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4-04-08 14:48:07
引言:易發表網憑借豐富的文秘實踐,為您精心挑選了九篇跨境電商風險及防范范例。如需獲取更多原創內容,可隨時聯系我們的客服老師。
一、我國出口商廣泛使用電匯結算的原因和形式
隨著“互聯網+”的時代來臨,跨境電子商務迅猛發展,B2B、B2C貿易形式成為外貿交易的主體形式,國際貿易進入到一個新紀元。我國的對外出口貿易也發生了巨大變革,除了大型成套機械電子設備等資本密集型產品以外,中小企業甚至自然人利用互聯網的跨境電商形式正在逐漸成為其他種類產品的出口“主力軍”。而相當比例的跨境電商交易都采用跨境電匯的方式來完成貨款的結算。據中國海關統計,2015年,我國貨物貿易進出口總值24.59萬億元人民幣,出口14.14萬億元人民幣;而跨境電子商務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研究報告顯示,2015年我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為5.4萬億元,同比增長28.6%,其中跨境出易規模達4.49萬億元,跨境電商出易額就占我國出口貿易總額的31%。伴隨著跨境電商的發展,跨境電匯結算方式在國際結算業務的比重也迅速提高,成為我國中小出口商貿易結算的主要形式。
近兩年我國跨境電商出口業務的飛速發展,顯著對沖了我國傳統出口業務增長減緩的趨勢,成為我國中小外貿出口商的主要形式。現實業務中,出口商廣泛使用電匯結算的原因,除了其結算的速度快、手續簡便、費用較低外,還有其他的影響因素,電匯業務是中小出口商普遍使用的國際結算方式。
(一)國內出口商競爭激烈的結果。全球金融危機后,世界市場的需求下降明顯,而我國出口產品種類大多集中在產能過剩的勞動密集型產品方面,附加價值比較低,又面臨著生產成本提高、人民幣匯率上升等不利因素,出口商為了提高出口競爭力、降低進口商的進口成本,紛紛采取結算時間快、費用低的電匯方式來吸引進口商。一般來說,同樣的結算金額,銀行信用證業務費用能高出電匯業務費用的7―10倍。
(二)第三方跨境電匯支付平臺服務質量好。伴隨著跨境電商的發展,國際上出現了很多銀行以外的第三方跨境電匯支付平臺服務商來提供更為快捷和方便的跨境電匯業務,例如西聯匯款(Western Union)、速匯通(MoneyGram)、PayPal等。這些第三方跨境電匯支付平臺不需要開立銀行賬戶、沒有中間行費用、鈔匯同價,通常1萬美元以下業務不需提供外匯監管部門審批文件,匯款在15 分鐘之內就可以匯到;而普通銀行境外匯款則需要開立銀行賬戶、經常出現中間行費用、鈔轉匯手續費接近25%、3至7天才能到賬。
(三)中小外貿出口商信用證項下制單能力不強。我國中小外貿出口商數量達到數十萬之多,主要集中在出口紡織品、服裝、箱包、鞋類、玩具、家具、塑料制品等方面,平均每年的出口價值占我國整體出口總額的25%左右。中小出口商缺少專業規范的外貿出口業務訓練,在信用證項下制單業務上存在較多的缺點,常常形成不符點而增加收款成本。因此,中小出口商也愿意選擇手續簡便的匯款業務結算。
1.使用傳統銀行電匯業務。出口商利用傳統銀行T/T業務收取貨款,根據匯款時間與發貨時間的先后順序劃分,包括裝運前T/T、到貨后T/T、裝運后見提單傳真件T/T三種方式。但是,由于我國出口商之間的激烈競爭,對進口方不利的裝運前T/T在業務中較少使用;而裝運后見提單傳真件T/T,或者30%前T/T+70%后T/T等進出口商的風險分擔比較均衡的電匯方式在實際業務中最經常使用。
2.使用新興的第三方跨境電匯平臺業務。跨境電匯平臺業務是進口商將貨款先支付給第三方支付平臺保管,然后出口商憑身份證明、取款密碼到第三方支付平臺在我國國內設立的代辦機構網點來領取電匯款項。此種國際快匯業務資金在十幾分鐘內就能到賬,無需銀行賬戶,手續費由匯款人一方承擔,外匯管制手續松,很受出口商歡迎。因其到款快,業務中選擇在貨物裝運前、貨到后、裝運后見提單傳真件電匯都比較便捷。例如,西聯匯款平臺擁有全球最大最先進的電子匯兌金融網絡,網點遍布全球近200個國家和地區,中國農業銀行、中國光大銀行、中國郵政儲蓄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和等多家地方性商業銀行是西聯匯款在我國的代辦機構,我國出口商可以到這些銀行網點辦理西聯匯款業務。
二、出口商使用銀行傳統電匯收款方式的風險分析
(一)案情介紹
2013年廣州五金出口商A公司以FOB價格術語向印度進口商B公司出口五金工具6萬美元,采用裝運后見B/L傳真件T/T方式支付貨款。印度進口商B公司指定由印度承運人C公司負責運送貨物,廣州A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按期發貨,并及時傳真B/L復印件給印度B公司。但是,2013年印度國內經濟創十年內的新低,印度B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一直拖延電匯貨款,并要求廣州A公司給予降價渡過難關,雙方往來函電溝通數次無果。A公司聯系承運人C公司要求退運貨物遭拒。根據印度法律規定,如果貨物到港后進口商不付款提貨,貨物最多可以在海關倉庫存管30天,若30天后進口商未清關提貨且也未向海關提出延期清關申請的話,海關有權拍賣貨物;而如果出口商想退運貨物,必須要出具進口商簽署的無異議證明信等文件原件。廣州A公司考慮到退運難、滯港費增長等情況,并人民幣匯率尚升值中,應盡快收回貨款降低損失,最終同意印度B公司降價要求,方得到對方電匯付款。
(二)案例中相關風險分析
1.價格術語選擇不當形成進口商與承運人串通的風險。本案例中因采用先發貨后電匯付款的方式,同時又選擇由進口商指定承運人的價格術語成交,進口商勢必選擇與自己關系密切的承運人,為進口商與承運人串通提供了便利條件;出口商發運貨物后,進出口雙方一旦發生矛盾,承運人極易不配合出口商控制和處置貨物,就有可能導致出口商錢貨兩空。即使是承運人配合出口商保全貨物,往往也會要求出口商先行墊付目的港堆放費、倉庫費、裝卸費、退運運費等相關的高額費用后才能辦理。
關于選擇電匯結算方式的合同,出口商應堅持使用海運方式運送貨物,并力爭使用出口商負責辦理整個運輸手續的價格術語來降低風險程度并方便在風險發生時控制損失擴大,如CFR、CIF等。利用“海運+出口商指定承運人”的組合搭配,出口商可以充分發揮海運提單的物權憑證作用,將提單做成指示性抬頭,約束進口商付款,并指定與自己關系較好的承運人或貨代來承擔貨物的國際運輸,能夠對貨物的運輸狀態實現良好的實時跟蹤,以防進口商和承運人相互串通勾結導致錢貨兩空的結果,同時也方便委托貨代處理貨物在目的港的滯留、返運等意外情況。
(四)出口商應收妥貨款后再指示承運人電放貨物
在實際業務中,“裝運后見提單傳真件T/T+電放提單”方式使用比較常見,特別是在近洋運輸和老客戶的交易中使用較多。如果出口商過早指示承運人同意電放貨物,將可能造成進口商憑提單傳真件提貨后不再電匯貨款或要求降價支付的風險。因此,出口商應在確定收妥進口商電匯的貨款后,再指示承運人電放貨物,以避免貨物損失。具體做法是:出口商在給客戶發送提單傳真件要求對方電匯貨款時,不要直接提供提單的彩色掃描件,而是遮蓋掉提單號、集裝箱貨柜號等重要信息,復印后再傳真給進口商,這樣既可以讓進口商了解貨物已經順利運出,又可以防止其利用提單復印件提貨。當收到銀行的電匯到賬通知單或從第三方跨境電匯平臺的代辦機構提取匯款后,出口商再致電指示承運人可以電放貨物。
(五)出口商應注意做好目的地貨物的處理
貨物運抵目的港以后,為避免進口商故意拖延付款時間、不辦理進口清關手續、進口國海關拍賣滯留貨物的現象出現,出口商要密切關注貨物抵達目的地后的進展狀況,在繕制提單時最好做成指示提單,確保貨權始終掌握在自己手中,一旦發生進口商不支付貨款或不清關的情況時,能夠保證貨代要及時按照我方指示做好貨物的轉運、回運或轉售等后續工作;也確保在發生進口商不出具拒收貨物證明文件時,出口商可以憑借目的港船代手中的關于進口商不付款贖單的函電、相關提貨憑證及要求回運的函電委托目的港船代直接向進口國港口海關提出退運要求,并辦理相關手續。
(六)出口商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服務規避風險
出口商利用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服務規避風險屬于事先防范和事后索賠的防范措施。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為出口商提供出口信用保險和進口商資信調查服務。出口商可以利用這兩項服務,委托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調查進口商的資信,評估進口商的信用等級和信用額度,并投保信用保險。一旦進口商惡意違約,不支付貨款,出口商可以將70%-80%的損失轉嫁給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承擔,獲得相應的賠償。
(七)利用技術手段規避匯率風險
為防范由于匯率變動帶來的匯率風險,進出口商在電匯結算方式中可以利用多種方法來應對匯率風險。首先,出口商在交易磋商和報價階段,就要考慮到結算貨幣的匯率波動風險,結合報價時間和支付時間之間的間隔長短,將結算貨幣的未來波動趨勢考慮進去,通過適當提高或壓低貨物報價來抵消外匯風險。其次,在合同履行階段,進出口雙方還可以通過外匯市場匯率的變動來進行預測判斷,在保證不改變貨權風險的情況下,靈活調整支付或收取貨款的時間,降低匯率變化引起的本幣價值波動;例如,當結算貨幣呈下跌趨勢的時候,進口商需要將支付日期盡可能延后;反之,當結算貨幣呈上升趨勢的時候,則需要縮短支付日期。此外,對于金額較大的交易,可以事先在合同中約定貨幣的兌換比率來固定匯率,規避匯率風險。
參考文獻:
[1]蘇宗祥;徐捷.國際結算(第五版)[M].中國金融出版社,2010,11.
[2]張文敬;張一欣.實例分析商業信用付款條件下易于忽略的賣方風險[J]. 對外經貿實務,2016,03:73-75.
[3] 陳曉梅.從兩則案例探討出口企業電匯收余款的風險及其防范[J],對外經貿實務,2013,07:75-77.
【關鍵詞】合同審計;跨境電商;作用
一、電子商務合同的概念及特征
由于跨境電子商務是跨地域,跨國家之間的貿易,在簽訂貿易合同時會考慮各國政治,法律環境的不同。結合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所頒布的《電子商務示范法》和我國的《合同法》相關對國際電子商務的界定,電子商務合同的概念可被定義為: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絡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從以上對電子商務合同的定義可以清楚的看到電子商務合同不同于傳統企業商務合同的特點。電子商務合同,主要簽訂合同是通過互聯網這一媒介,以發送電子郵件或者數據電文等方式簽訂的電子協議。而在整個合同訂立過程中,當事企業雙方的溝通和交流,對條款的商討,明確雙方權利與義務關系的過程,大多也是在網絡環境下商議的。而以此方式所簽訂的電子商務合同,應該是在滿足雙方利益,在協商一致的前提下,完成的電子協議。
二、跨境電商簽訂電子商務合同中存在的風險
依托飛速發展的計算機互聯網,跨境電子商務的發展呈現出兇猛的態勢。而通過互聯網這一媒介,使得跨境企業通過電子商務方式談判,簽訂電子合作合同。與傳統貿易相比,節約大量時間與成本,為企業贏得更廣闊的市場與客戶群。隨著跨境電商的增多,各種因此而產生的電商問題也越來越多,其中,因合同簽訂而產生的問題,也隨之增多。
1.法律環境
由于跨境電商的興起和迅猛發展,我國法律尚未對這一類型的企業所簽訂的合同做出適用的法律規范。我國所頒布《合同法》多涉及“書面形式”“書面合同”等傳統商貿形式的合同。而跨境電商所采取的多數為電子化,數字化合同。對跨不同國家,不同法律環境下所簽訂的非紙質化合同。如何確定合同的要約和承諾時間,何時正式生效等問題,各國法律都有不同的規定,如果不了解清楚,勢必會帶來風險,對企業造成損失。
2.技術安全
由于跨境電商多采取電子商務合同形式簽訂合同,所以在企業簽訂確認等方面,需要相關技術設備的支持,來完成傳統合同簽訂中的簽名,蓋章等環節。而電子簽名的認可度,辨析度,安全性等問題,也會給跨境電商在合同簽訂中帶來風險。互聯網的迅速發展導致軟件的發展應用,更新速度極快,而在簽訂合同過程中,如何保證技術設備不會給電子商務合同的簽訂帶來影響,也是企業要注意的問題。
3.具體條款
在簽訂電子商務合同過程中,簽訂合同的雙方會因各自企業利益而進行相互協商。而整個過程也是通過互聯網為媒介,以電子形式進行表達和傳遞。在具體項目,價款,交易方式,支付方式,物流等細節方面都會進行具體的協商。而在簽訂過程中,不在是傳統貿易式的面對面簽訂。所以,在簽訂前,如何確認具體條款是否符合雙方利益,是否表達準確,溝通及時,也是跨境電商在簽訂電子商務合同時要考慮的。
三、實施合同審計
合同審計是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而產生的。在日益復雜的市場中,多數企業會遭遇越權簽約,盲目簽約,不履行簽約等情況的出現。而在互聯網經濟下的跨境電商企業,所要面臨的電子合同所帶來的相關風險也會隨之增加。為減少因簽訂不合理合同所給企業帶來的風險和損失,跨境電商企業可對電子商務合同采取內部審計,以達到防范和控制風險的目的。
1.“該簽不該簽”
跨境電商多與別國進行貿易往來,在進行電子合同簽訂前,應由企業內部審計部門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監督。以確保合同的可行性和效益性。對合同所涉及到的項目所在國的法律政治體制做有關調查,以確保合同在簽訂后能夠順利實施。避免因法律條款,政治體制沖突,使得合同無法正常履行,對企業造成損失。
2.“能簽不能簽”
跨境電商與其他國家企業進行電子合同簽訂時,因為是跨地域電子貿易,企業內部審計部門因對合作方簽約企業的技術水平,資質能力等多方面進行仔細考察,審核。以確保合同項目能夠順利實施。與此同時,在電子合同簽訂中,內部審計人員還要監督,合同簽訂的方式,合作國企業能否具備有電子商務合同簽訂的相關設備能力。如果對方企業所處地偏僻,設備、網絡等技術水平無法保證電子合同的簽訂過程順利進行。應及時提出解決方法,或改為傳統面簽方式以降低風險。
3.“怎么簽”
——鏈接全球市場 打造跨境生態
(專題培訓方案)
在當前中美貿易摩擦不斷、貿易保護主義抬頭的國際競爭新形勢下,為了加強德陽市經開區經濟建設,提高跨境電商企業負責人的經營能力和管理水平,更好地發揮經開區的產業優勢帶動區域經濟發展,受德陽市經開區政府委托,四川止正教育培訓研究院擬承擔德陽市經開區進出口貿易專題培訓,現擬定培訓方案如下:
一、 培訓對象及地點
(1)培訓對象:德陽經開區40家進出口貿易、跨境電商企業負責人。
(2)培訓地點:深圳。
二、 培訓時間
2021年10月/11月,專題培訓+基地考察共計5天。
三、 培訓目標
1.總目標
提升德陽市經開區進出口業務企業、跨境電商企業負責人的綜合能力及管理水平,了解當前國際貿易形勢,開闊全球視野。
2.具體目標
(1)通過講座培訓課程推廣先進的經營理念,專業的技術指導,提高企業負責人的運營能力。
(2)企業負責人充分了解進出口經營活動中可能出現的風險點,并采取措施防范這些風險,提高企業進出口合規管理水平,保護企業的合法利益。
(3)全面系統掌握進出口各環節操作要點和技巧,做一個進出口全程都有把握的專業人士,打造專業的進出口團隊,規范工作流程防范貿易風險。
(4)組織企業負責人前往深圳市知名企業參觀,進行經驗交流與學習。
(5)了解當前國際貿易形勢,提升學員綜合能力素養,開拓視野格局。
四、 培訓形式與特點
1.采取“專題培訓+交流研討+參訪考察”形式,課程體現理論與實踐相結合、專題學習與交流研討相結合、觀摩考察與體驗反思相結合的原則。在理論培訓中強調經營實踐案例分析,在基地考察中突出理論與能力提升,在交流研討中分享經驗,在反思中改善經營方法。
(一)外匯政策改革和管理方式轉變增強了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監測能力
近年來,國家外匯管理局厲行“五個轉變”,對外匯政策和監管系統進行全面的改革和整合,以“以人為本、改善服務、科學監測、風險可控”為政策目標,在實現對跨境資金流動全口徑監測分析、有效防范跨境資金流動風險的基礎上,逐步減少事前審批,重點加強事后監測管理,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投資活動,充分發揮外匯管理服務經濟發展功能,實現服務涉外經濟發展和提升監管效率的有機統一。2012年,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的全國推廣和直接投資項下外匯管理改革拉開了外匯監管向“主體監管、事后管理、監測分析、無罪假設、負面清單”管理轉變的盛大帷幕。
1.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改變了以往“逐筆核銷、事前備案、現場審核、行為監管”為特征的管理模式,實施總量核查和主體分類監管,構建了企業進出口綜合監測、主體分類監管、部門信息共享的新型管理模式,一方面,最大程度地便利市場主體對外貿易活動的開展,全面降低社會成本,促進貿易便利,支持外貿發展;另一方面,有利于集中監管資源,加大對風險企業的核查力度,真正做到“有的放矢、精準打擊”,有利于鼓勵和引導企業走上合規道路,增強守法經營意識。從政策實施效果來看,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實現了對貨物貿易跨境資金流動全口徑監測分析,加強了監管合力,有效防范和應對跨境資金雙向流動風險。
2.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改進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方式,大幅簡化事前審批事項,實現以登記為主的外商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方式,提高投資便利化程度,更好地服務于實體經濟,同時提升防范風險手段,強化事后管理與統計監測工作。改革強調“登記原則、便利化原則、風險可控原則”,在業務核準方面取消了大部分事前核準,銀行主要依據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登記信息為企業辦理跨境收支與匯兌業務;在業務流程方面大幅取消或簡化歸并原有的管理環節,簡化流程,降低成本;在跨境資本流動風險監測方面,通過外匯局相關業務系統全面采集與直接投資全流程有關的資金流出入、匯兌以及境內劃轉數據,進一步強化事后核查以及統計分析預警機制,增強外匯管理的有效性及風險防范能力
3.外匯管理戰略轉型,貨物貿易外匯管理改革和直接投資外匯管理改革是我國外匯管理戰略轉型的重要起點,在此基礎上,國家外匯管理局將進一步實施資本項目、服務貿易及個人外匯業務的全面改革。改革的動因在于,面對涉外經濟的飛速發展,需要以全球視野來認識中國經濟金融問題,深刻把握開放經濟中外匯形勢的變化,堅持科學發展,推動外匯管理理念和方式轉變。改革將為有效監測跨境資金流動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有利于進一步提高服務水平,滿足市場主體日益增專題:跨境資金流動長的便利化需求,實現管理理念和方式的“五個轉變”。
(二)商業銀行政策踐行是涉外經濟活動
便利化和跨境資金流動風險有效監測的紐帶商業銀行承擔國家各項外匯政策的代位監管職責。外匯管理部門通過并借助商業銀行對涉外交易有效實施審核、監督和管理,而商業銀行準確高效的外匯代位監管實施是推動涉外經濟活動便利化的重要環節。在涉外經濟的國際結算中,商業銀行位于資金運行閘口的把關環節,直接面向企業,掌握涉外交易的第一手材料,商業銀行在涉外經濟活動中擔任經營和管理并重的角色,尤其是在當前外匯管理模式厲行“五個轉變”的趨勢下,在外匯政策架構和監管系統設計中,外匯管理局重點開展主體監管,在管理方式上主要采取事后管理和監測分析的方式,將越來越多的行為審核職責直接賦予銀行。銀行在涉外經濟活動發揮愈發重要的作用,具體體現在:
1.有利于降低監督管理成本,商業銀行具有網點多、業務人員素質較高的優勢,直接服務企業、個人,將部分監管職責直接賦予銀行,符合貿易投資便利化原則,大大降低外匯管理部門的監管成本,提高監管效率。在監管的同時為企業提供便利服務,充分體現“寓管理于服務之中”的監管理念。
2.便利企業、個人涉外經濟活動,減少監管部門事前核準環節,由商業銀行根據政策實施審核,執行外匯代位監管,有利于降低企業“腳底成本”,簡化外匯業務流程,提高外匯業務效率,便利企業外匯資金的運用。
3.有助于提升跨境資金風險防范能力,商業銀行在對企業或個人外匯及收支真實性、一致性進行審核的同時,需要全面掌握外匯管理政策法規,規范業務操作流程,嚴格審核程序,有助于加強商業銀行跨境資金風險防范。從長遠看有利于形成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商業銀行政策踐行是涉外經濟活動便利化和跨境資金流動風險有效監測的紐帶。商業銀行是以為客戶提供金融服務為經營內容、以盈利為經營目標的金融服務企業,因此,客戶是各商業銀行積極爭取的業務資源,為客戶提供便捷高效的涉外金融服務是商業銀行的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的制勝之道。而國家賦予商業銀行的外匯代位監管職責,是保障國家金融安全的重要環節,商業銀行責無旁貸。
二、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跨境資金流動監管思考
“十二五”規劃指出,要“完善以市場供求為基礎的有管理的浮動匯率制度,推進外匯管理體制改革,擴大人民幣在跨境貿易和投資中的使用,逐步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伴隨人民幣國際化步伐的加快,人民幣跨境流動對我國跨境資金流動產生重要影響。
(一)跨境人民幣政策推進及業務發展情況
1.在政策層面,人民幣國際化進程邁出實質性步伐,從貿易項下人民幣結算、人民幣跨境投融資開放政策出臺、到貨幣互換協議的不斷簽訂、香港新加坡倫敦等人民幣離岸市場的打造、兩岸金融合作備忘錄的簽署,人民幣走出去步伐不斷加快。
2.在業務層面,跨境人民幣業務的發展呈現出“超預期”、“爆發式”的特點,從全國范圍來看,繼2011年實現3.1倍增長后,2012年,全國辦理經常項下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2.94萬億元,同比增長41%,其中貨物貿易結算金額2.06萬億元,占同期海關貨物進出口總額的8.4%;2012年全國共辦理人民幣對外直接投資結算金額304億元,同比增長51%;外商直接投資結算金額2536億元,同比增長1.8倍,人民幣外商直接投資占同期外商直接投資總額約30%。境外項目人民幣貸款穩步增加。截至2012年12月末,境外項目人民幣融資已批貸項目金額1011.2億元,貸款余額438億元。
3.在離岸人民幣市場發展方面,以離岸人民幣中心為主導、多市場并存的離岸人民幣市場體系正在穩步構建。香港離岸人民幣市場產品日益豐富,陸續推出人民幣存款證、股票、保單、期貨、人民幣與港幣同時計價的“雙幣雙股”等金融產品。與此同時,倫敦、新加坡等國際金融中心也在積極探索發展人民幣業務,2013年1月數據顯示,通過倫敦和新加坡交易的跨境人民幣支付額分別增長40%、30%。
(二)人民幣資金跨境流動風險控制及防范思考
人民幣資金跨境流動風險控制不同于原有基于外匯資金考慮的跨境資金管理模式。一般情況下,來自境外的人民幣跨境流動不屬于外匯資金的跨境流動,不影響外匯儲備,因此不會因結售匯造成外匯占款的變化,從而影響到國內的貨幣市場穩定。但是人民幣跨境資金流動發展到一定規模后,因貿易及投資市場環境的變化,仍有可能發生短期內大規模人民幣資金通過各種渠道集中涌入或抽離出境的情況,一方面影響貨幣市場的穩定運行,增加貨幣市場主體的交易風險,影響貨幣市場功能的正常發揮;另一方面可能與國內貨幣政策導向不一致,一定程度上對沖我國貨幣政策效果,影響貨幣政策實施效果。
1.新型跨境人民幣業務監管體系及監管模式的探索與建立。現階段,隨著我國金融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化,人民銀行等監管部門正在探索建立宏觀審慎框架下的新型跨境人民幣業務監管體系及監管模式,在分析和識別人民幣國際化進程中的金融風險與傳導機理的基礎上,設置風險衡量的指標體系,結合風險預警方法,以防范系統性金融風險,維護金融體系安全和穩定。例如,對于貨物貿易項下跨境人民幣業務,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和江蘇省外匯局創新地運用貨物貿易外匯監測系統對貨物流和資金流全口徑(含外幣和跨境人民幣)監測的功能,借助該系統對跨境人民幣貨物貿易實施主體監管模式的監測和監管;對于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業務,人民銀行南京分行和江蘇省外匯局緊密發揮監管合力,出臺區域性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操作指引,通過人民銀行RCPMIS系統數據與外匯管理局直接投資外匯管理信息系統以及外債監測系統數據的密切核對和規模總控,優質高效滿足國家關于資本金全額登記管理以及本外幣外債規模合并計算控制等管理要求,同時探索建立資本項目人民幣監測使用機制,有效杜絕由于監管系統分設而可能出現的監管灰色地帶。
2.跨境人民幣業務項下商業銀行代位監管職責思考與實踐。在跨境人民幣政策框架下,賦予商業銀行真實性合規性審核職責,人民銀行重點進行監測分析和事后管理,可見,在跨境人民幣業務項下,商業銀行同樣承擔著重要的代位監管職責。從現階段跨境人民幣政策推進情況看,商業銀行都應堅持審慎審核與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的原則,在大力推動跨境人民幣業務發展的同時,發揮本幣結算便利化的優勢,嚴格交易背景審核,規范業務流程,實現準確識別異常主體和異常交易,有效防范人民幣跨境資金流動風險。例如,貨物貿易項下,在人民銀行推出跨境貿易人民幣結算業務流程簡化試點政策下,商業銀行應尋求將業務流程簡化與業務背景真實性審核有機結合的管理措施;在服務貿易和其他經常項下,科學借鑒當前外匯業務項下監管政策要求,謹慎審核業務背景材料,有效防控跨境資金無真實交易背景的風險;在資本項下,在精準實施各項資本項目跨境人民幣政策、實現審慎監管的原則的同時,大力推動跨境人民幣投資業務便利化,深入推進跨境人民幣的雙向循環,
三、中國銀行關于跨境金融服務與產品創新的幾點思考
伴隨中國經濟的日益開放,涉外貿易和投資活動占中國GDP比重不斷提升,涉外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進一步拓寬,履行有效代位監管職責、提供豐富而與時俱進的涉外金融服務,是商業銀行在愈發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的必然要求,銀行的創新能力更是商業銀行保持可持續發展和保有市場主導地位的核心要義。
(一)深化管理轉型,實現以合規促業務發展經營目標
為有效應對復雜多變的國內外經濟形勢,國家外匯管理正在實施戰略轉型,跨境人民幣政策及系統不斷推進和完善,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重視深化管理轉型,實現以合規促業務發展的經營目標。
1.在管理目標方面,建立“政策研究、制度建立、管理授權、問題反饋、檢查輔導、培訓考核、情況通報、定期報告”的外匯及跨境人民幣內控管理體系,推進銀行合規管理轉型。在監管部門的具體指導下,認真履行國有商業銀行的社會責任,積極發揮外匯業務、跨境人民幣業務主渠道的職能,嚴格執行外匯管理政策要求,發揮人才和專業優勢,實現落實監管政策、服務客戶需求和業務發展的有效統一。
2.在管理舉措方面,通過重管理、強機制、勤培訓、抓考核,建立明晰高效的合規管理體系,具體包括:建立起行領導全面領導下,業務部門牽頭并分工負責且責任明晰的組織架構;夯實層級管理,實施省行、市行、支行分層管理、逐級負責的管理制度,將管理措施逐級分解到各項具體外匯及跨境人民幣業務中,實現有效管理;加強機制建設,規范業務流程,結合各項監管政策制定明確銀行業務操作流程,同時加強機構和人員資格準入,在全轄推行從業人員資格認證考試制度,持續加強隊伍建設,將從業人員的配置及合規操作作為機構資格授權前提條件,從源頭上保障外匯業務合規運營;持續培訓,采取多形式、多渠道的培訓,不斷擴大政策宣講的覆蓋面,增強全員內控合規意識;狠抓內控合規考核,將外匯管理等作為內控工作重中之重,將監管政策操作和執行納入一道防線業務流程,強化內控檢查機制,采取現場檢查與非現場檢查、常規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的方式,針有對性地檢查和輔導監管政策落實執行情況,直接與機構內控考核結果掛鉤。
(二)豐富服務內涵,打造流程、渠道、產品持續優化創新的涉外金融服務體系
如何將外匯管理及跨境人民幣管理要求與中國銀行的傳統國際結算優勢相結合,有效應對變化中的國際金融環境是當前的重要課題,中國銀行江蘇省分行重視把握政策變化給商業銀行帶來的業務發展契機,打造流程、渠道、產品持續優化創新的涉外金融服務
體系。1.流程優化及創新方面,商業銀行應保持與監管部門的緊密聯系,及時精準解讀監管政策和系統管理內涵,在監管政策框架基礎上設計“以客戶為中心、為客戶提供一站式服務”的業務流程,優化業務流程,提高服務效率,提升客戶服務體驗;密切把握網絡環境下業務流程集中處理的涉外金融服務趨勢,開展業務流程及管理模式的集約化業務流程再造,有效應對新形勢下客戶服務需求。
2.渠道優化與創新方面,充分運用網絡和電子化的低成本、高效率、高精確度和高覆蓋率的特征,大力發展網絡、電子化平臺,幫助進出口商有效管理操作風險、減少交易風險及避免貿易流延誤,幫助進出口商減少貿易融資費用和時間,幫助進口商更嚴格地進行存貨管理、財務管理;密切結合跨境資金運營政策,在監管政策框架下,通過跨境現金管理平臺提供跨國集團企業跨境財務管理、資金歸集和運用的渠道。
關鍵詞:跨境電商;跨境物流;跨境電子支付;對策
跨境電子商務(Cross-border electric commerce)是電子商務應用過程中一種較為高級的形式,簡稱跨境電商,是指不同國家或地區的交易雙方通過互聯網及其相關信息平臺實現交易。傳統行業只有把握跨境電子商務變革機遇才能在未來的發展潮流中搶占先機,立于不敗之地。
一、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現狀及趨勢
1.我國跨境電商的發展現狀
受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的影響,當前世界仍處于緩慢的復蘇期,全球貿易的不景氣,加之我國對外貿易的低迷態勢,難以形成新的市場熱點。越來越多的國內商家為開拓市場,尋求更多的貿易伙伴,開始著力于跨境電商的發展,相較于傳統行業來說,跨境電商在降低流通費用、減少流通環節、拉近與國外消費者距離等方面有著鮮明的優勢。
在國家政策支持下,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近幾年保持快速增長態勢。中國電子商務中心每年的《中國電子商務市場數據檢測報告》顯示,2011年我國跨境電商規模達到1.7萬億元,到2015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電商交易規模為2萬億,預計2015年全年將達到5.5萬億元,同比增長42.8%,占我國進出口總值的17.3%。2015年上半年,中國跨境電商的進出口結構出口占比達到84.8%,進口比例15.2%。跨境電商交易規模呈現穩步較快增長,在我國進出口貿易中所占比重越來越高。跨境電商正在成為我國對外貿易新的增長點。
2.市場趨勢
(1)跨境電商逐漸向中國質造和中國品牌轉型升級。在我國經濟轉型的大背景下,全球制造業中心的轉移,使得中國產品在走向國際的優勢在逐漸縮小,因此跨境電商的轉型升級在所難免。對比傳統商戶的品牌之爭,各大電商平臺對有限的品牌資源爭奪則相對激烈,同質化也更加嚴重,中小電商也在激烈的價格戰中意識到品牌的重要性。特別是在電子產品、智能產品等更新換代快技術型產品方面,更加容易創牌成功。
(2)多元化經營“新藍海”,避免同質化“紅海”競爭。產品品類和銷售市場更加多元化。伴隨著居民消費結構升級與消費觀念轉變,消費者的需求將更加個性化、差異化,跨境電商市場包括產品種類和銷售市場也將隨之呈現出多元化的發展趨勢。跨境電商的產品銷售也將從傳統的服飾、3C產品、計算機及配件逐漸拓展至奢侈品、汽車配件、食品藥品等便捷運輸產品或企業進行私人個性化定制產品。
(3)社交媒體平臺成為跨境電商銷售及拓展品牌影響力的必爭之地。大數據爆炸的今天,對于跨境電商行家來講,社交媒體營銷是他們獲取用戶粉絲最主要的手段之一。網絡社交媒體憑借天然的“強互動”屬性,幫助跨境電商企業以較低的成本達到產品銷售品牌傳播的目的,將商戶與客戶緊密的聯系在一起。目前比較常用的國外媒體投放主要有google、Facebook、YouTube等等。合理利用社交媒體,做好營銷投放計劃,在不同的階段,使用不同的營銷推廣平臺,也許可以獲得意想不到的效果。
二、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阻礙因素
1.消費者文化差異
跨境電商核心是消費文化差異。隨著用戶規模交易量迅速增長,消費者的文化差異問題顯得越來越突出。例如,在美國想買一臺電腦,要到各個品牌的網站去買,而中國一站式就可以解決,這就是國家的消費習慣差異。同理,對傳統貿易企業來說,抓住“互聯網+跨境電商”的機遇,對消費者所在地區和國家的消費文化、消費習慣、傳統觀念等進行研究和對比,尋找切入點,才能更好地利用消費文化的差異提升盈利空間。
2.跨境物流問題
跨境物流存在成本與風險雙重問題。如何在提高物流效率的同時降低物流成本,是每一個跨境電商都會苦惱的問題。物流通常包括倉儲、分揀、包裝和配送環節,是連通買賣雙方的重要橋梁紐帶,在電子商務中占有重要地位。商品交易與物流配送兩者是相伴隨而生。跨境電商的繁榮發展,必然會帶來物流行業的春天;物流配送體系的不完善也將會阻礙跨境電商的發展。隨著國內電子商務的繁榮發展,催生了一大批優秀的物流企業,帶動整個物流行業不斷升級的同時,不僅滿足了現代物流多樣性和迅捷性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物流成本和風險。然而由于跨境貨物的數量呈現了爆發式的增長,對待貨物的包裝和分揀的不合格,長途運輸中貨物破損掉包現象屢見不鮮,導致大量的貨物積壓或者延期交付,消費者的貨物因距離面臨的風險也成倍增加,這些都影響著消費者對于跨境交易的看法,制約著跨境電商務的長遠發展。
3.跨境支付安全及交易信用問題
在跨境電商愈發紅火的今天,使用第三方支付平臺時風險成本以及賬戶的安全,已經成為影響跨境電商發展的重要因素。跨境電子支付不僅關系著交易雙方的資金轉賬安全,也是電子商務區別于傳統貿易的核心所在。在跨境電子交易中,一方面存在著對第三方支付和銀行支付的安全性存在信任問題,如電子支付的虛擬性;另一方面是對交易雙方信用的不信任,如假冒偽劣。同時在跨境電子支付的實際操作中,還會面臨各個國家的幣值、匯率的差異以及中外金融監管的差異,資金的回收還存在不安全因素。如在2013年江蘇開庭審理的“浮云木馬”盜竊案,通過網銀盜竊,讓世人對電子支付存在的風險有了更清晰的認識。
三、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策略
1.物流模式的整合共通
融合物流供應鏈。跨境電商雖與國內現有的物流配送有所不同,存在著運輸距離遠、時間長、成本很高的特點,但也可以借鑒國內外具備高效物流配送水平的電商,對擁有高交易量高資本高水平的大型跨境電商來說,可以自建物流配送體系,通過建立海外倉的模式,既降低物流成本,又可以通過對外租賃減輕因可能發生的貨物堆積,還可以擴大品牌的本地影響力。中小電商可以通過與現有的物流企業合作,進行優勢互補組合選擇,給予客戶多種選擇,從而達到在提高物流效率的同時減少物流成本的目標。
2.培養商戶與消費者習慣
商品銷售模式是建立在針對消費者消費行為、心理的分析,在信息不對稱下產生的盈利空間。在大數據縱橫的時代,抓住“互聯網+跨境電商”的機遇,抓住個性化定制。個性化定制生產不僅是消費者通過與商戶協商定制消費者心目中的產品,更是可以讓商戶通過對消費者數據的搜集與挖掘,進行消費者行為模式分析。它可以讓企業在同質化嚴重的當下擁有差異化的競爭力,擁有塑造品牌核心競爭力,強化與消費者的互動關系,增加消費者粘性。同時,以2012年底,海關總署副署長呂濱在啟動儀式上說:“鄭州、上海、重慶、杭州和寧波5個城市,具有良好的經濟和外貿基礎,具備開展跨境電子商務服務試點的條件。”隨著這5大城市的跨境電商試點工作的開始,使得越來越多的國內消費者認識到跨境電商帶來的廣闊市場空間以及便捷的消費生活方式,跨境電商正逐漸改變著人們的生活方式和習慣,從意識上推動跨境電商的發展。
3.跨境支付一站式綜合服務體系
對于跨境電商,尤其是跨境B2C而言,一站式跨境支付綜合服務是其迫切需要。一站式跨境支付綜合服務體系是指在跨境貿易過程中能夠為個人和企業提供一站式跨境支付結算方案。一站式跨境綜合服務不僅便捷,很大程度避免了傳統跨境支付復雜而繁瑣的線下支付過程,而且能夠提供包括線上線下支付、信用支付、便攜式終端支付等多元化支付核心業務,還包括更多的延伸,如跨境商業服務解決方案等。此前,上海自貿區的東方支付與跨境通平臺的開展以及哈爾濱中俄跨境電子商務在線支付平臺等,都是國家在跨境電商迫切需求下提供的政策支持。因此,通過建設一站式跨境電商支付綜合服務體系,提供更安全的電子交易方式,能夠有效地緩解跨境電商對跨境支付的信任問題
四、結束語
跨境電商的繁榮發展,雖然給我們帶來了便捷的生活方式,但是我們仍然得警惕繁榮發展背后的危險性,不能因此小覷而未做到防范于未然。但是,隨著國家對跨境電商利好政策的持續出臺,消費者需求的不斷增加,市場規模的不斷擴大,各大電商平臺的積極推動,配套軟硬件的逐漸完善,可以預見我國跨境電子商務在未來的一段時間將繼續保持增長態勢,為我國經濟增長和經濟轉型升級提供有利支持。
參考文獻:
[1]九三學社北京市委員.關注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北京觀察,2012年第11期28-29.
[2]周柱龍.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影響因素研究.2015年5月.
為此,可實施“三大戰略”,夯實結算型金融中心。
擴大結算市場需求。進一步拓展結算金融業務的產業發展基礎和市場份額,圍繞我市產業轉型升級和城鄉統籌發展的主線索,在目前形成的西部重要的外向型電子產品生產基地的基礎上,提升汽車、裝備等制造業的進出口貿易水平;加快發展跨境電子商務,吸引周邊地區有實力的跨境電商企業參與跨境電子商務試點,充分發揮我市跨境電子商務“先行先試”的示范引領作用和輻射能力;進一步發展保稅物流業務,依托國際物流口岸功能優勢,利用江北國際機場提供具備保稅功能的綜合性物流服務,在空港功能區打造物流集散分撥中心,并形成現代物流產業集群;借助“渝新歐”等國際物流通道,吸引回程貨物在保稅港區集聚和分撥,利用長江黃金水道貨運優勢,爭取各類特設口岸,通過“區域聯動”“水水中轉”等,形成以寸灘港為核心的多式聯運物流樞紐,實現物流產業規模發展。
加強結算市場供給。培育和完善金融要素市場主體和市場結構,增加金融機構的數量,著力引進、培養創業投資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特別是基金信托、投資銀行等外資金融機構;發展跨境電商第三方支付業務,重慶要打造“國際結算型金融中心”,需引進和培育更多的跨境電商;完善金融體系,以證券交易場外市場、航運交易市場、物流中心和貿易市場為目標,其他要素市場為補充,構建涵蓋農產品期貨市場、農業保險及農村信貸擔保市場的金融體系;繼續鼓勵金融創新,建立合理的激勵機制來調動金融機構創新的積極性,引導民間資本參與要素市場交易,鼓勵金融機構開發和推廣新的業務品種,滿足各類組織多層次、多樣化的需求,加強銀行、證券、保險與要素交易平臺的合作經營,創新融資方式和服務模式。
關鍵詞:一帶一路 上海自由貿易區 開放型經濟 法律風險防范
中圖分類號:D922.2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9082 (2017) 04-0252-01
一、“一帶一路”戰略下自由貿易區建設的背景
2013年,中國決定建設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2015年12月,國務院了首份推進我國自貿區建設的戰略性、綜合性文件《關于加快實施自由貿易區戰略的若干意見》,對自貿區建設進行了頂層設計,文件指出,要積極同“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商建自由貿易區,形成“一帶一路”大市場,將“一帶一路”打造成暢通之路、商貿之路、開放之路。
二、“一帶一路”戰略的目標與功能
1.目標
“一帶一路”旨在擴大和深化對外開放,加強與亞非歐和世界各國互利合作。不難看出,“草原計劃”、“歐亞聯盟”、“一帶一路”的目標基本一致,都是旨在擴大所在國對外開放,深化與歐亞地區國家經濟合作,促進本國和歐亞地區經濟發展。
2.功能
通過國際產能合作,拉動全球市場需求,有力促進世界經濟復蘇。上海自由貿易區須推動雙方之間的政策溝通、設施聯通、貿易暢通、資金融通、民心想通,為推進與“一帶一路”沿線經濟體自貿區建設創造良好條件。
三、“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上海自由貿易區開放型經濟存在的法律風險
1.金融犯罪猖獗
CAFTA(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成立以后,資金出入境、貿易融資等活動更為頻繁,衍生出一些處于監管灰色地帶的金融機構,個體戶、小型貿易公司更傾向于利用不合規的金融機構以縮短交易成本獲取更大收益,而利益蒙蔽下的違法操作得不到及時控制與有效監管將會使非法活動泛濫成災,也破壞了市場經濟的有序競爭,損害金融機構的聲譽和正常運行,威脅金融體系的安全穩定,因此推進“一帶一路”戰略下,上海自貿區反金融類犯罪監管合作刻不容緩。
2.互聯網金融犯罪日益橫行
“上海自由貿易區互聯網+”帶來網絡恐怖犯罪監管新挑戰,跨境電商等互聯網金融產品和機構以合作方式進入上海自由貿易區,隨著“電商絲路”格局的深化,上海自由貿易區面臨著越來越嚴峻的網絡犯罪挑戰。網絡的開放性、跨國性和共享性,導致跨境網絡洗錢犯罪具有高科技性、國際性和隱蔽性的特征,使得跨境網絡洗錢犯罪形式更快速、更隱蔽,追查難度增大,并且各國跨境網絡偵查技術、刑事管轄規定存在差異,使得洗錢分子往往利用各國監管真空地帶進行跨境洗錢,境內外很多恐怖組織利用網絡犯罪來宣傳他們的極端思想、招募人員、策劃恐怖襲擊、從事洗錢犯罪活動,加大了監管難度。由此可見,互聯網金融犯罪的日益橫行阻礙了上海自由貿易區內“一帶一路”戰略的實行。
3.金融體制的法律風險
我國現有的金融體制以管制為基本特征,不管是內資還是外資,設立都需要進行審批。如此一來,在我國設立自貿試驗區就需要更大力度的改革創新和系統的制度性改革。所以,金融領域的制度創新充滿了復雜性和艱巨性。例如,在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監管不利的情形下,國內利率{于國際市場利率,人民幣升值預期強烈,如果此時開放資本項目那么可能會有大量的熱錢”涌入自貿試驗區,從而造成系統性的金融風險。
四、“一帶一路”戰略背景下上海自由貿易區開放型經濟存在的法律風險防范路徑
1.完善開放型經濟現有合作機制
2014年,中國開放型投資高達1230億美元,同比增長14.2%,成為世界第二大對外投資國。據不完全統計,上海自由貿易區企業在“一帶一路”沿線投資規模在1億至10億美元的案例數約100余起,10億至100億美元的大規模投資則約20余起,投資主要集中在采礦、交通運輸及制造業等領域。因此,完善“一帶一路”戰略下,上海自由貿易區沿線家現有雙邊投資保護協定就顯得尤為必要。
2.借鑒天津自由貿易區投資的改革制度
天津自由貿易區實行負面清單制度,負面清單制度充分體現了“法不禁止即自由”,上海自由貿易區在“一帶一路”戰略的指導下,須充分尊重個人、企業、經濟組織在合法的框架下自由地進行貿易。此外,金融資本項目、投資稅收政策等具有代表性的投資制度,也需要在開放的資本運行模式下,依照國內關于財政、稅收法律制度對上海自由貿易區金融資本項目運營等一系列開放型經濟活動進行規范。
3.逐步開放金融資本項目
隨著上海自貿區經濟的逐步開放,我國金融資本項目發展的進程明顯加快,在上海自貿試驗區內,可依照以下順序逐步加快對金融資本項目的開放:先放開有直接真實交易背景的金融資本項目,后放開無直接真實交易背景的資本項目;在無直接真實交易背景的金融資本項目中先放開與實物交易間接有關的金融資本項目,后放開與實物交易無間接關系的金融資本項目;先放開長期資本交易后放開短期資本交易;居民境外資本項目交易優先于非居民境內資本項目交易的開放;對機構投資者的開放優先于個人投資者。但有―點需要指出的是,自貿試驗區金融資本項目的自由化是為投資便利化和貿易便利化服務的而不是毫無保留的所有的資本項目的自由化。
4.加強對金融犯罪的懲戒
4.1上海自由貿易區須完善海關、外匯管理局及對外貿易相關管理部門的職責,分工合作、相互配合,同時加強對此類金融管理部門的監督,“陽光是最好的防腐劑”,對行政執法人員履行職責的行為、依據、處理結果予以及時公開,便于公眾監督,提高管理效率。
4.2加強上海自由貿易區網絡安全中心的建設,預防互聯網金融安全犯罪,聘請相關的專家及技術人員防范黑客等惡意入侵金融安全系統的行為。
4.3對于洗錢等金融類犯罪予以嚴厲打擊,可完善相關的刑事法律制度,提高起刑點,加大財產刑、自由刑等處罰力度,對實施此類犯罪人員起到威懾作用。
參考文獻
[1]桑百川、楊立卓.拓展我國與“一帶一路”國家的貿易關系,《經濟問題》,2015年第8期.
[2]王蕊、袁波.《中國自貿區發展與開放水平分析》,載《國際經濟合作》2015年第6期,第58頁.
[關鍵詞]跨境電子商務;創新發展策略;產業融合;對外貿易;數字貿易
一、引言
跨境電商在全球貿易與經濟中有著至關重要的地位,技術進步、消費方式的不斷改變以及貿易便利化等驅使全球跨境電商快速發展。中國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的設立加快了跨境電商在模式、服務、制度等方面的創新,交易規模的不斷擴大相應帶動了金融、科技等行業創新發展,促進對外貿易競爭優勢不斷提升。基于全球經濟治理體系的加速調整,雙循環新發展格局的形成將日益成為培養國際合作和競爭新優勢的戰略路徑。在當前形勢下,實現跨境電商創新發展,依托其促進國內消費水平提升及產業轉型升級等優勢上,為中國加快國內國際互促的雙循環局面形成及提升對外貿易競爭優勢提供了堅實支撐。
二、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現狀分析
在政策支持與超大規模市場推動下,中國跨境電商規模不斷擴大,在不同地區協同推進過程中模式與制度、產業轉型升級等方面取得較大突破。
(一)跨境電商規模擴大帶動外貿增長
2018到2019年,我國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規模持續規模快速增長,跨境電商作為對外貿易增長的引擎日益凸顯。根據海關數據統計,在2020年疫情為傳統國際貿易形式帶來重大挑戰的情況下,跨境電商進出口額達169萬億元,仍呈現出快速增長趨勢(如圖1所示)。中國跨境電商稅收、通關、外匯等政策的不斷完善,新信息技術應用與貿易環節數字化的有效融合使得其成為更多企業展開國際貿易的首選路徑。此外,全球消費者與貿易企業對跨境電商認知的不斷改變一定程度上擴大了跨境電商全球市場,跨境電商進出口業務也因此跨上新臺階,為促進國內國際雙循環新發展格局形成發揮了至關重要的積極作用。數據來源:根據海關統計數據整理。
(二)跨境電商自主創新推進實體經濟轉型
中小企業依托跨境電商參與全球貿易的低門檻及高靈活性優勢,擴大其優質產品出口和新品牌建設,并提高貿易效率,從而降低其貿易成本。首先,跨境電商B2B、B2C模式已成為跨境電商發展的主要核心,以此推動海外倉建設。與傳統海外倉相比,跨境電商海外倉除了及時將商品送達境外消費者外,還能為電商貨物提供包括清關、存儲、分揀、配送等一體化服務;海外倉所表現出來的降低物流成本、有效縮短訂單響應時間等特征致使越來越多的中小出口企業通過第三方海外倉開展跨境電商業務。基于此,近年來,包括如智能家電、智能電子設備等產品出口呈快速增長趨勢也是得益于海外倉的高速發展。其次,外貿服務模式創新加快企業產品提升。外貿服務企業依托信息技術與資源整合優勢,加快外貿實現流程標準和信息化,為中小企業提供通關、稅收、結匯等環節一體化專業服務,以此降低其融資成本,為中小企業擴大生產規模提供有利條件。社交及直播跨境電商模式提升產品影響力。企業利用網絡虛擬社區及大數據方式了解消費者需求,精準鎖定進出口商品;跨境電商平臺利用互聯網根據消費者習慣實現智能推薦。直播跨境電商以視頻、AR等技術減少了信息不對稱現象,提高消費者信任及對產品認識的同時減少了因空間及文化差異帶來的隔閡。
(三)跨境電商布局開拓國內國際潛在市場
2018年以來,中國已與20多個國家簽署相關電子商務合作備忘錄,在政策協調及人員培訓等方面展開有效合作,為跨境電商營造良好的國際環境。國內外企業聯合打造以區域化為主導的多語言跨境電商交易平臺。天貓國際、京東等跨境電商平臺在全球業務覆蓋200多個國家和地區,并在歐洲、東南亞等國家地區占據重要市場地位。中國跨境電商企業以創新技術的合作和引進等方式來擴大境外投資并購規模,主要表現在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和信息安全等技術領域;另外,在發展中國家和地區主要集中在交易平臺、物流支付等領域,這將有助提升中國企業本土化經營和市場感知能力,并促進本土文化與商業模式的有效融合。中國跨境電商海外倉的廣泛分布在歐美、澳大利亞和加拿大等國家和地區,為企業提供了優質的境外本土化服務。
(四)逐步完善的監管體制營造良好的跨境電商環境
從2012年開始,我國部分城市設立跨境電商試點,并逐步加強管理體制與服務模式的創新。2018年,依托跨境電商的實際發展特征和趨勢,國家相關部門出臺系列跨境電商相關政策,以期完善監管體制。從監管方式來看,對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商品按個人物品監管,同時擴充正面清單,增加了年度和單筆限額;從稅收方法來看,出臺適用于綜合試區的增值稅無票免稅、所得稅征收等政策,以此簡化申報流程;從支付結算來看,拓寬支付機構的外匯業務范圍;從配套服務來看,增設國際郵件互換點,優化郵件跟蹤查詢系統。各跨境電商綜合試區在稅收、外匯、風險防控等方面積極創新,實現貿易便利化,跨境電商環境日益完善。信息共享是跨境電商協同監管的前提,國際貿易實現“單一窗口”服務,包括海關、稅務、外匯等部門間的信息有效對接。跨境電商綜合服務平臺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的對接實現了跨境電商通關一體化和智能化。例如深圳依托前海的獨特優勢,以“全國攬貨與香港直飛”的出口模式在特殊出口區域與海外市場間形成跨境電商快速通道。
三、中國跨境電子商務面臨的挑戰
(一)區域發展不均衡
中國跨境電商發展呈現出明顯的區域發展不均衡特征。根據海關數據統計顯示,2019年廣州、深圳和東莞三市跨境電商零售進出口額比例占全國的50%以上。另外,浙江和廣東兩省跨境電商零售交易規模占全國的70%以上。東部地區跨境電商在經營企業、國際物流、金融支付等方面占據絕對優勢,整體發展較好。中部地區如鄭州、長沙跨境電商占據優勢,西部地區如重慶、成都等占據優勢。由于中西部存在較多不發達地區的知名跨境電商服務平臺較少,中小出口企業對跨境電商認知不足,跨境電商物流、供應鏈等服務水平不足、跨境電商管理體制不完善等問題導致其整體發展相對滯后。另外,因通關、稅收、結匯等方面的政策措施與跨境電商業務無法匹配,加上通關時間長致使部分本地企業在此地區無法開展跨境電商業務。
(二)產業帶動不顯著
盡管跨境電商為外貿企業轉型升級創造了有利條件,但以B2B為核心的業務發展相對緩慢,無法充分體現對物流、制造等領域的優勢帶動。疫情一定程度上增強了我國絕大部分中小企業跨境電商的自主意識,但各地區仍注重于跨境電商B2C發展,缺乏對B2B發展的有效推進。跨境電商B2B在監管體制、支付、結匯等方面仍存在諸多局限性,平臺在線功能及全球影響力弱等都致使企業開展跨境電商B2B業務渠道受限,從而導致貿易成本高、效率低等現象。此外,中國跨境電商在資源整合、技術創新應用等方面仍存在不足。
(三)國際環境
在全球電子商務激烈競爭環境下,絕大多數國家開始調整與電子商務的積極政策。歐盟和美國主要集中在通過調整電子商務通關、增值稅等規則來縮小其與傳統貿易的政策差異。一方面,歐盟要求跨境電商零售進口商品必須如實填寫相關信息,并針對簡化收稅程序等出臺相關政策以此更好推動電子商務實現一體化。另一方面,除歐盟以外的國家,取消對特殊貨物進行免征增值稅的規定,對跨境電商零售包裹在清關與退稅過程中實行更加嚴格地監管。此外,美英制定具體可行的數字貿易規則如保證信息跨境自由共享、建立不同隱私制度的互相兼容機制、強調數字服務的國際協調,以此減少跨境電商存在的不合理行為的發生。
四、中國跨境電子商務的創新發展策略
(一)依托新信息技術創新商業模式
以引導構建跨境電商創新新生態體系為基本目標,開展能應對不同產業的應用創新,實現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具體而言,引導企業在傳統B2B、B2C模式基礎上,加強社交、直播跨境電商模式發展;鼓勵跨境電商企業開發多語言跨境電商平臺,實現不同國家地區間消費者、供應商間的無障礙交流;鼓勵傳統企業通過跨境電商平臺進行生產和服務,拓寬國內市場需求,積極挖掘國外市場潛在需求;引導企業依托云服務、互聯網等領域的新技術優勢實現跨境電商業務,為其提供多元化渠道;鼓勵第三方公司利用新技術開展跨境電商支付、結算等業務創新,運用人工智能、云計算等新信息技術加強跨境電商平臺的資源整合,培育發展新模式新業態;實現跨境電商創新從提高交易效率到新價值創造方式轉變,從產品服務創新到全球價值鏈重構轉變,加強跨境電商B2B模式創新,加快貨物和服務貿易數字化,實現在線設計研發、數字營銷等服務貿易與貨物貿易融合,以此提升其價值創造力。
(二)加強跨境電商與相關產業有效融合
完善跨境電商產業布局,以形成B2B、B2C的發展思路,改變跨境電商B2B發展不足的局面,推動制造業轉型升級。具體而言,推動國內區域間跨境電商合作平衡發展,加快跨境電商向全球化布局轉型,注重跨境電商與其他產業有效融合,鼓勵中小企業通過跨境電商渠道快速融入全球價值鏈;減少國內外供需雙方信息不對稱現象,使得全球價值鏈中參與環節的企業打破時間與空間局限,鼓勵具備一定資格的外貿企業搭建跨境電商平臺,實現自由有效共享資源,提高平臺創新及海外拓展能力,為中小企業拓寬國際市場提供有利條件;引導制造企業加強對接跨境電商平臺,加強信息化改造,開展以國際市場終端需求為核心的自動化、定制化生產,提高產品品質;加強服務業的數字化創新,實現跨境電商與數字貿易的有效融合,引導服務企業利用跨境電商數據創新服務,形成新型服務模式;引導企業以信息技術為導向,與研發、金融、營銷、技術等服務資源融合,有效降低中小企業開展對外貿易門檻,提升對外貿易效率。
(三)優化跨境電商境外服務體系
以海外倉作為跨境電商境外環節的重要支點,優化跨境電商境外服務體系,完善跨境電商產業鏈條。具體而言,拓寬海外倉全球布局,在鞏固歐美市場的基礎上,引導企業加強在其他地區規劃建設海外倉,形成合理分布的海外倉網絡;增強建立特定領域的海外倉建設意識,拓寬國際物流、國際營銷、清關、金融等方面的服務功能,滿足跨境電商不同模式、不同層次的服務需求,實現企業本地化運營;鼓勵支持海外倉企業實現自動化及智能化運營,增強供應鏈風險防控能力,建立跨境電商展銷中心,增強中國各類產品品牌意識,建立企業防范境外風險機制,加強以倉儲、稅務、勞工制度等專業培訓。
(四)深化跨境電商體制機制改革
在加強部門間協同監管機制,提升監管的智能化水平的基礎上,打破傳統監管思路,建立以“服務促監管”的新思路。具體而言,增強政府部門間的信息自由共享與聯通,實現監管數字化與在線化,完善政府部門的服務平臺與其他平臺企業的系統對接;合理使用物理隔離、監管,保證全球進出口商品集散分撥,制定跨境電商進出口退貨管理規則,完善稅收、支付和收結匯制度;增設并創新適合跨境電商特征的稅收方式,完善增值稅及所得稅的相應制度,鼓勵更多中小企業開展跨境電商;完善中小企業跨境電商收結匯制度,支持支付機構在合理基礎上創新跨境支付,合理保存訂單支付信息、物流信息等作為銀行辦理結匯業務的主要依據;合理設置跨境電商統計監測制度,尤其是跨境電商B2B監管制度,即時統計監測數據和分析報告,注重與政府科學決策有機結合,協助企業識別市場風險。
(五)建立差異化國際合作機制
依托“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產業、貿易便利等優勢,重點考察跨境電商合作的方向,深化“一帶一路”跨境電商合作機制,增強通關協作與數據政策溝通,拓寬國際合作范圍。具體而言,搭建跨境電商合作及多語言跨境貿易交流平臺,提高跨境電商應用創新水平,實現平臺、物流、人才交流三維合作,合理形成跨境電商共同市場,為區域性跨境電商樞紐提供良好環境;合理展開跨境電商政策、規則及創新研究合作項目,定期開展以論壇、行業會展等形式的聯盟活動,提升跨境電商國際影響力;在促進跨境電商發展及保護消費者隱私的基礎上實現發展均衡,制定可操作、高標準并與國際接軌的跨境電商規則,提高中國跨境電商的全球競爭力。
[參考文獻]
[1]劉志彪,吳福象.“一帶一路”倡議下全球價值鏈的雙重嵌入[J].中國社會科學,2018(8):17-32.
[2]李海蓮,陳榮紅.跨境電子商務通關制度的國際比較及其完善路徑研究[J].國際商務(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學報),2015(3):112-120.
[3]韓劍,馮帆,姜曉運.互聯網發展與全球價值鏈嵌入-基于GVC指數的跨國經驗研究[J].南開經濟,2018(4):21-35.
[4]呂鐵,韓娜.智能制造:全球趨勢與中國戰略[J].人民論壇·學術前沿,2015(11):6-17.
[5]李海艦,田躍新,李文杰.互聯網思維與傳統企業再造[J].中國工業經濟,2014(10):135-146.
[6]白東蕊.中國與東南亞跨境電商合作的發展趨勢與挑戰[J].對外經貿實務,2018(7):18-21.
一、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背景
(一)互聯網金融的發展現狀
隨著互聯網的日益普及、信息技術的發展以及經濟全球化的需要,近年來,互聯網技術逐漸融入了傳統金融領域,與金融相結合,形成了一種新興的金融業務模式――互聯網金融。
互聯網金融發展之初,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僅僅表現為互聯網為金融行業提供了簡單的技術支持,即將金融業務轉移至互聯網上操作。2013年以來,互聯網金融進入爆發期,2013年也被稱為“互聯網金融元年”。在這一年,互聯網金融如雨后春筍般迅速崛起,沖擊并改變了傳統的金融業態,打破了固有的金融格局,被喻為劃時代的金融變革。此后,互聯網金融不減迅猛發展之勢,持續發展壯大。據有關調查顯示,2014年中國互聯網金融共發生193起融資事件,超過2013年投資案例數三倍有余,披露金額161起,總投資金額達14.2億元美元,投資案例數和投資金額均創歷年新高。①如今,互聯網金融方興未艾,中國已初步進入互聯網金融時代。
(二)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必要性
互聯網金融拓寬了金融服務的通道、優化了資金的配置,降低了交易成本、簡化了交易程序,能夠彌補傳統金融的不足、滿足客戶多樣化的需求,其惠及大眾的積極性作用毋庸置疑。但與此同時,金融服務業態與手段的創新必然伴隨著一定的金融風險。我國互聯網金融發展歷程較短,缺乏成熟的交易規則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制,這就造成了技術、業務、法律等多方面的特殊潛在風險。其中,網絡洗錢行為的猖獗已引起各國反洗錢機構的重點關注。據有關資料顯示,全球電子交易業務的近20%與洗錢犯罪有關。②由此可見,犯罪分子利用互聯網金融進行洗錢、實施洗錢上游犯罪已成為新趨勢,如不加以遏制必然會造成嚴重的危害后果。在這樣的社會背景下,如何開展互聯網金融下的反洗錢監管已成為我國反洗錢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完善的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刻不容緩。
二、互聯網金融的洗錢風險
(一)互聯網金融的行業性洗錢風險
受到互聯網“開放、平等、協作、分享”精神的影響,互聯網金融的理念在于簡潔、高效、以客戶為中心。因此,與傳統行業金融行業相比,互聯網金融行業具有迅捷、便利的特點,更充分地照顧到了客戶的使用體驗,這就為洗錢風險埋下了隱患。一方面,簡潔、高效必然意味著程序的簡化,而過于簡化的程序必然意味著風險。如開戶流程的簡化使得互聯網金融企業難以對客戶身份進行準確的識別;結算程序的簡化加了監測資金流向的難度;因程序簡化增加的龐大業務量使得內部管理、風險控制機制難以發揮作用,大額交易與可疑交易無法有效識別。另一方面,“以客戶為中心”的互聯網金融行業理念與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存在沖突,反洗錢工作的展開不利于吸引客戶、吸收業務,這就導致互聯網金融企業普遍缺乏必要的風險防范意識,反洗錢措施難以落實。
(二)互聯網支付的業務性洗錢風險
1.客戶的匿名性。有別于傳統銀行業的支付程序,互聯網支付通過電腦、手機等移動終端進行在線支付,脫離了各類紙質憑證,客戶亦無需與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面對面接觸。全程在線交易使得客戶處于隱匿狀態,互聯網支付機構難以掌握客戶的真實資料。如在電子支付界赫赫有名的自由儲備銀行就因為其支付系統的匿名性成為洗錢者的天堂。客戶在自由儲備銀行上注冊賬戶僅需提供一個電子郵箱地址,如用戶選擇保密支付,甚至可以隱去轉賬記錄中的賬戶號碼。這意味著交易來源完全“隱身”,對支付方與受益方的追蹤極其艱難,也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提供了便利。即使是需要進行身份認證或實名認證的在線支付系統,多數也是通過身份證信息、密鑰、數字簽名等方式進行身份確認,其認證實質為“認證不認人”,缺乏直接的身份證明,難以確保客戶身份的真實性。
2.交易的快捷性與資金流向的隱匿性。互聯網支付簡單方便的操作與精簡的程序克服了交易資金龐大而難以隱匿的困難,使得交易活動更為迅速靈活、難以察覺,大量資金可在短時間內完成多次轉移,極易造成資金流轉線索的中斷。利用互聯網支付交易的快捷與高效,犯罪分子可注冊不同區域的多個交易賬戶,將非法所得在各個賬戶之間進行多次周轉,以混淆監察機構的視線。
與此同時,互聯網支付服務往往涉及多個機構,如部分在線交易系統進行網上支付無需依賴銀行賬戶,這就切斷了銀行與客戶之間的直接聯系與完整的交易流程。服務的分割與資金交易鏈條的割裂,使得每一筆交易都如同暗河中涌動著的伏流,難以對資金來源、資金性質進行準確的認定,也大大增加了對資金流向進行有效監管的難度,為反洗錢工作雪上加霜。
3.跨境支付的便捷性。隨著經濟全球化的趨勢與國際貿易的日益發展,跨境支付在國內持續升溫。為了滿足跨境貿易、海外購物等需求,互聯網支付公司紛紛開通了跨境支付功能。電子化交易使得資金的跨境轉移更為便利,也在無形中增加了洗錢風險。反洗錢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下稱FATF)在《新支付方式先前類型研究報告報告》中指出:互聯網支付提供了匿名資金跨境轉移的可能性,當服務提供商所在地為反洗錢監管薄弱的離岸場所時洗錢風險為最高。③然而,目前國際上與我國對于跨境支付洗錢風險的防范顯著不足。一方面,鑒于各國間反洗錢法律法規、反洗錢義務的差異性,國際上尚未建立起對跨境支付的協同監管制度;另一方面,我國尚未針對互聯網跨境支付制定統一的管理規范,沒有對跨境支付的業務范圍、業務量等進行約束與限制,致使其發展現狀十分混亂。
(三)其他互聯網金融產品的業務性洗錢風險
以互聯網支付為基礎和依托,互聯網金融企業在業務形態、經營方式上進行創新,開發出一系列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服務。然而,由于發展歷程較短,這些金融新產品的業務本身存在一定缺陷,同時又無相應法律法規的引導,帶來了更深層次的洗錢風險。
1.P2P信貸洗錢。P2P信貸是為了滿足小微企業和個人的融資需求而進行個人與個人間的小額借貸交易。為了吸引更多的客戶進行投資,多數P2P平臺往往會采取較為寬松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這在方便了客戶進行投資與借款的同時也造成了洗錢等金融犯罪泛濫成災的局面。一般情況下,幾乎所有P2P企業都不具備對客戶提供的姓名、身份證號、手機號碼等身份信息進行驗證與核實的能力。不法分子利用P2P信貸平臺這一缺陷,竊取他人身份資料或偽造身份資料注冊賬號,將非法所得借貸給借款人并收回本金與利息;或者同一人注冊多個賬號,同為借貸人與借款人,虛構貸款交易,由此達到將黑錢洗白的目的。
除此之外,利用P2P平臺實施非法集資、詐騙等洗錢上游犯罪的情況也屢見不鮮,部分互聯網金融產品不僅存在直接的洗錢風險,還可能危害債權人、投資人的利益,易誘發洗錢上游犯罪。
2.電子貨幣洗錢。電子貨幣是指可以在互聯網上或通過其他電子通信方式進行支付的手段④,具有虛擬性、隱匿性、跨國界性等特點。通過電子貨幣體系,大額資金可在瞬間完成跨區域或跨國界轉移,且不會留下任何蹤跡。電子貨幣的無形化與高效性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活動創造了良好的條件,而互聯網技術的不斷發展與完善又為電子貨幣洗錢提供了絕佳的外部環境。如有名的電子貨幣“比特幣”就是洗錢活動的有力幫手,犯罪分子利用比特幣的全球流通性與可逆兌換性從事洗錢活動,將非法所得用于線下購買比特幣,再通過將比特幣兌現或用比特幣進行消費完成黑錢的洗白。通過這種方式進行洗錢不僅能夠規避金融機構的參與,且不易進行追蹤、調查取證十分艱難,大大增加了反洗錢監管的工作難度。
3.互聯網保險洗錢。相較于傳統的保險行業,互聯網保險具有服務便捷、程序簡便、理賠輕松等特點,為投保人提供了更良好的用戶體驗。然而,互聯網保險經營模式的不規范與投保程序的過度簡化也帶來了極大的洗錢風險。傳統保險的投保程序較為復雜、完善,需要經過層層審查與核實。而互聯網保險的投保過程全程在線上進行,投保人僅需通過網絡在線投保并支付保費。支付完成后,保單即可生效,投保人已經享有了退保變現的權利,這為犯罪分子實施洗錢行為提供了更大的便利,也使互聯網保險成為幾種保險洗錢的類型中最便捷、迅速的方式。
4.其他。除了上述幾種常見的利用互聯網金融產品或服務洗錢的方式以外,互聯網賭博洗錢、互聯網傳銷洗錢、互聯網詐騙洗錢等洗錢方式也層出不窮。由此可見,由于互聯網金融產品與服務的創新存在業務性缺陷,又缺乏相應的監督與與管理,導致互聯網金融時代下的洗錢活動愈加猖獗。
三、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建立
互聯網金融正處于蓬勃發展時期,新興的互聯網金融支付技術及其他互聯網金融產品正逐步取代傳統金融業務,在金融行業占據主導地位。因此,我國要從互聯網金融的時代背景出發,并借鑒FATF的反洗錢建議與他國的反洗錢經驗,建立符合我國互聯網金融的發展趨勢與洗錢風險狀況的洗錢防范機制。
(一)政府及反洗錢行政主管部門的反洗錢監管
1.完善反洗錢立法,落實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義務。我國目前的反洗錢立法體系存在大量缺漏,適用于新興互聯網金融的法律法規較少。2015年7月前,除了《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與《支付機構反洗錢和反恐怖融資管理辦法》對互聯網支付機構的普遍性反洗錢義務作出了明確規定以外,其余互聯網金融企業均未被納入反洗錢監管的范疇。2015年7月,中國人民銀行等十部門聯合了《關于促進互聯網金融健康發展的指導意見》,首次將互聯網金融分別納入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的監管范疇。但該指導意見仍未對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進行細化的規定,未能建立具體的考量標準。這就導致反洗錢監管機構難以對其進行有效的監督與管理。因此,盡快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落實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反洗錢義務是建立互聯網金融洗錢防范機制的根本與前提。
2.對互聯網金融企業進行反洗錢業務指導,培訓反洗錢專業人才。洗錢犯罪是一種典型的高智商犯罪,其形態復雜多樣、手段日趨智能化、隱蔽性強,而互聯網與金融的結合無疑加劇了反洗錢工作的難度。與之相對地,互聯網金融市場主體普遍缺少反洗錢的意識與能力,難以建立起完善的洗錢風險控制機制,同時怠于引進反洗錢專業性人才,無法有效展開反洗錢工作。
因此,為有效地防范并打擊互聯網金融洗錢犯罪,國家反洗錢機構及監管部門應當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持續提供定期反洗錢業務培訓,提高系統性反洗錢風險意識和專業技能,并加強反洗錢專業人才的培養,建立專業的反洗錢隊伍,為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工作的展開提供業務指導與人才支持。
3.建立激勵懲罰機制,調動互聯網企業反洗錢的積極性。互聯網金融公司作為商主體,追求利益最大化是其本質屬性。而建立完善的洗錢防范體制需要大量的成本投入,卻無法帶來直接利潤,甚至會影響業務總量與營業收入。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互聯網金融公司往往對反洗錢積極性不高,對犯罪分子的洗錢活動采取消極態度,怠于監管。更有甚者,可能主動配合洗錢活動,為犯罪分子提供方便,以從中牟取高額的利益。因此,建立相關激勵懲罰機制對于互聯網金融企業反洗錢工作的展開至關重要。
對于在反洗錢領域取得明顯成效或突出貢獻的互聯網金融企業,國家應當給予物質獎勵與精神激勵,通過授予榮譽稱號或獎金等方式進行嘉獎;對于違反反洗錢法律法規或怠于履行反洗錢義務的互聯網金融企業,有關監管機構可以視情節輕重實施行政、刑事處罰,如警告、罰款、吊銷營業執照等,必要時可以向社會披露其不合法行為,通過社會輿論對互聯網金融企業施加壓力。除此之外,對于違反反洗錢義務的直接負責人員及主管人員,如存在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同樣可以適用懲罰約束機制。
(二)互聯網金融行業市場主體的反洗錢義務
1.建立以“風險控制”原則為核心的內部管理機制。良好的內部管理機制是互聯網金融企業實施反洗錢活動的行為準則,其中每一個環節與流程的設計都應當考慮到如何以最低的成本取得最大的反洗錢效果。目前國際上通行的反洗錢監管模式是風險為本的反洗錢監管方式,歐盟、英國等以“風險控制”為核心的國際上通行的反洗錢監管措施均取得了極大的進展。因此,借鑒此種監管模式,在互聯網金融企業內部管理機制的建立中也應當貫徹“風險為本”的理念。
所謂風險為本,是指相關主體從風險管理的角度來組織實施反洗錢工作,將洗錢風險控制在主管風險容量和客觀風險容限范圍之內,以獲得最大的反洗錢成效。⑤在具體實踐中,互聯網金融企業可以通過考量客戶職業、交易產品、交易性質、交易金額等因素識別與評估風險,并根據風險指標的不同啟動相應的風險控制程序。針對高風險的客戶群體或交易行為,應當適用更嚴格的身份識別制度與交易監測程序。隨著金融環境與業務結構的變化,企業還應定期對洗錢風險控制機制進行評價,并適當作出調整與完善。
2.完善客戶身份識別制度與身份信息保存制度。“了解你的客戶”原則是反洗錢工作的核心。根據反洗錢要求,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對客戶的身份及其交易目的進行盡職調查,采用合理的方式獲取足以表明客戶身份的信息。考慮到互聯網金融的特殊性,當客戶提供的信息、電子照片真偽不明時,企業可通過聯網核查、視頻認證等方式核實客戶身份的真實性,必要時甚至可以采取實地走訪、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核實等方式來確保獲得完整準確的身份信息。當完成客戶身份的初次識別后,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保存客戶身份信息記錄并對客戶風險等級進行劃分。需要注意的是,對客戶身份的識別環節應貫徹于整個業務關系存續期間,以完成后續識別流程中對客戶身份的持續識別與重新識別,方便互聯網金融企業的持續監控。
3.完善交易信息保存制度與可疑交易報告制度。交易信息的保存是實施反洗錢的必要條件。互聯網金融企業應當建立完善的交易信息保存制度,并保證記錄的內容足以重現每一筆交易的原貌,包括交易的交易方、性質、時間、數額等內容,且需達到法律法規規定的時限標準。
全面、系統性的交易信息記錄有利于可疑交易的識別與報告,為后續反洗錢檢測工作的展開打下了良好的基礎。當互聯網金融企業的分析監測系統或可疑交易分析人員發現交易存在異常時,可在借鑒傳統金融機構成熟的可疑交易報告制度的基礎上適當調整,對相關數據進行分析排查與跟蹤監測,并及時向反洗錢監管機構報告。
4.加強互聯網安全,遏制洗錢上游犯罪。追根溯源,互聯網安全問題已成為互聯網金融時代下洗錢活動泛濫的根源之一,是滋生洗錢犯罪與洗錢上游犯罪的溫床。因此,保障互聯網安全對于遏制洗錢上游犯罪、打擊洗錢犯罪具有重大意義。互聯網金融企業應嚴格遵守網絡安全技術行為規范,加強對客戶身份信息與交易信息的安全保護與保存。同時,對于推出的互聯網金融新業務、新服務、新工具,互聯網金融企業應對其進行全面評估,并對投資者加強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充分提示潛在風險,以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維護互聯網金融的秩序。
注釋:
①清科研究中心互聯網金融研究報告.
②中國人民銀行將樂縣支行課題組.新興互聯網金融發展中存在的洗錢風險及監管[J].福建金融,2015(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