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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森林是天然的制氧工廠
氧氣是人類維持生命的基本條件,文獻記載,一個人要生存,每天需吸入0.8kg氧氣,排出0.9kg二氧化碳。據研究測定,樹木每吸收44g的二氧化碳,就能排放出32g氧氣;樹木的葉子通過光合作用產生的葡萄糖,1g就能消耗2500L空氣中所含有的全部二氧化碳。而10m2的森林或25m2的草地就能把一個人呼吸出的二氧化碳全部吸收,供給所需氧氣。就全球來說,森林綠地每年為人類處理近千億噸二氧化碳,為空氣提供60%的凈潔氧氣。
1.2森林是空氣的凈化物
隨著工礦企業的發展以及人類生活用礦物燃料的劇增,受污染的空氣也開始威脅人類健康,其中二氧化硫就是分布較廣、危害較大的有害氣體。據測定,森林中空氣的二氧化硫要比空曠地少15%~50%。若是在高溫高濕的夏季,隨著林木生理活動的旺盛,森林吸收二氧化硫的速度還會加快。相對濕度在85%以上,森林吸收二氧化硫的速度是相對濕度15%的5~10倍。
1.3森林有自然防疫作用
樹木能分泌出殺傷力很強的殺菌素,能殺死空氣中的病菌和微生物,對人類具有保健作用。有人曾對不同環境每1m3空氣中含菌量作過測定:在人群流動的公園為1000個,街道鬧市區為3~4萬個,而在林區僅有55個。此外,樹木分泌出的殺菌素數量也是相當可觀的。例如,1hm2檜柏林每天能分泌出30kg殺菌素,可殺死白喉、結核、痢疾等病菌。
1.4森林是天然的消聲器
噪聲對人類的危害隨著公共交通運輸業的發展日趨嚴重,城鎮尤為突出。實驗測得,公園或片林可降低噪聲5~40dB,比離聲源同距離的空曠地自然衰減效果多5~25dB;汽車高音喇叭在穿過40m寬的草坪、灌木、喬木組成的多層次林帶,噪聲可以消減10~20dB,比空曠地的自然衰減效果多4~8dB。
1.5森林具有防止風沙、減輕洪災、涵養水源和保持水土的作用
由于森林樹干、枝葉的阻擋和摩擦消耗,進入林區的風速會明顯減弱。據資料介紹,夏季濃密樹冠可減弱風速,最多可減少50%,人類便利用森林的這一功能造林治沙。另外,樹冠對雨水有截流作用,能減少雨水對地面的沖擊力,保持水土。據計算,林冠能截流10%~20%的降水,其中大部分蒸發到大氣中,余下的降落到地面或沿樹干滲透到土壤中成為地下水。所以一片森林就是一座水庫。
2森林遭受破壞現狀
森林如此之重要,然而人類卻在悄然不覺中蠶蝕著這一片又一片的綠色屏障。據聯合國糧農組織統計,地球上幾乎1min就有超過20hm2的森林被毀掉,1950~1985年,短短的30多年時間,全球的森林面積減少了1/2。多年來,為了保護珍貴的森林資源,我國建立了嚴密的森林資源管理監督機構,組織開展了各類不同程度的打擊破壞森林資源和侵占林地專項行動,雖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諸多因素影響,我國林政案件的發生仍舊呈上升趨勢,違法征占用林地行為屢禁不止,林地流失狀況依然嚴重,林地保護管理形勢嚴峻。據統計,2007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林政案件20.95萬起,其中違法運輸木材案件占60%;共查處林政案件20.75萬起,查處率為99.02%。與2006年同期相比,2007年上半年林政案件總數增加3.4%,非法收購經營加工木材案件增加21.6%,違法征占用林地案件增加12.3%,違法運輸木材案件增加5.5%,盜伐濫伐林木案件基本持平。2007年上半年,因林政案件造成林木損失21.7萬立方米,其中,48.7%因盜伐濫伐林木案件造成。另外,森林火災對森林造成的破壞尤其嚴重。
近年來,全國發生的多起森林破壞大案,都是無以用簡單的數據來比擬的。因此,如何更好的保護森林資源,成為迫在眉睫,且亟待解決的重要問題。
3森林保護對策
3.1通過有關職能部門,普及《森林法》等有關法規及有關環保知識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多種形式宣傳森林法律、法規,增強公民的綠化意識,利用多種形式,深入鄉鎮、村組和山區農戶等基層,進行當地農民及全社會的環保意識教育。充實基層林業管理隊伍,保證經費等物質支持及時到位,并賦予其一定的行政執法權,以便及時、有效地制止亂砍濫伐林木等違法犯罪行為。
3.2結合檢察機關,開展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瀆職犯罪預防工作
深入到涉林案件中多發、易發瀆職犯罪的地方或部門,加強國家森林法規和刑法關于瀆職犯罪有關規定的宣傳教育,增強有關主管領導和工作人員按照職責要求嚴格依法行政的觀念,以達到從源頭上預防此類瀆職犯罪的目的。
3.3加大林政執法隊伍建設,理順林業管理體制
結合大力查辦涉林案件中發生的瀆職犯罪案件,或結合案例以案釋法,提高有關人員執法水平,促使其依法行政,文明行政;或指出其隊伍建設管理上的漏洞和不足,達到更有效地管理森林資源、打擊涉林違法犯罪的目的。
3.4總結以往查辦林業主管領導和林業工作人員瀆職犯罪的有效經驗和手段,加強執法監督
根據林業犯罪的特點和規律,對林業執法過程中暴露出的職務犯罪行為,堅決予以打擊。通過再查辦一批有震動、有影響的瀆職犯罪案件,促進林業工作人員嚴格執法,以便有效、及時地打擊破壞林業資源行為。
3.5嚴格實行責任追究制度
把森林資源保護納入目標管理,鄉鎮主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指派專門執法人員對采伐地點、木材市場、木材經營加工點等處加強監管,整頓流通秩序。加強野外火源管理,嚴格用火審批制度。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強化植物檢疫。加強對珍貴野生動物、珍稀野生植物、名木古樹的保護工作。對在監管中涉嫌、、的執法人員,由司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6建議土地管理部門嚴格依森林法、土地管理法的規定辦理林地征占用手續
保證在日常工作過程中照章辦事,不越權,不違規,在嚴格執行征、占用林地審批制度后再依法辦理土地審批手續,切實加強管理,堅決制止隨意侵占、破壞林地的行為。
論文關鍵字森林;涉林案件;森林保護
論文摘要隨著不斷增長的經濟和人口壓力,森林消失和森林破壞的形勢日趨嚴重。致使森林資源遭到重大破壞的一個重要原因即是亂砍濫伐、亂占林地現象的屢禁不止。重點就這一現象產生的緣由展開分析,并對森林資源的保護對策提出幾點建議。
參考文獻
[1]李智勇.中國森林生態史引論[M].北京:科學出版社,2007.
1.1森林分類經營與林業可持續發展
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是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的戰略問題。我國林業部門也根據這一戰略分別制定了國家及各省區的21世紀林業行動計劃。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與林業分類經營有密切的聯系。林地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林業可持續發展不可能通過無限制擴大經營范圍來實現,只有通過對林地資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產力水平才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方向。
1.2林業分類經營
實現林業分類經營,基本指導思想是根據森林主體功能的發揮來經營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資的經濟效果,其經營行為完全是一種商品生產行為。商品生產行為主要受市場經濟規律約束。因此,對于商品林經營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嚴格的計劃去控制,而應由企業根據市場做出選擇。生態公益林則以森林生態公益功能的發揮為主要經營目的,而生態公益功能則不可能直接體現為經營者的經濟效益。因此,必須通過宏觀調控,以總體功能最佳為指導,協調經營行為,理順經營與受益、投入與產出的關系,才能保證其經營走上良性發展道路。林業分類經營其實質是林業經營的集約化與細分化。通過分類經營,可使經營對象整體功能發揮最佳,實現高效經營,使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這即有利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對協調社會經濟的發展,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經濟發展與資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2加強森林病蟲害的防治
2.1提高生態認識,加強管理
(1)一是從加速生態建設和實施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認識。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標志,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是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環節。
(2)二是從減輕危害損失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高度認識。森林病蟲害的嚴重發生,直接制約著森林資源的發展,抓好森林病蟲害防治,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損失,保護森林資源,而且能夠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3)三是從實現新世紀林業跨越式發展的高度認識。森林病蟲害防治對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改善生態環境,提高森林資源質量,促進產業發展,擔負著支撐保障任務,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必須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2.2加強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工作
預測預報是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林業部門應該堅持把病蟲害的調查監測工作放在首位,對轄區內的全部森林資源進行病蟲害調查監測,要以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森林病蟲害動態作為基本目標,確定專人、固定地塊、明確對象、指定方法、定時調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除治,堅決避免平時不調查,等到發現已是嚴重危害的局面。從發展看,全國要以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為龍頭,以省、市重點測報點為骨干,以縣級測報點為基礎,盡快建立起一個覆蓋全國的、健全的預測預報網絡體系。不僅要能夠及時掌握全國森林病蟲害發生情況、發展動態,進行區域性短期預報或預警,而且能夠結合林木資源狀況、氣候氣象條件等相關資料,為國家林業主管部門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同時,要通過對主要森林病蟲害的一般調查和系統觀測,不斷積累基礎資料,建立起數據庫,用高新技術和監測信息處理系統開展監測與預報工作。當前,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省市重點測報點的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達到儀器設備現代化、技術先進、管理科學規范,使監測和測報能力能夠適應防治工作的需要。【摘要】隨著社會生產的發展,人類對環境的影響日趨劇烈。與此同時,森林的生態環境調節功能也越來越受到重視,林業不但是一個物質資料生產部門,同時也是生態公益功能生產部門。林業生態公益功能的認識不能只停留在宣傳上,還要做到針對森林的公益功能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
3.1盡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
由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森林分類區劃標準與方法,各地按照區劃標準與方法盡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工作,在將森林資源區劃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基礎上,將公益林進一步區劃為國家重點公益林和地方重點公益林,將商品林進一步區劃為天然商品林和人工用材林。
3.2根據森林分類區劃制定不同的限額采伐措施
對于重點公益林特別是國家重點公益林,實行禁伐,嚴格保護,只能進行撫育性采伐或者改造性采伐;對于天然商品林實行限伐措施,確保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額度。對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別編制采伐限額并執行。
3.3建立生態效益補償機制
建立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對公益林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給予相應的補貼;對集體及私人業主營造的林木被區劃為公益林的,由國家收購,不愿意被區劃為公益林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與集體或私人業主簽訂禁伐、限伐協議并給予相應的補償;對于私人業主營造的商品林,其不愿意繼續經營又不能轉讓給他人的,也應當由國家予以收購并給予一定的補償;逐步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金繳納制度,要求生態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于生態公益林的供水、風景旅游、林地礦產開采、征占用生態公益林林地等經營單位或個人繳納生態公益林補償金。
3.4加強采伐限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
應當加強對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在伐區調查設計、伐后驗收、采伐更新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其次,雖然對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限額予以放寬,主要由經營者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確定,但是,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同樣事關生態環境和水土保持,因此,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的內容實施,林業主管部門則應當加強對森林經營方案實施的監督檢查。
4結語
森林資源關系著人類生存環境,因此加強對森林資源的保護是維系生存環境的基礎和保障。所以,我們要提高對森林資源的重視度,在了解保護森林資源重要性的基礎上采取措施,加大管理力度,保證人與自然在和諧的自然環境下和睦相處,構建適合人類生存的良好環境。接下來就提高森林資源保護管理水平的措施進行了簡要的闡述:
(1)重視森林資源保護工作,加強管理。對于森林資源的保護要突出兩個工作中心,即林地保護和林權管理。此外更要加強對森林利用、林地林權以及森林經營方面的管理,對森林資源的整體情況進行實時的監控,充分保證森林生態系統在正常的狀態下運營。與此同時,要將森林覆蓋率、林地保有量等列入制約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要指標,作為政府的考核指標。同時需要有實際行動的配合才能保證森林生態系統的平衡,采取合理的措施最大限度的減少水土流失,防風固沙,促進森林資源的合理再生和高效利用。
(2)促進高效林業產業的可持續發展。要實現高效林業產業的快速發展,就要采取全方面的的措施,不僅要從森林資源使用的自身優勢來考慮,更要采取相應的配套措施。首先,加快林木種苗工程建設的進程,主要發展經濟林木產業。經濟林木產業不僅具有特色,又兼具時效性,若其發展順利,將成為林業產業中新的經濟增長點。其次是不斷推廣新經濟林產業,同時也要注重發展名、特、優經濟林產業,根據林木地方種植特點做到有針對性有選擇性地大力推廣種植。
(3)統籌兼顧,做好荒漠森林生態系統保護及管理工作。在進行荒漠治理時,重建和封禁保護工作要同時進行,這樣才能更好的促進荒漠生態系統的修復,取得更進一步的優化。同時,生態系統的保護工作要與經濟的發展相協調,在保護森林資源的同時,為人們發家致富提供了一條道路。完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機制。生態效益補償制度是自然資源有償使用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有償使用制度就是指在利用生態資源產生利益的過程中,自然資源的使用權人對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人為保護生態環境支付一定的費用。這種制度有兩方面的含義:一是自然資源具有一定的經濟價值,自然資源的使用權人向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人支付一定的費用是對自然資源價值的體現,也是自然資源所有權人獲得經濟效益的一種手段;二是自然資源的所有權人為保護自然資源付出了一定的努力和代價,理應得到相應的經濟補償,而自然資源的使用者也無權免費的使用經改善的生態環境,也應當進行相應的經濟補償。
(4)不斷完善森林資源保護體系。就目前的森林保護體系來說還存在著諸多問題,這就需要采取相應的措施來不斷的完善。首先,完善法律法規,將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條例列入明確的法律條文,以此來規范森林保護與管理中的工作細節,使得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體制更規范化和現代化。其次,對限額的森林資源要嚴加管理,嚴格進行“三總量”控制。最后也是最為重要的就是加強林區的綜合治理工作,并定期的進行執法檢查,對于毀林開荒等違法行為要嚴懲,從根本上確保森林資源的安全。同時要加強森林資源保護力度。近幾年來。我國在保護生態環境的領域取得了一定成績,各地區林業部門對森林資源都加大了保護力度,尤其是加大了對非法砍伐樹木、開墾農田的打擊力度,挽回國家經濟損失,加大了對退耕還林工程實施情況的監督,增加了森林面積。但是,部分地區的監管力度仍然不夠,如缺乏對林地用途的審核制度,無法及時發現破壞林地的行為,對各種案件的監察力度也未落到實處。
2結束語
關鍵詞:香格里拉森林資源資源保護
香格里拉——人間的世外桃源,那里雪山環抱、峽谷壁立、草原遼闊、陽光燦爛、空氣清新,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充滿濃厚宗教色彩和和平寧靜氣氛的地方——英國作家詹姆斯.希爾頓在他的《消失的地平線》中如是描述。1997年9月14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宣布香格里拉就在迪慶藏族自治州,頓時香格里拉“香”滿天下,吸引了無數游客前來“朝圣”,產生了巨大的旅游效益,有力地促進了當地經濟與社會發展。而最令每位迪慶人引以自豪的是其茂密的植被和豐富的動植物資源,豐富的森林資源是阻止西北風沙南侵的重要屏障,是江河源流傳流不息的基礎,是全球生物多樣性的重要組成部分,現已香格里拉被確定為世界十大自然物種基因庫存之一。基于此,強調香格里拉的森林資源保護,對促進香格里拉經濟和社會的持續發展,改善生態環境,建設永遠的香格里拉具有重大意義。
一、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的現狀
1.香格里拉擁有豐富的森林資源
迪慶,藏語意為“吉祥如意的地方”,位于云南省西北部,青藏高原的南延部分的橫斷山脈腹地,地處滇、川、藏三省(區)交界處,在東經90º35′-100º19′、北緯26º52′-29º16′之間,全州平均海拔為3380米,州內氣候屬于溫帶—寒溫帶氣候,年平均氣溫4.7℃-16.5℃,年極端最高氣溫25.1℃,最低氣溫–27.4℃。太陽輻射強,干濕季分明,立體氣候明顯。正是由于特殊的地理環境和復雜的生態環境條件,造就了了香格里拉獨特的自然景觀和豐富的自然資源,成為我國金沙江林區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目前全國保存較好的以亞高山針葉林為主的原始林區。據統計,分布在迪慶州境內的種子植物達到5000多種,包括2183種高等植物、969種藥用植物、136種野生食用菌、1578種觀賞植物,境內野生動物資源1400余種。其中屬于國家一、二級保護植物的有30多種,動物的有60多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稀動植物有滇金絲猴、黑頸鶴、禿杉、拱桐、紅豆杉、榧木等。總的來講,香格里拉的森林資源具有林業用地廣闊、樹種資源豐富、林木蓄積量高、以針葉林為主等特點。
2.香格里拉的森林資源已經發生衰減
從1992年2月起至1995年5月的全州森林資源遙感調查顯示:全州林業用地面積為181.2萬公頃,其中有林面積94.3萬公頃、疏林面積45.3萬公頃、灌木林面積24.9萬公頃、無林地16.8萬公頃。全州林木總蓄積量為22680.2萬立方米,其中有林地蓄積18383萬立方米、疏林地蓄積4219萬立方米、散生木蓄積5.4萬立方米。與印度東北角的阿薩母比緬甸北部高山區相比,迪慶的森林植被保護較好,森林資源較豐富。但是,香格里拉僅是30年代初對迪慶的紀實性描述,由于森林生態系統的脆弱性,森林植被已經發生了衰減。例如,不包括灌木的森林覆蓋率:60年代(66年)為56.32%,70年代(74年)為42.21%,80年代(84年)為38.67%,90年代(91年)為35.37%。包括灌木在內,80年代森林植被覆蓋率為76.57%,90年代為55.62%。森林覆蓋率平均每年衰減為0.7%。森林衰減的原因很多,但是采伐是其主要原因。正如世界自然基金會哈羅德瓦德里在《迪慶森林遙感》中所寫到:“目前,迪慶州僅采伐冷杉、云杉和松樹等木材收入就占了迪慶州財政收入的80%,這反映了對木材產品的單一的工業依賴。在海拔3000米以上的陡坡地上采伐,跡地更新造林成了冒險的賭博。”
3.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初現成效
從1998年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以來,到2002年5月止,全州共落實管護面積172.2萬公頃,占任務量的120%;完成公益林建設46500公頃,其中人工造林1553.3公頃、封山育林34366.7公頃、人工促進天然林更新14200公頃,森林覆蓋率已達到65.4%。可以說,天然林保護工程及退耕還林(草)工程初現成效,使境內的森林資源得以休養生息,降低了各種自然災害發生的頻率,為野生動物提供了生存環境和棲息地,奠定了社會和經濟發展的堅實基礎,使香格里拉變得更加美麗。
4.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任重道遠
雖然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已經初現成效,但是,仍然應當認識到,香格里拉的特殊地貌以及大部分寒冷季節導致了脆弱的生態環境,建國以來對林木的大肆采伐以及森林火災、挖沙取石更加重了對森林資源的破壞,此種類破壞的嚴重后果不可能在短期內完全恢復,它需要數代人做出不懈努力,才可能再現英國人希爾頓在《消失的地平線》中描述的那郁郁蔥蔥的森林。
二、香格里拉森林資源衰減成因分析
1.森林資源保護立法缺乏系統性
除國家法律法規外,關于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主要有:《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自治條例》(有關規定)、《迪慶州森林資源林政管理辦法》、《迪慶州綠化考核獎懲實施辦法》、《迪慶州自用材管理辦法》、《迪慶國有林場實施方案》、《迪慶州野生動物保護管理辦法》、《迪慶州天保工程管理實施細則》、《迪慶州退耕還林管理實施細則》、《迪慶州“十五”期間采伐限額實施方案》《迪慶州護林防火實施細則》、《迪慶州防火目標管理責任狀》《關于禁止捕殺野生動物的通告》、《中甸縣關于嚴禁采集松茸的通告》《中甸縣2000年前消滅宜林荒山的決定》等。形式上看,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的規范比較全面,但是仔細研究會發現這些規范仍然比較凌亂,缺少系統性、整體性和綜合性。
2.森林資源保護執法力度有待加強
1998年9月-2002年5月迪慶州森林公安、林政共受理各種林業案件783件,查處778件,處理各類違法人員1171人次,收繳木材1938立方米,沒收偽造木材運輸票證40741立方米,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2000多萬元。有力的打擊了林區違法犯罪活動,從而保護了森林資源。但仍有一些林業行政部門和執法人員認識不到位,履行職責不主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仍然在相當范圍客觀存在。
3.林區職工需要脫貧致富
從1998年9月1日起,迪慶州全面停止了天然林采伐,全州1447名森工企業職工失去勞動對象,企業停產,職工減收。為解決相關問題,全州采取撤銷森工企業建制,組建12個國有林場的方式,對森工企業實行屬地管理,全州6戶森工企業實行轉產分流,全面完成12個國有林場的組建,并分設14個分場,197個管護站,安置到天保工程的森工企業職工共846人,昔日的伐木工人變成了護林育樹人。雖然這些措施基本解決了森工企業的職工出路問題,但如何維護職工利益以及林區職工群眾和原來服務于森林采伐業的第三產業的人員的脫貧致富問題仍然是一個嚴峻的考驗。
4.自然保護區管理落后
香格里拉境內有白馬雪山、哈巴雪山、碧塔海、納帕海等自然保護區,這些保護區對于天然林的保護、生物多樣性的維護、自然景觀的保持都做出了積極的貢獻。但由于基礎設施落后,管理人員不足,且缺乏專業技術人才,整體素質不高,致使管理能力弱。同時,由于實施天然林保護導致當地社區的經濟收入減少,對當地社區和農戶產生了不利影響,自然保護區與當地社區的矛盾日益突出。這些社會矛盾與沖突不利于對香格里拉森林資源的保護,也不利于社會的穩定與發展。
5.農村能源建設有待加強
山區群眾建房、生產以及生活用材大多以木材為主,勢必造成對森林資源的低價值消耗。而森林采伐是森林面積減少的主要原因,工業用材和薪柴的需求又是采伐率據高不下最主要原因。如果改變人們以木材為主用能結構,將大大減少森林采伐量,對森林資源的有效保護是大有裨益的。為此,從天然林保護工程實施以來,迪慶州加強了農村能源建設,能源建設已初有成效,但是以木材為燃料和以木材建房者大有人在。
6.水土流失、泥石流及滑坡等自然災害明顯增加
森林的亂砍濫伐導致給香格里拉水土流失嚴重。2001年該州水土流失的面積已達到4890平方公里,占到了土地面積的20.5%。挖沙采石行為也是滑坡和泥石流的重要誘因。在過去幾年內,香格里拉縣環保局至少關閉了200多家采石采砂場。盡管如此,大規模破壞生態的挖沙采石行為仍屢禁不止。在香格里拉縣,隨意開山采石的現象令人震驚,從縣城放眼看去,就可見到城外四周山體都被大面積“開膛破肚”。據統計,縣城周圍被破壞的土石方至少有2500萬立方米。開山采石破壞生態植被,由于高原脆弱敏感的生態系統使生態環境很難恢復,這也是造成塌方和泥石流爆發的重要原因之一。
7.生態旅游對森林資源帶來負面影響
中國人與生物圈國家委員會的調查顯示,在我國已開展旅游活動的自然保護區中,有44%的保護區存在垃圾公害,12%出現水污染,11%有噪音污染,3%有空氣污染。而在香格里拉,生態旅游對森林資源的負面影響仍然不可忽視。以迪慶州的三壩納西族鄉為例,從90年代中期開始大力發展旅游業以來,在水渠旁修了許多公路,破壞了本已脆弱的植被系統,加劇了當地的水土流失。在水土流失情況最為嚴重的東壩村,2001年的水土流失面積為17.70KM2,輕度流失面積為7.78KM2,中度流失面積為7.53KM2,強度流失面積為2.38KM2。
8.森林火災影響森林資源的消長
建國前,香格里拉地區對預防和撲滅森林火災不重視。建國后,增強了防火災識,提高了控制森林火災的能力,森林火災次數逐年下降,火災損失逐步減少。但從1975-1995年共計發生火災651起,成災面積為269184畝,損失林木1022029立方米,燒死幼樹1011.44萬株的數據來看,火災仍然是造成森林資源減少的重要因素。雖然從1998年9月1日起,全州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提高了森林覆蓋率,但由于森林工業的萎縮,其所負擔的防火基金得不到保障,1999年迪慶州的森林火災數量急劇上升,僅4月間,一個鄉的一起火災就造成1.2萬畝天然林毀滅,相當于1998年云南全省森林火災面積的總和。
三、保護香格里拉森林資源的若干建議
1.進一步完善森林資源保護立法,加強執法,提高群眾森林資源保護意識
為了強化林業管理,有效地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充分發揮森林的多種效益,實現香格里拉的可持續發展,可以根據我國《民族區域自治法》、《森林法》,將現有香格里拉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及政策進行整合,制定統一的《云南省迪慶藏族自治州森林條例》。該條例既可統領現存規定森林資源保護具體方面的地方法規規章,使整個地方法規系統化,更好的貫徹執行上位法律規范。同時,又可在該條例下完善森林資源保護方面的其他立法,進一步完善法規體系的系統性、整體性和綜合性。此外,還應在搞好林業執法隊伍建設和提高自身執法能力、建立健全執法人員獎懲制度、加強對執法人員監督與管理等方面做好工作。在提高群眾森林資源保護意識方面,要做好宣傳,提高群眾的環境意識、生態意識、法律意識,同時要采取吸引群眾參與森林資源保護的政策,使群眾從森林資源保護中獲得利益。對私人開放商品林建設、在公益林建設中引入民營機制,發揮森林資源的市場運做,才能保證群眾持續有效的參與到森林資源的保護、利用和培育中,實現有效的行政執法。
2.實施國有森林資源管護經營責任制,促進林區職工群眾脫貧致富
國有森林資源管護經營責任制的基本內容是,在國有森林資源所有權、林地用途、森林經營規程不變前提下,將全部林地按林場(所)林業戶數分成對應的管護經營責任區,讓職工群眾在看好林、管好林、造好林的同時,合理開發利用林內的山副產品資源,所得收入歸管護者個人,從根本上把管護責任與個人利益緊緊地捆在一起。目前,迪慶州的管護責任只是劃分到各個責任單位,自然保護區統一由自然保護區管理機構管理,保護區以外的國有林統一由各國有林場經營管理,集體林由集體林權屬單位經營管理,林業工作站負責監督指導。筆者認為,可以在劃定部分公共管護區后,其他部分按職工戶數劃分為責任區,簽訂責任狀,讓職工真正成為森林資源保護、培育和利用的主人,把促進森林資源增長、增加職工群眾收入、為林區職工群眾提供廣闊就業天地有機結合起來,將會產生一人管護,全家就業的實際效果。只要提高了職工群眾的積極性,就會改變過去對森林資源單純利用的模式,實現森林資源保護與人民富裕同時并舉的目標。
3.加強自然保護區的建設,有效保護天然林
其一,加快基礎設施建設。提高管理機構的基礎設施條件,修建辦公用房和職工住房等;建立宣教中心;加快信息網絡系統建設;加大對森林消防和森林公安的設施設備的投入,最終提高管理能力。其二,增加管理力量,改善管理人員待遇,提供相應培訓機會,提高整體素質,滿足保護區工作的需要。其三,自然保護區與當地社區共建。其實社區是當地自然資源的使用者,只有當地社區也加入并以社區為基礎的自然保護區系統才有可能真正達到有效持續的保護,才可能減輕國家對自然保護區的財政負擔。為達此目的,應充分運用當地豐富的礦產、水能和旅游等非木材資源,開展興修水利、修筑道路、建造橋梁等建設項目,開展生態旅游項目;推廣科學種田、養殖、放牧;對林副產品進行合理有序開發與保護。最終形成當地居民持續的替代經濟收入,這樣既可促進經濟發展又可有效保護天然林,處理好了發展與保護的關系。
4.推進農村能源改革,合理改善農村用能結構
加強農村能源建設,保護森林和維護生態,對于促進香格里拉農村經濟、社會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極為重要。大力推廣沼氣池、太陽能、電能、節柴灶等替代能源,轉變用能結構,推廣替代木材的各種建房用材,減少對森林資源的低價值消耗。以云南省玉溪市為例,農村新能源代替燒柴,每戶農戶一年可以節省柴薪2.5噸,相當于保護半畝森林一年的樹木生長量。新的農村能源計劃完成后,建設19萬口沼氣池和21座秸稈氣化站,相當于每年保護了10萬畝森林的生長量。農村能源建設工作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大量資金和技術的投入,需要相關部門的通力合作,更需要政府有利的組織、領導和鼓勵。為進一步推進農村的能源改革,政府應解決相關資金技術問題,有效利用香格里拉豐富的電力和太陽能,促進香格里拉的農村能源建設,采取相應的政策鼓勵農民使用新能源。
5.積極鼓勵植樹造林,大力推進綠化,有效防止自然災害
其一,鼓勵利用多種資金,采取多種形式進行植樹造林,營造的林木誰造誰有,維護承包造林者的合法權益,調動全社會造林綠化的積極性;其二,規定優惠的措施,鼓勵開發“四荒”植樹造林;其三,有效科學地限制開山采石;其四,規定退耕還林的土地種類和實施退耕還林可以享受的優惠政策;其五,重點保護公路兩旁的植被,防止塌方和泥石流中斷交通,影響經濟發展;其六,對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盡量減少對生態環境的破壞。只有森林植被的有效保護,才能發揮森林的生態效益,有效控制各種自然災害。
6.加強對生態旅游管理,避免對環境的不利影響
其一,通過集中學習及與加強生態旅游相應的政策、經濟、法律手段落實的方式,提高旅游經營管理者的環保意識。其二,加強游客管理。根據生態資源的承載量,控制游客的數量;有效控制游客的活動范圍,重點保護一些脆弱而珍貴的生態環境;通過門票、旅游須知、導游圖、旅游區內的環保指示牌,發放廢品收集袋等手段,以“除了回憶什么也別帶走,除了腳印什么也別留下”為口號,提醒游客注意環保,增強環境意識。其三,完善生態旅游相關立法和執法,保證生態旅游的健康發展。
7.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加強森林防火管理
其一,加強森林防火責任制落實。在州政府與各縣政府簽訂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狀基礎上,縣政府與鄉鎮政府、鄉與村、村與戶層層簽訂當年度森林防火目標管理責任制;其二,充分利用各種形式進行宣傳,要求從自己做起,對別人監督,達到群防群治的目的,努力提高全民的防火意識;其三,加強火源管理,增加防范措施;其四,加強森林防火隊伍建設;其五,堅持增加森林防火資金投入,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其六,始終堅持實施科技防火,加強科學防撲森林火災技術的推廣應用,譬如營造生物防火林帶,加強森林防火等。
8.弘揚藏文化生態保護理念,提高生態意識,促進森林資源保護
在迪慶藏文化中,非常敬畏自然規律,對自然有種特別的感情,把自然界中的一切都視為是有靈性、神圣不可侵犯的事物,人們不可動其一草一木,這構成了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迪慶藏文化的精髓。正是在這種文化理念之下,許多迪慶州的大山被賦為神山,至今仍然是保護最完好的原始森林。譬如梅里雪山雨崩村的神山,森林茂密、古木參天,被美國大自然保護協會的植物專家譽為“仿佛精心設計的園林”。盡管在追求經濟發展潮流的沖擊下,有的藏民淡化了這種生態保護理念,為求發展不惜破壞自然,但是,作為全民信教,有堅實的不殺生、普渡眾生、保護生命、尊重生命的藏區,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理念基礎仍然是較為堅定的。因此,我們仍然可以通過高僧生態保護講座等形式,宣傳人類同自然環境協調發展的古老觀念,進一步挖掘人們心中的自然生態保護理念,最終影響人們的行為,保護森林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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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森林資源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可持續發展
一、加強林業部門對林業生態公益功能的經營管理
1.1森林分類經營與林業可持續發展
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是世界各國都十分重視的戰略問題。我國林業部門也根據這一戰略分別制定了國家及各省區的21世紀林業行動計劃。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與林業分類經營有密切的聯系。林地資源的稀缺性,決定了林業可持續發展不可能通過無限制擴大經營范圍來實現,只有通過對林地資源充分有效的利用,提高林地生產力水平才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根本方向。
1.2林業分類經營
實現林業分類經營,基本指導思想是根據森林主體功能的發揮來經營森林。商品林追求的是投資的經濟效果,其經營行為完全是一種商品生產行為。商品生產行為主要受市場經濟規律約束。因此,對于商品林經營不宜采取太多行政手段去管理,也不宜采用嚴格的計劃去控制,而應由企業根據市場做出選擇。生態公益林則以森林生態公益功能的發揮為主要經營目的,而生態公益功能則不可能直接體現為經營者的經濟效益。因此,必須通過宏觀調控,以總體功能最佳為指導,協調經營行為,理順經營與受益、投入與產出的關系,才能保證其經營走上良性發展道路。林業分類經營其實質是林業經營的集約化與細分化。通過分類經營,可使經營對象整體功能發揮最佳,實現高效經營,使有限的資源得到充分利用,這即有利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同時對協調社會經濟的發展,正確處理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經濟發展與資源利用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二、加強森林病蟲害的防治
2.1提高生態認識,加強管理
(1)一是從加速生態建設和實施國家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認識。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是我國的一項基本國策。良好的生態環境是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標志,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是保護森林資源,促進生態環境建設的重要環節。
(2)二是從減輕危害損失促進社會經濟發展的高度認識。森林病蟲害的嚴重發生,直接制約著森林資源的發展,抓好森林病蟲害防治,不僅可以大大降低損失,保護森林資源,而且能夠促進國民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
(3)三是從實現新世紀林業跨越式發展的高度認識。森林病蟲害防治對加快造林綠化步伐,改善生態環境,提高森林資源質量,促進產業發展,擔負著支撐保障任務,實現林業跨越式發展必須加強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
2.2加強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工作
預測預報是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的重要基礎。林業部門應該堅持把病蟲害的調查監測工作放在首位,對轄區內的全部森林資源進行病蟲害調查監測,要以全面、及時、準確地掌握森林病蟲害動態作為基本目標,確定專人、固定地塊、明確對象、指定方法、定時調查,做到及時發現、及時除治,堅決避免平時不調查,等到發現已是嚴重危害的局面。從發展看,全國要以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為龍頭,以省、市重點測報點為骨干,以縣級測報點為基礎,盡快建立起一個覆蓋全國的、健全的預測預報網絡體系。不僅要能夠及時掌握全國森林病蟲害發生情況、發展動態,進行區域性短期預報或預警,而且能夠結合林木資源狀況、氣候氣象條件等相關資料,為國家林業主管部門宏觀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同時,要通過對主要森林病蟲害的一般調查和系統觀測,不斷積累基礎資料,建立起數據庫,用高新技術和監測信息處理系統開展監測與預報工作。當前,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國家級中心測報點、省市重點測報點的儀器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技術手段的提高和管理制度的健全,要達到儀器設備現代化、技術先進、管理科學規范,使監測和測報能力能夠適應防治工作的需要。
三、完善森林限額采伐制度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為了保證森林采伐限額制度確實有利于使我國的林業發展從木材林業向生態林業轉變,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對該項制度加以完善。
3.1盡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
由國家林業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森林分類區劃標準與方法,各地按照區劃標準與方法盡快完成森林分類區劃工作,在將森林資源區劃為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基礎上,將公益林進一步區劃為國家重點公益林和地方重點公益林,將商品林進一步區劃為天然商品林和人工用材林。:
3.2根據森林分類區劃制定不同的限額采伐措施
對于重點公益林特別是國家重點公益林,實行禁伐,嚴格保護,只能進行撫育性采伐或者改造性采伐;對于天然商品林實行限伐措施,確保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額度。對天然商品林和人工商品林分別編制采伐限額并執行。
3.3建立生態效益補償機制
建立生態效益補償基金,納入中央和地方財政預算,對公益林分別由中央財政和地方財政給予相應的補貼;對集體及私人業主營造的林木被區劃為公益林的,由國家收購,不愿意被區劃為公益林的,當地林業主管部門應當與集體或私人業主簽訂禁伐、限伐協議并給予相應的補償;對于私人業主營造的商品林,其不愿意繼續經營又不能轉讓給他人的,也應當由國家予以收購并給予一定的補償;逐步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金繳納制度,要求生態公益林使用者、直接受益于生態公益林的供水、風景旅游、林地礦產開采、征占用生態公益林林地等經營單位或個人繳納生態公益林補償金。
3.4加強采伐限額制度執行的監督檢查
應當加強對公益林、天然商品林在伐區調查設計、伐后驗收、采伐更新等各個環節的監督檢查。其次,雖然對人工商品林的采伐限額予以放寬,主要由經營者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確定,但是,人工商品林的采伐同樣事關生態環境和水土保持,因此,經營者應當嚴格按照森林經營方案的內容實施,林業主管部門則應當加強對森林經營方案實施的監督檢查。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經濟效益生態效益
一、可持續發展思想的提出及其涵義
1987年在挪威首相布倫特蘭夫人的領導之下,世界環境與發展委員會想聯合國提交一份題為《我們共同的未來》的報告,在報告里提出了我們應致力一條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相結合的發展模式,并且對可持續發展作了明確的定義:既滿足人的需要,又不損害后代人滿足需要能力的發展。
可持續發展包括三個方面的內涵:生態的可持續發展、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和社會的可持續發展。所謂生態的可持續發展,是指社會賴以生存的自然條件的可持續發展。人類的生存離不開一定的自然條件,而自然條件的優劣往往又會給人類的生存和發展造成影響。
二、林業的定義及目前我國林業的發展狀況
所謂林業,是為進行森林經營組織起來的,以進行木材、林產品生產和保護性資源經營并以后者為基礎的基礎產業和公益事業。森林經營包括森林的采伐與更新、森林保護(含病蟲害防治與防火)、森林再造、森林撫育和城市森林的建立、管理等一系列林事活動。
我國的林業發展經歷了三個發展時期,第一個階段是林業的初期發展階段,(1949-1978),即傳統林業發展階段。這是為國家工業化提供積累,大量采伐原始林的過程。第二階段是林業發展的探索階段(1978-1992),這一時期的核心活動是在集體林區和其它非國有林區進行“林業三定”:穩定山權、林權,劃定自留山,確定林業生產責任制。但由于對改革的目標認識不足,林業改革的進展,遠遠落后于其它部門,迄今未走出一條可行之路。第三階段始于1992年,受世界環發大會和國際林業轉軌的發展態勢以及我國環境惡化的現狀的影響,我國的林業邁向新的發展之路,但這一過程很漫長。特別是我國地區經濟發展不平衡,一般說林區多在山區,而這些地區也是經濟上最貧困的地區。因此,基于經濟的誘惑,各地破壞性掠奪式采伐利用仍時常發生。這一時期的林業的發展必須落實到林業的科學經營上。否則,再像過去幾十年只知道造林、采伐而不知道森林經營,最終將葬送林業的發展。這也就提出了兼顧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相結合的可持續發展的林業經營模式。
三、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及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一)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含義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是在1992年的世界環境發展大會上提出的,這時可持續發展的理念深入到各個方面,我國也已把此定為國策之一。當前世界各國都在研究和判定林業可持續經營的標準和指標體系,我國的林業工作者也參與了這一活動,有關方面也提出了標準和66項指標,對這方面的研究也正在深化。
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涵義,實質表現在三個方面:⑴經濟能力,即能源、資源、資金和信息使用的效率、效益和增長率,人均收入、資源儲量、資本可替代性等;⑵社會合力,即人口容量、人口素質、公共意識、文化道德、生活方式、社會公平性、社會穩定性、體制合理性等;⑶生態支持力,即生態自我調節力、生態還原力、資源承載力、環境資源等。
(二)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我覺得主要應作以下幾個方面的努力:
1、依靠科技發展林業。我認為可持續發展的一個根本的策略是科技的發展,因為可持續發展的內涵包括經濟的發展和對資源與環境的再發展能力的保護。那么既要發展經濟又要保證資源與環境的發展力,最有效的解決辦法就是依靠科技來發展經濟,改變傳統的以環境和自然資源為代價的粗放式經濟發展模式。因此,在林業發展上,實施科技興林,不斷提高林業建設的科技含量是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關鍵。
(1)建立林業科技創新體制,建立起以企業為主體、以市場為導向、以科技為核心、以效益為目的的林業科技創新體系,以促進林業生產力提高;有人提出了“數字林業”的概念,即利用現代信息科技手段,推動林業經營和管理的精確化、科學化,加快實現林業的現代化。
(2)深化林業科技體制改革,堅持科研成果從實踐中來,到實踐中去,指導林業的發展,從根本上解決科研與生產建設脫節的問題。要鼓勵科技人員通過技術承包、技術轉讓、技術服務、聯合開發、創辦經濟實體等形式,加快科技成果的轉化。
(3)加強基礎研究和應用技術研究。一要加強森林生態系統的研究,開展森林生態系統的監測;二要抓好良種壯苗和樹種結構調整,充分利用先進的技術,提高良種苗培育水平;三要研究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的木材加工、制造、利用技術,盡快提升木材工業總體技術水平,增加木材和林產品的經濟價值,增強市場競爭力。
2、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經濟的可持續發展調整優化林業經濟結構,促進林業產業的發展,是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物質保證。在第一產業方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推進短周期工業原料林和其他原料林、速生豐產林、竹林和名特優新經濟林建設;在第二產業方面,加大新產品開發力度,促進以低層次原料加工向高層次綜合精深加工轉變的步伐;在第三產業方面,要加大森林旅游業、花卉業的發展。要采取“以二促一帶三”的策略,調整生產力布局,淘汰落后產業,改造傳統產業,培育新興產業,推動產業重組,解決林業產業結構不合理的問題。調整林產工業產品結構,大力發展精深加工、發展優勢產品,努力開拓木材林產品的新用途,延伸產業鏈,增加附加值,解決林產品結構不合理和產品缺乏競爭力的問題。調整企業布局和資產結構,實施大集團、大公司發展戰略,共同開發新產品、新技術和新市場,提高企業專業化程度和產品技術含量,提高市場的競爭力。
3、注重林業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
(1)林業的生態效益
就我理解,林業的生態效益是指林業的發展所帶來的生態方面的正面影響。“人們普遍認識到,森林兼具有經濟效益、社會效益與生態效益等三種效益,其生態效益價值遠遠大于其經濟價值。”林業的發展可以帶來三種效益,在這三種效益中,經濟效益往往最先受到關注,但我們可以看到,在目前的情況下,生態價值得到了越來越多的關注。而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有著密切的聯系,林業的生態效益可以創造經濟效益。
(2)林業的生態效益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二者之間具有互相依存、互相矛盾、互相影響、互相作用的關系。在忽視生態環境而過度追求經濟增長時期,盡管當期的經濟增長速度相當快,但后期的經濟發展卻受到了生態環境被嚴重破壞而增長環境惡化的巨大報復,使得經濟發展停滯不前或萎縮。在既重視經濟效益又注重生態效益的時期,不僅當期的經濟快速發展,而且后期的經濟增長也能保持著良好的增長勢頭。當然,我們應注意,對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注重,并非消極的注重,而是積極的注重。如果采取消極的注重,即單純注重生態環境而放棄必要的經濟增長,那么,終究會因沒有必要的經濟增長而導致經濟效益滑坡,缺乏強有力的經濟實力支撐會使得生態環境保護失去現實意義或物質基礎。有學者提出“生態效益經濟”的概念,它充分反映了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之間的關系。
生態效益經濟是在以生態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約束條件下的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它包括以下五層意義:
其一,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二,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三,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四,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的社會再生產活動。其五,生態效益經濟是一種經濟增長、經濟效益、生態環境三者之間相互協調和有機統一的社會再生產活動。
從以上的生態效益經濟的定義和涵義我們可以看出,首先,生態效益經濟的落腳點在“經濟”上,它追求的是一種經濟效益,它“講求社會生產力發展速度和總量”,它“追求經濟效益總量較大化”;其次它又是一種“再生產活動”,它“以保持環境系統良性循環為約束條件”、“以綠色產業為重要支柱”
(3)注重林業的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在實踐中的對策
這些年來,林業的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受到了極大的關注,各地在實踐中采取了各種對策,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大體有以下幾個方面的措施:
①林農結合式。應用和推廣國內外先進技術和成果,采用科學的生產、管理方法,以林為主,林農結合,多種經營,逐步建成具有經濟、生態和社會效益的林業發展模式。大力推廣生態價值和經濟價值兼備的生態經濟兼作。如實行林草間作、林藥間作、喬灌混交等種植模式,最終使退耕還林成為調整農村產業結構,增加收入的良機,同時實現了生態和經濟效益的綜合效果。
②造林規模化。從提高生態效應、景觀效果、經濟效益出發,成片造林力度明顯加大,。片林建設以發展苗木基地、經濟果林、速生豐產林等經濟型林地為主。
③造林多樣化。采用多樣化的以林養林方式,有的以發展苗木養林,有的以發展林木加工養林,有的以發展經濟果林養林。農民還采取林苗結合、林禽結合、林菜結合、林果結合等方式,提高林地產出和經濟收益。
四、建立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法律機制
以上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對策,集中從政策制度層面進行了理解和闡釋。我們知道,除了政策制度,法律是最有效的保證和監督執行機制。以下將簡單地從現存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以及存在不足需要完善的地方進行評述。
(一)我國法律中關于林業可持續發展思想的體現
我們目前關于林業的單行法主要有兩部:《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以下簡稱《森林法》)及其實施條例。
在《森林法》的立法目的種就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為了保護、培育和合理利用森林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儲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是應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活的需要,制定本法。”在這以立法宗旨中,充分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和目的。在總則中,第5條規定“林業建設實行以營林為基礎,普偏護林,大力造林,采育結合,永續利用的方針。”第11條規定“植樹造林、保護森林,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各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全民義務植樹,開展植樹造林活動。”這些規定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思想,反映了我國法律對林和可持續發展的重視和關注。
在第二章“森林的經營管理”中的第14條建立森林資源檔案制度、16條政府制定林業的發展計劃、18條占用林地時的處理;第三章“森林保護”和第四章“植樹造林”都體現了可持續發展的理念,在實施條例中的相關規定同樣也體現了這一思想。
(二)對我國現存林業法律制度的完善
我國已經設立的林業法律制度的完整性、嚴密性存在缺陷,在立法思路、立法原則、履行程序、實現方式、法律責任等方面的制度內容上有遺漏、空白、不明確之處。我們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加以補充和和完善:
(1)首先,重新確立林業立法思路。我國的林業立法,沒有全面反映生態規律的要求,沒有真正貫徹生態優先、保護資源的立法思想,應該借鑒發達國家立法的先進經驗,實行環境保護優先原則。在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及其他利益發生沖突時,優先考慮生態利益。
(2)立法原則的創新。
a、尊重和體現生態規律的原則。林業立法充分地考慮森林生態系統的物質、能量運行規律,重視生態平衡理論以及生物多樣性的發展規律,尊重自然和生態規律。
b、以可持續發展為導向的原則。林業立法應當充分地考慮實現人類社會、經濟發展所必需的生態環境與森林資源條件,考慮地球環境與森林資源的保護。
c、突出生態利益與經濟利益協調平衡的原則,在進行林業行政立法時,注重林業的生態經濟效益綜合評價。我們應當將森林生態環境損益分析立法和對法律規范的成本----效益分析方法分別運用到對森林開發行為的預測、評價、管理以及擬定(或既定)法律制度的設計與分析之中,作為指導法律以及確定法律規范的理論基礎。以真正通過立法實現社會、經濟、環境三方面效益的均衡和綜合發揮。
(3)在執法方面,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需要改進:一是必須實行森林采伐限額管理,控制森林資源過量消耗,健全管理機制,加大管理力度。二是必須加強林地管理,防止有林地逆轉,實行林地用途管制和總量控制制度,嚴懲毀林開墾和亂占林地的違法犯罪行為。三是必須認真執行憑證運輸木材制度,嚴格對木材經營加工單位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木材運輸證的領取、保管、發行和統計報告制度。四是必須堅持依法治林,加強基層執法隊伍建設,抓好林業法律、法規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將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置于法律、法規的約束之中,加強基層執法隊伍的建設,實現森林資源保護管理的規范化、制度化。
(4)在監測方面,要進一步加強綜合監測體系建設,實現對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要以森林資源監測為主體,整合現有監測資源,擴展監測內容,建立健全全國森林資源與林業狀況綜合監測體系,實現對森林資源和林業狀況的綜合監測和評價。要制定切實可行的計劃,采取有力的措施,實現對森林資源的監測和林業經營的管理。要依靠科技進步,建立森林資源管理信息系統,為林業信息化建設和管理提供平臺,全面提高森林資源監測的科技含量和監測成果的時效性。
另外,要在全面加強森林資源監測和分析的基礎上,建立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預警和應急系統,有效防范重大突發森林資源破壞事件的發生和發展。
關鍵詞:林業;可持續發展;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法律問題
中圖分類號:S757.4文獻標識碼:A
前 言
林業資源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其建設與管理問題十分重要,與此同時,在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過程中,林業資源的可持續發展也要求要將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工作置于首位。我國土地遼闊,林業資源豐富,但是在本就人均量占有少的基礎上,隨著近年來林業經濟的發展,森林資源的不合理開發與破壞問題愈加嚴重,在破壞生態建設的同時,制約了林業可持續發展。因此,本文基于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法律問題進行了研究,以為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獻計獻策。
1 當前森林資源產權現狀
森林資源指的是林地與其所生長的森林有機體的總稱,包括森林、林木、林地以及依托森林等生存的動植物與微生物。森林資源這一生態系統主要由以下4方面內容構成:森林、林木數量與質量,森林包括喬木林與竹林,林木包括樹木與竹子;林地資源,指的是用來發展林業的土地用地,其是林業發展的承載者;森林動植物資源,包括野生動植物以及微生物;森林的環境資源,指的是森林資源所產生的生態景觀價值與生態保護價值。據第8次全國森林資源清查結果的報告顯示,全國森林面積2.08億hm2,森林覆蓋率21.63%。活立木總蓄積164.33億m3,森林蓄積151.37億m3。天然林面積1.22億hm2,蓄積122.96億m3;人工林面積0.69億hm2,蓄積24.83億m3。森林面積和森林蓄積分別位居世界第5位和第6位,人工林面積仍居世界首位。但是,森林覆蓋率遠低于全球31%的平均水平,人均森林面積僅為世界人均水平的1/4,人均森林蓄積只有世界人均水平的1/7,森林資源總量相對不足、質量不高、分布不均的狀況仍未得到根本改變,林業發展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2 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林業作為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主力軍之一,其所關系到的不僅僅是社會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同時也關系到了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人們在物質生活不斷得到提高的過程中,逐漸意識到實現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意義。因此,在承擔這一使命的過程中,保護生態環境,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成為當前社會的共識。可持續發展觀作為我國科學發展觀的核心,林業中的表現為在滿足當代社會需求的基礎上,要致力于滿足后代需求的建設與發展。在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過程中,需要將可持續發展觀這一理念全面貫徹于林業的制度建設、法律法規與發展政策中,以在保護林業資源與森林生態系統平衡的基礎上,最終實現林業的可持續發展。
3 林業可持續發展和森林資源資源保護與管理的法律問題及相應的完善措施 當前,隨著林業可持續發展的推進,我國在逐漸加大重視的基礎上,不斷的完善相關方面的法律法規,如《森林法》、《防沙治沙法》、《野生動物保護法》及《森林采伐更新管理辦法》、《林地征占用管理辦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的頒布,而在取得這些成績的同時,相關方面法律法規的較難的操作性已成為在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過程中一大挑戰,嚴重制約了林業可持續發展的進程。
3.1 嚴守林業生態紅線面臨的壓力及對策
3.1.1 林業生態紅線的壓力
2008~2013年間,全國各類建設違法違規占用林地面積年均超過13.33萬hm2,其中約一半是有林地。局部地區毀林開墾問題依然突出。隨著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速,生態建設的空間將被進一步擠壓,嚴守林業生態紅線,維護國家生態安全底線的壓力日益加大。
3.1.2 對策
加強資源保護管理,嚴守林業生態紅線。科學劃定并嚴格落實林業生態紅線,制定最嚴格的林業生態紅線管理辦法。全面貫徹落實《全國林地保護利用規劃綱要》,嚴格林地用途管制和林地定額管理。逐步推行林地的差別化管理,引導節約集約使用林地。嚴控經營性項目占用林地,強化基層林政管理力量,加大宣傳力度,利用社會力量加強監督。建立健全嚴守林業生態紅線的法律、法規,嚴懲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犯罪行為,堅決遏制非法征占林地和毀林開墾現象。
3.2 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存在的問題與解決對策
3.2.1 林業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存在的問題
當前,我國的《森林法》中明確規定了關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的使用問題,即用于提供生態效益的防護林以及特種用途的森林資源以及林木的建設、保護與管理。然而,在實際使用的過程中,卻存在著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使用與實際不符的現象,由于在《森林法》相關規定中并沒有完善的條款來實現對補償金使用的約束,進而導致林業投資者、保護與管理者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目前,也有部分政府出臺了相應完善的法律條款,但是,其實際補償的費用卻遠遠地低于當前市場經濟發展水平的要求,致使法律法規與市場經濟產生脫軌的現象,林業投資與管理者同樣無法得到相應的補償。
3.2.2 解決對策
結合當前關于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金這一問題,需要從以下幾方面著手:政府部門應加大對林業的投入力度。建設生態公益林的獲益者是社會整體,政府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者,應加大財政投入力度來提高生態公益林補償費用額;設置相應的森林生態補償費,并向社會中消耗森林資源的林業生產加工等企業征收生態林補償費用;將生態公益林補償基金的征收擴展到社會范圍內,增加社會公眾補償項目與社會捐贈補償項目。積極利用森林旅游資源吸納社會資金以林養林。
3.3 基于林業可持續發展基礎上的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方面制度的建立欠缺整體性
3.3.1 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方面制度的建設缺乏整體性
目前,我國政府為了進一步落實林業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問題相當重視,進而在相關法律法規建設上給予了高度重視,但是,從相關法律制度建設的現狀看,實現林業可持續發展需要從整體上考慮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制度建設的問題。缺乏全局性的觀念意識,必將使法律法規各環節的制定與實現林業資源可持續發展目標脫軌,進而整體上的不協調又會進一步阻礙林業可持續發展的建設進程。
3.3.2 解決對策
這就要求做到以下兩點:協調關于森林資源管理與保護各方面的法律法規的關系。在目前我國現有的關于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中,不難分析出其所保護與約束的范圍都屬于生態環境這一系統,比如《森林法》、《水資源保護法》、《土地法》等,只有實現多方面、多部門之間的協調關系,才能構建出完整的法律體系;林業方面的立法應涉及到林業生產的各個環節,森林防火、森林病蟲害防治、林業生態工程、重點國有林區改革、集體林林權改革、資源保護、分類經營管理、稅費管理、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等方方面面統籌考慮,以確保出臺切實可行的有利于可持續發展又符合林業行業特點的易于操作的法律法規。
4 總 結
綜上所述,我國林業資源所面臨的嚴峻形勢要求我國走出一條可持續發展之路,這就要求要從法律上進一步實現對林業資源的保護與管理,進而實現對林業資源的產權制度的進一步完善。本文對林業可持續發展與森林資源保護與管理中所存在的問題進行了分析,并提出了一系列的應對策略,為實現森林資源的資產化管理、建立明確且清晰的森林資源產權,進而完善相關方面法律制度建設作參考,以推進林業資源可持續發展建設的進程。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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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森林生態旅游;森林保護;措施
0.前言
森林生態旅游是利用森林自身的自然資源環境和地理條件,經過人工的開發利用,為人們提供風景、綠色、環保的自然產品,地區性的森林生態旅游不僅向世人宣告自身的存在意義,還為地區的經濟發展帶來動力,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森林保護成為現代自然環境景區的首要任務,能否擁有一個健康的、良好的森林生態旅游和森林保護任務是當前旅游業和服務業解決的首要問題。只有森林保護工作得到完善,森林生態旅游業才能順利的進行。
1.森林生態旅游與森林保護
1.1森林生態旅游
森林生態旅游是依托森林自然環境對游客產生的吸引力而發展起來的,在旅游森林景區,人們可以放下城市生活的一切壓力、煩惱、困惑等,讓人們從心靈上回歸自然,感受自然之美,享受自然的陽光雨露。人們陶醉在森林生態環境中,讓人們情不自禁的去愛護自然的美好事物,提高環境保護意識,建立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通過對森林生態地區的參觀和留念,弘揚社會群眾愛護環境,珍惜森林,保護自然資源,使生態環境得以持續的發展,促進地區經濟的發展。
1.2森林保護
森林保護就是在人們享受森林自然帶給我們美好的同時,從實際出發,宣傳自然資源的保護意識,全民愛護森林公園和原始森林資源中的一草一木,杜絕森林破壞行為的發生,為森林資源的正常生長提供幫助和保護。森林不受破壞,森林就會帶給我們無窮的新鮮空氣和保護我們生長的土地資源、水資源以及各種野生資源。強化森林保護是森林生態旅游的必要條件。
2.發展森林生態旅游必須做好森林保護
森林生態旅游與森林保護是相輔相成的,缺一不可。而在森林生態旅游發展的同時,森林資源也存在著諸多的不安因素,造成森林資源的破壞,所以,發展森林生態旅游一定要做好森林保護工作,開發與保護并重的思想,采取有效的可持續發展戰略目標,建立森林生態旅游與森林保護和諧發展,人與自然的穩定發展。
2.1科學的、合理的進行森林生態旅游布局規劃,確保森林資源不受破壞
森林生態旅游就是利用森林自身的地理環境條件,通過人工的培養和設計,打造旅游景區工程,為世人提供一個多樣化、物種豐富、自然景觀奇異、景區仙境氛圍的不受破壞的森林公園。對森林公園實行開放旅游政策帶動地區經濟和文化的發展傳播。建設森林公園利用森林生態環境,就必須對森林資源進行科學的、合理的生態旅游布局規劃,從森林自身的承受能力及區域面積,游客的數量及廢物垃圾的回收,人工改造是否影響森林原有環境的破壞,以及管理人員的工作態度和能力進行全面的布局規劃,確保森林保護工作,為森林生態旅游提供天然的條件。
2.2對森林生態旅游區進行嚴格的監管制度
無規矩不成方圓,沒有嚴格的監管制度,森林生態環境就不能得到更好的保護與開發。所以,科學的建立監測站對森林資源定期進行檢測監控,合理、有效、嚴格的進行森林生態旅游行業的管理,針對不同區域進行布控,抓好每一個細節問題,運用有效的措施及時的進行處理,保證森林資源開發與保護的持續發展。
2.3提高旅游管理質量
提高旅游管理質量,就是以人為本,倡導人文思想,提高旅游區與旅行社的合作能力,增強旅游導游的素質管理質量,讓導游對游客進行詳細的解讀森林資源的重要性,使游客能夠對森林生態旅游行業更加的熱愛和對森林資源保護的價值觀。
2.4重視森林生態旅游,倡導文明旅游愛護自然
2.4.1森林生態旅游和森林保護的教育
森林旅游管理部門在進行旅游事業工作時,不僅要考慮經濟效益,還要重視森林資源管理人員的業務水平以及自身的素質要求,把文明旅游愛護資源貫徹到每一個管理人員身上,在進行旅游工作的同時,將森林保護工作落實到位,對每一個管理人員進行旅游環保教育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在旅游區設立講學堂,將森林資源的寶貴意義傳送給每一個游客,讓他們在心里重視和保護森林資源。
2.4.2設立各種生態資源指示標志
在森林旅游區設立各種森林警示標語和保護森林資源的宣傳廣告牌,讓游客可以隨時的看到森林資源的保護意義,使森林生態資源免于破壞,愛護大自然給予我們的一切美好事物,用心去回報大自然,做到人文精神與自然資源的共同發展。
2.5因地制宜,合理建設森林率生態旅游
對森林最好的保護就是在不破壞的前提下進行有效的建設,做到天人合一,因地制宜,使旅游景區能夠更加的接近生態,這樣不僅對森林資源進行了保護,還能更加貼近自然景區的真實,渾然天成,讓游客更加熱愛大自然風景和保護森林資源。
2.6在發展森林生態旅游時,要做好環境保護工作
在生態旅游得到發展時,做好森林的環境保護工作是一個重要而長遠的艱巨任務。在旅游區內要保證砍伐、采礦、燃火、噪音、亂扔垃圾、刻字等破壞行為的發生,加大宣傳力度和懲罰標準,設立公共廁所,做好旅游景區的保護工作。
3.結束語
通過森林生態旅游和森林保護的問題及措施實施,能夠更好的帶動我國旅游事業的發展和環境保護的實施工作,促進我國地區經濟的發展,為我國的旅游事業可持續發展創造有利的條件,也給后人留下永久的自然財富。
【參考文獻】
[1]谷振賓.中國森林資源變動與經濟增長關系研究[D].北京林業大學,2007.
英文名稱:中國林業科技(英文版)
主管單位:
主辦單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
出版周期:季刊
出版地址:北京市
語
種:英語
開
本:大16開
國際刊號:1671-492X
國內刊號:11-4770/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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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刊時間: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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