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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條為加快經濟發展,鼓勵外來投資者到本縣投資興業,健全和完善招商引資激勵機制,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外來投資者,指在我縣進行投資的縣外、港澳臺、國外客商和組織。鼓勵和支持外來投資者以合資經營、合作經營、獨資經營、租賃、參股、收購企業產權及我國法律允許的其他投資形式來我縣投資興業。鼓勵和支持外來投資者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和環保要求的項目進行投資。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外來投資,包括縣外企業直接投資、證券融資、企業縣外借款(還款期限在一年以上),不包括國債、各種貸款、國家補助項目投資、政策性資金以及交通、能源、水利等行業的國家投資及各部門從國家、省、市有關部門爭取到的各種資金。
第四條凡國內外個人或組織通過各種渠道向我縣引薦外來投資項目及項目建設資金并獲得成功的,給予獎勵。
第五條對中介人及中介組織的獎勵(不含公開掛牌、競標投資項目)
(一)中介人必須是項目的第一接觸人,提前在招商部門申報備案,參與項目全過程,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起主導作用,并承擔項目前期的基礎費用。
(二)對中介組織引進的外資項目按外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到位部分的3%計獎;對中介人引進的外資項目按外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實際到位部分的2%計獎。
(三)引進的有償有息資金,資金利息不高于銀行同期利率的,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按引資總額的2%提取獎金。
(四)引進有償無息資金,且使用期在一年以上,按引資總額的5%提取獎金。
(五)引進無償資金,按引資總額的10%提取獎金。
(六)以無形資產作價投入的,按正式合同規定的作價金額2%獎勵。
第六條對職能部門及公職人員的獎勵
(一)引進工業項目、資金外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額在100—500萬元的,獎勵投資額的3‰;500萬元以上的,獎勵投資額的5‰。引進的商業項目、農業生產性項目、交通能源等基礎設施項目和文化教育衛生等社會事業項目的獎勵,參照標準減半執行。
1、個人引進的項目資金,所獲得的獎金全部獎勵本人。
2、由單位出面引進的工業項目資金,所得獎金的30%獎勵正職,70%獎勵給其他有功人員。
(二)對引進的招商項目外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0萬元以上,經考察符合任職條件的提請縣委按照《黨政干部選拔任用條例》予以提拔重用。
(三)以招商引資固定資產投資額為依據,引進資金1000萬元至3000萬元以下的,晉升一級工資;3000萬元至5000萬元以下的,晉升二級工資;5000萬元以上的,晉升三級工資。
(四)對公職人員引進招商項目外來資金固定資產投資額在3000萬元以上的,獎勵本人一個事業單位財供就業指標。如果本人已在編或不符合就業條件,獎勵給其符合招錄條件的子女。
(五)完成全年招商引資目標任務,引進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且排名前三位的鄉鎮或縣直部門,縣委、縣政府授予“招商引資工作先進單位”稱號,并獎勵人民幣1萬元作為招商引資經費。
(六)全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引進的工業項目建成投產后,前3年由縣財政以企業新增上繳稅金縣內留成部分的30%,獎勵給招商引資單位,用于招商引資經費和彌補辦公經費。
(七)凡以原隸屬關系所有的企業為載體引進項目資金的職能部門,獎勵標準減半執行。
(八)縣招商部門直接引進的項目資金,按職能部門獎勵標準的20%計獎。
第七條凡只提供有價值信息,項目引進成功后,給予提供信息獎,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在500萬元以上3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1000元;在3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一次性獎2000元;在5000萬元以上的,一次性獎5000元。
第八條縣委、縣政府成立的招商引資考核認定機構負責獎勵辦法的考核認定。
現將申報2005年度**市科學技術獎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要求
申報的項目要符合《**市科學技術獎勵實施辦法》和《**市科學技術獎勵實施細則》規定的條件,具體要求如下:
(一)申報的項目應是2002年以來已通過科技成果評價(含鑒定、驗收、評審、評估、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授權、行業審定、有關部門確認等),并已經市級以上科技成果登記(未進行科技成果登記的項目須在申報前補辦登記手續)。
(二)申報項目的推廣應用時間或其相關論著公開發表時間要1年以上。
(三)申報項目必須是在我市轄區內研究開發、應用推廣,且是我市第一完成單位。
二、申報條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可以申報市科學技術獎:
(一)在實施技術開發項目中,自主創新,形成具有重大市場價值的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新設計和生物新品種,并在實踐中應用,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二)在實施技術改造項目中,采用先進技術改造傳統產業,提高產品質量,改善生產手段,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三)在實施科技成果推廣應用工作中,促進科學技術成果產業化,取得顯著經濟效益的;
(四)在實施社會公益項目中,從事科學技術基礎性工作和社會公益性科學技術事業,經過實踐檢驗,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
(五)在實施管理科學、決策科學等軟件研究項目中,其結果已為有關部門的決策所采納、應用,并取得顯著社會效益的;
(六)在實施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的綜合性基本建設工程和科學技術工程等重大工程項目中,總體技術水平、主要技術指標和經濟指標達到**市內領先水平以上的;
(七)重大科學發現或重大技術發明,具有重大科學價值或實用價值的。
三、材料要求
(一)書面材料
1、填寫《**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書》,并附上:
(1)科技成果評價材料(鑒定證書、驗收證書、專利證書、評估報告、行業評審或有關技術證明材料);
(2)推廣應用證明;
(3)技術工作總結;
(4)相關的檢測檢驗報告(社會發展類項目可免);
(5)其他應附的技術文件或材料。
上述材料按順序附在《申報書》的后面并裝訂成冊,一式3份。
2、填寫《**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項目簡況表》,一式7份。
(二)軟盤
提交與《**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書》、《**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項目簡況表》的格式、內容相同的軟盤1張,并在軟盤標簽上標明申報項目名稱、完成單位、申報單位和申報日期。
(三)申報項目的填寫說明
《**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書》、《**市科學技術獎勵申報項目簡況表》及填寫說明的軟盤格式可在**科技信息網“資料下載—科技獎勵”欄目中下載。或者來**市科技局科技計劃股(科學館內)索取。
為進一步鞏固計劃生育“三項制度”成果,形成計劃生育利益導向機制動態管理,充分調動廣大農牧民群眾實行計劃生育的積極性,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的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完善人口和計劃生育投入保障機制的意見》(財教〔〕558號)精神,經省政府同意,決定從2012年起提高全省計劃生育“少生快富”、“獎勵扶助”“特別扶助”獎扶標準,提高標準所需資金按照分級負擔的原則,地方承擔20%部分和我省自行提高標準部分,省與州縣按8:2的比例共同承擔。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家庭獎勵標準
將符合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主動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農牧民家庭獎勵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6000元;自愿放棄生育第三個子女的牧區少數民族牧民家庭獎勵標準由3000元提高到4000元。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實施方案的通知》(人口發[]117號)、《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于印發西部地區計劃生育少生快富工程信息管理規范的通知》(人口廳發[]22號)和《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計劃生育委員會省財政廳關于省農牧民獨生子女家庭和牧區少數民族牧民放棄生育第三個子女家庭獎勵辦法的通知》(青政辦[2003]93號)文件規定執行。
二、按國家近期政策提高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標準
按照《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623號)精神,國家標準由原每人每年72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960元,加上我省自行提高的每人每年200元,將全省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標準按每人每年1160元執行。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試點方案(試行)的通知》(國人口發[]36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對象確認條件的政策性解釋的通知》(國人口發[]39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印發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信息管理規范的通知》(國人口廳發[]24號)、《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省農村牧區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暫行辦法的通知》(青政[]77號)文件規定執行。
三、按國家近期政策提高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制度”標準
按照《財政部人口計生委關于調整全國農村部分計劃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和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標準的通知》(財教〔〕623號)精神,獨生子女死亡家庭特扶標準從現在的每人每年120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620元,獨生子女傷殘家庭特扶標準由現在的每人每年96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1320元。
有關資格審核與確認程序、資金來源和管理發放,按照《國家人口計生委財政部關于印發全國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試點方案的通知》(國人口發[]78號)、《國家人口計生委關于計劃生育家庭特別扶助對象具體確認條件的通知》(國人口發[]95號)、《省財政廳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關于印發省獨生子女傷殘死亡家庭特別扶助制度實施方案的通知》(青財行字[]142號)文件規定執行。
一般納稅人利廢加工企業銷售貨物,申報繳納增值稅的25%,即地方留成部分,全部獎勵給利廢企業,并且當月進行即征即獎。
二、獎勵政策的適用條件
1.在我市各工業園區工商登記注冊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2.企業的生產經營方式為:以購進的或收集的社會生產、生活廢棄物為原料,采取分揀、清洗、熔鑄、切片、造粒等方式,生產工業原材料或初加工零配件(以下簡稱“利廢產品”),并進行對外銷售。利廢企業在生產工業原材料或初加工零配件過程中需要配比添加部分新料的,仍視同為利廢企業。
3.利廢企業不再劃分收購環節、加工環節,僅就其銷售利廢產品申報繳納的增值稅,適用地方留成返還的獎勵政策。
4.利廢企業銷售利廢產品當月增值稅銷售稅負率不低于6%,并且從兌現獎勵當月起,其月平均銷售稅負率不得低于6%。
本通知實施后,我市廢舊物資收購企業銷售廢舊物資申報繳納增值稅,當月增值稅銷售稅負率不低于8%,亦可以適用本獎勵政策。
三、獎勵政策兌現的審核辦理流程
1.利廢企業在申報繳納增值稅稅款完畢后,及時填寫《地方獎勵申報表》,并將當期《增值稅納稅申報表》、《增值稅完稅憑證》報送所在園區管委會。
2.各園區管委會確定專人接收上述企業申報資料,并將所屬企業分批匯總,及時報市國稅局。
3.市國稅局按照上述獎勵政策的適用條件,結合日常的稅源管理信息和企業申報、完稅情況,于接到園區管委會轉來的申報材料后3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簽署審核意見。對符合獎勵條件并且申請數額準確的轉交市財政局,對不符合適用條件或申請數額不準確的交園區管委會退回企業。
4.市財政局對市國稅局轉來符合獎勵條件的企業,應于3個工作日內復核企業申報數據,并辦理完畢獎勵資金撥付。
四、有關要求
1.實行利廢企業名錄管理。按照本通知對利廢企業特征的表述,由企業向所在園區管委會提出認定審請,園區管委會進行初審后報市財政局,市財政局會同市國稅局審核確認。
2.建立誠信記錄制度。各企業申報資料要真實完整,如發現弄虛作假騙取政府獎勵行為的,將依法追回獎勵資金,并在2年內對該企業和其大股東、主要負責人在我市新開辦的企業取消獎勵資格。
為充分調動稅務部門足額征繳市級收入的積極性,促進稅務事業持續穩定發展,切實增強市財政保障能力,市政府確定對市級稅收征管經費實行獎勵補助。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獎勵補助的對象和條件
(一)獎勵補助對象。組織和直接參與市級稅收征管的稅務部門。
(二)獎勵條件。當年必須完成市政府年初分解下達并經人代會通過的市級收入預算任務,完不成任務的不享受獎勵。對市地稅局每年定額補助200萬元。
二、獎勵計算辦法
征管經費獎勵實行定額獎勵補助與增收、超收獎勵相結合的辦法。
(一)定額獎勵補助。對完成任務的,負責煤炭開采、加工企業稅收征管的縣區稅務部門,分別給予10萬元經費獎勵;對市級稅務部門分別給予200萬元經費獎勵。
(二)市級稅務部門當年新增獎勵額。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的,分別按預算增幅和超預算增幅確定綜合獎勵系數。
1.預算增幅獎勵系數。按預算增幅計算獎勵系數,預算增幅獎勵系數=(預算數-上年完成數)/上年完成數,如比上年增幅下降,預算增幅系數按零值計算;
2.超預算增幅獎勵系數。按超預算增幅計算獎勵系數,超預算增幅獎勵=(實際完成數-預算數)/預算數;
3.確定綜合獎勵系數。即綜合獎勵系數為上述兩系數相加;
4.確定新增獎勵額。按定額獎勵與綜合獎勵系數相乘計算當年新增的獎勵額。如當年沒有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按第二項超預算增幅獎勵系數辦法相應計算負值系數,定額獎勵與負值系數相乘計算當年扣減獎勵額。
(三)煤炭稅務征管部門新增獎勵額。完成年度稅收收入目標任務且增幅達到20%的,按定額獎勵的20%計算新增獎勵。
(四)領導班子獎勵。當年市級稅務部門新增稅務獎勵的20%和定額獎勵的10%部分作為市國、地稅局領導班子成員獎勵資金。
(五)獎勵基數。對當年增減獎勵經費按20%計增或計減下一年度定額補助經費基數。
三、稅收收入審查
各市級稅務征管部門要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努力做到應收盡收,確保完成年初預算目標并力爭超收。年度決算后,市財政、審計部門要對市級組織收入情況進行嚴格核查,對弄虛作假、混淆入庫級次的,予以調整和通報批評,并相應扣減部門稅收獎勵。預算確定后,對中央、省出臺的政策性增、減收因素予以剔除,涉及企業上下劃轉等一次性入庫因素進行同口徑調整。
四、獎勵資金渠道
獎勵資金按照財政受益原則,由市級財政負擔。
獎勵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包括一般用人單位和福利企業,即:全市安置殘疾人就業的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集中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福利企業。
二、獎勵條件
用人單位符合下列條件,可申請安置殘疾人就業獎勵:
(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安置殘疾人就業超過在職職工2%的比例,或者福利企業安置殘疾人超過在職職工25%的比例;
(二)按規定與全部殘疾職工簽訂兩年以上(含兩年)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工作滿一年,并辦理了相應的社會保險;
(三)勞動合同有效期內,無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行為;
(四)為殘疾職工安排適當工種和崗位,保證殘疾職工在勞動報酬、福利待遇、職稱評定等方面與其他職工享受同等待遇,其工資待遇不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
三、獎勵標準
(一)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和福利企業,每超安置一名殘疾人就業(不足1人部分不計),在本單位就業滿一年以上的,每年給予用人單位8000元獎勵。
(二)用人單位與30歲以上首次就業的殘疾人簽訂2年以上或者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在本單位就業滿一年的,給予用人單位3000元的一次性獎勵。
四、獎勵審批
用人單位申請安置殘疾人就業獎勵,按下列程序辦理:
(一)符合獎勵條件的用人單位,屬于中央駐市石油石化企業的,向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其他用人單位按照屬地原則向所在區的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申請時必須按要求填寫《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獎勵申請表》,同時提供相關證明材料。
(二)市、區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機構審查用人單位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情況,匯總后分別報送同級殘聯審批。
(三)市、區殘聯會同同級財政、經貿和審計部門對用人單位申請材料進行審查,對于符合獎勵條件的予以批準,經審查不符合條件的向用人單位說明理由。
(四)對于經批準實行就業獎勵的單位,按照“誰批準、誰獎勵”的原則,由做出批準決定的殘聯按規定兌現獎勵。
五、資金來源和使用
就業獎勵分別從市、區兩級殘疾人就業保障金中支出,列入年度部門預算。當年需追加部分,經市或區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管理委員會審定后,分別上報市、區財政部門列入年度預算。
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情況將獎勵資金用于擴大再生產購買所需設備、物資和辦公用品、無障礙設施建設、勞保用品等方面的開支。
一、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推薦條件
凡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科學道德,并活躍在當代科學技術前沿,從事科學研究或者技術開發工作的科技工作者,具備下列條件的可推薦為年度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候選人:
1、在基礎研究、應用基礎研究方面取得系列或者特別重大發現,豐富和拓展了學科的理論,引起該學科或相關學科領域的發展,為國內外同行所公認,獲得國家或者國際上的重要科技獎勵,對科學技術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了重大貢獻;
2、在科學技術活動中,特別是在高新技術領域取得系列或者重大技術發明,并以市場為導向,積極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實現產業化,引起該領域技術的跨越發展,促進了產業結構的變革,創造了重大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對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二、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條件
市科學技術進步獎分為技術發明、技術開發、轉化推廣、社會公益、重大工程、基礎研究、管理科學七類,請嚴格按照以下條件要求推薦:
1、技術發明類:要求是前人尚未發明或者尚未公開,主要技術內容尚未在國內外各種公眾信息渠道上發表或者公開,也未曾在國內公開使用,已獲得國家專利、國家軟件登記或動植物新品種權的成果,并實施應用一年以上,經所在地稅務機關或者主管部門財務(審計)的證明,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成果。
2、技術開發類:要求技術上有重要創新,形成了產業的主導技術和名牌產品;通過技術創新,提升傳統產業,增加行業的技術含量,提高產品附加值;技術難度較大,解決了行業發展中的關鍵問題,技術水平和主要經濟指標達到了行業的先進水平。經所在地稅務機關或者主管部門財務(審計)的證明,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成果。
3、轉化推廣類:要求在轉化推廣過程中,在技術上或者轉化推廣的方法、措施上做出了重要創新,并有計劃、有組織地在本行業或本領域內大規模(大范圍)地應用。經推廣轉化所在地稅務機關或者主管部門財務(審計)的證明,創造了顯著的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成果。
4、社會公益類:要求在研究和手段等方面有重大創新,解決了本行業的重大問題,技術水平、學術水平、技術指標達到了行業的先進水平,并在本行業、本領域得到廣泛應用,經主管部門證明,取得顯著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的成果。
5、重大工程類:要求列入市級以上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通過團結協作、聯合攻關完成并應用一年以上,經所在地稅務機關或者主管部門財務(審計)證明,取得顯著經濟效益或者社會效益的成果。
6、基礎研究類:要求是前人尚未發現或尚未闡明,具有重大的學術價值,并得到國內自然科學界的公認。主要論著已在國內外公開發行的學術刊物上發表或者作為學術專著出版兩年以上,其重要科學結論已得到國內外同行專家的高度評價并被正面引用或者應用,對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有著較大影響的成果。
7、管理科學類:研究方法和手段有重大創新,總體學術水平、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以上,且通過評審一年以上,并為相關決策和管理部門采納與應用,影響和意義重大,產生了顯著的社會效益或者經濟效益的研究成果。
三、推薦要求
1、符合上述推薦條件的各類科技成果,須于年月日前已通過省、市科技部門鑒定(驗收、評審),并完成科技成果登記,且從未獲得過市級以上政府科技獎勵,其第一完成單位為本市法人單位的,方可推薦申報。
2、推薦材料的要求:
(1)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推薦材料要求:推薦書一式五份。
(2)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材料要求: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科技成果鑒定證書(驗收證書、專利證書、軟件登記證書、動植物新品種權證書)、成果登記證書、理論被引用的證明、成果應用于生產實踐的證明(含財務審計報告、納稅證明、用戶意見等)一式五份;整套鑒定或驗收技術資料一式兩份。
(3)所有上報材料均需隨附電子文檔一份。
3、《市科學技術杰出貢獻獎推薦書》、《市科學技術進步獎推薦書》均從科技網()“申報樣本下載”區下載。
現將《縣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村民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方案》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為進一步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全面深化農村綜合改革,使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獎補(以下簡稱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在我縣順利開展,根據《南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實施辦法》(政辦發146號)、《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南省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實施意見的通知》(政發114號)和《通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南省人民政府關于開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的通知〉的意見》(政發33號)等文件的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基本原則和目標任務
(一)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統籌城鄉發展的方略,以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為目標,以農民自愿出資出勞為基礎,以爭取政府獎補資金為引導,以充分發揮全縣基層民主為動力,逐步建立籌補結合、多方投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新機制。
(二)基本原則。一是民主決策,籌補結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必須尊重民意,以村民民主決策、自愿出資出勞為前提,政府給予獎勵補助,堅持政府投入和農民出資出勞相結合,共同推進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二是量力而行,注重實效。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必須考慮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地方財政的承受能力,量力而行。各鄉鎮要統籌規劃、加強引導、分步實施,優先支持農民積極性高、需求最迫切、反映最強烈、受益最直接的村級公益事業建設項目,并適當向特困自然村傾斜,提高項目效用。三是規范管理,陽光操作。建立健全各項制度,確保籌資籌勞方案的制定、村民議事過程、政府獎補項目的申請、資金和勞務使用管理公開透明、公平公正,全面接受群眾監督。
(三)目標任務。通過開展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充分調動農民廣泛參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積極性,加快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爭取經過5年左右的努力,使全縣大部分自然村基本實現村內道路硬化,飲水安全衛生,村容村貌和生產生活條件明顯改善,推動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躍上新臺階。
二、獎補范圍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范圍主要包括以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為基礎,目前支農資金沒有覆蓋的自然村村內道路、小型農田水利、人畜飲水、環衛設施、植樹造林、文化體育設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
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圍的公益事業建設項目投入應主要由各級政府分級負責,由現有的投入渠道解決。
農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廁、打井、植樹等投資投勞應由農民自己負責。同時,對近10年來財政資金扶持過的項目原則上不再列入獎補范圍。
超過農民承受能力,舉債興辦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不列入獎補范圍。
,獎補項目的實施范圍以主要交通沿線和城鄉結合部及村內戶外道路硬化等項目為重點,逐年向其他地區延伸。
三、工作程序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以縣為主組織實施。
(一)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申報。村民通過一事一議籌資籌勞開展的村內公益事業建設項目,需申報財政獎補資金的,由村民委員會提出申請,鄉鎮人民政府初審后上報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審批。由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縣減負辦對所有上報項目的議事程序進行審核。會同縣財政、農業、交通、水利、林業、建設等部門對項目的合法性、合規性和可行性以及對各個項目的財政獎補資金進行審核,報縣人民政府審定。
(三)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實施。經批準的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在鄉鎮人民政府的統一組織、統一管理、統一監督和縣直有關部門的指導下,由項目議事主體組織實施。
(四)縣綜改辦依據縣人民政府的審批意見按有關要求錄入村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信息管理系統報省、市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同時將審批情況反饋鄉鎮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并將審批后的申報表返回鄉鎮財政所、農業綜合服務站和村民委員會各1份,縣綜改辦、財政局、減負辦和縣級有關部門各留存1份。
(五)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的兌現。獎補資金由縣人民政府統籌安排,縣財政專戶核算,綜改辦具體負責,專項用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項目獎補。縣人民政府依照獎補辦法,根據項目類別、工程投資額度、村民籌資籌勞、村集體經濟投入、社會捐贈等確定各個一事一議項目的補助數額,嚴禁按人頭平均分配獎補資金。
資金的撥付由縣財政局根據縣人民政府的審批意見,按項目的實施進度分期預撥到鄉鎮財政所。對農民籌資、村集體經濟投入和社會捐贈等資金,必須由議事主體將相關收據送鄉鎮農業綜合服務站審核,報鄉鎮人民政府同意后,財政所方能對議事主體按工程進度撥付財政獎補資金。待項目竣工驗收后由財政所與縣財政進行結算。獎補情況由鄉鎮和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匯總,逐級報市、省財政及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縣財政局按規定和程序辦理資金撥付手續。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資金,實行事前預撥和事后報賬制度,由縣人民政府統籌安排,采取實物或現金方式,專項用于村級公益事業建設。
(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考核、驗收。縣人民政府對各鄉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分年度進行考核和驗收。經考核驗收,未完成計劃的,相應扣減次年縣對鄉鎮的獎補資金;違反政策和規定安排使用獎補資金的,依照相關規定予以處罰,并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
四、工作步驟
一事一議獎補工作按四個步驟實施:
(一)5月1日到5月30日為宣傳動員部署階段。主要是傳達貫徹相關政策和文件精神,統一思想,明確目標任務,開展宣傳發動,完善政策措施。各鄉鎮要精心組織,認真做好宣傳、發動工作,充分調動群眾的積極性。
(二)5月30日至7月30日為項目申報審批階段。7月10日為村民委員會提起申報的最后限期;7月16日為鄉鎮人民政府向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組辦公室報送申報材料的最后送達日期;7月30日為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組辦公室匯總向省、市上報經縣人民政府審查核準后的財政獎補項目的最后日期。縣人民政府將按照相關規定確定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
(三)8月1日至12月31日為落實村民籌資、社會捐資、及財政獎補項目資金,全面組織實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階段。
(四)1月1日至2月28日,為檢查驗收報賬階段。主要是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實施進行總結驗收和決算。
五、配套措施
(一)統籌規劃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由縣人民政府根據全縣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規劃,結合當地農村公益事業的發展現狀,與新農村建設、整村推進、鄉村道路建設、人畜飲水、村容村貌整治、移民搬遷等有機結合起來,以自然村為主,在充分尊重農民意愿的基礎上,按照“誰積極、支持誰,誰主動、誰受益”的原則,區分輕重緩急,統籌規劃,分期分批組織實施。每年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覆蓋面,不得低于自然村總數的20%。
(二)建立健全一事一議民主議事機制。各鄉鎮要根據《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轉發南省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管理文件的通知》(彝政辦發47號)的要求,遵循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決策、合理限額的原則,規范議事程序、明確議事范圍,確定限額標準,細化管理措施,正確引導農民自愿出資出勞。要嚴格執行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有關規定,所議之事要符合大多數村民的需要,議事過程堅持民主程序,實施過程和結果接受群眾監督。特殊原因跨年度籌集資金和勞務,須經全體村民同意,報經省人民政府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審核批準后方可實施。不得超出規定范圍向農民籌資籌勞,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下達籌資籌勞任務,不得平調使用籌集的資金和勞務,不得強行以資代勞、防止將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變成加重農民負擔的口子。
(三)建立健全監管制度。
1.建立財務公開制度。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建設的內容、籌資籌勞的數量、獎補金額等應作為村務公開內容,及時向村民公布。
2.建立檔案管理制度。各鄉鎮、縣財政局、農業局要建立一事一議獎補項目檔案和數據庫,將村民一事一議籌資籌勞的會議記錄、村民簽字、籌資籌勞方案、獎補項目的申報書等相關原始資料匯總歸檔,規范管理。
3.建立監督檢查制度。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組辦公室、財政局、農業局以及紀檢監察、審計部門要對一事一議獎補項目及資金使用的合規性、規范性和有效性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對違規操作、截留挪用一事一議籌資籌勞資金和獎補資金的行為,責令糾正,追回資金,并按照規定,追究相關當事人的責任。
(四)推進村級公益事業設施管護體制改革。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形成的資產,歸項目議事主體所有,要成立相應的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承擔項目資產的日常管理養護責任。鼓勵社會各界投資農村公益事業,對現有或今后形成的農村小型公益設施,要通過承包、租賃、拍賣等形式實行市場化運作,提高使用效率和養護水平。并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農村公路管理養護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2005〕49號)要求,建立以政府投入為主的穩定的農村公路養護資金渠道。積極爭取國家對水利設施運行維護的投入,探索農村小型水利設施運行維護的新機制。
六、組織領導
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政策性強,各級各部門要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統籌城鄉發展,建設富裕、民主、文明、開放、和諧的高度,增強做好試點工作的責任心和使命感,周密籌劃,精心組織,確保試點工作健康有序進行。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鄉鎮、縣直各相關部門要把一事一議財政獎補試點工作擺在重要位置,明確主管領導和責任部門,努力形成在政府統一領導下,部門分工、責任明確、配合密切、齊抓共管、共同推動村級公益事業建設一事一議財政獎補的工作機制。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為本試點責任單位(不再另行文通知),要統籌協調,精心組織。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要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及時研究解決試點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確保試點工作取得成效。試點工作的重心在縣、基礎在鄉村。縣直各相關部門主要領導要親自抓,認真做好村級公益事業建設的組織規劃、指導協調、宣傳引導、管理監督等工作,確保政策落實。各鄉鎮要加強農村基層組織建設,選好配強村級領導班子,做好具體組織工作。村級組織要建立健全村規民約,廣泛開展民主議事,鼓勵和引導農民積極籌資籌勞,實施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要建立鄉鎮、村干部分工聯系項目責任制(每個項目都要有鄉村干部聯系),建立縣直部門掛鉤聯系項目村責任制,建立縣直試點主要責任單位分片檢查、指導、監督項目責任制(另行文通知)。新農村建設指導員,要全部參與試點工作。農業、交通、水利等涉及項目多的部門,要抽派1-2名業務骨干充實縣綜改辦工作至試點結束(其余責任單位確定兼職業務人員)。
(二)加強督促指導。縣農村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和財政、農業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督促檢查和指導,加強動態管理,及時掌握了解財政獎補項目的實施進展和獎補資金的兌現情況,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確保試點工作健康發展。財政部門主要負責財政獎補政策的制定,獎補資金的分配、管理和監督,指導縣鄉開展財政獎補工作;農業部門主要負責一事一議制度的完善,指導鄉村開展一事一議籌資籌勞工作,加強對村民籌資籌勞的監督管理;發改、交通、水利、林業、建設等相關部門要積極支持、指導各鄉鎮搞好一事一議財政獎補項目的規劃、設計和實施;監察、糾風、審計和農民負擔監督管理部門,要加強對一事一議財政獎補工作的跟蹤檢查和審計監督,對群眾舉報和違反相關政策的問題,要及時查處,堅決維護農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宣傳部門要做好試點典型宣傳報道。
為總結經驗,鼓勵先進,在高校教師隊伍中營造科技創新的良好氛圍,我部決定對在首批“高等學校骨干教師資助計劃”中做出突出成績的孟安明等332名優秀骨干教師予以獎勵。
希望廣大高校教師認真學習黨的十六大精神,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與時俱進,開拓進取,不斷提高業務水平和創新能力,為教育科技事業的發展做出新的貢獻。
高等學校優秀骨干教師名單
(排名不分先后)
北京市:
孟安明
袁 新
李艷和
劉 錚
蘇 寧
歐陽明高
翁 端
何書元
李子臣
唐建國
胡 敏
李若瑜
劉玉鑫
黃 如
周曉林
趙 耀
邢獻然
閔樂泉
何 靜
李效玉
紀越峰
楊放春
張 勤
駱有慶
趙玉沛
張 冰
李洪興
鄭志剛
方維海
沃建中
崔立山
鄧 軍
陳艷艷
賈克斌
余躍慶
孫家躍
楊 慧
宮輝力
方 炎
張 朋
天津市:
陳立功
鐘登華
王成山
余建星
劉昌俊
李鑫鋼
馬建標
劉 育
許京軍
趙 新
賈士儒
陳增強
史林啟
河北省:
檀潤華
巴信武
劉宏民
張祥宏
山西省:
賈鎖堂
劉志河
張文棟
:
邢永明
班士良
遼寧省:
左 良
謝里陽
張化光
于 戈
郭東明
寧桂玲
邱介山
孫兆林
王 琰
王恩華
劉長江
畢開順
劉沛
吉林省:
陳 崗
陳維友
董德明
劉勇兵
路來金
佟 金
王殿海
尹景學
周 慧
張漢壯
曹國臣
許文燮
楊華民
胡長文
劉湘南
蘇忠民
黑龍江省:
傅松濱
顧繼友
霍貴成
王選章
上海市:
汪源源
鄭 珊
吳宗敏
袁正宏
汪長春
曾 旋
孔繼烈
鄧可京
李國強
余卓平
張 雄
王汝建
蔣昌俊
凌建明
沈 軍
顧 牧
林忠欽
毛軍發
張 荻
王如竹
沈文忠
湯 杰
孫真榮
胡乃紅
朱建榮
于建國
馬玉錄
劉洪來
儲 炬
江建明
朱美芳
任忠鳴
劉宇陸
黃秋花
崔 磊
寧 光
胡義楊
李和興
江蘇省:
顧曉松
張學光
沈其榮
宋愛國
李 沖
王 煒
李宣東
施 斌
徐 巖
陳林森
繆協興
王 建
顧沖時
何農躍
浦躍樸
余伯陽
呂劍宏
茍少華
王汝成
李滿春
陸桂華
田立新
袁銀南
尤啟冬
葉建任
郭 榮
周明國
沙家豪
談哲敏
浙江省:
周雪平
陳 智
鮑虎軍
劉 旭
鄭 強
俞 立
陳建孟
聶秋華
安徽省:
吳先良
張學軍
祖方遒
左承基
徐科軍
福建省:
孫世剛
袁友珠
陳 曦
夏海平
黃河清
李翠華
鄭建嵐
林文雄
許建華
張蓮珠
江西省:
雷曉燕
黃
宋國君
李華軍
戰文斌
鄭西來
崔德良
姜建壯
李越中
王成建
尹衍生
趙國群
王開運
唐 波
河南省:
申長雨
劉 平
湖北省:
朱 慶
胡亦軍
張邵東
于 丹
孟小林
汪國平
許才軍
陳勝宏
龐代文
孔維佳
邱建榮
謝長生
段獻忠
曾紹群
王紅衛
劉韓星
陳 文
嚴新平
靳孟貴
周順平
謝從華
楊光圣
鄧引斌
徐祖順
周瑞陽
湖南省:
李運嬌
梁叔全
陳健宏
肖 波
柳建設
鐘志華
王耀南
匡樂滿
陳煥艮
羅和安
陳艷萍
廣東省:
羅向前
曾益新
余學清
李元元
錢 宇
邱學青
謝勝利
王迎軍
朱 敏
周長忍
徐漢虹
樊粵光
曾和平
張憲民
阮雙琛
洪添勝
廣西壯族自治區:
阮百堯
黃成明
海南省:
鮑時翔
重慶市:
周雒維
唐 炬
秦大同
溫志渝
黃承志
李加納
王智彪
王國胤
四川省:
周總光
張志榮
許唯臨
羅 懋
康陳放
石 碧
金學松
曹俊興
黃 楠
堯德中
王秉中
潘光堂
周永紅
陳代文
貴州省:
謝慶生
云南省:
段昌群
程赫明
陜西省:
房 喻
鄭慶華
徐子勤
蔣莊德
豐鎮平
段寶巖
褚慶昕
齊 勇
趙萬華
王堯宇
王建華
楊更社
程光旭
水鵬朗
甘肅省:
涂永強
馬如云
羅玉柱
樊 丁
范多旺
方小敏
賀德衍
青海省:
冶成福
寧夏回族自治區:
李 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塔西甫拉提.特依拜
新疆生產建設兵團:
向本春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
樊尚春
李 波
楊樹興
徐文國
孔立寧
趙萬生
苑立波
趙 寧
宣益民
郭喜平
曹崇德
宋筆鋒
高曉光
中國總政治部:
游 雄
吳曙光
曹雪濤
吳玉章
陳志南
賈 鑫
單甘霖
林春生
王永良
胡昌華
王志英