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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上市公司 工程項目 風險 控制
一、工程項目管理中的風險
(一)不相容職責設置不當風險
公司未按《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要求設置工程項目管理中不相容的職責或崗位,可能產生舞弊、欺詐等問題,從而造成公司的資產損失。
(二)相關制度不健全風險
公司未能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相關的管理制度,未能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立項的申報、概預算的審批、外委項目的招投標、施工管理、款項支付、竣工驗收、竣工結(決)算的審核等行為進行規范,可能導致公司因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遭受外部處罰、經濟損失和信譽損失。
(三)決策失誤風險
公司未能對市場變化做出正確的判斷,工程項目建成后未能實現預期經營目標,公司未能實現預計的效益。
(四)審批行為不當風險
公司相關人員未按相關制度的規定對工程項目的可行性研究報告的審核、立項的申報、概預算的審批、外委項目的招投標、施工管理、款項支付、竣工驗收、竣工結(決)算的審核結算審核等行為進行審批或超越授權審批,可能因重大差錯、舞弊、欺詐而導致公司的資產損失。
(五)概預算編制不當和執行不力風險
公司未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編制工程項目概預算,工程款項的支付未按概預算的口徑列支,未能按概預算的額度、工程完工進度情況、合同等有效地控制工程款項的支付,而導致公司的收益減少。
(六)項目管理不當風險
公司未制定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方案,各施工參與主體的職責分工不明確,導致施工管理混亂,未能按計劃進度施工,成本失控。
(七)竣工結(決)算工作不當風險
公司未配備專人對工程項目相關檔案資料進行整理歸檔,工程項目的竣工圖紙、工程簽證記錄不清晰、不完整、不規范,工程項目相關檔案資料缺失,導致工程項目竣工結(決)算依據不充分,無法進行開展竣工結(決)算、竣工驗收及資產移交工作。
(八)財務信息失實風險
公司未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工程項目進行財務核算,相關財務信息不真實、不準確,可能導致公司的資產賬實不符或資產損失。
二、工程項目管理和控制的內容
相關制度應當健全,職責分工、權限范圍和審批程序應當明確規范,機構設置和人員配置應當符合不相容職責或崗位相分離的原則;工程項目的決策依據應當充分適當,決策過程應當符合相關制度的規定;概預算編制的依據、內容、標準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外委項目的招標程序和合同協議的簽訂應當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相關制度的規定;工程價款的支付比例應當符合相關合同的約定,應當與工程的完工進度匹配;竣工結(決)算環節的控制流程應當科學嚴密,竣工驗收程序及資產移交手續等應當規范;工程項目的確認、計量和報告應當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三、如何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工程項目的管理風險
(一)建立科學合理合規的機構設置和崗位設置,各司其責
在決策程序方面,公司的股東大會、董事會和總經理是工程項目管理的決策層,根據審批權限分別對工程項目的立項、相關大額合同的簽訂等事項進行審批。各相關職能部門是工程項目管理的執行層,根據職責分工分別開展工程項目相關的業務活動。
在部門設置方面,公司設立了項目管理部門、財務部門、合同管理部門、內審部門和紀檢部門等工程項目相關的管理部門。項目管理部門負責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編制、概預算的編制、立項申報、外委項目招投標工作的組織、相關合同的擬訂、工程款項支付的申請和項目建設、驗收工作的組織等工作;財務部門參與可行性研究報告、概預算的審核工作,參與外委項目的評標工作,審核相關合同的財務條款,負責工程款項的審核支付和相關財務核算工作;合同管理部門負責審核相關合同的法律條款;內審部門參與外委項目的評標工作,負責審核相關合同條款,負責竣工結(決)算審核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工程項目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審計工作;紀檢部門負責監督外委項目的評標工作,負責對工程項目管理中出現的舞弊、欺詐等行為進行處理。
在崗位設置方面,公司的每個工程項目均設置了項目經理、財務人員、造價人員、資料檔案管理人員等崗位各一名。項目經理是公司派駐工程項目施工現場的業主代表,負責與項目管理公司、監理公司、總承包施工單位進行溝通協調,并督促其按時保質地完成項目建設;財務人員負責工程項目資金的管理、工程款項的審核支付和財務核算工作;造價人員負責編制工程的概預算,審核工程造價;資料檔案管理人員負責相關檔案資料的整理歸檔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程項目相關的管理制度,理清相關業務流程
公司制定了《工程項目管理制度》、《招投標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和《合同管理規定》等相關的管理制度,理清了相關業務的流程。
(三)制定《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方案》
公司制定了《工程項目施工管理方案》,明確了業主代表、項目管理公司、監理公司、總承包施工單位等施工參與主體的職責和對其的考核獎懲辦法,建立了各施工參與主體之間的溝通渠道和快速反應機制。
(四)充分發揮內部審計職能
公司的內部審計部門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進度組織開展相關的內部審計工作,在事前做好外委項目評標過程的監督工作,做好相關合同的審核工作;在事中組織開展合規性的審查工作;在事后做好竣工結(決)算的審核工作。
【關鍵詞】上市公司 薪酬 公司績效 高層管理者
目前,由于我國市場經濟環境存在不足以及公司內部的治理結構存在缺陷,許多上市公司對高管缺乏合理有效的激勵機制,高管的大量“偷懶”行為和短期行為,損害了公司的長遠發展。本文通過研究上市公司高管持股的薪酬激勵制度對高管薪酬和公司績效的影響,深入了解我國上市公司的薪酬激勵機制的有效性,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以解決目前對高管有效激勵不足的問題。
一、對高管進行激勵的理論基礎
1、委托理論
該理論認為,現代企業制度的一個重要特征是實現了所有權與經營權的分離。當所有者不能在進行風險決策的同時圓滿從事日常經營管理活動時,就會委托專業管理人員來經營企業,這就產生了委托關系。由于委托關系的四大缺陷――利益不相容、風險不對稱、契約不完全、信息不對稱,人有可能利用其職權,以犧牲企業利潤、損害委托人權益為代價,追求個人效用最大化。為解決委托人和人利益上的矛盾,必須激勵人,使其行為與委托人效用一致,這樣成本就不可避免。
2、委托問題的解決途徑
理論上,只要委托關系存在,委托人的目標就不能自動實現,問題就不能根本消除。如何使委托人與人的目標最大限度地趨于一致并使成本降至最低?理論認為:人必須承受部分風險;如人是風險中性者,可通過使人承受完全風險來達到最優激勵效果,但實際上只能讓人擁有部分索取權。委托人可以運用獎金、年薪、股權激勵等報酬計劃使的報酬與經營績效相掛鉤,使剩余索取權和剩余控制權相匹配,最大程度減少成本,并達到對人的有效激勵。因此,為了研究薪酬激勵計劃的有效性,很多實證分析都非常關注高管報酬和公司績效的相關性分析。
二、研究模型設計
1、模型研究的目的
模型研究的目的是研究持股激勵對高管得薪績敏感性的影響。我國的高管薪酬制度經歷了三個發展階段:(1)基薪+獎金+年度利潤分成+福利等;(2)年薪制;(3)工資+年度獎勵+股權激勵,股權激勵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或股票期權等方式對高管進行長期激勵。(1)、(2)薪酬制度注重對高管進行短期激勵,而高管短期利益最大化的目標與公司長期價值最大化的目標會發生沖突。鼓勵高管更多地關注公司的長期發展而不是短期財務指標,股權激勵無疑是一個好的激勵機制,其理論邏輯是:股權激勵―高管努力工作―企業價值最大化―股價上升―高管獲得收益,企業價值最大化成為股東和高管的共同目標。
然而股權激勵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高管為使自己的股票升值不得不勤勉進取,以使公司業績向好、股價提升;一方面也使個別人鋌而走險,為了自身利益進行財務舞弊,給公司帶來危機。本文要研究的是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后,高管薪酬對公司長期績效和短期績效的敏感性的變化,分析我國股權激勵機制的有效性及其原因。
2、變量定義
(1)定量變量。①高管薪酬水平:高管在這里包括首席執行官、總裁、副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等,他們負責公司的日常行政管理和經營事務。搜集的數據是高管前三名薪酬總額,求平均值即可得高管的個人薪酬水平,記為COMP,取對數為LN(comp)。②公司規模:由于大量實證認為高管薪酬與公司規模顯著正相關,這里引入其作為控制變量,用公司總資產ASSET作為公司規模大小的衡量指標,取對數記為LN(asset)。③凈資產收益率:即凈利潤除以股東權益(年末的股東權益進行計算),它反映了當期的經營業績,是公司的盈利能力指標,也是短期績效的重要衡量指標,記為 ROE。④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其計算公式為[(年末所有者權益/三年前年末所有者權益)^(1/3)]-1。它是公司的發展能力指標,在一定程度上衡量了公司的長期績效,記為 IROE。這里將計算上市公司2004―2006年的IROE。
(2)虛擬變量。①公司所在區域:我國可劃分為東、中、西三部分(港澳臺未計入內),三部分經濟發展水平差距很大,因此公司所在經濟地區不同必然會影響高管薪酬水平,所以這里引入兩個區域虛擬變量:AREA1和AREA2 。東、中、西三部分劃分標準為:東部包括京、津、冀、魯、遼、滬、蘇、浙、閩、粵、瓊;中部包括黑、吉、晉、豫、徽、湘、鄂、贛;西部包括渝、川、貴、陜、甘、青、藏、蒙、疆、寧、桂、滇。按照公司所在區域賦值,若該公司在東部,則AREA1=1,否則AREA1=0;若該公司在中部,則AREA2=1,否則AREA2=0。②高管是否持股:記為 EOS,該變量反映了公司股權激勵機制的應用程度。若高管持股,則EOS=1,否則EOS=0。
(3)模型假設。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將提高高管薪酬與長期績效的敏感度,因為股權激勵是一種長期激勵。目前我國上市公司多采用讓高管持股的方式進行股權激勵,以使其與股東的目標趨于一致,關注公司長期利潤的最大化。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將改變過去高管只注重短期財務指標,甚至不惜犧牲長期績效來提升短期績效的傾向,提高高管薪酬與長期績效的敏感性。基于此作出以下假設――假設一,高管薪酬水平與短期業績指標ROE正相關;假設二,引入股權激勵機制后,高管薪酬水平與長期業績的敏感性將上升。
(4)模型構建。激勵機制模型(MODEL1):用以驗證假設LN(comp)i =β0 +β1LN(asset)i+β2ROEi+β3IROEi+β4EOSi×ROEi+β5EOSi×IROEi+β6AREA1i+β7AREA2i+εi。其中,β2和β3分別衡量高管短期和長期的薪績敏感度,驗證β2和β5符號的正負和顯著性水平可以判斷假設的正確性。
三、回歸分析
1、數據的搜集和整理
這里以中國2004年以前上市的公司為研究對象,為了研究的需要,剔除以下不符合條件的公司:極端值會對統計結果產生不利影響,所以剔除業績過差的st和pt公司;國內投資者主要關注A股上市公司,所以剔除同時發行A股和B股的上市公司;新上市公司業績容易出現非正常波動,而且公司內部運行機制不完善,所以剔除新上市公司;由于模型的構建特點及相關指標的有效性,要計算高管薪酬的對數,故剔除高管薪酬為0的公司,要計算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并考慮ROE指標的有效性,所以剔除在2004年初至2006年末會計期間內所有者權益出現為負的情況的公司;還要剔除相關數據披露不完全的公司。共選取1082家上市公司,除了IROE的計算要用到2004―2006年度的年報數據之外,其余變量的數據都是上市公司2006年公布的年報數據;相關數據來源于CSMAR數據庫系統。
2、描述性統計分析
利用EXCEL2003計算相關數據,做描述性統計分析,結果見表1。
由表1可以看出,高管前三名人均薪酬均值為25.21萬元,不同公司的高管薪酬差異極大,極差達312.07萬元。與以往的統計相比,高管薪酬是在不斷上升的。李增泉統計1998年848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為4.09萬元,魏剛統計(816家上市公司)為3.75萬元;張必武統計2001年909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為13.07萬元;王培欣統計出2003年858家上市公司高管薪酬均值為16.5萬元。當期業績指標ROE均值為6.61%,與張必武統計的2001年5.51% 和王培欣統計的2003年5.66%相比提高了1%,但各公司的ROE差距十分巨大。由統計來看,僅248家上市公司的高管有持股,占樣本總數的23%,零持股現象十分嚴重,股權激勵未能普及。
3、回歸分析結果
表2持股對高管人員薪績敏感性影響的回歸分析
(n=1080)
(注:ER定義為EOS×ROE,EI定義為EOS×IROE。)
模型回歸結果見表2。R2 =0.242437,Adj-R2 =0.237490;F(7,1072)= 49.00918,p值為0.000000;德賓―沃森d統計量=2.000888。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不存在序列自相關問題,用懷特檢驗也不存在異方差問題。
根據模型的回歸結果分析,高管薪酬與短期業績指標ROE顯著正相關,驗證了假設a,說明高管薪酬受到短期績效的強烈影響。這與目前我國高管薪酬大多和當期業績指標直接掛鉤的情況相符,而且其回歸系數為0.724388,具有經濟學含義,代表了高管薪酬對于短期績效的敏感程度。
長期績效IROE的回歸系數為正但并不顯著,這符合現實情況,即多數上市公司相對于短期績效指標而言,忽視了長期績效指標,高管薪酬與長期績效并不掛鉤,這導致了兩者之間不存在顯著的相關關系。IROE的回歸系數代表了高管薪酬對于長期績效的敏感程度,其值為0.098986,遠小于ROE的回歸系數,說明高管薪酬水平對短期績效的敏感程度大大超過對長期績效的敏感程度。
ER和EI都是差別斜率系數,分別表示引入高管持股制度的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與短期績效和長期績效敏感性的差別程度。ER的回歸系數并不顯著但卻高達0.44536,大大提高了高管薪酬水平與短期績效的敏感性。這可能是我國的股權激勵機制不成熟造成的,高管可能在某種程度上控制這種長期激勵機制,如進行財務舞弊、操縱股價,從而在短期內攫取大量財富。EI的回歸系數非常不顯著,而且僅有0.015152,因此沒有充分的證據證明假設b。可以認為,我國上市公司目前的股權激勵機制并沒有使高管薪酬與公司長期績效相掛鉤,也沒有使高管利益與股東利益相一致。這可能是因為我國目前的資本市場不完善、投機性過強、投資者缺乏投資理性導致股票的市場價格未真實反映公司的經營業績和發展潛力造成的。因此,這種激勵不能公正地給予高管適當的報酬,股權激勵也就不能真正起到長期激勵的作用。而且當股市整體上漲時,高管即使沒有付出更多的努力,依然可以獲得比平常更多的報酬。
此外,模型驗證了這個結論:東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顯著高于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但是中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與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差異不顯著。模型也驗證了高管薪酬與公司規模顯著正相關。
4、模型特點與不足
過去的研究多使用ROE作為公司績效的衡量指標進行回歸分析,研究高管持股這種長期薪酬激勵方式對于薪績敏感度的影響。但是ROE只能反映企業當年的績效,衡量的是短期績效,應該采用一種能夠反映企業長期績效的指標進行回歸分析,這樣才能夠清楚股權激勵是否真正起到了長期激勵的作用。比較以上這些不足,本文的研究具有以下特點:除了用傳統的ROE作為公司績效衡量指標以外,還運用了公司的發展能力狀況指標“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作為公司長期績效的一個衡量指標進行回歸分析;分析了股權激勵對高管的短期激勵和長期激勵有何影響。本文也有不足之處,如沒有考慮到行業及其他因素對高管薪酬的影響;由于公司的長期績效衡很難衡量,這里用“三年資本平均增長率”也只是近似反映公司長期績效的好壞。
四、政策建議
1、改進高管持股制度,規范股權激勵,提高高管持股比例
回歸結果證明:高管持股制度并不能顯著提升高管薪酬與公司長期績效的敏感性。這主要是因為我國上市公司高管持股制度不完善:高管持股屬于公司內部職工股的一部分,而且相當于一種福利制度;憑借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之間的價差,高管無需努力也能夠獲得巨額回報;同一公司內部高管之間持股數量沒有太大差別,起不到長期激勵作用。如果公司的治理結構不合理,這種持股制度不僅起不到激勵作用,反而更容易被高管利用,成為短期內謀取大量財富的合法而便捷的工具。
2、完善績效考核指標,注重公司長遠發展
這樣才能夠使得高管的薪酬更多地體現公司的長期業績而不是短期的會計盈余,從而減少高管的短期機會主義,防止財務舞弊和操縱行為,保證公司持續穩定發展。
3、培育健全的經理人市場和資本市場,加強外部約束
成熟的經理人市場是對高管有效的外部約束,市場優勝劣汰的競爭機制將迫使高管努力工作,否則就會面臨失業的風險;這也有助于降低公司的成本,提高公司績效。但是由統計分析來看,高管的薪酬差距十分巨大,這固然存在著很多影響因素,也與我國經理人市場的不成熟密切相關,而且東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顯著高于中西部上市公司的高管薪酬也說明人才流動不充分。成熟的資本市場能夠反映股票的真實價格,正確評價公司的經營績效和發展潛力,客觀地反映高管的經營績效,使股權激勵充分發揮激勵作用,給予高管公正合理的報酬。但是我國股票市場的劇烈波動顯然不利于股權激勵的實施,只有培育穩定理性的資本市場,才能實現外部資本市場對高管行為的激勵和約束。成熟的資本市場是實施一切股權激勵機制的基礎。
4、建立完善的約束機制,保障激勵機制正常發揮作用
科學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是實現對高管有效約束的制度保障。良好的公司治理結構能夠客觀公正地衡量公司的經營績效,監督、約束高管的權力,防止高管自定薪酬和內部人控制,維護股東的權益,提高高管薪酬和公司績效的敏感性,維持公司的持續健康發展。
五、結論
高管薪酬與短期績效ROE顯著正相關,長期績效IROE對高管薪酬有微弱的正影響,但這種影響非常不顯著。同時,高管薪酬對公司短期績效的敏感性大大超過了其對公司長期績效的敏感性。引入高管持股機制后,并沒有顯著提高高管薪酬對公司長期績效的正相關關系,也沒有大幅度提升高管薪酬度對于長期績效的敏感性,反而提升了高管薪酬對于公司短期績效的敏感性。
【參考文獻】
[1] 李增泉:激勵機制與企業績效――一項基于上市公司的實證研究[J].會計研究,2000(1).
[2] 魏剛、楊乃鴿:高級管理層激勵與上市公司經營績效[J].經濟研究,2000(3).
2009年10月30日,首批28家創業板上市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開盤,創業板的開啟為我國資本市場注入了新的生機,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在創業板掛牌上市的公司已達355家。由于創業板上市公司對高管普遍實施股權激勵,創業板持股高管的個人財富隨著公司上市后股價的高漲而急劇膨脹,但是創業板高管離職現象也愈演愈烈,高管的離職不僅給公司造成人才流失,不利于公司的穩定經營,還會對整個證券資本市場及社會產生潛在的不良影響。為了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利益,維護創業板乃至整個證券資本市場的健康有序發展,應尋求創業板上市公司高管離職的深層次原因。創業板高管離職是否具有套現動機,創業板高管離職與其個人因素是否相關?本文將通過實證研究來分析導致創業板高管大量離職的原因。
二、 文獻回顧
國內外關于高管離職原因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兩個方面,即公司業績和公司治理因素對高管離職的影響。公司業績方面:Warner和Watts(1988)、 Kaplan(1994)分別以美國、日本的上市公司為研究樣本,分析公司股票市場收益與公司高管離職的關系,均發現較差的股票市場收益表現增加了高管離職的概率。龔玉池(2001)、朱(2002)以中國上市公司為對象分析了會計業績對高管離職的影響,發現二者呈負相關關系。公司治理因素方面:Yermack(1996)對董事會規模與高管辭職的關系進行實證研究發現,公司的董事會人數較少時,首席執行官(CEO) 在公司業績不好時被解雇的概率較大。付榮和李芬(2009)研究發現獨立董事比例越高,高管離職的概率越大,而董事會規模越大,高管離職的概率越小。丁希煒和周中勝(2008)以滬深兩市1 084家上市公司為樣本,研究表明股權集中度、高管持股比例對高管變更的影響均不顯著,但當第一大股東持股比例低于50%時,前五大股東的股權集中度對高管變更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而張俊生和曾亞敏(2005)分析中國上交所上市的公司發現董事會會議次數、公司的領導結構對相對業績下降的公司的總經理變更具有顯著的解釋力,而董事會規模、獨立董事比例、股權集中度等其他治理變量與總經理變更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其他方面:Morck(1988)等提出戰壕假設,即高管持股會增加其追求非公司價值最大化的動機,以滿足個人利益,并防止被解聘,即高管持股比例越高, 其離職的概率越小。Murphy(1999)研究了美國大型上市公司的高管離職現象,結果表明高管年齡對高管離職的解釋力要強于公司的經營業績,即年齡越高的高管越容易出現辭職的情形。張明(2011)研究了2010年4月前上市的公司高管離職問題,發現高管持股比例與高管離職的可能性存在倒U型的非線性關系。
從以上文獻綜述可以看出,雖然我國學者對高管離職原因的研究起步較晚,但發展迅速,對高管離職的影響因素研究從經營業績擴展到公司治理因素等多個角度。但國內學者的研究并沒有得出一致的結論,這可能與其所選樣本、變量等存在差異有關。關于創業板高管離職原因的研究,現有的文獻多停留在描述層面上,缺少數據的支持和深入的實證分析。
三、研究設計
(一)研究假設
借鑒現有的研究成果,結合創業板高管離職的特點,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設:
H1:高管年齡越高,離職的可能性越高。不同年齡段的高管對其職業生涯規劃不同,高管年齡是影響高管離職的重要因素。
H2:高管學歷越高,離職的可能性越低。高管的學歷能反映其認知能力、技能知識的高低,學歷較高的高管在職業選擇時更能與自身的意向相匹配,并且學歷往往與高管的組織能力、決策能力、解決復雜問題的能力以及承擔風險的能力相關,學歷較高的高管在工作中也更加得心應手,因此學歷越高的高管離職的可能性越低。
H3:高管任期越長,離職的可能性越低。隨著工作年限的增加,高管人員會積累更多的經驗和相關知識,有利于高管人員做出更為精準的決策,取得更好的經營業績。因此,高管在公司的任期越長,其離職的概率就越低。
H4:高管持股市值越高,離職的可能性越高。創業板上市公司對高管普遍實施股權激勵政策,加之創業板上市公司在股票發行時存在的“三高”現象(高發行價,高市盈率,高超募資金),使得獲取公司股權的高管在公司上市后個人財富迅速增加。依據現有規定,若高管持股后繼續任職,其在公司股票上市一年后才能轉讓所持股份,且每年轉讓股份數量不得超過其持有量的25%;若持股高管選擇在新股發行上市一年后離任,離任半年后可一次性減持所持股份的50%,相比繼續任職減持股份所獲收益增加一倍,離任一年后,所持股份全部解鎖。在上述情況下,若持股高管選擇繼續任職,則其需要較長時間才能將手中的股份財富變現,而公司經營及股票價格的不穩定性,使得滯后變現這筆財富的高管面臨較大風險,因此創業板高管就會有通過離職來減持更多股份來提前獲得更多股票收益的動機,持股市值越高的高管人員的離職動機越強。
H5:高管薪酬水平越高,離職的可能性越低。根據委托理論,委托人(股東)為了降低成本,往往與人(企業管理者)簽訂報酬―績效條約。管理者會努力提高經營業績以獲取較高的薪酬,實現自身利益最大化。而高管獲取的薪酬不僅是公司對其能力和價值的認可,也代表了公司對高管的重視和滿意程度,體現著高管在公司中的地位,這些因素影響著高管對公司的忠誠度,也是高管是否離職所考慮的重要方面。因此,高管薪酬構成了高管離職的機會成本,高管從公司獲得的薪酬越低,高管離職的機會成本就越低,高管離職的概率就會增加。
(二)樣本選取與數據來源
本文以2009年10月30日到2012年12月31日在創業板上市的355家公司的高管個人為樣本,研究其離職情況,剔除數據缺失值后共得到5 832個樣本。所有數據均來自國泰安數據庫以及深圳證券交易所網站上公布的各上市公司年度財務報告,國泰安數據庫中不全的高管離職數據通過手工整理財務報告得出。上市當年存在的高管的變量數據取自上市當年的年度報表,上市年度以后增加的高管的變量數據取自新增當年的年度報表。數據處理采用stata12.0軟件。本文研究的高管是指創業板上市公司的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監事、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總監、技術總監、營銷總監等高級管理人員。
(三)變量選取和模型構建
本文選取創業板高管離職變量為因變量,即創業板高管自公司上市之日起至2012年12月31日是否離職,即是否不再擔任公司高管,該變量為0-1分類變量,在設定期間不再擔任公司高管時值為1,仍繼續擔任公司高管時值為0。自變量的選取上,由于高管持股市值和高管薪酬數值較大,因此對這些變量設置了不同的數量單位,以便于對其進行分析,教育背景賦值:1=中專及中專以下,2=大專,3=本科,4=碩士研究生,5=博士研究生。文中各個變量的具體定義見表1。
由于本文的因變量是0-1分類變量,因此選用Logit模型對影響高管辭職的因素進行計量分析,模型設置如下: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alary+β6First-share+β7 Size+β8IPOPE +β9ROA+ε 模型(1)
LOGIT(Y)=β0+β1Age+β2EDU+β3Tenure+β4Share-value+β5Share-value2+β6Salary +β7First-share+β8 Size+β9IPOPE +β10ROA+ε 模型(2)
四、 實證檢驗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
首先,本文按照高管的職位特征對離職情況進行了統計分析,如下頁表2所示。本文所選取的5 832個高管樣本中,離職的有786人,離職比例達13.48%。創業板出現離職現象較多的職位是董事、監事、副總經理和財務總監,董事長、副董事長發生的離職現象較少,考慮兼任的總經理情況后,總經理出現離職的比例也是較小的,僅為3.39%。
其次,對各變量進行描述性統計分析。創業板高管年齡均值為46歲,表明創業板高管總體偏年輕化;高管的受教育程度平均在本科以上;在任時間最短僅為2個月,平均任期為4年以上;創業板高管的持股市值最高達198.47億元,平均持股市值為1.17億元,可見創業板持股高管的股票財富之高;薪酬最大值為353.2萬元,均值為17.3萬元,存在薪酬為零的高管。控制變量中值得關注的是市盈率指標,最大值達到207.32倍,均值達到72.31倍,印證了創業板“三高”現象中的高發行市盈率情形的存在。
(二)回歸分析
通過下頁表2中的回歸結果可以看出,對模型(1)進行回歸后結果顯示高管持股市值與高管離職并沒有顯著的相關關系,因此猜想高管持股市值與高管離職并非線性關系,加入持股市值平方項即對模型(2)進行回歸,結果顯示高管持股市值系數為0.1516,在10%的水平上顯著,高管持股市值平方項系數為-0.0167,也在10%的水平上顯著,其他變量如高管年齡、學歷、任期、薪酬的回歸結果與模型(1)結果基本無差異,均在1%的水平上與高管離職概率顯著相關,支持H1,H2,H3,H5。根據模型(2)的回歸結果,高管離職與高管持股市值并非線性相關,而是呈倒U型關系。通過對持股市值進行簡單計算,可以得到倒U型的峰值為4.54億元,即持股市值低于4.54億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離職的概率越高,而持股市值高于4.54億元的高管,持股市值越高,離職的概率越低。通過對樣本觀測值進行統計發現,持股市值超過峰值4.54億元的高管人數為356個,其中擔任公司董事長或副董事長有231個,發生離職的共有8人,僅占創業板離職總數1%。可見峰值后的負相關關系對創業板高管而言并非普遍現象,可以進行如下解釋,創業板上市公司大都是家族企業,這些企業的特點是家族內部成員參與企業經營管理,持有公司大量股份并擔任董事長等要職,并且很少發生除換屆、退休等客觀原因外的主動辭職,因此在考察高管套現動機時可以將這些高管排除在外。所以在考察高管套現動機時不考慮超過持股市值峰值的高管,那么高管離職概率與高管持股市值表現為顯著的正相關關系,支持H4,創業板高管離職現象表現出較強的套現動機。
(三)進一步分析
為驗證高管離職的套現動機是否具有穩健性,將模型(2)中的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項替換為持股數和其平方項以及持股比例和其平方項分別進行回歸分析,持股數為高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數量,單位為百萬股,持股比例為高管直接持股數與公司發行總股數之比。回歸結果再次驗證了高管離職與高管年齡、學歷、任期、薪酬的顯著性關系。將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項替換為持股數及其平方項進行回歸,高管離職與高管持股數也呈倒U型關系,峰值為14.64百萬股,樣本中持股數超過峰值的高管有394人,其中260人為公司董事長或副董事長,離職人數共有8人,因此剔除持股數高于峰值的高管后,高管離職概率與高管持股數具有顯著的正向關系,再次驗證了高管離職的套現動機。將持股市值和持股市值平方項替換為持股比例及其平方項進行回歸,高管離職與高管持股比例也是呈倒U型關系,峰值為15.38%,樣本中持股比例超過峰值的高管有437人,其中278人為公司董事長或副董事長,離職人數共有10人,因此剔除持股比例高于峰值的高管后,高管離職概率與高管持股數顯著正相關,也表明了高管離職套現動機。控制變量上市市盈率對高管離職概率有顯著的正向影響,上市市盈率越高,高管離職概率越高,創業板較高的市盈率代表著創業板的估值泡沫和高風險性,此情形的存在刺激高管盡快套現離職,這與假設4趨于一致。高管離職概率與公司業績顯著負相關,即公司業績越好,高管離職概率越低,較好的業績一般預示著較高的高管薪酬,間接支持假設5。
關鍵詞:盈余管理;內部控制實施;內部控制信息披露
中圖分類號:C935 文獻標志碼:A 文章編號:1002-2589(2012)29-0111-02
當代經濟活動中,財務信息的真實性愈顯重要。但由于各項法規制度的不完善,證券市場卻出現了一系列會計信息失真現象,盈余管理的濫用就是引發該現象的一個重要因素,而內部控制系統的不完善則又是導致盈余管理行為難以抑制的直接原因。企業內部控制包括了內部控制的實施與內部控制的披露兩個方面,國內外部分學者正是據此對內部控制與盈余管理的關系展開了一系列的研究。
一、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施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現狀
就內部控制的實施而言,其與盈余管理的關系是建立在委托理論基礎之上的。股東追求股東財富最大化,但并不直接參與公司經營;而人是資產的管理者,直接控制公司的運營和盈余管理,又以其自身薪酬、福利及權利最大化為目標,因而造成了與前者間的利益分化和沖突,隨著利益沖突的加劇使得內部控制應運而生。內部控制實施理論上即是對盈余管理行為的監督和防范,內部控制成效對公司的盈余管理程度有著重要影響。提高內部控制效率能有效降低委托人與人之間的信息不均程度,限制人的盈余管理操縱空間,消解人對委托人利益的潛在侵害。
1.國外研究現狀
綜合我國一些學者的研究成果,當前國外諸多學者已就公司內部控制實施與盈余管理的關系作出了大量卓有成效的研究。Li和Goh等在研究后證實內部控制缺陷改進后,公司的盈余穩健性將可以得到較大幅度提高。Ashbaugh-Skaife等學者則發現,企業內部控制中有較大缺陷的比沒有內部控制明顯缺陷的會有更大的異常應計項和更多的應計項噪音,若會計師認為內部控制有較大改善,那么應計項質量亦會有所改善。Lee,Chan和Farrell等則按操縱性應計利潤的正負號將樣本分門別類進行了研究,結果披露了內部控制缺陷的企業的正向操縱性應計利潤值和操縱性應計利潤的絕對值比其他公司的都大,這足以證明內部控制能有效減少會計舞弊,提高盈余空間。
Ke,Yu和Gong在比較了跨國上市公司和美國本土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有效性后,發現了跨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與盈余質量并不存在顯著的相關性,而美國本土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質量與盈余質量則存在較清楚的正相關性關系。Guthrie和Epps對Lee,Chan和Farrell等的研究成果進行了進一步延伸,比較了有內部控制缺陷的企業與沒有缺陷的企業的應計利潤,表明具有較大缺陷的企業更易利用可操縱應計利潤展開盈余操縱。
2.國內研究現狀
在我國,學者們對于上市公司內部控制實施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相較而言雖尚處探索階段,但是也已結出了豐碩的成果。楊文國在《內部控制對會計信息質量的影響分析》一文中就內部控制對會計信息質量產生的影響加以客觀全面地分析,基此對內部控制體系的構建提出了許多的措施和建議。許波則側重于內部控制與盈余管理模式關系的理論分析,發現公司可以通過董事會、經理層、股東會、監事會和資本市場對其盈余管理行為產生顯著影響。張國清則以上市公司是否能夠提供出積極的自我評估報告并能否獲得保薦人或第三方審計人員的審核意見對其內部控制質量進行評價,此外其研究還表明較高質量的內部控制并非一定會隨之產生高質量的盈余,改善的內部控制質量也并非會伴隨提升盈余質量。方春生在研究了財務報告可靠性和內部控制的關系后發現在公司實施了內部控制后,其財務報告的可靠程度會得到明顯提升。
張軍和王軍只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2007年的數據研究企業第一次內部控制審核對于操縱性應計項的影響后表明,在企業實施內部控制審核后,其操縱性應計項得到顯著降低。同時,王軍只在對比了內部控制審核前和審核后的盈余質量,結果表明第一次進行內部控制評價前后可操控性應計數出現了較大幅度的差異,在內部控制評價后,會計盈余質量比審核前有顯著提升,會計盈余質量會出現顯著的改善。
二、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現狀
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盈余管理的關系的研究是建立在信息不對稱的基礎之上的。經濟行為之中,信息不對稱會產生道德風險以及逆向選擇等問題。信號傳遞理論的建立則有效解決了該問題。信號傳遞理論表明,優異質量的公司為了區別開較劣質的公司,可能選擇對其內部信息進行比較充分的披露,積極向市場傳遞企業的信號,從而引導優質資源流向自己的公司,繼而會引發其公司股票的上漲,反之不披露信息的公司會被認為存在負面消息進而會引起股價的下跌。基此,為獲取市場較為良性的反應,公司就會主動披露對自己有利的內部控制信息;同時,站在投資者的立場,在條件大致相同的條件下,自然會選擇內部控制信息較為完整披露的公司成為投資的選擇。然而,如果把盈余管理引入此信息鏈時,信息在傳遞過程就可能會發生扭曲,上述的兩個結論也就會有所不同。
1.國外研究現狀
相較而言,國外學者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起步更早,成果也相對豐富。Doyle等學者從2001年到2004年間內部控制弱點被披露的200余家公司為對象,檢驗發現內部控制存在重大弱點的公司,其盈余質量也更低。Beneish的統計結果則顯示內部控制比較弱的公司能夠增大可能的計量誤差,這樣上市公司所披露出的內部控制弱點就會釋放出財務報告質量不佳的信息。Bedard則側重研究了公司盈余質量與內部控制缺陷的關系:在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前上市公司盈余質量并未表現出更低水準,但與內部控制管理方向相同的是,披露后公司的盈余質量卻會有明顯的改善。
Chan等學者則選擇了以主動自曝其公司內部控制不足為對象的122家公司,針對這些公司操縱性應計項絕對值加以評估,發現那些具有內部控制缺陷公司的操縱性應計項絕對值數據遠遠高于別的公司。Doyle等學者還集中研究了應計質量和內部控制缺陷的關系問題,發現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的嚴重不足是和應計質量較差緊密聯系的。
2.國內研究現狀
國內學者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盈余管理關系的研究起步相對更晚,但是一些學者的研究成果已引起了學界足夠多的重視。方紅星、楊有紅和汪薇等學者對我國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問題加以研究,發現其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硬性規范沒有被充分落實、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不夠自愿、公司內部控制的自我評估與會計師事務所的審核評價沒有統一標尺度。于忠泊、田高良等人結合會計信息的穩健性、可操控應計利潤和資源配置效率等三要素研究了內部控制評估報告效用,認為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的公開對于會計信息的穩健性和可操控應計利潤以及資源配置效率的提升和推進不夠明顯。賴文海的《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與盈余質量的實證分析》一文,詳細闡釋了內部控制缺陷與盈余質量二者間的相關關系:首先是公司內部控制體系的完善與公司盈余質量緊密相關,其次是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是提高內部控制水平和提升盈余質量的直接和有效途徑。
三、國內外研究狀況評述及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的展望
就研究過程來看,國外學者對于內部控制的研究起步更早,成果也相對豐富。其重點關注內部控制質量與上市公司的經營狀況以及財務報告質量之間的關系。相對而言,國內學者就這一問題涉及時間較短,目前主要聚焦于對國外較為成熟的內部控制理論的介紹和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現狀的闡述式探討。就盈余管理質量和內部控制關系的思考而言,無論國際上還是在我國內部,學者們基本上達成了較為一直的見解,誠然,必須承認的是國內對此方向的研討還不盡深入,研究的成果亦未為相近。方春生、張軍和王軍等學者較為認同盈余管理質量能夠通過內部控制來加以改善,但是張國清、于忠泊和田高良等學者則一致認為內部控制對盈余管理沒有表現出明顯的改善效用。
就研究方法而言,國外學者對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理論的實證研究已較為成型,但是受限于公司內部控制真實數據的采集,國內上市公司內部控制理論的實證研究尚處起步程度,一些實證研究性的學者,汪薇、楊有紅、王軍只等人只是運用了闡述性統計的方式,所獲結論缺乏精確的數據支撐。
就內部控制質量的評估,國外學者側重于通過如何披露內部控制缺陷、內部控制缺陷的類型對內部控制質量加以評估。國內學者則因經濟環境的不同,在研究中較為注重體現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這一經濟環境。在過去的研究過程中,一些學者試圖運用書面調查方式來對內部控制質量作出衡量,一些學者則精心構建出指標系統,運用取得分值的方式對內部控制作出定量化的統計。無論是采用哪種方式方法,從效果來看都難免有一定的隨機性,并不能做到客觀如實反映公司內部控制的狀況。
綜上所述,國內外學者對于盈余管理問題的研究,已由最初的對盈余管理的定義、動機、計量方法的研究逐漸轉變到盈余管理與新舊準則之間的影響、與公司治理的關系及其與內部控制的關系層面上。因此,將來對盈余管理的研究應更側重于以下幾個方面:一是盈余管理與稅收的關系;二是盈余管理對資源配置影響的研究;三是確定盈余管理的制約因素以及具體的案例研究。
參考文獻:
[1]Doyle,J.,W.Ge,S.McVay.Accruals Quality and Internal Control over Financial Reporting [J].the accounting review,2007,82(5):1141-1170.
[2]Epps,R.W.,Guthrie,C P.Sarbanes-oxley 404 material weaknesses and discretionary accruals[J].Accounting Forum,2010,forthcoming.
[3]Chan,K.C.,B.Farrell,P.Lee.Earnings management and return-earnings association of firms reporting material internal control weaknesses under section 404 of the sarbanes-oxley act[J].Auditing:A Journal of Practice & Theory 2008,27(2)
[4]方春生,王立彥,林小馳,林景藝,馮博.SOX法案、內部控制制度與財務信息可靠性[J].審計研究,2008,(1).
各工商所(隊)、局機關各科(室):
為加強外部監督,提高行政效能和依法行政水準,推進“兩建一創”活動深入開展。根據xx市工商局的要求,今年分局邀請xx市人大對工商行政執法開展定向視察,這對工商部門來說是一次重要的社會鏈接,對于人大代表以及人民群眾認識工商、了解工商、理解工商,推動工商工作將起到很好的作用。為扎扎實實地開展此項工作,分局決定,建立接受人大定向視察工商有關工作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年度工作報告制度。每年年底向人大定向視察組匯報全年工作情況及下一年工作思路,聽取意見建議。
二、檢查、考核制度。不定期組織人員,對人大定向視察中發現的問題和反饋意見建議的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并把檢查結果列入單位責任目標考核。
三、上門走訪制度。局領導不定期上門走訪聯系所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視察組成員,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建議;聯系人大定向視察工作的局領導和聯系人,每季度上門走訪一次人大定向視察組組長,匯報近期重點工作,交流有關信息,聽取意見建議;各工商所所長,每二月上門走訪一次所在地的人大定向視察組成員,匯報有關工作,聽取意見建議。版權所有
四、重大事項報告制度。對于本單位、本地發生的重大事件、突發性事件在及時向上級工商機關、當地黨委、政府報告的同時,即時向人大定向視察組報告,盡早溝通,爭取主動。
五、信息通報制度。及時將分局開展的重點工作、活動的小結以及一些文件資料寄送給定向視察組成員。
六、網上聯系制度。利用xx政務網絡平臺,采取電子郵件的形式,即時將分局開展的有關重點工作、重要活動和人大定向視察組提出的涉及全局性工作和局重點工作的意見建議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情況,反饋給定向視察組。
中圖分類號:DF411.91 文獻標識碼:B文章編號:1008-925X(2012)11-0074-02
1 公允價值概述
1.1 公允價值概念: 1970年,美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在其會計原則委員會報告收第四集,將公允價值理解為:當在包含貨幣價格的交易中收到資產時所包含的貨幣金額,以及在不包含貨幣或貨幣要求權的轉讓中的交換價格的近似值。這可能是對公允價值的最早定義。
現行國際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的定義為“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當事人自愿據以進行資產交換或負債清償的金額2。
1.2 公允價值的發展: 全面歷史成本計量模式,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并用的混合計量模式以及全面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這三種計量模式清楚的劃分了衍生金融工具計量理論發展的三個階段:全面歷史成本計量模式階段;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并用的混合計量模式階段;衍生金融工具的全面公允價值計量模式的階段。
在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并用的混合計量模式階段,該階段的計量模式突出了會計信息質量特征的相關性,但是對金融資產和負債按企業持有的目的和意圖進行分類,使得企業管理當局有了通過選擇不同的分類來操縱利潤的可能性,同時這種分類在實務中也很難操作。盡管混合計量模式仍有種種弊端,但是現實中金融市場還欠發達,并且衍生金融工具在創新中組合和融全以及計價技術的發展還沒有使估計的可靠性達到不會影響財務報表公允表述的程度,這就是說全面公允價值計量還沒有出實基礎,因此歷史成本和公允價值并用的混合計量模式是必然的選擇。
2盈余管理概述
2.1盈余管理概念:
會計學界對盈余管理有不同的定義。有褒義的,有貶義的,也有中立的。
盈余管理是指企業管理當局出于某種動機,利用法規政策的空白或靈活性,通過各種手段對企業的盈余進行調節的行為。從本質上講,盈余管理顯然是一種利潤操縱行為,但利潤操縱是通過違法的手段弄虛作假,人為地造成利潤的增加或減少;而盈余管理則是在在準則和會計制度允許的范圍內,選擇適當的會計政策以尋求有利于自己的財務結果。該定義既有貶義又有中立性。
2.2盈余管理采用的主要手段
(1)虛假確認收入。(2)虛假確認費用。(3)利用資產減值準備。(4)虛擬資產。
總之,盈余管理采用的主要手段主要表現在資產取得,資產減值,收入確認上。
2.3公允價值計量與盈余管理關系
公允價值存在一些缺陷,從信息的觀點來看,會計數據向投資者傳遞信息,信息作用的結果改變了投資者的預期,進而影響投資者對公司價值的評估和市場定價。
而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就利用了公允價值上缺陷,來進行利潤操縱,進行盈余管理。
3公允價值計量對盈余管理影響
3.1資產計量
3.1.1資產取得: 企業在取得固定資產過程中及交付使用前發生的相關費用,都要作為原價入賬。這種確定方法只適用于新固定資產,而將取得舊固定資產過程中發生的運雜費、包裝費、安裝調試費及成本再加入原價入賬則不合理。因為取得舊固定資產只是所有權單位之間的變更,其價值及使用價值不會因轉讓而增加,其價值也不應因此而增加。如果將接受轉讓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增加、實際價值和賬面價值相背離的情況,而且這種情況會隨著固定資產轉讓次數的增加而越來越嚴重,從而造成企業資產負債表中固定資產的價值虛增,為盈余管理提供了空間。
3.1.2資產減值: 在現行準則的基礎上,新的資產減值準則有很多變化,這些新的變化將從以下幾個方面對企業通過計提資產減值準備進行盈余管理的行為產生抑制。
從總體上來看,新準則擴大了資產減值的計提范圍。
從細節上看來, 新準則在計提基礎、確認標準、計量標準和操作步驟方面較現行準則做出了更加詳細的規定。
(3)新準則規定資產減值不能轉回。這是對現行準則的一個較大調整。
3.2收益計量: 舊會計準則,企業可以利用存貨發出計價方法變更盈余管理。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包括個別計價法、先進先去法、后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移動平均法,企業可以根據需要選擇其中的一種。不同的計價方法計算出來的銷售成本會有所不同,從而影響企業的當期利潤。其具體表現在:期未存貨計價過低,當期利潤因此而相應減少;期未存貨計價過高,當期利潤因此而相應增加;期初存貨計價過低,當期利潤因此而相應增加;期初存貨計價過高,當期利潤因此而相應減少。因此,舊會計準則有關存貨發出計價方法在規定為上市公司提供了盈余管理的空間。
4 公允價值計量啟示與展望
4.1公允價值是會計計量的必然趨勢: 引入公允價值是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必然趨勢,也是資本市場發展的必然要求。上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衍生金融工具的大量產生,人們日益關注對企業商譽、衍生金融工具等資產和負債的確認和計量。由于歷史成本計量的會計信息缺乏相關性和及時性,使得現行財務報告過度關注歷史、成本和利潤,忽視未來、現金流量和價值。公允價值會計因其潛在的高度相關性,受到人們的高度重視,其運用已經從金融工具擴展到傳統領域。2007年1月1日,我國已實施了新的會計準則,公允價值在上市公司再次推行,按照新的準則,債務重組、非貨幣易、投資性房地產、非控制下的企業合并等具體準則都用到了公允價值。公允價值在新準則中被大量采用。
4.2規范公允價值計量,減少盈余管理行為: 規范公允價值計量,減少盈余管理行為。公允價值是一柄雙刃劍,運用的好可以提高信息質量,運用不妥,則可能影響信息質量,所以公允價值需要一系列的制度保障,投資者應加強監管。對于實行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投資者應要求其充分披露其證據的充分性。此外,投資者可以聘請注冊會計師對其進行驗證,鑒定公允價值的合理性。
論文摘要:本文在對西方成熟資本市場上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分析的基礎上,探析股權分置改革完成后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從而為上市公司制定合理的內部治理機制提供參考。
一、引言
股利政策是關于公司稅后利潤在股利與公司內部留存收益之間的分配選擇,是公司經營中一項重要的財務決策,是公司各利益相關者之間相互博弈的結果。因此,其必然受到公司內部治理機制的影響,不同的內部治理機制產生不同的股利政策。另一方面,股利政策雖然取決于內部治理狀況,但通過分析股利政策可以透視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合理的股利政策有助于降低甚至消除成本,使管理者盡量將股東利益最大化作為自己的行動準則。即恰當的股利政策可以作為一種約束機制,有效協調公司股東與管理者之間的關系,有利于緩解甚至可能解決公司治理問題。
作為公司治理基礎,股權結構對公司內部治理的運作方式和效率都能產生極其重要的影響,不同股權結構下的治理結構產生不同的股利政策。我國關于內部治理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分析,幾乎都是在2005年股改前非流通股和流通股并存,“同股不同權,同股不同價,同股不同利”的條件下進行的,如今股改已基本完成,對于股改后的研究幾乎還是一片空白。股改后我國股權狀況發生了質的變化,所有股票實現了全流通,所有股東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礎,這將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發生重要變化,那么是否會使我國上市公司股利政策發
生變化呢? 本文就此進行分析。
二、國外發達資本市場的公司內部治理機制與股利政策相關性分析
(一)所有權結構
大量研究表明,股權集中度是影響股利政策的重要因素。股權分散時,外部投資者對公司的經營狀況不夠了解,根據股利信號理論,高股利支付率可以向投資者傳遞公司具有良好發展狀況的信息,因此公司一般都傾向于采取高股利支付率;再者,根據成本說,由于單個股東持股比例較低,對公司的監督成本大于其收益,因此一般情況下,股東沒有動力對公司進行監督,而寧愿通過高現金股利減少管理者手中的自由現金流量,以降低成本。而股權集中時,比較成本與收益,控股股東有動力也有能力對公司運作進行監督,公司一般由大股東控制,其對公司的經營狀況比較了解,于是無須通過股利向外界傳遞信息;所以股權相對集中的公司,股利支付水平一般較低。
在德國,首先,銀行持有10%左右的公司股票,從而以大股東身份參與公司治理;再者,銀行是中小股東股票的“保管銀行”,可以代中小股東行使權。根據德國《股份公司法》,企業法人投票權力不能超過25%,而代表公眾股東的銀行的投票權卻不受限制,因此銀行在上市公司的治理中有突出作用。擁有股東和債權人雙重身份的銀行,有動力也有能力對上市公司的運營進行監督,股利政策的監督作用相對較小,因此其股利支付水平不高。
(二)董事會
作為最重要的公司治理機制,董事會能對經理層產生重要影響,進而影響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德國,上市公司實行“雙重董事會”制度,即包括理事會和監事會,且監事會的地位高于理事會。監事會有任免理事會成員的權力,監事會成員由股東代表和職工代表各一半組成,監事會成員不能兼任相當于經理人角色的理事會成員,因此監事會的監督作用較強,能夠有效降低成本。另外,這種機制安排便于信息傳遞,能夠有效提高公司治理效率,相較之下,股利政策所發揮的治理效率并不高,因此德國上市公司的現金股利支付率較低。
(三)債務政策
債權融資的杠桿效應有利于限制管理者的隨意行為,促使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一致,從而有利于減少成本。但過多的債務融資可能使企業的現金流發生短缺,更甚者可能陷入危機,銀行為了保證資金回收,通常會限制企業的投資、股利發放等決策,因此企業的資產負債率越高,其股利支付率越低。在德國,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舉足輕重,銀行向公司提供各種貸款,公司的資產負債率較高,銀行作為債權人和股東參與公司治理,雖然較好地貫徹了股東利益最大化目標,但也限制了其股利發放水平。
通過對德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與股利政策的相關性分析,可以發現,股權結構對股利政策制定的影響作用貫穿始終,股權結構是股利政策制定的根本影響因素。且綜觀德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發現,雖然其股利支付水平較低,但股利政策穩定,且以現金股利為主。
三、現時期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結構與股利政策狀況
(一)股權高度集中
股權分置改革使所有股票實現了全流通,所有股東具有了共同的利益基礎。由于股改方案大都采用對價支付,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各股東的持股比例,大股東(原為非流通股東)的持股比例有所減少,公眾股東的持股比例增加。然而,針對我國2005年已完成股改的299家a股上市公司的研究發現,這些公司2006年第一大股東的持股比例仍高達38.56%,股權結構仍然高度集中,即公司仍然處于大股東控制之下,可能按照大股東的意志決策。
(二)無效的董事會
我國的董事會類似于德國的“雙重董事會”制度,但又具有中國特色。我國上市公司的董事會成員大部分都是內部董事,且由原行業主管部門的領導和行業內高級經理組成,董事長兼任總經理現象普遍,董事職業化程度不夠,且也沒有確立職業經理人觀念;其次,我國的獨立董事由于建立時間短,且基本上都是由大股東推薦產生,所以獨立董事基本上都是聽命于大股東,缺乏獨立性。另外,我國的監事會形同虛設,監事會采用集體工作制度,監事會成員無法獨立開展工作,起不到有效的監督作用。
(三)資產負債率偏高,但銀行監督無效
我國的上市公司資產負債率偏高,且近年來有逐年升高的趨勢,2003—2004年都超過了45%,2006年甚至高達68.16%。但作為最大債權人,銀行對公司治理的參與卻受到限制,且由于銀行本身也處于改革初期,內部治理尚不完善,因此對上市公司的監管缺乏力度。
四、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發現,我國上市公司現階段的內部治理仍然存在許多問題,與此相對應,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在制定上較股改前并沒有太大變化,每股現金股利2004年為0.112元,2006年為0.095元,并沒有顯著變化,股利政策在很大程度上仍然體現了控股股東的意愿,而不是建立在公司發展的基礎上。
(一)股利政策不穩定,且缺乏連續性
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決策受控股股東和政府相關政策的影響較大,公司發放股利不是以公司的長遠發展為目標,而更多體現了控股股東的意愿,或者僅僅為了迎合政府的相關規定,而置公眾股東的利益于不顧,因此導致我國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頻繁多變,缺乏穩定性和連續性,在所有的a股上市公司中僅有519家公司在2005、2006年連續兩年支付現金股利,且幾乎沒有公司保持相同的股利支付率,所以在我國股利政策不具有信號傳遞的作用,反映不出公司治理狀況。
(二)股利支付方式多,現金股利不是主要的支付方式
我國上市公司采取的股利形式有現金股利、股票股利、現金加股票股利、現金股利加轉贈股本、股票股利加轉股本、現金股利加股票股利加轉股本等多種。在發達的資本市場上,現金股利是主要的股利形式,然而我國1393家a股上市公司中,2005年僅有639家分配現金股利,2006年僅有747家,近乎多半的公司不發放現金股利。依靠發放現金股利來降低成本,改善公司治理在我國基本上還行不通。
五、借鑒國際經驗,完善我國上市公司的內部治理機制與股利政策
(一)完善董事會結構,加強監事會的監督職能
我國董事會結構可以參考德國的模式,重組董事構成,讓股東、雇員和債權人共同組成董事會,為保證股東利益,股東董事應占絕對多數。為保證各位董事成員享有共同的權利,股東董事由股東推薦,雇員董事由全體雇員民主選舉產生,債權人董事由債權人推薦,如此有利于企業信息交流,并對高層經營者有一定的監督制約作用。同時,加強監事會的監督職能,監事會成員同樣由股東、雇員和債權人組成,但為了防止企業遭“內部人控制”,提高經營效率,保護債權人利益,可適當考慮債權人在監事會中的占有比例。
(二)加強銀行信貸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現階段我國的股權高度集中,但基本上都是國家或法人控股,銀行不占有股份,公司資產負債率雖然很高,但銀行不參與公司治理,對公司缺乏有效的監督,從而造成資金使用低效,銀行資金回收率太低。我國上市公司治理可以借鑒德國模式,加強銀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參與角色,并為公司提供融資、咨詢等方面的支持。
(三)健全高管薪酬激勵機制,充分調動管理者的積極性
有效的薪酬激勵,可以促使管理者與股東的利益一致,有利于提高公司經營業績,這是增加股利發放的收益源泉。在日德等發達國家,高管薪酬普遍與公司經營業績掛鉤,從而充分調動了管理者的積極性。目前我國上市公司高管薪酬管理機制混亂,薪酬與公司經營狀況脫節,從而出現了大量經營者消極怠工現象。我國應借鑒德國模式,健全薪酬激勵機制,激勵管理者的經營管理熱情,從而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的經營業績。
(四)股利政策應當穩定、連續,并以現金股利為主
我國上市公司應借鑒國外發達市場的經驗,建立穩定、連續的股利政策,增強股利的可預見性,切實維護股東利益,有利于促進資本市場的健康發展。現金股利是發達資本市場上所采用的主要形式,我國上市公司也應朝著這一方向發展,并適當采用高現金股利支付率。高現金股利支付減少企業的留存收益,公司到市場再融資時必受到市場的監督,并且高現金股利減少了經營者所控制的自由現金流,有利于減少成本,對改善我國上市公司的治理狀況有重要意義。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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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公司治理 盈余管理 委托
盈余管理是指企業管理層在不違背現有法律法規、不違背會計準則和會計制度的前提下,通過對會計政策的選擇等職業判斷或“構造”規劃交易事項等經營手段向企業外部一切會計信息使用者傳遞非真實的會計信息,以實現企業經營者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影響其他以會計數字為依據的有關契約的履行結果的行為。
公司治理結構是指公司股東通過構建對經理人的激勵和監督機制,著重解決二者之間委托問題而形成的,以比較完善的市場運作機制和內部控制機制為基礎的一整套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結構的核心在于股東與經理人的關系,即在所有權和經營權相分離的情況下,股東如何有效激勵和監督經理人。有效的公司治理結構應當解決兩個問題:一是要給經理人以充分的自由去管理好企業,股東不能對其做過多的干預;二是保證經理人從股東的利益出發,運用這些自由去管理企業,即經理人能夠得到有效的激勵和監督。前者給經理人創造了盈余管理的條件;后者在壓縮經理人盈余管理空間的同時,從某種程度上說也激發了經理人盈余管理的動機。在發達市場經濟條件下,對后一個問題的解決是通過內、外兩部分治理結構來完成的。
一、外部治理結構對盈余管理的影響
1.資本市場。會計盈余信息在資本市場上發揮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它直接影響到企業市場價值的高低:
首先,股東與經理人之間的信息不對稱造成機會主義不可避免,于是產生了監督經理人行為的必要性。但考慮到任何監督都不可能十全十美,以及監督行為本身高昂的成本,另一種變通的做法是通過迫使經理人承擔其行為后果來同化二者的利益函數,即賦予經理人一定比例的剩余索取權(股權)。這樣,企業價值與經理人利益緊密聯系起來,出于自利的考慮,經理人必然會有動力去操縱盈余數字朝著有利于自身的方向發展。
其次,資本市場對經理人的約束主要來自權競爭機制。如果企業經營狀況不佳,股票市場價格低靡,股東為維護自身權益就會對經理人施壓或干脆更換經理層。這種潛在的威脅客觀上促使了經理人會通過盈余管理來平滑收益從而穩定股票市價。其實,盈余信息在債務性資本市場中也扮演著一個重要的角色。這是因為,在債務契約的簽定過程中,債權人大多會對諸如流動比率、速動比率、股利發放率等指標做出一系列限制性規定。為獲得貸款,經理人往往不得不對這些指標進行一定程度的粉飾。獲得貸款后,為避免違約,經理人也會在必要時通過盈余管理將這些指標控制在限制性范圍之內。
2.經理人市場。經理人市場與人競爭會計盈余信息是經理人能力及其價值評估的一個重要因素,通過競爭機制,能力強的經理人會得到大量的工作機會,而且往往是被高薪聘用,而那些能力不強的經理人則往往會被替換,從而面臨失業的威脅。這樣,經理人的利益在某種程度上就和股東利益聯系了起來,為提高自身收益,經理人必須努力去提高股東收益。因此,他一方面會努力工作以增加企業實際盈余;另一方面,在實際盈余既定的情況下,他又會采取恰當的手段來影響實際盈余在不同會計期間的反映和分布,以達到平穩股價、減少所得稅支出等目的。
二、內部治理結構對盈余管理的影響
內部治理結構是指股東通過事前監督而實施的對經理人員的直接約束,主要包括股東會、董事會、經理層和監事會。
這四方之間的關系為:股東會作為所有者掌握著最終的控制權,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法人代表全權負責公司經營,經理層受聘于董事會作為公司的意志人統管企業日常經營業務;股東會與董事會之間為信任托管關系,董事會與公司經理層之間為委托關系;最后,董事會與經理層的行為都要受監事會監督。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要責任在于負責選聘經理人,授權其在許可的范圍內對公司的經營管理,并負責評價經理人的受托管理責任。但二者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卻使得這種評價很難精確,這在客觀上就產生了對監事會的需要,由其負責監督經理人行為并負責審計公司財務事項。考慮到經理人在會計信息生成過程中的自然控制權,為美化自己的受托責任完成情況,他必然有動力通過選擇適當的會計政策使盈余數字變得有利于自己。這時,盈余管理完全是作為經理人的一種機會主義行為而出現的。
三、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規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
(一)進一步修訂和完善企業會計準則
應當參照國際慣例,進一步修訂完善企業會計準則,盡量減少會計準則中可供選擇的會計程序和方法,以縮小會計政策選擇的空間圍。同時,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新問題會不斷涌現,如一些重要的表外信息、無形資產以及一些重要的非經濟信息的披露等,需要會計準則及時進行補充修訂和不斷完善。此外,實踐證明,不當盈余管理的普遍存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對會計準則的理解不準,故意曲解以及執行不力所造成的,因此應當盡量減少會計準則中的模糊性語言和概念,并加強對執行情況的檢查。
(二)明晰產權并設計有效的約束激勵機制
產權制度對會計信息的生成過程具有先天的規范和界定功能,因為產權的明晰為會計信息系統目標的實現創造了兩個重要條件:第一,股東追求資本收益的最大化;第二,各利益相關方與管理當局之間存在經濟上的制約關系。因此,只有產權界定清楚,會計準則的運行和會計信息的生成才會有效率。在產權明晰的基礎上,還應當針對企業管理當局設計一套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一方面,要承認經營管理者的管理人力產權,具體可實行年薪制和經營者股權,同時輔以非貨幣激勵方式,使企業管理當局能夠充分得到與其經營業績相匹配的收益和榮譽;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股東會、監事會等內部監督機構的監督作用,各利益相關方或監事會對公司所采用的不合理的會計政策有權要求企業管理當局作出解釋或予以調整。此外還應強化外部監控,對實施不當盈余管理行為的經理人員實行市場禁入制度等,從根本上切斷企業管理當局機會主義行為的退路,使不當盈余管理的成本大大超過其獲得的收益。
(三)建立民事賠償機制,保護中小投資者
在我國,法律自我實施機制尚不健全,投資者訴諸司法救濟仍存在障礙。主要表現為:
1.重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輕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使投資者在遭遇證券侵權后難以運用民事訴訟手段維護自己的正當權益。
2.在證券侵權行為的處置過程中,往往以行政行動代替法律約束,大大地限制了投資者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利。
3.在成熟市場經濟國家行之有效的集體訴訟(亦稱集團訴訟)和股東代表訴訟方式,尚未引入到我國法律條文和證券侵權民事賠償案件的審理實踐中。為進一步完善民事賠償機制,應當借鑒國外成功經驗,參照國際準則健全相關法制,突出對中小投資者的保護,營造良好的公司治理文化和法律環境。(1)在司法救濟方面,需要盡快引入股東集體訴訟和代表訴訟制度;(2)在完善證券民事賠償機制的同時,還應健全投資者保護自身合法權益的其他制度,使當事雙方可以通過協調和庭外和解、向主管機構投訴、仲裁等途徑解決糾紛,提高糾紛解決的效率;(3)在引入民事責任和“刺穿公司面紗”等機制的基礎上,相應建立個人破產制度,使民事責任的追究能夠落實到最終責任人身上。
參考文獻
關鍵詞:室外綜合管道工程施工準備材料檢測溝槽開挖管道敷設系統試驗
中圖分類號:K826.16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隨著社會的發展,商業項目(綜合商場、高檔寫字樓和星級酒店等)功能要求更高,由此帶來室外管網系統更復雜,包括生活生產消防給水、生活生產熱水、生產生活污廢水、雨水、蒸汽(高溫熱水)等各類室外管道系統;同時,該類項項目容積率和建筑密度高,預留給室外綜合管道的敷設空間極為狹窄,室外管線設計布置將非常密集、管道交叉重疊,綜合管道的施工組織和施工管理的難度很大,容易發生施工質量進度的失控。
如何做好商業項目室外綜合管道工程的施工和管道,本文將以濟南某大象商業項目的室外綜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組織和管理經驗為例,探討商業項目室外綜合管道工程的施工組織管理思路和過程管控要點。
1、工程概況
本項目為一大型綜合購物娛樂項目,占地約6.5萬㎡,建筑面積約25萬㎡,室外地下管道主要包括生活給水、消防水管道、污廢水管、道雨水管道、高溫熱水循環水管道、蒸汽管道。工程的特點是工作量大,工期短,立體交叉作業,工序組織技術復雜,施工組織管理難度大。
本工程室外主要管網工程量如下:污廢水、雨水HDPE雙壁波紋管(DN200~DN700) 1850米,橡膠圈承插連接;生活、消防給水球墨鑄鐵管(DN200~DN250)2300米, 橡膠圈承插連接;高溫熱水、蒸汽無縫鋼管(DN250~DN300)460米,焊接。
2 、施工準備
做好開工前的圖紙人力、機械、物資準備,是項目順利實施的必要條件,主要把控以下施工準備要點:
2.1 深化后的管線綜合圖及分專業圖紙、安裝規范、標準、施工方案等資料齊全。圖紙會審完畢,并進行設計交底,圖紙需經相關部門審批通過;
2.2 到貨的配管材料滿足施工要求,施工所需機具、工具、儀器及消耗材料等配備齊全;
2.3 對管道平面布置圖及管線表進行核對仔細,到現場結合圖紙了解工程的基本全貌,如與工作面開挖有關的地形、地貌、地物等。
2.4 施工作業帶范圍內場地清理平整,現場供水、供電條件充足;
3、材料檢驗
重點對管材及附件等進行驗收核查,確保進場材料滿足設計和規范要求,防止因施工中因材料問題引起工程返工:
3.1 管道組成件(管件、法蘭、閥門等)必須具有制造廠的質量證明書,其材質、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文件的規定;法蘭和盲板的密封面應平整光潔,不得有毛刺及徑向溝槽;橡膠圈尺寸及斷面壓縮率符合要求,且不得有割裂、破損、氣泡、大飛邊等缺陷;螺栓、螺母的螺紋應完整,無傷痕、毛刺等缺陷,螺紋應配合良好;焊接材料必須有質量證明書。
3.2 鋼管檢測:無裂紋、縮孔、夾渣、折迭、重皮等缺陷,銹蝕、機械損傷等缺陷不超過壁厚負偏差,滿足國標GB/T 2102-2006及GB/T 17395-1998的要求。
3.3 HDPE管檢驗:管子和管件的顏色應一致,無色澤不均及分解變色線;內外壁應光滑、平整、無氣泡、無裂口、無明顯痕紋和凹陷;接口配合面應光滑平整。
3.4 球墨鑄鐵管檢驗:球墨鑄鐵管的化學成分滿足國標GB/T13295-2003、ISO2531/2003要求,產品標準執行GB/T13295-2003及GB/T17219-1998的標準要求。
4、管溝測量開挖
管溝的開挖進度及測量精度,影響整體室外管道工程的施工進度和工程質量,主要管控點如下:
4.1 平面、高程控制:依據業主和監理確認提供的坐標點進行放線;根據區內計算數據,用平面控制點,測量管道中線的起點、終點、平面折點及直線段控制點,釘中心樁,樁頂釘中心釘。并在溝槽適當位置設置栓樁;溝槽形成后,用經緯儀把中線及時投測到槽下,釘上中心樁。
4.2 管線基礎測量:根據檢底后管線中心樁及設計基礎寬度測放管線基礎結構寬度,同時測放管線基礎高程控制樁,基礎施工后復測基礎中線偏差、寬度及高程。
4.3 槽溝開挖:開挖的管槽須滿足設計坡度要求,槽底管道一側工作面寬度按照管道外徑尺寸,按照施工組織設計要求預留空間。開挖采用機械挖土,人工配合清坡、清底,土方運至堆場, 挖掘機挖土應嚴格控制標高,防止溝槽超挖或擾動基底土,當開挖接近槽底設計標高150~300mm時,用人工修整槽底、邊挖邊修至設計標高,溝槽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5、 管道敷設
管道敷設是本工程的主導工序,是工程質量進度控制的關鍵點,管道敷設前,溝槽驗收合格并清理完畢;管材、管件核對無誤,內部已經清理干凈,無雜物;安裝時按先自流后壓力流,先大管徑后小管徑,先深后淺的原則進行。
5.1 鋼管敷設:安裝前應做好防腐(焊縫部位未經試壓不得防腐);管子對口時,應墊置牢固,避免焊接過程中產生變形;法蘭面應與管道中心線垂直,接口的兩個法蘭面應互相平行;連接法蘭的螺栓,應為同材質、同規格,螺栓安裝方向應一致;碳素鋼管鋼管焊接選用手工電弧焊,焊條選用J422,焊縫外觀要求成形良好,表面不允許有裂紋、未熔合、氣孔、夾渣、飛濺存在。
5.2 HDPE 管敷設:采用承插式柔性連接;切口斷面應平整光滑并垂直于軸線,不得有任何變形,插口處端應銼出倒角;管子或管件在承插前應將承口內側和插口外側擦拭干凈;承插時應找正方向沿軸向均勻施力。
5.3 球墨鑄鐵管敷設:應將預制好的管段按照來水方向順序排列。按施工圖紙的坐標、標高找好位置和坡度以及各預留管口的方向和中心線,沿管線依次放好,清理管材、管件,清理膠圈、上膠圈。安裝過程中,定管、動管軸心線要在一條直線上,否則容易將膠圈頂出,影響安裝的質量和速度。管道安裝要平,管子之間應成直線。
5.4 附屬構施工:砼井室澆筑時要嚴格控制井底和預留口標高、方位和坡度;道路上的井蓋,應同路面齊平,其允許偏差為+5 毫米;非道路上的井蓋,應高出設計地面的50~100 毫米,并在井口周圍作好護坡;排水檢查井內做流槽時,流槽表面應用水泥砂漿抹光。
6、系統試驗
管道敷設完畢,做好系統試壓,檢驗施工質量,以便后續的施工回填工作。管道系統施工完畢,除接口外管道兩側及管頂以上不小于500mm,及時進行回填土。埋地管道試驗、防腐檢查驗收后,進行竣工復測,并填寫相關施工記錄。
6.1 壓力管道水壓試驗:埋地壓力管道試驗管段的長度每次不宜大于1km;強度試驗合格后方可進行嚴密性試驗,試驗壓力值及持續時間滿足規范和設計要求。
6.2 無壓力管道閉水試驗:無壓力管道回填前應以閉水法實測滲漏量進行嚴密性試驗;試驗段劃分宜以井為界,每段長度不超過1km。兩端封堵牢固且不得滲水。管道嚴密性試驗時,實測滲水量應小于或等于允許滲水量時,嚴密性試驗為合格。
7、管溝回填
管溝回填前,管線坐標、標高、防腐層共檢完畢,系統試驗合格,溝槽內無積水、雜物等。回填時,嚴格控制回填土含水率不得過高。管頂以上500mm 范圍內,回填土不允許含有有機質和直徑大于50 毫米的石塊;鋼管、鑄鐵管應采用細粒土;塑料管管底腋角90~120°范圍內應使用中砂或粗砂回填。分段回填時相鄰段的接茬應呈階梯形;管溝回填夯實中,應夯夯相連,不得漏夯。
8、竣工驗收
室外管線工程按照工期要求,隨主體工程同步完工。并組織了業主、監理、設計及政府市政監督部門的進行工程竣工驗收:各分部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材料檢驗、施工檢測、使用功能性檢測、施工測量記錄等質量保證項目驗收合格;工程觀感質量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合格,工程一次驗收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