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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
第1條 定義
1.1 產品:本合同中所稱“產品”,系指由甲方制造并以其商標銷售的(產品名稱)和隨時經雙方以書面同意的其他商品。
1.2 地區:本合同中所稱“地區”,系指_________國_________.
1.3 商標:本合同中所稱“商標”系指(商標全稱)_________.
第2條 委任及法律關系
2.1 委任: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委任乙方作為其,以便在“地區”獲致“產品”的訂單。乙方愿意接受并承擔此項委托。
2.2 法律關系:本合同給予乙方的權利和權力只限于給于一般的權利和權力,本合同不產生其它任何關系,或給予乙方以代表甲方或使甲方受其它任何合同約束的任何權利,特別是,本合同并不構成或委派乙方為甲方的代表,雇員或合伙人。雙方明確和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可能遭受的任何損失,不論部分或全部,甲方均不承擔責任。
2.3 指示: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隨時發來的指示。由于乙方超越或違背甲方指示而造成的任何索賠、債務和責任,乙方應設法保護甲方利益并賠償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損失。
第3條 甲方的責任
3.1 廣告資料:中方應按實際成本向乙方提供合理數量的“產品”樣品、樣本、價目表、廣告宣傳用的小冊子及其他有關“產品”推銷的輔助資料。
3.2 支付推銷:甲方應盡力支持乙方開展“產品”的推銷;甲方不主動向乙方“地區”的其他客戶發盤。
3.3 轉介客戶: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如“地區”其他客戶直接向甲方詢價或訂購,甲方應將該客戶轉介乙方聯系。
3.4 價格:甲方提供乙方的“產品”價格資料,應盡可能保持穩定,如有變動應及時通知乙方,以利推銷。
3.5 優惠條款:甲方提供乙方獲致訂單的條款是最優惠的。今后如甲方向“地區”其他客戶銷售“產品”而提供比本合同更有利條件時,甲方應立即以書面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供比此項更有利的條件。
3.6 保證:甲方擔保凡根據本合同出售的“產品”如經證實在出售時質量低劣,并經甲方認可,則甲方應予免費修復或調換。但此項免費修復或調換的保證,以“產品”在出售后未經變更或未經不正確地使用為限。除上述保證外,甲乙雙方均同意不提供任何其它保證。
第4條 乙方的責任
4.1 推銷:乙方應積極促進“產品”的推銷,獲取訂單,并保持一個有相當規模和足夠能力的推銷機構,以利“產品”在“地區”的業務順利開展和擴大。
4.2 禁止競爭:乙方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不應制造、購買、獲取訂單、或協助推銷與本合同“產品”相同或類似的其他國家商品,或將本合同內“產品”轉銷其他國家和地區。
4.3 最低銷售額:在本合同有效期間的第一個十二個月內,乙方從“地區”客戶獲得的“產品”訂單,總金額應不少于_________元。以后每十二個月遞增百分之十五。
4.4 費用:在本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承擔在“地區”推銷和獲取“產品”訂單的全部費用,如電報費、旅費和其他費用,本合同另有規定者除外。
4.5 “產品”價格與條件:乙方保證按照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隨時規定的價格和條件進行推銷。在獲取訂單時,乙方應充分告知客戶,甲方的銷售確認書或合同內的一些條款以及任何訂單均須經乙方確認接受后方為有效。乙方收到的“產品”訂單,應立即轉給甲方以便予以確認或拒絕。
4.6 督促履約:乙方應督促買戶嚴格按照銷售確認書或合同的各項條款履約,例如及時開立信用證等等。
4.7 市場情況報導:乙方應負責每月(或每季)向甲方提供書面的有關“產品”的市場報導,包括市場上同類產品的銷售情況、價格、包裝、推銷方式、廣告資料、客戶的反應和意見等。如市場情況發生重大變化時,乙方應及時以電報通知甲方。
第5條 傭金
5.1 傭金率及支付方式:凡經乙方獲得并經甲方確認的訂單,甲方在收妥每筆交易全部貨款后,將按發票凈售價付給乙方百分之_________傭金。為了結算方便,傭金每月(季)匯付一次。如有退貨,乙方應將有關傭金退還甲方。
5.2 計算基礎:上述“發票凈售價”系指甲方開出的“產品”發票上的總金額(或毛售價)減去下列費用后的金額,但以這些費用業經包括在毛售價之內者為限:
(1)關稅及貨物稅,
(2)包裝、運費和保險費,
(3)商業折扣和數量折扣,
(4)退貨的貨款,
(5)延期付款利息,
(6)乙方傭金。
5.3 甲方直接成交的業務:凡乙方“地區”的客戶,雖已了解甲乙雙方的貿易關系,或經甲方轉介與乙方,但仍堅持與甲方直接交易,則甲方有權與之成交,保留百分之_________傭金與乙方,并將此項交易作為本合同第4.3款最低銷售額的一部分。
如乙方“地區”的客戶在中國訪問期間(包括參加在中國舉辦的各種交易會)與甲方達成“產品”的交易,目的港為乙方“地區”者,甲方有權接受其訂單,但不為乙方保留傭金,亦不計入上述最低銷售額。
5.4 超額傭金:如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積極推銷“產品”并超額完成年度最低銷售額(按實際出運金額計算),甲方對超額部分除支付規定的傭金外,應另付乙方獎勵傭金:(1)超額百分之五十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2)超額百分之一百及以上時,獎勵傭金為百分之_________.獎勵傭金在年度終了由甲方結算后一次匯付乙方。
第6條 合同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為_________年,期滿自動失效。如雙方同意延續本合同,任何一方應在期滿_________天前用書面通知對方以便相互確認。
第7條 合同的終止
7.1 終止:合同雙方應認真負責地執行各項條款。在下列條件下,每一方得以書面通知另一方立即終止本合同或取消其中某一部分:
(1)
如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的任何一項義務,而此項違約在接到另一方書面要求糾正的通知后_________天內又未能加以糾正;或
(2)如一方自動或被迫申請宣告破產,自動或被迫申請改組、清理、解散、或對該方指定了產業管理人;或
(3)如發生違反本合同第8條有關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情況;或
(4)如發生本合同第9條不可抗力事由,一方在超過_________天期限后仍無法履行其義務時。
7.2 終止的影響:本合同的終止并不解除雙方按照本合同規定業已產生但未了結的任何債務。凡在合同終止前由于一方違約致使另一方遭受的損失,另一方仍有權提出索賠,不應受終止本合同的影響。
乙方特此聲明:由于終止本合同而引起的損害,乙方放棄要求補償或索賠,但終止本合同前甲方應付乙方的應得傭金仍應照付。
第8條 商標
甲方目前擁有和使用的商標、圖案、及其他標記,均屬甲方產權,未經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均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全部或部分地使用或注冊。即使甲方特別以書面同意乙方按某種方式使用,但在本合同期滿或終止時,此種使用應隨即停止并取消。
關于上述權利,如發生任何爭議或索賠,甲方有權立即單方面取消本合同并且不承擔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第9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人力不可抗拒事由,以致直接或間接地造成任何遲延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時,另一方不得提出索賠要求。此類事由包括:水災、火災、風災、地震、海嘯、雷擊、疫病、戰爭、封鎖、禁運、扣押、戰爭威脅、制裁、騷動、電力控制、禁止進口或出口、或其它非當事人所能控制的類似原因、或雙方同意的其它特殊原因。
有關一方應在事故發生后_________天內以書面通知另一方,并提供當地有關機構的證明文件,證明不可抗力事故的存在。
第10條 仲裁
凡有關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雙方同意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該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再以訴訟或其他方式向法院或其它機構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裁決另有規定者按照規定辦理。
第11條 轉讓
要合同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將本合同規定的任何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12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生效日期: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立即生效。
12.2 未盡事宜: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加補充或修改時,應以書面提出并經雙方正式授權的代表簽署后方能生效。
12.3 標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應限制或影響合同中任何條款的實質。
12.4 全部合同:本合同系雙方關于本合同主題的全部合同和諒解。除本合同有明文規定者外,以前其它有關本合同主題的任何條件,聲明或保證,不論是以書面或口頭提出的,對雙方都無約束力。
12.5 正式文本:本合同及附件以中文和英文繕就,每種文本有二正二副,簽署后雙方各執正副本各一份,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12.6 政府貿易:本合同不適用于雙方政府之間[:請記住我站域名/]的貿易或甲方與乙方政府之間達成的交易,亦不適用于易貨貿易或投標交易。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一、雙方就借款事項達成一致,約定如下: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人民幣________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并計算復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__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_______.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年_____月起至_____年_____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權限期追回貸款。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文件,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并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__________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了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后,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
(一)合法原則。指在勞動合同法律關系中,合同的主體、訂立形式、訂立程序、合同內容、履行方式、對變更或解除合同權利的行使等,都必須符合我國的法律、行政法規。
(二)公平原則。指當事人在設立權利、履行義務、承擔責任等方面,要公正、合情、合理。
(三)平等自愿原則。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雙方的法律地位平等。
(四)協商一致原則。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訂立勞動合同時,就勞動合同條款約定的內容,經當事人雙方在充分表達自己意見的基礎上,經過協商,并取得意見一致后,訂立勞動合同。
(五)誠實信用原則。
【法律依據】
①按照合同約定支付研究開發經費和報酬;
②按照合同約定提供技術資料、原始數據;
③完成協作事項;
④按期接受研究開發成果。
合同法第三百三十二條規定研究開發人的主要義務是:
①按照約定制定和實施研究開發計劃;
②合理使用研究開發經費;
③按期完成研究開發工作,交付研究開發成果,提供有關的技術資料和必要的技術指導,幫助委托人掌握研究開發成果。
在二手房買賣過程中,在買賣雙方意識達成一致之后,就需要簽訂二手房買賣合同,二手房合同怎么寫呢?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買賣雙發簽約二手房合同范文三篇,歡迎查閱!
買賣雙方簽約二手房合同范文一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經友好協商就乙方購買甲方房屋,并委托中介方辦理過戶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自愿將其座落于區路號小區號樓號,建筑面積平方米(地下室平方米),結構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出售給乙方。乙方已對該房地產作了充分了解并同意購買。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房地產成交價格為人民幣元(大寫:元),乙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3日內將全額購房款以現金方式一次性支付給甲方。甲乙雙方共同委托中介方辦理過戶手續,甲乙雙方應予以積極協助。
三、甲方保證上述房地產權屬清晰,無爭議;未被判決、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設置抵押,不在建設拆遷范圍內;已取得其他共有人書面同意;協議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將該房產另行出售給第三人。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并承擔民事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四、該房屋在辦理過戶手續過程中所需繳納的稅費由乙方承擔。
五、違約責任:
(一)甲方不能如期簽訂《房地產買賣契約》,或者甲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甲方應全部承擔。并向乙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二)乙方不能如期付款,或者乙方在辦理過戶過程中違約,并導致最終不能辦理過戶手續的;在得到確認后,甲方退還乙方所交的購房款項。但對已辦理完的過戶手續所產生的費用,乙方應全部承擔。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10%的違約金。
六、在合同期限內,如因洪水、地震、火災和政府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合同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自動終止。
七、若對其它事項有異議的可協議補充在以下約定條款中,若約定條款與前條款有異議,以約定條款為主,約定條款具有優先效力。
八、其他約定事項: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每份共兩頁,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雙方簽約二手房合同范文二
合同編號:_________
甲方(出賣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乙方(買受人):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
根據國家和_________省(市)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下列房地產買賣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_層,共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1、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2、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3、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包括±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1、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
2、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1、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_幣)___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
2、已付定金將在最后一期付款時沖抵,支付方式為以下第_________種:
(1)現金_________;
(2)支票_________;
(3)匯款_________。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1、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規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利率計算。
2、逾期超過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保證
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稅費的交納
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費用交接時間
水、電、煤氣、物業、供暖等各項費用的交接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第十三條聲明及保證
甲方:
1、甲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甲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乙方:
1、乙方有權簽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乙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第十四條保密
甲乙雙方保證對在討論、簽訂、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獲悉的屬于對方的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文件及資料(包括商業秘密、公司計劃、運營活動、財務信息、技術信息、經營信息及其他商業秘密)予以保密。未經該資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該商業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______年。
第十五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文件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采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關責任。
第十六條合同的變更
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特殊情況時,甲、乙任何一方需變更本合同的,要求變更一方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雙方在規定的時限內(書面通知發出_________天內)簽訂書面變更協議,該協議將成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經雙方簽署書面文件,任何一方無權變更本合同,否則,由此造成對方的經濟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第十七條合同的轉讓
除合同中另有規定外或經雙方協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規定雙方的任何權利和義務,任何一方在未經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之前,不得轉讓給第三者。任何轉讓,未經另一方書面明確同意,均屬無效。
第十八條爭議的處理
1、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九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義務,該義務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礙其履行期間應予中止。
2、聲稱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響的一方應盡可能在最短的時間內通過書面形式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該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供關于此種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續時間的適當證據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聲稱不可抗力事件導致其對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一方,有責任盡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減輕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
3、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時,雙方應立即通過友好協商決定如何執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響終止或消除后,雙方須立即恢復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項下的各項義務。如不可抗力及其影響無法終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喪失繼續履行合同的能力,則雙方可協商解除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無須為此承擔責任。當事人遲延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4、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受影響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無法預料或即使可預料到也不可避免且無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簽訂日之后出現的,使該方對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觀上成為不可能或不實際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水災、火災、旱災、臺風、地震,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不論曾否宣戰)、動亂、罷工,政府行為或法律規定等。
第二十條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內容不明確,合同雙方當事人可以根據本合同的原則、合同的目的、交易習慣及關聯條款的內容,按照通常理解對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釋。該解釋具有約束力,除非解釋與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觸。
第二十一條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條合同的效力
1、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甲方、乙方各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合同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委托人(簽字):_________委托人(簽字):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買賣雙方簽約二手房合同范文三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共有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產共買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護照)(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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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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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的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_______________;位于第________層,共__________(套)(間),房屋結構為__________,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實際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筑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_;該房屋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該房屋內部附著設施見附件二;(房屋所有權證號、土地使用權證號)(房地產權證號)為__________。
第二條房屋面積的特殊約定
本合同第一條所約定的面積為(甲方暫測)(原產權證上標明)(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如暫測面積或原產權證上標明的面積(以下簡稱暫測面積)與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的面積有差異的,以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實際測定面積(以下簡稱實際面積)為準。
該房屋交付時,房屋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的差別不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不包括__________%)時,房價款保持不變。
實際面積與暫測面積差別超過暫測面積的__________%(包括__________%)時,甲乙雙方同意按下述第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_______利率付給利息。
2.每平方米價格保持不變,房價款總金額按實際面積調整。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土地使用權性質
該房屋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取得方式為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年限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房地產轉讓批準文件號為__________;該房屋買賣后,按照有關規定,乙方(必須)(無須)補辦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
第四條價格
按(總建筑面積)(實際建筑面積)計算,該房屋售價為(________幣)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總金額為(________幣)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________幣)_______億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萬______千______百______拾______元整,并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全部價款付給甲方。具體付款方式可由雙方另行約定。
第六條交付期限
甲方應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內,將該房屋的產權證書交給乙方,并應收到該房屋全部價款之日起__________日內,將該房屋付給乙方。
第七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時間付款,甲方對乙方的逾期應付款有權追究違約利息。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限期之第二天起至實際付款之日止,月利息按__________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天后,即視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屆時,甲方有權按下述第________種約定,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乙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乙方據實賠償。
2.乙方按累計應付款的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甲方逾期交付房屋的違約責任
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外,甲方如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規定的期限將該房屋交給乙方使用,乙方有權按已交付的房價款向甲方追究違約利息。按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的最后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月利息在________個月內按_________利率計算;自第__________個月起,月利息則按__________利率計算。逾期超過__________個月,則視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權按下列第__________種約定,追究甲方的違約責任。
1.終止合同,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實際經濟損失超過甲方支付的違約金時,實際經濟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由甲方據實賠償。
2.甲方按乙方累計已付款的______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關于產權登記的約定
在乙方實際接收該房屋之日起,甲方協助乙方在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規定的期限內向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辦理權屬登記手續。如因甲方的過失造成乙方不能在雙方實際交接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乙方有權提出退房,甲方須在乙方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__________天內將乙方已付款退還給乙方,并按已付款的__________%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條甲方保證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易前辦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因本房屋所有權轉移所發生的土地增值稅由甲方向國家交納,契稅由乙方向國家交納;其他房屋交易所發生的稅費除另有約定的外,均按政府的規定由甲乙雙方分別交納。
第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十四條甲、乙一方或雙方為境外組織或個人的,本合同應經該房屋所在地公證機關公證。
第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由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甲、乙雙方不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經__________公證(指涉外房屋買賣))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連同附表共________頁,一式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__________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賣方)甲方(簽章):_________
(買方)乙方(簽章):_________
房產共有人(簽章):___________
房產共買人(簽章):___________
甲方人(簽章):___________
乙方人(簽章):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件一房屋平面圖(略)
解除雙方勞動合同書通用2021
____________(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_______________(方)于20xx年xx月xx日簽訂的勞動合同。經協商,雙方同意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勞動法或勞動管理的有關規定),從___20xx年xx月xx日起,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按規定支付(不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_________元。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xx月xx日
解除雙方勞動合同書通用2021
甲方(以下簡稱“公司”):
乙方(以下簡稱“員工”):
身份證號碼:
入職時間:
勞動合同簽訂時間:
經公司與員工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就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1、公司與員工雙方的勞動合同于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
2、公司支付員工工資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3、員工的社會保險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4、員工的住房公積金繳納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
5、因,根據《勞動合同法》第__________條第__________款規定,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合同。乙方工作年限為__________年,按照《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計算“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后,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經雙方協商,我單位支付其經濟補償__________元人民幣。
6、員工同意公司在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含)前,將員工離職當月工資及補償以__________方式支付給乙方。
7、勞動合同解除后,員工仍有義務對在公司工作期間接觸到的,公司在設計、技術、管理、勞資、財務、客戶關系、客戶名單等方面的商業秘密信息嚴格保密。未經公司書而允許,員工同意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披露或幫助第三方獲取、使用、傳播公司的商業秘密。
8、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本協議自公司與員工雙方簽署后生效。
10、員工是在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協議內容的基礎上簽署本協議的,員工對協議內容無異議。
員工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用人單位人事蓋章):
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解除雙方勞動合同書通用2021
眾所周知,不管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想要單方解除勞動合同的,都必須要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否則的話其解除行為就是違法的,需要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那么你知道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需要什么條件嗎?為您介紹。
解除勞動合同,涉及合同當事人雙方的利益,因此,國家勞動法規對單方面提出解除勞動合同規定了必須具備的條件。
(1)用人單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用人單位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提出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
①勞動合同制工人在試用期內,經發現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勞動合同制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③按照《國營企業辭退違紀職工暫行規定》,屬于應予辭退的;
④企業宣告破產,或者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的;
⑤勞動合同制工人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以及被判刑的。
(2)職工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
職工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可以提出與所在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①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勞動條件、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工人身體健康的;
②企業不能按照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經企業同意,自費考入中等專業以上學校學習的;
④企業不履行勞動合同或者違反國家政策。法規、侵害工人合法權益的;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基于乙方承包甲方本合同約定的冷庫工程,為了明確雙方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以茲共同遵守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工程內容:
4、承包范圍:
5、承建冷庫物資的名稱、規格、型號、單價、總金額等作為合同的附件。
二、工期
本合同工程總工期為個日歷日,工期起算日期:為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計算。(除發生不可抗力或本合同約定條件(增加工程量)外,在任何情況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順延、怠誤工期。)
三、工程造價及付款方式
1、工程造價:工程總造價為附件的確認價格,包工、包料、包質量、包安全、包調試、工程包壹年保修等,在本合同工程承包范圍內所有項目一次性包干,不因物價上漲或下跌而變動。
2、付款方式:
①、總價款分三期支付:
第一筆款:總價款的60%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合同簽署后3日內支付。第一筆款支付后本合同生效。
第二筆款:總價款的35%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完成50%后3日內支付。
第三筆款:總價款的5%即元人民幣(¥);支付條件:工程完成100%后3日內支付。
②、付款方式為:銀行轉賬(賬號)
四、甲方義務
1、在施工前負責施工場地的平整,協調相關相鄰關系,具體介紹場地及地下管線情況;
2、在施工期間給予乙方施工必要方便,提供水源、電源、材料堆放場地。
3、按照合同的規定向乙方支付款項;
4、接到乙方驗收的通知后,在3日內予以驗收;
5、按照本合同約定及時履行義務;
6、若因甲方不履行合同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施工的,對此產生的責任乙方免責;
7、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提出的問題或建議,在2天內予以回復或解決;
8、不得對乙方的施工故意進行刁難,對乙方施工的監督應不影響乙方正常施工;
9、若增加工程量、變更設計,需及時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施工;
10、對乙方提交的增加工程量資料,進行必要的及時審核,以作為工程決算的依據。
11、提供冷庫工程的平面布置圖。
五、乙方義務
1、乙方須對甲方提供圖紙進行必要的專業審核及時解決問題。
2、乙方應按合同的約定負責設備的供應、安裝、調試、保修等。
3、乙方應保證工程所用材料、配件、設備的質量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且需經甲方代表或監理人員認可后方可使用。
4、乙方應將所供設備材料的用戶手冊、保修手冊、有關資料及配件、隨機工具(若有)等交付給甲方。
5、乙方在施工前必須視察工地并詳細了解工地各種環境:結構、排水、電力等系統,如現場情況與圖紙不符,及時與甲方相關人員溝通。
6、乙方保證安裝施工人員均為專業的熟練技工,工程設備安裝完成后,乙方必須負責免費調試,保證無任何操作故障。
7、已完工的工程和設備,在交付前由乙方應負責保管,并負責將場地清掃干凈。
六、工程設計的變更
1、在組織施工中,要堅持按圖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設計;
2、施工中發現設計有錯誤或有嚴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應以書面通知甲方,并提供修改或變更設計方案,經甲方確認后方可繼續施工。
七、安全施工
1、乙方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照安全標準組織施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一切安全措施及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施工人員的安全事故責任均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任何關聯。否則,由于上述原因所造成甲方損失,均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必須為其施工人員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應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并對其安全負責。
八、材料設備供應
1、本工程所需的材料設備均由乙方采購并供應到施工現場,材料設備進場時必須經甲方書面確認。
2、乙方負責采購的材料、設備,應按照設計和國家有關標準采購,對材料設備質量負責,乙方對材料設備的質量擔保責任不因甲方的確認而減輕或免除。
3、乙方需要使用代用材料時,必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九、竣工驗收
1、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應及時提請甲方組織驗收,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后,雙方在《驗收單》上簽字確認,《驗收單》是乙方請求付款的必要憑證。
2、在工程全部驗收合格后,工程移交甲方后,乙方離場,工程自移交后毀損風險由甲方承擔。
3、若不能通過驗收,乙方必須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并通過驗收。
十、質量保修
1、本工程的保修期為壹年(拾貳個月),自驗收之日起算;
2、保修期內工程或設備出現故障(人為因素除外),乙方負責免費保修及更換配件。
3、保修期內工程或設備出現故障,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2小時內修復(如有特殊情況雙方可另行商定)
十一、違約責任
1、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約定的工期內按質按期完成所有工程并通過甲方驗收。
2、若乙方承建的工程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瑕疵,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及時予以修復;對設備存在質保期內出現質量瑕疵,由乙方負責免費維修。
3、甲方需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支付合同款項,若逾期不支付,須向乙方承擔未支付款項10%的違約金,但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不受此限。
4、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施工造成工期延誤,乙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5、若因甲方故意拖延驗收并在合理的期間三天內不進行驗收,視為驗收合格。
十二、其他條款
1、若未經雙方同意,不得對本合同內容進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或刪除。
2、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約定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3、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必要的組成部分,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4、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有效期為一年。
5、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合同附件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簽約代表:簽約代表:
聯系人:聯系人:
電話號碼:電話號碼:
傳真:傳真:
日期:日期:
裝修合同樣本雙方責任及義務范本二
委托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洽談和協商,甲方決定委托乙方進行居室裝修。為保證工程順利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特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工程概況
1. 工程地址:_ __。
2. 居室規格:房型 ,總計施工面積 平方米。
3. 施工內容:詳見本合同附件(一)《家庭裝潢施工內容單》和施工圖。
4. 委托方式:包工包料大包干交鑰匙工程。
5.開工日期:XX年_4月15日,竣工日期XX年 6月14日,工程總天數:60天。
第二條:工程價款
工程價款(金額大寫) ,詳見本合同附件(二)《家庭裝潢工程材料預算表》。
第三條:質量要求
1. 工程使用主要材料的品種、規格、名稱,經雙方認可。
2. 工程驗收標準,雙方同意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執行。
3. 施工中,甲方如有特殊施工項目或特殊質量要求,雙方應確認,增加的費用,應另簽訂補充合同。
4. 凡由甲方自行采購的材料、設備,產品質量由甲方自負;施工質量由乙方負責。
5. 甲方如自聘工程監理,須在工程開工前通知乙方,以便于工作銜接。
第四條:材料供應
1. 乙方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價格條例規定,對本合同中所用材料一律實行明碼標價。甲方所提供的材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裝潢工程,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乙方如挪作他用,應按挪用材料的雙倍價款補償給甲方。
2. 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該是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如延期到達,施工期順延,并按延誤工期處罰。按甲方提供的材料合計金額的 10 %作為管理費支付給乙方。材料經乙方驗收后,由乙方負責保管,由于保管不當而造成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五條:付款方式
1. 合同一經簽訂,甲方即應付 100 %工程材料款和施工工費的 50 %;當工期進度過半(XX年5月25日),甲方即第二次付施工工費的 40 %。剩余 10 %尾款待甲方對工程竣工驗收后結算。(注:施工工費包括人工費)。
甲方在應付款日期不付款是違約行為,乙方有權停止施工。驗收合格未結清工程價款時,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工程工期
1. 如果因乙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日按工費的 1 %作為違約金罰款支付給甲方,直至工費扣完為止。如果因甲方原因而延遲完工,每延遲一日,以裝潢工程價款中人工費的 1 %作為誤工費支付給乙方。
2. 由甲方自行挑選的材料、設備,因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和工期,其返工費由甲方承擔,由于乙方施工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3. 在施工中,因工程質量問題、雙方意見不一而造成停工,均不按誤工或延遲工期論處,雙方應主動要求有關部門調解或仲裁部門協調、處理,盡快解決糾紛,以繼續施工。
第七條:其他事項
1. 甲方責任
1 )必須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或由甲方提供房屋平面圖及水、電、氣線路圖,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 2 )二次裝飾工程,應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物等,須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均需與乙方辦理手續和承擔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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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裝修合同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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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乙方責任
1 )指派一名工作人員為乙方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并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地按期完成施工任務。
2 )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嚴防火災、佩證上崗、文明施工,并防止因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損壞等事故發生而影響他人。萬一發生,必需盡快負責修復或賠償。
第八條:違約責任
合同生效后,在合同履行期間,擅自解除合同方,應按合同總金額的 5 %作為違約金付給對方。因擅自解除合同,使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進行補償。
第九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如發生爭議,在不影響工程進度的前提下,雙方應協商解決。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解決,或協商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 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 10 %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 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后,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生效
1. 本合同雙方蓋章,簽字后生效。
2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李某于1977年開始參加工作,自1994年起就在北京某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工作。2000年1月,李某與出租汽車公司再次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限自2000年1月1日起至2002年12月31日止。2002年8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李某患重病住院治療,同年12月1日出院。出院后,李某遵照醫生的囑咐定期復查、治療,一直處在病休期間,未再上班。2002年12月25日,出租汽車公司作出了《終止李某勞動合同的通知》并送達了李某,李某不同意終止勞動合同,雙方發生爭議。
出租汽車公司認為,李某長期不工作,而且據其病情,以后長期無法從事相關工作,因此其有權在合同將要到期前終止勞動合同,即使自己提前作出終止勞動合同的做法不對,即使依據勞動合同約定的期限,即在2002年12月31日那天勞動合同也自行終止。李某不同意出租汽車公司的看法,他認為自己不能進行勞動是處在病假期,并非故意不參加工作,且出租汽車公司在合同沒有到期前就解除勞動合同,這是違約的,也不符合法律的規定;另外,由于自己已經在該公司工作已經達8年之久,有權要求與出租汽車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因此要求公司收回終止的通知書,并且要求與出租汽車公司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
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李某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請求支付病休工資、醫療費等,并要求簽訂無固定期勞動合同。仲裁委員會裁決出租汽車公司支付病假工資一次性支付醫藥費等。雙方不服,于2003年8月起訴到法院。
[裁判要點]:
雙方爭議的焦點有二:一是出租汽車公司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的理由是否成立;二是雙方的勞動合同關系是否繼續存在。
一審法院經審理認為,當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為有效合同;李某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患病的醫療期滿時間為2003年5月;出租汽車公司在李某醫療期屆滿前作出與李某終止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當,應予撤銷,而且認為雙方的勞動關系仍然存續;并依此作出了判決。
后出租汽車公司上訴。
二審法院經審理認為,出租汽車公司與李某簽訂的勞動合同履行期限雖然至2002年12月31日屆滿,但李某尚處在病休期間,應確定其醫療期,勞動合同的期限應當順延至李某的醫療期期滿,出租汽車公司《終止李某勞動合同的通知》應予撤銷。但一審判決認定李某與出租汽車公司的勞動關系仍然存續不當,二審法院將予以糾正,并作出了判決。
[評析]:
本案中關于出租汽車公司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的行為的理由是否成立的問題比較好理解,也應該不會有什么大的爭議。出租汽車公司在勞動合同終止前作出了《終止李某勞動合同的通知》,著就是出租汽車公司提前解除勞動合同,這種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做法顯然沒有法律依據。《勞動法》第二十五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如果要求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須有以下情節之一: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同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1、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根據上述規定可以看出,用人單位不能隨便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要有約定或者法定條件才行。因此,本案中的出租汽車公司雖然只提前了幾天時間解除勞動合同并沒有法定的依據,因此,出租汽車公司作出終止合同的決定是無效的。
關于本案中的關鍵的問題是,李某與出租汽車公司之間的勞動合同是否依照合同的約定在2002年 12月31日自行終止,還是繼續有效,還是其他的什么情況?這里牽涉到醫療期限對勞動合同期限的影響的問題。根據相關法規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內,勞動合同期滿的,屬于勞動合同順延的情況,并不按照合同約定自行終止。
《勞動法》第2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據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4、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原勞動部《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定,勞動者在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內,勞動,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時,用人單位不得終止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的期限應自動延續至醫療期、孕期、產期和哺乳期期滿為止。
那么,何為醫療期?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原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勞部發[1994]479號)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其第四條:“醫療期三個月的按六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六個月的按十二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九個月的按十五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二個月的按十八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十八個月的按二十四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二十四個月的按三十個月內累計病休時間計算。” 另外根據勞動部關于貫徹《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的通知 (勞部發[1995]236號)的意見:“醫療期計算應從病休第一天開始,累計計算。如:應享受三個月醫療期的職工,如果從1995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那么,該職工的醫療期應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間確定,在此期間累計病休三個月即視為醫療期滿。”其它依此類推。病休期間,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包括在內。
在本案中,李某與出租汽車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的屆滿日為2002年12月31日,但因李某處于病休,應考慮和確認其醫療期。李某自1977年參加工作,實際工作年限在10年以上,在出租汽車公司工作8年,根據上述原勞動部的規定其醫療期應為9個月,并自2002年8月1日開始住院治療之日起在15個月內即至2003年11月1日累計計算。李某住院自2002年8月1日至2002年12月1日,此后遵醫囑未上班而定期復查、治療和休養。由此,李某9個月的醫療期應至2003年5月1日屆滿,因此李某與出租汽車公司的勞動合同也應順延至醫療期滿方能終止,幾勞動合同應于2003年5月1日終止,而不是2002年12月31日。因此,有關李某與出租汽車之間的病假工資、醫療費用等費用的糾紛也應該依據這一期限來確定。
甲乙訂立保留耕牛所有權買賣合同:約定乙必須在牽走牛后一個月內支付全部牛款,付清牛款之前,甲保留耕牛所有權。乙立即給付甲一半牛款,將牛牽回家中飼養。某日,牛吃草時突然走逸,雙方苦尋數月未果。乙主張自己雖然實際占有牛,但未付清牛款,牛的所有權仍歸甲,甲未在法律上將牛真正“交付”自己,風險由甲承擔。
甲乙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甲以約定價格將房屋賣給乙。合同成立后,甲將房屋移交乙居住使用,但未辦理房屋過戶登記手續。某日,暴雨雷電擊毀房屋。乙主張自己雖然實際居住房屋,但因未過戶,房屋所有權仍歸甲,甲未在法律上將房屋真正“交付”自己,風險由甲承擔。
現行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標的物毀損、滅失的風險,在標的物交付之前由出賣人承擔,交付之后由買受人承擔,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但此條規定能否妥當解決上述案例所涉實質問題,需要進一步思索和論證,從而有利于指導我們正確把握風險轉移的司法準則。
二、風險轉移原則的學說立法例和理論基礎
關于買賣合同中雙方均未違約的風險轉移原則主要有兩種學說立法例:一是所有人主義又稱物主承擔風險原則:買賣合同標的物風險應隨所有權人轉移,誰享有所有權誰就承擔風險,所有權轉移時間為風險轉移時間。此說以法國和英國為代表。《法國民法典》第1138條規定:“交付標的物之債,自標的物應當交付之日起,使債權人成為物之所有人并由其轉移物之風險,即使尚未實際進行物之移交,亦同;但是,債務人如已受到移交催告,不在此限;在此場合,物之風險仍由債務人承擔。”英國1979年《貨物買賣法》第20條第1款規定:“除非當事人另有協議,在貨物上的財產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之前,貨物的風險一直由賣方承擔。但是,一旦貨物的財產所有權轉移給買方,不論貨物是否交付,貨物的風險均由買方承擔。”二是債務人主義又稱交付主義原則:以買賣合同標的物是否交付為風險轉移界限,而不論標的物所有權是否轉移。此說以德國、美國為代表。《德國民法典》第446條規定:“自出賣的物交付時起,意外滅失和意外減損的風險移于買受人。自交付時起,物的收益歸屬于買受人,物的轉移也由其承擔。”《美國統一商法典》第2-509第(1)-(a)規定:“如果合同不要求賣方在特定目的地交付貨物,賣方將貨物適當地交給承運人時,損失風險即轉移給買方,即使賣方保留了權利第2-505,也是如此。”同樣,在被認為是協調兩大法系碰撞,代表國際立法趨勢的《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合同公約》也采納了“交付主義原則”,該《公約》第69條第1款規定:“在不屬于第67條(涉及運輸的風險轉移)和第68條(路貨風險轉移)規定的情況下,從買方接受貨物時起,或買方不在適當的時間內這樣做,則從貨物交給他處置但他不收取貨物從而違反合同時起,風險轉移到買方。”
兩大風險轉移原則具有各自的理論基礎,“物主承擔風險原則”說認為,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所有人才是物的最終受益人,按照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享有利益者就應承擔相應責任,風險或利益都基于所有權產生,它們都是所有權轉移的法律后果,是從屬于所有權的,故當標的物所有權發生轉移時,風險自然隨之轉移;與此相反,“交付主義原則”說認為,標的物歸誰占有,誰才有最大方便去維護財產安全,防止財產風險發生,而不直接占有財產的所有人維護財產一般是有困難的,以交付作為確定風險界限,有助于督促實際占有人積極保護財產。另外,風險多由自然災害等意外事件引起,惟有直接占有、支配、使用財產人方能完整地行使善良管理人之責,以避免損害發生。更有法經濟學者從經濟效率角度出發,認為法律應將風險分配給以較低成本承擔風險一方,而實際占有、控制、管領標的物人一般符合這一原理。兩大風險轉移理論的持久論戰促成了各國不同的法律制度和價值取向,孰優孰劣,筆者不敢妄加評論,亦非本文趣旨,筆者僅想以此為理論基石探尋本土司法解決。
三、兩大風險轉移原則理論的趨同和裂變分析
兩種風險轉移原則理論的根本分歧在于買賣標的物風險是隨“所有人”走還是隨“交付”走。但根據現有民法理論和有關法律規定來看,筆者認為兩種風險轉移原則理論在某種意義上講曾出現過驚人的趨同。理由是:經典羅馬法學者彼得羅。彭梵得在其所著《羅馬法教科書》中將“交付”定義為:“以放棄對物的所有權并使他人接受這一所有權為目的,根據法律認為足以構成所有權轉移之依據的關系而實行的交付或給予。”繼受羅馬法的大陸法系民法理論向來承認交付分為現實交付和擬制交付,民法教科書定義“交付”是指出賣人將標的物事實管領權轉移給買受人,或者將其對標的物權利轉移給買受人替代實物交付,從而轉移所有權的行為。從整個債的發展史上看,“交付”作為債的履行手段是直接產生所有權轉移的法律效果。有學者還認為:“買賣之交付別樣于借用、租賃,就在于買賣之交付是所有權的交付。”因此,從法理上講,“交付”本身是被賦予了所有權轉移的內涵。試想,對買賣而言僅僅是“交付”而沒有“轉移所有權”意思,那“交付”又有何意義呢?所以,不能將“交付”僅僅理解為轉移占有,畢竟“轉移所有權”對于“交付”的意義更大于“轉移占有”。正因這樣,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標的物的所有權自標的物交付時起轉移,但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可以看出,“交付”與“所有權轉移”二位一體,只不過有些“交付”必須履行相關法律手續(如不動產登記)方能完成“交付”。總之,法律上認為要“交付”就須轉移所有權。
按此邏輯,“物主承擔風險原則”與“交付主義原則”完全一致,兩大學說爭鳴豈非空穴來風?經仔細分析我國合同法的其他條文后,筆者發現了兩者的裂變緣由。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出賣人應當履行向買受人交付標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標的物的單證,并轉移標的物所有權的義務。”法律此處明確將“交付”與“轉移所有權”分開,可見“交付”并不包含“轉移所有權”的內容。其實從該條要表達的立法目的觀察,顯然此處的“交付”只是從其字面含義“轉移占有”來說,不同于法律意義上的“交付”,特別是“交付提取貨物的單證,并轉移所有權”的用語很明確地表達了這層含義,因為純粹地轉移單證占有,沒有轉移所有權行為是不能完成“交付”的。這種字面意義上的“交付”還出現在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條的規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或者交易習慣向買受人交付提取標的物單證以外的有關單證和資料。”所以,在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五條、一百三十六條及其他民事法條中,在與“所有權轉移”分開使用“交付”一詞時,我們不妨將“交付”替換為“給付”會感受到兩者毫無差別。據此判斷,兩種風險轉移原則理論的裂變只因我們將“交付”解釋為“給付”或“轉移實際占有”、“轉移實際使用”,重新賦予了其新的內涵,將其定位成一個技術性詞匯,直接指向一個轉移標的物占有的行為,而非法律意義上“轉移所有權的交付”。并且,隨著現實買賣中“轉移占有”與“轉移所有權”相分離的情形大量出現,特別是在信用消費發達的今天,憑單證買賣、分期付款買賣越來越普遍,“交付”一詞作為一種商業習慣用語、生活用語被民間和官方廣泛使用,一般認識還遠未細分此“交付”非彼“交付”,形成對“交付”概念的精準理解,進而升級為學術紛爭,在所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