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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征管 模式 新時期
稅收是國家財政收入的重要來源,稅收征管是稅務工作開展的重要環節,也是保障稅收收入的主要方式。稅收征管模式在構件和諧納稅關系、提高征管效率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但隨著我國社會經濟的深化發展,現有稅收征管模式逐漸暴露出一定問題,積極完善新時期我國稅收征管模式,是擺在我們面前的重要研究課題。
一、稅收征管模式簡介
稅收征管模式是我國稅務部門為實現其稅收征管功能,在征管稅收過程中對相互制約、相互聯系的稅收征管部門、征管人員以及征管方法與形式等要素進行有機組合,從而形成的稅收征管方式。其主要表現為稅收征管、稅收管理以及稅收稽查等形式。國家國情與稅收征管模式密不可分,稅收征管模式直接決定著我國稅收征收目標的實現以及經濟基礎的鞏固。正確認識稅收征管模式的作用,積極探究新時期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完善對策,對于全面促進我國經濟順利、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
二、現階段,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稅收法治環境不和諧。
現階段,我國還未建立健全完善的稅收法律法規體系,稅法隨意性比較強、經常會出現變動,導致征納雙方存在觀念上的矛盾。我國稅法宣傳力度不足,宣傳手段、方法單一,納稅人的納稅意識相對較為薄弱。從整體上來說,我國稅收法治環境不和諧。
(二)征納關系有待進一步調整。
稅收征管具體工作中,缺乏服務意識,征納關系有待進一步調整。在實際征管工作中,沒有徹底將“以納稅人為中心”的理念貫徹到實處,相應稅法宣傳工作不到位,在具體工作中很難及時、準確的對納稅人需求做出及時相應。另外,在要求納稅人必須誠信納稅的同時,我國稅務部門缺乏完善的誠信征稅體系與評價機制,納稅關系堪憂。
(三)稅收征管信息化水平低。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以及互聯網的廣泛應用,以計算機為平臺的稅收征管模式是新時期下稅收征管的客觀需求。但是,我國稅收征管科技力量投入不足,無法更好的滿足不同管理階層需求。稅務部門內部還沒有形成完善的信息交流平臺,國稅、地稅等相關部門之間缺乏及時聯系,信息共享程度非常低,再加上我國稅收工作面廣,信息的準確性與全面性上存在一定缺陷,無法滿足稅源監控與稅收征管需求。
(四)征管失衡,缺乏完善的稅收監控力度。
隨著經濟、社會不斷變化發展,稅源來源、分布發生顯著變化,不可避免的出現稅源失控問題。征管部門設置不合理,進一步削弱了其管理職能,缺乏對稅源具體情況的了解與分析。在稅收部門管理不善情況下,必須存在了稅收流失問題。現階段,還沒有形成完善的稅源監控機制,在稅收征、管等各個環節中責任不明,稅源失控問題明顯。
三、新時期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對策探究
(一)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法制環境。
建立健全我國稅收法律體系,完善稅法征收基礎,盡快出臺《稅收基本法》、完善《稅收征管法》,對稅收內容、法規、程序等進行統一的法律界定,對于違反稅收征管的各種行為,明確法律懲罰規定。從整體上建立以基本法、程序法等為一體的綜合法律體系,為稅收征管的開展提供基礎支持。與此同時,加強社會各界群體對稅收法律法規的學習與貫徹力度,全面提高其思想認識,規范納稅行為,提高征納稅的自覺性。強化稅法執行檢查力度,對稅收征管工作進行深入調查,全面推動稅收執法責任,同時強化稅務應訴、復議等各項工作。進一步完善重大案件的審理程序,強化稅務案件監督力度。
(二)進一步規范稅收征管服務模式。
新形勢下,稅務部門以及工作人員必須全面正確貫徹“以納稅人”為中心的工作理念,全面履行對納稅人的工作責任,進一步提高稅收服務于納稅人、經濟社會發展的意識,進一步規范稅收征管服務模式,積極建設誠信、和諧的征納關系。通過強化稅法宣傳、積極建立征納雙方誠信體系等方式,加強征納雙方的交流與溝通,努力減少信息不對稱問題,探索稅務征收的個性化、針對方式,實現納稅服務形式的新突破,積極構建和諧的征納新關系。
(三)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水平。
新時期,必須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積極建立標準、完善的稅收征管系統,統一配備統一硬件、軟件、通信、數據等設備,加強科學技術投入力度,更好的滿足征收技術標準,全面提升稅收征管效果。與此同時,以我國稅務總局為中心,積極建立覆蓋面省市縣區的綜合信息網絡體系,加強信息共享力度。與此同時,各級稅務機構需加強自身數據庫資源管理與建設力度,加強信息數據的科學管理,全面提高信息準確性與全面性。
(四)積極打造稅收征管新格局。
首先,在強化專業分工基礎上完善崗位職責體系,徹底解決稅收征收環節、管理環節、稽查環節等人員的人工、權利、責任等問題,建立健全崗位責任體制,確保稅收征管各項業務等的順利開展。
其次,加強稅收征管的精細化管理程度,更好的指導稅務稽查,促進征稅工作的順利開展。保障稅收征管工作的精確度、規范化與全面性,優化業務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分工,加強不同部門之間的交流與配合,重視稅收征管細節管理,針對性抓緊、抓牢,促進稅收征管向著精細化、科學化方式轉變。
結語
綜上所述,本文針對稅收征管模式概念、重要性開始以及現階段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始入手分析,從四個方面: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法制環境,進一步規范稅收征管服務模式,全面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積極打造稅收征管新格局,詳細論述了新時期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模式對策,旨在為一線工作提供理論指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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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海燕.網絡經濟時代的稅收征管模式創新[J].稅務研究,2011(4).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面存在的問題
我國1994年確立的企業所得稅體系,由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構成,十年來,我國國民經濟的經濟基礎、宏觀和微觀經濟形勢發生了深刻的變化,企業(內、外資)組織機構、規模、類型、性質發生了改變,特別是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目前企業所得稅制及征收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與市場經濟不適應諸多問題,嚴重制約著稅收功能性作用的發揮,不利于企業發展,不利于發揮稅收杠桿對國民經濟的調節作用,企業所得稅征管機制存在的問題,可以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分析說明。
(1)現行企業所得稅征管制度不規范,無法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現行企業所得稅制存在弊端,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稅法不統一,稅收優惠政策存在不平等性,內外資企業稅負不公平,所得稅政策具有多變性,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規定復雜,納稅調整繁雜,企業所得稅納稅人界定不清晰,不同行業之間、不同區域之間、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比較大,無法真正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不符合市場經濟的客觀要求。因此,必須進行改革,建立科學規范的企業所得稅管理制度。
(2)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過多,不利于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調整,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的調節作用。我國現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太多,既有產業政策方面的,也有區域政策方面的;既有內資企業方面的,也有外資企業方面的;既有鼓勵投資優惠政策,也有抑制投資優惠政策,這種過多的稅收優惠政策,應進行必要的清理、調整、減并、取消。“稅收優惠政策不宜過多,其作用范圍應當加以明確限制,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稅收優惠政策永遠是一種輔的調節手段,其功能在于彌補市場機制的失靈和殘缺”.否則,稅收優惠政策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一種手段,無法真正發揮稅收經濟杠桿作用,無法對國家經濟結構、產業結構進行調整。
(3)稅收政策與會計政策的差異性,加大了企業所得稅的納稅調整的難度,不利于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由于稅收制度與會計制度存在著差異性,使得會計稅前利潤與應納稅所得額之間存在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必須把會計稅前利潤調整為應納稅所得額,調整的方法有應付稅款法和納稅影響會計法(遞延法、負債法)。這就要求稅收征管人員要具備一定的會計專業知識和核算技能,或者會計人員要熟悉納稅申報業務,然而從實際運行情況來看,無論是企業還是稅務征收機關,具備這種復合型知識人才數量太少。事實上,會計政策與稅法政策差異性影響著征納雙方的主體利益。一方面“表現在稅務機關的稅收征收管理與稽查上,現在的稅務工作人員,不太熟悉新的會計準則、制度和政策,面對大量的政策差異項目,時常出現征管錯誤或稽查失誤,或者錯征、多征稅款,損害納稅人的利益”,另一方面“表現在企業財會人員的會計核算與納稅申報上,大多數的企業財會人員,或者能做到規范會計核算,但不能做到準確申報納稅,因而招致各種稅收處罰,導致企業經濟利益損失,或者為做到準確申報納稅而不在規范會計核算,導致會計信息失真”.
(4)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方法單一、手段落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稅收征管信息化的程度不高,綜合管理基礎薄弱,漏征漏管現象依然存在。由于企業所得稅是一個涉及面廣、政策性強、納稅調整項目多、計算復雜的稅種,所以要想全面提高企業所得稅的征管效能,確保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的質量和科學規范,必須擁有一定數量專業素質的所得稅管理人員及先進的征收管理理念和方法,要充分運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稅收征管信息化手段和平臺,全面加強綜合征管基礎性建設工作,要加強稅收征管信息資源優化和配置,及時保持國稅、地稅、工商、金融、企業等部門的協調,以保持稅收征管的信息暢通。然而目前的情況是: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方法、手段落后,專業人員數量少,知識陳舊,征收管理的基礎性工作薄弱,原有的制度、規章、辦法等已不適應新形勢的客觀需求,稅收征管應用型軟件的開發和使用存在一定問題,不利于所得稅征管工作的科學、合理、規范、高效。
(5)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稅收資源結構的配置有待優化。現行企業所得稅的征收管理,由于專業管理人員知識老化、業務不精、管理的方法手段落后、稅務機關機構設置不合理、部門職能交叉重疊、稅務工作效率低下、稅務經費使用效率不高、稅收資源得不到有效的配置等因素的影響,所以企業所得稅稅收成本較高,稅收征管效率較低,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工作質量,必須切實采取各種措施,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能,合理配置稅收資源結構。
(6)企業所得稅稅源動態監控體系不完善,稅源信息不完整,不同程度存在稅收流失。由于現行企業所得稅稅源信息化管理的基礎工作不規范,不同類型企業規模、性質、組織結構、信譽等級存在差異性,企業同國稅、地稅、工商、金融等部門的協調不暢,稅務資源信息不共享,稅收征收方式的核定不科學,國稅、地稅征稅范圍劃分不清等原因,造成目前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不力,稅源信息不真實、不完善,直接影響企業所得稅的計算和征收,也不同程度地存在著稅收流失現象,必須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先進的監控手段,對納稅人的開業、變更、停業歇業及生產經營的各種情況實行動態管理,以確保納稅人信息可靠、真實及納稅人戶籍管理規范化。
2加強企業所得稅管理的改革對策
(1)合并“兩稅”,構建新型的法人所得稅體系,體現稅收的公平原則。由于兩套所得稅制度在稅收政策的優惠、稅前扣除范圍標準及有關實務的具體處理方面,存在著差異,使得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同,內資企業的稅收負擔要高于外資企業,使內資企業和外資企業處于一種不公平的競爭環境中,不符合稅收的公平原則,必須合并“兩稅”,建立一種新型法人所得稅制度,這是企業所得稅改革的核心所在。“這不是名稱的簡單改變,而是科學界定納稅人的需要,這可以解決長期以來企業所得稅以‘企業’界定納稅人,法律依據不足,難以劃分清楚的問題,法人所得稅確定,以民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依據,界定清晰,對法人征收所得稅,對不具備法人資格的納稅人,則用個人所得稅進行調節,這就便于建立法人所得稅與個人所得稅兩稅協調配合的所得稅稅制結構”.
(2)調整稅收優惠政策。現行的內外資企業,在稅收優惠政策方面存著較大的差異。國家為吸引外資,促進我國經濟全面發展,在全面優惠的基礎上,又在區域性方面給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諸多的稅收優惠政策,而給內資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較少,主要體現在產業政策優惠方面,而且不同行業、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的企業之間稅負差異性較大。這種稅收優惠政策的不平等性,直接導致內外資企業稅收負擔的不平等性,違背稅收的公平原則。隨著法人所得稅的構建,要對現有的內外資企業稅收優惠政策按照“取消、減并、傾斜、公平”的原則進行調整。首先取消、減并一些優惠政策,其次,為了鼓勵對國家基礎產業、重點行業、重點項目及重點區域進行投資,國家要制定傾斜性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國家應實行產業政策為主,區域政策為輔
,產業政策和區域政策相結合的優惠原則,對內外資企業實行基本相同的優惠待遇”.
(3)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調整。由于內外資企業在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方面存在著:稅前扣除標準及范圍、資產的稅務處理方法、稅法與會計制度的規定等方面的差異性,所以現行的內外資企業所得額的計算既不規范,又存在一定的差異性,這必將引起內外資企業在稅收負擔上的不公平性,使內外資企業所提供的納稅信息方面不具有可比性,無法真實考核內外資企業的盈利水平和運營績效,也給國家稅收征管帶來了一定難度。內外資企業“兩稅”合并后,構建了統一的法人所得稅體系,必須按照我國宏觀經濟發展的形勢及世界所得稅改革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法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構成及計算有關規定。
(4)改進稅收征管的方法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建設,降低稅收征管成本,優化稅收資源結構,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1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等高科技含量的征管手段和方法,構建稅收征管信息化平臺,提高稅收征管效能。根據新一輪稅制改革的總體要求及市場經濟的需要,要采用先進的稅收征管方法理念和手段,加強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要依托包含網絡硬件和基礎軟件的統一技術基礎平臺,逐步實現數據信息在總局和省局的兩級集中處理,使信息應用內容逐步覆蓋所有稅種、所有工作環節和部門,通過業務重組、優化和規范,逐步形成以征管業務為主,包括行政管理、外部信息和決策支持在內的四大子系統的應用軟件,要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以業務流程為主線,梳理、整合、優化、規范征管業務流程,利用信息技術和其他技術對稅務機關的內部組織結構和業務運行方式進行重大或根本改造,使稅收征管更加科學、合理、嚴密、高效”.
2優化稅收資源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目前,我國有些基層稅務分局(所),稅收征管支出與征收稅收收入的總量不成比例,征收成本較高,或者隨著CTAIS上線后,基層稅務局(所)業務量大幅度減少,造成人力、物力、財力巨大浪費,稅收資源配置不當,征管效率低下。適應新形勢的需要,要根據稅收征收環境和條件的變化,科學設置稅務征收機構,重新界定職責范圍,合理分流人員,使稅務機關的人力、物力、財力達到最優化的配置,建立和健全稅收征管的激勵機制、考評機制和約束機制,對稅務機關征管工作實行目標化管理,促使稅務資源達到最優化配置,降低稅收征管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
3切實做好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建立和完善稅收征管的工作機制,統一、規范稅收征管工作的程序、辦法、職責、工作流程,完善工作績效的考評體系及考評量化指標內涵,合理界定稅收征收方式及征收范圍,以規范稅收征管的基礎性工作。這是提高稅收征管信息化程度,確保稅收征管工作效能的基礎和條件。
(5)建立和完善稅源監控和納稅服務體系,提高征管水平,減少稅收流失。
1健全和完善納稅服務體系,規范納稅服務工作行為,使稅收征管工作科學化、規范化。我國現行稅收服務體系不完善,納稅服務水平低,內容單一,信息化程度弱,納稅服務意識淡薄,已嚴重影響稅收征管質量和效能,不適應市場經濟條件對稅收征管服務體系的客觀要求,面對稅收征管新的信息環境和條件,必須重新健全和完善稅收服務體系,規范稅收服務工作行為。
第一,“采取現代化的信息手段,提高服務的科技含量,在納稅手段上,推行多元化的申報方式,為納稅人提供多渠道的申報服務”.“進一步加強和完善稅收信息網絡建設,真正實現稅務登記、納稅申報、稅款劃撥、稅務咨詢、政策查詢等業務的網絡化服務,真正實現稅收信息資源共享”.
第二,“要完善稅收服務的考評機制,將稅收服務納入征管質量考核,實行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使納稅服務制度化、規范化,要加強對稅收服務考核和日常監控,量化服務管理,充分發揮和調動稅務人員優化稅收服務主觀能動性和創造性”.
第三,“提升稅收服務的層次,為納稅人提供納稅的方便,這只是稅收服務的一個方面,稅收服務還必須包括為各個經濟主體提供稅收幫助,以促進社會經濟全面發展”.
2完善稅源監控體系,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減少稅收流失。加強企業所得稅稅源監控基礎性工作的薄弱環節,明確稅源監控的職責范圍、辦法、規程、內涵等基礎性規范問題,應加強同工商、金融、外貿、政府等相關部門的協調,使稅源信息具有及時性、全面性、客觀性,保證稅源信息真實可靠,做到信息暢通,信息共享,同時充分利用網絡技術、信息技術等高科技手段,搭建稅源監控信息化平臺,不斷提高稅源監控信息化管理水平,防止出現漏征漏管現象,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翟志華。我國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改革[J].南京審計學院學報,2004,(2):24~28
【關鍵詞】電子商務 信息技術 C2C 稅收征管
電子商務一般指企業或者個人利用國際互聯網絡,依托信息技術,借助一定的交易平臺進行商務活動的一種商業行為。電子商務在我國的發展不足20年,但它在整個商務市場中已經占據著重要地位。根據資料顯示,2013年,網購已經達到了3.02億,網絡零售交易達到了1.8萬億,就C2C交易量來說,大概達到了8000億元,跨境交易量也達到了2萬億。面對電子商務的如此龐大的交易量,我國對其的稅收征管仍然處于建設階段,相關的稅收征管開展具有一定的難度,而稅收關系一個國家的民生大事,因此,建設一套切實可行又能維護電子商務健康發展促進經濟增長的稅收征管體系勢在必行。
電子商務按照買賣雙方不同的性質,一般可分為三種模式,一是企業內部網絡直接與客戶相聯系的B2B模式;二是B2C模式,是企業傳統業務范圍的擴充,如蘇寧、京東、天貓等;第三種是C2C模式,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的電子商務模式,以淘寶為其代表。筆者以稅收的公平有效為前提,并結合電子商務自身的特點,以C2C模式為例,提出公平公正合法合理的稅收征管體系,并提出解決途徑。
一、電子商務基本特點及稅收征管體系的現狀
C2C模式的電子商務,是指買賣雙方均為個人的電子商務行為,具有周期短、交易次數頻繁、交易金額小、市場準入門檻低等特點。淘寶是C2C模式最為杰出的代表。盡管C2C模式的買賣雙方均是個人,但是其實在現行的淘寶平臺上,企業和個人一樣進行著電子商務行為,并且,有的淘寶店的交易金額巨大,相當于一個小型的企業,同時,還存在大量的跨境交易;其納稅身份的模糊,主體的虛擬化,支付工具電子化不再憑借紙媒,稅收征管環節的設定上均給稅收機關和海關的監管帶來了難度。迄今為止,所有C2C平臺上的交易,我國都沒有開展稅收征管,并在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內繼續觀察。
二、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征管
傳統的稅收征管方式是“以票控稅”,即根據對發票和企業賬薄的監管來征稅;根據資料整理顯示,傳統的征收監管流程大致如下:納稅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繳納、評估、稽核和審查。審核過程與對賬信息緊密結合,做到監管有據可依。這一套傳統的征稅方式對于實體企業是行之有效的,但是在電子商務環境下就難以實施。這種流程、審核方法甚至計稅方式都將于電子商務的虛擬、便捷、跨區域的特性產生沖突。
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的稅收征管體系,既要針對電子商務的涉稅特點制定,又要不脫離原有的稅務基礎,和傳統商務稅務基礎保持一致,不和我國稅法相悖。只有公平公正合理合法的稅收體系,才能保證稅務工作的順利開展和經濟的穩健發展。
傳統商業模式下的稅收征管體系盡管已經發展到一定的階段,但仍然存在著缺點;在電子商務模式下的稅收征管體系,不僅存在著原有的稅收征管缺點,還因其自身的特殊性,使得稅收征管的難度變大,表現為:①概念模糊,征稅主體認定不明。②無實體店鋪,稅源難以監控。③無形產品的計稅發生混淆不清或不明晰。④納稅地點有沖突,管轄權歸屬權問題難以劃分。⑤中介不明顯。⑥核查困難。稅收工作必須面對這些新的問題,考慮在電子商務環境下稅收征管的現實需求,找到合理的解決路徑,設計出一套切實可行的稅收征管體系,并根據實際不斷的完善和發展,保障我國的稅收制度。
三、稅收征管總體系分析
稅收征管體系的設計應該基于電子商務這個大環境下,考慮到質量和效率,而進行必要的系統分析,弄清各要素之間的關系,從而做到全局觀和重點把握。稅收征管體系主要包括兩部分功能,一是基礎的功能要素,主要包括稅收征管流程的處理。二是體系的輔助功能要素。基礎的功能要素主要體現整體結構系統功能結構,系統輔助功能要素是對基礎功能要素的補充,如法律法規等制度政策上的支持,是實現基礎功能要素的重要保障。
結合電子商務自身的特點,得出體系的關鍵要素為以下三點:
(1)電子對賬單。和傳統的對賬單相比,電子對賬單是通過網絡平臺形成的包含日常交易信息的電子信息形式的對賬單;存在于銀行的系統中。早在2011年,中國人民銀行就公布了《會計核算電子對賬系統管理辦法》。通過實踐證明,電子對賬單能很好的監控和核對稅收征管中的相關資金數據,加強了財務稅收與銀行賬務系統的關聯和規范。
(2)電子發票。2013年,我國成功發行了電子發票。電子發票的問世,對我國信息化稅收征管體系具有重要意義,實現了電子商務信息化下的基礎構件。圍繞電子發票而進行改進的一系列措施,提高了納稅效率,也規范了納稅行為。
(3)資金流。在電子商務環境下,資金流是值得關注和管理的一大類重要信息資源。稅務機關可以和銀行緊密合作,監控和審核企業在銀行賬戶的資金流;這同時也要求銀行建立健全完善的信息管理體系,數據信息的實現有利于集中管理和稅收征管體系的建立健全,從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管理效率。
四、C2C環境下稅收征管體系的完善對策
淘寶是最具有代表性的C2C電子商務模式,因此,以淘寶為例來分析相關稅收征管體系。
(一)淘寶征稅的理論依據
根據資料顯示,截止2015年,僅僅只算天貓店鋪的總量就已經達到了137734家。2014年,僅雙十一一天淘寶的成交金額就達到了574億元。現行的《增值稅暫行條例》指出,在中國境內銷售商品或貨物的企業和個人都需繳納增值稅。淘寶網上盡管是虛擬店鋪,但它是以營利為目的的商業行為,因此也應該繳納增值稅。但是現有的稅收制度和管理水平難以對所有賣家進行監控和管理,而且也沒有制定統一的稅基標準。如果貿然征稅不僅會打擊賣家的積極性影響經濟的發展,還會造成許多監管漏洞和制度的混亂。
可見,建設電子商務信息系統下的稅收征管體系需要全面考慮,并從細節入手。
(二)我國個人網店征稅的設想
我們可以從開網店的基本流程分析,找到征稅的條件和方法。稅務機關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方式,進行個人網店稅收的記錄和收取。
以淘寶網為例,當地政府可以事先和淘寶賣家協商,規定凡是達到一定交易額、交易次數的賣家必須提交營業執照。淘寶網中。買賣雙方的資金不是直接劃轉的,而是通過第三方擔保平臺―支付寶來進行支付結轉的。稅務機關可以和具有資信的第三方交易平臺、銀行等合作,以此來監控和挖掘淘寶賣家的資金數據,從而建立“以票控稅”這樣一個電子稅務信息系統;對電子發票進行在線處理和管理,對電子賬務進行準確的核算,對資金流進行嚴格的監管。基于以上分析,提出以下幾點完善措施:
(1)在第三方的協定下確定納稅人,消除納稅主體模糊或者監管不清的情況。
(2)第三方代報代繳納稅。由于淘寶的經濟業務多且復雜,單獨納稅申報成本過高,因此可以借由有資質和信用的第三方平臺來統一的代報代繳,實現信息集中管理,提高納稅效率。
(3)第三方保存登記資金流,以方便稅務機關的稽核和審查,消除稅源隱蔽和監管不利等問題。
圖1 個人網店稅收征管體系設計流程
關鍵詞:稅收;征管;效率
一、稅收征管效率的涵義及主要影響因素
1. 稅收征管效率的涵義。稅收征管效率可以從廣義和狹義兩個角度來理解。廣義的稅收征管效率一般包括稅收行政效率、稅收經濟效率和稅收社會效率。狹義的稅收征管效率特指稅收行政效率,是指國家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取得稅收收入與為取得這部分稅收收入所付出的稅收成本之間的對比關系。
2. 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的主要因素
(1)宏觀因素
①經濟因素
經濟是基礎,一定時期一個國家、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決定了該時期國家、地區的稅源總量,且經濟結構狀況決定了稅源分布結構,決定了稅收收入的總量和結構,進而影響稅收征管效率。
②稅制因素
一個國家的稅收征管工作是在該國的稅制模式下進行開展的,稅制是稅收征管工作的依據和基礎,從制度上對稅收征管工作起到制約作用,從而影響稅收征管效率。稅收制度的健全程度、復雜程度以及稅制與征管模式的適應程度都將對稅收征管效率的高低起影響作用。
(2)微觀因素
①稅收征管因素
稅收征管因素包括稅收征管的模式、稅收征管信息化水平等因素,它們都對稅收征管效率有著不同程度的影響。
②課征方法因素
稅收課征方法難易程序也直接影響到稅收征管效率的高低。我國目前實行的土地增值稅、企業所得稅以及個人所得稅的計算和申報繳納制度都非常繁瑣,增加了征納雙方的成本。
二、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現狀分析
1. 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總體表現
近年來我國稅收收入增長速度較快,但卻是建立在始終居高不下的各類成本費用的基礎上,“高成本、低效率”已逐漸成為我國稅收工作潛在的問題。
(1)征收成本率總體水平較高
據有關資料統計,發達國家的稅收成本很低,征收成本率在1%左右。數據顯示,美國1992年稅收征收成本65億美元,占稅收收入總額11207億美元的0.58%,新加坡的征收成本率為0.95%,澳大利亞為1.07%,日本為1.13%,英國為1.76%。2000年,美國共征稅20927.5億美元,而征稅成本為每百元0.39美元。目前我國的稅收成本率還很低,與很多國家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據估計,上世紀末,中國的稅收成本率約為5%至8%。在人均征稅額方面,我國也較西方發達國家偏低。加拿大1984年聯邦稅收人均征稅額為406.67萬加元;1993年美國國內收入局人均征稅額約1000萬美元,而我國直到1997年人均征稅額平均為82.61萬元。
(2)區域分布失衡
受經濟區位等因素的制約,各地受經濟規模和經濟運行質量所決定的經濟稅源狀況差異懸殊,稅收能力上的差異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我國各地之間的稅收努力程度,最終體現為稅收收入上的差別;經濟稅源不足、分散的欠發達地區,因設置與經濟發達地區相同的稅務機構,稅務機構和人員相對過剩,造成征收成本升高、稅收征管效率低下。一般而言,經濟欠發達地區稅收成本高于發達地區,農村高于城市,山區市、縣普遍高于平原市、縣。例如,?據相關專家估算,到上世紀末,東部地區的稅收成本率僅為4%~5%,如山東為4.3%、廣東為4.7%;西部經濟落后地區較高,為10%左右,內蒙古為9.6%,貴州為11%; 中部地區大致為7%至 8%, 如河北省為7.96%。1
2. 制約我國稅收征管效率提高的各因素分析
我國的稅收征管效率水平受到相當多的因素制約,主要表現在個別稅收制度尚不夠完善,征管信息化水平偏低等方面。
(1)個人所得稅制尚不夠完善
①稅制模式不公平合理。我國目前實行分類定率、分項扣除、分項征收的模式,實行源泉代扣代繳與自行申報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申報方式。這種稅制模式容易使納稅人通過化整為零的辦法分解收入,進行多次扣除費用來達到避稅和少納稅的目的,會造成所得來源多且綜合收入高的納稅人反而不用交稅或交較少的稅,存在較多的逃稅避稅漏洞。
②稅率設計不規范,邊際稅率過高。我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采用比例稅率和累計稅率相結合的稅率制度,不同的應稅項目采用不同的扣除標準,適用不同的稅率。特別是工資薪金的邊際稅率很高,且工資薪金與勞務報酬等項目本質上都是個人付出的勞動,邊際稅率越高,不同項目的稅負率越大,逃稅的動機越強。
③費用扣除標準不合理。我國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扣除,分別按不同的征稅項目采用定額和定率兩種扣除方法,這在計算上是非常繁瑣的,需要有一定稅收知識的人才能準確計算,給征納雙方都帶來了計算上的困難。同時,我國個人所得稅對外籍個人的費用扣除標準項目多且政策上模糊,操作難度大,存在外籍個人利用租房補貼等項目進行避稅和逃稅的漏洞。
(2)征管信息化水平偏低
①涉稅數據采集的準確性和全面性有待提高。一方面是涉稅數據采集準確性有待提高。主要有納稅人本身報送的涉稅資料不真實,也有稅務人員在計算機應用中的誤操作等原因,導致計算機采集的數據與實際數據存在偏差。另一方面涉稅數據采集的全面性有待提高。
②缺少跨部門信息的共享交流平臺。目前,我國稅務系統的信息化尚處有一種獨立和封閉的狀態,沒能實現與相關部門聯網。由于國稅、地稅、工商、銀行、公安、國土、房管、規劃等部門的信息化建設程度各不相同,要實現稅務與相關部門間的網絡互通和信息交換,缺少一個部門信息的共享交流平臺。
三、提高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具體建議
1. 進一步完善稅制體系
(1)完善個人所得稅制
第一、以分類綜合稅制取代單一分類稅制。鑒于我國目前采用的單一分類稅制已體現出很多弊端,但還不具備馬上實行綜合稅制的基本條件,因此可以采取符合當前條件的分類綜合稅制,從而可將個人的多渠道收入綜合納入個人所得稅調控范圍,加大對稅源的監控力度。
第二、拓展稅基,減少稅率級次,降低邊際稅率。可以將稅基分為經營性所得和非經營性所得兩類,不再進行列舉,將原個人所得稅列舉的征稅項目之外的所得納入個人所得稅征稅范圍,從而擴展個人所得稅稅基。在稅率和稅收級距設計上要堅持公平的原 則,保證中低收入者低稅,高收入者重稅的原則,減少稅率檔次,加大稅率級距差別,以調節高收入,縮小貧富差距。
第三、調整費用扣除項目和扣除標準。在個人所得稅費用扣除項目中,除了現有的可扣項目外,還可增加納稅人為取得納稅所得發生的支出、基本生計費用等,扣除標準需考慮納稅人婚姻、年齡、贍養人口、健康、醫療等因素,并可按年根據收入、物價水平等適時進行調整。
(2)完善地方稅制
第一、合并現行部分地方稅種,起到簡化地方稅制的作用。對于目前地方稅中的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合并征收房地產稅,稅種劃歸地方,由地稅部門負責征收。
第二、各地可針對各區域的情況,取消各地征收的相關基金、費,開征環境保護稅。目前各地都征收防洪基金、綠化費、排污費等等,結合目前全球倡導的低炭經濟理念,我們可考慮開征環境保護稅,稅種劃歸地方,由地稅機關負責征收。
2. 完善稅收征管體制
(1)強化稅源監控
稅源監控就是要通過充分運用信息技術等手段,推進與第三方數據共享等方式,全面收集、整理、掌握與稅收相關的宏觀經濟信息,行業和市場信息,以及納稅人的戶籍信息、生產經營和納稅信息等,形成宏大的稅源信息數據庫,并結合戶籍管理、發票管理等工作,充分掌握稅源情況,為稅收分析、納稅評估等稅收征管和風險管理工作奠定堅實基礎。稅源監控的實質是通過對稅源運行狀況的跟蹤觀測,用觀測所得指標和標準指標比對,發現稅源運行中的風險點,采取相應措施控制或排除風險點,使得稅收和稅源的運行保持穩定協調關系的過程。
(2)強化納稅評估
納稅評估工作需與信息化手段相結合,運用納稅評估軟件,通過建立合理的評估預警指標,對納稅人的申報、稅負情況作出客觀全面評價,從而及時發現和糾正納稅行為中存在的錯誤和問題,有效地防范征納雙方涉稅風險,降低征納成本,還可以為稅務稽查提供準確的案源。
(3)推進稅收征管社會化
第一、拓展委托代征范圍。目前稅務部門主要針對一些集貿市場內的個體戶稅收實行委托市場管理部門代征稅款,下一步可以拓展委托代征范圍,針對一些專業市場、大賣場內的個體戶稅收征管實行委托代征;對建筑項目集中的區域,要求建設方進行委托代征;對私房出租業務繁多的區域,可以委托居委會、社區部門進行委托開票并代征稅款。
第二、進一步拓寬會計師事務所在納稅申報環節的服務作用。國際上一些發達國家只有極少數納稅人進行自行申報納稅,絕大多數納稅人(包括企業和個人)都是通過委托稅務人進行納稅申報。我國可以參照國際慣例,對納稅人納稅申報環節的監管從稅務部門逐步轉移到稅務中介機構。
第三、在日常的相關征管環節引入會計師事務所等中介力量,提高征管效率。具體的可在稅務注銷、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以及土地增值稅清算等比較復雜的業務環節引入事務所中介力量,充分利用事務所會計知識,規范納稅人納稅行為,規避涉稅風險,提高征管效能。
3. 深化稅收征管信息化
(1)構建稅源監控體系,提升征管效能。稅務部門要開發稅源監控平臺,建立稅源監控體系,實現涉稅信息采集、分析、預測、監控一體化。多渠道進行信息采集,包括從納稅人處取得的信息、稅務部門通過歷年數據比對分析的加工數據、利用協稅護稅網絡取得的外部門信息。通過對涉稅信息的科學比對分析,為稅收預測提供依據,為評估管理提供參照數據。同時通過對監控數據和實現數據進行比對,可以為稅務部門績效考核提供依據。
(2)運用信息化手段,創新征管服務方式。稅務部門在征管服務方式上要大膽創新,充分運用信息化手段,推出征管服務新方式。如建立網上稅務辦稅大廳,拓展網上辦稅業務范圍;在稅務系統推行CA認證,降低辦稅成本;實現網上開具發票、網上購票;開發個體戶定額管理軟件,規范定額管理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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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經過反復醞釀研究的《全省地稅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方案》正式下發,全省地稅系統深化稅收征管改革工作會議召開。湖北地稅新一輪稅收征管改革啟動,揭開了湖北地稅發展新的篇章。
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省地稅局為更好地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湖北經濟、社會科學發展,順應現代信息技術迅猛發展潮流,應對稅源狀況深刻變化,從體制機制上破解制約征管質量和效率提高的深層次矛盾,而作出的一次戰略抉擇。其主要內容包括規范稅收征管基本程序、優化納稅服務、實施稅源分類分級專業化管理、夯實稅源管理基礎、實施稅收風險管理、強化納稅評估、加強稅務稽查、健全稅收執法監督機制、完善征管質量與績效評價體系、建設信息化支撐體系等十大方面。
新的改革是一場涵蓋全省地稅系統各個層級、每個崗位、所有業務的一次革命。這是一次治稅理念的革命,將風險管理理念貫穿于稅收征管全過程,將分析識別、等級排序、應對處理、績效評價、過程監督的風險管理閉環系統與征管基本程序相融合,把有限的征管資源用于風險較高的納稅人;這是一次治稅方法的革命,實現業務工作與現代科學技術的有機融合,積極利用第三方信息,打造覆蓋稅收征管和內部管理全流程的信息化平臺,全面邁進信息管稅時代;這是一次征管方式的革命,按照申報納稅、稅收評定、稅務稽查、稅收征收和法律救濟再造稅收征管新流程,特別是風險控制和評定將成為整個新稅收征管流程的核心和中樞;這是一次部門權益的革命,按照征管流程需要優化征管資源配置,做實機關、重組稅源管理機構、改革和完善稅收管理員制度,對原稅收征管部門的權益進行再分配;這是一次隊伍建設的革命,新的征管體制在崗位分工上體現出更加專業化、精細化、科學化的特征,對各部門各崗位的干部在稅收業務上、信息化操作上、工作責任心上要求更高,需要地稅干部具備更高的政治、業務和作風素質。
我們常常把稅政、稽查與征管一起并稱稅務三大業務部門,三者相互融合,不可分割。稅政和稽查既是本輪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參與者,更是實踐者和促進者。2013年3月12日召開的全省地稅稽查工作會議、3月28日召開的全省稅政管理工作會議提出,全省地稅稅政和稽查工作必須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需要,融入征管大格局,不斷提升工作水平,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改革的順利推進。
稅政管理工作就本質來看,就是法的規定性在稅收上的綜合體現,是國家意志在稅收工作中的具體化、明確化和系統化。稅政和征管,一個是實體,一個是程序,實體需要程序去實現,程序就是為了實現實體而存在。即稅收制度是稅收征管的法律依據和主要內容,稅收征管是稅收法律法規實施的唯一載體和平臺。稅政管理工作服從、服務于深化征管體制改革應從三個方面著手:
一是要站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高度,深化稅制改革,促進新征管體制發揮作用。稅收征管改革的終極目的是提升征管質效,發揮稅收職能作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而稅收征管執行的就是稅收政策,因此稅收政策是否符合經濟發展的需要,直接決定了改革目的能否實現。十提出,要加快改革財稅體制,構建新的地方稅體系。這就要求稅政部門按照國家稅務總局統一部署,在稅法框架內,根據湖北經濟發展需要,認真做好“營改增”、資源稅、房地產行業稅收和環境保護稅等稅制改革的試點工作,嚴格執行支持高新企業、現代服務業等稅收優惠政策,積極落實鼓勵自主創新、扶持企業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結構性減稅政策,在運用稅收政策服務經濟發展上取得實效。
二是要抓住稅政管理的薄弱環節,夯實管理基礎,促進新征管體制順利實施。深化稅收征管改革是提升稅收征管質效的一次全方位革命。對包括基礎數據、稅政管理、稅源管理等各方面的基礎工作要求很高。稅政管理部門必須找準政策管理的薄弱環節,進一步夯實地方稅種的管理基礎,積極推進行之有效的營業稅行業管理方法,進一步抓好企業所得稅分類管理,不斷規范財產行為稅管理,強化非居民稅收和反避稅管理,多方尋找和核實第三方涉稅信息,為征管改革提供更加翔實的數據支撐和更扎實的管理基礎,促進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的順利實施。
三是要拓展稅政管理的職能范圍,參與風險評估,促進新征管體制提升質效。新的征管體制賦予稅政管理部門建立分稅種分行業納稅評估模型、對稅政管理中發現的稅收風險提出應對意見、參與具有普遍性的風險和重大復雜事項的納稅評估、為納稅評估提供業務指導等多項新的職能。
稅政部門要積極履行上述新職能,針對各稅種特點,認真梳理現行稅收政策,加快建立稅收征管風險評估模型,積極開展和指導全省納稅評估試點工作,促進新征管體制運行質效的提升。
稅務稽查既是新征管流程的終點,又是新征管體制的起點。說是終點,是因為新征管體制賦予稽查部門查處高風險納稅人的重大職責,是稅收征管的最后一道環節。說是起點,是因為稅務稽查成果是風險監控部門確定監控重點的重要參考,是納稅評估部門開展評估的主要參照,是檢驗征管改革成效的有效手段。稅務稽查工作要真正實現服從、服務于稅收征管改革的深化,必須進一步提升稽查工作質效,在工作理念、工作方法、工作重點上全面適應新征管體制的要求和需要。具體來講,核心就是要實現稽查現代化。
一是稽查理論現代化。現代化稽查理論要求確定稽查部門在新時期的主要職能,即主司偷稅、逃避追繳欠稅、騙稅、抗稅案件的查處,依法嚴厲打擊嚴重稅收違法行為,使惡意不遵從者依法及時受到法律懲處,維護稅法嚴肅性,營造公平正義的稅收征管環境;要確定稽查部門的主要任務,即將納稅評估部門推送的高等級風險納稅人作為必查對象,開展案件查辦等風險應對工作,主動選擇稅收流失風險較高的行業和區域開展稅收專項檢查。
二是稽查體制集約化。要按照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稅源分級分類管理的要求,繼續完善“重點稅源省局查、大中稅源市州局查、小散稅源縣局查”的分級分類稽查模式。要穩步推進一級稽查體制改革,提升執法層次,規范執法程序、統一執法尺度,優化稽查資源配置,集中稽查力量監控重點稅源,使稽查工作的法治水平和工作效能進一步提升。
三是稽查隊伍專業化。要按照專業化要求,配齊配強稽查隊伍,采取多層次、多渠道的方式,切實抓好稽查人員的培訓工作,大力提升稽查隊伍的整體素質。對稽查處(科、股)的查案范圍按專業化進行分工,培養重點行業、重點稅種、重點稅源的專業化稽查隊伍,為完成好稽查工作任務提供堅實的人才保障。
四是稽查手段信息化。要按照新征管流程需求,對稽查管理軟件進行優化,使之與征管核心軟件全面對接,打造稽查與風控、評估、納服、稅源管理等部門資料信息傳送的信息化平臺。要全面推廣應用稽查查賬軟件等信息化查賬手段,提高案件檢查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要積極創新稽查
一、稅收征管效率主要的影響因素
1.稅收制度
稅收征管工作是在稅收制度模式下進行開展的,稅收制度是稅收征管工作的依據和基礎,從制度上對稅收征管工作起到制約作用,從而影響稅收征管效率。例如我國目前實行的增值稅,土地增值稅以及企業所得稅的核算及申報繳納制度相當復雜,這樣就增加了納稅人和稅務機關的的征納成本,因而降低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2.稅收機構人及人員配置
稅收機構及人員配置是影響稅收征收效率的直接因素,它是稅收成本的直接支出,任何一個國家的稅務管理都建立在一定的組織機構上。因此,稅務機構如何設定明確合理地劃分職責與權限不同的職能部門,并通過每個職能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與相互制約的組織關系,對于納稅人能否以最小的遵從成本依法納稅,稅務機關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應征的稅款有著重要的作用。
3.稅收征管手段,信息化水平
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工作仍主要局限于稅務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等基礎性的工作,對于用計算機處理、傳遞與共享信息等概念方法與現代網絡化、信息化相適應的管理理念依然重視不夠。盡管我國大部分基層稅收征管機構均已配備了計算機,但大多數征管機構軟件的開發和操作、維修等技術實際利用的效率并不高,征管和稽查的信息共享程度低。因此,現代化征管的要求與落后的技術水平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客觀上制約了稅收征管的效率。
二、我國目前稅收征管效率的現狀分析
(一)我國的征稅費用過高
對于征稅費用,雖然我國目前還沒有較為完整、權威、系統的統計資料,但部分學者對此方面有過研究。張相海認為,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雖然稅收收入的增長速度已經超過了GDP的增長速度,但征稅費用也在大幅提高,據估計,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成本率已達到5%-8%,然而西方發達國家的稅收征收成本一般保持在1%左右的低水平,這說明我國目前的稅收征管費用要遠遠高于西方國家并差距在逐年增大。
(二)不同區域的稅收成本率相差較大
受經濟區位等因素的制約,各地受經濟規模和經濟運行質量所決定的經濟稅源狀況差異懸殊,如西部及欠發達地區因設置與東部與沿海經濟發達地區相同的稅務機構,稅務機構和人員相對過剩,造成征收成本升高、稅收征管效率低下,據相關專家估算,到上世紀末,西部地區的稅收成本約為10%左右,而東部地區的稅收成本率大約為4%~5%;中部地區大致為7%~8%。
(三)稅收征管過程中的信息化水平偏低
一方面表現在涉稅數據的采集過程中的準確程度,比如有的納稅人報送的涉稅材料存在不真實的情況,也有稅務人員在計算機應用中的錯誤操作等原因,導致采集的數據與實際數據存在著一定的偏差。另一方面涉稅數據采集的全面性也存在進一步的提高。在信息的共享交流方面,目前我國還缺少跨部門信息的共享交流平臺。
(四)稅收征管質量偏低
根據我國稅務機關的有關資料反映,在20世紀90年代之后,我國每年的關于稅收犯罪案件都在逐年增加;每年由于各種偷稅、漏稅、逃稅、越權減免稅收等行為的出現導致大量稅源流失,每年的查補入庫稅款都高達好幾百億甚至上千億元,這就側面反映出我國稅收征管質量不足,稅收征管效率偏低的現象。
三、提高我國稅收征管效率的相應對策
(一)實現信息化管稅
稅收征管信息化是信息技術、網絡技術與稅收征管活動互相結合、互相促進的過程,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改造傳統的以手工為主的粗放的稅收征管體制和管理方式,有利于稅收征管系統上下左右之間關系的協調和稅收征管資源的整合。二是利用信息技術和網絡技術實現征管信息的集中處理、存儲和共享,使上下級之間,各職能部門之間、機構之間的溝通和信息傳遞更加方便快捷。三是現代信息管理手段在稅收征管中的運用,促進征管理念、征管制度和征管方式產生一系列的影響和變化。
(二)推進稅收征管的社會化
一是建立健全稅源監控體系,即通過信息的溝通提高稅源監控水平,形成社會綜合治稅網絡。二是在稅收執法過程中得到相關部門的行政、司法協助,強化稅收執法力度。三是通過建立和完善稅務等中介服務市場,降低稅收征收成本、提高管理效能。
(三)建立健全納稅人服務體系
納稅人服務體系,不僅要包括制作出通俗易懂的納稅申報過程的圖表,還應設立一個具有人工服務性質的接待站,讓他們充分了解納稅信息,這樣不僅能減少納稅人的成本,而且也能減少稅收的征納成本,大大提高稅收的征管效率。
(四)扁平化管理
扁平化管理是指通過減少管理層次、壓縮職能部門和機構、裁減人員,使稅務機構的決策層和操作層之間的中間管理層級盡可能減少,以便使上級稅務機關具備了直接指揮、監控和管理基層一線的能力。在信息工作流上實現扁平化的運作,把因職能轉變而釋放出的行政管理資源作用于稅收征管方面,從行政管理轉向直接服務于納稅人,控制稅源的一個執法主體職能,但它本身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比如它是基于信息化高速發展的條件下才可能出現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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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互聯網+;網絡電商;模式類型;稅收征管
我國網絡電商迅速發展給我國的經濟增長、企業轉型升級提供了新思路,注入了新的活力。網絡電商由于其地點不固定性、交易金額的隱蔽性等特點為我國稅收征管帶來的新的挑戰。我國稅務機關應借助這個機會對稅務征收體制進行全面的升級,建立健全全國性的電子發票平臺并逐漸用現代的、信息化、集成化的征收手段逐漸代替落后的征收手段,讓稅收征管實現信息化。
一、“互聯網+”的含義
“互聯網+”是利用信息通信技術及互聯網平臺,把互聯網與傳統行業相結合,構造社會經濟發展的新業態。“互聯網+”是互聯網思維的進一步實踐成果,推動經濟形態不斷地發生演變,從而帶動社會經濟實體的生命力,為改革、創新、發展提供廣闊的網絡平臺。通俗的說,“互聯網+”就是“互聯網+各個傳統行業”,但這并不是簡單的兩者相加,而是利用信息通信技術以及互聯網平臺,讓互聯網與傳統行業進行深度融合,創造新的發展生態。
二、網絡電商的含義
20世紀以來,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突飛猛進和全球貿易的一體化,網絡電商逐漸走入了人們的視野。網絡電商是通過網絡信息技術、計算機技術進行的數字化交易模式。在這種模式下,消費者從網絡上面購買商品或服務,并通過網絡平臺進行支付,商家通過發達的現代物流技術將商品運送至消費者,消費者與商家跨越了空間和時間上的障礙,商業活動方便快捷。
三、電商模式的主要類型
(一)C2C電商模式(consumertoconsumer)隨著網絡購物的流行,淘寶、易趣、拍拍網等交易平臺的發展,吸引了越來越多人的開設網店。C2C是個人與個人之間網絡通信技術在電商平臺上開展的交易行為。
(二)B2C電商模式(businesstoconsumer)B2C是英文“商家對顧客”的縮寫,簡稱為“商對客”,也就是通常說的商業零售,直接面向消費者銷售產品和服務。B2C電子商務是一種企業利用互聯網對消費者銷售貨物和服務的模式,近年來隨著信息技術的進步和網絡安全的發展,B2C交易額呈現爆發式的增長。
(三)B2B(businesstobusiness)B2B的電子商務模式,主要指在企業、商業機構相互之間互聯網進行的訂貨、訂購、付款、結算等交易行為。電子商務平臺,是建立在Internet網上進行商務活動的虛擬網絡空間和保障商務順利運營的管理環境。B2B企業和電子商務平臺比C2C和B2C更具用稅收征管的現實基礎。
四、我國網絡電商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
(一)征稅對象和主體難以確定。平臺型B2C、B2B電商,如京東、蘇寧等10余家大型企業,其賣家均已通過工商注冊,并正常納稅;對于入駐B類賣家,平臺一般在納稅方面會做一些要求,以天貓為例,對于入駐平臺的B類賣家,在入駐平臺時所簽訂的協議中,也有依法納稅的明確規定。但是由于網絡電商的特點,由于存在電商地域不能明確劃分,營業額不明確等問題,這些規定往往不能很好的執行。對于C2C電商以及當下十分流行的微商來說,他們大多是個體經營,并沒有注冊為企業,沒有按照現行依法辦理工商登記注冊,他們的經營者無須在相關部門進行登記,只需一臺電腦利用網絡平臺就可以進行經營,打破了時間和空間的物理限制。因此,稅務機關無法確定納稅人的基本信息以及經營狀況,也就不能檢查其是否依法納稅。
(二)應納稅額難以確定。首先,由于傳統的以票控稅在虛開發票、不開發票經營上存在控制不足。對于網絡電商而言,這兩點不足體現的尤為突出。網絡電商之間的交易額的確定幾乎不存在書面的合同,而且部分交易額中含有快遞費、保險費等其他費用,難以確定明確的交易額。除此之外,由于存在大量商家為了銷售排名進行“刷單”現象,即利用第三方公司進行虛假交易提升店鋪知名度和好評度的虛假交易行為,使網絡電商與客戶發生的真實交易額難以與刷單額進行剝離,從而難以確定真實的應納稅所得額。
五、網絡電商稅收征管的建議
(一)加強電子商務稅收環境建設,配套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建設。我國對電子商務稅收征收的監管,必須首先建立在完善的法律法規、稅收政策、電子支付、知識產權保護、信息安全、個人隱私以及電信技術標準的匹配等稅收環境的建設。電子商務作為一種新型商務模式,必須配套電子商務稅收征管體系建設,包括適宜的社會環境、競爭環境、管理和服務環境等,發揮企業在電子商務發展中的主導作用,建立自律性產業規范與規則,減少政府的干預[1]。
(二)試點推行電子發票,制定網上交易的稅收管控措施。為防止違規現象發生,應建立一個統一的電子發票銷售、發票聯等進行稽核比對,保證電子發票安全可靠,使其具備開具唯一性、身份確定性、不可修改性等特征。稅務部門應具備全面收集審核網上交易證據的能力,并以此作為稅務審核的證據,能夠對網上交易的資金流性質進行分辨,為征稅以及適用稅種提供真實準確的依據。
關鍵詞: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方法
中圖分類號:F81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28X(2012)08-0-01
財政稅收征管審計是審計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工作促進地稅系統規范稅收征管,嚴肅稅收執法,強化依法治稅,促進建立稅收收入穩定增長機制,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審計法》頒布實行后,各地審計機關連續開展了財政稅收執行審計,從審計的情況看,各級地方稅務部門克服了地方稅源緊、征收任務大的種種困難,不斷完善稅收征管,在籌集財政收入,促進地方經濟發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在稅收征管方面還存在漏洞,其主要問題表現如下:
一、稅收征管審計存在的問題
1.偷梁換柱,調整稅收完成進度。在稅收征管審計中,個別基層稅務征收機構受主管部門的指令,變換手法隨意調整稅收完成進度。
2.稅務監管不到位。有的稅務部門對查封扣押的資產未建立相應臺賬,收到拍賣款后,并沒有及時與納稅人進行結算,對拍賣或變賣所得抵繳稅款后的余額也來不及退還被執行人;未將款項及時入庫,不依法開具稅票,對納稅人“應交稅金”的真實性未進行審核與監督等。這些稅務監督不到位現象,嚴重影響了征管審計工作。
3.稅收收入組織違規。很多單位為了完成稅收任務,采取各種違規手段進行工作,嚴重違反了規定,造成了國家資產的流失。
4.地方政府越權減免企業稅務。地方政府干預稅收政策執行情況仍然存在,地方政府干預稅收政策執行以及越權減免稅問題。
二、加強財政稅收征管審計的方法
1.審查征收方式
對有無將賬目健全的納稅戶核定為定額戶的情況進行審查。對有出入的單位進一步延伸調查,核實稅務部門是否為照顧關系,將按賬征收稅款核定為定額征收,從而少征稅款,導致稅收減少。在通審軟件納稅輔導功能下,運用排序法確定出定額納稅戶。采用正確的征收方式有利于保護國家財產。
2.提高稅收征管核算水平
各稅收核算單位一方面應準確反映欠稅余額的真實情況,并根據相關規定設置欠稅登記簿,按以前年度陳欠、經批準緩征等欠稅原因進行登記和分析,對每月的欠繳稅金明細表進行分析說明,隨表上報;另一方面應嚴格按照國家規定的核算制度的要求設置會計科目,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進行核算,正確、系統地反映稅收資金及其運動的全過程。核算水平提上去了,相應的征管工作也就提高了效率。
3.打造完善的稅收征管環境
在關注稅收收入總量增減變化以及各稅種收入與相關經濟指標之間關系的基礎上,分析影響稅收變化的經濟水平、政策和征管等方面因素,協助當地政府合理調整產業結構,進一步提高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改變原來單純依賴某一產業維持財稅收入的狀況,保障稅收收入的穩定,使其可持續地增長,確保依法治稅的各項措施有效運行。環境好了,稅收征管自然就容易了。
4.資源戰略利用進一步加強
加強國家機關在審計工作中協同和引導社會輿論,將審計機關與紀檢監察等部門案件線索傳遞和協調配合。現在也推行審計政務公開,將審計監督與群眾監督、輿論監督有機結合,更好地履行經濟監督職能。可以有效利用民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成果,像有關企業納稅情況的審計結果,減少重復審計。
5.對重點納稅單位進行延伸審計
延伸審計是一項很重要的工程,也是征管審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對地稅系統稅收入庫資料、征管檔案等基礎資料的審查,可以掌握地稅系統稅收征管的總體情況,但還不足以系統、完善地揭示地稅系統稅收征管中存在的問題。進一步審查其納稅情況,才能準確、完整地反映稅收征管情況。
6.審計問責制度進一步完善
政務公開和審計公開工作的開展,稅收征管審計結果也需要解決權責不清、問責主體不當、問責范圍過窄和懲治力度過輕等問題,需要健全稅收征管審計的問責制度。責任追究制度也應該以法律形式規定下來,像對行政權力執行不力、責任意識淡薄、損害政府形象、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貪污或挪用公款、行賄、受賄、縱容或包庇下屬等現象,要聯合行政主管部門、紀檢部門、司法部門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追究,這是“陽光執政”對于稅收審計的要求,也是未來發展趨勢。
7.提高征管人員的綜合素質并進行培訓
不論什么單位,人員的綜合素質都是很重要的,并且要對其進行培訓,只有這樣才能保持工作的效率和水平。對于征管人員也是這樣。征管人員首先要養成積極的工作態度,好的責任心,時刻想著公司和單位的發展,自己在工作中不斷學習各種新的知識,提高自己的業務能力,對于相關單位也要定期進行培訓,讓征管人員一直處于接受新知識的狀態,這樣自身也得到了發展,工作效率也會提高。同時,審計的培訓也為征管人員搭建了一個好的平臺,相互之間可以進行交流。也相應地加強了人際關系交流的培養。其次,相關部門要積極摸索考核激勵制度,通過制度調動相關人員的積極性,將工作做好。第三,加強稅收征管的基礎工作,嚴格按稅法的相關規定操作,堅持一戶納稅人對應一個稅務代碼,保證納稅登記、申報、繳納的資料真實、及時、完整。
參考文獻:
[1]高連云.房地產企業稅收常見問題及審計對策[J].中國審計:特區版,2008,6.
【關鍵詞】雜多縣;國稅;稅收征管;措施
雜多縣國家稅務局地處青藏高原腹地,隸屬西部偏遠地區,自然條件惡劣,該地區所轄納稅人只有幾家涉及民生領域的國有企業(水,電等)和金融企業,其余均為個體工商戶,居民以藏族為主,原始的畜牧業和采挖蟲草是當地牧民的主要經濟來源,生態環境十分脆弱,經濟環境十分脆弱,經濟基礎十分薄弱。2011年紛繁復雜的宏觀經濟勢必會繼續影響2012年,國稅工作,面臨難度大,任務重,隨著2012年地震災后重建工作的大規模展開,又將為雜多經濟的發展注入新的活力,給國稅發展帶來新的契機。為保證縣域經濟穩定,各項事業穩定有序開展,今年雜多國稅工作壓力很大,可謂困難與機遇同在,風險與機會并存,今年必須對原來的征管方式方法進行調整,加強稅收征管,目的在于實現稅收收入應收盡收,使稅款實征數不斷接近法定應征數,盡可能減少稅收收入的“跑冒滴漏”,切實為今后的工作交上滿意的答卷。
一、稅收征管工作的重要作用
稅收征管是指國家稅務征收機關依據稅法、征管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稅款征收過程進行的組織、管理、檢查等一系列工作的總稱。隨著納稅申報和稅款征收方式的多元化,納稅主體的多元化,稅收征管重要性日漸突出。稅稅收是財政收入的重要組成部分,稅收征管組織收入的重要手段,稅收征管對象是納稅人,稅收征管的目的表現為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進而達到組織收入的效果,加強稅收征管,不斷提高征收率,已經成為促進稅收收入增長的重要因素,是國家取得財政收入的基本手段。在當前宏觀經濟不景氣的背景下,財政收入必須堅持開源節流的原則,依法加強征管,就是要以稅收信息化為依托,以稅源監控為核心,管理與服務并重,提高納稅人的遵從度。這樣才能確保財政收入科學穩定增長,有效保證縣域經濟穩定繁榮。
二、稅收征管的目標
1.執法規范。努力做到嚴格執法、公正執法、文明執法,確保各項稅收政策措施落實到位。推行稅收執法責任制為抓手,堅持完善科學執法機制,努力打造規范執法平臺,塑造優質執法隊伍,推進文明執法工作,自覺履行肩負起政治、經濟和社會責任,自覺規范日常稅收執法行為,自覺做到既文明執法又嚴格執法。
2.征收率高。依據稅法和政策,通過各方面管理和服務工作,使稅款實征數不斷接近法定應征數,保持稅收收入與經濟協調增長。
3.成本降低。充分考慮成本效益原則,構建和諧收征納關系既利于稅務部門進行稅收征管,保障國家財政收入,降低稅制執行成本,提高稅收行政效率。降低稅收征納成本,以盡量少的征納成本獲得盡量多的稅收。
4.社會滿意。建立納稅服務體系,制定稅收服務工作制度,建立其稅收服務工作平臺,有效發揮稅收作用,為納稅人提供優質高效的納稅服務,稅務部門形象日益改善。
三、雜多國稅當前征管工作中存在的困難
在過去工作中,雜多縣國家稅務局在稅收征管方面下大力氣,組織收入取得了驕人的成績,連續幾年以10%的速度遞增,但審視宏觀經濟狀況,雜多縣經濟發展形勢,國稅干部隊伍情況,不免有些憂慮,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1.工作狀況方面。稅收政策變化較快,一線征管資源少,工作壓力較大。雜多縣國家稅局稅收管理員只有3人,但是固定管戶有200多戶,加上災后重建一定程度上繁榮了本地經濟,流動納稅人保守估計有400多戶,稅源監控環節薄弱,其中個體工商戶較多,其點多,面廣,稅源零散分布,流動性強的特點造成了稅收管理戰線長,工作量大,加上雜多縣國家稅務局人力,時間有限,管理力度也有限。客觀上造成了一定的稅款流失,財政損失。
2.納稅申報方面。受利益驅使,納稅人往往不提供真實信息,提供虛假申報,誠信納稅意識淡薄,雜多縣的納稅人多為個體,由于其規模較小,無力建賬,更無力負擔聘請財務人員的薪資,所以對這些納稅人一般采取定期定額稅的“雙定式”管理,其真實性較差,實際操作中能達到納稅人實際銷售額的百分之六十就不錯了,缺乏有效的驗證申報合法性與真實性的稽核體系,對納稅人的虛假申報行為控管及糾正乏力。
3.隊伍建設方面。人員素質參差不齊,高學歷年輕人員較少,干部普遍計算機水平較差,基層服務力量力不從心,有于我縣地處偏僻,條件艱苦,很難留住人才。普遍存在“優勢資源向上走、大量工作在基層,管戶責任找基層、骨干人員干行政”的現象,然而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災后重建工作的大規模開展,一大批高學歷、高素質管理人員、財務人員到來,跟加劇了這一矛盾。上述常規化的人員擺布方式,突出了人力資源的矛盾,也加劇了一線征管人員不足,加劇了征管工作的困難。
4.稅源管理方面。管理理念更新較慢,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變化,稅收征管不斷面臨新形勢、呈現新特點,而一些管理理念卻沒能跟上這種趨勢,遲后的理念導致稅收征管難度加大。當前,主要是管理理念欠缺,還停留“同質化管理”的階段,有些稅務干部在征管中習慣于“全面用力”、平等對待,不因納稅人的管理特點和風險等級而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沒有進行科學整合管理力量,沒有把人力、時間資源傾斜于風險評估、風險識別、風險應對。這種非“差異化管理模式”容易造成稅源管理力量特別重點稅源管理力量的欠缺。
四、強化稅收征管的幾點措施
雜多發展的新機遇,征管工作存在的困難,全體干部迎難而上,集思廣益,為順利完成組織收入,確保財政收入穩定,從以下方面完善稅收征管工作:
1.運用科技服務稅收征管。隨著時代的發展,越來越多高科技術進入尋常百姓家的生活,同樣雜多縣國家稅務局也享受科技稅收帶來的便捷,通過實施科學化、精細化管理,從機制上堵塞征管的漏洞,減少稅收流失,按區域,分行業建立電子管戶臺帳,詳細記錄管戶信息,同時分類篩選,建立典型類別臺帳,稅收管理員隨即登記,主管領導隨即抽查,及時準確的掌握信息。加強管戶電子清冊管理,逐戶發放個體工商戶規范辦稅指南,及時催辦督辦,規范發票領購條件,綜合考慮路段,商譽,房屋租金,從業人員,定期核定的發票代開額等因素,科學核定集貿市場定額,規范定額核定程序,明確達不到起征點標準。隨著網絡的普及也同時開通電子郵箱和在線QQ大力宣傳稅收政策,深入與納稅人交流,將大量涉稅信息通過各種方式傳遞給納稅人,是納稅人明白稅務機關是在“為國聚財,為民收稅”,真是納稅不僅是依法治稅的需要,還是個體私營經濟發展的需要,通過真是申報納稅,進而促進本區域業戶形成合法經營,有序競爭,長遠健康發展的良好局面。
2.加強稅收征管隊伍建設。加強稅收管理員隊伍建設,稅源管控如何,征管效能如何,關鍵在人。一是開展崗位練兵,業務競賽和標兵選拔賽系列活動,通過這些活動并輔助獎懲措施,建立起了學習型機關和學習型團隊,使講學習,比技能,爭先進形成風氣,加強隊伍素質,激發干部活力。牢固樹立終身學習的理念,用最新的稅收理論政策武裝頭腦,用于日常的稅收管理工作。二是進一步充實基層稅源管理力量,選拔懂一定財會、經濟知識,熟悉稅收業務,責任心強的干部加入稅收管理員隊伍。同時強化稅收管理員的納稅意識,優化服務方式,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及時全面,使用性高的服務。三是加強激勵機制,吸引人才服務基層,專門撥出一部分經費獎勵一線優秀工作人員,逐步探索建立領導干部從基層選拔制度。激發干部活力,努力自學,從而提高稅務人員素質,提高知識水平,不斷降低稅收征收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的基礎之上,相應改善稅務機關的工作條件和提高稅務人員工作水平,實現低成本,高效益的稅收征管。
3.運用現念,探索稅源管理新模式。根據納稅人的特點和風險等級,將工作重點、時間精力優先用于較(下轉第172頁)(上接第170頁)高風險納稅人的管理和風險處理上,防止征管力量與稅源規模的失衡,引入風險管理理念,可以適應稅源規模化、擴張化的發展趨勢,通過評估和區劃風險類別,制定有針對性的、差異化的管理策略,防止“眉毛胡子一把抓”;按照“抓大,控中,規范小”的原則,綜合納稅人的規模、行業兼顧特定行業和災后重建等因素,對稅源進行科學分類,將管理重點放在稅收規模較大,水源流失風險較多的環節和領域。按照事權分離的原則,改變過去劃片分戶的管理模式,合理分解稅收管理員的職責,科學配置人力資源,優化內部機構設計,形成因事設崗,分事到人,分工協作,相互制約的管理合力,有效解決以往權利過于集中,執法和廉政風險較大的問題,有效解決了沿用幾十年的的傳統的“管戶制”向“管事制”的轉化模式的轉型。
4.探索納稅評估工作新思路。不斷探索納稅評估工作新思路,制定納稅評估規程,完善作業規范,分行業研究納稅評估模型。結合雜多實際情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開展各類日常及重點稅源評估工作,探索路子,積累經驗,綜合分析行業總體稅收狀況和納稅人個體納稅情況,具體分析企業相關稅種納稅情況與其銷售收入、實現增加值、實現利潤等指標的對應關系,摸清規律,發現問題。結合實際制定行業平均利潤率和平均稅負等評估指標,經過不懈努力建立起與本縣經濟關系最為密切的電力,零售業,修理修配和加工行業,以及與災后重建密切相關的沙石行業的科學使用納稅評估模型,編寫了行業相關的納稅評估手冊,建立評估指標,確立預警值,同時排查稅收風險點。系統結合內勤與外勤的工作,同時密切與地震災后援建辦公室的關系,了解災后重建開展情況,有意識,有重點采集數據,進行案頭分析,實地核查等工作,要將案頭資料分析與必要的實地檢查結合起來,深入了解納稅人納稅情況。逐步建立健全了納稅評估長效機制。
5.充分利用現在征管的方針。現在征管方針是:“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強化征管”。2009年,隨著我國稅收征管形勢的不斷發展和征管改革探索的不深入全國,稅收征管和科技工作會議提出要建立“信息化、專業化、立體化的稅源管理體系”,拉開了稅收管理模式變革的大幕,這幾年隨著經濟的發展、繁榮,越來越多的基層稅務部門參與其中,雜多縣國家稅務局雖地處偏遠也不甘人后,加大計算機應用力度,提高計算機控管水平。不斷充實和完善現行稅收征管軟件在稅源管理過程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盡快逐步實現與工商、國稅等相關部門的數據共享,積極推行多元化納稅申報,提高征管信息的共享度和數據處理的集中度,逐步建立起稅源信息傳遞順暢、綜合分析準確、監管有力的計算機網絡。同時.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參考文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