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09-25 11:2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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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我國經濟實力的不斷增強,城鎮現代化建設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一座座高樓大廈拔地而起,一個個特色鮮明的建筑成為城市新地標,在表面的光彩背后卻因為建筑現場施工存在危險因素而存在著引發消防事故的隱患。從近年來屢屢見諸報端的消防事故可以看出加強建筑施工工地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一、建筑工程現場生產的基本特點
建筑工程現場在人員管控方面存在諸多不確定性,隨著施工階段的不同,現場的生產崗位也會相應發生改變。對于一些技術含量低的崗位,人員流動性很大,在不同的工種、不同的工作崗位或者工作時間所面臨的作業內容都具有明顯的差別,工作內容的不固定性容易引發人員和環境的變化,進而使得造成消防危險的不確定因素時時存在。此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運輸材料車輛往返不斷,車輛的調度和運達材料的存放需要加強管理。施工工地各個工序之間開展連續作業,相互配合需要施工方與建設方溝通協調。分包作業時,各個隊伍之間容易出現問題,在特種作業、高空作業、電氣操作時涉及用火用電比較多,管理難度比較大。此外,建筑工地施工以露天作業為主,勞動強度比較大,容易受到如風、雨、雪等自然因素的影響。
二、建筑工程現場易出現消防事故的原因
針對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特點,分析近年來發生在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火災案例,以及本人從事消防工作時遇到的消防事故情況,建筑施工現場出現消防事故的原因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建筑工程現場建筑材料使用和放置不當
施工現場存放的可燃材料數量密集耐火系數比較低,比如許多工地存放油氈、木材、油漆和塑料制品及裝修材料等易燃品,有些工地受到場地面積的限制,沒有不同的建筑材料之間設置必要的防火間距,有時甚至還將材料堆積在消防通道上。在使用建筑材料時也缺乏必要的防護措施,在施工現場管理方面存在混亂,如2017年2月28日,在江西省南昌市發生的“航海KTV火災”就是由于裝修過程中切割裝修材料不當引發的,這場火災已經造成10人死亡。
(二)工地民工用電管理缺位
一方面建筑工地施工會涉及大量用電,另一方面建筑工地居住條件比較簡陋,農民工為了改善生活條件,大量使用火源和熱源。工地缺乏對用電、用火和用熱方面的有效管理,會大大增加施工現場發生火災的危險性。在工地上常見的用電和用熱情況包括使用電焊、氣割、電氣火花、吸煙、電熱毯等。使用電源和熱源不慎產生的火種落入到通風管道的可燃保溫材料或同油漆涂料等化學溶劑接觸時都容易引發火災,還有農民共使用爐火做飯或者使用電熱毯保暖也都會增加發生火災的概率。2017年3月2日,位于榆中縣定遠鎮張老營村的蘭州國際高原夏菜副食品采購中心建筑工地生活區突發大火,熊熊大火將巖棉板搭建的兩層宿舍樓全部燒毀,所幸事發當時工人正在上工,并未發生人員傷亡,但工人們存放于宿舍內的現金財物和生活用品全部付之一炬,初步懷疑引發火災的原因是有民工在宿舍使用大功率電器引發線路短路。
(三)建筑工地消防設施不全
消防設施是火災發生時實施滅火作業的必備條件,消防器材的不足不僅無法使火災在最開始階段被消滅,還可能無法及時控制火災的蔓延,失去撲救火災的最佳時機。在建筑施工現場,由于建筑沒有完工所以內部尚未進行防火分隔,樓梯、門窗、電梯井和各類管道聯通,空氣水平或者垂直流通迅速,煙囪效應明顯,會加大滅火的難度。從全國各地進行消防檢查的情況來看,雖然國家規定建筑工地應當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但是仍有不少建筑工地心存僥幸,沒有配齊必要的消防設施。2011年2月21日位于烏魯木齊市錢塘江路27號商貿城通嘉集團b座樓頂屋面發生火災。最后認定該起火災事故的災害成因為搭建的彩鋼板辦公室內未設置煙感、噴淋等自動消防設施,導致火災發現不及時,蔓延擴大,采用苯板夾層的彩鋼板搭建的辦公室耐火等級低,導致火災發生后蔓延迅速。
(四)工程現場電氣線路鋪設不符合安全規定
建筑工地機械化程度的提高,需要使用電力的設備相比以往有了較大的增加。使用電力設備的前提是鋪設好施工現場電氣線路。有些施工工地因為線路鋪設人員技術不過硬或者預估不準確,沒有正確判斷出施工所需要的電量,導致施工過程中設備運行超負荷,容易引起線路短路進而引發火災。還有部分施工人員不遵守用電管理規定,圖省事方便,將設備接入到離自己最近的分配箱,不考慮分配箱負荷的問題。此外在施工過程中,設備損耗比較大特別是連接設備的電線會磨損比較嚴重,在絕緣層被破壞的情況下,稍有不慎就容易引起線路短路起火。隨著建筑工地上用電設備的增多,因電引起的火災也在不斷增多,僅以山東省泰安市為例子,2016年上半年泰安建筑工地火災一共發生12起,其中8起是因為用電不規范。
(五)消防安全意識薄弱,救生培訓缺乏
消防安全意識薄弱的情況不僅體現在建筑企業從業人員身上還體現在企業管理層身上。管理人員消防安全意識的強弱以及對建筑施工工地消防安全的重視程度直接會影響到建筑施工工地的消防安全狀況。大部分的管理人員在思想意識上對消防安全還存在著漠視和僥幸的心理。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都來自農村或比較偏遠落后的地區,文化水平較低,消費安全意識薄弱,未經過專門的消防知識和救生知識培訓,缺乏安全用火用電的基本常識。在面臨突發事故時也缺乏足夠的應變能力。工地施工人員個人素質不高,隨意吸煙,亂扔煙頭,也是引發火災事故的隱患。
三、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對策
(一)健全消防管理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責任
建章立制,依法管理是強化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基礎和法律基礎,必須將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在健全并嚴格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之上。國家有關部門要嚴格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各地還可以根據本地實際增加本地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細則,通過國家其他法律一起貫徹落實。加強施工現場消防管理要明確各個單位即消防部門、住建部門、安監部門各自在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工作中所承擔的責任。明確施工現場的各方即建設方、施工方和監理方的消防安全責任,確保各部門實現無縫對接,不能夠出現消防責任真空,同時也要防止各部門之間出現推諉失控狀況。施工單位要制定完善施工期間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對建筑工地中存在的火源、電源要委派專人負責,現場監護,涉及電氣設備使用的,如電焊、切割人員必須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二)加強日常監督抽查管理,合理布置施工現場
制度的生命在于落實,加強日常對施工現場的巡查和抽查,有助于敦促施工方遵守消防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法律,不過考慮到消防部門工作繁重,人力匱乏加上施工現場數量較多,全部依靠消防部門難以順利完成日常巡查任務,因此消防部門要從執行者變成管理者,創新管理方法和技術手段,讓施工單位自己動起來,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1、要求施工單位設立施工現場防火巡查隊伍這支隊伍負責晝夜全方位監督施工現場,施工單位要將人員名單、聯系方式、微信號和排班情況定期上報給主管消防部門,消防部門不定時進行抽查,可以借助微信等新媒體工具要求巡查人員將現場狀況拍成照片或者視頻上傳給消防部門,也可以進行現場“直播”,通過巡查人員的手機觀測整個施工現場的狀況。2、要求施工單位在重點部位安裝煙霧探測器和攝像頭在宿舍、變配電房、可燃材料庫房等重點部門,要求施工單位安裝煙霧探測器和攝像頭,以便對這些重點部門進行實時監控,同時在有火災苗頭時及早報警,控制火石,減少損失。物資擺放要流出足夠的防火距離,存放可燃材料的倉庫要作為防火檢查的重點部位,加強日常管理和巡查。3、科學設計,合理規劃對施工人員進行集中化管理,施工人員集中使用開水供應室、吸煙室、電視室娛樂室,在工人宿舍中僅保留低壓照明電,不保留任何可以使用的電源插頭,避免公認在宿舍中用電引發火災的可能,禁止工人隨意吸煙和使用明火,從火源上加強管理。
(三)創新管理方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網絡
為完善施工工地消防管理,要創新管理方法,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組織機構,將消防安全責任逐級落實,首先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要簽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承諾書,切實落實各個單位的主體安全責任。建設單位要把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確定施工期間工地消防安全總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期間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施工單位要擔負起培訓現場施工人員的責任,提高工地工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施工單位可以采用分級制消防管理,由施工單位同各分包單位,各分包單位同各個環節的負責人逐級簽訂防火安全責任書,以各部門負責人作為消防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四)完善建筑施工工地消防設備
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都要克服輕視思想和臨時意識,再完善工地消防設施方面不能存在僥幸心理和取巧心態,要按照規定設置消防設施、消防車道等,要保證消防建設比工程建設更快一步,在存有火源、電源等關鍵部門要增設臨時消防給水系統和煙霧報警器,對于超過規定高度的建筑要按照規定安裝臨時臨時消防豎管,在正式消防給水系統投入使用前,不得拆除或者停用,還要在施工現場設置必要的滅火器材以備不測之需。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顯眼位置,方便救火時提取,設置專門人員管理消防器材,定期巡視檢查,保證器材質量能夠正常使用。施工單位作為消防管理的一線部門要制定施工滅火應急預案,并經常性開展消防演練,對工地工人進行消防培訓。
(五)創新消防安全培訓形式,提升培訓效果
進行消防培訓能夠提高施工人員的消防知識和滅火技能,有助于提高滅火的成功率,降低災害帶來的損失,因此在建筑施工現場進行消防培訓是十分必要的。消防部門、安監部門、住建部門、建設部門、施工部門和監理部門都有保障和義務做好施工現場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的保障工作,未免政出多門導致最后各方互相推諉,應當明確進行消防培訓的主體部門,其他部門發揮輔助作用,就施工現場的狀況來看,以消防部門和施工單位作為培訓主體是比較合適的。針對施工單位的管理人員和一線工人要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對管理人員要讓其了解消防安全法律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具體操作流程,要讓他們在腦子中始終繃緊消防安全的弦。對施工現場一線工作人員在讓其明白消防安全的相關法律法規的基礎上,更要增強他們的消防安全知識和消防技能。進行消防培訓常規的培訓方式可以保留,但是也可以嘗試運用新形式進行培訓,比如借助多媒體工具變說教式的培訓為播放解說火災案例影片,既增強了場景的生動性也能夠有效吸引受培訓者的注意力,在培訓中還可以借助微信、微信公眾號,推送消防培訓短片、消防圖片等,采用新穎、簡潔、大眾化的方式來進行消防安全宣傳。在加強消防培訓的同時還要經常進行消防逃生方面的演練,減少災害發生時的人員傷亡。
四、結語
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任重而道遠,隨著建筑技術的發展,建筑項目在高度、外形等方面要求的加強,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的難度也會隨之加大,近幾年高層建筑建設過程中發生的火災已經給我們敲響了警鐘,必須不斷加強施工現場消防管理水平,不斷提高施工現場所有相關單位和工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才能將施工現場消防危險降到最低程度。
參考文獻
[1]徐鶴生,周廣連.消防系統工程[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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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邊久榮,熊宏,等.建筑安全防火設計手冊.河南科學技術出版社,2012.
【關鍵詞】嚴寒 施工 防火
過去某些城市建設因寒冷的冬期而不得不“貓冬”,東北地區如:沈陽,大連,哈爾濱等,西北地區如:烏魯木齊,西安,大同,太原,銀川等,嚴重的妨礙了當地的建設步伐,加長了施工周期、增加資金和管理成本。今天工程量較大的大型重點建設項目,如地鐵、高層建筑在寒冷地區建設日益增加,這些項目當年施工當年交工使用的可能性較小,因此面臨克服寒冷地區施工的各種不利條件。冬季施工由于施工條件及環境不利,是安全事故的多發季節,特別是火災事故。為了工程建設以經濟、安全的步伐向前邁進,我們迫切需要依靠科學的冬季施工管理,防止和遏制安全事故的產生和惡化,促進嚴寒地區冬季建筑工程施工的發展。
1 嚴寒地區冬季施工火災事故原因及特點
嚴寒地區冬季氣溫氣溫降低,風干物燥,火災易發。因此冬季施工現場火災事故成因有其特有成因及特點。
(1)冬季天氣嚴寒,很多施工人員下班后或是工作間歇都會取暖,因而要加強施工人員的防火教育,防止取暖不當造成的火災。
(2)由于施工人員對消防知識懂得較少,防火意識差,思想容易麻痹,不定時會出現職工在現場違章吸煙情況。亂丟煙頭是引發火災的主要原因之一,冬天也不例外,嚴寒季節里,很多人會吸更多煙來抗寒。不少人認為冬天寒冷,又有雨雪,煙頭會很快熄滅,所以往往隨手扔煙頭。冬天里嚴寒,施工人員走動減少,往往更不容易發現煙頭引發的火源。現場臨設材料庫、漆類、易燃、易爆物品等,施工中往來職工較多,加之外面運料進場非施工人員違章吸煙者不少,也容易發生火災。
(3)配電室及個別電器由于某些管理、操作人員知識不足或某些材料性能方面的缺檢、缺試,造成配電盤或配電箱內保險裝置失靈引發火災。
(4)冬天里很多施工人員,特別是野外施工的人員,會喝烈酒御寒。烈酒是可燃物,一定不能隨處丟棄,否則不慎可能引發火災。
(5)施工中的電焊焊花濺落容易發生火災。
2 嚴寒地區冬季施工火災事故預防措施
針對上述冬季施工現場火災主要成因,筆者結合自身工作經驗提出如下對策:
(1)冬季施工人員多采用電取暖,因此施工環境里的電熱取暖器線纜應與電暖設備匹配,防止電力線纜發熱起火。此外,電暖設備附近一定要嚴禁堆積可燃物。如果生火取暖,一定要注意人離火熄,不熄火也要做好隔離可燃物的措施。
(2)施工區內消防設施及器材應做到齊全、完好和能用。在入冬前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加強防火安全教育,尤其是存在易燃易爆物質的區域,應對作業人員加強禁止煙火的教育,各項目要加強動火管理,建立各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度。現場明火作業,必須有經理部簽字的動火證。加強現場消防工作,備足消防器材,施工現場消防用水、滅火砂及消火栓設明顯標記,注意保管,不得隨意挪用。樓層內必須設有防火措施,腳手架所有材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注。
(3)冬天里水等液體容易凍結成冰,體積膨脹。因而,一些供水管道要注意保暖,防止凍結和凍裂。一些儲水用水的容器和設備,一旦停用了要及時排水,防止結冰爆裂而毀損,防止火災發生時資源準備不足。
(4)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管理。冬期施工應采用不燃或耐燃材料進行保溫;建筑物內不準作為倉庫儲存易燃、可燃材料,施工材料按施工進度和作業計劃分期分批進退場,并制定可靠的防范措施;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的作業,必須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滅火方案,在下達生產任務的同時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防火安全技術交底,貫徹“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易燃、劇毒物品應分類專庫管理,禁止在施工程內儲存及進行分裝與調料;進行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操作時,須保證通風良好,嚴禁明火及可能產生的火花,使用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數量或面積較大或在地下室等通風不良場所操作時,必須采取強制排風措施,防止可燃、易燃氣體在局部達到爆炸極限;施工場所安裝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時,采用防爆等級與現場相適應的電氣設備和照明燈;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作業禁止與電、氣焊等明火作業上下、周圍交叉操作。
(5)易燃物品庫門前設煙火警告標志,嚴格領料制度,照明線路安裝符合防火要求。
(6)現場庫房及木工棚等重點防火部位,每處布置干粉滅火器,制定具體防火制度。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木工棚內刨花、鋸末隨時處理,廢料清運到指定地點。
(8)電、氣焊工經專門培訓。掌握焊割消防安全技術,并經考試合格后,持上崗證進行操作,禁止非焊工進行作業;進行電、氣焊作業前,必須由現場消防保衛人員或防火負責人指定的專人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地點變更時,應重新辦理用火審批手續,用火證當日有效;進行電、氣焊作業時,要選擇安全地點,認真落實有針對性的防火措施,必須派專人進行監視,隨身攜帶滅火用具;禁止在“嚴禁明火”的部位及周圍進行焊割等。
(9)嚴防電器火災發生。生活區嚴禁使用電爐子、電熱管取暖和做飯,禁止使用自制的電褥子,電褥子使用后應及時斷電。
(10)消防保衛人員每天都應對施工場所、生活區、倉儲區用貨、用電情況進行巡查,每周參加一次文明施工檢查,做到掌握工程進度情況,問題認定準確,隱患及時整改。
(11)開用火證人員,在開用火證前,應對施焊、用火地點周圍、上下進行檢查,并設專職看火人員。
3 結語
總之,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當前的形式下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在施工過程中我們應該對我國當前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充分的分析和研究, 了解火災事故成因,并在其基礎尋求最佳的解決途徑,只有這樣,才能在做大程度上保證建筑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才能保證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和國家的財產安全。
參考文獻:
[1]建筑施工手冊編寫組.建筑施工手冊[M].北京: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2003.
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
(試行)
1.總則
1.1適用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地區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中的地、縣(市)級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包括列入重點單位的個體工商戶。,全國公務員公同的天地
文物保護單位不適用本標準。
1.2使用方法
機關、團體、事業單位至少每季度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見附錄A),在下一季度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企業(含個體工商戶)單位應當每月按照本標準檢查一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并按要求填寫《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在下月的前十天上報消防支隊或消防大隊。
1.3法律責任
各單位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等消防法律法規的規定,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技術標準,對檢查工作和《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各單位不按規定報送《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意見報告書》或經公安消防機構檢查發現不執行本標準的,公安消防機構應按照《****省消防條例》第四十一條第一款第一項的規定進行處罰。
1.4實施與解釋
本標準自2005年5月1日起施行。
本標準試行期一年。
執行中的具體問題由****地區公安消防支隊解釋。
2.消防安全責任
2.1消防安全責任人職責
2.1.1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責任人應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1.2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規程。
2.1.3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部門、車間、班組、崗位消防安全責任。
2.1.4確定部門、班組、崗位消防負責人。
2.1.5每年根據工作實際逐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并存檔備查。
2.1.6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1.7落實單位消防安全工作的經費。
2.1.8根據消防法規建立專職消防隊。(見附錄B)
2.1.9掌握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
2.1.10火災隱患及時整改、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解決。
2.1.11職工超過40人以上的單位應當建立義務消防隊。
2.2消防安全管理人職責
2.2.1單位應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主管安全工作的副職領導為消防安全管理人,并在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2.2.2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3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2.2.4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2.2.5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2.6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2.7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2.2.8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2.2.9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10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及時報告。
2.2.11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上述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2.3涉外責任
2.3.1實施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
2.3.2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2.3.3實行承包、租賃或委托經營、管理時,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2.3.4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通道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有關合同和文件應存檔備查。
2.4重大活動責任
2.4.1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性的群眾性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2.5建筑施工責任
2.5.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2.5.2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責任單位認真履行職責。
2.6專職消防隊職責
2.6.1配備足夠的隊員。
2.6.2執勤人員值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
2.6.3營房設施符合要求。
2.6.4配備足夠的消防裝備和器材,保持裝備器材完好。
2.6.5制訂滅火作戰預案,開展滅火作戰演練。
2.6.6進行滅火戰術、技術訓練。
2.6.7服從公安消防機構調度。
2.7義務消防隊職責
2.7.1配發必要的安全保護用品和個人滅火裝備。
2.7.2定期學習消防業務知識和業務技能。
2.7.3隊員熟悉常用的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2.7.4隊員熟悉基本的救人、物資疏散方法。
2.7.5制定滅火計劃并組織實施演練。
3消防安全管理
3.1基本要求
3.1.1凡符合《****省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界定標準》的單位應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登記。
3.1.2各單位內部應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
3.1.3單位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
3.1.4結合單位實際,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經消防安全責任人批準,以單位正式文件形式公布施行,并存檔備查。內容包括: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消防設施操作規程及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3.1.5員工熟悉并遵守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會報火警,會自救逃生,會使用消防器材。
3.1.6舉辦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應經公安消防機構進行消防安全檢查合格后舉辦。
3.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
3.2.1建立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臺帳,明確責任人和控制措施。
3.2.2庫房電氣設備符合防爆要求,燈具下不得堆放物品。
3.2.3庫房設置醒目的禁火標志,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或帶入火源。
3.2.4庫房設置了相應當的防爆、防靜電及泄壓設施,并能完好使用。
3.2.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地點符合要求,庫房通風良好,無被陽光直射。
3.2.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存放,物品標識明顯,放置規范。
3.2.7進入庫房的車輛安裝防火罩,庫房及庫區不得停放、維修車輛。
3.2.8進入庫房的電瓶車、鏟車應防爆。
3.2.9裝卸操作人員應穿著防靜電的工作服、衣帽,使用無火花工具。
3.2.10庫房內不得進行實驗、分裝、打包操作。
3.2.11運輸易燃易爆危險物品車輛應配備滅火器,懸掛危險物品標志,安裝靜電接地和阻火設備。
3.2.12生產崗位存放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不超過了一天的使用量。
3.2.13各類容器無損壞、滴漏現象。
3.2.14高層建筑或者地下建筑內不得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3倉庫管理
3.3.1倉庫新職工應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內部考試合格上崗。
3.3.2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
3.3.3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
3.3.4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筑物等之間的防火間距,必須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的規定。
3.3.5庫存物品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100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于1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0.5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0.3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2米。
3.3.6甲、乙類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分間、分庫儲存,并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3.3.7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存放在安全地點。
3.3.8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
3.3.9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采暖時,采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于0.3米。
3.3.10庫房內需設辦公室時,具體實施應當征得公安消防機構的同意。
3.3.11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均安裝防火罩。
3.3.12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后,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3.3.13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筑和構筑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
3.3.14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維修時,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經單位消防安全歸口部門批準后進行。
3.3.15在丙類固體物品庫房不得使用碘鎢燈和超過60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溫照明燈具。低溫燈具對鎮流器采取隔熱散熱等防火措施。
3.3.16倉庫內不準使用移動式照明燈具。
3.3.17照明燈具下放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不得小于0.5米。
3.3.18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冰箱、電視等電器。
3.3.19配電線路應穿金屬管或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3.3.20倉庫應當設置醒目的防火標志。
3.3.21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
3.3.22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內部辦理動火證,按動火制度嚴格管理。
3.3.23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
3.3.24庫區以及周圍50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3.3.25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范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置。
3.3.26庫區的消防車通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3.4集體宿舍管理
3.4.1在車間、倉庫、公共娛樂、易燃易爆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嚴禁設置員工集體宿舍。
3.4.2集體宿舍應按消防法律法規要求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確保完好有效,消防器材不得挪作它用。
3.4.3不得私自拉接臨時線路,臨時用電應由專門電工敷設,用完后立即撤除。
3.4.4嚴禁使用碘鎢燈、電爐等大功率高溫照明燈具和電熱設備。
3.4.5不應使用蠟燭等明火照明,或用明火做飯。
3.4.6宿舍及疏散通道內嚴禁堆放易燃可燃物。
3.4.7嚴禁使用和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
3.4.8值班人員應堅守崗位,不得脫崗或從事與值班無關的活動。
3.4.9夜總會、歌舞廳、桑拿浴室等公共娛樂場所,除值班人員外,顧客、員工嚴禁留宿。
3.5重點部位管理
3.5.1根據本單位的火災危險性,合理確定消防安全重點部位。
3.5.2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消防安全標志。
3.5.3確定重點部位的防火措施,有無違章現象。
3.5.4消防控制室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3.5.5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清楚、完整。
3.5.6值班人員熟悉崗位職責和操作規程,事故處置正確。
3.6火種管理
3.6.1禁煙區內嚴禁吸煙。
3.6.2吸煙點標志明顯,吸煙點無隨意亂丟煙蒂的現象。
3.6.3動火現場人員應遵守“無內部動火審批手續不動火,無作業預案不動火,無防火措施不動火,作業預案和防火措施不熟悉不動火,現場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無現場監護人不動火”的規定。
3.7用電管理
3.7.1臨時用電有歸口管理部門,用完及時拆除。
3.7.2無亂拉亂接電線,隨意增設電器的現象。
3.7.3電氣線路敷設符合要求。
3.7.4熔斷器的選用正確,嚴禁使用銅絲、鐵絲、鋁絲等替代保險絲。
3.7.5燈具或者鎮流器無直接安裝在可燃、易燃材料上的現象,燈具距可燃、易燃物保持足夠的距離。
3.7.6長距離敷設的電纜應有分隔措施。
3.8公眾聚集場所管理
3.8.1公安消防機構出具的《消防安全檢查意見書》等法律文書應存檔備查。
3.8.2消防安全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每月組織檢查不少于1次。
3.8.3裝修裝飾材料符合消防技術規范規定。
3.8.4在賓館客房內禁止使用電烙鐵等電熱設備。
3.8.5餐廳內擺放餐桌不應影響疏散。
3.8.6不得使用液體酒精做酒精爐燃料。
3.8.7餐廳不得使用瓶裝液化石油氣。
3.8.8煤氣、天然氣管道不得穿過客房和其他公共區域。
3.8.9廚房內煙道及時清洗。
3.8.10床頭柜內音響設備、燈光等進行防火隔熱處理。
3.8.11廚房內采用防潮燈具。
3.8.12熒光燈、碘鎢燈不得靠近可燃物或直接安裝在可燃材料構件上。
3.8.13公共娛樂場所上、下層、貼鄰位置不應布置燃油、燃氣的鍋爐房和油浸電力變壓器室。
3.8.14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3.8.15營業時不超過額定人數。
3.8.16卡拉OK廳及其包房內設聲像警報裝置。
3.8.17商場營業廳不得設小型中轉庫、電器及鐘表等維修部。
3.8.18商場內柜臺擺放不應影響疏散。
3.8.19商場中有禁煙標志。
3.8.20露天集貿市場保證消防車通道暢通。
3.8.21露天集貿市場在高壓線下兩側5米以內禁止擺設攤點。
3.8.22室內集貿市場不得設置碘鎢燈等高溫照明燈具。
3.8.23集貿市場半敞開式建筑頂棚不得采用可燃材料。
3.8.24集貿市場與甲、乙類火災危險性的廠房、倉庫和易燃、可燃材料堆場距離不得小于50米。
3.8.25賓館、飯店、公共娛樂場所等應在明顯處設置疏散圖示。
3.8.26人員密集場所的員工火災發生時應當會組織人員疏散。
4消防設施管理
4.1建筑管理
4.1.1建筑工程施工或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驗收同意。建筑工程包括新建、改建、擴建、用途變更、建筑內部裝修以及安裝自動消防設施的建設項目。`
4.1.2已經審核、驗收合格的建筑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4.1.3不得占用防火間距、消防車道。
4.1.4無破壞防火分隔的現象,防火分隔墻上的孔洞應采用相應當耐火等級的不燃材料封堵嚴密。
4.2滅火器管理
4.2.1滅火器管理定人、定點、定措施,對滅火器進行定期檢查,并有記錄。
4.2.2滅火器放在方便取用的地點。
4.2.3滅火器配置不應超過其最大保護距離。一般最大保護距離為15米。
4.2.4滅火器配置與場所性質相符。
4.2.5每個滅火器設置點的滅火器的配置數量不應少2具。
4.2.6同一場所選用操作方法相同的滅火器。
4.2.7滅火器設置不得影響安全疏散。
4.2.8滅火器設置穩固。
4.2.9滅火器設置有指示標志。
4.2.10滅火器的銘牌朝外。
4.2.11設置在室外潮濕或強腐蝕性地點的滅火器有保護措施。
4.2.12滅火器不得過期失效。
4.3消防疏散設施
4.3.1裝修、改造不得影響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正常使用。
4.3.2公共娛樂場所安全出口前不應設置門檻和在1.4米范圍內設置踏步。
4.3.3公共娛樂場所太平門不得采用卷簾門、轉門、吊門或側拉門。
4.3.4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不得堆放雜物,設置柵欄,樓梯間不得圈占或堵塞,嚴禁將安全出口上鎖。
4.3.5公共娛樂場所、商場、集貿市場、學校、幼兒園、療養院、老人院、醫院住院部等場所的房間外窗上嚴禁安裝金屬護欄。
4.3.6疏散門向疏散方向開啟。
4.3.7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內不得設置門簾、門檻、門垛、管道等突出物影響疏散。
4.3.8不得遮擋、覆蓋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
4.3.9常閉式防火門應保持關閉狀態,并張貼“常閉防火門應隨時關閉”的警示用語。
4.3.10防煙樓梯間、前室的門應是乙級防火門。
4.3.11疏散通道吊頂、墻面、地面嚴禁使用可燃材料裝修。
4.3.12消防控制室、水泵房等消防安全重點部位安裝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4.3.13樓梯間不得設置燒水間、儲藏間等突出物。
4.3.14可燃氣體和甲、乙、丙類液體管道不得穿越樓梯間。
4.3.15安全出口標志、應急燈、燈光疏散指示標志設置位置、數量、時間、照度等符合要求。(見附錄C)
4.4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管理
4.4.1按要求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4.2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落實專人負責。操作值班人員應經消防培訓合格上崗,熟悉系統工作原理及操作規程。
4.4.3消防控制室24小時值班,每班2人以上。
4.4.4嚴禁擅自移動、拆除火災自動報警探頭。
4.4.5每年清洗火災探測器。
4.4.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5水滅火系統
4.5.1按照要求設置室內外消火栓滅火系統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5.2室內外消火栓不得生銹、漏水、接口無墊圈。
4.5.4室外消火栓附近不得有影響使用的障礙物。
4.5.4不得擅自埋壓、圈占室外消火栓。
4.5.5室內消火栓給水系統確保水量、水壓。
4.5.6室內消火栓箱水槍、水帶、消防卷盤齊全好用。
4.5.7室內消火栓報警按鈕、指示燈及報警控制線路無故障。
4.5.8室內消火栓箱玻璃門完整、箱內無雜物。
4.5.9消防水泵在5分鐘內能啟動。
4.5.10嚴禁圈占和遮擋室內消火栓。
4.5.11裝修應避免造成噴淋頭缺少或被遮擋,不得擅自改變自動噴水系統噴淋頭位置。
4.5.1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噴頭、報警控制閥、閘閥報警控制器、附件、管網接頭不得損壞、銹蝕、滲漏。
4.5.13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6泡沫滅火系統管理
4.6.1按規定設置泡沫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6.2系統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
4.6.3泡沫滅火系統的操作規程張貼在消防泵房設備附近。
4.6.4手動滅火系統在發生火災時專人操作。
4.6.5滅火后,對整個系統進行沖洗、檢查,并及時恢復到準工作狀態。
4.6.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7氣體滅火系統
4.7.1按規定設置氣體滅火系統,并保證系統能正常運行。
4.7.2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8防排煙系統
4.8.1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的銘牌標志清晰,能正常運轉,風量、風壓符合規范要求。
4.8.2加壓送風機、排煙風機采用消防電源。
4.8.3排煙口、送風口的銘牌清晰。
4.8.4排煙管道和送風管道的支架作防腐處理。
4.8.5防火閥、排煙防火閥應能聯動或手動關閉并能向控制中心反饋信號。
4.8.6與消防設施檢測維修單位簽訂定期檢查維修合同。
4.9其他消防設施
4.9.1消防電梯應設在不同的防火分區內。
4.9.2防火墻上不應開設門、窗、孔洞,如必須開設時,應為能夠自行關閉的甲級防火門、窗。
4.9.3設置于疏散通道上的防火門應向疏散方向開啟,并應在關閉后能從任何一側手動開啟。
4.9.4裝修、改造時不應擅自將原設計中的防火門、防火窗等改造為普通門、窗。
4.9.5雙扇或多扇防火門應設置順序關門器。
4.9.6疏散通道、防煙前室、樓梯間等處的常開防火門,發生火災時應能自行關閉并能向控制室反饋動作信號。
4.9.7防火門上的膨脹密封條、防火玻璃(不帶有防火玻璃的防火門除外)、閉門器、順序關門器及門體應完好。
4.9.8防火卷簾應有手動、自動和機械控制功能并保證有效。
4.9.9防火卷簾下方不得堆放物品。
4.10建筑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
4.10.1本章4.4節—4.8節規定的建筑消防設施保養、檢查周期和范圍由附錄D規定。
4.10.2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保持建筑消防設施完整好用,建筑消防設施出現故障時,應當及時組織修復。建筑消防設施因改造或檢修必須停用時,應當報告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經公安消防機構批準后方可采取相應的措施。
4.10.3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當委托具有資質的施工企業或建筑消防設施生產廠家檢查、維護本單位的建筑消防設施。
4.10.4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定期組織消防設施維護、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員開展消防業務培訓和滅火演練。
4.10.5建筑消防設施使用管理單位應建立建筑消防設施專項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4.10.5.1建筑消防設施設計、安裝及竣工驗收資料;
4.10.5.2公安消防機構檢查、審核、驗收等出具的有關法律文書;
4.10.5.3建筑消防設施名目表及各類設施的相關資料;
4.10.5.4建筑消防設施操作管理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4.10.5.5建筑消防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4.10.5.6建筑消防設施的運行、檢查、維護保養記錄及檢測報告資料;
4.10.5.7其他有關資料。
5電氣設施檢查
5.1低壓配電裝置
5.1.1各設備(含母線)的各部位連接點無銹蝕、燒傷和熔接等現象。
5.1.2各設備的套管和絕緣子外部無破損、裂紋和放電現象。
5.1.3低壓電氣設備的滅弧罩完好。
5.1.4隔離用的擋板無破損和放電痕跡。
5.1.5電纜終端頭無放電現象。
5.1.6母線的連接點、分支接點和接線端子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一)
5.1.7刀開關觸頭、熔斷器觸頭和電纜終端頭的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1.8柜內無火花放電聲音。
5.1.9中性線、保護地線和分支回路的相線電流無異常。
5.2照明裝置
5.2.1配有鎮流器的照明燈具,鎮流器的溫度和溫升符合銘牌標注值。如無標注值,其最高允許溫度不應當大于95℃(內有襯紙)和85℃(內無襯紙)。
5.2.2照明燈具及其附件無異常溫度。(見附錄E表二)
5.2.4燈具及其附件無放電現象。
5.2.4霓虹燈專用變壓器外殼最大允許溫升不應當大于50℃。
5.3室內低壓配電線路
5.3.1低壓電器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是否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2低壓斷路器,低壓隔離開關、刀開關、熔斷器組合電器,防火用漏電保護器等的接線端子的最高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二)
5.3.3電力電纜的表面允許溫度和溫升符合規范要求。(見附錄E表三)
6防火檢查與火災隱患整改
6.1防火檢查
6.1.1消防安全重點單位進行每日防火巡查,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
6.1.2巡查人員和主管人員在巡查記錄上簽字。
6.1.3公眾聚集場所營業期間防火巡查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
6.1.4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開展夜間防火巡查。
6.1.5檢查要有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簽字,查看記錄
6.1.6落實節假日檢查制度和階段性檢查制度,并有記錄。
6.2火災隱患整改
6.2.1消防管理人員應履行職責及時發現消除隱患。
6.2.2當場改正范圍內的隱患應立即改正。
6.2.3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
6.2.4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7.消防宣傳教育培訓
7.1定期對每位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7.2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員工進行上崗前消防安全培訓。
7.3單位消防宣傳教育計劃、內容、考核、總結等存檔,填寫教育培訓登記表,存檔備查。
7.4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學校、幼兒園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7.5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操作管理等特種崗位人員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8.滅火應急疏散預案演練
8.1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內容包括:
1、組織機構,設立: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信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8.2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的成員熟悉預案內容,責任和分工明確。
8.3滅火物資、裝備和器材齊全。
8.4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
8.5消防演練時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人員。
9消防檔案管理
各單位必須建立的消防檔案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
9.1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檔案
9.1.1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檔案。
9.1.2有單位基本概況、重點部位和單位總平面圖等檔案。
9.1.3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齊全。
9.1.4有消防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檔案。
9.1.5設立消防設施器材臺帳,明確數量、類型、位置、管理責任人等。
9.1.6有專職(義務)消防隊檔案。
9.1.7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檔案。
9.1.8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9.1.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檔案。
9.2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檔案
9.2.1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9.2.2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9.2.3有關燃油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9.2.4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表。
9.2.5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9.2.6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9.2.7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9.2.8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臺帳及檢查記錄。
9.2.9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9.2.10歷次火災情況記錄。
9.2.11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9.3檔案管理與保管
9.3.1各單位要確定消防檔案保管人員,檔案保管處應清潔、干燥、遠離火電源等不安全地點。
9.3.2對流動保管的巡查記錄等檔案,交接班時要有交接手續,不得丟頁。
9.3.3對往年的檔案不得丟棄、毀損,要保存10年以上。對重要的技術資料、圖紙、審核手續、法律文書等要永久保存。
附錄A:單位消防安全自查意見報告書
地區消防支隊:
我單位按照《****省****地區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工作自查標準》于年月日至月日,對本單位消防安全進行了全面、仔細地檢查,我單位認為消防安全符合(不符合)要求。
我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還存在如下問題(隱患):
現我單位已開始整改消除火災隱患,保證在年月日前將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整改期間,我單位將采取一切有效措施,保證消防安全。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
單位消防安全管理人:
單位消防安全檢查人:
(公章)
年月日
本報告書一式兩份。單位自行存檔一份,一份交當地消防機構備查。
附錄B建立專職消防隊的規定
根據《****省消防條例》的規定,下列單位應當建立專職消防隊:
(一)大中型發電廠、民用機場;
(二)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的大中型企業;
(三)儲備重要物資的大中型倉庫、基地;
(四)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列為國家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單位;
(五)火災危險性較大、距離當地公安消防隊十公里以外的開發區、工業園區和其他大中型企業。
根據2004年4月28日公安部、監察部、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印發的《關于進一步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的若干意見》第二十一項的規定:
發展公安、專職、志愿等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凡未設立現役公安消防隊的縣(市、旗),要建立地方專職消防隊;東部地區的鄉鎮和有條件的中西部地區鄉鎮要建立多種形式的專兼職消防隊,使多種形式的消防隊伍成為我國鄉鎮和農村撲救火災的重要力量。
附錄C火災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的設置要求
以下內容摘錄自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J16—87(2001修訂版)適用于:
一、九層及九層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過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過24m的單層公共建筑;
二、單層、多層和高層工業建筑;
三、地下民用建筑。
第10.2.6條公共建筑和乙、丙類高層廠房的下列部位,應設火災事故照明:
一、封閉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及其前室,消防電梯前室;
二、消防控制室、自動發電機房、消防水泵房;
三、觀眾廳,每層面積超過1500m2的展覽廳、營業廳,建筑面積超過200m2的演播室,人員密集且建筑面積超過300m2的地下室;
四、按規定應設封閉樓梯間或防煙樓梯間建筑的疏散走道。
第10.2.7條疏散用的事故照明,其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自備發電機房的照明支線,應接在消防配電線路上。
第10.2.8條醫院的病房樓、影劇院、體育館、多功能禮堂等,其疏散走道和疏散門,均宜設置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歌舞娛樂放映游藝場所和地下商店內的疏散走道和主要疏散路線的地面或靠近地面的墻上應設置發光疏散指示標志。
第10.2.9條事故照明燈宜設在墻面或頂棚上。
疏散指示標志宜放在太平門的頂部或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高度1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上的指示標志間距不宜大于20m。
事故照明燈和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他非燃燒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以下內容摘錄自《高層民用建筑防火設計規范》GB50045-95(2001修訂版)適用于:
1.0.3本規范適用于下列新建、擴建和改建的高層建筑及其裙房:
1.0.3.1十層及十層以上的居住建筑(包括首層設置商業服務網點的住宅);
1.0.3.2建筑高度超過24米的公共建筑。
9.2火災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
9.2.1高層建筑的下列部位應設置應急照明:
9.2.1.1樓梯間、防煙樓梯間前室、消防電梯及其前室、合用前室和避難層(間)。
9.2.1.2配電室、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供消防用電蓄電池室、自備發電機房、電話總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
9.2.1.3觀眾廳、展覽廳、多功能廳、餐廳和商業營業廳等人員密集的場所。
9.2.1.4公共建筑內的疏散走道和居住建筑內走道長度超過20m的內走道。
9.2.2疏散用的應急照明、其地面最低照度不應低于0.5lx。
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煙排煙機房、配電室和自備發電機房、電話機房以及發生火災時仍需堅持工作的其它房間的應急照明,仍應保證正常照明的照度。
9.2.3除二類居住建筑外,高層建筑的疏散走道和安全出口標志應設燈光疏散指示標志。
9.2.4疏散應急照明燈設在墻面上或頂棚上。安全出口標志宜設在出口的頂部;疏散走道的指示標志宜設在疏散走道及其轉角處距地面1.00m以下的墻面上。走道疏散標志燈的間距不應大于20m。
9.2.5應急照明燈和燈光疏散指示標志,應設玻璃或其它不燃材料制作的保護罩。
9.2.6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可采用蓄電池作備用電源,且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20min;高度超過100m的高層建筑連續供電時間不應少于30min。
附錄D建筑消防設施日常檢查維修保養規則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1、每日檢查火災報警控制器自檢功能、消音復位功能、故障報警功能、火災優先功能、報警記憶功能和主備電源自動轉換功能。
2、每周檢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環境以及火災報警控制器、聯動控制器、層顯(或區域控制器)、手動報警按鈕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3、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采用檢測設備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工作情況,檢測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手動報警按鈕報警功能,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對主機備用電源進行充放電試驗。
(4)自動或手動試驗相關消防聯動控制設備的控制和顯示功能。
(5)檢查所有手動、自動轉換開關。
(6)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線路是否安全無損。
(7)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廠家生產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檢查。
二、自動噴水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濕式報警閥、管網閥門、噴頭、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水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的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利用報警閥上的放水閥試驗系統的供水情況,報警閥瓣開啟,延時器底部有水排出,并延時5-90s內報警裝置開始連續報警,壓力開關接通電路報警,消防控制中心有顯示,并應啟動消防水泵。
(3)利用末端放水裝置放水,驗證水流指示器和壓力開關的報警功能、自動啟泵功能和信號顯示,抽查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三、消火栓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工作環境及消防泵、穩壓設備、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室內外消火栓、儲水設施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檢查下列功能:
(1)啟動消防泵、當消防泵為自動控制啟動時,應模擬自動控制條件進行啟動。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功能。
(2)試驗遠距離啟泵按鈕啟動消防泵,抽檢數量不得少于總數的20%。
(3)屋頂消火栓出水,檢查管網壓力和水質。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打開室內外消火栓,檢查供水情況。
(2)試驗消防水泵在模擬火警后5min內正常供水。
(3)為消火栓手輪絲桿處以及消防水喉卷盤等所有轉動的部位加注油。
四、氣體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貯瓶間及防護區的工作環境以及貯氣瓶、選擇閥、液體單向閥、高壓軟管、集流管、閥驅動裝置、管網、噴嘴、緊急啟動按鈕、聲光警報裝置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對滅火器劑貯存容器進行稱重檢查,滅火劑凈重不得小于設計量的95%。
(2)對每個防護區進行一次模擬自動啟動試驗,如有問題,則應對相關防護區進行一次短促噴射試驗(釋放設計噴射量的10%)。
五、泡沫滅火系統
1、每周檢查消防泵房泡沫液裝置間工作環境及消防泵、電源控制柜、管網、閥門、水泵接合器、儲水設施、泡沫混合器、泡沫發生器、泡沫栓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內燃機驅動的消防泵能否正常工作。
2、每月啟動消防泵,設備用泵時,應同時試驗主、備泵的切換工能。
3、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檢查泡沫液質量。
(2)并對地上管道及地下管道進行壓力試驗。
(3)對報警和自動設備、自動和手動裝置進行性能試驗。
(4)檢查泡沫液儲存容器是否損壞,液位高低是否符合要求。
4、石油化工貯罐定期檢測維修時,同時檢測維修泡沫發生器。
六、應急照明、疏散指示
1、每周檢查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要場所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月試驗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燈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七、防火分隔系統
1、每周檢查防火門、防火卷簾門周圍有無影響門正常啟閉的障礙物、門能否處于正常啟、閉狀態,門的附件是否齊全完好。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啟動防火門、防火卷簾門。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用手動按鈕啟動防火卷簾門。抽檢數不少于總數的30%。
八、防、排煙系統
1、每周檢查送風、排煙機房工作環境以及送風機、排煙機、電源控制柜、送風口、排煙口、防火閥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半年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自動方式打開排煙口、啟動送風機、排煙機。抽檢樓層數量不少于總數50%。
(2)試驗自動方式關閉空調系統、電動防火閥。
(3)試驗手動方式關閉防火閥,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20%。
九、消防通訊事故廣播
1、每周檢查電話插孔、重要場所的對講電話、播音設備、揚聲器等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電話插孔和對講電話的通話質量,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2)試驗選層廣播。抽檢數量不少于總數的30%。
(3)試驗從背景音樂狀態下強切至事故應急廣播狀態的功能。
十、移動滅火器材
1、每周檢查滅火器種類、數量、設置位置、標志等是否符合要求。
2、每季度檢查滅火器壓力、重量、有效期等。
十一、其它設施
1、每周檢查消防電梯迫降按鈕、集水坑排水設備、緩降器、氧氣或空氣呼吸器、自救逃生設備、消防電源及切換設備是否處于正常完好狀態。試驗自備發電設施能否正常發電。
2、每季度檢查下列功能:
(1)試驗消防電梯的緊急迫降功能。
(2)試驗消防電源的末端切換功能。
(3)切斷非消防電源功能。
附錄E電氣設備檢查數據表
表一交流低壓母線裝置各部位的允許溫升值
部位材料周圍空氣溫度40℃的允許溫升(℃)
母線上的插接式觸點銅母線60
鍍錫鋁母線55
母線相互連接處銅-銅50
銅搪錫-銅搪錫60
銅鍍銀-銅鍍銀80
鋁搪錫-鋁搪錫55
鋁搪錫-銅搪錫55
表二低壓電器與外部連接的接線端子的允許溫升值(以下為電流滿負荷情況下的值)
接線端子的材料周圍空氣溫度為40℃的允許溫升(℃)
裸銅6060
裸黃銅65
銅(或者黃銅)鍍錫65
銅(或者黃銅)鍍銀或者鍍鎳70
表三電力電纜最高允許溫度和表面允許溫升值
電纜類型纜芯長期允許溫度(℃)表面允許溫升(℃)
帶鎧裝不帶鎧裝
節油性浸漬絕緣電纜(10Kv及以下)652025
關鍵詞:畢節學院;安全工程;課程體系
作者簡介:范育青(1980-),男,江蘇灌云人,畢節學院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講師;汪華君(1970-),男,山東聊城人,畢節學院資源與安全工程學院,副教授。(貴州 畢節 551700)
基金項目:本文系畢節學院教學研究與改革基金資助項目(項目編號:JG2010001)的研究成果。
中圖分類號:G642.0?????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7-0079(2012)31-0077-02
一、我國安全工程專業現狀及其課程體系改革的必要性
安全專業的高等教育是培養安全工程專業人才的主要途徑,也是安全科學發展的基礎和搞好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保障。我國安全工程教育始于1958年,并于當年設置了工業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技術專業,1983年根據需求建立了礦山通風與安全本科專業,1984年在前面3個專業的基礎上確立安全工程本科專業。[1]近年來,我國的安全專業高等教育有了很大的發展,全國開設了安全工程本(專)科專業的院校有100多所,但由于安全學科是一門綜合理、工、文、法、管、醫等學科的新興交叉學科,目前全國還沒有形成統一的課程體系和教學大綱。各院校在課程設置上存在較大分歧。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各高校的安全工程專業開設專業基礎課總共有74 門,專業課113 門,差別非常大。
此外,安全科學的交叉學科特性及各高校本身具有的不同行業特色,使得不同院校安全工程專業課程體系建設呈現出不同的特色。[2,3]隨著高等教育的大眾化和市場經濟的不斷推進,高校管理體制的改革、人才培養觀念的轉變以及社會用人機制的變化,傳統的課程體系已經不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安全工程專業人才的要求。[4]
因此,如何從本校、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結合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對人才培養提出的新要求,構建合理且具有特色的安全工程專業課程體系,已經成為地方高校為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培養高素質應用型安全工程專業人才所要亟待解決的問題。
二、安全工程專業課程體系改革與實踐
畢節學院(以下簡稱“我校”)坐落在畢節“開發扶貧、生態建設”試驗區,是畢節試驗區唯一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承擔著為畢節試驗區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提供人才和技術支撐的重要功能。2010年8月4日,教育部部長袁貴仁在出席畢節學院“創先爭優”座談會上時也指出:“服務畢節試驗區是畢節學院的根脈所系。”
隨著試驗區基礎設施建設和礦產資源開發力度的加大以及“工業強區”戰略的實施,畢節對安全工程專業人才的需求不斷加大。為適應地方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我校2010年增設了安全工程本科專業,開始為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培養應用型高級安全工程專業技術人才服務。
1.安全工程專業課程體系設置
《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深化本科教學改革 全面提高教學質量的若干意見》(教高[2007]2號)文件指出:“深化教學內容改革,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的課程體系。要堅持知識、能力和素質協調發展,繼續深化人才培養模式、課程體系、教學內容和教學方法等方面的改革,實現從注重知識傳授向更加重視能力和素質培養的轉變。”
我校安全工程專業的培養目標是:根據國家教育方針,培養適應我國社會經濟發展和現代化建設需要,德、智、體、美全面發展,具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和系統的安全科學與工程專業知識,具備安全監察與管理、安全檢測與監測、安全設計與生產、安全評價理論與方法、安全教育與培訓等工作能力,并具有一定創新精神和較強實踐能力的應用型高級技術人才。在學校本科教學思想與培養目標的指導下,在充分調研國內其他院校的安全工程專業人才培養的基礎上,提出了2011版安全工程專業課程體系設置方案,將課程體系分為五大模塊:通識教育模塊、專業基礎模塊、專業主干課程模塊、專業方向模塊和實踐教學環節。在課程體系安排上,對各類課程學時學分做了重新分配,主要為了減少專業主干課學時、總學時及總學分,增加通識教育、專業基礎課、專業方向課學時及實踐教學環節學分。
(1)通識教育模塊。旨在進一步夯實基礎、拓寬口徑,加強科學精神和人文精神的貫通和融合,全面提升學生的思想道德素質、文化素質、科學素質和身心素質。通識教育課程包括必修和選修兩類課程。
通識教育必修課程包括: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中國近現代史綱要、基本原理概論、思想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概論、大學英語、計算機基礎、高等數學、大學物理、普通化學等課程,占總學時40%。通識教育選修課程分為人文社會科學類、自然科學與技術類、體育藝術與素質拓展類等系列。該類課程每學期由學校教務處統一修訂,要求學生至少選修8學分,占總學時6%。
(2)專業基礎模塊。旨在為學生打造一個寬闊的專業知識基礎平臺,主要包括:機械設計基礎與制圖、線性代數、概率論與數理統計、C語言程序設計、工程力學、工程熱力學與傳熱學、工程燃燒學、流體力學與流體機械、工程地質學、測量學、電工與電子技術等課程,占總學時21%。
【關鍵詞】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對策
1 引言
近些年來,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推進,在建施工建筑、裝修施工工地的數目日益增多,這對建筑和裝修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9年,中央電視臺的新臺址的北配樓發生火災,2010年上海的一棟教師公寓發生火災,2012年,陜西省的一處建筑工地宿舍樓發生火災。建筑工地火災的頻繁發生,造成了大量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因此,對建筑工地施工現場進行合理的規劃,管理好建筑工地的火源、熱源是十分必要的,只有這樣才能確保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
2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
2.1消防安全責任制不明晰
目前,我國的絕大多數建筑施工單位并沒有訂立清楚明確的消防責任安全合同,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的負責人的消防安全責任意識往往比較淡薄,建筑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制還不夠明晰,并沒有形成相應的消防組織結構,相關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也嚴重缺乏,我國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大部分還處于癱瘓狀態。
2.2沒有按工程標準進行施工
一方面,一些建筑施工單位為了節省成本費用,會選擇使用低價位的易燃或者可燃的材料,這就使得建筑材料的燃燒性標準往往達不到國家的標準,另一方面,有的裝修工程并沒有考慮到消防設施的使用,甚至違規減少了消防安全出口的數量、緊急情況下使用的疏散通道的數量和寬度,在建筑工地施工時,沒有嚴格按照工程的標準進行施工,增加了建筑工程本身的安全隱患。
2.3施工過程用電、用火管控混亂
在用電管控方面,隨著信息技術的高速發展,我國建筑行業的機械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目前,在我國的建筑施工過程中,已經普遍使用了各種易攜帶的電動工具以及其他機械化設備,這就使得建筑工地的用電量一般都比較大。此外,在進行建筑工地施工時,由于大多用電都是臨時性的,臨時性的用電往往使得建筑工地現場有許多的線路,線路的拉接并不符合規范,電線混亂拉接以及分布在建筑工地十分普遍,電線移動的頻率非常高,使得電線的絕緣層破損非常嚴重。與此同時,在一些建筑工地,配電箱的安裝往往很隨意,有的將其直接安裝在木板上,有的甚至用木箱來做配電箱。在用火管控方面,在寒冷的季節,建筑施工工人有的時候會直接使用明火來進行取暖。另外,在建筑工地隨意吸煙和亂扔煙頭的現象也比較嚴重,在一些易燃易爆的施工現場以及危險作業的過程中,這種行為極易已發火災。
2.4 施工工地火災負荷比較大
在進行建筑施工過程時,會使用到大量的易燃和可燃材料,例如:木質板材、墻紙、油漆以及軟包材料等等。在一些建筑施工過程中,有的還會用到用于焊割的氧氣以及乙炔氣瓶,這些施工設備往往具有較高的安全隱患。此外,一些施工的外墻往往還設有木質材料的可燃腳手架和易燃的防護網,這也增加了施工工地現場的火災隱患。
2.5 建筑施工現場布局混亂
在一些建筑工地的現場,常常出現易燃可燃的材料以及雜物到處隨意堆放,嚴重影響著施工工地現場的交通,影響著消防通道的順暢,一旦遇到火災,消防車很難接近著火點。在建筑工地的消防設備配備方面,大多數建筑工地現場并沒有配備滅火設備。此外,對于那些正在進行施工的建筑,其并沒有啟用消防供水設備,遇到火災,其火場的供水將十分緊缺,這也增加了火災撲救的難度。
2.6 違規操作現象嚴重
通過分析近些年來建筑工地火災發生的案例,我們不難發現,由于建筑施工人員違規操作而引發火災在其中占有相當大的比例,有些甚至還造成了相關操作人員的傷亡。據相關調查,由于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流動性比較大,施工單位對于施工人員的上崗要求往往比較寬松,特別是對于建筑工地的電氣焊作業,沒有形成完善的內部審批制度,在進行建筑工地的電氣焊作業時,施工往往比較隨意,使得操作中往往火花四濺,極易引發火災。
2.7 消防安全意識比較淡薄
通過對施工現場的實際檢查發現:許多建筑工地的施工負責人并沒有履行相應的消防安全職責,嚴重缺乏施工安全管理意識。建筑施工單位也沒有對相關施工人員進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訓,加之建筑施工工地的施工人員流動性有比較高,消防安全的培訓效果也很難保持。此外,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的文化素質普遍比較低,大多都不太了解消防安全知識,面對消防安全問題,大多數的施工工人持僥幸的心理,并沒有認識到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而且,大多數的建筑施工工人組織紀律性都比較差,對于建筑施工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往往是采取敷衍的態度。無論是建筑工地的管理人員,還是相關的建筑施工人員,對于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現在還都比較淡薄。
3 加強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的對策
3.1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責任制
建筑施工單位應該嚴格落實公安部門的相關消防安全規定,進行安全施工。對于建設方、施工方以及監管方的責任應該進行明確的劃分,真正的做到“誰主管,誰負責”,防止漏管以及失控局面的出現。切實落實好相關負責人的具體防火責任,可以將負責人的防火責任與其經濟利益相掛鉤,并可將防火責任納入到年終考核當中,建立起相應的獎懲制度,這樣有助于調動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積極性,有助于提高相關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與此同時,在建筑工地平時的施工過程中,也應該加強消防安全的監督和檢查,及時發現潛在消防隱患。施工單位還可以組織相關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制定好處理緊急情況的預警方案,在建筑工地的禁止使用火源的地區應該設立起醒目的禁火標志,營造起濃厚的防火氛圍。
3.2 提升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建筑工地的施工人員大部分來自于農村或者其他偏遠地區,他們的文化水平的認知能力往往都比較低,消防安全的意識也往往比較淡薄,針對這種現實情況,施工單位的負責人可以對施工人員進行相關的消防安全培訓,通過通俗易懂的教育培訓,再輔之以實際火災案例的講解,以此來提高建筑工地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3.3 配備齊全的滅火設施
建筑施工單位應該在建筑工地的重點防火部位配備好齊全的防火設備,例如:手提式滅火器、消防水桶以及消防沙袋等等,而且,應該將各種消防滅火器材放置在明顯的位置,以便于發生火災時拿用,并應該在消防設施旁邊做好“消防用品,不得挪用”的提醒標志。如果臨時用水不能夠很好地滿足消防用水,應該在其附近設立相應的消防水池,以便在發生火災的時候能夠提供充足的水量。
4 結論
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我國的建筑工地的數量在快速增長,加強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變得越來越重要,目前,我國的建筑工地的施工安全還存在一定的問題,需要相關的施工單位進一步加以完善,只有這樣,才能保證建筑工地施工的順利進行。
參考文獻:
[1]鄭雯.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現狀及思考[J].硅谷, 2009(8).
一、突出重點,精心布置
一是為切實加強對全市在建工地開展“消防檢查”專項行動的領導,市住建委、市建管處成立了消防檢查專項行動領導小組,通過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組織力量專門抓,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形成上下聯動、左右互動、全員齊動的工作局面。
二是制定具體的實施方案,突出抓好清理抽查、重點抽查和專項檢查,實現組織領導、人員機構、思想認識、宣傳發動、履行職責“五個到位”。
三是動真格、求實效,對專項行動中發現的隱患,堅決要求整改到位,發現一起,糾正一起,處理一起,絕不姑息,加大打擊力度;對情節惡劣、屢禁不止、可能導致消防安全的的行為,重拳出擊,公開嚴懲,嚴厲打擊,形成強大的影響力、威懾力;對存在違法生產的單位,一律責令停工整頓,并嚴格落實監管措施。
四是要求施工單位要明確專人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層層簽訂消防安全責任狀,明確施工期間各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及措施,確保消防安全防范措施落到實處,確保部署工作得到貫徹落實。
二、堅持落實各項規章制度,切實抓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一是根據全國火災事故頻發的態勢,按照上級的安排部署,市住建委、市建管處先后下發了《關于做好大型商業綜合體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的通知》、《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十堰市房屋建筑與市政工程“查隱患、查漏洞、查違章、查失責”安全生產大排查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全市住建系統冬春火災防控工作實施方案》等文件,并在日常的警示文件、隱患排查、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文件通知中,明確要求施工企業大力開展施工企業認真查找存在施工安全和消防安全的漏洞和薄弱環節,防止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確保場消防安全措施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確保不因監管不到位發生亡人火災。
二是強化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消防安全管理。我市始終以強化對建筑施工現場裝配式活動板房的管理為抓手,要求我市所有建筑工地活動板房必須滿足《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第4.2.1.1項“建筑構件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當采用金屬夾芯板材時,其芯材的燃燒性能等級應為A級”的強制性要求,近年來,我市建筑工地累計更換燃燒性能等級非A級的活動板房,面積達20482m2,通過系列整治我市建筑工地臨時活動板房材質已全部達標。
三、突出重點,嚴格督辦
一是開展了多輪次的消防安全專項檢查,根據省、市關于消防安全的系列文件要求,2018年4月市建管處成立由領導帶隊的四個檢查組,對城區及各縣(市、區)重點項目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開展了拉網式的排查,重點督查了建筑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情況、消防安全教育以及應急演練的貫徹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置情況、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情況、焊接使用乙炔、氧氣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儲存情況等,此次專檢共檢查建筑工地369項(次),排查消防隱患500余條,下發整改單168份,停工通知書2份,暫緩施工令3份,對消防設置不到位的項目要求新增滅火器600余個,設置沙池20余個,對項目存在重大消防安全隱患或整改進度緩慢的5個項目納入市級掛牌督辦,并予以通報。
二是深入開展“地下空間、架空層”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根據市政府的安排部署,市建管處制定了《市住建委關于開展城區建設工程“地下空間、架空層”安全管理專項整治行動實施方案》等文件通知,并抽調了市建管處、裝飾辦約20名工作人員,組成在建工程和既有建筑兩個檢查組,于6月中旬對我市“地下空間、架空層”既有建筑場所和建筑工地的消防通道、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救援預案等進行專項整治,累計共排查在建工程項目140余項,既有建筑項目120余項,組織召開專題會議4次,填寫檢查記錄100余份,其中涉及“地下空間、架空層”的項目80余項。
四、加強教育 提高消防安全意識
嚴格督促施工企業將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的重要內容,全面普及消防法律、法規和用火、用電、用氣常識,制訂和完善消防應急預案并認真組織以演練。2018年9月市建管處組織全市各在建項目負責人、總監、安全員,各建筑施工企業法人、分管安全經理,各縣市區住建管理部門分管安全領導共計200余人在十堰市萬達廣場召開全市消防安全應急演練工作,2019年3月,十堰市住建管理部門聯合十堰市消防支隊在十堰市恒大城二期項目舉行了高層建筑在建工程滅火救援實戰演練。通過系列演練使從業人員了解消防要求,增強消防意識,掌握消防知識,遵守消防規定,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積極開展群防群治,營造“了解消防、關注消防、參與消防”的社會氛圍,防范火災事故發生。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
雖然我市在建工地安全消防態勢平穩,但是部分施工企業還是存在問題,一是部分高層建筑在進入裝飾裝修施工階段時,現場的臨時用電管理比較混亂,存在亂搭亂接現象,樓層的移動電箱數量不足等; 二是部分高層建筑的樓層內疏散通道不順暢,指示標志數量不足或指示不清晰。個別在建高層建筑的周邊道路擁擠,消防通道不通暢; 三是部分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的配備不足,消防管理制度,動火審批制度、應急預案未能及時設置到位。
六、下一步工作
1、繼續開展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專項整治。繼續嚴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1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GB50720-2011)標準的要求,加大對落實施工現場防火安全責任制、制定施工現場防火方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建筑工地臨時設施管理、以消防安全教育作為施工現場“三級教育”等方面的檢查,對發現的問題,認真督辦,并進行跟蹤復查,對于拒不整改或多次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罰,確保工程消防安全態勢平穩。
2、針對建筑工地火災事故特點,開展全員消防安全培訓,通過授課、培訓等形式,對工地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普及防火、滅火和自救逃生知識,并充分利用工地黑板報、墻報、橫幅、條幅等宣傳方式,廣泛宣傳、介紹消防安全知識,切實提高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難點及建議
1建設工地消防監督管理機制和手段不健全
由于建設工地的臨時性、流動性,消防監督管理中難以象對待重點單位一樣建立固定的監督抽查、排查模式。一些建設道路、橋梁、隧道等工地更遠離城市建成區域,難以納入消防機構監督視線。建設工地隨著工程進度推進,施工現場及服務生活區域內一些臨時建筑以及務工人員隨時間變動較快。一些火災隱患整改措施還未及落實,施工已經結束,施工隊伍已撤離現場。新的施工隊伍進場,又會產生新的火災隱患,消防安全管理手段始終被動滯后。
2建設工地人員密集場所火災隱患突出
建設工地設置的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臨時建筑,大多使用可燃易燃材料搭建,尤以彩鋼板活動板房為常見。由于彩鋼板芯材多用聚苯乙烯、聚氨酯泡沫等易燃材料,發生火災后蔓延速度快,燃燒產物毒性大,極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據不完全統計,從2010年至2012年10月以來,全國共發生彩鋼板房火災694起,造成26人死亡、2人失蹤、42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2545萬元,過火面積7.8萬m2,受災戶數309戶。因此建設工地員工集體宿舍等人員密集場所消防安全狀況已非常嚴峻,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嚴重影響社會穩定和工程建設。2.3建設工地消防管理法規不健全針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混亂的現狀,2011年建設部和公安部頒發了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該規范從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設計、臨時消防設施設計和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提出技術和管理措施,全面建立了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標準體系,終于使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得以有章可循。但是該規范僅僅是技術標準,而非法律法規,消防機構在監督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時尚無有效的法律手段強制建設單位予以執行。例如該規范4.2.1條提出了對施工現場人員辦公、住宿等臨時用房建筑材料必需使用A級材料等硬性要求,這是遏制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密集場所群死群傷火災最有效的技術手段。但是建設單位在搭建臨時建筑過程中不需經建設、消防等部門審批即可實施,難以保證臨時建筑符合規范要求。如果設置搭建施工現場臨時建筑的行政審批,又將增加建設單位審批程序,不符合政府職能改革和轉變趨勢,實際上在各級立法機關也難以通過。因此亟需立法創新強制施工單位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機制,才能徹底扭轉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被動局面。
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立法實踐
當前,立法建立和完善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已成為加強這一領域消防監管,稱補法律空白的當務之急。2011年以來,筆者有幸參與了重新制訂地方消防法規《貴陽市消防條例》的調研起草工作,結合工作實踐提出了細化建設工地消防管理的相關條款,初步完善了地方法規機制。該條例已于2012年10月31日貴陽市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通過,自2013年3月1日起實施。在此,簡單介紹一下該條例中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條款,以供各位同行參考。
1細化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消防安全責任”一章第十四條規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單位負責,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責任:(一)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二)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三)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符合消防技術標準;(四)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這是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上位法中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以施工單位為責任主體的進一步細化,并結合GB50720-2011《建設工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技術規范》等消防技術標準要求,將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等工作要求也納入施工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使這些技術標準的貫徹執行在法規體系中有了明確的責任主體。
2明確違反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的法律責任
《貴陽市消防條例》在法律責任一章中對施工單位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未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度、明確消防安全負責人,未對施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直接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或者警告處罰。此外,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不能保持消防通道、水源、器材、安全標志等消防設施完好有效的,責令改正,處以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這些行政處罰條款中,對不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施工現場總平面布局、建筑防火、臨時消防設施、防火管理設置了不附前置條件的較大數額罰款處罰,主要是考慮到這些事項涉及施工現場消防管理的硬件基礎,其執行消防技術標準的情況將決定建設工地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同時這些事項無法也不必交由行政機關實施行政審批,只能由行政強制力進行事后監督。此外,施工單位擁有較多工程技術人員,施工建設行為本身也是在執行國家有關建設法規和技術標準,執行國家關于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的技術標準也是其應有義務。設立簡便有力的行政處罰,必將有利于消防機構執行及時的事后消防監督,結合上位法賦予的對火災隱患單位部位查封等行政強制手段,消防機構將取得有力的法律手段,對此類違法行為產生震攝效果。
Abstract: The construction site fire safety responsibility is major, every link, every process must make assurance doubly sure. To establish a perfect, scientific management of construction safety assurance system, effectively control the risk elements, and strive to create a harmonious construction environment, for the full realization of safe construction.
關鍵詞: 建筑工地;消防安全;隱患;預防
Key words: construction;fire safety;hazard;prevention
中圖分類號:TU998.1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6-4311(2013)10-0104-02
0 引言
建筑工地消防工作直接關系到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也是建筑施工單位實現安全管理目標的重要體現。然而現在的很多施工隊只片面追求進度和工程質量,對建筑工地的的安全管理漠然置之,尤其對消防安全工作做得不到位,長期的存在著安全工作不到位而導致的施工安全事故或者火災事故的隱患。
1 建筑工地存在的火災隱患大致有以下幾種情形
1.1 施工現場設施不太合理
①臨時建筑物布置過于密集。由于場地有限,工地辦公室和民工宿舍及倉庫等緊挨在一起,有些宿舍甚至跟存放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倉庫擠在一起。另外,這些建筑大都是價格便宜、安裝方便的活動板房,耐火等級很低,一旦失火,后果不堪設想。②工地存放的易燃、可燃材料多,火災蔓延速度快。有些倉庫存放物品非常雜亂,可燃性材料如板材等與易燃易爆危險品存放于同一庫房,如果失火,即使初期火勢不大,但很快就會蔓延起來,撲救效果不會理想。③施工工地的消防設施不完善,條件差。有些施工現場沒有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也沒有消防用水;有的施工現場沒有專門的消防通道,施工材料到處堆放,一旦發生火災,消防車難以進入。
1.2 建筑工地的生產與生活存在不規范的行為
①工人在操作過程中,安全意識不高,另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多,且電氣線路較雜亂,如果不按規程胡亂操作也會引起電氣火災事故。②施工過程中普遍存在違章使用明火的現象。在堆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場地進行明火作業,如果疏忽大意,極易引起火災。另外,規模大的工地設備多、施工技術復雜,料場的各種金屬件、支架及鋼管等一般都要靠電焊焊接。然而工作人員未考取“特種作業操作證”就擅自進行電焊、氣焊的現象普遍存在,即使這樣他們還不遵循消防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時也不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四處飛濺的電火花很容易引燃施工現場的各種可燃性材料。③隨處丟煙頭的危險。在建筑工地中,堆放的建筑材料很多都是易燃易爆的物品,而施工隊伍中很多的民工吸煙多,隨地亂丟,這很容易造成火災。④民工宿舍存在亂接電線,擅自使用大功率用電設備的現象,同時人走不斷電的情況時有發生。⑤忽視意外火災。主要是管理不夠人性化,民工存在不滿情緒,有可能縱火發泄。
2 消防安全隱患存在的原因
2.1 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 施工單位雇傭的民工流動性較大,給工地消防安全帶來了很大難度,大多數民工都沒有經過正規的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和消防技能訓練,消防安全知識匱乏,不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識,不會使用滅火器進行火災初期的撲救,在疏散過程中自防自救能力差、逃生慌亂而形成踩踏事故,造成更嚴重的傷害。
2.2 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 部分施工單位負責人的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安全素質較低,認識不到自身的責任。在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時,大部分都是敷衍了事,存在一種僥幸心理。大多數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僅僅是文字的東西,沒有真正落到實處,有個別的工地連基本的消防安全制度也沒有,何談消防安全管理。
3 消防安全隱患的預防措施
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給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帶來極大威脅,要杜絕或減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應積極采取有效措施來預防。
3.1 消防部門要嚴把審批關,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嚴格執法、依法監督,避免在源頭留下火災隱患。消防部門在依法實施消防監督檢查過程中一旦發現存在未經審批而擅自施工的情況要責令停工,待補辦完相關手續后方可復工。依據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相關規范進行嚴厲的監督管理,將火災隱患消除在萌芽狀態。
3.2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布局要合理規劃,最大限度地減少火災隱患。首先針對施工現場的實際情形,合理劃分各作業區,特別是明火作業區、易燃、可燃材料場、危險物品庫房等區域要引起高度重視,采取隔離、通風等防范措施。其次是臨時建筑盡量采用難燃性建筑材料,減低火災荷載。還有需要注意的是生產區與生活區應分開或分隔設置,民工宿舍附近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大規模建筑工地應設置消防水池以及必要的消防通訊、報警裝置。
3.3 強化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工作要立足于預防,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職責,完善建筑施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消防安全措施。建立各級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級人員的安全責任,抓制度落實、抓責任落實。項目經理應是施工項目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各級職能部門及人員在各自業務范圍內,對實現安全生產的要求負責,安全生產責任人人有責。
①成立安全檢查小組,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及時發現不安全行為和不安全狀態,落實整改措施,防止施工傷害。安全檢查小組負責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理,同時指定專門的安全員在工地不間斷進行安全巡視檢查,重點查看有無遺留煙頭、明火等火種,另外對民工宿舍進行嚴格督查,不準使用電爐和亂接電源等,要做到人走斷電。②對雇傭的臨時民工必須經過正規的消防知識培訓與演習,使其熟知基本的消防常識,會使用滅火器材等撲救初期火災,特別要加強對電焊、氣焊作業人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必須持有上崗證方可施工。③設立消防裝置。施工現場設消防水源、滅火器及砂箱等,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確保滅火器材能有效使用。④加強施工現場的用火管理。要嚴格落實工地動火簽證制度,針對不同動火作業等級制定不同施工方案。焊接作業時要指派監護人,配齊必要的消防器材,清理干凈焊接周圍的可燃物并在焊接點附近采用非燃材料板遮擋,防止焊珠四處噴濺、散落。動火完畢必須確認無火源后方可離開現場。⑤在民工宿舍、木料堆場、危險物品庫房等火災危險處設立醒目的“嚴禁吸煙”等消防安全標志,設置專門的吸煙室或指定安全的吸煙地點是比較好的方法。⑥加強施工現場的用電管理。電器設備的使用不應超過線路的安全荷載,并配上保險裝置。施工單位安排合格的電工,使其通過正規的消防安全培訓后進行電氣線路、設備的安裝及維修,勤檢查電氣線路及電氣設備的運行情況,重點查看線路接頭是否完好,是否有短路、發熱和絕緣損壞等情況并及時處理。⑦設置臨時消防車道。施工現場必須設置便于消防車輛出入的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四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和地面承載能力,嚴禁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4 結語
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管理是一項系統工程,它不僅需要管理部門的高度重視、安全部門的督促檢查,還需要每一位施工人員時刻提高警惕,防患于未然。施工安全,人人有責,只要這樣,才能保證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為實現工程的安全目標做好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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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建筑工程工地;消防安全問題;監督檢查
1.建筑工程工地容易存在的消防安全問題
由于建筑施工工地的存在周期大多為1~2年,一旦工程完工,人員、設備全部拆除,施工單位出于對工地用地限制、臨時建筑使用時間較短、工人流動性強、管理難度較大、投資成本較高等因素的考慮,建設單位追求利益最大化,盡可能的利用一切可利用的空間、場地、器材設施,盡可能的減少工地安全保障性投資,不可避免的出現大量火災隱患。
1.1工地規劃不合理,防火間距不足,疏散通道不暢。工地由于受到場地的制約,辦公室、宿舍、廚房、倉庫等建(構)筑物之間和可燃材料垛之間缺乏必要的防火間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車道,僅有的通道也常常被水泥、鋼筋、木材、易燃保溫材料等建筑材料占用,極易造成火勢蔓延,阻礙消防撲救,擴大火災損失。
1.2住宿、辦公、廚房、倉庫等臨時建(構)筑物多采用木板或泡沫夾芯彩鋼板等板式材料搭建,此類板材本身耐火極限低,大多數耐火極限僅為0.6h,極易被煙囪飛火和烘烤等高溫源引燃,一旦發生火災,由于該類型板材火災蔓延速度快,建筑物將在極短時間內失去整體強度而坍塌,且在燃燒時產生大量有毒氣體,對被困和營救人員造成極大威脅。
1.3工地可燃材料和化學危險品種類多、儲量大。各項工程建設普遍需要大量的油氈、木材、油漆、墻面保溫和塑料制品等易燃建筑材料,以及氧氣、乙炔、汽油、柴油等危險化學品。上述物品在工地的使用、儲存過程中,普遍存在管理不規范,未分類存放、超量存放等現象,在沒有任何安全保護措施的條件下私建、亂建瀝青儲罐,架鍋熬瀝青等火災隱患更是比比皆是,再加上吸煙、違規明火作業,引起火災事故在所難免。
1.4電氣線路縱橫交錯,亂拉亂接現象嚴重。各種電氣設備的廣泛使用,客觀要求工地架設大量電線,但隨著施工部位和用電設施的不斷變更和增加,工人隨意亂拉臨時用電線路,電器開關和配電箱電阻不斷變大,用電負荷達到超過額定負荷時,便用銅絲、鐵絲代替保險絲,加上線路敷設不規范,電氣線路安全受到嚴重的人為威脅。眾多火災事故的經驗教訓告訴我們,電氣線路跑電、漏電、過負荷、短路導致電火花引燃物品,是引起火災事故最主要的原因之一。
1.5臨時用火多和違規動火現象嚴重。目前工程結構日益復雜,離不開電、氣焊割以及瀝青灶、烘爐,電爐及噴燈等臨時用火,特別到了北方的冬季,施工現場還要增設鍋爐、火爐等生產生活用火設施,但是相當一部分施工單位和個人,不按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忽視配備防火性消防器材的重要性,由此引燃各種可燃材料造成的火災更是不勝枚舉。
1.6施工現場消防器材短缺。施工單位最求經濟利益最大化,降低甚至拒絕在施工現場消防方面投資,滅火器等基礎消防器材嚴重不足,即便是配備了器材,施工單位為防止滅火器丟失、損壞,不是鎖起來就是加以固定,致使發生火災時,不能及時使用滅火器材。為節省開支,工地普遍沒有設置消火栓,設置的臨時水源和水池,其水量、水壓也得不到有效保障,使消防部隊撲救火災時面臨無水可用的尷尬局面。
1.7特殊崗位工作人員違規操作。為追求工程進度,在結構和設備安裝兩個階段普遍存在大量油漆、電焊交叉作業,極易引發火災,同時熬制瀝青、電焊、切割等重點工種工人違章操作,違規施工點燃可燃材料,也是引發火災的重要因素。
1.8施工現場人員消防知識缺乏,自防自救能力差。施工單位強調的只是施工速度、質量,對消防安全強調少、培訓少、管理少,且大多施工人員素質較低,自我消防安全意識淡薄,消防知識了解甚少,一旦發生火災,自防自救能力差。
1.9建筑施工工地人員流動性大,交叉作業,管理混亂,消防意識差。建筑工程施工過程中各工種人員常處于分散流動狀態,特別是到施工中后期,結構和設備安裝施工人員交叉作業,設備調試和室內裝修工種交叉作業,特別是在大型建筑工程中,由于工程量巨大,往往由幾家公司同時承建,若建筑工地不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消防安全教育、統一指揮,由于施工工地管理混亂而造成的火災事故將比比皆是。
2.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對策
2.1加強對施工單位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情況的監督
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除在簽訂承包、轉包合同時另有規定外,均由施工單位負責(公安部61號令)。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并要對分包單位形成制約機制,嚴禁只抓工程質量、進度,不抓消防安全,督促施工單位加強對分包單位消防工作開展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形成由建設、施工、項目部分級管理,層層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管理模式,督促其成立各級消防安全組織,積極開展日常防火巡查工作和處理突發事件,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巡視檢查,明確分工,細化責任,形成從經理、部門、班組、人員至上而下的管理網絡,確保每個環節不失控漏管,從而把消防安全管理職責真正落到實處。公安消防部門、住建及安監等部門,應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定期開展對建筑施工現場安全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違章行為,按消防、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有關條款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