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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經濟責任審計 工作機制 分類管理
一、國內外研究現狀綜述
國內關于經濟責任審計的研究多集中在政府部門、國企等單位,涉及高校的并不多,并且主要以本科院校為研究對象,集中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關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研究。陳曉芳、桂珍若(2006)區分高校不同部門、不同性質單位的負責人的經濟責任審計內容作了明確闡述。張曉紅(2009)分析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現狀及原因,指出存在的主要問題,提出了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優化框架。王亞榮、馮民柱(2011)認為應當從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入手,分析其應當履行的經濟責任,最后確定詳細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內容。石莎莎、楊明亮(2012)基于受托責任理論,分析了將社會責任納入高校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內容的必要性。賈明春、張鮮華(2013)以教育部直屬高校為樣本,實證分析了影響高校科研績效的各項因素,提出應當強化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中對科研績效的評價。胡萍(2015)將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對象進行分類,將不同類型審計對象的經濟責任分為“共性責任”和“特性責任”,并詳細列出了“共性責任”和“特性責任”的內容。
(二)關于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研究。王奇杰、陳悅東(2008),朱瑩、 楊柏冬(2010)將層次分析法用于解決高校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的權重分配問題。王奇杰等(2008)基于科學發展觀的視角構建了高校校長經濟責任審計的指標體系,包括定量指標和定性指標。吳秋生(2012)認為,經濟責任有積極面和消極面。對積極經濟責任應當采用指標分析評價法,消極經濟責任應當采取問題責任界定法。耿彥軍(2013)分析了高校不同財權配置模式下,高校院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和評價指標。張凱(2015)設計了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共性指標,還設計并詳細解讀了高校不同職能部門、教學部門負責人的個性指標。
(三)關于經濟責任審計其他方面研究。孫寶厚(2008)認為審計質量與審計風險成反比。劉更新(2012)分析了經濟責任審計運行機制框架。楊玉新(2012)分析了審計各個階段的流程及存在的風險,提出了完善方案和風險防范措施。楊從印、劉琴(2015)以教育部直屬高校為樣本,調查了以經濟責任審計發現問題整改為重點的經濟責任審計開展情況。
高校中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無論是辦學規模、組織結構還是人才培養模式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區別,這也決定了本科院校和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管理、實施、評價、成果運用等方面存在顯著不同。首先,財務管理模式方面,與本科院校多實行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模式相比,高職院校由于辦學規模小,其組織結構相對簡單,大多實行集中的財務管理模式,即學校只設一級財務部門,統一進行整個學校的所有財務管理、經費收支、預算及決算。校內所有二級單位均無權設置財務機構,也無任何財權。在這種模式下,二級學院(系部)及不同職能部門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就與本科院校有著很大的區別。其次,內部審計隊伍建設方面,本科院校大多設置了獨立的內審機構,設置不同專業領域的專職內審人員。相比之下,很多高職院校的內審機構尚未獨立設置,內審人員的專業水平、業務能力也與本科院校有很大的差距。
從國內學者的研究來看,多以本科院校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研究的潛在對象,并沒有區分本科與高職院校的現實差別。而且在目前實際工作中,高職院校也沒有專門的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機制作為參考,實施及管理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存在著不同學校不同做法的普遍現象。
二、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工作機制的探討
(一)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制度保障機制。
1.加強內部審計組織領導。(1)進一步提高高職院校領導對于內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高職院校的主管部門應當把內部審計的開展情況列入學校主要負責人的業績考核內容之一。在對高職院校負責人任中和離任經濟責任審計時,將內部審計工作的開展情況和效果作為審計的側重點,以此提高高職院校領導層對內部審計工作的重視程度。(2)要求高職院校校長參加全省教育內部審計工作會議。(3)保證學校審計部門的知情權。學校審計部門作為高職院校的內部監控機構,應當充分享有對學校重大事項的知情權,校長辦公會議紀要應及時抄送內審部門,必要時學校審計部門主要負責人應列席校長辦公會議,便于內審工作的有效開展。(4)組織校內審計培訓。在校內積極舉辦內部審計以及財務規范培訓,要求校級領導及中層干部參加。通過相關法規與案例的學習,加強其對內部審計及財務風險的了解,充分認識內部審計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即內部審計將防范關口前移,及時發現問題并進行整改,在一定程度上能夠降低領導的財務風險,也能提高整個學校的資產使用效益。(5)加強上級主管部門對高職院校的走訪調研。上級主管部門加強對高職院校的實地走訪督查或調研,與學校黨政領導進行深度交流。對專職審計人員配備、內審經費、經濟責任審計輪審情況等問題進行深入探討,使高職院校領導意識到內審工作的必要性。
2.加強經濟責任審計制度建設。(1)建立健全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學校主要負責人應直接領導內審工作。建立健全以校長為組長,分管審計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為副組長,組織人事、紀檢監察、財務、審計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并明確各部門工作職責,制定議事規則,及時研究解決審計工作中遇到的問題和困難。定期將審計結果在聯席會議上通報,以制度促進審計信息的公開,從而充分發揮審計的作用。有關基建修繕工程項目審計的專題聯席會議,應該要求基建后勤部門和工程項目管理的主要負責人參加。年度審計計劃、審計報告應納入校長辦公會議研究范圍,在會上傳達新形勢下教育廳、審計廳等上級部門對教育系統內部審計的工作要求,提高學校領導的審計意識。把審計結果作為學校相關決策的重要依據。(2)確保高職院校內審機構的獨立性。(3)建立全面、系統、可操作的學校內審規章制度體系。根據國家和上級主管部門最新出臺的相關審計法規和會議、文件精神,針對學校實際和審計工作新形勢新要求新情況,及時制定、修訂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基建修繕工程審計、教學科研實驗室建設等各類專項資金審計方面的規章制度,規范內部審計的立項程序和操作規程,做到學校內審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4)完善學校內控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內控制度建設長效機制。深入分析審計中發現的問題所產生的原因,提高內部管理水平。對屬于內控制度缺失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和要求,不定期地對學校的管理制度進行梳理和修訂,不斷完善內部規章制度體系。屬于人員操作層面的,要加強人員管理,對流程不規范不清晰的要加強過程管理。學校要加強資金監管,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完善覆蓋項目決策、管理、實施主體的逐級考核問責機制,實行全過程信用記錄制度和責任倒查制度,加大對違規行為的處罰。加強資金預算和項目論證工作,在實施過程中,要嚴格按照經費管理辦法及財務制度執行,以控制業務活動的真實性為重點,加強經費支出的報銷審核,規范報銷流程,提高項目風險管理與控制能力。加強內部監督管理部門間的溝通交流,不能以審計監督來代替內控機制,協調發揮各類監督綜合作用。
(二)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機制。
1.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對象。將凡是負有經濟責任的部門、單位“正職”及主持工作一年以上或者實際主持本部門本單位工作的副職領導干部全部納入經濟責任審計范圍,形成全覆蓋格局。在高職院校的經濟責任審計中,不同被審計人員的經濟責任存在著很大差異。在審計原則、審計程序及評價標準的選擇上,根據被審計人員的不同類別有所側重,以確保科學、客觀、公正地評價。高職院校內無論是什么部門,其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都存在著共性。主要是(1)資產的管理和使用情況。(2)預算執行情況,包括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3)內部控制的建立和執行情況。(4)任期內遵守廉潔規定情況。在這些共性的責任之外,各部門由于工作崗位性質、部門職責不同及經濟活動復雜程度等因素,負責人的經濟責任也有著很大的區別,可以據此將經濟責任被審計人員分為四類。第一類是學校下屬經營活動頻繁、實行獨立核算的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其經濟責任除了共性責任之外,還在于各項經濟指標的完成情況。第二類是承擔著重要經濟管理職能、管理使用學校資金數額大的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如財務、基建后勤、資產設備、網絡中心等。這些部門管理整個學校的財務收支、基建維修工程、設備采購、實驗室網絡及設備使用等,由于其部門職能所致而使得主要負責人的經濟責任重大。第三類是承擔著重要的經濟管理職能、管理使用學院資金數額大的系部(二級學院)、教學管理等職能部門的主要負責人。這些部門管理使用著大量的專業建設、課程建設、學生幫困資金、獎助學金等專項資金,除了共性的經濟責任外,其責任重點還在于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的合規性、效益性。第四類是其他職能部門、科研單位、群眾團體的主要負責人。這些部門由于崗位性質其經濟責任較小,管理資金也少。
2.實施經濟責任審計分類管理。由于經濟責任審計對象不同,相應的經濟責任也有所區別。為了提高審計工作效率,針對高職院校實際情況,遵照全面審計與重點審計相結合的原則,按照被審計人員經濟責任的分類,對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實施分類管理。對于第一類獨立經營核算的下屬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采用對單位財務審計或主要負責人任中審計加離任審計方式,至少每年對單位開展一次財務審計或者任期內對主要負責人進行一次任中審計,離任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于第二類經濟責任重大、承擔重要經濟管理職能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實行任中審計加離任審計,一個任期內必審一次,離任時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對于第三類管理著各種專項資金的部門主要負責人,宜采用專項資金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相結合的方式,以離任審計為主,加以必要的任中專項審計。對于第四類其他職能部門、科研單位、群眾團體等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一般實行離任經濟事項交接制度,必要時開展審計調查或抽審。
(三)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運行機制。經濟責任運行機制就是處理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審計人、被審計人以及信息使用人之間關系以及保證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有效開展的各項程序和制度。具體來看,主要有委托人與審計人之間的委托機制,審計人與被審計人之間的執行機制,信息使用人與被審計人之間的成果運用機制。
1.經濟責任審計委托機制。經濟責任的產生起源于財產、資源的所有權與管理權的兩權分離。財產、資源的所有者將其經營管理權委托給無所有權的人,由此而產生關系。為了降低成本,所有者委托獨立的第三方對人的管理行為進行監督。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實踐工作中,校內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通常是組織人事部門。雖然這些部門不是公共財產的所有人,但是經濟責任審計是對領導干部的審計,對他們的管理一般是由組織人事部門進行的,所以組織人事部門作為經濟責任審計的委托人是符合我國國情的。在操作中,高職院校組織人事部門向內部審計聯席會議提出學校內部管理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建議,經聯席會議研究審議后,報校黨委或校長辦公會議批準通過。組織人事部門向審計部門發函,由審計部門具體實施。
2.經濟責任審計執行機制。經濟責任審計執行過程一般分為三個階段,審計準備階段、審計實施階段、審計終結階段。(1)在審計準備階段,審計部門按照組織、人事部門的書面委托書,對被審計部門進行審前調查。根據調查結果,可單獨立項,也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專項資金審計、財務收支審計、內部控制審計、績效審計等聯合立項,制訂切實可行的審計實施方案,組成審計工作組,向被審計人員送達審計通知書并開展審計。(2)在審計實施階段,現場審計正式開始前,應當召開審計進點會,審計工作組全體人員、被審計對象、所在部門或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必要時可邀請分管校領導出席,通報審計工作具體安排和要求,聽取被審計人員介紹履行經濟責任情況等。在實施審計時,應當根據被審計對象的類別,明確相應的經濟責任,側重不同的審計重點。除了查閱會計憑證、文件記錄等原始資料、實地盤點以及對一些疑問進行詢證之外,還可以通過與被審計干部談話,與被審計部門或單位其他干部、教職員工代表分別座談,多渠道了解被審計對象執行財經紀律、“三重一大”、廉政從業等方面的情況。(3)在審計終結階段,審計人員在充分整理、分析審計工作底稿和詢證單的基礎上,編寫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送達被審計對象,充分征求其及所在部門的意見。如果對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持有異議,審計人員則需要進一步核實。根據最終無異議的征求意見稿出具正式審計報告,并做好文件歸檔。正式審計報告應送達委托審計的組織人事部門,被審計人員本人及其分管校領導。對審計報告提出的有關整改事項,被審計部門現任領導干部應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整改,并自收到審計報告2個月內提交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已離任干部應予配合。內部審計聯席會議應對有關審計意見落實情況進行督查,必要時審計部門可開展回頭看檢查整改情況。后一輪審計時要將前一輪審計提出的整改事項作為審計內容。
3.經濟責任審計成果運用機制。經濟責任審計的最終目的是審計結果的有效運用。兩辦《規定》中雖然已提出應當將審計結果作為考核、任免、獎懲被審計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但缺乏強制性,經濟責任審計結果運用率仍然不高。干部管理監督部門對審計結果的應用不夠重視,審計結果還未真正成為干部使用和監督的重要依據。要進一步明確經濟責任審計在干部考核中的具體作用,積極探索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分析運用,健全與經濟責任審計相配套的組織人事工作制度。此外,還必須強化以下幾個方面:建立健全審計結果公開制度;加強對基建工程的審計整改;加強對科研項目及專業建設、課程建設等專項的審計整改,進一步規范科研及專項經費使用;加強對財務的審計整改,確保資金運用安全規范高效。
(四)建立健全高職院校經濟責任審計人才保障機制。
1.加強組織保障力度。學校內審人員的年度績效考核應當單獨進行,根據內審人員的職責履行情況及工作業績,由內審部門負責人與分管審計的校領導直接考核評價,切實保護內審人員的工作積極性。
2.提升內審工作的效度。鑒于內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特殊性,以及高職院校同類崗位經濟責任的同質性和可比性,可探索實行同類崗位附近高職院校內部聯合審計,尤其是經濟責任較重的崗位,增強內審工作的獨立性和權威性,加大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質量保障力度。
3.加大人才保障力度。應當出臺政策為高職院校內審人員的后續教育、學歷進修和職稱晉升等提供有利條件。同時要重視實踐對業務能力提升的重要性,為高職院校內審人員參與上級主管部門開展的各類經濟責任審計項目積極創造條件。加強各個高校之間內部審計工作的交流,研討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中遇到的難點和熱點問題,不斷提升業務水平。
參考文獻:
[1]耿彥軍.新形勢下我國高校院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研究[J].中國內部審計,2013,(1)
關鍵詞:民營企業 企業內部審計 管理體制
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得到迅速發展。隨著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不斷發展,中小民營企業的審計工作也越來越必要。但是由于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特點,審計質量一直得不到提高,給注冊會計師執業帶來了一定的難度,同時也阻礙了中小民營企業審計事業的發展。本文將從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以及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對策等幾個方面進行論述,希此能夠為中小民營企業審計的發展有一定的貢獻。
一、 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發展現狀及特點
自20世紀90年代開始,中小民營企業有許多進行了股份制改造,成為股份制企業。如溫州的低壓電器業中已涌現了象中國正泰集團、德力西集團這樣的大型企業;溫州康奈鞋亞、紅蜻蜓鞋業等5家制鞋企業年產值超過6個億;紹興的輕紡企業已尼完成了脫胎換骨的轉變,其規模越來越大,集紡織、印染、設計、研究于一體的綜合型企業越來越多。
我國的中小民營企業基本上都是改革開放后形成的,家族式管理是當前我國中小民營企業的一大特色,并在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存在著千絲萬縷的親情關系,企業財產所有者與經營者之間往往因為經濟責任關系不清而引發利益沖突,一旦家族成員之間的利益沖突超過親緣的維系力,企業就會分裂甚至破產。
二、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面臨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中小民營企業得到了快速發展,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我國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時間不長,主要受制于投資者和企業主,再加之缺乏有效的行業交流和政府部門指導,目前主要存在以下一些問題:
(一)內審工作缺乏有效的監督指導及政策法規支持
我國《審計法》中只規定對國有金融機構和企事業單位等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并進行內部審計,而對中小民營企業如何建立完善內審機構和內審行為等沒有相應規定,致使中小民營企業只能參照國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模式進行,而明顯帶有國家審計的痕跡。有的中小民營企業審計部門甚至提出內部審計外部化,將中小民營企業作為內部審計人員的“對立面”,形成并加劇了審計部門與其他部門之間的對立。
(二)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手段落后,審計方式僵化
據相關部門調查的一些中小民營企業,其內部審計仍然采用的是手工方式下順查、逆查等方法,根本沒有意識到電子信息技術、通訊技術、計算機技術等對會計信息的影響,常常采用繞過計算機審計,根本無法真正高效率地進行內部審計工作。
(三)審計范圍只局限于傳統的財務收支審計而未向經濟效益方向拓展
目前大部分中小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基本上都停留在財務審計上,主要進行查錯防弊工作,但隨著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企業的投資主體、經營規模、經營環境和經營風險都在發生變化,內部審計如何將工作重點由財務審計逐步移到經濟效益審計上來,就成為當前中小民營企業的一大難題。
三、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應采取的措施
(一)加強國家審計機關對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的扶持和指導工作
雖然國家審計部門沒有強調中小民營企業的內部審計,但由于中小民營企業已成為各地經濟發展的動力,因此,建議國家審計機關將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審計納入國家審計機關業務指導和監督的范圍,對中小民營企業電算化審計的標準和準則、內部審計程序、方法手段等方面進行必要的扶持和指導工作,統一規范內部審計行為,提高內審工作質量。
(二)創造中小民營企業獨立審計環境
雖然中小民營企業保持著強大的生命力,但內部審計工作不能停滯不前,要不斷地改革和創新,在中小民營企業內部,只有在企業所有者直接領導下開展內部審計工作,才有利于內部審計充分發揮職能作用。也只有這樣,內部審計才可以直接代替企業所有者通過服務間接地參與企業管理,通過獨立、客觀的審計工作迅速發現和反映問題,規避企業風險,促使內部審計影響和服務于企業高層決策。
(三)構筑電算化方式下內部審計監督新模式、新方法
構建適應電算化環境的內部控制制度。現在一些中小民營企業已開始實行會計電算化,致使原手工方式下的內部控制制度失效,在會計電算化方式下,審計人員應通過全程參與的形式與財務部門一起制定適應電算化環境的內部控制制度,并對已制定的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符合性測試,檢查財務人員是否根據不相容職責分離原則進行必要明確的職責分工,查明內部控制制度中可能發生的薄弱環節,同時,加強對財務軟件日志文件和上機操作記錄的審計,確保會計核算軟件正常和安全運行,為企業提供準確無誤的會計信息。
(四)內部審計重點從財務審計轉向管理效益審計
經濟效益是中小民營企業的生命,中小民營企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過程中,隨著內部管理水平的提高和會計電算化的普及,使得賬務表面的錯弊越來越少,內審職能也必須從傳統的財務審計轉到管理效益審計中來,進行經濟效益審計、經濟責任審計、經濟合同審計等工作,從而為企業謀取最大的利潤。
綜上所述,在當前中小民營企業快速發展的情況下,只有通過國家審計機關的指導和扶持,多渠道、多專業地選拔和補充既懂財會審計知識又懂計算機、建筑工程、經濟和法律等方面的復合型內部審計人員,提高內部審計整體素質,才能加強經濟合同審計、內控制度審計、資產重組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和績效審計,進一步降低中小民營企業的經營風險,促使中小民營企業健康有序的發展。
參考文獻:
[1]宋波、沈培強,2006年:中小民營企業審計風險及其控制,審計月刊。
[2]汪紅健、張忠德;,2005:淺析注冊會計師審計中的問題及對策,經濟研究參考。
[3]陳淑芳、馬過清,2000:關于小規模企業審計的幾個問題探討,西安金融。
關鍵詞:運輸企業 內部控制 內部環境 必要性
一、加強運輸企業內部控制的必要性
近幾年發現我局大部分運輸企業都存在很多由于內部控制制度不建全造成的隱性問題,這些問題通過財務審計很容易發現。如有些單位隨意虛報成本費用,任意調節利潤,弱化會計監督,放松會計執法,目的是為了獲取更大利潤。由于監控不力,導致資金管理存在嚴重漏洞,例如有些單位隨意挪用票款,現金流向不明現象嚴重。因此我認為,必須通過強化內部會計控制制度,規范會計審計行為,保證審計資料真實完整的手段來確保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這樣既可以保證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性,也可以確保會計工作有序運行。
二、運輸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現狀及不足
(一)治理結構不完善,產權不明晰
目前我國采用的是政企合一的管理制度,即下屬局和專業化公司的領導層都是由鐵道部直接任命,他們既是決策人又是執行人,這就導致權、責、利三者界定不明顯,無疑會對有效實施內部控制產生不良影響。鐵道部作為整個運輸企業唯一的最高行政主管部門,卻同時扮演政府和企業的角色,發展的進度和質量日益受這種特殊的管理結構的束縛,影響了內部控制效果的實施。股東權和行政管理權,本應是內部股東和外部機構以不同身份和不同方式行使的,卻被鐵道部獨享了。這樣,鐵道部不僅對內行使行業管理職能,而且對外將股東權化于企業,企業產權殘缺的怪象便在這種政企不分的體制下出現了。
(二)內部審計機制不完善
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其一,審計不獨立。在我國,審計部門與被審單位是同一企業內的平行部門,這就嚴重影響了內部審計機構和人員的獨立性,破壞了審計工作的獨立性原則。其二,內部審計范圍過于狹窄。目前,內部審計的積極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源于其對管理和效率等領域還不夠重視,而仍主要集中在對財務領域的審計。其三,經濟責任審計效果不理想。原因有兩點: 一是任職期間礙于人際關系,導致經濟責任劃分困難,經濟責任難以界定,想做出準確的審計評價是很難的。二是“事后審計,審任脫節”,在實際工作中,審計部門一般是在相關人員離任后才進行審計,未經審計,照樣升遷的現象頻發。工作缺乏主動性,審計結論得不到落實,審計部門越來越成為擺設。
(二)人力資源政策缺乏科學性
其一,人員結構不合理。結構性缺員現象嚴重,素質偏低的勞務工大量充斥在臟、苦、累、危險的崗位上,而技術性較高的工種卻嚴重缺員。同時招聘機制不科學,以致行政人員嚴重超標,機關部門臃腫不堪,造成工資成本和人力成本的雙重浪費。其二,培訓機制不健全。盡管運輸企業一直比較重視開展職工培訓,但培訓效果與目前企業發展要求卻相距甚遠。其原因在于企業培訓方案和方式存在問題,他們往往只重形式,不重效率,只重理論,不重實際,員工心理素質得不到訓練。另外培訓后的員工使用、待遇缺乏有機統一。
三、改善運輸企業內部控制環境的對策
(一)完善運輸企業治理結構 ,明晰產權關系
企業內部控制建設能否有效的基礎和完善內部控制的核心是合理的治理結構。董事會要明確其在內控體系中的核心地位。因為他們獨立于管理層,能夠對經營活動進行監督,并對管理層的決定進行推斷并提出質疑;科學選擇經理層并對其實施有效監督;依法行使企業的經營決策權,制定企業的經營方針,負責企業的各種重大決策,必要時可采取適當行動來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為避免重疊及權責不清現象,加強制衡力度,董事會應杜絕高層管理人員身兼二職。采取有效措施,賦予企業更多的生產經營自,激發他們的內在活力。
(二)完善內部審計機制
為構筑嚴密的內部審計制度,需強化審計監督,保持內部審計的獨立性。這就要求 內審部門應充分享有追查異常情況和提出處理處罰建議的權力。在被審計委員會授予適當的權力后能獨立履行職責。另外,保證與審計委員會或董事會溝通暢通也是很有必要的。為促進企業在國家政策、法律的指導下能健康發展,保障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審計部門應督促運輸企業負責人建立經濟責任評議制度,明確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和應承擔的經濟責任。
(三)形成一體化的多方位人力資源政策
建立健全完善的招聘機制。為選撥合適的人才,可以適當調整包括招聘 、培訓 、考核 、薪酬 、職務晉升等制度在內的人力資源政策,同時面向全社會招賢納士,使之能夠有效地支持運輸企業戰略實施。人力資源管理應將培訓工作放到重要位置,增強職工對培訓的認同感, 讓他們明白培訓既是運輸企業的義務,也是他們應該享受的權力, 同時使職工認識到通過培訓可以改變他們的待遇和晉升速度。激勵職工自覺參加培訓,積極、主動地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水平。這樣才能真正建立起培訓、使用、待遇一體化機制。
四、結束語
加強企業內部控制有一定的必要性,對運輸企業提升競爭力有著重要意義。目前運輸企業內部控制還存在較多的問題,主要是治理結構不完善、內部審計機制不完善、人力資源政策缺乏科學性。這些問題的存在,會嚴重制約運輸企業的健康發展。所以運輸企業需要從完善運輸企業治理結構、完善內部審計機制、形成一體化的多方位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出發,以完善內部控制,促進企業經營目標的順利實現。
參考文獻:
[1]劉巧莉.對運輸企業內部控制的研究[J].中國集體經濟,2011
[2]李玉杰.事業單位內部控制環境淺析[J].中國管理信息化,2011
關鍵詞:內部審計;管理審計;財務審計
一、引言
1932年,英國管理專家、工業顧問羅斯在他的著作《管理審計》一書中最早提出:要實施以職能部門評價和成績評價為核心的管理審計。管理審計,即管理型內部審計,是傳統的內部財務審計的延伸,是內部審計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
管理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或CPA為了維護股東、投資者、債權人及其他委托人的利益,對組織內部的各種管理活動或資金狀況、盈利能力及組織結構等獨立的、客觀的、綜合的、建設性的、面向未來的檢查、評價或分項研究,以幫助管理當局這一資金委托人對改進決策、提高獲利能力和經營能力,或者就委托人對委托管理責任的履行情況發表評判性意見,并對外報告。
管理審計的產生源于受托責任的發展。伴隨著社會政治經濟的發展,也伴隨著民智的開發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受托責任逐漸由受托財務責任發展到受托管理貴任,而管理審計就是這種受托責任合乎邏輯發展的必然產物(王光遠)。
二、我國開展管理審計必要性
(一)內部審計自身建設的需要
現代內部審計按審計的內容可以劃分為財務審計、基建審計和管理審計。傳統的內部審計主要是指財務審計,基建審計和管理審計是在新的經濟時期對于內部審計的拓延。而管理審計和財務審計又因為審計領域的重疊,容易混淆。
財務審計,以評價財務責任為主要的業務內容,專業的審計人員遵照有關法律法規測試檢查會計資料、會計程序和會計控制,以評價財務報表是否真實,企業資產是否完整,組織權益是否得到維護和保障,進而確定受托人是否完成了應履行的財務責任。財務審計一直以來都是內部審計的中心。但是隨著現代經濟的發展,特別是二戰后世界經濟的高速發展與融合,企業規模成倍擴大,跨國公司迅猛發展,公司對于企業人經營管理能力的要求日益提高。管理當局為了提高整個企業的管理效率、有效利用資源,將受托責任層層分解,在企業內部設置了各種責任中心、分廠、分公司。組織復雜化的結果導致信息內容、信息制作過程以及信息傳遞過程的復雜化。為了控制各職能部門和管理層受托責任的有效履行,就必須將獨立于職能部門之外的財務審計業務延伸到非財務領域,以提高管理效率和有效利用資源。這樣,多層負責的組織管理體制促使管理審計的產生和發展。
(二)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
隨著市場機制的引入,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國有企業的管理體制逐漸由傳統的行政性走向經濟性。企業集團化、股份制、證券化以及資產并購過程中引入外國資本等多種經濟形式,要求企業建立一套客觀、公正、行之有效的內部監控系統。這就對我國傳統的內部審計提出了新的要求。管理審計作為對于管理當局的管理能力評價方式便應運而生。
(三)加入WTO的需要
加入世界貿易組織,使我國的經濟逐步走向世界,給我國企業提供了一個學習、借鑒世界各國先進內審工作經驗的極好機遇,為建立符合我國經濟改革利益、與國際接軌的現代內部審計理論與方法體系創造了條件。
三、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的現狀及問題
管理審計代表了內部審計發展的趨勢,是內部審計發展的較高層次。國內的管理審計雖然起步較晚,但到目前為止,還是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一)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過程中,按照管理科學的要求,許多企業將管理審計的思想和方法運用于廠長(經理)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使其在內容和方式上得到了有效的拓展和深化。不僅進行合規性、真實性審計評價。而且兼顧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評價,更加有效地發揮了審計的作用。
(二)內部控制審計
主要以控制測試來評價控制系統,找出薄弱環節及至失控部位,并提出改進措施消除隱患,達到健全系統、改善控制、防范風險、提高效益的目的。該項審計的對象雖然涉及了管理和控制活動,但目前主要限于合規性、遵循性目標評價,較少進行內部控制經濟性、效率性、效果性的深層次綜合研究。
(三)績效審計
有些企業以增收節支、開源節流、扭虧為盈等為主要目的審查生產力各要素的運用情況,以改進生產經營工作,謀求最大限度地利用現有資源,充分發掘人力、物力、財力資源的潛力,實現最佳的經濟效益。它主要著眼干對企業現實物質條件和技術條件的審查,對提高經濟效益能起到切實作用。但它較少對管理組織機構的合理性、管理機制的有效性、管理措施的效果等進行綜合研究與評價,只是初步的經濟效益審計。
四、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目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對管理審計在企業內部治理中的作用認識不足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尚處于初級階段,企業管理粗放、責任不明、法制不健全、違法亂紀現象較為普遍,會計信息失真比較嚴重,審計的主要功能還是履行監督職責,主要任務還是審查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審計重點仍在財務收支。管理審計作為一種獨立、客觀、公正的約束和評價機制,其在公司治理結構中的管理職能尚未得到充分認識和重視,使得審計領域、范圍受到限制,管理審計發展受到影響。
(二)管理審計沒有形成自己的審計體系
由于我國內部審計實務工作起步較晚,有關內部審計工作的法律、法規與準則的建設都不盡完善,不像外部審計那樣有較為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規可以遵循;內部審計機構或部門自我評價機制較弱,開展工作的隨意性較大,更談不上針對管理全過程的管理審計的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新頒布的審計署第4號令《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規定》,中國內部審計協會制定的《內部審計基本準則》、《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規范》和15項具體準則出臺不久。尚未得到很好的貫徹和實施,造成管理審計工作仍難以有效地開展。我國目前缺乏公認的管理審計準則,管理審計人員各行其是,管理審計只能在不規范、低水平的狀態下進行。因此,管理審計走上法制化、制度化、規范化的道路還很漫長。
(三)管理審計方法陳舊
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特別是網絡經濟的發展,網絡審計日益成為審計的主要方式,傳統的事后審計逐漸延展到事前、事中的審計,全程審計成為可能。面對網絡審計,需要產生一種不同于傳統手工審計的方式及新的管理審計方法。目前,在國內由于管理審計剛起步,所運用的一些審計方法還是傳統的財務審計方法,許多審計還停留在傳
統手工查賬的基礎上,在新技術面前還有些無所適從。審計手段落后,不但增加了審計難度。而且效率低、準確率差,嚴重影響了審計作用的發揮,無法滿足企業管理對審計工作的需求。這也造成了內部審計人員工作強度高、壓力大,無法適應這種針對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的管理審計的要求。
(四)審計人員的素質不能滿足管理審計需要
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和組織規模的擴大、市場和貿易的國際化以及競爭的加劇等因素使得企業經營管理難度加大,受托管理責任關系也不斷深化,對管理審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審計人員必須具有對商業活動的洞察力及審計程序的相關知識,深刻認識和正確把握管理控制鏈。除需要掌握會計和審計領域知識外,審計人員還需要掌握市場營銷、現代管理、工程技術、法律法規等綜合知識。企業現有審計人員多是從財會崗位轉過來的,對財務、會計等專業知識比較熟悉,而對現代管理等知識相對欠缺,不能滿足現代管理審計發展的需要。
五、改進現代企業內部管理審計的對策
(一)加強管理審計的宣傳力度
管理審計在我國還是起步階段,人們對于他的認識還很朦朧,而且就我國的國情而言。開展管理審計往往受到管理層人為的阻礙,特別是管理層的業績審計、資格審計等涉及直接高層的審計工作開展非常困難,往往流于形式,不能真正地發現問題。造成這種狀況的一個重要原因在于我國的管理人員對于管理審計的認識不清,往往把管理審計看成個人問題調查,“審查誰,誰就有問題”。觀念上的錯誤認識是阻礙目前我國管理審計發展的首要原因。
(二)盡快建立健全管理審計方法體系,明確管理審計標準
審計標準是指審計人員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的依據,離開了審計標準,審計人員就無法對被審計事項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客觀的評價和監督。由于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內部管理審計機構可以自行開發適合本企業的管理審計標準。內部審計人員只有在建立一整套適合本企業的管理評價體系之后,才可對被審計事項進行評價,使內部管理審計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應抓緊制訂管理審計的法規和條例,將管理審計制度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來,以進一步明確管理審計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不斷拓寬管理審計的領域
企業要從以檢查、評價為主要內容的內部控制審計向以改善機構運行狀況和推動改革為主要內容的管理審計轉變。審計部門不僅是問題的發現者,而且應成為改革的推動者,要從管理的角度不斷拓寬審計的領域,在企業內部控制、風險管理、機構改革、業務創新等活動中發揮積極促進和推動作用。當前可以重點圍繞企業經營管理中的熱點、難點問題。選擇一些規模相對較小、涉及面相對較窄的項目開展管理審計試點,逐步探索路子、摸索方法、積累經驗,應用管理審計的理念,逐步拓展廠長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內容和范圍。嘗試開展比較全面的任期管理責任審計評價等。
(四)創新管理審計方法
在審計過程中,我們要注重審計方法的運用,為使審計事項的成本最低、效果最好,就要把握全局,突出重點,抓住主要矛盾。采取措施,有效地解決問題。這就要求審計人員要了解整個生產經營過程,圍繞企業的中心工作,在保證審計質量的前提下,盡可能減少不必要的工作。要選準審計的重點內容和事項,找到切入點,從中發現控制的薄弱環節,有針對性地運用審計方法,多角度地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及后果,捕捉改進企業各項經營管理的信息,推動企業發展。目前我國的審計技術相對比較落后,部分手工操作還存在著審計內容不全面、深度不夠、計算結果不夠精準、信息提供不夠及時等缺陷。因此,在運用計算機輔助審計方面還需積極進行探索,改變傳統的審計方法和思路。拓展和延伸審計的廣度和深度。為適應現代企業的迅猛發展,面對信息革命的挑戰,必須將信息技術與審計業務相結合,將數據審計與系統審計相結合,將傳統方法和技術創新相結合,提高審計的效率和效果。
關鍵詞 銀行審計 管理模式 探討
現代市場經濟的發展,推動了社會經濟實體運作的多元化趨向,促進了社會經濟管理形式的改革與創新。審計管理是由相關專業審計管理人員針對本部門以及分支機構的資金、運轉等核心能力的組織與經營管理,促進健全高效的研究分析活動。在我國銀行內部管理活動中,運用管理審計手段不僅是強化銀行內部審計監督職能的一項重要舉措,也是加強銀行經營管理、提高經營效益的有效途徑。本文針對銀行審計管理的認識,分析了當前我國銀行審計管理的現狀與存在問題,闡述了銀行審計管理發展的對策與建議。
1 銀行審計管理的內涵
銀行審計是指在內部設立的審計機構或審計人員,依據國家的有關財政、金融法律、法規政策以及本系統的準則,獨立地對本系統及其分支機構的各基礎業務活動、管理活動及財務活動的有關資料的真實性、合理性、正確性所進行的綜合監督活動。
銀行審計管理的作用是用于改善金融機構的運作并提升其經濟效益,通過引入一種科學系統的、高效條理的方法去評價和改善金融風險管理、控制和監管程序的有效性協調的行為總和。
2 銀行審計管理的意義
2.1強化銀行審計管理,有利于資金運行和效益提高
通過審計活動,及時發現銀行資金運行過程中的問題,促使有關部門采取措施加以糾正,推動銀行業務經營機制和各項政策的有效落實。有利于銀行自身規避金融風險,提高經營效益。
2.2強化銀行審計管理,有利于維護財經法規約束機制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深化,銀行審計管理與控制,有利于推動金融部門經濟活動按照國家財經法規正常運行、健康有序地發展,有利于健全內部約束機制,及時發現違規問題,提出改正意見和建議。
2.3強化銀行審計管理,有利于防范控制金融投資風險
銀行審計管理具有時空優越性,可以根據需要隨時進行審計活動,有利于及時發現和制止資金運行存在的問題,為正確決策提供必要的參考信息,能夠有效地規避、防范和控制經營風險。
2.4強化銀行審計管理,有利于推進金融系統廉政建設
認真開展銀行內部審計工作,加強審計監督力度,增強責任服務意識,強化審計管理與控制,有利于積極配合紀檢、監察部門查辦經濟案件,有利于糾正行業不正之風,懲治腐敗、推進廉政建設。
2.5強化銀行審計管理,有利于維護內部員工合法權益
維護金融系統的合法權益,是銀行審計工作的重要職責。強化銀行審計管理與控制,對業務經營活動中的重大事項實行及時審鑒,有利于避免固有資金流失,減少經濟糾紛發生,保障員工切身合法權益。
3 當前我國銀行審計管理的發展現狀及存在問題
3.1指導思想偏失錯位,審計管理意識定位失衡
受傳統管理因素影響,部分銀行審計人員存在思想認識的簡單、片面性現象,在具體審計過程中,對政策界限把握模糊,對各項業務的審計意識嚴重偏失,缺乏主觀能動性,造成銀行審計工作不能務實。
3.2綜合素質能力落差,審計管理嚴重措施缺失
銀行審計是一項專業性強、涉及面廣的工作,對于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要求較嚴格,當前部分銀行審計人員缺乏必要的電腦知識,業務知識面較窄,不能適應新形勢下銀行審計工作需求。
3.3審計管理體系滯后,缺乏科學責任激勵機制
市場經濟體制運行環境下,科學有效的管理激勵手段或方式,有利于審計管理工作的協調性發展,當前部分金融審計管理,缺乏必要的精神物質激勵措施,極大影響了審計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的發揮。
3.4審計標準尚待統一,審計方案操作落實困難
目前來看,銀行審計工作內容局限于查錯防弊,多數銀行缺乏信貸資產質量、經濟效益、風險責任審計的關注。審計標準不夠統一,可行性審計方案的操作實施,得不到有效落實。
3.5審計行為不夠規范,法律監控保障措施弱化
現代經濟管理形勢下,構建科學完整地審計管理體系,完善法制化、規范化的審計監督機制,是規范銀行審計行為的重要保障。當前銀行審計管理監督保障機制嚴重缺失,造成了審計行為的不規范。
4 當前我國銀行審計管理發展的對策建議
4.1解放思想轉變意識,明確銀行審計的基本職能
解放思想,堅持從實際出發,明確工作思路,端正指導思想,是提高銀行審計工作水平的前提。要科學樹立質量意識,效益意識,積極轉變服務意識,要找準銀行審計工作的定位點,明確審計工作的目的和具體職能,推動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
4.2完善審計法律保障,堅持金融審計的依法實施
健全銀行審計法律保障制度,堅持依法審計是銀行實施審計監督的基本方針,也是提高審計管理工作水平的重要保證。必須依據審計法規實施審計,規范審計內容程序、方法要求,開展各項審計工作,實現審計工作的法制化、制度化與規范化,確保審計規范科學。
4.3明確責任審計體系,完善審計報告與質量考核
銀行內部審計,應建立分期分類審計制度,明確審計責任規劃,把內部審計列入各項業務整體運轉環節的有機組成部分,完善審計報告制度,要堅持及時反饋匯報原則,堅持實行專項審計報告措施,建立金融內部審計質量考核指標,促進銀行審計工作的有效進行。
4.4協調內外工作關系,加強金融審計溝通建議
銀行內部審計責任重大,涉及面廣,銀行內部審計,必須把握審計監督的主要功能,突出工作重點,協調好本部門領導、各業務部門以及被審計部門的關系,在實際審計過程中,注意審計方法,加強溝通交流,虛心聽取被審計對象的意見,實現審計管理的人文性特點。
4.5創新審計方式手段,實現金融審計科學統一
新形勢下,銀行審計管理工作要適應規避金融風險的需求,應在保證運行質量、提高效率的基礎上,改變銀行審計傳統方式,采取合規性與風險性方式統一、現場審計和非現場審計方式統一,完善審計內控管理機制,預防和化解金融風險,實現審計方式的靈活多樣統一。
4.6拓展社會監督平臺,落實民主法治監控審計
銀行審計管理工作,要與有關職能部門管理監督相融合。審計機構既要認真履行職責,又要通過建立健全各種內控機制和拓展經濟責任審計形式等,使有關職能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作用得以充分發揮,形成監督的合力,真正落實銀行審計的民主法制管理。
4.7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綜合審計人員專業培訓
加強審計隊伍的自我完善,提高審計人員的綜合素質,是提高銀行審計水平,發揮銀行內部審計職能的根本保證。銀行內部部門和審計機構應加大重視力度,強化審計隊伍組織建設,配備審計高尖人才,開拓各種有利渠道,充分調動審計人員的積極性。
關鍵詞:市縣級;融資平臺公司;經營管理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23198(2015)18011101
1 存在的問題和困難
1.1 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不夠規范
(1)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尚不健全。尚未出臺綜合性的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制度、償債準備金制度等;尚未明確債務歸口管理部門,政府性債務舉借仍由相關部門和單位自主確定,多頭管理,對新增債務未進行有效控制和審批,債務規模缺乏有效控制,債務資金使用未得到有效監督管理。部分地方政府部門和機構以及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違規出具承諾函、寬慰函,違規以財政性收入、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或其他方式提供直接或間接擔保。違規集資形成的債務時有發生。
(2)平臺公司經營不規范。一是未嚴格按照國務院19號文件對融資平臺公司進行清理規范。二是部分融資平臺公司管理不規范。三是大部分都存在著工程超概算的問題,導致大部分工程拖欠工程款,形成政府性債務。
1.2 債務總額大,債務償還包袱沉重
市級城司作為融資平臺,承擔著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融資工作,自成立以來主要工作是市本級重點項目建設和作為政府融資平臺支持縣(區)域經濟發展,并無經營收入,無力支付貸款本息。但為維護政府信用和城司在資本市場的信用等級,確保市級開發性金融合作工作正常進行,以貸還貸和以貸還息總量大,矛盾后移。加之多數在建項目超預算及建設資金來源不足,造成項目資金缺口較大。在行業上主要表現為市政建設、交通運輸行業。
1.3 融資成本增大,增加了償債壓力
通過融資租賃、回購(BT)、墊資施工、延期付款和集資等方式形成的政府性債務規模大、融資成本較高,增加了償債壓力。
這些融資方式隱蔽性強,不易監管,且融資成本普遍高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如回購資金空掛問題,城司在發行企業債券時,為滿足債券發行對發行人財務指標中主營業務收入及經營性現金流的要求,與市政府簽訂了BT回購協議。協議簽訂后,由于財政資金無法到位,城司形成巨額“長期應收款”掛賬,以此又帶來了資金空掛問題。
1.4 資本結構不合理、公司治理結構薄弱
在資本結構中,特別是在以非貨幣資產出資存在問題較多,作為出資的相關實物及土地使用權大部分均未辦理財產權的轉移手續,而且還存在政府機關辦公設施等一些不能作為出資的非經營性資產。
在公司治理結構方面,一方面,政府職能與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能未能完全分開、企業依法獨立自主經營的權利受限;另一方面,縣級融資平臺公司基本未有完善的公司組織結構,未能合理設置公司戰略、薪酬與考核、內部控制及風險管理等內部職能機構。
1.5 良性償債機制尚未形成
目前,債務資金投向主要用于城市基礎設施建設等公益性行業,公益性項目投資缺乏“造血功能”,償債資金來源單一。加之土地收益遲遲難以兌現,導致償債資金缺乏保障,增大了到期清償債務的風險。同時,沒有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以自身盈利來償債的良性工作機制還在探索階段。
究其原因:一是資產質量不高,抵御風險能力較弱。城司資產規模雖大,但多為公益性資產,缺乏經營性資產。二是融資渠道單一。依賴于銀行中長期貸款等負債方式,利用資本市場直接融資比例過低,缺乏持續融資的順暢通道。三是缺乏持續經營模式。城司僅僅承擔了以投資項目為中心的融資及建設的全部職能,完全按照政府要求實施項目。因沒有賦予經營性資源,而缺乏經營動力和持續經營的運作模式。在實際運作過程中,缺乏自身造血功能和產出效益。
2 審計建議
2.1 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提高政府性債務管理水平
要進一步樹立政府性債務的償債意識和風險意識,建立健全政府債務管理長效機制,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管理,提高對政府性債務的管理水平,實現舉借和發展的良性循環。一是要根據自己實際情況,建立科學合理的政府債務管理指標體系,明確財政部門在政府性債務管理中的主體地位,對所有債務實施全程監督,對政府性債務的總量、期限及結構進行認真研究分析,建立有效的控制措施。二是加強對政府性債務舉借和融資市場的研究和監控,有效的防止債務風險。三是政府性債務的融資和償債資金納入預算管理,保證財政預算管理的真實性、完整性,有效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產生的財政風險。
2.2 加強和完善政府性債務決策機制、監控預警機制
加強和完善政府性債務的決策機制。應建立統一的政府債務管理專門機構負責對政府性債務監督與管理,理順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和決策機制。要定期對政府性債務進行檢查監督,規范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審批程序,嚴禁違反相關規定,嚴格控制基層單位舉借債務,按照誰決策,誰負責,誰受益,誰償還的原則,防止新增不良債務。
2.3 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監督檢查
政府應建立領導負責制,嚴格考核,把政府債務管理工作作為日常重要工作來抓,積極采取可行措施,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財政和項目主管部門要切實發揮職能作用,對地方政府性債務進行定期統計和動態監控,加強對政府性債務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監督,對資金和項目實行全程控制,禁止政府各部門單位直接舉借政府性債務。加強項目管理,嚴格遵守基本建設程序,遵守投標制度,加強竣工決算審計。計劃、財政、審計及監督檢查部門應加強協調與合作,嚴格項目的審批,加大對資金撥付使用的監督、檢查力度,對違反財經法規、浪費國家資財的行為從嚴懲處,確保專款專用。進一步深化經濟責任審計,把領導干部在任職期間的舉債、償債情況納入審計評價范圍,堅決杜絕影響縣域經濟發展的行為及盲目舉債造成不必要的損失浪費問題。
關鍵詞:風險導向模式 企業內部績效審計
一、風險導向模式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相關理論
(一)風險導向審計模式的定義及特點
企業內部審計下的風險導向審計目前還沒有統一的定義,借鑒民間審計中風險導向審計的含義將風險導向審計定義為:風險導向審計是內部審計人員從審計風險的分析和評價出發,并以此制定審計計劃,實施審計的一種審計方法。其具有“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結合的特點。“自上而下”即從了解企業內外部環境、經營戰略風險入手,預期財務報表可能的發生,然后確定審計重點,最后根據實際情況分配不同的審計資源到不同風險的領域。對“自上而下”確定的審計重點采取進一步的審計程序,根據得出的結果再向上追查,然后再對風險評估進行修正,即是風險導向審計“自下而上”的特點。
(二)績效審計的定義及特點
根據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國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第2202號內部審計具體準則――績效審計的規定,績效審計定義為“內部審計機構和內部審計人員對本組織經營管理活動的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進行的審查和評價”。
績效審計具有以下特點:
一是“結合型”績效審計占多數。目前財務收支審計與經濟責任審計的結合是進行績效審計的方式。在進行的績效審計項目中,很多的審計項目是有綜合目標的,即在一個績效審計項目中,同時關注財務信息的真實性、合規性和財務收支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績效標準。
二是績效審計是以立足于服務企業、深化改革、加強管理、提高效益、防范風險為目標的。
三是績效審計的審計成果具有不同形式的特點。在我國績效審計報告可能是績效審計成果的一種體現,但是,為了適應不同的需要滿足各類審計項目對審計結果信息的需要,專題審計報告可能對這類需求的作用更直接,效果更大。
二、開展風險導向模式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意義
(一)開展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是加強企業經濟管理的需要
開展風險導向績效審計,通過對被審計單位所有可能涉及的方面進行審查,把經營管理過程中的缺陷找出來,尋找提高管理工作效益的路子,從改善管理體制、完善管理制度、提高運作機制、規范決策程序等方面提出管理建議,能較好地促進企業安全運行,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
(二)開展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是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
現代企業的管理模式多是所有者和管理者相分離的一種契約模式。企業審計監督的職責是由企業內部審計負責,在稽大違法違規問題的同時與企業質量績效相結合,促進企業發展和完善機制,促進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企業經濟性、效率性和效果性。
(三)開展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是完善審計職能的需要
審計具有監督、鑒證、評價三個基本職能,然而,這些基本職能是不足以應對社會的房展和企業的需要的,因此,積開展風險導向績效審計,不僅能擴展審計的范圍,加寬審計領域,而且能在財務審計真實性和合法性的基礎上,審查其合理性和有效性,進一步完善審計的職能。
三、風險導向模式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現狀及存在問題
(一)風險導向模式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現狀
由于風險導向績效審計要求企業內部審計人員對企業的經營狀況、市場行情、管理層的態度,甚至企業所處行業整體的風險率和市場環境等因素都要有比較清楚的了解。所以要求企業內部審計人員不僅有豐富的經驗,還要有豐富的行業知識,對企業所處的行業總體情況了如指掌,才能正確評價企業所處行業及經營活動中的風險。我國審計內部審計人員一般只進行財務方面的審計,對風險導向的績效審計接觸的較少,其他方面的知識也比較少,且風險意識不強,對績效審計也不重視,加之我國目前還沒有一份完善的普遍適用的風險導向績效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內審人員在實務中多是依靠個人經驗來進行的,這就可能造成審計過程的隨意性和審計結果不可靠的結果,這些給風險導向績效審計的實施帶來了巨大的困難。
(二)風險導向模式下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存在的問題
一是風險意識淡薄,不重視績效審計。現階段大多數企業對內部審計的職責的認識仍然停留在最初的階段,多數企業的風險管理體系不完善甚至都很少有成體系的制度,以風險為導向的審計模式更是處于起步階段,而績效審計在我國也是僅處于初步試點階段,應用最多的也僅是政府審計方面,在企業內部審計上很少能得到重視。風險導向績效審計作為一種新的審計理念和模式還沒有被廣泛的接受,其理論及實務體系還有待完善。
二是風險導向績效審計評價標準不健全。我國與審計相關的制度只指出審計要達到的目的,沒有對如何達到這個目的進行規定,也就是沒有績效審計方面的指標評價標準。由于風險導向績效審計的對象是各種各樣的,衡量審計對象標準也就各式各樣,并沒有統一的標準,有的對相同的審計項目,也會有各種類型的審計標準來衡量,對于不同的衡量標準,結論也是各有不同,因此審計機構和人員怎么選擇合適的指標評價標準不是很容易。
三是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技術落后。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是對企業的一種綜合評價,需廣泛運用管理評審技術、經營分析、計算機信息技術等方法。由于我國現在還沒有統一的對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業務操作流程和技術方法的標準文件,再加上內部審計人員的專業知識也不夠豐富和過硬,大多數內部審計部門在進行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時往往只是以查賬為主要手段,再輔以財務分析和簡單的經營分析,對審計項目及其所涉及的審計對象、審計內容、審計重點和審計方法等缺乏系統性,造成問題只能停留在表層,很難為公司提供有價值的成果,使得風險導向績效審計的作用遠沒有發揮。
四、促進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企業績效審計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加強風險意識,重視績效審計
風險導向企業內部績效審計的目標是幫助企業管理層對其自身應該負的責任如何去履行,一般包括審查評價經營活動的效益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要順應市場經濟,就不能逃避風險,對企業來說就需要確定風險范圍、建立風險模型和風險防范機制,而風險導向企業內部績效審計就是一條化解風險之路。因此風險的防范就需要企業的所有人員而不僅是領導,都要加強風險意識,加強風險方面的預警,對已露出苗頭的風險知道如何應對,對已存在的風險知道如何處理,將風險降到最低,爭取將這方面的工作做到最好。另外,企業的領導也應該兼顧績效審計,注重績效與風險的結合。
(二)不斷完善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標準體系
實現風險導向審計模式下企業績效審計全面開展是一個漫長的過程,審計對象績效的高低、優劣是由績效審計標準來衡量、考核的,同時,審計意見和審計結論的得出也是依據績效審計標準的。因此,選擇好的評價標準和建立合適的參照物對企業進行績效評價是十分必要的。對于如何確定績效審計標準,有以下幾種方式:一是參考現在正在使用的行業標準,由于每個行業的模式和特點都不相同,制定一個統一的評價標準并不現實;二是內部審計部門自己制定的一些控制制度、管理辦法等;三是國家制定和的發展規劃以及行業發展目標、指標,有關專業部門的規范、技術標準等。
(三)改進風險導向績效審計技術
企業內審人員除了運用常規審計方法外,應根據具體審計目標選擇不同的技術方法,第一,建立一套質量控制流程,并進行不斷地改進,讓部門所有人員盡可能多的采用。第二,建立一套完善的程序,培訓合適的內部審計人員使用工具、標準技術和方法進行審計。第三,定期評價審計工具、標準、技術和方法,確定是否有必要進行改進以提高內審的效率。此外,企業內審績效審計在審計工具、標準技術和審計方法方面也應得到政府管理部門和行業協會的重視。
(四)樹立風險導向績效審計的獨立性
企業應當擺脫傳統觀念的影響,明確企業內部審計機構要有一定的地位和職權,審計機關及其人員可充分值得信賴,樹立內部審計部門在企業的獨立性。首先是審計人員要做到的,一是加強思想道德建設。審計人員要做好應對各種情況的心理準備,樹立正確的三觀,只有這樣,才能保證自己的立場不動搖。二是加強自身業務能力。要想成為一名有勝任能力的的內審人員,對與審計有關的法律法規的掌握是必不可少的。同時,只要是與內部審計項目有關的知識也要熟悉,后續教育的加強也需要重視,這樣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另外,在企業方面,尤其是企業領導應該更新觀念,把那種企業的內部審計是擺設、是自找麻煩的錯誤思想摒棄掉,正確認識到風險導向企業績效審計是適應現代企業管理的需要,只能加強,不能削弱。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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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水利內部審計現狀對策
內部審計是企業自我完善、自我約束的產物,是隨著社會和經濟的發展,企業加強內部管理的自身需要而產生和發展起來的。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我國市場經濟體制改革進程的加快,以及經濟全球化和科學技術的迅速發展,我國內部審計作為組織內部管理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也得到了空前的發展。據相關資料統計,目前全國擁有內審機構8.2萬個,從業人員22.8萬人,團體會員190個,行業協(分)會15個。全國的內部審計機構每年完成審計項目60萬個左右,通過查處違紀違規、損失浪費等問題,促進提高經濟效益約1 000億元,為國民經濟快速健康有序發展作出了重要貢獻。從水利行業看,伴隨著國家實施積極的財政政策,水利基礎設施的投資力度空前加大,一系列民生水利工程付諸實施,這對水利內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面對新的形勢,如何審視水利行業的內部審計工作,如何解決出現的問題,更好地為水利事業健康有序的發展服務,為領導宏觀決策服務,成為當前水利內審工作急需研究的課題。本文就水利行業的內部審計談幾點看法。
一、水利內部審計的現狀及存在的突出問題
(一)內部審計目標定位不準
內部審計是一種獨立、客觀的保證和咨詢活動,其目的在于為組織增加價值并提高組織的運作效率。而我國現代內部審計的產生卻是一個行政命令的產物,片面強調外向及作為國家審計基礎(政府審計的延伸)而存在的內部審計模式。這種審計模式實際上導致了人們對內部審計在性質認定上的模糊。這導致水利審計在指導思想上的定位側重于“監督”,屬于“監督導向型”內部審計,不適應內部審計本身的需求,且不易得到單位領導及被審單位的支持和配合。從實踐看,由于水利內部審計工作開展較晚,內審服務功能不突出,忽略了水利行業特點而需要開展的專項審計和職工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審計,進而內部審計的重要性一度未能引起足夠的重視。
(二)審計內容、審計實施方式較為單一
從組織機構上看,水利事業單位類型多、專業性強,涵蓋了行政事業單位,生產經營性的企業單位,以及二者混合于一體的事業單位;從水利生產特點來說,下屬單位多、人員多、水利建設工程多,生產經營收入是其重要的來源之一。由于水利事業單位執行的財務制度各異,財務管理體制、運行方式各不相同,會計核算復雜,財務管理困難。而在審計實踐中,長期以來,內部審計內容基本上是以財務收支審計為主,審計層次較為浮淺,基本上停留在微觀的查錯防弊上,對錯誤事項停留在調賬、糾正錯誤上,尚不能多角度、深層次分析問題。
從審計實施方式看,基本上偏重于事后監督,屬于“馬后炮”性質,對如何加強經濟活動過程的有效控制研究的不夠,辦法也不多。審計結果反映具有滯后性,使審計作用的發揮大打折扣。
(三)個別單位內部審計機構缺失,審計設置獨立性不強
由于水利系統機構改革,出現了有的單位將原來的審計機構的被并入其他部門,如附屬于財務部門,原配有專職人員的改由相關人員兼任;甚至個別單位撤銷審計機構,也沒有配置任何審計人員。這種做法既不符合審計的獨立性原則,又使審計工作受到其他部門的牽制,直接影響到內部審計地位和作用的發揮。
(四)內部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跟不上審計發展的新要求
由于種種原因,目前,內部審計人員素質總體不高。現代審計的發展對審計人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合格的審計人員應該是復合型人才:既要熟練掌握審計、財務方面知識,這是最基本的要求;同時又要熟悉水利工程建設、固定資產投資政策,熟悉工程管理、工程設計、概(預)算等方面的知識。而目前大多數從業人員出身于財務專業,知識結構比較單一,對基本建設審計、投融資審計等知之甚少。從審計方式看,審計手段基本上停留在手工審計階段,深層次的計算機輔助審計、專用軟件審計的開展還有一定難度。
二、完善與發展水利內部審計工作的對策
內部審計既是單位內部控制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監督與評價內部控制其他部分的主要力量,不僅是審計的監督、保證作用,更拓展到審計在風險管理、控制以及使其價值增值的服務作用。
(一)拓展內部審計領域,全面審計,突出重點
對重點審計工作要進行全面審計,原則上每年至少要審計一次,審計面達100%,審計內容要仔細全面。同時還要注意審計對象在時間上的連續,做到不漏不斷。對財務計劃或預算的執行和決算要審核:年初的計劃或預算編制是否科學;年終的決算是否真實;執行過程是否符合預算項目的規定和要求等。對經營性收支審計,除及時、準確地向管理層報告有關查錯揭弊和資產保護信息外,更重要的任務是針對管理和控制的缺陷,提出建設性意見和改進措施,協助管理人員,更有效地管理和控制企業各項活動,合理使用資源,提高經濟效益,實現由“監督導向型”向“服務導向型”轉變。對水利專項資金和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要緊緊抓住資金流程這個主線,從立項、撥付、管理和使用、報告等環節進行檢查,防止和糾正挪用、侵占水利資金等問題,確保水利資金的規范化管理和運作。
(二)拓寬審計內容,改進審計方法與方式
1、水利內部審計要從只注重財務收支審計向“管理+效益”審計轉變
內部審作為一個控制系統,在本單位管理尤其是風險管理、內部控制以及本單位治理方面發揮著重要的防護作用。在今后的內部審計工作中,要在財務審計的基礎上,更多的開展管理審計、效益審計,逐步過渡到以管理審計、效益審計為主,發揮內部審計的建設性和前瞻性作用,推動本單位的健康發展。
2、從單一的事后監督向事前、事中、事后全過程監督轉變
事前監督與事中監督具有防范性、互促性、指導性,有利于及時發現問題,及時采取補救措施,防患于未然。為此,水利審計要做到提前介入,主動跟進,注重事前預防與事中控制結合,對重大投資項目實行全過程跟蹤審計。認真研究跟蹤審計的工作思路、介入時間和具體流程,強化審計質量和成本控制,創新審計方法,整合審計資源,做到邊審計、邊整改、邊規范、邊提高,確保投資項目符合政策要求,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確保重點水利工程項目建設順利進行,將內部審計工作打造成本單位堅強的 “免疫系統”。
(三)建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
獨立性是內部審計的最大特點,是其工作得以順利進行的根本保證。各單位領導必須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務必設立獨立的內部審計機構,并直接對單位最高領導負責。同時在人員上,將內審人員與財會人員分離開來,實現人員獨立,同時保證一定的辦公經費,保證審計活動的正常開展。對因機構改革合并的個別單位,要積極爭取,千方百計的配備專業審計人員和審計機構。
(四)拓展內部審計領域,提高內部審計人員素質
伴隨著水利事業的發展,水利投融資體制、水利產權制度改革等新事物不斷出現,對內部審計領域提出了新的要求。水利內部審計應在有效開展財務收支審計的基礎上,重點向內部控制審計、管理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合同審計、工程審計、質量控制審計、風險管理審計、戰略管理審計、管理舞弊審計、環境審計等等發展,最大限度地發揮內審的服務。
從內部審計人員看,要加強審計力量,把提高審計人員素質放在核心地位,要采取一系列提升內審人員素質的措施:采取上崗資格培訓、CIA培訓、后續教育等。同時要特別注意引進具有工程、計算機專業背景的專業人才,努力造就高素質、跨專業的復合型內部審計隊伍。
參考文獻:
關鍵詞:高校 財務管理 問題 建議 對策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高等學校已由過去單一的教學、科研單位,逐漸轉變為教學、科研、技術開發、技術咨詢服務和生產經營各項活動并舉的法人單位。高校的教育經費來源正在從以政府撥款為主,向政策性收費、生產經營等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格局轉變。
受1999年高校擴招的影響,高校生源迅速增加,并且每年都以一定比例增長,根據教育部統計數據,僅2009年普通本專科招生達1179.85萬人,比上年增加75.63萬人,增長了6.85%,研究生115.86萬人,比上年增加11.2萬人,增長了10.7%。隨著高校中的本科教學水平評估的建設,要求各參評高校教學要達標,在擴招及評估的雙重壓力下,各大高校都廣泛籌資,大興土木,但資金從何來?國家的財政撥款是有限的,高校在此情況下,不得不借助銀行信貸等金融工具支持,給高校帶來了巨大財政的壓力,也產生了相應的財務風險。
高等學校作為準公共組織,具有準公共性和非營利性,一旦出現財務風險,嚴重的社會影響迫使政府不得不幫助高校走出財務困境,從而決定了他不會成為最終的風險承擔著,最后的風險只能由政府買單。如果不能控制和解決好高校財務風險問題,將會弱化高校財務管理的職能,還會使國家公共財政承受風險。
可見,高校財務管理工作是高校核心工作之一,對高校的經濟費用有很大的影響。對高校財務管理問題的現狀及存在的不足予以分析,實現高校財務管理的優化,無疑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1.我國高校財務管理研究現狀
關于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歐美等西方發達國家已成為一門相對獨立的學科,但在我國屬于薄弱環節,相關財務管理研究尚處于探索階段。在我國,財務管理在企業得到重視,投入產出分析得以大力推廣。但在高校鮮為實施。高等學校的財務管理包括預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結余及分配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專用基金管理、財務清算、財務報告與分析、財務監督等內容。20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高校體制在逐漸改革,順應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和完善,我國現階段高校的財務逐漸承擔起多渠道籌措教育經費和合理安排使用各種資金的重任。高校的財務管理已逐漸引起相關專家的重視。像理論界與實務界主要從增加教育投入、提高辦學效益、重視教育成本核算等方面展開研究。對于高校的師生比例、教育經費投入、教育經費生均占用量,教學儀器設備生均占有量、圖書生均占有量等數據進行研究對比,從而根據經濟學的邊際效用原理,確定能產生最大經濟效益與社會效益的最佳辦學規模。
2.我國高校財務管理的問題及成因
隨著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完善及教育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化,我國高等教育從原來的由政府直接管理的辦學模式正向由政府宏觀管理、學校面向社會自主辦學模式過渡及轉變。逐步建立了依靠法律、政策、經濟、服務和監督等方式管理學校的運行機制。高等教育也從“教育福利”轉變為“教育產業”。高校的經濟活動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發展成為以教育資金為主渠道,以從屬于教育資金的生產經營資金為輔的兩種資金運動。籌資渠道的多元化,高等院校的財務管理也由原來的“重核算,輕管理”轉變為“重核算,重管理”。國家明確規定高等教育是非國民義務教育,實行了由國家和個人共同分擔高等教育費用的新體制,各高等院校根據本地區的經濟發展狀況逐漸提高收費標準,同時國家為了確保少數困難學生能順利完成學業,實施了獎學金、助學金和學生貸款等配套政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賦予高等院校能以獨立的法人地位,依法多種渠道籌集高等教育辦學經費,在使用資金方面擁有更大的自,充分調動了高校的辦學積極性,使得高校能夠把提高辦學效益同其自身利益有機結合起來,挖掘潛力,合理組織收入,努力節約開支,加強財務管理,有效地促進了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快速發展。
2.1我國高校財務管理的問題
2.1.1預算管理不科學
* 編制方法落后,缺乏必要的論證過程
目前大部分院校采用增量調整預算的編制方法,編制預算時只是簡單地按上年基數再加一定的比例調整。這種方法雖簡便易行,可以保證各項事業的基本維持,但年年基數加增長,使校內各單位基數大的多得,基數小的少得,而且實際執行中只能增不能減,導致單位之間的苦樂不均,又不利于合理控制支出。
* 預算效力缺乏權威性,約束力不強
追加預算一般是依據單位報告、領導批示等方法來確定。至于項目的必要性、輕重緩急、經濟效益等,缺乏必要的論證,哪兒要得急就往哪兒安排,年度的實際支出數往往高出年初預算數很多。由于預算約束力不強,很多單位在預算指標執行過程中,千方百計找理由、立項目、遞報告、找領導,使預算在執行中追加頻繁,導致學校財力無法負擔。
* 預算基數缺乏必要的量化分析和科學論證
各高校為了適應市場對人才的需求,各專業的招生人數是變動的,而預算編制者不能及時地根據各院系的招生計劃數的變化而調整預算基數,往往造成該花錢的地方沒錢花,不需花錢的地方經費有結余,不少單位為保基數,年終突擊花錢的現象較為普遍。
2.1.2輕視成本核算,資金使用效率低下
我國高等教育長期處于計劃經濟體制下,院校經費由財政全口徑撥款,政府給多少錢,辦多少事,錢不夠伸手要,不用考慮財務狀況,不用重視資金的使用效率。由于高校采用收付實現制作為會計核算基礎,無法將成本費用與收入進行配比,學校財務部門等同于政府的錢匣子,成了單純的記賬室,不講投入,不說成本核算,不講投入效益。由于學校沒有建立有效的教育成本分擔機制,各部門吃學校大鍋飯現象十分嚴重,使本已十分緊缺的資金卻要超負荷承擔學校的各項開支,造成學校難以承受經費負擔。
2.1.3財務人員能力不適應高校改革的需要
目前高校財務管理隊伍普遍存在整體素質偏低的現象,包括理財觀念滯后、方法陳舊,出現了新型理財知識的“饑渴癥”;有些財務人員缺乏掌握和運用新型知識的主動性,疏于知識的更新與補充,造成了知識結構不合理。這種現狀與知識經濟時代的知識化、信息化的要求相去甚遠。
2.1.4財務管理思想未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新要求
當前,高校已成為獨立的法人實體,高校經費來源已由政府統一撥款方式轉變為多渠道籌措資金的新局面,但我國高校在思想上、觀念上尚未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新情況和新要求,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第一,“統一領導”力度不夠,缺乏整體系統性。《高等學校財務制度》規定,高等學校應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或分級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但在實際工作中,財務“統一領導”的力度不夠明顯。高校內部財務控制涉及到人事、國有資產、教務、建設規劃、科技開發、校辦產業、后勤服務等多個部門的管理,各個部門雖然自身有比較完善的管理辦法與手段,但從學校整體上來看卻缺乏有效的銜接和綜合控制,容易造成綜合運行上的矛盾、低效率,使得資源得不到有效配置和優化,甚至出現失控情況,從而制約了學校的事業發展。
第二,財務參與經濟決策不夠。由于高校發展較快,經濟決策機制尚不完善,有些高校在進行經濟決策時,財務管理部門參與程度不高,學校簽署的對外經濟活動方面的合同或協議以及其他文件,征求財務管理部門的意見不夠,不利于學校內部財務控制工作的順利開展。
2.1.5財務審批權過度集中
“一支筆”制度是行政事業單位普遍實行的一種財務支出控制制度。在執行過程中,往往忽略對票據本身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以及完整性的審查,只注重支出數額的合理與否進行審批,使得經辦人辦理報銷等手續時可能含有大量不合法的無效票據,而財會人員面對行政命令不得已而從之,結果給會計核算工作造成被動局面。雖然多年來實踐證明大多數“一支筆”能夠嚴格執行財經法規,認真履行手中職權,用好手中筆。但是確有極少數“一支筆”在利益面前禁不住誘惑,置國家法制于不顧,使“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成為空談。
2.1.6資金的使用缺乏計劃性
預算管理是高校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在高校內部建立和規范預算管理制度,是高校財務管理制度的核心。加強資金收入和支出的預算管理,以及對預算結果監督職能是高校財務管理的前提。“上年基數+本年增長”的預算分配方法雖然簡便易行,但卻不符合公平、規范和透明的原則。分配給下屬預算單位的指標基數缺乏量化分析和科學論證,其弊端在實際管理中越來越明顯。在經費使用上往往事先無計劃,缺乏統籌安排,各項支出存在著較大的盲目性,不能將有限的資金用在刀刃上;在資金使用過程中無控制,因而導致資金使用超支,而使一些主要工作因缺乏資金卻不能按期完成,影響了教育事業的發展。
2.1.7財務管理缺乏系統的評價指標體系
現有高校財務管理評價的指標一般涉及三個方面的內容:關于財務活動歷史狀況的指標、關于學校信貸價值的指標和關于影響財務活動未來因素的指標。高校財務活動歷史狀況的指標主要是反映高校在一定會計期間的財務狀況,反映高校資金運用是否合理,是否能量力而出。雖然高校財務評價指標非常重要,但是目前高校很少運用這些指標對高校財務活動進行評價。
2.2高校財務管理問題的成因
我國高校財務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很多,造成這些問題存在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總結起來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2.2.1高校內部控制意識淡薄
我國高校以往一直是國家全額撥款的事業單位,學校在思想上、觀念上、管理上尚未完全適應市場經濟的新情況,沒有完全認識到高校是獨立的法人含義。高校領導層對于內部會計控制重要性的認識模糊,而且高校會計制度中對學校沒有成本核算的要求,沒有效益核算的理念,不關心投入效益比,其會計核算相對較為簡單。學校在借款時會認為學校是國家的,與企業不同,不會破產倒閉,如果還不起貸款,政府會出面解決,對學校不會形成影響。因此,很多高校在向銀行貸款時,根本不考慮自身的償債能力,對貸款數額和期限的長短也不進行評估和規劃,任意舉債,導致高校出現財務風險。因此,忽視了對高校內部控制系統的建設,高校的內部控制的基礎十分薄弱。
2.2.2財務管理體制存在問題
首先,有些高校在進行經濟決策時,財務管理部門參與程度不高,學校簽署的經濟活動方面的協議、合同等文件,基本不征求或很少征求財務管理部門的意見;有些高校對校辦產業、總務后勤及基建等二級財務部門業務監督管理弱化,且各自為政,給學校財務管理工作順利開展設置了人為的障礙。其次,我國已實施的有關內部會計控制的法律法規還比較少,一直未能形成一個相對完整的內部會計控制理論體系。由于沒有專門針對高校內部會計控制的法律法規指導,理論上對內部會計控制又沒有一個統一的定位。因此,高校至今還沒有一套完整的內部會計控制體系。
2.2.3對高校財務監督缺位
各級監督部門對高校的財務監督剛剛起步,日常性的監督機制在短時間內難以形成,內外監督機構對高校的財務監督沒有形成體系和合力,導致監督環節缺位。在高校,內部財務控制制度是一項行之有效的內部監督管理制度,也是高校內部財務管理機制的重要組成部分。近年來,有些高校財務工作中存在內部制約機制不健全、會計監督力度不夠、會計工作秩序混亂而造成的假賬泛濫、財務信息失真等嚴重問題。如常規性的印單(票)分管制度、重要空白憑證保管使用制度及會計人員分工中的“內部牽制”原則等得不到真正的落實。
3.加強財務管理的建議和對策
為保障高校各項資產的完整、安全,合理籌集、使用借款,規避財務風險,防止資產流失,建立和完善各項財務制度,規范高校的財務工作,現提出如下建議:
3.1合理確定預算編制范圍,選擇科學預算編制方法
隨著高校經濟體制改革的不斷發展,預算管理已成為高校財務管理的核心。加強預算管理首先要合理地確定預算編制的范圍。高校預算編制范圍除了傳統的國家財政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單位預算外資金收入和其他收入以外,還應該增加債務預算,將單位向金融機構的融資編入本預算年度使用的信貸資金收入計劃,以保證高校預算編制范圍的完整和真實。
其次,選擇科學的預算編制方法,高校在編制預算時,應該遵循政策性、穩妥性、合理性、全面性和統一性的原則,采用零基預算法與績效預算法相結合的預算編制方法,細化項目預算,堅持量入為出,合理安排預算資金。
3.2梳理績效管理觀念,加強成本核算
高等學校財務管理要摒棄財務工作的重點就是把好“用錢關”的觀念,按照市場經濟規律,樹立績效管理理念,進行成本核算。成本核算觀念要貫穿高校辦學過程的始終,使高校理財體制、模式、方法與社會相適應,降低學校運行成本,提高競爭力,千方百計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
3.3確定合理的籌資規模,降低財務風險
高校財務風險主要來源于向商業銀行的過度貸款。高校在向商業銀行貸款時,由于缺乏必要的內部控制制度和相關的可行性分析,導致貸款數額偏大,一方面給高校帶來巨大的利息負擔,另一方面,造成了高校資金結構不合理的現象,使高校資金流動性差,甚至使高校的資金鏈斷裂,給高校帶來了巨大的財務風險。為此,高校內部要建立信貸資金管理小組,將籌集資金的成本控制在高校可以承受的范圍之內,確定合理的籌資規模。驗證貸款項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制訂還款計劃,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分清輕重緩急,把貸款資金用在能夠給學校帶來經濟效益的項目上。在信貸資金的使用過程中,信貸資金管理小組與內審部門加強對信貸資金使用的監管,規范資金的使用,降低財務風險。
3.4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
根據教育部、財政部聯合下發的《關于高等學校建立經濟責任制加強財務管理的幾點意見》的精神,高校要健全財務工作經濟責任制,確定高校每一層次每一崗位相銜接的責任目標體系。高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明確學校法定代表人是經濟運行狀況的總負責人;明確學校財務處是學校的一級財務機構,統一管理學校各項財務工作,學校二級財務部門核算的全部收入、支出必須納入校級綜合財務計劃;各級行政部門的領導和各級財務人員都要為本崗位的經濟行為負相應的責任。各崗位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在哪個層次上出現問題,其上一級必須及時采取措施予以解決,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5強化內部審計機制和外部監管職能
高等院校要充分發揮內部審計部門的作用,加大經濟責任考核力度對權力主體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做到監督與激勵相結合,并把審計結果作為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促進學校經濟工作良性循環。同時,外部監督部門也要加強對高校財務管理的監督,及時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促進高校強化管理,走向制度化、規范化的軌道。
3.6提高會計及財務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加強財務管理,要提高實施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這樣才能保證制度、政策得到很好的實施。首先要培養財務人員良好的職業道德,能夠經受各種利益的誘惑,樹立實事求是的職業觀。其次要有扎實的理論基礎,并要有良好的現代數學、法學和信息網絡技術基礎,能應對知識快速更新和經濟、金融活動靈活、多變的需要,從經濟、社會、法律、技術等多角度進行財務分析并制訂相應的理財策略。第三要能不斷吸取新的知識,根據變化的理財環境,及時對各經濟主體的經濟運行狀況、財務管理體制和新經濟業務進行評估和風險分析。
4.結論
“百年大計,教育為本”,發展教育事業的根本出路在于改革。教育體制改革的加快和深化,必將牽動高校財務管理改革。在日趨復雜的辦學環境下,高校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的格局正在逐步形成,經過研究,本文主要得出以下結論:
4.1隨著經濟體制改革和教育體制改革的深入,我國高校在財務管理工作方面做了大量改革的嘗試,取得了不少經驗和成效,但也面臨著許多問題,如預算管理不科學、資金使用效率不高、缺乏財務評價指標體系等。
4.2當前,我國高校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諸多問題主要是由高校內部控制意識淡薄、財務管理體系不完善、財務監督控缺位等原因引起的。
4.3為應對新形勢下的具體問題,強化我國高校財務管理的主要策略有強化預算管理、加強成本核算、確定合理籌資規模、建立健全各級經濟責任制以及充分發揮內外部監管職能等幾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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