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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新會計準則;結構;特點;意義
論文摘要:我國財政部2006年2月15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簡稱新準則),是中國會計發展歷史上一個重要的里程碑。由于新準則目前僅在我國上市公司執行,其他企業及其財務會計人員對新準則了解甚少。為此,本文就新準則的框架結構、特點、意義略陳管見,試圖再大力渲染它。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全面推出了由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組成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這是我國經濟生活中的重大事件,在中國會計發展歷史上具有里程碑的意義。
一、 會計準則體系的框架結構
新會計準則體系是一個有機整體,由1個基本準則、38個具體準則和1個應用指南構成。
1. 基本準則
基本準則由11章50條構成。基本準則處于新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一層次。基本準則涉及整個會計工作和整個會計準則體系的指導思想和指導原則,對38個具體準則起統馭和指導作用,各具體準則的基本原則均來自基本準則,不得違反基本準則的精神。
(1) 繼續堅持我國基本準則的定位。國際會計準則體系中《編制財務報表的框架》的內容與我國的基本準則有相似之處,但該框架不作為準則體系的組成部分,主要是用于指導準則制定機構的制定工作。我國已經有了基本準則,十多年來已被理論界和實務界所接受。所以,這次修訂基本準則,沒有將原來的基本準則改為類似于國際會計準則理事會的《編報財務報表的框架》,仍沿用《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的形式,只對其中的部分內容做出修改。
(2) 對會計目標進行修改。會計目標是財務會計最終要達到的結果。在國外,也稱為財務報表的目標。根據會計的本質和國內外會計實踐,修訂后會計的基本目標是:“企業會計應當如實提供有關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等方面的有用信息,以滿足有關各方面對信息的需要,有助于使用者做出經濟決策,并反映管理層受托責任的履行情況。”基本準則根據這些新情況對會計目標有關內容作出了相應的修改。
(4) 對會計要素的定義作了重大調整。這次重大調整的主要原因是,2000年國務院的《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中,對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收入、費用、利潤等六大會計要素進行重新定義,取代了原基本準則中關于會計要素定義的規定。基本準則修訂后的這部分內容完全是按照《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的規定進行的,而且是本次基本準則修改的核心部分。除了修改六大會計要素的定義外,還吸收了國際準則中的合理內容,例如,在利潤要素中引入國際準則中的“利得”和“損失”概念。
(5) 對財務報告進行修改。本次修改刪除了財務情況說明書的提法,將第九章財務報告改為財務會計報告。在語言表述上做到中國化和通俗化,便于理解、操作和執行。
2.具體準則
具體準則共有38項,其中,新制定的會計準則22項,以前制定、現在修訂的16項。這38項具體準則基本涵蓋了各類企業的主要經濟業務。具體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二層次,是根據基本準則制定的、用來指導企業各類經濟業務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規范。
具體會計準則分為一般業務準則、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準則和報告準則三類:
(1)一般業務準則。它主要規范各類企業普遍適用的一般經濟業務的確認和計量要求。包括存貨,會計政策等具體準則項目。
(2)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準則。它主要規范特殊行業的特定業務的確認與計量要求。包括石油天然氣開采,生物資產等準則項目。
(3)報告準則。主要規范普遍適用于各類企業的報告類準則,如財務報表列報,現金流量表等準則項目。
3.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三個層次,是根據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制定、指導會計實務的操作性指南。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主要解決在運用準則處理經濟業務時所涉及的會計科目、賬務處理、會計報表及其格式,類似于以前的會計制度。鑒于這次會計準則體系改革的幅度很大,如果由企業自行設計科目報表可能會出現混亂的局面,所以財政部制定了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
二、 會計準則體系頒布和實施的意義
第一,有利于我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要使中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會計作為商業通用語言,必須國際化。會計國際化的關鍵點之一就是會計準則的國際化。改革開放以來,我國會計制度建設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現行企業會計制度仍然存在不足之處,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還有相當的差異,在經濟全球化的今天,減少或消除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的差異,使我國企業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進行充分協調,可以提高我國企業會計信息在全球經濟中的可比性,降低我國企業信息報告成本和融資成本,有利于推進我國當前實施的企業“走出去”戰略。因此,制定一套在充分考慮我國國情的基礎上,與國際會計準則充分協調的新會計準則體系是我國融入國際經濟體系的迫切需要。
第二,有利于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需要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沒有高質量的會計準則,就不可能有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新的企業會計準則體系貫徹了先進科學的會計理念,從中國的實際出發,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中適合中國國情的會計政策和程序,使企業提供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有了制度保證。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頒布和實施必將對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產生積極的影響。
第三,有利于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水平。從整體看,與我國迅速發展的經濟對會計人員職業水平的要求還有一定的差距,與國際上先進國家的會計水平相比,差距更大。提高會計人員整體的職業水平,增強其職業判斷能力,成為我國會計界面臨的一個重大課題。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水平一靠培訓,二靠在實踐中鍛煉。以新會計準則體系培訓為契機,將國際上先進的會計理念和先進的會計方法傳授給會計人員,將有利于會計人員職業水平的提高;實施新會計準則體系,將使會計人員有機會在會計實踐中鍛煉和提高職業判斷能力。
第四,有利于提升我國會計的國際地位。新準則體系的建立,有利于我國更快地實現制定高質量的會計準則的目標,促進全球會計領域的交流與合作,增強我國在國際會計領域的影響力,從而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我國會計的國際地位。
三、 會計準則體系的特點
新會計準則體系較好地處理了借鑒國際慣例與立足國情的關系、繼承與發展的關系、科學規范與便于理解和操作執行的關系。所以,與以前頒布類似的會計規范相比,新會計準則體系表現出如下特點。
第一, 科學性。首先,科學性體現在其會計理念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比以往更加關注企業資產的質量,更加強調對企業資產負債日的財務狀況進行真實、公允地反映,更加強調企業的盈利模式和資產的營運效率,而不僅僅是營運效果。其次,科學性體現在其體系結構和表述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是由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構成的一個有機整體。在這個有機整體中,既有一般的原則指導,又有實務的操作指南,既體現了國際協調性,又密切結合中國實際。新會計準則體系體例合理、表述清晰、定義科學,是一套質量較高的會計準則體系。最后,科學性還體現在其會計政策和方法的科學性。新會計準則體系保留了在我國行之有效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剔除了一些不合時宜的、舊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如存貨計價的后進先出法等),引進了一些符合中國實際的、新的會計政策和方法(如在合并會計報表中引入實體理論等)。
第二, 全面性。縱向上看,基本準則、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是一個有機整體;橫向上看,38項具體準則和1個應用指南基本上涵蓋了各類企業的主要經濟業務。這些業務不僅包括以前的一些常規業務,而且包括了隨著經濟活動的發展而出現的新業務(如金融工具、套期保值等)。即使將來出現具體準則沒有涵蓋的新經濟業務,企業也可以根據企業基本準則進行判斷和處理。
第三, 可操作性。新會計準則體系不僅對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提供了一般的原則指導,而且對如何運用會計準則提供了操作指南。在新會計準則體系中,應用指南以會計人員喜聞樂見的會計科目和會計報表的形式對如何運用會計準則作出了規范,避免了會計人員在具體運用時出現無所適從的情況,避免了在實施新會計準則體系時可能出現的混亂局面。
第四, 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的充分協調性。新會計準則體系借鑒了國際會計準則中適合中國實情的內容,絕大部分會計政策與方法與國際會計準則的要求是一致的。從總體上看,我國新會計準則體系與國際會計準則之間保持了高度的協調性(或趨同性),但同時,新會計準則與現行的國際會計準則之間也存在一定的差異,表現在如下幾個方面:公允價值的應用;企業合并的會計處理方法;關聯方的披露;政府補助的會計處理;資產減值的會計處理。
第五, 層次性。新會計準則體系具有明顯的層次性。基本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最高層次,它是制定具體準則和應用指南的依據,也是指導會計實務的規則。具體準則處于會計準則體系的第二個層次,它是根據基本準則制定的對各類企業經濟業務確認、計量、記錄和報告的規范。應用指南是根據基本準則和具體準則制定的、指導企業進行會計實務的操作指南。新會計準則體系的這三個層次相互聯系、各有分工。
第六, 動態性。新會計準則體系是一個開放的系統。當實務中出現更科學的會計處理方法時,可以對應用指南進行修訂,使新會計準則應用指南中體現實務出現的新的、更科學的會計處理方法。
參考文獻:
新會計準則體現了會計理念的創新,也實現了內容的創新,能夠為企業提供更加有用而充分的會計信息,做出更加英明的決策。新會計準則同時也和理論一樣,體現中國的國情,適應了中國的發展,是中國化的產物。新會計準則在促進我國經濟發展,完善我國經濟體制,推動會計行業的發展有重要意義。
1.新會計準則對會計政策選擇的影響
會計政策的選擇受到各方面的影響,有經濟方面、政治文化方面、法律方面、社會方面還有企業自身方面。也正因為多方面的影響,使得會計政策選擇具有復雜性。然而,新會計準則對會計政策選擇有重大影響。第一,新會計準則具有利益導向性,這對會計政策選擇有深刻影響。會計準則的利益導向性是指會計準則選擇維護哪個集團的利益。在以保護某個固定利益集團為重心的會計準則體系下,企業想做出維護其他集團利益的事情是不太可能的,還容易受到監管部門的監管。第二,新會計準則具有約束性。會計準則的約束性是指會計準則自身的彈性約束大小。會計準則約束程度松的國家,企業選擇會計政策的機會就越多;會計準則緊的國家,企業選擇會計政策的機會越少。我國新會計準則的約束性變得更松,使得企業自我發展的空間更大,更有利于體現以市場為主體的市場經濟。第三,新會計準則為會計政策選擇提供更多合理選擇。新會計準則有更高的質量,充分體現了可靠性、可比性、公允性和相關性。新會計準則在制定時充分吸取專家和群眾的意見,并遵守公開、民主的原則,透明度更強。這些都有利于為會計政策做出更加合理的選擇。
2.新會計準則提高上市公司質量
以市場為主體的市場經濟注重企業自身發展的積極性,但也注重上市公司的質量。上市公司的質量的優劣在一定程度上影響市場的發展。上市公司質量不好易毀損市場秩序,阻擋消費量的增長。新會計準則對上市公司具有規范作用,讓上市公司存在的一部分問題得以避免。新會計準則等于是給上市公司提高了門檻,使得上市公司的質量有了最低的要求,提高了上市公司質量。
3.新會計準則對走出去、引進來的積極作用
新會計準則實現了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的趨同,這有利于全球投資的透明化,有利于與形成一個統一開放的平臺,讓全球的投資者在這個平臺中發揮自己的商業才能,推動中國經濟的發展。新會計準則是全球化的產物,同時也推動全球化的發展。新會計準則與國際財務報告相趨同,使得投資者在統一的標準下進行投資,規劃自己的資產,實現利潤的最大化,促進經濟的發展。
二、結語
關鍵詞:資產的確認后續計量非貨幣性資產負債收入合并報表
2002年2月15日,我國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章對會計信息質量要求中,第十六條表述的是“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其明確指出,企業應當按照交易或者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會計確認、計量和報告,不應僅以交易或者事項的法律形式為依據。可以理解為,當法律形式不能準確表達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的時候,應穿越法律形式,按照交易或事項的經濟實質進行核算。顯然,“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是從準則層面確保會計信息真實性的核心原則,它在我國會計準則中地位的確立,為推動我國會計準則改革的深化和全面與國際準則趨同奠定了思想基礎。現就新準則中該原則的具體運用進行闡述。
一、資產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第二十條規定,資產是指企業過去的交易或者事項形成的、企業擁有或者控制的、預期會給企業帶來經濟利益的資源。其中的“企業控制”就是實質重于形式的體現。一項經濟資源是否屬于企業的資產,通常要看其所有權是否屬于該企業。但企業是否擁有一項經濟資源的所有權,不是確認資產的絕對標準。有些經濟資源雖然其所有權不屬于特定企業,但為該企業所實際控制,也是該企業的資產。所謂“實際控制”一項經濟資源,從形式上看,意味著企業對該項經濟資源具有實際經營管理權,能夠自主地運用它從事經營活動,謀求經濟利益;從實質上看,它意味著企業享有與該項經濟資源的所有權有關的經濟利益,并承擔著相應的風險。例如,企業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盡管所有權不屬于承租企業,但由于受承租企業實際控制,其風險和報酬已經實質轉移給承租方,因而在會計實務中將其視同承租企業的資產核算管理。總之,一個企業現在不具有所有權或不能實際控制的經濟資源,都不是企業的資產。
二、投資性房地產的后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是本次企業會計體系中新增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準則在保留現行成本模式的同時還引入了公允價值模式,但對該模式的使用有一定的前提條件,同樣也體現了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第九條規定,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采用成本模式對投資性房地產進行后續計量,但本準則第十條規定的除外。第十條規定,有確鑿證據表明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可以對投資性房地產采用公允價值進行后續計量。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應當同時滿足下列條件:(1)投資性房地產所在地有活躍的房地產交易市場;(2)企業能夠從房地產交易市場上取得同類或類似房地產的市場價格及其他相關信息,從而對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作出合理的估計。
三、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中換入資產成本的確定
《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第三條規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同時滿足:(1)該項交換具有商業實質;(2)換入資產或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能夠可靠地計量。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和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公允價值與換出資產帳面價值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其中第五條特別強調,在確定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是否具有商業實質時,企業應當關注交易各方之間是否存在關聯方。關聯方關系的存在可能導致發生的非貨幣性資產不具有商業實質。第六條規定,未同時滿足第三條規定條件的非貨幣性資產交換,應當以換出資產的帳面價值和應支付的相關稅費作為換入資產的成本,不確認損益。例如,甲公司以一臺設備換入乙公司的一輛汽車,設備的帳面原值60萬,累計折舊10萬,公允價值48萬元,假設沒有相關稅費。若甲公司與乙公司為非關聯方,可判斷交換為商業實質,則甲公司換入汽車的成本為公允價值48萬元,2萬元(60-10-48)為交換損失;若甲公司與乙公司為關聯方,若判斷不具備商業實質,則甲公司換入汽車的成本為換出設備的帳面價值50萬元(60-10)。從法律形式上看,甲公司和乙公司是否為關聯方,并不影響交易,但從商業實質上看,是否為關聯方會對交易的公允性產生影響。因此,必須遵循實質重于形式原則,對非貨幣易進行核算。
四、資產減值的認定
《企業會計準則—資產減值》第五條規定,當存在下列跡象時,表明資產可能發生了減值:(1)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2)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3)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4)有證據表明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者實體已經損壞。(5)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6)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于(或者高于)預計金額等。(7)其他表明資產可能已經發生減值的跡象。從法律形式上看這七種跡象的存在并不影響資產的價值,但從經濟實質來看,會對資產的價值產生影響。例如企業因生產技術的改變而閑置的生產線,從法律形式看,其價值未有任何的改變,但從經濟實質來看,由于生產技術的改變已使其價值減少,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應于期末認定資產的減值。
五、預計負債的確認和計量
《企業會計準則第13號—或有事項》第四條規定,與或有事項相關的義務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應當確認為預計負債:該義務是企業承擔的現實義務;履行該義務很可能導致經濟利益流出企業;該義務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或有負債的重要特征即不確定性,該義務是不是很可能導致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例如,甲公司于05年11月3日收到法院通知,被告知工商銀行已提訟,要求甲公司清償到期借款本息5000萬元,并支付逾期借款罰息200萬元,至12月31日,法院尚未作出判決。對此訴訟,甲公司預計除需償還到期本息外,對逾期罰息,從法律形式上看,負債尚未形成,但相關的證據表明,有60%的可能性還須支付逾期罰息100萬~200萬元和訴訟費用15萬元。從經濟實質來看,根據實質重于形式原則,甲公司應于05年12月31日,確認一項預計負債165萬元[(100+200)/2+15]。
六、收入的確認
《企業會計準則第14號—收入》第四條規定,銷售商品收入同時滿足下列條件的,才能予以確認: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轉移給購貨方;企業既沒有保留通常與所有權相聯系的繼續管理權,也沒有對已售出的商品實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額能夠可靠地計量;相關的經濟利益很可能流入企業;相關的已發生或將發生的成本能夠可靠地計量。從這5個條件我們看出其中蘊含著強烈的“經濟實質重于法律形式”的會計原則,即“風險—報酬轉移原則”。從法律上看,所有權轉移的時間有下列幾種情形:(1)隨物的交付而轉移,如零售環節的商品銷售的情形。(2)隨所有權憑證的轉移而轉移。(3)隨特定法律程序的完成而轉移,如房屋產權需待房屋產權登記完成后方轉移。(4)按照特定合同條款確定的時間而轉移。在這些情況下,所有權的轉移通常意味著風險與報酬轉移。在實際經濟活動中,風險、報酬的轉移與所有權的轉移通常是一致的,但不一致的情況并不鮮見,例如有時,企業已將商品所有權憑證或實物交給買方,但尚未完成商品的安裝或檢驗工作,且商品的安裝或檢驗工作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或銷售合同規定了退貨條款,且企業又不能確定退貨的可能性。在這種情況下,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風險和報酬并未真正轉移給買方,因而不能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另外有時,企業在商品售出后,對該商品規定了回購等條款,規定買方不得出售,繼續對該商品實施控制。在這種情況下企業不能確認銷售商品收入,實質是企業的融資行為。
七、合并報表合并范圍的確定
1.強調會計信息決策有用性
新會計準則的會計信息有了更直觀、更有效的作用,極大地提高了企業財務管理以及決策方面的有效性。
2.著眼企業長期的可持續發展
“利潤表現”在我國會計規范體系當中一直都是重中之重。資產負債表現的確立,也就意味著新企業會計準則將規范重心向“資產負債表現”方面轉化,是新企業會計準則對企業財務管理做出的重要貢獻。它促進了企業健康、長期、可持續的發展。“資產負債表現”通過引導企業提升資產負債質量,熱切關注企業財務狀況在資產負債表與現金流量中的表現。研發費用資本化制度的開始引入,是新企業會計準則在如何加強企業長期可持續發展的又一個貢獻。變更研發支出有條件的資本化制度,有利于體現國家對科技創新等多方面政策扶持、體現企業科學發展觀的要求、提高企業進行投資研發項目的積極性、為企業長期的可持續發展提供巨大的動力和條件。
3.重視企業資產經營質量
收益和風險是企業資產質量評價的關鍵性因素與核心指標。新企業會計準則要對資產的收益性和風險性進行重新界定,就需要從資產要素的定義以及確認標準方面入手。一方面,在資產要素上,新企業會計準則將繼續使用以經濟利益為主要核心的定義,為了區別于舊的會計制度,新企業會計準則強調預期經濟收益的流入、資產的收益,最終經濟利益將會反應未來的現金流。另一個方面,在資產要素確認標準上,與舊的會計準則不同,新企業會計準則傾向于使用風險理念,對所擁有的全部資產做好計提減值的準備是每一個企業需要完成的任務,這樣不僅能夠保全資本,防止企業出現實虧虛盈的現象,還能夠從客觀方面反應企業的資產價值。
4.關注企業真實價值觀
企業的真實價值最好的反應就是新企業會計準則適時、穩健的將公允價值引入進來,從而將資產更好地反應出來。同時,負債的預期經濟利益以及會計要素定義都更加的符合標準。引入貨幣時間價值觀念是新企業會計準則在價值計量上的又一個創新。比如:確認分期收款方式下的收入、規定超過正常信用期限將延長支付購買固定資產的時間等都讓貨幣時間的價值概念得到了體現。實際上,完美地實現資產定義中定性和定量在時間和維度的統一,正是因為新企業會計準則對公允價值、貨幣時間價值的引入。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新的計量理念將會使多數隱形財產漸漸地顯露出來,使企業資產能夠更加合理地將其真實的價值表現出來,從而實現信息的有用性。
二、鐵路運輸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現狀
由于鐵路行業擁有公益性、企業性等多重屬性,使得鐵路運輸企業的經營方式呈現多樣化。而經營方式的多樣化使得鐵路運輸企業的財務管理目標定位受到影響。鐵路運輸企業的財務狀況主要表現為兩點,第一,在企業中,長期可持續價值增長的目標,在管理實踐中并不被重視。人們把運輸企業的目標一直定性為利潤第一。在生產經營上,只講投入不看產出的粗放式經營模式沒有得到徹底地改變。在資金管理上,不重視降低資金成本、提高資金的使用能力,只是一味地向銀行舉債,導致整個過程中產生的大量閑置與沉淀資金不能夠得到有效地使用。第二,鐵路運輸企業系統內部的每一層、每一級別、每一個系統方面的財務資源缺乏統籌,財務目標協調不一致,其主要原因是自身利益的驅使。首先,在投資方面,盲目的跟風,不考慮其真實的利潤狀況,就爭項目、進行投資,缺乏項目論證以及可行性的研究。其次,項目建設管理與運營管理完全脫節,以至于線路、設備、房屋等固定資產投產之后,導致運營過程中產生大量的維修費用。
三、新會計準則對鐵路運輸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影響
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是國家統一會計準則體系的要求,能夠為其他交通運輸企業構建一個公平競爭的平臺。新企業會計準則中加入的新的財務管理理念也將對鐵路運輸企業造成巨大的影響。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實施平衡了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對于一個企業來說,其最大化的目標就是如何處理利益相關者的共同利益,力求其利益平衡的同時,處理好企業、投資者、債權人以及政府等多方面的利益關系。內外部利益相關者的真實需求與企業價值最大化的財務目標之間融合的目標是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契合,在一定程度上對“受托責任觀”和“決策責任觀”的有著重要作用。生存、發展、利潤是企業的目標,鐵路運輸企業同樣是如此。為了使企業資源最優化,必須要經受住利潤最大化帶來的短期效益的誘惑,切忌以局部利益為中心,要將企業的長期穩定發展作為重心,著眼于鐵路運輸企業的長期發展,突破傳統、單一的利潤考核概念,從根本上推動鐵路運輸企業價值的持續增長。
四、新會計準則對鐵路運輸企業提出的新要求和對策
企業會計準則涵蓋了每一個行業的全部業務,涉及的范圍相當廣泛,所以修訂企業內部的財務會計制度是重中之重。鐵路運輸企業,有自己獨特的業務范圍,鐵路票據的結算與設備的管理就是其中一項。鐵路運輸行業必須在遵循新企業會計準則的基礎上,細化新企業會計準則制度,制定最適合企業內部發展的財務會計制度。對經濟業務的計量與確認、會計報表項目以及其他的排量,新企業會計準則都和舊的會計制度有很大的區別,所以必須要重新對財務信息系統進行維護,快速適應新企業會計準則。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要規范會計核算,讓企業適應新企業會計準則的要求;第二,重新維護企業的財務系統,制作適應新企業會計準則的新報表,設定報表項目與會計科目之間的關系。對財務會計人員進行培訓,提高他們的職業能力和判斷能力,提高他們的職業素養。加強會計人員對新會計準則的認識和了解,使得他們不斷地掌握新的會計知識。
五、結束語
【關鍵詞】新企業會計準則投資核算
財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正式了39項新會計準則,并規定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實施,其他企業鼓勵執行。在新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中,變化最顯著的當屬與投資業務相關的會計準則,它對投資重新進行分類,并以新的分類按新的方法進行確認和計量。在新會計準則下,企業要對投資進行核算,需要根據“新準則”重新設計會計科目體系和財務核算辦法,以滿足“新準則”的要求。下面就有關問題略作探討:
一、與投資業務核算相關的新會計準則
新企業會計準則中涉及投資業務的具體準則很多,其中主要的有:《企業會計準則第2號——長期股權投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23號——金融資產轉移》和《企業會計準則第37號——金融工具列報》(以下簡稱“新準則”)。這4項準則將取代2001年修訂的《企業會計準則——投資》(以下簡稱“舊準則”)。
二、新會計準則下“投資業務”的分類及相應的計量
新準則打破了舊準則以短期投資和長期投資為主要分類并分別規定其確認、計量要求的傳統格局,按照國際上通行的標準對投資進行分類,即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和長期股權投資。
新準則突出了企業管理當局投資管理的意圖和目的,以及由此產生的對確認、計量和報告的不同要求,并分別各個投資項目提出了初始確認、后續計量以及減值的具體規范,現簡要列示如下表:
項目初始確認后續計量后續計量的利得或損失減值
初始計量交易費用處理支付價款中包含的已宣告發放的現金股利或債券利息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入當期損益計入初始確認金額公允價值當期損益不適用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計入初始確認金額。計入初始確認金額公允價值資本公積(終止時轉回計損益所有者權益轉回計損益
持有至到期投資公允價值計入初始確認金額計入初始確認金額攤余成本當期損益攤余成本一可收回金額
長期股權投資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以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進行計量;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以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直接費用進行計量作為應收項目單獨核算以成本法確定當期損益計入損益
以權益法確定沖減成本
三、新會計準則下“投資”業務核算應設置的主要會計科目及其核算內容
(一)新會計準則下“投資”業務核算應設置的主要會計科目
為滿足新會計準則的要求,企業要對投資進行核算,需要根據“新準則”重新設計會計科目體系和財務核算辦法。新會計準則下有關“投資”業務核算設置的一級會計科目主要有“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四個。“持有至到期投資”科目下設置明細科目:“投資成本”、“溢價”、“折價”、“應計利息”;“長期股權投資”科目在權益法下要設置“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投資準備”等明細科目進行明細核算。為便于理解應用將新舊會計準則下的會計科目對照列示如下:
新舊科目對照表
新科目舊科目備注
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投資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短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
——投資成本
——溢價
——折價
——應計利息
長期債券投資
——債券面值
——債券溢價
——債券折價
——應計利息
——債券費用
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投資準備
長期股權投資
——投資成本
——損益調整
——投資準備
——股權投資差額新準則下不再產生股權投資差額,對于初始投資成本與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負值則計入當期損益,正值計入“商譽”,不再按年限進行攤銷,而是在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二)新準則下有關“投資”會計科目的核算內容
(1)“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符合下列三個條件之一的應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金融資產或承擔金融負債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和回購;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是企業采用短期獲利模式進行管理的金融工具投資組合中的一部分;屬于衍生金融工具。只有活躍市場中有報價、公允價值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才能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核算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
(3)“持有至到期投資”核算有固定或可確定金額和固定期限,且明確打算持有至到期日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企業委托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向其他單位貸出的款項。
(4)“長期股權投資”核算企業持有的采用成本法和權益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長期股權投資核算采用權益法的,應當分別“投資成本”、“損益調整”、“所有者權益其他變動”進行明細核算。
四、新舊準則下“投資”業務核算的主要差異
(一)新準則將原“短期投資”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舊準則下的“短期投資”,取得時按成本計量,期末按成本與市價孰低計量,對于市價低于成本的差額,計提相關的跌價準備。
新準則將短期投資修改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的相關原則執行,即①對于“交易性金融資產”,取得時以公允價值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調整,對于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損益。②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取得時以歷史成本計量,期末按照公允價值調整,對于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權益。
(二)新準則將“長期債權投資”修改為“持有至到期投資”
舊準則中“長期債權投資”按照長期債權投資的成本,以每期應計利息及溢折價攤銷金額后的賬面價值計量;對于溢折價的攤銷,可以采用直線法,也可以采用實際利率法。
新準則下“長期債權投資”按照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準則執行,即根據管理層的持有目的,原來作為長期債權投資的原則上應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并以攤余成本計量。攤余成本指長期債權投資的初始確認金額經下列調整后的結果:①扣除已償還的本金;②加上或減去采用實際利率法將該初始確認金額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進行攤銷形成的累計攤銷額;③扣除已發生的減值損失或無法收回的金額。
(三)新舊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比較
1、初始計量:舊準則下“長期股權投資”按照投出資產的賬面價值和直接費用進行計量。新準則中“長期股權投資”初始投資成本的確定較為復雜,新準則按照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與非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進行分類,企業合并又分為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分別按照不同的方法確定初始投資成本,其確認更為客觀、準確。對于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進行計量,初始投資成本與合并方所支付的合并對價之間的差額,應當調整資本公積;資本公積不足沖減的,調整留存收益;對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和非企業合并,是按照付出資產的公允價值和直接費用進行計量。
2、成本法與權益法:
舊準則規定,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無控制、無共同控制且無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該采用成本法核算;投資企業對被投資單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的,長期股權投資應該采用權益法核算。一般地,根據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當投資企業的持股比例低于20%普通股,采用成本法;持有20%-50%普通股時,采用權益法核算。但判斷投資企業對被投資企業的影響程度,應按實質重于形式的原則,來決定采用何種方法。
新準則擴大了成本法的適用范圍,規定企業對子公司投資,日常會計實務應采用成本法核算,編制合并財務報表時調整為權益法。除企業對子公司投資外,對被投資單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且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性投資,也采用成本法核算。
在成本核算法下,舊準則的初始投資成本一般不變動;新準則對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應當進一步確認“商譽”或當期損益。
在權益法核算下,舊準則將初始投資成本與所有者權益份額的差額,正值計入股權投資差額,逐年攤銷計入損益,負值直接計入資本公積;新準則下不再產生股權投資差額,對于初始投資成本與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的差額,負值則計入當期損益,正值計入“商譽”,不再按年限進行攤銷,而是在期末進行減值測試。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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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翠玲:“不同情況下長期股權投資差額的會計處理”,《財會研究》,2006年第6期。
[3]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財會便[2006]30號,《企業會計準則應用指南》(征求意見稿)。
1、公允價值在不同具體會計準則中的運用程度在具體準則中,有些準則允許采用市場法以外的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有些準則不允許采用其他估值技術:①只允許采用市場法確定公允價值,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和《企業會計準則第5號——生物資產》等準則;②允許在約束條件下采用其他估值技術,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和《企業會計準則第7號——非貨幣性資產交換》等準則;③可寬松地允許采用其他估值技術,例如《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企業會計準則第12號——債務重組》和《企業會計準則第11號——股份支付》等準則。
2、我國上市公司2007年度運用公允價值計量的總體情況在2007年度的1547家上市公司中,有404家上市公司涉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涉及公允價值變動損益總額68.73億元,占利潤總額的0.51%。從公允價值計量上看,多數上市公司采用評估價格作為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使用股票或者債券的市場價格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但是由于準則沒有明確規定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的計價方法,目前對于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限售流通股投資的計價存在一定的不一致。關于股票期權公允價值的確定問題,由于我國上市公司目前普遍采用“一次授權分批行權”模式,不少公司股權激勵計劃的等待期存在跨會計年度的情形,有的公司將股權激勵費用計入了一個會計年度,而沒有按照新會計準則的要求在等待期內合理分攤。有些公司在激勵計劃中規定授予日或事后追認授予日,還有的公司授予日不明確,影響了期權公允價值的計量。
二、公允價值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前面對公允價值概念及運用的分析可以發現,公允價值的應用是一把“雙刃劍”,在促進會計信息相關性、可理解性的同時,也使會計信息可靠性受到挑戰,存在的問題主要表現在:
1、缺乏成熟、有效的市場環境根據公允價值計量的內涵,公允價值的獲取應該是在一個活躍的、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下進行的,它要求參加交易的雙方在自愿的原則上充分了解市場情況,信息不對稱的程度應盡可能地縮小。雖然我國的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基本確立,但這種經濟體制的轉型并沒有完成,非市場化的因素依然存在,市場還不成熟,價格難以真正反映價值,絕大多數資產的公允價值難以獲得。因此,適宜于公允價值應用的土壤和環境尚不成熟,致使公允價值計量在實踐中較難運用。
2、缺乏高素質、高技能的會計人才由于公允價值在獲取和處理上千差萬別,對會計人員的專業技能和職業判斷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會計人員不僅是歷史數據的記錄者和報表的編制者,而且還應是估價師。目前我國會計從業人員大約有1200萬人,80%左右的從業人員處于基礎會計階段,會計人員整體的執業能力較低,會計電算化水平及相關的信息處理能力不高,很難正確理解、計量和運用公允價值。會計人員整體業務素質偏低,綜合判斷能力較差,便成為合理應用公允價值的又一難題。
3、公允價值計量的規定缺乏一致性新會計準則中關于公允價值估計的規定缺乏一致性。有些具體準則允許采用估值技術確定公允價值,有些具體準則不允許。如《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等具體會計準則只允許采用市場法確定公允價值,《企業會計準則第8號——資產減值》等具體會計準則允許在約束條件下采用其他估值技術,《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等具體會計準則更寬松地允許采用其他估值技術。此外,新會計準則體系中有關公允價值計量與披露的規定和闡述分散于各項具體會計準則及其應用指南中,關于公允價值規定的差異導致了不一致,這些不一致性又增加了公允價值計量的復雜性。
4、在極端的市場狀況下,公允價值計量可能會把危機嚴重放大與歷史成本計量相比,公允價值隨市場價格的變化而變化能夠合理地反映資產的當時價值,但在極端市場狀況下公允價值計量的放大作用顯然實非投資者的福音,在市場存在泡沫時會給投資者傳達過于樂觀的信息,反之則過于悲觀。在金融市場處于泡沫時期,公允價值計量使金融機構的資產能以遠高于其基本面的高昂估值入賬,有關機構便能在超額賬面利潤的基礎上作進一步的借貸和投資,從而進一步推高杠桿比率和催生泡沫。相反,在危機的市場狀況下,正如由美國次貸危機所引發的國際金融動蕩一樣,伴隨信心的喪失,它足以觸發一輪又一輪的惡性循環。
三、結論及建議
公允價值計量是市場經濟條件下維護產權秩序的必要手段,也是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重要途徑,它代表了會計計量體系變革的總體趨勢。針對運用公允價值計量在會計實務中存在的問題,參照歐美國家的經驗,本文提出如下對策建議:
1、從企業會計實務的角度,應該從以下兩方面進行完善:(1)建立公允價值的信息收集系統。全國市場價格信息數據網絡和市場信息數據庫的建立,將極大地推進價格信息的公開化、實時化、規范化,方便會計人員在采用公允價值對資產計量時選取適當的數據。把本行業中具有代表性的企業歷年已實現的收益、報酬率、成本、價格、生產量、銷售量等情況,輸入市場信息數據庫,以備以后預測未來現金流量時采用。企業歷史實現的收益,往往是預測未來收益的重要依據,通過數據庫里過去的現金流量資料可以預測未來的現金流量,從而使現值技術由復雜變為簡單。(2)提高會計從業人員的職業素質。公允價值的計量主要依靠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提高會計人員的職業判斷能力主要應從兩個方面入手:一是加強職業道德建設,強化法制教育,要求會計人員在不違反法律法規和會計準則的基礎上處理會計業務;同時,切實加強誠信建設,牢固樹立務實求真的職業操守,從根本上消除虛假現象的發生。二是通過后續教育加強業務培訓,除對新會計準則的技能不斷鞏固和提高外,還應加強相關知識的學習,如估值技術、行業分析、金融工具和宏觀經濟理論等。
關鍵詞:企業會計準則公允價值運用
我國財政部于2006年2月了包括1項基本準則和38項具體準則的新會計準則體系,并規定于2007年1月1日起首先在上市公司實施。新會計準則在諸多方面實現了新的突破,其中公允價值的引入更是吸引了許多業內人士討論與分析,這也是新會計準則與國際會計準則接軌的最大變化。
一、公允價值的涵義
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對公允價值的定義是:“在公平交易中,熟悉情況的交易雙方自愿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清償的金額。”
按照國際會計準則的定義,公允價值是指熟悉情況并自愿的雙方,在公平交易的基礎上進行資產交換或債務結算的金額。如果金融工具在活躍和流動的市場上交易,其標明的市價(需經實際交易發生的交易費用調整)提供了公允價值的最好依據。
我國對公允價值的定義與IASB對公允價值的定義大體一致。公允價值最大的特點是來自于公平交易的市場,參與市場交易理性雙方充分考慮了市場信息后所達成的共識,這種共識后的市場交易價格即為公允價值。
二、公允價值在我國會計中的運用回顧
公允價值是歷史成本法、重置成本法、可變現凈值、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等會計準則體系中最重要的計量屬性之一。
在我國,公允價值的應用起步比較晚,公允價值最早運用是在1998年財政部頒布的《企業會計準則——債務重組》中,準則中允許債務人將重組債務賬面價值與轉讓的非現金資產的公允價值或股權的公允價值之間的差額確認為債務重組收益,并在利潤表中反映。此后,公允價值又出現在投資和非貨幣易準則里。然而,這三項準則中剛剛使用這種計量屬性不到兩年內,公允價值的使用就發生了很大變動。這主要是基于當時我國相關的公允價值難以真正地顯現出“公允”,證券市場不夠發達,且流動性不強,不能流通的國有股占較大比重,還不像西方發達國家那樣有較為完善的會計和證券監管體系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公允。2001年1月,財政部對這幾項準則都進行了修訂,對于有關經濟業務事項的處理盡可能的回避了按公允價值計價,而改按賬面價值入賬。
2006年2月15日財政部頒布的新《企業會計準則——基本準則》中再次引入公允價值的計量模式,這次重新應用公允價值是國內環境與國際環境共同作用的結果。而且,此次公允價值在新準則中的應用十分謹慎,與《國際財務報告》準則相比,我國企業會計準則體系在確定公允價值的應用范圍時,更充分地考慮了我國的國情。
三、公允價值在新企業會計準則中的運用
此次新頒布的會計準則,公允價值計量主要體現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債務重組、資產減值、租賃和套期保值等方面,其中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套期保值三大領域公允價值的應用尤為明顯:
1.投資性房地產的公允價值計量及其應用
《企業會計準則第3號——投資性房地產》中規范的投資性房地產,是指能夠單獨計量和出售的,企業為賺取租金或資本增值而持有的房地產,包括已出租的建筑物、已出租或持有并準備增值后轉讓的土地使用權等該準則為企業的投資性房地產提供了成本模式與公允價值模式兩種可選擇的計量模式。
在成本模式下,投資性房地產比照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準則計提折舊或攤銷,并在期末進行減值測試,計提相應的減值準備;在有確鑿證據表明其公允價值能夠持續可靠取得的,企業可以采用公允價值計量模式。采用公允價值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的折舊、減值或土地使用權攤銷價值直接反映在公允價值變動中,并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對企業利潤產生影響,不對投資性房地產計提折舊或進行攤銷。另外,期末應將投資性房地產按公允價值進行估值,公允價值與原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期損益。已采用公允價值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不得從公允價值模式轉為成本模式。
在目前房地產價格處于持續上漲的背景下如果一個企業購買商品房進行房地產投資,在原有會計制度下此房地產應按歷史成本記入企業的固定資產,并按其估計使用年限提取折舊。顯然,這種方法在很大程度上低估了房地產的市場價值,扭曲了企業投資的真實含義,不利于會計報表使用者了解企業的真實情況,極大地損害了會計報表使用者的利益。
2.金融工具確認、計量和披露中公允價值的應用
隨著近兩年我國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的推出,其在金融企業內的作用日益突出,如何初始確認和計量、后續計量、期末估價及減值等問題變得不可回避。由于金融及金融衍生工具具有短期在市場中價值變化比較大的屬性,所以采用歷史成本等其他計量方法是不能正確反映市場價值的,而用公允價值計量則能更好地反映其市場價值。
遠期合同、期貨合同、互換和期權等被列為公允價值計量的金融工具,其報告價值即為市場價值,且其變動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這也意味著,如果企業能夠較好地把握市場行情和動向,其業績即會隨“公允價值變動損益”增加而提升;相反,如果企業的投資策略與市場行情相左,其當期利潤就會因此受損。所以,公允價值計量可以被認為是一把“雙刃劍”,與舊準則使金融工具報告價值經常被低估的孰低法有很大不同。3.企業合并中公允價值的運用
“公允價值”對會計信息的影響還體現在《企業會計準則第20號——企業合并》中。非同一控制人之下的企業合并,經營主體發生重大變化,對被并購方資產負債的記錄,以“公允價值”體現,不影響一致性和可比性原則,所得稅方面,也沒有處理上的很大爭議。因為在并購交易的過程中,實現“當期收益”的可能性不大,即使實現,其金額也有限。
企業合并中,“公允價值”是必須采用的方法,主并方公司支付的并購溢價,分配為兩部分:(1)資產負債按照“公允價值”入賬,(2)支付對價超過“公允價值”的部分,記錄為“商譽”,主并方公司未來資產折舊的基數,將超過合并各方企業的簡單加總,因而產生所得稅遞延的效果,這是產業整合的結構性利好。
除了以上幾項以外,在存貨、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非貨幣性資產交換、企業年金基金、股份支付、收入、政府補助、套期保值、金融資產轉移和首次執行企業會計準則一系列其他準則里,公允價值計量都或多或少有所涉及,共計17項。此次在企業會計準則的修訂中擴大了公允價值的應用范圍,提高了會計報表信息的相關性,使我國和國際通行的會計處理慣例又近了一步。
四、公允價值在我國運用需注意的幾個問題
1.注意公允價值的獲取和使用問題
由于采用公允價值的價值波動是通過損益表反映的,它直接影響到企業財務的各項指標和財務信息的正確性,因此公允價值的確定辦法有待于進一步規范。但是有許多會計要素在市場上很難找到可供觀察的交易價格,將未來現金流量按一定的折現率折算成現值計量,往往就成為估計相關價格即公允價值的最重要的技術手段。
公允價值本身是合理的,我們不能因為公允價值難以計量就放棄其在新準則中的運用,解決這一問題的關鍵就在于為公允價值提供一個良好的外部條件,優化其存在的基礎。
2.大力提高會計人員的專業素質
公允價值的表現形式有多種,內容相對比較復雜。由于公允價值主要是市場價格,在沒有市場價格的情況下,要由交易雙方自己來確定,公允價值的使用需要依靠活躍的交易市場,以及會計人員較高的職業判斷能力,稍有偏差,就有可能成為企業調節利潤的手段,公允價值可能再次成為會計造假的工具。因此,為了保證會計信息的有效性和可靠性,全面提高會計人員的素質勢在必行。
3.正確處理公允價值計量與歷史成本計量的關系
公允價值和歷史成本兩種計量屬性沒有絕對的優劣之分。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采用是基于會計的可靠性,而公允價值計量屬性的應用則是基于會計的決策相關性和有用性。在現階段是兩種計量屬性并存的事實,即在歷史成本計量屬性的基礎上,盡量采用公允價值,以求得會計信息有用、相關和可靠,并且在外界經濟環境不斷發展和完善的過程中,由歷史成本計量逐步向公允價值計量過渡。
總之,從發展的眼光看,按照公允價值進行計量是必然趨勢,而不能僅僅看到公允價值容易縱的局限性。公允價值能夠不斷滿足外部投資者對公司價值信息的需求,我們應該在總結前期經驗的基礎上,加大對公允價值研究的力度并促進研究成果在我國會計準則中的運用。
參考文獻:
[1]財政部:《2006企業會計準則》.《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
[2]王樂錦:《我國新會計準則中公允價值的運用:意義與特征》.《會計研究》,2006.5
關鍵詞:資產減值;確認;計量;賬務
1資產減值的確認
資產減值確認的實質是資產價值的再確認,它是在資產持有過程中進行的,它不局限于過去,而更多地立足于現在、將來。新會計準則規定,企業必須在資產負債表日判斷是否有減值的跡象;此外,要求在任何有跡象表明資產可能減值的時刻,都應計量資產的可收回金額;對于因為企業合并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應當進行減值測試。
(1)內部減值跡象主要是:資產已經陳舊過時或其實體已經損壞;資產已經或者將被閑置、終止使用或者計劃提前處置;企業內部報告的證據表明資產的經濟績效已經低于或者將低于預期,如資產所創造的凈現金流量或者實現的營業利潤(或者虧損)遠遠低于(或者高于)預計金額等。
(2)外部跡象主要是:資產的市價當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顯高于因時間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預計的下跌;企業經營所處的經濟、技術或者法律等環境以及資產所處的市場在當期或者將在近期發生重大變化,從而對企業產生不利影響;市場利率或者其他市場投資報酬率在當期已經提高,從而影響企業計算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的折現率,導致資產可收回金額大幅度降低。
2資產減值的計量
新準則規定,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應當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是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孰高決定的;然后再比較可收回金額與賬面價值,當賬面價值低于可收回金額時資產就發生了減值。
(1)確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后的凈額。資產的公允價值主要根據以下三條確定:公平交易中的銷售協議價格;不存在銷售協議但存在資產活躍市場的,按照該資產的市場價格通常指資產的買方出價確定;上述兩項都不存在的情況下,應當以可獲取的最佳信息(可以參考同行業類似資產的最近交易價格或者結果)為基礎估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確定過程受主觀因素影響較大,可靠性較差,因此只有在資產的公允價值無法取得時才采用此方法。
(2)確定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該現值應按照資產在持續使用過程中和最終處置時所產生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乘以恰當的折現率進行折現后的金額加以確定。
①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確定。未來現金流量應當以企業管理層批準的最近財務預算或者預測數據為基礎;而且明確規定了建立在預算或者預測基礎上的預計現金流量最多涵蓋5年,除非企業管理層能證明更長期間是合理的。因此在對5年以后的現金流量進行估計時,所使用的增長率不應超過企業經營產品的市場所處的行業或者所在國家或地區的長期平均增長率。通常應根據資產未來期間最有可能產生的現金流量進行預測;采用期望現金流量法更為合理的,應當采用期望現金流量法預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每期現金流量期望值按照各種可能情況下的現金流量乘以相應的發生概率加總計算。
②折現率的確定。折現率應當是反映當前市場貨幣時間價值和資產特定風險的稅前利率。該折現率是企業在購置或者投資資產時所要求的必要報酬率。折現率的確定通常應以該資產的市場利率為依據;無法從市場獲得的,可以使用替代利率估計折現率。替代利率可以根據加權平均資金成本、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其他相關市場借款利率作適當調整后確定。估計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現值時,通常應當使用單一的折現率;資產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對未來不同期間的風險差異或者利率的期限結構反應敏感的,應當使用不同的折現率。
③使用期限的確定。準則要求企業管理層對資產剩余使用壽命期內的未來現金流量進行預算或預測,要求不考慮未來可能發生、尚未作出的承諾事項(如重組事項、資產改良和籌資活動、所得稅的現金流量),進行最佳估計。
(3)確認資產減值損失,需要將資產期末賬面價值與可收回金額進行比較。比較的方法有三種:單項比較法、類別比較法和總體比較法。其中單項比較法比較準確,但操作復雜;總體比較法操作簡單,但不準確;類別比較法介于兩者之間。我國新的會計準則一般要求按單項資產計提減值,但下列情況除外:
①對于數量繁多、單位價值較低的存貨(含消耗性生物資產),可按類別計提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目的或用途、且難與其他項目分開計量的存貨,可合并計提跌價準備。
②單項金額不大或單項金額重大但未發生損失的應收款項,可按期末余額總額或分別不同賬齡計提減值損失。
③不能單獨產生現金流量的長期資產,如煤礦建的鐵路專運線、某個營業網點等,應按資產組進行減值測試,確認減值損失。
3資產減值的賬務處理
(1)企業計提的資產減值損失只是預計金額,并未實際發生,會計上稱為減值準備。根據我國新的會計準則,除遞延所得稅資產的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所得稅費用外,其余資產減值損失在利潤表中單設“資產減值損失”項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關注企業資產質量及由此導致的相關風險,是重要性原則的體現。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的資產,持有期內不僅核算減值損失,還核算資產升值的利得,在利潤表中專設“公允價值變動損益”項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持有目的并非賺取差價,公允價值的變動損益先計入資本公積),這種損益雖不產生現金流,但將其計入利潤表符合國際慣例及全面收益報告的發展趨勢。
(2)資產組的減值損失,準則規定按以下順序進行分攤:首先抵減分攤至資產組或資產組組合中商譽的賬面價值;其他資產中除商譽外,按各項資產賬面價值所占比例進行分攤。
一、初始計量
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方式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合并方應當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的份額作為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新準則明確強調,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是指“在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在確定最終控制方合并財務報表中的賬面價值時,要求合并前合并方與被合并方所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一致。如果合并前合并方與被合并方所采用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不一致,應當首先按照合并方的會計政策、會計期間對被合并方資產、負債的賬面價值進行調整,并以調整后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權益賬面價值為基礎,按合并方的持股比例計算確定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投資成本。
二、后續計量
1.成本法下投資方投資收益的確認。新準則將原《企業會計準則解釋第3號》中有關規定納入準則正文進行規范,明確規定投資企業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長期股權投資,當被投資單位宣告分派現金股利或利潤時,投資企業應當確認為當期的投資收益,取消了以被投資單位接受投資后產生的累積凈利潤的分配額為限確認投資收益的規定。2.不同計量單元的處理。新準則引入了《國際會計準則第28號———聯營和合營企業中的投資》中不同計量單元分別按不同方法進行會計處理的理念。投資方對聯營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對于通過風險投資機構、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連險基金在內的類似主體間接持有的投資部分,可以單獨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進行核算,直接持有的權益性投資部分,按照權益法核算。
三、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
對于長期股權投資核算方法的轉換,新準則將原企業會計準則解釋中的具體內容進行整合,引入準則正文,包括分步實現合并、分步處置子公司時個別財務報表中長期股權投資的處理、成本法和權益法轉換中的“跨越會計處理界線”理念。投資企業因追加投資或減少投資等原因導致對被投資單位的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響發生變化的,長期股權投資的核算方法需要隨著持股比例變化相應在成本法、權益法之間進行轉換,具體會計核算要與新準則在前述初始計量、適用范圍及后續計量方面的相應變化保持一致。同時還要與《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的有關具體規定相互銜接。
四、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