作為“六五”普法的重點對象,立足對象特點,堅持“分類施教”原則,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鄉村、進學校、進社區、進企業、進單位活動,收到了良好的普法成效。
一是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和社會服務能力為著力點,深入開展“法律進機關、進單位”活動。我縣積極發揮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龍頭帶動作用,建立健全了黨委(組)中心組學習、法制講座、普法考試和任前考試等一系列制度,堅持機關學習日集中學習制度,積極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進一步增強各級領導干部學法用法的積極性。縣里重大決策出臺前都要從法律角度進行科學論證,確保了我縣經濟建設和各項工作的依法進行。“六五”以來,縣委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法4次,舉辦法制講座3次,以縣委黨校為主陣地舉辦縣鎮領導干部法制培訓班17期,培訓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2500多人次,組織行政執法人員參加法律知識培訓4000人次,農村干部參加法制培訓班1700人次。利用“大講堂”,邀請專家對全縣科級以上領導干部進行依法行政、突發事件應對等法律知識培訓2300人次,縣普法辦每年都組織全縣干部進行普法考試,成績及格率達100%。
二是以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著力點,深入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認真落實《關于加強農民學法用法工作的意見》,深入開展送法下鄉活動,在全縣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工程,村村設立法律顧問和法律援助聯絡員,宣傳法律法規,解答農民法律咨詢,受理法律援助。充分發揮農村遠程教育、普法一條街、農民夜校、法律圖書室(角)作用,利用宣傳欄、標語、編演普法文藝節目等形式,宣傳與農村農民生產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六五”以來,利用群眾工作日、鄉鎮大集日開展送法下鄉活動110次,發放宣傳材料10萬多份;利用鄉鎮黨校,對各村法制宣講員和調委會成員進行法律知識培訓36次,受訓人員8000多人;組織農村莊戶劇團自編自演法制文藝節目52塊,演出350多場次。通過開展“法律進鄉村”活動,提高了農村干部依法管理水平,廣大農民法律意識明顯增強,自覺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
三是以和諧社區建設為著力點,深入開展“法律進社區”活動。大力加強社區普法陣地建設,認真落實“六個一”工程(每處社區設立一個法制宣傳櫥窗,一個法律圖書室,一個法制學校,一支專兼職人員相結合的法制宣傳教育隊伍,一套居民學法制度,每季度開展一次義務法制宣傳活動)。每個社區都設立法律服務室,部分社區建立了法治文化廣場,為村民學習法律知識、咨詢法律問題、尋求法律服務提供了便捷平臺,完善了農村普法宣傳網絡。“六五”以來,共深入社區上法制課200場次,贈送法律書籍5000余本,解答法律咨詢7000余人次,受教育群眾達8萬人。
四是以提高青少年法律素質為著力點,深入開展“法律進學校”活動。把法制教育作為全縣中小學必修課,做到“計劃、教材、課時、師資”四落實。縣綜治辦、普法辦、教育局下發了《關于規范學校兼職法制副校長管理工作的意見》,為全縣227所學校全部配備了法制副校長,積極組織開展送法進校園活動;縣關工委深入校園組織舉辦“學法、懂法、守法,爭做四有新人”專題報告會。“六五”以來,全縣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500多場次,縣關工委共組織學校法制報告會30多場次,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體系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五是以誠信守法經營為重點,深入開展“法律進企業”活動。全縣企業普遍建立了法律培訓和法律顧問制度,縣普法辦會同有關部門每年都聘請法律、經濟專家舉辦企業經營管理人員培訓班,組織律師、公證員、法律服務工作者開展“企業服務月”活動,送法到企業,為企業免費提供法律咨詢和法律服務。“六五”以來,舉辦企業法制講座400多場次,受教育人員達2萬多人次,提高了企業依法經營、依法管理水平。
四、依托地域特色,創新宣傳形式,法制宣傳教育的實效性日益凸顯
“六五”普法開展以來,我縣立足文化優勢、地域特點,積極創新貼近群眾、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的宣傳教育形式,大力加強法治文化建設,普法效果日益凸顯。
一是開展法治文化活動,加強滲透宣傳。注重挖掘我縣“小戲之鄉”、“書畫之鄉”的文化優勢,開展豐富多彩的法治文化活動,創作編排了一批緊扣時代主題、貼近實際、貼近生活的高質量法治文藝節目。組織開展了“縣十大法治人物”評選活動、創作展播法治宣傳公益廣告、舉辦法治文化攝影書畫展,共征集書畫、攝影作品500多幅,評出參展優秀作品150多件。組織優秀普法劇《東鄰西舍》和《穿警服的親兄弟》等進行巡演300多場次,收到了良好的社會效果和法治效果。“六五”以來,全縣共舉辦法制書畫展120余次,群眾自編、自演的各種法治類題材文藝節目達450多個,參加調演、匯演100余場(次),基層群眾在享受藝術審美的同時,法律素質、法治意識和依法辦事能力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提高。
二是在新聞媒體開設學法用法專欄,加強直觀宣傳。整合廣播、電視、報紙、網絡等媒體資源,設立法治專欄、法制欄目,普及法律知識,協助解決群眾生產生活中的涉法問題。縣電視臺開設的《民生在線》、《百姓茶館》、《新聞女生組》欄目,現已播出300多期;方言欄目《百姓劇》由普通老百姓表演現實生活中的涉法小故事,現身說法,深受群眾歡迎;“普法網”,傳遞法治動態,解答群眾咨詢,方便快捷。新聞媒體以其獨特的親和力和影響力,成為廣大群眾學法用法的熱點陣地。
三是深入開展調研活動,加強推介宣傳。針對新時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出現的新特點、新問題,我縣組織廣大普法工作人員圍繞青少年學生法制教育、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平安建設、法治建設等專題開展了調研活動,有力地指導和促進了全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開展。“六五”普法以來,共撰寫上報調研文章60多篇,其中《搭文藝舞臺唱普法大戲》、《推行“一村一法律顧問”制度維護農村和諧穩定》等,被全國普法辦《普法依法治理通訊》等國家級刊物采用。《健全機制豐富載體推動法治文化蓬勃發展》、《新形勢下青少年法制宣傳教育工作的調查與思考》、《創新理念凸顯特色扎實推進新時期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文章被省司法廳、省普法辦及有關新聞媒體采用刊載推廣。此外,300多篇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信息、簡報被國家、省、市普法部門、有關新聞單位采用。
五、全方位推進,“普、治、創”并舉,“法治”建設水平穩步提升
我縣堅持以基層依法治理、區域依法治理、行業依法治理為主線,全面開展法治創建工作,不斷推進依法治縣進程。
(一)突出創建重點,注重示范引領,法治創建工作不斷深化。
一是突出依法行政。實施依法行政五年規劃,制定出臺行政執法責任制實施意見,推行政務公開,實行持證上崗,著力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積極組織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對行政權力進行梳理,共梳理執法單位50多個,梳理執法依據500多項,清理執法人員1600多人。加大行政執法檢查力度,對全縣50個行政執法部門履責進行全面檢查,到目前,已開展執法檢查活動300多次,有效地規范了行政執法行為。“六五”以來,全縣未發生重大行政執法違法和徇私枉法案件。
二是突出公正司法。實行司法公開,政法和司法部門全部設立公開欄,將辦案程序、收費處罰標準等張貼公示。執法司法部門普遍建立了執法質量考評制和首案負責制,定期開展執法檢查和案卷評查,規范司法執法行為,提高辦案質量。縣人大定期聽取“兩院”工作報告和專項工作報告,先后組織23次部門法和行業法的視察檢查工作。全縣政法部門深入開展“三評三查”活動(“網評”評單位、“社評”評工作、“聯評”評班子,執法行為抓督查、執法過錯抓倒查、社會形象抓檢查),從全縣社會各界聘請監督員1000名,對司法工作進行全方位、多渠道監督。
三是突出基層民主法治建設。組織開展了以“法德教育、綜合整治、建章立制、雙約管理、文明創建”為主要內容的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活動,不斷健全農村群眾自治機制。完善以“四民主兩公開”為主要內容的村級組織管理制度,開展農村行政管理體制改革,依法按程序撤銷了原有的937個行政村(居),重新組建了345個中心村(居),設立村居法律顧問,村民依法辦事和村級班子依法管理能力明顯提升,村居法治化水平不斷提高,涌現出了一大批民主法治示范村。城關街道粟山村被司法部和民政部評為“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辛寨鎮大峪等9個村被評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依法治校示范校和誠信守法企業創建活動也取得顯著成效,目前已申報3個省級示范校,54個市級示范校。
四是突出全方位依法治理。圍繞民本民生和群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以社會、群眾的需求為方向,組織開展有針對性的依法治理活動,鞏固法治建設取得的成果。每年圍繞群眾關心的安全生產、食品安全、交通秩序、環境衛生等熱點、難點問題開展專項依法治理活動50多次,一大批群眾反映強烈的熱點、難點問題得到及時處理,提高了群眾參與法治建設的積極性。
(二)構建“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健全完善“大調解”工作機制,著力提升社會管理依法治理水平。
積極落實上級構建“大調解”工作體系要求,依托縣、鎮社會管理服務中心成立了縣、鎮兩級人民調解中心和縣、鎮兩級社會矛盾受理調處(指揮)中心,全面建立起了“三調聯動、多調對接”矛盾糾紛調處工作機制和“一八三四一”工作模式。圍繞構建全覆蓋大調解組織網絡,實現定紛止爭目標,建立了人民調解與司法調解、刑事和解、治安調解、交通事故調解、法律援助調解、調解、醫患糾紛調解、勞資糾紛調解八個對接聯動機制,設立了辦事窗口,建立了調委會和專兼職調解隊伍,充分整合了各類調解資源優勢,暢通了群眾訴求表達渠道,極大地提高了社會矛盾化解效能。六五以來,全縣各級調解組織共排查調解各類民間糾紛近7000件,調解成功率達99%以上,重大群體性糾紛、“民轉刑”、越級上訪等重大案件明顯減少,切實促進了基層社會和諧穩定。
下面,我代表市司法局領導班子就履職情況,從三個方面作匯報。
一、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有新作為
按照“保增長、保民生、保穩定”的要求,將司法行政工作放到全市經濟社會超常發展的大格局中去謀劃、放到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構建和諧平安的大目標中去推進、放到建設法治的大背景中去開拓。
一是著眼于“四大一新”,保增長。立足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定位,通過認真組織實施“五五”普法,積極開展“法律服務和法律援助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服務”主題實踐、“律師與和諧創業同行”等系列活動,圍繞經濟技術開發區(園區)建設,開展“法律進園區企業”工作,為各類協會、商會、企業和個私企業主提供五大方面的免費法律服務;找準服務“四大一新”的切入點和結合點,努力為我市經濟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
二是著眼于“法援工程”,保民生。法律援助工作是我們一項重要職能工作,是構建和諧、維護公平、促進公正的一項民生工程。全市法律援助機構對有需求的困難群眾做到了能援則援,應援盡援。一年來,共解答法律咨詢5100余人次,辦理法律援助案件579件,援助困難群眾890余人次,為困難群眾挽回經濟損失達900余萬元,為農民工、下崗職工等弱勢群體等討工資、賠償金、補助款達500余萬元。維護了眾多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化解了大量社會矛盾糾紛,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前不久,全省實施法律援助工作會議在召開,與會人員參觀了市總工會、夏埠鄉二個法律援助工作站,的經驗得到省廳領導和全省各兄弟單位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評價。
三是著眼于“中心工作”,促和諧。在“聯建共創”工作中,我局積極跟進,主動服務,有效配合,有針對性開展了聯建共創文明衛生城市法制宣傳教育“五個一”活動。我局負責聯建共創市區包干路段,在每次的檢查考核中都是排名前列。
四是著眼于“平安”,保穩定。堅持把維護穩定作為第一責任,始終把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作為司法行政部門的一項經常性工作,組織和引導律師、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和法律援助人員積極參與矛盾糾紛的調處,最大限度地發揮他們的法律專業優勢,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為維護基層社會穩定作出了積極努力。
在新農村建設和督導鄉鎮工作中,結合司法行政工作實際,通過組建農村律師法律顧問團、法律服務工作者等深入新農村建設和督導鄉鎮點開展“送法下鄉”和免費為“三農”工作提供法律服務,取得良好效果。
二、精心履職、創新特色,有新發展
司法行政機關履行著法制宣傳、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三大職能,擔負著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公證服務、律師管理、人民調解、幫教安置、司法鑒定、法律援助、司法考試等工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支重要力量。
一是精心履行法制宣傳職能。突出重點對象,創新工作載體,扎實開展“法律六進”活動。通過整合資源,廣泛開展了“人文世博、法治同行”、“一湖清水、法治護衛”、“我與父母同學法”、“法律四進農家”、“青少年法制演講比賽”、“全市公職人員法律知識電視競賽”、“12.4全法制宣傳日”等20余項全市大型普法教育活動;普治并舉,積極推進地方、行業、基層依法治理“三大工程”,圍繞百姓關注的熱點領域、難點問題的專項依法治理,編制并組織實施了強化旅游行業管理、市容環境整治等15項法治惠民實踐項目。
二是切實履行法律服務職能。開展“律師與鄉鎮、街辦結對法律服務”活動,為全市各鄉鎮提供了一名義務法律顧問;組織律師參與社會公益活動,開展“律師與貧困學生結對助學”活動,資助了一批貧困學生;開通“法律援助綠色通道”,為社會弱勢群體提供免費服務,受到社會各界的好評。組建工作律師志愿團,組織律師參與涉法工作,既為黨委、政府分憂、解難,又維護了群眾的合法權益。
著力強化公證工作。緊繃“質量是公證工作的生命線”這根弦,始終堅持依法辦證、依規辦證,市公證處連續八年被省司法廳評為質量優勝單位。公證服務已全面滲透到經濟社會發展的各個層面,為促進社會和諧發揮了“第一道防線”作用。
三是積極履行法律保障職能。大力推進司法所建設。全市41個基層司法所辦公用房國債建設項目,高規格建成使用31個,規劃在建10個。配齊配強專兼職司法助理員134人。通過加強司法所規范化管理,大力開展司法所達標創建活動。促進了基層司法所職能作用的有效發揮。
大力推進人民調解工作。建立完善“三調聯動”機制,積極開展醫患糾紛專業調解工作。通過廣泛深入開展“我為和諧作貢獻”人民調解主題實踐活動,“迎奧運、促和諧、保穩定”矛盾糾紛集中排查調處等專項活動,調處矛盾糾紛1348起,防止群體性上訪24起。
大力推進幫教安置工作。加大《市刑釋解教人員安置幫教辦法》貫徹實施工作力度,扎實推進“安置”、“愛心幫扶”、“培訓”幫教安置三大工程,深入開展幫教安置“工作月”專項行動,與省第三監獄、市看守所等聯合開展“送法進高墻”活動。建立幫教安置基地9個,過渡性安置刑釋解教人員163人,落實低保64人。
大力推進司法鑒定、國家司法考試工作。實現所有的縣(市、區)都有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機構,培育出設區市權威性的鑒定機構;2010年我市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合格有31人,合格率達30%,是歷年來考試合格率最高的一次,為我市的民主法制建設輸送了高素質的法律人才。
三、抓好班子,帶好隊伍,有新面貌
圍繞造就一支政治堅定、業務精通、作風優良、執法公正的高素質司法行政隊伍的目標,堅持“抓班子,帶隊伍,強素質,樹形象”,為實現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發展提供有力的組織保證和智力支持。
一是注重加強班子、隊伍建設。班子內部一貫堅持“民主集中、團結協作、勤政廉潔、求真務實”的原則,遇事多溝通、多通氣、多商量,互相配合,分工不分家,發揮每個成員的優點和特長,做到大家心情舒暢,沒有無原則糾紛,既民主又集中。通過扎實開展民主評議政風行風、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大學習、大討論”、機關效能年、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等活動,打造學習型、服務型、效能型、創新型“四型”機關,提高了干部思想政治素質,改進了工作作風,提升了機關效能。
二是注重加強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層層簽訂責任書,形成了“一崗雙責”的工作格局,促進領導干部廉潔從政,努力做到講黨性、重品行、作表率。通過組織機關人員到監獄開展警示教育等活動,使干部在思想上筑起牢固堤防。
三是注重加強制度建設。按照市委“打基礎、立規矩、守底線”的要求,先后出臺了機關干部作風建設幾項規定、市司法局工作規則和黨組工作規則等制度。在執行制度上敢于碰硬,敢于動真。嚴格執行市委、市政府廢止《關于鼓勵機關干部職工離崗從事個體私營經濟工作的規定》的通知,限期機關在外從事與職責無關的工作的同志回局里上班,否則依《公務員法》嚴肅處理。截止2011年1月,機關干部均在規定時間回局上班。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各項管理能力有了明顯提高,尤其是在厲行節約、降低行政成本方面做了一些有成效的工作,今年的經費支出一律壓減20%,機關裝備設施建設有了改善,購置了普法宣傳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