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11-07 17: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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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法學專業在校大學生提高社會實踐的能力,了解當下律師職業的就業環境和就業狀況以及激勵我們在校努力學習理論知識,同時也為了豐富大學生的假期生活,特開展此次走進律師事務所活動。
本次活動采取訪談的方式,在xx市區范圍內隨機選取一家正規合法的律師事務所進行調查,符合活動策劃組的相關規定和要求,有助于完成調查活動并得出合理報告。
二、 社會實踐內容
(一)、活動概況:
1、活動時間: 20xx年7月30日下午3時;
2、活動地點:河北XX律師事務所;
3、活動對象:郭律師;
4、活動內容:與郭律師進行有關律師職業及發展現狀的交流
(二)、活動具體流程:
1、首先,我向郭律師作了自我介紹,表明我的身份是“河北師范大學法政學院法學專業大一學生”,并說明我的來意,即“進行暑期社會實踐,調查當下律師職業的相關情況”。
2、其次,我將提前準備好的問題向郭律師一一作了詢問,并認真聽取和記錄了他的回復。總結如下:
郭律師畢業于河北師范大學,算是我的學長了,畢業五年,成為律師兩年,目前還擔任某公司法務。也接手過些案子,做過些令他印象深刻的刑事案子,目前郭律師已經度過了艱苦的日子,收入也比以前翻了好幾倍,但是回想起背后的艱辛,郭律師還是感慨萬千,總結如下:首先要學好專業知識,再通過司法考試,還要考取律師證,最終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律師。郭律師還特意說到,從事律師這個行業,不要想著會立刻掙錢,要做好坐冷板凳的準備,在畢業的一兩年內基本不會賺錢的,而且律師也是一個要求吃苦耐勞的工作,會經常跑案子,出差,也會很繁瑣的。向我們女生剛開始做律師會比男生面臨的困難更大,這個現實對于剛學習一年的我們來說的確會有一點失望,但這也激勵我們要更加努力地學習。
郭律師也提到,書本上的知識在現實工作中更加努力地學習是遠遠不夠的,實踐是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在實踐中也會不斷學習到新的知識來充實和提高自己。
三、社會實踐結果
本次活動開始時曾出現我被拒絕接受采訪的情況,經過分析,我認為有兩方面的原因:一是我沒有做好溝通和交流,二是一些律師確實事務纏身。從本次活動目的的角度來看,我在之后的走訪中與被采訪者溝通順暢,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交際能力和實踐能力。
四、 社會實踐結論與體會
范文(一)
秉承學院團委實踐真知,提升自我,服務社會,共建和諧的宗旨,今年我選擇了社會調研活動作為我的實踐內容。眾所周知,法律是我們維護正當權益的武器,只有充分運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護我們的合法權益,而擁有法律意識和法律知識是運用法律的前提。大學生作為具有專業知識的21世紀高級人才,其法律意識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對汕頭大學留校過年的50名外地大學(非本科法學專業)進行了調查。
一、 研究方法,問卷調查
調查時間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學的幫助下,對汕大未返鄉過年的50名非法學本科專業的外地大學生進行問卷調查,調查方式是無記名填寫調查問卷,人工進行調查結果分析,從而得出調查結論。
二、 調查結果
通過問卷調查,對大學生的法律意識有了基本了解,調查情況如下:
1、85.13%的大學生認為法律與他們的生活密切相關,但還有少數14.87%認為無關;
2、54.87%的大學生秉信法律能為他們解決現實中的問題糾紛,維護切身的利益,8.21%卻認為不能,還有36.92%認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會逐漸完善;
3、23.59%的大學生對法律所規定的公民的權利和義務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學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徹;
4、通過電視、網絡、報紙、雜志等渠道獲得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過看有關法律方面的書籍了解,通過國家普通法宣傳這一途徑的占最少數,為10.77%;
5、問如果你在網上買到一件偽劣的電子產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貨的措施,13.85%大學生認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認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6、問:某人經過一棟樓,剛好被樓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腦受了傷,導致下半身癱瘓。他的家人去了那棟樓挨家挨戶地問是誰家掉下來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認。那他該怎么辦?
其中1.54%認為找不到肇事者,只能自認倒霉,88.72%贊成報警,讓公安機關介入調查此事的方案,9.74%的大學生主張把整棟樓的居民全告到法院;
7、12.31%學生認同違法行為一定是犯罪行為,犯罪行為一定是違法行為的說法,其余87.69%則反對;
8、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
9、83.08%大學生認為在不被告知的情況下,自己的照片被他人用于商業宣傳屬侵權行為,8.21%大學生持相反觀點,另有8.72%表示不清楚侵權與否;
10、如果被侵權,5.13%大學生認為無所謂,反正對自己也沒多大的影響,26.15%表示要私下和平解決,甚至有1.03%堅持私了不行,要用武力解決,67.69%大學生則希望通過老師了解相關法律知識,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11、對于大學生闖紅燈或騎自行車載人的行為,15.38%以為不必大驚小怪,10.77%認為要嚴格禁止,甚至8.72%的大學生主張應加以處罰,65.13%認為應加強宣傳教育;
12、50.26%大學生認為法律的執行在新聞、報刊、電視、廣播等輿論的監督下最有效,18.97%認為在黨委政府,人大,政協等領導機關的監督下行之有效,23.08%認為群眾監督更有力,4.62%認為這取決于執行機關的自我監督,最后有3.08%表示說不清;
13、79.49%大學生同意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說法,14.36%則不認同,6.15%覺得得看錢數目大小,如數額較大則同意,數額小就無所謂;
14、80%大學生認為任意毀壞公共垃圾桶的行為屬違法行為,13.33%則認為不違法,還有6.67%表示不清楚此種行為是否違法;
15、2.05%大學生表示從來不會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90.77%承認很少有這種自覺性,只有7.18%大學生經常關注這種法律案件且有汲取法律知識的熱情。
備注:本次調查問卷共200份,有效填寫人次為195。
三、原因分析
(一)、學生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缺乏主動性。根據調查了解到,仍有14.87%大學生認為法律知識與他們的生活無關。在當前嚴峻的就業形勢下,大學生普遍認為專業知識才是他們應該努力與花放精力的方向,不是法律專業的學生把時間浪費在學法律知識上并不能獲得什么實質性利益,是極愚蠢的行為。據我切實了解,多數大學生認為法律枯燥乏味,法律課上基本臥倒一大片,更談不上會主動學習法律知識。學校開設的相關課程,也只求考試過關,大多數學生重學分輕實效,也是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之一;
(2)傳統的妥協性與劣根性。調查表明,占很大比例的大學生在自己合法權益受到侵害時,堅持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妥協觀點,得過且過,不采取任何法律措施;(這將助長了違法分子的氣焰)
(3)缺乏實踐性。關注日常生活中社會發生的法律案件及從中汲取法律知識并嘗試從法律角度來分析這一案件的學生僅占調差人數的7.18%,微乎其微。且只有少數14.36%大學生有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經歷。大學生極少參加法律實踐,是對現實法制缺乏感性認識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教師、學校方面的因素
(1)重視程度不夠。除了法律專業的以外,其他院系的有關法律的課程,老師都不會嚴格要求學生,對于學生在課堂看其他與課程無關的讀物或睡覺或聽音樂等一切做與法律無關的事的現象,也司空見慣,這似乎也是近年各高校的教學傳統了,這師生默契潛滋暗長,發展得順乎自然。由此,學生得到的法律知識更加貧乏了;
(2)課堂氣氛沉悶。法律知識相對于其他學科,確實比較枯燥,老師授課方式又缺乏生動性,導致課堂氣氛呆板,學生昏昏欲睡,鮮有積極性;
(3)學校宣傳力度不夠,學生不能認識到法律的重要性以及其與生活的密切性。
四、調查總結及應對措施
調查顯示大學生的維權及守法自覺性不高。要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采取多種途徑和靈活多樣的方法。為此,我建議學校可有針對性地從三方面入手。
(一)進行普法教育
1、教學內容的選擇:
應充分考慮學生的特點與需要,有針對性地突出重點,應講授與學生有一定聯系的法律,容易提高學生興趣,增強普法效果,從而也使學生通過普法教育獲得值得運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觀念;
2、教學方法的改革:
原本枯燥的法律課加上教師死板的教學方式更使學生上課提不起精神。因此,加強對教學方法的改進也是真正提高普法效果的有效途徑之一。因此在教學中應采用多種方式方法,比如課堂討論,多進行社會著名案例分析,結合錄像等多媒體教學,提高學生學習的興趣,才能使普法達到我們所要達到的效果。
(二)實踐性的增強:
多組織學生進行與法律有關的活動普法教育畢竟過于抽象,要真正喚醒學生的法律意識,應采取一些更具體,更行之有效的辦法,針對大學生年齡及性格特點,把法律意識的培養同組織活動相結合、達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組織學生開展模擬法庭活動。學生通過自己模擬法官、律師、檢察官、被告等角色,能更加深刻地把我國一些訴訟法程序掌握,也通過模擬對犯罪分子的審判,對旁聽的學生起到震懾作用,提高他們守法的警惕性,從而自覺守法;
2、組織一些有關法學方面的知識智力競賽;
3、組織學生去法院旁聽,達到開拓視野,深入社會,更深切地體會到用法律保護自己的重要性的效果;
4、請有關辦案人員或著名法學專家來校開講座,既能讓學生了解時事,也能使學生更深切體會法律的權威。
目前,公民法制觀念還是比較淡薄 ,成為推進法治進程的障礙 ,所以 ,樹立法制觀念 ,增強全社會成員的法律意識 ,是實現我國法治化的前提,更是我們大學生的義務。
范文(二)
法律意識是社會意識的一種形式,是指人們對于法律和有關法律現象的觀點和情感、態度的總稱。法律意識作為國家上層建筑的組成部分對國家的法制建設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大學生是一個特殊群體, 大學生法律意識如何直接關系到未來國家法制建設的進程。為此我們對在校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狀況進行了一次問卷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法律知識的來源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守法與護法意識、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與掌握。計25道題。該次調查共發放問卷30份,回收30份。
(一) 法律知識來源及法律知識重要性的認識。42.1%的學生的法律知識主要來源于課堂,47.3%的學生法律知識來源于電視、電臺和報紙,受家庭影響及其他來源的占10.6%。說明學生學習法律知識的來源廣泛,但課堂與其他傳播媒介占據主要部分。當問及法律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時,只有20%的同學認為法律非常重要,我有麻煩首先想到法律途徑解決,沒有法律我就沒有辦法生活,63.3%的同學認為法律比較重要,我有時會嘗試使用法律保護自己的權益,另外16.6%的同學認為法律不太重要或者根本沒作用。約1/2的學生認為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強弱受學校的影響最大,約1/3的學生認為社會是影響大學生法律意識的最大因素,家庭及個人因素只占20%。從中可以看出,受各種因素的影響,大部分同學對法律的認識僅限于理論層面,還沒有滲透到日常的學習生活中。學校組織的一些宣傳活動或講座只有43.3%的同學覺得能學到一些東西,剩余56.7%的同學覺得太形式化,不愿去浪費時間,或者沒有參加過。
(二) 主動應用法律知識的能力。在實際生活中,有意識的應用法律知識的學生比例仍然不高,問卷中,試過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的同學只有10%,90%的同學選擇暫時沒試過。參加勤工儉學或兼職時,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只占70%,仍有30%的學生完全沒有這個意識。買了某種價值不菲的商品但后來現被騙后只有46.7%的同學會利用法律途徑維護自己的權益,40%的同學選擇直接到商店找負責人賠償,6.7%的同學選擇把商品扔了,當買個教訓,6.6%的同學選擇到處跟別人說這個商品是假的,叫人不要買。這說明學生的維權意識普遍不強。但可喜的是,當問到當你真正處于一件法律案件中有83.3%的同學認為自身法律意識不夠,但懂得咨詢專業人士,16.7%的同學則認為自身的法律知識足夠,而且懂得咨詢專業人士。法律本身是一門學理性極強的學科,不掌握一定的法律基礎理論,就難以用理論解決現實存在的法律問題。
(三) 守法、護法意識。由于傳統法律意識的思維慣性,以及教育與宣傳輿論的局限,大多數學生的法律意識處于一種被動的守法狀態,雖然有較高的守法意識,但自覺性仍有待提高。對于一些輕微的違法違規行為,有40%的同學堅決不做,56.7%的同學選擇會視情況而定,還有3.3%的同學則不介意,跟大眾一起做。對于一些來路不明的自行車63.3%的同學認為自己不會去買,36.7%的同學則會買,因為很喜歡。
(四) 法制觀及對法律的信任度。當問及一次你的一個親密無間的朋友,向你借600元生活費,答應三個月之后還,你會要求他(她)寫借條給你嗎?時,46.7%的同學認為不用寫,30%的同學認為寫不寫都無所謂,只有23.3%的同學認為應當寫。大多數同學的法律意識還停留在法律心理階段,只是基于自身日常生活對法律現象的一種表面的、直觀的感性認識,遠沒有形成高水平的法律思想體系。王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對國家有貢獻的人與普通人一樣犯了罪,應當公平對待。該選項得到了96.7%的支持率,說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一觀念已經深入民心。守法是公民的基本義務,任何人犯了罪都應該受到應有的懲罰。另外,結果顯示,所有被調查同學都希望能不斷提高自身法律意識。這說明同學對法律意識在現代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有清醒的認識,希望提高自己的法律意識。
(五) 基本法律知識的了解與掌握。在調查問卷中,我們設計了10道具有固定答案的題目考查同學對法律知識的了解程度。各題答對率如下:
9、你知道《勞動法》里面規定試用期最長是多久嗎?30%
11、父債子還,是否正確76.7%
14、你知道全國法制宣傳日是哪一天嗎?67.7%
16、王某有三個兒子,王某在病死之前當某個兒子的面做了口頭遺囑,這種遺囑是否有效?43.3%
17、劉某現在17周歲,父母雙亡,主要靠自己打工維持生計,則劉某屬于?26.7%
18、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以及不能完全辨別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按照民法規定稱為?66.7%
19、刑法規定應負刑事責任最低法定年齡是10%
20、甲某和其12歲兒子共同搶劫,其子的行為是否構成犯罪?40%
21、投毒殺人,當被害人服毒后尚未死亡之前,犯罪悔悟,并積極采取措施進行搶救,但搶救措施未生效,被害人死亡,這種行為屬于。60%
22.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仍放任這種結果發生是。33.3%
調查結果顯示,大學生的法律知識是明顯欠缺的。在嚴峻的就業形勢的壓力下,大多數同學會把更多的時間放在專業科目的學習上,從而忽略了對法律知識的學習。有研究表明,改革開放以來,大學生違法犯罪現象明顯增多,占社會刑事犯罪的比例持續上升。其原因之一就是不懂法,不知法。沒有學習相關的法律知識,沒有法律意識,那么,即使是當自己的正當權益被侵害時,也不懂如何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問卷調查的基本結論是:大學生的法律意識仍亟待增強。
提高大學生法律素質修養,提升法律思維水平,不僅是我們自身健康成長的需要,也是我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需要。我們不僅要學習法律知識,掌握學習方法,參與法律實踐,培養社會主義法律思維方式,而且要樹立法律信仰,宣傳法律知識,敢于同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自覺維護社會主義的法律權威。
另外,在學習法律知識的過程中,我們要注意培養:
①法律至上意識。美國法學家伯爾曼說過在法治社會中,法律必須被信仰,否則他形同虛設。信仰法律,崇尚法律是人們對法律的一種尊重。法律的權威不僅來源于其強制性,更源于人們對法律的尊重、信賴和崇尚。
②公民意識。培養公民意識就是培養樹立人人平等的法治觀念,權利與義務辯證統一的觀念,民主與法制辯證統一的觀念。從而正確認識自己與國家的關系,與人民的關系,以主人翁的態度正確對待國家利益與人民利益。
③主體意識。市場經濟從某種意義上說是一種主體經濟,只有作為生產者和經營者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成為真正主體是,才會有競爭,有效益,有資源優化的配置。也才會有市場經濟本身。因此培養自身的主體意識,充分認識到自己的獨立的主體地位,要在競爭中求生存和發展,這樣才能實現自身的社會價值和自我價值。
旅行社的經營方式
目前國際旅游產品的銷售部門的構成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1、直接供應商
主要包括旅游目的地提供客車和出租車服務的當地運輸商,旅游點住所提供者,文藝演出和消遣娛樂服務項目組織者,還有提供參觀、服務的博物館、夜總會、酒館、公園、海灘、各類旅游商店(從雜貨店到紀念品專賣店),乃至藥店、銀行、外匯兌換處和保險公司等。
2、旅游中間商
旅游產品供給企業(如旅館飯店、航空運輸公司等)通常都采用直銷方式,但是這種直銷方式不能或者不能完全肩負推銷旅游產品的各項職能,任何運輸公司、任何旅游景點都不可能僅僅用直銷體系去覆蓋全球所有市場,于是,推銷任務便交給了專營中間商。這些中間商由于其專營化的優勢,能夠更好地覆蓋各個旅游市場,甚至是很小或者很特殊的市場,因此在旅游業中正是旅游中間商扮演了重要的角色,旅行社正是以旅游中間商的地位而成為旅游業中的主體部門。從現代意義上來說,第一家旅行社當屬19世紀中葉由托馬斯.庫克創辦的旅行社,隨著旅游業的發展,旅行社也得以發展壯大起來,例如美國1945年指定旅行社只有600家,而目前已經超過了三萬家。
通常旅行社是以持久盈利為目標、為旅客和游客提供有關旅行和逗留服務的企業,這些服務主要是出售或發放運輸票證;租用公共車輛,如出租車、公共汽車等;辦理行李托運和車輛托運;提供旅館服務、預訂房間、發放旅館憑證或牌證;組織參觀游覽、提供導游、翻譯和陪同服務以及提供郵遞服務。旅行社還提供租用劇場、影院服務;出售體育盛會、商業集會、藝術表演等活動的入場券;提供游客在旅行逗留期間的保險服務;代表其他駐國外旅行社或者旅游組織提供服務。雖然旅行社的定義在每個國家遠非統一化和確切化,但是旅行社在整個旅游行業中地位是舉足輕重的。
旅行社的經營分類
根據旅行社的不同業務,一般來說分為三類:
1、旅游批發商(Tour Wholesaler)
從事大批量購買旅游產品,通過商轉銷旅游產品,包括印制各種宣傳小冊子,進行推銷。
2、旅游經營商(Tour Operator)
從事旅游產品的生產和推銷,主要是安排旅行業務,比如制定日程、路線、預訂機票、旅館,確定包價,對外聯絡、旅行費用的支付、與對方簽訂合同等。然后通過自己零售網或商,直接把產品出售給顧客。
3、旅游商(Travel Agent)
即從事零售業務的旅行社,既是旅游批發經營商的商,又是旅游者的商。作為前者,主要是上述企業向顧客銷售其各自產品,從中獲取一定的傭金;作為后者,主要顧客向上述企業以及交通、住宿、游覽、娛樂等方面企業購買旅游產品及服務,從中獲取手續費。
1985年5月11日國務院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暫行條例》第二條規定“旅行社(旅游公司或其他同類性質的組織,下同)是指依法設立并具有法人資格,從事招徠、接待旅行者,組織旅游活動,實行獨立核算的企業”。
另外該條例也根據經營業務范圍的不同,將我國旅行社劃分為一、二、三類。劃分標準是:一類社:經營對外招徠并接待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來中國、歸國或回內地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二類社:不對外招徠,只經營接待第一類旅行社或其他涉外部門組織的外國人、華僑、港澳同胞、臺灣同胞來中國、歸國或回內地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三類社:經營中國公民國內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以上三類旅行社均是經營旅游業務的企業,既有批發也有零售,但在經營范圍上卻有分工,其主要區別是:一、二類社主要經營國際旅游業務,其中一類社有對外招徠業務,有外聯權,有一部分還可以從事出境旅游業務;二類社則沒有外聯權,主要從事接待業務;三類社則主要經營國內旅游業務,顧客面向國內旅游者。截止到1997年底,我國一類社368家,二類旅行社623家,三類旅行社3995家。
1996年頒布的《旅行社管理條例》重新劃分了旅行社類別,由原來的一、二、三類旅行社變為國際旅行社和國內旅行社,其中,國際旅行社經營入境旅游和國內旅游業務,有一部分經批準特許經營出境旅游業務,國內旅行社只能經營國內旅游業務。根據《2006年度全國旅行社業務年檢情況通報》,截至2006年底,全國共有旅行社18475家,其中國際旅行社1688家,國內旅行社16787家。
旅行社的產品分析
旅行社通過服務向旅游者收取一定的手續費,從旅游產品的各類供應商(如航空公司、飯店等)獲得一定的傭金和折扣,從中獲取基本的收入。按照旅游者的不同需求,大多數旅行社的產品主要有二類:
1、散客旅游
這種服務就是客戶所訂的所有旅游服務都是獨立分開的,客戶只委托旅行社購買單項旅游服務或旅游中的部分產品,例如機票、房間、交通工具等,抵達目的地以后,或者結伴自己安排旅游活動,或委托當地旅行社安排部分旅游活動,因此在旅游活動中具有較大的選擇余地,不會受到團體旅游固定安排的限制,散客旅游適應了旅客滿足不同需求的愿望。
2、包價旅游
一般旅游團(15人以上)多采用包價旅游,實行綜合服務,按照旅游產品及相應提供的服務,把日程、目的地、交通、食宿、參觀旅游的具體地點、服務等級、活動內容等統籌安排,提出綜合性包價一次性收費。一般來說,一方面因為包價旅游可以為旅游者減少麻煩,另外購買旅館房間以及使用交通工具等也都因有批量的因素,價格相對較為便宜,因此包價旅游,特別是團體旅游多為旅游者所接受。
包價旅游有全包價旅游和半包價旅游之分,全包價旅游幾乎包括所有的旅行費用:交通、住宿、餐飲、娛樂以及導游的講解等,半包價旅游則對旅游產品及其相應服務中部分包價,如城市間交通、住宿、地面交通、導游服務、主要參觀點門票等。
美國Plot Research研究機構通過調查美國旅游者,并進行統計,發現幾乎每個旅游者在未來還是愿意進行獨立的旅游,因此散客旅游形式將繼續是旅游形式的主流,但比率將比目前有所下降。對于包價旅游,不管是全包價還是半包價,都將會在未來幾年呈現較快的增長勢頭,由于旅游人數的增多,這兩種形式的包價旅游業務都可以獲得更多的收入,相比較來說,雖然全包價旅游意向人數沒有半包價那么多,但由于全價旅游包括更多可獲取傭金的項目,因此收益可能更高。
看了“旅行社的經營方式”的人還看了:
1.中外旅行社經營方式有哪些區別
2.旅行社財務管理的方法有哪些
3.旅行社的企業文化是怎樣的
在教學生字時,可以通過游戲鞏固識字。 開火車:這種游戲分小組進行。隨著孩子們發出“嗚喀嚓、喀嚓”的聲音,教師出示一個生字,讓一組學生按順序拼讀音節、分析字形。哪個學生讀音錯了,或字形分析不正確,這列火車就不能開下去,發令停下來,修理好后才能繼續往下開。 猜字謎:根據這些字的特點,引導學生猜字謎以幫助記憶。例如:“一點一橫梁,梁下開個窗,大口張著嘴,小口往里藏。”是什么字(高)謎語猜出來了,字也就會寫了。
背順口溜:遇到難寫的字,教學生背順口溜。例如:“來”字:“橫下點撇再加橫,一豎豎在字中央,左一撇來右一捺,這個來字不會忘。”這樣,學生把順口溜背熟了,就會寫字的筆畫了。
送信:請本節課學得最認真的學生當郵遞員,把生字卡片當成信一一送到同學的手中。其他小朋友一起拍手唱兒歌:“叮鈴鈴,叮鈴鈴,郵遞員來送信。不怕風,不怕雨,一心一意為人民。”送完信后,請拿到信的小朋友一個個上臺來領讀,并分析字形。
叫號:把生字卡片分放在黑板槽內,上面編好號,請一個學生起來問:某號是什么字其他學生應答。通過問答,加強學生對音近字和形近字的分辨能力。
【關鍵詞】大學生;法律意識;現狀調查;結果分析
個人對法律觀點和法律情感的總和稱為法律意識,法律意識的內容是廣泛的,又對法律本身的認識如對法的本質和作用的看法,對現行法律的態度和要求,也有對自身角色的認識,包括自身權利和義務的看法,還包括對現實行為合法性的評價,等等。大學生作為一個特殊的群體,他們的法律意識不僅包括對法律本身在情感上、認知上、信仰上和評價上的一種內心體驗,也包括對一些具體現象的反映形式。他們作為祖國的希望和明天,也是主導未來中堅的力量,他們的法律意識影響的不止是作為公民的本身,還影響整個社會法治文明的程度。
要想提高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必須能對大學生有針對性的開展法律教育,要想有針對性的開展類似的法制教育必須“知己知彼”,就是對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有比較客觀的了解和掌握。這是對學生開展法制教育的落腳點和出發點,如果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狀不能準確客觀的掌握,我們最后所采取的法制意識培養的相關教學可能都會與我們想要達到的效果大相徑庭。這一群體的特殊性不僅在于他們身份的特殊性和未來走向的特殊性,也在于他們年齡層次的特殊性,他們在大學中,從剛步入成年的18歲左右到二十幾歲,這是一個非常具有可塑性的年紀,也是一個充滿變數的年紀。人生經歷的欠缺、社會經驗的不豐富、知識面的不廣闊、新知識的接受能力強、心智的不成熟性,等等,都是這一特殊階段他們的特征。在特殊的年紀如果遇到特殊的環境和特殊的時代事件,會對大學生的成長產生極大的影響,甚至出現了個別大學生的法律意識和行為上的偏差,偏差與社會對他們相應的要求。由此可見,準確掌握當代大學生法律意識的現實狀態和他們特殊年齡段的法律需求是對他們進行教育的必經階段,對提高這一階層當代法律意識和培養他們在遵紀守法方面的主動性和自覺性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是小而言之的好處,大而言之,對大學生法律意識的培養與國家建設法治社會的長遠方針有非常高的契合度,是國家建設的需要,也是人才培養的需要。
正是基于這樣的重要性分析,我們法律教學團隊想在我校學生的法律課程教學中取得更好的效果,讓學生不僅在知識上有更多的收獲,在法律意識的培養上同樣也有大的收獲。所以對我校的學生們開展了一次有關法律意識現狀的調查。以下是對我校大學生法律意識調查的現狀與分析。
一、調查形式和結果
通過對我校2015級和2016級學生進行了有關法律意識方面的問卷調查。采用方式分層抽樣獲得調查樣本,發出問卷200份,回收200份,回收率達100%。我們從法律知識獲取渠道、通過對問卷的調查的結果進行統計,數據分析如下:
在法律學習的重要性調查中我們調查統計發現,15.3%的學生認為對法律知識的學習僅限于稍微了解,可以作為選修課程來應對;78.5%的學生認為需要系統學習和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識,認為必要的法律知識ψ隕淼姆⒄褂蟹淺C魅返墓娣蹲饔茫恢揮脅蛔10%的學生認為學習法律知識完全沒有必要。
我校學生在法律知識的來源方面的有32.1%的學生來源于學校開展的相關教育,42.7%的學生獲得法律知識來源于大眾傳播媒介(電視、報紙、網絡等),剩余20%左右的學生都是受家庭影響和其他渠道的來源。
在對學生對法律知識學習的運用上我們的調查結果顯示,23.4%的同學認為自己掌握了必要的法律知識,并且能在現實問題的解決中靈活運用到這些知識。71.1%的同學感覺自己沒能靈活運用這些知識為自己解決較為現實的問題。
當調查學生的具體實踐行為時,大學生兼職工作中有意向與用人單位簽訂合同的只有57%,無意向的人占36%;遇到現實問題自身的利益收到損害時,認為應該向保衛處或者公安機關報案的有74%,這一數據從另一層面也可以看出我校學生在法律意識方面的淡薄性值得我們深思。29.6%的學生認為造成目前大學生法律意識淡薄的原因在于所接受的法律教學活動的局限性,又有46.2%的同學認為這種淡薄意識源自于社會大環境。
在被問及對當前法律的信任度時,同學們給出了不是很高的評價,其中32%的同學認為滿意或者比較滿意,37%的同學認為不太滿意,剩下的調查同學都對當前法律信任度不滿意或比較不滿意。對法院審判過程中做出公正判斷的信心調查中,有信心的同學們占27.1%,對當前法制環境整體方面不太滿意的占到近68%左右,法治社會的前提在于民主立法,以及各程序的健全,社會中少數的司法不公乃至司法腐敗現象對學生的影響是比較大的。
本次調查,重點是大型旅游集團和部分4A級景區。首旅集團、錦江集團、國旅、中旅、中青旅、康輝旅行社、華僑城集團公司、廣東旅游集團、陜西旅游集團、云南旅游產業開發(集團)公司、遼寧旅游集團、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華運鐵路旅游集團、廈門旅游集團、杭州旅游集團等18個旅游集團和北京頤和園、天壇、世界公園、四川三星堆博物館、天水麥積山石窟、洛陽龍門石窟、遼寧千山景區、山東劉公島、天桂山景區等41個4A級景區,如實反映了集團和景區的情況。調查顯示,"非典"使旅游企業受到重創,對企業的影響很大。企業對啟動市場,恢復旅游,決心大,信心足。現將調查結果綜述如下:
一、"非典"時期,旅游企業積極開展工作,練好內功
"非典"時期,旅游企業經營受到很大影響,但是企業沒有處于停滯狀態。各企業貫徹國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管理部門的指示精神,利用市場空閑時期,積極開展企業建設工作。從調查看,100%的企業開展了員工培訓,首旅集團、錦江集團、國旅、中旅、中青旅等大型旅游集團都開展了培訓工作;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遼寧旅游集團、陜西旅游集團、云南旅游產業開發(集團)公司、華運鐵路旅游集團、廈門旅游集團等56%的旅游集團進行了企業改制的準備工作;28%的企業開展了其他的經營活動。
從景區反饋的情況看,85%的旅游景區開展了員工培訓,24%的景區進行了改制;44%的景區開展了其他的經營活動。
同時,旅游企業非常關注國家對旅游業的政策指導。國家旅游局5月29日的《關于6月份及今后一個時期全國旅游工作總體部署意見的通知》下發后,首旅集團、錦江集團、華運鐵路旅游集團、長江輪船海外旅游總公司、杭州旅游集團等56%的被調查的旅游集團已接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傳達;陜西旅游集團、遼寧旅游集團、華僑城集團公司等28%的旅游集團是通過媒體了解了通知精神;調查顯示,94%的旅游集團已經執行了國家旅游局"5·29"通知精神。而景區方面,59%的景區已接到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的傳達;20%是通過媒體了解的。可見,旅游企業已基本了解了國家旅游局"5·29"通知精神,并已貫徹執行。
二、旅游企業已做好旅游市場啟動準備工作
在國務院、國家旅游局有關啟動旅游市場的精神指導下,各旅游集團認真領會有關精神,結合實際做好啟動市場的準備工作。首旅集團、錦江集團、國旅、中旅、青旅、華僑城、華運旅游集團等都已做好了啟動市場的各項準備。
(一)啟動市場的方法,仍然是慣常思路。83%的旅游集團準備通過媒體廣告宣傳;72%的旅游集團準備組織開展各類節慶活動;72%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境外促銷;44%的旅游集團準備國內辦展覽。景區在啟動市場方面,93%的景區(點)準備通過媒體廣告宣傳;37%的景區準備國內辦展覽;61%的景區準備組織開展節慶活動;22%的景區準備開展境外促銷。
(二)各旅游集團準備有重點地開展一些旅游活動。67%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市內游;83%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周邊及跨地區旅游;72%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省內游;44%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出境游;72%的旅游集團準備開展入境游。
從調查可以看出,各地貫徹國家旅游局有關啟動市場的工作要求,已經得到落實。各旅游集團、景區(點)的市場啟動工作已準備就緒。從旅游集團市場目標看,大力恢復入境游,積極恢復國內游,穩步恢復出境游仍然是大型旅游集團的市場選擇。首旅集團、錦江集團、國旅、中旅、青旅、康輝等都有各自的啟動計劃和相應的產品,而且重點突出。只待一聲令下,即可迅速啟動和恢復旅游活動。
(三)企業重視"十一"黃金周。啟動旅游市場后,下一個高峰是"十一"黃金周。調查顯示,在"十一"黃金周的產品組織、宣傳促銷和健康、安全保障等方面,首旅集團、錦江集團、國旅、中旅、青旅、康輝、廣東旅游集團、華僑城集團、孔子旅游集團等78%的旅游集團和頤和園。天壇、三星堆博物館、麥積山石窟、洛陽龍門石窟、遼寧千山景區、山東劉公島等78%的景區已經提前考慮;調查顯示,72%的旅游集團和44%的景區準備參加11月份在昆明舉辦的中國國際旅游交易會。
可以看出"非典"過后,各地旅游集團和景區非常重視和看好"十一"黃金周的,反映出旅游"黃金周"對拉動各地旅游市場和提高旅游企業效益,具有重要作用。同時,各地旅游企業特別是大型旅游企業,仍然希望通過國際旅游交易會這個平臺,宣傳和樹立自己的企業形象,尋求更多的市場機會。
(四)企業普遍有預防"非典"措施和處置預案。此次"非典"疫情的出現,旅游企業積極貫徹國家旅游局的各項工作部署,抓好各項防治"非典"工作的落實。恢復旅游后,在防治"非典"方面,100%的被調查的旅游集團和85%的景區(點)都有預防措施和處置預案。可見,國家旅游局和地方旅游局的防"非典"工作要求,在旅游企業得到了落實。
三、企業希望在啟動恢復旅游市場方面國家和地方旅游局應抓好促銷和整頓市場
錦江集團、廣東旅游集團、遼寧旅游集團、華僑城集團公司等旅游集團建議:通過各種公益活動和營銷活動重塑中國安全、健康的旅游目的地形象,在恢復旅游者外出旅游心理安全方面做出更多努力,消除旅游者來華旅游的安全顧慮,他們認為這是啟動市場工作中必須重視的。
各旅游集團、景區(點)在啟動市場方面,還提出不少意見和建議,歸納起來主要是:
(一)在恢復旅游業時期,應大力整頓市場秩序,防止企業低價自相殘殺,競相壓價,擾亂旅游市場價格體系。
(二)采取請進來,走出去的辦法加強旅游促銷活動。請客源國旅游媒體、旅游專欄作家、旅游批發商和旅游商來華進行實地考察。
(三)分階段有步驟地組織旅行社、飯店、景區、旅游客運等旅游企業走出去促銷。營銷導向上建議更加注重對旅游者的關愛,以及對健康旅游環境的新要求。
(四)恢復國內旅游,企業應依托國內新聞媒體,引導旅游消費,拉動內需;旅行社應開發更具特色的、更有吸引力的旅游新產品,以促進國內旅游的發展。
一、目前我縣農民的法律意識狀態
1、傳統的習慣根深蒂固。隨著法治化進程的加快以及多年的普法教育,全縣農民法律知識貧乏的現象得到了一定的改觀,農民的法律、權利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農民知道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拿起法律武器捍衛自己的合法權益。但總體來看全縣農民的法律意識依然相對淡薄,傳統意識較濃,農村法制宣傳還有很多不盡如人意的地方。主要表現在法律素養低,害怕打官司,對法律缺乏信任,薄情優先于法。從走訪的人員和媒體披露的大量案件來看,在一部分農民的腦子里的法律意識仍是空白,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嚴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來保護自己,或者想尋求法律保護,確不知道該如何著手;也有一些像經濟往來的行為,如借款不寫借條,總以為大家是熟人、朋友,不會出問題,一旦出了問題,又無憑無據,無法求得法律的保護;更有甚者,一些村干部的法律意識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決本村發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決,使得觸法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遙法外。
2、農民對法律的認識不到位,法律上的權利和義務意識淺薄。大多數的農村村民不懂得法律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更多的人認為法律不是保障人民權利的實現,而在更多的限制人的行為的發生。在很多的村民自治選舉中我們看到很多村民出售自己的選票,候選人用金錢買選票的事情屢屢發生。他們不知道這樣濫用自己權利的后果是導致選舉結果并不能達到真正實現村民自治的目的,而以損壞自己的利益告終,而這種權利、義務意識的淺薄最終不能達到維護自身利益的需要。
3、農民法律維權意識存在誤區。覺得上法院打官司不是維權的手段,特別是涉及到民告官如土地征用賠償等問題上更是望而卻步。由此造成許多本可以通過法律訴訟、司法調解等法律途徑解決的問題,演變成了問題。法律意識維權上的這一誤區直接造成對政府的信賴往往勝過對法律的信賴,這也在很大程度上加大了的工作量以及社會的不和諧因素。
二、產生的原因
大多數農民受教育的程度不高,文化知識面窄,談不上什么系統的有條理的學習法律法規,廣大農民獲得的法律方面的信息量非常少。所以,法律在廣大農民頭腦中所占的位置自然是十分淡薄,甚至是觸犯刑律的行兇、搶劫、盜竊等嚴重侵害國家集體利益和公民生命財產的犯罪,行為人也并非無知到殺人是否償命、犯罪是否坐牢的愚昧地步,但是他們仍然鋌而走險,這純粹就是法律意識的問題了。
三、針對以上的現象,筆者建議,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提高農民的法律意識
1、營造一個大家都積極參與的學法守法的輿論氛圍。現在的傳媒的力量是巨大的。各類傳媒應該要加大法律的宣傳力度。通過電視或是法制文藝演出等形式以直觀的方式入手,來吸引村民的注意力。在這個方面,宣傳機構、普法機構應義不容辭的擔負起自己的責任。
14年數據表明,除1989年外,13年都保持了兩面三刀位數的增長速度。1999年入境過夜者2700萬人次,外國旅游者人數可達840萬人次,比1998年增長18%,比歷史上最高年份1997年還增長13%,國際旅游外匯收入可突破140億美元,比1998年增長12%左右,提前一個實現“九五”計劃指標,國內旅游蓬勃發展,勢頭良好,全年國內旅游人次預計達7.1億人次,國內旅游收入超過2800億元人民幣,發揮了刺激內需,活躍市場,拉動經濟的作用,全國國際國內旅游可突破4000億元人民幣,比1998年增長17%左右。
世界旅游組織預計國際旅游業前景繼續看好,21世紀旅游業將成為世界頭號產業,到2001年全球游客人數將達15億,總收入將達2萬億美元。據世界旅游組織的調查報告認為,無論是工業化國家還是發展中國家,旅游業作為經濟支柱的地位不會改變。就拿今年來說,旅游業在假日旅游等一系列旅游新產品的帶動下,繼續保持了去年以來的快速增長態勢,據統計到2001年一季度為止,入境旅游收入增幅已連續五個季度保持在14%以上,旅游創匯比上年同期增長17%,增幅提高近
9個百分點,國內旅游方面,由于旅游企業積極努力和節假日的延長,市場規模不斷擴張,來自旅游部門的初步預測,今年全國“五一”出游人數在4600萬左右,出國游的為10萬人,都大超過了今年春節和去年國慶的數量,其中北京市“五一”期間外出旅游人數達178萬,外地進京的游客近300萬。全國各條旅游熱線、主要景區全部爆滿,游人如織,就連以往相對清淡的寧夏沙坡頭等西部地區景點也異常火爆。
雖然市場前景十分誘人,但是,我國的旅游業存在很嚴重的問題。這主要表現在:首先,旅游基礎設施相對薄弱;其次,全國共有6000多家旅行社,但企業規模實力小,經營管理分散,體制不活,營銷手段滯后,技術依托和網絡化水平低,市場尚不規范,絕大部分的旅行社為“小作坊”經營方式,只有幾個員工,服務質量低下,這些旅行社從表面上看隸屬于不同的行業和部門,關系錯綜復雜,國旅、青旅和中旅三家骨干旅行社也僅僅占30%的市場份額;再次,產品創新不足,小的旅行社沒有能力開發新產品,大旅行社又沒有動力創新,最后,在缺乏產品創新的情況下,當前的旅游業市場競爭是單一的價格競爭,這是一種低層次的惡性無序競爭,惡性價格競爭最終導致行業利益的損失和消費者所應享受的服務質量下降。
改變這種市場狀況的唯一出路是產品創新,為未來投資。對于公司來說,就需要考慮改變產品創新周期。在傳統的業務模式下,產品的提供基于物理網點,以點對點(人對人)的形式進行。在這種情況下,市場需求分散,難以產生規模效應,制約了新產品的開發和推廣銷售,也就延長了產品創新周期和推廣銷售周期。我認為互聯網提供了改變產品創新周期的可能,主要原因是通過互聯網可以集中需求并迅速對需求進行分析并作出反應。集中需求能夠產生規模效應,使需求在一個層面上表現出來,同時促使企業產生新的營銷方式,實現了新產品的開發和迅速推廣銷售。
一、理清思路統領全局
人大民族宗教僑務外事旅游工作是人大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做好這項工作事關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和全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為此,市人大常委會堅持以發展的思路統領全局。每年初都要召開政府有關部門聯系會,共同探討工作,理清發展思路,按照“貫徹民族政策,依法管理宗教,維護僑眷利益,加快旅游開發”的總體要求,對我市民族宗教僑務外事旅游工作的重點難點問題進行分析和指導,并督促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解決。
我市是一個少數民族雜散居地區,全市共有20各少數民族,少數民族人口5600多人,約占全市總人口的5%,其中以回民居多,近3500人。為了促進各民族的安定團結,為了少數民族群眾的脫貧致富,為了扎扎實實推進和諧的構建,近幾年來,市人大常委會把發展民族經濟擺在工作的突出位置,把監督工作的重點放在落實《城市民族工作條例》、《省散居少數民族工作條例》和國家、省民族政策上。市政府及有關部門按照市人大常委會的要求,較好的解決了一些問題。一是根據實際情況和有關規定,解決部分神職人員低保、醫保問題。全市基督教、伊斯蘭教共9名神職人員每月280元最低生活保障于年元月開始發放,同時還啟動了醫保。二是認真落實少數民族考生中考、高考加分政策,每年都為少數民族考生進行中考高考資格審查。三是落實政策,解決回民墓地問題,市政府拿出補償資金20萬元,市民宗局牽頭,協調財政局、規劃局、民政局、土管局等部門,徹底解決了困擾多年的回民墓地問題。四是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多次協調漢族與回、維吾爾、藏、羌族等少數民族糾紛,鞏固了各民族相互尊重、和睦相處的局面。
為了打造旅游品牌,增強旅游人文內涵,發展旅游產業,市人大常委會針對我市旅游發展緩慢的問題,督促政府理清發展思路,抓住旅游發展新的契機。年,市政府把旅游規劃的制定和旅游開發的基礎性工作作為工作重點來抓,啟動了我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編制工作,年12月,《市旅游發展總體規劃》順利通過專家評審,目前已經省旅游局、省發改委批復,《遺址展示園旅游規劃》編制工作也已完成并報國家文物局批復備案,《興隆水利樞紐工程旅游項目控制性詳細規劃》及積玉口借糧湖、后湖返灣湖旅游區規劃編制工作正式啟動。
二、規范管理促進工作
宗教工作是一項特殊的群眾工作,保障黨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執行,是憲法和法律賦予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職權。我們以督促貫徹實施《省宗教事務管理條例》、《宗教活動場所管理條例》為切入點,重點加強了對宗教事務管理工作的監督和督辦,有力地促進了政府對宗教事務的依法管理,維護了正常的宗教秩序和宗教界的穩定。一是抓教育培訓,近幾年,每年都要組織基層領導、宗教工作干部、宗教教職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讓大家知法守法,明確職責,進一步提高宗教事務的管理能力。二是幫助宗教活動場所建章立制。去年,市民宗局積極幫助各清真寺和基督教以堂代點場所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堂務管理制度、傳道員備案制度等規章制度。三是嚴格佛、道教開光、慶典、法會等宗教活動的審批,規定大型宗教活動每三年才能舉行一次,審批時必須呈報當地安辦的意見。四是開展專項整治活動,年處理濫建廟宇7處,取締非法聚會點20處。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出國人員越來越多,為了防止少數人利用公款變相出國旅游情況的發生,市人大常委會加強了對外事審批工作的監督。督促政府出臺了相關辦法和規定,進一步加強了外事集中統一管理職能,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實行公示制、時限制及責任追究制,從而使出國審批工作更加規范化。
在旅游行業管理中,市人大常委會督促政府及旅游局加強了對旅游經營的管理。一是定期檢查、規范旅行社門市經營活動,重點查處無證導游、導游私自攬團和無證無照"黑社"經營旅游業務等違規行為,加強旅行社業務流程管理和制度建設以及安全措施。二是抓好賓館質量達標工作,以貫徹新的星級標準飯店為手段,對星級飯店進行全面復核,積極推行星級飯店游客質量調查表制度,促進星級飯店的規范化建設。
三、求實創新務求實效
為了推進全市民族宗教僑務外事旅游工作,市人大常委會以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為著眼點,堅持求實創新,取得了明顯成效。
近兩年,我市旅游事業有了突破性進展。一是一批重點旅游建設項目開始啟動。投資3.2億元的七喜國際大酒店(擬建五星級旅游酒店)已動工,遺址文化旅游項目已進入文物本體保護階段,兩李故居正準備新建,借糧湖古城村、高石碑窯嶺村創建旅游名村項目和積玉口創建旅游名鎮項目也全面啟動。二是積極參與國內外重大宣傳促銷活動。年、年連續2年分別參加“第四屆華中旅游博覽會”、“華創會”等活動,著重推介文化、章華臺楚文化旅游項目和鄉村文化旅游項目及油燜大蝦、鍋巴飯等特色小吃旅游項目。并利用網絡平臺加大旅游資源的推介宣傳力度。三是組織各種活動推介旅游資源。今年市政府成功舉辦了市首屆“龍蝦節”,并在龍蝦節期間舉行了市“體驗生態農業,歡聚水鄉農家”鄉村旅游啟動儀式。為促進我市旅游事業的發展,今年5月,市人大常委會組織部分委員對《省旅游管理條例》實施情況進行了執法檢查,針對我市旅游工作管理體制不順、經費不足、旅游設施建設緩慢等問題,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政府及旅游部門認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