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3-10-10 10:3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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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重要性
我國人口眾多,所以我們國家對資源合理利用的要求更高,對國土資源進行合理的規劃管理是國土資源相關部門應該做好的事情。可能很多人認為國土資源開發利用,開發天然礦產會影響到自然環境,影響生態發展,這是很片面的意見。對國土進行合理規劃管理,對人類生存環境是有益的,加強對國土資源合理利用的調整和改善,可以使我們的生活更加美好。
二、目前國土資源規范管理的情況
國有土地是重要的自然資源,中國是一個發展中的社會主義國家,土地及水、油、煤、金屬礦物等一切自然資源都屬國有,國有土地利用的開發權和所有權,開發和利用以及治理和保護等規范管理,國有土地與其他資源相互協調規則,居住用地,建設開發用地,資源開采用地的指標,管理和保護等方面均有相關規定。但分布在各部門各個地區,較為不同。目前經過多年的發展,形成了諸如我國國土資源開發規劃“建設”合理利用的規劃管理手段。對于國有土地資源規劃管理的有效實施,標志著我國國有土地資源的開發利用進人了一個新的階段。開發國有土地的資源進行實施和管理有許多自身的特點,涉及多方面關系,因此必須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才能使我國國有土地資源發展走入正軌。
三、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存在的問題
1.國土資源規劃管理法規不完善。
由于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起步較晚、發展不平衡,相較于發達國家還很落后;加之國家對國土規劃重視不足,相關人員和機構渙散,很難對我國國土資源開展科學、有效的、完備的統籌規劃,當然也不能對規劃體系的層次和法律效能進行科學恰當的界定。盡管國家相繼頒布了《國土規劃編制辦法》和《國家國土綱要》等規范,只是針對國土規劃的相關內容進行簡單的說明和初步規定。較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已經過時,面對政府職能部門間用地沖突協調、跨區域建設協調、農業發展瓶頸、國土保護和新興產業擴大用地需求的問題顯得無能為力。目前,我國還沒有相對完備的國土規劃法律規范,嚴重制約我國國土資源的最大化、最優化利用。
2.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的強制力不足。
致使后續規劃管理困難隨著我國經濟的穩定發展,國土資源的瓶頸約束日益嚴重,空間開發和規劃布局無序日益突出。城市、城鎮的不斷發展和擴展,大量吞噬國土資源,使現有發展空間凸顯不足。國家相關規劃職能部門沒有對國土資源全局的、統籌的規劃和監控,致使城市化肆意擴張,盲目、無序占有農業耕地和破壞區域環境。由于缺乏約束力和監管制度,直接導致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協調性差,實施力度差,規劃混亂,權責不分,很難開展科學的、統籌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工作。加之法律等硬件措施的不完善,特別是缺乏強有地的強制性力量作為后盾,很難科學的、詳細的實施國土資源規劃的相關內容,特別是一些國家宏觀長遠的發展規劃得不到重視和實施,致使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不持續、不健康,綜合資源利用率得不到明顯的改善。
四、國土資源的科學規劃管理的建議
積極完善國土資源管理的法律體系國土資源最為我國經濟發展的載體,必須具備一定的法律地位,受到法律的保護,并擁有強制執行力,從而確保我國國土資源的統籌規劃管理,達到最優化的效能。逐步完善和發展我國土地、礦產、海洋、環境等自然資源的保護、開發利用等方面的法律體法規;科學統籌研究制定我國的《國土規劃法》和《海域使用法》;逐步修訂我國的《土地管理法》等國土資源相關的法律,逐步形成系統性的法律體系。通過立法確定國土資源的強制力和權威,科學、完備制定國土資源開發、利用的一系列程序和規劃要求,確保土地的使用、開發有法可依。通過引進吸收國外先進的法律約束經驗,加強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執行力度和充分體現法律強制約束力,并組建國土資源規劃和實施團隊,盡可能的貫徹和落實國家級的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為我國國土資源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基礎性的支持。
五、國土資源規劃管理的有效運行
摘要:在現階段我國的國土資源管理工作中,存在著違法用地
占地等違法行為,對我國今后的發展造成一定的影響。對此,我國
國土資源部應加大執法力度,對此類問題嚴格查處,保障我國國土
資源的合理利用和管理。為了使我國的國土資源進行合理利用,就
要制定相關的國土資源規劃,并進行管理。此外,要加強對我國國
土資源管理工作人員的培訓工作,從而能夠確保國土資源管理工作
的順利進行。
關鍵詞:國土資源 管理
前言:在我國的農村地區,土地違法使用現象非常嚴重,對此,
我們要進行嚴肅處理,對于違法建筑予以拆除。在對礦產資源的管
理工作中,存在很多亟待解決的具體問題,我國的相關部門要根據
具體情況采取合理的方法和措施,有效保證我國礦產資源的合理規
劃與利用。本文對我國土地的規范管理、加強國土資源的規劃以及
做好國土資源工作人員的培訓和做好礦產資源管理工作等方面,進
行了詳細的闡述和分析。
1.規范土地管理
土地違法的總體形勢依然嚴峻,我國違法用地比例及問責比例還
較高,違法占地現象依然突出。特別是一些縣市的城郊結合部,不
關鍵詞:國土;規劃;問題;原因
Abstract: With the commencement of the tenth land survey, the state has paid more and more attention for the land and resources. However, focus on the view of China's land resources planning, there are a lot of inadequacies, which we need to identify these problems and gives a solution, thereby strengthening the planning and utilization of land resources.
Key words: country; planning; problem; reason
中圖分類號:F323.24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現階段,我國經濟發展較快,尤其在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之后更是快速發展。經濟的發展離不開勞動者和土地,這就產生了人地矛盾,并且伴隨經濟水平的上升,人口和土地之間的矛盾日趨嚴峻。本文簡要分析國土資源規劃的含義,進一步分析存在的主要問題并剖析存在問題的原因。
國土資源規劃的內涵
國土資源規劃,是指有效保護和合理開發利用國土資源的基礎上,促進經濟社會與人口、資源與環境的協調發展。即根據國家和本地的發展戰略,以及規劃區域的自然、經濟、社會資源和環境條件,按照規定程序制定的全省或者省內一定區域國土空間開發與布局的總體安排。國土資源規劃包括綜合國土規劃、專項國土規劃和特定區域國土規劃。
眾所周知,我國土地遼闊,但人口眾多,這個情況在遼寧更加突出,人均土地(特別是耕地)資源相對較少,那么合理利用僅有的資源,實現經濟環境可持續協調發展就是重中之重。宏觀上需要做到嚴格控制耕地的占用,嚴格禁止肆意占用耕地用作商業或其他用途,并且要充分保證糧食的生產安全,而糧食的安全生產又是食品安全的重要基礎,最后優化生態環境。
具體做到:首先是規劃體系完備。完備的體系是從戰略規劃、總體規劃、詳細規劃和控制性(修建性)規劃融為一體的一個體系,其規劃分工明確,協調程度較高,經濟規劃和空間規劃兩者相輔相成、互為依據,而我國在這方面相對較弱。其次,國土資源規劃的相關法律應當趨于完善。完善的法律體系是國土資源規劃得以運行的有力保障,目前我國仍需在國家級法律和地方法律相配套的法律體系上加以完善。
國土資源規劃目前存在的問題
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相對國外有很大的進步空間,細究其欠發展的原因有很多。比如就外在因素講,我國在進入21世界之后迅猛發展,經濟發展速度較快,但在較快發展的同時其他項目并沒有很好地協調發展。但就內因講,還是在國土資源規劃過程中存在著仍需完善和合理的地方。
1、國土資源規劃缺乏實用性
第一,規劃調整隨意。現行規劃在引導如何用地上顯得有些欠缺,并沒有強力而有效的規劃出臺,正因為此,規劃不能切實執行。第二,缺乏公眾參與。很多人認為國土資源規劃顯然是專業國家部門或政府進行。但是在國外,公眾參與是很正常的基本原則,而且公眾參與己經滲透到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的各個環節,對公眾參與的形式、時間、信息服務等也都有詳盡的規定。但在我國,國土資源規劃極少征求部門外的當地居民的意見,沒有群眾基礎,沒有公眾參與,規劃主要還是更多地體現政府的意愿,這種沒有考慮公眾意見和要求的規劃方案,不僅得不到公眾的認可和理解,也得不到公眾的尊重、監督及維護。
2、國土資源規劃缺乏科學性
先進的科學技術手段在制訂規劃的應用還不夠,比如基期的土地利用現狀圖和規劃圖,不少地方還是手工繪制,規劃數據不是通過計算機從規劃圖上量算,圖數一致性較差,使規劃的真實性、科學性都受到很大影響。
3、國土資源規劃缺乏預見性
第一,規劃部門對經濟發展速度估計不足。國土資源規劃是在當時宏觀經濟形勢的大背景下制定出來的,但是現在我國社會的發展速度很快,很難準確預見其后的發展速度。經濟大發展的強勢背景下,經濟較為發達的地區就會普遍存在占用耕地用作商業發展的案例。經濟發展和保護耕地是很突出的矛盾,舍棄發展是不可能的,而耕地的保護,環境的保護也需要協調。所以制訂有合理預見性的國土資源規劃是極其必要的。第二,國土資源規劃用地布局與實際需求偏差較大。造成這個問題的主要原因有兩方面,一方面是因為影響建設項目的不確定因素很多,地方政府對未來幾年甚至十幾年的規劃很難規劃完善。另一方面是由于土地分析和預測方法欠缺,這樣的欠缺導致國土資源規劃布局錯位現象比較明顯。
4、國土資源規劃缺乏協調性
首先,國土資源規劃與城市規劃缺乏協調。《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條規定: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應當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相銜接,城市總體規劃、村莊和集鎮規劃中建設用地規模不得超過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規模。但是至今為止,兩者之間的矛盾一直沒有得到很好的解決。其次,國土資源規劃與相關行業規劃缺乏協調。國土資源總體規劃的核心是要與各產業、各部門的用地需求相配合。因此,規劃國土資源的過程中,必須以相關行業如交通、水利、工業、環保等部門的規劃為依據,確定用地規模。但是從各行業發展規劃來看,大部分對用地的需求量都偏高,顯然無法全部滿足。國土資源規劃如何依據行業規劃合理確定各業的用地需求量,既能保證各行業健康發展,又能有效控制建設用地規模,成為一個重要而棘手的問題。
國土資源規劃問題的原因分析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失靈既有它自身的一些缺陷,如規劃的編制水平、規劃體系、規劃實施情況等有關,同時,也與其外部環境、政策背景、認識水平等外部因素密切相關。
1、地方政府、公眾的規劃意識淡薄
目前,上至地方政府下至農民,按規劃用地的意識都比較淡薄。一方面,大多數地方政府認為實施國土資源規劃僅僅是一種形式,想用地,并且想用那塊地,假如它不屬于圈內土地,只要經過規劃修編或者規劃調整就可以實現。這就造成國土資源規劃上的較大隨意性,導致不能有力落實規劃。另一方面,一些地方領導對經濟發展規律和城市規律認識不足或片面追求政績,沒有合理地國土資源規劃,只是盲目地擴大城市規模,甚至犧牲耕地犧牲環境擴大城市規模發展城市經濟。這就使得城市在進行國土資源規劃的時候,不切實際地盲目擴大面積,大量占用耕地,造成許多城市人地矛盾尖銳。不僅在城市,農村里也存在著嚴重的規劃問題。隨意建設民用房,違法占用基本農田,荒廢田地不去耕作,等等一系列問題擺在眼前亟待解決。總之,不管是地方政府,還是農民按規劃用地的意識都比較淡薄,這也是國土資源規劃制度缺陷的一個根本原因。
2、國土資源規劃的理論研究相對滯后
理論是人們對客觀規律的主觀認識與科學概括,是科學的靈魂和精髓,是實踐的前提和保證。沒有理論基礎的學科好比沒有根基的房屋,任何學科都有自己相應的理論根據作指導,國土資源規劃也不例外。國土資源規劃是一門理論性和實踐性均很強的工作,具有很強的綜合性,不僅涉及還量信息和數據的處理,又涉及社會、經濟、政治、法律、技術等多領域和多學科,所以國土資源規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也應該有其自身的理論體系。但迄今為止,在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理論缺乏系統性,沒有從宏觀到微觀的系統理論,而是諸理論并存和混雜,顯得相對薄弱,同時,又表現出理論相對于實踐的滯后性,使得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缺乏科學性,在實踐中很難操作。因此,國土重要規劃相關理論的不完善和滯后也被認為是一個重要根源。
3、國土資源規劃剛性太強,缺乏彈性
國土資源規劃中的剛性可以增強規劃的宏觀控制力度,體現規劃的權威性與龍頭標桿作用。但由于信息的缺乏和規劃的不可預見性,反映出規劃的剛性過強,缺乏應有的靈活性和彈性。
首先表現在數量上控制太死,嚴重缺乏靈活性。例如一些經濟發展迅速的省市,若沒有用地指標,但某些項目又確實需要用地的情況下,由于沒有靈活指標,重新審批又復雜繁瑣,其結果就是違法、違規占地現象的屢次發生。其次,規劃用地的空間布局缺乏靈活性。各類不可預見的建設項目尤其是省以上不可預見的建設項目太多,不可能在規劃方案中一一落實,在國土資源規劃時,很多項目并未進行可行性評估,也未確定選址,很難將最后的地點納入規劃中。最后,國土資源規劃中的一些政策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如農業結構調整中,農民往往要根據市場的需要,改變土地利用方式,如種植果樹、花卉等經濟作物,從事養殖業等,這些行為都將改變傳統意義上耕地的用途。如果國土資源規劃不能滿足這種需求,必將損農民的耕種積極性,導致農民對土地投入不足,甚至將土地撂荒等后果,不利于土地的可持續利用。以上三方面說明國土資源規劃的剛性過強,反而扼殺了市場行為在調配資源過程中的基礎性作用。在市場實踐活動中,客觀事實的發展與事前預測完全相符是相當罕見的,而以這種缺乏彈性的規劃來指導未來的土地利用顯然是不合適的。
結語
通過對我國國土資源規劃的內涵進行解釋,分析其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可以看出國土重要規劃走向成熟和完善還需要很長的路,這不僅需要政府的努力,盡可能協調人地矛盾和實現經濟環境可持續發展,還需要我們公眾的理解支持,更重要的是積極參與。
參考文獻:
[1]張萍,陳秉釗;城市規劃法修訂中的幾個問題[J];城市規劃匯刊;2010.05
(一)本意見所稱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共同責任,是指鄉(鎮)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及各職能部門和相關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工作中依照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應當承擔的責任。
(二)各鄉(鎮)人民政府是轄區內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的主要責任主體,各鄉(鎮)人民政府主要負責人是轄區內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包村工作隊是直接責任人,各相關職能部門、企事業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的共同責任機制的主要責任人,經辦人員是直接責任人。
(三)縣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國土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城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縣城鄉規劃的統一管理和監督工作。公安、監察、發展改革、財政、經貿、農業、林業、環保、交通、公路、水利、工商、電力等部門,依照各自職責,把好審批關口,共同遏制違法行為,及時做好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的預防和查處工作。
(四)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下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對上級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負責。
二、職責分工
(五)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監督檢查轄區內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管理法律、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通過將所轄行政區域分等定級,劃片包干,責任到人,組織國土資源所、村建辦、林業站、包村工作隊以及村干部等加強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動態巡查,對本轄區內新發生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必須在3個工作日內發現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組織聯合執法隊對該違法建設進行。
(六)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主要負責查處違法用地和非法采礦行為,應積極會同鄉(鎮)人民政府查處國土資源違法案件,會同鄉(鎮)人民政府對違反國土資源違法行為予以或取締;同時,負責轄區內的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動態巡查工作的指導,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各鄉(鎮)的動態巡查工作進行督查。
(七)城建部門負責對規劃區內違法建設的巡查執法,會同鄉(鎮)人民政府開展拆除違建等工作。
(八)監察部門負責對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機構、相關職能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執法執紀和履行職責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根據《監察部、國土資源部關于監察機關和國土資源部門在查處土地違法違紀案件中加強協作配合的通知》的要求,依法依紀追究違法建設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九)公安機關負責對群眾舉報涉嫌國土資源違法犯罪案件和國土資源部門移送國土資源違法案件的查處;對涉嫌犯罪的違法當事人立案偵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為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工作提供保駕護航;對妨礙、阻撓、圍攻、毆打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當事人應按照110接警和出警規定趕赴現場協助執法并依法從嚴處理。
(十)工商部門負責對工商登記情況進行檢查,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規定,對未依法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手續占用農用地設立企業的,不得給予登記。
(十一)農業部門負責對占用耕地進行固化地面(剝離耕作層)的畜牧、家禽、水產養殖、食用菌種植場所建設等涉農項目破壞耕地的行為依法進行處理;對存在違法用地行為的涉農項目不得批辦,不得發放農業補貼基金;配合國土資源部門及時對非法占用耕地涉嫌犯罪案件的耕地破壞情況進行鑒定,并參與對違法用地復耕的督促和驗收工作。
(十二)畜牧獸醫漁業部門負責牽頭組織鄉(鎮)人民政府對在畜禽養殖禁建區內新、擴、改建畜禽養殖場的查處工作。
(十三)林業部門負責對使用林地項目的前置審核,未獲得《省使用林地審核同意書》或《林業部門初審意見》的項目,有關部門不得批辦;對非法征占林地、毀壞林地、改變林地用途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對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十四)公路部門負責對在省道兩側15米、縣道兩側10米、鄉道兩側5米范圍內的違法建設進行查處,鄉(鎮)人民政府及國土、城建部門予以配合。
(十五)水利部門負責對河道水利設施、河道兩側堤岸內預留土地實施監督檢查;對占用河道兩側堤岸內預留土地進行非農建設的違法用地行為進行查處,不得批準使用。
(十六)供水、供電單位應當配合有關部門,依法對違法用地、違法建設、非法采礦項目不予辦理用水、用電手續,已供電、供水的要主動清理;在接到鄉(鎮)人民政府、國土、城建等部門告知屬于違法行為的,應在7個工作日內停止供應。
(十七)發展改革、財政、環保等部門按照各自的職責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協同做好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的執法查處工作。
三、工作制度
(十八)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聯動機制,由政府統一組織,各職能部門和單位協同配合,經常開展聯合執法行動,共同遏制和查處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
(十九)各鄉(鎮)人民政府應當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案件早發現制度,組織包村工作隊、村干部開展日常性的動態巡查工作,確保巡查不留死角,及早發現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村干部發現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后,應立即制止并向鄉(鎮)人民政府報告,同時,應積極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后續處置工作。
(二十)各鄉(鎮)人民政府和各相關職能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聯席會議制度、信息互通制度、工作協調制度等,進一步明確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共同開展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行動,堅決遏制違法用地及違法建設行為。
四、責任追究
(二十一)各鄉(鎮)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未能按本意見第五條至十七條規定履行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責任,或者對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工作不支持、推卸責任等,縣人民政府將對責任單位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進行誡勉談話。
(二十二)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人民政府對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或對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分別給予通報批評:
1、各鄉(鎮)人民政府因組織不力,對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沒有及時處理,對相關部門的查處工作不配合、不支持、推卸責任甚至阻撓、限制查處工作的。
2、行政村未在3日內發現并制止本轄區新發生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對其違法行為未能制止且未在3日內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沒有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違法行為的。
3、國土、城建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查處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職責造成違法事實繼續擴大的。
4、公安機關對妨礙、阻撓、圍攻、毆打依法進行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的工作人員等行為,接到報告后沒有依法處理或未在規定期限內依法立案調查的。
5、供電、供水部門接到書面告知后,沒有在規定時間內停止供電、供水的。
6、省、市垂直管部門派出機構對縣政府的誡勉談話置之不理的或拒不執行的。
(二十三)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人民政府對鄉(鎮)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直接責任人或對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責任人和直接責任人分別給予效能告誡:
1、各鄉(鎮)人民政府因組織不力,對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沒有及時處理,經誡勉談話后,對違法行為仍未在規定期限內組織整改的。
2、行政村未在2日內發現并制止本轄區新發生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對其違法行為未能制止且未在3日內上報鄉(鎮)人民政府或沒有配合相關部門查處違法行為,導致違法事實繼續擴大的。
3、公安機關對妨礙、阻撓、圍攻、毆打依法進行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執法的工作人員等行為沒有采取有效的手段予以制止,造成嚴重后果的;對符合追究刑事責任條件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案件未在規定期限內立案調查,導致違法事實繼續擴大的。
4、國土、城建等行政執法部門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查處職責造成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事實繼續擴大的。
5、供電、供水部門接到書面告知后,未在規定期限內停電、停水,造成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案件情節特別嚴重的。
(二十四)行政執法人員,對應當依法移交公安或檢察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的案件不移交的,由監察部門或檢察機關依紀依法查處。
(二十五)在一個年度內,村級國土資源和規劃建設環保協管員對新發生的國土資源和城鄉規劃違法行為不立即勸阻并向鄉鎮政府報告,且達到以下情形的,由原聘任單位依法給予解聘:1000人口以下行政村漏報或瞞報2起;1000人口以上行政村漏報或瞞報3起。
五、其他
堅決死守耕地紅線,實施耕地保護補償,完善土地征收制度。
“十三五”時期的約束性指標包括:全國適宜穩定利用的耕地保有量在18.65億畝以上,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在15.46億畝以上,確保建成高標準農田8億畝、力爭10億畝,新增建設用地總量控制在3256萬畝。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實施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提高糧食產能,確保谷物基本自給、口糧絕對安全,并建立耕地保護補償制度。綜合考慮土地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基本農田保護面積等,進一步完善耕地保護建設性補償機制。完善土地征收制度,縮小征收范圍,規范征收程序,公開征收信息,健全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補償保障機制,保證被征地農民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同時,全面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大規模推進農田水利、土地整治、中低產田改造和高標準農田建設,開展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行動,加強糧食等大宗農產品主產區建設,探索建立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
審慎穩妥推進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完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
《綱要》提出,“十三五”時期,要總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經驗,推動相關法律法規修訂,在全國復制推廣。2015年中國在33個試點(包括北京市大興區、天津市薊縣等)全面啟動農村制度試點工作。今年年初,國土資源部部長姜大明在2016年全國國土資源工作會議上表示,中國將強化主體責任,確保2017年底前完成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任務。
農村土地征收、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以及宅基地制度三項改革是試點的主要內容。通過改革試點,探索健全程序規范、補償合理、保障多元的土地征收制度,同權同價、流轉順暢、收益共享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依法公平取得、節約集約使用、自愿有償退出的宅基地制度。探索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改革成果,為科學立法、修改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提供支撐。
改革試點的基本原則,一是把握正確方向,緊扣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務;二是堅守改革底線,堅持試點先行,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三是維護農民權益,始終把維護好、實現好、發展好農民土地權益作為改革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四是堅持循序漸進,既要有條件、按程序、分步驟審慎穩妥推進,又要鼓勵試點地區結合實際,大膽探索;五是注重改革協調,形成改革合力。
改革試點的主要任務是建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一是完善土地征收制度。針對征地范圍過大、程序不夠規范、被征地農民保障機制不完善等問題,要縮小土地征收范圍,探索制定土地征收目錄,嚴格界定公共利益用地范圍;規范土地征收程序,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健全矛盾糾紛調處機制,全面公開土地征收信息;完善對被征地農民合理、規范、多元保障機制。
二是建立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制度。針對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權能不完整,不能同等入市、同權同價和交易規則亟待健全等問題,要完善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產權制度,賦予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租賃、入股權能;明確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范圍和途徑;建立健全市場交易規則和服務監管制度。
三是改革完善農村宅基地制度。針對農戶宅基地取得困難、利用粗放、退出不暢等問題,要完善宅基地權益保障和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在不同區域戶有所居的多種實現形式;對因歷史原因形成超標準占用宅基地和一戶多宅等情況,探索實行有償使用;探索進城落戶農民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自愿有償退出或轉讓宅基地;改革宅基地審批制度,發揮村民自治組織的民主管理作用。
四是建立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合理提高個人收益。針對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不健全,兼顧國家、集體、個人之間利益不夠等問題,要建立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在國家與集體之間、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分配辦法和相關制度安排。
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
“十三五”時期將全面落實不動產統一登記制度,健全不動產統一登記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體系,統一登記范圍,規范登記行為。同時,保障不動產統一登記有效運行,建立健全不動產登記機構,統籌不動產登記相關資源,實現資料及時移交、業務流程再造、系統有效融合,并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過渡期后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體系的銜接工作。將逐步建成并平穩運行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基本建成覆蓋全國的信息平臺,保證各級不動產登記機構順利接入平臺,實現數據互通共享。
完善農村集體產權權能,全面完成農村承包經營地、宅基地、農房、集體建設用地確權登記頒證。完善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定辦法和集體經濟資產所有權實現形式,將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規范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完善農村集體資產處置決策程序。加快構建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確定產權主體,創新產權實現形式。保護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公平分享自然資源資產收益。
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實現城鄉協調發展。
關鍵詞:規劃種類、規劃內容、土地利用規劃法
Abstract: this article through to the present land use planning of land and resources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the problems of the thorough analysis, and combining the many years of work experience and the relevant theory of the research results. Puts forward to establish the land use planning, strengthen the land use planning authority, refining the land use planning kinds, clear hierarchy of each planning planning content and responsibility as the main way of strengthening of our country territory resource the land use planning system measures. For our country's land and resources of land use planning to provide scientific reference work.
Keywords: planning kinds, planning content, land use planning
中圖分類號: P285.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土地利用規劃指的是對某區域的土地利用進行超前的規劃與安排,從而能夠根據區域的社會經濟的發展程度以及土地自然歷史特征合理的分配國土資源并科學的組織土地利用的綜合體系。所以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宗旨是維持居民的生存,優化國土資源利用,維護我國人民的基本利益。由此可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工作具有重要的意義。現階段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國內建設投資不斷增多,推動我國國土資源開發與利用的需求進一步加快。面對新一輪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工作的全面啟動,我國也在不斷的完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通過分析與研究我國現行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缺陷,及時解決問題,從而促進我國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符合社會主義公有制的同時向科學、合理、依法、節約的方向發展。
一、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以及出現的問題分析
現階段我國推行的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是以《土地管理法》為基礎,多種類型、級別、時序、種類互相關聯并且互相影響的綜合系統。主要包括:總體利用規劃、具體利用規劃、專項利用規劃三個層次。總體利用規劃根據級別不同可以分為全國、省級、市級、縣級、鄉級五個級別;具體利用規劃根據土地利用用途可以分為耕地規劃、交通用地規劃、公共設施建筑用地規劃、水利水電工程用地規劃等;專項利用規劃可以分為開發整理復墾規劃、土地整理規劃等。三種規劃的關系為總體利用規劃控制著其他兩種規劃。三種利用規劃是一種相互依存、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關系。
由以上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現狀分析,可以發現土地利用規劃體系必須具有體系結構合理、具有權威性、各個層次關系明晰、可操作性強等特點。這樣才能發揮其促進我國國民經濟的穩定發展的重要作用,但是由于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起步較晚,制定周期過長等因素,所以會導致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時效性與可操作性不強的不良后果,筆者結合實際工作經驗以及相關問題研究,總結以下幾點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出現的問題:(1)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權威性有待提高。現階段我國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不高,雖然在《土地管理法》中的部分內容涉及到了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構建,但是仍舊沒有專門的法律保障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近年來,部分大城市在進行城市規劃過程中一味的擴大城市范圍,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能夠憑借法律有效的約束城市總體規劃,從而造成了大量的農用耕地流失,土地供應總量失控的現象;(2)土地利用規劃的種類過于繁雜,不能達到明確分工的目的。有上述內容可以發現我國現階段的土地利用規劃體系比較完善,但是各個級別規劃的職能相互沖突,在宏觀層面上要求過細,微觀層面上規范不足。許多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仍然不到位,詳細規劃部能夠解決實際問題;(3)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時效性較差。現階段我國的土地利用規劃對時效性的把握不到位,缺乏年度方面的可行性、可操作性,很容易造成規劃與實際的土地資源利用之間的矛盾。比如大多數的土地利用規劃為長期規劃,期限大多數為5~20年,所以規劃中的內容或者指標都有可能隨時間發生變化。從而導致了體地利用規劃失真,失去其使用價值;(4)總體規化不能夠與城市規劃保持一致。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極為密切,但是在我國總體規劃與城市規劃是兩種管理機制,屬于兩個部門分別管理,所以雖然在法律上要求兩種規劃要互相一致,但是由于我國城市化發展迅速,處于分割狀態的城市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內容以及執行等方面出現較多的矛盾,從而會導致國土資源嚴重浪費、農用耕地流失大量流失等后果。
二、強化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措施研究
通過以上對現階段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的現狀以及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的分析,結合筆者多年的工作經驗以及有關理論的研究成果。總結出一下幾個方面我國國土資源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強化措施,具體內容如下:(1)建立土地利用規劃法,強化土地利用規劃權威性。我國相關立法部門應當盡快將土地利用規劃的法律地位提升,加快規劃立法進度,賦予土地利用規劃較高的法律效力。使得土地規劃法成為我國依法配置國土資源的重要手段;(2)精煉土地利用規劃種類,明確各個規劃層級的規劃內容以及責任。根據我國現階段的發展現狀,筆者認為應當將市級與縣級的土地利用規劃合并,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分為四個層次。其中全國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應當包括:經濟社會發展戰略部署、基礎設施部署、社會服務設施部署、土地整理、城鎮體系規劃、環保規劃等方面。省級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包括解析涉及到該地區的全國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指標與戰略,根據本地區的發展特色對規劃內容進行完善,并對下一層的土地利用規劃提出合理、科學的規劃原則。由此可見全國以及省級土地利用規劃是指引性的規劃,應當具備宏觀性、政策性等特點,能夠正確把握我國國土資源的發展趨勢,起到指引與導向的作用。市級總體利用規劃的規劃內容應當囊括地、縣級的規劃任務,按照上一級制定的規劃原則確定具體的規劃方案:用地規劃、專項規劃等。鄉級總體規劃是整個土地利用規劃體系的基礎,規劃內容應當足夠的詳盡,應當按照土地的用途進行科學的分區管理。從而形成由整體到分支、由原則到具體較為完善的科學土地利用規劃體系。
參考文獻:
【關鍵詞】國土資源;規劃管理;任務實施
一、充分認識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的重要性
1.加強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是充分發揮市場機制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的前提條件。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核心,是在政府宏觀調控下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政府宏觀調控主要靠規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規劃調控和市場調控對資源優化配置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者相互補充相互配合。對一些發達國家的情況可以看出,社會經濟發達程度越高,同樣國土資源開發與利用就越需要統籌規劃。對于土地資源的開發和利用進行有效宏觀調控經濟發達的西方國家也十分重視,通過國家對其進行宏觀調使市場機制的不足之處得以彌補。
2.加強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是推進依法行政的客觀要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是法律規定的規劃。對于國土資源的用途必須進行依法管制,對于礦產資源按照法定的要求進行勘查開發利用。按照法律的規定來行政,當然這就要求土地相關管理人員必須按照國土規劃要求辦事。法律對國土的合理利用計劃、農田基本區域的劃分、建設用地的批準與開發、農用土地轉建設用地的征用和土地執法的監督檢察等,它們實施的依據都是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國務院對《關于全國礦產資源規劃的批復》中強調,對于礦產資源必須進行合理的規劃,按照法律的規定要求對礦產資源進行審批,對于勘查進行必要的監督,合理開展開采活動,一切都要服從規劃的要求與規定,加強規劃實施的管理工作。
二、明確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的目標和任務
我國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的總體目標是:以提高國土資源對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保障能力為根本出發點,建立科學完善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充分有效地發揮規劃對國土資源調查評價、勘查、開發利用與保護的管制、調控和協調作用;確立規劃在國土資源管理體系中的龍頭地位;實現規劃管理的科學化、公開化、制度化和信息化,使國土資源規劃工作提高到一個新的水平。為了實現上述目標,今后一段時期國土資源規劃工作的主要任務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建設科學、系統的國土資源規劃體系
要以國土資源規劃為主線,以土地利用規劃和礦產資源規劃為基礎,充分利用現有法律法規確定的國土資源規劃權威地位和工作框架,從法律法規、行政管理和運作機制三個方面下手,構筑我國國土資源規劃體系,強化國土資源規劃的綜合性、戰略性、指導性,充分發揮規劃的管制和調控作用,為實行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國土資源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服務。
2.加快國土資源規劃體制的改革與發展
我國的規劃體系受行政管理體制的影響,存在著明顯的條塊分割的痕跡。規劃的編制主要由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指導,實施也主要依靠行政力量。因此,規劃性質不夠明確,層次不清,各規劃自成體系,與其他規劃缺乏協調,致使內容重復、職能交叉的現象普遍存在。要改變這種狀況,有兩種思路:一種是沿用現在的規劃體制,依靠行政管理體制的改革和完善來理清規劃體系,減少規劃的內容重復和職能交叉;另一種是重新建立一個獨立于行政管理體系之外的規劃體系,各規劃由非政府機構(如科研院所)來編制,經一定的審批程序,通過后由各級政府組織實施。當然,無論哪一種改革思路都有賴于完善的規劃立法。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應以法律的形式將各規劃的性質、地位、職能以及編制、審批程序確定下來,使我國的規劃走上規范化和法制化的軌道。
三、切實做好當前國土資源規劃行政管理工作
1.切實抓好新一輪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
做好土地規劃的修編工作,前期工作不容輕視,對于土地規劃修編的基本原則給以明確確立,對土地規劃標準加以完善,同時在工作中做好防范措施工作,這些是做好土地規劃修編工作的前提條件。特別重要的原因是,做好土地規劃修編的前期工作,在參與前期編修工作中不斷探尋土地利用的新型模式,合理集約地開展土地利用工作,通過創新的管理模式來確保國土資源的利用滿足當前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同時,對于土地的供給又滿足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需求。開展國土資源的規劃與管理工作時,一定要堅持保護耕地的原則,對建設用地進行嚴格的控制,在對國土資源進行利用時,確保其節約和集約。一定要緊緊圍繞修編的基本原則和目標要求開展工作,切實做到落實土地的規劃管理,對于國土資源利用的重大問題進行深入探討,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編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
2.切實加強國土資源規劃實施管理,要強化實施手段
對國土資源進行規劃的主要目的是實施,要想做好土地規劃的實施管理就必須不斷完善保障體制。只有保障體制完善才能確保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一是對于國土資源的年度利用計劃進行合理的編制與實施。國土資源的利用計劃臺賬管理制度需要不斷地加強與完善,對于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及時的跟蹤檢查。二是對于建設用地切實做好資格預審工作,對于不滿足建設用地預審條件要求的或沒有通過預審的建設項目,該工程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相關部門不得給以批準,對于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申請禁止土地行駛主管部門受理。
四、結語
總之,要想加強國土資源的規劃行政管理工作就必須對各個部門進行合理協調,通過各種渠道與手段(比如法律、行政、經濟、科技等)進行合理有效的管理,同時,做好國土資源合理利用的宣傳與教育,加強國土資源的監督與檢察工作,保證規劃的順利實施,落實國土資源規劃管理。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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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技術信息是我局寶貴的知識財富,對于提高我局規劃編制和管理水平,服務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為全面整合全局技術信息資源,有效促進信息的流通和應用,在局領導統一部署下,我局大力推進信息共建共享工作,有力提高了全局信息化服務水平和應用水平。2011年,我局初步搭建全局信息共建共享整體框架,基本打通了局內信息網絡,二級單位接入局內網的比例和數量顯著提高,各單位以提供數據或提供軟件平臺的形式相互開放相關數據查詢權限,基本實現局技術信息的“可查、可看”,信息的“可用”也取得顯著進展。今年以來,我局進一步推進了信息共建共享工作,在機制建設、數據更新匯交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績,現將2012年工作情況和2013年工作安排匯報如下:
一、2012年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的主要情況
(一)出臺技術信息管理辦法,奠定了保障基礎
我局于9月底出臺《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技術信息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明確了信息數據的提供、審查、使用、考核等機制,明確責任分工,提出了數據信息有償使用原則,為我局全面、及時、準確的進行技術信息建設和共享工作奠定了程序基礎。各單位正按照《辦法》的要求推進相關工作,信息匯交的規模不斷增加、種類逐漸完善。同時,我局還制定了《武漢市國土資源和規劃局關于規范規劃資料對外提供管理工作的通知》,對相關技術信息的對外提供進行了規定,對《辦法》進行了有益補充。
(二)三維數據匯交取得重大突破
在局領導直接指導下,市規劃院與局信息中心、測繪院成立工作專班,撰寫了《三維數據交換更新使用實施細則》、《三維數據交換技術標準》等文件,結合三維數字地圖建設工作的特點對技術信息管理辦法進行了補充完善,保障三維數據的及時更新和信息匯交工作的順利完成,并將三維成果成功運用于規劃展示館之中。2012年,全局完成了武漢市主城區500多平方公里地上地下全要素三維模型的整合與。
(三)技術信息的“可看、可用”程度進一步加深
根據全局信息共建共享工作部署,局相關處室大力督促和推進全局各相關單位開展技術信息“可看”工作建設。通過增加接入局內網端口數、安裝軟件平臺、提供數據文件等方法,已經全面實現了全局技術信息可查、可看的工作目標。今年,局綜合“一張圖”系統共安裝714臺(次),累計訪問次數達36402次。可用方面,勘測院的地形圖、航片圖,信息中心的審批數據,規劃院、交通院、地空中心的編制成果,編展中心的規劃編制一張圖,登記發證中心的地籍數據等實現了數據層面的共享。編制處組織提供了財政預算規劃編制項目所需的技術信息(涉密信息和三維數據由其生產單位提供),各數據生產單位負責提供非財政預算編制項目所需的技術信息。
(四)匯交共享的技術信息不斷豐富
2012年局綜合一張圖平臺新增入庫了一批數據,目前已形成涵蓋現狀、規劃編制、管理審批等信息共3大類空間信息資源,更有力服務了全局工作。(詳見附表1)
二、存在的問題
2012年信息化共建共享工作已取得了較大進展,但還存下列問題。
(一)技術信息管理辦法執行不夠全面,部分工作缺少操作細則
《辦法》時間不長,一方面各單位理解吃透并全面執行需要一定時間,另一方面辦法中的一些框架性的規定還需要結合實踐進一步深化細化。如數據更新匯交頻率未完全按要求執行,相關責任處室對信息的審查驗收工作暫未實質性啟動,信息有償使用機制有待實踐檢驗,評價督辦巡查制度還未全面開展等。另外,各生產單位還需結合《辦法》各自制定信息更新匯交的內部規定。
(二)新城區規劃編制“一張圖”有待加強,土地規劃編制“一張圖”尚未建立
新城區規劃編制“一張圖”暫未完全建立,目前除紅黃線納入一張圖外,新城組群控規導則還未納入。管理制度有待建立,以便新城區規劃編制和管理更好地開展。同時服務全局的“一張圖”在土地方面的信息還需完善。相比于比較完善的城市規劃數據,土地信息顯得滯后、數據不全,難以滿足土地管理的現實需求。對照《辦法》的要求,土地集約節約利用評價等信息還未實現匯交(詳見附表2)。
(三)共享的數據不能完全滿足使用者的需求
由于數據生產單位均依據自身工作要求進行數據的建設更新,存在格式、內容、更新頻率等方面標準不一致等問題,導致數據不能完全滿足數據使用單位需求。如各單位反映比較多的是地形圖難以用于現狀數據統計分析、三維模型數據版本不統一、“一書兩證”屬性數據命名不直觀、GIS格式的地理信息資料不便使用等問題。
(四)市、區信息共建共享仍需要進一步推進
仍存在部分分局、遠城區局所需數據無法獲取和使用的問題,主要集中在信息不全、訪問不暢等,如:江夏區局查看不到土地方面的信息;遠城區局“一書三證”信息的建庫率不高;相關技術信息數據的生產、維護責任尚未完全理清,沒有全面進行共享和匯交。
(五)二級單位利益保障機制有待進一步探索
部分單位仍然擔心信息匯交會對其自身利益產生不利影響,因而削弱了這些單位開展數據共享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如,目前還存在地形圖等數據的使用和對外提供不規范的問題,導致部分數據的更新和匯交不夠及時。因此,數據權益保障問題還需要進一步研究如何完善,以便更好推動全局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的開展。
三、2013年工作安排
為進一步保障我局信息共建共享工作長期有效的開展,服務全市規劃和國土資源編制、管理、服務水平再上一個新臺階,2013年,我局技術信息共建共享工作的總體要求是:貫徹落實黨的“十”精神,圍繞全局信息化工作的目標和要求,深化技術信息共建共享機制、結合用戶需求統一信息匯交標準、提高匯交信息的效率、加強監督檢查,充分發揮規劃技術信息資源服務全局規劃編制和管理的作用。
(一)做好信息支撐,服務我局市民之家行政審批窗口、武漢規劃展示館的建設與運營
將我局行政審批、技術服務成果提供納入到信息匯交范圍,實現我局現狀信息、規劃編制、管理審批、技術服務等信息準確、及時地提供于行政審批窗口,為我局在市民之家的行政審批技術服務做好數據支撐工作,并同步做好規劃展示館的三維展示、規劃公示等數據的提供、服務和管理方面的工作。在編制處統籌下,重大處、信息中心、編展中心等相關處室、單位配合做好具體工作,切實保障行政審批窗口和規劃展示館的建設、運營、服務等。重大處和編展中心分別就工作落實和實施提出具體方案。
(二)強化執行,保障共建共享工作高效開展
2013年重點做好《辦法》的執行落實工作,加強信息審查與驗收。各相關處室應切實發揮審查驗收職能,明確驗收標準,有效確保匯交信息的準確性、現勢性和權威性。
進一步做好監督檢查工作,明晰責任分工,加強監督檢查,將責任具體到處室。編制處、勘測處、信息中心、編展中心按照《辦法》的要求,定期對信息的更新、匯交、提供、使用等情況進行檢查,保障信息的及時共享,維護數據生產者和使用者的權益。
研究數據信息共建共享激勵措施。加大信息共建共享的年度經費投入,細化各項具體工作的投入、產出、收益,建立起公平合理的獎懲、競爭措施,調動局屬各單位數據共建共享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組織各單位制定內部管理規定,進一步保障《辦法》的實施。
(三)制定信息標準,完善信息共建共享平臺
結合使用者的需求,完善信息共建共享目錄和技術標準。在充分調查分析使用者對技術信息需求的基礎上,進一步明確匯交信息的名稱、提供單位、指標、密級、數據格式、更新頻率等內容。
按照集中與分工相結合的原則,完善信息共建共享平臺建設,將技術信息共建共享的工作進度情況直觀反映在信息共建共享平臺上。“可看”方面,以統一的軟件平臺為基礎,實現數據的可查可看,同時明確統一的數據接口和標準,局綜合一張圖中的部分數據由其生產單位負責上傳和維護。按照《辦法》的要求,相關數據的“可用”由其生產單位負責提供,從單純的數據提供模式向數據加服務模式轉變。
(四)建設新城區規劃編制一張圖和主城區土地一張圖,推進市、區信息共建共享
加快推進新城區規劃編制“一張圖”的建設工作。在編制處、耕保處、市政處等處室的統籌、組織下,加強以用促建,編展中心在2013底完成新城區一張圖的初步建設工作,并在全局試用。
同步建設主城區土地一張圖。由編制處、耕保處、利用處、編展中心等單位負責統籌,由信息中心、地空中心、規劃院、編展中心在2013-2014兩年內共同完成土地一張圖的建設工作。
建立與市、區信息共建共享機制,加強信息數據交換,積極依托我局已有的信息共享平臺,達到合理利用信息資源,提高信息資源利用率的目的。
(五)繼續推進“人口、用地、公共設施”三大平臺建設,完善信息匯交的種類
我縣村莊規劃修編工作,堅持“以節約耕地為目標,以方便群眾出行為出發點,以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服務為宗旨”的指導思想,按照“超前規劃,合理布局,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原則,經過一年的努力,目前,已完成了村莊規劃修編工作,現將有關情況匯報如下。
一、村莊規劃修編工作完成情況
縣是一個傳統農業大縣,總人口53萬,農業人口51萬,占全縣總人口的93.8%,人均耕地面積只有3.4畝,是全市人均耕地最少的縣(區)之一,人多地少的矛盾相對比較突出,去年“5.12”地震后,災后重建量大面廣,為了解決亂修濫建,節約耕地,我局及早動手,從去年8月份開始到今年5月份利用9個月時間狠抓村莊規劃修編工作。
1、領導高度重視,組織安排得當。為了有領導、有組織、有部署、扎扎實實地搞好這次村莊規劃修編工作,縣局及時召開會議,對村莊規劃修編工作進行了認真討論,并結合我縣前兩次村莊規劃修編工作中暴露出來的問題,制訂了村莊規劃修編工作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并及時向縣政府做了匯報,在征得縣政府同意之后,我局抽調2名科級干部,16名一般干部,分赴鄉鎮開展工作,各鄉鎮都成立了領導小組,組成了強有力的工作組,縣政府督查室每月監察 一次,從而為此項工作的開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2、培訓骨干,明確任務。能否使村莊規劃修編工作保質保量完成任務,取決于廣大干部群眾的認識程度,取決于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為此,工作剛一開始,就利用各種傳媒大張旗鼓的宣傳村莊規劃工作的重大意義,宣傳搞好此項工作是保護耕地,方便群眾,建設文明、整潔社會主義新農村的重要保障措施。同時,縣局撰寫教材,對廣大工作隊員進行培訓,要求每個隊員必須明確這次村莊規劃修編工作的主要任務,明確這次規劃修編就是以一個或多個自然村為單位統一預留莊基地,并做到修編、兌地、規劃一次到位,且保證10-20年農村住宅用地需求。
3、先重點后一般,先塬面后山區,分類指導,分步實施。我縣重點農田保護區域是“三塬一川”,即平泉、屯字、孟壩塬。茹河川。涉及到平泉、新城、中原、屯字、上肖、臨涇、太平、孟壩、城關、開邊10個鄉鎮,這10個鄉鎮的規劃修編工作搞的好與否,直接影響著全縣的規劃修編工作,因此我們將這10個鄉鎮定為重點鄉鎮,并在一個鄉鎮選擇2個群眾基礎好,規劃工作有一定基礎的村做為示范村先行開展,這樣做不但統一了工作人員的口徑,而且為整個規劃工作的開展取得了經驗,從而使整個工作得以順利進行。截止6月,全縣19個鄉鎮,除三岔、方山、殷家城3個山區鄉鎮外,已有16個鄉鎮,164個行政村,1034個自然村,完成了村莊規劃修編任務,現已規劃居民點876處,規劃面積11734畝,已兌地9104.18畝,占規劃面積的77.59%,平均每處居民點占地13.39畝,規劃戶數15068戶,平均每戶占地0.78畝,每處居民點實際可安排農戶17.16戶。08-安排災后重建5100戶,用地3200畝。
二、破解難題,落實兌地。
落實兌地是解決村莊規劃修編工作的重中之重,前兩次修編工作之所以走了形式,主要原因就是僅僅將修編工作落實在圖紙上,落實在文件上,這次吸取以往的教訓,從一開始就把兌地工作放在重要的議事日程,做為驗收規劃修編工作的重要依據,經過總結、探討、實踐,我們從以下三點破解兌地難的問題。一是自愿兌地,指有公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以產量為平衡,規劃修編占用誰的地,由行政村、自然村按產量計算,召開群眾會議進行評議,將公用地兌付給被占的農戶;二是租地。指沒有公用地的行政村、自然村,鄉(鎮)政府統一把規劃用地從農戶手里租回來,租期50年,根據當年的實際情況,一次性付清租金。三是復墾廢棄地。這是目前主要采取的一種形式,就是將舊莊老院、廢棄村部、搬遷學校、已停工的鄉村企業,利用縣上制訂的優惠政策,實施統一復墾后規劃成居民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