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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便利收益相關研究Kaldor(1939)首次提出便利收益率的概念,它主要表示對存貨持有者在不確定世界里從存貨中得到利益的度量,衡量商品使用者感到擁有現貨資產比僅持有期貨合約更有好處的程度。Rout-ledge等(2000)拓展了理性預期的存儲模型,并發現便利收益率和商品的存貨數量相關。另外,已有研究表明便利收益率確實包含了相關商品的信息,如Pindyck(1993)構建理性框架下的商品定價模型發現便利收益率包含了商品基本面的所有信息。Knetsch(2007)基于倉儲理論中的持有成本關系推導出邊際便利收益,以它為變量通過定價模型來預測石油價格,并對布倫特原油進行了實證檢驗。實證結果表明在一個月到十一月的時段內,通過邊際便利收益來預測遠期石油價格比利用石油期貨價格來預測效果更好。Stepanek等(2013)利用便利收益作為供給風險的指示器,發現便利收益可以很好地預測靜態存貨量和未來現貨價格。Gospodinov和Ng(2013)構建了商品價格,便利收益率和通貨膨脹關系的分析框架,發現便利收益和商品實際價格對通貨膨脹率具有預測功能。國內關于便利收益的文獻較少,主要集中于它的期權性質。綜上所述,國內關于便利收益的研究基本集中于對便利收益率期權特性的實證分析,并未從便利收益所包含的商品基本面信息分析其對商品市場和宏觀經濟的影響。
(二)商品價格與通貨膨脹關系研究國外大量研究表明商品期貨市場具有國民經濟預警器的功能,期貨是現貨市場走勢和宏觀經濟運行的先行指標。Adams和Ichino(1995)的文章認為在理性預期條件下,當前的價格包含了所有可得信息,因此它可以預測未來的價格。Gorton和Rouwenhorst(2004)證明了商品期貨收益率與通貨膨脹具有正相關關系,投資商品可以保護市場參與者的實際購買力。Cheung(2009)檢驗了商品價格對7個主要工業化國家通貨膨脹的預測能力,結果顯示自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商品價格可以作為通貨膨脹變化的顯著信號。Browne和Cronin(2010)指出研究商品價格和通貨膨脹之間的關系需要考慮貨幣總量的因素,認為商品價格的上漲會導致通貨膨脹。國內也有關于期貨市場與宏觀經濟的相關研究。比如,周勇(2006)運用經濟學的基本分析框架,從微觀和宏觀兩個角度系統分析期貨市場對經濟發展的促進作用,從理論上系統研究了期貨市場與宏觀經濟之間的關系。當然也有部分實證研究,如曾秋根(2005)認為通貨膨脹預期會引發商品指數基金大規模買入以原油為代表的一攬子大宗商品,從而導致價格大幅上漲,而商品價格上漲反過來又會增強通貨膨脹預期,最終形成一種循環關系。李敬輝和范志勇(2005)利用世代交疊的理性預期隨機動態一般均衡模型發現,通貨膨脹率的波動改變了可儲存商品的收益率,從而導致經濟主體存貨行為的改變,進而對大商品的價格產生影響。張樹忠等(2006)計算了我國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通過檢驗其與CPI的實證關系,論證了我國農產品期貨價格指數對CPI的先行指示作用。部慧和汪壽陽(2010)通過研究商品期貨與通貨膨脹關系發現,我國商品期貨具有顯著的通脹保護功能。鄭尊信和熊曉光(2012)基于上海期貨交易所銅和鋁期貨的庫存變化研究了貨幣政策與商品價格的動態關系。綜上,目前關于商品價格與通貨膨脹關系的研究,主要利用商品價格或收益率層研究商品價格變動對通貨膨脹率等宏觀經濟變量的作用;其中一些文獻也分析了通貨膨脹對商品價格的逆向作用。但是,針對商品市場便利收益與宏觀經濟變量的研究相對欠缺,而能夠反映商品市場供需情況的便利收益可能包含更多決定未來宏觀經濟變量走勢的信息。本文從我國商品期貨市場具有代表性的11個品種出發,研究商品市場的基本面因素對宏觀經濟的變量影響。本文借鑒Gospodinov和Ng(2013)對便利收益與商品價格關系的研究,并結合Fisher(1930)對資產名義收益率與通貨膨脹率的關系分析,研究便利收益率對通貨膨脹的預測功能,以期揭示大宗商品基本面信息對宏觀經濟運行的影響。
二、理論模型設計
(一)商品價格模型St和Ft,n分別表示時刻t的現貨和距到期還有n時間的期貨價格,rt,n表示時刻t到t+n的利率。定義Ft,n-St為期貨與現貨的基差。首先,根據期貨存儲模型,認為期貨與現貨的基差包含兩部分內容,一部分為放棄借入現金買入現貨的機會成本,另一部分即為持有現貨的倉儲成本等,即為便利收益(Ct,n)。
(二)通貨膨脹與資產收益率根據Fisher(1930)可知,同種貨幣計價的資產預期名義收益率會收到通貨膨脹的影響,而資產的實際收益率應該由資本的生產力等因素決定,與通貨膨脹不相關。
(三)實證模型在上述分析的基礎上,我們將利用便利收益率主成分分別對商品現貨加權收益率、預期通貨膨脹和非預期通貨膨脹進行實證分析。具體模型如。
三、數據及變量
本文研究商品期貨數據來源于CSMAR數據庫,利率數據采用WIND數據庫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國債交易平臺6個月期國債利率,價格指數等來源于中經網統計數據庫。綜合數據的時間段匹配以及樣本量的大小等問題,選取2005年1月至2012年2月期間的數據作為研究樣本。商品期貨市場數據為日度數據,國債利率也為日度數據,為了進一步與閱讀數據價格指數匹配,我們采用月內平均的方法處理商品期貨與國債收益率數據。我們采用臨近到期的當月期貨價格代表相應商品的現貨價格,采用次臨近到期的次月期貨價格組成期貨價格序列。進一步,由于各商品之間的特質因素等影響,各商品的便利收益率的變動情況各不相同。為了提取各個品種便利收益率的共同驅動因素,我們采用主成分分析方法,提取便利收益率的主成分,然后進行分析。另外,文中通貨膨脹率數據根據經過季節調整的價格指數計算得到,并利用HP濾波分解得到通貨膨脹率的長期部分和沖擊部分,分別表示可預期成分和未預期成分。
四、實證分析
(一)便利收益率主成分與商品現貨加權收益率利用模型一研究便利收益率主成分對未來一段時間商品價格變動的影響。由表1可以看出,便利收益第一主成分對現貨加權收益率的影響隨著持有期限逐漸發生變化:便利收益與1、2、3個月的現貨加權收益率之間顯著負相關,與6個月的現貨加權收益率負相關但不顯著,而與12個月的現貨加權收益率顯著正相關。倉儲理論認為市場參與者通過持有現貨可以有效快速應對供給和需求沖擊,從而獲得便利收益。較高的便利收益能提高市場參與者對現貨的需求,降低持有期貨的意愿,導致現貨價格較高,期貨價格相對較低,從而導致現貨收益率降低;但是從長期來看,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之間存在長期均衡關系,具有相同走勢。這就決定了便利收益與期貨加權收益率在短期內顯著負相關,隨著現貨持有期限的增加,負相關關系強度逐漸減弱,而長期內則顯著正相關。便利收益第二主成分對現貨加權收益率的影響與第一主成分類似,但相對第一主成分來說其影響力相對較弱,這與主成分分析方法的原理相一致。另外,實證結論顯示國債利率對現貨加權收益率具有顯著負影響,商品現貨作為一種資產,國債可以視為它的投資替代品,國債收益的增加,必然會導致對現貨投資需求降低,從而導致價格降低。
(二)便利收益主成分與通貨膨脹的關系由圖1可知,便利收益率第一主成分和月度價格指數變化率的變化趨勢基本相反,并且第一主成分的變動比價格指數變化率的變動提前一段時間。另外,從二者的相關系數分析也可以發現,二者同期的相關系數為-0.17,顯著負相關。而當期的價格指數變化率與上一期的便利收益第一主成分的相關系數為-0.27,亦十分顯著。所以可以直觀的發現,商品市場便利收益率的主要變動因素與通貨膨脹率的關系十分密切。進而分析便利收益第二主成分與價格指數變化率的關系,發現亦呈負相關關系,但是并沒有第一主成分與價格指數變化率的關系顯著。所以,可以初步判定,便利收益與通貨膨脹率同期和跨期之間均為負相關關系。接下來,在控制其他因素的前提下,進一步分析便利收益對通貨膨脹率的影響。利用模型二和模型三研究便利收益率主成分對未來一段時間通貨膨脹率的影響。結果分別如表2和表3所示。可知,便利收益第一主成分與預期通貨膨脹和非預期通貨膨脹之間均為負向關系,顯著性隨著時間逐漸減弱,即便利收益第一主成分含有有效信息用來預測未來3個月內(包括3個月)的通貨膨脹率。根據已有研究,便利收益是由需求因素、供給因素以及存貨策略共同作用而產生的,它綜合反映了市場參與者行為背后的各種信息,第一主成分則更是涵蓋了影響整個商品市場價格變化的共同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商品市場的價格走勢。顯然,供需失衡導致的較高便利收益可以提高市場參與者對現貨的需求,降低持有期貨的意愿,從而導致未來價格水平相對較低,通貨膨脹率降低。但從長期來看,這種關系的顯著程度降低,這說明便利收益所包含的信息對商品市場具有短期沖擊,不具有決定長期趨勢的能力。本文認為這和我國商品市場的成熟度有關,尤其是現貨市場交易,回顧現貨市場發展歷程,不難發現我國現貨市場發生過很多亂象,投機氛圍比較濃厚。為了規范商品現貨市場交易活動,維護市場秩序,商務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在2013年11月聯合了《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特別規定(試行)》,確立了三部門對商品現貨市場交易的聯合監管機制,明確了監管職責。毋庸置疑,新規定的出臺將會為現貨市場的健康發展發揮積極作用。隨著現貨交易行為的規范,綜合反映供需情況的便利收益所包含的信息將具有更長久的影響。在我國,國債利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銀行貨幣政策動態,因此利率增加可以視為緊縮性政策,對通貨膨脹具有抑制作用。由于本文使用的是6個月國債利率,所以利率對6個月后的通貨膨脹率有顯著負影響。
五、結論
關鍵詞:旅游商品創意產業癥結
旅游商品是我國旅游業中最為疲敝的部分。旅游業發達國家,旅游商品收入往往占到旅游總收入的40%至60%,國際平均水平也有30%。而我國旅游商品收入占旅游總收入的比重長期徘徊在20%左右,其績效堪憂。我國旅游商品卻輾轉于“零團費”與“純玩團”的困局,其前景亦堪憂。對我國旅游商品市場進行科學、理性的事件解析與對策研究,似已成為攸關旅游業發展的大問題。SCP范式,即“市場結構—市場行為—市場績效”雙向動態的行為主義理論,是新產業組織理論的基礎理論范式。本文擬在這一理論范式的認識框架內,對我國旅游商品市場作初步解析,發掘其癥結。
創意產業:旅游商品的理論市場結構
在旅游商品產業出現之前,主要由土特產充任自發的旅游商品。對自發旅游商品的“模仿創新”在創制自覺的旅游商品的同時,創制了旅游商品產業。在一系列“模仿創新”引發的思維和行為定勢背后,隱藏著對旅游商品理論市場結構的認知欠缺。新產業組織理論突出市場行為的重要性,認為:市場結構是由需求、技術等基本條件決定的外生變量。故此,對旅游商品市場結構的探討需由解析其需求與技術入手。旅游商品是因對旅游者的旅游價值觀及旅游場域(Tourismfields)具有配景作用,而獲得附加價值(valueadded)的商品,要研討旅游商品的需求與技術,就要先研討旅游者的旅游價值觀和旅游場域。
在人類學的視域中,旅游與日常生活是“純潔/污染”的象征模式;在社會學的視域中,旅游是對日常生活“好惡交織”的反應和體現;在心理學的視域中,旅游是“逆工業化”(De-industrialization)的集體表象;在史學的視域中,旅游是脫離不發達的生產力對人的規定性,追尋自由、發達的社會關系的社會實踐;在哲學的視域中,旅游是旅游者對自己的“占有欲、權力欲和創造欲”如何在“自然、自我和他人”中獲得滿足的思與練的同一體。反映在價值觀上,旅游價值觀是日常生活的批判性資源,它往往表現出一種針對日常生活價值觀的“大倒置”。
場域的概念主要來自法國社會學家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實踐社會學,它有3個具有方法論意義的關鍵詞:場域(fields)、性情(habitus)、資本(capitals)。旅游場域是一個抽象的東西,它是旅游者的經濟資本和社會資本向旅游地滲透,并通過建構文化資本來支配旅游地的一種自我表達;它是以旅游地為言說中心的精神與身體性情在歷史中形成的結構化的位置空間,共時性是這一結構的特點。
逆向選擇的價值觀和共時性的文化構制,造成了旅游商品“既贊成X,又贊成非X,既反對X,又反對非X”的多元對話的悖論式的市場需求。這一需求模式,實質上是全球化、現代性的旅游價值判斷體系的產物,是后工業化時代的細分市場,是旅游者在比“熟人社會”廣闊得多的社會空間里進行交往與表達的工具。土特產與旅游商品的關系,就如同民族服飾與時裝,民間故事與電影,在那些“越土越成功”的事例背后,實際隱藏著后現代主義“超越真實”理論和經濟學“大規模定制”理論在消費社會建構起來的高度精密的創意產業。
創意產業是一個相當新的學術、政策和產業范疇,新技術、高智力和國家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是它的核心特征。創意產業提供了將投資、創作、生產、流通、消費等諸領域的創造性內生到一條利潤鏈上來的新技術。創意產業要求旅游商品從區域經濟演化為行業經濟,從景觀的附屬物演化為景觀的生產者。由于市場結構是由需求、技術等基本條件決定的外生變量,所以,融入創意產業是旅游商品發展的必由之路。
內部性經濟:中國旅游區的特殊市場結構
我國絕大部分旅游區產生和存在于社區之中,且社區的人居生態往往本身就是旅游景觀。社區天然具有的產權關聯,羼入人居生態景觀化形成的有機產權,使旅游區的產權格局高度復雜。這些旅游區市場化的過程存在兩種基本的模式:政府推進型模式。政府推進是中國旅游區市場化的主要動力。中國的現代旅游業并非自發產生的,而是隨著經濟改革,為了獲取外匯等目標,由政府以行政力推進的。這一模式有制度、法律、經濟、文化和產業形態等方面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在具體實踐中卻產生了產業主體“政企不分”的問題。其基本特質是持續保持對旅游企業的行政控制。社區推進型模式。主要是在一些政府無力或無意直接經營的地方,以社區集體經濟的形式進行的市場化,其初始動力無疑是社區福利。因為存在企業與社區的“嵌入”關系,這一模式往往固守在“內部人控制”的階段。
美國經濟學家范里安認為,經營行為的效用有“消費/產出”和“消費/投入”兩種體察模式。如果存在產權模糊,利益相關者便無法正確評估自己的資本投入,更無法獨立主張自己的資本投入,必然集中關注“消費/產出”,即私人的收益。中國旅游區市場化的特定模式強化了其集中關注“消費/產出”的基本規范。具體表現為行政控制的訴求和社區福利的訴求對經營行為的滲透。決策者經營決策時,主要考慮的是由產出中轉化出來的私人收益而不是社會收益。這一微觀經濟特征與主要考慮生產的私人成本而不是社會成本的“外部性經濟”相對應,可以稱為“內部性經濟”。內部性經濟是中國旅游區模糊的社會共同體產權的產物。在這一層面上可以說,我國的旅游區主要是在社會資本的平臺上運行的經濟。
內部性經濟成為中國旅游商品市場癥結的原因
在旅游區發展的初始階段和粗放階段,內部性經濟可以有效地動員和聚集原始資本、提升侃價實力和抑制收益漏損,是具有比較優勢的選擇。然而,這種比較優勢并不是一項獨立的經濟要素,它產生于社區的合作,嵌入于社區的肌體,是難以進行流通交換的。茅以軾認為,市場經濟的基本運行規則就是“優勢交換”和“馬太效應”。優勢不能交換,市場的增值效應便不能持續發展。黃仁宇認為,由內部性經濟到市場經濟“其轉換之艱難猶如‘由鳥變獸’”。市場化進程不能持續,旅游區的經濟資源就可能不斷內卷化。
關鍵詞:商品市場;信用缺失;企業信用制度體系
改革開放以后,中國傳統的采邑經濟受到市場經濟的沖擊而逐漸被破壞,代之以以社會化大生產為特征的市場經濟,各種產品和包括人力資源在內的生產要素的流動領域大大擴大了。人員流動范圍的擴大和流動更加頻繁,使得原有的身份信用不再能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不斷地出現反映信用缺失問題的現象,事實上,中國經濟的各個領域以及各個市場主體和公共部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信用問題,這些問題成為中國經濟保持持續健康穩定發展的桎梏。
本文主要分析我國商品市場中的信用缺失問題。
一、我國商品市場中信用缺失問題的主要表現
商業信用是信用制度的基本內容之一,我國目前的信用缺失首先表現在商業信用領域,概括起來,主要表現在下面兩個方面:
1.大量存在經濟活動主體之間相互拖欠貨款,貸款方拖欠銀行的貸款,經濟活動主體偷、逃、騙稅的現象
中國企聯于2005年7月至2006年7月通過問卷、企業座談、實地調研等方式對513家企業的誠信建設情況進行了調查研究,針對調查研究的情況,提出了推動我國企業誠信建設的政策建議。調查顯示,企業受到多種失信行為的困擾,主要包括拖欠款、違約、侵權、虛假信息、制售假冒偽劣產品等。我國企業市場交易手段落后,由于信用條件不完善,造成企業信用交易手段受到限制,財務成本高。20世紀90年代我國商業票據結算量約相當于企業存款余額的11倍,而美國20世紀80年代中期就已經是3300倍。此外,發達國家企業間的逾期應收賬款發生額約占貿易總額的0.25%~0.5%,而我國高達5%以上。近年來,我國由于企業失信行為引發的社會問題呈現多發趨勢,發生數量大幅增加,影響較大有:歐典地板虛假宣傳案、齊齊哈爾第二制藥廠制假案、安徽華源制藥廠產品質量案等。
2.經營中弄虛作假行為猖獗,主要表現在:不法廠商制售假冒偽劣產品、質量欺詐、商標侵權、專利侵權以及合同欺詐等
據中國消費者協會調查,1998年全國有68.45%的消費者受到過商業欺詐行為的侵害。概括起來,我國商業企業對消費者的欺詐行為主要表現為商業質量欺騙、價格欺騙、服務方面的欺騙、商場在促銷活動中的欺騙、經營方式的欺騙及企業形象和商場實力的不真實宣傳等方面。據統計,2003年前11個月,全系統共查處提供虛假文件騙取登記、虛假出資、虛報出資、抽逃出資的企業2.3萬家,吊銷違法企業營業執照15.3萬家。查處無照經營業額211萬戶次,取締無照經營47萬戶,查處各類食品違法案件1.03萬件,制假售假案件24.24萬件、商業欺詐案件5159件。受理消費者申訴70.66萬件,查處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15.45萬件,廣告違法案件6.88萬件,商標侵權案件2.87萬件,合同違法案件1.74萬件,其中合同欺詐案件3173件。
二、我國商品市場上信用缺失的原因
我國商品市場上信用缺失的主要原因可以從技術層面和制度層面兩個層面來展開分析。技術層面的原因主要有信用風險管理意識淡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落后以及信用風險管理人才匱乏等,制度層面的主要原因在于我國尚未建立起與市場經濟的契約化交易相適應的信用制度。
(一)技術層面的原因
1.信用風險管理意識淡薄
我國企業對商業信用的認識不完善,存在短期行為。很多企業為了提高銷售額和擴大產品市場份額就盲目地賒銷產品,加上信息獲取困難等外在客觀原因,對客戶的信用情況缺乏足夠了解,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商業信用風險比比皆是。當前,絕大部分企業尚未建立授信管理制度,有的建立了授信管理制度但不完善,有的建立了完善的授信管理制度卻沒有得到切實的執行,以至有的企業第一批發出的商品貨款還沒有收回,就發出第二、第三批商品,而且涉及金額巨大。這種不重視控制信用風險的做法對企業的長期可持續發展十分不利,是一種非常短視的行為。
近年來,隨著“市場經濟的本質是信用經濟”這一觀點的深入人心,企業信用管理也在社會上引起了關注。一些企業開始有意識地進行信用管理,但對于那些規模較小的公司來說,信用管理仍然沒有受到充分的重視。即使是在那些大型企業,專門設有信用管理機構、由專業的信用管理人員負責信用管理的情況也是鳳毛麟角。信用管理意識淡薄的直接后果就是信用風險無法得到有效控制,使風險在企業中累積。
2.信用風險管理技術落后
授信企業普遍缺乏專業化的信用風險管理技術。一些企業為了擴大銷售增加利潤,盲目地采用賒銷形式,售后又不重視應收賬款的監督和管理,結果導致了較多的呆賬。據相關調查分析,在大量的壞賬中,屬于外部環境、政策性原因和“三角債”之類問題的,所占的比例并不高,大約只有16%左右;而屬于經營性、內部管理造成的,則占到80%以上。
對客戶的信息管理是信用風險管理的關鍵。當前,國內企業缺乏客戶資信資料管理技術,還不具備自主建設客戶信用信息數據庫的能力,對往來的客戶無法及時記錄各種交易信息以及形成的內部評價,更沒有條件對客戶的經營狀況及財務狀況等進行時時跟蹤及風險預警。另外,企業信用管理的核心是對客戶進行信用分析和信用等級評定,通過對客戶所有相關財務及非財務信息進行整理、分析,得出客戶的償債能力評估。這項工作需要運用專門的信用分析模型來完成,但目前我國的企業中能將信用風險模型引入企業信用管理的非常少見。3.信用風險管理人才匱乏
信用管理是一門實踐與理論相結合的管理知識,具有很強的專業性和技術性,對信用管理人員,尤其是信用管理部門經理的要求非常高。信用管理人員要掌握信息、財務、管理、法律、統計、營銷、公關等多方面的綜合知識,同時實踐能力和工作經歷也必須出色,才能勝任信用管理工作。但當前,國內很多企業對信用管理工作的認識還只停留在“信用管理就是收收賬”的層面上,所以,企業內部信用管理工作并未受到重視,只是交給一些不具備專業知識的業務人員去操作,缺乏科學、嚴格的標準。
另外,造成我國商品市場上信用缺失的原因還有我國地方保護主義盛行和事實上存在的市場分割。
(二)制度原因
商品市場是我國市場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市場經濟是契約經濟,如果沒有建立起與市場經濟中契約化交易相適應的信用制度,那么商品市場中容易出現信用缺失問題。我國的經濟形式,在改革開放以前是采邑經濟,改革開放以后逐步向市場經濟轉變。
社會信用的維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比在采邑經濟條件下重要得多。因為在自給自足的采邑經濟下,交易的重要性還未能得到充分體現,即使社會信用體系遭到破壞,交易無法順暢進行,經濟也不會受到致命性影響;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分工的細化和專業化生產已經達到了很深程度,以至于任何一個微觀個體都無法在不與其他個體交易的情況下繼續維持其生產經營。而社會信用的維持顯然是交易得以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我們無法想象在缺乏社會信用,交易沒有任何保障的條件下還會有眾多的交易者愿意進行交易。于是,社會信用體系的維持就成為市場經濟存在和發展的前提。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與契約化交易相適應,信用的維持也主要體現在對契約的遵守和履行上。與采邑經濟下的情況不同的是,信用的維持主要不是通過對違約者進行輿論的譴責以及由此造成的實際社會活動的全面隔離來實現,而是訴諸法律及相應的市場規范,而我國恰恰并沒有建立起維持信用的制度體系以及相應的市場規范。
三、政策建議
我國商品市場中的信用缺失問題表現復雜,而且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單從某個方面著手很難解決問題,應該建立起一個比較完整的中國企業信用制度。企業的信用等級涉及:(1)靜態指標,反映企業當前實力,如企業規模、企業資產質量、企業產品質量、企業財務狀況;(2)動態指標,反映企業發展能力,如企業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經營能力、員工素質、所在行業前景等;(3)履行承諾的意愿;(4)社會對企業信用的認可程度,等等。相對于個人信用,企業信用具有非人格化、積累性和穩定性等特點。企業是具有獨立權力能力和行為能力的法人實體,其信用雖然與員工行為有關,但作為一個整體,其信用主要通過企業整體形象為社會所感知,而不與具體的個人相聯系,即具有非人格化的特點。企業信用被社會認知的過程是一個不斷積累的過程,社會成員與企業在一個長期、反復的互動過程中,形成對企業的共識,建立信任關系。按照現代企業理論,經營者與其也是一種雇傭關系,企業可以通過更換經營者來改變由于個人失信給企業帶來的影響,因而企業信用對個人的依賴較小,有較強的穩定性。
企業信用制度涉及:(1)企業信用管理體系相關的法律、規章的建立和執行,包括信用信息采集、使用的法律規范和違規行為的懲罰機制的建立和完善;(2)征信(信用調查)資料的開放和征信企業合法地市場化運作;(3)政府或民間機構對信用交易和征信企業的管理,等等。中國企業信用制度組成框架包括:征信條例、征信企業管理條例、企業征信管理辦法、企業信用評估辦法、企業信用數據管理條例、企業信用查詢條例、信用中介機構條例、企業債務催收辦法、信用結賬條例、信用監管條例和信用爭議解決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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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 商品住宅;滲漏;原因分析;對策
商品住宅作為一種特殊的商品,日益成為廣大人民群眾改善居住環境、投資、消費的熱點。在提倡和諧社會和品質生活的今天,也成為各級政府所關注的重要民生問題之一。目前,居高不下的房價和日趨增長的物質文化需求,對商品住宅的品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商品住宅在交付使用中反映出的各種質量問題,讓人們對品質住宅產生懷疑。住宅滲漏因影響住宅部分使用功能和觀感,成為工程維修和投訴較多的質量問題之一。
本文對一個22萬m2住宅小區交付使用后五年內的反映的住宅滲漏進行匯總,分析其產生的原因,提出預防和處理這些滲漏的方法。
1工程概況
錦昌文華小區位于杭州市拱墅區金華路和大滸路的交叉口,毗鄰城市主動脈上塘高架快速路,總建筑面積約22萬m2,1300多戶約4000人居住的大型住宅小區,工程分二期開發建設,2006年第一批交付使用。
2小區住宅各種滲漏問題
2.1外墻面滲漏,主要表現在墻體大面、外墻與各種突出外墻面裝飾構件如花巖裝飾線條的交接處。
2.2屋面、屋面與墻面交接處,突出屋面的煙道、排氣道、管道周邊。
2.3鋁合金門窗框周邊,從和鋁合金窗框接觸墻側和窗框底邊滲入。
2.4廚房、衛生間內的排汽道、煙道、管道周邊,陽臺翻梁側邊及陽臺的雨落水管周邊。
2.5覆土地下室各單元之間的連通口,地下室和主樓間連通的沉降縫,地下室排風機房和主樓間的連通口,以及各種管線穿越地下室外墻處,地下室專業配電房電纜溝槽處。
2.6室外地面高于室內地面的房間,如臨街商鋪室內地面往往和市政馬路平齊,而小區內為了整體的景觀效果,往往土方堆坡較高,超過室內地坪。
3小區住宅滲漏原因分析
很復雜,是多方面的。有設計、施工工藝和現場管理方面的原因,也跟現有材料有一定的關系。下面針對上述存在的滲漏問題進行客觀的分析。
3.1現階段商品住宅外墻裝飾材料一般為涂料、面磚和石材,檔次規格高的采用鋁板幕墻做法。現僅對用常見裝飾材料的外墻滲漏進行分析。從工程實踐來看,外墻滲漏肯定有雨水滲入的途徑,如外墻面磚存在勾縫不密實,面磚鋪貼底糙存有裂縫等不密實的情況,雨水順著縫隙滲入,涂料墻面滲漏的原因也和面磚差不多。外墻與突出墻面裝飾線條交接處的滲漏主要是該部位結節沒有處理好。如錦昌文華項目一期工程底層裙房外墻采用濕貼花崗巖加干掛花崗巖裝飾線條,裙房以上外墻大面為面磚,局部窗套及外立面腰線為涂料。從住宅交付后報修投訴來看,反映干掛花崗巖大線條和面磚交接處滲漏較多,經多次維修花崗巖和石材膠縫后效果都不是很理想。分析原因為面磚先施工,花崗巖壓住面磚或和面磚平齊,經打膠暫時可以保證不漏,但熱脹冷縮會使起密封作用的膠封開裂,或者大線條以上面磚勾縫不好,就會在花崗巖干掛腔體內存水,而線條以下共花崗巖墻面為濕貼,該部分水為無法直排出,只好沿濕貼灌漿的花崗巖基層滲入墻體。如遇砌體是多孔磚或加氣塊,水就會從室內滲出,業主室內已裝修完成的乳膠漆或木制品裝飾面層就會起皮或發霉,如附圖。
另外就是剪力墻穿墻螺桿孔未安排人專門封堵或封堵不到位,腳手架搭設連接孔未封堵好,物料提升機或人貨梯的施工洞未作專項處理等,這些部位如外墻存在著裂縫,雨水就會順縫隙或自身的毛細孔滲入。
內容提要:微軟案、谷歌案與百度案皆反映出在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不確定性結伴而行。對傳統產業相關產品市場界定的需求替代法與供給替代法,由于無法充分反映互聯網企業產品或服務所具有的雙邊市場的特點,因而將其適用于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存在問題。要解決這個問題并突破反壟斷法實施過程中認定互聯網產業壟斷行為的瓶頸,不能沿襲傳統方法,也不能完全束縛于反壟斷法規定,而應該從互聯網產業雙邊市場的特性出發,客觀對待互聯網企業所提品(服務)功能的差異,基于利潤來源確定相關市場的范圍,并考慮雙邊市場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對壟斷力量的傳遞效果。
自20世紀90年代基于計算機技術應用所出現的互聯網,是人類社會的一次信息革命。網絡技術把許許多多的信息源、用戶終端和計算機連接起來,通過網絡軟件實現相互之間的信息溝通和資源共享。[1]互聯網不僅僅是一種新發明,而且是一種產業的變革,互聯網的應用創造了新的市場和行業。根據1999年美國得克薩斯大學發表的一份研究報告進行的劃分,互聯網產業包括電子商務(網上商店、訂購服務、售票和專業服務等)、產業基礎設施(因特網接入公司、調制解調器制造商等)、軟件應用(網絡瀏覽器、搜索引擎等)及中介公司(經紀公司和其它各種服務公司)四個組成部分。自產生以來,互聯網產業一直迅猛發展。根據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CNNIC)統計,截至2011年底,中國網民數量達到5.13億,全年新增網民5580萬。據艾瑞咨詢統計顯示,2011年第三季度中國網絡經濟整體規模達到716.1億元,環比上漲17.1%,同比上漲72.%,預計第四季度將達到800億,全年約為2627億元。2011年受歐債危機的拖累,全球經濟整體乏力,互聯網產業卻依然呈現穩定增長的態勢。到2011年底,全球網民總數達到22.67億,互聯網普及率達到32.7%;手機用戶總量達到59億,移動寬帶用戶近12億;全球網站總量增至5.55億個,同比增長117.6%。[2]
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行業內的競爭也日趨激烈。20世紀末發生在美國的微軟反壟斷訴訟案,是全球范圍內影響最大的互聯網相關行業的反壟斷訴訟案件。此后,一些互聯網行業的巨頭企業,如谷歌、雅虎等在美國、歐洲也紛紛受到反壟斷調查,屢受反壟斷訟累。2008年8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實施以后,互聯網產業由于獨特的技術、經濟特征形成高集中度市場,成為反壟斷工作重點關注的幾個行業之一。2008年河北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人人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百度公司)案(以下簡稱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2011年4月,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與反壟斷局接到的舉報,對中國電信和中國聯通兩公司互聯網專線接入價格情況進行了反壟斷調查。2012年4月,360訴騰訊壟斷并索賠1.5億元的案件在廣東高院開庭。國內外互聯網反壟斷案例的論爭焦點主要集中在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上,相關市場成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不可逾越的第一道“坎”。
一、互聯網產業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司法困境
任何競爭行為(包括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行為)均發生在一定的市場范圍內,科學合理地界定“經營者在一定時期內就特定商品或者服務(以下統稱商品)進行競爭的商品范圍和地域范圍”,[3]即界定相關市場(RelevantMarket),是對競爭行為進行分析的邏輯起點,亦是重要的反壟斷司法程序,對判定企業經營活動的法律后果具有潛在的決定性作用。自1948年美國最高法院在美國訴哥倫比亞鋼鐵公司一案中首次使用“相關市場”一詞以來,相關市場是反壟斷的核心概念,也是壟斷行為認定和反壟斷執法活動的基石。因此,相關市場界定是“反壟斷司法過程中一項最基礎、最核心和最關鍵的工作”。[4]
美國反壟斷執法當局和學者們為更準確地界定相關市場,提出了眾多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歸納起來主要有三大類:一是早期案例中提出的方法,包括需求交叉彈性法、“合理的互換性”測試、“獨特的特征和用途”測試和聚類市場法等;二是假定壟斷者測試及其執行方法,包括臨界損失分析、臨界彈性分析、轉移率分析、剩余需求分析和機會成本法;三是基于套利理論的方法,包括價格相關性檢驗和運輸流量測試。[5]由于上述方法多是建立在單邊市場邏輯的基礎上對相關市場進行界定的,在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適用時,往往會面臨較大的挑戰和質疑。
(一)困境之一:將平臺作為一個獨立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不考慮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而是按傳統的單邊市場對待,將互聯網企業的平臺產品作為一個獨立的產品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美國的微軟案就是此種方法適用的典型案例。
1998年5月,美國微軟公司因涉嫌違反《謝爾曼法》而遭到美國司法部與美國19個州和哥倫比亞特區的檢察長指控,進而衍生出全球矚目的美國微軟案。這場世紀審判中最具爭議的部分,乃是微軟公司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Intel-compatible PC Operating Systems)軟件市場中,將其生產的網絡瀏覽器軟件(IE)與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軟件結合在一起出售,涉嫌違反美國反托拉斯法的搭售相關規定。[6]盡管在1997年,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就指出:“如果要指控壟斷或者企圖壟斷行為,原告必須界定相關市場。”[7]雖然法庭最終認定微軟將其網絡瀏覽器與Windows操作系統捆綁在一起銷售是為了壟斷瀏覽器市場,但在微軟案件的所有材料中,包括1999年11月作出的事實裁定(Finding of Fact)和2000年4月作出的法律裁定(Conclusions of Law)中,本案的原告和法院都只是簡單陳述了微軟在與英特爾兼容的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市場中擁有獨占地位,而沒有對案件所涉相關市場的界定依據做出清晰闡述。[8]可以說,作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訴訟的第一案,微軟案打開了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之門,然而由于法官的刻意回避,微軟案卻沒有能夠關上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質疑之窗。微軟壟斷案存在兩個基本問題需要明確:一是對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原告從計算機個人用戶角度出發,認為被告擁有90%以上的市場份額,而被告則根據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兼容性特點,從軟件供應商的角度出發,相關市場應認定為計算機軟件市場,則微軟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市場份額不足30%;二是微軟公司是如何將其擁有的在個人計算機操作系統的壟斷力量傳遞到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從而實現其對網絡瀏覽器軟件市場的壟斷,這種“捆綁”銷售的機理是什么?對于以上兩個問題,美國聯邦法院的法官雖然作出了事實認定,但是并沒有在判決中進行說明。由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方面的模糊性,互聯網產業反壟斷糾紛頻頻發生,互聯網巨頭無不為之困擾。
(二)困境之二:將平臺一邊的市場進行相關市場的界定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注意到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性,但是在相關市場界定時,以市場份額較高的一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衡量涉案企業的市場控制力。此種方法的運用出現在中國的百度案中。
2008年的百度案是中國互聯網領域反壟斷第一案。原告人人公司因為不滿被告百度公司“競價排名”的做法,訴諸法院。[9]本案關于相關市場的界定成為左右案件走向的關鍵問題。原告認為,本案的相關市場是中國的搜索引擎服務市場,百度公司在該市場上具有支配地位,百度公司的“競價排名”行為已經構成《反壟斷法》規定的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被告認為,搜索引擎服務相對于廣大網絡用戶而言是免費的,免費服務并不是《反壟斷法》所約束的領域,因此并不存在《反壟斷法》意義上的相關市場。最終,在相關市場認定問題方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1)網絡用戶在使用搜索引擎時確實不需要向搜索引擎服務商支付相應的費用,但作為市場主體營銷策略的一種方式,部分產品或者服務的免費提供常常與其他產品或服務的收費緊密結合在一起,搜索引擎服務商向網絡用戶提供的免費搜索服務并不等同于公益性的免費服務,它仍然可以通過吸引網絡用戶并通過廣告等營銷方式來獲得現實或潛在的商業利益,因此,被告界定“相關市場”以是否付費為標準顯然不具備事實與法律依據。(2)本案的相關市場應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雖然隨著互聯網技術的快速發展,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電子郵件服務、網絡金融服務等互聯網應用技術在廣大網絡用戶中也具有較高的使用率,但搜索引擎服務所具有的快速查找、定位并在短時間內使網絡用戶獲取海量信息的服務特點,這是其他類型的互聯網應用服務所無法取代的,即作為互聯網信息查詢服務的搜索引擎服務與網絡新聞服務、即時通訊服務等其他互聯網服務并不屬于構成相關市場的具有緊密替代關系的一組或一類服務,即‘搜索引擎服務’本身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法院雖然在相關市場認定方面認同了原告的主張,但是最終認為,根據現有證據,原告既未能舉證證明被告在“中國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中占據了支配地位,也未能證明被告存在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行為。因而,一審法院駁回原告的起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在百度案中,法院判決僅從與原告利益沒有直接關聯的單邊市場確定相關市場,則其判決難免存在一定的謬誤。
(三)困境之三:模糊相關市場的界定問題
法院在審理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時,采取相對保守的態度,不去主動界定相關市場。美國谷歌案[10]就是如此。
KinderStart是美國康涅狄格州一家專門提供兒童信息的網站(KinderStart.com)。2005年該公司在沒有收到任何警告信息的情況下,被清除出Google索引。在頂峰時期,KinderStart.com每月的訪問量超過1000萬人次,而被Google“封殺”之后,該公司網絡流量下滑了70%。2006年KinderStart向美國加利福尼亞州圣何塞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指控Google公司利用搜索引擎業務對該公司進行了不正當地“封殺”,損害了其互聯網業務,Google的這種行為違反了《謝爾曼法》和其它法律。KinderStart希望獲得經濟賠償,并請求法院強制Google改變現有的網站排名機制。原告的訴訟請求最終被法院駁回,主要原因在于,法官認為:(1)原告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引擎市場是一種“銷售分類”(Grouping of Sales)及這種銷售分類可以構成一個獨立的相關市場。原告沒有主張谷歌或者任何其他的搜索服務提供商出售的是搜索服務,而是主張“鑒于過去用戶的經驗和預期,及考慮到先前的關于因特網自由與因特網中立(Neutrality)的政府監管和技術政策,任何搜索引擎必須是對使用者免費”。這種判斷的根據是沒有拘束力的,以此為基礎來證明反壟斷法與免費服務存在某些關聯是站不住腳的。盡管KinderStart辯稱搜索所具有的功能性可以從其他途徑為谷歌帶來豐厚的報酬,但是它卻沒有指出是什么人因為搜索給谷歌付費。因此,從反壟斷法的立場上來說,搜索市場(SearchMarket)不是一個“市場”。(2)原告亦沒有能夠證明搜索廣告市場足以構成一個獨立的市場。盡管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 Market)與因特網上的任何其他形式的廣告有著本質區別,在界定相關市場的時候必須對此予以充分考慮,但這種區別還不足以使得搜索廣告市場與比之更大的因特網廣告市場(Market for Internet Advertising)區別開來。因為一個網站可能選擇通過以搜索為核心(Search-based)的方式廣告,也可能選擇別的與搜索無關的方式廣告。無論如何,以搜索為核心的廣告方式與其他任何因特網廣告具有合理的可替代性。谷歌案中,法官注意到了互聯網產品的雙邊市場特點,并對雙邊市場的特點進行了說明,但并沒有對雙邊市場的內部關系進行論證,存在說理不透的問題。
(四)小結
通過以上國內外案例的簡單分析,我們可以發現,法院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認定有如下特點:(1)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舉證責任由原告負擔,不能提供足夠的證據來確定相關市場是足以駁回原告訴訟請求的合理原因。[11](2)替代性尤其是以功能差異為基礎的需求替代性分析是界定相關產品市場的基本要素。誠如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1992年指出的:“反托拉斯訴訟中的相關市場是由消費者可獲取的選擇來決定。一般而言,相關產品市場包括許多存在合理的使用替代性(Inter-changeability ofUse)及需求交叉彈性(Cross-elasticity of Demand)的產品或者服務集合,但是,在某些情況下,一個品牌可以單獨構成一個相關市場。”[12](3)在傳統產業中,“免費”的行為不屬于反壟斷法規制之列,但在具有網絡外部性的互聯網產業中,“免費”不足以構成非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抗辯。上述谷歌案件、百度案件突出地反映了雙邊市場特性對于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重要性,但由于案件本身所限,還不能完全反映雙邊市場對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帶來的挑戰和沖擊。[13]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的界定必須建立在對費用支付模式的進一步深入分析的基礎上。(4)在各國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相關市場的界定總是與質疑、模糊性結伴而行。原被告總是站在各自的立場論證相關市場的界定,法院總是以缺乏足夠證據為支撐的替代性分析來解釋相關市場的界定。即便在對相關市場界定有著深遠影響的判例——杜邦案與布朗鞋案中,法官對相關市場的界定都沒有取得一致意見,更不用說原被告對法院的判決心甘臣服。[14]這個問題在互聯網產業表現尤為突出,也給互聯網產業的反壟斷司法工作帶來了困擾。
二、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特殊性
互聯網產業是指以互聯網技術為支撐,將互聯網技術加以產品化(或商品化)并形成一定規模的產業。21世紀以來,世界經濟最富有活力的增長點莫過于互聯網產業。隨著互聯網產業的發展,社會財富也在不斷增長。互聯網產業是以互聯網為支撐的,它擁有最大的信息平臺、交易平臺、資源配置平臺和專業社區平臺。然而,互聯網產業所形成市場不同于傳統的單邊市場,[15]而具有雙邊市場特性。
(一)雙邊市場的特質
雙邊市場理論是在21世紀初產生的一種經濟理論。[16]雖然此前已經存在一些典型的雙邊市場產業,如媒體、中介業和支付卡系統,但真正受到學者關注和重視的是在上世紀末和本世紀初,隨著信息和通信技術的迅速發展,互聯網產業的出現,形成了大量的雙邊市場,如操作系統、搜索引擎、B2B電子市場、門戶網站等。以互聯網產業為代表的新經濟的發展,使雙邊市場成為社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對其進行理論研究具有重要的經濟和法律意義。雙邊市場理論研究,主要側重于對雙邊市場與傳統的單邊市場的區別,以及由此帶來的新經濟產業在產業組織、企業行為、反壟斷政策等方面的影響與變革。
從外觀上來描述,雙邊市場(Two-sided Markets)也被稱為雙邊網絡(Two-sided Networks),是指有兩個互相提供網絡收益的獨立用戶群體的經濟網絡。從經濟學意義上來說,雙邊市場是指有兩組參與者需要通過平臺(Platform)來進行交易,而且一組參與者加入平臺的收益取決于加入該平臺另一組參與者的數量的市場。[17]平臺實際上是一種交易空間或場所。較之于單邊市場,雙邊市場具有如下特征:(1)雙邊市場具有“交叉網絡外部性(Cross-group Network Externality)”。這是指兩個不同用戶群之間的外部性,即平臺廠商一邊用戶數量的增加會帶來另一邊用戶效用的提高。[18]從該定義可以看出,雙邊市場的網絡外部性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這是一種具有“交叉”性質的網絡外部性。(2)雙邊市場定價的平衡法則。在單邊市場中,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同一類用戶群體在不同產品之間產生的外部性會被用戶內部化;而在雙邊市場中,由于交易平臺提供的產品或服務面對的是不同的用戶群體,市場兩邊的交叉網絡外部性并不會被用戶內部化。因此,為平衡兩類用戶的需求,交易平臺往往會對需求價格彈性較小一邊的價格加成(Mark up)比較高,而對彈性較大的一邊則價格加成比較低,甚至低于邊際成本定價,或者免費乃至補貼,以吸引其參與平臺并進行交易。[19]
在上述三個案件中,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谷歌的搜索引擎平臺及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都屬于雙邊市場而非傳統的單邊市場。在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中,微軟向軟件開發商免費提供Windows操作系統接口,而向電腦用戶收取操作系統的費用以使兩類用戶群體都能加入到Windows操作系統平臺上來。在谷歌與百度的搜索引擎平臺中,盡管兩者盈利模式存在差別,但是這兩個平臺運行的模式都是一邊向利用搜索引擎進行信息搜索的廣大網民提供免費服務,一邊對利用搜索引擎廣告的企業收取相應費用;其盈利能力的大小往往取決于平臺所能夠吸引到的網民的數量多少。
由于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機制的不同,單邊市場下建立起來的傳統競爭行為判斷邏輯在雙邊市場下很難具有適應性,雙邊市場的反壟斷規制由此變得復雜,涉及雙邊市場案件的走向亦由此變得撲朔迷離。耶魯大學的埃文斯教授認為,雙邊市場的規制必須從一個全新的視角去看待,簡單地、割裂地考慮平臺一個邊的市場行為將會得到片面的或者錯誤的結論,并導致錯誤的規制政策。選擇雙邊市場反壟斷規制的政策應該綜合考慮市場勢力、進入壁壘、掠奪性定價、市場圈定、市場效率的評估等因素。[20]賴特教授經過對澳大利亞和英國信用卡市場規制政策的長期實證研究,系統總結了這些適用于單邊市場的政策運用于雙邊市場存在的8個誤區,并認為這些認知上的誤區可以通過對于雙邊市場的正確分析而加以糾正。這8個誤區是:應該設定有效的價格結構來反映相關的成本;價格-成本之間比較高的加成意味著較大的市場勢力;低于邊際成本的定價意味著掠奪性定價;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有效的價格結構;競爭的加劇必然導致更加平衡的價格結構;在成熟的市場中,價格結構沒有反映成本是不合理的價格;當市場的一邊定價低于邊際成本時,其必然受到市場另外一邊的交叉補貼;平臺所制定的規制性價格是中性。[21]
(二)傳統界定相關市場方法的局限性
盡管國際上尚未真正形成統一的相關市場界定的標準與方法,但不可否認的是,相關市場的大小主要取決于商品(地域)的可替代程度,因此,界定相關市場的基本依據是替代性分析。我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規定,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應主要從需求角度來考察產品的需求替代性,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從具體的界定方法來說,各國反壟斷立法中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演變,大致可以劃分為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以哈佛學派的結構主義為基礎建立的一系列界定方法,包括:合理可替代、供給替代、交叉價格彈性、子市場、集群市場、產品流等。在這一個階段,界定相關市場都側重于對產品特征和功能的定性分析,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如在百度案中,百度提供的搜索引擎為雙邊平臺性產品,平臺的兩邊連接的分別是企業與用戶。對于普通的非付費網民來說,搜索引擎平臺向他們提供的是一種信息搜尋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當是搜索引擎服務市場;而對于另一邊在搜索引擎平臺上商業廣告的企業來說,搜索引擎平臺為它們提供的是一種商業廣告服務,因而,相關市場應被界定為互聯網絡廣告市場。由于對兩邊市場產品功能認知的分歧,在反壟斷法的實施過程中會產生一定的矛盾和沖突。在百度案中,我國法院最終將該案的相關市場界定為“搜索引擎服務市場”,主要是從普通的非付費網民與百度公司交易的市場出發進行認定的。而同樣的搜索引擎平臺產品,在2007年的Google-Double Click合并案件中,美國聯邦貿易委員會經過認證,將相關市場認定為“搜索廣告市場”(Search AdvertisingMarket)。[22]兩國反壟斷機構對搜索引擎平臺產品相關市場認定的分歧,體現了產品功能界定法在雙邊市場中運用的局限性。盡管后來的交叉價格彈性加大了定量分析的成分,但是其假設前提是除壟斷者外其他供給者的價格不變,或者消費者對其他供給者的需求不變,而在現實中,要得到如此苛刻條件下的數據幾乎不可能,因此,這種方法的實用價值不大。
第二個階段以強調效率的芝加哥學派和以強調效率公平并重的后芝加哥學派的經濟學思想為基礎,建立的以假定壟斷者測試法(簡稱SSNIP法)為主的界定方法。[23]建立在定量分析基礎之上的SSNIP法,克服了上述方法的不足,自1982年在美國《兼并指南》中首次被提出后,1997年為《歐盟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通告》采用。迄今為止,SSNIP法是許多國家反壟斷司法實踐中界定相關市場的主要方法。盡管如此,SSNIP法在雙邊市場中也同樣存在缺陷。首先,SSNIP法也是建立在單邊市場分析的基礎之上,它對產品功能界定法的改進在于采用了更為嚴謹的量化分析,即以持久地(一般為1年)小幅(一般為5%-10%)提高目標商品的價格來考察商品的替代程度,以此來確定相關商品市場的范圍。[24]但是,由于雙邊市場所具有的交叉網絡效應,平臺企業的收益不僅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同一類型用戶的數量,而且更取決于交易平臺的另一類型用戶數量,因此,這種小幅度的漲價對于一邊市場影響是不顯著的。其次,由于平臺企業對雙邊市場的用戶在定價方面一般采取的是傾斜定價策略,即對一邊市場采取“低價”甚至是“免費”策略,通過免費提供服務來培育一定的用戶群,在免費用戶達到一定規模后,又以免費用戶為資源與另一邊的用戶進行交易,實現收費目的。這種存在交叉補貼的市場,互聯網產業的網絡效應加大了界定相關市場的難度,一方面降低了合理可替代性程度,[25]另一方面弱化了需求交叉彈性。所以,互聯網平臺企業的首要競爭策略是產品差異化,而非價格策略。正如有學者所指出的,在新經濟行業中,由于產品品質的競爭或技術的競爭已經遠大于價格的競爭,以價格理論為基礎的SSNIP測度標準根本不能有效界定相關市場。[26]
從免費用戶角度來考察需求替代性,則顯得更難。首先,需要考察的是產品的價格,對于消費者而言其使用平臺企業提供的服務是免費的,無所謂價格問題;其次是產品的特性,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影響使得該平臺對廣大消費者產生了“鎖定”效應,此時消費者的轉移成本較高,限制了其選擇可以替代的其他平臺;再次考察的是產品的用途,互聯網產業在位平臺企業總是不斷開發新產品,大多數在位平臺企業產品的用途基本能涵蓋其他產品的用途;最后是消費者的偏好,互聯網上的消費者對其所使用的產品往往具有依賴性,且使用又是免費,所以這一替代性也很弱。因此,在雙邊市場中運用需求替代性來界定相關產品市場有著天然的硬傷。[27]
面對傳統的相關市場界定方法在反壟斷法實施時所面臨的窘境,美國反托拉斯機構中的經濟學家很早就提出過,對競爭影響的分析并不一定需要進行正式完整的市場界定。[28]美國第二巡回上訴法院指出:“如果原告可以證明被告的行為對競爭產生了直接的不利影響……這可以說是比復雜市場份額計算來證明市場力量的更為直接的證據。”[29]國內有學者以此為據,提出對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的處理應當淡化其相關市場界定的問題。[30]對此,筆者并不茍同。因為相關市場界定是處理反壟斷案件中的邏輯起點,一旦離開這一起點去實施反壟斷法律,勢必會導致反壟斷法實施的擴大化,產生大量的反壟斷“偽案”,[31]浪費國家的執法、司法資源,更多的企業將會由此拖入訴累,影響企業的創新。
反對相關市場界定的學者認為,界定相關市場是反壟斷訴訟創建的一個人造物,通過其邊界將市場內外的企業區分開來沒有任何意義。[32]筆者認為,互聯網產業反壟斷案件中的相關市場界定是必要的。由于存在客觀上的困難,我們可以采取相應的應對策略,一是進行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使互聯網產業的相關市場界定更為簡單、明確;二是降低原告的舉證責任要求。其中相關市場界定方法的創新是至關重要的。
(三)小結
在雙邊市場上,平臺企業通常向兩組截然不同的消費群體提供多種差異化產品,這使得雙邊市場的相關市場界定變得復雜化:(1)雙邊市場具有復雜的外部性,如何考慮外部性對替代性的影響?(2)隨著消費群體的增加,平臺企業有了更多選擇,比如單邊漲價還是雙邊漲價,這必然增加求解最優化問題的難度;(3)當市場上有多個平臺時,如何判斷它們之間的替代順序?(4)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具有不同的經濟特征,所以在雙邊市場背景下推導各種方法的計算公式時,需要針對不同類型的雙邊市場,建立相應的數理經濟模型。
綜上所述,雙邊市場理論的提出,為反壟斷法理論研究開辟了一個全新的領域,也為反壟斷執法、司法,尤其是相關市場界定的操作帶來了全新的分析視角。然而,從諸多的雙邊市場和單邊市場的差異化行為來看,經濟學界和司法界對于雙邊市場的策略行為多持支持或者不確定的態度,且無論是在理論界還是在實務界都缺乏一個判斷雙邊市場定價規制的標竿體系。[33]雙邊市場理論的發展對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工作帶來了挑戰,也為破解互聯網產業相關市場界定的困境指明了出路。
注釋:
[1]參見邢志強、韓淑芳:《信息競爭論》,人民出版社2004年版,第9頁。
[2]參見中國互聯網協會、中國互聯網絡信息中心:《中國互聯網發展報告2012》,電子工業出版社2012年版,第3-17頁。
[3]《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的指南》第3條。
[4]劉偉:《序》,載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
[5]參見黃坤:《經濟學視角下的相關市場界定:一個綜述》,載《經濟研究》工作論文,2011年,wp133,載http://erj.cn/cn/gzlw. aspx?m=20100921113738390893.
[6]參見張維中:《美國微軟案操作系統軟件搭售問題之研究》,載《公平交易季刊》2006年第2期。
[7]Forsyth v.Humana,Inc.,114 F.3d 1467,1476 (9th Cir.1997).
[8]See United States v. Microsoft Corp.,84 F.Supp.2d 9 (D.D.C.1999) (“Findings of Fact”),and see United States v.Microsoft Corp.,87 F.Supp.2d 30 (D.D.C.2000) (“Conclusions of Law”).
[9]關于“百度案”的基本案情,參見佟姝:《百度被訴壟斷案背后的思考——唐山人人信息服務有限公司訴北京百度網訊科技有限公司壟斷糾紛一案評析》,載《中國專利與商標》2010年第1期。
[10]See Kinderstart.com LLC.v.Google Tech.,Inc.,No.C 06-2057 JF RS,(N.D.Cal.),March 16,2007.
[11] See Tanaka v. University of Southern California,252 F.3d 1059,1063 (9th Cir.2001).
[12] Eastman Kodak Co.v.Image Technical Services,Inc.,504 U.S.451,481-82,112 S.Ct.2072,119 L.Ed.2d 265 (1992).
[13]參見李劍:《雙邊市場下的反壟斷法相關市場界定——“百度案”中的法與經濟學》,載《法商研究》2010年第5期。
[14] See United States v.Du Pont&Co.,351 U.S.377 (1956),and see Brown Shoe Co.,Inc.v.United States,370 U.S.294 (1962).
[15]早在1938年,馬歇爾就對市場進行了界定,他認為市場是買主和賣主可以自由進入并在同一時間對同種商品形成相同價格的所有交易關系的總稱。這就是傳統意義上的單邊市場。參見[英]馬歇爾:《經濟學原理》(下),朱志泰譯,商務印書館1964年版,第18頁。
[16]一般認為,2004在法國圖盧茲召開的雙邊市場經濟學學術研討會,標志著雙邊市場理論的形成。參見朱振中、呂廷杰:《雙邊市場經濟學研究的進展》,載《經濟問題探索》2005年第7期。
[17]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Mimeo,University College London,2004,p.57.And see Mark Armstrong,Competition in Two-Sided Markets,RAND Journal of Economics,Vol.37 (no.3),2006.
[18]See M.L.Katz and C.Shapiro,Systems Competition and Network Effects,Journal of Economics Perspectives,Vol.8,No.2,Spring 1994.
[19]參見紀漢霖:《雙邊市場定價策略研究》,復旦大學2006年博士論文,第44頁,參見中國知網博士學位論文全文數據庫http://cnki.net/KCMS/detail/detail.aspx?dbcode=CDFD&QueryID=4&CurRec=1&dbname=CDFD9908&filename=2007069074.nh&urlid=&yx=&uid=WEEvREcwSlJHSldTTGJhYlQ4NUpQbXRBaXh-Dc1R0TmQ3R3lwNmZpUmhwaGNpWll6THVteXk3-OTFvNkdOY1EwaQ==.
[20] See David S.Evans,The Antitrust Economics Of Multi-Sided Platform Markets,Yale Journal on Regulation,Vol.20,2003.
[21] See J.Wright,One-Sided Logic in Two-Sided Markets,Review of Network Economics,Vol.3 (no.1),2004.
[22]參見王先林主編:《中國反壟斷法實施熱點問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1年版,第324-325頁;FTC,Statement of FEDERALTRADE COMMISSION Concerning Google/Double Click,FTC File No.071-0170.
[23]參見李虹:《相關市場理論與實踐——反壟斷中相關市場界定的經濟學分析》,商務印書館2011年版,第85-87頁。
[24]參見《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
[25]在互聯網產業中,由于交叉網絡效應的作用,引起了正反饋、冒尖、鎖定和轉移成本等一系列現象。特別是當出現“鎖定”現象后,不論新興的網絡產品是否具有新的特性、是否具有更好的用途、是否具有更優惠的價格,網絡用戶都不會轉向它,因為網絡用戶會認為現在其所使用的就是最好的。
[26]參見余東華:《反壟斷法實施中相關市場界定的SSNIP方法研究——局限性其及改進》,載《經濟評論》2010年第2期。
[27]《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關于相關市場界定指南》還規定了必要時考察供給替代性,也存在上述問題,在此不贅述。
[28] See Jonathan B.Baker,Contemporary Empirical Merger Analysis,George Mason Law Review,Vol.5,No.3,1997.
[29]Todd v.Exxon Corp.,275 F.3d 191,206 (2d Cir.2001).
[30]同注[22],王先林書,第332-334頁。
[31]關于反壟斷“偽案”的提法,可以參見鄭文通:《我國反壟斷訴訟對“濫用市場支配地位”規定的誤讀》,載《法學》2010年第5期。
[32] See Fisher,F.M.,“Horizontal Mergers:Triage and Treatment”,Journal of Economic Perspectives,1987,1 (2).
[33]參見注[19],第6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