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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引言
今年3.22世界水日提出的口號是:“地下水——看不見的資源。”地下水一旦由于開發和保護不當而遭受污染,不但其自凈能力極弱,而且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影響,直接對人類及其活動造成危害。因此加強對珍貴的地下水資源保護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1 地下水污染的途徑
我國地下水的污染,在城市中主要來源于無下水道區域的化糞池、廁所、污廢水排放滲坑、滲井、排污溝以及垃圾堆置場、不完善的氧化塘或污水庫的滲漏;在郊區和農村地區,利用原生城市污水和工業廢水的不合理灌溉、大量地施用化肥和農藥等活動,也會導致地下水受到污染。污染物質進入地下含水層,首先引起潛水水質日益惡化,潛水溫度自然上升。在超采承壓水地區,由于承壓水水位大幅下降,造成上部污染了的潛水越流補給承壓水,使承壓水也受到污染,同時含水層疏干變為飽氣帶,改變了地層的物化條件,由還原環境變成了氧化環境,使下滲水飽氣帶中溶解了更多的物質成份,加速了地下水的污染。
2 地下水污染對人體健康的影響
當地下水遭受污染后,往往引起水中“三氮含量的變化。如果飲用水中硝酸鹽或亞硝酸鹽含量過高,就會對人體尤其是嬰兒造成危害,引發硝酸鹽急性中毒即正鐵血紅骯癥。硝酸、鹽氮、亞硝酸鹽氮在人體定條件下還會轉化成致癌物——亞硝胺。此外,地下水受污染后硬度過高,作為飲用水源不僅苦澀難飲,而且會引起人體胃腸功能紊亂,出現嘔吐、腹瀉、脹氣等癥狀。地下水源如果受到嚴重的有機污染甚至重金屬污染,那么對人體健康將造成更大的危害。沈陽市修建的東工地下水源地由于電鍍廢水污染,鉻含量超標31倍,僅使用9個月就被報廢,不僅損害了群眾的身體健康,而且造成了很大經濟損失。
3 地下水污染對工業生產的影響
天然地下水的硬度,不同自然地理條件相差較大,但從時間上看變化較小,因此地下水硬度迅速上升一般系人為污染所引起。地下水中鈣鎂含量升高一般不是直接來自污水,污水中的硬度通常很低,而是由污水和地表組成物質發生化學作用所致。在我國尤其是北方地區,工業生產用水中地下水占很大比重。地下水的污染將嚴重影響工業生產。首先地下水硬度增高,會使工業鍋爐的爐內和管道上結垢,直接影響爐壽命甚至引起爆炸。同時鍋爐內結lmm厚的水垢,大約要多消耗4%左右的燃料。就紡織印染行業面言用高硬度漿洗產品,不僅會大量消耗洗劑,而且會產生次品或廢品。此外,高硬度地下水還會對化工、制藥、釀酒、發電、造紙等許多行業造成危害。由于受污染的地下水硬度過高,就迫使一引起行業必須對硬水進行軟化和純化處理,從而增大了工業生產的成本。
4 地下水污染對農業生產的影響
地下水污染對農業生產的危害也是顯而易見的。首先長期用pH值過高的井水灌溉農田,會改變土壤結構,使土壤板結,無法耕作。灌溉水中的硝酸鹽含量過高,會減弱農作物的抗病力,降低作物的質量、等級。糧食作物吸收過量的硝酸鹽會降低糧食中蛋白質的含量,營養價值下降;蔬菜作物則易腐爛,無法貯存和運輸。另外如果受污染的井水中硫酸鹽、氯離子含量過高,還會抑制農作物的生長,造成大面積減產,并且使農作物的質量大大降低。
總之,人類在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的同時,如果不積極加以保護,將會惡化人類賴以生存的生態環境,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
5 地下水污染防治對策
5.1 貫徹執行國家水污染防治法和其它有關水源保護法規。對重要地下水源應劃分保護區并制定管理辦法,健全水資源管理機構,科學合理地開發利用地下水資源。
5.2 興建地下水庫,大力提倡節約用水。過量開發地下水,使地下水位下降,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重要原因之一,因此提倡一水多用,以地表水或淺層地下水代替優質地下水用于工農業用水或園林綠化等方法。同時將暫不利用的地表水;較優質的工業冷卻水及大氣降水引滲回灌到地下含層中。
分別選取在正常水體中生產的草魚、青魚和鯉魚3種淡水魚類,每種魚選9條,隨機分成3組,先分別從A、B、C三處水源取水,其中A和B分別為不同程度富營養化污染的水源,其中A水源的污染濃度最高,B水源次之;C水源是正常水體,做為對照組,魚兒繼續按照原來的模式進行生長。首先,對放入A、B、C三種水體的試驗魚進行直觀觀察。在C對照組試驗魚一般游動自如,在72小時內未見異常現象。在A組中的試驗魚整體表現出游動急促,接觸水體一段時間后出現跳躍、翻肚,開始是草魚青魚,然后是鯉魚。如將這些試驗魚立即移到清水中觀察,可觀察到魚胸、尾鰭顫抖,鱗片基部有血跡,鰓絲充血;將A組試驗魚解剖,可觀察到血液紅色變深,肝臟顏色深暗不正常。這些表明草魚、青魚和鯉魚在不同污染水體中的反應有較大差異。
通過學習生物知識和網上查閱相關資料發現,氨氮的富集是造成水體富營養化的主要原因之一,是主要污染源,其中影響魚類生存的重要指標是水中氨的濃度,因此我們通過試驗觀察水中氨的濃度變化對魚類生長的影響。將草魚、青魚及鯉魚分別飼養在氨濃度為0.01mg/L、0.02mg/L、0.05mg/L中,觀察測定三類魚的呼吸率變化。魚的呼吸率測定,是指觀察一定時間內每條魚的呼吸頻率,計算其每分鐘內平均呼吸頻率做為呼吸率。
結果表明,水體中氨的濃度能夠影響魚的呼吸率,每種試驗魚的呼吸率隨水體氨濃度增大而有減少的趨勢,都低于清水對照水體中的呼吸率。在低濃度水體中,試驗魚在水體中長時間放置后,呼吸率隨試驗時間的延長而增大。但是在高濃度污染水體(氨濃度0.05mg/L)中,沒有出現呼吸率隨試驗時間的延長而增大,反而出現試驗魚死亡。通過調查文獻資料發現,氨對魚類的致死濃度一般為0. 05~ 0.2mg/L。本試驗結果表明,污染水體開始致死的氨濃度為0.05mg/L,草魚最早出現死亡,隨后是青魚和鯉魚。
地方政府將稅收當作環境保護與治污的有效工具。但競爭性的地方政府間又有著稅收競爭行為客觀存在,這使得地方政府不斷追逐經濟資源,甚至可以將外部性環境政策職能作為犧牲代價,以得到更多的經濟利益。地方政府為了強化稅收競爭力,得到大量的經濟資源,通常都會減少稅負,放寬環境政策。地方政府的稅收競爭造成環境污染加重,首先是地方政府以稅收競爭來降低稅率,低稅負讓環境污染的外部性的帕累托最優被拉低,無法補償邊際外部成本,因此把稅率減少。其次,地方政府因為稅收競爭而間接影響環境政策,促使地方政府以放松的環境政策來生產要素流入門檻更低,從而提高本地的經濟競爭能力,這種弱環境政策一定會讓環境政策出現“趨劣競爭”。地方政府稅收競爭讓稅負政策直接因為負的外溢效應而出現污染,在稅收競爭中以間接調整的方式不嚴格規定環境政策,這就說明環境稅收和繳費是財政收入的重要部門,放松環境管制,讓環境質量不佳,地方間的環境趨劣競爭更為明顯。在環境政策執行中,稅收競爭既降低了稅率,不利于稅收效率提升,又讓地方不斷去趨劣競爭,導致環境污染的防治效果很不明顯。為了更好地反映稅收競爭對環境污染的影響效果,本文將以空間面板數據模型來實施檢驗。
二、計量方法和模型設定
(一)計量方法
自然與地理等客觀原因使得地方環境污染有空間效應,臨近區域排污會對本地的環境質量產生影響。并且,因為產業與貿易遷移導致的遷移性污染,以及環境投入過程中公共政策外溢性造成的污染轉移讓不同地方的環境排污量無法獨立。因而若是忽略空間相關性,其建模參數就會有錯誤。由于區域空間各自間都會產生影響,所以需要以空間面板數據建模來進行分析。空間面板數據建模既需要把空間因素引進去,還會利用面板數據去聯系時間序列和截面分析,最終在稅收競爭中對環境污染問題進行有效探討把地區間的相互關系放到模型中是空間計量的基礎,以空間權重矩陣W來修訂基本線性回歸模型。空間相關性大概涵蓋了兩個方面,首先是地區間經濟變量樣本數量的采集或許有空間上的測量誤差,其次臨近區域客觀上存在經濟聯系。因此,空間滯后模型(SAR)、空間誤差模型(SEM)是最為基本的兩種空間經濟計量模型。空間滯后模型是變量Y和它的空間滯后項W*Y的回歸模型,而空間誤差模型是誤差項[ε]和空間滯后誤差項W*[ε]的回歸模型。
空間滯后模型(SAR):[Y= (IT? WN)Y+β X+ ε] (1)
空間誤差模型(SEM):[Y=βX+μ],其中[λ = (IT? WN) μ+ε] (2)
這里面Y是因變量,X是外生解釋變量矩陣,是對地區別的社會經濟特征的變量集的反映,[β]表示待估回歸系數,[ρ]表示空間滯后變量W*Y的系數,反映地區間的相互作用,[λ]表示空間誤差項W*[μ]的系數,且反映了被遺漏的變量與那些用空間形式存在的很難察覺到的沖擊與擾動。i是界面維度,t時間維度,IT是T維單位時間矩陣,WN是n×n的空間權重矩陣(n表示地區數)。
分析空間計量,其重要部分就是空間相關性檢驗。利用拉格朗日乘子可以對空間相關性進行檢驗、判斷,并將之檢驗結果作為空間計量模型選擇依據。很多人認為在大樣本中,因為沃德檢驗和檢驗要求計算沒有約束條件的估計量,讓統計量構造過程十分復雜。在估計空間模型的極大似然時,自身的復雜性很高,所以繁瑣的運算被避免了,拉格朗日乘子檢驗是主檢方式。通過拉格朗日對數似然函數運用,可以用拉格朗日乘子來檢驗模型,這其中可以檢驗四個統計檢驗,即空間滯后效應拉格朗日乘子、空間誤差效應拉格朗日乘子、穩健的空間滯后效應拉格朗日乘子和穩健的空間誤差效應拉格朗日乘子。
(二)模型設定
從前文來看,我們應該進行如下建模:
空間滯后模型[Eit= ρj≠iWijEit+ βXit + λ Zit+ε it] (3)
空間誤差模型[Eit= βXit + λZit+μ it]
[μ it= λj≠iWijμit +ε it] (4)
這里面i,j=1,……,j≠i,[ε]it~ iid(0,[σ]2)其中Eit表示某地區i在t期的環境污染變量,Wij表示空間權重矩陣,以競爭地區的權重賦值加總來形成。Xit是地區i在t時間里的解釋變量,Zit表示控制變量。
(三)變量選取與數據
[關鍵詞]:水資源水體污染水污染罪
中圖分類號: TV21 文獻標識碼: A
一、問題的提出
水污染是指污染物進入河流、湖泊、海洋或者地下水等水體,使水體的水質和水體底泥的物理、化學性質或生物群落組成發生變化,降低了水體的使用價值和使用功能的現象。隨著我國經濟快速發展,水污染愈演愈烈,水環境每況愈下,2012年國家環境監控網實際檢測的204條河流409個地表水斷面中,Ⅰ-Ⅲ類,Ⅳ-Ⅴ類和劣Ⅴ類水質的斷面比例分別為59.9%,23.7%和16.4%。2014年3月環保部的飲用水安全研究結果顯示,我國有2.8億居民使用不安全飲用水。因此加強水污染的預防和治理,完善水污染犯罪立法迫在眉睫。
二、水污染罪立法現狀和不足
現行法律中,涉及到水污染犯罪的法律文件主要是《水污染防治法》、《環境保護法》、2006年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環境污染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1997年修訂的新刑法,第六章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中單列一節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第46條對刑法第338條做了修改,將其中的限制內容修改為“嚴重污染環境”,可以說是環境刑事立法的一大進步。修訂后的環境污染罪雖然降低了水污染犯罪的入罪門檻,但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一些水污染犯罪還不能起到很好的預防和懲治作用。我國水污染罪立法有以下不足:
1.水資源刑法保護的立法位階低
現行刑法體系下,水污染是典型的的環境犯罪,環境犯罪是多種與環境相關犯罪的總稱,涵括了大氣污染、海洋污染、內水污染、土地污染等內容。污染環境罪隸屬于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位階太低,體現不出國家對水資源環境犯罪打擊的重視程度,與保護環境作為基本國策的地位不相稱,也直接導致了目前大量的嚴重水污染行為得不到應有的刑事制裁。
2.水污染犯罪構成要件具有模糊性
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46條將338條的限制內容修改為“嚴重污染環境”,但至今還沒有正式的權威的司法對“嚴重污染環境”進行具體的界定,導致在實踐操作過程中具有很大的模糊性。這種立法上的模糊性給具體水污染犯罪行為入罪的認定帶來了難度,削弱了對水污染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和效果。
3.水污染犯罪立法中忽略了危險犯
從我國刑法338條只規定了結果犯,并未規定行為犯和危險犯。根據該條的規定,只有當犯罪人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放置廢物造成嚴重污染環境的后果才構成犯罪。水污染犯罪中水污染的作用周期比較長,如果僅僅以出現危害結果作為案件的定案依據,容易導致偵查機關收集不到足夠的證據去,或者即使,也會因為證據不夠充分而不能將罪犯繩之以法。水污染行為得不到有效的懲罰,降低了環境刑法在預防水污染犯罪方面的效果。
4.對于水污染犯罪處罰力度不夠
目前我國刑法對水污染犯罪的處罰僅限于自由刑與罰金刑兩類,對于罰金未規定具體限額,給司法機關審判具體案件帶來很大的浮動空間。在司法實踐中,對于罰金的處理也不好控制。縱觀當今世界各國對于水污染防治的刑罰措施中,無一例外地采用罰金刑,而且還明確規定了罰金的具體數額,這就為法律執行工作帶來了方便。
三、完善水污染罪立法的建議
1.單獨設立水污染罪
將水污染罪單獨立法已是國際社會主流趨向,在美、德、日等環境刑法發展先進的國家,在環境污染破壞方面越來越注重刑罰的作用,刑罰手段是懲治水污染犯罪的首先和必要內容。在學習和借鑒他國先進立法經驗的同時,我們要立足本國國情,從實際出發,完善中國特色水污染犯罪立法模式,充實我國環境刑法體系,更好地預防和懲治水污染犯罪。
2.增設危險犯
根據水污染問題具有很大的復雜性和不確定性的特點,水環境一旦遭受污染,可能無法逆轉,事后處罰具有很大的被動性,容易誘導排污者產生僥幸心理,不能很好地發揮刑法的預防和威懾效力。增設危險犯就是為了增加環境刑法的威懾力,使得生產者經營者在生產經營過程及處理污染物的時候保持謹慎的態度。同時,在具體案件的審理過程中,必須要有具備相關資質的機構對環境影響進行預評價,制作環境影響評價書,把好技術關,促使排污者提高自身的安全措施,避免水污染事件發生。
3.有條件適用嚴格責任
嚴格責任,即無過錯責任,無論犯罪人主觀上是否具有過錯,只要其實施了犯罪行為,發生了損害后果,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2010年7月實施的《侵權責任法》第八章專門規定了環境污染侵權,第65條規定:因污染環境造成損害的,污染者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可見,我國侵權責任法對于環境污染侵權的歸責原則為無過錯原則。根據我國水污染現狀,水污染罪立法不妨突破刑法犯罪主觀罪過構成要件,有條件的適用嚴格責任。同時,由于嚴格責任要求極高,在采用時務必謹慎,可將適用范圍予以限縮,僅限于那些嚴重污染破壞水環境,給財產與人身健康造成重大損失的案件,這樣才能真正做到罪刑相適應。
4.進一步完善罰金刑
如前所述,提高罰金刑的標準,明確罰金限額,是預防和懲治水污染犯罪的重要一環。個別企業單位之所以屢罰不止,主要就是處罰力度小,由于罰金數額不確定,處罰只不過是走形式,交了罰金便可以繼續排污,這與我們刑罰的初衷背道而馳。因此,必須加大罰金的處罰力度,使犯罪者望而卻步。同時要做好監管工作,真正將工作落到實處。
5.增加非刑罰處罰措施
在環境犯罪的刑罰體系中,非刑罰措施是刑罰的必要替代和補充。非刑罰措施的出發點要放在預防水污染,和恢復治理被污染的水環境上,例如強制安裝防治污染的設施,責令恢復環境等。責令恢復環境不同于行政法上的限期治理,而是以法院的有罪判決為依據,責令水污染犯罪主體采取各種措施,對被自己污染破壞的水環境進行治理。同時,非刑罰處罰措施還可以將資格刑納入其中,例如吊銷某些企業的執照,暫時或永久剝奪個別企業從事相關行業的資格等。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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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
Abstract:On the basis of analyzing impacts of water pollution issues of cities in Jiangsu Province,by sysmatically analyzing cause of water pollution,this paper put up countermeasures to prevent water pollution and secure city water supply safety thus to enhance social economic development. The methods including pre-alarming, adjusting ecomoic and industry structure,planning, setting up pollution emission right system, setting up upstream and downstrem linkage prevention mechanism and establishing minds of saving water and preventing pollution.
關鍵詞:城市 水污染 事件 起因 對策建議
Keywords: citywater pollutionseventscausecounterparts
作者簡介:申鵬(1990-),男,江蘇姜堰,河海大學水利水電學院 ,熱能與動力專業本科生。
一、引言
隨著我國國民經濟增長和社會發展步伐的加快,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和工農業生產用水急劇增加,排污量也隨之增加,導致城市水資源短缺,水環境惡化,水污染事件等現象發生。水污染事件[1-4]是指含有高濃度污染物的液體或者固體突然進入水體,使某一水域的水體遭受污染從而降低或失去使用功能并產生嚴重危害的現象。導致水污染事件的影響因素眾多,包括工業廢水排放、有毒物質泄漏、二次供水過程中引起的污染等人為因素,以及水災、地震、干旱和戰爭中化學、生物武器造成的污染等自然因素。這些影響因素通過地表徑流、污染物沉降等方式直接或間接地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源,從而影響城市河流生態系統,并進一步威脅城市飲用水源安全。江蘇省位于長三角地區,是以工業發展為主,支撐農業和第三產業發展的產業結構布局。近幾年來,江蘇省城市水污染事件逐漸增多,嚴重威脅到城市供水系統的安全,影響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二、城市水污染起因探析
2.1 江蘇省城市水污染事件
2.1.1 水污染事件概述
江蘇省城市近年來出現的水污染事件概況如表1所示。
2.1.2 水污染事件的社會經濟影響剖析
根據表1所示實例及相關資料可知,水污染事件對城市社會、經濟以及生態環境的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4-5]:
(1)威脅城市居民飲水安全和生命健康。城市供水源地受污,導致城市自來水水質下降甚至斷供,居民飲水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被污染的水體中含有有害物質,易引發致癌、致畸、致突變,通過飲水或食物鏈,污染物進入人體,使人急性或慢性中毒,威脅生命健康。
(2)破壞城市河流生態系統。水污染事件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強度很大,往往造成一定區域的生態失衡,有的甚至造成長期的危害,致使生態環境難以恢復。
(3)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水污染事件給城市帶來巨大經濟損失,由于水體嚴重受污,未達到工農業的用水水質要求,影響工業生產,農業灌溉,進而影響工農業產值。水產養殖業和河流觀光旅游也因為水質惡化而到受到一定的經濟損失。此外,治理水污染、恢復生態環境也需要投入大量資金。
(4)引發社會糾紛。水污染事件導致自來水不能正常飲用,銷售商借機哄抬礦泉水等飲用水物價,易引起社會混亂。上下游跨界水污染事件往往導致下游地區經濟和生態受損,由于缺乏相關法律支撐,上下游地區在水污染治理方面因各自利益難以達成協商一致,易引發官司糾紛和沖突。
2.2 城市水污染起因的多視角探析
導致城市水污染的影響因素眾多,主要是由于人類生活和生產活動過程中隨意排放廢污水等人為因素造成。人為大量排放污染物,缺乏對污染物的嚴格控制和監管,未及時達標處理污染物,是導致城市水污染存在的根源。主要可從以下幾個方面對城市水污染起因進行多視角探析。
(1)城市大量污染物的排放。一方面,工農業生產和居民生活所產生的大量液體廢物和固體廢物源源不斷地排入河流,此外,較多的懸浮固體、病毒和細菌伴隨著地表雨水徑流匯入河流,導致水體受污,水質下降。另一方面,污染物未及時處理,產生累計效應,導致水體富營養化,藻類暴發,進一步導致水環境惡化。
(2)上游城市污水下泄帶來大量污染。上游城市排放的工業廢水和生活污水未處理或未達標處理,直接開閘下泄到下游城市所在地區。若短時間內大量污染物侵入到下游地區自來水取水口,極易造成飲用水源地污染發生。
(3)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體制薄弱。由于目前排污權總量控制的相關政策未得到嚴格規范地實施,造成相關工業企業的排污權總量控制缺乏保障制度。另外,尚缺乏排污權交易制度立法依據,實踐之中也存在信息不對稱及不斷變化等諸多問題,不少企業為了利益,存在偷排污水行為。
(4)水污染治理不到位。由于受資金缺口制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難以保證正常運行。部分污水得不到處理而直接排入江河,部分污水處理廠能力閑置,或因管網雨污合流影響污水處理正常運行等一系列問題。
(5)水污染多頭管理造成監管缺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涉及的相關管理部門眾多,主要包括環保部門、交通主管部門、水行政部門、國土資源部門、衛生部門、建設部門、農業部門、漁業部門,以及江湖流域水資源保護機構,造成管理部門之間的權責不明,水污染監管缺位。
三、城市水污染防治的對策建議
城市水污染事件的頻繁出現,暴露出體制、機制、管理、技術以及基礎工作等方面的諸多問題。在接連不斷的停水警報聲中,水污染應急預案在很多地區相繼出臺。然而,應急只能是在事發之后,卻并非治本之道。只有解除污染威脅,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因此,必須采取相應的防治措施,提出相關的對策建議,從而為防治城市水污染提供有利的保障。
3.1 建立水質監測預警預報體系
城市水質監測預警預報系統應主要著眼于對城市供水水質的預防跟蹤、緊急通報和應急監測,及時掌握重點企業、重點敏感地帶、河段等的污染隱患情況,建立詳細的檔案[6],實行旬測旬報制度,及時跟蹤。做好水質監測人員培訓、儀器設備裝備和技術儲備,按照準確、及時、全面的原則進行水質監測,重點污染源要立即安裝在線監控設施,做到事前有預防,事后有跟蹤。
3.2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布局
城市應結合自身的區位優勢和資源承載能力,明確城市發展定位,合理調整經濟結構和產業結構布局。鼓勵節水型、高技術、污染少的企業發展,對于污染嚴重而又無法治理的企業要堅決關停。按照城市環境功能分區及土地利用方式的生態要求,建立完善的工業生產地域綜合體,使工業生產與環境能夠協調發展。
3.3 嚴格執行水污染防治規劃
做好城市水污染防治規劃,嚴格拆除一、二級飲用水源保護區范圍內的排污口,水源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改建、擴建有污染項目。實施雨污分流制,規劃并建設完善的雨、污網水系統。落實政府主要領導責任制,督促其實施所負責河流的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抓好督促檢查,確保規劃、項目、資金和責任“四落實”,帶動治污工作的深入開展。
3.4推進排污費征收制度
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排污費征收使用管理條例》和各省市制定的《排污費征收管理實施辦法》,大力推進排污費征收制度。嚴格執行排污費征收標準,堅持“依法、全面、足額、按時”的征收原則,在能夠補償環境治理的成本的基礎上,一方面使治污企業能夠盈利,另一方面調動企業減排的積極性。提高排污費征收率,加強組織領導及資金監管,切實抓好排污費征收、管理和使用三個環節的工作。
3.5 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
完善排污權交易制度可以實現環境容量高效率配置,有效控制污染。政府應根據城市的環境功能、環境容量大小、經濟發展水平、技術條件、城鄉規劃等諸方面條件,科學地對城市排污指標進行優化分配,然后通過二級市場進行調節,以待促進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工作和環境質量的改善。政府要在重點污染源建立排污交易政策,實施監督管理系統,努力提高維護和管理排污權市場競爭交易秩序的能力。
3.6 建立上下游聯動防范機制和污染賠償機制
因流域的整體性和人為行政區劃分割間的矛盾、排污的外部不經濟性,地方政府在無強制力協調解決環境問題的博弈中上下游地區難以合作,在跨行政區水資源管理和水污染防治中效率低下[7]。對此,同一流域跨界的上下游地區應合理布置沿河岸產業結構,上游城市應制定相應的流域水環境事件防范應急預案,建立與下游城市的聯動防范機制和污染賠償機制,實現廢水達標排放,減少和避免下游污染事件的頻繁發生。
3.7建設節水防污型社會,提高節水防污意識
加強并促進節水防污型社會建設,以價格杠桿推進工業和生活節水,以項目建設推進農業節水,鼓勵積極提高污水回用率,保護地下水資源,全力推廣節水型社會試點建設,采取各種措施以達到污水減排目的,從而實現水資源的循環利用和經濟環境的協調發展。同時,在全社會廣泛宣傳保護環境和水資源的重要性,加大節水防污思想的宣傳力度,加強科學普及工作,以豐富多彩的形式普及節水防污知識,提高城市政府,企業和居民的節水防污意識。
四、 結語
江蘇省城市近年來水污染事件給人類的生存發展敲響了環保的警鐘。本文通過多視角的系統分析,對江蘇省城市近年來出現的水污染事件及其影響進行綜合分析,對城市水污染起因進行多方面探討,并從諸多方面提出了防治城市水污染的相關對策和建議,從而為保障城市安全供水,加快城市社會經濟發展步伐提供有利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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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i:10.3969/j.issn.1673 - 0194.2015.22.154
[中圖分類號]D922.1;D922.68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3-0194(2015)22-0-02
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和城市化水平的提高,水污染突發事件的次數頻繁化、危害嚴重化、類型多樣化以及范圍擴大化等特點愈益明顯。其中,石油污染物導致的水環境破壞越發頻繁,且性質復雜,治理難度較大。2013年11月22日,發生在青島市黃島區的輸油管原油泄漏在極短時間內沿雨水管道污染了膠州灣,引發了嚴重的水污染事件。盡管事后進行了緊急處理,但由于應急評估不準確、應急方法不到位等局限,其治理速度和效果并不理想。我們應從該事件中吸取教訓和經驗,建立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緊急處理機制,做好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理的有效結合。
1 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水污染事件追溯
2013年11月22日凌晨3點,中石化輸油儲運公司濰坊分公司置于青島市黃島區齋堂島路和秦皇島路交匯處的輸油管線突然破裂,所泄漏的原油進入到市政排水暗渠。相關人員發現后緊急關閉輸油閥門并開展處置工作,但未能制止事故發生,當日上午10時30分,所泄漏的油氣遇火花發生爆炸,并同時于膠州灣入海口的海面發生爆燃。從原油管線發生泄漏到管道爆炸時間達8個多小時,期間由于海水倒灌,排水暗渠中的原油和氣體不斷擴散,使得爆炸影響范圍極大,造成62人死亡,136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高達75 172萬元。
爆炸發生后,青島膠州灣沿岸較大范圍出現突發性水污染。經海上12處的現場布點檢測,發現23日海面有較大范圍不均勻分布的油膜,臨時搭構的圍油欄之中2個布點有著較高油膜密集度,污染程度較高,經過處理,盡管圍油欄外的石油污染物的濃度有了明顯下降的趨勢,但在檢測中發現距離岸邊分別是50米、100米、300米和600米的海面仍有不同程度的污染,水質情況明顯超出國家規定的海水水質標準。24日上午,海面風浪進一步影響了膠州灣海面的油膜分布和濃度,在風浪的頂托下,水域中部的油膜向沿岸靠攏,導致岸邊出現片狀油膜,距離排放口岸西北方100~3 000米的水域出現污染物超標,給水環境帶來較為嚴重的污染問題。
2 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問題分析
2.1 水污染的危害
污染物進入水環境之中不僅直接降低甚至破壞水體質量,還會間接損害人體健康,破壞相關水環境的動植物生態狀況,進而對工業生產及農業、漁業等造成不同程度的消極影響。其中,不同的污染物所形成的水污染問題存在差異。以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水污染事件為例,其主要污染物是石油原油。石油污染物作為污染范圍大、危害程度高、處理周期長的工業污染物,對水域環境造成的消極影響較傳統污染物更為明顯。石油物質成分復雜,其中含有烷烴、芳香烴等具有毒性的碳氫化合物,主要給水環境造成以下危害:一是有毒物質直接毒害海洋生物,造成大范圍魚類死亡和水體植物死亡,甚至因長期粘附而造成物種滅絕;二是覆蓋形成大面積油膜,使得被覆蓋范圍的海洋生物因缺氧而致死,同時給船舶航行帶來不利;三是石油中難以降解的有毒有害物質,如重金屬等,將長期存留在水環境中并進行不斷的富集,最終危害生物鏈。
2.2 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存在的問題
通過對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水污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過程的調研和分析,發現其應急處置機制不完善,在隱患排查、應急評估以及應急方法等方面存在一些問題。
2.2.1 隱患排查不深入
由于缺乏高度重視的事前監測排查意識及資源支持,水污染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工作并不深入,部分人員對監督檢查工作不徹底,給事故發生埋下了隱患。從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發事件來看,調查報告披露了中石化濰坊輸油公司曾于2009年、2011年、2013年對東黃輸油管道的防腐情況進行了3次檢查,但并沒有及時發現部分管道存在的腐蝕問題,導致東黃輸油管道的隱患得不到有效的處理。同時,管道維修工作也存在不完善、不徹底的問題。2011年,濰坊輸油公司對東黃輸油管道的外防腐層進行大規模修理,但由于前期排查不徹底,使得修理工作并沒有得到有效的覆蓋,導致后來發生泄漏爆炸的15公里管線并沒有得到維修,外防腐層的情況仍進一步惡化。此外,青島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油區工作辦公室等政府部門對輸油管道的監督檢查也不完善,其中于2013年開展的管道保護專項整治,雖前后進行了6次檢查,但仍未能及時發現附近道路施工對東黃輸油管道安全的影響。
2.2.2 應急評估不準確
事故的應急評估是應急方案設計及后續緊急處置工作開展的重要基礎,影響到時間、人員及具體處置方法的安排,但從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發事件來看,有關部門在應急評估方面仍有待完善。調查報告披露,該輸油管道的主要責任單位濰坊輸油處以及中石化管道分公司等對原油泄漏數量的判斷失準,對原油泄漏爆炸的風險判斷也出現了偏差,最終因沒有及時啟動應急預案而造成大范圍的水污染。同時,部分單位出現漏報現象,沒有嚴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及時向上級及公眾報告黃島輸油管線的泄漏油品及數量,進而導致水污染緊急治理方案缺乏科學性,偏離了實際應急治污工作的需要。一些工作人員缺乏防止水污染意識,盲目使用非防爆設備進行作業,不僅嚴重違反工作規章,而且延緩了水污染治理。此外,有關單位受信息傳遞、信息分析等能力的局限,對突發性事故的發展趨勢判斷失誤,導致沒有及時調整應急處置方案,使得水污染事件沒有得到科學的處置。其中,在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這一事件中,油區工作辦公室和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等沒有準確判斷該突發性事故的發展趨勢,對于原油沿排水暗渠蔓延擴散,以及沿海大范圍油膜覆蓋等情況沒有科學的預判,使得資源調配欠缺,導致膠州灣海域中間及其他區域的水污染緊急治理效果較差。
2.2.3 應急方法不到位
水污染突發事件發生后所采取的應急方法是影響到水污染事件危害程度的主要因素,但在目前不少的突發性水污染治理中仍存在問題,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缺乏充足的應急處置資源。不少地區的水資源檢測專業人員較為缺乏,如青島市在爆發黃島輸油管線泄漏事件后,在海上布點進行石油類項目監測時,需要由上級政府調配專業監測人員及資金、設備等,才能完成海面油膜濃度的緊急檢測,這需要耗費一定的資源周轉時間,降低了應急處置的實效。二是缺乏先進的應急處置方法。由于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往往具有難控性、復雜性以及多變性等特點,其應急處理也需具有快速性、準確性和靈活性,才能有效應對污染事態的發展。但目前國內不少地區仍沒有建立科學完善的突發性水污染處置方法,一旦出現水污染事件,便沿用自身所熟悉的傳統處理方法,導致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理效率較低。
3 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理建議
3.1 構建防控網絡,完善隱患排查工作
深入而徹底的隱患排查工作是應對水污染突發事件的事前策略,對避免發生事故有著重要意義。有關部門不僅要提高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防治的意識和能力,還應充分利用地區資源優勢,建立群防群控系統性網絡,全面加強水環境的監測管理。這一防控網絡應包括環保、住建、安監、海事、運輸以及自來水廠等方面,涵蓋與水環境相關的各個部門單位,形成責任安全監管網絡。在各司其職的同時,相關部門應提升信息共享和資源共用的程度,提高對突發性水污染事件的應對能力,也為制定應急方案提供重要的資源支撐。同時,對防控網絡每一個環節的隱患排查及維修等工作進行監督,如水源上游的化工企業的生產、存儲安全性、輸油管線的防腐保護安全性等。通過對各環節進行定期的、徹底的檢測,并采取具有針對性的防控措施,全面優化水污染突發事件的事前預防,減少事故的發生。
3.2 整合預測資源,完善應急評估工作
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評估一般包括污染物時空分布預報與總量核算、事件影響評估、生態風險評估、對人體健康風險評估以及生態經濟損失評估等方面,根據各項評估而落實的應急方案則包括事件應急監測、城市安全供水應急凈化、污染底質修復以及跨界流域水環境治理等。由于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具有復雜性和難控性,有關部門應加大資金技術投入,按實際需要增添應急執法車輛、現場快速檢測儀器設備等基礎裝備,并對當地水環境情況及應急控制技術進行系統的研究,形成開展預測評估的有力支撐。在此基礎上,還應綜合水利、建設、環保等相關部門,針對不同的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制定應急預案,開展專業培訓、現場指導以及模擬演練等,以切實提高對突發事故的緊急應對能力。
3.3 優化處理工藝,完善應急處置工作
水環境污染物的緊急凈化和跨流域水環境緊急治理是降低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危害的重要途徑,其處理工藝和技術有著十分關鍵的影響。有關部門應針對不同的污染物及污染范圍,綜合多種因素選擇緊急處理工藝,提高緊急治污的能力。以黃島輸油管線泄漏爆炸而造成的水污染突發事件為例,有關部門可選用以下這些工藝治理石油導致的水污染。
一是石墨應急處理工藝。當使用石墨進行石油類水污染的治理時,石墨的吸附率會隨著污染物濃度的增加而提高,因而可以在短時間內對高濃度的石油污染物進行有效治理。同時,由于石墨的疏水能力較差,其吸附能力會隨著溫度的升高而降低,當水環境溫度較低時,石墨更能發揮其吸附凈化的能力。此外,石墨還受水體振蕩速率的影響,振蕩速率提高,石墨的吸附凈化能力下降;水體振蕩速率下降,則石墨吸附凈化能力提高。為此,當發生突發性石油類水污染的環境石油濃度大、溫度低、水體振蕩速率小時,可選用石墨應急處理工藝。
二是活性炭應急處理工藝。活性炭呈黑色顆粒狀或粉末狀,是無定形碳。當采用活性炭漿液進行突發性石油類水污染治理時,濃度一定時,活性炭時間越長,其吸附凈化的能力則越強,可以長久有效地降低石油類污染物。因而活性炭應急處理工藝具有較為明顯的特點。①處理程度高,能有效降低被污染水域的TOC及BOD,使得水質接近國家地表水質量標準。②應用范圍大,不僅能處理石油類突發性水污染,還能有效降解部分微生物,進一步凈化水體環境。③適應能力強,能靈活應對有機物負荷及水量的變動,使得緊急治污效果更為穩定。④利用程度高,活性炭價格低廉且在凈化被污染水體后可進行回收,管理技術要求較低。為此,有關部門應深入研究活性炭應急處理工藝,結合當地水環境的實際情況制定具有針對性的活性炭應急處理方案,提高突發性水污染處置能力。
4 結 語
水污染突發事件不僅對人類健康和社會經濟穩定產生危害,而且會給生態環境、動植物帶來極大的威脅。有關部門應總結吸取以往處置突發水污染事件的經驗教訓,針對不同污染物引發的突發性水污染事件,建立具有針對性和長效性的應對機制,從事前預防和事后處理兩個方面落實防治措施,完善隱患排查、應急評估以及應急處置等工作。面對水污染突發事件,不僅要充分發揮政府的力量,還應充分調動高校、科研院所等團體的積極性,提高技術研發的創新性,使得突發性水污染事件應急處置可以達到理想效果。
主要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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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跨界水污染;公地悲劇;地方政府;博弈分析
DOI:10.13956/j.ss.1001-8409.2016.XX.XX
中圖分類號:F20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1-8409(2016)00-0000-00
Abstract: Water pollution is a typical form of transboundary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and the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also is the focus and difficulty of environmental treatment in our country, but the empirical study is less about the problem at the present stage. Firstly, the paper constructs the game model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dicates that the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investment of Nash equilibrium optimal is smaller than the Pareto optimal, both presents the departure from the state, and the deviate degree increases with the participation areas of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reatment, leading to the "prisoner's dilemma" and "tragedy of the commons" situation. Secondly, the paper empirically tests the influence of the quantity local government on water resources quality, verifies the theoretical hypothesis by using the 62 major reservoirs and lakes in 2012. Finally, the paper puts forward policy suggestions to improve the quality of water.
Key words: transboundary water pollution; the tragedy of the commons; local government; Game Analysis
環境污染所具有的外部性和我國行政區域的劃分,使得我國環境惡化程度的加深突出表現在各行政管轄區之間跨界環境糾紛的增加上,水污染是典型的跨界環境污染問題,如何對跨界水污染進行有效規制始終是中央政府與地方政府面臨的一個難題。造成跨界水污染問題如此嚴重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流域涉及到多個省級、市級和縣級行政區域,這些地方政府在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體系和財政分權制度下,傾向于將努力投入到能夠帶來政績的經濟增長上,降低水污染治理投入,這使得水污染治理規制不能有效地執行,多數情況下,地方政府傾向于采取機會主義方式逃避本應承擔的環境污染治理成本,采取“搭便車”行為將不易監測的環境污染跨界轉移出去,將成本外部化。這種現象充分揭示了個體理性與集體理性的沖突帶來的公共事務治理困境,因此,強化跨界環境污染治理規制,實現全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公共利益最大化的根本措施就是要提高地方政府克服“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劇”的能力,改變地方政府僅重視短期經濟利益的行為選擇傾向。
1文獻綜述
d’Arge較早關注了環境的跨界污染問題[1],而早期的相關研究主要集中在探討不同國家之間對跨界水污染、大氣污染以及固體廢棄物污染等方面的國際合作上,認為不同地方通過協商談判進行區域合作是解決該問題的主要手段[2][3]。相關研究基本上是圍繞跨界環境污染治理博弈展開的,Maler首次將博弈論引入到跨界環境污染治理分析中,對歐洲各國酸性物質沉積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合作治理環境污染的前提是各國的單邊支付,并模擬測算了不同合作形式下的凈收益[4]。Silva和Caplan分析了聯邦跨界污染控制環境政策的有效性問題,認為中央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領導者時能夠獲得更大的社會效益,而當地方政府是跨界污染治理的領導者時,中央政府的最優政策是對地方政府的環境治理行為提供有效的激勵,并通過歐盟的環境政策設計實施驗證了結論的科學性[5]。Barcena-ruiz對跨界環境污染稅征收的順序和兩個同級政府作為領導者和追隨者的博弈問題進行了分析,認為在跨界污染較小的條件下,稅收是戰略互補的,同時征稅時領導者和追隨者都能夠獲得福利,但先征稅的領導者獲得的福利更大,在跨界污染較大的條件下,稅收是戰略替代的,先征稅的領導者政府能夠獲得福利,每個政府都會努力避免成為稅收的追隨者[6]。Yanase運用微分博弈模型研究了雙寡頭國際環境污染博弈策略,認為嚴格的環境控制政策提高了外國公司的競爭力,會產生靜態的“租金轉移”效益,而國外也會享受到全球環境改善帶來的好處,即免費搭便車,因此在非合作博弈中,環境政策水平會偏離社會最優水平,產生更多的污染和低福利[7]。Zhao等通過構建包括政府和居民在內的典型的Stackelberg博弈模型,提出了一種考慮流域結構的轉移稅(Model of Transfer Tax, MTT),用來計算一個地區最佳的污染物轉移稅率,同時也認為轉讓稅率可作為生態補償標準,加強區域減排合作,實現整個流域的減排成本最小[8]。
國內關于跨界環境污染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跨界水污染治理方面,馬中和吳健認為法律政策和權利安排的缺失致使沒有形成地方政府的環境規制激勵是跨行政區環保難見成效的主要原因[9];易志斌以跨界水污染為例對地方政府環境規制失靈的原因及解決途徑進行了總結[10];汪小勇等采用消元法對跨流域、市界、省界和國界四個層次的單邊和多邊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的管理條約進行了評估和比較,為構建跨界水污染沖突的協商機制提供政策建議[11]。此外,還有學者以不同流域和湖泊的跨界水污染為例對污染成因、解決途徑等進行了案例分析,如太湖[12][13]、珠三角[14]。
可以看出,國內外學者對跨界環境污染治理問題進行了廣泛深入的研究,取得了大量的研究成果,但多數都集中在理論分析、政策建議以及案例分析方面,實證研究不足。本文在理論分析地方政府行為選擇和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基礎上,分析個體利益最大化與集體利益最大化的沖突并推出待檢驗命題,隨后采用我國2012年62個主要水庫和湖泊數據對理論假說進行驗證,最后提出針對性政策建議。
2 地方政府跨界水污染治理博弈分析
本部分對多個地方政府行為選擇偏離社會最優選擇的狀況進行理論闡述。在跨界水污染中,同一流域周邊的各地方政府都以最大化自身經濟利益為目標,排放超標污染物,在缺乏激勵約束條件下,必然使環境污染問題愈演愈烈。
假設總共有 個同質地區參與跨界水污染治理行動,第 地區的自愿治理水污染的投入為 ,因此,總的水污染治理投入為 ,在整個排污量一定的條件下, 越大,水資源質量越好。令 為第 地區在其他方面的投入,每一地區的效用都取決于本地區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整體的水污染治理投入,進一步假設第 地區的效用函數為 ,該效用函數滿足: , , , , 。根據經濟學原理可知各地區在其他方面的投入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邊際替代率遞減,即存在 是 的減函數。
(10)式表明,整體帕累托最優均衡時的環境治理投入要大于個體最優的納什均衡時的環境治理投入,即各個地區如果從最大化本地區效用出發而自愿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會小于從集體效益出發而提供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同時由(10)式也可以看出,兩種投入之間的差距隨著參與地區個數 的增加而增大,這也反映了個體利益與集體利益的矛盾與沖突。從水資源的公共性來看,集體最優也即帕累托最優狀態對所有參與地區來說是最好的結果,但是個體和集體的利益沖突必然會導致“公地悲劇(The tragedy of commons)”的出現,最終造成各個地方政府在有限資源下無限追求最大化本地區利益,每一個地方政府都希望減少水污染治理投入,將水污染會治理成本轉嫁給所有地方政府(中央政府)。所以,本文提出以下理論假說:水庫和湖泊周邊的地方政府數越多,污染排放量越大,距離希望的社會最優越遠,水資源質量越差。
此外,在分析中我們假設每個地區的預算投入是相等的,但在實際情況中,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水平和經濟規模是有很大差異的,經濟發達地區的預算投入要遠遠大于落后地區的預算投入。Olson通過兩人博弈認為,高收入者比低收入者更愿意提供公共物品,而低收入者更傾向于搭便車[15],這個結論同樣適用于跨界水污染治理分析中,現階段的經濟發達地區的經濟發展過程往往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道路,因此其治理環境污染的外部性較小,而落后地區治理環境污染的外部性較大,所以經濟發達地區能夠從環境污染治理中獲得更多的效用,這時的博弈可能變成一種“智豬博弈”。
3 實證分析
以我國水庫和湖泊相關數據為研究樣本,經驗分析地方政府數量對水質的影響,對理論假說進行驗證。
3.1模型設定和數據分析
3.1.1模型設定
式中, 表示水庫和湖泊,在現實中,跨界水污染還包括大量的河流,但本文未加入河流作為樣本,這是因為跨界的河流較長,水質難以平均,同時又包含多個支流,行政區難以界定,更重要的是,河流水污染治理難題在于上下游之間的協調,行政區數量對其影響可能不大。 表示第 水庫或者湖泊的水質狀況; 表示第 水庫或者湖泊周邊的行政區數量,該變量是模型的核心解釋變量,本文在選取時,主要選取周邊的縣級和市級行政單位數量,每一個水庫和湖泊涉及到的省級行政單位多數為1個,最多有兩個,其統計分析意義不大,因此不對省級行政單位對水質的影響進行分析。 表示影響水質的控制變量,主要包括:水庫和湖泊周邊行政單位的GDP、第二產業增加值、人口狀況、以及水域面積等變量; 為隨機項。
3.1.2水庫和湖泊水質狀況
在2012年《中國環境狀況公報》的淡水環境分析部分中,共給出62個國控重點湖泊(水庫),其中,Ⅰ-Ⅲ類水質的比例為61.3%、Ⅳ-Ⅴ類水質的比例為27.4%,劣Ⅴ類水質的比例分別為11.3%。主要污染指標為總磷、化學需氧量和高錳酸鹽指數。具體狀況如表1所示。
由表1可知,水庫和湖泊的功能定位差異也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原因,水庫多為水源區,提供的水多用于飲用,其水質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總體上來看水庫的水質要好于湖泊的水質,水庫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的比重約為92.59%;而湖泊水質達到Ⅲ類及以上的比重約為40.63%;而三湖水質都在Ⅲ類以下。因此,本文為考慮水庫和湖泊二者之間的差異,在對總體展開進行回歸分析后,再對水庫和湖泊進行分類回歸。
3.1.3數據的統計性描述
通過62個水庫和湖泊的地圖可以得到相關周邊地區的市級、縣級(區)的數量,然后對行政單位的控制變量指標進行加總,得到具體數值,控制變量相關數據來源于《中國城市統計年鑒》(2013)、《中國區域經濟統計年鑒》(2013)。水域面積數據來源于《中國環境統計年鑒》和環保部監測數據。所有數據的描述性統計如表2所示。
3.2回歸結果分析
采用本文構建的回歸模型對上述數據進行回歸分析,結果如表3所示。
由表3的回歸結果可知,水庫和湖泊周邊的行政單位數量的增加會顯著惡化水質狀況,市級行政單位數量對總體水質的影響系數為0.127,對水庫和湖泊水質的影響系數分別為0.114和0.107。縣級行政單位數量對總體水質的影響系數為0.077,對水庫和湖泊水質的影響系數為0.143和0.513,但對水庫水質的影響未通過顯著性檢驗。這表明本文的理論假說是成立的,也即流域周邊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優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與帕累托最優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狀況越嚴重。水庫和湖泊的功能定位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原因,水庫多為水源區,提供的水多用于飲用,其水質要求要高于湖泊,因此,地方政府的增加對水庫水質的影響要低于對湖泊水質的影響。
對于其他控制變量,周邊的GDP以及第二產業的增加值提高會顯著加劇水污染,降低水值,特別是對湖泊來說更是如此,因此可以認為現階段我國經濟增長與水質處于“兩難”狀態,也即經濟增長會加劇水污染,保證水質也會降低經濟發展水平,地方政府要在二者之間進行權衡;農村人口數量對水質的影響未通過顯著性檢驗,而城市人口數量對總體水質和湖泊水質的影響是顯著的,隨著城鎮人口的增加,生活污水會隨之增加,同時因消費需求的增加也會增加生產污水的排放,這加劇了流域水質的惡化;水域面積的增加能夠緩解水污染狀況,這是因為水域面積越大,其自凈能力越高,能夠相應的降低水污染。
4 結論及政策建議
本文首先討論了地方政府在發展經濟和治理水污染兩方面的行為選擇,通過構建發展經濟和治理水污染的博弈模型,分析多個地方政府間的水污染治理博弈行為,認為跨界水污染治理投入的個體納什均衡最優小于整體帕累托最優,偏離程度隨地方政府數量的增加而增加。然后采用我國2012年62個湖泊和水庫數據對進行實證分析,對理論假說進行驗證,結果表明顯示,隨著流域周邊地方政府越多,各地方政府最優的水污染治理投入與帕累托最優的水污染治理投入差距越大,水污染狀況越嚴重,同時水庫和湖泊的功能定位也是影響水質的重要原因。隨后進一步從水資源治理外部性、政績考評制度和水資源保護監管和懲罰制度等方面對造成地方政府行為選擇的原因進行分析。
減輕地方政府“搭便車”行為引發的“囚徒困境”和“公地悲劇”局面的方法主要有道德約束和制度約束兩種方式,環境資源作為典型的公共資源,必須要有專門的主體對其利用進行協調和約束,中央政府作為全民的代表責無旁貸,其除努力建立符合科學發展觀的道德規范外,更應制定合理的制度規范,協調好個體和集體的利益沖突。本文在制度規范方面的政策建議為:
第一,改進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體系,將生態環境保護狀況、自然資源使用和環境破壞指標納入到政績考核體系中,平衡地方政府在生態保護和經濟增長之間的傾向,增強地方政府環境保護的積極性。政績考核標準對地方政府和地方官員行為選擇具有導向作用,當中央政府以GDP為績效考核核心時,地方政府必然為獲得短期經濟利益而忽視長期的生態效益以滿足任期內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因此,降低地方政府挪用環境保護資金的首要制度措施就是改變以GDP為核心的政績考核制度,提高環境保護和污染治理在績效考核中的比重。
第二,增進環境治理和監管部門的獨立性。地方環境監管部門在人事權和財權方面實際上隸屬于地方政府的領導,使得地方政府理所當然的采用行政手段干預環境治理,“土政策”、“開綠燈”和“行方便”大行其道,基本不會主動要求對地方經濟做出巨大“貢獻”的污染企業整改或者關停,同時還會采用一些措施阻撓或者禁止環保部門不經請示就對企業的排污進行檢查,為企業提供特殊保護,縱容了企業的環境違法違規行為,造成了環境監管部門執法中的盲區,也極易造成的尋租問題。因此,中央政府應嘗試將環境規制部門從地方政府中剝離出來,減輕地方政府的影響和干預。
第三,明確各地方政府環境保護體系權限。中國雖然在大多數流域設立了流域管理機構,但這些機構基本上無權過問地方政府的行政及經濟事務,其主要任務是編制流域水資源的利用規劃,而地方的水利部門也擁有同等的權力,他們會以本地區利益最大化為目標考慮水資源的管理,在這種格局下,各地區的水資源保護和水污染治理問題往往無法做到全流域的統一規劃和管理,導致經常會出現“公對公,一場空”、“誰都該管,誰都管不了”的局面,造成了環境保護的低效率。因此,應改變多部門分別對地方生態環境保護進行管理的現狀,中央政府可以嘗試將環境保護和監管相關負責機構從原有的國土部、農業部和林業部等部門以及地方政府中剝離出來,成立由國務院主管資源環境和生態文明的副總理負責、由環保部統一管理的環境保護和監管體系。
第四,明確跨界環境污染治理行為的宗旨和規范,加強環境規制的考核力度和違規懲罰威懾力,中央政府的監管和考核威懾力是地方政府行為選擇的最主要影響因素,但現階段中國環境保護違規懲罰威懾力明顯不足,這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環境違規懲罰力度不夠;二是環境違規懲罰執行不嚴。這直接影響了中央政府懲罰環境違規行為的承諾性,一些對地方生態環境破壞負主要責任的政府官員在受到行政處罰后,一部分會通過一段時間的運作官復原職或者易地任職,這都極大的削弱了中央政府對官員懲罰的威懾力。只有當中央政府加大監管和懲罰的威懾力,地方政府“越雷池一步”就會受到嚴厲的懲罰時,以本地區利益最大化為原則的理性地方政府才會做出加大環境保護力度的選擇。
第五,建立專門的合作組織定時或者不定時的環境信息,提高環境污染及治理信息的公開透明度和公眾的理解能力,通過社會公眾的監督和地區之間的競爭來約束環境責任規避行為。使其成為中央政府監督地方政府環境污染治理行為、減少信息不對稱的信息渠道和長效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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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大氣和水污染;健康損害評價;經濟損失
中圖分類號 X51;R15141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2-2104(2007)04-0071-05
隨著經濟的發展,大氣和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和經濟發展帶來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一個現實問題。大氣和水污染的主要危害是人體健康損害。如何評估環境污染的健康損害或治理污染的健康效益價值,不僅是環境質量評估的主要任務,而且也是污染管理的重要工作。本文從我國北方城市的實際情況出發,針對大氣和水污染對人群健康造成損害的事實,以西安市為案例,引入公共衛生學領域評價人群健康的指標―YPLL 潛在壽命損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 對城市大氣和水污染人群健康危險度進行定性定量評價,并應用修正人力資本法采用不同的價值評估方法―YPLL 潛在壽命損失年法、VSL統計生命價值法(Value of a statistical life)、WTP 支付意愿法(Willingness to pay)對大氣和水污染人群健康損害進行經濟價值評價。
1 方法和技術路線
采用國際上通用的危險度定量評價方法,即危害認定、暴露評價、劑量―反應關系評價和危險度特征闡述,結合污染每增高一單位所產生的健康損失,對大氣和水對健康的不良影響分別進行定量評估,然后將健康不良影響與經濟價值相聯系,最后得出控制污染(或污染損失)的經濟價值。其基本思路為:①建立污染劑量―健康反應之間的關系:X―Y;②建立健康反應―經濟價值之間的關系:Y―Z;③得出污染控制(或污染損失)的經濟價值:X―Z。
其技術路線為:
危害認定:總死亡率、呼吸道疾病死亡率、心腦血管死亡專率、呼吸道癥狀、肺功能。胃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專率、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率;住院人次、急診人次。
劑量反應關系評價:顆粒物和SO2濃度上升使總死亡率、呼吸道患病率增加、急診人數增加,呼吸道癥狀增加,肺功能改變。水污染引起的死亡率病因占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死亡專率比例;甲、戊型肝炎和痢疾死亡專率比例。
危險度特性闡述。大氣污染對暴露人群的健康效應主要有:總死亡數,呼吸道疾病、心、腦血管病超死亡數,超額門診、急診人次數,超額呼吸道病狀發生數,肺功能變化人數。水污染對人群的健康效應主要有:總死亡數;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及甲戊型肝炎和痢疾各病因死亡數;門診急診人次數。
經濟價值評價:減少過早死亡的健康效益;減少誤工和醫藥費的健康效益。
2 西安市大氣和水污染對人體健康損失的經濟計量評價研究
2.1 西安市大氣污染對人體健康損失的經濟計量評價研究
大氣污染對健康的影響是國內外環境科學、環境流行病及環境經濟學家所一直關注的熱點。眾所周知,高濃度的大氣污染不利于人群健康并且會引起人的早逝。特別是對于迅速擴張中的發展中國家的城市而言,其污染水平通常高于世界衛生組織所推薦最大值的數倍[1]。根據1996-2003年有關監測統計資料,影響西安市區大氣環境質量的主要污染物為可吸入顆粒物,其次為總懸浮顆粒物,再次為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2000-2003年西安市環境空氣主要污染物均值變化情況見表1。
根據實際情況,選取PM10、SO10、NO10為主要污染物來計算對人體健康造成的損失,因為我國主要城市對上述幾種污染物有比較全面的監測數據。
PM10是指吸入人的呼吸道、空氣動力學直徑小于10μm的可吸入顆粒物。顆粒物附著在人的呼吸道內壁上,能刺激局部組織發生炎癥。出現咽喉刺激、咳嗽、胸悶,甚至出現憋氣等癥狀。逐漸發展可引起慢性阻塞性肺部疾病(COPD),包括慢性支氣管炎、支氣管哮喘、肺氣腫等疾病,重者可引起肺心病、心力衰竭。很多顆粒物具有致癌的危險性,粒徑越小,致癌危險性越大[2](見表2)。
二氧化硫是一種常見的和危害較大的大氣污染物,它主要來自含硫燃料(如煤和石油)的燃燒、含硫礦石的冶煉、化工、煉油和硫酸等的生產過程。當SO2濃度達到10×10-6~15×10-6時,呼吸道功能受到抑制;濃度達到20×10-6時,刺激作用明顯增強,引起咳嗽、眼睛不適。若每天連續8小時吸入濃度為100×10-6則將引起急性支氣管炎和肺氣腫,其還具有致癌作用以及影響人體糖和蛋白質的代謝[2]。
YPLL―潛在壽命損失年(Years of Potential Life Lost)是流行病學中用以衡量疾病負擔的一個指標。1982年美國疾病控制中心首次用它衡量人群疾病負擔和分病因疾病負擔。YPLL是指死亡時實際年齡與期望壽命之差:
式中:EY―期望壽命;DY―死亡時的實際年齡
某人群的YPLL是每例死亡的YPLL之和,某死因在某人群為YPLL總和除以該死因死亡數,得到這一死因平均每例死亡的YPLL,其單位為人年。YPLL表示某死因所致不同年齡組人群壽命損失的年數,與傳統的死亡率指標差別是能反映整個人群的死亡全貌,并強調了低齡死亡比老齡死亡更具危害性,現已被美國、加拿大等國列為衡量健康水平的指標。YPLL其實質是把某人群不同年齡的死亡人數轉變為統一的死亡人年,這樣就可以避免計算死亡人的價值,而只計算每個人年的價值,一個人年的價值用一個人一年的工資來表示。
我國流行病研究學者利用全國疾病監測系統5年監測資料,計算出了我國1990-1994年我國幾種主要疾病分死因的YPLL值[5],并據此計算出了分死因每例死亡平均YPLL值(見表4)。
2.2 西安市水污染對人群健康損失的經濟計量評價研究
目前,對水污染所造成的健康損害研究較少,主要困難在于:水污染的暴露人群常發生在家庭或較小的社區范圍,其計量難度大;水污染所傳播的疾病大部分都是非規律性的,很難評價其暴露水平;水污染介水傳染疾病的傳播途徑很多,很難確定其是哪種原因所引起的;許多與水污染相關的暴露――風險關系至今還沒有建立,即疾病負擔至今還沒有建立可信的關系。實際上隨著經濟的發展,水污染對人體健康和經濟發展也正帶來越來越大的影響,是不容忽視的一個現實問題。城市飲用水可以受到眾多化學有機物污染,其中一些污染物已被證明是確鑿的或可疑的人類致癌源,水源的氯化消毒、工業排廢以及地表滲漏等等都可導致飲用水的污染。
水污染與某些疾病肯定存在著一定的聯系。中國城市環境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課題研究報告中就假設胃癌、肝癌、食道癌、膀胱癌等過早死亡疾病,其病因的25%是由水污染引起的;由于飲水衛生條件的變化所引起的常見流行病為肝炎和痢疾。
本文借鑒國際上通用的危險度定性定量分析方法―危害認定、水污染健康效應的參數確定、水污染健康危險度―YPLL指標評價和危險度特征闡述,結合國際組織和我國流行病學近年來的研究成果,對水污染健康損害的不良影響進行定量評估。
西安市與水污染有關的主要疾病潛在生命年損失(YPLL)的計算。在計算YPLL時,首先要計算某種疾病所引起的YPLL總數,然后再計算出每例死亡的平均YPLL。
式中:EY表示平均期望壽命,西安市人零歲時平均期望壽命為70歲;DYi表示某疾病死亡年齡段組中值;DNi表示某疾病該年齡段死亡人數。
根據西安衛生年鑒的有關數據,并整理代入式(1)、(2)計算得出西安市1996-2003年與水污染有關的5種主要病因所導致的潛在生命年損失(YPLL)值及每例平均YPLL值(見表5)。
3 城市大氣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經濟損失價值的計算
城市大氣和水污染造成人群健康的經濟損失主要由早逝引起的健康損失價值、住院誤工收入損失和醫療費以及急診病例所引起的門診費用所組成,其公式為:
4 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氣和水污染健康損失的經濟評估
上限值運用支付意愿法(WTP),中限和下限值運用修正的人力資本法(YPLL)和(VSL),我們可以得到西安市1996-2003年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健康損失估算結果(見表6)。在1996-2003年間,西安市大氣和水污染健康損失年
平均為228 792萬~434 237萬元的區間內,占GDP的3.69%~7%。由此可以看出大氣污染和水污染對居民健康的顯著影響。
5 結 論
運用多種方法評價環境污染健康損失,不僅彌補了單一方法的不足,而且給出的經濟價值損失不是一個數值,而是一個區間段,大大提高了評價的可信度,對完善污染損失計算方法和城市環境可持續發展指標體系的建立都具有重要的意義,對環境經濟學應用實踐是有益的嘗試。
通過實證數據計算分析,可以看出西安市在1996-2003年間,大氣環境、水環境污染健康損失呈現減少的趨勢,占GDP 的比重也在下降,從另一個側面表明西安市城市環境質量在逐年好轉,這是西安市政府加強環境污染治理和采取環境保護措施所取得的積極成效。
1996-2003年間,西安市大氣和水環境污染健康損失年平均為228 792萬~434 237萬元區間內,占GDP的3.69%~7%。由此可見西安市的大氣、水環境污染情況仍不容樂觀,其中大氣污染健康損失占總損失的77.6%。大氣污染問題比較突出,必須加強對大氣環境的保護,繼續采取強有力措施治理大氣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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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生物技術;農業水污染;問題;對策
近年來,伴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生態環境受到嚴重威脅。農業水污染作為我國發展面臨的主要問題,受到我國專業人士的廣泛關注,農業水污染來源廣泛,如工業廢水、生活污水以及江河湖泊的水華等。傳統水污染的治理措施主要以物理和化學方法為主,雖取得一定成效但是由于自身的因素易對周圍環境造成破壞且運行成本高而未能廣泛使用,生物技術作為一種新型技術,可以依靠動植物和微生物作為反應器對污水進行加工處理,但是由于技術成熟性,生物技術在農業水污染治理中仍然存在很多問題有待于解決。
1對生物技術的解讀
生物技術,是指人們利用現存的生物進行體內物質和能量運動原理生產出對人體及環境有益的物質。通常來說,生物技術是指利用微生物、動植物的生理活動對被污染的物質進行加工、處理和修飾,最后生產出對環境有益的物質。20世紀80年代,國際合作及發展組織就對生物技術有了明確的定義,隨著生物技術科學領域的不斷發展,現代生物技術作為一種新型的科學技術已經被世界廣泛接受和使用,現代生物技術主用包括基因工程、酶工程以及細胞工程。經過不斷地摸索和探究,人們發現利用生物的生理特征可以有效治理農業水污染,如降解能力、吸附能力,這樣既可以節省成本又可以獲得高水平的污水處理效果,但由于目前生物技術仍處于初級水平,并不能很好地控制生物在外界因素影響下仍能高效地進行污水凈化處理,因此生物技術在農業水污染治理中仍然存在許多問題有待于進一步優化。
2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的現狀
2.1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中的政府支持力度
生物技術作為一種新型污水處理技術受到世界各國的廣泛重視,我國作為人口最多的國家,農業水體污染可以追溯到每位居民的飲食住行,因此加強生物技術的研究勢在必行。農業水污染的主要物質有氮磷的富營養化、農藥的降解、懸浮物、硫化物和重金屬等,由于農業污水的有機物含量高,易造成水體腐敗,對周邊的農作物造成直接影響,導致農作物成熟不良、抗逆性差且易發生病害。目前水體污染引起政府的高度重視,2000多家的農藥制造企業已有500多家生物農藥制造企業,各級政府積極實施政策和方針,如2013年,浙江省通過建立水源地水質自動檢測系統為農業水體的凈化提供了有力保障。
2.2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中的市場使用現狀
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的應用不僅是國內市場發展戰略的趨勢,更是世界市場農業發展的重要戰略目標。我國擁有遼闊的土地面積,農業生產技術相對先進,但面臨的農業水污染問題如不能盡快解決,將給我國農業發展和農業市場經濟帶來空前的災難;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作為生物技術的重要研究內容,在經濟全球化的背景下應加快生物技術的研究工作,加強市場與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的聯系,使生物技術存在的缺陷和問題能夠盡快解決。2011年,英國、法國等多個國家共同建立生物信息科技園、生物風險基金等,向全世界展示了生物技術商業化的發展趨勢,隨著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的推廣,生物技術商業化也出現了相應的問題,如是否建立更多的生物技術商業區,如何處理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出現的問題成為世界生物學界關注的焦點。
3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分析
伴隨著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的應用,農業水污染的問題得到了有效解決,但是由于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仍處于初級階段,目前還存在許多問題有待于進一步優化,
3.1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中存在的問題
3.1.1無法替代部分農藥與分解
傳統的農藥主要含汞劑和砷劑為主,這類農藥可以在植物體內積累,并且產生有害毒素,擾亂植物的成熟期,部分藥物還含有尼古丁、生物堿、赤霉素等,這些農藥在今天很難被生物技術所代替,并且由于農藥的復雜性,部分微生物也無法對其進行分解。傳統農藥的專一性不高,因此常常會對周圍的植物產生毒害作用,因此必須加強生物技術的研制工作,將遺留下來的農藥進行分解,使農業水污染的情況有所改善。
3.1.2無法滿足部分生物依賴的生存環境
農業水污染的主要來源是農業生產生活中產生的污染物造成的污染,如農藥、化肥、糞便等,這類污染物不易被降解,久而久之就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嚴重的破壞,水體造成嚴重污染,這使得部分微生物的生存造成威脅,此外,外部壞境的改變也使得微生物無法滿足賴以生存的生物圈,因此,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面臨著無法使部分微生物正常存活的困難,這也是生物技術發展面臨的主要困難之一。
3.2生物技術治理農業水污染中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生物技術作為一種新型生物科學技術,目前被應用到各個領域,我國作為一個農業大國,在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方面尚未成熟,主要原因有:
(1)起步時間晚,我國生物技術相對于其他發達國家發展緩慢。
(2)內容缺乏,目前生物技術主要以水生藻類、微生物為主,這類生物易被環境干擾。
(3)缺乏合理的規劃,在農業水污染控制方面以治理為主,忽視了預防的重要性。農業水污染問題關系到每位居民,在經濟快速發展的時代里,我們應該珍惜我們的家園,愛護我們的環境。
4結語
隨著經濟的發展、資源的浪費,農業水污染成為世界人民關注的熱點話題,本文首先分析了當前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的現狀,接著從生物技術的替代與分解、生存環境和規劃問題三個方面,探究了農業水污染生物技術在實際應用中存在的問題,最后理性的對全文進行總結。
[參考文獻]
[1]劉成家.農業水污染治理環節中的生物技術應用問題研究[D].浙江農林大學,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