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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規范財政專項資金管理,增強財政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規定,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財政專項資金是指本級財政安排、上級財政補助用于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的各類專項資金。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使用本級財政預算內外安排、政府性融資安排、上級財政補助資金安排的各類建設資金的所有部門和單位。
第四條財政專項資金管理是指對財政專項資金設立、分配、使用情況進行的管理、監督和績效評價。
第五條縣財政局管理全縣財政專項資金,并會同各主管部門分別制定各類財政專項資金具體管理辦法,明確各項資金的使用范圍、支持對象、補助標準、申報審批程序、驗收檢查、績效評價等要求。
第二章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與申報
第六條使用財政專項資金實行項目準入制度,建立項目庫實施管理。
第七條申報專項資金的項目準入條件為:
基本建設類:指按國家關于基本建設的規定,經各級發改委批準立項納入基本建設項目管理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其他基本建設。
其他項目類:指經縣委、縣政府批準實施的項目。包括:房屋建筑屋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基礎設施建設、修繕、信息網絡購建、大型會議(全縣性的會議)、大型活動、專項業務活動(指各單位在日常基本事務外開展的專業性較強、涉及面廣、耗時較長的專項工作項目)、其他。
第八條單位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程序為:項目實施單位于每年10月底以前寫出專題報告,并附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報送縣政府審批。財政專項資金審核意見表由財政局統一制定。
第九條縣財政局憑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審批文件,將項目錄入項目庫。對納入項目庫的項目,根據財力可能,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和“輕重緩急”的原則安排資金。未納入項目庫的項目,縣財政一般不得安排資金,對確需安排資金的,必須按規定程序先納入項目庫。
第十條向縣以上部門申報財政專項資金的項目一般應在項目庫中篩選,并以財政、主管部門聯合文件形式申報。如項目庫未納入的項目,必須按規定程序將項目納入項目庫后申報。
第三章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實施
第十一條所有項目實施必須堅持公開透明原則,凡在當年政府采購目錄范圍內及招標限額標準以上的項目,必須實行政府采購,統一到縣政府采購中心實行公開交易。
第十二條所有項目必須實施工程監理制,項目監理機構通過公開招標方式擇優選定。項目監理機構按其職責對工程進度及質量等實行全過程的監督和管理。
第十三條實施項目主管部門應嚴格實行合同管理,要與項目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責任。
第十四條項目實施完工后,項目承辦單位應組織邀請相關項目管理職能部門參與項目驗收,并形成規范的項目驗收報告。
第四章資金撥付
第十五條財政專項資金實行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財政專項資金要嚴格按預算、按進度、按程序撥付和使用,堅持先批后用,先審后用。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按照已確定的年度部門預算,將年度專項資金項目支出預算指標下達到項目主管部門和具體使用資金的單位。
第十七條項目單位根據下達的專項資金預算、用款計劃、項目實施進度,按照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的規定,向縣財政局提出撥款(支付)申請。縣財政局審核后,由財政國庫集中支付中心將財政專項資金直接支付到項目成交商或勞務提供者賬戶。
第十八條財政專項資金項目實行保證金制度管理,以保證項目按計劃、按預算實施。財政在撥付專項資金時,按項目投資總額的10%預留作為項目保證金。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之后,項目主管部門組織技術質量監督等部門進行復查,工程質量無問題的,項目質量保證金全額撥付;工程質量有問題的,財政將10%的質量保證金作為專項維修費,并按工程建設施工合同有關條款進行相應處置。
實施的農、林、水、畜、環保等工程項目,按前中后三階段檢查驗收,同時也按30%、40%、20%的比例分期撥款。
有償資金工程項目在撥款前先在總投資額中預留20%的還款準備金,然后再按上述比例分期撥款。
第十九條財政專項資金支出按項目實際支出列入當年財政支出。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和會計核算制度,嚴格遵循項目資金專款專用、專賬核算、專人管理的原則,加強項目成本核算和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項目的結余資金由縣政府統籌安排。項目結余資金主要包括以下四種類型:
(1)項目當年已完工交付使用并辦理竣工決算后的結余資金;
(2)由于受政策變化、計劃調整等因素影響,項目中止或撤消形成的結余資金;
(3)項目當年已執行但尚未完成而形成的結余資金(包括項目需跨年度執行,但項目支出預算已一次性安排而形成的結余資金);
(4)項目因故當年未執行,需要推遲到下年度執行形成的結余資金。
上述第(1)項、第(2)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凈結余資金,凈結余資金由縣財政統一平衡使用。第(3)項、第(4)項規定的項目結余資金統稱為結轉結余資金,實行縣財政局審核備案管理,單位結轉使用。
第二十一條縣財政局在撥付專項資金或有關部門在監督檢查時,如發現下列情形之一的,有權暫緩或停止撥款:
(一)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財經紀律、弄虛作假,騙取國家資金的;
(二)自籌資金未能落實,影響項目建設的;
(三)資金未按本辦法規定實行專款專用、擅自改變資金用途和項目建設內容、截留、挪用項目資金或提高建設標準的;
(四)不按規定向縣財政局或主管部門報送財務報表和有關資料的;
(五)拒不接受各級財政或主管部門監督檢查的;
(六)應納入政府采購但未納入,自行采購物資和設備的;
(七)未按規定進行專賬核算的;
(八)不符合合同條款規定的;
(九)有重大工程質量問題,造成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的;
(十)結算手續不完備,支付審批程序不規范的;
(十一)未按規定要求報送季度(分月)用款計劃或信息資料嚴重失真的。
第五章財政專項資金績效考核
第二十二條縣財政局、主管部門應建立專項資金績效預算審查制度。主要評審項目資金管理執行制度情況,包括審查資金的到位是否與工程建設進度相適應;資金的使用及管理是否存在截留、擠占、挪用、轉移建設資金;項目招標資金支付是否按政府采購和國庫集中支付有關規定進行招標和撥付資金。
對虛報項目內容,夸大項目投資額的;配套資金不到位,留有缺口的;資金管理不力,上年度專項資金使用效益差的;多頭重復安排的項目,要堅決予以制止。
第二十三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共同對財政專項資金進行跟蹤問效,實行財政專項資金支出的績效評價制度。對績效良好的項目通報表揚,并對下年度的同類項目優先安排。對績效評價不合格的項目,暫停下一年度項目實施單位專項資金申請資格。
第六章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
第二十四條縣財政局和主管部門要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實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監督管理,審計部門負責財政專項資金的審計監督。
第二十五條財政、審計、監察部門每年應抽查財政專項資金投資項目不少于一次,抽查的面也不得少于當年立項的30%,其目的是遏制項目建設中的高估冒算、截留挪用、弄虛作假現象,確保財政資金的安全、合規、有效使用。
第二十六條財政專項資金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如下:
(一)資金來源是否合法,配套資金是否落實到位;
(二)有無截留、擠占和挪用;
(三)有無改變項目資金用途;
(四)有無計劃外工程和超標準建設;
(五)工程項目是否按規定采取招、投標并進行評估;
(六)工程項目所購原材料和設備是否按規定納入政府采購;
(七)內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八)是否建立并堅持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九)其他違規、違法事項。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如數或加倍調減下年度分配指標,并按有關規定追究單位和有關人員的責任。
(一)揮霍、浪費、截留、克扣、擠占財政專項資金的;
(二)配套資金不足的,導致項目損失的;
(三)同一項目多頭申報,多頭申請資金的。
第二十八條單位和個人有騙取、套取、挪用、貪污財政專項資金等違法行為的,由財政部門和審計機關如數追還收繳財政。同時,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和有關規定,對違法單位和責任人員做出處罰、處分的決定;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九條財政、審計、監察的工作人員、、的,給予警告、記過或者記大過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降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特別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條全縣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使用,按照本辦法實施。
第一條為規范財政農業專項資金(以下簡稱“農業專項資金”)管理,增強農業專項資金分配、使用的科學性和公正性,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依據《預算管理條例》和《中央財政專款管理辦法》等,特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本規則適用于具有專門用途、適合項目管理的農業專項資金。
特大防汛抗旱資金、農業救災資金、農業稅災情減免補助、農業基本支出等資金或經費不適用于本辦法。
第三條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是指對專項資金設立、分配、使用和監督的管理。
第四條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應符合國家有關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方針政策,符合市場經濟體制和公共財政原則,符合科學、公正、公開和效率原則,符合資金適當集中使用的原則,符合世界貿易組織的有關規則。
第二章農業專項資金的設立
第五條各級財政部門應對擬設立的農業專項資金進行認真的調查研究,對設立專項資金的必要性、政策依據、具體目標、資金用途、支持對象、支持范圍、起止時間等進行科學、客觀的評估論證。
第六條農業、水利、林業、氣象主管部門(以下簡稱主管部門)應將本級農業專項資金按規定的預算編制時間報送同級財政部門,并報專項資金的項目支出預算。
第七條各級財政的農財部門應按規定的預算編制時間,將需設立的補助下級財政農業專項資金報送同級預算編制部門,并報專項資金的項目支出內容。
第八條農業專項資金執行到規定的期限應自動停止。到期后如需繼續執行,應按照規定的程序重新申報。
第三章農業專項資金的申報與分配
第九條財政部門負責農業專項資金的分配管理,制定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辦法。
第十條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將重要農業專項資金的用途、補助標準及其他要求以項目指南等形式予以公告。
第十一條農業專項資金的申報部門,是指申報項目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申報部門應按照財政管理體制或財務關系,以正式文件逐級上報申報項目,不得越級上報文件。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各級地方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對上報項目的真實性和文件的合規性負責。
第十二條農業專項資金的項目申請單位,即項目單位。項目申請單位應符合規定的資格或條件,提供本單位的組織形式、資產和財務狀況,對農民收入、農業農村發展的貢獻,以前實施農業項目的績效等有關情況。
農業專項資金支持的項目以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為主。對以經濟效益為主、能帶動農民增收的項目,項目申請單位應以公司制為主。
第十三條為保證項目申報文件的真實、科學和完整,項目申請單位應提交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
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可以委托專家或社會中介組織編寫。接受委托編寫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的社會中介組織應具備相應的資質條件。
第十四條財政部門可財政農業專項資金管理標準文本。申請有關專項資金的項目單位應按規定提供合格的項目標準文本及必要的附件。
第十五條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組織有關專家,或委托專門的項目評審機構對上報的文件進行評審,出具評審報告。
第十六條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依據項目評審報告,將符合規定的項目納入項目庫管理,擇優選擇。
第十七條農業專項資金實行規范化分配,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依據專家或項目評審報告對項目資金進行分配。
第四章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
第十八條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應實行項目管理。
第十九條項目單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復的項目預算,組織項目實施。
第二十條項目所在地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應與項目單位的法人代表或負責人簽訂目標責任書,明確各自的權利和責任。
第二十一條上級財政部門應及時將農業專項資金撥付到項目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
第二十二條項目所在地的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按照工程進度撥款,監督項目單位的資金使用。對項目資金可實行報帳制管理辦法。
第二十三條為節約使用資金,可對農業項目實行招標和政府采購辦法。
第二十四條項目單位要建立健全會計核算制度。
第五章農業專項資金的監督檢查
第二十五條項目單位要定期向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報告項目資金使用和項目實施情況。對項目單位不按規定使用資金的,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可停撥項目資金或中止項目執行。
第二十六條項目完工后,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可組織人員對項目的技術、財務、資產等情況進行驗收;或委托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工程監理等中介機構進行項目審計或驗收。項目審計或驗收的依據是經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批復的預算等項目文件。
第二十七條對于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項目執行中存在嚴重弄虛作假的項目單位,取消該單位今后的申報資格,并可通過媒介對單位及負責人予以曝光。
第二十八條對于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檢查驗收中,協助項目單位提供虛假情況的中介組織,可通過媒介予以曝光,并通報有關行業自律組織。
第二十九條對于報送虛假可行性研究報告和文件的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給予通報批評,并作為今后是否安排該地區農業項目的依據。
第三十條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要定期對農業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總結分析,并報上級有關部門。
第二條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的補助范圍主要是地方各級政府教育部門或村集體舉辦的初級中學和小學,重點支持農村地區中小學。
第三條布局調整專項資金主要用于支持標準化、具有示范效應的中小學校的新建、改擴建和教學用圖書、儀器設備的購置,不得用于償還債務或挪作他用。
第四條布局調整專項資金由財政廳和教育廳協商,采用因素法等科學合理的方法進行分配,并下達到有關市。由項目市財政、教育部門共同下達到有關(縣、市、區)。項目縣(市)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根據本辦法規定和市級下達的預算指標,結合本縣(市)實際,確定項目并由學校填報《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逐級審核上報省財政廳和教育廳,由省財政廳、
教育廳將核準的項目校及項目校預算逐級下達到市、縣和項目校。
第五條項目校和項目的選擇必須符合本辦法第二條、第三條規定的范圍。具體要求是:
(一)項目資金要集中投入,投入一所,完成一所,確保效益。
(二)項目校必須要有較強的輻射能力和示范作用。人口稀少且居住分散的地區,可考慮建寄宿制學校。撤并規模小、辦學條件差的學校和教學點,努力擴大提高項目校的辦學規模。
(三)項目校必須是2002年危房核查數據庫中存在的,沒有進行改造,且D級教學用危房在200平米以上;項目竣工后,項目校在校生規模初中在900人以上,小學在360人以上。
(四)項目校的選擇應考慮充分利用現有教育資源,以改擴建為主,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當地籌資能力較強、干部群眾辦學積極性較高的地方也可考慮新建。
(五)項目校必須按規定填報《中小學布局調整專項資金項目申請表》。
第六條項目校的校園規劃、建設項目、建筑面積、建筑標準、學校的教學實驗設備的配置標準按照《農村普通中小學校建設標準(試行)》(建標[1996]640號)及有關教學儀器配備目錄等確定。
第七條項目校要本著“牢固、實用、夠用、方便學生”原則進行改造和建設,嚴禁脫離當地實際的高標準建設。
第八條省財政廳和教育廳將根據各市上報的中小學布局調整規劃方案和項目執行情況,組織有關專家對項目進行抽查評審。
第九條項目實施必須依法辦事。各地在校園規劃、工程項目立項、勘察設計、招(議)標、施工監理、資金管理、預決算審計、竣工驗收、檔案管理等方面,要嚴格執行國家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行業標準。
第十條項目經招(議)標后,結余資金按照本辦法第三條規定的使用范圍由縣(市)財政部門和教育部門安排,繼續用于符合布局調整補助條件的學校建設。
第十一條各市、縣要按照項目管理的要求,積極落實配套資金。各市、縣政府配套資金的比例按經濟狀況確定,石家莊、*、秦皇島、廊坊、邯鄲、邢臺、保定、滄州、衡水等市市、縣政府按與中央、省下達資金額度不低于20%的比例配套;張家口、承德兩市市縣政府可視財力情況,適當安排配套資金。各市、縣安排的配套資金要與省下達的資金數額統籌安排,經綜合測算后,落實到項目學校,并確保項目學校按時高質量完成工程,不留資金缺口。
第十二條強化資金管理,提高資金效益,確保專款專用。項目校資金與危房改造資金一起實行專戶管理,封閉運行。專戶由市、縣級財政部門或委托教育行政部門設立。資金集中在市、縣級管理,實行報帳制,不得將專項資金下撥至鄉鎮及項目學校。
中央專項資金和省級補助資金以及其他用于項目校建設和改造的專項資金,必須全部納入專戶管理。
各市財政局、教育局要根據下達的項目校預算,及時將專項資金下撥到項目縣(市)。項目校屬市本級的,專項資金由市財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管理,并辦理撥款事宜;項目校屬縣(市)及縣(市)以下的,專項資金由縣(市)財政部門或教育行政部門集中管理,并辦理撥款事宜。
第十三條中小學布局調整工程的實施要充分發揮各級人民政府和廣大群眾的積極性,動員社會各方面力量積極參與。各市為推進中小學布局調整而開展用于農村中小學危房改造的教育集資,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惠民超市管理,用好惠民超市專項資金,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專項資金是指市人民政府用于惠民超市的政府性資金。
第三條按照資源共享、便民惠民的原則,分片區優選已有超市,政、企共建惠民超市。
第四條惠民超市主要資助貧困群眾的基本生活困難問題。
第二章章管理部門與職責
第五條區財政局、區民政局、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為惠民超市的主管部門。
(一)區財政局負責將資金納入年度預算,并按照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的審核意見及時核撥資金或作出不予核撥說明。
(二)區民政局與各街道(鎮)共同提出幫扶對象名單,經區政府分管領導同意后,由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實施幫扶。
(三)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負責制定資金年度、階段性使用計劃;負責受理、審核由惠民超市提供的惠民購物情況統計報表,并報請區財政局予以撥付;負責對惠民超市的管理、檢查、考評等工作。
第三章資金的安排
第六條區財政每年預算安排60萬元資金作為惠民超市專項資金。可根據經濟社會發展情況,由區政府研究調整。
第七條惠民超市專項資金的主要使用方向:
(一)城鄉低保家庭;
(二)特困戶家庭;
(三)因重病或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
(四)惠民超市的管理、檢查、考評等。
第四章資金的撥付
第八條惠民超市按成本價格出售生活必需品給幫扶對象。政府使用專項資金補貼、支持惠民超市。專項資金使用和撥付的具體規定如下:
(一)低保戶購買日常生活必需品,按消費總額15%的標準給予補貼,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0元。惠民超市匯總后,每季度到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一次資金撥付申請。
(二)特困戶到惠民超市購買生活必需品,按每戶每月100元的標準進行補貼。惠民超市匯總后,每季度到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一次資金撥付申請。
(三)對因重病或突發事件造成生活困難的家庭進行臨時性救助,每戶每次最高救助金額500元,由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協助相關部門具體實施。惠民超市匯總后,每季度到區惠民幫扶中心(政務服務中心)辦理一次資金撥付申請。
第一條“兩館”建設專項補助資金為國家補助資金,實行定額補助、統一管理、分級負責的管理辦法。補助范圍為已列入國家“*”期間補助規劃的有館無舍或館舍面積低于300平方米的縣級公共圖書館、文化館建設項目。
第二條省文化廳負責該專項補助資金的財務管理。
第三條項目申報程序。列入建設規劃的項目,由項目所在縣計委和文化部門在每年年底之前,將下一年度的項目建設計劃報市州計委和文化局審核,然后報省計委和省文化廳。省里將根據項目建設進度、配套資金落實等情況,本著突出重點的原則,確定下一年度項目計劃,并上報國家計委和文化部。
第四條項目申報內容。已列入國家補助規劃的“兩館”建設項目,申報時需提供如下資料:
(一)項目專項資金申請報告,包括:項目名稱、地點及用地狀況、建設內容、建設規模、建設時間、總投資、擬申請專項投資資金數額、縣級政府配套資金承諾;
(二)當地計委的立項批文;
(三)項目建設的設計方案、預算、施工合同;
(四)項目建設開工許可證。
第五條建立項目法人責任制,實行項目建設任務目標責任制。各項目所在縣(市)文化局主要負責人為項目實施責任人,并對本項目建設內容、規模、投資等負全責。建設過程中嚴格實行招投標制、項目監理制和合同制,嚴格工程質量管理。項目建設規模、標準要切合實際,不留資金缺口。
第六條項目監督和管理
(一)實行報審制度。每一個項目的規劃、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報省計委和省文化廳會審,方案通過后方可實施。
(二)實行工程進度報告制度。工程開工后,每半年向省計委、省文化廳報告工程進度,以便及時掌握工程進展,按進度撥付資金。
(三)實行檢查驗收制度。建設項目完工后,要向省計委、省文化廳報送建筑外形、內部主要功能布局照片資料、資金決算表和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一套。省計委和省文化廳也將視情況對項目進行實地驗收。
第七條資金管理
(一)國家專項補助資金必須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對違反規定截留、挪用的,將及時予以糾正,并嚴肅處理。
(二)項目建設以當地政府承諾的配套資金為主,并限期投入,省計委、省文化廳在接到國家專項資金通知后,按工程進度下撥。
(三)已批準的建設項目,在一年內未動工或地方資金不到位的,則停止撥付該項目的補助資金。
第七條“兩館”設施建設是社會公益設施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地方政府要為其順利實施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在征地、拆遷和稅費減免等方面給予優惠。
第八條罰則
(一)凡在項目建設過程中違反規定并造成重大損失的,首先追究項目負責人的責任。
(二)凡未按批準的方案、內容建設或擅自改變資金用途的單位,要嚴肅處理,并取消專項補助資金。
(三)凡地方配套資金不到位的,則暫緩或停止撥付專項補助資金。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限制袋裝、鼓勵散裝”的方針,規范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支管理,根據《國務院對進一步發展散裝水泥意見的批復》(國函[1997]8號),以及國家有關政府性基金管理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屬于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額繳入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
第三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政策由財政部會同國家經貿委統一制定,由地方財政部門和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指散裝水泥辦公室,下同)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審計部門和上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的監督檢查。
第二章征收
第五條凡袋裝水泥生產企業(包括水泥粉磨站,下同)、使用單位,應按照本辦法規定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第六條對水泥生產企業銷售袋裝水泥(包括紙袋、復膜塑編袋、復合袋等,下同),按照最高不超過每噸1元標準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對使用袋裝水泥的單位按照最高不超過每噸3元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其中,工程建設使用袋裝水泥,由建設單位在工程開工前,按照工程建設概算預計袋裝水泥使用量預繳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并在工程竣工之日起30日內,憑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決算以及購進袋裝水泥原始憑證等資料,經地方財政部門和原預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機構核實無誤后,辦理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清算手續,實行多退少補。工程建設使用袋裝水泥應當繳納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不得向施工單位重復征收。禁止對使用本行政區域內和本行政區域外生產的袋裝水泥征收不同標準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具體征收標準,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依照本條規定,結合本地實際情況以及企業承受能力制定,報經同級人民政府批準執行。
第七條除國務院、財政部規定外,任何地方、部門和單位不得擅自改變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征收對象、擴大征收范圍、提高征收標準或減免。
第八條征收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統一使用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印制的政府性基金專用票據。
第九條生產袋裝水泥企業繳納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在管理費用中列支;使用袋裝水泥單位繳納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建設單位計入建安工程成本,水泥制品企業在管理費用中列支。
第十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由地方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征收,也可由地方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委托其他單位代征。
第十一條地方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委托單位征收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應當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部門的規定,全額繳入地方國庫,納入地方財政預算管理。具體繳庫辦法,依照《財政部關于印發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辦法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執行。地方各級財政部門負責監督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繳和入庫。
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繳入國庫,填列“基金預算收入”科目第80類“工業交通部門基金收入”第8016款“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收入”;財政部門撥付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填列“基金預算支出科目”第80類“工業交通部門基金支出”第8016款“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支出”.
第十二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代征手續費按實際代征繳入國庫數額的2‰比例,由地方同級財政部門按規定計提和撥付,納入預算管理。
第三章使用
第十三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包括:
(一)新建、改建和擴建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專用設施;
(二)購置和維修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設備;(三)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建設項目貸款貼息;(四)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科研、新技術開發、示范與推廣;
(五)發展散裝水泥宣傳;
(六)代征手續費;
(七)經地方同級財政部門批準與發展散裝水泥有關的其他開支。
其中(一)、(二)、(三)和(四)開支合計,不得少于當年散裝水泥專項資金支出總額的90%。
第十四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用于固定資產投資和更新改造的,作為增加國家資本金處理。
第十五條地方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作為行政機關或預算撥款事業單位的,其管理經費由同級財政部門按照編制從正常預算經費中核撥;地方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經費仍從散裝水泥專項資金中核撥的,要逐步變為從正常預算經費中核撥。
第十六條地方各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應按同級財政部門規定編制年度散裝水泥專項資金預、決算,并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和上級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第十七條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用于散裝水泥、預拌混凝土、預拌砂漿設施、裝備建設或改造項目的,按照下列程序辦理:
(一)由使用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及項目建設可行性報告;
(二)由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項目可行性報告進行審查;
(三)基本建設、技術改造項目和科研開發項目,應按國家規定的審批程序和管理權限辦理;
(四)經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審核后,報同級財政部門審批,納入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年度預算;
(五)財政部門根據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年度預算撥付項目資金。
第四章法律責任
第十八條凡袋裝水泥生產企業、使用單位不按規定及時足額繳納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由地方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委托單位督促補繳應繳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并自滯納之日起,按日加收應繳未繳散裝水泥專項資金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第十九條凡袋裝水泥生產企業、使用單位虛報袋裝水泥量,或者拒繳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由地方散裝水泥行政管理部門及其委托單位責令其改正,并限期補繳應繳的散裝水泥專項資金。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財政專項資金是指各級財政部門為支持我市經濟建設和各項事業的發展,專項安排具有指定用途的財政性資金。包括:本級財政和上級財政通過本級財政預算支付的專項資金;本級財政和上級財政直接列支拔入財政各職能科室專戶的專項資金;本級財政預算追加的專項資金;本級財政借入的專項資金。
第三條財政專項資金的安排和使用具有政策性、導向性、示范性的作用,必須堅持依法理財和專款專用的原則。
第四條市財政局在專項資金審批下拔前,需要參與項目調研,明確項目內容、資金構成、資金主要用途及項目可行性;根據項目調研情況,填報資金審批表,嚴格履行資金審批制度,形成一級對一級負責的責任網絡。
第五條根據專項資金審批表,對用于本級財政和上級財政通過本級預算支付的專項資金,用于支付本級和上級財政預算直接列支拔入專戶的資金,用于支付本級財政預算追加資金,市財政局要分別下發指標文件。
第六條項目金額在20萬元以下的,可實行一次性全額撥付;項目金額在20萬元以上的,實行按比例分期撥付或按工程進度撥付;在本級政府或上級財政部門有限定要求時,實行項目竣工驗收后再補撥款項。
第七條財政專項資金的管理與使用,實行責任會簽制度,嚴格履行規范程序,認真填報簽發專項資金審批表、相關指標文件、撥款原始憑證,根據項目類別,建立項目檔案。接受財政專項資金投入的單位,對專項獎金也要實行專人負責、專帳管理。
第八條市財政局職能科室按月份(以報表形式)、季度(以書面形式)反饋專項資金的支出、使用、效益等情況。對重點項目要定期以書面形式向市政府主管領導報告。
要及時協調項目單位及業務主管部門對項目進行驗收,填報《財政專項資金追蹤反饋登記表》,并將項目的實施、資金的使用及項目的效益等情況納入項目管理檔案。
第九條加強對財政專項資金的監督,實行外部稽查機制,市財政局依據財政專項資金審批表和相關資金指示文件進行定期滾動檢查;對嚴重擠占挪用財政專項資金的違法違紀事項,市財政局應會同市審計局、監察局等部門進行專案檢查。
第十條市財政局要對各職能科室實行工作目標約束機制,對內確保會計帳目日清月結,各種收付審批手續齊全無誤;對下確保業務指導、協調服務到位;對上確保報送各種會計信息及時準確,真實完整。
第十一條提高財政專項資金收支透明度。市財政局每季度要召開財政聯席會議,通報反饋財政專項資金的收支審批情況。
第十二條市財政局對各職能科室的財政專項資金收支情況實行滾動檢查;并定期以書面形式向財政專項資金所流向的部門及單位征求意見,從嚴管理,堵塞漏洞。
第十三條財政專項資金投入的部門和單位,在本級或上級財政、審計、監察等部門組織的各項檢查中,無違紀問題的要予以通報表揚;對列入省、市級優秀項目的予以表彰;對列入國家級的優秀項目,予以獎勵并實行財政資金滾動投入。
第十四條凡違反本辦法規定的,按照《*市規范財務會計行為暫行規定》,對項目部門和單位給予通報批評、按違紀金額比例罰款或全額收繳的處罰。對重大財務違紀案件,要直接移交執法執紀部門處理。
【關鍵詞】自主 管理 發展
【中圖分類號】G637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810(2013)12-0159-02
目前,“學生難管,班主任難當。”這句話成了當前相當一部分中小學教師的普遍心態。的確,現在的中學生多是獨生子女,在家中視為“王子”、“公主”。因此,現階段的班級管理艱難是有原因的。班級作為一個小組織,班主任在管理中要運用教育決策,對班級實施有效的管理。前蘇聯教育家蘇霍姆林斯基曾說:“真正的教育是自我教育。”而班級管理中采用制度化轉變為自主化的管理,正是教會學生自己管理自己的好方法。那么,班級管理工作中如何開展制度化向自主化的轉變,促進班級管理良性發展呢?
一 更新觀念,引導配合
2010年秋,魏書生先生在廣東省云浮市云城區教育局組織的全區中小學教師講座時曾經介紹說,有學生問他:“您還能做我們的班主任嗎?”魏書生說:“為什么不能?”學生說:“我們看你太累了!”,“那我就請副班主任來管嘛!”學生說:“副班主任在哪?”魏書生說:“就在每位同學的腦子里!”談話中魏書生除了巧妙地向學生傳達了對學生的信任外,還向學生傳遞了這樣一個信息:管理對整個教學活動來說是必要的,但管理不是老師去約束學生,而是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的自我約束。因此,班主任可以通過大量的不同事實材料,多渠道引導和提高學生對管理的認識,使學生自覺意識到管理的必要性,尤其是自我管理的必要性。從客觀效果上看,鼓勵和調動學生一切有利因素,減少學生對“人管人”的抵觸和對抗情緒,引導學生積極配合班級管理,爭取在管理過程中利用一切積極和諧的因素,促進班級管理的實效性,真正達到“教是為了不教,管是為了不管”的效果。
二 人性管理,增強合心力
1.人性制度,促進發展
“制度是方向,制度是規則”,有了明確的制度,才知道事情怎么做,達到什么樣的效果。一個勝利的團隊必須要有鐵的紀律,一個好的班級也必須有嚴格的規章制度。因此,管理一個班集體必須先有一個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但必須是“以人為本、和諧發展”的理念。如在制定班規制度時,教師可以讓學生思考“NBA”籃球賽,引導他們理解:該賽場會持續、順利地延續下去,靠的是什么?交通有序運行靠的是什么?這樣學生從中便悟出一個道理——“沒有規矩不成方圓”。此時,向學生鄭重地講解班級管理中為什么要有班規制度,然后組織學生學習有關的校紀班規。如《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學校班級量化管理辦法》、《學校紀律扣分細則》、《學校寢室常規管理》。在此基礎上,針對班級學生實際和存在的一些不良的現象與問題,由學生自主討論和制定班級管理制度,并由學生監督完成,做到民主管理。如《量化管理細則》、《學生干部崗位責任制》、《日常管理制度》、《衛生制度》、《衛生獎懲細則》、《儀容儀表獎懲細則》、《校卡佩戴獎懲細則》、《兩操獎懲細則》(課間操和眼保健操)、《兩會獎懲細則》(校會和級會)等由學生制定。制度具體明了,學生“有制可依”,自己就會自覺管理自己,從而促進班級管理的正常發展。
2.愛心奉獻,促進和諧
加強班級核心力是班級管理的重要內容,而班級管理上最關鍵的是要得到學生的認可與配合,有學生的積極參與和支持。工作中班主任要學會與學生交流和溝通,抓住時機與學生“以心交心”地交流,這樣工作才會順利開展。交流可以是從學習、生活以及習慣等方面;還可以是情緒、自信、成長以及需求等方面,盡可能多了解,盡最大能力幫助學生解決困難和問題。如在制訂班規或者是對某事情作出決策時,可以利用班會與學生坦誠交流;班主任當學生情緒低落時,可以采用主動交流;當學生有暫時不愿公開的煩惱時,可以用留言的方式交流;當學生遇事難以處理時,可以用關愛和鼓勵的心態去交流和幫助。當然,與學生交流不僅僅是在有事情或者是事情發生了才去交流,班主任對事情要有預知性,走在事情發生的前面,做好部署計劃。這樣,通過心與心的交流和切實際的幫助,學生才會體會到關注與理解,感受到老師所給的愛,心靈不斷向老師敞開,成為班主任的知己。其實,班中的許多信息和事情大多數是學生直接或間接提供的。因此,在班級管理中班主任要堅持與學生進行心靈的溝通,這樣管理才會更民主、更有效,工作完成也會更出色。
三 班務事情、齊齊參與
班級管理的良性發展,必須依靠師生共同努力,齊心協力。但學校教育的對象是活潑生動的個體——人,教育的難度可想而知。班里的學生多,事情更多,每一件事情班主任都親力親為是不可能的,然而不管不問更是不可能。因此,班內事務可以培養學生去做,對學生而言是鍛煉,對班主任而言也是教育學生的一種方式。值得注意的是,班主任要把“導”的工作做足,學生才能“演”的生動。因此,讓學生在班級活動過程中得到鍛煉和培養,這是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能力的重要因素。
班中事務多而雜。但歸納起來大體為兩種:一是外務;二是內務。外務包括:班與班、班與學校活動的聯系和組織;內務包括:班級學習、考勤、衛生、儀容儀表、紀律等。教師應把這些班務分工給學生,按座位號每天安排一名值日班長,值日班長寫好當天的《班務日志》。主要內容為:出勤和督導其他各部的值日情況。內、外事務各設立一名總管,其他各部設立部長,各司其職,互不干擾。如勞動、衛生方面為環境部;儀容儀表方面為風紀部;課堂情況方面為紀律部;班級文化建設方面為班建部;名言警句(每日金句)方面為金口部;檢查與考評方面為督察部等。最后,當天的工作由各部進行小結,并集中以短會形式向班務總管和班主任匯報,或對不足之處提出整改,也可以就某一問題征求大家的意見,發表獨到的見解進行改進和落實。
四 整體規劃,宏觀調控
關鍵詞: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思考;探討
一、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現狀
專項資金是財政單位或上級政府下撥的具有特殊用途的資金,一般用于社會事業發展,但是在專項資金管理方面卻有所欠缺,相關管理制度不夠健全,管理力度不足,都對專項資金管理有影響。對于專項資金的使用以及社會事業發展是不利的。
(一)財務控制意識不足
專項資金管理過程中必須要求管理者具備財務管理意識,但是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中,財務人員的作用以及財務管理方面基本未涉及,沒有起到應有的作用。僅僅依靠會計核算、資金支付并不能夠滿足專項資金管理的要求,這不利于具體工作的開展。
(二)專項資金預算管理不足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編制用表并不統一,這種情況使得財務管理工作量增加的基礎上還容易造成工作效率難以提升的境地。具體的預算編制說明也不夠完善,并沒有經過全面的研究探討,這造成了預算匯總并不符合具體編制要求。
(三)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
很多行政事業單位資金管理制度不完善,對資金管理制度不夠重視。部分行政事業單位雖然構建了較為有效的管理制度,但是由于種種原因執行力度卻明顯不足。資金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和執行力度不足的情況,造成了資金管理制度流于形式的情況。行政事業單位要想做好專項資金管理,必須進一步加強制度管理,不斷對資金管理制度進行完善。
(四)高素質管理人才的缺乏
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缺乏高素質管理人才,這使得專項資金管理效果不佳。很多環節由于不夠專業,不僅使管理人員工作量加大,專項資金管理效率明顯較低。這就要求在現有情況下思考專項資金管理人才的培養,這樣才能夠切實解決當前存在的不足。
二、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的思考
通過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所出現的問題而言,需要行政事業單位加強財務控制意識、建立科學的預算編制體系、對項目管理體制予以完善、對專項資金支出控制開展績效評價、提高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等等。
(一)加強財務控制意識
財務控制意識的有無對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的開展有著重要的影響。相關管理人員需要經過相應的培訓,加強財務控制意思,工作需要遵循規章制度規定,辦事需要按照流程。加強專項資金管理過程的各個環節把控,同時加強專項資金管理執行力度,實施專項資金全過程管理措施,通過加強財務控制意識促進專項資金能夠物盡其用。
(二)有效完善項目管理體制
專項資金的管理需要由有效的管理體制進行約束,同時還需要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科學合理的預算。專項資金的使用需要財務人員、業務人員的全力協作溝通完成看,更全面的了解項目進程,為專項資金全過程管理做好充足的準備工作。與此同時,專項資金管理需要規范流程,切實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資金的管理和使用。還應建立相應的激勵機制,促進管理人員能夠全身心地投入工作中,使其能夠更加積極主動的進行工作,保證工作效率。
(三)對專項資金管理予以規范
在進行具體項目工作任務制定以及補助標準制定時,細節需要清晰合理,明確專項資金的使用范圍,規范專項資金管理,同時要對資金支出明細記錄在案,要有據可查。還要保持對專項資金款項的審查力度,加強檢查監督,通過對專項資金的跟蹤審核,保證專項資金管理和使用均按照規范要求執行。
(四)科學開展績效考核
建立績效考核機制是為了能夠使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更加順利的實施。由于專項資金管理工作缺乏專業的優秀管理人員,大部分是由財務管理部門直接進行,對于專項資金管理方面經驗不足,認識不夠,難以形成有效的專項資金管理。因此績效考核機制的建立,能夠激發專項資金管理人員的工作熱情。同時能夠達到使專項資金管理嚴格按照規章制度執行的效果。績效考核的科學開展,能夠促進管理人員工作的主動積極性,同時也能夠有效加強專項資金管理效率和管理力度。
(五)提高相關管理人員的專業素養
目前行政事業單位對于專項資金的具有豐富經驗的管理人員依然非常缺乏,這就需要加強管理人員專業素養和業務能力。首先要通過鼓勵終身學習的精神對專項資金管理相關知識和技能進行學習,對相關項目內容進行熟悉和理解。行政事業單位要加大人才培養力度,通過專業培訓、座談會交流等等提稿專項資金管理人員的綜合能力水平。就專項資金管理方面而言,管理人員首先要對項目的內容、依據、范圍等等進行全面的了解和熟悉,這才能夠以具體情況為依據進行相應的預算編制。與此同時能夠保證項目措施的可實施性,加深對項目活動的認識,使項目預算編制更加科學合理。其次,預算管理編制人員要懂得與時俱進,不斷創新。該根據項目情況的不同,對預算管理編制方法進行改進。對不同實際情況,要采取最為高效的預算管理辦法,保證專項資金管理工作正常實施的同時,提升工作效率。
三、結語
行政事業單位對于專項資金管理方面仍然存在很多不足之處,經濟在不斷發展,相關技術水平在不斷升級創新,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方面也應該與時俱進,力求全面發展,緊跟時代的步伐。加強專項資金項目管理體制的完善,加強管理人員專項資金管控意識的培養,開展績效考核制度,重視人才的培養,相信行政事業單位專項資金管理將更加科學、合理、高效。
參考文獻
[1]曾啟偉.關于行政事業單位財政專項資金管理的思考[J].現代經濟信息,201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