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2022-05-08 04:5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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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確學籍管理責任
1、幼兒園的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為幼兒園學籍管理員具體負責。
2、各班級每一學期要負責好幼兒基本信息的登記,每一學期要做好幼兒花名冊記載等。
3、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做好幼兒學籍資料的收集與歸檔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資料收集要做到及時、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二、做好招生工作
1、加大宣傳力度,幼兒園負責在網站和各相關公告和張貼“招生簡章”,積極動員適齡兒童接受教育,切實做好每學年的新生招生工作。
2、幼兒園每學年嚴格按照區教育局的招生要求招收新生。
3、幼兒園每學年采取計劃招生,按照有關文件精神嚴格控制班額數(或根據教育局的相關規定)。
4、幼兒入園前須進行體格檢查,由方松街道出具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5、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三、做好畢業學生統計工作
1、做好畢業班學生的登記和上報工作。
2、根據區教考中心分配的小學,做好發放告家長書。并將資料交檔案室。
3、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等。
四、落實學籍管理
1、關于幼兒轉學:
1)幼兒因家庭居住地的變化或其它特殊原因須轉學者,必須由家長提出申請,經托幼辦同意,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2)為嚴格學籍管理制度,維持正常的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各班要在每學期末認真填寫幼兒變動情況登記表,并上報園長室。
2、關于幼兒休學:
1)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須由家長向班主任提出申請,并出具有關證明,經幼兒園審批同意后,方能辦理休學手續。
2)連續休息超過一個月,重新入園時,須到方松街道重新體檢,并出具相關健康證明,方可入園。
3)對因患病等特殊原因,無法堅持正常來園的幼兒,超過三個月,取消其在園學籍,重新入園時須重新報名。
篇二:鈴鐺幼兒園學籍管理制度
1. 新生入學前必須按規定做好體檢,并將體檢卡交保健老師處存放。
2. 新生入園需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
3. 新生入園前需要向衛生老師提供預防接種的相關記錄,并登記。
4. 根據新生填寫的幼兒情況登記表,各班教師將本班幼兒的情況進行匯總,并編制好班級幼兒花名冊,并根據情況及時修整。(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5. 編制幼兒點名冊,及時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對不來園的幼兒及時家訪。
6. 對不繳納管理費的幼兒,將取消幼兒學籍。
7. 對中途轉學、退學的幼兒需登記備案。班級老師根據證明負責陪同家長一起做好各種轉學、退學手續。(幼兒物品的發放、結帳等)
8. 對畢業的幼兒發放離園證。
9. 對幼兒獲獎證書進行復印留存,并專門造冊登記。
篇三:泗涇鎮中心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制度
幼兒學籍管理是幼兒園常規管理內容。為了規范泗涇幼兒園的學籍管理,保證教育教學工作的有序性,我園根據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特制定泗涇鎮中心幼兒園幼兒學籍管理制度。具體內容如下:
1、泗涇幼兒園學籍管理由園長主管,業務園長分管,招生工作負責人為學籍管理員,班級學籍管理由班主任具體負責,實行班級學籍管理制。
2、幼兒園學籍管理員、檔案管理員要認真負責做好學籍信息的收集、歸檔等工作,要求文字資料與電子資料同時歸檔,確保信息準確、無遺漏、無差錯。
3、新生入學前必須按規定做好體檢,并將體檢卡、預防接種卡交保健老師處存放和登記。
4、新生入園須按相關要求填寫好幼兒情況登記表,各班班主任根據新生填寫的幼兒情況登記表,編制幼兒花名冊。
5、每學期初,各班教師對班級幼兒花名冊進行核對,根據情況及時調整。(幼兒姓名、性別、家庭住址、父母姓名、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
6、各班班主任做好幼兒出缺席統計,對不來園的幼兒,教師及時用多種形式與家庭取得聯系,掌握缺席緣由,并按時上報保健室,準確做好網絡直報工作。
7、對中途轉學、退學的幼兒需有園長的證明并登記備案,班級老師根據證明負責陪同家長一起做好各種轉學、退學手續。(幼兒物品的發放、結賬等)
8、幼兒園檔案管理人員對幼兒獲獎證書進行復印留存。
9、其他說明: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全面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推進本市中小學校實施素質教育工作,保障學生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德、智、體全面發展,促進學生整體素質的提高,形成科學、完善的學業評價和管理制度,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本市全日制公辦、民辦普通中小學及經區縣政府登記同意開設的以接受本市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工子女為主的學校。
第三條(主要內容)
本市中小學學制、入學、轉學、借讀;考核與評價、升級、留級、跳級、免修;休學、復學、退學;畢業、結業、肄業;獎勵、處分和學籍管理等事項。
第二章學制
第四條(義務教育階段)
本市實施九年義務教育,小學學制為5年,即為一年級、二年級、三年級、四年級和五年級。初中學制為4年,即六年級、七年級、八年級和九年級。
第五條(普通高中階段)
本市普通高中學制為3年,即高一年級、高二年級和高三年級。
第三章入學與注冊
第六條(小學入學年齡)
本市兒童的入學年齡為6周歲,盲、聾、弱智等殘疾兒童的入學年齡一般為7周歲。
第七條(小學、初中入學辦法)
本市小學、初中實行就近免試入學。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須將小學、初中入學的有關政策和安排事先向社會公示,并通過多種有效途徑將《入學告知書》及時送達學生家長。
學校不得通過任何書面考試或測試等形式選拔學生。
學校不得拒收能適應學習生活的適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
第八條(監護人責任)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監護人須按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送達的《入學告知書》的有關要求,按時送被監護的兒童、少年入學,接受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
第九條(免學和緩學)
凡在本市居住、具有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因疾病(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的證明)或特殊原因需免學、緩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由學校報送所屬區、縣教育行政主管部門(鄉鎮所轄學校報鄉鎮人民政府)審核、批準。
第十條(入學與注冊)
學校最遲應在新學年開學前15天,向新生發出入學通知。新生須按學校有關要求和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入學注冊者,應向學校請假并申請辦理延期手續。逾期1個月不辦理入學手續的,除不可抗拒的正當理由外,高中學生視作自動放棄學籍資格;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新生入學注冊后,學校應按有關規定為每一位在籍學生編制學籍號。
在籍學生每學期應按規定辦理注冊手續,因故不能如期注冊者,應辦理請假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兩周不注冊者,高中學生作曠課處理;義務教育階段學生按《*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有關規定處理。
學校應主動關心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要指導學生家長按有關幫困助學規定,申請屬地政府給予的資助,辦理注冊入學手續。
第十一條(班級學額)
本市高中年級班級學額不得超過48人,初中、小學年級班級學額應控制在40人以內,實施小班化教育的班級學額應在30人以內。
第四章轉學
第十二條(適用對象)
全家遷居(本市遷往外省市、或由外省市遷回本市;本區縣遷往外區縣、或外區縣遷回本區縣),或確有其他特殊困難須轉學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本市戶籍在外省市就讀的高中學生申請回本市就讀,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經測試后,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協調落實,方可辦理轉學手續。
本市范圍內高中學生一般不轉學。
學生受處分期間一般不予轉學。
第十三條(申請時限)
申請轉學手續應在新學期開學前一周內辦理,最遲不得超過開學第一周。因市政動遷等特殊情況(須提供相關證明),經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方可辦理學期中途轉學。
第十四條(申請材料)
申請轉學須提供學生的戶籍證明、原校開具的轉學聯系單、學生成長記錄冊、健康卡、預防接種卡和學籍卡復印件,高中學生還須附高中錄取材料等。
第十五條(申請手續)
學生或監護人應先向原就讀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并由原就讀學校開具“轉學聯系單”。中學生轉學,到轉入地教育行政部門辦理手續;小學生轉學,可直接到轉入地所屬學校聯系。轉學申請經轉入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核準并安排落實后,再到原校開具“轉學證明”,辦理轉出、轉入手續。
第十六條(學校責任)
接收學校不得拒收符合轉學條件的學生,因班級學額原因無法接納的,應報上級主管部門協調安排。學生聯系轉學未落實之前,原校不得出具轉學證明,對未申請轉學的學生不得迫使其轉學,由此造成學生輟學的,由原校承擔責任。
本市學生轉學,接收學校應將其編入原就讀年級。外省市轉入的學生,學校可按其實際文化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就讀。
第五章借讀
第十七條(適用對象)
借讀生是指非本市戶籍、但具備在本市中小學就讀條件的學生。即本市藍印戶口;持有一年及以上《*市居住證》,且在有效期內人員的義務教育階段適齡子女;持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的引進人才高中階段適齡子女。
第十八條(受理部門)
借讀申請人居住地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或鄉鎮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受理借讀申請,落實就讀學校。
第十九條(申請時限)
借讀申請手續應在學期結束前一周或新學期開學前一周辦理。
第二十條(申請材料)
有效期內《*市居住證》、父母身份的有關證明及學生的學籍證明。小學一年級新生還需有戶籍證明、兒童預防接種證明或健康檢查卡。
第二十一條(相關待遇)
借讀學生在學校接受教育、參加團隊組織、擔任學生干部、評優獎勵、課外活動、幫困助學等方面,與本市學生一視同仁。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及符合條件的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在義務教育階段就讀免收借讀費。
本市藍印戶口、引進人才《居住證》子女可根據當年招生政策的有關規定,申請報考本市普通高中,其中境外引進人才子女,在語言適應期(3年)內報考本市普通高中的,可以適當降低錄取分數線。已在外省市就讀高中的,本市普通高中學校在有學額的前提下,由學校對其進行測試,經測試合格后,由學校報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可接受其借讀。
第二十二條(***地區居民、海外華僑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就讀)
*特別行政區、*特別行政區居民,*地區居民、海外華僑的子女及外籍中小學生在本市就讀,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六章考核與評價
第二十三條(考核評價要求)
學生應參加學校課程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和社會實踐等各項教育教學活動的考核,考核情況記入學生成長記錄冊。
評價要體現對學生的全面素質進行發展性評價的導向和要求,要有利于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促進學生整體素質提高和身心健康發展。
第二十四條(考核評價內容)
根據《*市中小學課程標準》(以下簡稱《課程標準》),考核評價內容應包括學生的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社會實踐表現,基礎型課程、拓展型課程、研究型課程學習及擔任社會工作等方面的情況。
第二十五條(考核評價方法)
考核評價要關注、發現學生成長過程中變化、進步,重視對學生的日常評價,全面、準確、科學的評價學生。評價結果不張榜、不排名次。
學業考核分為考試和考查兩種。小學階段學生不進行期中考試。期末除三、四、五年級語文、數學考試外,其他學科可根據不同年級學生特點和學科要求進行形式靈活多樣的考查。
中學階段學生的期中學業考核,學校可根據本校實際,確定需考試或考查的學科。期末評價具有階段總結性評價功能,每個學科都要進行,考試或考查科目按《課程標準》規定執行。
學期總評按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綜合評定。
學年總評按兩個學期考核評價綜合評定。
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應準予補考。補考時間應事先書面通知學生本人及家長。
學生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評價每學期進行一次,采用學生自評、互評和教師、家長、社會評價相結合的方式。
第二十六條(記錄方式)
學業評價結果根據《課程標準》規定和《*市學生成長記錄冊》中的具體要求進行記錄,日常評價、期中評價和期末評價的記錄方式要一致,便于學期、學年總評。
第七章升級留級
第二十七條(升級)
1、各科成績學年總評全部及格。
2、小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及格外有1門學科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語文、數學、外語學科和其他學科中各有1門不及格。
第二十八條(留級)
1、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達5門及以上。
2、小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學科中有1門及以上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及以上不及格。
3、中學生學年總評不及格學科在4門及以下的,經補考后,語文、數學、外語學科中有2門不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中有1門不及格,其他學科有2門不及格;或不及格學科達4門的。
4、高中學生自主拓展(選修)課程學習未達到規定學分;或社會實踐活動一學年無故缺席三分之一及以上的。
5、小學一、二年級和小學、初中、高中的畢業年級不設留級。
第二十九條(隨班學習)
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在同一年級連續留級兩次(即在同一年級讀完3年)仍不能升級的,可繼續隨班學習。
第八章跳級免修
第三十條(跳級)
學生綜合素質表現突出,學業成績優異,已提前達到更高年級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經學校全面考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后,可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
跨學段跳級的學生須參加畢業考試和高一學段的統一招生考試,并達到相應的標準。
第三十一條(免修)
學生學業成績優秀,有較強的自學能力。某一學科已達到更高年級的學力程度,由學生和家長提出單科免修申請,經班主任、任科老師和教導處審核,報校長批準,可以單科免修。
第九章畢業結業肄業
第三十二條(畢業)
1、小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包括補考后及格,下同);或語文、數學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含2門,下同);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2、初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學業水平考試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不及格學科在2門以下;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3、高中學生修業期滿,各科總評及格;或語文、數學、外語3門及格,其他學科有1門不及格;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準予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4、實施學分制學校的學生修滿規定學分,且思想品德與行為規范綜合評價合格的,即可畢業發給畢業證書。
5、應屆高中畢業生名單由學校所屬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統一頒發高中畢業證書,并報市教育行政職能部門備案和上網公示。
第三十三條(結業)
小學、初中、高中學生修業期滿,不符合畢業要求的,準予結業發給結業證書。
第三十四條(肄業)
高中學生學完三分之二以上課程中途退學或休學期滿未復學的,發給肄業證書。
第三十五條(證書遺失)
學生證書遺失,可向原證書頒發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經核實后可為其出具學歷證明。
第十章休學復學
第三十六條(休學適用對象)
1、學生因傷病無法繼續學習或連續病假3個月以上的;
2、學生因出國探親或自費留學等原因需暫時中斷學習的。
第三十七條(休學申請)
由學生和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出國護照等)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學校核準后發給休學證明。
第三十八條(休學時限)
因傷病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一般不超過16周歲,高中學生一般不超過3年。
因出國探親等原因休學的,小學、初中學生保留學籍2年,高中學生保留學籍1年。
第三十九條(復學手續)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提前復學的,由其監護人向學校提出書面申請(因傷病休學的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經學校批準,即可復學。
學生休學期滿復學,或經核準提前復學的,學校可根據其實際學業程度,編入相應年級學習。
第四十條(休學延期手續)
學生因病休學期滿仍不能復學的,須在休學期滿前半個月由其監護人向學校申請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經學校批準后可繼續休學。
第十一章退學
第四十一條(適用對象)
1、學生因患不能治愈的重癥或患慢性疾病長期休學,不能堅持正常學習(須附區縣教育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證明)。
2、學生在學習期間因意外傷害性事故導致嚴重的智力缺陷或生活不能自理(須有市二級甲等以上醫療單位證明)。
3、學生出國定居(須憑學生本人護照復印件,戶口簿復印件)。
4、年滿16周歲,并已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繼續學習確有困難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5、經司法部門判刑或送勞動管教的義務教育階段學生。
第四十二條(退學手續)
學生及監護人持相關證明向學校提出書面退學申請,學校審核同意并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后,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
第四十三條(自動退學)
高中學生在一學期內連續曠課超過8周或累計曠課10周及以上,經學校與家長多次聯系幫助教育無效者;或休學期滿,經學校與家長聯系仍未復學或不按期辦理繼續休學手續的,經學校報請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可按自動退學處理,由學校發給學歷證明,證明上要注明“自動退學”字樣。
第十二章獎勵處分
第四十四條(獎勵對象和形式)
市、區縣、學校和有關部門應當對德、智、體、美、勞等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鍛煉身體及參加社會服務等方面表現突出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
獎勵可采取當眾表揚、通報表揚、發給獎狀(章)、授予榮譽稱號等形式。
第四十五條(獎勵程序)
凡授予各級“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少先隊隊長”和各級“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等稱號者,均需學生民主評議推選,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并在學校和社區張榜公示。
對學生的獎勵,學校應當真實完整地歸入學校檔案和本人檔案。
第四十六條(處分類別)
處分一般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
高中學生在校期間被司法部門判刑、勞動管教,或在留校察看期間,有嚴重違法犯罪行為,可給予開除學籍的處分。
第四十七條(處分程序)
學校對犯錯誤的學生應加強教育,促其認錯悔改;必須處分的,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處分適當。
學校對學生作出處分決定前,要與學生家長進行溝通,處分結論要同學生本人及家長見面。
學生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可向學校或學校所屬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訴。
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須經校務會議或行政擴大會議討論通過。留校察看和開除學籍處分,除上述手續外,還須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
第四十八條(教育幫助)
學校要加強對受處分學生的幫助教育。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學生在1學期后,受留校察看處分的學生在1年后,確有悔改表現的,可撤銷其處分。撤銷處分的權限和決定處分的權限相同。
已撤銷的處分不進入學生檔案。留校察看處分未撤銷者,不予畢業。
解除勞教或刑滿后需恢復學業的學生,由家長及學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屬義務教育階段的,學校不得拒收。高中學生在十八周歲以內的,學校可同意其試讀一學期,試讀期間表現好,未重犯錯誤,由學校報區縣教育行政部門確認,恢復其學籍。
第十三章學籍管理
第四十九條(學校學籍管理工作)
學校要建立健全各項學籍管理制度,確定專門機構和人員具體實施學籍管理工作,及時將學生各學段德、智、體諸方面的情況(包括入學注冊、學科學習評價,拓展型探究型學習成果,社會實踐鑒定,社會工作表現,紅領巾爭章活動,獎懲記錄,體質健康狀況和學籍變更等)完整、正確的分類歸檔,并要落實信息安全措施。
學校應允許學生查閱本人的學籍檔案,保障學生對自己學籍信息的知情權。
第五十條(學生社保學籍卡)
小學、初中、高中新生入學后,學校應負責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學生信息采集,指導學生按時申領社保學籍卡。
第五十一條(學生成長記錄冊)
《*市學生成長記錄冊》是學生升學、轉學的依據之一,學校要有專人負責指導實施,具體記載工作由班主任牽頭管理,每學期分若干次組織有關教師、班級同學對有關的欄目作出評價并記載,定期(一般四至五周)發給學生、家長交流,每學年結束,發還學生保管。
1學分制背景下現階段獨立學院學籍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
1.1學籍管理保障機制尚不完善
學分制的改革是整個教學管理系統參與的改革,實施學分制學籍管理的關鍵是教學管理人員。近年來,由于連年擴招,很多獨立學院的教學管理人員沒有得到相應的增加,大部分教學管理人員疲于應付常規庶務工作,無法花較多的精力去更好的進行學籍管理,這就導致有些有些獨立學院學籍管理人員配備相對較少,工作量大。
1.2傳統管理模式陳舊
由于實施學分制,教學管理的復雜程度大大提高。學分制下的重修、緩修、再修、超前選修、輔修、第二專業學士學位與雙學士學位等教學管理制度的實施,給教學管理工作帶來不同程度的復雜性,從而使教學管理過程中不可避免地出現某些混亂的狀況,同時增加了教學管理人員的工作量。而教學管理人員的素質和能力沒有及時提高,教學管理的經驗又不足,而無法適應教學改革及發展的需要。
1.3對學籍管理缺乏認識
在重視程度上,獨立學院領導層面對學籍管理的重視度是不足的,對學籍管理的對待態度不夠科學,將學籍管理工作歸類為簡單的庶務工作,缺乏對學籍管理的詳細研究,只是將其作為一項簡單的管理工作,更有甚者,將傳統的手工管理模式沿用至現在。有的獨立學院對學籍管理的重視程度不夠,當面對教學質量評估時才抓一下,隨著質量檢查的結束,管理力度又會恢復從前,管理效果大打折扣,很少考慮長久的發展與改革。對學籍管理崗位的界定也是比較模糊,只是崗位頻繁變動,甚至成為引進人才的家屬安置地。
1.4學生自我管理缺位
由于學分制管理區別于傳統意義上的年級和班級的概念,使得在學校管理層面應重新審視其管理對象,由傳統的班級群體管理逐步變為對學生的個體管理。然而當下獨立學院普遍忽視學生的主體地位,在日常工作中往往重管理輕服務,將學生作為接受教育和管理的對象,而對學生自我管理的引導不夠。從學生個人層面來看,獨立學院在對其培養過程中,培養目標并不清晰,很長時間不能給學生一個明確的學習目的和未來就業發展的方向,特別是在進入高校后,高等教育相對高中緊張、教師家長高度管制的學習方式不同,靈活、松散、開放的學習方式使得原本自律能力欠佳,學習動力不足的獨立學院學生一直處于被動學習狀態,恰恰因為對自我管理能力的缺乏,導致學生在今后很長一段時間內的學習積極性和主動性不夠,當部分學生在面對退學或者肄業時,才對一些相關規定有了解。
2學分制改革后高職院校學籍管理創新思路
2.1開始預警
首先,對于入學的新生應做好充分的宣傳普及工作,使學生擁有自我管理概念。著名的教育家葉圣陶先生認為“教是為了不教”,學校管理者應樹立服務意識,把學生作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主體,并應重視學生的自主能動性以及自我管理意識。其次,學校應及時建立健全對于入學新生的預警制度,以此激發學生自我管理意識。對于入學新生,開展學籍處理規章制度講座組織新生參加學習,以此使新生了解明確畢業所要求達到的條件;再者,還應充分應用案例教學法,請“警醒者”來現身說法,用現實的實例告訴學生學籍管理制度,并提醒學生應時刻約束自己的行為;最后,通過印制警示備忘錄,將應屆畢業生中因學業原因退學降級休學的學生以及導致這些后果的主要成因收錄于其中,并對入學新生進行通報。
2.2過程預警
首先,遵循自我管理規律結合學生自身情況,從學生成長層面出發,使其學會自我預警,引導學生在各個階段可以自覺制訂相應的自我計劃,對將來有明確的籌劃,對自身的發展方向有清晰的認識,對自身的成長有清楚的定位。同時,培育學生定期記錄自我學習、生存環境的習慣,使學生清楚地認識自我,在一個階段的學習生存狀態,為學生進一步對自身的監督、反省提供參考,通過上述方法讓學生在相對較短時間內彌補自身的不足。其次,在高校管理層面,樹立全過程預警準則,監督學生是否充分發揮自我作用。學期初,由教務部匯總不及格課程并報送相關二級學院,相關二級學院根據實際情況對學生本人及其家長進行預警通報,讓學生本人在了解其目前學習狀態的同時也使得其家長能及時了解學生學習成績的異動情況,并相互配合及時了解學生思想狀況,加強教育,讓學生與家庭形成有機合力,避免學生學業出現異常。
2.3結果預警
首先,應營造積極的校園文化氛圍,學生的自身成長目的與學校的人才教育目的相契合。獨立學院學生的自主管理對學校的教學管理來說可謂是重中之重,全體教職工應當給予充分的重視,全體教職工應樹立全人教育的意識,而不是停頓在喊口號上,要真正的行動起來,通過營造積極健康的校園文化來為獨立學院學生實習自我管理提供一個重要保障。在加強自我管理能力時,必須以校園文化的渲染為依托,在創建以良好教風和學風為根本的校園主題文化時,把培育學生自我管理能力納入到校園文化的一部分。二級學院可以建立學習實踐協會,引導學生自覺加入到自我管理的行列。以演講、辯論、講座、比賽等方式,在借助校園廣播、校園電臺、校園電視等傳統媒體的基礎上,通過微博、公眾號等新媒體途徑倡導學生自我管理,營造學生自我認識、自我管理的良好氛圍。最后通過評優秀樹典型,充分發揮模范帶頭作用,在學生群體中形成良好的自我管理風氣,通過構建學生與學校之間的共同理想與信念,進一步完善對校園文化的營造,形成一定的凝聚力,最終通過這一合力來促進學生的自我管理。
3學分制背景下獨立學院學籍管理制度的改革
3.1建立一支高素質的學籍管理隊伍
面對學分制的實施,學籍管理隊伍在其建設和運行方面都有了新的要求。首先,作為學籍管理任務的主體執行者,學籍管理隊伍擔負著重要的責任,因而要擺正其主置和發揚其主體作用是至關重要的。除了尊重、關心、鼓勵他們以外,還應當通過集中培訓等方式,開發和應用其潛能。其次,通過思想觀念的轉變,促進學籍管理新理念的形成。思想觀念形成的進程實質上是主體意識形成的進程。因此,應當讓樹立以教學為中心,學籍管理為育人效勞的責任和意識。另外,組織展開學籍管理研究活動。學籍管理是一種操作性很強的技術性任務,同時也是一種應用研究性的任務。通過實際的研究去提高技術操作水平,因此作為學籍管理人員應當結合實際,發明性的展開實驗和研究。
3.2實行學籍的二級管理
實行學分制之后,信息的交流與反饋就
顯得十分重要,特別是在彈性學制的實施,將會給學籍管理帶來某種程度的沖擊。教務部門等一級學籍管理部門已經之后,再次需要充分發揮各二級學院在學籍管理中的主體作用,充分調動各二級學院的主動性,一方面能夠結合本學院培養目標從學生的實際出發,并結合自己的特長、興趣及市場需求,擬訂學習方向和計劃,促使學生主動地去學習,有利于寬口徑人才的培養;另一方面由于選修課程設置的增多以及不同的學生根據個人的不同情況進行選課的數量增加,使得傳統的教學管理模式不再與之相適應,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帶來教學管理工作上的混亂。因此只有在一級學籍管理與二級學籍管理相互配合的保障下,理順各種關系,完善學生學籍的管理,才能使學分制下的各項工作落實到較為理想的狀態。
3.3建立信息化的學籍管理支持系統
該系統的設計概念是利用一套登錄、統計分析、資源共享和學生信息數據軟件在計算機上,與學校的二級學院、檔案室相互銜接室。為師生多方位提供計算機管理服務。這樣的概念實際上有其可行性、校園網的建立、信息技術的管理為實現這一目標提供了堅實的支撐體系。
【關鍵詞】 高校 學籍管理 協調 制度
學籍管理是高校教育教學活動中一項重要工作,它具有對教學活動進行規范、控制、激勵和調節的功能,對提高教學質量、增進辦學效益起著決定性作用。建立健全學籍制度是確保高校學籍管理工作有序進行的前提條件。各高校在學籍管理制度完善、優化過程中應做到,既能滿足高校管理者管理的需要,又能使大學生在該制度下發揮自身能動性,積極主動地學習。
一、高校學籍管理的制度建設
美國學者Tenece E Deal 和Keat D Peterson 認為"學校的文化是指可以描述一個學校的特征并可以反映出在歷史過程中形成的價值觀、信仰和傳統的一種深層形式。"[1]正如每一個成功的企業都有自己的組織文化一樣,每個高校都有自己的校訓,不同的校訓體現出不同學校的辦學理念、人才培養途徑。胡國銘在《制度性文化建設:中國建立現代大學制度的基本途徑》一文中說道"制度是思想的客觀化、具體化和有形化。"[2]那么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必然也體現著一個學校的具體教育思想。
學籍管理制度應該是一所學校區別于他校的文化和歷史的體現,是學校的一個整體人文環境。這樣的人文環境,決定了高校獨特的目標定位、發展思想。對學生學業的要求是學校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董澤芳在《大學的理念與追求》一書中曾說學校的目標應該遵循如下的客觀依據,"教育自身的特點和發展;國家的教育方針與培養規格;學校的現狀、歷史,亦即學校發展的基礎;社會所可能產生的正面和負面影響;環境有可能發生的對學校有影響的變化因等。"[3]雖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學業要求的規定是對大學生最為基本的要求,但那并不代表是"千人一面"的全部要求,管理者在制定學籍管理制度時留給學生全面發展和個性化發展的空間。
學籍管理制度中既有上至制度執行的管理者下至遵從制度的學生必須遵守的"剛性"的規定,例如,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的培養規格、結業、畢業等有明確的質與量的要求。當然,學籍管理中也存在那些在規定性的前提下能夠讓學生自己選擇的"柔性"條款。例如學生學習的年限、內容以及學生的學習方法。不難看出,學籍管理中的"剛性"條款體現的是質量保障機制和約束機制,"柔性"則體現的是在"以生為本"前提下的激勵機制。
現行學籍管理制度仍存在剛性過強的問題,筆者認為學籍管理制度應"人性化"的設置學生學習環節,為學生提供實踐機會,采取"以生為本"的管理方法,以增強學籍管理的"柔性",實現制度的剛性與柔性的統一。
二、學籍管理部門應改進運行機制
機制是系統內各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聯系、作用和調節方式,反映著制度動態的一面,是關于體制所確定的系統內各構成要素如何運行的問題。隨著在校人數的增多,高等學校規模不斷擴大,學科專業門類越來越多,學校實際上己經成為一個復雜的組織系統,已經不再是簡單的直線形組織模式,負責學籍管理的教務部門也不再是直接面對作為個體的學生。
另外,高校領導必須對學籍管理工作給予足夠重視。教務部門的工作都比較瑣碎,不會在學校整體工作中構成轟動力,這樣經常會得不到校領導的足夠重視,但是教務部門的工作又是必不可少的,在學校的各個部門中起到承上啟下,連接的作用。沒有學籍管理人員的工作,學校各部分工作將會割裂開。所以校領導應充分重視學籍管理工作人員,為其制定相應的激勵政策;做好明確的職業生涯規劃,進行與工作相關的培訓,提高學籍管理人員職業素質的同時,充分調動其工作熱情與積極性,對一些表現突出的學籍管理人員給予肯定和適當的獎勵,從而提高管理水平,給學生提供更好的服務。
三、學籍管理隊伍建設素質要提高
學籍管理工作是一項具體細致又繁忙復雜的業務管理工作,從事這項工作所付出的不僅是艱辛的勞動,還包括極大的耐心和責任心,它涉及到每個學生的切身利益,也關系到學校的辦學質量,所以高校學籍管理隊伍的建設顯得尤為重要,并一直被教育界提及。首先,學籍管理工作者要有很高的思想覺悟。其次,學籍管理工作者要有熟練的業務能力。再次,學籍管理人員應該具有創新精神。最后,學籍管理工作者還需要有與時俱進的精神。在網絡信息時代,雖然學籍工作已經脫離了過去手工操作的模式,但現代化的辦公設備不是一勞永逸的。隨著政治、經濟、文化的發展,高科技的發展更是日新月異,學籍管理工作者在工作中如果具備與時俱進的工作精神,那么很多高科技的工具、軟件將被其所用,學籍管理的整體水平也會邁上一個新臺階。
四、處理好管理者與輔導員之間在學籍管理方面的關系
高等教育具有兩個最重要、最基本的系統,即思想教育系統和管理系統,兩者相輔相成。思想政治教育通過高校的學生工作人員對學生進行管理得到落實和實現。學生工作人員對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能夠調動學生學習的積極性和主動性,達到科學管理、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目的。作為溝通學校與學生的橋梁的高校學生工作人員在學籍管理的實施、傳達、發生作用的過程中處于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高校學籍管理工作的推進應該與學生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教育相結合。
學籍管理制度的完善與實施都不是教務部門人員單方面的責任,只有通過與學生工作人員相互協作,緊密配合才能使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得到更好的宣傳。并且學生工作人員還可以將其對學生的管理中掌握的第一手的資料反饋給教務部門人員,使其能夠根據學生的直觀反映完善、優化學籍管理制度。但我國大多數高校的學生工作人員是由專、兼職人員共同組成的。有的兼職工作人員自己本身就是學生,考慮問題還是從一名學生的角度出發,不能以學生管理者的思想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專職的學生工作人員在心理上接受了自己是管理者,但大多數學校在其擔任學生管理工作崗位之前沒有對其進行過學籍管理方面的培訓,導致學生工作人員不能及時發現學生出現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行為,而錯過對學生的最佳教育期。有的專職學生工作人員雖然知道了學生有違反學籍管理規定的行為,但與學生的朝夕相處,使得學生工作人員認為學生的錯誤是可以理解,可以原諒的,這就違背了學籍管理實施的嚴格性,增加教務部門執行學籍管理制度的難度。
學籍管理工作是高等院校校一級的管理條例,學生工作人員在上崗之日起不但要認真學習、準確掌握學籍管理制度,向學生宣傳學籍管理制度,利用它來管理學生,更要在教務部門人員執行學籍管理制度過程中給予理解和配合,這對于學校、學生還有學生工作人員本身都是有益的。高等學校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必須有良好的學生管理體系才能完成,而良好的學生管理體系又需要以思想政治教育為基礎。一方面,它為思想教育工作提供了規范、準則和紀律保證,另一方面,思想教育工作也為嚴格學籍管理提供了思想基礎和政治方向。二者是相輔相成,不可或缺的。
參考文獻
[1]Tence E.Deal,Keat D.Peterson. Shaping School Culture: the Heart of Leadership.Wisconsin: Wisconsin Press.1968,1
保證九年制義務教育的推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有關條款內容,特制定本制度。
(一)新生入學
新生入學后,各校應根據新生錄取花名冊,新生檔案材料,按班級填好學籍卡和學籍花名冊,并統一編好學號。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新生錄取花名冊,新生檔案材料,新生學籍卡和學藉花名冊(二份)送區教科局審核學籍,加蓋學籍管理專用章。未加蓋學藉管理專用章的學籍卡一律無效。
(二)轉學
1、外地轉入:凡屬戶口跨省、市、縣、鄉鎮遷移或回戶口所在地就讀等原因,要求回本鎮上學,須持戶籍遷移證明或戶口簿、家長調動工作證明、原就讀學校的轉學證明。教導處審查學生的學籍檔案合格后,安排到相應的班級就讀,并為其建立學籍卡并到區教科局加蓋學籍管理專用章,記人轉入學生一覽表。
2、轉往外地:由學生或家長向學校提出轉學申請,學校同意后,開具轉學證明,辦理離校手續并注銷其學號。記入“轉出學生一覽表”。
(三)借讀
1、外地學生借讀
符合借讀條件的學生由家長或監護人提出申請,持父母所在單位證明,借讀所在地親屬的戶口簿,戶籍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門或鄉級人民政府批準的借讀證明.原學校的學籍卡或學籍卡復印件,教導處審核同意后安排到相應的班組借讀。借讀生的學號由教導處統一編臨時學號,記入“借讀生一覽表”。不符合借讀條件的戶口在外地的學生要求在本校就讀。經學校同意后,可作為擇校生處理,其手續與申請借讀手續相同。
2、本地學生外出借讀
由學生或家長向學校提出申請,經學校同意后出具借讀證明。學校將外出借讀學生的檔案材料復印后,將復印件封交學生帶往借讀學校或在一月內寄往借讀學校,并記人外出借讀學生一覽表。學校保留外出借讀學生的學籍。
(四)休學和復學
1、因病休學
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休學申請,并附縣(區)級以上醫院的病歷和診斷證明,確實符合休學條件的由教導處發給休學證明,并在學籍卡、健康卡上注明休學原因,記人“休學生一覽表”。
學生因病或其它原因,四個星期不能堅持上課,要辦理休學手續,因病要有醫院證明。其它原
因應由學生本人或家長提出書面申請,班主任填注意見,教導主任辦理手續備案。休學期限最多不超過二年。
2、因病、因事請假一學期累計超過三周,或無故曠課一學期累計超過36節而造成學習有困難的學生,勸其休學。
3、復學
由學生家長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因病休學者要校驗縣(區)級醫院的健康情況證明,由教導處審核后同意復學,記人“復學生一覽表”。復學學生跟不上原年級課程,按留級處理,如學生或家長要求上原年級,經考核成績合格,可編入原年級。
(五)退學
已學滿義務教育規定年限的學生,如要求退學,由家長和學生提出書面申請,學校審核后同意退學,退學學生到同屆學生畢業時,當年辦理肄業證書。未經審批同意的退學生一律不發肄業證書。
(六)成績考核
考試科目為政治、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國家課程計劃規定的其余學科均為考查科目。學生學期成績的評定:平時成績和期中考試成績各占30%,期末考試成績占40%。學年成績的評定,第一學期成績占40%.第二學期成績占60%。代數、幾何并開的,數學成績各占50%,不舉行期中考試的考查科目,平時成績為40%,考查成績為60%。體育、音樂、美術等學科,如因生理上的缺陷(如跛足、喉病、色盲等)或因病尚未恢復健康者,由縣(區)級醫院證明經學校領導批準,可以免試或免試其中一部分。
非中考科目以百分制計。以平時成績和期末考試成績各占50%計算學期成績。以第一學期40%。第二學期60%計算學年成績。
(八)畢業、結業、肄業
學生畢業、結業、肄業由學校根據學籍管理規定的標準決定,畢業證書、結業證書、肄業證書需經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加蓋驗證章后方有效。
1.現如今高校學籍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1)教育觀念的落后
新教育制度的規定不僅對高校正常教育的教學秩序提供了有效的保護,而且還提高了學生的全面發展,但是,伴隨著高校學生的不斷增加,學源結構的復雜化以及高校辦學的多元化,使得高校的學籍相對復雜,同時,由于學校教學觀念的落后,在對學籍進行管理的過程中,依舊采用傳統的管理模式對高校的學籍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工作人員在對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出現許多的問題,并無法滿足新形勢下社會對學籍管理的要求。
(2)高校學籍管理制度的不完善
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它不僅具有一致性的特性,而且還具備公平性的優點,因此,在進行學籍管理的過程中,每個學生在學籍管理制度的面前都是相互平等的。但,在如今許多的高校中,學校的管理制度任然存在著許多的問題,同時由于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學籍的管理制度并沒有對學籍的管理進行明確的指出,使得管理人員在管理學籍時沒有可靠的依據,只是通過自身的經驗以及了解對學生的學籍進行管理,從而導致學籍管理難度的增加。
2.高校學籍管理制度中提高學生權益保障的有效措施
(1)樹立依法治校的觀念
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對大學生的合法權益進行有效的維護,不僅能夠實現依法治教的目標,而且能夠提高高校的穩定發展。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就必須要從以下2各方面著手:①樹立依法治校的觀念。在高校學籍管理中,樹立依法治校的觀念不僅能夠推進教育部門職能的轉變,而且還有利于學生素質教育的全面發展,并為學生的各項權利和義務進行有效的保證,從而對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及時的處理。②確立以人為本的目標,樹立以生為本的學籍管理意識。所謂的以生為本就是要求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要講學生作為管理的核心,并根據社會的發展規律以及學生自身的情況,采取科學、合理、有效的管理方法,對學生的學籍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對學生學習的主動性以及創造性進行挖掘,是的學生得到全面的發展[2]。
(2)對學籍的管理制度進行完善
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要相對學籍的管理制度進行有效的完善,就必須要從以下兩個方面入手。首先,要對一般性與個性化,繼承、創新與合法規范,教育者與受教育者的三個關系進行處理,使得學籍制度在制定的過程中,能夠摒棄落后的管理制度,根據教育制度的改革,對學籍的管理制度進行不斷的改進和完善,從而提高高校學籍管理的效果。其次,在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建設的過程中,必須要對以下7個原則進行遵循:①優先原則;②保留原則;③合理性原則;④非確定性有限原則;⑤合法性原則;⑥比例原則;⑦正當程序的原則。通過以上7個原則的建設,高校學籍管理制度的建設,不僅能夠提高學籍的管理水平,而且還能夠對學生的合法權利提供一定的保障。
(3)加強高校學籍管理隊伍的建設
管理工作人員在高校學籍管理的工作中,不僅是學籍管理的執行者,而且管理人員專業素質的高低,對高校學籍的質量起著決定性的作用[3]。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的過程中,首先,學籍的管理人員要對學籍的管理工作進行充分的開展,對黨的教育方針以及相關的法律法規進行全面的貫徹,從而提高高校教育的質量。其次,學籍管理人員在工作的過程中必須要樹立服務于學生的意識,將以學生為主體的觀念徹底的貫穿到學籍管理的各個環節中,了解學生的需求、根據學生的自身情況對其遇到的問題進行有效地解決,從而為學生提供全面的服務,建立良好的關系。最后,提高學籍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和管理能力,要想提高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以及責任心,就必須要對管理人員的計算機應用能力進行提高,通過計算的基本技能對學生的學籍進行管理,同時,管理人員還必須要詳細的了解和掌握學籍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政策,采用該效率的學籍管理手段,從而推動高校的教育改革以及提高高校的學籍管理水平。
3.結語
論文摘要:學籍管理制度建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內在動力,新學籍管理規定頒布后,學籍管理制度雖然有所完善,但仍存在一些問題。本文主要分析了目前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學籍管理制度建設是高校人才培養的內在動力,高校發展是提高學籍管理制度文明程度的有力保障。學籍管理制度以條文的形式告訴學生學校為他們設計了一個怎么樣的學習軌道,告訴學生在校期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制度上規定的各種獎懲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使被管理者朝著高校發展的目標成長,從而促進高校發展,達到其教學目標。學籍管理制度還可以使學生感受到被人信任和期待,可以激發他們全身心投人學習,在遵守制度的同時,發展其自身的個性,從而達到或超越學籍管理制度的要求。學生愿意做出新的嘗試,接受新的挑戰。在學籍管理制度激發學生潛能的過程中,高校人才培養效率得以提高,高等教育得以發展。
1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的問題
2005年新的國家《普通高等學校學籍管理規定》將各高校將主輔修制度、重修制度、選課制度、學分績點制度、免修制度等學籍管理方法上升成為制度。從形式上注重了依法管理和對學生權利的關注,但仍存在一些問題:
1.1學籍管理制度對學生的重視不夠。現階段高校學籍制度,追求的仍然是保證管理者的管理自由,這種集權控制的學籍管理制度在高校職能的發揮上,不依賴于管理者的潛能發揮,而在于控制學生遵循規則的力度。部分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規定:“學生在保留人學資格或保留學籍期間不得報考其他學校”,由此可以看出學校將學生的異動情況控制得非常嚴格,如果學生在保留人學資格期間發現了更適合于自己發展的道路,產生報考其他學校的要求,本就沒有辦法實現,這些都限制了學生的發展。以前有一種說法是考上了大學就吃喝不愁了,所謂的60分萬歲就是說你可以在學校混日子,反正到時候會有工作,國家會給分配,于是高校成了學生的“家長”,學生的命運把握在學校手中,學校強制管理的作風使只能服從學校的安排,隨著大眾化高等教育階段的來臨,高校收費和就業制度的出臺,學校無爭已經不復存在,學生需要自己交費上學,自謀職業,學校不再享有政府賦予的決定學生前途的政策權力,收了學生學費后,就必須滿足學生的全面發展需要,學籍管理制度應該成為滿足學生需要的一種手段。高校現行學籍管理制度雖然己經有了權利救濟途徑說明和程序的設定,但學生權利還不夠明確,學籍管理制度文本沒有規定學生應該享有的權利,維護權益在學籍管理過程顯得形式化,表面化,忽視學生權利的學籍管理制度很容易引起高校與學生之間的訴訟案。我國傳統人才培養模式強調按計劃與要求培養人才,專業劃分過細,教學重灌輸,輕啟發,重記憶,輕思考,學習方法過死,評價指標片面,評價方法單一,評價結果偏頗。與之相適應的學籍管理制度也具有同樣的計劃特點,導致學生綜合素質較差,創新能力較低,個性發展不突出。
1.2學籍管理制度各高校特色不明顯。權力集中和強制服從的高教管理體制是我國高校現有學籍管理制度的形成背景。國家及教育主管部門集舉辦權、辦學權、管理權于一身,自上而下做出決策并進行管理,學校自主辦學和獨立決策的權力較少。盡管國家新規定滲透了放權意識,但相當多的高校的學籍管理制度仍然在不同程度地抄襲國家學籍管理制度,沒有添加適合校本特色的相關內容。由于國家的制度無法顧及地區、行業和學校發展的差異性,高校對它的復制導致了千校一面的學籍管理模式,限制了學校之間競爭及教育資源的優化配置。高校的競爭呼喚學籍管理制度的校本特色,國家新的學生管理制度體現了擴大高校自主權思想,為學校自主管理提供了廣闊的空間,而現行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強調國家學籍管理制度的指示作用,忽視本校實際和學校發展的特色,在很大程度上使學籍管理制度與國家學籍管理制度雷同,成為精神文明建設的重復。在制度設計時,各高校沒有根據學校具體情況進行補充,沒有在制度上強化學校辦學特色。體育學院、理工科大學、綜合性大學等不同性質的學校在專業設置上各有特點,在學籍管理制度怎樣與學校專業特色相吻合的問題上,各高校卻很少研究。
1.3制度的產生過程不夠民主。現行學籍管理制度的形成首先來源于學校管理者的意向。制度文本的原始意圖很少有學生的意見,文本成型后甚至未指派學生代表參與討論,學校管理者作為學生情況的旁觀者,對學生情況的認識是有限的,制度生成過程中信息掌握不對稱和不充分,民主和公開原則缺乏。學校要培養一批具有社會批判意識和探究精神的新人,就應該培養學生正確對待權威和紀律的態度。高校可以通過協作提高學生的學習能力、理性的判斷能力與預見能力,使學生逐步成為具有責任能力的個體,使之享有與其責任能力相適應的自由權利。學籍管理者應努力為學生創造良好的民主制度的氛圍,讓學生充分參與制度生成過程,通過各種形式的感化,促使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形成制度的共同愿景。 1.4制度執行程序不夠規范。增強學籍管理制度的透明度,是制度執行過程首先應該遵循的程序,因為制度的透明度能提高管理效率,保障學生權益。關于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間公布這一工作,高校都做得不錯,大部分學校都能保證在學生人學時人手一冊,可是學校的宣傳力度卻很小,往往是一發了事,大學幾年時間再不問津。要保證制度在學生中的高透明度,學校必須通過各種途徑將制度進行宣傳,開展與學籍管理制度內容相關的各種活動,將制度內容內化到學生身上,只有這樣管理者才能引導學生認同并遵守制度。現行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在學生中宣傳力度不夠,有待進一步的提高。同時在學籍管理制度執行中,由于執行程序不規范,也出現了一些問題。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執行過程中,要建立科學、合理、嚴格固定的程序機制。正當程序是學生權利得以實現的保障。
2高校學籍管理制度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2. 1增強學籍管理民主意識和法制意識。增強學籍管理的民主意識,首先在管理中將學生放到應有的主體地位,使管理工作做到尊重學生,理解學生,滿足學生并努力營造平等、民主的校園氛圍。其次讓學生在管理活動中參與選擇,參與創造,參與管理,參與決策,以增強學生對管理目標、制度、方法的認同感。最后保障學生民主自由的學習權利。現代大學是由具有創造性人格的個體組成,而創造性人格的發展和形成需要民主自由的外部條件。因此,保障學生民主自由的學習權利應成為學生管理工作的一種價值追求。我們要改變傳統的管理方式,權力的設置和運用不能只受只受道德標準的衡量與限制,應該堅持依法治校,將教育關系作為一種法律關系來看待,應當將尊重受教育者的合法權益作為教育者的首要義務。在行使教育管理權時,首先考慮的不應當是如何處置受教育者,而應當是這樣處置是否合法,是否會侵犯受教育者的權利,真正將受教育者作為一個平等的法律主體來對待。
關鍵詞:高校;學籍管理;制度管理;人本管理
中圖分類號:G642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3-2851(2012)05-0094-01
隨著我國高等教育事業的發展,高校人才培養越來越注重學生的個性發展,因此,在學籍管理中,也應該引進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創新地將傳統的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充分發揮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的優勢,共同為提高高校學籍管理效率努力。
一、高校傳統學籍管理制度中存在的問題
高校傳統的學籍管理是以制度管理為主要模式的,這種模式在很大程度上體現了科學主義教育的管理思想,重視管理決策的重要作用,用各種制度來約束管理行為。但是,高校傳統的學籍制度管理模式中也存在著一定的缺陷。
首先,制度管理模式過度重視對學生的約束作用,認為學生是受管理者,學生不能參與到管理中,使得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受到打擊,尤其是對于專業及課程的選擇上,學生的自由及興趣更是受到了制約;其二,在實際管理過程中,很多高校學籍管理者認為學籍管理只是一項相對獨立的工作,并沒有意識到學籍管理對學生的引導、指導和服務的效能,導致部分學生在選課中為“湊學分”而出現盲目選課、學習積極性下降等問題,這需要學籍管理者在工作中加以反思。
針對高校傳統學籍管理制度中所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為了適應高校不斷發展的現狀,貫徹我國對教育事業發展以人為本管理的戰略方針,高校的學籍管理模式必須進行有效的改革和創新,要從創新管理理念上入手,建立起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并重的管理模式,從而促進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學籍管理水平的提高。
二、高校學籍管理模式改革要遵循的原則
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不僅關系到學生的個人發展,也關系到高校人才培養質量和教務管理水平的提高,因此,在高校管理工作中,必須提高對學籍管理的重視,強化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積極改革傳統的制度管理模式,以適應時代的步伐。
對高校學籍管理模式進行改革需遵循以下原則。其一,權威性原則:無論何種學籍管理制度,都必須具有權威性,這樣才能夠更好地發揮制度的管理效力,并促使學籍管理形成人人平等的局面,有利于學籍管理水平的提高;其二,程序化原則:高校學籍管理應該按照一定的流程進行,這樣才能保證學籍管理的規范化、程序化和科學化。因此,學籍管理制度的改革,必須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有效的管理程序,以提高學籍管理水平;其三,法治化原則:學籍管理與利用都會涉及到學校規章制度問題,在學籍管理制度改革過程中,必須提高法治化認識,遵循法制統一原則,公平處理學籍管理問題。
三、高校學籍管理中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模式的建立
當前的高校學籍管理,已不能只注重制度管理,而要將以人為本理念進行到管理中,將人本管理模式與制度管理模式有機結合在一起,形成一種新型的管理模式。經過實踐證明,這種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的管理模式,可以有效激發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學生對學籍的認識,指導學生正確地選擇專業、課程,提高學生的學習效果。
第一,高校學籍管理工作者要完善學籍管理制度,將以人為本理念引到管理制度中,充分發揮學籍管理制度的導向功能,促進學生科學、正確地選擇專業、課程。在很多高校已經大力推行學分制度,將課程分成不同類型,學生在學習必修課程之后,還可以根據實際需要或個人興趣進行課程的選擇,以學分來考核學生學習的效率,使學生能夠更加自由地學習專業知識與非專業知識;還有的學校在學籍管理上實行免考制度,也是一種充分尊重學生主體性的管理制度,學生可以根據興趣、需要等,在教師的指導下自主選擇課程。
第二,學生既是高校學籍管理的被管理者,同時也可以是學籍管理的參與者,這就需要高校學籍管理工作人員提高人本管理的認識,允許學生參與到學籍管理工作中來。在完善高校學籍管理制度過程中,高校可以對學生的需要、意見等進行調查,將學生的自我教育機制充分地調動起來,使學生將學籍管理當成是自己的事,這樣學生就可以主動地參與到學籍管理中并加以重視。但是在鼓勵學生參與學籍管理過程中,必須要注重制度管理的約束性,規范學生行為,使學生在制度的約束與鼓勵下,積極地參與到學籍管理工作中,促進學生自律能力的提高,培養學生的創新能力與實踐能力。
總而言之,高校學籍管理模式由傳統的制度管理向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相結合模式的改革,是時展的需要,也是教育事業發展的必然選擇,更是提高人才培養質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的重要手段。因此,在高校學籍管理過程中,要能將制度管理與人本管理有機地融合在一起,充分發揮各自的優勢,彌補傳統管理模式中的不足,建立既符合當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又能適應學生健康成長的學籍管理新模式,從而真正提高高校學籍管理的效率。
參考文獻
[1]佟志華.建立和完善學籍管理制度體系——新建本科院校學籍管理制度修訂的實踐與思考[J].西安文理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7,(01).
關鍵詞:成人高校;學籍管理;電子注冊
一、成教學籍管理理論
(一)成教學籍管理內涵
所謂“學籍”通俗地講就是記有學生姓名的冊子。它是代表學生在校學習、接受學校教育的一個證明,猶如身份證是對個人身份的一種證明一樣。高等教育詞典將其解釋為“被學校正式錄取并按照規定辦理了注冊手續后所取得的學生資格”。
(二)學籍管理的功能
對于高校管理來說,教學管理是核心。在高等教育“大眾化”發展的過程中,不僅應注重高等教育的入學率和高校的學生規模,更應重視高等教育的質量和水平。因此,學校必須加強教學管理。而學籍管理是教學管理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教學管理的基礎。只有學籍管理工作做得好,才能穩定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總的來說,學籍管理具有以下作用:
1.可以幫助成教機構更好地發展
通過建立學籍管理制度,提高學生的學習質量和學習效率,幫助學校嚴格執行全面、科學、合理的學籍管理制度。
2.對學生具有指導作用
每個學校都有自己的學籍管理手冊,將這些手冊發給學生,指導他們了解學校規定在校期間應取得怎樣的學習成果,為了取得這樣的成果,學校提供哪些專業課程;除此之外,明確讓學生知道學校的規章制度。通過學籍管理,更好地引導學生確立學習目標。
(三)成教學籍管理的特點
成教具有和普通高等教育不同的特點,其學籍管理也具有特殊性。
1.管理對象的復雜性
成教的學生來源比較廣泛,有應屆未能參加高中學習的初中畢業生,也有參加工作的在職人員,年齡層次跨度大、學習基礎差別大。
2.管理形式的多樣化
由于成教的學生大都已經參加工作,屬在職人員,通過函授、脫產或業余等多種學習方式,時間有限,并且工作的環境也會影響到正常的學習。有些學生通過了全國的成人高等教育考試,有入學資格,但入學后沒有時間進行電子注冊或是忽視了電子注冊,造成自己信息的缺失。因此,學籍管理必須電子注冊和檔案管理相結合、網上和紙質并存。
二、成人高校電子注冊制度存在的問題
成人高校的電子注冊工作是一項高等教育的重要工作,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中的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進行操作,該軟件操作系統涵蓋5個模塊:數據、圖像校對、在校生、學籍注冊、學歷注冊模塊。在日常實際運行過程中存在以下問題:
學籍學歷信息管理平臺的設計還不完善,比如某些窗口的操作菜單設計不夠人性化;招生的數據不統一規范,導致出生日期數據格式混亂;在統計、查詢數據時,某些功能不太好用。
沒有建立相應的學籍管理制度來配合學籍電子注冊制度,這是當今成人高等院校應該逐步完善的任務,以此保證學籍電子注冊制度的順利運行。同時,學校沒有建立科學有效的學籍信息管理系統,仍然采用傳統的手工方式,導致無法適用先進的電子注冊管理制度。
電子注冊制度是一個需要各個部門協力合作才能貫徹落實的一項制度,教育部、省教育廳、學校三方的密切配合是關鍵。但是目前三部門還沒有建立以一種自下而上的快讀協調和解決電子注冊工作中遇到問題的機制,導致出現問題時得不到專業的幫助。
學籍管理人員素質有待提高,培訓跟不上。電子注冊工作對學籍管理人員的素質要求高,需要他們熟練掌握計算機網絡技術,在整理學生數據時要快要準,格式要規范。現實中很多成人教育的學籍管理人員未接受過專業電子注冊工作培訓,計算機技術不熟練,對電子注冊工作的開展是一大阻礙。
三、如何規范成人高校電子注冊制度
(一)成人高校應該重視電子注冊工作
各個成人高等院校領導必須改變觀念,重視成人教育的電子注冊工作,從人力、物力上加大對該工作的支持。成人高校的畢業證書信息是由教育部上網查詢,向全社會公開透明。如果在進行畢業上電子注冊時出現失誤,會改變學生信息,導致用人單位懷疑畢業證書的真實性,而這對畢業生來說會非常麻煩,也會影響學校的聲譽。因此,成人高校的領導們必須提高認識,投入更多的資源和精力管理電子注冊工作。
(二)逐步完善電子注冊制度
電子注冊制度的貫徹實施,需要配套的內部管理制度,保證工作的科學性、規范性、系統性。成人高校要逐步建立實施學歷證書管理與注冊工作目標管理的責任人制度,分解具體的電子注冊工作職責給每個人;建立電子注冊校驗制度,推行領導追究制,確保電子注冊工作的規范有序、科學高效的進行。
(三)將學籍與學歷的電子注冊制度有機結合
教育部出臺的《高等教育學生學籍電子注冊管理辦法》規定:學生自新生入學到畢業要實現全程跟蹤管理。成人高校教育應該將新生學籍電子注冊制度與畢業生學歷電子注冊制度有機結合起來,可以全面貫徹落實該規定,宏觀掌握學生入學報到率、注冊率,為下一步制定年度招生計劃提供科學依據。
四、結 語
現代是一個信息化、網絡化時代,成人高校必須緊跟時展的腳步,充分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對學校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實行電子注冊制度,全方位監控每一位成人高校的畢業生信息,保護每一個畢業生的合法權益,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質量,讓成人高校的學籍管理更加科學,更加完善。
參考文獻:
[1] 曾超.電子注冊在成人教育學籍管理中的應用初探[J].中國成人教育,2009(09).
[2] 劉耀南.成人高等教育學籍注冊的探索[J].中國成人教育,201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