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8-27 12:4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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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就是將多層次體系下的各險種,通過創造、傳遞和傳播優質的顧客(參保者)價值,獲得、保持和發展參保人群。當“使推銷成為多余”,營銷目的便得以實現,醫療保險擴面工作也變得簡單有效,“廣覆蓋”、“大數法則”等迎刃而解。
1.1從市場角度看,醫療保險和其他保險一樣,是非渴求商品
醫保經辦機構必須主動推銷和積極促銷,善于使用各種推銷技巧尋找潛在顧客,甚至采用高壓式的方法說服他們接受其產品,從而使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中來。
1.2從醫療保險的需求特性看,疾病發生的隨機性造成對醫療保險需求的隨機性和不確定性
我國醫療保險起步遲,保險制度不完善,醫療保險市場處于短期非均衡狀態。受收入、保險意識、效用偏好等因素的影響,相當一部分人群還沒有被納入醫保體系。由于潛在的醫療需求沒有得到釋放,醫院的市場化取向得不到有效滿足,其利益、運營效率甚至是社會福利都受到了損害。營銷就是善于為醫療保險刺激出需求,促進市場的均衡運動。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應該通過營銷試圖去影響需求的水平、時機和構成。
1.3從社會屬性看,“城鎮”向“全民”跨越后,社會醫療保險的參保擴面工作出現了許多新情況、新問題
原來的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參保群體是城鎮各類組織以及這些組織中的勞動者,通過政府的強制性力量使醫療保險得以覆蓋問題不大。但是,向“全民醫保”跨越的過程中,靈活就業人員、外來務工人員、自謀職業者、新成長勞動力、其他城鄉居民等,其數量比原來意義上的“職工”要多得多,醫療保險覆蓋這些人群,政府的強制難以奏效;而借鑒商業保險的辦法,運用營銷手段擴大人群覆蓋,促進“全民”目標的實現,這也是新形勢下加強醫保經辦機構能力建設的重要方面。
1.4從其本身特性看,社會醫療保險應具有社會營銷觀念
社會醫療保險組織的任務就是在多層次的醫保體系下,確定各類人群所對應的諸目標市場的需要、欲望和利益,并以保護或者提高參保人員和社會福利的方式,在滿足基本醫療保險方面比商業公司更有效、更有利地向目標市場提供所期待的滿足。因此,社會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要通過營銷活動,維護和改善客戶(參保人員)關系,考慮社會與道德問題,平衡醫、保、患利益關系。社會醫療保險理所當然地就要在效率、效果和社會責任方面,于某種哲學思想的指導下進行營銷活動。
綜上所述,社會醫療保險作為公共服務產品,需要用市場化思維,借鑒產品(服務)營銷的原理,使市場主體更多地選擇醫療保險,讓更多的人群加入到社會醫療保險的“安全網”。
2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設計和實施
和其他產品、服務的營銷一樣,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要以4Ps理論(產品PRODUCT、渠道PLACE、價格PRICE和促銷PROMOTION)作為行動的指導。同時,作為公共服務產品,除了傳統的4Ps外部營銷外,還要加上內部營銷和交互作用營銷兩大因素②。內部營銷,就是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加強對經辦人員的培養和激勵,全機構都要有“營銷”觀;交互營銷,是指經辦機構經辦能力、服務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的技能。
2.1營銷定位:“全民醫保”下的適應營銷
覆蓋全民的社會醫療保障體系,將打破城鎮職工的界限,面向社會各類人群,以統賬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為基礎,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生產力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獨立與企業事業單位之外,資金來源多渠道、保障方法多形式、保障水平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也就是說,在國家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制度以外,需要根據人群特點、收入水平和醫療消費等,建立多個高低不等的醫療保障層次,至少是一些過渡性、補缺性的保障形式。這樣,“多種模式”、“多種辦法”就賦予了社會醫療保險產品的概念。以產品觀念為導向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的覆蓋,要求經辦機構根據社會人群分布狀況和收入水平的實際,調整完善政策體系和制度安排,甚至開發設計新的險種產品,以滿足社會各類人群的醫療保險需求。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需要適應新的形勢,突出目標市場、參保人群需要、整合營銷和醫療保障水平四個支柱,確立營銷觀念,避免營銷近視癥③——參保人群并非在購買保險,而是在購買健康保障。這樣,不管是響應營銷(尋找某些人群業已存在的需要)、預知營銷(預測某些人群的需要),還是創造營銷(設計新的險種或者參保繳費辦法),社會醫療保險體系可以在不斷的調整完善中符合參保人群的認知價值,吸引和維系參保人群,從而在總資源一定的限度內,保證醫、保、患三個利益關系方處于能接受的滿意水平。
2.2營銷機會:“全民醫保”下的營銷環境
黨的十六大以來,中央提出的“科學發展觀、以人為本、和諧社會”等一系列理論、思想和觀點,有力地推動了社會醫療保障事業的改革發展。全民醫療保障體系的構建,使醫保經辦機構的工作內涵發生了重大變化,相當一部分“自由人”要歸攏到醫保體系中來,這意味著經辦業務需要采用由外向內的觀念,營銷環境恰恰在不斷創造著新的機會。從宏觀環境看,我國實行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以來,城鎮職工多層次的醫療保障體系基本建立,社會成員醫療保險的意識越來越強,各級政府把覆蓋全民醫保體系的建設擺上議事日程,并在小康進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等工作部署進展上明確了新的目標。從微觀環境看,由于政府的規制和法制的健全,使組織為員工參保有了“保障”;同時,個人由于經濟環境、生活方式等因素的影響,選擇性注意逐漸強化,通過有效地營銷來影響購買行為,是社會醫療保險擴展參保人群的重要手段。營銷環境的變化,要求社會醫療保險必須一改過去大眾化方式,不能僅僅停留在政策體系設計的基礎上,讓各類人群來“對號入座”。相反,要據此進行微觀營銷,對潛在的各類參保人群進行行為細分,并有針對性設計保險產品或調整完善繳費機制。比如,江蘇鎮江市針對外來務工人員、下崗失業人員、農民工等在醫保體系中設計的住院醫療保險,是相對于基本醫療保險的一種較低層次的過渡性保障形式,參保人員以上年度社平工資為繳費基數,以首次參保的不同年齡,按3%—8%的比例繳納住院保險費。在向飲服行業、建筑業外來務工人員“營銷”該險種的過程中,針對這類群體年齡輕、流動性大的特征,調整為以社平工資60%為基數、按行業平均年齡(最低限)3%比例繳費,這種微觀營銷取得了較好效果。
2.3營銷戰略:“全民醫保”下的營銷差異化
有別于商業保險的利益定位,參保的各類人群在這個體系中是具有特定利益的。在向目標市場傳播特定利益這一核心觀念的同時,社會醫療保險還要通過進一步編織差異網來體現實體。其中非常重要的是形象差異化,就是造就人群對社會醫療保險較商業保險的不同認知方法。首先,在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中,要建立一個不同制度安排的特點和參保建議;第二,更多地應該通過事件和公益活動傳遞這一特點,從而使之與商業險相區分;第三,它要利用各種營銷組合產生某種感染力,更好地發揮制度地牽引作用。
2.4傳播營銷:“全民醫保”下的營銷方案
整合營銷傳播是一種從顧客角度考慮營銷過程的方法。在多層次的社會醫療保險體系下,經辦機構要通過有效的傳播手段與現行和潛在的關系方和各類人群溝通。因此,除了依靠強制力和傳統的動員參保手段,還必須針對不同的傳播目標,選擇不同的傳播渠道。
2.4.1具事實勞動關系的人員:公共關系與宣傳。主要是在政府強制力以外彌補剛性所帶來的缺陷。對具有事實勞動關系的人群,要更多地采用社會營銷觀念,采取事業——關聯營銷的方法,即積極地使用保障全民健康的形象,構建與參保人員的利益關系,借以改善經辦機構的名聲,提升知曉度,增加參保者忠誠。通過公共關系、宣傳,使社會醫療保險:具有高度可信性,通過新聞故事和特寫等使之更可靠、更可信;能夠消除防衛,可以接觸一些回避、拒絕參保的單位、人員;戲劇化,通過公益、政府財政杠桿等使醫保制度和產品惹人注目。
2.4.2斷保人員:客戶關系型營銷。即經辦機構通過有效利用參保人員信息,在對參保人員了解的基礎上,將營銷針對特殊人群個性化。比如,對具有固定勞動關系的人員,一旦其下崗失業無力參保,對這些斷保或是封存人員,可以由統賬結合的基本醫療保險轉向單建統籌的住院保險,一旦此類人群經濟狀況好轉,再回到基本層次;再有方法就是給這些群體以繳費照顧,調整繳費基數或比例。這種營銷手段的關鍵是建立客戶數據庫和進行數據挖掘,進而進行數據庫營銷。
2.4.3新成長勞動力:網絡營銷。新成長的勞動力是網絡一代,其特點是:選擇權是他們深信的價值觀;他們需自己改變自己的主意;他們更喜歡自己作出決定。對此,醫保經辦機構要善于利用網絡和先進的數字化傳媒技術進行醫療保險的營銷。
2.4.4城鎮其他居民:直接營銷。直接營銷的渠道很多,如面對面推銷、目錄營銷、電話營銷等。關鍵問題是營銷渠道的構建。針對城鎮居民的分布特點,社會醫療保險的經辦機構需要向社區延伸,不斷完善和構建社區平臺。社區平臺包括街道(社區)的勞動保障平臺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只有這些平臺建設到位并卓有成效地開展營銷活動,才能提高成功率。
3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的營銷行為討論
社會醫療保險的營銷主要是由經辦機構來完成的。經辦機構作為營銷組織,必須重新界定它的角色。
3.1牢固樹立營銷觀念,建立全機構營銷導向
參保擴面是經辦機構的一項突出任務,也是經辦能力高低的“試金石”。社會醫療保險經辦機構內部職能劃分是多樣的,但它必須是一個強有力的面向所有參保人群的組織,這種導向使得參保擴面工作應成為全機構的事,營銷導向也應是全機構的。“全民醫保”目標的確立,要求體現在工作和部門定義、責任、刺激和關系的變化上。特別是醫保信息系統的建立和完善,使經辦機構的一切任務都面對著參保人群。內部各職能部門都要接受“思考顧客”的觀念,即強調為參保單位、參保人員的服務。同時,只有當所有的部門執行一個有競爭力的參保人群價值讓渡系統時,營銷才能有效展開。只有確立全員的營銷觀念、改變內部的薪酬結構、開發強有力的內部營銷訓練計劃、建立現代營銷計劃體制、提高員工營銷能力,“經辦”的目標和水平才能提升到新層次。
3.2經辦機構要苦練內外功,實現新突破
內功是就是在多層次醫保體系構架下,強化保險產品力、提升組織力、管理力、營銷力,進入精耕細作、精細化管理的科學狀態;外功是由關注政策體系、制度安排,轉向關注參保人群,由坐門等客轉向目標營銷。依靠壟斷做“老大”或依靠政府強制力推動參保的空間越來越小。因此,必須真正學會關心參保人群利益,從目標人群的需要和利益出發,規劃市場營銷渠道,設計策劃促銷途徑。要學習和借鑒商業保險公司的經驗,掌握現代保險營銷的有效方法。比如:重視客戶關系管理,提升服務價值,重視多種營銷組合,加強營銷隊伍建設、營銷社會保障理念、強化經辦機構文化建設、改善營銷環境的關系主體——醫院、同業、媒體等。
注釋:
①DictionaryofMarketingTerms,2nded.,ed.PeterD.Bennett(Chicago:AmericanmarketingAssociation,1995).
②ChristianGronroos,"AServiceQualityModelandItsMarketingImplications,"EuropeanJournalofMarketing18,no.4(1984):36-44.
1.1傳統醫療保險制度初步建立
1949—1978年這一時期的醫療保險制度與我國當時的基本國情是相適應的,是在社會成員不同分類基礎上建立起來的,主要由勞動醫療保險制度、公費醫療制度和農村合作醫療制度三部分組成,制度層面初步實現了醫療保險的全民覆蓋。與之相應,勞動醫療保險制度確立的法律依據是1951年頒布的第一部行政法規《勞動保險條例》,公費醫療制度在政務院1952年頒布的《公費醫療預防措施的指示》中得到體現,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則于1978年在《憲法》中以最高法的形式在法律層面獲得認可,這些法律法規共同構成了我國建設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基礎。
1.2社會醫療保險制度探索階段
1979—1992年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確立和改革開放的開始,傳統醫療保險制度的弊端逐漸顯現。在西方國家社會保險制度成功實踐的影響下,我國開始了與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以控制醫藥費用為核心的改革和社會醫療保險模式的探索。與此同時,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建設也進入了探索階段,相關部門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公費醫療管理的通知》、《試行職工大病統籌的意見》等部門規章,為社會醫療保險模式和醫療保險大病統籌的探索提供法律依據。
1.3“統賬結合”醫療保險制度改革試點
1993—1997年以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醫療保險制度為指導,我國開始探索建立“統賬結合”的醫療保險制度,1994年國務院批準下發的《關于職工醫療制度改革的試點意見》,明確了逐步建立覆蓋城鎮所有勞動者的“統賬結合”社會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目標,加快建立由政府、用人單位和員工三方共同負擔的籌集機制、運行機制,指明了我國制定醫療保險相關法律法規的方向,進而推動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改革與發展。
1.4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形成階段
1998—2009年這一階段初步形成了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三支柱”體系,主要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組成。1998年,《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實施,標志著“統賬結合”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在我國正式確立;2003年,《關于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意見》正式,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制度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展開;2007年,《開展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正式印發,城鎮居民醫療保險試點工作逐漸開展。這些行政法規、部門規章的相繼出臺,極大地豐富了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內容。
1.5醫療保險制度法制化新階段
2010年至今2010年,我國頒布了社會保險領域的第一部法律《社會保險法》,首次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的地位,在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建設進程中具有里程碑意義,既是對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不斷探索改革所取得成果的肯定,也開啟了我國醫療保險法制化建設的新紀元。綜上所述,隨著醫療保險制度的不斷改革和發展,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也在不斷地健全和完善,其具體過程及已取得成就如表1所示。
2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存在的問題
通過上述研究發現,過去幾十年,我國在完善醫療保險法律體系方面不斷進行探索和完善,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就自身內容、滿足發展需求等方面而言,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還存在著許多問題,本文主要從立法、執法和司法三個方面進行分析。
2.1立法方面
2.1.1我國醫療保險法律立法滯后、層次較低當前,我國現行醫療保險制度是以國家有關政策為支撐的,相關法律立法滯后、層次較低,嚴重制約了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發展。醫療保險立法滯后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與國外已經制定醫療保險單項法律的發達國家相比,我國立法工作相對滯后。目前,在《社會保險法》第三章基本醫療保險中,對醫療保險相關的參保人員、待遇享受條件、支付范圍和經辦機構職責等內容進行了原則上的規定,并未具體細化。雖然這是我國第一次以法律形式明確醫療保險地位,但并未針對醫療保險制定單項法律。二是醫療保險法律制度體系的制定仍然滯后于我國醫療保險的發展需求和實踐。現階段,受地域差異大、統籌難度大等因素影響,我國醫療保險立法層次較低,主要表現在立法主體和形式兩方面,我國現行醫療保險立法多是以國家法律指導下的地方行政立法為主,立法主體以省、市級的地方政府為主,如北京、上海、廣州等地方政府積極探索醫療保險立法工作,內容大多集中在結合地方實際的醫療保險實施方面,專項立法相對較少,只有上海出臺了關于醫療保險監督管理的專項規定《上海基本醫療保險監督管理辦法(草案)》。而形式多以暫行規定、試行辦法、意見和條例等為主,法律范圍和影響力有限,缺乏權威性和穩定性。2.1.2我國醫療保險法律尚不完善和健全醫療保險運行過程主要由基金籌集、基金運營管理和待遇支付等環節組成,整個過程中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用人單位、參保人和醫療機構之間存在著復雜的利益關系,這對相關法律規范的制定與完善提出了要求。然而,就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建設而言,系統性和整體性欠缺。不同醫療保險制度之間和異地醫療保險制度之間存在無法銜接現象。具體到進城務工人員來講,進城務工前參加了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進城務工后參加了城鎮職工醫療保險,這兩種醫療保險制度在銜接問題上缺乏相關法律法規依據。由于務工人員存在較強流動性,變換工作地點前后所參加的兩種醫療保險制度之間也存在無法銜接問題。此外,目前依然缺乏保障各環節有序運轉的專項法律規范,在醫療保險基金轉移接續和使用監管、醫療機構監管等核心問題上缺乏法律條文的支持。
2.2執法方面
與時俱進的立法進程、完善健全的法律體系是執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礎,但是對于廣大醫療保險參保者來講,法律的如實貫徹實施更為重要。近年來,隨著醫療保險問題的逐漸暴露,相關部門也在不斷提高對嚴格執法重要性的認識,不斷提高執法合法性和改善執法行為。然而,受執法體系不夠健全、執法人員認識不到位等諸多因素影響,我國在實際執行醫療保險相關法律的過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2.2.1醫療保險執法主體之間協調性欠缺醫療保險執法是一項通過眾多執法主體互相合作、相互協調共同推動醫療保險法律貫徹落實的系統性活動。雖然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以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等相關部門為核心的執法主體隊伍,但是,在既有利益關系的束縛下,執法主體之間缺乏協調性,多部門管理相互掣肘。如面對醫患合謀騙保、“倒藥”等違法行為,醫保基金管理中心、衛生部門和藥品監管部門未能夠統一響應、相互合作、建立聯動機制予以制約。2.2.2醫療保險執法程序規范化程度較低在我國醫療保險領域執法的具體實踐中,受執法人員個人主觀意志和客觀因素影響,執法程序規范化程度較低。這集中體現在是否遵守法定程序和法定時間兩方面:一方面經常出現簡化、更改醫保費用報銷程序等自行修改法定程序的行為;另一方面往往存在拖延參保人員依法按時享受醫保基金待遇的現象。如在關于天津市糖尿病按人頭付費制度實施效果評估的調研中,患者普遍反映醫療保險報銷時間長短不一、整體較慢,一般需要花費3~4個月時間。醫療保險執法過程中的不規范行為將會影響參保人員公平享受公正待遇,會使醫療保險相關法律的權威性受到質疑。2.2.3醫療保險基金使用缺乏有效監管醫療保險基金監管是保障醫療保險依法落實的必要途徑,對醫保基金的監管力度大小及有效性直接影響醫保基金功能發揮。當前,醫保基金缺乏有效監管是醫療保險基金管理領域的核心問題,主要表現為醫保基金欺詐行為頻頻發生,如患者騙保、醫患合謀騙保等行為在全國各地時有發生①。醫保基金監管缺失將造成大量基金的浪費,同時也會損害參保人的利益。
2.3司法方面
近年來,隨著醫患矛盾、醫療糾紛等熱點問題逐漸凸顯,司法機關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保障受害者利益受到了公眾密切關注。然而,在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實踐中,司法救濟難以使得參保人員的醫療保險權益得到充分維護,針對醫療保險執法行為的行政救濟程序不能完全達到解決醫療保險相關糾紛的目的。在我國醫療保險領域的現有司法救濟中,行政救濟占據了主導地位,而行政救濟的核心在于審查醫療保險執法行為的合法性,反而忽視了對參保人員醫療保險權益的關注,即醫療保險參保人員的基本醫療需求是否得到滿足并未成為我國現有司法體系所要解決的主要問題,偏離了醫療保險司法救濟的初衷。
3完善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對策建議
3.1增強醫療保險制度作用對象的自我約束
參保患者和醫護人員作為醫療保險的重要參與者,作為醫療保險依法行政的對象,其自身法律素養和職業道德水平的高低對于我國醫療保險法律體系的建設和完善具有重要影響作用。對于參保患者,應該建立宣傳機制,加強醫療保險制度及其相關法律的講解和宣傳,引導參保患者正確理解制度內容并充分認識其重要性,提高參保患者的法律意識,使其自覺避免騙保等行為。對于醫護人員,要加強職業道德教育,使其主動杜絕違規行為發生。
3.2加快推進醫療保險立法工作
從醫療保險法律體系構成內容上來講,要加快推進單項法、相關專項法的立法工作。《社會保險法》的頒布實施意味著我國社會保障立法向前邁出了一大步,但是其中關于醫療保險的規定賦予了執法者更多的自由裁量權,對醫療保險法律制度具體實踐的指導作用比較有限。因此,要推進立法細化工作,豐富、完善醫療保險法律體系,在《社會保險法》的指導下,加快推進醫療保險領域各單項法、專項法的立法進程,盡快建立確定醫療保險法律地位的《醫療保險法》,建立用以規范醫療保險各個環節的專項法律,如《醫療保險基金管理法》、《醫療保險監管法》等。同時,就城鄉統籌、醫療保險關系轉移續接和醫療費用異地結算等醫療保險的核心關鍵問題,要在《醫療保險法》的指導下,制定與其相適應的配套實施制度。
3.3嚴格醫療保險執法工作
3.3.1整合部門資源,建立協同合作的執法體系由于醫療保險的執法活動是一個眾多環節組成的綜合性過程,必然會涉及到醫藥衛生、財政審計等其他執法部門。因此,要以醫療保險基金為核心建立執法部門協同合作體系。首先,要合理劃分職責、界定權力邊界,形成權力清單,各地方要以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城鎮職工、城鎮居民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為核心,整合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衛生監督局和財政局等相關部門建成協同執法隊伍。其中,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和衛生計生委作為醫療保險的主管機構,主要負責部署、協調和監管其他部門依法開展工作,醫療保險基金管理中心作為醫保基金的直接管理者,主要負責醫療保險的報銷審核和待遇支付,衛生監督局主要負責對醫療機構及其人員的行為進行監督和管理,財政局則負責醫保基金收支的監管工作。其次,要借助大數據、互聯網等先進技術,搭建醫療保險運行信息共享平臺,在執法部門之間實現信息實時動態傳輸,為多部門協同合作提供前提。最后,建立執法協作制度,在執法部門之間建立長期有效的協同關系。3.3.2轉變監管理念完善相關配套制度針對上述醫保基金監管方面的問題,轉變依法監管理念,由制止性措施主導的事后監管向預防性策略為主的事前監管轉型,通過相關制度建設與完善等措施,促使參保患者、醫護人員等由被動監管向主動約束轉變。以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為依托,建立參保患者個人信用體系,并將其納入到醫保基金監管中,建立醫療保險基金實時監控系統,探索建立與個人信用相掛鉤的醫保基金分配使用機制,加強對參保患者的行為約束,提高基金使用效率;為規范醫護人員行醫行為,與衛生部門通力合作,探索建立部門之間的協同監管機制,開發或融合醫保基金管理與醫護人員管理的綜合系統,將醫保基金分配使用與醫護人員執業資格、個人職業發展相掛鉤。同時,相應建立配套懲處制度,加大對違規醫護人員的懲罰、處理力度。
3.4明確并公開醫療保險司法工作
關鍵詞:醫療保險;道德風險;風險防范
一、引言
社會保障制度作為一種社會經濟制度,是公共選擇的結果,具有準公共產品的特點,即具有社會性、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的特點;是社會經濟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并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自身實踐活動的發展而不斷發展變化。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作為現代社會文明的一個重要標志,使它在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中起著“減震器”和“安全網”的作用。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也顯得越來越重要。
社會醫療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對維護社會穩定擔負著巨大作用,因而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非常重視醫療保險,政府以各種形式來組建、完善和提供社會醫療保險。在理想的情況下,醫療保險的提供不應改變被保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和醫療費用的變化,也就是說,保險當事人的行為不應該影響保險事件發生的概率及增加醫療費用的支出。但是,在現實生活中,這一條件是很難滿足的。在醫療保險中,醫療費用并不是完全由個體所患疾病來決定的,它還受個體對醫生的選擇、就醫習慣和醫生提供的醫療服務內容等因素的影響。大量的事實表明,由于醫療保險的提供,它為患者提供了過度利用醫療服務的動機和激勵機制,也給醫療機構的過度供給創造了更多機會和條件。即通常會引發所謂的“道德風險”問題。
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是醫療保險機構所面臨的一個最重要風險,也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在我國如何減少道德風險,提高對有限資源的利用率,防止對醫療衛生資源的過度消耗,卻值得我們認真去探討與研究。
二、道德風險及表現形式
在保險領域里,道德風險是任何一個保險人都必須面對的一個無法回避的風險。國家實行基本社會醫療保險制度后,使醫療機構和患者都成為“經濟人”,而“經濟人”在做決策時就會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作為其出發點。我國的基本社會醫療制度推出時間較晚,醫療衛生體制也存在諸多的缺陷,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在我國就更為嚴重。如何對其加以有效的防范與控制顯得極為迫切。
(一)道德風險的概念及其影響
道德風險最早源自于保險業,現在已經被廣泛應用到經濟生活中各個領域的各個方面,成為微觀經濟學的一個重要概念。道德風險亦可稱之為“敗德行為”,一般是指一種無形的人為損害或危險,是市場失靈的一種形式。泛指市場交易中一方難以觀測或監督另外一方的行為而導致的風險。[1]在醫療保險領域,道德風險是指一方為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而損害他人利益的行為。
在經濟活動中,道德風險問題相當普遍。獲2001年度諾貝爾經濟學獎的斯蒂格里茨在研究保險市場時,發現了一個經典的例子:美國一所大學學生自行車被盜比率約為10%,有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發起了一個對自行車的保險,保費為保險標的15%。按常理,這幾個有經營頭腦的學生應獲得5%左右的利潤。但該保險運作一段時間后,這幾個學生發現自行車被盜比率迅速提高到15%以上。何以如此?這是因為自行車投保后學生們對自行車安全防范措施明顯減少。在這個例子中,投保的學生由于不完全承擔自行車被盜的風險后果,因而采取了對自行車安全防范的不作為行為。而這種不作為的行為,就是道德風險。可以說,只要市場經濟存在,道德風險就不可避免。
(二)不同角度下的道德風險
1、從時間的角度分析道德風險。道德風險來自于個人的機會主義傾向,機會主義傾向假設以有限理性假設為前提。[2]是指人們借助于不正當的手段謀取自身利益的行為傾向。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以發生時間上的先后為依據,可以將道德風險分為事前的道德風險和事后的道德風險。事前的道德風險與事后的道德風險相互之間存在一定的聯系。
(1)事前道德風險。保險可能會影響被保險人的防災、防損措施,改變被保險人的行為,個體通過選擇不同預防措施會影響自身疾病發生的概率。事前道德風險會對被保險人疾病發生的概率產生一定的影響,從而增加保險人在醫療費用方面的支出,給醫療資源帶來更多的消耗。
心理風險是與人的心理狀態有關的一種無形的因素,它指由于人的不注意、不關心、僥幸或存在依賴保險的心理,以致增加風險事故發生的概率和損失幅度的因素。如企業或個人投保了財產保險后放松對保險財產的保護措施;投保人身保險后忽視自己的身體健康等。逆向選擇是信息不對稱所造成的現象。逆向選擇是說一個制度的實施非但沒有把好的對象選出來,反而使比較差的入選了,逆向選擇的存在說明此項制度是不合理的或者說是有待改進的。利用制度缺陷而獲得額外利益的行為肯定是非道德的,或者是道德水平下降的。逆向選擇使社會承擔的風險隨著道德水平的下降而提高。心理風險直接影響個體的逆向選擇,也影響事后道德風險發生的概率。個體的心理活動必須通過其行動來實現其目的,但心理風險是個體的心理活動,法律無法對其加以控制,只能通過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對其具體行動進行約束來減少心理風險。事前道德風險的發生是制度安排不合理所造成市場資源配置效率扭曲的現象。
(2)事后道德風險。個體在患病后相應的治療成本不是固定的,患者可以在從便宜到昂貴的各種治療方案中進行選擇。實際上,對于治療方案的選擇并非越昂貴越好。由于這種形式的道德風險對于醫療費用的影響更大,因此,在醫療保險中,事后道德風險的防范就顯得尤為重要。由于道德風險的發生與疾病費用的價格彈性有關,價格彈性大的醫療服務可能產生更大的道德風險。在這種道德風險的作用下,享受醫療保險待遇相對較高的個人可以靠玩弄道德風險來解決不能享受醫療保險或享受待遇較低的家屬及親戚朋友的看病吃藥等問題。[3]因此,在經濟學中,將道德風險看作是人們醫療保健服務價格的需求彈性造成的經濟激勵機制的理性反應。
2、從微觀的角度分析。根據道德風險中不同主體在微觀上的表現,可以將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為患者的過度消費引起的道德風險和醫療服務人員的誘導性需求而引起的道德風險。
(1)患者的過度消費心理。患者在投保之后,其實際承擔的醫療費用下降導致其對醫療服務需求的上升現象。由于社會醫療保險的提供減免了個體所需支付的部分或全部醫療費用,造成個體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就會比沒有醫療保險時的需求量大,從而導致對醫療衛生資源的過度利用。
(2)醫療服務人員的誘導性需求。醫療服務人員利用其信息優勢誘導患者接受過度醫療服務的現象。在誘導需求中,患者的不合理的醫療需求并非出于自愿,而是被醫療服務人員激發出來的。醫生兼具醫療服務的指導者和提供者的雙重身份,醫生與患者之間的信息又存在嚴重不對稱,醫療服務機構和醫生的收入與醫療費用的高低成正比,促使醫生對誘導需求產生強烈的愿望和動機。他們就會通過增加服務量和提高服務價格來實現自己目的。
三、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分析
醫療服務具有準公共性及專業性的特點,決定了其在提供服務價格和數量時,可能偏離市場的實際需求水平,造成醫療費用的過快增長。經濟學對醫療服務的觀念,在于強調醫療服務的需求是強調醫療服務是消費者用于生產健康的投入要素。世界衛生組織認為,健康不僅是沒有疾病或不受傷害,而且還是生理、心理和社會幸福的完好狀態。由于疾病風險的不確定性,醫療服務又具有高度專業性,這導致消費者和醫療服務的提供者之間的信息嚴重不對稱。信息不對稱使得醫療服務的供給方缺少內在的成本約束機制和激勵機制,甚至可以造成供給方的誘導性需求,必然使醫療費用上漲的趨勢得不到有效抑制。
確立醫療保險制度,其初衷在于分散疾病風險,減少因醫療費用開支過大而造成的家庭收入水平的大幅度下降,從而保障公眾基本生活,維護社會穩定。但是,醫療保險制度的實施,客觀上提高了對醫療服務的需求水平,加大了對醫療衛生資源的消耗。我們必須看到,醫療保險制度在其實施過程中,不可避免的造成了消費者的道德風險意識,使得人們對醫療服務產生過度消費,進而導致全社會醫療費用開支不合理的過快上漲。
醫療保險領域所涉及的醫院(醫生)、患者、醫療保險機構三方都非常清楚自己的利益所在,并且都會盡量維護自己的利益,相互之間就形成了一個微妙的博弈關系,于是,道德風險也由此而生。在醫療保險運行過程當中,無論是醫療機構還是患者都不需要自己掏錢,而是由第三方來支付的,因此造成道德風險的概率就大大增強。
四、道德風險產生的途徑
探討如何防范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必須首先對道德風險產生的途徑進行分析,才能對如何防范道德風險提出有針對性建議。醫療保險市場與普通的市場相比有它的特殊性,醫療保險市場實際上存在三個主體,即:保險人、被保險人和醫療服務提供者。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也來自這三個方面,即:一是被保險人(患者);二是醫療服務提供者(醫院);三是保險人(醫療保險機構),醫療保險機構的職能是直接由法律、法規規定的,因而其實質上屬于醫療衛生體制范疇。在我國,由于體制原因而給醫療保險帶來的道德風險更為嚴重。
(一)患者的道德風險
作為醫療保險的需求方,患者就診時醫藥費不需要自己支付,而由第三方(即醫療保險機構)來支付,患者的醫療消費需求可能會無限膨脹,出現小病大養、門診改為住院等現象。在參加醫療保險的情況下,人們將面臨較低的醫療價格,當消費者只需支付其醫療費用的一小部分,且他們的消費行為又難以觀察時,過度消費醫療服務的需求就不可避免。這種因醫療服務的提供使社會邊際成本大于邊際收益而形成的過度使用醫療服務資源的道德風險與醫療保險的目標相沖突,不利于醫療風險的完全徹底轉移。而且會嚴重破壞醫療保險系統的正常運行,造成醫療保險機構支出增加,甚至虧損,正常運行難以為繼,進而導致醫療保險市場萎縮。患者對醫療服務需求的膨脹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對預防的忽視從而增加疾病發生概率。眾所周知,良好的生活習慣、合理的飲食結構、自我保健行為可以預防疾病的發生,減輕疾病造成的危害。參加醫療保險后,被保險人往往認為自己參加了保險,患病時醫藥費可以報銷,不需要自己掏錢,對如何避免風險的工作可能就會較少去做,如吸煙、不太注意飲食和不太注意鍛煉身體等等;個人減少了健康預防措施,從而改變疾病發生的概率,增加了醫療費用的支出,導致資源配置效率低下。短期內雖然無法觀察到,從長期上看卻增加了醫療衛生費用的支出。
2、患者的“過度消費”心理。參加社會基本醫療保險后,患者就診時不需要自己付費或付費很少,部分患者會提出要求給予過度檢查及選擇昂貴治療方案。“過度消費”的心理傾向很普遍,人們普遍存在著一種“多多益善”的消費動機。許多患者會提出一些不合理的要求。在許多情況下,治療方案的選擇可以有多種,使用其中任何一種治療方案都可以使患者恢復健康,而使用何種方案取決于醫生的偏好和患者個人的意愿,在提供社會醫療保險的條件下,患者相互之間存在攀比心理,使用低成本方案治療的患者會覺得自己吃虧,因此往往會放棄“便宜”的治療方案而選擇“昂貴”的治療方案,出現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的現象,從而影響醫療保險機構的成本控制。
(二)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
在醫療衛生服務過程中,醫、患雙方的信息不對稱以及患者對醫療知識的匱乏,使患者缺乏對醫療服務的質量和數量進行事先判斷的知識和能力,缺乏對醫療服務的提供者所提供服務的質與量是否符合自己病情的準確信息。國家不允許其他資本進入醫療市場,醫療行業具有較高的壟斷性,造成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是各類道德風險中最為嚴重的。
1、醫療機構對醫療服務的壟斷性。醫生在其提供醫療服務的整個過程中,掌握著主動權,對醫療技術又擁有足夠多的信息,患者在接受治療時不能討價還價,難以控制衛生消費的種類與數量,加上疾病具有突發性和需求缺乏彈性的特點,患者的被動地位非常明顯。病人在接受醫療衛生服務時,通常不能像在完全競爭市場上購買一般物品那樣可以通過比較的方式來進行選擇。醫生則可以通過抬高醫療費用,或降低收治標準或分解住院套取結算單元等方式增加醫療機構收入。在醫療衛生市場,病人獲得的信息是相當不充分和不透明的,如醫療衛生的服務質量,醫生的工作資質與技術水平等幾乎找不到客觀真實的鑒別資料。尤其對要支付的價格具有不可預測性,病人對醫療服務的需求就更沒有選擇余地,一直要到醫療服務提供結束后才能知道。醫療衛生市場存在的這些信息障礙使其不能正常而又有效地運轉。
2、醫療服務的過度供給創造了需求。較高的專業性使醫療服務常常處于壟斷地位,醫院具有醫療服務供給的排異特權,不允許外行提供醫療服務。在信息不對稱嚴重存在的情況下,醫生要求病人做什么檢查,吃什么藥,病人只能唯命是從。一方面,醫生為了保護自己,減少醫療事故發生的風險,存在著不適當服務現象,醫務人員從最大限度減少自身利益損失的角度出發,要求患者做“高、精、尖”醫療設備的檢查,甚至在病情已確定的情況下,仍然建議患者做這些檢查。另一方面,來自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表現為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過度供給”行為,也就是在傳統的按服務付費制度的情況下,醫療服務提供方因為其提供服務越多,得到的收益就會越大,醫生的收入與其提供服務量的多少是成正比的,這種經濟利益上的好處往往鼓勵醫療服務提供者提供過多的或昂貴的醫療服務,從而誘發了需求。并且醫院和醫生的收入與其所提供的醫療服務數量相聯系時,在利益驅動下,開大處方、小病大醫等就成了一種必然出現的現象。由于醫療行業的特殊性,通過更換不同劑量的藥品,提高用藥檔次,將過去價廉、療效高、實用的藥品變為價格昂貴的藥品。這就是所謂的醫療服務領域的“薩伊定律”:醫療供給創造醫療需求。[4]
(三)醫療衛生體制造成的道德風險
我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以及城鄉二元結構下的醫療衛生體制,也使我國醫療衛生領域道德風險更具有復雜性。實行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后,對基本醫療保險政府在認識上存在誤區,認為醫療衛生服務不創造經濟效益,為減少醫療衛生費用的支出而把醫療衛生事業市場化、產業化,許多道德風險也由此而生。
1、“第三方支付”制度
醫療服務提供者的道德風險在很大程度上與“第三方支付”的制度設計有關,醫療服務的費用不是由被保險人本人直接支付,而是由第三方支付。這種“第三方支付”的特點和結果是:(1)患者(被保險人)和醫生(醫療服務機構)在“交易”過程中的感覺是“免費的”。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盡管醫療費用在交易過程中金額可能很大,但他們雙方在整個“交易”過程中都面臨著“零”成本;由于醫療服務的需求者并沒有受到其支付能力的限制,其結果必將是私人成本與社會成本的背離。(2)在“第三方支付”制度下,醫生事實上是被保險人和保險人這兩個委托人共同的人,在這復雜的委托關系中,由于信息嚴重不對稱,醫療機構、保險機構、患者三方之間信息不通暢,加之健康的標準和治療的效果與其他服務相比很難界定和度量。所以,“健康”這個標準就難以寫進合同之中,更何況一種疾病存在著多種治療方案,不同個體之間在體質上也存在差異,采取哪一種為最佳就更難以明文規定了。由于醫、保、患三方權利義務的不對等,醫務人員和投保人為了各自的利益可能聯合起來對付保險機構。[5]
2、衛生資源配置不合理
我國對衛生資源的配置過多地集中在東部地區、大城市、大醫院,集中在醫療上,而不是公共衛生和廣大農村基層,造成了衛生資源分配的不合理狀況。受市場經濟作用的影響,衛生資源的重復配置所形成的閑置和浪費,加上醫療機構基礎設施的改造、醫療補償機制不完善所引發的誘導需求等因素。[6]
表1
衛生總費用
年份衛生總費用
(億元)衛生總費用構成
(%)城鄉衛生費用
(億元)衛生
總費
用占
GDP%
合計政府預
算衛生
支出社會
衛生
支出個人現
金衛生
支出政府
預算
衛生
支出社會
衛生
支出個人
現金
衛生
支出城市農村
1978110.2135.4452.2522.5232.247.420.43.04
1988488.04145.39189.99152.6629.838.931.33.27
19983678.72590.061071.032017.6316.029.154.81906.921771.84.70
19994047.50640.961145.992260.5515.828.355.92193.121854.384.93
20004586.63709.521171.942705.1715.525.659.02621.691964.945.13
20015025.93800.611211.433013.8915.924.160.02792.952232.985.16
20025790.03908.511539.383342.1415.726.657.73448.242341.795.51
20036584.101116.941788.503678.6617.027.255.84150.322433.785.62
注:①本表系調整后的測算數;②按當年價格計算;③2001年起衛生總費用不含高等醫學教育經費。
數據來源:衛生部《2005年中國衛生統計年鑒》
數據顯示,從1978年到2003年,衛生總費用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從1978年的3.04%上升到1988年的3.27%,1998年則上升為4.7%,特別是1998年到2003年的短短5年,上升到了5.62%(見表1)。衛生總費用的籌資渠道不外乎三種:即政府、社會和家庭。政府財政預算中用于衛生的總費用在全國的衛生費用支出中所占比重從1982年最高時38.9%下降到2000年最低時的15.5%。家庭籌資卻從1978年20.4%上升為2001年60.0%,并且城鄉差距越來越大。
我國政府在醫療衛生方面的投入不斷地大幅度減少,個人支出自然大幅度增加。最后都表現為個人看不起病、吃不起藥。國家相對減少對衛生事業的投資和撥款,又對集資加以限制,鼓勵衛生醫療機構廣開財源,提高效益,采取的措施是把醫藥費收入與醫院利益掛鉤,把醫療衛生事業作為一個產業來經營,這一切都具有促使衛生保健系統進入市場,或使其逐步適應商品化的傾向。醫療機構對資源的利用極不合理,存在極大的浪費。
3、醫療保險覆蓋范圍太窄。目前,我國基本醫療保險覆蓋率非常低(見表2),承保范圍和水平也有很大的不足。新實行的基本醫療保險也沒有為職工家屬和學生提供保障,在實際運作中更沒有覆蓋城鎮非正規就業的勞動者。從表2中我們可以發現,截至2003年底,基本醫療保險僅覆蓋城鎮職工人口的31.10%,其所占城鎮總人口的比例僅為20.81%(不包括全國農民)。基本醫療保險覆蓋面過窄,造成一種普遍的現象就是一人生病,全家吃藥,一卡多用(醫療保險卡)等中國特有的風險問題。
表2
我國城鎮社會醫療保險發展概況
年份參保職工
人數
(萬人)離退休人員
(萬人)基金收入
(億元)基金支出
(億元)參保人數占城鎮
就業人口%參保人數占城鎮
總人口%
1994374.6025.703.202.902.011.17
1995702.6043.309.707.303.692.12
1996791.2064.5019.0016.203.972.29
19971588.90173.1022.9017.107.654.47
19981508.70369.0019.5015.606.984.51
19991509.40555.9024.5016.506.734.72
20002862.80924.20170.00124.5012.378.25
20015470.701815.20393.60244.1022.8515.16
20026925.802475.40607.80409.4027.9518.72
20037975.002927.00890.00654.0031.1020.81
數據來源:根據各年度“勞動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統計公報”和《中國勞動統計年鑒》有關資料匯總
4、醫療制度不完善
具體表現為政府制定的“以藥養醫”政策,使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醫院)必須依靠銷售藥品實現自己的生存,并且還要從藥品的銷售中獲利,醫務人員的收入也與開出藥品價值的多少相聯系。醫生的工資獎金與醫院的經濟收入掛鉤,想方設法從病人身上創收就成了醫生的本能選擇。部分地區出現平時不參加社會醫療保險,身體出現不適需要住院,就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去參加醫療保險,出院后就停止繳費。也是制度上的缺陷。
常寧市中醫院的“經濟管理方案”,就是一種“以藥養醫”政策的具體體現。這種制度的存在更促使醫療機構想方設法從患者身上創收,并且這種制度并未觸犯現有的法律和政策。院方聲稱,經濟管理方案符合《勞動法》第47條和國家三部委2000年31號文件,具有明確的政策法律依據。[7]這種“不給錢給政策”的方式已經成為主管部門縱容醫院亂收費的通行方式。政府一味鼓勵衛生行業去講究經濟效益,財政自給,這就相對地轉移開了對“預防為主”政策的關注,因為預防和保健在經濟上是不盈利的,因此出現了整個社會對預防保健和公共衛生事業越來越不重視的傾向,從而給未來的健康和醫療埋下了巨大的隱患。湖南等地幾乎滅絕的血吸蟲病又有復發抬頭的跡象,就是忽視預防和公共衛生事業的惡果之一。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就是國家體制和政策造成的。
五、道德風險的防范
以上分析了道德風險產生的原因及其根源,道德風險給多方的利益帶來了損失,是各方主體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制度約束軟化而導致的一些不符合社會道德和法規的社會現象。加強對道德風險的防范也是勢在必行。如何防范道德風險自然應從其產生的根源著手。
(一)對被保險人的防范措施
1、適當提高醫療保險自負的比例。提高醫療費用的個人支付比例,可以鼓勵參加保險的患者參與成本管理,監督醫療供方道德風險并防止其與醫生合謀。但是,患者在醫療服務市場上處于劣勢,醫生對醫療費用的影響力遠遠強于患者,且患者的過度消費也必須通過醫生的配合才能實現[8]。由此可見,這種作用是非常有限的。所以,此種方法必須與其它方法配合使用。
2、基本醫療保險實行全民覆蓋。當前,我國應取消二元社會,不應該像現在這樣搞城鄉二元化的社會管治,通過戶籍管理制度強化社會等級身份等歧視性的制度,擴大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真正實現廣覆蓋。如果全社會中每個公民都享有基本的衛生醫療保健,根本就不可能也不會出現中國特有的一人生病,全家吃藥,用別人的醫療保險卡來冒名頂替的現象。國家應強制無論從事何種職業均應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不允許“想保就保,不想保就不保”的現象。
3、提高全民的衛生保健意識。參加醫療保險后,參保人認為自己擁有保險,患病不需自己付醫藥費或只需支付其中很少的一部分,往往會放松對自己的衛生保健工作。針對此種情況,可以采取經醫療機構診斷,因患者吸煙、酗酒等不良衛生習慣等原因而直接引起的疾病提高自付比例或者拒保。而對很少患病的參保者則可采取降低自付比例、提供免費體檢等方法作為一種獎勵。鼓勵大家加強自我保健,增強體質,減少疾病的發生。城市以社區、農村以村莊為單位,定期舉辦衛生保健知識講座,提高人民的衛生保健意識。
(二)醫療服務機構道德風險的防范與控制
醫療機構是醫療服務的提供者,醫、患雙方的信息存在嚴重不對稱,現行的“以藥養醫”的醫療服務價格補償機制,醫務人員的個人收入與醫務人員為醫院創造的經濟效益掛鉤,也推動了醫療機構道德風險的滋生和蔓延。
1、改革醫療服務機構的管理部門。當前我國醫療機構的管理機關是各級衛生部門,而保險機構作為“第三方支付”者,沒有對醫療機構的管理權,起不到監督作用。應對衛生醫療體制進行改革,將醫療機構的管理權交給保險機構,衛生部門則監督醫療機構和保險機構相互之間業務往來關系,對醫療機構提供技術上的指導。
2、行使對醫療機構的檢查權。醫療保險機構要定期對病人的付費單據對照病歷、處方等進行核對檢查。要建立和加強醫療服務質量的評審和鑒定制度。社會醫療保險機構、企業和病人對醫院服務質量、費用等有權進行監督,包括對不合理的醫療服務拒絕支付醫藥費,索取賠償直至解除醫療保險合同。[9]也可以參照商業保險的做法,即在病人住院后的規定時間內,必須向醫療保險機構報案,否則,醫療費用將要被保險機構扣除一定的比例,醫療保險機構則應及時派人員到醫院進行實地檢查,予以核實。在患者治療過程還應不定期進行巡查。
3、切斷“以藥養醫”的渠道。政府及有關管理機構應該加大藥品市場改革力度,一方面,加大醫藥產品生產結構的改革,規定醫療機構采取招標采購,提高采購的透明度避免眾廠家競相向醫療機構推銷藥品,暗地給付醫生回扣,導致醫藥價格嚴重偏離成本;另一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經驗,實行醫藥分離,即醫生只擁有處方權,醫院只提供診療服務,除備有急救所需藥品外,不能直接向患者出售藥品,患者憑醫生的處方在定點藥店購買藥品。在這樣的情況下,由于醫院和醫生不直接涉及藥品利益,可以有效地遏制醫藥費用的大量增加。
(三)改革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
現存的許多醫療道德風險從表面上看是醫院和患者兩方造成的。筆者卻認為,其實許多問題都是政府在體制上沒有理順,各職能部門沒有負起應承擔的責任而引起的。必須對現行的醫療衛生體制進行改革。
1、改革藥品生產和流通模式。藥品由藥品生產企業流通到消費者身上時,是通過層層加價的方式進行的。我國生產藥品的企業有5千多家,存在藥品生產企業重復建設多、規模小、水平低,競爭激烈,藥品超額利潤多數被藥品經銷商所賺取,企業在銷售領域投入的經費過大,銷售成本過高,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對現有的藥品生產企業進行兼并,減少企業數量,提高規模生產能力。藥品營銷企業更有1萬7千多家,同樣存在小而多的現象,相互之間為生存,不斷進行著惡性的競爭,經銷商為了使自己的藥品及醫療器械能推銷出去,采取給醫生藥品回扣、對招標方或醫療機構的人員進行商業賄賂等方式,成為醫療界的一個毒瘤。可以實行由藥品生產企業直接參與投標,減少中間環節。也可以采取藥店直接由醫療保險機構經營,藥品生產企業只需要通過競標的方式與社會醫療保險定點藥店之間產生業務往來,有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
2、將事后按服務項目后付制改為按病種預付制。按病種預付制,就是根據病人的年齡、性別、住院天數、臨床診斷、病癥、手術、疾病嚴懲程度等因素,將病人歸入不同組,每個分組都代表具有相似病癥和適用相似治療方案的病例。再根據疾病輕重程度及有無合并癥、并發癥等將每組分為若干級,對每一組及其不同級別都制定相應的支付標準。[10]借鑒國外一些國家的成功經驗,按病種預付制強化了醫院降低成本的動機,使醫療服務提供者承擔了部分醫療成本風險,同時考慮不同病種和不同醫院的級別,議定各項服務的合理收費標準。美國和其他發達國家實施按病種定額預付制后,在促進醫院努力提高醫療服務的有效性、避免不必要的支出方面取得了顯著成效。按病種預付制成為世界衛生組織竭力推薦的一種支付方式。
3、提高國家在衛生費用方面的投入。盡管衛生費用的總額增長較快,但衛生事業本身的發展卻趕不上國民經濟的發展速度。且這種增長是在國家投入不斷減少,個人支出不斷增長,個人在衛生費用支出所占的比重不斷擴大的情況下實現的。只要多數百姓自費就醫,看病貴就永遠是制度難解之痛;只要多數醫院還要直接向病人賺取維持運轉的費用,看病貴就是社會揮之不去的陰霾。不從根本上改革現行的醫療衛生籌資機制,不從分配制度上兌現憲法的承諾,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就會一直持續下去。因此,提高國家對衛生事業的投入是根本。
4、加強疾病的預防和保健工作。國家對預防和公共衛生事業的忽視,也體現了這種重眼前而忽視長遠的社會哲學。今天忽視了對慢性病發生和擴散的主要危險因素的預防,如吸煙、高血壓、食物構成、環境污染等,今后將要為此付出高昂的代價,更何況健康方面的損失具有不可逆性。世界銀行1992年的一個研究報告預測,按照中國目前的人口、健康及政策狀況發展下去,衛生健康費用在國民生產總值中的比例將由今天的3.4%增長到2030年的24%。如果是加強預防,提高現有的醫學水平和服務效率,這個比例到2030年則可以保持在10%左右;而僅僅是預防本身就可以把這個比例降低15%。可見預防對整個國民經濟是一種效益極高的投資,它對中國未來的健康衛生狀況、人民生活水平和社會經濟發展具有特殊的意義。建議將基層的衛生醫療機構改為保健康復機構,為本社區的居民提供醫療保健及預防知識。
六、結語
本世紀上半葉我國人口進一步老齡化,對現有的醫療保險制度的可持續性構成雙重的壓力。目前我國醫療保險制度仍然存在成本高、效率低與公平性差等問題,不深化改革就難以應對經濟轉型和人口老齡化的挑戰。我國醫療保險制度進一步改革的關鍵是更加有效和充分地提高醫療服務資源利用的效率,同時強化政府在保護消費者利益和為弱勢群體提供最后醫療保障等方面所肩負的職責。
表面上看,患者、醫療機構存在的道德風險是信息不對稱造成的。根本的原因是國家對醫療衛生事業的管理與政策體制不符合醫療衛生事業。只有國家改變認識,改革目前的醫療制度,才能改變目前的狀況。不管是從社會效益還是從經濟發展的角度,國家都應該更加重視醫療保健事業,應該把預防疾病和公共衛生事業建設用法律的形式變成國家行政和財政支出固定的一部分。預防為主,免除后患。曾被聯合國稱贊的初級衛生保健網和公共衛生網是中國的長處,是中國能在短期內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的法寶,應該保持和發揚。應該使公共衛生事業制度化、規范化、群眾化。當前,我國醫療保健的重點已不再是流行病和急性病,而是預防和治療慢性病;不再僅僅是婦幼保健問題,而是越來越多的中老年人的健康問題;不再僅僅是飲食和水的衛生問題,而是綜合的環境污染和生活方式變遷所帶來的健康問題。
健康是人類共同美好的追求,每一名患者都應該享有平等的受治療的權利,醫療衛生服務不論從經濟,還是從醫療的角度,均應體現“以人為本”的原則。國家理應實現全民醫保,不要再讓“人人享有衛生保健”只是一句口號。
參考文獻:
[1].趙小蘇、王永其、宋余慶、王建宏:“我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道德風險及其防范”,
《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1年第8期
[2].陳永升:“醫療保險中醫療供方道德風險行為分析”,《新疆財經學院學報》,2002年第
4期
[3].趙曼:“社會醫療保險費用約束機制與道德風險規避”,《財貿經濟》,2003年第2期
[4].賀巧知、慈勤英:“醫療保險道德風險的控制機制”,《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3年第6
期
[5].張曉燕:“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析與控制”,《江蘇衛生事業管理》,2004年第1期
[6].姜新旺、黃勁松:“社會醫療保險中醫方道德風險的防范與控制”,《軟科學》,2005年
第1期
[7].洪錚、李珍:“醫院和醫療保險的經濟學分析”,《衛生軟科學》,2005年第3期
[8].李瑋、黃丞、蔣馥:“存在道德風險的我國基本醫療保險體系中各市場主體行為分析”,
《預測》,2003年第1期
[9].鄧超、侯建明:“對醫療保險中道德風險及其約束機制的探討”,《金融與經濟》,2005
年第4期
[10].代志明、周浩杰:“試論社會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及防范”,《衛生經濟研究》,2005
年第5期
[11].余艷莉:“淺談健康保險中如何控制‘過度醫療’”,《經濟師》,2005年第6期
[12].史文璧、黃丞:“道德風險與醫療保險風險控制”,《經濟問題探索》,2005第2期
--------------------------------------------------------------------------------
[1]趙曼:“社會醫療保險費用約束機制與道德風險規避”,《財貿經濟》,2003年第2期,第54頁。
[2]趙曼、柯國年:“醫療保險費用約束機制與醫患雙方道德風險規避”,《中南財經大學學報》,1997年第1期,第113頁。
[3]張曉燕:“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析與控制”,《江蘇衛生事業管理》,2004年第1期,第11頁。
[4]陳永升:“醫療保險中醫療供方道德風險行為分析”,《新疆財經學院學報》,2002年第4期,第35頁。
[5]張曉燕:“醫療保險中的道德風險分析與控制”,《江蘇衛生事業管理》,2004年第1期,第11頁。
[6]李凱峰、王小平、張越、林世昌:“現行醫療保險制度的缺失及對策”,《中國衛生經濟》,2005年第6期,第11頁。
[7]莫林浩:“收入不如門衛,醫生良心的逆淘汰”,載《中國青年報》,2006年7月27日。
[8]史文璧、黃丞:“道德風險與醫療保險風險控制”,《經濟問題探索》,2005第2期,第62頁。
1.1結算程序
在跨省就醫即時報銷的程序中,涉及3個主體:參保地醫保機構、流入地醫保機構、就診醫院。首先,各部門之間有各自的管理程序,加上各主體的信息不對稱會使得補償周期拉長。而且在異地就診需要相應的申請手續,不能完全享受與當地患者同等的就診程序,使得異地結算比統籌區內的結算效率更低。其次,醫院要有足夠能力對所有投保患者進行直接補償,但又不能與醫院的財政收支相混淆而影響自身的正常運轉。那么,就診醫院就要即時向本地醫保機構申請補償,雙方機構間的行政效率與異地結算效率有直接關系,若雙方機構的結算程序過于復雜,將影響醫保經辦機構對患者本人的補償周期,所以,在這種結算程序“雙重周期”的影響下,患者在異地就醫時花費的醫療費用并不能及時得到補償。異地結算的手續過于復雜,程序不夠清晰,嚴重影響了異地結算的補償效率,所以會導致異地就醫人員看病難、報銷難、負擔重。
1.2信息系統
各地政府都有各自的醫療保險信息數據庫,但在實際操作運用中卻沒充分發揮其作用。主要原因一是現階段各地信息系統相對獨立:各統籌地區醫療保險政策實行屬地化管理,異地就醫的參保人員的醫療信息儲只存在流出地參保機構,這類信息并不隨人口的流動而流動,所以在異地結算時,參保人員的信息不充分,需要參保人在兩地來回奔波,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異地結算的補償周期,從而降低了異地結算的效率。二是醫保信息系統對接性差、對接難度大:異地就醫地的相關數據不能與參保地實現互通,如此也給醫療費用的結算帶來了很多麻煩。此外,患者前后醫療信息的不完善、不實時更新,給疾病治療帶來了障礙,使治療疾病周期變長。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疾病治療的時間過長,其報銷的結算周期延長,使得結算效率降低。
1.3保險經辦人員的專業能力
在異地就醫人員的實際報銷過程中,保險經辦人員的專業能力是影響異地結算效率因素中不可忽略的一點。現在大部分醫院包括基層醫院都有醫保辦等類似的機構,即使是當地患者,在接受醫院治療后可以憑患者本人參加的相關保險報銷部分醫療費用,這就需要憑借各類門診單據到醫院駐點的醫保經辦機構報銷,其中涉及到多種手續及審核程序。如果保險經辦人員的專業能力不強,對報銷程序不熟悉,將會造成結算手續不齊全,患者來回“跑腿”,即使得異地結算效率降低。若屬于異地就醫的情形,究于兩地報銷政策、報銷水平的差異性,保險經辦人員的專業水平對結算效率的影響更大。因此,保險經辦人員的專業能力的高低是影響異地結算效率的重要因素。
1.4監管機制
異地就醫與風險控制管理主要的手段和方法有以下幾種:在參保人員異地就醫較為集中的地區設立若干醫保定點機構,實行醫療服務異地委托管理;本地參保人員異地就醫必須在當地醫保經辦機構辦理相關手續后方可轉診,所發生的醫療費用先自付,待費用結算完畢后再按一定比例予以報銷。由于沒有統一的針對參保地醫保經辦機構與異地就醫的患者和異地醫院的協調監管機制和制約機制,導致異地就醫的監管難度很大。在異地結算方面,就診醫院與兩地的報銷經辦機構的監管力度不夠,就會導致各部門的行政效率降低,影響異地結算效率,最終作用于患者本身,使得患者墊付壓力大,違背了社會醫療保險的初衷。
2對提高異地結算效率的建議
在國外,歐盟層面設立專門的管理和協調機構協調和監督跨國就醫,機構包括負責提出歐盟跨國就醫發展目標以及合作項目建議的歐盟委員會、提供跨國就醫政策咨詢服務的社會保障委員會和經濟政策委員會。筆者在研究了社會醫療保險異地結算效率的影響因素后,通過對國外一些地區的異地結算方式的借鑒,提出以下幾點提高異地結算效率的建議。
2.1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險統籌層次
提高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的重要性體現在能減少異地就醫人員。雖然我國的流動人口與日俱增,但異地就醫的人口數量是一個相對的數值,只要統籌范圍足夠廣,一定區域內的就醫行為就不存在異地就醫的現象了,結算效率便相應地大幅提高。全國各地基本實現了縣級統籌,現在普遍提升到市級統籌。而對于我國2.63億的流動人口,大部分是由于各省級地區經濟不平衡而發生的欠發達省份勞動力流向發達地區的現象,該部分人員具有較高的異地就醫需求。要提高異地結算的效率,就需要進一步提高醫療保險的統籌層次。
2.2建立健全醫療保險信息系統
實現省內統籌和異地協同管理,都需要進行大量的數據處理與信息交流,因此,建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極為重要。針對各地醫保信息不互通的問題,搭建全國通用的信息平臺,一是成立省級醫療保險結算中心,二是推進統一、多功能的社會保障卡。另外,現代網絡技術飛速發展,醫療保險領域應當充分利用移動服務終端,開發手機App等移動軟件,推行統一、規范、嚴格的認證體系,使醫療機構與參保患者雙向選擇,省去在各醫療保險機構來回奔波辦事的麻煩。這樣可以讓報銷系統透明化,在簡化了報銷程序的同時起到了患者對服務機構的監督作用,醫保客戶端還可以起到宣傳保險知識及報銷程序的作用。
2.3提高從業人員的專業水平
參與完成異地結算內容的操作人員的專業水平直接影響到即時補償效率。任何一套醫保政策都需要熟練的執行人員進行操作,一名優秀的保險經辦機構從業人員都應具備堅實的保險專業基礎、廣博的社科人文知識、通達的思維表達能力和良好的職業道德修養。若要提高結算效率,則需避免因從業人員操作失誤、報銷業務不熟悉等原因引起的報銷程序繁瑣及補償費用不合理等一系列影響異地結算效率的現象。強化從業人員的專業知識、提高從業人員的職業素養,這不僅可以使報銷程序便捷化從而提高異地結算效率,也可以更方便地服務于患者,避免由“報銷難”引起的不必要的糾紛。
一、社會醫療保險概述
1.社會醫療保險的內容界定
社會醫療保險是指由政府相關部門出資,對因患病、受傷或者生育等原因而喪失勞動能力的特殊群體發放的生活保障和免費的醫療衛生服務。一般來說,醫療保險根據出資方的不同而劃分為兩種:由企業出資的醫療保險叫做商業醫療保險。而由政府相關部門出資的醫療保險則成為社會醫療保險。我國作為社會主義國家,主流的醫療保險種類是社會醫療保險,其是我國社會基礎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于緩和階級矛盾,平衡貧富差距,提高公民應對風險能力等方面有著不可忽視的重要意義和價值。
2.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現狀
社會醫療保險從設立到推廣,再到不斷深化,在維護社會穩定,保障公民生命安全,提高我國醫療體系服務水平等方面取得顯著實績。然而毫不晦澀地說,我國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在新時期以來逐漸表現出多方面的局限和不足。首先,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者的身份由多個主體共同承擔,造成管理工作的過于復雜和人力、物力的嚴重浪費。在很長一段時期內,扮演我國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者角色的有關部門包含了民政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衛生局等。其次,社會醫療保險管理者數量過多,加之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內容很難做到涇渭分明式的嚴格劃分,所以,造成工作內容與管理者之間角色的沖突和信息的難以及時送達。最后,傳統社會醫療保險工作面臨的最大問題是各個險種之間為了爭奪更大的客戶資源,完成既定的參保率,而放松關鍵的審核環節,造成重復享受醫療保險的情況發生,并導致醫療保險資源的分配不公和嚴重浪費。
二、新時期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模式的有益嘗試
1.精簡管理部門,實行權力集中的管理模式
為了避免由于社會醫療保險的管理層過于龐大而導致的醫療保險信息不對稱,醫療保險資源浪費以及重復獲取醫療保險補助等弊端的出現,新時期以來,我國改革了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制度,根據不同級別的社會醫療保險區域,指定相應級別的衛生局或者其他衛生行政部門作為社會醫療保險管理部門。伴隨著這種管理權力的集中,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在險種上也實現了集中,將原先分散在不同管理部門之下的社會醫療保險進行歸攏,統一安排在衛生局及其他衛生行政部門設置的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的管轄范圍之中。其中,城鎮職工醫療保險、城鎮居民醫療保險、新農村合作醫療保險以及困難群體醫療救助是險種合一工作中的絕對主體性部分。通過這種權力集中的方式,實現了對社會醫療保險管理機構的“瘦身”。強化了對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整體性和宏觀性,實現了對社會醫療保險資源的科學分配和結構的不斷優化。
2.委托管理的管理模式
在進行簡化管理部門,實行權利集中的過程中,各級衛生局以及其他衛生行政機關的角色往往面臨著難以避免的尷尬和矛盾。作為我國醫療體系和行業的主要負責部門,其需要考慮我國醫療行業的發展和繁榮,對醫療服務體系的水平和營收等情況有一個清晰的認知和積極的促進。但由于其同時肩負社會醫療保險管理重任,為了保障公民獲得切實的醫療保險服務,必須對醫院的醫療服務收費水平進行全程監督和考核。為了避免這種角色的矛盾和沖突影響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我國社會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實行了委托管理的新型管理模式,從當前較為成功的試點地區管理經驗來看,這種委托管理模式的實行是通過簽訂保險合同、委托合同、醫療基金管理等方式來實現的。
3.社會醫療保險中的道德因素管理
我國社會醫療保險在本質上是屬于社會保障制度的一部分,不帶有盈利性質。但是,我國社會醫療保險體系由醫療機構、保險機構、被保險人等三方共同組成。而醫療保險的形式是以金錢作為載體的。所以,我國醫療保險管理機構在實際醫療保險的管理工作中,注重和加強了對利益相關三方的道德風險的管理,強化了對其的參保率的審核工作以及道德品格的評估工作。
三、結語
關鍵詞:醫療保險疾病保險問題對策
我國20世紀50年代初建立的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統稱為職工醫療保險,它是國家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社會保險的重要項目之一。隨著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現行的醫療保險制度遠不能適應新形勢、新情況的需要。因此,如何改革和完善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因其關系到我國社會政治、經濟的穩定和健康發展,便成為社會保障制度中一個重要的課題。本文擬通過對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簡要介紹和分析,提出如何改革和完善醫療保險制度的思路。
一、醫療保險制度的概念和產生
關于醫療保險的概念,目前國內外學術界尚無統一的定論,對醫療保險的提法、表述及內容存在著不同的認識。從醫療保險的范圍大小來看,可以分為廣義的醫療保險和狹義的醫療保險。我國以往和現行的職工醫療保險制度,表面上看只支付醫療費用,但實際上通過其他制度也補償了由疾病引起的誤工費用,即是一種廣義的醫療保險。我國計劃要建設的醫療保險制度,應該是向著“健康保險”的方向;但由于我國的現實國情,短期內的醫療保險只能是努力完善醫療費用的保險或補償。所以,本文所指醫療保險,其實質即是狹義的醫療保險。在此,有必要區分醫療保險和疾病保險。
西方國家社會保險制度的建立,大多是從醫療保險起步的。醫療保險始于1883年德國頒布的《勞工疾病保險法》,其中規定某些行業中工資少于限額的工人應強制加入醫療保險基金會,基金會強制性征收工人和雇主應繳納的基金。這一法令標志著醫療保險作為一種強制性社會保險制度的產生。特別是1929~1933年世界性經濟危機后,醫療保險立法進入全面發展時期,這個時期的立法,不僅規定了醫療保險的對象、范圍、待遇項目,而且對與醫療保險相關的醫療服務也進行了立法規范。目前,所有發達國家和許多發展中國家都建立了醫療保險制度。
二、我國醫療保險制度的產生和發展
按照醫療保險費用來源的不同,可以將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分為兩個時期:一是國家醫療保險時期,二是社會醫療保險時期。
1.國家醫療保險時期。我國國家醫療保險時期的保險,按不同的對象,又可以分為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保險制度。公費醫療制度是我國對機關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大專院校學生實行的一種醫療保險制度。我國公費醫療始于20世紀50年代初,當時,僅在部分地區以及某些疾病流行區的范圍內重點實行。1952年政務院頒布了《關于全國人民政府、黨派、團體所屬事業單位的國家工作人員實行公費醫療措施》的規定,自此,便在全國實行了公費醫療制度。隨著享受公費醫療的人數不斷增加,公費醫療費用呈現較大幅度增長的趨勢。1965年10月頒布《關于改進公費醫療管理問題的通知》中,進一步規定“享受公費醫療待遇的人員治病的門診掛號費和出診費改由個人繳納,不得在公費醫療經費中報銷。”1966年以來又相繼出臺一系列對藥品的限制。1960年規定的不予報銷的藥品為6種,1966年時達到102種,1975年達175種,1982年又進一步規定凡標有“健”字的藥品一律不予報銷。總之,公費醫療制度使每個職工不論職位高低、收入多少,凡患疾病者均能享受免費醫療,解除了職工對疾病的憂慮,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的健康。
2.社會醫療保險時期。20世紀70年代末,中國開始改革開放,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入,傳統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日益突出,如醫療費國家和企業包得太多,超出國家生產力水平;缺乏有效的醫療費用控制機制,醫療費用增長過快;醫療保險覆蓋面窄,僅能覆蓋全國20%~25%的人口;管理和服務社會化程度低;企業負擔不均;勞動力流動不暢;醫療服務追求高成本,造成醫療資源浪費;公費醫療和勞保醫療重復建設等等。自1984年起,在政府的指導下,各地試行了一些小幅度的改革。1998年12月14日,國務院了《國務院關于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由此,我國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進入了一個新的時期———社會醫療保險時期。1999年1月14日,國務院實施《社會保險費的征繳暫行條例》,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和有關部委就醫療保險制度改革的具體問題制定了一系列的操作規則,加上各種地方的地方政策法規以及試點經驗,已經構成中國醫療保險立法的基本原則和框架。
三、我國醫療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由于目前我國處于醫療保險的轉型時期,因此,醫療保險制度在醫保范圍、醫療保險金的籌集方式和渠道、醫療費用支付方式、醫療保險機構的管理等方面存在著諸多的問題。其突出問題主要有:
1.保險范圍窄,社會化程度低。現行的醫療保險,由于制度不統一,使得我國公民有的有醫療保障,有的則得不到保障,造成了社會不公平現象。全國醫保不平衡,啟動城市多,覆蓋人口少;中等城市參保多,大城市參保少;機關事業單位參保多,困難企業參保少。這與我國憲法關于“公民在年老、疾病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和社會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這一規定相悖。由于缺乏統一的調劑機制,醫療保險管理和服務的社會化程度極為低下,既影響企業市場經濟中的平等競爭,阻礙勞動力合理流動,也不利于多種經濟形式長期并存和發展。
2.缺乏合理的醫療經費籌措機制和穩定的醫療費用來源。由于享受人數的增加,老年職工的增多,疾病的變化,醫療技術的發展,藥品和各項醫療費用的調整,各種高技術醫療設備的引進,加之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職工對醫療需求的變化,使醫療費用開支不斷增加。同時醫療費提取比例低于實際開支,使得個人實際支付醫療費用比例過高,負擔過重。
3.對定點醫療機構的服務缺乏有效的制約機制。醫療服務機構或定點醫療保險藥店的行為由于缺乏有效的監管機制,出現了為了各自經濟效益各自為政的局面。對于醫療費用的支付方式,由于管理不善,部分人員亂開醫療費用或用醫療保險中的個人賬戶購買生活用品。這些現象造成了新的醫療保險腐敗和醫療保險基金的減少。
針對以上問題,筆者認為,可以通過以下對策加以解決:
1.實行“部分統籌與單位自管相結合”。即住院和大病實行統籌,同時個人也要承擔部分費用,以利于從利益機制上促使單位、個人關心節約醫療費用;而一般的門診、急診就醫由單位管理,各個單位可根據具體情況采用不同的管理辦法,不強求統一。這個辦法有幾個明顯優點:首先籌資比例低,統籌資金容易到位。其次有利于用好管好統籌資金。由于統籌只管易于界定的病種,操作比較簡單,監管成本低,控制方便。再次在一定階段內承認并允許不同單位的職工在保證基本醫療的前提下,所享受的醫療保障水平存在一定差距,單位和職工易于接受。此外有利于各單位自管的醫療機構發揮作用,提高監管效率。
2.保費的收取可以嘗試“成本倒推”,即從醫院方面的醫療收入倒推算出各個單位應繳納的保費。這樣做有以下幾個優點:一是簡單易行,操作方便。二是體現了公平的原則。社會保險的基本原則是投保額與給付額相一致,即權利與義務是對等的關系。三是有利于擴大醫保覆蓋面,創造“多贏”格局。
3.同時設立兩種形式的個人賬戶。(1)實際儲存制的個人賬戶,讓職工在年輕時為年老時的健康儲備一定的資金。(2)現存現付制的個人賬戶,以鼓勵職工節約統籌以外的醫療費用。此賬戶由各個單位自行管理,具體形式、管理辦法、自付比例等都可由單位根據自身情況而定。以上兩種賬戶國家均付給不低于銀行同期存款的利率,且都可以結轉和繼承。總之,既要通過調節個人自付比例來制約不合理的醫療消費,又要使節約醫療費的職工在個人賬戶上得到適當的利益。
4.采取按標準病種定額付費(DGR)的辦法,即不管患者看了幾次門診、急診,也不管住院幾天,一律按患病的種類定額付費。國際上德國搞了100多年的醫療保險,從1996年開始改為按標準病種定額付費,美國是從1983年開始的。采用此法可以避免按單元服務定額付費的大部分弊端,有利于疑難雜癥的診治;有利于醫院技術水平的提高;有利于發揮各級醫院的作用,有效地改變患者在大醫院看病“三長一短”現象;有利于加強醫院間的競爭,降低成本,提高服務質量;有利于管理部門對醫療行為和費用進行監管。當然,實行按標準病種付費的測算工作是比較復雜的,但我國幾十年來積累了大量的病案資料,又有國際上很成熟的經驗可做參考,借助現代化的計算機等工具進行統計計算,是完全有條件將各個病種的標準費用測算出來的。
參考文獻:
1.覃有土,樊啟榮。社會保障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
2.王先林,李坤剛。勞動和社會保障仲裁與訴訟。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
3.曾憲樹。社會保險與社會保險爭議處理實務。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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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保險論文參考文獻:
[1]劉玉璞.宣傳也有新天地[J].中國社會保障,2006(03).
[2]郭林龍.吹響社保宣傳的新號角[J].中國社會保障,2014(12):42-43.
[3]朱志松.海口社保:形式多樣搞宣傳[J].中國社會保障,2006(12):36.
[4]曲穎.加大社保宣傳滿足參保需求[J].天津社會保險,2013(04).
[5]王煒.切實發揮好各級社保經辦機構的宣傳主體作用[J].山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2014(10):35-37.
[6]杜曉玲.定點醫院醫保窗口宣傳服務的難點與對策[J].中國社區醫師(醫學專業),2012(28):24-27.
[7]曉劍.社保宣傳也要“擴面”[N].中國勞動保障報,2011-08-19(004版).
[8]李艷艷.制度利益視角下的流動人口社會保障困境研究[J].社會保障研究,2013(2)(總第18卷):19-24.
[9]顧敏敏,李江璐.靈活就業人員醫療保險典型問題剖析[J].中國衛生事業管理,2006(11):656-657.
醫療保險論文參考文獻:
[1]朱銘來,奎潮.論商業健康保險在新醫療保障體系中的地位[J].保險研究,2009(01).
[2]諸葛彩霞,徐林萍.論社會保障體系中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的互補性[J].沿海企業與科技,2005(06).
[3]周李海.我國城鎮商業醫療保險與社會醫療保險融合對接問題研究[D].南昌大學,2010.
[4]陳佳貴.中國社會保障發展報告(1997-2001).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1.77.
[5]宋曉梧.中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清華大學出版社,2000.111.
[6]林嘉.社會保障法的理念、實踐與創新.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2.223.
醫療保險論文參考文獻:
[1]李中凱,龔榮霞,王梓萱,潘雯.強化二級醫院醫療保險管理與環節控制[J].中國醫院,2014,v.1808:68-69
[2]鄭普生.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建設與策略探討[J].衛生軟科學,2011,v.25;No.17701:15-17
[3]李蕊,張淑珍,孫麗榮.醫院醫療保險環節管理服務與實踐[J].中國醫院,2009,v.1301:49-50
[4]沈海沁,吳三兵,王繼年.淺析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工作的幾個重要環節[J].中國農村衛生事業管理,2010,v.30;No.30912:1001-1002
[5]滕玉龍,李文元.淺析區域性醫院醫療保險異地結算實踐中存在的問題及應對措施[J].求醫問藥(下半月刊),2013,11(10):24.
[6]陳秋曉,孫亦暉,姚志剛,等.我國基本醫療保險異地就醫管理探討[J].中華醫院管理雜志,2013,29(2):81-83.
[7]秦立建,楊倩,黃奕祥,等.農民工基本醫療保險異地轉接研究述評[J].中國衛生經濟,2015,34(2):17-20.
論文關鍵詞: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問題分析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發展和人們對醫療保健水平要求的不斷提高,醫院信息化建設越來越引起業內外人士的關注和重視。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指醫療保險的管理通過建立內部及外部的信息管理平臺,實現管理和運作自動化、智能化,從而達到共享信息、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改善服務的目的。
1實現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的積極意義
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不僅是醫療保險發展和生存的需要,而且對實現醫療保險的管理信息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1提高社會的經濟效益,促進宏觀調控,增強競爭力
由于原始的管理體制,無法做到及時跟蹤掌握,導致醫療保險的管理繁雜,效率低下。實現醫療保險的管理信息化,將會大幅度降低醫療保險的管理成本,提高社會經濟效益。有利于社會進行宏觀調控。實現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將帶動醫療保險管理系統的自動化作業,管理者能動態收集全社會的醫療情況和信息,變醫療保險的終端管理為醫療保險過程環節的控制管理,及時發現醫療保險中存在問題,采取相應的管理措施,將事后管理變成事前管理。
1.2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的完善成為社會穩定的重要保障
醫療保險是社會經濟發展的安全網和穩定器。由醫療保險體系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特別是我國醫療保險信息系統建設存在著地區差異大和發展極不平衡等問題,從總本來看,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經過多年的探索,全國除了為數不多的城市建設相對比較好的以外,大多數城市權得的效果并不理想。
2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建設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
2.1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建設的現狀
雖然我國信息化管理起步較晚,但發展速度較快,信息技術水平足以滿足信息管理的需求。目前我國醫療信息管理存在的主要問題包括國內各地區中的發展極不平衡,主管領導醫療信息管理知識不足和重視程度不高,信息管理人員水平提高緩慢,流程規范化管理及監督力度不強。規范化管理欠缺及對其管理的重要性認識不足醫醫療保險是利國利民的大事,醫療保險改革的中心思想是用低廉的費用為廣大群眾提供優質的服務。我們醫療衛生費用增長超過國民經濟增長速度,這對于醫院和醫療保險系統都是個很大的挑戰。
2.2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建設存在的問腸
首先,對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的艱巨性和復雜性認識不夠。社會保障信息系統建設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信息量大、數據交換頻繁,它是一項非常復雜的社會系統工程。狹義上的社會保障至少包括醫療、養老、工傷、失業和生育五個險種、勞動力市場和其它綜合業務。廣義上的社會保障則是涵蓋衛生、民政,社區服務和公安戶籍管理等在內的一條龍服務的現代化社會保障體系,從整個系統建設參與單位來看,在系統建設過程中需要協調信息化建設主管部門、勞動局、衛生局、民政局、藥監局、技術監督局、財政局以及金融部門等各個方面的利益關系。轉貼于中國論文其次,政策制度的制定和實施過多依賴于信息化管理系統。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涉及面廣、金額大、業務量大、政策性強,關系到群眾的切身利益,因此只有采用先進的計算機及網絡技術,才能確保系統的安全、可靠,才能為社會提供優質高效的服務。由于應用系統過干復雜使得系統實用性很差,最終也會嚴重影響社保改革的進程。
另外,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盲目追求快速到位的思想。信息化是潮流,但信息化絕對不是一毗而就、一勞永逸的事情。由于醫療保險信息系統業務紛繁復雜,在數據上既包括參保人員的數據、參保企業的數據,又包括各險種業務和財務的數據,在應用流程上既有橫向并聯又有縱向串聯,同時系統和外界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
3完善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的措施
加快對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人員的培養。建立完善的信息化管理機構,經考核選拔出符合信息時代要求的各級信息主管及管理人員。在醫學院校設立醫療保險信息管理專業,在職人員要增加信息管理的繼續教育,結合新時期特點盡快完善專業學習內容和繼續教育大綱。信息管理人員除專業教育外,還要加強法律法規、職業道德及團隊精神等素質教育。應該進一步加強醫療保險相關信息的標準化管理。在制作方面一定要遵循國際的信息交換標準,以保證信息統一和共享。
盡快使醫療保險信息形成合理化流程。醫生護士在患者住院期間應按時完成病案的每一個環節,在嚴格把關后,將完整病案及時提交病耗室。檢驗和檢查科室應在規定時間內將患者的報及時送往有關科室。完善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化應該更新領導者的管理觀念,更加注重信息化建設進程的發展。領導者應具備現代管理者的素質,樹立科學的信息化管理理念,加強醫療保險信息化、規范化和標誰化建設,以醫療信息管理為核心。
注重醫療保險信息管理的法制化建設。
我國醫療保險信息化管理從人工操作正逐步被計算機操作所代替。進行信息處理的法律依據不足,出現信息技術超前、相應的法律法規滯后的現象,從某種意義上影響了醫療信急管理科學化向縱深發展。充分體現我國醫療保險信息內容的特色。隨著社會的變遷,疾病種類繁多,抗病耐藥繁雜,使得中醫藥的辯論治脫穎而出。因其對一些疾病的治療有獨到的效果,故這些信息值得保存和研究。因此,可根據中醫藥診治疾病的特點制定一套我國特有的中醫藥編碼系統這對發展相國醫學有重要的作用。
關鍵詞:醫療保險基金,風險及建議
醫療保險基金是根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為實施社會保障而建立起來的專項專用資金。醫療保險基金是社會保障基金中最重要的組成部分,在整個社會保險制度中占有重要地位。醫療保險制度的改革,是對過去公費、勞保醫療制度的創新和機制轉換,是改變過去國家和企業包攬職工醫療費為單位和個人共同繳費,增加了個人自我保障責任,實現了權利與義務的統一;由過去國家承擔無限責任改為保障職工基本醫療,實現福利保障到社會保障有限責任的轉變,采取了醫療保險基金統籌調劑,共同防范風險的方式運作。從招遠市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四年多的實踐看,能否保證基金的安全,是新舊體制平穩過渡的關鍵。隨著經濟結構調整和企業改制、破產等改革力度的進一步加大,醫療保險擴面工作任重道遠,基金運行的社會性、可靠性及風險意識必須加強。否則,我們剛剛起步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工作就會前功盡棄。
對醫療保險基金運行風險的分析
醫療保險基金穩定的資金來源和科學的管理手段,對實現基金的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保證參保職工醫療保險待遇支付,有十分重要的意義,當前,在醫療保險制度改革中,用人單位和廣大參保職工對已經建立了新的醫療保險制度在思想認識上存在著嚴重的誤區,普遍缺乏費用意識和基金的風險意識,有限的籌資水平與參保職工就醫的無限費用矛盾逐步顯現。
目前,我們的醫療保險政策和制度還不夠完善,缺乏醫療消費“需方患者”的費用分擔機制,監察手段不夠,對不規范的就醫行為監管不力,造成了大量資金流失,給基金支付帶來了壓力。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初期,多數參保職工費用意識差,缺乏自我保護意識,尤其是在認識上的誤區短時間內是無法解決的。一些單位把基本醫療保險理解為醫療消費的全部,抱著過去“公費醫療”、“勞保醫療”的觀念不放,一旦報銷費用達不到個人要求,就會采取消極行為,甚至醫患合謀騙取醫療保險基金。再加上一些定點醫療機構管理水平低,仍然采用落后的手工處方和計算機二次錄入的形式,給不規范的就醫行為開了綠燈,造成了資金的流失。論文大全。
從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幾年多的實踐看,有一些企業繳費意識差,欠費現象時有發生,或是對基本醫療保險的現收現付制認識不足,權利和義務分不清,不是先盡義務后享受,而是不盡義務也享受或少盡義務多享受;短期行為,缺乏長遠打算,有病參保無病觀望,政府又缺乏強制手段,造成參保人群不大,基金積累不雄厚,抗風險能力差。
中央和省屬單位執行屬地管理原則性不強,影響了醫療保險統籌地區的擴面和社會醫療保險大數法則難以體現,互助互濟優勢難以發揮。
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經濟發展面臨的國際環境更加嚴峻,改制和破產企業增多、特別是困難企業職工的醫保問題日益突出。這些問題只靠短期內積累的一部分資金去解決是遠遠不夠的。
對抵御醫療保險基金風險的幾點建議
醫療保險基金供給的“有限性”和參保職工醫療需求的相對“無限性”是一對突出的矛盾,必須建立醫療消費地費用分擔機制,控制不規范的就醫行為,堅持有多少錢辦多少事的原則。如果保障待遇過高,就會刺激醫療消費需求,造成基金支付的壓力;如果保障待遇過低,就會造成基金結余太多,不利于改革的深入。確定一個適當的保障水平,不斷提高管理層次,是使基金安全運行的可靠保證。
加強基金支出控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等“三個目錄”的建立,是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收支平衡的保證。所以,醫保管理必須以“三個目標”為核心。醫療保險部門要通過與各定點醫療機構的配合,加強對醫務人員醫療保險政策方面的培訓,強調醫務人員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三個目錄”,以此向參保人員提供服務。在使用目錄以外的藥品、診療和服務項目時要事先征得參保人員同意,教育醫務人員自覺遵守醫療保險有關規定。利用各種宣傳手段及時將有關醫保政策公諸于眾,讓參保人員了解就醫的有關權利和義務。論文大全。同時醫療保險部門,要加大醫療費支付的審核力度,要求參保人員報銷醫藥費時提供必要的手續,按規定比例核定、嚴格控制就醫行為,做到費用與病情相符。保證醫患保三方共同遵守醫保政策規定,使參保人員醫療費用負擔控制在合理的范圍內,使醫療保險基金實現“收支平衡”,減少人為因素,消除風險。
進一步完善和強化醫療服務管理。建立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的競爭準入和退出機制,改變目前總量偏少,結構上不合理現象。要從促進充分競爭、完善醫療服務功能體系,降低醫療服務成本,方便廣大參保人員就醫選擇為出發點,把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納入定點范圍;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要根據目標管理的要求,細化各項醫療服務和費用定額指標,明確費用結算依據,將各項管理指標和措施細化到定點管理協議中,以協議為依據,規范醫療服務和經辦管理行為;加強監督檢查,使醫療服務監督制度化,充分利用信息管理網絡進行動態監控,建立健全順暢的參保人員投訴反饋系統,發揮全社會的作用,
確保基金不流失。
推行“三項制度改革”,早日實行醫藥分離。在醫療保險制度運作中,要真正解決“醫藥合謀”的問題,最有效的辦法是實行醫藥分離,這將使參保職工得到更多的利益。醫藥分離能徹底割斷藥品銷售與醫療機構之間的利益關系。如果醫療單位斷絕了藥品銷售收入,必然會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提高醫療水平、拓寬服務項目上,那么受益的將是廣大參保職工。醫療保險機構就會實現用有限的資金為廣大參保職工購買到最優質的醫療服務。所以,實行醫藥分離,勢在必行。
加強計算機網絡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險基金監測預警系統,確保基金的安全運行。醫療保險管理十分復雜,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靠傳統的手工操作已經無法完成。所以,必須實現管理手段現代化,建立計算機預警、監控系統,實行對醫療行為的全程管理,實現職工自由就醫、監控系統,實行對醫療行為的全程管理,實現職工自由就醫、政策調整一致、費用計算準確、醫院結算快捷的程序化規范管理,防止個人行為的隨意性,保證執行政策的嚴肅性。
改變出資方式,解決好困難企業職工醫療保險問題。目前,大批困難企業和過去改制企業職工的參保問題日漸突出。按現行的醫療保險政策,沒有錢解決不了問題,但搞“一刀切”也不利于問題的解決。如何著眼于整體提高保障能力,拓寬籌資渠道,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十分重要的問題。沒有困難企業職工的參保,醫療保險系統是不完整的。論文大全。鑒于目前情況,單憑醫療保險部門是不可能奏效的。政府可否出一部分資金,變過去兩方出資為三方出資,妥善解決這部分人員的后顧之憂,以保證醫保基金的安全運行。
剛剛起步的醫療保險制度改革,已經取得了階段性成果,醫療保險基金也有了部分積累。但短時間的運行不能說明政策制度的完美,還必須在實踐中不斷加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